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培养

关键词: 办学 合作 培养 研究生

对外合作培养(精选十篇)

对外合作培养 篇1

关键词:对外合作办学,对外合作培养,政府平台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应运而生。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2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使中外合作办学有了法律依据和更开放的空间。截至2011年8月11日,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硕士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达到1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有144个。(1)历经30来年的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以高等教育为主,在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方面,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先进的教学和管理经验的借鉴,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事物的发展,一些弊端也显露出来。这就要充分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提出对外合作培养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而随时调整。

一、以政府为主导、以高校为主体的运作机制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方式,为我国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中国未来研究生培养的必由之路,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共识。目前,中国尚处于吸取和学习其他国家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国外智力资源阶段,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政策还不完善,政府应该理顺与高校的关系,发挥出自身的引导作用,精心调查,审时度势,合理制定高校走出去的规划。政府可以为高校推荐合作的对象,利用各驻外使领馆搜集有合作意向的高校的信息,然后及时把信息反馈给相关高校。

政府赋予各高校探索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权利。在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方面,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形式,灵活办学,不拘一格。比如可以采取异地办学、本地办学,聘请国外院校的教师进行授课,或者提供海外见习基地等,这些都是比较好的尝试。这在一些地方都曾经有过成功的先例,也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经验。例如清华大学,注重以在校生为主要目标的国际合作,实施“清华大学学生国际培养计划”,其主要内容:“一是与世界名校做双向的学位和学分转移项目;二是短期的国际实习与考察项目;三是促进博士生参加高水平的国际会议;四是鼓励学生参加专业的竞赛项目。”[1]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合作培养模式

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中国研究生教育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具体体现。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有助于引进国际优秀教育资源,优化学科专业和教学内容;有助于汲取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有助于提升高校的办学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有助于节省教育成本,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但我国现行的中外合作培养模式存在严重的趋同化现象,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宽松的政策环境下,量力而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拓展合作办学的空间,如,“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地域、学科、专业分布以及机构和项目的比例等进行政策创新,使其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分类定位更加明确,杜绝低水平重复;要不断创新“走出去”合作办学的教育模式;办学机构或项目应根据自身的定位,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创新与外方的合作模式。”[2]

三、构建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的质量保障体系

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既是一种外延式的发展,也是一种内涵式的发展;既能够增强研究生培养的师资力量,也能够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办学质量,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但如何能够确保实际结果与改革初衷相吻合?这就有必要构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认证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相互取长补短、合作共赢、共谋发展。

教育部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密切结合国家、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鼓励在国内急需、薄弱和空白的学科领域与外国高水平大学以及具有优势学科的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引导中外合作办学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发展。”(1)我国政府鼓励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我们当前最紧缺的是应用型的研究生,应该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而这正是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长处。我们要结合中国的实际,而不能照抄照搬他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要加强对该模式的研究力度,及时消化,对于联合培养的方案或措施要精心调研,用项目管理的科学思想,进行可行性的论证。

国外来华人员也是良莠不齐,分为三六九等。同时,每个高校分头出击,在高额花费之外,可能合作效果还不理想,甚至会上当受骗。为了降低合作的风险,由政府出面,政府之间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包括利益分配、违约责任等。合作意向国制定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遴选制度,进行资格审查。我国可以组成专家组对国外智力资源进行面试和考试,严把入口关,在国际上招聘的教师,其水平应当获得外国教育机构和中国教育机构的认可。同时,为了提高效率,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在宏观调控基础上适当放权,委托评估中心建立有效的基本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进行评估,以此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管。该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双方资质、师资状况、学生状况、课程状况、硬件投入、财务状况和管理机构等几个方面。形成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年检制度,并将结果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发挥政府在搭建平台方面的优势

在政府间中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上,将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纳入其中,在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下,搭建一个省内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彼此之间开展有效协调和相互配合,加强对境外教育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力争建立我省的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网络平台,建成便捷的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信息沟通,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借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经验,设立省级高校国际交流基金,支持各省高校教师境外进修、留学生、人才引进、涉外合作科研等项目。并以此引导高校在境外合作办学的投入,逐步使参与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师都有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经历;有相当名额的优秀流出和流入留学生;有相当数量境外高水平的专家来我省高校进行教学和科研;有一批较高水平的合作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范绪锋.清华首批中外合作培养硕士生毕业[N].中国教育报,2004-07-31(1).

对外合作培养 篇2

2014年3月11日,澳门劳工局余桂生处长、澳门发展及质量研究所方绍龙总监等一行6人到访珠海市技师学院,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技师学院和珠海市鉴定考试院共同洽谈珠澳技能培训鉴定“一试两证”合作项目。在前期大量细致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本次洽谈在珠澳双方合作培训、鉴定“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项目的职业标准、教学大纲、教学安排、实施方案等重要事项上达成共识,并对合作的后续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据了解,珠澳两地合作开展“一试两证”培训鉴定是落实《粤澳两地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项目,通过该项目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将取得珠海和澳门两地的职业资格证书。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及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代表到访

日前,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及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代表一行26人到访珠海市技師学院。

青海林业对外合作概况启示 篇3

关键词:青海林业,对外合作,成效,挑战,启示

改革开放尤其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 青海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努力下, 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青海“三江源”“中华水塔”生态保护与建设重要性在国内外影响的与日俱增, 青海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自2002年以来, 先后与澳大利亚、欧盟、日本、全球环境基金、亚洲开发银行、保护国际 (CI) 、世界自然基金会等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林业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土地退化防治、碳汇研究及湿地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 共引进外资逾9亿元。外资项目的实施,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青海省生态治理资金不足的同时, 对青海省大规模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工程带来了先进的理念和方法, 培养了一批实施外资项目的队伍。

1 青海的生态地位

青海地处我国内陆腹地, 是欧亚大陆上孕育大江大河最多的区域, 长江、黄河、澜沧江均发源于此, 以“三江源”“中华水塔”著称。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 造就了全球高海拔地区独一无二的生态系统和独特的高原生物区系, 是全国和东南亚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也是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和调节区, 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青海被誉为高寒生物自然种质资源基因库, 青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影响整个中国乃至东南亚地区的生态平衡。全省湿地面积816万hm2, 居全国第1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499种, 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74种, 大部分均为青藏高原的特有或珍稀濒危物种;野生植物维管束植物2 483种, 有11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2 青海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挑战

多年来, 在国家大力支持和省政府领导下, 全省各族人民致力于生态保护与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 全省以“生态立省”和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战略为中心, 以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 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化草地治理、水土保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等一大批生态工程, 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实现了局部好转。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世纪80年代的2.59%提高到现在的6.1%, 湿地面积由557万hm2恢复到816万hm2,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3%, 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1处, 总面积2 180万hm2,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6%。

青海的生态环境具有先天脆弱、容易受损、难以恢复的特点。全球气候变化青海反映最明显, 原始的生态系统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整个调节功能、循环功能以及承载功能呈现出下降趋势。尤其是近几十年, 受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全省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水土流失、草地退化、荒漠化扩展、湿地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气候异常的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等, 使世界上许多珍奇野生动植物失去繁衍生息领地, 处于濒危的物种已占地区物种总数的15%~20%, 高于世界10%~15%的平均水平, 并严重影响到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据调查, 目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有3 340万hm2, 占全省总面积的46%;草地退化面积1 636.4万hm2, 占全省可利用草地面积的51.7%;荒漠化面积1 913万hm2, 占全省总面积的26.7%, 其中沙化土地面积1 253万hm2, 占全省总面积的17.4%, 而且荒漠化面积仍以年均2.5万hm2的速度继续扩展, 形势依然严峻。

3 青海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概况启示

青海林业对外合作项目以2002年实施澳大利亚政府援助青海的林业资源管理项目为标志, 10余年来, 先后与3个国家、5个组织, 在林业资源管理、土地退化、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相继实施了澳援青海林业资源管理项目、全球环境基金 (GEF) 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防治伙伴关系一期能力建设和二期土地退化防治管理和支持项目、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世界自然基金会 (WWF) 高原湿地保护项目、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 (ECBP) 青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议保护与小额赠款项目、中澳环境发展基于生态补偿的碳汇研究项目、保护国际 (CI)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碳汇造林研究项目、小渊基金植树造林项目, GEF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等。林业外资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 同时也为青海省林业生态建设拓宽了投资渠道, 开创了青海林业利用外资推进发展的新篇章。总结十几年来的成功经验表明, 外资项目的实施更多的是带来了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新的理念和方法, 为青海省欠发达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闯出一条新路子。

3.1 生态保护与解决农牧民贫困相结合

贫困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 由于贫困而导致无序的开荒种植, 过度放牧, 对土地资源掠夺性经营, 其结果是造成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则造成生产力降低, 收入减少, 加剧贫困, 二者互为因果, 造成恶性循环。在开展生态建设中必须承认人与自然资源的相互依赖性, 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必须要解决人的问题, 二者兼顾才是做好生态综合治理的根本之策[1]。

3.2 转变政府职能, 充分强调群众参与

以生态环境恢复或重建为目标的管理策略, 意味着要减轻当地群众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 这就要求在开展规划和管理过程中, 政府应考虑到多方利益, 尤其要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等习惯做法, 逐步向协调、服务和监督方面转变[2,3];要赋予农民以知情权和决策权, 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 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通过各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决策的项目活动, 容易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群众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高。

3.3 多部门合作的管理机制

生态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学科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解决复杂的生态系统退化问题, 则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广泛配合[4]。生态产品具有强烈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 其生产和提供需要多部门协作。但受传统体制的深刻影响, 长期以来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部门间的协调不够, 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青海生态环境“局部改善, 总体恶化”的局面。外资项目所倡导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等理念和方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努力克服多头实施、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痼疾, 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3.4 项目资金的种子效应和催化作用

资金投入是各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的保证, 虽然与全省生态治理投入来比, 项目引进的外资十分有限。然而项目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只要被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他各方利益相关者所接受, 借助外资项目的先进理念方法, 投入资金, 在项目区开展综合防治活动, 使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种子效应, 带动了其他各方对示范点活动的投入。比如青海省GEF土地退化防治示范点项目活动总投资2 691.15万元, 其中项目资金仅223.19万元, 占总投资的8%, 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配套投入2 467.96万元, 占92%就是最好的例证。

3.5 与其他项目结合互为补充, 相得益彰

实施林业外资项目不能孤立看待, 要与同一地区实施的其他外资项目和国内相关项目密切结合, 多元项目协作, 综合实施, 优势互补, 互相借鉴, 才能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益和资金效益最大化。青海省林业外资项目示范区大都是国家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化草地治理、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区, 项目的目标和内容极其相近, 有许多共同之处, 外资项目的示范为国内项目发挥了引领和借鉴作用。

3.6 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管理带来潜在效益

在选定项目示范点活动中, 青海省以招投标形式选定, 通过竞争机制确定项目示范点。这样能够使管理者对于项目理念更清晰, 思路更明确, 实施方法更科学[5]。示范区村民对来之不易的项目机遇也会更重视、更珍惜, 实施项目的积极性更高, 实施的效果更好。在安排示范点活动中, 应用了激励机制, 不搞平均分配, 哪个示范点积极性高, 项目活动成效好, 示范带动作用强, 就给予优先支持。有效的激励机制管理模式带来的潜在效益, 在项目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4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李延德.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在青海省土地退化防治中的实践与应用[J].现代农业科技, 2011 (17) :281-282.

