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共7篇)
篇1: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摘要:这个暑假的7月15日,我在乌鲁木齐的周边看到了许多即将沙漠化的土地,由此想到了众多的环境问题,因此便参照相关文献及报道对乌鲁木齐市常见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简单的调查,发现随着新疆总人数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源越来越缺乏,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乌鲁木齐市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下环境问题以及乌鲁木齐常见的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一、环境问题是什么?
(一)环境是各种天然因素以及人工制造的人类生活的各种客观条件的总体。环境与自然资源有密切联系。自然资源是土地、大气、水、矿产、多样性的生物种类等非人造的资源。环境也可以看作一种自然资源,而各种自然资源又构成人类生存的环境。而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周围环境所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的影响。人类在改造自然环境和创建社会环境的过程中,自然环境仍以其固有的自然规律变化着。社会环境一方面受自然环境的制约,也以其固有的规律运动着。人类与环境不断地相互影响和作用,产生环境问题。
(二)环境问题多种多样,归纳起来有两大类:一类是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原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一环境问题。如地震、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一类是人类活动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和“公害”。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又分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两大类。如乱砍滥伐引起的森林植被的破坏、过度放牧引起的草原退化、大面积开垦草原引起的沙漠化和土地沙化、工业生产造成大气、水环境恶化等。地球上亿万种生物构成了一个宏大的、互相依存的生态系统,调节着地球上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但随着人口激增和工业化,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加深,导致生物多样性日趋减弱。全球变暖使一些物种在和日趋升高的温度的抗争中逐渐灭绝;厄尔尼诺、拉尼那等灾害性气象现象同样会危及很多生物的存在;南极也有酸雨已是不争的事实,臭氧层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意味着其整体功能的下降,保护物种首先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二、乌鲁木齐环境现状 新疆是中国沙漠面积最广大的地区。全国沙漠总面积的60%、荒漠化土地的46%分布在新疆。新疆160余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中,有一半是荒漠化土地;四分之一全为沙漠。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大的塔克拉玛干流动沙漠就在新疆南部地区。而乌鲁木齐为新疆首府,地处中国深处大陆腹地,属于中温带大陆干旱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不足200毫米。乌鲁木齐春天来得迟,到4月上旬春天才慢慢来临,春雨占全年降水的40%左右,对春播及旱地作物十分有利;夏季,城郊山区山花烂漫,市区林带郁郁葱葱,尽管夏日炎炎,气候干燥,却热而不闷,而且昼夜温差大,是旅游、避暑的胜地;早秋天气环境比较稳定,天气不冷不热,温和宜人。9月下旬以后,冷空气频频袭来,气温下降迅速。10月份昼夜温差增大。“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这句民谣正是乌鲁木齐深秋气候的生动写照;冬天长达五个月。
但是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一、空气严重被污染,大量硫化物排放;
二、乌鲁木齐周边的水磨河流域周边存在严重污染的各类小企业、小餐饮、畜禽养殖厂等,直接将废水排入河道,沿河有40多家重点污染源;
三、各类噪声(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人类生活;
四、各种废弃物随处丢放,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人和动物的健康收到了严重威胁,如上图。
三、乌鲁木齐市环境问题治理措施
(一)抓好大气污染治理。
1.完成全年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任务。
(1)落实重点减排工程。
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加强电厂脱硫改造工程的督促和协调,落实重点工业企业的烟气治理项目,确保中石油乌石化公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装置、化肥厂锅炉烟气脱硫、新疆新化化肥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的正常运行。加快中石油乌石化公司自备电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焦化厂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的进度。
(2)加快调整城市结构。
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和密度,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等商住密集区原则上只拆不建,将建设重点转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关停重点污染企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督,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杜绝污染企业向我市转移;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3)严格环境监督管理。
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提高环境执法监督、监测能力,将污染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开展详细的污染源普查,对全市工业、农业、生活、集中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点的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对普查结果的分析,明确环境管理重点,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并且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环境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检验等措施,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污染减排。
2.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防治尾气污染。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大治理和淘汰力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天津路、友好路等主干道设立公交专用道,鼓励和引导市民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加大车用油品监管。鼓励使用低硫高品质车用燃料,强制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和添加剂,提高油品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对过境的超标排放车辆、尤其是排放量大的载重运输车辆实施分流,减少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推广清洁能源及优质煤。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输配能力,并向供热领域倾斜。通过煤炭洗选、制气等洁净化技术,对原煤进行加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低硫煤,保证锅炉用煤的硫含量低于0.5%。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扩大风力发电开发规模,提高风电的上网供电比例。实施太阳能大面积集热工程、生物质能源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试点工作。
4.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做好城市道路、街巷的清扫、保洁,提高洒水频次,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消除卫生死角。开展文明施工工地创建活动和运输车辆的遮盖、防抛洒遗漏,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实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市容环境。
(二)水污染防治。
1.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制定搬迁计划,对乌拉泊水源地范围内的现有污染源实施搬迁。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执法,及时查处和制止违法建设。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饮用水源水质中有机物的监测,按水源地环境监测标准,筹备在乌拉泊水源地新建水质监测自动站、移动实验室,初步建成乌鲁木齐市主要水源地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水源地环境监管水平。完成乌拉泊水源地周边砂场的关闭和开采坑的回填,尽快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
