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控制的制度

关键词: 投资规模 社会 政府 投资

投资控制的制度(通用8篇)

篇1:投资控制的制度

投资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计

一、职责分离制度的设计

(一)对外投资的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相分离

(二)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相分离

(三)负责对外投资业务人员与会计核算人员相分离

1、投资购入、出售的经办人员必须与会计核算人员相分离;

2、证券保管人员必须与负责投资交易账务处理的人员相分离;

3、参与投资交易活动人员必须与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人员相分离。

(四)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人员相分离

二、授权批准制度的设计

(一)对外投资决策的授权批准程序

一般投资项目,如用少量闲置现金进行临时性短期投资投资计划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一位高级职员负责审批;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应当实行集体审议联签。

(二)对外投资业务实施的授权批准程序

企业应授权具体部门 或人员办理投资业务,每一笔投资都必须在企业最高管理当局或其授权人员的授权范围内操作。这些业务的执行,都必须按照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已批准的计划和下达的指令进行。

(三)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管理的授权批准程序

1、对外投资的权益证书主要包括投资合同、投资证明,股票、债券等;

2、权益证书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保管,也可自行保管;

3、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保管,并建立详细记录。

(四)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变更的授权批准程序

应当经企业最高决策机构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

三、投资会计核算控制制度的设计

(一)投资取得控制制度的设计:

1、对证券经纪人从事对外投资业务控制制度的设计

(1)签订明确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2)经纪人为委托人购置证券,必须取得经过投资企业董事会审核批准的文件作为投资指令;

(3)经纪人应填写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应由财务经理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

2、投资记名登记控制制度的设计:

现金投资为例:

(1)严格控制企业在证券公司开户;

(2)如需追加投资额,应由财务经理审核成交通知书与投资指令是否相符,资金帐户余额与企业投资明细账是否相符,以及是否有必要追加投资额,必要时应经董事会批准;

(3)企业应及时获取由经纪人填写的成交通知书。

(二)投资保管控制制度的设计:

1、企业自行保管有价证券实物时,应当规定必须存放在银行保险箱或专门的保管库内,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证券。

2、证券保管人员必须设置证券登记簿,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都要根据经过复核和批准的原始凭证记录详细情况,并由所有经手人员签名。证券登记簿应与会计部门的投资明细账定期由专人核对。

3、企业自行保管有价证券实物,要由与投资业务无关的人员定期对证券进行核对或实地盘点。盘点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

(三)投资收益控制制度的设计:

1、对外投资收益收取的控制制度

(1)关注投资收益发放公告;

(2)投资收益实际取得的控制。

2、对外投资收益记录的控制制度

(1)核对投资收益;

(2)记录投资收益;

(3)专人对投资收益记录进行审核。

(四)投资处置控制制度的设计:

1、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任何对外投资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财务经理或董事会批准;

2、合理确定转让价格;

3、认真审核相关审批文件。

(五)投资盘点控制制度的设计:

由两个以上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定期进行盘点;

1、对外投资资产清查的帐证相符;

2、对外投资资产清查的帐实相符;

3、对外投资资产清查的处理。

四、财务分析控制制度的设计

1、分析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所需的营运资本额,分析计划扩大生产经营情况下所需的营运资本额,对比核查企业的资金存量,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和调整资本预算

2、了解分析本行业或其他行业中盈利较高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状况;

3、及时跟踪了解证券市场的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资料;

4、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或董事会送交财务分析报告。

篇2:投资控制的制度

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交易管理部负责交易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基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订了基金头寸管理制度。④制订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订了完善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检查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

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法切实旅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以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次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监控

篇3:投资控制的制度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影响

1. 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

2. 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 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 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 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 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 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 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 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4.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

5. 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

参考文献

篇4:投资控制的制度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制度;风险控制;构建

前言: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相对于美、德、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相对落后,所以借鉴其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进行完善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正确选择,目前我国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性质等都未明确规定,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的构建要将大方向与细节同步进行。