[2]李延德, 王程才.青海土地退化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探析[J].青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 (4) :82-84.

[3]高明森, 王兰英, 杨松义, 等.深化省情认识把握重大决策[N].青海日报, 2009-06-27 (3) .

[4]马玉英.生态文明视阈下青海生态城市建设研究[J].青海民族研究, 2013 (3) :42-45.

创新中国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研究 篇4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中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自中共十三大时起,中央就提出了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精神,1998年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10年来,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额不断攀升,走出去的步伐逐渐加快。但同时也应看到,一直以来中国对外投资的方式多以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为主,目前,这些传统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中国对外投资进一步发展的要求。2006年,中国人均GDP达到2042美元,从投资发展阶段的理论和国际经验看,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时开始步入国际直接投资的第三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对外投资将大幅上升,增速超过外资流入的增速,资金净流入额的增长开始下降。从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看,中国国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直接推动了企业的投资海外。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2008年3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16821.77亿美元。人民币升值使得对外投资成本下降,企业对外投资积极性明显提高。加之近年来国际贸易争端频发,导致了中国企业出口前景不稳定,从出口转向对外投资便成为一些企业的现实选择。中国已进入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新阶段,所以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合作的现状分析

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中国对海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从时间上晚于利用外资,从规模上看远小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现在还处于对外投资发展的起步阶段。但近年来随着中国鼓励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国内企业跨国经营能力的提高、外汇储备的增加和人民币升值的带动作用,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步伐不断加快,年对外直接投资额快速增长,200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仅为9亿美元,到2006年达到了211.6亿美元,2007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87.2亿美元。预计未来5-10年中国将可能出现对外直接投资高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推动了中国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到国际经济合作,反映出中国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增强,企业跨国经营能力的提升。在未来,有三类企业在境外投资方面还具有很大潜力。一是国有能源,资源企业,这些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目标是稳定国内资源供应,通过掌握上游资源,从相关原料价格上升过程中获益;二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主要包括纺织、成衣、家电等,这些企业走出去是为了接近市场,缓和对外贸易摩擦;三是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包括通讯、IT等,这类企业走出去是参与全球竞争,通过全球市场分摊研发成本。

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和投资主体结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比较齐全,但主要集中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和批发零售业,这四个行业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70%以上。中国商务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194.6亿美元,占投资存量总额的21.5%。采矿业179亿美元,占19.8%,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金融业156.1亿美元,占17.2%,其中银行业存量123.36亿美元,占金融业的79%。批发和零售业即进出口贸易类的投资129.6亿美元,占14.3%。具体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其中采矿业主要是中国的一些资源寻求型企业对一些自然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如中东地区和南美、非洲国家,这有利于我们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减轻国内的资源、能源压力,体现出中国采矿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技术竞争优势。而其他很多商业服务和批发零售企业的对外投资,是市场和低成本寻求型企业对发达国家周边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将工业制成品出口到发达国家市场,实行迂回式的间接出口,投资领域还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另外,近几年金融领域特别是银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这与中国几大银行的陆续上市、其经营机制迅速改善和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提升有密切联系,表明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81%,私营企业占1%。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中央企业占82%,地方企业占18%。说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还主要依赖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作为中国市场经济最活跃的市场主体,开展国际化经营的能力还很弱,还不具备成熟的国际竞争力。

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别和地区分布。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和拉丁美洲地区,这两个地区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90.2%。在中国对外非金融投资存量中亚洲为479.7亿美元,占63.9%。拉丁美洲存量196.9亿美元,占26.3%,主要分布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西,秘鲁,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非洲25.6亿美元,占3.4%。欧洲22.7亿美元,占3%。北美洲15.9亿美元,占2.1%。大洋洲9.4亿美元,占1.3%。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别地区分布,可以发现对外直接中很大一部分集中在自由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3个自由港聚集了投资存量的81.5%。而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中很大比例来自这些自由港,4个自由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毛里求斯)对中国直接投资额占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额的1/4左右。由这两方面数据不难推断出中国对这些自由港的投资中很大部分又以假外资的身份流回到了中国,享受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些优惠政策。所以研究对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应考虑这一因素,做出相应剔出。如果剔出以上因素,可以发现,中国真实的对外直接投资非洲、北美和欧洲实际占较大的份额。其中对欧洲和北美的对外投资主要是中国技术和效益寻求型企业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以建立技术研究中心、营销管理中心等,可以充分利用其技术研发外溢效应和聚集效应。对非洲投资和兼并则主要出于其战略性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等。

其他对外经济合作方式的发展。中国在其他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方面,在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领域发展较快,并且合作项目呈现大型化趋势,而在对外设计咨询领域发展缓慢,整体规模较小。中国对外工程承包的完成营业额由1989年的16.86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406亿美元,平均每个项目营业额也由54.3万美元,增长到274.6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2064亿美元,签订合同额3295億美元。对外劳务合作的年营业额由1989年的2.02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67.7亿美元,2007年中国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7.2万

人,2007年末中国在外各类劳务人员达74.3万人,对外劳务合作是运用国际市场吸纳中国富余劳动力的有效方式之一,对外劳务合作的长足发展部分缓解了国内的就业压力。在对外设计咨询方面,发展速度较慢,而且一直份额较小。对外设计咨询的完成营业额在1995年仅1.33亿美元,2007年也仅4.9亿美元,年均增长仅8%左右,远落后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发展速度,表明中国在设计咨询等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还不具有充分的竞争优势。

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

对外直接投资实践的发展对国内理论和对策研究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借鉴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基本思想,结合中国对外投资的实际特点与实际障碍,寻找更深层次的理论联系,综合现有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形成较全面的框架,对创新对外投资与合作方式提出具体可行的思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发达国家不同,在更大意义上是一种国家行为,而非企业行为。是国家为了自身经济的发展,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以提高企业竞争力,进而提高本国综合实力的结果。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极大,投资行为具有不成熟、不典型的特征,民营企业国际化的能力很弱,对外直接投资很少。中国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研究的重点应该是企业国际化战略和模式,以及对外投资的经济效应和传导机制的研究。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有其不同的特征和路径选择,很难完全套用现有的国际化理论。由于战略目标、市场选择、市场进入方式以及行业选择对跨国经营成败会有重大的影响,所以对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和模式的研究很必要的。另外对外直接投资对中国产业结构演进,技术进步、对外贸易发展、国际收支平衡和就业具有一定的效应,也应作为关注重点之一。

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外投资与合作的领域从贸易,航运和餐饮等传统领域向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农业合作、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等领域拓展。中国对外投资的未来行业导向上应集中在重要资源、电信、家电、石化。纺织、汽车、中档技术水平的加工组装制造业和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推动在资源富集地区进行能源资源开发、农业项目综合开发和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建立稳定可靠的能源资源供应保障。

二是对外投资方式由的建点办“窗口”向投资办厂带动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创办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形式转变。积极开展对外跨国并购,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全球整合资源链,通过收购兼并国外企业或者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开发技术资源,以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能力和全球品牌影响力。

三是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规模和功能,积极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等合作方式。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中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对外投资的重要举措。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是指在国家统筹指导下,国内企业在境外建设的或参与建设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辐射和带动能力强、影响大的加工区、工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等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域。自2006年海尔在巴基斯坦建立的第一个合作区,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建立1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从政策、资金、配套服务等方面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通过境外加工贸易等方式,可以有效释放中国已经形成的充足生产能力,规避贸易壁垒,带动相关产品的出口。

四是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国企业国际化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境外投资法制建设,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同时要尽快加强金融等政策扶持。具体包括,取消不必要的管制,提高用汇和汇出的便利化程度加快外汇市场产品开发,方便跨国企业规避汇率、利率等风险;鼓励国内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境外机构,充分利用区域性金融平台,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等。

五是有序推动对外间接投资。以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等方式,拓展境外投资渠道,逐步形成以企业和居民为主体的对外间接投资格局。

在对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的具体措施方面,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课题组(2007)的研究认为,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目标又可以将现阶段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归纳为4大类22种基本模式。一家企业在不同阶段会采取不同模式,亦可能同时采取多种模式。一是市场国际化战略(主要为获得市场)的基本模式,包括10种模式,分别是①国内名牌自建销售网络走出国门;②收购企业获得海外销售渠道;③国内优势企业先建销售网络、再建生产基地,开拓国际市场;④自建研发基地,开发适合当地市场产品;⑤国内领先企业并购重组跨国公司业务,全球资源整合,成为跨国公司;⑥全球专业化的OEM制造商;⑦程承包和劳务输出;⑧跨境服务全球化视角下的业务拓展;⑨外贸新做法:全球采购与销售;⑩应对贸易壁垒的新举措:境外设厂。二是技术国际化战略(主要为获得技术)的基本模式,过去中国企业多通过在国内合资、合作,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获得技术。随着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逐步深入,一些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类企业,开始通过主动走出去的国际化方式获得技术。包括①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跨国购并获得技术进入新领域;②传统企业通过跨国购并获得技术提高国内市场竞争力:③技术型企业境外建立研发机构不断引进新技术和新产品;④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实行研发业务的全球化运作。三是资源国际化战略(主要为获得资源)的基本模式,这类企业国际化的主要内容是获得或控制境外自然资源,战略目的是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提高企业在国内的资源供给能力,引进海外资源,利用国内生产能力,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利用海外资源和海外生产能力,开拓海外市场。此类国际化主要有五种基本模式:①国家能源公司收购海外油气资源满足国内需求;②国家能源公司收购海外石油公司获取系统性资源;③能源外贸企业收购海外炼油资产实现业务转型;④国内优势资源型企业利用海外资源开拓资源所在国市场;⑤国内优势企业利用海外资源和国内生产能力满足国际需求。四是资本国际化战略(主要为获得国外资金)的基本模式,根据企业背景和上市目的不同,中国企业资本国际化的主要模式有三种:①大型国企海外上市融資;②民企绕道海外上市融资;③新技术公司;与海外资本共成长。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回顾与探讨 篇5

