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精选8篇)
篇1:2011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二
一
一
年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要
点
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GYI-SGB4合同段2011年5月
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GYI-SGB4合同段
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各工程队、项目部、机关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切实搞好2011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推进QHSE整合管理体系运行,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加大环保奖罚力度,促进环保科技进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处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稳定发展,经工程处环保领导小组,结合工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围绕集团公司和工程处生产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改善厂区、施工现场环境质量、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公司QHSE整合体系运行控制为主线,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1、综合废水外排达标率≥90%;
2、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95%;
3、固体废气物处置利用率≥85%;
4、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
无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发生。
三、七项工作
(一)加强环保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
一是各工程处、项目部要把落实油田胜利油田《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胜利油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胜利油田实施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三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作为今年的环保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建立完善环保管理网络,确保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有效的执行。二是将环保考核指标纳入工程处生产经营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量化环保考核标准,加大环保监督检查力度,保证环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三是各工程队、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文件,排污费支出必须先报集团公司,经管理局审查把关统一后,方可交纳。工程处把各工程队、项目部的污染治理费用和交纳的排污费用纳入各工程队、项目部生产成本中进行考核。
二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一是各工程队、项目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大宣贯力度。全面实施《胜利油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二是各工程队、项目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抓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工作。三是各工程队、项目部要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的环保预审制度,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促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水平的提高。四是工程队要加强对在建工程和新建投产建设项目跟踪检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落实到位,真正做到“项目建成之日,就是环保达标之时”。
(三)认真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推广工作
一是建立工程处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制定工程处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二是做好清洁生产培训工作,适时举办相应的培训班。三是将清洁生产推行工作与基层达标考核有机结合,加快清洁生产的实施进程。
(四)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保证工程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一是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2005年完成对工程处环境现状的调查。二是做好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噪音扰民工作的管理,特别是高考及节、假日期间的施工管理。四是要做到污染纠纷、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认真搞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一是抓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二是严格控制新建项
目污染的产生。三是在排污申报的基础上,上报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排污的管理。
(六)认真抓好环境监测、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胜利油田实施〈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细则》的要求,制定2005年工程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测费用的管理,确保2005年环境监测计划的完成。二是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三是抓好环保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各工程队、项目部要按照集团公司和工程处QHSE整合管理体系的要求,适时新形势。研究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工程处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GYI-SGB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1年5月15日
篇2:2011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环保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十二五”环保工作创造良好开局。按照上述要求,要围绕“四个确保”,实现“三大目标”,抓好“八项重点”。
“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减排任务圆满完成,不出现指标完成“空白项”;二是确保服务到位,做好环评审批,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三是确保环境安全,高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全年不出现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四是确保考核达标,力争在全省污染减排、“双三十”、环保目标、城考、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考核中实现争先创优。
“三大目标”,一是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力争分别削减2.5%。二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国家二级标准;沧州市区、四个县级市以及纳入省“双三十”的县(市)全年二级及以上天数不低于310天,其它县(市、区)烟尘达标率达到98%以上。三是全市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全部达到省考核要求;南运河沧州市区段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八项重点”:
(一)科学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统筹五年环保事业发展
1、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终期考核工作,在全面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好“十二五”环保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及时印发执行。
(二)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2、全面完成全市“十一五”污染减排核查和考核工作,落实奖惩措施。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
3、扎实做好2010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科学确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并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认真编制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和全市2011减排计划。
4、全面总结“8755”减排工程成果,在扎实推进省“双三十”减排工作的同时,重新筛选8个重点县(市、区)和55家重点企业,实施新一轮“8755”减排示范工程。
5、严格控制污染增量。把区域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落实《沧州市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对超总量和超标排污以及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或企业,实行“区域限批”或“企业限批”。
6、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在化工、电力、造纸、皮革、医药、建材、钢铁等重点行业谋划实施一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河北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促进华润、沧东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农业源污染减排工程。
7、更加重视结构减排。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实行“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制度。对未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县(市、区),暂停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8、不断强化管理减排。以现役燃煤机组、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设施和已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强力督导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9、积极推广应用污染减排新技术。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化工行业氨氮处理、钢铁烧结机脱硫脱硝、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等减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为顺利推进污染减排提供有力支撑。
(三)全面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0、全面完成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沧州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和主导功能,满足近岸海域开发利用和沿海环境保护的需要