2.实施水磨河流域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青格达湖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对水磨河流域周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严重污染的各类小企业、小餐饮、畜禽养殖厂进行核查,对直接将废水排入河道的单位依法进行关停和搬迁。对沿河40家重点污染源进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沿河排污管网的建设,减少入河污水,提高污水集中处理量。
3.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力争年内完成米泉污水处理厂、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河西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主体工程。督促中石油乌石化公司等大型企业完善自建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完成54公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使城市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理。
4.全面推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完成七道湾污水处理厂污水再利用项目、高新区第二产业园中水示范项目和头屯河区中水灌溉等中水回用项目建设,通过严格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综合性服务楼、高层住宅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城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在噪声敏感区域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对噪声排放超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关停或搬迁。加大固定噪声源的环境投诉处理,处理率达到100%。
2.严格施工和社会噪声管理。
严格对建筑工地的噪声进行管理,对夜间施工严格审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夜间施工的单位及以商业目的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产生噪声污染行为加大管理和处罚。加强对因家庭装修、饲养宠物等产生的生活噪声的协调处理。
3.加强交通噪声管理。
对在用车和新增车辆的噪声进行严格检测,对超过标准限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加大对在禁鸣区域、路段鸣放喇叭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道路及相应噪声防治设施建设,减少因车辆拥堵而造成的交通噪声。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提高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发挥税收优惠等引导政策,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完成电石渣水泥生产项目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开发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随着自治区北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成,年内完成公安部门收缴的危险废物的转移和集中处置。同时,对各大中专院校、医疗机构、农业部门留存的废弃化学试剂、农药等危险废物实行集中收缴处置。严格监督对医疗垃圾的安全处置。
3.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完善大浦沟垃圾填埋场、城建环保公司垃圾堆肥厂及餐厨垃圾处理场的运行和管理,积极建设米东区、头屯河区和达坂城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控制“白色污染”。
综上所述,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经济发展道路,是解决乌鲁木齐市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大力发展以最有效利用资源的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才能保证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治理与建设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要把人口资源和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起来,这样,新疆乌市的发展才具有持续性。
不管是作为一个中国人,还是作为一个新疆人,我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优美和谐的环境中,不仅仅是我,我想每个人都喜欢和自己的亲人在绿坪上栖息,在广阔的草地上玩耍吧,我们同样向往金色的阳光,向往蓝色的天空,向往清澈的河水,向往绿色的大地,那么就从现在开始,珍惜我们生活的环境,珍惜我们的大家园。试想一下,如果真的有一天,当世界只剩下荒漠和沙砾,当令人绝望的沙尘暴永远代替了明媚的春日,难道我们还依旧能够游遍湖海高山,依旧把棵棵大树变成了一次性筷子,依旧让电池和塑料的毒素流遍四野?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只有一个中国,只有一个新疆,只有一个乌鲁木齐,只有一个家,如果坐以待毙什么都不做,等待我们的只有退化直至毁灭,明天的毁灭或生存,就取决于今天。
顾亚楠 2011年8月18日
篇2: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摘要】: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是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连接体,对农村和整个国家的发展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按全国行政区划单位,我国乡镇级合计共有41636个。乡镇管理要根据这个区域内的历史条件、文化习俗,结构、功能和发展水平,在党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乡镇力量,动用乡镇资源,强化乡镇功能,解决乡镇问题,满足乡镇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乡镇管理的性质是群众性的自我管理,管理的主体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依靠两股力量推动,一是乡镇组织和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部门的力量。随着乡镇管理领域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乡镇管理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其中乡镇管理中的乡镇环境管理在乡镇管理对乡镇的长远发展尤为重要。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农村环境政治的决策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乡坚持把农村环境整治综合治理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政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乡镇环境得到了明显的变化,为环境整治向更高层次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乡镇环境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关键词】:乡镇、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正文】
一、乡镇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的不合理生产导致的污染
随着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乡镇的种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乡镇居民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不合理的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同时也因为规模化的畜禽水产养殖全面提速,畜禽排泄量也成倍增长,严重污染水体。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让农作物可以存活并且增产,农民对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逐年增加。而农药、化肥的大量不合理使用,使农药、化肥下渗到地下水源,或者随着雨水的冲击进入河流,从而导致水体污染。
然而,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单单造成水体污染,同时也影响着土地的质量。农药、化肥的毒性越强,在土壤中降解得越慢,残留的时间越长,土壤的质量就越来越差。过量的滥用除草剂,同样也会对农作物的生长造成影响。当超过了土壤的承载能力的限度时,就会导致土壤酸碱化,改变微生物群体,进而导致严重灾害。农药容易残留在农产品作物中,不容易清洗干净,容易造成食物中毒。轻则会造成头痛、头晕、恶心、腹泻等。重则出现昏迷、病变甚至死亡。而且,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正处于细胞快速生长发育的期间,更容易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在妊娠期的妇女,如果进食含有残留农药的食物,容易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和增加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农药的污染同时还会造成男性的生育能力下降,影响正常生育。
