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视分析论文

关键词: 电视剧 电视节目 儿童 分析

收稿日期:2012-02-29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儿童电视的教育学关注(10SKF04)作者简介:王利剑(1978-),男,四川眉山人,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讲师,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传播研究。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儿童电视分析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儿童电视分析论文 篇1:

儿童电视剧中的家长及教师形象分析

[摘要] 儿童电视剧在我国少儿电视节目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儿童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既是成人传达价值观的媒介,也是儿童学习模仿的重要对象,对儿童的身心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儿童电视剧中的家长和教师的形象的好坏对儿童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儿童电视剧 家长 教师

doi:10.3969/j.issn.1002-6916.2012.07.010

电视剧是儿童的精神粮食,而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的特征,是儿童学习、模仿的对象,对他们的身心成长有重要的意义。电视剧中的家长和教师的人物形象对儿童的成长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众多的电视剧中家长和教师的形象又有这怎么样的教育作用呢?

1. 儿童电视剧中家长的形象

电视剧的家长的形象有好的有坏的,最为典型的电视剧就是《家有儿女》,在这部电视剧通过精心设计的故事情节向观众展现了家长应该怎么去教育孩子、怎么和孩子相处,是一部家庭教育方法的活教材。

1.1互动的教育方式

生活中,在孩子犯错的时候,不少家长只是要求孩子们顺从,没有尊重孩子们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力。《家有儿女》中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双向沟通、相互影响”的互动教育方式,塑造了真实的家庭素质教育观的家长形象。

1.2家长对孩子的“谆谆善诱”

家长是儿女的榜样,是儿女了解社会的镜子。言传身教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对孩子因材施教,对成长的孩子持一种乐观的态度,坚信他们自己的潜能,将来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家有儿女》中的刘梅和夏东海就是这样,不断的去肯定孩子们的长处,让他们建立自己的信心。

1.3《家有儿女》中家长的形象分析

刘梅在剧中是一个持有传统教育观念的母亲,她的优点在于她具有中国妇女的一大传统美德——勤劳:像很多家庭主妇一样每天为家人做饭,叫三个孩子们起床,洗衣服、打扫卫生等家务活也基本上由她完成,因此她也正如剧情里所说“我看起来就像我们家的保姆。”但她的缺点也十分明显,首先她像很多中国的母亲一样爱唠叨,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经常是唉声叹气而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在对子女的教育上主张的是从严管理,她在观念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上总是抱着老一套思想:家长就是孩子的管理者,因此她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不多;同时也认为孩子就是要好好学习,别的事尽量少想;“孩子是不打不成材”,“学习好的孩子就是好孩子”,所以对犯了错的孩子经常连骂带打,而对好学生则更多的是包容。

夏东海这个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他是一个开明的、善解人意的父亲,作为一个从美国回来的海归,他学到了不少美国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孩子上显得有自己的办法。懂得要多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作孩子的知心朋友,因此总是能够正确处理孩子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也看到《家有儿女》里经常出现的一个剧情模式:先是孩子出现了某些问题,刘梅前去处理,结果由于自己不了解情况或采取不对的方法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然后夏东海了解情况后主动去和孩子交流沟通,帮他们出了个好主意,最后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正因为如此,夏东海的这种具有开明的现代教育理念的父亲形象在很多孩子中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成了很多人心目中的模范父亲。

在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上,电视剧中的家长的形象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所以一部好的儿童电视剧不仅是孩子的良师益友,也是家长们学习的榜样。

2.儿童电视剧中教师的形象

教师的形象与教师所持的教育理念密切相关,教师是孩子接受知识的最要的途径,教师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因此,教师的形象在儿童的电视剧中是仅次于少儿形象的主要形象。

2.1“春蚕”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对教师的典型的写照。为学生无私奉献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是教师身上一个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乘着歌声的翅膀》是一部反映“春蚕”形象的很好的电视剧。剧中重点塑造了一位呕心呖血培养下一代成长的教师的形象,以独特的视角反映了教师对培养下一代所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教师群体中是相当普遍的,他反映了教师基本的生存状态。

2.2“强硬专断”型

“强硬专断”的教师是指将自己视为高高的施教者,强迫学生执行应试教育的教师。他们对学生的监视很严,强硬而苛刻,学生表现为屈从厌恶,师生关系比较紧张。

《万卷楼》中的教师是一个咬文嚼字的教师。开始就以二孬说话含糊不清而劝其回家。他上课的方式中出现的扇巴掌、罚站等是他强硬专断的表现,而他为了给孩子们上好课熬夜读书则是他爱学生的表现。

