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四川省工业园简介
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搞好我省工业节能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7〕8号)以及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加强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31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有效地发挥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安排的用于推动我省工业节能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资金使用原则和重点
第三条 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以最大限度发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解决我省工业节能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为目标,遵循公开透明、保障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
第四条 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使用方向:
(一)重点工业节能项目。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完成节能目标所实施的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支撑项目和示范项目,省、市节能监察和技术服务体系能力建设项目,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能源合同管理示范项目等给予补助。
(二)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对制定、发布鼓励发展工业节能技术工艺目录和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落后技术工艺目录,开展节能产品认定并定期发布《四川省节能产品目录》等给予支持,对举办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的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机制推广给予支持。
(三)节能宣传和培训。对以工业节能为重点,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进行集中宣传、开展系列专题采访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节能宣传给予支持。对各地政府节能工作负责人、重点用能企业的负责人、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能源管理、能源统计、能源计量及节能基本知识等培训给予支持。
(四)信息和服务。对节能监测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维护、能源消耗动态监测分析及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和维护给予支持。对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和监测、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检测和节能诊断、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制定等技术服务等给予支持。对提高依法节能管理能力,制定节能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等相关工作给予支持。
(五)表彰和奖励。以省政府的名义对有关基层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在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好、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其它与工业节能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 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五条 申请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申报单位必须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
(三)项目内容符合“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要求,实施后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第六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项目,地方企业向同级经委和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材料,同级经委会同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汇总逐级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扩权试点县(市)直接上报,同时抄送所在地市经委、财政局);省属企业直接报送省经委和省财政厅。
第七条 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省财政厅和省经委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八条 省经委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根据专家出具的审查意见、资金到位和项目实施情况,提出资金支持的项目和补助金额计划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审核后,与省经委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第九条 省财政厅根据正式下达的资金计划,按预算资金拨付程序及时办理拨付资金的手续。相关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或工作进度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 各地经委对项目的真实性、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负责并进行管理和监督;会同财政局严格审查企业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保证项目和有关附件的真实性。督促企业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保证竣工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在建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新开工项目按计划如期开工建设。
各地经委和财政局审查后上报的有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对企业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进行监督,严防资金流失和挪用。
第十二条 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经委要会同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需及时上报省经委和财政厅。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资金计划下达企业后,企业不能按计划实施或建设内容、投资方案有重大调整的项目,应按原申报程序逐级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经审批后按批复意见执行。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停止受理企业项目申报,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凡使用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写出完工报告,向同级经委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效果和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的自查情况,并出具相关资料和凭证,地方企业的情况由各市、州经委审核汇总后报省经委。
