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通用12篇)
篇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运输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按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各层级、各岗位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第五条: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考核与激励机制并逐步完善。
一、安全责任
第七条: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八条:分管安全的副职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
第十条: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员工,对应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二、考核与激励
第十一条:公司月度考评组按照公司月度考评规定对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作为奖惩和评先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员工的岗位安全生产的情况与月度薪酬考核、挂钩。
第十三条:凡安全生产不达标或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能在本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四条:凡怠于发行安全其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有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二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责任人为高层管理成员和中层管理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三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高层管理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中层管理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四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高层管理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
(三)中层管理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 高层管理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中层管理成员每年要与其部门的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第八条 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 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长汇报。
第十一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高层管理成员奖励600元;中层管理成员主要负责人奖励500元、副职奖励300元。
第十二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100元。
第十三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业务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师生安全是高校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 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 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高校的和谐发展与安全稳定, 在很大程度上在于防范于未然, 在于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等到出事后再弥补很可能就晚了。但是, 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维护高校安全的工作责任体系。探索并构建一套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依托, 也是新时期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越来越引起各界的重视, 特别是党和政府以文件明确提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与工作导向以来, 抓实抓牢高校安全工作越来越注重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建设, 但目前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工作细则、奖惩机制、长效机制等缺乏, 尤其是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还处于建设完善阶段, 相关理论深度研究更是缺乏。针对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专门研究目前还不多, 没有形成系统。
国内的专家学者对于校园安全的研究相对较晚, 其研究和实践主要集中于校园安全问题的分类、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等三个方面。虽然各个专家学者的分类不尽相同, 但综合他们的分类能基本包含校园安全问题的各个方面。国内专家学者主要从社会和学校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并基本形成了共识。一是社会因素: 冯巧丹和邱卫东都认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氛围较差严重影响到校园安全和谐。如大众传媒不负责任的大肆渲染, 传播血腥、暴力等影视片, 使道德、法律教育大打折扣。二是学校因素: 大部分专家学者都认为主要是经费投入不够、设施陈旧等问题, 但邱卫东也指出还有责任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完善规范、学校内部认识不统一等原因, 冯巧丹也认为有校园安全保卫领导体制较为紊乱的因素。综上所述, 对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没有系统的论述, 如原则、模式、路径、制度设计等均处于探索阶段。
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校园安全管理创新与实践相对较早, 理论研究较多。在校园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取得的一些成绩、一些理论较为成熟、一些研究方法较为新颖, 这些优点和成效值得我国专家、学者借鉴和学习。特别是国外校园安全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值得赞赏, 国外校园安全立法已经普遍。我国现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化改革的攻坚期, 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增加, 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安全稳定与师生的安全。其中一些校园安全事故就是其突出表现, 如何构建矛盾多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 强化责任, 明确职责, 切实维护校园平安和谐与师生安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课题, 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切实解决的问题, 这需要我国的专家、学者在总结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 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大胆实践, 从体制和制度等方面来着手来构建矛盾多发期保障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的内涵及实践意义
“责任”按照其内在的属性可以分为: 角色责任、能力责任、义务责任和原因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 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 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 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 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 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 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高校构建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是凸显“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的体现, 是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有利于实现学校“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 有利于统筹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 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实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切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 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责任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理念, 切实按照上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 通过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 实现学校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参与”目标, 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学校持续平稳的安全大局。
四、基于“一岗双责”的高校责任体系建设的内涵
单一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安全管理的全面开展。高校必须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责任到岗的范畴, 构建由学校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类管理和二级单位全面负责的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通过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制度, 切实保证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有效实施。
( 一)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领导全校安全工作;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十三五”乃至未来长远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研究部署全校安全工作重点事项, 支持、督促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带头深入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 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建设, 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保障工作条件;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 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二) 分管保卫、科研普教、实验室及后勤工作校领导:协助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 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 组织实施分管领域重要安全工作事项; 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部门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决策部署; 组织制定分管领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加强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依法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分管领域单位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支持、配合其他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
( 三) 其他校领导: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督促分管部门统筹安排安全和业务工作, 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检查; 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和隐患; 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 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完成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 四)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须严格落实学校“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等,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各学院分管行政、教学、实验室及学生工作等方面的领导, 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日常的安全工作, 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与台账, 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经常性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等职责。
( 五) 各职能部处根据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与台账, 各负其责, 在全校范围内分线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 促进安全检查常态化, 检查时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 ( 表格) 、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 以检查促管理, 以检查促安全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各个教职工按照“谁在岗、谁负责, 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 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六) 高校各二级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 按照学校安全隐患责任分解整改的总体要求, 属于二级单位能自行解决的, 应立即解决; 需职能部门协调的, 书面报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需学校统筹解决的由学校专门研究解决。同时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 建立横到边、纵到底, 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着力提升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水平。
“平安校园建设永远在路上”, 随着我国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逐步提升, 各类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持续, 高校面临的安全稳定形势也日益复杂与严峻, 各种挑战、压力越来越大。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 校园安全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环境将更加复杂、要求将越来越高。高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的课题和艰巨任务, 势在必行, 有待日益完善, 更待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红悦, 熊建练.略论管理高等教育管理创新[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05 (3) .