(二)工业的不规范生产导致的污染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乡镇在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因为乡镇具有广阔、便宜的土地,并且有一大批廉洁的劳动力,越来越多企业往乡镇、农村转移,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从而形成高度的工业化地区。但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布局分散、规模小和经营粗放等特征,在这些企业进驻,带动当地经济,提高就业率的同时,也给乡镇、农村的周边带去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工业园转移至乡镇,乡镇的土地使用方式将发生改变,鱼塘、林地、牧地和耕地将减少甚至消失,转变为工业用地,从而减少了乡村居民的使用用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而且在工业园建设的期间,会对当地的土地造成严重的损耗,造成严重的水流失问题。
企业、工厂的生产会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水含有重金属污染。由于对工业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后再排入江河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为了增加企业生产利润,企业的偷排乱排十分严重,会将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水体。有些企业会对废水经过净化处理后在排弃,但是由于废水处理设施不够先进、技术不够完善,含有大量重金属物质的废水还是排入河流之中。水体富含重金属,容易造成水体的重金属污染,容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受污染的水不仅人体不能饮用,就连水体生物也在劫难逃,会被烧死,存活的水体生物也因为富集了大量重金属不能食用。
工业生产除了废水会对乡镇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工业废气也是影响乡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一个重要因素。工业废气对乡镇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工业废气造成的污染主要有颗粒物、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等。工业废气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呼吸道疾病和生理机能障碍,以及对眼耳鼻等黏膜组织造成伤害。同时工业废气会导致酸雨,对植物造成急性伤害,使植物叶面产生伤斑,或者直接导致植物枝叶枯萎脱落。再则,工业废气会造成臭氧层破坏,这是人们患皮肤癌的主要原因,因此工业废气严重影响着乡镇、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3.生活垃圾的不科学处理导致的污染
由于乡镇、农村居民受教育的局限,生态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对生产生活的垃圾的正确处理意识还不够准确。现在在乡镇、农村对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有进行集中燃烧、“打包”扔到公路两旁或者河流之中、土壤堆埋等一些不合理的做法。
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扔进水体会对水体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损害;长期置放在露天会产生大量的氮、硫化物等有害气体,不仅危害大气,同时在堆放腐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随着农业生产化的升级,大棚蔬菜在农村等到了广泛的推广。乡镇、农村居民对塑料薄膜纸的使用量越来越多,丢弃容易造成大量的白色污染,集中堆埋又不容易被土壤降解,影响土地的质量;进行焚烧又会产生大量的有毒致癌气体,严重影响的人体的身体健康和大气污染。
二、乡镇环境问题的治理方法及其意义
(一)加强乡镇环保宣传,积极引导村民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广大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乡镇是乡镇居民生产生活的空间,居民更应该充分发挥乡镇居民主体地位。1.号召乡镇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农村环境政治的决策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当地的环境保护的工作之中,当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员、示范者,坚决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环保的行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居民积极投身乡镇的环保工作之中。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乡镇各宣传栏宣传环保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一些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科技普及和教育,清除乡镇干部及居民在思想上的误区。通过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忧患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镇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积极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积极倡导乡镇居民自觉摒弃生活中存在的陋习,逐渐养成良好、文明的日常生活习惯,从而影响身边的群众也进行良好的转变。
(二)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农业用地。以保护植被、水源和耕地为宗旨,立足于乡镇实际,科学制定乡镇工业发展的合理规划。
1.合理引进企业、工厂,以最小程度乃至不破坏现有土地、植被、水源和耕地为基础,使乡镇、乡镇居民、企业工厂形成三赢的状态。2.对废弃的垃圾进行集中分类处理,进而进行合理燃烧、降解等,最小程度保护土壤质量和不对大气造成重大污染。
(三)大力开展科技生产,引导农民科学生产
1.制定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对企业工厂生产产生的重污染物进行严格的控制。企业工厂应该改善生产技术,引进国外先进的净化处理设备,将工厂生产的污染降低或达到无污染的理想状态。2.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倡导和推行生态农业,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循环使用农业生产留下的塑料薄膜,避免增加这类土壤难以降解的物质。
3.政府拨专项资金,帮助乡镇居民建设沼气池。原先因为养殖畜禽产生的大量排泄物,可以不用乱排至水体之中,发酵产生的的沼气又可以投入到乡镇居民的生产生活之中。沼气是绿色环保物质,使用沼气不仅减少了乡镇的水体污染,而且同时可以减少对煤气的使用和树木的砍伐。
乡镇环境是乡镇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只有生活在环境舒适的乡镇里,居民才能充满升级和活力,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篇3: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我国是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对煤炭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 目前煤炭产量已突破了27亿t。这种巨大的需求使得采矿业持续、稳定和快速的发展, 但是也带来了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从总体而言, 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 而由于采矿活动使地下水均衡系统破坏, 地下水位下降, 引起地表缺水严重;地面植被破坏, 土地功能退化如水土流失、荒漠化加剧等, 这导致了矿区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根据煤炭开采现状分析, 我国东部煤炭资源已趋于枯竭, 开采重心逐步转向中西部地区。面对东部资源耗竭和中西部生态脆弱区的现状, 如何解决矿区废弃地及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
1.1 土地破坏
我国煤炭开采对土地造成的破坏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露天开采直接挖损煤层上方的表土和植被, 这对土地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二是井工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 而我国煤炭产量的95%都为井工开采。因此, 土地塌陷是采煤损毁土地的主要形式。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采煤塌陷造成土地破坏总量已超过400万hm2, 并且仍以3.3~4.7万hm2/a速度增加。三是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 (如排土场, 尾矿, 矸石山等) 对土地的压占。据有关部门统计, 目前我国历年累计堆放的煤矸石总积存量约为45亿t, 年排出量3亿t, 规模较大的矸石山将近1 600座, 占用土地约1.5万hm2, 并且堆积量还以1.5~2.0亿t/a的速度增加[1]。
1.2 植被破坏
煤炭开采导致了地面植被破坏, 尤其是森林植被的破坏, 使得矿区土地及其临近地区的生物生存条件破坏, 生物量减少, 如陆生动物因栖息、觅食受到影响而迁移, 生态系统结构受损、功能及稳定性下降[2], 生物多样性减少, 种群消亡或更替等。通过对山西轩岗煤矿矸石山的野外调查表明, 排矸8 a后的物种由原来7科32种降至4科6种, 30 a后只恢复到6科22种[3]。
1.3 水系破坏
由于煤炭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和裂缝, 使地表水渗漏加速, 地表径流减少;而采煤对地下水的影响也十分严重, 采煤井巷系统及采空区诱发顶板岩体的开裂、剥落和位移, 从而破坏了煤系地层的储水构造, 改变了煤系地层裂隙水的自然流场及补、运、排条件, 造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 出现大面积疏干漏斗, 使水源枯竭或河水断流。而且河道、湖泊的干涸使水生动植物失去了生存条件, 造成了大量水生物种的绝迹。
1.4 水污染
