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键词: 延边州 专项 大庆 工作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共11篇)

篇1: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全州集中组织“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某某医院“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整治为重点,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关键,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全院发动,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政治责任,超前研判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某某医院安委会成立“迎大庆、保安全、严监管、促平安”大决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董事长)

副组长:

(院长)

成员:朴一男(医务科主任)、梁英花(总务科长)、尹春今(hospice护士长)、南春兰(孝康护士长)、赵燕淑(财务副科长)丁哲奎(总务副科长)于伟岚(专职安全员)

安委办负责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工作;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安全整治工作;总务科负责消防、水、电、气等后勤保障专项整治工作;药剂科负责毒麻药品整治工作;财务科负责整治工作资金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整治重点:医用氧气的使用、储存符合易燃易爆化学品规范;定期维护各类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等。

整治目标: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整治重点: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无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设施;全体职工牢固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制定各科室火灾紧急疏散预案并进行

演练;医院内部无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安装电气线路;精神科应急疏散通道开启时间控制在 1 分钟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保证室外消防救援通道畅通。

整治目标: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特种设备安全 配电室、电梯、车辆、监控室等的使用安全、定期年检、持证上岗;自备发电机组运行正常,保证紧急停电时用电需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整治目标: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9 年 4 月 29 日开始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9 年 4 月 29 日)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州卫健委文件精神,制定《延边某某医院“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州卫生健康委。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9 月 15 日)

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 年 9 月 15 日—2019 年 9 月 30 日)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重点督查和“回头看”活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标准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科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院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医院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力度。医院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评优选优挂钩,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三)跟踪落实。对发现的隐患要有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领导小组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真正做到“六落实”。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医院《信息报》、网站、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责任意识。

篇2: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坚决打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政法书记#任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安监办、社事办、规建所、企服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统筹指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突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对象,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缺失损坏、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安全出口堵塞等问题。

(二)消防车通道。重点排查整治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缺失损坏,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缺失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逾期未改、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职责分工

各村(居)委: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细化消防工作职责。组织部署本单位开展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通过联合执法、隐患抄告形式,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合力。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派出所统筹全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安监办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建所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审批管理,对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依法开展集中清理;加大对市政道路、集贸市场的检查,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商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消防安全许可生产经营的单位;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车通道、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依法予以处理并将隐患抄告、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并向镇政府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五、整治措施

(一)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二)对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将列入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告;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银行贷款时,应依法依规实施严格限制

(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应依法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消防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问题的突出区域,要按照分工职责,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拆除一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搭建物、占道停车位和限行装置,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行的难点问题。

(五)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连片、问题突出的区域,要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并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六)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进行集中曝光,形成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六、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广泛部署动员,组织本单位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底至11底)。各单位要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篇3: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键词:消防官兵,灭火救援,防护,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 消防部队面临的灭火救援形势也日趋严峻, 各类事故处置的难度和危险性也越来越高。在灭火救援行动中, 如果指挥不当、保护措施不得力, 势必会造成消防人员伤亡和车辆、器材损害。消防员的自身安全管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指挥员面前的重大课题之一。作为一名基层指挥员, 必须科学分析消防员伤亡情况的数据, 查找导致消防员伤亡的主要因素, 切实加强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员的自身安全管理。

1 消防员伤亡概况

长期以来, 在灭火抢险救援战斗中, 消防部队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英雄赞歌。2009-02-09晚, 发生在央视新址园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的严重火灾, 造成1名消防指挥员牺牲, 5名战士受伤。2013年, 在全国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行动中, 共发生消防员伤亡事故13起, 造成17名消防员死亡, 21人受伤。2014-02-04T10:52, 上海市宝山区民科路36弄6号的上海环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 在灭火救援过程中, 房屋坍塌, 造成2名消防员 (均为上等兵警衔) 死亡, 2人受伤。

2 消防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2.1 安全观念滞后

众多消防官兵的自身防护安全意识不强, 其行为主要体现在:在灭火救援过程中, 对具体的操作规则和程序不了解, 缺少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具体操作时具有随意性。由于平时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 对登高作业、破拆门窗、气体泄漏、有毒物质、内功灭火和防止静电等救援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知识掌握得不够, 特别是针对有些有毒、有害物质 (气、液体) 的泄漏, 安全防护距离不够长, 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存在有勇无谋、经验缺乏、盲目进攻的现象, 直接导致了官兵们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出现磕碰、中毒、灼伤、触电等事故。