《我不是差生》中闻老师不仅有重点和非重点的偏见,不从一个孩子的做事方式去理解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她的批评和惩罚严重的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导致学生自暴自弃,成绩下滑。

“强硬专断”的教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有随着与学生的接触而改变的,《万卷楼》中的教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3“仁慈专断”型

“仁慈”型的教师喜欢学生,相信自己正确,经常表扬学生,但强调服从。因为仁慈,学生很喜欢他们,家长和学生也不感觉其专断。学生发展的特点在各方面依赖老师,缺乏创造性和个人发展。

《快乐星球》中的东方老师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虽然热爱学生,但在师生关系中多以自己的意见为主。《阳光雨季》中魏老师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她对学生体贴入微,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花在学生身上,对自己的儿女却教育的很少。这样的教师的柔和仁慈,学生容易接受,但是却束缚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造性的发展。

在绝大多数的儿童电视剧中,教师的形象都不是单独出现的,常常是作为配角,以言行来影响着学生。

《万卷楼》中的教师就是集合了多种类型的人物, 有的时候对学生很严格,有着传统教师严厉的一面;有时候对学生有很关心,有着仁慈的一面。《快乐的同桌》吸纳了孩子们爱卡通元素,夸张诙谐,体现了儿童的天性与特点。其中的教师的形象也是集合多种类型。因此,在电视剧中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都具有多面性。

3、结语

在儿童的成长中,家长和教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部好的儿童电视剧能使儿童受到很大的启发。因此,在儿童电视剧中怎样塑造出积极向上,有利于儿童成长的教师和家长的形象是值得引起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

作者:李霞

儿童电视分析论文 篇2:

我国儿童电视新闻节目的重要性和持续发展

收稿日期:2012-02-29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儿童电视的教育学关注(10SKF04)

作者简介:王利剑(1978-),男,四川眉山人,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讲师,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传播研究。

摘 要:很多关于儿童电视新闻节目的研究都偏重于如何制作儿童新闻节目等内部研究,该文与众多的研究者不同,选择了对我国儿童电视新闻节目发展更有决定意义的外部研究视角。首先分析指出了儿童电视新闻节目与其他儿童电视、普通新闻节目存在的区别,从儿童电视新闻自身的特点和客观的外部发展环境角度论证了儿童电视新闻节目天然的脆弱性;然后从儿童新闻自身独特的价值和我国儿童电视应有的品质和努力目标出发,论证了支持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后提出了国家应加大对少儿电视新闻类节目的投入,应建立保障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良性运作的有效机制,以及保证儿童电视新闻人才稳定发展的政策性规定等解决办法。

关键词:儿童电视新闻;脆弱性;重要性;必要性

早在2005年,四川大学的李佳骏就以中国教育电视台《少儿新闻》的考察为例,对我国儿童电视新闻的内容不足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少儿新闻存在内容狭窄、评论缺失等问题,应通过扩大少儿新闻的覆盖面和增加适当的评论加强少儿新闻的指导性等中肯的意见[1]。中央台青少部的巴丹则在儿童电视新闻功能、内容及成人化倾向等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儿童新闻应该让儿童参与制作,并从儿童视角解读儿童新闻的主张[2]。与短篇论文不同,湘潭大学粟幸福的硕士论文对我国的儿童电视新闻进行了更全面的思考。他不仅指出了我国儿童电视新闻节目总体上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有的节目的播出还不稳定,节目的效应有待进一步查实确证等问题;还对开办儿童电视新闻节目的好处,如何办好儿童电视新闻节目等进行了思考[3]。尽管大家的认识都颇有启发性,也切中了一些要害,但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甚至相对于前几年还有所退步。为什么我国的儿童电视新闻实践和理论研究进行了这么多年,却没有多少进步?根本的原因和症结何在?

