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关键词: 意见 加快 服务业 发展

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共6篇)

篇1: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中府„2006‟1号

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服务业的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积极打造与“两个适宜”城市要求相适应的现代生产服务平台、现代生活服务平台和高效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推动服务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体制创新、开放有序、活力增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

2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品牌优势,积极参与珠三角和港澳地区旅游市场的分工与合作,整合旅游资源,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努力把中山建设成为以文化、商务、休闲、观光旅游为主导方向,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旅游名城。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按照严控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发展三级市场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用地管理制度和房地产开发总量调控制度。鼓励房地产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发展节能型、环保型房地产项目。完善房地产信贷服务和市场信用体系;推进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健全管理机制,培育物业管理品牌,形成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房地产发展格局。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发展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服务和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文教体卫服务。加强“村改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三)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打造健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与非公共服务、自然垄断服务与非自然垄断服务、营利性服务与非营利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城市公交、环卫园林、供电、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要积极尝试特许权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科技等领域中的营利性服务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服务项目代理建设制。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全面清理和及时废止不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以进入;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均不得作为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服务业企业的,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予以核定;在出资方式、注册资本、企业冠名等方面适度放宽对服务企业注册登记的条件。进一步简化服务业投资项目审批,凡是不需政府投资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服务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以行政服务在线为载体,全面推进涉及服务业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网上办理。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在市场准入、财政税费、土地供应、人才培养与引进等方面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立“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对服务业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大项目的扶持和对服务业名牌、服务业创优活动和贡献突出部门的奖励,引导资金规模每年1500万元,一定三年。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计划,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和跟踪服务机制,以重点项目带动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加快发展。

五、加强对服务业的统筹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中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编制与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的管理和协调;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区要相应设立推进服务业发展的专责工作机构。

(二)完善统计体系,提高统计质量。完善以属地统计为主,部门统计与属地统计相结合覆盖全社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坚持服务业统计的季度调查制度,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报送系统,提高统计效率。按季度发布行业和镇区服务业统计数据,促进服务业统计信息的资源共享。

(三)加强目标考核,凝聚发展合力。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目标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镇区、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06年起把镇区服务业纳入经济强镇(区)考核范围,把部门服务业推进工作纳入部门实绩考核范围。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服务业

意见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6日印(共印15份)

篇2: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7-21 文章来源:广州市外经贸局 作者:转载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政策和《广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将服务外包作为转变我市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加快引进服务外包跨国企业和培育壮大本地企业,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全面提升广州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建成8个具有一定规模、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吸引30家以上跨国服务外包公司落户广州;培育100家取得国际认证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其中,2家以上营业额超10亿元,2家以上人数超过5000人;培养吸引6万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人才;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

(三)发展重点。发挥广州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积极承接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业务外包(KPO),重点发展软件开发、电信服务、数据加工处理、后台服务、网游动漫产品设计与制作、药物委托合同研发和加工、第三方检测、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四)成立广州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相关区(县级市)政府、海关和外汇管理等单位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中长期发展规划;认定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对服务外包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服务外包和建设服务外包基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的申报、初审以及认定后的管理和考核;协调落实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国家有关部门报送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三、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

(五)安排财政资金支持。

1、设立广州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自2008年起,市和区、县级市(开发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支持服务外包发展资金不低于1亿元。其中市本级从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各示范区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合计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省扶持资金的配套;鼓励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支持企业承接国际外包业务费用和国际市场推广活动、项目研发、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专业国际认证;自

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培育;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示范区建设;新办企业建设和租用场地支持;人才引进奖励等。

(六)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的作用。

1、支持企业和相关培训机构申报国家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2、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区的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国际知名的展览和专业会议,参加和开展境外服务外包宣传推介等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扩大广州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业务合作渠道。

3、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且符合《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的,按该规定给予奖励。

4、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

(七)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服务外包企业政策倾斜,鼓励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引导信用保险公司将服务外包业务纳入信用保险范围,推动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信用保险公司的保单给予优先办理融资。协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优先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办理融资担保。

(八)指导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需要设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协调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对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

四、推进示范区建设

(九)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由市政府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广州示范区”。

(十)申请认定示范区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设立了服务外包发展资金。

(十一)加快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应完善通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并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办公用房、多功能居住用房、整体环境美化等建设资金投入,促进技术、人才、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二)鼓励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专业人才。通过“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平台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采用“送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到先进国家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落实人才奖励、创业投资、户籍、安居、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和出国(境)等便利。

