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精选9篇)
篇1: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朐公司的日常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临朐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三条适用范围:临朐服务区。
第二章 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第四条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临朐分公司各部门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临朐分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 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
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分公司总经理指派的工作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办公室协助,各部门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分公司各个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四章督查督办工作形式
第八条督查督办分为总经理督办、公开(挂牌)督查督办、公开(日常)督查督办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二)公开(挂牌)督办:督办部门根据公司领导交待,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表等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并限期完成。通常属于紧急督办事项。
(三)公开(日常)督办:督办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工作计划,经督办领导审批,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通常属一般督办事项。
第五章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承办、督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立项。督查立项由总经理统一管理,督查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立项意见后,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领导批示。督办须报总经理批准,下发承办部门实施,并分送分管领导知晓。
(三)承办。承办部门接收督办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事项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认真配合。如主办部门无法协调完成督办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总经理进行协调。
(四)督办。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事项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
要实行定期通报、每月小结,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效推进。对各项督办任务,要及时在公示栏展示办理结果等方式进行督办。
(五)延期。对督办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第一次可向公司申请延期,但要说明原因,须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并限时办结,不得再次延期。公司总经理督办事项原则上不得延期。申请延期要打延期申请,总经理签字以后才可生效。
(六)催办。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馈又没有申请延期的交办事项,由办公室督促各部门,并填写催办申请下发承办部门。
(七)反馈。承办部门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并定期向领导汇报。
(八)审核。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应尽快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核。
(九)退办。对于退办事项,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由办公室下发承办部门,并分送分管领导知晓。
(十)归档。对督查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基础资料(包括领导批示、查办原件、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来往文件),要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六章督查督办要求
第十条督查督办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临朐分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查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是分公司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应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
2、对领导批示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两周内办结;、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或进度;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向
总经理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度,并提出书面申请。
(四)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办结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五)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按月在行政办公会上通报督察督办事项情况,并定期制作《督查通报》,向分公司各部门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完成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临朐服务区负责修改、解释。
篇2: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三条 适用范围:甘肃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第四条 督查督办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子公司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子公司委托的督办事项;、(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 督查督办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 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
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 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 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四章 督查督办工作形式
第八条 督查督办分为总经理督办、公开(挂牌)督查督办、公开(日常)督查督办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二)公开(挂牌)督办:督办部门根据公司领导交待,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表等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并限期完成。通常属于紧急督办事项。
(三)公开(日常)督办:督办部门根据各部门、子公司上报的工作计划,经督办领导审批,通过公布督办事项跟踪表等形式,公开告知督办事项。通常属一般督办事项。
第五章 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九条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承办、督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立项。督查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管理,督查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
本一致。重大和复杂事项,在提出立项意见后,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领导批示。总经理工作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总经理督办通知单或督办事项跟踪表中列明督办事项的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分管领导等。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总经理督办须报总经理批准,其他督办事项须报督办领导批准),下发承办部门、子公司实施,并分送分管领导知晓。