我国儿童电视新闻进步不大,原因是多方面的:儿童电视新闻自身的脆弱性是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弥补和改进。

同其他电视节目一样,儿童电视新闻的发展和停顿可以从其自身和外部发展环境两方面来找原因。从内部来看,儿童新闻是以儿童为受众主体的新闻节目类型,因此它必然包括新闻性和儿童性两方面的本质规定性。但这两方面其实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冲突,至少相对于成人新闻节目来说,儿童新闻内容与受众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一是儿童虽然对信息需求量大,但其智力结构、心理机制与成人还是有不小区别和距离的,所以对通过新闻这种形式来接受“新近发生的”不断变化的事实有一定的困难。儿童比成人更偏向于娱乐,对于新闻节目这种靠大量真实信息来支撑的节目,与孩子天生的娱乐本性存在距离。也就是说,新闻节目这种形式与其天性不符,这是客观事实,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主观愿望而对之视而不见。二是新闻节目的理解和把握需要一定的知识积累,由于缺乏相关的背景知识,对成人来说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新闻,对孩子来说却有些困难。新闻播出具有信息量大、频率快的特点,这也加重了孩子理解的难度。再加上目前我国不少的儿童新闻节目都存在不切合孩子生活的倾向,这就使得现在的儿童新闻节目在内容上与儿童受众产生了更严重的隔阂和矛盾。所以,从儿童新闻节目的两大构成要素(儿童观众与新闻内容)出发,我们不难看出,儿童电视新闻节目自身就内隐着矛盾和问题。但存在着问题并不等于它就没有价值,有矛盾和不足并不等于我们就不能想办法克服它。

再从儿童新闻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困难似乎更为严峻。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儿童电视节目的竞争对手是成人节目。无论是资金投入、创作人员、经济回报等,儿童节目都无法、也不可能与成人节目相抗衡。遥控板掌控在儿童手中,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调换到画面精彩、音乐欢快、色彩绚烂、台词幽默的非儿童类节目上去。另一个基本事实是:即便在儿童电视频道内部,儿童电视新闻节目也不得不面对儿童娱乐节目、儿童影视剧,尤其是卡通类节目的挑战,与它们展开对儿童眼球的争夺战。

我们虽然在努力为孩子们提供更有趣更有品位更有价值的儿童节目,但我们毕竟不同于西方媒体。不管是从我们的文化传统出发,还是国家体制出发,我们开办儿童电视节目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更好地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服务。我们在努力提高儿童电视节目质量的同时还要注意:绝对不能把孩子培养成电视迷。所以,我们要大力发展对儿童成长更为有利的真人类节目,不能仅仅为了收视率和经济回报而让动画类节目一枝独秀。着眼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完全可以将儿童电视的功能和目标定位为:当儿童想看电视时,儿童节目可以更好地吸引住他们的眼球,以避免他们被不适合他们健康成长的成人类节目所吸引;当他们看节目时,以儿童新闻为代表的真实类儿童节目要能以自身独特的魅力吸引住孩子,而不是仅关注儿童娱乐类节目,至少当他们想看新闻类节目时,我们能提供相应的优秀节目。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儿童电视新闻自身来看,还是从其外部生存环境来看,或者是从我国应有的儿童电视发展目标出发,都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这样一些主客观情况造成了儿童电视真实类节目的困境,尤其是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更是具有不可避免的脆弱性,必须得到扶持和帮助。我们只有依靠外部力量来维护儿童电视节目的品质,用制度来保障孩子们的电视权利,让他们既能很好地利用电视又不受电视的伤害,从而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温暖的电视环境,一个绿色的洋溢着理想和人类进步理念的,而非物欲的、纯娱乐的电视文化环境。

尽管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的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它始终是我们电视节目百花园中一朵美丽的奇葩,对少儿电视节目来说,新闻类儿童电视节目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是我们必须着力发展的一种节目类型。其独特价值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