(十三)引导广州地区的各类院校设置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推动高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汽车电子、生物医药、外语等相关专业中增加服务外包相关课程和内容。

(十四)吸引、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中高级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培训。

六、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

(十六)加强对欧洲、美国、日本、东南亚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专业推介和招商,积极引进国际著名服务外包提供商和具有承接和发包双重能力的跨国公司落户广州;着力承接国际知名企业在软件开发、后台服务、办公支持、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外包业务,提升我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整体水平。

(十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境外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包商集中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建立广州软件境外合作中心,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八)各前置审批部门应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登记便利,工商部门可在营业执照的有关栏目中注明其从事服务外包经营。

(十九)积极建设国际服务外包公共技术开发平台、测试技术平台、培训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十)加快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质量,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保护体系,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行政、司法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行业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指导规则,引导企业建立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制度。(二十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诚信评介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客户资料保密;鼓励行业自律,通过行业组织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

篇3: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现代服务业是依托信息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理念而发展起来的现代化形态的新兴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房地产及社区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等特点,是农业、工业和传统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现代经济中发展最快、最为活跃的行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扩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利于提高传统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整合科技和文化领域的社会资源,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太原市现代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太原作为中心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第一,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十五”期间,虽然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3.3%,但仍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低0.7个百分点。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1%,其中金融保险业增长11.1%,其他新兴服务业增长15.6%,均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地区经济的发展。

第二,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过低,产业层次和质量水平不高。文化产业仅占3.5%,会展和中介服务业比重不足1.0%,金融保险、信息技术服务和商务服务三大现代服务业比重只占25.9%。新兴服务业发展缓慢,与发达城市存在明显差距。

第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为工农业提供中间服务的金融、物流、批发等各类专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直接影响太原市经济素质和运行质量的提高。

第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环境有待改善。政府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支撑现代物流、商务会展、信息咨询等服务业发展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现代服务业市场开放不够,竞争不充分,投资仍受所有制限制等因素,直接影响到太原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水平提升。

总之,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导致太原市工业产品以原材料为主,低端产品居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和产品优化升级缓慢,城市综合竞争力较弱,严重制约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太原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太原市经济绿色转型的新的发展思路,要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传统工业化模式,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要突破口,强力构建以绿色产业为主体的绿色经济体系。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21世纪绿色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重大战略决策。

2 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着力推进四大中心建设

根据太原构筑省会特色产业体系和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的迫切需要,着眼于提升“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功能和作用,太原服务业发展要坚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主动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建设现代商务中心、黄河中游区域物流中心、“华夏文明看山西”国际旅游中心和服务全省的金融中心,优先发展以物流、会展、金融保险等为主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

2.1 建设现代商务中心

一是以发展服务外包为着眼点,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商务机构进驻太原,设立公司总部、国际采购机构、研发中心和营销机构,培育和壮大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企业,推进商务“国际化”和“时尚化”。二是以山西会展中心为龙头,整合省城展览资源,以中国(太原)煤炭博览会为契机,引进国内外有实力和专业性强的会展企业,举办国际性、全国性、行业性大型会议和展览,打造富有太原特色且知名度较高的会展品牌,努力使太原成为全省的会展和对外交流中心。

2.2 建设现代物流中心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以太焦线、同蒲铁路和石太高速铁路、太中银铁路为纵横主轴线,建设汇集公路和铁路集装箱运输、航空货运、城市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太原公路主枢纽武宿货运中心、北部钢材和不锈钢物流交易中心以及东部、西部大型仓储货运专业物流园区,构筑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基本形成北有钢材物流交易中心、南有蓝海汽配物流中心的格局,把太原建设成为黄河中游区域的现代物流中心城市。

2.3 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文化旅游中心

一是在出台《太原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太原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为龙头,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不断推出以三晋优秀文化为背景的文艺精品,作为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文化旅游中心的名牌。二是以晋祠博物馆整体包装和晋阳古城景观恢复为龙头,以西山文物古迹保护、整修、展示为龙身和龙尾,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展示园,展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灿烂的华夏文明景观。三是加快民俗文化、民族艺术和历史文化三大产业基地建设,积极筹建太原博物馆和地质、晋商、戏曲等专题博物馆,修复改造城隍庙、崇善寺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传承晋阳历史文化,打造晋阳特色文化品牌和城市文化新亮点,形成文化产业集群。四是加大区域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精品景区,培育壮大名牌旅游企业。

