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精选十篇)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1
商业银行“三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三定”实施方案未充分发挥效果
有些商业银行对“三定”方案的设计和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各基层组织负责人分别站在各自独立的角度, 缺乏全局意识, 片面地强调本业务部门的重要性, 强调人员数量匹配不足的各种困难。而一味增加人员对成本产出会造成压力, 因此往往出现利润逐年上升、员工收入逐年下降、员工积极性和满意度不高、整体工作效率降低的情形。
2.基层组织结构重复性和多元化
在商业银行基层组织结构中, 机构设置存在重复性和多元化的情况。除了必要的机构, 许多机构以“合署”“挂牌”等形式存在, 实际上存在着增配领导干部职数的潜在需求。领导干部增配后, 工作人员就会减少, 出现“官多兵少”现象, 导致人事职责不分、管办人员混岗情况产生。如再增加人员编制, 就会直接产生人员超编结果, 违背了“三定”方案设置的初衷。
3.“三定”方案执行遇到障碍
“三定”方案的执行过程具有一定的严肃性, 但在实际工作中, 方案执行往往会遇到种种障碍。一是难于对领导人员减人减编, 存在领导干部配备超编问题。二是机构部门撤并过程中, 人员分流存在一定困难, 超编人员无法安置, 造成岗位人员过剩。三是领导干部配备超编, 导致有才能的人无法配置合适的岗位, 而岗位需要的专业人员无法招聘到位, 致使整体工作效率下降。
鉴于以上“三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三定”方案及实施效果越来越重视。要进行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首先, 要明确发展目标;其次, 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 制定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 细化各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量;最后, 匹配合适的人员数量, 结合人力成本精算后的匹配度, 制定适用的“三定”方案并付诸实施。只有严格实施“三定”方案, 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招聘、绩效考核、薪酬、培训开发、职业生涯规划的管理, 才能趋于科学和高效。
设计“三定”方案的要点
“三定”方案的重要作用, 决定了其设计应兼顾科学性和实用性, 既不能偏离设计规划, 也不能脱离实际。设计“三定”方案的要点包括:
1. 准确定位组织目标
组织目标是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 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设定。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讲, 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蓝图, 通常由董事会、高管层根据实际情况, 经过专题调研、初定目标、研讨论证、确定目标4个步骤, 结合组织规模和市场形势来确定。其中, 专题调研要全面展开, 要突出重点, 侧重于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市场预测;初定目标要把握合理的目标结构, 并按重要程度排序, 在涵盖主要内容的前提下, 尽量减少目标个数;在研讨论证阶段, 应注重分析初定目标的优劣性, 按照消除劣势、增强可行性的原则, 对初定目标进行评价和完善;在确定目标阶段, 应掌握好决策方向的准确度、可实现度和期望回报率的高低, 最终准确定位组织目标。
2. 设计组织架构
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部的基本职能框架, 是整体管理的基础, 应依据组织目标而定。组织架构决定了银行的战略决策工作脉络、执行控制、协作分工等组织运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架构, 明确各模块组织的职责权限, 实现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壮大。
组织架构设计主要有3种基本方法, 即职能设计法、矩阵设计法、流程设计法。每一种形式的组织架构都有其自身的优劣势, 商业银行选择哪一种组织架构模式, 应结合自身的组织目标和实际情况确定。
3. 设计核心职能
核心职能, 是对实现商业银行战略目标和宗旨起关键性作用的职能。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的企业, 其核心职能在完成战略目标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 包括产品研发、成本利润精算、风险防控、信息技术、客户服务等内容。
核心职能确定后, 要细化职能的具体内容, 围绕经营或服务的类别及要求, 把核心职能分解到各个部门的职责中, 再将部门应具备的各项职能, 细化为独立的、可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 清晰界定部门定位与职责, 达到部门与部门间职责边界清晰、无遗漏、无重叠。
4.岗位分析
岗位分析, 是对部门中特定工作环节的职责、权力、义务、隶属关系、任职资格进行的界定与分析, 包括岗位名称、内容、职责和关系。岗位分析可采用的方法有多种, 如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关键事件法、参与法、工作日志法、交叉反馈法等。
在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架构优化和业务操作流程再造过程中, 需要在已建立岗位的基础上, 按照组织目标规划, 增加新的岗位, 削减不必要的岗位, 对岗位进行重新设计和分析。
“三定”方案的具体内容
定责、定岗、定编是设计“三定”方案的具体内容,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三定”设计, 可使工作岗位与人力资源匹配更加准确, 实现人员数量、质量与工作量的合理配置。
1.定责
定责, 是指商业银行明确组织目标后, 对体系内各级组织的职责进行描述, 结合岗位分析的结果, 对岗位职责纵向深化, 确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
定责是解决“干什么活”的问题, 是决定薪酬标准的最重要依据, 承担什么职责的任务, 就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定责也是招聘的基础依据, 商业银行招聘人员应承担什么责任, 在定责中可确定;定责又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明确了职责, 才能确定部门或岗位是否完成工作目标;另外, 对开展以职责为内容的员工培训也依据定责的结果。
2.定岗
岗位是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中基础的功能单位, 因事设岗是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定岗是解决“组织需要什么样的岗位”的问题。合理界定工作岗位的结构、数量及相互间的关系, 明确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总量是定岗的主要内容。
岗位使员工的工作具体化, 定岗实现同工同酬, 促进形成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体系;定岗为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在考核、薪酬、升降职、培训等方面的简化与公平创造了基础性条件, 为商业银行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培训和岗位管理提供了依据。
3. 定编
定编, 是在定责和定岗的基础上, 将合理核定的人员数量配置到工作岗位上, 以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过程。定编是解决“需要多少人推动组织目标实现”的问题。
定编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 测算出每一个岗位需要的人员数量。通过定编, 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 岗位不重复、工作无遗漏的目标, 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 达到既要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力成本, 又要促进生产经营完好发展的目的。
“三定”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三定”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 涉及商业银行内部的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 所制定的“三定”管理方案是核定银行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完善和强化“三定”管理, 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是商业银行实现规范化组织人事管理机制的基础。
1.“三定”管理的具体内容
(1) 确定“三定”方案的基本依据, 即定责、定岗、定编所确定内容的来源、方案设立和存在的合理性依据。
(2) 对“三定”方案实施后职责调整的管理。商业银行随着市场的变化、业务的创新和发展目标的调整, 其岗位职责存在调整的空间, 包括增加或减少的职责、划入或划出的职责、加强或弱化的职责、上收或下放的职责。对这些需要调整的职责, 应以规范的形式拟定调整方案, 按照固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管理。
(3) 对“三定”方案中主要职责的管理。在职责调整的基础上, 核定主要职责, 是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门根本性的职能任务。
(4) 对组织内设机构的管理, 即内设机构的框架、岗位数量、岗位名称、岗位工作量、岗位标准的管理。
(5) 对人员编制的管理。根据主要职责、岗位分析结果, 核定编制总数、管理职数。
(6) 对其他事项的管理。
2.“三定”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定”管理是一项严密、严格的管理工作, 应实行监督审批制。未经批准, 任何机构和部门不得自行调整和改变“三定”方案。要按照规范的管理程序, 实现科学、高效、有活力、有竞争力的“三定”管理工作机制。
“三定”管理的基本依据是, 适应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需要, 以组织战略目标为依据, 以组织整体规划兼顾促进发展为前提, 坚持总量控制, 适当调节的方式。具体实施应遵循精简高效、考虑成本产出的要求, 保证人岗配比科学, 达到满负荷工作, 同时留有机动编制, 为未来发展准备一定空间。
3.“三定”管理的流程
(1) 申报。各机构、各部门需要调整的“三定”事项, 应编制书面请示, 其内容包括, 调整的原因、依据、目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额、领导职数、岗位结构等信息, 并提供有效的依据文件。
(2) 核定。申报材料受理后, 负责审核的管理机构要对材料进行检查, 对申报事项仔细核对, 提出核定意见。
(3) 审批。按照审批权限的规定, 召开审批会议, 对经核定的申报材料进行研究, 提出审批意见。
(4) 批复。对审批同意的申报事项, 应通过正式行文的方式批复同意;对审批不同意的申报事项, 则应予以驳回。
(5) 违规处罚。对未经审批流程擅自更改“三定”方案的机构, 应视情节轻重, 对机构负责人给予一定处分;对在审批过程中玩忽职守, 造成审批事项错误或越权办理审批的, 视情节轻重, 对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
4.“三定”管理的原则
“三定”管理原则上应每年核定一次, 对因变化而调整的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同时, 对“三定”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审核纠正。
(1) 制定“三定”管理规章制度。“三定”管理相关办法, 是指导管理部门和被管理对象做好“三定”管理的依据, 用以规范管理程序,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2) “三定”管理应指定牵头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日常工作。被管理的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审核批准的“三定”方案。
(3) “三定”方案经审核批准, 一旦确定, 各级机构应严格执行, 不得私自更改, 如根据业务发展现状确需调整的, 应执行审批流程。
(4) “三定”方案核定批准后, 调整的职责应履行职责移交手续;超编人员应调整到合适的岗位;缺编的岗位应按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间安排适岗人员。
(5) 人员编制对应的人工费用应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按照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 确保同工同酬、多劳多得。
5.“三定”管理的方法
(1) 日常监督管理。“三定”方案确定后, 各级机构应定期报送书面执行情况, 管理部门据此进行实时监督管理。一是检查“三定”管理日常运行是否与“三定”方案一致;二是及时更新发生变化的“三定”方案;三是实时观察“三定”方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2) 分级审批管理。按照审批事项管理权限, “三定”管理实行分级审批管理体制。当具体事项需要申报审核时, 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分级审批。
(3) 工作调研和跟踪报告。管理部门可开展工作调研, 了解和掌握被管理机构执行“三定”方案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同时, 被管理机构亦可通过意见反馈的方式, 直接向管理部门提出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便于管理部门及时跟踪“三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
摘要:“三定”管理 (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 , 是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三定”管理, 与人力资源其他管理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是商业银行实现规范化组织人事管理机制的基础。
完善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 篇2
摘要:完善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管理,有利于维护银行合法权益,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水平。
