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通用6篇)
篇1: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项目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执行项目安全生产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参加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
二、专研业务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做好项目日常安全检查、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项目遇有安全险情时,有权暫停项目施工并组织人员撤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对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四、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周检例会制度,监督、指导、检查各施工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五、检查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工作且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参加本项目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从安全角度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
七、对项目的有关各种安全记录、各种安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且协助项目经理检查落实履行签字制度情况.八、参与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效运行。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规范、标准,严格按文明安全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实现安全控制指标和实现文明安全工地计划。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和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检查人员,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组织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负责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责成相关人员立既或限期进行消项整改。
四、在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冬、雨期施工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审批专项安全技
五、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政府安全培训、年审、取得资格证书、证件的才有资格上岗,否则不准参加施工管理和从事特种作业。
六、应及时与在施工现场施工的队伍签订含有明确安全目标和职责的安全合同或责任壮及安全协议。
七、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做好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必
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上岗,抓好安全资料的填写、收集、归档等管理工作。
八、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实行重点劳动保护用品定点厂家产品采购,使用制度,对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实行定期、定量供应,并严格按规定要求佩戴,对施工机具组织验收、检测。
九、必须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履行签字手续,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体系的有效运行。
十、如发生伤亡事故,要按上级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项目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是本项目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二、协助项目经理执行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项目规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向项目有关人员包括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并监督检查。
三、主持编制项目职工冬、雨夏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项目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五、主持项目“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管理。
六、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机具、设备、消除扬尘、音污染、环境等措施。
七、负责指导项目部贯彻实施其归口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素。
八、参与对不符合安全行为的纠正,以及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九、参加项目事故调查的分析工作,负责制定防范、改进技术措施。
篇2: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和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公司的工程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定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施工队现场安全技术规范》。
2、认真落实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巡迥检查,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及物料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事先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
3、坚持原则,认真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大胆先例监督检查职权,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4、参加生产会议和技术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针对施工情况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5、注意安全防火,特别是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和电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消防制度,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7、进入工地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出现打架、偷盗行为,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施工范围内警卫人员、车辆凭证出入,物品出门必须凭出门条,加强警卫人员巡查,消除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自合同签定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精通工程合同及报价,确定管理总目标和阶段目标。按照合同中的工期、质量要求,根据设计预算报价,制定总体控制成本及造价,并定期监督检查,编制施工方案、人员调配、用工计划、材料配套及入场计划和工程的形象进度,办理与工程有关签证,确保项目顺利竣工。
3、具体安排项目工程中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和目标,分工明确,及时指导和监督“八大员”的工作,明确任务和职责权限,团结协作。
4、做好项目中的各项原始记录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及甲方要求变更情况必须有文字资料,甲方签认妥善保管。
5、经常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专题会议,及时处理工程中的疑难问题。
6、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装饰施工工艺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搞好技术交底,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有效化,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反馈,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竣工。
7、带领工程项目中全体人员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工作条例》,注意防火、防盗,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8、指导和监督施工员、统计员、物管员,工程变更签证及签证报价,严格执行《实物统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9、负责协调处理好与甲方与乙方监督部门,与劳务作业层,与土建安装等方面的关系,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设计员职责
1、设计是装修效果的关键,绘制图纸做到内部结构反映清楚,结点明了,尺寸准确,所有图纸均应取得甲方签字认可
2、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设计构思施工,图纸变更要与甲方共同研究出变更图纸说明,甲方签认后方能施工。
3、完好的保存所有图纸资料及图书、软盘,复印图纸必须交与预算员一份存档,竣工后图纸与实际工艺做法一致,以备最后决算依据。
4、协助材料员配合甲方对特殊材料配套的选择,并及时将材料价值信息向项目经理反馈。
5、根据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弥补图纸的不足,具体将设计与施工衔接为一体,协助项目经理绘制变更施工图、竣工图。
6、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并协助业主方、监理方、质检站进行综合验收。
项目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工程项目施工,根据合同中的工期要求,安排好各工种穿插施工工作。根据工程质量标准,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对工期、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办法。