2.2 个人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熟悉并合理、有效地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才能很好地避免消防官兵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出现伤亡情况;反之, 则很难有效保障消防救援官兵的自身安全。现如今, 消防部队官兵在个人防护装备和操作方面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不良现象。

2.2.1 个人防护装备种类和数量不足

消防部门没有认识到“部分装备虽然使用率低但必须配置”的科学内涵, 造成消防官兵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这与灭火救援行动中的实际需求有很大的差距, 使得广大消防战士的安全在灭火救援行动中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2.2.2 防护装备运用不合理

在防护装备使用方面, 一些消防部队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尤其是涉及到高空救援的安全绳、救生软体、缓降器等器材时, 没有履行严格的使用情况登记, 日常维护、保养等步骤, 在救援现场使用时杂乱、盲目, 导致出现官兵伤亡的情况。

2.3 现场情况掌握不到位, 预案针对性不强

个别现场指挥员在现场指挥时, 对火灾的残酷性、危险性和预见性不足, 对救援过程中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考虑不全面, 常常凭借个人的主观臆断安排、部署战斗, 他们认为, 不需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开展现场侦查工作。有些指挥员还认识不到开展辖区“六熟悉”的重要性, 不重视所属辖区重点单位和部位的安全预案制订工作。

2.4 现场指挥不到位

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涉及的知识面广、专业性强, 一些年轻的消防指挥员在火灾现场常常处于高度兴奋状态, 着急开展救援行动, 但是, 往往会因为专业知识不足, 临场经验匮乏, 火场分析、判断和临危处置能力较低, 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 而出现消极防御和对现场情况判断有误的两种情况, 最终因措施采取不当而造成消防员伤亡。

3 加强消防员自身安全的管理

3.1 加强安全防护知识教育

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生的消防官兵伤亡事故, 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一些参加战斗的官兵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 所以, 对官兵进行灭火救援安全知识教育, 增强其安全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3.2 狠抓基层执勤训练

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繁重, 各基层中队要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和《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落实灭火救援现场警戒措施和安全员制度, 加强接警出动、火情侦察、作战行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培训。要加强训练科目的安全防护工作, 科学、合理地安排训练, 严格落实干部跟班作业、训练前安全教育、训练中安全防范、训练后安全讲评等制度, 加强对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检测, 对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3 科学、有效地进行灭火战斗

要明确灭火救援的目的, 也就是要正确预想灭火救援成果。现场指挥员要合理运用各种方法准确、快速地捕捉火势发展、蔓延的信息和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险情。在选择阵地时, 应注意承重墙的利用情况, 科学地推断墙的承重、受力情况;在屋顶、墙体、窗台、阳台和楼梯上设置水枪阵地时, 水压不能太大, 而且应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当灭火抢险救援现场的情况突变时, 指挥员要明确下达“战略撤退”命令, 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3.4 制订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类警情处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为消防部队的流动性大, 某些指挥员调任新岗位后对新辖区急、难、险、重事故的处置和火灾扑救的对象、场所和处置预案不熟悉、不了解, 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所以, 这就要求各级指挥员, 尤其是特勤中队要经常深入各类重点单位和企业, 了解各类事故的处置方法, 为重点单位和部位制订紧急预案, 适时开展演练。同时, 还要建立科学的辅助决策。只有做到这些, 才能真正做到打有准备之仗, 打有把握之仗。

参考文献

[1]范茂魁.避免施救不当事故发生的对策[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3 (1) :18-21.

[2]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2013[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2013.