抵债资产是指商业银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及财产权。收取抵债资产是商业银行实施资产保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规避和化解经营风险,尤其是对盘活以前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随着抵债资产存量的不断增加和大量的抵债资产变现损失,都直接造成银行低效益资产和无效益资产,影响财务效益。笔者认为,当前在抵债资产的管理中,由于经办行认识上的偏差及管理措施不够到位存在较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抵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抵债资产按照业务流程主要分为收取、保管和处置三个环节,同时涉及抵债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档案资料保管,还受到市场变动、价格波动、税费调整、变现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存量抵债资产在收取时随意性较大。银行抵债资产主要通过协议抵债和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两种方式。其价值确定须经上级行认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以终局裁决,其他经法院、仲裁机构确认的价值为准,银行作为入账依据,以此保障抵债资产价值的科学合理性。但在存量抵债资产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未经评估,有的虽经评估但价值高估或流通性、变现能力差,有的未能取得法律上的所有权。其原因,一是认识上的偏差。经办行普遍认为,实施以物抵债的企业均已无还款能力,现有的实物资产估价高于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有失公允,能“给一点算一点”,如不接受就会血本无归。由于抱着这样的认识,加之以前抵债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协议收取时或未经评估或评估价值过高。二是缺乏专业化的管理人才。目前,经办行抵债资产从业人员中精通法律,熟悉金融业务,了解商业运行规则、市场行情以及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较为缺乏,因此在协议收取抵债资产工作中分析判断能力不强,人为因素造成价值偏高。三是资产评估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因素,对评估费的收取以评估值为基数,往往违背市场机制与法则,不考虑抵债资产的实际价值和当前的实际价值、变现价值,有意识地抬高抵债资产的评估价值。四是法院由于片面追求结案率或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也往往不考虑银行处置抵债资产时的变现损失,直接按评估价或评估价的一定比率进行银行相同债务的裁决,致使银行在处置抵债资产时变现率低,蒙受损失。
2.待处理抵债资产未按规定登记保管,缺乏严密的交接手续和定期检查、核对以及进行适当的保养,出现丢失、毁损、自用等现象。如某经办行收回的新型油毡因保管不善,被阳光暴晒粘连严重已无使用价值。收取的抵债车辆,或在库房长期停放未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已无法使用,或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还有其他种类的抵债资产如房屋、设
备等也因保管不力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耗和破坏,影响了抵债资产的变现额。其原因一是经办行存在重收清管思想。各商业银行虽然规范了抵债资产的占管、领用、退回、变更保管制度,但经办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对抵债资产收回后的保管工作未纳入目标管理,未落实经营主责任人和保管责任人制度。二是收取的抵债资产范围广、种类多、数量大,由于受人力、人员素质、经费、存放场地等因素的限制,给保管工作带来的困难较大。三是对房地产、机器设备等银行无法存放的部分抵债资产只能委托他人代管,甚至异地保管,从而使得抵债资产难以保障安全完整。
3.抵债资产处置手段单一,进展缓慢,损失率高,变现较为困难,长期占用信贷资金。在银行存量抵债资产中大部分已超过规定的处置时间。从表面上看银行通过收回抵债资产而压缩了不良贷款,但实质上实现不了等额货币资金的回流,反而成了物资回收公司,形成新的不良资产。随着抵债资产价值的流失,导致银行信贷资产的二次流失。其原因一是目前抵债资产一般要经过拍卖公司拍卖,如拍卖不成功,必须重新调整价格,报上级行审批,再一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如此循环直到出售为止。这种单一的处置方式限制了抵债资产变现处置的渠道。二是银行对资产市场调查分析能力较弱,对市场的需求认知不足,再加上范围小,很难把握有关价格、销售渠道的市场变化,从而影响抵债资产的及时处置变现。三是处置变现的管理机制复杂,申报审批时间较长。抵债资产大部分属于质次价高的资产,本身市场竞争能力低下,变现几率小,多环节的申报审批程序延误了处置变现的最佳时机。四是以前收回的抵债资产,尤其是一些产权关系不明晰的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不齐全难以处置。五是银行缺乏对经营、处置抵债资产明确的考核办法。经办行在与自身利益联系不紧密、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处置抵债资产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对于前任领导班子收回的抵债资产,不愿承担处置损失率较高的责任。
4.抵债资产相关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失去了反映和监督作用。一是以前收取的抵债资产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形成账外资产。发生丢失、毁损和已处置抵债资产损失,保管部门未及时与会计部门核对,会计部门或未及时做账务调整,造成抵债资产账实不符。二是“抵债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内的余额没有按财务授权规定及时报批进行账务处理,致使现有的待处理抵债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存在差异。如部分经办行收取抵债资产后,未将抵偿的贷款本息转入抵债资产科目核算,无法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状况,且随后产生的贷款利息也无法向借款人追偿。部分经办行将未入账的抵债资产变现所得资金用于直接收回部分贷款本息,剩余贷款本息实际已经形成损失,但仍长期在贷款科目中反映。其主要原因是会计基础化管理薄弱,经办行会计核算时没有遵循客观性、及时性原则衡量会计信息质量,致使核算数字不准确,信息处理不及时。
5.目前银行个别单位对抵债资产心存顾虑,工作积极性不高也是应当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银行对抵债资产管理力度的加大和规范经营意识的不断增强,经办行对以物抵债工作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其原因是不良信贷资产大部分是以前形成的,责任追究很难落实。一旦收取抵债资产,虽然能够减少一定的资产损失,但抵债资产由于在收取时的估价不合理,变现时损失较大,使得经办人对抵债资产心存顾虑,怕承担新的责任。
(二)加强抵债资产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1.加强抵债资产处置管理,切实防范抵债资产损失。一是对存量抵债资产,尤其是以前收取的抵债资产应尽快进行清理,限期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损失。二是在重视对抵债资产变现市场、处置市场、处置空间、处置渠道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抵债资产的状况、特性,按种类制定相关政策,专题研究,制定计划,采取一物一策,一物多策的办法,做出处置盘活方案,积极组织实施。三是简化抵债资产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审批进程。在抵债资产处置审批方面,实行上下联动,采取集中处置和日常处置相结合的形式,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批复一个,处置一个,以把握商机提高处置变现的成功率。
2.科学合理地确认抵债资产价值,从源头防范抵债资产处置损失。在抵债资产收取评估时坚持科学谨慎的态度,根据处置变现尽快实现的特性,一是应选
27择信誉好、技术力量雄厚的资产评估机构。二是应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和技术要求,如选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三是加强银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监督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的质量和资产评估结果。以实现抵债资产处置变现价值的最大化。
3.加强对抵债资产的实物管理,以实现抵债资产的保值增值。银行应在完善抵债资产的占管、领用、退回、变更保管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人员和职责,适当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对实物抵债资产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种类加以保管,以保持抵债资产原有的形态和技术性能,尽可能保持其原有的使用价值,进而在变现时实现保值增值。
4.加强对抵债资产会计核算的基础化、规范化管理,为实现抵债资产科学管理提供基础数据。银行应当定期对抵债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表内、表外账实相符。同时按照谨慎性原则,根据抵债资产的状况、市场和行业变化、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建立抵债资产准备金制度,合理预计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抵债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5.将抵债资产纳入不良资产进行考核管理,把抵债资产的处置折损率作为一项考核指标。从制度上防止经办行为了减轻经营压力,不考虑抵债资产的市场变现能力,将抵债行为简单化,一抵了之,随意调账的可能性。同时,建立合理有效的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奖惩激励机制,将抵债资产的处置列入经办行的内部考核之中,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责任认定制度,对不积极处置抵债资产者,实行责任认定与追究,以推动抵债资产的管理。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3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防范
我国在现阶段的金融制度是以间接融资为主导,各大商业银行的两大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业务,这两大业务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信贷资产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世界经济的风云变幻,我国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身的风险应对水平,在加强外部的监管力量的同时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尽管如此,我国的信贷管理水平与世界先进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概述
(一)信贷管理的内涵
信贷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测量工具,通过预测、分析、防范、控制和处理可能产生或者已经产生的贷款损失因素,来降低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通过信贷管理来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商业银行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和损失补偿能力的一种有效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信贷管理活动的现状
首先,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使得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信贷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为银行体系内部信息共享不足,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甚至封锁消息、提供假消息以迷惑竞争对手等。此外,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的信息也较为封闭,导致了国内社会信用体系迟迟没有走入健康的轨道。其次,国内商业银行因自身存在经营体制方面的缺陷等诸多因素,滋生了不良贷款的持续攀高。再次,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都存在“重贷款轻管理”的倾向。商业银行往往只是在贷款前进行一些的调查、分析、论证,以确保借款人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而忽略了放款后的管理工作,导致信贷管理中隐含了一些潜在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宏观原因
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越来越小是我国1978年的经济改革带来的影响,国内生产总值直接代表了国民生活水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国民收入中财政相比以前减小,企业数量却不断增加,贷款数额也在成倍翻增;二是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是重大原因。经济结构一调整,原本制定的管理策略自然也跟着调整,从而使整个体系处于被动阶段,风险也在不知不觉中滋生。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处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不容小视。
(二)主观原因