2、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协助项目经理编制工程质量相关报表,对施工现场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定期整改。
3、根据施工进度随时做出材料使用计划,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审核后交物管员发料,加强原始资料、凭证、图纸的管理工作。
4、协助项目经理制定人工投入计划,并做出人工费控制目标计算并实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5、安全文明施工,严格履行现场管理条例,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项目统计员职责
1、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中的设计规范要求,并结合预算提供准确完整的实际工程量,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材料、人工和机械器具投入计划。
2、施工中,随时对大宗材料和主要材料进行实际消耗统计,对变更项目要随时提供工程量及材料计划,办理好工程有关签证、资料,并妥善保存入档。
3、及时、准确编报统计期间的产值效益分析,作直接费项目及报价投入分析考核工程量,作业面用料,用工交项目经理审批报公司检查。
4、工程竣工后,汇总计算出大宗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量,并通过统计分析判断材料的节约与浪费。
5、协助项目经理结合项目特点和人工费目标计划,随时将人工费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反馈给项目经理,及时加以调整,降低人工费支出。
6、逐日统计记录隐蔽工程,分析工程量记录各分项工程的投入人数,零工使用情况及详细施工部位的统计工作,要做到统计不漏项。
7、每月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资料完整齐全。
8、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办理竣工验收签证,筹备决算资料,并协助业主方、监理方、质检站进行综合验收和撤场工作。
项目物管员职责
1、对照材料采购计划,验收入库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材料须“三证”齐全,不具备“三证”坚决拒收。项目经理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根据施工进度随时向项目经理提供库存材料明细表,建立材料、机具台帐、易耗品汇总表、材料入库单、出库单。
2、根据材料消耗定额及领料单做到限额发料,做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工作,材料堆放整齐,并按材料的品质、性能分类存放,并设有材料标签,易损材料注意保护,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腐蚀”四防工作,定期盘点对帐,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按时编制周报表、月报表定额与实际用材损耗分析表交项目经理审核并报送公司审查进帐,根据领料计划对领料部位现场检查,制止超计划损耗。
4、加强机具管理,做好机具的入库、出库,交接及返库验收工作,注意保管和保养,需要维修的及时维修,保证施工的需要。
5、工程竣工后,根据领退料单,汇总计算出材料领用数量、金额、列表上报财务作为成本计算的依据,并将剩余材料封存包装集中退库,确保材料完整无缺。
6、协助施工员监督工人对材料的合理使用情况,杜绝浪费,节约材料。
7、提供和保管工程项目中所用主材的厂家合格证,技术参数等书面材料。
项目质量员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部门和地方颁布的《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切实掌握和精通装饰工程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在整个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本工程的质量实施保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现质量目标的措施。
3、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落实公司的“保证工程质量创优达标措施”,对承接的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强化检查力度,协助施工队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经常分析质量状况,随时掌握班组合单项工程的质量动态。
4、收集整理分项工程的质量原始记录,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质量报表,建立质量档案。
5、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修理完善,监督施工人员按工艺规程办事,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整修、返工或停工。
6、严格把好工程所有材料关,材料进场必须“三证”齐全,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7、对施工人员培训、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达到以合理的成本、按工期要求、优质的装饰工程。
篇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1用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对于项目经理而言,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该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职责, 只有找准定位才能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首先应该端正对于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态度, 千万不要为了经济利益, 盲目的追赶工期, 置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应该持有安全生产才能够促进经济效益的理念, 同时还应该充分了解国家颁布的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和掌握, 只有了解政策才能够找到解决施工安全问题的方法。对于项目经理而言, 还应该将安全生产的理念传达到项目的其他负责人和施工人员那里, 只有整个项目部能够将安全生产的理念去落实执行, 整个项目部的安全才能真正有所保障。不断的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保证施工人员能够将其思想真正落实到施工中, 真正用安全生产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花心思去了解施工人员的想法, 了解下属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习惯, 对于施工人员的建议应该认真听取, 对于好的意见还应该及时的采纳, 并且给与适当的鼓励。
2抓好安全教育, 增强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
对于项目经理来说, 要想让施工现场不同层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能够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素质, 就应该于全体工作人员的生产规范和思想教育常抓不懈, 定期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只有将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系统化, 才能够让员工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在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过程中, 应该注重针对不同的群体, 采用差异性的培训方式。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和职能分工是不一样的, 同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的施工人员自身的文化素养不同, 对于事物的理解能力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说只有采用差异性的培训内容, 才能够将安全生产理念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一定要达到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够从思想上认可安全生产的理念, 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本质上增强职工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除了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还应该着手构建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其整体的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落实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做好现场的防护措施和保护工作, 认真的完成每一个项目。在具体分工的时候, 应该落实好每一个工作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内容, 只有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 才能够在项目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不断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健全达标班子, 保证工作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应该注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的构建, 在生产管理体系中团结一批敢说真话, 敢于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的工作人员。真正好的政策和措施, 最终还需要具有执行力的人来执行。
4落实制定好的政策措施
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 应该根据项目的特点, ( 其中包括人员机电设备、条件材料、环保卫生等方面) 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再好的政策最终还需要落实实施。只有落实政策才能够将先进的规制用于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不出现安全事故。对于政策的实施人员来说, 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按照规章制度实施, 应该及时的去纠正。监督检查小组应该用严格的制度去惩治敢于触碰安全底线的违规人员。严格的制度需要一丝不苟的落实, 杜绝实施者充当老好人的事情发生, 只有从点滴做起, 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才能够及时有效的纠正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现象和行为。才能够用政策规制员工养成正确的工作习惯。 除了惩罚那些触碰安全红线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外, 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也应该及时的给予表扬和鼓励, 只有弘扬安全生产的传统, 才能够有效纠正不正确的施工行为, 对于管理人员来说, 只有严格的进行管理才能够让员工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才能够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5落实安全生产, 争做安全项目工地