篇4: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通知》确定了此次督导检查主要涉及到的三方面内容: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是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对专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有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否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以及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组织开展了“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岗位标兵的申报、推荐工作;是否加强了“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是否通过“平安农机”建设、“为农民服务”活动,优化了监理业务流程,规范了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了农机监理“为农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建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并很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结合重要农时安全检查和农机检审等活动,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合作社、维修点、设施大棚和其它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深化了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路面动态管理联动机制、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等,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了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按时进行农机事故月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否开展了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在10月底前结束。

篇5: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99号)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8月中旬起,在全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社会面消防安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了事能及时妥善处置”的目标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店镇“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杨蕾任组长,安监站、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文化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任 务,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督导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老店镇派出所,由袁家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专项行动,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宣传工作情况。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着力巩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成果。各相关单位要在前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专项整治期间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对整治对象底数及情况盘不清不放过,火灾隐患不彻底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得不到查处不放过,社会单位消防基础管理得不到加强不放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标准化管理和“三提示”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抓好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集中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以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针对性强的排查整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明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三是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 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梳理,对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积极做好中小学校校舍消防安全工程,依法督促整改中小学校校舍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二)全面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利用赶集天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开展流动消防宣传;设立户外消防公益广告牌、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悬挂消防宣传条幅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集中相关人员到一个固定地点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组织一次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开展一次单位消防安全演练、制作一块消防宣传板报,努力提高社会单位、场所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8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 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临战攻坚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要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同时,由派出所、安监、文化、工商、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决战决胜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相关部门要紧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加强监护,死看硬守,全力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强制督促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10月1日前整改完毕。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国庆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派出所、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惩堵塞通道、锁闭出口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新中国60 周年庆典期间消防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篇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青云谱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韩礼寿

副组长:况玲红、陶秋林、章玲华、方娟 组 员:学校中层干部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板报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

五、措施步骤

学校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5月2日至6月18日,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5月4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5日至6月14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篇7: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3〃1”和##“12〃20”亡人火灾教训,彻底整治小旅馆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安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杜绝火灾隐患增量,以彻底肃清火灾隐患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全面围剿小旅馆火灾隐患,坚决做到小旅馆不漏一家,隐患不漏一处,彻底解决小旅馆火灾隐患突出这一“老大难”问题,净化全州消防安全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献礼。

二、组织领导

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州公安局和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工商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防火处,主任由##兼任,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时间安排

普查阶段: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5日,全面排查掌握本地小旅馆的数量、分布、合法性等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治理。

整治阶段:2012年5月16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治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州公安局、州工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小旅馆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整治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范围

各县(市)辖区内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下的小宾馆、小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仍按照《贵州省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监管)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是否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照;

3、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保持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7、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

8、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9、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

1、工商部门对小旅馆的合法性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一律予以取缔。

2、公安治安、派出所对小旅馆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客是否用实名登记住宿进行检查,凡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未按实名登记住宿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查处。

3、公安消防部门对小旅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1对新开业的小旅馆不管规模大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合处。○

符消防安全营业条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方可营业,2对已开业的小旅馆进行凡擅自开业,一律责令停业并处罚款。○

一次全面普查,对合符消防安全营业条件但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要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对不合符消防安全营业对大量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在门窗上设条件的要依法查处。○

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整改的,4对设在高层建筑中的小旅馆无独立安全出口、一律临时查封。○

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消防设施瘫痪等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查

5对设在多层建筑中的小旅馆存在安全处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楼梯设置形式不合要求等火灾隐患可采取在客房安装钢质防火门、配置紧急逃生绳索、软梯、缓降器,设置能够通向避难场地或邻近建筑的紧急避难通道、安装简易喷淋、无线感烟报警系统等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最大限度的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消防部门抄告不合格意见的,工商、治安部门

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要及时收回或注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州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联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州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和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当地小旅馆进行深入仔细排查,全面掌握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状况,在排查中要确保旅社不漏一家,隐患不漏一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指导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三)从严执法,敢于碰应。各县、市在整治中要勇于执法,敢于较真碰硬,顶住压力,坚决做到该罚的罚,该封的封,该停的停,该拆的拆,该拘留的拘留,不留任何情面,保持铁腕整治的高压势态。

(四)强化舆论,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声势,对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跟踪报道,追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篇8: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 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会议工作精神, 结合首都经济圈和智慧北京的建设工作,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通过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学习实践质量标杆, 工业标准制定,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 推动北京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提高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婴幼儿奶粉等消费品自主品牌竞争力, 提升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 带动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企业质量品牌人才的培育工作, 提升质量品牌管理水平, 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在我市大中型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试点企业中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工作, 引导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落实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的主体责任。