(三)承办。承办部门、子公司接收督办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事项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认真配合。如主办部门无法协调完成督办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总经理督办通知单》或《督办事项跟踪表》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协调。
(四)督办。总经理工作部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OA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事项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实行总经理督办事项重点跟踪督办;挂牌督办事项及时跟踪督办;日常督办事项定期分阶段督办。
总经理工作部要实行定期通报、每月小结,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效推进。对各项督办任务,要及时在公示栏、OA平台公示办理结果等方式进行
督办。
(五)延期。对督办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第一次可向公司申请延期,但要说明原因,根据分管领导及督办领导签署的意见,重新明确办结时限;第二次申请延期的,须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并限时办结,不得再次延期。公司总经理督办事项原则上不得延期。
申请延期要填写《督办事项延期办理申请表》(见附表二),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申请延期时间。
(六)催办。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馈又没有申请延期的交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填写《督办事项催办通知单》(附件三),经督办领导签署意见后,下发承办部门。
(七)反馈。承办部门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工作部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总经理工作部需将承办部门反馈情况汇总,并定期向领导汇报。
(八)审核。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应尽快上报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审核。
1、日常督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作出退办或办结存档。
2、挂牌督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初审转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总经理工作部根据分管领导意见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作出退办或办结存档。
3、总经理督办事项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初审转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总经理批示。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批示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作
出退办或办结存档。
4、对承办部门上报办结的督办事项,总经理工作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自接到承办部门上报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完成审核工作。
(九)退办。对于退办事项,总经理工作部根据领导意见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下发承办部门并分送分管领导知晓。
(十)归档。对督查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基础资料(包括领导批示、查办原件、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来往文件),要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同时交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作为干部奖惩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督查督办要求
第十条 督查督办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查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是公司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子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应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
2、对领导批示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两周内办结;、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或进度;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度,并提出书面申请。
(四)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办结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五)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 总经理工作部按月在行政办公会上通报督察督办事项情况,并定期制作《督查通报》,向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完成情况。
第七章 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
第十二条 对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
(一)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督查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承办人是督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办、督办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交办事项抓得不紧,工作不力,没有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督查督办任务的。对日常督办事项按照公司《月度绩效日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对于总经理督办事项或挂牌督办事项,第一次申请延期的由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部门当月绩效系数下浮0.05(对承办、协办、督办责任人由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次申请延期的和总经理直接督办未完成的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做书面检查,部门当月绩效系数下浮0.1(对承办、协办、督办责任人由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二次申请延期且未完成的,对主要责任人采取降岗、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部门当月绩效系数下浮0.5,取消部门评先资格。对协办、督办责任人由公司研究确定具体处理意见。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企业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
(一) 督查督办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 企业领导要求督查办所要督查的事项和企业要求的督办工作。第二, 企业领导班子及其他管理层人员关于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和调整。第三, 对企业内部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发现工作中需要整改的内容, 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第四, 督查督办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就其他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第五, 对于已经完成的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相关的文件办结批复。检查其他需要督办的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进行, 需要抓住工作重点, 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确定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的前提下, 还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该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的程序主要是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的:一是立项交办。督查督办工作部门应当将工作通知和领导在会上交代的督办各项工作重点落实到各个部门。根据督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形成相应的督办工作单, 将每周的督查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确保督查工作实际展开。二是跟踪督办。督办部门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和电话对督查工作进行跟踪, 了解督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将所获信息反馈给领导, 起到协调和反馈的作用。三是结转催办和预警。督办部门对督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对由于主观因素未完成的, 应当加强部门工作的监督工作。四是办结反馈。对已经完成的督查工作应当根据督查工作单进行结转, 实现整个工作环节的流程闭合。五是情况通报。督办部门对月督查工作进行分析、统计、审核, 经过整理汇编成文件。与会上确认各项工作进行结果, 对于未完成的工作进行通报, 加大督办工作的力度。六是办结归档。办结归档是该项工作的最后一环节。由督办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二) 督查督办工作与促进企业生