矿山开采后如尾矿库、矸石山等固体废弃物的堆放, 经过氧化、风蚀、淋滤过程, 释放出大量的有害物质污染地表或地下水体。另外, 矿区废水 (矿井水、洗煤废水、矿区生活污水等) 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 它的大量排放会造成地表及地下水污染。同时水污染也严重影响了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
1.5 大气污染
矿区矿井排风、煤层瓦斯抽放和矸石山的自燃、煤与煤矸石在运输或破碎过程中引起的粉尘以及矿区燃煤锅炉、炉窑燃烧产生的烟尘严重污染矿区空气环境。
1.6 土壤污染
由于矿区废渣 (矸石山、炉渣、粉煤灰等) 的堆积, 其含有的酸性、碱性、毒性或重金属成分, 通过径流和大气飘尘, 造成土壤污染, 使土壤的理化性质、土体结构、肥力等发生根本性改变, 还可能引起土地贫瘠、沙化、盐渍化等;另外, 矿区废水大量外排也会造成土壤污染。
2 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土地再利用
2.1 污染治理
2.1.1 水污染治理
矿区废水波及面广, 危害大。目前对矿区废水的净化技术有混凝沉淀法、电渗析法、反渗透法和中和法。李堂军[4]针对矿区废水的污染现状, 指出在兖州矿区对矿井水进行分类达标排放, 而且实行了闭路循环;李东峰[5]也进行了分析研究, 提出乳化油污染的治理技术;另外, 乔庚[6]提出污水、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的同时, 对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而对矿井水采用JSQ型一体化净水器对原水进行净化处理。矿区废水经处理后实现原位利用或排至地面, 直接作为工业、建筑、绿化等用水。矿区废水的再生利用, 不仅减轻了水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 还进一步解决了矿区缺水的情况。
2.1.2 土壤污染治理
土壤是陆生植物生活的基质, 同时也是营养元素不断循环、更新的场所。因此, 矿区土壤污染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 矿区土壤修复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壤重构方面, 土壤污染治理的方法主要有物理修复、化学修复和生物修复。通过污染治理和修复来恢复土壤性能以及土壤中微生物群落结构和功能。
2.1.3 大气污染治理
针对矿区废气以及其产生的危害, 尤斌[7]、李东峰[5]、陶忠明[8]等进行了探讨, 将其解决方案归纳总结为:大力发展瓦斯综合利用工程, 如兴建瓦斯发电厂或是将瓦斯气体用作化工原料、民用的洁净燃料等;锅炉房采用高效除尘器、低氮燃烧器、烟气脱硫装置, 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 也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有效地改善了矿区大气环境质量。
2.2 生态修复
2.2.1 植被修复
植被修复为矿区生态修复提供再造的“血库”, 是矿区生态恢复重建的基础。所以, 培育和繁殖植被的技术很关键, 它一般是根据植被恢复的目标和当地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现场植被调查等而确定的[2]。如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好, 播种栽植较容易等特征的植物。而且应尽量选用优良的土著种或先锋品种, 并注意乔、灌、草的比例与空间结构的配置。
2.2.2 水系修复
采煤对矿区地表水系造成严重影响, 对矿区地表水, 特别是源头区进行生态修复十分必要。矿区地表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河道疏浚、清淤、下垫面修复、绿化等。而针对采动形成的导水裂隙涉及疏干排水破坏地下水均衡, 通常采用防渗帷幕、防渗墙等工程, 堵截外围地下水的补给[9], 并可将矿井水回灌补充地下水, 健全水文生态系统。
2.3 矿区土地再利用
对于矿区废弃地, 治理后的土地用途除了用于农用地外, 还可以从废弃物资源化, 废弃地生态化的角度出发, 充分考虑其生态景观价值、经济价值、历史文化及科研教育价值, 并基于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开发再利用, 势必会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实现矿区经济的复兴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2.3.1 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主要是恢复被破坏的土地, 提高土地的生产力, 维持生态平衡, 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的复垦措施主要为工程复垦、生物复垦和生态工程复垦。常用的复垦技术有疏排法、直接利用法、挖深垫浅法、煤矸石充填复垦和粉煤灰充填复垦等。房家臣[10]在资兴煤炭矿区的建设中针对塌陷区的具体情况提出的治理模式为:第一, 地表破坏较轻的区域, 发展集约化农业生态模式;第二, 面积广阔的废弃土地区域, 依照土壤状况, 发展果草林生态模式;第三, 常年积水区域, 发展农林渔禽生态模式, 实现水土空间的重新配置。
2.3.2 旅游休闲设施建设
我国土地资源短缺、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若将矿区废弃地进行重新整理, 开发利用, 可以为矿区城市提供广阔的腹地, 这是满足城市化发展需要的最佳选择。针对矿区废弃地的具体情况, 可以发展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和矿山公园, 将水系、绿带等生态用地融入城市发展空间。如徐州市九里区对平原高潜水位采煤塌陷区进行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 建设人工湿地生态景观旅游区。唐山开滦煤矿凭借其百年采矿遗迹和独特的人文景观成功建立了开滦国家矿山公园, 不但解决了废弃矿山环境的治理和生态恢复, 而且把历史文化价值转换为市场价值, 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伟大战略[11]。
2.3.3 文化居住工业设施建设
对工业废弃地的治理和再利用可以在不增加新用地的前提下, 获得大量的建筑用地, 为新兴高科技企业提供生态环保的工业园区场地, 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场地, 如开发特色居住小区, 也可以建立大型休闲教育基地为城区居民提供娱乐学习的场所和空间。还可以将具有特殊地学研究意义的废弃场地, 建为地学科普类园区;还可以兴办有特色的生产企业, 发展多种经营, 吸收、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减缓就业压力。
3 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的不足和对策
针对我国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 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仍有不足之处: (1) 我国有关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威性法规缺位, 现行制度不完善, 生态恢复仍然存在着无法可依的状况; (2) 有关矿区生态恢复的基础理论研究薄弱, 学科问题凝练不足。 (3) 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技术的革新缓慢, 而且对于生物复垦研究成果还较少, 生态工程复垦理论上可行, 但实际上操作困难; (4) 矿业开发中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 追求短期效益的现象, 开采方式粗放, 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 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环境, 致使矿山环境问题愈演愈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 加强环境立法、执法, 以法律手段保护环境, 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2) 建立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机制, 如研究区域水环境及地下水位变化、生物多样性变化的影响规律等; (3) 积极开展防治政策研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并出台优惠政策, 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 可以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投向市场, 引导社会资金进入; (4) 从国内外发展的经验来看, 环境问题的产生在某种程度上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有关系, 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来改善生态环境, 如发展旅游业等; (5) 强调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偿性, 并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结语
通过对我国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其治理的探讨, 分析了现有研究的不足, 并希望通过构建煤炭开发与经济、生态、历史文化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加强技术革新, 并转变观念结合市场需求将废弃物资源化、废弃地生态化, 走上煤炭开发和环境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逐步实现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区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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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关键词:环境工程;工业污水;治理问题
前言: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同时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我国的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南多北少。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污水排放量也在增加,环境遭受破坏,原有的水资源受到很大程度的污染,据水利部门的调查显示,现在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比八十年代超出一倍多,年排放量达到300亿吨,目前已有46.5%的河长受到工业污水的污染,工业污水治理道路艰难而又漫长。