11、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出台《沧州市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评估,巩固提高饮用水源地保护成果。
12、继续实行并完善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确保断面水质监测检查办法的科学化、规范化。统筹流域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河流入海口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13、编制实施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和分级管理为目标,加大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力度,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积极推进公交汽车使用新能源,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
14、制定实施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行动计划,不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市重污染企业搬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能源结构的进一步优化,继续取缔集中供热管网覆
盖范围内能够通达的燃煤供热锅炉,坚决整治低效、不达标的烟气排放设施。按国家新指标做好城考各项工作,积极谋划省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
15、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和许可管理,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涉及重金属危废处理、蓄电池拆解、制革废物处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固废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16、以“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全面完成36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鼓励一般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对标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评估验收。
17、进一步规范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开展上市企业环保后督查,依法监管已上市企业所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做好事前服务。
18、坚持典型引导示范,深化“绿色单位”创建。2011年,全市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单位” 20家。
(四)大力实施“以奖促治”,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9、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继续深化生态环保创建。2011年,全市力争建成1-2个国家级环境生态镇、1-2个国家级生态村、3-5个省级环境生态城镇,15个省级生态村。
20、进一步完善“以奖促治”政策措施,加快落实河北省“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确保80个试点村完成治理任务。积极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考核和验收工作。
21、深入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态旅游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全面完成沧州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工作。
22、做好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价,对城市周边、重污染企业周边、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以及典型的污水灌溉农田等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
23、结合环保“利剑”行动和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村工业企业污染的监管、治理力度,坚决取缔、关停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严重污染农村环境的违法企业。
(五)强化环保把关引导,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4、着力强化审批服务。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畅通“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帮扶机制,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5、加快推进规划环评。以化工、石化、火电、钢铁等行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快规划环评实施步伐,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26、不断深化项目环评。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规范化工、石化、火电、钢铁等项目的环评审批,一律不批未进园区的项目以及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内的项目,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一步明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
27、切实抓好验收管理。加强项目审批后的环境监管,逐步建立 “三同时”动态管理系统。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问题,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专项检查。全面清理2006年以来市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集中整改突出问题。
28、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省环保厅组织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加大对辐射类项目环评、验收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从审批到送贮全过程的辐射安全环境监管机制。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9、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重金属排放企业百日严查行动,彻底取缔“十五小”企业,严肃查处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钢铁行业、重金属企业、污染减排工程整治情况进行后督察。
30、强化环境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及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数据库,积极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31、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探索稽查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加大排污费征收管理力度,组织开展重点县(市、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征收排污费稽查活动。
32、加大重点区域、典型案件的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和后督察力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33、贯彻落实《沧州市环境信访管理办法》和《沧州市环境信访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工作,推动源头治理、属地解决信访问题,提高满意率,降低投诉率。
(七)创新政策机制,增强环境保护生机与活力
34、推进全市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环保、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定期通报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积极研究充分运用评价结果的有效办法。
35、认真落实《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办法》,在全市逐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为优化经济结构和打造沿海经济发展强市提供排污总量保障。
36、贯彻落实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重污染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在重污染化工企业、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处置,以及石化、放射源使用等行业企业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37、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以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的达标运行率。
38、深化“十百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程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大力实施“新闻督查”,促进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
八、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9、深入推进全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60%的县(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环境监察国家东部地区三级或以上标准。探索开展市、县两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示范建设。
40、加强国控、省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扎实做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考评工作。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75%的县级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41、整合多方资源,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环保宣教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保宣教制度,提高环保宣教效果。
42、加快 “数字环保”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沧州项目的组织实施,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交换与共享,逐步推进环境管理核心业务信息化。
43、继续实施“素质再提高”工程。聘请省级以上环保专家举办高层次的环保培训班,对党政领导、环保工作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进行有针对性地讲座和培训。继续选送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环保部学习培训。
44、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机关建设,大力营造学先进、找差距、作表率、振奋精神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改进环保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篇3:2011年“三农”工作要点解析