争创文明生产, 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精神面貌, 用规章制度约束人们的行为, 这是促进安全生产重要手段。落实安全生产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施: 首先, 应该加强现场动态管理, 这是创建安全生产工地的关键环节。动态的管理模式能够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项目经理应该抓好相关的机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用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去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操作的施工人员, 应该及时的给予严厉处罚, 及早发现及早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于特殊性质的工作人员, 比如吊塔安装人员、吊塔操作人员, 应该明确其自身的工作责任, 确保工作的任何一个步骤不出现丝毫差错。用制度去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 实行动态的管理方式, 这样能够保证安全防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 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应该注重监督检查的力度, 用行动诠释项目经理自身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项目经理亲自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一来能够向下面的管理者和施工人员传递自己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来能够通过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及时的发现及时的处理能够有效消除事故的隐患。出现安全事故以后, 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只有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用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同时用严格的标准要求施工人员, 对于危险点, 一经发现立刻消除, 对于危险源, 发现一处消除一处。项目经理还应该做到将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不定期的带队检查, 同时监督工作组、队的落实力度,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重大, 只依靠项目经理自身很难完成好, 只有在项目部建立一个监督检查小组, 该监督检查小组的人员需具备敢于执行、敢说真话的性格, 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文明工地、安全工地的工作真正得到落实。最后, 项目经理应该自觉接受公司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 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 同时还应该保证正确的态度, 对于领导给予的意见和建议, 应该正确的对待,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应该认真的梳理, 将这些问题充分落实整改, 同时还应该正确对待领导给予的鼓励和肯定,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只有时刻保持清醒谨慎的态度, 才能够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位。
参考文献
[1]朱友科.浅谈项目日常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 2013 (11) .
[2]马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信息, 2013 (24) .
[3]付志霞, 陈花军, 苏强.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研究[J].价值工程, 2014 (04) .
篇4: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关键词:煤矿;安全
一、无“三违”区队创建活动背景
据统计,95%以上的生产事故是因为“三违”行为造成的,党管安全怎么管?姚桥煤矿党委充分认识到事故、“三违”与行为直接的联系,决心从源头上控制“三违”,在生产过程中防范事故。
(1)只有消灭“三违”,才能杜绝事故。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事故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三违”本身就是一种安全隐患。(2)只有规范行为,才能消灭“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都是行为不规范的具体体现。(3)只有软硬兼施,才能规范行为。坚持思想教育软熏陶、制度考核硬约束,增强职工“不想违章”的主观意识,营造“不敢违章”的高压态势,才能厚植行为规范的广泛基础。如何进一步丰富完善“三违”治理长效机制,探索一条更加有利于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姚桥煤矿党委在深入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改变管理模式,上下联动,把治理“三违”的压力传递给基层单位,在采掘辅助单位以支部为单元,开展无“三违”区队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单位自主反“三违”的积极性,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无“三违”区队创建活动实施步骤
(一)抓方案设计。矿党委多次进行走访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力求创建标准可行、可靠、可操作。经过多次集中讨论,确定了创建方案共6部分、16条细则。明确了在全矿采掘、辅助共18家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以“两无”即班组无隐患、区队无三违为目标,以“四个全员”即全员承诺、全员学习、全员监督、全员排查为主要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实施细则。在创建过程中,矿党委注重各党支部自主管理,要求各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创建措施,做好日常管理考核。
(二)抓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职工认识到“三违”危害,理解创建无“三违”区队的现实意义,了解活动实施办法和措施。组织开展多场次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工亡工伤家属话安全,童心牵手保安全,文艺演出送安全,走千米巷道、知亲人辛苦”等专题活动,发挥亲情关爱的感染力,增强职工保安全、要安全的主动性,形成全员反“三违”的普遍认同,使创建活动从被动遵守转变为自觉履行。
(三)抓责任分解。矿党政集体研究活动方案和考核实施办法,矿党委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事项。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各参建单位党支部是区队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党员职工、班组长带头执行,向区队负责人和班组成员承诺,坚决反对“三违”、主动接受监督。班组职工向区队领导保证,严格按章作业、自觉抵制违章。通过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到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形成职工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井的安全管理网络。
(四)抓覆盖参与。在创建过程中,矿党委按照“全覆盖、全参与、全渗透”的工作思路,将采、掘、机、运、通全部纳入创建范围。机关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共同参与“三违”治理,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干部、党员、职工责任明确,干部靠前指挥,抓住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职工按章作业,落实自保互保措施。初步形成了“系统覆盖、全员参与”的完整体系,基本消除了空白盲区。
(五)抓过程监管。工作时间内,现场作业人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管理人员不定期开展作业巡视、安全检查、现场督导,使岗位红线、作业规程始终贯穿工作流程。工作时间外,发挥安全警示教育、群众安全活动、家庭安全协管作用,时刻保持安全警钟长鸣。通过全过程的安全教育、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三违”隐患。
三、无“三违”区队创建活动效果
(一)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在监督方面,一是发挥现场巡视作用,党员代表、青岗员、群监员不定期开展巡视,对现场不良行为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强化自保互保意识,讲安全事、算安全账,引导职工参与安全监督管理,管好自己、管好工友。三是落实检查监督责任,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确检查内容和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在查处方面,一是下发了管理人员下井、查隐患、反“三违”管理规定,明确管理干部反“三违”指标;二是成立反“三违”小组,盯头包面,查处“三违”;三是落实区队自主管理责任,参建单位对本单位出现的“三违”进行队内曝光,并按照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二)健全了考核分析机制。做到“一旬一通报、一月一分析、一季一总结”。每旬通报一次“三违”情况,使各创建单位横向比较,发挥导向作用;每月对“三违”进行分类比较,分析“三违”高发时段、高发地区、高发人群、高发类型,并召开座谈会,通报“三违”总量、全矿创建趋势、各家创建情况、最优(差)创建单位、多发“三违”行为、“三违”周期等,落实当月创建考核情况;每季度对“三违”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掌握“三违”发生趋势,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通过对分析总结,找出薄弱环节,提高了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比如,通过分析发现职工在凌晨3点到5点最容易出现图省事、凭侥幸等违章蛮干行为,矿党委及时采取措施,增加这一时间段安全巡视督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健全了领导包队机制。全矿55名干部分13个小组,对25家单位进行包保,督促帮助创建单位做好思想引导、学习教育、安全帮教、队伍稳定等工作。包队领导每月不定期到包队单位参加班前会、干部会,对包队单位无“三违”区队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包队单位领导班子思想状态及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对包保单位出现的“三违”人员,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避免再次发生。关注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引导,避免矛盾聚集扩大,维护队伍整体稳定。