[2]论高校治安事件的特点、预防及处置[J].保卫学研究, 2005 (2) .
[3]加强校区静态防控实行治安责任区管理[J].兰州学刊, 2004 (1) .
[4]把握高校维稳工作主动权[J].三湘高校论坛, 2003 (12) .
[5]论高校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把握的几个方面[J].保卫学研究, 2003 (2) .
篇4:“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形成全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安全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为目的,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确保师生平安、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岗双责”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通过每年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措施和奖惩,有力推进“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行,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我校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我校领导将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全体人员,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维护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
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5、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6、落实安全报告制度。按上级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每月将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逐级汇兑并上报。
薛湖一中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我乡实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生产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这项工作,有利于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3、由于我乡地理位置偏远,境内无一正常生产的工矿企业,但多年来道路交通条件较为落后,农业生产条件较差机械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警醒,牢固树立“抓发展
必须抓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安全整治监管力度,推动乡域各条战线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过渡。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岗双责”实施范围为乡党政领导成员、各村村干部、各职能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职责内容
1、乡政府乡长曹振起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乡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布置对全乡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月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2、乡政府分管安全副乡长杨正文职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调主要领导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受乡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所分管单位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好有关安全检查,同时对所分管的政法综治员具体领导责任。治理、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领导对有关事故查处工作。
3、乡政府驻村干部职责:全面负责所驻村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和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村情实际,督促所联系村支部村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计划,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助村社抓好群众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搞好安全防范,组织开展辖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和事故。
4、乡政府机关职能办成员职责:党政办、企管站、文化站、中心校、财政所等根据职责规定,全力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
力维护全乡安全工作大局,协助分管领导和主管负责人完善业内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横向安全工作互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具体责任划分
人大主席陈钢贵: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电力、交通、通讯等工作
副书记张岚杰:对分管的组织、党政办、乡工会、妇联等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政法书记井臣:对分管的信访维稳、等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武装部长刘百川:对分管的武装,征兵工作,防火工作负具体责任。
副乡长王璐: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村干部负责各自村内乡村建设,对建房、道路、水利、交通、环境保护、土地、汛期地质灾害、民事矛盾纠纷等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挂联责任。
各职能办公室成员负责本职业务范畴内的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经办责任。
四、强化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实效性
1、乡全体干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尽职尽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干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列入年度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安全生产不力,效能低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篇6:“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度
“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县教育局文件要求,建立高庙王第一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度,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基本原则
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确保全校安全工作的规范性管理。
二、工作机制
进一步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即:既管理好业务工作,又管理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责任分解
(一)学校
负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管。各办公室、教研组要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承担起工作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督促指导所属职责范围的学校财产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校领导:
1.卢方龙(校 长)
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钟本军(副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并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安排指导。
(1)制定全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状况;
(2)制定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预案,根据事故、灾情,建议启动安全预警预案,指导师生开展应急技能演练;
(3)负责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查与报告;
(4)制定全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制定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5)负责督促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负责“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做好省、市级“平安校园”的申报工作;
(7)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8)负责学校全体安全保卫人员履行职责的考核;
(9)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3.徐爱英(副校长)
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中的教学安全工作,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活动的安全工作。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安全职责的贯彻落实;
(2)负责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工作,确保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四落实”;
(3)负责学生常规管理有关事件的调解工作;
4.冀相磊(副校长)
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德育、体卫艺的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和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2)负责体、卫、艺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值周检查安排和安全日志填写的指导工作;
(4)做好学生体育课、体育测试、体检及各种体育运动会的安全指导工作;
(5)负责指导班主任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
5.谢玉生(副校长)
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各活动室安全工作。
(1)做好学校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学校实验室设备、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登记落实,制定落实各项教学仪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督促学校的图书设备和使用管理安全落实;
三、安全检查
1.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
2.对于每次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填写《维修通知单》交老师,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3.学校除做好每次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排查外,还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文化、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4.值周教师要做到天天检查,天天记录,把工作落到实处,值周领导要检点校长做到日日签字。
5.各检查人员和区域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自查和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要跟踪督查,直至彻底整改,真正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四、评估考核与目标管理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学校领导和各活动室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校园安全管理纳入平时工作范围,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检点本组教师完善安全设施。安全员及各教研组、活动室要做好安全信息互动,确保安全隐患件件有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安全工作排查和整改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凡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严格按照责权范围和管理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全校教师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依法办事,确保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高庙王第一小学
篇7: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则 二. 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 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 材料、设备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企业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目标。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企业以总经理为核心,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贯彻目标;在生产部门中以生产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生产部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生产全过程的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确保生产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企业“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车间班组长→生产工人的程序签字确认后予以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确认资料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生产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长和生产工人的确认资料由生产部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
4.层层分解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安全生产部门及生产部,生产部再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安全责任与岗位责任和落实一并予以考核,企业对安全生产部门及生产部考核为半年考核,生产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打分形式,分别由企业和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考核的结果作为对安全生产部门和生产部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
5.对“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企业和生产部分别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总形成书面记录,纳入企业和生产部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二.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领导编制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考核,形成一个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安全保证体系;领导编制和实施企业的长期整体规划、及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企业和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到位。3.领导编制安全教育制度,并对企业内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抓好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从事技术性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将上岗证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查。4.领导并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