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 认真研判“三农”形势,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慎重做出的重大决策, 对“十二五”开局之年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推进全省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今年, 我省继续把“稳粮”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将着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力争全年新增粮食50万吨, 粮食总产迈上1000万吨台阶。粮食一直是牵一发而动全局的头等大事, 粮食问题也是始终关系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尽管2010年我省粮食总产达到958.3万吨, 但只是实现了供求基本平衡。加上我省旱灾、雹灾、山洪等自然灾害近年来易发频发重发, 一些地方靠天吃饭, 粮食增产难度加大。为此, 我省将深入实施旱作农业区新增2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大力推进河西及沿黄灌区新增2亿公斤粮食生产建设项目。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突出发展玉米和马铃薯;稳定油料种植面积, 优化油料生产布局和品种;稳定发展小麦、大麦和小杂粮生产。继续推广1000万亩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和10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工程。如何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 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省上将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 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 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从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
中央和省上高度重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我省财政支出重点将向农业农村倾斜, 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城市资源为农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的服务, 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 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 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今年, 我省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原因在于, 在连续几年快速发展的背后, 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各种支撑力量已绷得很紧, 农产品提价增收空间越来越小, 农业传统增长方式增收潜力越来越弱, 持续快速增加农民收入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最大难题。加之我省现有贫困人口349万, 数量居全国第三, 贫困发生率为16.7%, 居全国第一, 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任务艰巨。
今年, 我省将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力争2012年全省农民收入达到全国2007年平均水平, 2015年接近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成为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的重点。将继续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 推进1000万亩优质林果工程, 建设全国一流的元帅系苹果和优质红富士苹果商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和物流中心、国家级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 发展蔬菜、葡萄酒、陇药产业, 做优小杂粮、食用菌、百合等地方性特色产业, 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休闲观光农业、林下经济和农家乐”成为新亮点。
篇4:2011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1.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设立行政监管科(室),加快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使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
1.2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意见》,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等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3强化执法监管 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力量,依法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1.4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学习借鉴本省先进市(州)县(市、区)及外省经验,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总结经验,研究方式方法,示范推广成功模式。
2.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个体农户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农业部门监管责任。
2.2加强农药监管 加强农资批发市场和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监测农药质量,及时查处销售、使用高毒农药及准用农药中添加违禁农药的违法行为,杜绝违禁和伪劣农药流向农村市场。
2.3督促落实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以“三品”产地为重点,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记录档案。
2.4加强部门合作 与食品、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实行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3.1开展农业标准化制修订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完善充实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
3.2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农业部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配合各级世行项目办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探索推进标准化的模式。
3.3加快发展“三品一标” 加大“三品一标”认证 扶持力度,加强认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全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对获证产地和产品进行全面抽查,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不低于30%,省级重点抽查不低于10%。检查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4.强化农产品监测
4.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力推动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加大已经批准的30个县区的质检项目建设指导力度,加快资质认定,形成检测能力;积极争取新建质检中心尽快列入“十二五”建设项目。
4.2加大监测检验力度 重点开展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定监测计划,规范监测程序,提高检测水平,保证检测质量,通报检测结果、继续排名致函。全年开展省级例行监测3次,水果3次,食用菌1次,做好专项监测及应急监测。全年定量检测农产品样本5000个以上。
4.3实行检打联动 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地区开展监督抽查,依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查处问题产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切实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
5.1开展风险评估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专家队伍,开展高风险抽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得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5.2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报告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抓好世行项目
6.1建立世行项目组织机构 各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成立世行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世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进世行项目扎实有效开展。
6.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省、市(州)和项目实施县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超前谋划好项目,今年重点落实好省、市两级质检中心建设、监管设备争取、培训项目实施、标准化示范区建立等工作。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7.1抓好培训工作 开展全方位培训。举办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内检员、标准化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标准化生产的能力和素质。
7.2强化宣传 重点依托吉林农网、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信息平台、吉林农业杂志、吉林农业报及省内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
篇5:2011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股(室)、站、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能力和水平,促进治污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现印发《2011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境监察 工作要点 通知 壶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发 2011年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11年环境监察工作,不断夯实“十二五”污染减排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2011年我县环境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和队伍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新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认真谋划部署“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