(四)健全了联保帮教机制。对“三违”高发人群,制定针对性措施,通过安全联保、警示谈话等形式开展帮教。针对新职工安全意识差、工作经验不足容易出现“三违”的情况,矿党委开展了新工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对201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共479人,逐一进行警示谈话,帮助消除工作过程中的坏习惯,通过点对点的帮扶教育,新职工“三违”现象大幅减少。针对部分老职工凭经验、耍大胆等蛮干行为,安排安全意识强、有责任心的党员与他们结成联保对子,监督防范违章行为。今年全矿共结成联保对子480余对,取得较好效果。
篇5: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制度和工作任务,做好基层技安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接受技安专职机构的业务指导,参加技安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班组技安员开展好经常性安全活动。
三、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负责或组织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规程、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安全生产的原始记录。落实局规范化、标准化的基层基础管理文件,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同计划人员组织编制、汇总、上报、季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协助领导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容易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时,有权先令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处理。
六、参与对受压容器、行车、吊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验,参与制定和检查落实高空作业,危险场所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参与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试工作。
七、参与研究制定关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理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督促实施。
八、参加伤亡、交通、火灾、设备等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登记、报告、协助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
篇6:项目办安全职责
项目办安全责任
第一条 项目办主要负责人是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总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条 项目办应当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条 项目办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对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评价、材料供应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后附项目办岗位职责第十二条)。
第四条 项目办在编制公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时,应当依法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项目办应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的签字确认,及时支付施工安全生产费用。
第五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办应当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本项目“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和目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安全计划、方案
第六条 项目办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施工现场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办应当使工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 项目办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报备手续前30日,向相应的监管部门办理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公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项目办应每月向监管部门报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表。
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开工前,项目办应当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项目办应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或复评估。
工程交工验收前,项目办应当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办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按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项目办各岗位职责 项目办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负责项目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2、将安全工作列入项目办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施工,并做到“五同时”(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对项目办安全机构的监理和健全负责。在安全监察工作上应充分支持安全人员履行职责。
4、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审批、提取和正确使用。
5、督促、监察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重大事故报告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项目办副主任主要职责:
1、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协助指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指挥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提请总指挥和有关领导,在对生产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评比时,要同时参与安全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评比,并指出具体意见。定期向指挥汇报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4、主持制定、修改和审批各项涉及项目办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项目办的安全组织建设、审批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指令。
6、负责安排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财务部安全职责:
1、遵守财务规章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施。
3、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保证金,用于安全管理。
4、按规定保证隐患整改费用,安全教育费用。
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等开支费用。
6、每年按计划拨给安全管理经费,并专款专用。
7、妥善保管支票、汇票、经济合同等,严防丢失。工程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负责检查监理单位试验室、仪器、设备的同时注意发现不安全因素,则令其整改。
3、负责教育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感,要做到检查工程质量与检查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4、在帮助指导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质量问题时,也是注重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5、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6、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健全文明生产施工秩序。
7、监督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合理提取和正确使用。
8、参加项目办安全生产检查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计划部主要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2、在制订规划、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指示,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布置施工生产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新秩序。