一、工业污水治理的问题
(一)排量大,涉及面积广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我国现在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倍多,工业污水80%以上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49%的河长受到工业污水的污染,十分之一的河长已丧失水体价值,城市90%的水资源遭到工业污水的污染。我国水资源极其匮乏,但是工业污染相当严重,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曾经的松花江污水事件。松花江事件发生在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的污染,严重影响了松花江两岸城乡居民的生活。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平均两三天就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近几年来,我国工业污染事件更为严重,在我国,39%的水段已不适合人类饮用。目前我国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每年已达到300多亿吨,我国每年因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多达5000多亿元,但是工业污水所造成的危害已不能再以经济手段衡量了。
(二)治理技术落后
根据调查显示,在许多化工企业的污水处理站,绝大多数企业的处理办法不能满足本工厂的污水治理需要,甚至是根本不适合用于本厂的污水治理。比如在淮河流域,小型的工厂几乎采取了一样的污水处理方法。下图是许多企业工厂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及治理过程:
暂时先不讨论运用此工艺处理的污水最终取得了什么样的处理效果,仅从以上的流程图来看,这种工艺就存在很大问题。从常识来看,小造纸厂排放的工业污水中含有大量的CODcr和悬浮物SS,加药剂以后会形成大量的污泥,这些污泥再沉淀,就会形成分层的状态,而斜流式沉淀池一般只用于浊度较低的废水沉降处理,它非常用于处理浓度很高的废水。在真正的操作过程中,斜流式沉淀池内根本不会形成泥水的分层,更谈不上高效地处理污水。
(三)资金投入少
环境工程中工业污水的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许多化工企业片面地追求低投资,高效率,但是污水治理需要开发新技术,一些小企业在治理污水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所以在选择污水治理方法时,只好选择投资少的处理办法,最终导致工业污水处理水平不达标。除此以外,一些工厂对于本厂选择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不理解,仿照其他工厂的处理技术,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氧化沟工艺的滥用,事实上,这种处理方法只适用于一定的水量和水质,但是由于采用氧化沟工艺运行费用低,投资少,因此许多企业在没有检验是否符合本工厂的污水处理的情况下,直接采用该技术,最终导致实际效果与理想效果存在明显下差距的结果。因此,不同的工厂处理污水的目的不同,氧化沟的结构和运行也应不同。同时,在采用该技术之前,工厂企业的技术人员应该对该工艺进行具体分析,许多企业工厂没有做到这一点,使得该先进工艺的潜在处理能力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出水的水质也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环保意识缺失
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思想观念不正,是制约我国工业污水的主要障碍之一,在大多数的企业工厂看来,在环保方面投资就是在浪费资金,多数企业是迫于政府的政策压力,于是,这些企业在规划工厂发展时就会强调设计工艺时,必须以最少的投资建立一套污水处理方案,无论方案是否达标不是很重要,为的只是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当有关环保部门检查时,污水处理系统必须在短时间快速运行,以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平时没有检查时,绝对不会搞工程污水治理,甚至有些企业只有在被曝光以后才设计相关的污水处理方案。因此,这些企业完全只是把污水处理当做是“挡箭牌”。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筹建的污水处理系统根本发挥不出真正的作用,如果要实现工业污水治理的突破发展,这种“面子工程”的思想必须被完全打破。
(五)相关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
我国在工业污水治理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至今对于环保方面的立法仍不健全,缺乏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除此以外,环保部门的技术装备仍比较落后,专门的技术人员也不多,甚至有某些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对本地区的工厂企业带有保护思想。从环保技术市场来讲,多数的环保设备都未达到相关的标准,对于环保工程的质量验收也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甚至某些单位运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抢占市场,因此,环保市场处于一种无人监管的混乱状态。由于缺乏监管,某些单位为争到项目,甚至一味迎合治污企业的心理,一再地降低治污工程的造價,使一些对于治理工业污水所必要的装置也被“节省掉”了,最终导致工厂企业的污水排放不达标。
二、工业污水治理的相关措施
(一)规范环保技术市场秩序
目前,对于我国来说,环保市场秩序仍很混乱,缺乏相关的法律及规章制度的制约。企业工厂在选择工业污水治理时并不是先考虑治污工程的和理性与有效性,多数是根据综合投入的资金的多少。不仅是企业工厂对治污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包括一些设计工程的技术人员也很少专心地研究治污技术。因此,研究出来的产品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治污工艺的标准。因此,国家必须加强环保产业技术市场的监管,制定规范的环保产业流通秩序,提高治理工业污水的质量标准并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二)建立新型治污管理方式
一般来讲,企业工厂既是工业污水的排放者,又是工業污水的治理者,这两种角色似乎有些矛盾,这样的情况很不利于工业污水的正常治理,因此,国家需要改变传统的治污方式,同时对于企业工厂的污水排放量必须进行严格限制,对于治污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道德素质的提高必须做到位,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对二者分别设立相关的监管部门。通过竞争淘汰“不合格”的治污工程,从提高工业污水治理的设施运行率和运行质量出发,并保证工业污水治理达标,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工厂和治污工程单位,必须予以重罚。
(三)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国家应该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意识,加大对工业污水排放的管理力度,同时,对于相关的环保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环保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实行明确责任制,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此外,还要保持环保部门内部人员的稳定,严厉打击靠排污收费或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相应利益的行为,限制环保人员参与环保技术产业市场,维持相关部门的工资发放和福利待遇。
(四)发展循环经济
想要根治工业污水问题,则必须从源头治理,促进废水资源化,实行废水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减轻环境污染,还可以节省大量的水资源,解决水资源日益匮乏的问题。通过开发新型科学技术来分离工业污水中物质,回收利用其中的有用资源,例如:经科学实验证明,造纸厂的废水絮凝渣中加入无机肥和微量元素,可以形成一种价格低廉的有机肥,这种有机肥对于水果蔬菜的生长均有很大益处,如果这种有机肥投入市场,还可以缓解因施用大量化肥所带来
的土地土质退化、生态环境破坏和农产品品质下降等问题。对于可以经过简单处理就可回收利用的工业废水,如高炉煤气洗涤水、建陶废水等经沉淀、冷却后便可循环利用,这样做既可降低成本,又可节约水资源并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总结
在工业化进程中,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系统,尽最大能力实现工业污水的有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及规定。对于环境工程中的工业污水治理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重视,经济的发展固然离不开工业,但是工业污水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需要相关部门加快技术革新,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能源利用率,把工业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减少工业污水的排放,以减从而从根源上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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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山东半岛水环境问题及其治理政策研究