2.4 建设全省金融中心

以五大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为支柱,以民营银行和保险公司为辅助,以各级各类信托、期货、证券营业部为依托,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和对外开放,吸引国外金融机构和国内民营银行落户太原,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信贷担保体系,增强区域性金融调控、金融信息、票据交换及资金汇集功能,形成全省产业资本流转枢纽和金融服务高地。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建设为契机,打造全国性煤炭现货交易乃至远期的期货交易市场。

3 加快发展太原现代服务业的现实路径

1)转变服务业发展观念,正确认识新时期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现代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增长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要把现代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一样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来抓。要正确认识到,只有坚持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优惠政策,以满足市场需要为目标才能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应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和两个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中,通过制定实施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政策环境。要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到能否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太原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源泉,是太原加快崛起和振兴的必然选择;是深化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需要;是繁荣城乡经济、缓解就业压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增强经济活力的有效途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于太原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和《太原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按照“政策鼓励、法律保障、放手发展、提供服务”的方针,对服务业多给予政策引导,少进行限制干预。通过加大对各项服务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氛围和环境,增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自觉性。针对制约太原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政府应尽快落实服务业与工业同价政策,早日实现价格并轨,在供地、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给予现代服务业与工业公平待遇,最终为服务业的发展减负松绑。重塑诚信政府形象,切实落实对服务业提供行政服务方面的承诺,在办理证照、缴纳税费、行政收费、人才引进、信息获取等方面尽可能提供便利,兑现优惠政策,对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3)加大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力度,扩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通过引进竞争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尽快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样化经营的发展格局。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当前最主要的是创新机制和手段,鼓励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积极介入旅游、信息、科技、金融、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特别是鼓励省内大型煤焦企业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现代服务业投资。通过吸引国际和国内著名服务业巨头特别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采购、营销中心等来太原市设立分支机构或企业,来主动承接国际和沿海发达地区现代服务业的转移和扩张,进而引进国际和国内服务业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太原市服务业的结构和层次。加快实施绿色转型,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拓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在生产领域,通过主要依靠自然资源高投入的发展模式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和服务投入的发展模式转变,促进信息服务、金融、咨询策划、会计法律、研发设计、技术交流、网络技术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在消费领域,通过过分依赖自然资源、盲目追求高消费的行为方式向合理、适度、节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转变,推动旅游、教育、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等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4)发挥政府投资的推动作用,构建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场化投融资体系。政府要重点支持对服务业发展带动性强的信息、金融、旅游、教育、会展等重点项目和新兴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发展,通过对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补贴,引导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现代服务业领域。政府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对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尽可能给所有有市场、有效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服务业企业,要支持它们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同时要积极从中央和省里争取更多的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太原市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

5)大力引进和培养服务业人才,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现代服务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人员素质对其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聚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首先,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当前应大力引进信息技术、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会展、文化传媒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和壮大现代服务业管理者队伍和技术人才队伍。其次,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采用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现代服务业紧缺的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第三,鼓励职工在职培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引导专业培训机构定点培训相应的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队伍,通过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从整体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摘要:加快太原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必须:转变服务业发展观念,正确认识新时期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力度,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发挥政府投资的推动作用,加大现代服务业的投融资力度;大力引进和培养服务业人才,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篇4: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面向多样化、多层次人力资源服务需求,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鼓励创新,提升服务。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开发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

深化改革,增强活力。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依法管理,规范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两手抓,在鼓励发展的同时,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服务社会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明显提升。

——规模逐步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各类业态发展协同性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达到50万人,产业规模超过2万亿元。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诚信服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机制规范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发挥大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型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到2020年,重点培育形成20家左右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

(二)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能力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丰富服务渠道和服务模式。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应用和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结合。培育服务需求,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和购买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鼓励人力资源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

(三)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

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选本地区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和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水平等级认证工作。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平台。

(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依托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培育创新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加强园区建设,完善和落实产业园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力度,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加强园区管理,制定完善园区管理办法。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五)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将其纳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引进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研修培训,依托著名高校、跨国公司,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服务领域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