积极落实工信部开展的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质量标杆、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品牌竞争力评价活动等工作。开展北京工业自主品牌建设和质量管理现状调查专项工作, 总结和提炼工业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需改进的方面。宣传优秀企业在控制质量、塑造品牌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继续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方法;举办品牌建设与品牌营销、品牌管理、QC小组诊断师考评班和提高班等培训活动。

(二) 开展质量承诺和自我声明活动在现有130家企业率先承诺的基础上, 继续开展质量承诺和自我声明活动, 力争实现150家以上的企业实现质量承诺和自我声明, 并在“北京质量网”、《质量安全》杂志上予以公示。开展质量信誉和自我声明承诺活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研究, 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企业自律系列活动, 引导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

(三) 支持开展“北京质量奖”、“北京知名品牌”等树立质量先进标杆的推选表彰活动支持北京质量协会继续开展“北京质量奖”、“北京知名品牌”、“北京市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北京杰出质量人”等质量创优争先系列活动, 并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主题宣传。通过推选表彰活动, 树立并推广标杆企业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中的优秀做法, 提高标杆企业知名度, 促进社会形成重视质量品牌建设的社会氛围。

(四) 加强工业标准建设和贯彻实施结合我市制定百项节能环保标准, 重点制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方面的节能环保标准, 组织开展2014年立项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信息化等方面的12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协调推进智慧城市、两化融合、节能环保等领域重要技术标准的宣贯实施。推进工业百项节能标准和智慧北京等相关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标准制修订补助申请等归口管理工作。

(五) 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组织申报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 力争2014年达到150家试点企业, 95%以上试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 培育5~10家国家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标杆企业。健全试点企业及后备企业信息台账。

支持软交所继续举办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成果月度推介会和壹周创业秀, 帮助企业融资及开拓市场;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探索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信托等融资新模式, 推进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推进企业和中介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的宣贯培训。

(六) 加强消费品自主品牌竞争力建设加强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新兴消费电子的品牌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加大投入, 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小米、乐视、京东方、利亚德等消费类电子企业面向多样化用户需求, 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 推动跨平台、跨领域的内容服务平台建设, 对接上下游产业链, 进一步创新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圈, 形成北京市消费类电子集群品牌优势。

切实做好食品饮料、服装、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品牌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加大投入, 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 认真做好国家和市级重点品牌服装企业的跟踪工作。进一步加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和品牌建设工作。加大技改支持力度, 提高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水平;支持企业加快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建设,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完善三元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指导三元乳业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完善品牌培育体系, 开展品牌价值评估, 加强品牌宣传, 提高三元品牌的全国知名度和消费者认可度, 努力将三元乳业从区域品牌打造为全国知名品牌。

(七) 举行质量品牌推广活动集中一批优秀标杆企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质量月中, 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结合北京微电子国际论坛、北京时装周、两化融合深度行等系列活动, 以及科博会、京台论坛、京港论坛等大型活动, 宣传本市企业的质量品牌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经费保障和项目支持市经济信息化委支持北京质量协会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活动等相关工作。重点支持代表产业先进水平, 淘汰落后产能的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新产品标准的项目;支持工业产品在质量、安全、可靠性和检测等方面的标准制定项目;支持产品质量改善、工艺流程改进和产业链改造升级项目。

各区县要积极对提升质量品牌建设能力的活动和项目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对质量先进标杆企业和产品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优秀人才, 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 强化各部门协同结合315、质量月等重要活动, 积极协调配合质监、工商和医药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共同促进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品牌的提升。

篇9: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工作思路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结合种子执法年和农药市场监管年等专项活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资打假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法制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推进全省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努力开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依法严把市场准入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条件和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对各类委托、挂靠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清理取缔。

(二)突出重点品种整治 集中力量重点整顿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农资品种的市场秩序。