产经营、增强管控和强化执行力工作相结合。增强监督管控和执行力提升工作是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的延伸与拓展。监督管控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要同步进行, 推进督查督办工作效率的提高。充分利用督查督办手段及时发现监督管控和执行力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将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整改一并列入督查督办工作中, 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在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中, 还应当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首先, 应把工作中的问题源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来进行督办。在企业生产经营中, 督办工作不仅仅是督查工作的进行, 还应当对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解决。同时, 督办部门将每周的工作报告进行专项分析, 督促管理人员做好相应的经营管控工作。其次, 将责任制度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工作中。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是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是确保工作顺利展开的必要条件。只有将制度落实到工作中才能够更好地确保工作的进行。最后, 督促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保证企业长期运行。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有效消除督查工作隐患的有力措施, 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进行做好保障工作。
二、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企业管理的创新
针对国有企业的督查督办工作能够对企业的管理进行创新。笔者经过思考, 寻找到以下几种创新方式。
一是督查督办工作与内部监督管控相得益彰。企业在督查督办工作的过程中, 将监督管控列入督查督办工作中, 能够进一步发挥内控作用, 强化执行力的提升。督查督办工作的进行是深入和开展检查工作的有效手段, 将两者进行结合, 更能解决企业检查不实的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制度。在国有企业内部, 督查督办工作的进行应当强化各项工作的责任制度。将工作的责任制度真正落实到工作中, 更能够体现出工作的重点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性, 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完善。
三是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在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的过程中, 进一步发挥各个部门的最大效能。将领导安排的工作严格地执行下去。在工作中出现问题时, 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且互相协调工作, 提高各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 还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对各个部门工作的操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实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的工作模式。
四是保障“一线工作法”落实工作。实践“一线工作法”是利用督查督办工作的专业优势, 使得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在处理领导安排工作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时, 及时调节与协调, 将工作处理好。“一线工作法”是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保证。
篇4:强化督查督办工作提升企业执行力
强化“三个到位”,树立执行力意识。
认识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根源,在强化执行力认识上,公司从思想、组织领导、实施措施三个方面强化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解决督查督办认识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多次在会议强调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建设,把科学决策和督查督办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狠抓落实,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力意识。
组织领导到位,解决好督查督办责任问题。公司明确督查督办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该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了抓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措施落实到位,解决好督查督办落实问题。以《工作督办通知单》的形式,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将具体工作安排到责任部门,督促按时按质完成;责任部门完成任务进行情况反馈;纪检审办在任务完成后进行验收检查。通过组织协调、情况反馈、检查考核措施,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位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
围绕“四件大事”,推进执行力到位。
公司推行督查督办的原则是“明确责任、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在选项上围绕“四件大事”,即:围绕中心关系发展的“要事”;围绕上级安排布置落实的“急事”;围绕安全影响安全稳定的“难事”;围绕群众关系热点难点的“实事”。在督办对象上,只要是有利于工作,分管领导、车间部门、执行督办具体自身部门都在督办对象之列。
公司陆续督办了,“白水煤矿轴卡质量问题追查”,技术科两位质检及铸造车间受到处罚,同时制定了整改措施,杜绝了隐患;“皮带机滚筒外协包胶”,根据唐煤反馈皮带机滚筒包胶脱落问题,公司分管领导及生产科积极调研市场,最终在重庆选定一家合作单位,到目前共加工60件,脱胶率为0;“关于规范中层管理人员婚丧事宜”,根据职工群众反映热烈的宴请问题,公司出台了规范制度,得到员工一致认同。
注重“四个结合”,保证执行力落实。
堵不如疏,一味督查督办是不行的,在具体操作中,我们注重四个结合,保证督办事项落到具体实处。
督办与协调相结合。一手抓督办、一手抓协调,把督查工作与协调活动结合起来,责任部门只有一个,具体办理过程中会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检查与考核相结合。光布置没检查,没考核,等于没布置没落实。从督办选项到下发通知,均有规范流程,并签字确认,办结部门有反馈,执行部门有检查有回馈和考核,形成完整的循环链,保证督办不放空炮。
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工作无小事,各项具体工作都会影响到落实的成效,我们坚持抓大不放小,注意在抓好日常督查的同时,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督查,促进工作整体推进。
执行与制度相结合。工作中注意具体工作督查执行与制度建设完善相结合。个性工作具体督办,共性工作督办的同时,思考建立健全制度。面前通过督查督办,已经完善《机制公司纪律检查制度》、《关于规范中层管理人员宴请事宜的通知》等2项
制度。
一点体会。
篇5:督查督办制度
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开展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坚持分级承办,归口负责和整体协作原则。
二、督查工作任务