(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

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探索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基础术语、机构评价、服务规范、人员资质、服务技术在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和行业协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新兴业态标准的研究工作。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

(七)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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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实现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推进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脱钩,鼓励以委托经营、公司性改造、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实体,加快社会化、市场化改制步伐。对具有经营优势的,要注意保持服务品牌,鼓励其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础

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覆盖各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定期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功能。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研究通过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团队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也应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探索采取政府股权投入、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消除人力资源服务中间环节的重复征税问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符合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税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在国务院批准的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或发行集合信托以及公司债、企业债、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进一步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提高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程度。

(四)完善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人力资源服务交给社会力量。要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研究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要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各项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

(五)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公平稳定、透明高效、监管有力、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力资源服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

(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及配套规章,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打破人力资源市场中存在的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等各种壁垒,纠正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鼓励各地按照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市场执法队伍,提升市场执法和监管水平。加大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5: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服务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服务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贡献显著,我市服务业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是,当前我市服务业发展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还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和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全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把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为此,必须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明确总体思路,确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坚持统筹协调、发挥比较优势,合理引导规划布局;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整体水平;坚持与一、二产业联动配套与相互促进,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逐步实现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转变,围绕制造业升级突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突破发展创意产业、旅游业等新兴服务业,适应消费结构升级提升发展消费服务业。扩大服务业有效投入,坚持集聚发展、项目带动,品牌引领、产业融合,实现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实现服务业增速高于GDP增速,年均增长15%;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底,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例达到5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左右,占GDP比重确保达到46%以上,力争达到50%;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5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通过五年奋斗,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常州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建成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职业教育与科技研发基地,富有特色的区域生产性服务业基地、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和物流商贸基地。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为制造业发展服务、现代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服务业自身的做大做强,我市服务业的发展重点体现在“三个突破”、“两个提升”,即:突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提升发展商贸流通业

1和房地产业。通过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实施主辅分离,加大服务业集聚区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力度,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突破性发展;通过引导集聚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推动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构建基础性公共平台,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突破性发展;通过打造旅游产业精品,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渗透融合,实施旅游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常州旅游品牌形象,实现旅游业突破性发展;通过完善流通网络,优化空间布局,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专业市场和完善物流功能,实现商贸物流业提升发展;通过引导房地产企业向旅游地产、商务地产、养老地产发展,提高房地产品质,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实现房地产业提升发展。

三、细化政策,落实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健全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相关政策执行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研究服务业发展情况,检查督促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并加强现场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促进我市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力度。

第一、政策聚焦,推动重点行业发展。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调整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市级现代服务业财政扶持资金总规模扩大至15000万元,扶持的重点方向是服务业重大公共平台和载体建设、信息化提升、金融和资本运作支撑及具有重大意义的重点项目引导。2011年起执行,并建立与服务业发展速度相适应的增长机制。

2、支持发展新兴行业。对列入市重点项目的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创意产业、品牌会展、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项目,市引导资金给予重点支持,扶持额度不低于引导资金总量的50%,并优先推荐为申报国家、省有关引导资金项目。对新办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科技服务企业缴纳的营业税,财政部门可根据其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给予分档奖励;对获得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增值电信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支持发展旅游产业。对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款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鼓励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

4、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充分发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基地公共平台建设和经认定的重点项目的实施及优秀人才的引进。对认定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享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文化企业为出口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所增加的翻译、境外宣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5、推动发展服务外包。新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对示范区的重大公共平台建设,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补助。

6、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服务业企业中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凡股权持有满2年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7、推动科技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科技支行,对科技支行发放的科技贷款,全额纳入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范围。国家级、省级科技园区设立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市财政将按其到位注册资本和对其发放的小额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或补偿

8、鼓励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业。对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二、政策倾斜,推动重点企业发展。

9、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和全国100强企业总部,或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由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10、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对我市跨区域开展连锁经营的统一核算的服务业企业,经省、市财税部门批准,可由总部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11、鼓励创建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完善功能。对省考评为优秀的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50万元奖励;开展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认定工作,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重大项目建设,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优先扶持;市级相关科技计划和经费加大对集聚区内软件、研发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动漫、科技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态的支持力度,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支持;对集聚区内建设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中小企业融资、国际航运经纪、旅游信息化和旅游要素配套、专业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择优安排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优先申报上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第三、政策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实施。