第一,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当和客户信用度。一是企业和银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企业发展的同时需要银行在资金方面的支持。案例也表明,超过70%以上的问题贷款是由企业经营不当所致,企业的倒台直接决定银行的收支;二是企业为了信贷而编造谎言,拿出各种资料搪塞条款规定,由于信贷人员一时疏忽或者无言反驳,造成资金流失严重。
第二,我国政府为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拿出大量资金用以资助;二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国家对二级分行的贷款规模方式变为砍块方式对商业银行贷款发挥着大作用。
第三,是在法律上的隐患。一是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二是法律机制的不健全,使商业银行难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同时也使各经济主体行为缺少长期发展动机,资金没有办法增值,这是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客观原因
第一,是信息没有平等。贷款客户、项目的信息无法搜集完全,引发项目的结果和评价没有太高水准。客户的信息对于信贷至关重要,市场的信息是贷款投放的主要导向,前提就是得有可靠准确的信息,然而信息的搜集工作没有固定人员,所得到的信息也都是零零散散的不全信息,缺乏完整的体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就会容易造成知识误区,加大贷款风险。
其次,是内部信用评级操作相对落后。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制定了信用等级评估办法,但还是有很多的不足:一是对受评对象没有评估自己是否有偿还能力,反而借贷大量资金用以周转,使银行陷入风险之中;二是现金流量缺乏;三是对没有对行业加以解剖,了解不全面,没有对新贷款的用途做出预测,没有考虑发展前景。
再次,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没有实现系统化,无法解释原理。主要体现在:盲目听从贷款人员的侃侃而谈,没有系统的管理。在信用风险方面,我国目前在风险量化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相对落后,人员掌握的知识相对较少。
三、完善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的对策
(一)坚持改善宏观经济环境
政府要规范政策,对政府投融资体系加以完善,使政府对公益的投资与政策性贷款有所区分,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减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发生。要借助政府行政司法力量,对个人住房款、消费款加强管理,制定适当的权限。其次是将产权制度放在第一位,强化认识。要改善不断恶化的银企信用关系,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企业产权改革与金融产权改革就需要相互协调和相互配套。
(二)信用第一,法律之上
首先,要把信息与媒体衔接在一起便于监督。对于一些有信用度不强、存在风险的单位,考虑其所能偿还能力,及时的以媒体形式告知,让公众了解,披露显示。同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解说,告知其该承担的责任,有助于迅速重塑诚信理念,让其看清现实。其次,要对法律知识加以强化,比如对《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使逃债人员继续承担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信贷人员的规范管理,并且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于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加大惩罚力度,以使其严重性。省行要提高监控能力,严加进行防范,对于区域贷款的存量和新增及时监测,避免失误。
(三)对内调整,提高质量
首先对于内部需要建立一个完美的管理系统制定管理银行体系,人员分工合理化,承担份内的责任;二是“贷款审批制要完善”,每一步都有专业人员负责审批,分层次完成;三是“四重”的营销策略要贯彻,加大宣传的力度,把贷款知识传播,切实提高贷款质量。
其次是信贷管理要严格,遇到情况及时告知,商讨出解决方案。一是要切实将商业银行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机制进行转变,不可死搬硬套;二是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与修养,需要信贷人员必须是既了解业务又能很好服务他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同业沟通要加强,安排固定时间交流心得,互相改善不足,互补互助,共同对信贷风险进行防范;四是建立一体化体系,从上到下密不可分,补偿和保全体系完善。
参考文献:
[1]黎朝红.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对策[J].北方经济,2006
[2]陈宏.基于风险管理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的研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10(1)
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分析 篇4
人力资源管理, 是指运用科学方法, 协调人与事的关系, 处理人与人的矛盾, 充分发挥人的潜能, 使人尽其才, 事得其人, 人事相宜, 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就是利用人力资源的管理来实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目标, 提高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一系列组织管理的行为过程。虽然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生存发展的基础是客户、市场和利润, 但是从长远来看, 如何将员工的能力与企业的价值观、企业文化有机结合才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重中之重。
从二元银行体制的确立到以股份制改造为核心的综合改革的实施,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历经数个阶段的改革。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的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精细化程度不高等诸多问题,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2 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制度不健全
目前, 多数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引入有效的绩效考核的标准, 对各类岗位的规范化管理和员工激励不到位。
首先, 工资体制不合理。在多数国有商业银行的工资体制中, 保障性工资所占比重比较高, 而激励性质的工资比例近乎平均;其次, 缺乏长期激励机制。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员工来说, 不论位处什么岗位, 其薪酬基本上都不包含股票期权、业绩股份和股票增值权益等长期激励的元素;再次, 考核体系欠缺实施的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完善以及考核指标制定的不科学, 最终无法实现对中后台人员定量考核;最后, 管理层级过多。大量分支机构的存在导致考核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存在时滞和误差, 影响执行力的提高。
2.2 人力资源改革缺乏整体规划
通常来说, 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根据长期发展目标及未来的组织架构规划来制定人力供求平衡、人力资源招聘和培训及岗位配置等计划。目前,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 在中长期规划制定以及该规划的稳定及连续性方面都比较差, 最终导致规划的执行进度及力度都不高。同时, 在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改革过程中在很多方面仍是进行“闭门造车”形式的自我研究, 在引用国际上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及工具方面存在问题。总之, 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还并不完善, 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3 创新人才缺乏,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
目前多数商业银行的创新性工作多由临时集中抽调的各方面相关人员进行。抽调的人员往往在研发任务完成后边分散到各个岗位, 再加上这些临时集中的人员本身还有繁多事务, 在对创新产品的需求和反应跟踪监测方面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这自然就不利于创新产品的进一步升级改进。同时, 在创新型人才管理方面仍然是采用几乎平均的传统的人才管理方式, 缺乏有效的人才激励和管理机制。
3 完善国有商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对策
3.1 以科学绩效考核为基础, 构建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体系
首先, 以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 强化激励的正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摒弃以行政职务定收入的传统做法, 合理控制专业间和人际间的薪酬差距, 做到既调动专业人才、优秀人才的积极性, 又能保护大多数一般员工的工作热情。
其次, 优化KPI绩效评价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依据。关键绩效指标 (KPI) 是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它在对某一流程的关键数据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的基础上, 衡量出该流程的绩效。关键绩效指标主要是将整个企业的战略性目标细分为一个个操作性较强的远景目标。另外, 制定激励依据时既不但要设定定性的指标, 还要设定定量的指标。定性指标设计的要细且全, 并且还要考虑其操作性;设计定量指标时应该充分考虑到银行业的特点甚至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现状, 主次要分明。同时, 在激励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指标直接的相关性, 从根本上防止银行中级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利用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来弄虚作假。最后, 应该注意不同岗位和不同性质工作在指标设计上的区别, 在合理设定短短、中、长期指标的同时还要要保持短、中、长期指标连续性。
3.2 优化人才战略, 加强人才“选用育留”的全程建设
首先, 做好人员招聘和人才测评工作。员工的素质关系到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来说, 员工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公司决策能否被准确吸收、有效执行的关键。商业银行应该在对员工素质进行测评的基础上, 根据银行发展需要以及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规划等从组织内外部吸收员工, 已达到组建专业能力强, 综合素质高, 专业结构优化的人力资源队伍。
其次, 建立正确的用人机制。商业银行应以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建立用人机制, 以达到人尽其才并有效激励员工发挥其才华的最终目的。
最后, 加强员工培训与开发。一方面要制定和商业银行本身发展目标一致的培训规划, 使得员工的培训能够均衡有序地进行, 强调利于员工视野拓展、能力提升等综合素质的培训;另一方面, 要按照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员工能力以及职位性质来分层次分类别的设计培训内容, 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
3.3 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 健全人才流动机制
国有商业银行应该企业的经营管理的特点按照权、责、风险相匹配的原则, 考虑员工的差异性逐步调整岗位职级设置, 合理的划分岗位性质以及岗位的职责;国有商业银行业务职务序列的设计应该要考虑到各种专业人才的差异性, 形成专业全面、分工合适、分级规范的制度化的业务职务管理系统, 以达到科学用人的目的;严格执行管理层人员的任期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制, 实行竞聘上岗, 优化推出机制, 形成上能上下能下的充满活力的人才流动机制。
4 结语
人力资源管理的完善作为组织变革中的重要一环, 在国有商业银行组织改革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 同时优秀的人才也是国有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认清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敢于面对自身所存在的问题, 推进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创新, 构建公平有效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 进一步挖掘自身的人才潜力, 才能保持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业竞争格局的巨大变化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李江, 谢小蓉, 谢小英.论金融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改革[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6) .
[2]严德清.探究股份制银行人力资源管理问题[J].人力资源管理, 2012, (8) .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5
关键词:银行信用 风险管理 对策