第十五条 省经委组织或委托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委、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节能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六条 工业节能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
由截留和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地方、企业、有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七条 各地经委、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规范管理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经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四川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审细则目录
目录
1、国家标准···········································1—10
2、质量获奖证明······································11—16
3、质量方针··········································17—18
4、质量目标··········································19—20
5、公司质量责任制及相关资料记录······················21—44
6、质量管理制度······································45—48
7、关键特殊工序人员能力确认记录······················49—54
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55
9、质量目标相关记录··································56—62
10、操作规程·········································63—85
11、文件发放回收管理制度·····························86—89
12、检验规程·········································90—103
13、外检报告及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记录················104—130
14、产品质量报告制度及分析报告······················131—138
15、各种原始记录····································139—167
16、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制度···························168—172
17、质量管理考核实施办法···························173—177
18、质量体系内审资料································178—189
19、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记录·························190—197
20、企业标准········································198—205
21、采用标准证明········································206
22、计量器具管理制度································207—213
23、计量器具相关记录································214—217
24、售后服务制度及服务机构·························218—219
25、质量证明及售后服务计划······························220
26、产品使用说明及包装、标识材料····················221—224
27、售后服务相关记录································225—233
28、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234—236
29、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图片························237—248
30、产品质量法······································249—258
31、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259—262
32、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63—267
33、行车技术参数档案································268—271
3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72—281
第三篇:2013年四川省自贡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013年,自贡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持续推进产业自贡建设,加速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但面对复杂而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今年工业经济增速呈现逐步放缓的态势。
一、工业经济运行总体情况
(一)增长速度缓中趋稳。自贡市54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573.90亿元、同比增长15.8%,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增加值476.50亿元、增长11.5%,增加值增幅在四川省居第9位,在川南四市中居首位。
(二)支柱产业贡献突出。三大支柱实现工业总产值1054.03亿元,增长17.5%,占自贡市工业总产值的67.0%。其中,盐化工业实现产值200.21亿元、增长10.7%,机械工业实现产值739.85亿元、增长20.2%,新材料实现产值113.87亿元、增长13.1%。
(三)市属重点拉动不足。10户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55.41亿元、占自贡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为16.2%、同比下降1.1%。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昊华鸿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降、四川长征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均为负增长,增速分别下降了0.2%、33.3%、3.5%、23.2%。
(四)经济效益稳定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7.51亿元,增长16.8%;实现利润总额69.45亿元,实现利税141.22亿元。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工业经济运行质量较好,一是区县工业增长平稳:区县实现利润64.49亿元;二是重点企业支撑优势显著,34户重点企业实现利润19.80亿元。其中东锅公司实现利润87200万元、四川东方锅炉工业锅炉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利润39592万元、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实现利润13706万元。
(五)产销衔接情况较好。自贡市规模以上企业产销率为98.78%,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比四川省高0.91个百分点。从隶属关系看,区县属工业实现产销率98.64%,低于自贡市0.14个百分点。
(六)各经济类型全面增长。国有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9.02亿元,增长16.7%;集体企业11.02亿元,增长0.1%;股份合作企业18.28亿元,增长20.8%;股份制企业1249.22亿元,增长17.0%;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1.66亿元,增长3.1%。
(七)十大行保持两位数增长。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8.9%较为明显;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较弱,下降10.1%。其他行业工业生产均有所不同增幅,总体看增幅较为平稳。其中:食品制造业增长15.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6.6%、有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工业同比增长15.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增长17.2%。
