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本项目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具体领导和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劳务作业队要设置兼职安全员,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度,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死亡率在0.009%以下,重伤率在0.020%以下,年人均施工安全事故损失在60元以下,年平均单机(指有轮机械)单车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
第六条 为完成安全生产计划目标,项目部对各劳务作业队实施经常性检查和定量考核。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上级相关安全规定,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从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保证。
4.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工作。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计划。
2.组织并参加技术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复杂工序(如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5.对于不能独立解决的特殊安全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总工程师报告,并聘请有关专家研究解决。
6.对因施工安全技术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1.对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保证机械设备完好利用和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3.组织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机械设备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四)安全员职责及权利待遇
1.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贯彻落实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作好本职工作。
2.收集、整理和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原始资料,如规章制度、安全教育资料、安全检查资料、会议记录、安全生产台帐等等。
3.负责本职能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作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协助调查等工作。
6.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及“三违”现象,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直至提出停工整顿令。
7.专职安全员享受相当于项目工区长(或专业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
8.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
(五)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职责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施工(生产)现场的直接指挥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检查和督促责任。对管理范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2.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履行签认手续。
3.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到班前班后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4.负责管理、检查、督促生产(作业)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项目安全员、工区长或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
(六)劳务队负责人(工头)职责
1.对劳务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本项目的制度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培训办证工作,确保特殊工种以及需要持证上岗工种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责,包括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七)生产工人(民工)职责
1.虚心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认真学习和领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做到应知、应会。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工作,爱护工具、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保持作业环境整洁、规范。3.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互相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班长。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学习活动,主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调查人员反映真实情况。
第五章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八条 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时,要根据工程特点,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主要以《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路桥施工安全手册》为准则。
第九条 工程施工项目领导及有关人员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按照:项目 现场(班组)劳务队(工头)及作业人员顺次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
第十条 技术比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临时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组织验收合格者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用品,不准购买和使用。
第六章 安全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工程施工项目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会议内容: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提出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参加人员: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专(兼)职安全员、工区长以及劳务队负责人等
第七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发现事故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项目必须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综合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第十四条 对于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结果反馈给检查单位。
第八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 安全教育是提高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项目必须利用一切机会,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重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包括:电视录象、墙报板报、培训班、知识竞赛、开会学习、设置安全标语标志等,安全教育必须注重实效,不能搞形式主义。
第十七条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新招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
第九章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第十八条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必须立即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办法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劳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组织抢救情况等。
第十九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四不放过”原则,即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明确事故责任,责任不分清不放过;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实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员工得不到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第二十一条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要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要填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交通伤亡事故,报送交警部门签发的结案书的复印件。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为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奖励实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处罚实行以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好的效果,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积极投入抢救工作使企业和员工免受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由其所在的工程项目部或者公司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表扬、记功、一次性奖金等奖励。第二十四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项目经理以及有关人员一次性罚款。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200元,其他责任人员及罚款金额在每种情况后注明:
1.工程项目以及主要分项工程如桩基、吊装、土石方等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工200元)。
2.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层层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的(项目总工、工区长、现场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负责人,200元)。
3.施工现场如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挖孔桩等,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的(现场施工员、班组长100元)。
4.施工现场有“三违”现象的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工区长、现场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负责人、违章责任人100元)。
5.发生安全事故迟报或瞒报的。
6.不按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把整改结果反馈给检查组的(工区长、现场施工员、班组长、劳务队负责人200元)。
7.工程项目无专职安全员或者专职安全员素质低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而且工作不到位的(分管安全的项目领导20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如本办法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德保至天等二级公路№6标项目部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篇2: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现场或关键岗位要实行重点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对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处理意见报有限公司审批,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8、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责任。