一、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体制存在缺陷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中国现代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根本性缺陷是银行改革难以深化的焦点,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中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银行的发展。
(二)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尽管目前中国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中国很多银行目前这种具有极强行政色彩的内部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经营目标以及运行环境的转变。
(三)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落后
近几年,中国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中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完善对策
(一)改革银行体制
要把中国银行建设成为优秀的现代股份制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信用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银行,主要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股份制银行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和银行的办行规律,按照国际惯例,以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大股东派出董事人数,派出董事的股东单位不再派出监事,增加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增加中小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的作用。2 股权适度集中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代理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当股权过于分散时,某一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会因为成本与收益相比过高而减弱,从而出现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当一家银行的股权过于集中,又很容易出现“一股独大”及控股股东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
3.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传统的薪酬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利润、资产质量等事后会计指标,对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反映具有滞后性,与银行远期盈利能力或未来经营业绩没有联系。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会使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解决由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利益不一致所产生的代理问题。
(二)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改制与上市等途径,已经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明显改善,并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建立了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政策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的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面、制度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为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工具的运用提供必需的组织基础。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6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存在问题;信贷风险管理;解决策略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基本概述
所谓信贷的风险,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产生于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借款人具有是否能够按期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不确定性;另外一方面是指商业银行由于形成大量不良贷款而导致危机的可能性。目前信贷资产占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绝对比重,信贷业务当然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这也意味着信贷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正常运营的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引起信贷风险的原因各不相同,因此其表现形式也各有不同。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1.银行的高负债经营的必然。高负债经营是商业银行的突出特性。存款具有的高提取性、高流动性和短期限性等特点,但其却是商业银行形成资产的大部分资金来源。这就很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资产与负债有不一致的流动性与期限性。如果银行出现了信贷资产质量恶化而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就必然导致资产与负债在流动性与期限性的不对称,进而出现储户兑换现金的高潮,这样最严重的后果是直接导致银行倒闭。因此,高负债经营要求促使商业银行必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2.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反映。银行是一种金融中介,在现代经济中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中枢,其影响已经于触及到社会职能的方方面面。由于银行的风险的集中性,银行如果与其他经济主体产生了某种信贷问题,经济主体最终通过信贷关系将部分甚至全部的风险转化为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最后带来的是经济风险。我们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就是为了有效的控制银行信贷风险,最终掌握经济风险,保证国民经济稳定的运行。这再一次的说明商业银行必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中存在的问题
1.信贷组织结构不合理。从商业银行信贷体系运行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从上而下的信贷管理模式,在信贷政策的执行过程中, 基层银行往往为了短期收益,盲目扩大信贷规模, 这就导致银行的信贷风险增大,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基层银行的信贷权力过大,对上级信贷政策并不能很好的执行。从横向看目前的银行体系,商业银行之间的在信贷信息方面的沟通交流严重不足,导致信息不对称,这就引发了企业和个人在与银行的沟通中引发各种程度的欺骗行为,严重的话容易导致助长企业和个人造假欺骗银行的行为, 大大增加了银行防控风险的难度, 带来巨大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内部, 信贷管理部门和信贷业务部门之前并没有做到彼此完全的独立,这就导致了信贷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不可能形成有效的监控, 最终不利于对信贷风险的防范。2.政府因素仍然影响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在我国,银行在计划经济时代只是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工具, 主要目的是实现政府所要求的调控目标, 因而并没有在经济中的形成独立自主的地位。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商业银行在经济发展中逐渐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地位,政府干预信贷的行为越来越少, 但是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随着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断的扩大融资规模, 尤其产生的债务被信贷化,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也越来越大,这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重点的信贷风险。3.信贷结构不合理,导致信贷风险较高。信贷结构不合理也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较高的一个特别突出的原因。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或是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往往是商业银行信贷的主要对象, 这些对象中主要包括房地产、钢铁、汽车等发展速度较快且利润也高的行业,但却很少含有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农村地区。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从银行本身来讲,这种集中度较高的信贷结构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一旦爆发风险将对银行本身产生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从宏观经济学来讲, 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相当的不利。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1.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首先,就是要树立起较强的信贷风险意识,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至关重要,因为态度决定一切。只有拥有牢固的风险意识,信贷工作人员才能时刻以规范要求自己。其次,商业银行的信贷质量不高的问题迫在眉睫,迫待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就得从基础性的工作抓起,必须提高信贷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这就需要加强对信贷人员业务的培训,提高操作的专业化角度,降低操作的风险性。最后,制度是一切的保障,要想做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用制度去管理和约束。根据信贷业务的特点,银行英爱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实施管理的考核激励机制,比如可以设置贷款质量考核指标,具体落实好业务流程中的责任、权利、利益,将风险指标量化等。2.健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1)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价应该是商业银行必不可少的环节。银行内部首先要建立客户资产信息的评价体系,然后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客户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相应的得出客户的信用程度,并做好记录。银行一定要尽快完善好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细分客户类型,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对应不同的客户,充分的获得科学性和权威性的评价结果。(2)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第一,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分类认定调查的分类技能,保证审查和审批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第二,明确贷款的硬性条件,对逾期天数、欠息时间等这些情况做出硬性规定,增强分类的客观性;第三,理顺流程,分类审查人员的工作流程顺序需要理顺,并对其加以监督,实施分类责任制,尽力减少导致分类不准确的因素。3.规范贷款的损失预测与定价管理。在贷款定价时,应该考虑对贷款损失的预期,将其作为办理贷款业务的正常成本予以考虑。由于银行资产组合属于不同程度的风险资产的组合,因而违约的概率始终存在。银行给客户的贷款进行定价时,先要评估在与客户业务往来中的成本和收益,并结合银行既定的利润目标来进行。当然银行还可以通过担保抵押对预期外的损失进行补偿。再通过合理的贷款定价调节来降低补偿后还有损失的可能性。这其中在对担保抵押进行分析时,应以实际变现价值考虑风险补偿,彻底改变教条主义的做法。4.加强信贷风险的监测与监督。(1)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建立一套严密和適用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是切实可行的,银行应当摒弃努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切实加强系统性和准确性的风险搜索,并具有前瞻性的判断风险的波动趋势,在风险管理工作的争取主动性。(2)严格期限管理。严格期限管理就是要做到,通过科学分析客户的资金需求总量合理制订还款期限,以达到规范客户授信制度。一旦制定好了合理的贷款期限,就要督促客户及时还款,避免由于资金被挪用而带来风险。这其实归根到底离不开贷后管理。
参考文献:
[1]卫季悦.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13.