一是给了孩子们表达的机会。儿童电视新闻节目应是孩子们表达自己声音的重要窗口。儿童节目主持人,应该成为儿童的代言人和偶像。大力发展儿童新闻纪实类节目是对儿童基本表达权利的尊重。这既是儿童新闻节目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某种意义上也是儿童电视努力的方向,甚至还与提高收视率的形式和技巧有关。儿童电视新闻只有充分尊重和理解孩子,给孩子以表达权,才能发挥其独特的价值,才能满足他们的新闻需求,才能获得他们的认可和理解。新闻民主发展到了今天,如果一档新闻节目连其主要受众的声音都得不到表达,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二是能让孩子们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形象,确认自己及其群体的存在。让孩子们在电视上看到各种各样的同龄人,看看他们在干什么,这是儿童新闻节目最重要的工作。利用新闻节目对其进行教育当然有必要,但不是儿童电视新闻安身立命的根本。学校、家庭、报刊等都可以给孩子以知识和教育,惟有电视和网络视频可以让孩子们更真实地看到各种各样与自己相同又不同的儿童形象,从而使其获得更强的自我认可。《1995年儿童宪章》第二条就明确规定:“儿童应该从电视上看到他们自己的形象,听到他们自己的声音,并在电视上表达自己的意见。电视上应该有不同的儿童文化、语言、生活经历,以肯定来自不同地区和社区儿童的自我感觉。”[4]很显然,儿童电视新闻纪实类节目是落实这一世界共识最好的形式。我们提倡大力开办和支持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的发展,还不仅仅是为了落实这一面向未来、面向科学和进步的观念。心理学研究表明,习惯看新闻类节目的孩子比习惯看动画娱乐节目的孩子更自信,让孩子们认识和看到他们自己的形象可以更好地培养其自我认可感。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也反复证明着观看电视新闻更有利于儿童形成民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政治参与感[5]。所以,通过儿童电视纪实类尤其是新闻类节目开阔他们的眼界,让他们看到各种各样的儿童形象,了解世界范围内、全国范围内、城乡、不同家庭儿童的生存状况,非常重要。

三是通过新闻节目可以更好地教育孩子,丰富其知识。这一功能是被论述得最多的,但笔者把它排在第三,也就是说它绝对不是儿童电视新闻的首要功能。即便在儿童电视家族内部,能够提供知识、进行教育的节目类型也大量存在。所以,传递知识并非儿童电视新闻节目所独有,对其过于强调没有太大意义。不过于强调这一点,并不等于说这一功能不存在、不突出。事实上,教育受众、丰富其知识是所有新闻类节目都具有的功能,对儿童电视受众来说,更具有价值。

四是儿童电视新闻是最适合儿童接受的新闻节目类型。新闻节目对儿童观众来说非常重要。不少家长、老师都希望孩子多看看《新闻联播》。为什么他们希望?无非是看到了新闻类节目对孩子成长的独特好处。但孩子们往往不喜欢,因为给成年人看的新闻节目不符合儿童的生理、心理习惯。仅仅重视提供新闻对儿童来说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适合儿童观众的形式。非儿童类节目也可以提供知识和信息,甚至是更丰富更有深度的知识和信息,但它未必是适合儿童的,尤其是对处于小学和学龄前阶段的儿童观众来说,只有根据其特点量身定做的儿童新闻节目才更符合其接受心理和特点,才能让新闻节目最大地发挥作用。这一特点不仅是儿童电视新闻的优点和功能,也是其应有的品质和努力的方向。只有符合孩子的接受心理和习惯的儿童电视新闻,才能将该类节目的独特价值体现出来。

除以上四点外,儿童电视新闻还有很多重大的价值和作用。比如,儿童新闻类节目也可以成为向世界展示孩子们生活的一个舞台,可以让成人更好地了解儿童,实现良好的代际沟通。又比如,通过对现实中孩子受伤害事件的报道以及相应的评论,新闻节目不仅可以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也能给孩子支招,使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成为孩子权益保护的重要阵地。总之,儿童电视纪实类尤其是新闻类节目的出现,是受众需求和儿童电视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儿童受众有特殊的价值,它丰富了儿童电视节目的种类,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认识到:一方面,儿童电视新闻节目非常重要,对儿童的健康成长具有独特的价值;另一方面,其生存发展又具有明显的脆弱性,面临着诸多困难,不仅目前发展很不充分,前景更是堪忧。要改变这样的状况,需要提高和改进的方面很多,仅从节目制作本身来努力还很不够。为了让我国的儿童电视节目成为更有品位更有价值更受欢迎的健康有益的电视节目,我们应该站在更高的立场上,对儿童电视节目尤其是新闻类节目进行支持。具体来看,我国的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离不开国家在资金、政策和人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第一,国家应加大对少儿电视新闻类节目的投入。不少教师和教育研究专家都反复慨叹:学校里的教育,尤其是道德、品格等方面的教育常被以电视为首的乱七八糟的低俗文化冲击得非常厉害,让孩子们莫衷一是。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全力打造一个属于孩子们的健康的绿色的电视文化环境呢?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已开办了很多少儿频道。现在的问题是这些青少频道因为没有良性的运作机制,大多运转得并不如人意。有的为了解决生存问题,甚至在青少频道播放一些非常不适合儿童甚至是对儿童有害的广告,比如一些地方把青少频道和妇女频道合办,大播女性瘦身等节目。个别发达地区的青少频道为了吸引孩子们的眼球也过度依赖动画节目和娱乐节目,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真人类尤其是新闻类节目却被挤压得成了点缀!开办青少频道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给颠覆了。为了回到“提供真正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电视文化环境”这一根本出发点上,我们必须正视现实,放弃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可以依靠自身发展壮大的幻想,加大对儿童真实类节目的投入力度,单纯依靠市场,只会让有利可图的动画类、娱乐类节目畸形发展。