1、检查和反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管局重大方针政策,落实省煤炭局、市煤炭局瓦斯防治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督促、检查本级局决定的瓦斯防治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对工作中发现的瓦斯防治方面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领导关注、煤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4、领导交办的其它督促检查事项。
三、督查工作机构及职责
1、瓦斯办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机构(以下简称督查机构),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与其它机构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2、督查机构的职责:组织协调系统督促检查活动;通报各煤矿有关
瓦斯防治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的意见,处理有关问题;对有关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等。
四、督查工作程序
1、登记立项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瓦斯办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主管局长审定后立项。立项后由瓦斯办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督查通知单》,分送有关煤矿办理。
2、检查催办
按《督查通知单》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瓦斯办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有关煤矿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重要和紧急督查事项,应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及时催办。
3、审核办理报告
对有关煤矿上报的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按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煤矿重办、重报。
4、办结反馈
凡是符合办理要求的,由瓦斯办汇总形成《滴道瓦斯办督查》,反馈给有关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在全系统发布。对领导明确批示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相关煤矿与瓦斯办沟通后,向有关领导反馈。
5、立案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由瓦斯办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五、督查工作方式
1、催办查办。对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可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催促等形式,监督煤矿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督查。对重大督查事项,要指派专人,重点落实。
3、实地督查。对质量要求高,内容较为复杂,时间要求紧的事项,瓦斯办应派人会同有关煤矿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4、跟踪督查。对有连续性特点的重大工作事项,应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阶段性督查,并对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
六、督查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务求实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煤矿主要领导对瓦斯办下达的督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并对督查结果负责。
3、严格督查工作奖惩。对督查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以《瓦斯办督查》形式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逾期不报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过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煤矿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瓦斯办督查》上给予通报批评。
篇6:督查督办制度
(七)客户、供应商、员工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有时限要求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以及其它需要督查督办落实的事项。
(三)承办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落实办理。
(四)行政部督办人员根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督促检查。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对全年性工作,分阶段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对所有纳入督办内容的事项,实施考核。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可通过电话询问、实地督查等方式,了解承办部门等办理情况,确保督办事项按时完成。
(五)承办部门等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承办工作后,及时填写督办单并报送行政部;若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按时完成承办事项的,应在督办单上说明原因,上报行政部。
(六)对需要几个部门协办的事项,由主办部门负责牵头办理并填写督办单,协办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七)行政部督办人员将各部门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汇总,定期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汇报。
(八)行政部定期对年初确定的公司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公司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九)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行政部将重点督办,随时了解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十)对于督办事项报结时,承办单位必须附带材料进行汇报。凡要结果或情况的事项,特别是对顾客、员工投诉或申述的事项,应当必备以下材料:
1、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和处理结论或报结材料;
2、署实名举报的,必须附有与署名人的见面材料或反馈意见。化名、假名或冒名举报的,应在报告中说明;
3、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的,各部门等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已令其检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应附有本人检讨,各部门处理或罚款决定的复印件;
4、被检举控告人有轻微错误的,各部门已对其实施批评、教育、监督措施的,应附有批评、教育、监督措施的复印件如:提醒谈话、帮助教育谈话记录复印件等;
5、其他附件,如会议记录、账册、罚款收款收据复印件等。
(十一)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有关部门做到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询。第八条 督查督办要求。
(一)领导负责。承办部门、厂、基地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公司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的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二)相互协助。承办人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单位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要负责人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公司明确规定时限的,承办部门、厂、基地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自承办部门、厂、基地接到承办事项起7至10日内完成;对急件办理,承办部门、厂、基地自接到承办事项起3日内
完成;特急件办理,承办部门、厂、基地能即办的应立刻即办,最迟不超过24小时完成。
3、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4、对公司领导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五)有查必果。凡是领导交办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人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和制度。
续完备,程序合法。
篇7:隐患排查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我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督办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督办内容:
1、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上级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我镇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
二、安全隐患信息的传递及整改:
1、安全隐患信息的传递:分为立即传递和月度汇总上报。
立即传递是指各级安全责任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将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镇安办。
月度督办是指每月5日前各村(居)应将本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照我镇隐患排查表格如实填写上报镇安办。
2、安全隐患整改: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接到安全隐患信息,应及时报告单位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通报要求,及时研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反馈。
三、督办形式:通过听取整改汇报,抽查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安全督办会议,下发督办通知通报等形式进行督办。
四、督办方法:分为立即督办和月度安全会议督办。立即督办是指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应立即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消除安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并将督办情况通知责任单位,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月度安全会议督办是指我镇每月根据各单位汇总上报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各类违章整改隐患排查表,召开安全隐患督办会议,综合分析督查整改情况。
五、督办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及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实实在在的完成督办任务。
2、跟踪督办落实。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督查意见,并进行跟踪督促落实,确保督办工作取得成效。
3、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办信息传递工作。
4、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各村(居)及单位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要做好督办情况的记录登记。次月5日前将上月督办落实情况汇总报镇安办。
篇8:关于做好企业督查督办工作的思考
一、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督查督办工作的出发点与目的是为了推动重要工作部署与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这也是衡量督查督办工作效果的准则,因此首先要明确将“为制定决策服务,为决策落实服务,为完善决策服务”作为督查督办的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将“三实现”即:“实现决策有效落实,实现信息上传下达,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作为督查督办工作人员的努力方向;将“实现督查督办和首接有机结合,服务于公司中心工作,发挥运转中枢作用,强化沟通协调,汇聚合力,形成一套制度完备、行为规范、流程高效的管理体系,使其成为公司领导的‘左右手’和运转的‘助推器’,提升各级执行力,从而有力推动公司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作为工作总目标。通过把督查督办和首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从下而上、从上而下,畅通信息流转并加强服务协调,以协助公司领导抓落实,协助部室发挥职能,协助基层解决困难,实现公司各项业务流程规范高效运转。
二、制定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督查督办工作要实现制度化、流程化、痕迹化、规范化的工作标准,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吃苦在前、忍辱负重的工作态度,业务精湛、素质全面的工作能力。督查督办要通过“督”来传递压力,通过“查”来掌握实情,通过“办”来服务基层,使其真正成为推动工作高效开展、保障流程通畅运转的有效措施。在“督、查、办”的过程中要时刻把握以下关键点:
1. 始终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督查督办的效果最终体现在问题解决、决策落实上,只有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把公司的各项安排部署不折不扣贯彻下去、把存在问题切实有效地解决、把各项工作实实在在抓出成效,才能真正达到工作目的,推进督查督办工作持续深化。
2. 始终把发挥协调服务作用贯穿到督查督办工作全过程。
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最重要的是在“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在服务领导方面,要准确领会公司部署,科学制定督查督办事项,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服务机关方面,既要加强工作力度,更要做好服务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服务基层方面,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接受工作监督和建言献策,并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工作。
3. 始终站在公司全局的角度,做到敢担当、真督办。
公司工作部署能不能得到落实,落实得好不好,公司各级责任单位的执行力是关键。公司抓督查督办,就是抓执行力。不好办的事情、别人不愿办的情况才需要督查督办,督查督办是当前强化执行力的有效手段。督查科室作为督查督办工作“马前卒”,必须站在公司全局角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协助公司切实解决业务运转过程中的责任缺失、推诿扯皮等问题,消除制度流程中的梗阻和短板,提升工作执行力,推动公司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三、持续改进企业督查督办成效的工作实践
1. 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
督查督办工作面宽量大,抓不住重点就缺乏力度,抓不住关键就抓不好落实,攻不破难点就推不动发展。督查督办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从公司中心工作出发,从公司大局进行统筹,服从和服务于企业全局工作,这样才能抓住重点,把握切入点,实现“督在关键处,办到点子上”。
2. 向决策部署全过程延伸。
首先要了解公司领导意图,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决策前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决策的来龙去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决策中参谋咨询,把问题想在前面,做实问题调研分析工作;决策后督促检查,抓住验证点问题集中督查,解决制度不完善、流程不顺畅、职能不清晰的问题,确保决策执行落实到位。
3. 制定针对性工作计划。
针对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公司重要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公司领导反复强调、重点关注、难以解决的问题和事项,通过对督查督办任务进行立项分析、提炼、鉴别等职业判断,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年、月、周督办工作计划,提高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督办制度。
实现总部级、公司级、部门级、单位级的分级,会议、文件、专项督办的分类,重点、一般项目的分层督办管理系统。筹划建立打造公司集中的“督办平台”,由办公室统筹,将BPM督办管理业务流程改为开放式,各单位通过申请权限可实现部门(单位)级督办管理,健全督查督办网络,形成工作合力。
5. 细化重大项目工作方案。
对于公司重大工作项目,结合主责部门制定的计划措施和关键节点,首先制定《重点任务督办方案》,明确督办重点、确定督办方式,提出督办意见等,然后根据重点任务督办内容实施过程信息编写“重点任务督办网络图”,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地开展督办工作,提高重点任务的督办效果。
6. 充分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业务公开。用好办公室主页、合署办公等各类办公信息平台,定期公布重点督办任务的实施进度、办结质量等动态信息,同时开展工作引导,指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解读,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通过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监督效应,便于相互监督执行情况,增强督办工作的开放性,群策群力,促进督办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7. 提出督办工作建议。