1、详细评估“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根据全省“十二五”环保工作规划,谋划部署我县“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制定环境监察信息化建设方案,努力提升全县环境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运转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3、加强学习。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事,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定期组织案例分析、现场执法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污染源监管、现场调查取证、排污量核定、污染纠纷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行风建设,以“创先争优”和“向田洪光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顾大局、守纪律、讲奉献、爱岗敬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单位”、“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创建活动,激励环境监察人员爱岗敬业、奋发进取,提升环境监察队伍形象。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使命教育、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监察人员职业操守教育,树立环境监察清风正气。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认真梳理环境执法权的廉政风险点,大力推行环境监察廉政卡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权的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廉洁执法。
三、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活动,促进污染物减排目标落实
6、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期间SO2、COD、氨氮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管,保障“十二五”开局之年污染减排 工作顺利推进。
7、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巩固“十一五”环保专项行动整治成效,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沿河化工企业(园区)专项整治。开展汽车4S店和修理厂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8、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国控、省控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生态监察工作,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峡谷旅游开发区及周边环境、生态环境、农村秸秆焚烧、畜禽养殖业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9、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深化联合执法效能,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严厉打击,促进重点环境问题解决。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10、继续强化国控重点污染源和工程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国控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系统。建立环境执法基础档案库和动态数据库,推动环境执法信息化、科学化发展进程。
11、继续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体规划,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
四、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巩固提升环境执法效果
12、开展关停淘汰项目执法后督查,促进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落实,为优势产业腾出环境空间。
13、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一是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后落实情况的后督查;二是对群众多次重复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专案检查;三是对2008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后督查;四是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后督查,巩固执法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14、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加强对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和评议,适时对案件进行后督查,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条件、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
五、认真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进一步提升排污费管理水平
15、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摸清摸准企业排污底数,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工作。扩大申报面,提高申报质量。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监督管理中的应用,综合参考在线监控、实际监测数据,从严计征排污费,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经济杠杆作用。
16、建立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提升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数据的动态管理。建设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公告在线填报平台,实现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阳光收费”。
六、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建设和管理,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举报
17、加强12369环境举报热线建设,强化12369环境举报热线管理,坚持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重视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信访值班,促进制度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8、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重点对领导批示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案件、重复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明确办理时限、程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案件办结效率,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查办率达100%,满意率达90%以上。
19、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加强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把企业应急管理作为日常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作为项目试生产、“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
21、深化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督促、指导重点矿山企业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规定,做好尾矿库溃坝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与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库。
22、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采取响应措施,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23、进一步晚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与指挥决策能力;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以大型企业、常平工业园区为依托的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物资储备新模式,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八、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24、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保障落实措施,推动环境执法实现“三个转变”。在环境执法工作中,一是实现环境执法从事后补救、被动执法向事前预防主动执法转变,做到源头控制、全过程监管。二是实现环境执法从工业污染监管向全方位执法转变。实现对工业污染源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全过程的执法监管。三是实现环境执法从粗放式执法管理向精细化执法管理转变。
25、在2010年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2011年底前要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
26、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环境监察培训五年规划和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培训格局,广泛开展案例研讨与展评、现场执法模拟、岗位技能比武等丰富多彩的教学培训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建立完善环境守法自律机制
篇6:2011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软环境和效能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日
2011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效能淮安”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打响“101%服务〃效能淮安”品牌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的意见》(淮发„2009‟28号)精神,特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更优环境”为主题,开展“101%服务创新年”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服务理念、服务方式、管理模式、效能督查和效能体系建设等五大创新,实现“办事效率最高、涉企收费最低、效能服务最优、效能建设社会综合满意率达到86%”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创新服务理念,扩大101%服务品牌效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101%服务理念的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抓发展、转变职能抓服务、转变作风抓落实,努力把理念创新转化为全面推动淮安科学跨越发展的现实优势。一是开展101%服务主题教育。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明确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真正将101%服务理念入脑入心,贯彻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中,对企业、群众和基层真诚主动、用心服务,奋力在各个领域创先争优、争创一流。开展争创“101%服务”窗口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二是开展“101%服务我最满意的事”评选。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在做到三个100%(即中央和省市的要求100%落实;职能职责100%履行;群众和企业的合情合理要求100%满足)基础上,突出在1%上下功夫,不仅要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个体难题,更要积极探索创新,提供普惠制的服务模式和措施。