[2]毕桂凤.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问题与对策[J].商业经济,2009/2.
[3]卞薇.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09/4.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7
(一)组织架构不合理,权责划分不清晰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组织架构不合理的问题, 这样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确, 同时直接导致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由于权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出现多头管理的问题。 此外,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层次冗杂,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反应不及时, 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异常事件不能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有力的管理,最终给商业银行的业务运行带来重大风险,影响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管理层对于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些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存在着一些错误的理念, 他们简单的将财务内部控制理解为制定相关规定、制度等,而对于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的每个环节缺少有效的监督。 此外,银行对于管理者和有关机构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中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没有明确的定义,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仅仅被看作是一种管理渠道, 甚至他们对于内部控制和业务拓展之间的关系没有清晰的认识。 商业银行只注重业务的拓展而缺少对风险的管控能力,相应的规章制度得不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最终导致多起经济案件的发生和商业银行管理出现漏洞, 给银行带来非常大的利益损失和极坏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缺少内部控制管理激励和监督手段
商业银行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时, 银行缺少促进此制度得以贯彻和执行的激励手段,导致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银行应当将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状况和部门、个人的绩效考核相结合,实现奖惩分明,确保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效果,确保该项工作可以有效的进行。
此外,有些银行缺少内部监督机制。 由于银行审计力度弱,审计发现的纰漏和提出的整改方法都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和执行, 从而导致财务内部控制中的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的发现和整改。 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这样才可以保证商业银行财务管理数据的确切性,为商业银行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四)商业银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岗位人员的素质对于业务处理的速度和结果具有直观性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财务相关人员素质的提升, 这不仅是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基本条件,还可以实现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 而一些商业银行的财务相关人员没有得到足够的知识培训,业务素质上不去,严重的阻碍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例如有的财务人员只注重日常操作,而对于行业涉及的法律知识和风险管控等完全不了解, 最终导致经济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和完善银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完善银行内部组织架构,保证权责划分明确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通过综合管理部门的设立,实现对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进行管理、核算和监督。 其次,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内部人员权责划分明确, 对于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关系进行清晰有效的划分,增强银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最终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和业务运营体系。 只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才能保证各个部门、岗位之间的权责划分清晰,他们之间相互牵制,提升工作的品质和有效性, 保证财务内部控制顺利进行。
(二)采用创新的内部控制理念,促进内部控制的正常运行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创新的内部控制管理理念,财务报告内控管理制度应当被重新定位为创造价值的方法。 通过加大对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视,确保内部控制管理有效执行,实现价值的增加。 其次,商业银行应杜绝将教条主义的思想应用到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中。 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思想必须要做到与时俱进, 管理者需要判断市场环境对管理理念进行调整,实现有效的防范风险的目的。 再次,商业银行需要确保财务部门的独立性,确保财务内部控制可以顺利的执行,同时有利于企业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立。
(三)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首先,加强银行内部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同时还可以起到监督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效果。 商业银行必须重视预算控制各个流程的管理, 对于预算和实际情况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和总结,保证预算控制执行的结果。 预算控制需要将预算的执行情况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严格控制不在预算内的资金使用情况。
其次,改进商业银行内部授权批准流程。 商业银行对于财务人员财务工作的授权权限、程序等应当有明确的定义。 银行内部的管理人员只能行使规定的职权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人员办理业务时也应当确保在授权允许的范围内。
(四)完善银行内部审计制度
商业银行财务内部控制涉及到银行正常运营的各个流程, 银行管理层需要明确知道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而这些信息的获取不能完全依赖信息的定期披露实现,相反,银行应当加强内部的监督和审计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获取相关信息。 首先,银行应当设立单独的管理部门对于银行的运营情况、风险等进行管理。 其次,银行应当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放在第一位, 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制定规章制度都应当以控制风险为主要导向,确保风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再次,商业银行应当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合理的分类,通过对这些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再次,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对于银行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五)加强银行财务内部控制理念的普及,提升财务员工的素质
企业内部管理层次的思想和觉悟在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执行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如果管理人员不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违背内部控制规定等,则会严重阻碍财务内部控制的实施。 商业银行应当对管理阶层进行内部控制知识的普及,从而提高他们执行内部控制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气氛,保证财务内部控制得到顺利的执行,从而保证银行的健康发展。 此外,银行应当加强对于财务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财务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例如可以举办内部控制体系理论学习,加强他们对于内部控制的理解和认识。
(六)提高信息化会计信息的准确度
计算机会计系统在银行的财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为银行的业务运营、市场决策等都提供了数据等信息。 商业银行在开发和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要确保输入准确、完整的数据信息。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规定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划分清楚职责关系,杜绝多方同时操作,造成数据信息混乱。 其次,银行应当规范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流程, 例如实行电子密码登记,这样可以有效的追踪使用者信息,规避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发生。 再次,加强对于会计信息系统的内在控制。
(七)完善财务报告内控机制
首先,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需要按照一定的频率对于银行业务运营中的风险进行分析。 其次,内部管理相关部门需要将风险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建立数据体系。 对于业务的各个环节中所有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然后记录到数据库中,用于财务保管内部控制研究。 再次,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实现对于银行业务运行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审计。
三、结束语
现在社会企业管理的重点在于内部控制。 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商业银行的管理、风险控制发挥着重大作用,从而确保我国金融市场能够正常运行。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逐渐趋于现代化和多样化,商业银行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和挑战。为保证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应当将重心集中在建立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促进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的发生。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务,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林志建,张力于.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J].现代物业,2012;6
[2]陈朴.江西国家开发银行财务内部控制研究[J].南昌大学,2010;6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8
近几年,多家在美银行金融机构接连受到美国监管部门的反洗钱处罚,所暴露出的问题,对完善商业银行反洗钱的管理值得借鉴。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对加强商业银行反洗钱管理的措施加以探讨,以期深化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提高反洗钱管理能力。
一、在美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处罚情况简析