(八)区县工业发展不均。区县工业继续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区县属工业完成增加值420.47亿元,增长13.5%,增速高于自贡市2.0个百分点,总量占自贡市工业的比重达88.2%。其中自流井区23.80亿元,增长14.3%,贡井区87.78亿元,增长14.7%,大安区122.56亿元,增长14.7%,沿滩区65.77亿元,增长15.1%,荣县53.40亿元,增长7.5%,富顺县67.16亿元,增长11.0%,高新区144.42亿元,增长25.0%。
(九)工业投资增长较快。2013年,自贡市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48.4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27.9%。工业投资较去年同期增长24.5%。
二、协调性指标完成情况
用电量情况,今年自贡市工业电力消耗295083.3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增幅排四川省19位。税收情况,工业增值税完成147895万元,同比下降12.4%。货运量情况,累计实现货运周转量566292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0.2%。工业投资情况,自贡市完成工业投资148.42亿元,同比增长24.5%。能耗情况,自贡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337589.5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9%。
三、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停产现象严重。截止到12月,自贡市有51户工业企业当月停产,占自贡市的9.4%。其中政策性停产企业达19户,且在短期内煤炭企业复产的可能性不大;企业已搬迁1户;去年申请退出,保留1年名录的3户;其他原因停产的28户。由于国家工业增速评估办法的不断改革,当月增速将直接影响自贡
市工业增加值的评估,目前51当月停产企业,导致自贡市当月数存在相当大的缺口,当月增速增长十分缓慢,势必影响自贡市工业经济的增长。
(二)市属企业拉动不足。从市属企业看,10户企业(含晨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55.41亿元、占自贡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为16.2%、比上年下降1.1%。东锅公司、鸿鹤公司、长征公司、久大公司均为负增长,增速分别下降了0.2%、33.2%、3.5%和23.2%。由于市属企业总量较大,企业的波动对自贡市的工业增速影响较大。
(三)市场环境复苏不明显。根据重点企业的监测数据来看,除少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有所缓慢上升外,大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回落较多,如晨光院的聚四氟乙烯树脂售价格下降21.7%;昊华的氯化铵下降48.1%;大西洋公司的结构钢焊丝价格下降8.0%;塞迪维尔公司的钢化玻璃绝缘子销售价格下降17.9%;原煤价格下降12.5%。部分企业订单不足,久大公司订货量下降1.0%,晨光院订货量下降10.6%,汇维仕公司订货量下降4.0%。
(四)新建企业拉动仅0.9个百分点。2013年自贡市新增企业30户,但入统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实现产值12.10亿元,占自贡市总产值的0.8%,对自贡市工业增长贡献率为5.2%,拉动工业增长0.9个百分点。新增企业对自贡市贡献不大,拉动作用较小,不足以支撑工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五)部门协调性指标支撑不够。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数据协调性评估办法,省统计局依据工业用电量、增值税、货运量和四川省同行业产值增长等主要指标对市州工业发展水平进行协调性评估。从去年的情况看,自贡市工业指标协调性评估得分为3.98分,比四川省低0.2分,在四川省排12位,与工业发展速度在四川省排位一致,说明协调性指标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不够。从今年的情况看,工业电消耗缓慢增长和工业增值税下降的现实直接导致自贡市工业指标协调性评估得分不高,在四川省的排位不会有大的变动。
(六)能耗数据无法支撑产值数据。工业总产值增速15.8%,而能耗增速为-2.9%。从生产的发展特点来看,有生产必然就有能源消耗,除非采取了大的技改项目或节能管理措施,不然两组发展趋势相反的数据,无法相互支撑。
四、加快工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力度。今年受宏观经济影响,自贡市顶住了工业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全年确保了工业经济平稳地发展。一是我局加强了自贡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跟踪、分析和调控,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运行走势,做好重点企业和行业的监测工作;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电力、税收、交通等部门联系会议,明确职责,及时准确把握相关协调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生产经营和运行过程中的困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分类指导,抓好优势企业增产和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
(二)加强招商引资,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促进规模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有力,就必须要有增量,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业经济跨跃式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以“招大、招强、招优”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快五园一区建设,解决好入园项目用地,抓好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切实保障企业油、电、煤、气、运的供应,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资金、劳动力等难题;引导园区围绕产业基础,寻找战略合作伙伴,积极推行以园招商,着力引进一批质量好、投入大的项目落户园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园区产业规模。
(三)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引导企业加大工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更新改造方面的投入力度,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的要求,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依托具有技术优势的重点企业,建设产业链长、附加值高、能耗少的产品和产业,培育自贡市工业新的增长点。
(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是经济工作的主旋律。自贡市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转方式、调结构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减排等,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突破口,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促进产业升级;注重产业整合,加快产业链延伸,鼓励龙头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努力提高工业发展的速度、质量、规模和效益。
(五)加强企业指导,提高主要指标的协调性。要加强对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工业产值增速与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工业用电量、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等相关指标协调,做到指标间相互衔接、相互匹配、同步增长,避免出现趋势相反的情况。统计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预警预测。相