摘要:导致山东半岛水环境治理难题的`社会因素包括:(1)不舍理的生产方式造成水环境污染严重;(2)水环境治理政策不完善:部分地方过分强调经济增长,默许污染企业偷排乱排;法律体系不健全.治理手段单一,部门分治导致环境政策执行机制不顺畅;污染治理资金渠道不畅,资金投入不足;(3)水环境治理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本文提出水环境治理的三大政策:(1)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2)建立区域合作治理机制;(3)提高社会参与半岛水环境治理的能力.作 者:王书明 许真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期 刊:水利发展研究 Journal: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 年,卷(期):, 10(2) 分类号:X143(252) 关键词:水环境 社会建构 治理政策 山东半岛篇6: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通过深入调研发现,我市民营经济近年来发展迅速,截止20__年底,全市已累计发展个体工商户4000余户,从业人员1万余人;民营企业377户,雇工达6595人。仅今年1至5月就新发展民营企业31户。全市民营经济已实现营业收入近30亿元,上缴税金总额为5561.6万元。民营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同时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发展民营企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法治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寻求治理的对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问题,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知道意义。
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到位,传统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依然存在
调研中,我们感受到当前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歧视仍未消除,偏见也还存在。一些同志对中央的政策理解不深,对《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及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补充论”、“权宜论”、“有限制利用论”等不正确的思想依然存在。如当个别民营企业出了问题时,有些人习惯于以偏概全,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多,对民营经济的诚信状况抱有怀疑和不信任态度。那种已被实践证明不正确的“宁左勿右”、“宁紧勿宽”的思维定式是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法制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主要表现为立法的不平等、不完善。一是在我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基本上还是按所有制类型为立法的标准,不同所有制主体享受不同的权利。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民营经济与其他类型经济还不平等,出现“合法侵权”现象。如在破产还债程序上,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二是保护公、私财产的法律力度不一致。如《刑法》规定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可以贪污罪论处,最高刑罚可处死刑,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同样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最高刑罚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三是对个体业主与外国投资者这类同属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也区别对待。比如,企业所得税和税收减免方面,内资、外资两套税制并行,内资企业是从投产之日起就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四是规定民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如在纳税问题上,民营经济就存在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重复征税等弊端。现行增值税制中多把私营企业划入小规模纳税人,使其实际税负要高于一般纳税人,而且中小民营企业主由于集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特点,使他们需同时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实际上负担了重复交税义务。与税负不成正比的是,民营经济在许多投资领域仍被限制进入。
(三)司法不够公正,民企权益不能得到平等有效保护
在民营企业外部法治环境治理中,司法环节也不容忽视。经深入仔细调查,我们发现当前我市司法环节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司法不够重视。受立法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司法人员或多或少地存留着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偏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公轻私”的思想意识,错误地认为只有为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才是为国为民,才感到理直气壮;而为民营经济服务则是为私人、为私利服务,感到名不正、言不顺。思想观念上的传统偏见,导致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厚此薄彼,不能做到一视同仁。二是司法不够公正。在司法实践中,我市存在处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中,为了“顾全大局”、“维护稳定”,“天平”有意无意地向国有企业倾斜的现象,或不公正处理,或久拖不决,导致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平等、及时、有效的保护。三是行政官司难打。当民营企业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而诉求司法机关时,司法权力在行政权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下,往往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使得行政官司被老百姓称为“最难打的官司”。四是执行难成焦点。如我市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到民营企业的经济案件时,因企业三角债务关系,执行不力,久拖不决,导致一纸判决书难以挽回企业被侵害的损失,“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成了民营企业的一块心病。
(四)服务不够到位,政企关系和行政执法成难点焦点
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伊始比较,行政执法、政企关系大有改观,但仍有诸多地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人员缺乏依法行政理念。有些工作人员时遇到事情时,首先想到的是权而不是法,在行使执法权时,不是根据立法本意而是根据对自己有利的理解来执行法律,这样做难免会侵犯一部分企业的正当权益。二是民营经济政策缺乏稳定性。时紧时松,甚至说变就变,有的行政部门往往单方面宣布关停小企业、收回土地使用权、废除租赁承包合同和特许经营合同权,对此带来的损失又往往不予补偿,使得民营企业正当经营权难以保障。三是违法行政和“与民争利”。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执法人员不执行法律规
定,如当民营企业要求公安机关履行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时,因当事人没有“进贡”,而拒绝采取行动,拒不执行法律规定;如个别执法人员为与当事人进行“钱权交易”,故意对当事人的合法申请拖着不办,以迫使当事人就范;从宽执行可能对一己私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规定,如一些部门的执法人员因为怕当被告,而姑息迁就行政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重罚的轻罚;还有公然违反法律规定,自行其事,比如公然向民营企业“吃拿卡要”,这种现象最为普遍,民营企业反映也最为强烈。四是政企关系亟待改善。总的来讲,政府已减少了很多审批事项,但个别部门还存在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杂的现象,行政干预仍有发生。服务上,一些部门没有明示服务承诺,制度创新不及时,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对企业急办的事情麻木不仁,甚至有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发生。
(五)法律意识淡薄,提高民企自身法治水平迫在眉睫
民营企业经营者在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而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具体表现在:一是不懂法。调研中,我们发现发生在民营企业中的法律纠纷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因为股权登记不规范造成纠纷;第二类是因挂靠引起的产权、确权纠纷;第三类是经营不规范造成权益纠纷;第四类是技术和???造成纠纷;第五类是企业与分支机构、?机构、人员之间的纠纷;这些都是民营企业不善事前进行法律防范造成的。结果常因在不知法的情况下违法,莫名其妙地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即使正当权益受损也不能得到法律的及时救济。二是不信法。由于立法、司法和执法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一些民营企业产生了对政策的复杂心理和对法律权威的不恰当理解,认为法律是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维权的武器,因此对法律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其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更愿意上访而不是诉讼;更愿意找党委和政府而不愿意找法院;更愿意找媒体曝光,而不愿意找律师咨询。三是不守法。一些企业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暴利,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环境和企业形象,从而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六)法治体系不全,民企内部依法治理工作亟待加强