2003年,交通银行纽约分行由于与利比亚有联系的汇款业务而被美国外国资产管理局罚款2, 684美元;2005年,荷兰银行在美国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遭到五部门联合处罚7, 500万美元;2012年,汇丰银行(HSBC)因未采取适当管控措施来确保自己不为恐怖主义和其他犯罪活动的筹资行动提供方便,在美国面临10亿美元监管处罚;同年,渣打银行因资金转移方面的控制措施松懈而遭到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指控。
分析近年来美国对多家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制裁的案例发现,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在反洗钱管理方面都表现出了非常相似的缺陷,一是合规体系建设不完善,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未能全面制定相关制度、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报告并改进;二是缺乏有效的审查程序以确保经营活动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美国反洗钱监管要求,如夸大有关高风险客户进行尽职调查的能力、未能注意到审查业务或报告流程范围之外的反洗钱相关信息等。由于这些银行金融机构未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重视和整改,及时弥补缺陷,最终导致违反反洗钱规定,面临的监管处罚使他们付出了巨大的惨痛代价。
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反洗钱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性仍显不足
被监管处罚的银行金融机构往往缺乏有效的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当前,大多商业银行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建立在一级分行管理层面,基层经营机构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设置专门反洗钱管理岗位和配备专门人员,而是一般由其他操作岗位代行相关职责,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果。
(二)反洗钱信息识别存在一定难度
被监管处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导致处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涉嫌反洗钱、反恐怖的相关信息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和有效识别。在实际工作中,要让银行人员做到真正了解客户并非易事。首先难在对客户出示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的识别。科技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给不法分子的造假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假的证件、资料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不借助技术手段及识别系统,根本无法要求一线员工进行准确识别;其次是对客户交易目的及性质了解难。随着金融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在客户就是上帝的时代,各金融机构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对客户进行过多的询问、调查,势必会影响其日常业务的经营。另外,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支付及网上银行交易呈快速上升趋势,在此情况下,要想对客户的交易目的及性质进行了解绝非易事。
(三)部分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
分析在美银行金融机构被监管处罚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反洗钱意识淡薄,他们甚至有意删除或修改了识别关联方,以规避或有目的性地逃避相关交易禁令的规定。近期人民银行在检查中发现,少数金融从业人员未能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勤勉尽责地履行反洗钱义务,甚至有个别金融从业人员还参与或协助不法分子从事洗钱、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现象表明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对反洗钱的管理仍不到位,部分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意识较为薄弱。
(四)现有的系统网络建设仍不够完善
未能注意到审查业务或报告流程范围之外的反洗钱相关信息是被监管处罚的银行金融机构存在的一个明显缺陷。反洗钱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到许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当前,计算机网络化水平不高,尚未形成普遍联网的统计系统和共享机制,金融机构反洗钱手段较为缺乏,商业银行内部建立的反洗钱信息系统也仅起到识别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上,尚未建成支付交易监测系统,面对电子交易难以进行监管。此外,由于反洗钱需要识别的业务涉及众多要素,识别具有一定的复杂程度,已建立的系统尚不能完全有效、准确地识别出可疑交易,一部分仍要依靠手工方式进行再检查,工作量大且效率低,在时间、数据准确性上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三、对完善国内商业银行反洗钱管理的一些思考
(一)完善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为了使反洗钱工作取得实效,商业银行内部应建立适当的反洗钱控制程序,根据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逐级设立主管反洗钱业务的职能部门,主要由熟悉法律和金融业务知识的人员担任,银行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和大额交易后,应当向其所在机构的主管反洗钱部门报告,该主管反洗钱的部门对可疑、大额交易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后,认为确有洗钱嫌疑的,必须向其上级机构的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对可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及时与反洗钱侦查部门取得联系并移送案件。主管反洗钱的职能部门应经常性地对本机构及下属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汇报本机构反洗钱情况。同时,要加强银行人员对洗钱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经常进行反洗钱知识、技能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反洗钱本领。
(二)认真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除针对目前了解客户仅限于对身份、证件、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初步认定的这一状况,制定一个细致、可行的认定办法外,还应要求商业银行在对客户进行身份认证的基础上,强化对客户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的了解,对于客户、客户的实际控制人、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以及办理跨境汇款交易的对方金融机构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洗钱、毒品或腐败等犯罪高发国家(地区),必须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严格审查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交易背景情况,一旦发现疑点,应及时按照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三)加强银行人员的反洗钱意识
反洗钱是金融机构的全员性义务,若缺乏反洗钱意识,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仅凭感觉、凭经验工作,及易导致违规甚至违法开展业务,容易被洗钱的犯罪分子利用。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对非面对面业务、跨境业务等高风险业务以及沿海、边境等高风险地区的从业人员,要适当提高培训的强度和频率,确保员工具备履行所在岗位反洗钱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特别要加强对领导人员在反洗钱合规管理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确保相关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反洗钱履职能力,并为其履行反洗钱职责提供各类资源保障。
(四)加强系统网络建设,提升反洗钱的信息协调机制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9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一个企业在将来的某一段固定时期 (这种时期一般不会超过一年或者是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 的所制定全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计划, 它的主要作用是以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 使资金流量得到有效平衡的主要目标, 同时也是以对销售进行预测为主要基础, 进一步对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及资金收入和支出等进行预算, 并对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所需要的成本费用预算表, 资金使用具体情况预算表, 相关购置固定资产预算表以及投资和融资预算表等进行编制预算, 这将反映出企业将来具体的经营和财务使用状况。
二、当前商业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
(一) 商业企业内部预算管理组织机制不完善, 没有明确全面预算管理目标以及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度不高
商业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重视度是对做好全面预算工作具有重要影响, 目前, 部分商业企业在全面预算管理机构体制方面还存在漏洞, 在各个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力度较低的情况时常发生, 例如商业企业内部的营运部, 物业部, 招商部等对参与预算编制工作的积极性较低甚至也存在不参与进行预算编制工作的情况, 在商业企业内部进行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初期, 对于全面预算所规定的提交部门预算时间, 也有部分部门并没有按照所规定的的时间内上交自己的部门预算, 故商业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没有对预算编制提供强有力度的支持, 便会进一步减弱编制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导致预算缺乏实际性作用。
(二) 全面预算管理控制力度不强, 以及预算管理职能结构不全导致预算的灵活性缺乏
部分商业企业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过程当中只是片面关注现金安全风险的控制, 但是对于资金短缺风险和效率风险控制的重视度较低, 例如某商业企业便是缺乏预算控制而导致资金风险出现, 该商业企业主要代理某著名电子品牌, 在诸多著名的商场中拥有专属的柜台, 而且企业销售业务, 经销等情况都是不错, 资金回笼速度快, 但是在某个时候, 由于该企业在代理某种商品时, 没有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 且对该商品的采购量很大, 导致在其销售渠道中的销售业绩不是很好, 同时没有及时调整其市场营销战略, 导致该商品的积压太多, 结果便是资金回笼速度变慢, 甚至流动资金脱节的情况出现, 对该商业企业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全面预算的作用之一便是可以识别外部环境的变化, 可以加强企业预防风险的能力, 但是当预算的灵活性不高时, 企业便会消失识别组织整体目标的能力。导致出现风险情况增多。
(三) 在制定全面预算管理目标之后的执行力度不高, 没有建立健全预算考核机制
由于缺乏建立健全相应的预算考核机制, 故在全面预算管理实施过程当中, 就不能将预算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效用发挥到最大, 也不能促使商业企业内部员工为实现企业长久目标而积极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终也无法实现商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目标。
三、完善商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相应的方案
(一) 科学精准明确商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目标
商业零售是商业企业行业之一, 在商业零售整个经营管理当中销售目标为主要核心, 因此销售应当为商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 其他预算方面应当与销售预算相协调, 保障各个方面的平衡, 从而使得现金流量得到平衡, 最终实现商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最大利润的总目标。
(二) 全面预算管理好的开始便是成功做好销售预算编制