1、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的施工规范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则。
2、编制审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具体可行的安全内容,在技术交底时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要求。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及时纠正。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负责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科学技术数据。
(三)安全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加或组织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本单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和验收至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投产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5、审查和参加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问题填写“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会同劳资、教育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工作。
8、参加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分析整理,提出改进措施,经单位领导批准,督促实施。
9、参加企业评先、评优工作,行使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设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10、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12、参加职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业民工,路外人身伤亡事故及机械车辆、火灾、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台帐,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13、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督促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管理制度的正确落实,监督检查劳动卫生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四)办公室安全职责
1、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度,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2、协助组织召开有关生产的各种会议。
3、完成领导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标,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五同时”的原则编制和下达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因素。
2、在编制和下达企业月、季、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措施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避免搞突击增加不安全因素。
3、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作项目计划时,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一并下达执行,并由安全部门予以监督。
(六)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质供应计划,采购供应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级,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择好爆炸物品仓库和油库位置(需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
3、在采购或提取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时,索取有关性能说明书,确保安全可靠。对新品种的使用,要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确定使用范围后方可发放工地使用。
4、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并负责对业务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
(七)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按计划提供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治安管理,监督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参与爆炸物品的押运工作。
3、负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火灾及构成刑事犯罪案件和政治破坏,以公安、保卫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4、负责联系办理爆破工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取得“经理安全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安全员证书”。
二、项目部要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劳动人事、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3—5天。
四、电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本工程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发证、复审、换证工作由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项目专职安全员协助进行。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板报、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普及宣传,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还应认真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第四章安全检查
一、项目部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由经理、副经理或党委书记亲自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淹溺”、“触电”、“火灾”等事故场的检查,边检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章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部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项目部经理或有关领导,经理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公司、项目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到有限公司、局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部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及局集团和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篇3:浅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
一、把重视人的生命视作安全管理的第一需要
不论是企业还是项目的安全管理理念都应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当人身安全与工程进度、经济利益等发生冲突时要无条件地服从人的生命, 劳动者的劳动条件的改善, 职业疾病的防治, 生产环境的优化, 生产工具设备的技术进步, 确保人员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都应当是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有许多违规操作 (比如在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护壁厚度、强度等) 我们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都知道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是由于觉得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小、按照正规操作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和增加一定的投入就对其违规行为不加以纠正甚至视而不见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提倡以人为本, 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最终目的。然而, 以人为本的另一个体现也在于, 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也是以人为主。纵观安全事故, 不外乎三个重要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其中所占比例最重的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所以抓好安全要以人为本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管理者在安全管理中把如何抓好人的行为列为重中之重。
二、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应当在思想认识上有足够的提高, 应当时时刻刻把它和我们的生命、企业的效益和社会的责任联系在一起。安全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安全是不能用经济效益弥补的, 它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的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 它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地位。只有大家都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人、对项目、对企业甚至对社会的极端重要性, 才能通过全员的主动、积极参与减少事故的发生,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减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负经济效益。在实际安全工作中, 由于我们的大多数施工单位并不组织相应的劳务施工队伍, 一旦中标, 就会把作业工作分包给相关的专业队伍, 以包代管, 对工程安全问题的日常防范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矛盾, 又辩证统一, 解决这对矛盾的关键是如何找出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我们不能忽视安全, 这是任何一个企业的责任;我们也不能不要效益, 这是企业的使命。没有安全, 企业很难维持正常运转, 但是, 世界上没有一个企业会不为提高经济效益而努力。实践中, 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始终存在。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 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从而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 安全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状态是“双赢”, 即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企业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增长。因此, 如何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争取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便是企业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四、正确看待和科学管理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不应该是负担, 它所产生的也绝不是一种负效益。