市软建办要按季度在媒体公示各部门、各单位创新服务的举措和案例,年底邀请企业和群众代表现场评选出“101%服务我最满意的事”和“101%服务十佳举措”。三是加大101%服务品牌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101%服务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101%服务〃效能淮安”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构建四中心八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实现101%服务有形化、多元化。一是加强四个中心建设。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拓展的服务对象、内容和形式,为全市所有企业提供更多的资源、信息、代理、协调等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企业之家”(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四级便民服务网管理中心要加强便民服务网络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中心涉企便民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效能服务监测中心要统筹谋划全市效能服务工作,加强对群众和企业效能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组织企业监测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3 建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在全省收费最低(由市软建办负责)。效能投诉中心要进一步提高信访投诉办理质量,强化投诉分析研究,保证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做到有诉必应、有难必解、有错必纠(由市效能投诉中心负责)。二是建好八个服务平台。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审批服务平台,要加强审批综合窗口和集中图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办理比例,完善涉企审批快速直通机制,确保审批速度在全国最快。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牵头会同金融、商务、人力资源等部门打造企业融资贷款、政策优惠、信息发布、政企互动、创业孵化等五个服务平台,注重服务企业实效,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市科技局负责科技服务平台,要发挥“科技保姆”作用,选派科技辅导员帮助企业破解科技难题,引进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用工服务平台,要突出为大企业招聘用工,搭建招工服务平台,确保园区企业阶段性“零缺工”。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服务空间、延伸服务范围、深化服务职责、优化服务流程,做到制度化设计、程序化安排、有形化载体、规范化运作,促进服务水平和层次的整体提高。今年,市直每个部门都要有2个以上的服务创新点,市软建办要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观摩并点评。
(三)创新管理方法,切实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现代管理方法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重点推进三项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模式。4 市直有条件的部门可以学习借鉴工商部门行政指导工作模式,结合自身特点,在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优化等方面不断完善,切实做到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监管。二是探索绩效管理。探索组织绩效管理。市纪委、监察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建立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体系,实施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履行职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估。探索公务员个人绩效管理。市组织人事管理部门要围绕履行职责、规范服务、依法行政等方面,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按月组织分析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与经济奖惩、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形成激励竞争机制。探索专项工作绩效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对财政预算项目实行绩效预算,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技部门要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评审,保证科技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其他各部门也要选择1-2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估办法,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专项绩效。三是深化风险管理工作。市各实施风险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工作,强化与日常工作的融合,使之成为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方法和平台。要完善风险评估模型和信息收集机制,不断扩大管理样本覆盖范围,推进风险管理软件应用,及时预警和有效防范潜在的风险,按照不同风险级别对服务对象实行差别化、精细化服务,做到无事不打扰、无错不检查,为企 5 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创新效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市软建办、重大事项督查办要创新督查方式,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一是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二是围绕“扩量提质、转型升级”主线,加强对“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提速年”和新型工业化“六大工程”等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特色产业的顺利实施;三是围绕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加强对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低碳经济试点市等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五大建设”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实施;四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社会保障普惠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围绕机关作风、工作效能、制度执行和窗口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不断降低涉企收费,全面提高工作效能。
(五)创新工作机制,构建“效能淮安”六大体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效能淮安建设三年目标,着力构建具有淮安特色的效能建设六大体系。一是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围绕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目标,各级各部门建立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链条无缝化、责任追究规范 6 化的目标责任体系。二是建成权力运行体系。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高效透明的“电子政府”,建成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的网络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确保行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创新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政府组织绩效评、公务员个人绩效和专项工作绩效“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体系,催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内生动力。四是建立效能监察体系。强化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的实时电子监察,整合工程招投标、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各个方面的电子监察,形成综合型的电子监察体系,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五是构建效能考评体系。研究设计政府效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一套测量政府效能状况的考核标准和评议系统。六是完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投诉处理机制、考核评议机制、效能问责机制,以机制来保障效能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除上述五项重点工作外,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兑现、跨部门审批流程优化等常规性工作,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抓深化促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对各项重点工作要将工 7 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排定序时进度,抓好督促检查。要认真解决当前软环境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发展,取信于民。二是严格问责,强化追究。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贻误工作推进,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等行为,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实施严格的问责。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案件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加强考评,严格奖惩。科学设计软环境和效能建设考评体系,使考核评议更加客观、公正,形成注重过程、注重绩效、注重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导向。激发全市上下共创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市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主题词:软环境和效能建设 工作要点 通知
篇7:2011五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2011年我省的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龙头,以“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为重点,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和可持续能力,努力为我省实现绿色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一、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抓好“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推进,进一步加强“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环境保护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积极落实源头区保护规划和奖补政策,奖励资金着力用于解决好源头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水土流失、面源污染等问题;积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二)继续做好生态功能保护区有关工作。做好抚河、信江、饶河、柘林湖生态功能保护区有关工作,积极推进东江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