在督查督办任务管理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与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B P M系统督办任务流转和《重点督办任务周报》等汇报中不做“二传手”,而是在汇总日常督办任务进展时做“加油站”,通过个人的专业分析和职业判断,提出督查科的办理意见和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
四、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几点思考
督查督办工作要始终秉承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思想,始终围绕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展开,这是做好新时期企业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的核心。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要统筹全局,审时度势,根据“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有的放矢,做好三个“加强”。
1. 加强事前沟通,了解关键所在,做到心中有数。
要改变以往根据会议、纪要特别是根据公司领导原话进行督办立项的习惯,对会议精神吃透,对会议议定事项做好梳理,按照重要和难易程度分为重点、一般项目,对重要项目先与责任部门沟通了解项目背景、掌握关键点,然后通过B PM系统立项督办。对于一般事项,通过线下(如OA或合署)与责任部门沟通,跟踪落实结果,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2. 加强过程监督,掌握进展瓶颈,做到有的放矢。
督查督办的事项要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强化现场服务意识,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汇报、早解决。要用切切实实的服务扭转职工对督查督办的认识,让职工明白督查不只是检查、督办不只是催办,实质是帮助解决困难、协调处理问题,从而得到广泛的认同和认可。督办信息传递不做“二传手”,杜绝“发单子要结果”,做出自己的职业判断。
3. 加强事后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回访”制,对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回头看”反复督查的方式验收完成质量和结果。同时,开展督办任务完结后的效果评估工作,逐步建立“第三方”协助评估制,会同专业部门(单位)的专业人员,对落实情况“上门”回访和评估,总结任务实施的经验教训,监督后期执行的效果,编制《督办项目建议书》,为完善决策和优化调整提供依据,最终形成长效机制。
篇9:关于督查督办工作的思考
一、突出重点是做好督查督办
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搞督查,抓落实,一定要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寻求解决重点问题的突破口。要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将重点工作进行汇总,分时段列出《重点工作运行大表》,明确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完成时间、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推动矿区服务工作有效落实。
(一)善抓大事
综合办公室要始终把单位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心环节。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通过持续而有效的督查,促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敢抓难事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部门职能交叉或界限不清等原因,会出现诸如个别工作无人负责、个别问题久拖不决的现象,以致工作不能落实,政策不能兑现,工作效率大大降低。这就要求督查工作必须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扫除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各种障碍,确保政令畅通。
(三)勤抓急事
矿区服务事业部是服务性单位,日常工作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大事,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就会影响队伍的和谐稳定,影响服务部门的形象。
二、明确督查工作基本思路
督查的目的,就是要不断地解决问题,推动决策的落实。认真解决部门和个人对会议决策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问题,把上级决策不折不扣贯彻下去,把各项工作实实在在抓出成效,才能实现督查工作的目的。
三、创新督查工作方式
督查工作只有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才能提高督查的效率和水平。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强化责任观念,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由被动交办型督查向主动型、自觉型转变;二要创新督查方法。要着眼于改进督查方式,创新督查方法,丰富督查手段,在综合运用各部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跟踪督查等方法的基础上,更多地开展现场督查、回访督查和督查调研。
四、探索督查工作思路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重点督查。将政务督查与工作考核方案相结合,按《矿区服务事业部年度重点工作运行大表》逐项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并在专题会上进行点评。在督查工作过程中,无论是业务督查,还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对影响大局、拉动全局的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挂图“作战”,使督查工作的“触角”跟着目标走,哪项工作最艰巨,督查就跟到哪里,哪项工作推进慢,督查工作就深入到哪里。实行定期通报、每月小结,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效推进。二是突出惠民实事专项督查。对群众提出的热点焦点问题,立项督办,及时解决,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利用网络、“领导信箱”等平台,督办处理惠及群众的实事、好事,督办考核事项全部按要求序时推进。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和难点问题进行督查。要深入现场,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材料,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虚心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忌随意表态,主观武断。要分析综合,为再次决策和解决问题提供依据。现场督查结束后,要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避免听一面之词,让被督查单位了解决策落实中存在问题及原因,以求尽快解决。
五、创新督查工作方法
一是坚持决策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当前,督查工作中重督轻查、重成绩轻问题的现象比较普遍。督查部门要敢于说真话、报实情,做到真督实查,喜忧兼报,力戒形式主义。对领导的指示、交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是决策督查的补充和延伸。要通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把专项督查延伸到决策督查,从而推动整个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坚持部门督查与领导督查相结合。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即使有再好的工作思路,再完美的方案计划,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也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督查工作中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督促检查,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查工作格局。同时要协助领导和决策层抓好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集中督查活动,为领导督查提供全程服务,促进督查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六、完善督查制度运作模式
相关文章: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02-16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02-16
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总结02-16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结02-16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方案02-16
互联网经济与我国产业转型升级02-16
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程序02-16
督查督办工作规则02-16
督查督办工作存在问题02-16
如何做好督查督办工作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