我们都知道安全投入的最直接表现就是成本的增加, 但是, 究其本质, 安全投入应算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对安全的投入所产生的效益并不像普通的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进上, 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中, 保证生产的正常和连续地进行。这种投入的直接结果是, 企业不发生或减少发生事故, 而这个结果是企业持续生产、保证正常效益取得的必要条件。安全与效益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从经济的角度看, 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 我们的企业效益就有保证, 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秩序也才有保障, 从而就可以发挥极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 它不但会危及个人的生命安全, 而且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 并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 给人们生活造成诸多的不便。因此, 安全投入并不是纯粹的支出, 只是它的产出总是间接地反映出来。安全投入也不是越多越好。合理的安全投入, 可以与经济效益成正比例增长。但是, 一旦超过某一限度, 就变成了无谓的浪费, 甚至可能降低效益。正常的安全投入都应该在安全失稳点与安全保障点之间, 超过安全保障点的安全投入可能就是盲目的投入, 得到的效果必然会适得其反, 不但会增加安全管理难度, 还可能降低经济效益。因此, 在安全投入上, 必须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审计、监督监察等手段, 对安全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并加大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培训力度, 以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做最合理的投入, 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投入的作用, 减少事故经济损失, 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这就是安全工作所追求的最佳状态。
五、做好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安全应急管理是指针对安全突发事件而进行的应急管理。防患于未然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和永恒的主题。尽管亡羊补牢很重要, 但我们不提倡亡羊补牢的安全管理。咱可以回忆一下, 在不发生事故时, 很难查出不安全因素, 出了事故后, 处处都是不安全隐患;没发生事故时, 就是指出存在的问题, 也不一定能接受, 出了事故后, 似乎到处都是隐患。因此必须树立科学的安全理念及安全管理方式的创新。预防和消除危机源。危机源是指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最终出现的事件。它有可能是人为的, 也有可能不是人为的。比如隧道施工中瓦斯、坍塌、涌水, 施工用电、脚手架存在质量问题或搭设不符合要求, 突然性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而都属于危险源。应急预防必须从这一阶段就开始, 加强对人为危险源的防止、发现和处理, 加强对各种非人为危险源 (自然灾害) 的预测。针对固定的危险源和始终存在的安全隐患编制合理的安全应急预案并演练。通过演练培训员工面对突发事件控制能力和处理能力。如发生爆炸等事故后人员如何撤离, 发生触电事故后如何救护等等。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 开展危险源调查, 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 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 防止事故发生。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 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 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努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确保安全生产!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由于其具有生产流动性、施工多样性、综合协调性和劳动密集性、受自然条件和环境影响等特征, 所以一直是风险、威胁和危险很大的行业。本文就如何做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作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参考文献
篇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探析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且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施工企业永续经营的基础。施工企业只有深刻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不断地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巩固和强化,排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1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
1.1 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正确认识 进行工程项目生产时,施工企业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规律,更不能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判断安全事故产生的直接根源。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移动模架生产大体积、大吨位砼箱梁,对地基的承载力和高空作业的施工安全提出新的挑战。另外,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缺乏必要的准备,疲于应对,导致安全隐患频繁发生。
1.2 责、权、利在专兼职安全员中不对等 薪资待遇方面,企业给予专兼职安全员的待遇偏低,通常情况下,将其定位于业务人员,甚至一部分安全员的薪资待遇与普通工人相同。福利待遇的偏低,导致一方面制约了专兼职安全员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其潜能的发挥;另一方面权力有限,当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征兆时,根据规定需要请示部门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进行定夺,尤其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更是不敢越级反映,当报告项目主管领导效果无效的情况下,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1.3 安全意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安全投入 以成本管理责任重大为借口,根本不给项目安排专职安全员,特别是被集团公司列为重、难点工程的一些特殊项目。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新上项目的增多,安全教育培训对于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显得格外重要。在有些企业设置把安全员的重要岗位列为照顾50岁以上的老职工安置性岗位,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老职工具备一定的经验,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化,以及旧的思维模式制约了他们职责的发挥。在表面看来,企业在教育培训上投入,其效能大打折扣,相当一部分安全员根本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
1.4 奖惩措施不健全 发生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在安全管理方面,客观上,导致“人为”地制造死角,同时,因麻痹大意、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监控不力等弊端,导致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者,尤其直接领导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是理所当然。致使责任人不负责任,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企业的社会信誉。另外,在工作的过程中,对那些认真、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人员没有进行相应的鼓励。
2 安全生产的措施
只有科学合理地把握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律,积极落实岗位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力度,对安全生产过程进行强制性的控制,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2.1 正确把握安全生产与管理的规律 对于新上马的工程项目,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谨慎对待,必要时刻,可以请上级或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把关。通过集体会诊的方式对重大施工方案进行协商解决处理,对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一切机械设备性能、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都要在施工方案内进行落实。项目负责人主要核实检查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工作过程中,是否发生安全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等。
2.2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就是:上级给下级做榜样,主动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强化制度本身的刚性,做到奖有章,罚无序;另一方面根据本级的安全管理职责对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落实,通过抓好典型,给下级做示范,逐级地推。
2.3 确保安全投入 为了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首先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其次加大对安全警示、标语等宣传的投入力度;第三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软环境约束;第四加大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投入力度。上述内容在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都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2.4 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罚过轻或免予处罚,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埋下隐患。聪明的管理者通过建立和完善奖惩措施,利用制度对给企业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给予处罚。相反,在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做出巨大贡献,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并做出有效处理,避免重大安全隐患发生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尽职尽责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3 结论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要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日常管理和现场安全加强检查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项生产活动;及时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不断进行调整,通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所需人、财、物的投入力度,避免出现新的安全事故;巩固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绝对不能参与特种施工作业。
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关系到企业的未来与发展,施工企业如何合理、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方雄.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科技资讯,2007(13).
[2]赵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1).