种子监管重点: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以种衣剂、除草剂、杀虫杀菌剂为监管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对近几年在全国、省内农药质量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和在农业生产应用中出现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点跟踪监管。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微肥、叶面肥和水稻育苗床土调制剂六类产品为重点,严查应当登记而未登记,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县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机维修点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对农机维修市场上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维修配件和承揽报废机械维修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都要组织力量,认真及时调查,对涉嫌违法的,要立案处理,对违法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大要案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农资质量抽检 各级农业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施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之内。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了解和掌握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務状况,以便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开拓探索农资供应模式 继续总结推广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抓好优质农资定点市场创建,在定点市场内,要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和赔偿制度,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定点农资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对市场上的各类农资配送企业和单位加强监管,针对各种配送、直销等新型营销行为,要深入研究探索新的监管手段和方式,确保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六)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一是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组建农资行业协会等有效的行业自律知识,指导制订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等行业自律制度;二是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制订、实施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追究制度、优质服务制度、产品进出查验制度、产品保管制度等,实现从采购、生产、贮藏、销售等各环节都有规范制度保证。建立和完善农资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农资进销渠道,要求各类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数据真实不漏,进货、销货路径记录清楚。建立农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要给予宣传表彰,采取优惠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予以警示和限期改正,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予以重点监控。

(七)继续强化责任制度建设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农资日常监管责任,并对本行政区域农资执法工作负责,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二是推行责任书制度。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农资监管责任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职权、职责、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并报上一级农业部门备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造成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分。四是推行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具体履行农资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建立监管工作记录,要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统计制度,作好工作沟通和数据统计。

(八)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宣传培训制度,将“12316”三农服务热和“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平台和载体,掀起农资打假活动的宣传高潮,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农资经营者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要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

(九)巩固毒鼠强专项治理成果 各级农业部门要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继续做好毒鼠强的清查与收缴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杀鼠剂定点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落实杀鼠剂经营的各项制度。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跟踪、排查和捣毁制售毒鼠强窝点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已收缴和废弃毒鼠强的处置工作。

三、重点活动

(一)1月12日,召开全省农资打假启动工作会。召集全省各市(州)农业部门主管领导和农资打假监管工作人员,对今年全省农资市场启动和打假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交流,部署农资打假监管工作;

(二)1月25日至1月29日,开展农资打假督导。省农委组织四个督导组,分赴全省9个市(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督导活动,对全省农资市场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市场进行抽查;

(三)2~4月,组织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和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5-7月,结合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开展以农药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

(五)9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六)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资打假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很重,需要多部门参与配合。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加大部门配合力度,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农资打假工作要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打假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自身监督 从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制教育入手,不断提高执法人員的综合素质,创新自身监督机制。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代表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报典型违法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方式,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级农业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与经营不分、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不作为或滥作为等问题。

(四)争取经费保障 农资打假监管是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和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协调,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计算机、照相机等执法设备,设立奖励经费,奖励有功执法人员和举报人。

篇1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巩固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在全镇农牧民“三节”期间用油、用气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严防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朗县”、“平安朗镇”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我镇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联合各村(居)、警务区、中心小学、卫生院等部门,通过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镇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朗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 赵

朗镇副镇长 副 组 长: 王

朗镇科员

刘 草 林

朗镇科员

成员: 乔 卓 玛

朗村村主任

扎西次仁

娘村村主任

堆巴塘村主任 珠 次 仁

托麦村主任 洛桑益西

冲康村主任

巴热村主任

堆巴村主任 索朗巴珠

其次村主任

申木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462504。

四、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

(一)严格规范群众购买汽(柴)油的行为。针对辖区内群众“三节”期间使用汽(柴)油量多的问题,我镇干部要从源头把关。开买油证明时,仔细询问群众购买汽(柴)油的用途,并严格控制买汽(柴)油量,如需大量汽(柴)油,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监管。

(二)严格规范群众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行为。在群众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汽(柴)油 时,要细化整治网络,明确责任人,做到底数清、问题清、责任清,确保不漏一处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严格督办,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三)严格规范群众使用汽(柴)油的行为。对辖区单位群众的用油用气要严格监管,对所有村逐家逐户进行排查,询问是否在用油用气,在什么地方用油用气,怎么样用油用气。对有安全隐患的户,进行彻底清查,并责令其尽快消除隐患,做到见一起,查一起,绝不留下隐患。

(四)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测行为。要针对辖区内私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杜绝私存易燃易爆品的现象。对未经安监部门批准,私自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品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消除影响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12月23日开始至2013年3月20日结束,按照组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报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文件形式向群众公告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我镇将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村(居)也要通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推动各村(居)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二)集中整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我镇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居)也要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认真逐个排查和梳理本村(居)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决不能漏检、免检,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我镇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坚决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总结汇报(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0日)。整改结束后,我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各村(居)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11: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多发火灾事故的教训,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坚决避免此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今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任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家庭式收养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午托部、员工宿舍、培训学校(班)等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