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夯实企业网报基础,源头数据的逻辑性和平衡性要符合制度要求,确保企业一次性网报成功。
第四篇:2014年1-2月四川省南充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2014年1-2月,南充工业经济增幅回落较快。初步统计,南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78户,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69.28亿元,同比增长仅为0.6%,比去年同期回落19.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比去年同期回落10.9个百分点,增速为近10年(同口径比较)最低。
一、诸因素制约,增长缺乏动力
(一)大环境不确定因素多,发展下行压力大。从国内大环境看,经济持续处于调整期,短期内较难形成新的上升趋势。一是传统产业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新兴产业如多晶硅、风电设备、新材料等产能过剩,调整阵痛将无法避免。二是出口形势难以乐观,因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的壮大,中国出口供给萎缩;此外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加强,纺织、电子等出口导向型行业损失较大,贸易环境日趋复杂。三是餐饮业消费明显回落,房地产消费的不确定性,汽车、家电等耐用品消费在没有刺激政策出台的情况下难有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工业生产将受影响。综合来看,2014年全国工业经济增长将继续面临较大下行压力。
从南充看,工业经济结构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产业整体处于产业链低端,初加工和代加工居多,新精专产品少,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比约为4:1。二是企业内部基础薄弱、设备落后、管理落后等问题还较严重,尤其是轻工食品和丝纺服装两大板块附加值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要素供给依然紧张,资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普遍存在;土地受政策影响,工业用地缺口较大,招引企业落地较难;原材料、能源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的问题还有待解决。
(二)搬迁停产企业多,炼油厂停产影响大。今年2月,南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78户,同比净增62户。578户企业中因各种因素停产的企业33户(含炼油厂),停产企业2013年1-2月工业总产值33.14亿元,拉低南充工业总产值14.2个百分点。如果剔除停产企业计算,1-2月南充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4.8%。其中南充炼油化工总厂的搬迁对南充影响大,拉低工业总产值6.4个百分点,约占停产企业的一半。2013年炼油厂上报工业总产值109.91亿元,1-2月16.62亿元,剔除炼油厂计算,1-2月南充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7.2%。
(三)工业投资总体偏弱,发展后劲不足。2013年,南充工业投资明显偏弱,对工业发展后劲产生一定影响。从占比看,201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550.93亿元,占GDP的41.4%,工业投资额209.54亿元,占投资总量的19.0%,工业投资占比明显低于工业经济总量占比,比全省工业投资占比低15个百分点,难以维持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从速度看,2013年南充工业投资增长11.9%(现价增速),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速低13.3个百分点,低于工业增加值现价增速约2个百分点。
(四)工业内部结构调整,传统行业受冲击。随着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南充工业企业也在不断转型升级,但南充传统行业保持较快增长的压力增大。一是行业总体呈回落态势。从南充规上工业统计的33个行业大类看,7个行业大类呈下降趋势,26个行业大类增速低于去年同期。二是石油化工行业大幅下降,今年以炼油厂为龙头的石化企业逐步向园区搬迁,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1-2月石化行业工业总产值27.22亿元,同比下降36.7%。三是丝纺行业小幅下降,从纺织业和服装服饰业两个行业大类看,共计68户企业,1-2月工业总产值累计31.51亿元,同比下降0.1%,总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增速比上年回落18.1个百分点。
(五)区域发展不平衡,顺庆高坪呈下降态势。从9县市区发展情况看,发展不平衡,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10%的仅有4个县,仪陇、蓬安、南部、阆中同比分别增长15.5%、13.9%、13.6%、10.7%;营山、嘉陵、西充增速不到5%,同比分别增长4.4%、3.2%、0.1%;顺庆、高坪同比呈下降态势,顺庆同比下降3.1%(含炼油厂计算,剔除炼油厂计算,顺庆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8%,居第一),高坪同比下降15.3%。
二、多管齐下,促平稳健康发展
2014年是南充工业经济发展较为困难的一年,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定不移地抓生产、稳增长、促转型、提效益。
(一)抓生产,帮助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当前工业经济形势复杂,停产企业较多,主管部门应深入企业摸清情况,做好市场调研和跟踪,帮助停产和半停产企业恢复正常生产,拓展产品销路,确保企业稳定运行,解决因企业停产拉低工业经济增速的问题。
(二)抓招商,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坚持招商引资不动摇,跟踪招引企业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新企业开工投产,以增量补存量,填补因南充炼油厂关停,石达化工搬迁改造,宏泰生化、飞龙化工、顺城盐化搬迁减收的130亿,减少因搬迁、关停带来的损失。
(三)抓投入,提高工业经济能力水平。加大工业生产投入和技改投入,引导扶持企业升级技术装备,提高产品档次,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四)抓创新,增强工业内生增长动力。加大创新投入,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创建技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国家、省项目技术中心落户南充。
(五)抓升规,提升工业经济总体规模。做好升规企业的培育工作,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强做大企业,扩大工业经济的总盘子,培育一批知名企业,拥有一批知名品牌,保持工业经济较快发展。
(六)抓保障,确保工业经济发展之需。抓好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加强对水、电、气、煤、运、油等要素运行调度,及时做好协调。搭建工业融资平台,加大银企协调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加入。
第五篇:东富工业园简介
东富工业园是2012年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核准的市级工业园区,是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园区位于醴陵市主城区东南部,地处湘赣边界,距醴陵市区5.6公里,东接江西萍乡市,南抵石坝上村,西邻东富镇镇区,北与桐桥村相邻。 具体范围为:东至新莲路,北至高铁站西路,南至石坝路,西至产业大道。
园区规划总面积为13.65平方公里。东富工业园的产业分为玻璃、陶瓷、综合产业三大产业区。园区坚持“核心企业带动、产业链条延伸、配套企业协作”,依靠龙头企业辐射带动,适度引进可与旗滨相补充的玻璃原片生产项目,把玻璃深加工领域作为产业开拓重点,努力探索“陶玻一体化”特色之路,推动产业间协同发展、互动发展,力争用5-10年时间,将园区打造成中南部最具影响力的玻璃制造、研发、出口基地。园区于2012年成功引入了全国十大玻璃生产企业、国内主板(上海)A股上市企业集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驻。项目现正在加快建设,预计第一条生产线将于今年5月底点火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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