1.1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概况

1980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兴起,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开始蓬勃展开。1980年6月, 主要负责承担我国援外项目的厦门市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 (简称厦门市外经办) 应运而生, 开始从事对外劳务业务。

1981年10月7日, 厦门有幸成为中国四个经济特区之一, 此后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步伐加快。

1984年6月, 厦门市外经办易名为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伴随着业务量的急剧增长和规模扩大, 经国家经贸部批准, 该公司于1988年7月更名为中国厦门国际经济合作公司 (简称中厦国际公司) , 成为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中坚力量。

1984年, 厦门特区船务公司、厦门海隆船务公司开始参与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1992年后, 厦门建发公司、国贸公司、友利公司、特贸公司等相继获得对外劳务经营权, 加入了对外劳务输出的行列。到1997年, 加上部属省属公司在厦门设置的分公司, 厦门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公司达到十多家。这些公司相互竞争, 相互促进, 推动厦门对外劳务合作进入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据不完全统计, 自1981年开始至1997年止, 厦门共计对外输出劳务人员5万人次, 营业额达近5亿美元。外派劳务人员从事的主要行业有海员、渔工、机械维修、工厂管理、建筑、制衣、电子、飞机维修、电脑、厨师、码头机械操作等, 外派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日本、韩国、德国、阿联酋、约旦、以色列、南非、莱索托、毛里求斯、塞班、雅浦、密克罗尼斯亚、马绍尔、尼加拉瓜、香港、澳门等。众多劳务人员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 为国家和自身家庭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类型

(1) 海员劳务。

厦门改革开放中的第一次劳务输出始于1981年4月, 由中厦国际公司派遣14名船员到我国香港建兴隆船务公司的“广州轮”上工作, 此举掀开了厦门对外劳务合作新的一页。1985年, 中厦公司又向芬兰籍的亨达船务公司两艘船舶派遣了两个全套船员, 使厦门船员首次登上欧洲轮船工作。从此, 厦门与香港十家船务公司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关系, 其中包括当时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属下的环球船务公司。上世纪90年代初期, 厦门特区船务公司、海隆、建隆公司分别与我国台湾船东建立业务关系, 相继派出船员到台湾船上工作。截止1997年, 这几家公司共计派出船员约7, 000人次, 营业额达5, 300万美元, 工作的船公司分别隶属香港、台湾、新加坡、日本、韩国、芬兰和希腊。

(2) 渔工劳务。

上个世纪80年代末, 台湾海峡两岸的政治关系趋缓, 经贸关系日益扩大。面临远洋渔工严重匮乏的台湾渔业主把目光从菲律宾和印尼转向语言相通、习俗相同的福建闽南一带沿海地区。厦门中厦国际公司抓住时机捷足先登, 从1988年开始通过香港、新加坡等第三地开展对台渔工劳务输出业务, 随后业务量迅速增长, 厦门港也成为我国台湾渔船停靠的港口

1992年以后, 国家开放对台近海渔工劳务输出, 获得劳务经营权的厦门国贸、建隆、特贸、友利也紧随中厦国际公司开展该项业务。从1988年起至1997年的十年间, 厦门共计对台派出远洋渔工约3, 500人次, 近海渔工近3, 000人次, 营业额达3, 200万美元。作业区域遍及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

(3) 制衣劳务。

厦门的对外制衣劳务始于1986年。由于太平洋岛国塞班被殴盟和美国划定为无配额限制的地区, 吸引了不少国外华裔成衣制造商到此设厂。厦门中厦公司从国有的制衣类工厂中挑选第一批36 名熟练工人外派, 其后随着与国外的交流的日益扩大, 在人员的选派、技术、培训、教育、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促使厦门对外输出的制衣劳务国别和规模逐渐增加。

1986年, 厦门制衣工人开始外派我国澳门, 十年共派出3000人次。1988年, 随着澳门工厂的外迁, 厦门的制衣外派业务扩大到毛里求斯。仅1996年, 厦门在毛国的制衣工人就有460人。至1997年底, 厦门制衣劳务已分布在新加坡、澳门、越南、印尼、孟加拉、约旦、阿联酋、毛里求斯、莱索托、斯威士兰、南非、塞班、马绍尔、巴布亚新几内亚、雅浦、牙买加、尼加拉瓜等近二十个国家和地区, 总人数达5600人次之多。

(4) 建筑劳务。

自1985年厦门向新加坡派遣首批建筑劳务300人以来, 由于新加坡的社会稳定, 制度和管理比较规范, 输新劳务一直走在正常轨道上。其中厦门与新加坡近十家建筑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 总共派遣了约2000名建筑工人, 合同期2至3年。仅1994年末厦门在新的建筑工人就有875人。1989年我国开放了劳工输出我国香港的业务, 1991年经国务院港澳办批准, 厦门向香港输出了建筑工人240名。

1995年, 以色列由于战后重建的需要, 建筑技术和熟练工人非常紧缺, 但又不敢引进阿拉伯人, 所以对罗马利亚、泰国和中国开放建筑业工人。厦门的建隆、中厦和特贸公司都于当年向以国派出大批建筑工。仅1995、1996两年, 厦门在以色列的建筑工人就有2000人之多。其后, 由于以色列国内原因和混乱的管理, 以国中介商盘剥厉害等原因, 以色列宣布中以劳务合作暂停, 输以劳务中止。

(5) 航空维修。

向国外派遣航空维修技术人员是厦门对外劳务输出最具特色、经济效益最佳, 技术含量最高的种类。1989年9月8日在厦门举办的福建省投资贸易洽谈会上, 厦门中厦国际公司与香港飞机工程公司 (简称港机) 签订了派遣68名航空维修人员的合同, 其后又签署了150名培训合同。这两份合同均获得港英政府和国务院港澳办的批准。中厦国际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公司合作, 当年即派出首批38名, 其余人员后来也被逐批派出。期间由于新加坡飞机维修人员匮乏, 厦门的该项对外劳务合作又扩展到新加坡。1991年, 经新加坡劳工部批准, 新加坡宇航和航空公司与中厦国际公司签订了引进航空维修人员的合同。中厦公司通过公开招聘我国空军退役地勤人员和与成都、南昌、西安、贵州等飞机制造厂合作, 经过专业培训, 这批人员被派往新加坡工作并获得雇主一致好评, 业务量不断扩大

至1994年底, 厦门外派新加坡航空维修人员达604名。为此双方还在厦门设立短期培训班。新加坡、香港飞机维修公司对厦门的外派人员的技术也给以高度的肯定, 并与中厦国际公司建立进一步合作关系。中厦国际公司也以香港飞机工程公司的战略转移为契机, 不懈努力, 于1993年引进港机、新航、日航和美国波音公司等外资, 共同在厦门成立厦门太古飞机维修公司。根据合资公司的前期培训计划, 从1993开始, 厦门向香港分期分批派出500名委培人员。厦门大学专门为此设立飞机维修专业, 培养人才。厦门的飞机维修劳务为厦门特区的经济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1.3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特点

厦门改革开放以来对外的劳务合作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

(1) 政府支持, 组织严密。政府为了保证输出劳工质量, 规定厦门所有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公司都必须获得国家对外经贸部批准的经营权, 同时国家为了规范劳务外派的管理和业务, 制定了一整套晚上的对外劳务政策, 并且专门设有对外工程承包商会。此外, 市政府还设立了外经专门部门, 负责审批和指导劳务外派业务, 规定所有外派人员都必须经过政审、技术考试、培训, 经政府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严格审批才能出国。同时在国外派专人管理, 我国的驻外使领馆参与协助。

(2) 从外派低级劳务走向外派高级劳务。厦门早期的外派人员都是属于工种比较辛苦、待遇相对较低、工作时间较长的蓝领阶层。随着时间推移, 这种较低水平的输出已经逐步过渡到高级劳务外派。例如外派商船海员, 过去只外派一般水手、加油、服务生、厨师等, 如今已发展到驾驶、轮机、船长、轮机长等全套船员;制衣行业也从一般的外派操作工衍生到输出包括厂长等高级主管在内的成建制承包国外工厂的经营管理实体。

(3) 合同严格履行, 人身安全保障。厦门的外派劳务人员都是以具有经营权的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而派遣的, 持有我国因公普通护照 (近年已改持因私护照) , 对他们在外的工作时间、待遇、生活条件和医疗保险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外派合同保证劳务人员在外不受歧视, 享有各项的权利和充分的人身保险。以1987年香港华通公司的嘉信轮在比斯开湾的西班牙海域附近发生的海难为例, 当时船爆炸起火, 船员31名中有23人丧生, 其中包括厦门船员17名。在善后的处理过程中, 香港公司安排所有遇难者家属到西班牙处理后事, 由公司承担所有费用。同时依照船东互保协议的规定, 根据职务高低、工作时间、年龄大小的区别, 共计赔偿厦门船员334.7万港元。

(4) 劳务人员获取丰厚的经济效益, 学到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许多厦门的劳务人员在国外经过锻炼和学习, 开阔了眼界, 提高了水平, 掌握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操作, 并把这些知识带回国内进行实践。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以前从国有企业选派的劳务人员, 回国以后很少有人留恋国有企业的“铁饭碗”, 绝大多数辞职, 自立门户, 自行创业, 开公司, 办工厂, 事业经营得红红火火。当然, 这跟他们外派在国外获得第一桶金、奠定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分不开的。

以与金门咫尺之隔、被誉为“英雄三岛”的大嶝岛为例:该岛因历史上地处战争最前线, 曾是厦门郊区县最贫困的乡镇。后来由于外派人员的输出, 家家盖起了小高楼, 全岛面貌焕然一新。全镇劳务外派达到4000多人次, 男青年经培训当海员、渔工、建筑工人, 女青年当制衣工。据称镇上信用社的外汇储蓄额曾一度名列厦门第一。

2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现状与分析

2.1 对外劳务合作稳定发展但速度放缓

作为对外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厦门的对外劳务从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初开始, 经历十几年的突飞猛进, 蓬勃发展。在九十年代中期达到历史顶点。但其后的增长速度逐渐放慢, 甚至是徘徊不前, 这可以通过厦门二十年对外劳务合作的对比进行分析。