一、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的构建

(一)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组织性质、运作模式定位

财政投资评审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财政部门新增的职能,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家财政支出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等各方面通过评价、审核、审查等程序,最终审定的过程,是一种财政技术监督形式,由此可见财政投资审评是财政职能的表现,具有“管理”与“监督”的双重作用,实行财政投资评审不是为了缩减政府财政支出,而是为了使公共财政应用更加规范、有效、安全;另外,由于財政投资审评主要由行政部门执行,而且其管理的性质近年来逐渐突显,所以现阶段普遍将财政投资审评定位于行政管理机构性质;除此之外,由于财政投资审评的目的是保证财政性投资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所以其是政府为了使提供的基础服务资金被有效利用而做出的公共服务,而为保证投资审评的公正性,政府并不直接进行财政审评,所以使其在运作模式上以公共服务购买为主要形式。

(二)财政投资评审的流程构建

财政投资审评的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审评和项目审评全过程控制两道程序,其中项目审评又分为准备、实施和完成三个阶段,在准备阶段首先要通过有效途径收集并整理分析项目的评审依据,使评审部门对项目大体情况有一定了解,其次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判定项目是否具有参与评审的资格,如果不具有资格则将项目直接驳回,如果具有资格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评审计划;在实施阶段,首先要全面详细的分析项目的评审依据,然后在复核准备阶段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得出评审结果;在完成阶段,首先要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写评审报告,然后全面整理与评审项目过程有关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评审数据建立项目评审档案,以供后续参考。项目审评全过程控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事前主要是根据项目的情况进行估算、预算、概算和编制等;事中由于工程造价会受到时间、市场供需关系、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所以即使是总价包干合同也难免发生变动,所以财政投资审评部门要经常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保证对事中的财务变化全面掌握;事后主要针对项目合同的实施及竣工最后结算进行审评。

(三)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构建

财政投资评审主要指财政公共支出,具体包括预算内的基本建设和专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外的专项支出、金融投资建设项目支出及各种形式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等部分,财政投资决策与财政投资预算是不可分离的关系预算直接决定了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所以在财政投资评审的过程中要着重评审其支出预算,建立专项的支出预算审评部门是现阶段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四)财政投资评审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及配套设施的构建

与之相关部门主要指预算、审计、基建等政府部门;设计、监理等建设单位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开放性部门,通过协调财政投资审评与各部门的关系,使财政审评的依据更加全面、结果更加公正科学;其配套设施主要指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人员队伍、参政投资评审所依靠的法律法规制度及财政投资评审信息来源信息库建设,只有保证其配套设施满足财政投资评审的要求,才能构建出完整的财政投资评审体系。

二、财政投资评审风险控制措施

(一)认清风险来源

财政投资评审风险来源较多,例如财政评审机构不完善或参与财政评审的工作人员自身条件不达标、项目施工方所提供的审评资料不正规、项目建设方不具备项目建设的资格、项目运营过程中受不确定因素的威胁产生风险和执业环境风险等,所以在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过程中首先要认清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方面,然后收集整理大量有关各风险来源及项目本身的资料,为风险判断准备依据,目前我国财政风险来源判断失误主要受基础资料不足、审评经验少和审评人员职业素质不高三方面的影响

(二)掌握并灵活应用风险识别方法

财政风险识别工作包括识别风险真假、判断风险发展趋势等,使相关控制部门能够对风险有准确的判断,所以目前风险识别方法主要有两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种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用表格的形式将项目有可能产生的风险按照严重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建立风险评价体系,然后评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个排除;另一种是专家预测法,即将财政投资风险控制方面的专家聚集在一起,使其能够将个人掌握的理论知识与项目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在各抒己见的过程中,在事前做好风险控制。

(三)规范风险识别步骤并对其进行有效防范

风险识别的步骤应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判断前期识别的风险中是否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有后续要找到其客观存在条件;其次确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出现的或潜在的但条件只要允许即会产生的风险;再次针对确定的风险搜集有价值的信息;然后根据搜集的信息对各种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确定,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排序;最后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编写风险识别报告,为风险控制提供支持。由于在财政投资评审的过程中,存在风险而且可控的只有人,所以风险防范要从财政投资评审的参与人员着手,首先,对财政评审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业务能力、法律理解能力、职业素质等得到提高,满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需求;其次将财政投资评审各环节落实到具体的人负责,这样既可以调动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积极性,而且在发生风险的时候可以及时将问题落实到某个人身上,对于风险控制具有积极作用。

结论: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传统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虽然取得过可喜的成绩,但随着国家财政支出力度的不断加强,其已经难以满足现阶段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所以构建新型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风险控制是通过最小的风险成本换取最可观的回报,所以对财政投资进行风险控制是保证国家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有效办法,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作者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财政局)

参考文献:

[1]孙珊.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的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2.