[3]邓思聪.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价值工程,2011(02).
篇5: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的“监督部门”。
第三条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5天,如实填写《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报表》(一式三份),总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填报;
2、施工企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审查;
3、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定。审查后,认为符合开工要求的,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监督部门”备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4、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已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计划;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已进场的是否完好;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五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是否符合拟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6: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各级公路养护管理监督,促进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公路养护维修人员和养护设备的安全,保障公路养护生产正常进行,最终达到“养好公路、保障畅通”的目的。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结构
1.养护公司、养护工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有公司经理担任。
2.养护公司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各养护工区、道班设有兼职安全员。
3.安全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单位辖区的险桥、险涵、施工现场、道班房屋等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号召的安全生产活动。
4.建立值班值宿制度,各基层养护单位晚上值班必须两人以上。
二、养护机械安全作业
1.养护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损坏、失效)的机械作业、不得使用、操作带故障的机械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机械使用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执行工作前的机械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3.养护机械应按时保养。严禁带故障作业和超负荷运转。
4.禁止在养护接卸运转中进行保养,修理作业。5.养护作业的车辆机械要按规定喷涂统一标色,悬挂“养护作业、随时停车”等字样的牌子及警示灯。
三、公路养护生产安全作业
1.凡是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包括临时雇佣人员)。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安全标志服(包括一线指挥生产的管理人员)携带工具必须顺车捆带。作业时注意避开车辆。
3.公路养护维修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作业现场追逐、打逗、戏闹。
4.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险段作业(取土)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危岩、滚石、浮石掉落,并设专人观察险情。
5.在桥梁、隧道及登高养护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在隧道内作业时必须通风良好,必须有照明设备,隧道内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隧道内
生火取暖,不准在隧道口100谬范围内挖沙、采石、取土、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6.坚持“三雨上路”和“以雪为令”,及时排除路基,路面积水。及时清除桥面、弯道、陡坡及路面积雪、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应前做好提前撤离的准备工作。冬季除雪防滑作业时,养护设备和热源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遇到雾天不宜进行掩护作业,如急需抢修时应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后进行作业,施工联测要设置黄色施工警示灯。
7.油路维修时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喷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以免造成行人或自身烫伤安全事故。施工现场两侧必须设置醒目反光的交通标志、施工标志;半幅施工的路段要用活动的示警标志隔开。交通量大的路段,要有专人指挥交通。油路翻浆、坑槽地鞥病害修补时必须做到当天开挖,当天填平,施工材料要对方在安全合理地段,杜绝人为路阻、路障影响行车安全,工程竣工后在拆除标志前必须彻底清除障碍物,清除安全隐患方可放行车辆。
8.秋季养护作业时,清扫的树叶、树枝、庄稼叶等不准点火焚烧,以免造成失火事故发生。
9.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上岗证,方可
上岗作业(例如:电工、喷油员等)。特殊作业面,非本岗位人员不得进入。
10.养护工区、道班,要强化值班值宿加强“四防”清除事故隐患。
四、险(病)桥、涵安全管理
1.对发现的险(病)桥、涵要按要求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2.对观测使用的险(病)桥、涵,加强检查,严格监控,并按规定设置给类险桥标志,严格控制超规定车过桥,并做好当天的记录。
3.对封闭交通的险(病)桥、涵在桥头两侧立警告牌,禁止通行标志,能拉电要设红灯无条件的设反光标志。
4.需要设便道的要修好便道,并设置绕行标志。
五、安全档案及安全教育
1.养护公司、养护工区、养护道班,必须设有《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整改》、《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登记》等原始台帐、内容必须详细真实、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当场解决排除,嫌弃整顿改进。同时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和整改处理结果做出书面记录归档。
2.提高安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有的放矢地组织学习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坚持检查稽查
1.养护公司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养护工程现场和养护特殊时期“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夏季防汛、冬季除雪防滑、春季运输时期须加密加强检查)各公司、养护工区、道班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篇7: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摘要:论证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中的基础和主导地位,并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监管不到位4个方面论证了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现状。
关键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支付方法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公路水运工程事故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与现阶段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制不够健全、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跟不上形势、施工人员整体素质低下有很大关系。而这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处于基础主导地位,作为安全生产保障性措施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成为影响目前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形式的主要因素。尽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若干规定,但是还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因此,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2、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重要性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辨识、分析、评估危险源并对危险源采取控制措施进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化安全而投入使用的费用。因而,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中处于基础和主导地位。安全费用投入不足,是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从20世纪90年代统计的各国安全费用平均万人投入与职工死亡率对比表(表1)就能得出以上结论。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很少,交通运输部1号令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只在第二十二条中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有所规定。其规定为:“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但本管理办法中未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法做出相关规定,随后也未出台相关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此后在,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16号文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工程造价的1.5%,比交通运输部201号令的规定有所提高。同时,本办法第十九条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而言,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管理办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不能满足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交通部至今并未出台针对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这就造成了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目前,只有江苏、浙江和福建等少数省份出台了针对本省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但是还不太成熟。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明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作出了以下规定: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但是以上规定是面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而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中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所列的9类安全生产费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但此指南还未上升到行业标准的高度,对行业内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还不能起到强制执行的作用,而且其中所列举的安全费用清单还存在诸多争议,与若干省份的相关规定存在诸多差异。因此,由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实施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是目前1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3.3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不健全