12、推动主辅分离。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工作的政策意见》,对在企业整体转型或分离设立服务业企业的过程中,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财政给予50%的补助;对实施主辅分离后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占地面积较大的服务业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经市政府确认纳税有困难的,报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自设立起3年内给予减征或免征;对整体转型或分离后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自工商注册当年起3年内,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按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40%,由财政部门给予补助,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新办企业与主体企业合并计算后,若税负高于原税负,高出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分离主体企业。

13、土地供应优先。对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的服务业项目和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在项目准入、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企业或单位利用原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兴办现代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14、继续贯彻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人才培养引进和服务业品牌建设等相关支持政策。

15、实现价格并轨。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全面执行现代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并轨政策,降低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

16、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市各部门及各地区涉及服务业的各类扶持资金和相关政策,应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和政策落实,对各地区扶持的市重点项目,市财政资金优先给予扶持。

(三)健全统计体系,落实考核评价。

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和核算工作,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服务业统计的全面性、精确性和及时性。将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对服务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篇6: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意见 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又好又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为认真贯彻《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淮发〔2012〕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 1 —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 若干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确保服务业增速高于GDP 增速,服务业占比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一)2012年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4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力争达到43%左右;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26%;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收入比重力争达到50%;服务业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亿元的企业15家、超亿元的企业60家。

(二)2015年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43%;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力争达到45%左右;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30%;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收入比重力争达到60%;服务业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5家、超10亿元的企业40家、超亿元的企业1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点行业发展 1.优先发展生产服务业

金融业。鼓励引进更多的商业银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做大 — 2 —

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形式直接融资。研究设立金融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所,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推进融资担保方式创新。(责任部门:市金融办、财政局、人行、银监局)

物流业。抓住机场、铁路、公路、航道建设等重点工程实施的机遇,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推进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园区)建设,做大做强一批重点物流企业,打造一批现代物流基地。积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加快发展现代运输业。依托IT、特钢、盐化工新材料三大产业,打造一批现代物流基地。完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功能,实现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加快培育空港、新港、袁北、淮阴、清浦等物流节点。大力发展农村物流,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的物流网络体系。加强与物流链联系紧密城市的合作,协

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市场开发。(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创业孵化、技术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评估咨询等科技服务,培育一批专业、规范、高效的科技服务机构,大力推广“创业导师+创业投资+专业孵化器”和“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科技创业模式。依托各类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业中心、重点

实验室及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科技服务创新能力。(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广告会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信用评估、租赁等商务服务业。积极引进知名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区域性管理、营运中心在淮安设立总部,引导本市法律、会计、评估、广告、策划、经纪代理等中介服务业机构不断往水渡口中央商务区集聚。培育城南现代商务集聚区,加快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把淮安建设成为长三角北部地区服务最好、成本最低、环境最优的区域性商务中心。(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2.重点发展生活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现货与电子交易、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全国乃至国际的具有信息发布、物流集散、批发交易、价格发布、产品展示、电子商务等综合功能的新型市场集群,重点建设淮阴区综合大市场,积极培育综合枢纽市场、清浦现代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三大专业市场群,形成以区域辐射型市场为龙头,特色专业型市场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实施商贸提升工程,培育商贸中心区,重点加快淮海广场中心商业区建设,着力培育县(区)级商业副中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商务局)

旅游业。加快推进古淮河生态景区、古运河文化长廊、河下古镇、码头古镇、洪泽湖大堤、大云山汉墓等重大旅游项目的开

发与建设。提升改造现有人文景区、风景名胜区、山水旅游景区、农业观光景区。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美食旅游、乡村旅游、湖滨旅游、生态旅游、温泉旅游以及各种特色节庆旅游。努力打造“淮扬食府”品牌,提高淮扬菜的知名度。通过各类平台和渠道,大力拓展旅游市场,扩大淮安旅游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房地产业。坚持以居民的有效需求为导向,建立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链,发展竞争有序、统一规范、交易安全的房地产市场。优化房地产开发布局和供应结构,对商业、办公和住宅用房开发比例进行调控,严格控制别墅等高档住宅供应量,适度增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量。结合旧城改造,加大商业地产开发力度。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培育工业房地产市场。加快推动房地产现代化进程,大力推行节能型、环保型房地产项目建设。全面打造房地产服务产业链,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房地产咨询、设计、物业管理公司等,建立起设计、交易、装修、后期配套建设的一站式房地产服务,拉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在街道辖区内社区新开直营连锁零售、餐饮、维修、医疗保健、美容美发、药店、洗染、家政服务和再生资源利用等行业的社区店,建设社区商业