第二,政策保证是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良性运作的更核心更重要的方面。少儿频道是特殊的公益性频道,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责任所在[6]。要促进儿童电视真实类尤其是新闻类节目的长期良性发展,我们就必须制定有利于节目发展的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现在我们面临着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成人新闻类节目比儿童新闻类节目更容易获得观众的青睐,办得好的新闻节目完全可以通过广告获得栏目发展必要的资金,甚至还可以有大量的节余。这是因为新闻节目与我们的意识形态宣传关系紧密,各级电视台的新闻部门都是资金和政策保证最充分的部门。而儿童电视新闻,却没有被当作新闻类节目看待,在多数电视台都不属于新闻部门,而是属于青少部门或者教育节目部门管辖。儿童电视新闻,明明是更有利于民族进步、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节目,明明是更脆弱更需要扶持的节目,却被抛到了市场中。这难道不是我们政策上的失误?当然,这一政策的不完善,也与我们理论工作的滞后有关。不管是谁的责任,至少以后应该有所改观。具体来看,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的政策至少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方能为我国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保证。一是各级财政在对电视事业进行投入的时候要规定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的投入比例,也就是说,要把财政支持制度化。二是在电视台内部要进行区分,不仅要规定每一家电视台每年必须完成多少儿童节目量,还要规定应把收入的多少按一定的比例投入到儿童节目中去。如果怕儿童节目亏本,不办儿童节目,电视台就没有履行好自己应有的社会文化责任,也没有必要继续办。换句话说,我们主张通过立法或政策的形式将儿童电视作为社会教育最主要的措施之一,落实到各级电视台的基本工作目标中去。三是在儿童电视节目内部,还必须细化。有的儿童节目因其自身特点决定了其可以走产业化道路,可以通过市场获得足够的再生产资金,我们就要鼓励其进入到市场中去竞争,以获得长久的发展。而另一些儿童节目,如新闻类节目需要靠政策和制度扶持,才能保证其良性持续发展。

第三,儿童电视新闻节目要长久持续发展还必须有一支稳定的队伍。队伍建设,除了理论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外,也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如果从事儿童新闻工作的人,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你叫他如何提高节目的质量?如果他认真努力地工作,却得不到基本的认可,又让他如何全心全意地投入并不断地改进节目?此外,还有一个评价机制的问题。如同教师行业一样,从事儿童影视的人,应该是受到特别优待和尊重的人群,而不是被大家一味指责:你的节目不符合儿童需要,你给孩子看的东西不健康等。如果我们不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只单纯地批评,那结果就必然是:有点本事的人都不愿意做儿童节目。你做成人娱乐节目,劳动半天,挣500元;我做儿童真实类节目,劳动两天,挣100元,还要被你鄙视,被你骂,说我浪费了电视台的资金。谁愿意啊!仅仅靠自觉和热情是不行的。儿童电视新闻类节目的发展,必须有经济保证和政策保证,否则是不可能有持续健康的未来的。即便个别有理想、有激情、愿意奉献的留下来了,这能成为这个行业正常发展的保证吗?能让儿童影视得到长久的发展吗?