2.2 厦门对外劳务经营公司减少, 劳务市场萎缩

随着国内外劳务市场的变化和国内经营环境的逐渐改变, 大浪淘沙, 优胜劣汰, 厦门的劳务经营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开始萎缩。原来曾经在厦门劳务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建隆、国贸、特贸、友利、特区船务等公司纷纷退出舞台。较大的公司除了老牌的中厦国际公司、专业经营海员外派的海隆公司之外, 就是异军突起、以前名不经传的民营企业汇贤公司。其余公司现都是小打小闹, 没形成规模。而国外的劳务市场时过境迁, 风云变换。一些原为厦门劳务外派的主要行业、主要地区和国家由于种种原因逐渐产生变化, 厦门的劳务外派日益减少乃至停止, 比如对台渔工、以色列、毛里求斯和新加坡等。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历年比较表

2.3 影响厦门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原因

(1) 国际市场的因素。

世界上若干国家和地区出于种种原因, 几年来相继在引进外劳的政策上进行了调整, 使原来大量吸收中国劳务的市场面临多种桎梏。例如, 以色列于2005年5月1日宣布对其引进外籍建筑劳务的政策进行调整, 其目的是为了增加企业雇佣外籍劳务的成本, 减少新劳务的引进, 从而削弱本国对外籍劳务的依赖, 促进国内就业率的增长。尽管中国政府、中国行业组织和经营公司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交流和磋商, 但成效甚微。要想重新进入以色列劳务市场还有待于积极的努力。

(2) 劳动力素质和人力资源培养机制不能适应国外劳务市场的需要。

现在国外对引进的劳务人员在需求上发生很大的变化, 不再是以前那种主要依赖体力劳动的普通劳务, 而智力型技术人才更加吃香。厦门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 劳动力资源呈金字塔形结构, 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较少, 中低端劳务资源庞大, 难以适应发达国家的需求。我国的中等技术教育并不发达, 学制、资格认证和管理体系不能与国际接轨, 外语教育和掌握的水平与菲律宾、印度等以英语为母语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处于极大劣势, 语言上的障碍已严重影响了交流与合作, 这些已经成为我们劳务进入国外技术服务型领域的“软肋”。

(3) 年轻一代到国外打工的意愿减弱。

由于我国人口出生率自1975年起出现转折, 近年来的就业群体主要是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年轻人, 劳动意愿没有父辈强, 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对他们到国外打工的兴趣也起到了负面作用。随着国内经济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迅速发展, 人们的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而目前国际劳务市场的普通劳务供过于求, 劳动工资一降再降。因此, 在先行开发的厦门经济特区, 过去每月几百元美元的收入可使年轻人趋之若鹜, 而现在他们对此却毫不动心。以先前劳务外派人数最为集中、外派工种最为广泛的同安区大嶝镇, 除了商船船员的招募还有一定的吸引力之外, 其他工种很难吸引当地居民背井离乡去打拼。毛里求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仍然大量需求的制衣、纺织工人在厦门地区已经很难招到人员。

(4) 外派劳务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不足。

尽管经营对外劳务合作的公司已经都有至少十几年以上的外派经历和经验, 但仍然保留国有企业一些难以摒弃的痼疾和弊端, 因此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外派规模的扩张, 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缺乏总体经营战略, 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 把目光和主要精力放在短期项目或已有市场的竞争上;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 制定的任务指标缺乏科学依据, 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能完全落实;对科学利用信息技术开拓市场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不敢投入资金对国际劳务市场的分布、发展动态、供求关系等进行跟踪、统计、分析、预测, 以致难以及时抢先进入和扩大市场;外经国际化人才不足, 经营管理者素质不高, 特别是外语、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人员奇缺, 合理培养、使用、留住人才等方面还有待于努力。

3 厦门对外劳务合作发展探讨

世界贸易包括商品贸易和劳务贸易, 而劳务贸易又称无形贸易, 分为以体力劳动为主的普通型劳务和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技术型劳务。与商品贸易一样, 劳务贸易永远不可能消失。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 普通型劳务占了一半以上。虽然其相对数可能因技术性劳务的上升而比重下降, 但绝对数并不会减少, 技术型劳务需求的增加不可能完全取代普通型劳务。在发达国家, 本国人员出于对高薪的追求, 不愿意干技术水平低的普通工作, 更不愿意去干脏、累、险的话, 这就为外来工人腾出工作位置, 正类似目前我国东西部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产生的劳动力流动一样。这其中的建筑、制造、服务、运输等行业和工种缺员严重, 普遍存在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发达国家经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后, 目前正着重于产业结构的变革, 整个国家经济向自动化和信息化转移和倾斜。而石油输出国以土建为主的基础建设的工程已接近完成, 经济结构处于调整阶段, 投资重点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因此, 整个世界以土建为主的普通劳务需求在逐步减少, 对技术型劳务的需求在稳定增加, 其它专业性、技术性的需求也在日益扩大。

作为曾经辉煌过的厦门对外劳务合作, 只要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 通过自身的努力, 挖掘各种优势, 要在世界劳务市场发挥自己的作用仍然很有潜力、很有条件。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重考虑:

3.1 走劳务联合、资产重组的道路

在当今高度激烈的市场经济中, 一个企业要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已远远不够。尤其是以开展对外劳务输出业务为主的公司, 其资金来源主要依托自己的资本积累再扩大, 或者依靠政府或母公司提供少量的资金起步经营, 因此进展缓慢。在以前计划经济的条件下, 由于劳务外派是政府指定的垄断性特殊行业, 这种状况对业务的影响并不明显。但随着整个国家大部分行业向市场经济转换, 劳务经营公司原来唯我独尊、赖以生存优势荡然无存。在开展、扩大业务的经营过程中, 本来已是单薄的资金就显得捉襟见肘, 力不从心, 从而束缚企业扩充的手脚和前进的步伐, 其结果只能是单打独斗, 小打小闹, 永远长不大, 成不了气候。更有甚者, 经营中略有闪失, 便是一蹶不振, 这在厦门不乏先例。因此, 各劳务经营公司必须具有共享劳务资源、共担风险的意识, 有为寻求共同利益而内相互合作的战略眼光。

厦门经国家审批可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公司近十家 (包括名存实亡的公司) , 各公司之间不相往来。各走各的路, 各干各的活, 不正当的恶性竞争时有发生, 使国外劳务中介商和雇主得渔翁之利。甚至在一家公司内部也存在这种现象。因此有必要改变过去相互隔绝的状态, 联合起来, 形成拳头优势, 互通信息, 统一价格, 彼此协调, 一致对外, 共同发展, 并逐步从松散型联合向紧密型组合的方向进展。

在联合的过程中, 它的方式可以是多方位和多角度的。可以是市场的联合, 项目的联合, 经营的联合, 也可以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资本联合。甚至步伐可以更大一点, 加大横向联合力度, 结合一些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必须的设计、工程咨询、监理或建筑单位等, 打破部门、行业界限, 进行资产重组和资本经营, 壮大企业实力, 以利实施对外的工程承包带劳务的项目。

当然, 劳务联合, 资产重组首先必须得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支持和协调, 其次是在思想上要能消除企业之间的门第之分才有可能实现。

3.2 唱好对台劳务合作这场戏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 我国台湾的经济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的发展。但是近十年来, 由于台湾岛内政治因素的影响和日益突出的劳工短缺, 已经明显地遏制台湾经济的增长速度。在台湾136个产业公会中131个明确表示缺乏人力, 希望引进外劳的厂家高达3500多家。劳工匮缺势必导致工厂外迁加剧, 资金外流, 严重影响台湾外向型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这种情形给台湾当局施加了沉重的压力。虽然台湾本岛对大陆开放劳工还需假以时日, 但勿庸置疑, 输台劳务势在必行, 只是时间问题。

厦门与台湾仅一水之隔, 相距不过百里之遥, 正所谓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法缘相循、商缘相连, 其密切程度是大陆其它地方无法比拟的。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把建设海峡西岸的主张, 从地方决策上升到国家决策, 从地方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 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此的重视、支持和期望, 为具有独特优势的厦门提供了机遇, 有利于厦门形成服务于中西部的东南沿海对外开放的新通道, 有利于构建促进祖国统一的互动平台。因此, 厦门的对台劳务合作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 完全有可能在将来的对台劳务合作业务上捷足先登, 率先开辟这块处女地。

在目前的形势下, 对台劳务需有前瞻性,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 巩固、扩大两岸的海上劳务合作。厦门对台航运界的外派海员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目前有近千名厦门海员服务在台湾几十艘远洋船上, 但在数量上仍具有非常大的潜力。因为中国台湾地区拥有庞大的商船队伍。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公布, 至2005年底, 台湾拥有商船531艘, 2330万吨, 总吨位名列世界第十位。台湾商船的大部分普通船员使用的是菲律宾等国的外籍人员, 在沟通与生活习俗上存在诸多不便。同出一源的大陆海员在取代这些人员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然而, 对台的近、远洋渔工劳务合作业务在经历了几年的蜜月期后, 已经逐渐沉寂。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是政府部门和经营企业在思想上要有足够的重视, 努力争取厦门港成为对台渔工的聚散地, 然后行动上积极支持, 在办理渔轮进出港手续、船员上下船、伙食物料补给、加油加水等业务上优先照顾, 提供方便, 创造更优惠的条件和良好的港口环境, 树立厦门在台湾渔业界的形象, 吸引更多的台湾船东、渔船到厦门, 从而建立牢固的业务关系和感情基础, 再现厦门对台渔工外派的昔日辉煌。

(2) 利用各种机会与台湾各行业工会建立劳务合作意向。厦门与台湾之间的人员往来、经贸关系和交流活动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自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在台人员到大陆探亲以来, 到2007年9月止, 从厦门口岸进出的台胞已达600多万人次, 在厦工作的台胞有6、7万之多。每年一度的中国投资洽谈会和对台商品交易会更为海峡两岸增添了商机和活力。在双方各层次的交往中, 厦门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公司必须寻找各种机会向台方表达劳务输台的愿望, 以期先入为主, 建立关系, 达成意向。自上世纪末以来, 厦门个别劳务经营公司已经与中国台湾部分行业工会签订输台劳务意向书。值得注意的是:台湾离岛可能就是中国大陆劳务最先进入的区域。自2004年12月福建启动金门旅游以来, 至2006年底, 大陆共有1428个团组、28045人次到过金门;2007年10月2日, 厦门首批居民开始澎湖旅游, 短短一个月就有289名进入澎湖。台湾当局多次表示要从金门、马祖撤军, 含澎湖在内的离岛建设工业园或旅游观光区。根据台湾目前的现状, 依赖台湾本岛人力资源是不大可能的。因此, 在两岸较高层次的接触中, 或许可以探讨向台湾离岛派遣大陆劳务的可能性。