便民中心,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电子商务环境和居民服务平台,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化。大力拓展家庭用品配送、实物租赁、家庭救助、教育培训等服务新产品和新市场,率先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3.鼓励发展新兴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智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和数字内容服务,推动增值业务发展,培育发展新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突出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和系统集成等传统产业。加快淮安软件园、淮阴区软件园和洪泽软件园建设,尽快形成软件产业核心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服务外包业。培育发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金融保险、数据处理、软件研发、动漫设计等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呼叫中心等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加快引进国内100强重点知名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拓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发展境内外包业务,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服务外包。坚持载体建设与产业招商相结合,着力培育淮安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的区域特色,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外包企业开展CMMI 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相关资质认证,提升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数字音视频、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文化艺术、演艺娱乐等产业,培育一批在省内有一定优势、特色突出的文化创意园区(企业)。加快培育清河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清河动漫科技产业园,努力打造苏北最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加快市“四馆”、淮安文化艺术学校、淮安大剧院、刘老庄红色影视基地、盱眙玉皇山影视基地和红楼梦影视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报业集团全媒体工程项目,打造一批文化消费街区,培育一批集创意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示范园区,不断扩大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电子商务。积极构建B2B、B2C 等第三方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及开放式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基于网络的消费者网上购物、商户网上交易、电子在线支付和各种商务交易活动的综合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强做

大。依托淮安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淮通物流信息平台、仕泰隆信息交易平台等准公共网络平台,搭建全市生活和生产资料展示、交易和流通网络平台;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中小物流服务一站式采购平台,尽快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物流商务企业。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特色载体建设。加强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等支撑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云计算服务。积极参与海量信息处理、存储服务、数据挖掘、— 7 —

建模融合等一批云计算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包括芯片、硬件、终端、网络、云中心建设运营、云应用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加大与无锡国家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的联系,抢占江苏云计算服务新高地。争取国家或省三大通信公司在淮安建设全国或区域性数据中心。积极争取在淮安建设云计算相关实验室、工程技术平台、公共服务体系和云计算中心,鼓励在政府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电信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迅速拓展云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物联网服务。支持物联网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相关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拓展物联网运营服务和增值服务,加快培育物联网信息服务新模式。探索行业和应用标准,大力推进公共交通、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服务,重点实施智能农业、智能交通物流、智能节能环保、智能家居安防、智能医护等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依托洪泽洪芯智能软件园等现有资源,积极规划建设淮安物联网软件和物联网产品制造基地;以交通物流行业为突破口,加快物联网的试点和推广,培育形成一批物联网软件、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重点企业,将我市建成物联网应用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交通运输局)

数字文化。推进文化创意和数字技术的融合,加快发展数字动漫、数字影视、数字报业、数字出版等数字文化产业。突出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无线网络服务和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产业。

提高淮安电视台数字影视制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淮安报社新型传媒渠道。不断完善清河文化创意集聚区和动漫产业基地数字化开发功能,形成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高影响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工业设计。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交通工具、电子信息、服装服饰、日用消费品、医疗器械等工业产品设计,重点提升IC 设计、外观设计、功能结构设计、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包装设计、创意设计等环节设计水平。依托正在加速培育的特钢、盐化工、IT、食品、节能环保等五大千亿元产业,机械、纺织、轻工、建材等四大传统产业和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努力做大做强我市工业设计服务规模,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淮安特点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和工业设计中心。积极建设淮安(清河)工业设计园。(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环境服务。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的要求,着力发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咨询等环境咨询服务,重点发展环境工程设计、总承包服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等环境技术服务,鼓励发展提供环境咨询、工程、投资、装备集成等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模式。依托淮安“江苏省低碳经济试点城市”称号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的“江苏省低碳经济试点企业”称号,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节能环保服务基地,积极建设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和产业联盟,建立具有一定竞争力

— 9 — 的环境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服务业载体建设 1.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