儿童文学,可以自足,可以成功,因为它投入少、个性化强;儿童电影也可以通过学校包场、获得正常的运转;卡通,可以更好地吸引广告,还可以有大量衍生品开发,长久来看,是最有市场的一类。但真人类儿童电视节目呢?儿童电视新闻类呢?它们靠什么来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呢?靠提高收视率后吸引更多广告吗?这是应该的道路吗?可能吗?那就让它死掉或者给点投入,表示存在就可以了;还是应该全面投入更多,使之成为强有力的一个存在!我认为,必须是后者。只能是后者!不是所有的节目都能做成《芝麻街》,不是所有的栏目都能做成品牌。该打屁股的不是儿童节目的从业者,是政策,是管理层。是社会对儿童的关心和重视不够,还没有形成应有的儿童知情权和表达权观念。

事实上,中国的儿童电视从诞生之初就担负着重要的社会教育作用。在传媒特别发达、对青少年的影响尤其突出的今天,我们如果能从社会教育角度对以儿童新闻节目为代表的儿童教育类进行更恰当的社会定位,更好地落实资金投入支持、政策保障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三点建议。当整个社会对此还存在认识上的不足时,我们更需要靠政策来引导,以保证儿童电视社会教育功能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佳骏.中国教育电视台《少儿新闻》浅析[J].电视研究,2005(6):31-32.

[2] 巴丹.说给孩子们听——谈少儿新闻节目的表现形式[J].电视研究,2005(6):16-17.

[3] 粟幸福.我国儿童电视新闻发展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08:1-2.

[4] 闫欢.电视与未成年人心理[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243.

[5] 粟幸福.儿童电视新闻发展的必然性[J].现代视听,2009(2):73-75.

[6] 杨明品.创新少儿频道品牌建设的政策机制[J].电视研究,2008(6):8-9.

(编辑:李春英)

作者:王利剑

儿童电视分析论文 篇3:

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的影响

摘 要:目前儿童电视广告中隐含着诸多消极、不健康的因素,对小学生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和语言规范产生误导,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父母要转变观点,做到言传身教,及时进行引导和控制;学校要进行正面教育和引导,多开展课外活动;国家要完善广告法律体系中关于儿童广告的规定,加强政府部门对儿童广告的监管;家庭和学校要一起合作,提高小学生的媒介素养。

关键词:儿童电视广告;小学生;负面影响;对策

一、问题提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审查标准》第三十七条对儿童广告作了简要规定:儿童广告,是指儿童使用的产品或有儿童参与演示内容的广告。儿童电视广告是以电视为媒体发送的儿童使用的产品或有儿童参加演示内容的广告。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对儿童使用的产品进行广告,如儿童玩具、儿童食品、儿童服装等的广告,可能是儿童演示,也可能是成人演示,或者是成人儿童共同演示;二是儿童参加演示内容的广告,这种广告中的产品不是专门为儿童生产的,但以儿童为主角演示,主要是利用儿童形象做广告。[1]

当前电视已经成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2005年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调查显示,少年儿童接触最多、最广泛的媒体就是电视。[2]儿童电视广告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的生活,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生活。每个以儿童为目标市场的公司都绞尽脑汁地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去创造能够吸引儿童的电视广告,近年来,国家广电总局采取了诸多措施解决问题广告,但是屡禁不止。

二、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的负面影响——以粤东某地区为例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三到六年级的小学生300名,二是小学生家长75名。收回有效问卷:学生253份,家长65份。调查发现儿童电视广告对儿童的消费行为、价值观、日常行为以及语言方面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1.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消费行为的负面影响

(1)刺激小学生的消费欲望

当前儿童产品日新月异,形形色色的儿童电视广告刺激着儿童的消费欲望。调查发现只有25%的小学生没有买过广告中介绍的商品,60%的家长表示孩子在商场里会倾向于选择他见过的广告中的商品,有半数以上的家长表示孩子会经常模仿电视广告中的语言和动作来请求家长给他们购买相关的商品。

(2)导致小学生产生“纠缠的力量”

调查显示,80%以上的小学生承认自己纠缠过父母购买在电视广告中看到的商品的经历,当恳求无效时,70%以上的小学生还会选择吵闹的方式来“纠缠”。

(3)养成过度消费的浪费行为

当今社会,广告大肆赞美消费的好处,许多儿童电视广告在宣传新产品时,也在向儿童传递着这样的信息:消费与满足是时尚与品位的象征,而勤俭有节制的美德则被鄙视与唾弃。调查显示,60%的小学生表示“用不用我都会让爸妈给我买”。当拥有了某种产品时,只要有新的功能、新的口味、新的刺激、新的包装、新的名称、新的样式出现,原有的产品就变得不再具有价值,追求潮流、追求新鲜的刺激导致他们多次反复购买。