(3) 以员工培训的形式先期开展登台劳务。长期以来, 厦门引进台资效果显著。到2006年底, 厦门累计吸引台资项目2300多个, 合同金额50多亿美元, 实际到资30多亿美元, 2000多家台资企业已开工投产, 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早已在厦成立。同时, 厦门设立的大陆规模最大的台湾水果聚散中心集合了大陆200多家公司, 也吸引了大批台湾农会到此设点。据了解, 台湾当局对经批准在外投资的项目网开一面, 允许台湾企业在大陆设厂中员工可到台湾本厂培训。这种情形有可能为大陆的输台劳务另辟蹊径。因此, 作为厦门劳务经营公司, 必须主动地与台资企业和台商协会联系, 摒弃急功近利的想法, 不囿于一时一事的得失, 不计效益, 竭尽全力为台商提供优质服务, 进行感情投资, 为今后台湾本岛或离岛的劳务合作业务奠定扎实基础。

3.3 发挥地方产业优势

作为对外劳务合作, 如果一味在同等条件的普通劳务上进行竞争, 厦门与中国其他地区的十几亿人口没有任何人力资源优势可言。只有充分利用自己独特的地方产业优势培养、对外输送技术人员, 扬长避短, 人无我有, 方能在全国的外派劳务中据有稳固的资源和保证外派业务的连续性。厦门在这方面占有海员和航空维修行业的资源优势。

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贸易的扩大, 世界海上运输量急剧增加, 各国船队的扩充速度非常之快。因此, 与此相辅相成的海员需求量与日俱增, 远远满足不了航运界的需要。据2006年波罗的海国际海运理事会 (BIMCO) 及国际航运联合会 (ISF) 调查报告, 全球高级海员的供应量为46.6万, 而需求是47.6万, 供求差距一万, 而且高级海员架构已呈老化现象, 急需海员培训和招募以填补日益严重的自然流失的空缺。同时全球海员整体需求量持续增长。现在海员的供应中心已转移到远东和东南亚。中国的海员现状也不乐观, 持有证书的有50万人, 其中高级海员13.5万, 虽然人数占世界第一, 但需求太大, 供不应求, 主要原因是高级海员培养周期太长, 培养一名船长需要十几年的时间, 其次是航海院校能力有限, 现全国大、中专航海院校和培训中心70多所, 一年最多只能培养出8000名毕业生。

厦门港自然条件优越, 港阔水深, 为天然良港, 因此也造就了厦门的航海历史的源远流长, 使厦门海员在国内外久负盛名。改革开放之初, 福建的海员外派业务就起源于厦门。同中国的海员一样, 厦门海员刻苦耐劳, 遵纪守法, 踏实肯干, 适应性强, 在外派船东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厦门海隆公司是目前厦门海员劳务输出最多的单位, 拥有船员3000多人, 外派海员分布在20家国 (境) 外航运公司的160多艘船上;而拥有近2000名船员的中厦国际公司的海员外派已成为公司的主要经济支柱。所以说, 海员外派在厦门对外劳务合作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仍后劲十足, 大有作为, 依据为:

(1) 创建于1920年的集美航海学院 ( 前名为集美航海学校) 位于厦门, 办学80多年来已经培养出21500多名高级航海人才, 被誉为“航海家的摇篮”。现在每年能够培养出几百名本科毕业生, 可成为厦门海员外派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库。

(2) 自改革开放以来, 厦门海员依据有20多年的外派历史。漫长的航海生涯磨练出一大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海员。他们虽然没有科班学历, 但刻苦自学, 努力参加培训, 许多人通过港监部门的专业考试, 获取相应的A类任职证书, 正式跨入高级海员的队伍。

(3) 鉴于海员短缺的现实, 国家交通部海事局已表示, 不再仅依赖“传统的教育与培训”, 而要转为“多途径并举”, 允许工科院校学生经过专门航海知识培训后进入海员队伍。厦门有多所高等院校, 完全有能力输送这样人员, 此举为厦门的海员外派又发掘了一条新路。

(4) 厦门多家对外劳务合作公司都有向国外邮轮派遣服务人员经验。2007年中国邮轮发展大会在厦门召开之际, 世界三大邮轮公司巨头, 皇家加勒比、美国嘉年华和马来西亚丽星邮轮齐聚厦门, 认为“厦门地理位置优越, 在中国的区域优势无可替代”, 一致表示要把厦门作为经营的中国主要港口。此举可为厦门扩大邮轮服务人员外派提供极好的契机。

除了海员外派之外, 厦门航空维修外派业务在全国独占鳌头, 颇具特色。

航空维修是厦门的重点产业之一。1993年, 厦门中厦国际公司在对外劳务合作的基础上引进外资, 在厦门成立了厦门太古飞机工程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扩建, 该公司已可为全球各地的航空公司和供应商提供各种服务, 涵盖飞机大修、系统提升、客机改货机、航空维修、生产部件和工程设计等。至2006年底共投资3.29亿美元, 兴建六期机库, 完成飞机大修600架次, 业务涉及国内外30多家航空公司, 上缴税收6亿人民币, 为厦门经济做出贡献, 也培养出大批航空维修人才。

目前世界民航业增长强劲。据著名的TeamSA/BACK航空咨询公司统计, 2005年全球民航飞机拥有量达17903架, 增长了4.1%, 并预测今后每年的增长速度为4%, 飞机利用率上升6%。与此相对应, 民航维修 (MRO) 业务也随之增长。单劳动密集型的大修 (HMV) 和飞机改进和改型, 预测到2011年增升至118亿美元, 2016年更是高达134亿美元。但是航空维修人员非常紧俏, 其原因是航空维修的从业人员较少, 工作环境较艰苦, 淘汰率高, 培养机构不足, 后继乏力。比如, 与厦门外派航空维修人员息息相关的新加坡市场, 新航工程公司第四、第五维修机库已投入使用, 并在2006年开始修建第六期维修机库, 准备成为世界上第一家能够维修A380空客的公司。但与此相配套, 必须增聘1000名维修人员, 这对于只有450万人口的新加坡而言不是件容易的事。

厦门中厦国际公司与新加坡新航、宇航等公司的航空维修劳务合作业务有着悠久的历史, 15年来已经对新加坡派出近千名航空维修人员, 至今仍然保持密切的业务关系。因此, 可以以厦门太古飞机工程公司为后盾, 以厦门大学飞机维修专业为资源, 培养出大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进行外派。同时按照以往的做法, 加大力度, 委托技术学校定向培养钣金、电讯等技术工种的操作工, 使对新的航空维修业务有较大的飞跃。同时利用新航、宇航与其它国家业务交流的桥梁作用, 象以前借道新加坡派往日本一样, 将厦门的航空维修人员推向世界各国。

3.4 稳定原有劳务市场, 以多种方式开辟劳务新区域

(1) 新加坡政局稳定, 语言、习俗相同, 是厦门陆地对外劳务合作人数最聚集、数量最大的国家, 曾经一度占厦门外派总人数的70%以上。尽管十年前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竞争激烈的新加坡劳务市场雪上加霜, 原吸纳劳务人员最多的建筑、制造等行业风光不再。在东盟国家共渡难关的呼声下, 新加坡对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的劳工网开一面, 使中国的输新劳务难度更大。但是, 无论是业务技术素质还是刻苦耐劳精神, 这些国家的人员都无法与中国的劳务人员相匹敌。现在的新加坡经济已经走出当年的阴影, 恢复了元气。新加坡政府雄心勃勃, 准备大展雄图。根据新加坡的国家发展方略, 要尽快把人口数量从当前的450万增加到650万, 其途径是吸收大量有技术、有知识的外籍人士, 其中当然包括了优秀的中国人。据新加坡人力部公布的数字, 2006年就业状况良好, 全年共创173000个工作岗位, 外国人受聘的机会增加了8500多个。人力部表示, 灵活的劳工政策为新加坡经济带来增长, 今后还要逐步扩大规模。因此, 厦门的劳务经营公司应该抓住这个机遇, 稳定现有的新加坡劳务人员, 与原客户保持密切关系, 甚至可以象往年一样, 派员长驻, 积极开拓, 以期早日东山再起。

(2) 以色列劳务市场曾经受到厦门的青睐, 多家公司都有向以色列派遣劳务的历史。但在经营过程中并不都是一帆风顺, 而是经历了风风雨雨, 而后吸取了教训也总结出经验。虽然以色列是阿拉伯世界包围之中的犹太小国, 但却是中国劳务人员的风水宝地。只有650万人口的以色列, 对四周庞大的穆斯林世界戒心重重, 宗教信仰迥异的两个民族很难填补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鸿沟, 不可能引进大量的阿拉伯人参与国内的大规模建设。中国劳务人员技术精湛、遵纪守法已得到以国政府和雇主的认可与赞赏, 而以色列的高工价也对中国劳务人员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厦门在以国的劳务人员曾高达2000余人。早期除部分人员因种种原因提前返回外, 正常外派、按期回国或滞留不归的人员均收入不菲。虽然由于以方劳工政策调整, 目前暂停引进中国劳务人员, 但我们一定不能望而却步, 贸然放弃以色列劳务市场。可通过我国驻以使馆和经商处渠道了解、调查以方资信, 发挥中国工程承包商会的作用, 密切关注以国的劳工动态, 保持、加强与先前以国雇主的信息, 争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使大批的厦门劳务人员早日重返以色列。

(3) 因路途遥远, 信息匮乏, 厦门派往非洲、拉美和大洋洲的劳务数量较少, 但这些相对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是我国传统的援助地区, 也正是我国政府鼓励积极开拓的地区。除了沿用以前传统的纯劳务外派、援外工程带劳务以外, 还可以探讨以项目带劳务的其他形式。我国被世界称为“工厂”, 市场商品充裕, 物价低廉, 而非洲、拉美国家经济较不发达, 轻工产品昂贵, 我国的许多滞销产品却是这些国家的紧俏商品。因此, 可以通过我驻外使馆和经商处了解各国的政局和投资环境、投资政策, 选择在最有市场、条件最优惠的国家设点、办厂, 输出人员、设备和技术, 对于开拓国际市场、缓解国内就业困难均有双重效应。值得高兴的是, 厦门的企业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 已开始“走出去”。象厦华电视, 以产品为先导, 以自有品牌、技术、制造、知识产权等对世界全方位输出和国际化经营, 使销售服务网点遍及世界119个国家和地区;比如万里石石材公司, 在南非办厂设公司, 把人员、技术和设备带进非洲。这些先行者的足迹可为厦门的劳务经营公司树立示范作用。而对于发达国家的劳务输出, 比如西欧和日本, 则侧重于老年事业的养老护理、医院护士以及具有中国风情的园林建筑, 中餐馆厨师、, 中医推拿、针灸人员等。