加大中心城市资源整合力度,建设六大中心。(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商贸物流中心。突出水渡口中央商务区、淮海中心商业区等功能区建设,全力打造苏北领先的现代商务核心区;培育淮阴区综合大市场,做大洪泽水产、盱眙龙虾等一批特色专业市场;加快培育清浦、楚州等4个商业副中心;完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出口加工、海关通关等物流功能,加快培育空港、新港等物流节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交通枢纽中心。优先推进铁路建设,建成宿淮铁路和淮扬镇铁路淮安段,推进宁淮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盐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大力发展内河航运,完成盐河、金宝线等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争取开工建设淮河出海航道、张福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完善公路网络,完成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扩容改造、金湖至马坝高速公路、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淮安段等项目。提升涟水机场层次,争取一类口岸获得批准,实施涟水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科技创新中心。力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10 —

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旅游集散中心。打造“名城”、“名人”、“名菜、“名湖”旅游精品,深度开发一府、两镇、四河,加快完善周恩来、韩信、吴承恩等一批名人景点,精心建设洪泽湖、白马湖、天泉湖旅游度假区,提升淮安美食之都形象,将淮安打造成为名人文化、漕运文化、美食文化交相辉映、特色明显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休闲度假旅游胜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文教医疗中心。推进文化淮安建设,精心组织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打造学在淮安品牌,建成一批全国、全省一流的品牌学校。打造“三甲”医

院群,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进一步扩大淮医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广局、教育局、卫生局)

区域金融中心。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在中心商务区辟出专区引进国内各类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企业入驻;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加快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专业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局)

2.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

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完善配 — 11 —

套服务功能,打造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展示交易、中介服务六大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产业集聚度,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旗舰”项目,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集聚集中;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健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和投资主体。抓紧制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意见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管理办法,重点培育淮安留学人员创业园、清河文化创意集聚区、淮安软件园、楚州智慧园、鼓楼盱眙国家大学科技创新园等一批模式创新、产业集聚效应突出的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积极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南北共建工作,加强淮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与苏南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联系,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到2015年,全市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2家。(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3.主攻重点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5000亿元,实施服务业亿元以上项目750个,10亿元以上项目200个,以有效投入带动服务业快速发展。一是狠抓项目进度。对已确定的项目重抓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竣工率,推行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强化项目服务,确保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二是注重项目运营。做好建成项目后期跟踪服务工

作,积极帮助解决项目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引导项目健康、良好发展。三是强化重大项目储备。重点围绕服务业发展规划进

行项目调研,形成一批对服务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储备项目,确保每年储备2-3个50亿元以上大项目,力争在投资超百亿元特大项目上取得新突破。四是保证项目质量。所有服务业重点项目,必须坚持走大家规划、名家设计、富家开发之路,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精品化的要求组织施工,努力使每一个项目既符合城市总体风格,又各具特色。(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4.培育创新型服务业企业

引导服务业企业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为重点,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构建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围绕科技研发、物流配送、贸易营销、专业配套、设计策划等领域,从市场准入、登记注册、税费价格、资质认证、配套服务等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分离发展第三方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业企业。积极推动服务业企业自主品牌创建,重点培育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服务业品牌,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打造商贸流通、居民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品牌,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服务业品牌企业和服务业区域品牌。到2015年,力争培育形成1-2家在省内同行业领先的服务业技术、业态或品牌创新企业,培育发展10家左右服务业名牌企业。(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质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服务业发展创新 1.创新服务业体制机制

选择一批有条件、有特点的县(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做好试点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出台的服务业政策取向,鼓励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经验。(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打破所有制分割和行业垄断,合理引导民资、外资参与服务业企业的改组改造。加大社会化服务领域改革力度,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产业,深入推进城市供水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体育等领域营利性服务与公共服务分离,加快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配套服务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扩大有效供给。(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科技局、体育局、市级机关管理局)

2.推进服务业业态创新

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开拓能源需求管理、企业后勤服务、金融租赁、人力资源等个性化的专业服务产品,创造更高的服务价值。推动技术手段创新,带动服务形式革新和服务内涵提升,着力开拓电信增值、数字多媒体、动漫游戏、文化艺术等新兴服务市场。推动服务理念创新,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企业流程再