[2]周静.财政投资评审的防腐败机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0.

[3]罗凤梅.基层财政投资评审的廉政风险及防控对策——从一起财政投资评审案谈起[J].法制与经济,2014,13(15):68-70.

篇5:投资控制的制度

相比于存货,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风险较大,一方面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往往涉及企业整体经营策略和长期的发展规划,还会给企业造成巨额的现金流出;另一方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还会涉及到对被投资单位的管理、投资收益的计算以及减值测试等复杂的问题。为了防范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起完善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目标

(一)保证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企业战略发展需求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一般包括控制或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或者通过持有的部分股权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施加重大影响,如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无论是哪种方式,投资企业都可以获取一定的被投资单位技术、产品、原料等方面的优势,并分享被投资企业的营业利润。为了最大程度上获取以上收益,企业在选择被投资企业时,应综合考虑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部署。具体来说,选择时要突出主业,既可纵向通过选择上游或下游企业以保障原料的供给或产品的销售;也可横向选择同类企业,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效益;为了实现跨行业经营,也可以选择其他行业的企业进行合并,从而实现企业经营集团化,分散经营风险,但不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将长期股权投资有机地纳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之中。不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的长期股权投资只能是盲目投资,只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

(二)保证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与成本相配比

企业收购、兼并活动的成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与投资活动相对应是系统的筹资活动。筹资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筹资成本,特别是债权性筹资,企业要担负硬性的还本付息义务。长期股权投资不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变现能力差,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不能弥补筹资成本,会给企业的持续经营带来影响。因此,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要以资金实力和筹资能力为限,投资带来的现金流入的规模和时间要与筹资的现金流量尽量保持一致,以避免财务危机的发生。

保证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与成本相配比,还表现在企业选择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是最优项目上面,即企业应当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在现实工作中,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还存在为投资投资的现象,长期股权投资效益低下,资金使用严重浪费。在上市公司中,如果大股东利用相对控股权挪用现金流,进行盲目投资以增加自身的控制权,还会侵犯到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在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时,就要从根本上防范低效项目的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存在的主要控制风险

成功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迅速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规模、上档次,或者打开企业新的销售市场,完成企业靠自身积累很难实现的业绩。如联想集团在收购IBM后,不仅获得了IBM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还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了国际市场份额,可谓多赢。但长期股权投资在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如果企业没有充分的能力去应对这些风险,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思想,企业长期般权投资控制活动的设计应与投资活动中的潜在风险紧密相关,通过控制活动来应对主要的风险点。结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可能涉及的控制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长期股权投资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或产业政策

一般意义上来讲,企业拥有了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就代表着涉入了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虽然近几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的从业范围不再做严格的规定,集团公司中跨业经营现象极为常见,但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依然要考虑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能唯利是图,应该做到与国家的法律规定或产业政策保持一致。特别是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从业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执行,国有企业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示范责任,积极主动地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否则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也应破除陈旧的投资理念,把握市场机遇,迎合市场需求,积极地利用长期股权投资,降低经营风险或者是完成企业转型。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未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

授权控制是指在具体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即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对其效益性、合法性以及流程进行核准、监控以决定是否让其发生的措施。授权批准属于事前控制,可以将错误行为制止在发生之前,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决策成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大,投资风险大,因此企业必须对长期股权投资设立严密的授权审批制度。通过授权审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有效地避免下级人员由于专业水平不足而导致的长期股权决策失误,或者由于对企业总体战略把握不足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偏离企业的长远规划。