当前,大多数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只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进行了笼统的规定,而未在招标清单中单独计列,这就造成了安全生产费用计量范围模糊,施工单位存在扩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范围、转嫁工程实体投入为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安全投入以包代管等行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方法规定如下:“安全生产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后支付剩余的25%。”以上这种将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挂钩的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方式是不合理的,不能保证施工单位按阶段计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挤占、挪用安全费用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应该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公路水运工程自身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方法,确定安全费用支付子目,同时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超支和结余的处理方法,写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指导全国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3.4安全费用监管不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而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交通行业安全监督部门很少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我国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方面的不统一、不健全,造成了各省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里面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和支付方法的规定千差万别,也就造成了监督检查部门缺少相关检查依据,从而在大多数安全检查中,都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避而不提。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范围、安全生产费用票证依据造假等问题,从而严重减少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
4、结语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决定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和决定性因素。1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交通部年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施细节并不明确,各省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与争议。虽然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先后制定了当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但是各省又存在着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不统一、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办法各异等诸多问题。因此,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出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参考文献: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办法[Z].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号令.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Z].财企〔2012〕16号.
篇8: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一种技术、经济、管理类问题, 从深层次看又是一个涉及到特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重大社会关系和政治问题。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而且会严重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干扰了改革和发展稳定的大局, 影响社会和谐, 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热点和焦点, 各党委政府和管理部门都予以高度重视。最近几年, 公路建设规模逐渐扩大,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也在加大, 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群死群伤事故也经常出现。针对公路建设特点进行安全管理, 改进安全管理的现状, 从根本上来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已成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课题。
2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3年我省以“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百日会战”等专项活动为载体, 开展各类综合督查及专项督查195次, 督查公路水运工程项目227项, 发现并督促治理安全隐患2499处。各类工程安全隐患分部情况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 普通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占有率高达2028处, 占隐患总数的81%, 远高于高速公路的6%和水运工程项目的13%。因此, 普通公路安全生产是今后管理工作的重点。
3 安全生产隐患统计分析
3.1 按隐患类型分析
按照2013年度检查情况将隐患类型进行归类, 主要有安全防护类、警示标志类、机械设备类、消防设施类、安全保证体系类、安全员持证上岗类、应急管理类和其它类等共计9类, 分布比例详见图2。从图2中可以看出安全防护、警示标志方面是存在安全隐患 (问题) 的主要类型, 主要表现在安全围挡、路口限速警示等标志数量设置不足和不及时。同时, 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和消防设施不完善也是较为突出问题。因此, 从隐患类型分析, 可以发现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方面的问题是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3.2 按工程类型分析
2013年桥梁、路面工程安全隐患比例较高。桥梁工程安全隐患836处, 占隐患总量的38%, 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施工设备设施存在缺陷, 人员防护意识不强;路面工程安全隐患845处, 占隐患总量的38.8%, 安全隐患多为交通管制和交通导向标志不足, 拌和站内消防、避雷设施不足等方面。另外, 2013年我省施工隧道数量较少, 但安全隐患数量占4%, 易造成恶性安全事故, 也是安全监管的防控重点。从工程类型分析, 可以看出桥梁、路面、隧道工程安全隐患较多, 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各工程类型安全隐患分布图见图3。
3.3 按施工时间段分析
每年5至9月份是我省公路项目施工黄金期, 也是安全隐患高峰期, 此时段安全生产隐患数量占总量的93.2%, 从5月份起工程逐步进入关键期、高峰期, 安全隐患数量也持续增加。因此, 每年的5至9月份的施工期是全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点阶段。每月安全隐患比例分布见图4。
4 各种安全隐患存在的主要原因
(1) 思想认识不足, 重视程度不够, 各管理单位以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为基本管理理念, 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对违规行为处罚轻描淡写, 失之于宽。
(2) 安全管理不规范, 责任落实不清, 各类安全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
(3) 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趋利不知避害,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和使用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
(4)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且施工单位对一线人员安全教育不足, 技术交底工作不到位。
5 应对措施
(1) 健全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设置分工科学、组织高效的安全管理机构,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保障系统, 建立考核评价与奖惩等标准体系。以施工企业为主体,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和完善能够覆盖方方面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下, 狠抓责任制的落实, 落实到各参建单位以及部门、班组和人头, 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负责。
(2) 加强宣传培训, 提高人员素质。