第一, 做好销售预算, 销售部门人员主要负责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 需要提供本商业企业在经营圈中的销售业绩, 发展趋势, 以及在经营圈中所处地位等详细的数据资料, 凭借详细的市场调查为进行科学精准的销售预算提供保障, 也为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提供了参考。第二, 进行销售预算时需要将销售毛利与现金流量预算相结合, 销售部门人员在制定相关的销售预算时需仔细考虑将销售业绩提高之后要投入多少成本, 以及在销售额提高之后能够带来多少毛利润, 以及销售回款率多少等相关方面问题, 所以财务管理人员也必须参与到销售预算的编制当中, 一方面能加强与销售部门相互配合度, 另一方面也能够加大销售成本的投入和现金流量之间的平衡以及扩大销售规模。第三, 将先进的运营软件应用到经营管理当中, 使用先进的运营软件能够及时的反映出该产品的进货, 销售以及库存等具体的运营情况, 也能够对该产品进行单品管理, 为进行商品销售提高准确全面的基础资料, 对于划分商品项目越为细致, 所制定的目标就是越为清楚, 进而能够细致全面的反映出商品结构的变化, 最终能够根据当前市场变化来调整销售产品的种类, 以及为商业企业营销工作提供指导。第四, 可以考虑将滚动预算法作为销售预算的编制方法, 滚动预算法是指编制周期主要是以按月, 按季, 以及固定来滚动编制, 主要作用就是使得商业企业适应产品更新周期快和市场环境变化速度快。第五, 做好销售预算便要遵守上下结合的原则, 销售预算主要是以市场发展趋势, 商业企业的市场定位为基础, 目的是避免出现在进行销售预算时, 商业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额的基础之上来增加比率制定新的销售目标, 这样会导致出现与市场的发展脱轨的严重后果, 进行使得销售预算不准确, 没有实现为经营工作进行指导的目的, 此外, 在进行具体编制销售预算时, 必须全面考虑销售人员在进行基础分析之后所提出的建议, 具体市场情况, 消费者的需求量, 供应商的资源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切实情况等编制出具体有效的销售预算。
(三) 商业企业应当加强对预算控制
加强对预算控制是能够实现全面预算工作的有效途径, 此外, 成功做好预算分析是进行预算控制的重要前提, 预算分析的主要作用为预防, 控制, 评价和预测, 而且在商业企业进行预算工作当中可以使用差异分析法, 同比分析法等来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 例如商业企业需按月, 按周甚至按日对商品销售实际额与销售预算额进行差异分析, 同比分析等, 并使用结构分析法对经营产品种类进行分析, 当销售实际额超于销售预算时, 应当仔细分析哪个产品销售量最好, 以及为何出现此种情况, 当销售实际额低于销售预算时, 就需要分析进行营销推广的计划为何没有取得预计效果, 考虑是否需要重新做出推广计划等, 此外, 对成本费用的分析也可以采用差异分析法, 同比分析法等, 通过差异分析法来分析成本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着重关注差异的成本费用, 从而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并使用具体的措施来解决此问题。
(四) 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激励机制, 提高内部职员的参与积极性, 实现提高预算执行力度的目的
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的考核制度, 不断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激烈机制的方法, 采用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方法对全面预算管理进行考核, 还可以控制关键业绩指标, 比如商业企业对于销售部门的考核主要有销售计划完成率, 销售毛利率等。此外, 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激励机制可以使用多种方法, 如商业企业高层管理可以对业务技能较好的员工可以派他外出学习等方式以此激发其内在的潜力, 丰富员工的经验, 提高其专业技术能力, 对优秀的全面预算管理人员可以提升其职位, 还可以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设立销售业绩最高奖, 专业技能突出奖, 优秀员工奖等, 并在企业内部设立光荣榜,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 放在榜上给予鼓励, 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增强企业的向心力, 但是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激励机制时一定要遵守公平公开原则, 奖罚分明, 最终提高企业整体工作效率, 以及企业内部员工竞争意识, 促进商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
现如今, 全面预算管理对于商业企业的发展是越发的重要, 但是商业企业也要需要不断完善全面预算管理机制, 采用多种方法, 综合运用以提高企业内部的竞争力, 完善相关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激发企业员工的潜在动力, 从而促进商业企业的良好发展, 提高商业企业的销售业绩, 获取更多的销售利润, 壮大自身的发展规模。
参考文献
[1]黄春萍.浅析商业企业全面预算管理[J].江苏商论, 2014 (14) :26-27.
完善商业银行财务管理 篇10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及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一)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负责起草有关行政法规, 完善金融机构运行规则;为了履行其制定实施货币政策, 维护金融稳定,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等职责, 人民银行还享有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部分业务的检查监督权。《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人民银行有权对与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开展业务、从事金融服务等直接相关的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九种行为直接进行监督检查。
(二)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间,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一个下属机构, 处于与财政部及其他中央部委相同级别的行政地位。从1958—1978年, 中国人民银行在行政上一直是隶属于财政部的一个资金管理部门, 即实质上承担国家财政的会计和出纳职能。1978年央行从财政中分离出来, 成为一个部一级的机构。1995年之前, 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 除了一部分依靠发行国债外, 其余的都是通过向央行借款来解决, 当时的央行基本是财政的“出纳”。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禁止央行对各级政府财政提供透支等信贷服务, 表面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货币政策选择独立于财政政策, 但在实际运作上, 央行货币政策还不是很独立。2003年职能转变后, 央行把银行监管的工作移交给了银监会, 自己更专注于货币政策, 同时, 在金融监管体系上实行的是多头监管。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目标明确, 可以对多重目标进行合理的, 科学的细分, 更能突出监管的重点;二是通过合作提高监管效率, 可以相互交换信息。为了能够更好地独立发挥自己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完全脱离关系, 和财政部完全变成是一个平等的地位。当然在实行货币政策上, 中国人民银行仍应当执行央行的职能, 还应当在国务院统一指挥下和财政政策积极配合。
二、当前中国财政对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内容与主要方式
(一) 对中国人民银行财政监管的内容
财政部门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主要从对领导干部的职责审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 一般不作调整。财政部对其财务监管的内容,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三是国有资产保值的完整性。
(二) 对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财政监管方式
按照目前财政部门监管金融机构的体制, 对中央级金融机构的监管由财政部负责, 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由地方县以上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由于财政部所监管的中央级金融机构规模均较大、且其分支机构又都分布在全国各地, 因此财政部对这些金融分支机构的监管, 主要是通过授权其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以下简称“专员办”) 来具体实施的。其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中央级金融企业的分支机构就地实施日常监管, 一方面经常执行财政部下达的对中央级金融企业的检查任务。
根据财政部的授权,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规定, 专员办负责对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预算与财务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监管方式为:1) 对其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对其年度会计决算进行就地审核;2) 根据其按期报送备案的财务报表, 对其顶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3) 对各分支机构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计划及决算进行审查和收人监缴;4) 对各分支机构申报的专项贷款损失就地进行审核;5) 对各分支机构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进行监督。
三、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预算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 即预算管理上以“总行年度财务收支差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 分支机构的财务预算由总行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办理, 各项费用支出以核定指标的方式加以控制, 不核拨资金。这种管理方式在一段时期内对控制和监督各分支行的财务预算执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确立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日益深入, 传统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指标“全账户”管理方式已越来越不相适应。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1) 费用指标预算与实拨资金并行; (2) 预算内与预算外收支体系并行; (3) 预算内与预算外经费来源并行; (4) 费用指标预算执行失控等方面。
在这种体制下, 人民银行系统既有对宏观货币政策的调控和打击金融诈骗、反洗钱及维护金融稳定等行政职能;又有再贷款、再贴现、货币金银和外汇等经营业务;同时还有为社会、为地方政府、为工商企业及商业银行等提供支付结算系统、社会征信网络等事业性服务职能。与此相应地, 在财务预算中也包含了银行业务收支、行政预算收支和服务性事业收支三项内容。因此, 出现了财务管理多元、预算弱化的现象。预算执行随意性较大, 挤占、挪用、串用、转移预算资金等现象时有发生, 预算执行失控。
按照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步伐, 财政部于2006年开始, 对人民银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体制。部门预算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 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 逐级上报、审核、汇总, 经财政部门审核后, 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其基本目标是通过部门预算改革, 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充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增强预算透明度, 提高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程度, 实现预算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由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特点, 其预算管理与一般政府部门存在较大差异。因此, 如何顺利完成新老体制转换, 科学解决因其职能特点造成的与一般政府部门预算管理上的差异, 是实现中国人民银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
四、完善对中国人民银行财政监管的政策建议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能业务上的特殊性及预算执行失控的现状, 亟须重构人民银行预算管理体制, 推行部门预算管理, 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加强对人民银行的财政监管。
(一) 深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理顺人行职能体制
1. 区分收支, 分类核算, 确立部门预算管理范围。