重大长期股权投资的审批决策权应交由董事会、股东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执行,严格禁止董事会将重大长期股权投资的决策权层层下放。企业中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违规行为多与下级人员拥有不恰当的投资决策权有关,例如深圳市三九物业公司原总经理挪用巨额款项购买股票案就是因为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上缺乏基本的授权控制,总经理不需经上级公司及本公司领导的同意就可以进行股票投资。国有企业中符合“三重一大”事项的还应按照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及基本程序,对符合“三重一大”事项的长期股权投资交由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进行集体决策。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长期股权投资从取得、持有到处置都会涉计较为复杂的会计处理程序。兼并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类,从税法的角度又可以分为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会给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带来重大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后期损益的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复杂、繁琐,是公认的会计核算难题之一,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如果企业会计核算失误会直接导致会计数据错误,会计信息虚假,如果误导了信息使用者则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流程设计

按照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思想,在明确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目标、控制风险点以后,企业应当按照自身情况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投资状况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流程,并严格执行。

(一)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企业应当建立投资预算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或专设的投资管理部门列出拟投资的对象、投资规模、投资目的、预计投资收益等,经预算管理部门审批后,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批。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投资方案进行战略性评估,以保证投资项目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企业还应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组织专家论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投资规模、方向和时机是否适当;投资的技术、市场和财务是否可行;投资项目的预计现金流量、风险和报酬。可行性报告经专家论证后交由董事会进行审批,只有审批后的投资项目才可予以实施。对于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企业应当编写投资计划书

并草拟投资合同,与被投资单位进行讨论。投资合同的重要条款可以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等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投资合同应由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员签署。

(二)对项目进行投资

企业应当根据签署的正式投资合同,按照投资计划进度,及时足额地投放投资资金,严格控制资金流量和时间。为防止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出现的舞弊现象,要以投资计划为依据,按照职务分离和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资金收付和凭证保管的职责分工,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成立后,与投资相关的重要文件,包括投资预算、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批准文件、被投资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应交由专人保管,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有价证券可委托专门机构保管,或者在企业内部建立两名人员以上的联合控制制度,证券的接触需详细记录和签名。

为保障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信息的提供,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详细记录相关资料,核算方法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每年年末,企业在取得被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后,由会计人员复核被投资公司的财务信息,按权益法或成本法计算投资收益,经会计主管审核后进行账务处理。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定期对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审查。

(三)对投资项目进行处置

对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丧失继续持有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及时进行处置。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要由专门部门提出处置报告,列明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种类、数量、原因以及处置方式,报授权部门进行审批,特别重大的还应当报董事会进行集体决策。为防止处置过程中的舞弊行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价格应由外聘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将整个处置委托专业机构来完成。

(四)对长期股权投资效益进行评价

投资过程中以及投资结束后,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聘请注册会计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整个过程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可以借鉴平衡计分卡的理论进行多维评价,内容可以包括定性地评价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在风险性和长期股权投资对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程度;定量地评价长期股权投资经济性,可以采用的指标包括投资的年现金净流量、投资的内涵报酬率、投资的成本回收期等,具体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定。

篇6:投资控制的制度

xx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实现持续规范发展,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控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风控管理制度,建立风控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风控风险的行为。风控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公司树立合规经营、全员主动风控、风控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风控意识,倡导和推进风控文化建设,并将风控文化建设作为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公司内部风控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四条

公司为风控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风控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履行职责。通过定期和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风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章  风险控制原则

第五条  公司风控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控管理框架和制度,实现对风控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培育全员主动风控文化、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保障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切实防范风控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六条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三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七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投资管理部。

第八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执行董事、风控副总经理、风控总监组成。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向执行董事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投资管理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投资管理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投资管理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第九条

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和监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执行董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四章

风险控制流程

第十条

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十一条

风险测量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风险报告是指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  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  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  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  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中,对以上市为退出方式的项目,证券市场整体下行的系统性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一节  合规风险的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和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  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节  市场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二条  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投资管理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三节  法律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节  操作风险的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司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股东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如果突破40%,需提交股东审议;

(五)不得将公司资产投资于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  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  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度、每半完成项目公司一般估值工作和全面估值工作,编制《月度项目情况报告》和《项目股权价值评估报告》(每半年),并向主管领导提交估值报告。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权益发生变动、或者项目公司的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股东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五节  其它环节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四条  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  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七章  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  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4月底、8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或半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  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ND