2.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价值观的负面影响

(1)使小学生形成享乐主义价值观

很多儿童电视广告对于儿童的消费至上意识不厌其烦地引导,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强化了儿童的享乐倾向。小学生正处在一个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对外界信息的辨别能力,理解能力比较差,价值观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调查显示,45%的小学生表示很想拥有“能让学习变成很容易的事的点读机”。将近65%的小学生表示向往电视广告中的那种奢华生活。

(2)使小学生形成物质主义价值观

调查显示,90%的家长认同“广告使他们的孩子产生攀比心理”,60%的小学生表示买东西就要买最好的、最贵的,将近90%的家长认同“广告中有许多庸俗的语言和行为将影响孩子的道德观念”。

(3)过分以自我为中心,形成独霸意识

在儿童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父母对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顺的场景,这让本身就在家中娇生惯养的孩子们,更加加重了他们的“小皇帝”、“小公主”情结。调查显示:50%的小学生喜欢自己独享拥有的东西,只有25%的小学生选择与自己的伙伴一起分享。

3.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行为及语言的消极影响

(1)儿童电视广告可能给小学生带来错误的行为指向

一些小学生对电视广告中模特的潇洒动作无限神往,甚至还亲身去实践,最终造成无可挽救的悲剧。例如,《广告大观》在1997年曾有一个报道《模仿广告动作走样,印度一男孩丧生》,讲到可口可乐的一个电视广告片——一名年轻人脚缚弹性绳索从高高的悬崖上跳下,准确地从崖下一辆卡车上抓起一瓶可口可乐——导致两名印度儿童模仿,最后都不幸身亡。可口可乐印度分公司只得停止播放这则电视广告。[3]

(2)儿童电视广告可能给小学生的语言学习带来偏差

大多数小学生都觉得广告中的语言有趣,加上他们具有很强的语言模仿能力,所以广告中的一些语言很容易被他们记住和模仿。调查显示:50%以上的小学生学会了很多广告语言。儿童电视广告中有许多不该让孩子们过早关注的成人化语言,这对小学生的语言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另外,许多广告人都喜欢进行语言创新,借用、篡改成语、古诗、俗语的做法非常普遍,一些小学生由于长期模仿广告中的词语和语句,干扰了他们对语言的学习。

三、原因分析

1.广告本体方面的原因

(1)儿童电视广告自身的特点

①儿童电视广告的表现方式吸引儿童。电视本身就是一门综合艺术,它将语言、色彩、图像、动作、音乐等媒体形式融为一体。儿童电视广告短小精悍,冲击性强,表现方式形象、生动、富于变化和节奏,强调立即的视听反应。这些特点正好与小学生好奇心强、活泼善变的性格特征和注意力时间较短的特点相符,所以儿童电视广告深受小学生的喜爱。

②儿童形象易于化解人们对广告的警惕。天真、可爱是儿童的特性之一,在儿童形象的影响下,人的警惕心理会下降,会对儿童电视广告投入更大的信任,特别是对认知水平还不高的小学生影响更大。

(2)当前的电视广告环境

随着电视的迅速普及,看电视的小学生人数越来越多,他们看电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儿童专业频道内经常会大量地、多次地、重复播放儿童电视广告。

2.广告主体方面的原因

《广告审查标准》规定:“儿童广告必须有利于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有利于培养儿童优秀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品德。”[4]当前违反这些规定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广告主为了追求自身最大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一些儿童电视广告虽然不违法,但内容低俗,对小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广告客体方面的原因

(1)小学生自身的原因

小学生具有好动、好玩的特性,他们喜欢看动态有趣的东西。调查显示,不喜欢看儿童电视广告的只有18%。小学生由于认知能力尚未发展成熟,思维方式简单,对电视广告缺乏判断力和自我防御功能,极易受到影响和暗示。调查发现近八成的小学生选择“广告中的人攀高、跳水,很好玩,很刺激,有机会我要试试”,这也证明了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的行为和语言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2)父母的长期缺席

调查发现,由于现代生活压力大,有将近一半的家长无暇照顾自己的孩子,采用隔代抚养或者保姆管理的方式,他们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很少。经常与自己的孩子一起看电视的家长只有9 %,当儿童电视广告中出现一些刺激且危险的动作、大肆宣传消费和不正确的价值观念以及错误的词语语句时,家长并没有起到及时引导和控制的责任。80%的家长不具备媒介素养和广告素养,有些家长虽然意识到儿童电视广告对孩子的侵害,但没有合适的方法进行引导,当孩子在物质上有需求时,60%的家长都会选择尽量满足他们。