在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业主交流时,他们中大部分人都表示,在民营企业内部法治环境治理上,还显得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一些家族式企业,成立时章程简单粗略,没有设计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管理不规范等自身缺陷,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二是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规范完善的雇佣、销售和采购体系。不少民营企业的聘用合同,既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又不善于保护企业方的利益,缺乏许多必要的约定。在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建立上,显得随意、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不利于维护企业利益。三是一些民营企业税收规划不合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企业的税赋负担重、压力大,而很少有民营企业不善于依法合理地安排收入和支出,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计划;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少必要的策略、方案和事前防范措施,导致民营企业的商标、专利受到侵权,影响企业的发展。
治理对策
(一)更新思想观念,营造民营经济关注氛围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在调研中,大家积极建言并一致认为:首先,要认识到发展民营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根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所以应该完善多中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次,要看到发展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有利于拓宽社会就业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收入,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实践证明,民营经济越是发达的地方,经济增长率就越快。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民营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在牢固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的同时,努力为民营经济树立平等的社会法治地位。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平等经济,一个法制经济。法制经济的前提条件就是所有是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从战略的高度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消除各种偏见和误区,强化政策引导和社会推动,做到观念上“敬商”、形象上“亲
商”、行动上“重商”,切实达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意识到,发展民营经济是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采取比东部更开明的思想、优惠的政策、更有力的措施,才能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文明公正司法,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公正司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天职。一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即:刑事审判的保护作用、民商事审判的调整作用、行政审判的监督作用,为民营经济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空间。二要加强审判调研。探讨解决涉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劳动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三要文明公正司法。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讨个平安公道的说法,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四要提高司法效率。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所以,人民法院要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案件快审、快判和快执,人民法院要开辟为民企服务的“绿色通道”,只有这样,才能最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依法行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要解决权利不得滥用问题。打击以权压法、以公权侵害私权现象。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主要机关,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行为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其次,要解决行政职责必须履行的问题。按照宪法分工,审判机关只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解决机关,所以行政机关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将纠纷解决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这既是依法行政的内涵所在,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本质要求。第三,依法行政必须注意提高效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推进政府管理机制和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决防止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的衙门作风。依法行政要把政府的职能由管理转变到调节服务上来,主要就是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牢牢树立服务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家和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依法行政要抓好民企维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严格有效措施保护民营企业不受任意检查的干扰,通过内部与外部的双重约束,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政府要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对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和取缔;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和肇事者,公安司法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民营经济生存能力
民营经济的兴起,单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这就要求企业自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民企自保能力。民营企业经营者要经常组织学习,进行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市场意识、金融意识和国际意识,增强管理能力,成为懂法律、懂经济、会管理、善协作、敢创新的现代企业家。在维权工作上,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二是规范管理体系,提升民企竞争能力。民营企业必须推行规范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降低运行成本,并依据法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运作机制,合理设计收支安排和税务计划,为企业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三是大力弘扬诚信,树立民企良好形象。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你能在一定时间内欺骗一部分人,但你永远无法欺骗所有的人。”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诚信就是形象、诚信就是生命、诚信才有市场、诚信才有竞争力”的意识,不要急功近利、因小失大,要通过道德自律和法制保障在民营企业中建立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民企社会地位。民营企业要增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到遵章守法、正当竞争,爱护资源、保护环境,重视安全、珍惜生命,创造条件、扩大就业,融入当地、服务社区,助弱济贫、共同富裕。这既有利于社会进步,又有助于企业社会地位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
(五)规范有关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