篇7:投资控制的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规范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制度。究其含义,就是指证券公司在向其客户或潜在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特定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和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不得将高风险产品或服务推荐或销售给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而导致客户利益受损。因此,就其本质而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一项投资者保护制度。

一、营业部亟须加深理解和认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基本内涵和理念

对营业部而言,“适当性”的内涵更多属于营业部为投资者主动提供的一种服务,是营业部应当承担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方可内化为证券公司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行动,投资者适当性工作的目的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是适当性制度的目的,但这只是对证券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最低要求,是底线。相比较而言,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有更高的商业道德诉求,它不仅强调客户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而且还进一步敦促证券公司要以客户利益为优先,要尽量为客户最佳利益着想,对我们的良知、道义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适当性制度是平衡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利益诉求的有效制度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虽然同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但二者的市场地位和角色却迥然有别:证券公司是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投资者是购买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消费者。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消费者天然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资本市场,投资者的这种弱势特征更为明显和突出。

在证券公司与投资者利益诉求的平衡方面,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正是制约证券公司短期利益冲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剂良方,也是维护投资者对资本市场信心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尤其在金融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渐频繁的当今资本市场,投资者更迫切地需要适当性规则的保护。

三、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工作对证券公司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在有着完善适当性制度的国家,不履行适当性义务,将可能使证券公司面临高额的财务损失或负担。

其次,不履行适当性义务,将使证券公司的声誉受损,并由此有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和其他偿付风险。

最后,随着我国投资者权利意识的觉醒,维权行为的频率和力度逐步提高,如果证券公司不做好适当性工作,投资者不但会质疑证券公司的诚信水准,受损失的客户还会通过各种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四、投资者适当性具体工作要求,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1是坚持产品和业务创新与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将创新发展权利与风险防范责任相挂钩,建立和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风险责任机制,层层落实到每一个人,强化重大违规风险事件问责,形成全员风控机制。

2是不断健全各项业务制度,建立和完善营业部有效的业务隔离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3是建立并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合规风控覆盖所有业务,贯穿各个业务环节,不留盲点和空白,强化对创新产品和业务风险监测监控,及时甄别和处置潜在风险,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篇8: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1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环节

1.1 决策、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决策阶段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起决定性作用, 决策主管部门应对拟建项目的各建设方案从技术和经济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并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 确定高质量的投资估算。

(1) 做好地质勘察工作, 减少不必要投资。地质勘察数据是进行项目设计的第一手资料, 如果不把详细的地质调查报告提供给设计部门, 将会使投资产生大量漏洞, 而且极易造成工程事故。根据钻探地质报告, 邀请专家会同设计人员对基础选型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做经济比较, 充分挖掘地基潜力, 选用最佳基础设计方案, 减少不必要的投资。而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往往对此不重视。

(2) 设计阶段是投资控制的重点。项目投资的80%决定于该设计阶段, 而设计费用一般为工程造价的1.2%左右。项目确定后, 决定投资大小完全取决于工程设计。投资控制者应对设计进行主动控制, 主要措施有。 (1) 审查设计概算。看它是否在批准的投资估算内, 如发现超估算, 应找出原因, 修改设计, 调整概算, 力争科学、经济、合理。推行设计收费与工程设计成本节约相结合办法, 制定设计奖惩制度, 对节约成本设计者给予一定比例分成, 从而鼓励设计者寻求最佳设计方案, 防止不顾成本, 随意加大安全系数现象。 (2) 进行设计招标, 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多种方案的竞标, 优选出具有安全、实用、美观、经济合理的建筑结构和布局的最佳设计方案。为了克服一些设计人员不精心计算, 而是随意加大荷载等级, 增大概算基数, 增加投资, 不仅方案设计阶段通过招标完成, 对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也引入竞争机制, 推行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 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完成在设计中对每个设计阶段进行经济核算。 (3) 实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设计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在初步设计阶段, 各专业设计人员应掌握设计任务书的设计原则、建设方针、各项经济指标, 搞好关键设备、工艺流程、总图方案的比选, 把初步设计造价严格控制在限额内。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 其限额的重点应放在工程量的控制上, 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分解到各个专业, 然后再分解到各个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上。设计人员必须加强经济观念, 在整个设计过程中, 经常检查本专业的工程费用, 切实做好控制造价工作。 (4)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实施动态管理。工程变更是目前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遍的现象, 变更发生得越早, 损失越小。如果在设计阶段发生变更, 只需出修改图, 而其他费用尚未发生;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变更, 势必造成更大的损失。为此, 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变更, 要先算账后变更, 严格控制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 提高建设标准。 (5) 改进设计取费方法。目前的按投资或者按面积收费的方式都不利于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只要画出图纸就给钱, 质量好坏, 投资超不超与设计收费都没关系, 这样无疑限制了设计人员主动控制投资的积极性。如果在现有收费办法的基础上, 加入节约投资提成, 投资超出扣除一定比例设计计费的办法, 就会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设计思想大大改观, 从而鼓励设计者寻求最佳方案, 防止不顾成本, 随意加大安全系数, 严重浪费现象。充分显示出经济杠杆的力量, 使设计和工程投资有机地结合起来。