5、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必须根据生产动力设备情况,编制相适应的安全措施计划。
6、负责安全生产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安全部(办)职责:
1、协助主管指挥开好各种安全工作会议,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2、根据项目办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系统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检查工作,及时掌握本系统安全员队伍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和整改意见,认真听取积极了解上级有关规章和指示精神,向主管领导提出如何贯彻执行的建议和意见。给领导当好参谋。
4、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按有关规定严格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等发放标准,按时发放。
6、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上报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
8、负责本单位安全防火工作,建立健全防灭火组织机构,并定期组织实际灭火演练。
9、负责用火、用电审批。
10、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要求。
12、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实现。
14、协助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一项内容。
1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产的思想工作。
16、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文明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17、组织职工开展履行职责、遵守规程、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全面支持安全工作。
1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规章制度的制定。
19、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提供合理化建议活动。
20、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21、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协调部安全职责:
1、负责公路建设占用电力、电讯、管道、水利等要害路段的拆迁工作时,在开工前必须同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密切联系、妥善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2、负责协调项目办与公路建设沿线政府及各村屯的关系,按政策做好当地群众的工作,防止发生越级上访和不必要的冲突,保护群众利益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妥善保管好有关部门文件,资料记录。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要及时组织打印下发。
2、组织落实好干部值班值宿工作。
3、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和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负责食堂、仓库、宿舍等安全防火工作和饮食、卫生,搞好物品采购控制,防止食物中毒。
6、负责本部门所属锅炉,液化气瓶(罐)开水加热器、电器设备及领导用车的安全管理。
7、负责本部门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卫生管理。
8、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好职工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9、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工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提出配备计划。
10、在主管指挥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控制标准。在安全管理上向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迈进。
11、提出项目办年、季、月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级安全部门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对全项目办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向主管指挥汇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有权督促整改。
12、协助指挥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负责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4、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饮料等发放标准。
15、负责对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提出评价依据,并负责监督各级安全管理干部按规定上岗。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及监理服务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开工报告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同时还应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检查方案。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重点监管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以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项目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做好安全监理记录,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审查施工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总体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平安工地”达标考核。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参加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按规定及时向项目办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工程建设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工程建设投标及施工。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工程报价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并在工程报价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应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1.5%,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使用。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安全验算结果,并经其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应当经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还应当经项目办审查确认。
第二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工程实际和具体工程内容编制本合同段“平安工地”达标创建计划和目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开展达标考核,做好动态检查记录。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转入新的岗位或脱岗后重新上岗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施工船舶作业、爆破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并随时更新,人员资格证书应保存于现场,随时备查。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在每项工程开工前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关法定单位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进行查验,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架桥机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施工单位还应在使用中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自检或委托有关法定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报废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六条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八条 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及监督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整改意见,要立即予以落实整改。对于因施工单位严重违章操作,被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四十二条 工程建设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建设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相关文章:
项目各岗位安全职责02-07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02-07
项目安全主管岗位职责02-07
项目工程安全岗位职责02-07
《家具设计与工艺》教学大纲02-07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贵州茅台酒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吴浩)02-07
初中军训总结02-07
企划总监和设计师岗位职责02-07
教学老师评议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