3.5 想方设法扭转劳务资源枯竭的颓势

首先是加速劳务培训。厦门的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从一开始就与培训工作紧密结合。作为厦门劳务输出的中坚, 中厦国际公司先后投入几百万元用于劳务培训。以海员培训为例, 早在1980年9月, 就首批培训出128人, 其中甲板80名, 机舱46名, 厨师2名;1983年, 又与厦门轮船公司、厦门外运公司合资购买6700吨的货轮“水星洋”, 作为培训基地。此外又开办了中专、职高班和各种短训班, 招收高考落榜生、初中毕业生、沿海船员及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组织进行专业培训, 做到长短结合, 委托和自培相结合, 理论知识和实践训练相结合。至1989年, 共开办34班 (期) , 学员2000余人。

对于陆地劳务, 中厦国际公司曾委托厦门技工学校、旅游学校进行技能、语言培训, 至1989年共培训了892人, 绝大部分顺利外派。但很遗憾, 十几年来, 厦门劳务外派公司除了每年向集美航海学院招收毕业生外, 组织劳务培训的优良传统未能延续下来, 培训班次逐渐减少, 技能培训几乎停滞, 这是造成外派人员缺乏、外派数量急剧下降的重要原因。值得庆幸的是, 现在各方已意识到这个瓶颈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加以缓解和解决。在近期举办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践基地建设论证会上, 厦门市劳动部门宣布计划建设8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 专门“孵化”8类紧缺的高级蓝领, 包括机械加工、模具制造、电气控制、电子制造、电焊技术、汽车维修、服装制衣和光电技术等工种, 培养目标是到2010年, 厦门的高级工人由目前的0.52万增加到1.9万, 技师从目前的600多人增加到4000人。这个计划包括中厦国际公司的劳务外派培训中心。

其次是搭建劳务外派合作平台。厦门市管辖范围狭小, 区域有限, 人口总量偏低。据统计, 至2006年末, 厦门全市户籍人口仅有区区的160.38万人, 常住人口也不过233万, 人力资源远远满足不了劳务外派的需要。但是厦门同其他的经济特区一样, 已经先行一步, 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打开“大厦之门”。作为与对外经济最早联系的触角, 全国各地在厦门设立的代表处有59个, 福建省各县市共有24个。这些代表处是厦门与全国各省市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可以通过他们与内陆的省份建立广泛的经济、劳务合作机制, 拓展劳输出的用工渠道。除此之外, 政府和劳动部门可以穿针引线, 组织外派经营单位到省外物色人才, 鼓励省外劳务输出单位在厦门设点;建立信息网络, 为外派企业和希望到境外就业的求职人员提供畅通的供需平台。在政府的支持下, 目前这种形式已着手实施, 先从厦门市内用工起步, 逐步推向对外劳务外派。据报道, 黑龙江9地19家劳动力转移部门和41家培训机构近期汇聚厦门, 与厦门70家企业签订64份劳务协议, 促成10735名合格的劳动力向厦门转移。

3.6 加强管理机制和企业自身建设

对外劳务合作虽然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业务, 但是若经营不善, 不仅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而且往往会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甚至会波及到国家关系。所以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教育。

我国政府和劳务外派公司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历来非常重视, 把它作为提高我国劳务人员素养的必经途径。目前全国经国家商贸部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对外劳务培训中心近200个, 专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爱国主义和外事纪律教育, 进行外语和专业技能培训, 使外派人员能够尽快适应所派国家的环境生活。思想上能够遵纪守法, 工作上尽量一专多能。鉴于劳务培训教育的重要性, 厦门所有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必须严格把关, 完成必需的所有课时和科目, 坚决杜绝贪图方便, 花钱买证书的恶习。如让培训教育流于形式, 外派人员对外一无所知, 往往产生不良后果, 害国害己, 遗患无穷。而且培训最主要的一点要切实使劳务人员做好艰苦工作、服从管理的心理准备, 学会应变能力和提高适应性, 否则培训只是形同虚设, 达不到效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劳务人员外派后产生的问题多与少, 能否顺利圆满完成合同, 是劳务人员培训教育办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之一。

(2) 加强劳务管理。

厦门经营外派劳务业务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建立和完善防范经营风险的保障机制。在与新的劳务合作客户签订合同前, 尽可能通过我国驻外使馆或经参处等渠道, 了解对方的资信、项目的真实性, 法律法规和社会状况。在劳务项目未落实前, 千万不能向中介商或外方支付任何费用, 以防诈骗。向劳务人员收取的费用要合情合理, 透明公开, 有据可依。业务开展切不可投机取巧, 违规操作, 特别不能受高额利润的诱惑, 见钱眼开, 唯利是图, 切勿碰撞利用对外劳务合作的合法途径搞变相非法移民、向境外不良场所派遣女青年这两条“高压线”, 否则身败名裂, 后果不堪设想, 全国此种情况不乏先例。福建一些地区是偷私渡盛行的重灾区, 在招收劳务人员时, 应尽量避开这些地方, 宁缺勿滥, 厦门有些公司在这方面有着深刻的教训。在经营过程中, 有条件的一定要派遣管理人员, 起中间沟通和管理作用, 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配合雇主, 认真对待和妥善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

(3) 加强企业自身建设。

企业战略是为了实现企业的总目标而制定总体规划, 其经营方向是战略的核心。现在厦门的大多数劳务外派公司, 除了像厦门海隆公司有很明确的海员专业化经营外, 其他公司大都是经营漫无目标, 没有方向, 随意性强, 业务开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 年年靠天吃饭, 极大的影响到企业的业绩和长远的发展方向。因此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对厦门劳务经营公司尤为重要。

同时, 从事劳务业务的人员都必须很清楚地认识到, 劳务输出与国际商品贸易大同小异, 两头在外, 即市场在外, 资源在外, 两者缺一不可。作为劳务经营公司, 在挖掘国内劳务资源的同时, 更主要的是开辟国外的劳务市场。而市场的开拓需要两方面的努力, 即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和培养外经人才。

现代社会实际上已经成为信息社会。厦门劳务经营公司要扩大自己的业务, 应迅速扭转目前自身的信息弱势, 改变以往劳务信息单纯依赖人员介绍这种原始的“刀耕火种”狭隘做法, 重视和注意信息网络建设, 及时搜寻和捕捉来自各方面的信息, 并善于从中推断和发现有价值的商机。

其次是企业要重视培养外向型的复合人才。人是生产力诸多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要真正开拓市场, 必须彻底改变“官商”、“坐商”的作风, 一定要把人员派往重要的劳务国家开疆辟土。但厦门从事劳务的多数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科班”训练, 常常是半路出家, 边学边干成长起来的, 知识结构上还有较大的缺陷。尽管几年来充实了不少大专院校毕业生, 文化知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但因没有大胆使用, 仍然顾此失彼, 知识缺位, 懂外语无专业, 有技能缺语言。因此, 引进、培养思想上靠得住、有专业素养和外语水平的外经人才, 是厦门劳务外派公司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

改革开放以来, 厦门的对外劳务合作已经迈出稳健的步伐, 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展望未来, 在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下, 厦门各家劳务经营公司只要同心协力, 推陈出新, 完全有可能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创造更好的业绩, 为厦门的外经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摘要:通过对厦门经济特区对外劳务合作的发展进行回顾和分析, 探索在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开展外经工作的出路与方向。

17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 篇6

答: (1) 境外投资; (2) 境外农、林、渔和矿业合作; (3) 对外承包工程; (4) 对外设计咨询; (5) 对外劳务合作。

2 境外投资如何界定?

答:指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 (以下简称我国企业) 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3 境外农、林、渔和矿业合作指的是什么?

答:境外农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开办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农作物与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林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签订合同 (协议) 、购买林权或采伐许可证、兴办企业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的林木种植、采伐、更新及木材加工、回运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渔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签订合同 (协议) 、购买捕捞许可、开办企业、派出渔船等方式, 在境外从事的渔业捕捞、养殖、加工、销售及相关产业的开发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境外矿业合作是指我国企业通过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直接以购买矿权、产能投资、专项经营许可、资源偿付等方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加工等经营活动。

4 对外承包工程如何界定?

答:指我国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

5 对外设计咨询如何界定?

答:指我国企业在境外承担地形地貌测绘, 地质资源普查与勘探, 建设区域规划, 工程设计、生产工艺、技术资料和工程技术咨询, 工程项目的前期环保评估、可行性考察、研究和评估, 工程融资方案招投标模式的制定, 工程监理, 技术指导, 项目管理, 运用维护评估, 项目后评估, 设施管理及境外企业建立方案的制定等经营活动。

6 对外劳务合作如何界定?

答:指经商务部批准的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国 (境) 外允许招收或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 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 (境) 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72010年重点支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是哪两类?

答:第一类是我国企业以并购或直接投资实施的境外研发中心项目;进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实施的项目;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项目。

第二类是我国企业实施的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使用中国工程技术标准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对外设计咨询项目。

特许经营类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包括:BOT (建设—运营—转让) 及其衍生方式 (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BT建设—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 和PPP (公共、私营领域合作) 项目。

8 专项资金采取哪两种方式对企业从事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给予支持?

答: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两种方式。

9 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内容主要包括哪些?答:

(1) 前期费用。

具体包括: (1) 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 (2) 勘测、调查费。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 (4) 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 (5) 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翻译费。

(2) 资源回运运保费。

(3) “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

(5) 境外研发中心专利注册费用。

1 0 专项资金贴息内容包括哪些?

答: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 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 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设计咨询而从境内银行取得, 用于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 (含一年) 的贷款给予贴息。对列为2010年重点支持的业务给予重点倾斜。

1 1 支持项目的贷款贴息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 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 不超过实际利率;

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超过3%, 实际利率低于3%的, 不超过实际利率。

1 2 什么情况下不享受专项资金支持?