5.认真采纳安全技术部门的合理建议,保证安全技术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企业生产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进行审批,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制度。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三.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施,并进行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生产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和季节性生产计划,同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4.督促制定和实施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组织编制和审批专业性强的生产方案。
5.在布置、检查安全生产计划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处理,汇总上报公司总经理。
7.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质量检查及公司安全教育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听取、采纳本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保证企业安全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8.制定和保持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9.参加企业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从技术性方面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然后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审核并落实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
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主要安全责任。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协助生产技术部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协助生产技术部门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4.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生产现场检查,协助生产部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若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生产部先行停上生产,汇总上报企业领导,同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落实。
5.跟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及时更新并通知生产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监督基本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工人的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记录资料。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8.督促有关班组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9.参加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的监控。
12.责任目标: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达标率100%,生产现场文明达标率100%,例行安全检查每个车间每月不少于1次,季度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节假日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生产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在安全检查中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13.每月向企业主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分管范围内的所有生产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肓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员工考核、评级、培训内容之一,对招收的新员工要组织入职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上岗人员有一定的安全素质;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必须符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并检验其相关安全知识水平,以保证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2.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组织对新进、转岗、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3.严格审查控制上报的职工加班加点和营养补助的申请及批准,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好后勤服务。
4.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5.对伤亡事故责任者(工人或在职职工)按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并将材料记录档案。
6.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检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六.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他劳保用品费用,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2.根据企业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意见完成生产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3.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4.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并整理归档。
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爱护一切生产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消防器具,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八.材料、设备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定的标准;
3.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
4.出库时应按生产部负责人批准的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导致发生事故。
5.对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定期对保管的材料、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保养维护,防止霉变和损坏,影响生产的使用。
6.有权拒绝假劣、设施设备、材料等物品入库,并报上级处理。
九.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3.考核标准
安全责任考核按季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办汇总,生产副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具体办法
(1)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2)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3)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重大伤亡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奖,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篇8: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综合监管、分级检查、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本意见。
一、“一岗双责”的范围 站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科员。
二、“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
站领导成员的职责。
站长职责:站长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站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站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部署制定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亲自或委托安全负责人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站安全生产工作,及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解决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每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搞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督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副站长职责: 负责具体抓安全工作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做好安全具体工作。
科室职责:
负责办公室及仓库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财务科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业务科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书记室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站长室和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
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各自负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提高认识,强化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站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所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的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真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篇9: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定
关于安全生产贯彻党政同责精神,实施一岗双责的
安生生产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班组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章;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六)依法建立健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组织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自评、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定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告知性备案;
(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十二)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大会、股东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和安全班组建设;监督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防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公司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负责对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六)负责公司生产车间内动火、动土、临时用电(用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险作业项目的审批;
(七)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公司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八)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的规程、制度在生产车间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九)组织拟定车间的安全生产、季度、月度计划;
(十)组织拟定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落实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十二)组织制定涉及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组织车间应急救援演练;
(十三)按规定全面检查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立即上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保护现场,组织救援,做好善后工作。
三、公司分管其他专项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四、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公司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二)拟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三)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四)组织拟订或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六)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七)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公司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实例管理和整治措施;
(九)组织落实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参加审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项目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或参与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十一)组织或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报送隐患情况;
(十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负责制定实施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识别,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对异常情况进行安全控制;