(三)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收取、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加强对稀土开发等涉及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清理整顿生态敏感区的稀土开采活动。
二、农村环保工作
(一)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新路子,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认真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以奖促治”项目的监督指导,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三)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环保适用技术。
(四)会同省清洁办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开展“十二五”农村环境污染物减排试点工作。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一)统筹协调,全面抓好全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二)继续支持和推动南昌、宜春、吉安生态市的创建。
(三)注重质量,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工作。2011年力争创建10个省级生态县、3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40个国家级生态村;新命名100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50个省级生态村;开展生态创建提升年活动,组织对第一批、第二批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
四、自然保护区工作
(一)积极做好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论证和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力争实现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自然保护区、5个县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突出质量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档次。针对我省对现有保护区数量较多的现状,区分层次,加强指导,突出质量建设,努力提升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年内拟组织有关部门和设区市环保局对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一次评估活动。
(四)认真落实国办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并争取省政府尽早印发,切实加强环保部门对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监管作用。
(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的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水平。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五、其他工作
(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我省生物安全。积极着手组织编制《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加强对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着手编制我省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三)指导开展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
篇8:2011年财政部会计工作要点
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 适时启动《总会计师条例》 (国务院令第72号) 的修订调研工作。二是根据信息化条件下会计基础工作呈现的新特点, 组织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会字[1998]32号) 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1996]19号) 的修订调研工作, 指导和规范信息化条件下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三是在总结“十一五”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科学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指导今后五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四是依法依职责依程序办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各项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 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工作制度, 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二、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
一是继续加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宣传培训工作。采用召开内控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会、内控网站建设等多种形式, 继续广泛宣传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将内控规范内容纳入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考试范围。二是做好实施前试点工作。会同证监会等单位选择具有代表性的A股主板上市公司开展内控规范实施前的试点工作, 为2012年内控规范在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做好准备。三是积极推动中央企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体系, 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四是研究起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 将内控规范的建设与实施纳入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防范舞弊等方面的作用。五是进一步推动地方贯彻实施内控规范, 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企业内控规范贯彻实施方案, 逐步推进内控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贯彻实施。
三、稳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 提高经济管理和监管信息质量
一是扎实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在首批实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平稳施行, 为我国上市公司全面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积累经验, 为完善通用分类标准提供依据, 为加快通用分类标准获得国际专业组织和主要资本市场认可奠定基础。二是建立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跨部门协调机制, 解决实施和扩展应用中的问题;稳步推进通用分类标准在银行、证券等方面监管中的扩展应用, 推动以会计信息化为基础、通用分类标准应用为核心的企业综合统一报告平台的逐步形成, 促进监管信息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提高经济管理信息质量。三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 成立全国会计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推进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起草和推动发布包括XBRL标准在内的会计信息化国家标准。四是紧密围绕通用分类标准实施等会计信息化核心工作, 加强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基于XBRL的标准财务报告平台建设及示范应用》的管理, 高质量完成项目规定的各项任务, 并积极推动多出科技成果。
四、贯彻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 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合格会计人才
一是细化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 (财会[2010]19号) 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 大力推进地方会计人才规划编制工作, 汇总整理地方人才建设成果, 推广先进做法,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积极营造会计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分类别的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体系, 健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管理制度, 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使用机制, 将地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有机衔接, 促进会计领军人才的合理流动。三是研究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26号) , 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选择部分省市试点, 研究探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电子化的可行性。四是组织开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树立楷模、弘扬正气, 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奋发向上。五是开展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 改革完善现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形成初级、中级、高级 (含副高级和正高级) 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同时, 继续做好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六是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总结和推广地方经验和先进做法, 指导督促各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 扩大工作覆盖面, 提高工作质量。七是继续深入参与会计专业硕士学位 (MPAcc) 教育建设有关工作, 积极探索解决会计一级学科的有关事宜。八是积极推进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构建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数据平台, 全面实现会计人员跨省级单位的信息化调转, 初步建成全国会计人员信息库。