答:已累计3年享受专项资金 (包括原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贴息、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中俄森林资源采伐与木材加工合作项目贷款贴息) 支持的项目, 不再给予贴息。

1 3 专项资金的支持限额是多少?

答: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累计补助额不得超过3 000万元人民币。隶属于同一最终控制方的企业均按同一企业核算。

1 4 企业申请专项资金应具备的条件?

答: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3) 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 已缴回拖欠的应缴还财政资金借款本金;

(4) 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业务统计制度》 (商合发[2008]511号) 和《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商合发[2008]529号) 规定, 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所开展业务的统计资料;

(5) 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核准或备案) 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资格的批准文件。

1 5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 (1)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

(2) 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 项目依法生效;

(3) 符合项目金额标准;

(4) 符合项目适用时间。

16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金额标准如何规定?

答:◆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或等值货币) , 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货币) ;

◆境外投资项目及境外林、渔、矿业合作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或等值货币) , 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货币) ;

◆境外农业合作、境外研发中心中方投资额、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或等值货币) , 且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或等值货币) ;

◆申请企业 (签约企业) 与贷款企业为同一企业或贷款企业的全资子公司。若申请企业 (签约企业) 为贷款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还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该贷款用于签约项目。

17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适用时间如何规定?

答:◆申请前期费用的项目, 新设类项目的境外注册 (登记) 时间、并购类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生效时间、对外设计咨询项目的合同 (协议) 签订时间、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项目的境外注册、协议 (合同) 签订、取得资源权证、捕鱼许可证或租赁土地时间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 其项目合同和贷款合同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在执行, 并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已支付此期间利息;

◆申请资源回运费用补助和“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的项目, 其项目合同 (协议) 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在执行, 并在此期间内运回权益内的资源产品 (以海关报关单为准) ;

◆申请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补助的项目, 项目合同 (协议) 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正在执行, 并且突发事件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

◆申请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直接补助的项目, 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派出劳务人员。

1-9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篇7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指出,1~9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外投资规模持续放大。1~9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 342.2亿美元,同比增长53.7%,较去年全年的1 214.2亿美元,增加128亿美元,较同期全国吸引外资(950.9亿美元)高出391.3亿美元,快速增长是2016年中国对外投资的主旋律。

二是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多,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业务份额高。1~9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在5 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12个,较上年同期增加33个,累计合同额1247.4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4.4%。其中,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1个国家新签合同4 191份,合同额745.6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0.4%。

三是对外投资并购活跃,涉及领域不断拓宽。1~9月,中国企业共实施海外并购项目521个,实际交易金额674.4亿美元,涉及67个国家和地区的18个行业大类,已经超过2015年全年的并购金额(544.4亿美元)。

对外合作培养 篇8

一、诊所法律教育贵在真实

诊所法律教育是建立在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真实的当事人基础之上, 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参与案件的全部过程、了解案件的全部细节,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解决真实法律问题。

众所周知, “文本上的法律与现实中的法律总有距离。明白这些差别以及为何存在这些差别, 对学生极为重要”。课堂远离现实生活, 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存在着诸多的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 课堂模拟案件的虚假性远不能代替现实社会中案件的真实性。“法律问题离开了具体的社会背景、离开了活生生的当事人、离开了办案的真实感受, 法律分析与推理、原则与规则就失去了依托, 成了空泛的话语”。法律实践的许多领域如会见、咨询、事实调查、调解、谈判、起草法律文件中的诸多技能只依靠课堂上的说教, 不通过真枪实弹的实践, 学生断然不会了然于胸;何况对案件的判断力、职业责任心、公益心、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等方面单靠课堂教学和以往的传统的法学教育也难以解决之。

目前, 为数不少的高校法律诊所课程也仅仅是老师带着学生在学校里“打转转”, 进行“名不副实”的所谓实践。当然笔者并不否认在学校里就不能开展法学教学实践活动, 学校内部也会有一些法律纠纷问题, 如学生的个人物品丢失、宿舍被盗、打架斗殴、学生兼职上当受骗、拖欠学生的打工报酬等等, 法律诊所当然可就这类法律问题接受咨询、进行解答并帮助解决。但这些法律问题不具有常态化的特点, 发生的几率相对低, 还难以成为诊所法律教育的主要的教学内容。

要想让学生得到真正的实践锻炼、学会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显然虚拟的法律诊所仅仅是在校园里“闭门造车式”的实践, 不仅不能使法科学生们深切体会法律的价值、掌握法律适用的技巧、知晓法律人在待人处事方面的素养和要求, 而且还有可能对学生产生一定的误导,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吸收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优点, 亟待探究一些对外拓展合作的本土化途径。

二、法律诊所对外拓展合作的途径

高校法律诊所注重向外拓展, 与有志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建立密切联系, 实现资源共享。法律诊所开展对外合作不仅可以扩大诊所法律教育的影响和增强社会的认可度, 而且应使其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当下的现实社会情况, 法律诊所在开展对外合作的领域以及合作对象上可以选择与以下一些单位、组织展开合作。

1. 与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合作。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 它是为了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而实施的人权保障制度。法律援助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方略和举措。

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诊所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 如都有为弱势群体和其他特定人群提供法律服务的目标;都发挥着缓解我国法律资源紧张的作用, 这些就是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诊所建立合作的契合点。法律援助机构力量还不能充分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 法律诊所需要外部资金经费、案源和指导人员的支持, 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诊所建立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优势互补。

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诊所建立了稳定的工作机制, 诊所老师可以定期指派学生到法律援助机构参与一些具体的工作, 诊所学生和法律援助机构相互合作, 既可减轻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压力, 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效率, 同时也能实现训练诊所学生处理法律事务能力的目标。

诊所学生是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诊所合作机制的最大受益者, 学生在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过程中, 不仅能具体了解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 而且还能接触到众多的真实案件, 甚至有机会亲临现场参与部分工作, 如接待当事人、制作会见记录、回答当事人咨询的问题等, 这些对于只熟悉课堂的学生来讲, 是绝好的接触社会的机会和经历。在这个过程中, 学生能发现现实生活的复杂性、理论与实际的差距, 掌握正确的法律思维方法、学会怎样把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

法律援助主要是针对那些经济困难和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提供的一种无偿服务, 学生在参与法律援助时可以接触这些人群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学生看到他们享受了平等的法律服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得到了真正落实, 这样不仅有助于学生深刻认识社会, 培育学生的公益心, 也给那些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吃了一剂良心药, 促使他们在日后的工作中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承担社会责任, 弘扬法治精神。

2. 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

从表面上看, 高校的法律诊所与律师事务所没有多大的联系, 显然, 单从业务内容和利益而言, 两者之间确实不存在实际的联系。但是, 要从长远看、从社会层面看, 二者的联系是密切的。法科学生作为未来法律领域的储备人才, 将来律师界的精英也会在他们当中产生, 当下法科学生的综合素质也会对未来的律师行业及律师的整体水平和素质有所影响。

目前, 律师是大家所公认的法律领域内实务界的精英代表, 这也是法律诊所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的一大动因。律师作为实务界的出色代表, 在校法科学生如果能够得到他们的指导, 对于学生而言必将如虎添翼, 对学生掌握律师技巧、增强实务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都将大有裨益。

根据《律师法》第42条和《法律援助条例》第6条的相关规定, “律师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 每位律师每年都要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这也是与法律诊所建立合作的基础。在当前我国司法资源总量不足、地区分配不均的情况下, 律师通过对在校法科学生的培训, 指导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既能够满足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的要求, 也可以帮助指导法科学生, 不失为一举多得的好方法。

由于缺乏相应强制性义务的规定, 缺乏相应的运行机制以及律师工作繁忙等原因, 法律诊所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达到共赢的例子并不多见,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这方面的投入, 为高校法律诊所和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开展互助业务提供立法上和政策上的支持, 这样才能为高校法律诊所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

3. 与民间公益组织的合作。

法律诊所选择的合作对象应该是从事公益项目的民间公益组织。因为这类民间公益组织大多生存环境恶劣、条件有限、规模小、资金少、资源相对匮乏, 法律诊所与这些组织更容易合作。

当前, 国内不少高校法律诊所与民间公益组织开展了多种多样的互助合作项目, 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民间公益组织开展互助合作, 这对于法科学生而言既是尽一份服务社会的义务, 也是作为“准法律人”在力所能及地帮助那些急需法律知识的人, 这不仅是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 也是对法律人的道德要求。

由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大、法律服务资源不充裕、法律宣传和普及工作的不完善, 社会上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救济途径、无法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的人群大量存在。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 法律诊所与民间公益组织合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学生可以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积累实践经验, 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得到锻炼, 在实现公益法律服务的价值的同时, 也实现了诊所法律教育所追求的价值。

4. 与城乡社区的合作。

相比学校, 社区是一个结构更为复杂的小型社会, 社区成员人数众多且成分复杂多样, 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的概率高, 而且这些矛盾纠纷往往夹杂着多方面的因素。校内法律诊所可以通过与具备相应条件的城乡社区进行合作, 在社区进行诊所法律教育。

与设立在学校内部的法律诊所相比, 走出校园的法律诊所显得更加独立。由于法律诊所设立在社区当中, 将课堂搬进了社区, 法律诊所与社区融为一体, 成为社区的一部分。

对外经济合作,朝鲜准备好了吗 篇9

首先,在安全上给对手吃“定心丸”,稳住外部形势。在美韩日等国看来,朝核问题正如字面意思,成为了朝鲜半岛的核心问题。于是,朝鲜就在各种场合反复表态,希望重启六方会谈。从不愿意谈,到愿意谈,再到不设任何前提条件地谈,朝鲜逐渐放低姿态,却由此占据了主动地位,在核谈问题上对朝鲜挑三捡四的人也不得不有所收敛。

其次,在高层“以政促经”。最高领导人金正日亲自出马,与受访国领导人握手言欢,营造出良好的政治气氛。议题不仅仅限于你好我好,而是旨在促成几个大型经济合作项目,配合朝鲜国内战略重点。中朝之间的大项目是正在合作开发的“一区两岛”,“一区”是指位于中朝俄三国交界处的罗先特区,“两岛”是指位于鸭绿江口的黄金坪和威化岛。朝俄之间的大项目则是途经朝鲜直达韩国的输油气管道建设项目。

接着,上至国务总理、下至党政各级主管官员各司其职,跟进落实领导人的指示,细化可行性报告,寻找配套项目资金。贸易机构和民间团体也不甘落后,纷纷往中俄两国跑,拉项目,谈 合作,找商机。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朝鲜国内的“重商主义”气氛日益浓厚。