3、沿街门店、出租屋、“三合一”场所;

4、烟花爆竹、“孔明灯”销售、储存、燃放场所;

5、居民(村民)楼院。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村民)家庭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场所从业人员和辖区居民(村民)普遍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每名群众能够掌握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具备灭火逃生自救能力的目标,全面提升社会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工作方法

(一)实施办事处网格化排查。各办事处要明确建立街道办“大网格”、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小街道、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小网格”三级网格。要有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要有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相关档案资料。要严格落实分包制度,区政府领导要分包“大网格”;街道办领导要分包“中网格”;街道办工作人员要分包“小网格”。街道办、居(村)民委员会等要对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排查档案。要组织安监员、巡防队员、居民楼院长、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等力量,结合日常工作,走进居民(村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居民防范火灾。公安派出所特别是社区警务室,要在督促居委会、村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常住人口登记情况,利用人口户籍和出租房屋管理等系统,采取网上排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群租房、居住人员在4人以上(含4人)的家庭式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进行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随时提示消防安全。要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社区、行政村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街道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和灭火器材,办事处和较大型社区配备消防巡逻车。要深入推行“巡消一体化”、“保消一体化”工作模式,不断发展壮大专兼职消防队、巡防、保安和消防志愿者队伍,使其更好地履行防火巡查检查、初期火灾扑救、宣传服务群众“三大消防职能”。

(二)落实行业系统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强力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区安监局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区住建局要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整治;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午托部、培训学校开展排查整治;区文化局要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排查整治;区卫生局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区民政局要组织开展家庭式收养所、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区工商局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区商务局要对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区民族宗教局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区旅游局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景点)排查整治;区人防办要组织对人防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区电教中心要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列入各级各类劳动用工培训内容,并指导、监督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认真实施。对从事具有火灾或爆炸危险职业的作业人员,要将消防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范围。

(三)严格烟花爆竹管控。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明确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时间、地点和种类。区安监局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点审批,对销售、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坚决予以取缔。区公安派出所要严格燃放活动审批,对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及时通知区消防大队联合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街道办、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在每个居民小区、村庄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和时段,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不间断巡查,发动燃放区域周边单位和居民彻底清理可燃物,实施洒水湿化,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除夕、春节、元宵灯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的时段,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禁放场所及周边派出警力,加强现场监护。安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尤其是对在禁放时段、禁放区域或在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安全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要立即制止,依法处罚;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拘留。

(四)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要迅速组织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宣传活动,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在媒体广泛开设消防专题、专栏,在黄金时段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知识、烟花爆竹燃放常识、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教育、卫生、民政、文化、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针对行业、系统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办要组织人员在沿街门店、人员密集的居住场所、居民小区等普遍设置固定消防橱窗和消防安全提示牌,在居民楼院、小区公告栏、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和文化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挂图。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要逐家逐户发放冬季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灭火逃生自救消防知识手册和典型家庭火灾案例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对居住4人以上的家庭必须入户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要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手机短信、校讯通、农村大喇叭等形式,每天提示、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组织消防志愿者在社区、农村设立消防服务台,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志愿服务,切实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要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环卫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消防水源特别是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普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区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居民家庭类火灾的特点,组织官兵深入居民社区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初战控火、疏散救人的能力。要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消防队道路熟悉、就近靠前的优势,对其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督促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切实提高对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期,我省居民家庭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深刻。当前,正处于冬季火灾高发期,加之春节、元宵节临近,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大量增加,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社会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对此,各相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稳定火灾形势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综治、安监、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立即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要落实“实名制”排查,逐一检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要坚持将消防宣传与排查检查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宣传逃生自救常识、提醒消防安全,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综合协调,统筹兼顾。各单位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农村、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同时,始终紧紧盯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规定的任务要求,对重点单位进行排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www.fwsir.Com)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始终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重点单位发生火灾。

(四)强化措施,严肃追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在冬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区政府将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要切实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和社会单位的责任人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区政府将于近期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坚决防止工作“棚架”。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建立“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名制”检查、宣传台帐,于每周五9时前将《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全区“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名制”检查宣传工作台帐》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区消防大队),行动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好的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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