人民银行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后, 必然要按照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求编报和执行预算, 确保预算真实、规范、有效, 明确职能是实行部门预算的前提。目前, 人民银行在业务职能上政企、政事不分问题比较突出, 不应不加区分地将这些职能、业务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的范围, 而应将其经营业务、社会事业性服务与行政管理职能三者从机构设置或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上进行划分。对其经营性业务应按照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质进行管理和核算;对其社会事业性服务应实行事业体制管理, 通过有偿服务实现收支自求平衡或差额拨款;对其金融行政性职能, 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在明确区别职能、业务分类的基础上, 对内部机构进行相应调整, 以确定部门预算的对象和范围。这样既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又有利于人行职能的充分履行, 从而通过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确保行政职能的正常运行。
2. 区分职能需求, 实行有区别的预算管理方式。
在对人民银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过程中, 要在区别不同职能、区分业务分类的基础上, 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方式。人员经费根据年度制定不同定额标准, 实行严格的定额控制, 项目间不可调剂;公用经费和基建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 准确编制预算, 支出不得突破。其中, 公用经费实行总量控制, 项目间可适当调剂使用, 有关需要重点控制的支出可实行总量下的比例控制;基建项目支出指标可以留存和滚动安排。特殊支出建议实行“弹性预算”, 即根据计划或预算, 对不可预测的业务设立多种不同的业务量水平, 分项计算其相应的预算额, 以反映在不同业务量水平下所发生的费用, 适时根据业务量的变化调整预算。
3. 对于现行机构体制职能与部门预算要求不相适应的应该进行调整。
一是大区分行组建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过多干涉中央银行, 能够实行宏观经济国家一体调控。但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 市场经济日趋成熟, 人们观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地方政府已经习惯于不干涉中央银行, 即使想干涉也达不到原来的效果。同时, 近几年人民银行在维持“大区分行”体制的前提下, 也对大区行的职责进行了不断的调整, 目前, 除内部审计、纪检、人事、党群由大区行管辖之外, 其他业务工作基本是分省管理。因此, 恢复按省设置分行的管理体制, 不仅不会妨碍中央对宏观经济实施一体调控, 而且还可以压缩机关部门和人员, 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按央行体制更加完善更加切合实际的改革要求, 采取“一保二合三明确”的方式, 对县级支行进行整合。保留经济发达县级支行;对经济不发达县级支行进行整合, 按经济区划设置, 取消省会城市周边县级分支机构, 由省级分行直管;进一步明确整合后县级支行的编制职能。三是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财务双轨制并轨。按照“财务集中, 完整统一”的预算管理要求, 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按收支全口径逐级并入人行大财务报表。四是深化人行机构体制改革, 研究解决人民银行经营服务与政府管理职能分离机构分设问题。将目前人行经营服务性职能机构从人行分离出去, 按事业单位管理, 实行有偿服务, 这项改革既符合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又便于对人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管理。
(二) 研究制定部门预算编制操作规程, 建立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 制定适应人民银行特点的经费定额标准
1. 适应部门预算改革需要, 应尽快研究制定部门预算操
作规程, 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 统一预算编制删除、程序、方法以及各个环节、各科目的操作流程, 使预算编制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一要建立多维的预算参与主体。要逐级成立由行长、会计财务、业务和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预算管理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各层次、各环节预算组织的日常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控制与监督。二要确定预算编制流程和标准。要认真分析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人员经费支出结构, 对人员情况登记造册, 并做好编制和人员情况的核对。真实报告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等问题,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清产核资政策, 经申报和核实后进行账务处理。认真分析上年度收入和支出结构, 把握本年度收入和支出中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及增收节支的潜力。按流程和统一制定的定额标准, 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分别采用匹配的预算编制方法。
2. 改变传统的“基数加增长”预算编制方法, 实行“零基预
算”是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制定规范科学的“定员定额”指标体系是实现“零基预算”的前提条件。目前, 人行预算编制保持着浓厚的传统色彩, 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指标体系。因此, 建立符合人行实际科学的定员定额指标体系, 势在必行。人行定员定额标准要以国家财政法规制度为依据, 维持合理的现有经费水平, 兼顾与“三会”的统一和平衡, 重点保证公务和事业发展, 适度控制集团消费性支出, 体现合规、合理、公平、效益原则。
3. 基本支出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是作为一项基础的社会
公共信息资源存在的, 应该具有统一性和代表性, 同时还要兼顾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特殊需求。人民银行应尽快按照预算支出科目的性质和地区差别, 制定符合人民银行自身行业特点的支出标准定额, 并报财政部同意, 下发执行。制定定员定额标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财力可能与发展相结合, 定员定额的制定既要保证履行职能、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 也要充分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 把定员定额标准建立在较为可靠的财力基础上;二是公平公正原则, 既考虑到人民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和各地的实际情况, 也要考虑共性, 在核定定额标准时, 应主要采用标准计算法, 而不能—味地采用部门和单位的历史决算数据;三是定员定额项目数量要适度, 在测算时应越细越好, 在安排下达时, 应粗细适度, 给预算单位留有一定的自主权;四是不能急于求成, 定额是否科学合理, 是否符合业务实际, 需要实践的检验和论证, 应该不断总结, 不断修订。
(三) 改进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
人民银行虽然实行的是预算管理, 但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 缺乏完整性和统一性。人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后, 现行的《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因此, 按照部门预算的统一要求, 首先要修改和完善财政部制定的《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将部门预算管理的原则、要求及操作事项贯彻其中, 在机构职能、业务明确区分和界定的基础上, 对其科目体系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重新进行划分和调整。一是要针对现行预算财务规章制度中, 财政部只核定指标, 不预拨款, 经费资金由人民银行在收入中抵减的传统做法, 取消“全账户”管理方式, 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资金“实拨制”;二是按照人行职能特点, 严格划分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相互之间的界限, 完善账户设置, 明确核算内容,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办法, 区别情况实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对其基本支出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三是建立增收节支激励机制, 严格账户管理, 将人民银行附属单位纳入银行账户管理范围。实行部门预算后, 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 采用不同的报表体系, 真实反映其预算收支规模和经营业务收支状况。
(四) 加强对人行的财政监管, 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人民银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身说明了财政监管的重要性, 在财政部对人行总行实施预算管理的同时, 要强化专员办对人行各地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作为中央部门基层预算单位, 属中央财政支出的范围, 财政部驻各地派出机构应该加强对其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管理要求, 探索监管机制, 优化监管方式, 不断提高监管效率;要把对人行各分支机构的预、决算审核、审查工作作为例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加强政策指导, 规范审核、审查程序, 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样检查、现场与非现场和轮回与回访相结合等监管方法, 开展预决算监管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要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 应从报表资料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参加相关会议、重要信息反馈和预算项目调研等方面, 加强信息沟通;要加强调查研究, 不断探索研究人行在部门预算管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动向, 并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为制定人行部门预算方面的政策、制度提供决策参考。
1. 优化资源配置, 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跟踪问效机制。
人民银行系统家大业大, 如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 节约预算资金, 提高运行效率, 大有潜力可挖。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根据各分支机构的规模和职能任务, 搞好资源分配和调整, 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在实施电子化建设工程中, 根据分支机构级别和业务规模科学核定和合理分配预算资金, 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对预算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进行综合或单项考核评价, 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更好地保障职能运行需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将项目资金的申请、分配和项目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制度范围, 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项目资金投入使用后的跟踪监督, 投入的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 项目投入后是否发挥预期的功能等建立“问效”机制, 实现公平、透明、完整、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目标;强调部门所提供服务的效果和效率, 将预算编制由过去的“投入法”改为“产出法”。
2. 强化监管, 加大违规违纪问题处罚力度。
强化监管要从内部监督和外部检查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要加强内部自律约束, 建立健全系统内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检查, 并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 提高财政监督的有效性。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金融监管日趋重要的今天, 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预算管理, 完善对人行的财政监管, 对于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财务预算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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