五、深入贯彻国办发[2009]56号文件精神, 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规范发展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9]56号) 精神, 会同有关部门推出税收政策、人才流动、业务范围拓展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二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进程, 制定或修订《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通知》 (财会[2007]6号) 等规章制度, 择机重启证券事务所审批工作, 研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相关改革措施。三是以H股审计等政策引导为手段, 继续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重组联合、强强联合, 督促指导首批H股审计事务所高质量完成审计业务。四是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工作, 开展“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问题调研。五是会同部分地区会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对已发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一体化情况。六是积极稳妥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七是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备案和年度报备、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加快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 做好上线运行工作。
六、推动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 研究制定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
一是研究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断总结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成功经验, 积极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企业实际情况, 密切掌握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作出规范, 同时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 (财会[2010]10号) 的要求, 全面总结企业会计准则趋同过程中的问题和成效, 研究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二是发布和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写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研究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机制, 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宣传和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三是研究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广泛、深入调研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情况, 研究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四是继续做好上市公司年报的全面监控和深度分析工作。布置和指导地方会计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本地区上市公司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监控分析工作, 重点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同时大力配合相关方面做好上市公司年报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巩固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平稳有效实施成果。五是对各地区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开展摸底调查, 夯实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基础。
七、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改革, 深化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研究
一是扎实做好《医院会计制度》 (财会[2010]27号)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财会[2010]26号) 实施前的宣传培训、新旧衔接工作, 修订并发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促进在医院、高校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二是研究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财预字[1997]286号) 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号) , 研究整合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拟定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性债务核算制度, 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会[2004]7号) , 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行为。三是加强政府会计研究,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研究起草《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八、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全面提升我国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人才发展等方面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一是密切跟踪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 做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 (EEG) 及秘书处的有关工作, 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修订和制定工作, 全面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治理结构改革与战略审议工作, 继续扩大我国会计国际影响力, 进一步提升国际话语权。二是响应G20倡议,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深入研究后金融危机时代相关会计问题与对策, 为制定全球高质量会计准则贡献力量。三是继续全方位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充分利用好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 (AOSSG) 、中美、中欧、中日韩等平台与机制, 扩大交流与合作, 协调立场, 为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四是继续推进与国际主要资本市场的会计审计等效认可工作, 积极推动中欧会计准则最终等效, 持续维护内地与香港准则的等效地位, 稳步推进与美国等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工作, 做好厦门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深化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五是跟踪国外内控的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 加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内控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探索建立我国内控规范体系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互认机制, 促进我国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六是继续强化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XBRL团队、XBRL国际组织的定期对话机制, 推动XBRL国际组织认证通用分类标准, 加快实现与美国、日本等主要资本市场分类标准的融合。七是研究建立与发达国家、地区会计资格互认机制, 降低我国会计人员从事国外会计审计业务的成本, 推动我国会计人才走向国际。
九、与地方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机制
一是为充分发挥地方及相关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联合地方及相关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总会计师制度框架、政府会计相关问题、产品成本核算、会计从业资格、企业会计信息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机制、注册会计师法规体系完善及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等重大会计课题研究工作, 为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二是加强与地方的沟通交流, 形成合力, 更好地为会计改革和发展服务。健全信息共享和互动交流机制, 通过网站、《会计管理动态》、《会计管理简报》等渠道, 及时发布、宣传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进展、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等, 实现全国各级会计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通过组织开展小型专项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促进地方会计处之间, 特别是东西部之间、南北部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与互动交流。三是完善逐级考核机制。通过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 建立有效的考核体系, 开展逐级考核, 一体化推进全国会计管理工作。
十、加强会计指数等相关研究, 提升会计理论研究水平
一是努力做好会计指数研究, 尽快推出会计指数研究成果, 在会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谋求新的突破。二是围绕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2011年度学术年会和专业委员会专题学术研讨活动, 开展课题攻关, 配合做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会计准则趋同问题研究、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及其推广问题研究、成本会计改革研究、XBRL实施问题研究及培训等。三是建立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基地, 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提高科研成果服务效能。四是加强会计理论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定期出版《会计研究》及《中国会计研究 (英文版) 》等资料, 努力提升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水平, 扩大中国会计理论的国际影响。五是加强对地方会计学会的工作指导, 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 带动和提升地方会计学会的学术研究水平。六是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会计学会秘书处的基础建设, 完善学会网站和会员服务系统, 提高会员服务能力。
相关文章:
园区国土局2011年地质环境工作总结02-22
××镇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02-22
环境监测中心实习报告02-22
2011年环境信访工作总结02-22
安场镇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02-22
水尧乡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02-22
2011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汇报02-22
华池县2011年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结02-22
医药工程项目中质量风险管理策略论文02-22
本科翻译专业学生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