造和精益服务,加快由单一服务环节向提供全过程服务转变,由提供一般服务向多层次、综合性服务转变。重点培育一批理念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定制服务提供商、技术服务运营商和整体方案解决商,带动服务业新领域的拓展和新业态的成长。(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联动发展,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区、示范园和试点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现代化的网络、科技、软件和信息服务提升制造业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能力,催生一批新兴产品和技术,带

动制造业由劳动、资本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通过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品牌推广引领市场需求,为产品创造更强的生命力;大力发展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和商务服务,在服务的环节中不断增加产品附加值,形成以服务引领制造、以制造促进服务的良性发展格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推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加强科技、信息、金融、保险、物流、商贸等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的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市发展改革委、农委)

4.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科技推广、专利应用、农机服务、农资供应、加工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农业专业服务,加快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工程,努力构建和完善以科技、— 15 —

营销、信息、金融和技能培训等服务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责任部门:市农委)

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快建立传统交易市场与新型商业业态相结合、实体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供销社)

加大对农村村镇建设、交通通信、安全饮用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环保等公共服务业的投入,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管理功能,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出行条件,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责任部门:市财政局、教育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文广局、卫生局、体育局)

5.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加快服务业利用外资步伐,加大服务业对台、对港招商力度。鼓励外资并购、重组本土服务业企业,拓展服务业利用外资途径,积极参与苏港、苏台、苏新服务业合作。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积极开拓文化、信息技术、运输、商业服务、旅游、中医药服务等服务贸易出口。大力提升服务外包产业层次,积极开拓国际服务外包新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对外投资,加快建立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和海外市场网络,培育一批具备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本运作和资源配置能力的本土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包装一批有影响、有潜力的大项目,— 16 —

组织服务项目专题招商推介会,确保招商签约投资年均增长50%以上。(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四)完善政策扶持 1.认真落实现有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支持重点行业加快发展,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增加财政金融、土地和人才支持力度

财政金融。逐步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2012年起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扩大至2000万元,并视财力情况逐年有所增加。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本对现代服务业重点导向产业的投入,支持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市区服务业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发展,以及用于服务业目标考核和各种活动的开展等。从2012年起,各县(区)也要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并视财政逐年有所增加。吸引各类社会资源,积极争取设立市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直接债务工具融资和市级各类支

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向服务业企业倾斜,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责任部门:市发展改

革委、财政局、金融办)

土地利用。制订和完善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需求的投资强度和用地标准。各地要逐步增加服务业建设用地比重,保障土地供应。对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给予支持安排。对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新建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性缴付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付,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税费征收。研究、落实服务业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切实减轻服务业企业税收负担。对分离出的商贸物流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场地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费用,在确定收取额度和比例时,如不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应从经营收入中剥离出来单独核算缴纳营业税。对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批准可按规定享受减免优惠。“退二进三”企业,不改变土地权属关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改建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责任部门:市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人才引进与培养。制订现代服务业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服务业人才开发目标和重大举措。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淮安创新创业。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氛围,对为淮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

贡献的服务业人才给予重奖,在“淮安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中,优先考虑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人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与服务业发展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构和推进机制,抓紧筹建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研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增强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编办)

2.强化规划

引领立足苏北、面向长三角、放眼全国,修编和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主要载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加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已制定实施的服务业各项规划,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扎实推进,绝不允许各自为战;各级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要紧密协作,在服务业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环境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3.完善统计制度

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全面反映淮安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统计指 — 19 —

标体系和服务业统计制度,实现服务业统计全社会、全行业覆盖。完善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服务业统计数据交流与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县(区)服务业统计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调查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服务业统计人员配备和经费的保障力度。(责任部门:市统计局、财政局)

4.落实目标责任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服务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和年度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提高现代服务业指标占全市科学考评体系的占比,健全服务业目标任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解细化落实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量化目标与工作任务相结合的服务业工作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六)各县(区)任务

各县(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16%,并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低于30%,并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评估和考核 — 20 —

(一)评估。每年年初,各县(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对上一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2月底前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 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报 告,经市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二)考核。“十二五”期末,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 公室牵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本方案和我市“十二五”服务 业发展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 府,作为考核表彰地方和部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市委、市政府《意见》,准确把握 《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本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有 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 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 抓好落实。《意见》和本方案中明确的重要指标任务,各部门要 密切配合,确保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对《意见》和本方案 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 新问题,并将落实和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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