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和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仍需进一步规范有关的措施,才能真正实现民营经济又好又快、持续稳定的发展。一是做好普法宣传,端正民营经济发展导向。通过普法和依法治理,提高民营企业家整体素质,促进民营企业与WTO接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建立起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长效监督机制。二是落实律师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律师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担负着提供法律依据,代理企业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标准化服务等职责。这就要求律师及时处理和制止侵权行为,帮助企业建立防范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并尽快转变工作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措施为主转移到预防纠纷上来。三是搞好银企合作,优化民营经济外部环境。由政府牵头,成立银企关系协调机构,定期召开银行、企业、司法及政府负责人会议,专门就解决企业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切实运用好国家核销贷款的各项政策,为银企共同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篇7:乌鲁木齐市常见环境问题及其治理
关键词: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建设,反地方政府保护主义
1 引言
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 环境保护, 成为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下最突出的矛盾之一, 而在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体系中, 环境监察执法无疑是最关键的一环, 也是面临问题最多最大的一面。典型的如地方政府保护主义和环境监察执法之间的矛盾, 使得基层环境监察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监察执法权力时总显得力不从心, 难奈颇多。那么, 分析现有的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中常面临的问题, 思索相应的解决对策, 自然成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发展, 达到新的经济发展对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的新的要求的亟待之举。
2 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常见问题
(1) 基层执法对象环境保护意识的极度缺乏和对环境监察执法的极度反感。众所周知, 在国家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 遽然的开放、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造成了不同程度存在着的以经济为唯一目的的唯利是图、不顾一切的市场思想风气, 只看重经济发展, 只从眼前的、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 只要经济发展、私囊中饱, 天塌地陷也不管不顾, 视环保工作为经济发展的阻碍, 社会前进的绊脚石, 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和人员极度反感, 从前是横眉冷对、伸手踢腿, 到现在糖衣炮弹, 变的是应对执法的方法, 不变的是市场经济下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环境好坏的片面的、自我毁灭式的非科学发展的短浅而狭隘的思想。其次, 作为社会的其他普罗大众, 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法律观念还较为淡薄, 离“人人讲环保, 人人为环保”的良好局面还有很大的差距。
(2) 由上述原因, 造成了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监察工作中来, 让人民成为环境监察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人民的环境人民来监察”的环境监察的工作形势难以出现。在艰难繁重的环境监察工作中, 能不能充分发挥出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监护的力量到环境监察上来, 是事关基层环境监察工作成败的重要一环。
(3) 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缺乏, 监察技术力量薄弱。要充分发挥出监察的作用, 首先必须有健全的机构和人力、物力保障。部分基层人员严重不足, 人员编制少, 即使机构健全, 但实有人员少, 特别是专业的环境监察技术人员少。另一方面, 环境监察的设备和技术监察手段较为落后, 相关配备培训不到位, 跟不上环境监察工作的发展要求。已有的监察技术设备存在落后不得力的问题, 一些先进的必备的技术手段不能充实到环境监察工作的一线, 监察还处在靠人眼的监察原始阶段。在生产一线直接运行监察设备更是遥不可及, 使得对环境污染事实的取证难以实现。这些问题的存在, 往往与所承担的任务极不适应, 无法正常有效地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监察执法任务得不到高质高量高效地完成, 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在第一时间内被监察和追究。
(4) 由于目前环保法律几乎未授予环保监察部门任何直接强制执行权力, 使得环保监察部门对层出不穷的违法行为常感监而无力、察而无策, 造成有效监察的不彻底性。
(5) 本级和上级的行政干预是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难以克服的阻碍。环境监察部门是且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 受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由于一些行政领导法制观念淡薄, 环保意识较弱, 在新时期不能及时转变观念, 重经济建设, 轻环境保护, 往往以行政命令和指示的权威性来压过环境监察的重要性, 有的甚至于以言代法, 以权代法, 直接越过, 直接无视。
3 对策与措施
基于前述对基层环境监察常见问题的简单归纳分析,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环保法制建设, 提高我国环保执法的能力, 应着重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与措施。
(1) 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 既要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普通民众的环保意识、责任和法制观念, 又要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这是环境监察工作高效的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
(2) 进一步健全环境监察执法机构。针对环境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严重不足、业务技能与监察实际严重脱节的情况, 应加快环境监察机构建设、监察专业人员的配备。
(3) 强化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权力, 使监察后对违法问题的执行有足够的深度, 解决彻底性不够的实际问题。这样才能使环境监察执法真正地硬起来, 提高环境监察执法的震慑性和严肃性。
(4) 改革环境管理体制。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 由于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的存在, 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就必须改进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 至少实行环境监察机构的垂直管理, 以有效避免地方政府的强力干涉, 保证监察执行的畅通“无阻”。
(5) 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法制培训与教育。要重视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 认真组织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 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法制培训班、讲座等形式, 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参与法制培训, 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
(6) 加快、加强环境监察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高环境监察能力, 以使环境监察的物质手段、技术手段能够适应迅猛发展的经济生产形势, 这是环境监察障碍突破的重中之重。
4 结语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确立, 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对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呼声也与日俱增, 同时环境监察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只有针对各个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完善基层环境监察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方能实现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1]冯薇薇.关于环境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 (9) :109.
[2]张坤民.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J].环境保护, 1995 (11)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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