1.2 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控制

(1) 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招标代理公司尽管因为具备有关条件和相关专业知识, 但其行为是市场行为, 目的是为了赢利, 所以代理市场鱼目混杂, 有些招标代理公司违背职业道德, 损坏委托方的利益。

(2) 加强对标底编制的监督和管理。在招标过程中, 有些标底与工程实际相差较大, 这是因为编制时间紧, 工作粗糙, 或编制人员素质低, 工程量计算不准确, 定额与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 或为了自己工作的方便甚至为了私利故意抬高标底。

(3) 加强招投标管理, 招标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投资控制者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文中细致考虑一切影响投资的因素, 尽可能避免疏漏和文字含混, 避免因合同原因而受到索赔。严密的合同条款是投资控制的前提。招标既指工程招投标又指材料设备招投标。根据工程大小、类型, 确定参加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使招标工作进入有形建筑市场, 有效地防止投标单位串标、围标现象, 把人为腐败的因素拒之门外。

1.3 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1) 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现场变更, 是铲除滋生人为腐败土壤, 反腐保廉治本的措施之一, 但在具体工程施工中, 也还存着可能产生腐败的环节, 这一环节主要集中在工程现场变更方面。以往不少施工单位热衷于工程现场变更, 由于现场变更加大工程量有一定的难测性, 所以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会通过现场变更虚报工程量, 浑水摸鱼。为了杜绝在这一环节中产生腐败, 首先加强了前期准备工作, 在前期设计时尽量把一些可变的因素考虑进去, 如设计图纸和现场是否相符、有无草皮清理、建筑物清理等等。在工程进行中, 如果遇到重大变更情况, 则成立专家小组, 让专家评审, 同时要求设计、监理、审计等单位一起到工程现场

(2) 加强对暂定材料价格的管理。因为是暂定价格, 材料暂定价格的制定往往是比较高的, 在认质认价时由于参与人员责任心不强或与材料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使得认价高于市场价格, 所以暂定材料的认质认价最好也采用公开招投标。

(3) 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由于政府投资主体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也可能比较忙, 工程签证往往是监理在现场计量确定后再请建设方代表补签, 甚至有的项目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被施工方收买, 使得工程签证名不符实, 所以应该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

2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监管

(1) 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 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 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政府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分工机制, 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 要依据职能分工, 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

(3) 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项目稽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二是检查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跟踪监测项目的实施情况;三是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四是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 提出奖惩建议。

(4)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 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如通过建立和完善项目举报制度, 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腐败问题进行举报、曝光, 从而有助于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现象和揭露工程投资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

(5) 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那些违反国家规定肢解工程多头发包、倒手转包的工程项目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高估冒算等行为进行清理检查和处罚, 通过不准其参加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及施工的处罚等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和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等措施, 确保建筑市场健康有序。

3 结语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必须对投资控制环节的每一个过程加强控制和管理, 并对每一个控制过程加强监督, 使工程建设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使政府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做到优质、高效。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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