从战略上看,朝鲜将经济设定为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战术上,朝鲜正在通过规划试点区和试点项目,尝试在局部范围内推行市场开放。这些有限范围内的改革举措,让人不禁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深圳、珠海特区。早期的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人们对其成败并无把握。当深圳、珠海藉香港、澳门地利之便,迅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时,也坚定了中国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朝鲜改革试验区的成败也很关键,对于朝鲜未来发展走向会产生相当大的辐射效应。

从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初期,朝鲜曾开展大规模的对外经贸合作。当时迫于资金和能源短缺,不得不通过对外合作来创汇,补“窟窿”。可能是求钱心切,也可能是经验不足,朝鲜当时的对外合营合资政策并不完全符合市场运作的需要,有时甚至采取“杀鸡取卵”的方式,导致很多企业无果而终,影响了朝鲜的经济改革意愿。

观念的改变是最重要的。在不久前的中朝总理会谈中,中方提出了“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朝方能听进去,并表示愿落实在行动中,这就是大的进步。以市场为基础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综合型开发,在朝鲜可谓史无前例。

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朝鲜大力招商引资,打出了“资源换资金”的牌。这既是朝鲜主动的政策选项,也是被动的应对措施。朝鲜连年经济困难,家底被掏空,根本拿不出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如果试验区硬件设施不到位,又如何吸引得了外来投资?所以,朝鲜下大力气搞对外合作也是有道理的。对外合作会吸引大量资本要素的流入。这不仅会缓解朝鲜发展中最为紧迫的资金难问题,而且可以使其获得与资本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要素。而朝鲜产业获得发展和提升,又会反过来增强朝鲜的出口能力和创汇能力,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朝鲜很想培养出会生钱的“金鸡”,并以此恢复造血机能,但又面临着“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难题。朝鲜还在受着国际制裁,金融制裁是很大的制约因素,大部分融资和结算渠道很不通畅甚至完全不通,导致招商不易,引资更难。朝鲜没有参与到任何一个全球或地区性的经济合作机制中去,不但无法获得多边经济合作组织和机制提供的非歧视性安排,也无法享受针对不发达国家的特别安排或特惠条件。另外,即便朝鲜获得了发展经济所必须的启动资金,如果不能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和法规的保障,也只能是“一锤子买卖”,无法保持外来投资的可持续性。

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引入市场要素,建立起适合于本国国情,又有利于参与到双边合作、区域合作的对外经济合作模式,在这方面,中国和越南已有了一定的经验。朝鲜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缺乏市场经济的实践和管理经验。因此,朝鲜需要“内外双修”,内炼发展经验,外修各方支持。朝鲜可以将双边合作作为起点,在积累了一定的市场行为经验之后,再参与到地区层次、全球层次的经济活动中去,利用生产要素的流动来解决其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行为、市场管理经验缺乏的问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一步一步走。

但是,与中国的试验田不同,朝鲜的对外合作是否取得成效,第一步很重要,也很关键,很大意义上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的合作与竞争 篇10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中国正式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 此时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的推动, 发达国家以及当时的新兴经济国家发展迅猛, 中国与世界发展水平间的差距十分明显。1980年中国的GDP只有1089亿美元, 是美国的1/15;对外贸易额381亿美元, 位居世界第27位。当时, 中国迫切需要加入到国际经济大循环当中, 借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 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因此, 如何融入到当时的世界经济体系中, 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能够加入其中, 中国只能是被动地接受既已形成的世界经济秩序, 有时为了能够加入其中, 甚至要放弃部分自身利益, 做出一定的牺牲。这一阶段从1979年开始延续至了整个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对外经贸关系的合作竞争中, 中国是主动寻求与外部的合作, 同时由于自身的落后和实力的弱小, 没有什么话语权, 几乎是以仰慕的态度看待外部世界。20世纪80年代初, 中国外贸企业以“出口创汇”作为首要目标, 不计成本、不计盈亏, 着力解决外汇短缺, 即是这一阶段最真实的写照。

20世纪90年代到2008年是中国经济及对外贸易高速发展的阶段, 这段时间, 中国经济已经得到了全面恢复, 激发了巨大的发展能量。经济发展需要及人均收入提高后产生的消费愿望, 形成了对外部产品的巨大需求, 美, 欧、日等国的高技术产品, 日、欧等国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日、韩等国的化工原料, 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日本的轻工设备都将我国大陆地区和我国作为重要的出口市场。为解决贸易平衡, 中国改变以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方式, 极大促进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这一阶段, 随着东西方敌对消除, 世界各国间的经济融合不断深入, 产业结构在国际间重新调整。中国经济总量在此阶段以超过10%的年增长率高速发展, 对外贸易也发展迅猛, 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的十余年, 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迅速增长。2008年, 中国GDP已跃居世界第三位, 并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全面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这个阶段合作成为中国对外经贸关系的主旋律, 但此时合作已变成相互需求, 而非中国单方面参与。

2008年起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 2009年开始对世界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造成了发达国家经济的停滞甚至倒退, 有些国家时至今日仍未能完全从中摆脱出来。虽然中国经济也受到外部经济的拖累, 放慢了增长速度, 但由于其自身实力的不断壮大, 仍然成为少数几个保持稳定增长的国家之一, 这为整个世界经济的稳定和恢复做出了巨大贡献。2014年中国的GDP已位居世界第二位, 并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 由原来的劳动、资源为比较优势转变为资本成为比较优势, 在部分产品的技术上也具有比较优势, 中国已由原来的资本输入国转向资本输入和资本输出并重。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 其利益诉求也发生改变, 对世界经济的话语权也不断加重。以中国为主导的金砖国家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设立以及一带一路战略都是中国实力增强的体现。这一时期, 在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出现了合作与竞争并重的局面, 各国经济相互融合、相互渗透, 使得合作继续保持, 各方利益诉求不同及冲突又使得竞争不断加剧。

二、影响中国对外经贸关系合作与竞争演变的因素

1.国家利益是影响国际经贸关系的核心。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永远都是为了追求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国家关系中首先是民族主义, 然后才是国际主义, 国家之间的合作只是途径, 追求各自利益才是终极目标。现存的国际经贸秩序是由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为主导创建的, 同样是为了追求其自身的利益, 因为这些国家经济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 通过构建国际经贸合作可以取得更多利益。20世纪80、90年代直至2008年, 发达国家正是通过这个体系获得了巨大利益。但随着发达国家自身发展遇到的问题及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壮大, 发达国家通过原有经济体系获得的利益大大减少, 因此他们就会改变这个秩序或规则, 以保持自己的利益。同时, 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加强, 各种利益冲突就会增加, 国际经贸关系中, 竞争的成分就会上升, 这是必然现象, 不必过分担忧。但只要原有秩序的构建者仍能从这个秩序中获得利益, 这个秩序就不会轻易被打破、被完全破坏。

2.各国经济地位的变化是影响国际经贸关系变化的重要因素。一定时期的国际经济关系反映了当时各国国家之间经济力量的对比, 国际经济秩序通常是由当时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引领建立的, 更多地反映了它的利益。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力量发生变化, 原有的平衡就会受到冲击, 新兴力量会通过增强了的话语权追求更多自身的利益, 原主导国家会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或通过构建新的秩序保持自己的利益。在这种秩序重建的过程中, 力量的此消彼长就会带来国际经贸关系中竞争成分的加重。世界经济目前就处在这样一个阶段, 以G7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日渐式微, 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力量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 G20的作用越来越大。现如今, 世界上任何一个重大经济问题, 如果没有中国等新兴力量的参与恐怕都很难解决。

3.国家间政治关系成为影响经济关系的另一因素。1989年苏联解体, 随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政体改变, 东西方对峙结束;在随后的20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之初, 国家关系中曾经出现过经济关系优于政治关系、主导国与国关系的情况, 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 经济实力不断壮大, 对世界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美、欧、日等资本主义国家对仍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的担忧重新抬头, 冷战思维死灰复燃, 以不同体制、国家安全为由头的经济摩擦、贸易摩擦时有发生, 而且今后不会消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发展模式成功的戒心会不断加重, 这种发展模式选择、政治理念差异所带来的对经贸关系的冲击, 是竞争关系加重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而且这种竞争关系难以调和。

三、中国对外经贸关系合作竞争态势的应对策略

1.经济发展的核心是供需平衡, 经济发展初期供给不足往往是影响经济的主要因素, 各国均注意增加供给, 增加供给会带来经济上的迅猛发展, 接下来需要解决的就是供需均衡。相对于比较容易解决的供给而言, 需求的解决难度就会大些, 一国首先由国内供需均衡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当国内需求消化不掉供给, 就需要通过国际经贸合作, 通过国外需求解决。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已经进入经济发展的成熟阶段, 先进的生产技术, 较高的生产效率所带来的供给, 仅仅靠内部市场根本无法取得均衡, 而且对于一个成熟的经济体来讲, 内部挖掘需求潜力的空间并不大, 开展国际经贸合作是他们的必然选择。中国是一个经济总量世界第二、贸易总额全球第一、拥有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 虽然中国经济已经过了高速发展期, 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但市场需求仍然非常巨大,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对一个强大的中国在战略上感到担忧, 一个稳定的中国又是其现实需要的原因。日本也是如此, 历史问题、领土问题、战略主导权问题使得中日之间纷争不断, 但日本仍希望与中国保持良好的经贸关系。与中国保持经贸合作既是世界各国的现实选择, 也是必然选择, 认识到这一点, 我们就应该对国际经贸合作充满信心, 即使在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有冲突、有波澜, 但各国之间需要合作的趋势短期内也不会改变, 我们更需要的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2.中国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变的情况下, 通过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上的成功, 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肯定和思考。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 中国的发展模式虽然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但其所具有的优势也不言而喻。坚持既有发展道路, 即使因此会产生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不可避免的竞争, 也不应该有丝毫的动摇。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 比较优势发生改变, 中国的利益诉求也会发生变化, 即使在坚持自身利益的时候, 由于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冲突使得对外经贸关系中竞争的成分加剧, 我们也应该坚持, 不能放弃。应该学会在竞争中寻求合作。

3.在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 除了与发达国家间的关系外, 还有与新兴经济体之间、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 在这个关系中, 中国基于自身的经济实力, 能够处于相对的主导地位, 合作大于竞争;同时, 借助于这个关系还可以影响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 多元合作应是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的重要选择。

参考文献

[1]王勇.国际贸易政治经济学[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 2008:10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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