以问题为导向, 认真做好试点和示范工作, 相互学习借鉴, 以范本为标准, 做到典型引路,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在此基础上, 加强安全生产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提高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做到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有影像资料。通过宣传培训, 切实培养出一支强政治、精业务、纪律严、作风硬的安全生产队伍。
(3) 加大投入, 完善物资保障。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 安全生产的任务更加艰巨, 相应的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障, 积极争取各方的力量支援,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加大安全生产的物资和科技投入力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利用商业保险、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加大安全生产的保障力度, 以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4) 抓专项治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统一部署, 各级管理机构密切合作, 协调联动, 组建好安全生产检查队伍, 抓住薄弱环节, 以问题为导向, 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价, 对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予以相应处罚,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 结语
总之, 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 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管理的可靠度与容错能力。因此, 要深化对安全生产理论的认识, 突出关键, 统筹资源, 形成合力, 强化创新驱动安全发展, 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摘要:通过对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梳理了我省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分析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供施工管理人员参考, 以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篇9:剖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1.1水利工程多涉及水库、大坝、渠道衬砌、堤防、涵闸等施工项目,受汛期和季节影响较大,必须保证雨水和冻害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以上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预测并准确把握,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对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1.2水利工程往往是施工战线较长,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施工班组类型较多,相互之间联系很不方便,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难度大。
1.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露天式”作业,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1.4水利工程施工中,当前使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工艺较为落后,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1.5水利工程工地招用的工人中,70%是农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他们的知识水平、安全意识等,还无法很快适应水利行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不了解水利工程的建设规程,普遍未经过基本培训和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应变能力较弱,为自己和他人增加了安全隐患。
2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是一个由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多方面组成的复杂系统,他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
2.1人的因素。即指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等。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重要致因。主要包括: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工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操作等等。
2.2物的因素。即指设备、工具、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物质基础,是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条件达到时就会转化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材料强度不够,工具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
2.3环境的因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发安全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生产环境的异常,即指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音、振动、采光等方面;自然环境的波动:土壤、气象、水文等的恶劣变异。
2.4管理的因素。管理的原因是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它包括: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错误;劳动组织不合理;技术缺陷,指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存在问题;没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或不健全,未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等。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对今后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探讨
3.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首先,使项目部每个成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水利工程中能否重视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态度起相当关键的作用,为此施工单位可以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或扣工地补助等等;若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执行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此来激发从项目管理层到项目执行层狠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针对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来说,在他们进驻工地前,先从作业场所防护、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教育、指导,切实提高民工对安全的警惕性。
3.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教育。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安全生产负责人,从班组长到各具体操作工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的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既有通用性又有针对性,并且可操作性要强。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
3.3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监控。每个工程投标时都会同时撰写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施工特点、交通情况、天气状况等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这样可以在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提前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安全事故。
3.4严格加强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认证和施工队伍组建时的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中,选择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齐全并能保证到位的施工企业;组建施工队伍或施工班组时,要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5完善相应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法规。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可按照一定的标准酌情扣减标书得分,相应项目经理在一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投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视不同情形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暂停投标(一票否决制)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分;而对于连续几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作为对于施工企业优质管理成果的肯定,在参加以后的工程投标时,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商务标评标时增加企业安全生产评分权值。
3.6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减少人为的操作失误。由于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中,许多施工机械较为传统,施工方法比较落后,难免发生很多人为的错误。通过采用高科技含量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进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减少手工操作,增加机械作业,这样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同时有效的避免了人的不安全行为。
参考文献:
[1]赵崇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2006
[2]刘小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J].中外建筑,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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