(三)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作业前督促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五)对新入厂员工和临时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以及全班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六)组织开展班前会议、班后总结、安全检查、安全日等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落实班前有提醒、班中有警醒、班后有反醒的“三醒”制度;
(七)作业前认真检查本班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汇报;
(八)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九)班组发生异常情况、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十)拒绝违章的生产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现场监理的指导,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三)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四)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五)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六)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七)对各级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八)特种人员须持证上岗;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合理意见。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第五条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公司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在从事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公司每年要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考核和奖惩。
第七条 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机制。公司每年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两次;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公司总经理组织进行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第八条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理预案,一年不少于两次演练组织。发生应急事件,必须按预案将事实分级,按预案规定处置,切实防止事实失控和损失扩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第九条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
(一)公司要建立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制度,领导干部要组织开展并参与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公司要严格执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巡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三)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
(四)公司要定期组织电气、机械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电气设备、线路、机械设备进行专业化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公司要组织开展季度性安全检查,做好雷暴、防汛隐患检查。
(六)公司要在节假日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第十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制止各种违章操作行为提出奖励,对执行“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各种违章行为、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惩罚,严格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0: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一、责任范围
(一)局党组对局机关和局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级)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主任)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分管纪委监察的班子成员在县纪委监委和局党组领导下,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2、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机关各股室、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考核。
4、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领导和组织全局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的责任:
l、带领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主持研究部署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工作职责。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工作部署。
3、阅处重要举报,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支持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主持研究决定股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处分工作。
4、组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检查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组成员、副局长(级)的责任:
l、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察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分管股室和分管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3、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督促分管股室、基层单位,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指导分管股室,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三)局机关各股室和基层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
局机关各股室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责任:
1、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分清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运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搞好廉洁自律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及时向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上报和协助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
5、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从政情况,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纠正存在的问题。
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主任)和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l、对本股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掌握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篇1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一岗双责”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处 罚
一、发生一起特大安全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包括主要责任),对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给予车站站长、主管安全安全副站长、安全安全员分别罚款2千元经济处罚;给予公司各副总经理、主管党务工作负责人、监事长各罚款1千元经济处罚。
2、一年内车站发生二起及二起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给予安全副站长行政职务撤换调离处分。
3、一年内公司发生三起及三起以上特大安全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给予车站站长及主管安全副站长撤换调离处分。
二、发生一起特大事故,负事故对等责任,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1、对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党务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副职给予降职处分。
2、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未能追回该事故全部经济损失或部分经济损失的,按本否决范围第一项(2)款处理。
3、给予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行政正职罚款2千元经济处罚;给予主管党务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副职各罚款1千元经济处罚;给予其它副职和安全员各罚款500元经济处罚。
三、发生一次特大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发生一次重大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1、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在事故中经查负有管理责任的,对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行政正职、主 管党务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副职给予降职处分。
2、对事故责任人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予以戒勉处分;工资一年内降一级的经济处罚。
四、事故所属单位在事故发生年内不予参加公司年终奖评,免除各种奖励。
五、事故调查由总公司安全处汇同监事会共同调查,经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作出结论。
奖 励
公司对在运行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对在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先进驾驶人每年年末给予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的范围有:
1、“运行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先进单位”、“运行安全优秀管理人员”、对运行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
篇12: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按照“一岗双责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云台镇人民政府特与各分管领导签订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安全镇党委、政府、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促所分管部门、行业和联系的村(居)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平安稳定。
二、结合分管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三、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部门、村居,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安委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联系的村居检查、督促、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等行为。
六、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或其他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定期汇报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xx镇人民政府 镇 长:(签章)分管领导:(签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各自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与你签订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目标责任;
一、分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决策,研究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
定。
2、按照镇长指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和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和督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
肃事故查处。
3、建立健全安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情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4、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安规定启动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好善后工
作。
6、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中得重大问题。
7、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
二、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即部门或单位、行业和系统)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责。
具体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
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督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落实上级部署和指示精神。
6、定期、适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对分管领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具体要求,并
督促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7、分管领域内的部门或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镇长(签字签章):
分管副镇长及其他班子成员(签字签章):
相关文章:
工程部岗位职责及目标责任制02-10
岩土勘察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注意事项汇总0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02-10
7 分院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02-10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02-10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02-10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报告02-10
开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研报告02-10
总会计师的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02-10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制度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