4.其他方面的原因

(1)学校教育的原因

学校作为对小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场所,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对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前很多学校没有意识到儿童电视广告对小学生的不良影响,调查发现,只有10%的学校和14%的教师会偶尔开展媒介素养教育。

(2)儿童广告相关法规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许多规定都比较笼统,执行主体不明确,有关部门的权利、责任、利益不清晰。在管理细节上,规定模糊,操作性差,特别是针对儿童的广告问题,只涉及了一条“广告不得伤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对于什么样的广告行为属于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界定和解释。 [5]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审查标准》中,虽然规定了什么样的儿童广告不得发布,但这些规定都缺乏执行标准。《广告法》中对儿童广告发布标准的规范也缺乏相关的规定。[6]这样就导致了广告违法行为频频出现,却难以被及时有效惩处。

(3)儿童广告监管制度的不足

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对广告的监管手段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执法力度不严。此外,《广告法》对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儿童广告处罚上只规定了民事责任,相对于违法广告的危害而言,处罚偏轻,达不到警戒的目的。[7]广告监督机关的广告审查以事后审查为主,即事后监管,对广告的监测、检查都是在广告发布后进行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在发现不良儿童广告时,其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因此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只能起到事后教育、惩戒的作用。

四、关于儿童电视广告的思考

1.父母的教育引导是基础

家庭是儿童道德教育的摇篮,是他们最早接受教化的场所。

首先,家长要纠正观念。小学生在对物质的追求上缺少自律,加之许多家长对孩子的爱都表现在物质上,尽量满足孩子的各种要求。所以容易形成一种无止境的消费倾向,这些会影响到小学生的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的发展。因此,家长必须改变“重视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不重视孩子心理发展”的这种错误观点。

其次,家长要做到言传身教。父母是小学生首先学习的对象,他们在认知水平、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等方面都影响着孩子。小学生的模仿力极强,所以父母应该以身作则,从生活中培养孩子养成好的消费习惯。

再次,家长要及时进行引导和控制。小学生长期模仿广告中的不健康语言和动作,其价值观等都会受到影响。家长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好把关人,适当控制孩子看电视的时间,就广告内容及时引导,以消除不良影响

2.学校的正面教育是核心

首先,学校要进行正面教育和引导。学校应担负起教育责任,从根本上保护小学生免受儿童电视广告不良信息污染。

其次,学校要及时纠正错误扩散。学校教师要通过与儿童的相处及时发现错误的苗头,对电视广告在儿童中间引起的“攀比风”、模仿错误的行为和语言等现象进行及时教育和纠正。

再次,学校要多开展课外活动。学校平时可以为学生多开展一些有益的业余活动。通过培养小学生对这些活动的兴趣,从而转移他们对媒体的过度依赖。

3.儿童广告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保障

国家要尽快完善《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等一切广告法律,使这些法律体系中关于儿童广告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作为广告行业主管机关的各级工商部门,应在相应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对儿童广告的监管力度。平时要加强对儿童广告的监测,认真对待有关儿童广告的投诉,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4.提高小学生的媒介素养是关键

在广告狂轰烂炸的今天,媒介素养是我们在使用媒介时必须具有的素质。由于小学生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极易受到广告的负面影响,所以更需要提高他们的媒介素养。首先,学校要积极联系家长。教师要积极倾听家长的意见,了解学生在媒介接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与家长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儿童媒介素养教育方案。其次,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家长要主动了解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计划,包括媒介素养教育计划,在生活细节中配合学校实施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1]儿童电视广告的诉求对象分析[J].学理论,2012(10):175.

[2]张洪生.广告与儿童发展[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145,146.

[3]刘云峰.试诉电视广告对儿童的影响[J].北京广播学报,1994(6):56.

[4]邢艳玲.电视广告与儿童心理[J].绥化师专报,2002(9):58.

[5]朱少山.试论儿童电视广告的法律规制[J].商业时代,2006 (33):11-12.

[6]吕蓉.广告法规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233.

[7]符冰.社会认知与管理规范——关于电视广告对儿童的负面影响[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4):80.

(编辑:郭桂真)

作者:林斯洁 刘锡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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