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精选6篇)
篇1: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
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方案
高速公路项目具有公益性与盈利性的双重性质,因此在进行项目政企合作模式中,应兼顾政府方与企业方的利益,理清各自的权、责、利归属,以最终实现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近年来,中电建路桥集团先后实施了多个高速公路投资项目,不断加强在项目前期工作上的参与深度,合作模式管理上,通过在股权结构、工程总承包方式、经营收益方式等三个维度有机结合,逐步由单一的BOT、BT模式,同时创新出可适应于不同投资项目的多元化的PPP模式,为基础设施项目商业模式创新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摩砺以须,加强项目前期参与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PPP项目经济效益,切实降低投资风险,中电建路桥集团在项目运作实施中着重强调项目生命全周期概念,并重点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参与深度,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项目审批立项、规划设计等具体事项,协助加快项目推进步伐。一方面,通过与地方政府充分协商,在项目前期即共同拟定项目全周期的商务模式及投融资方案;另一方面,发挥自身在规划设计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的项目建议书、工可报告等规划设计前期工作,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为下一步项目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另外,着力加强了对项目的交通量、工程造价等指标的专业预测分析,并重点对项目周边经济、社会环境开展调查研究,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因地制宜,实现股权结构多样化
在股权结构方面,根据各个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及与地方政府洽谈情况,中电建路桥集团在实践中主要有参股、控股和全资三种方式。
参股方式。由地方平台公司代表地方政府控股,由投资人参股项目公司。适用情况:地方政府财政实力较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相对较为充裕;平台公司资金、资信状况较好,投融资能力较强;项目预期收益水平总体较低,后期运营风险较高。优点:投资人可以参股方式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以较低资金投入获得项目全部的工程总承包任务。
控股方式。投资人控股项目公司,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参股股东。适用情况:地方政府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在项目建设期难以筹集足额资本金;平台公司资信状况略差,无法独立办理项目融资事宜;如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可以该费用参股项目公司。优点:投资人掌握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主动权,通过与工程总承包部管理相结合,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全资方式。全资方式适用条件与控股方式较为接近,如地方政府不参与入股项目公司,应由投资人负责全资设立项目公司。在全资方式下,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建设及运营责任由投资人独立完成。投资人的主动权最大化,但相应的投资风险也相应增加。因此,投资人应积极向地方政府申请多项优惠补贴与扶持政策,降低项目资金压力及管理难度,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种股权方式的转换。以上三种方式在同一项目的不同阶段,投资人可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股权结构变更,以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及风险最小化的目的。其中,投资人增持股份,是在高速公路投资项目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根据分析预测,如未来收益将高于初始预期,投资人可选择增持项目公司股份,增加预期收益。投资人减持股份,是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分析预测未来收益低于初始预期,投资人可选择减持项目公司股份。另外,可通过减持甚至全部出售所持股份,可实现项目前期投资成本及收益提前变现,加快资金回收速度。
精益求精,加强施工总承包管理
在项目建设阶段,通过将设计任务纳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减少建安费下浮比例、征地拆迁费由政府包干等方式,在降低项目投资造价的同时,努力提高项目整体收益水平。
将设计任务纳入工程总承包。中电建路桥与交通行业领先的设计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向规划设计等产业链上游延伸。在高速公路投资项目中,积极争取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将设计任务纳入总承包范围中。采用该方式,一方面投资人可实现向规划设计等产业链上游的延伸,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可加大项目设计优化力度,提高工程施工利润空间。
减少建安费下浮比例。在工程施工承包价方面,争取在建安费在设计概算的基础上不下浮或尽量减少下浮比例,以保证工程施工利润空间。
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由政府包干。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建设用地作为稀缺资源其单价逐年攀升。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土地征用及建筑物拆迁等相关费用也呈快速上涨趋势。由于征地拆迁实施主体为地方政府,费用受偿主体即土地所有者多为个体企业或集体农户,征地拆迁工作实施的难度较大,且相关费用后期超出概算的风险较大。作为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而言,征地拆迁相关风险是项目实施主要的风险之一。
中电建路桥在高速公路项目实施中,要求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全部工作,就征地拆迁费用,可选取以下方式之一:地方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费用,该费用不作为项目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地方政府以征地拆迁费用入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按照初设概算中征地拆迁费用金额支付给地方政府,由其包干使用;通过以上方式,可达到锁定征地拆迁成本,将投资人相关风险降至最低的目标,为项目整体经营管控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五重锦囊妙计,确保经营收益
高速公路项目兼有公益性与盈利性的特点,其收益来源可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及高速公路收费等运营收入。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较高,可用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资金相对有限,而同时由于目前建设的项目多位于欠发达区域,项目预期交通量及收费收入等指标相对略低,因此靠BT(政府回购)或BOT(投资人独立运营)等单一的合作模式难以实现项目投资收益指标要求。因此,电建路桥在投资项目运作实施中,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单一BOT模式的基础上,协调地方政府提供各项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以确保项目总体经营收益满足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运营期财政保底补贴方式。锦囊:在项目运营期,由地方政府向项目公司提供财政保底补贴,即在项目每年的运营收入未达到某一数额时,就差额部分由地方政府负责支付给项目公司。该补贴来源主要为地方政府未来的财政收入。
解析:对投资人来说,该保底补贴可确保项目公司每年运营收益可不低于该保底额度,可有效解决项目运营前期亏损及运营资金缺口等问题,对保障投资人整体收益水平、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将起到重要作用。对地方政府来说,该保底补贴为或有负债,在未大幅度增加政府实质性负债规模的基础上,极大加快了项目推进实施步伐。
建设期或运营期固定补贴。锦囊:在项目建设期,由地方政府向项目公司提供固定额度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额度可根据项目线路长度、投资额等指标确定,补贴方式可以分、分期投入。该补贴资金的来源可以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交通部门定向补贴等。
解析:对投资人而言,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建设期补贴可有效降低项目造价水平及投资人出资压力,运营期补贴可有效减轻项目运营前期亏损及资金缺口等问题。对地方政府而言,补贴额度为确定数额,由于项目后期运营由投资人负责,因此并未大幅增加其政府性债务规模。
优质地块捆绑开发。锦囊:投资人可与地方政府洽商,将拟实施的高速公路与具备开发价值的商住地块等项目捆绑,共同交由投资人开发建设。
解析:对该商住地块,可设定由投资人低价获得该地块,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或一、二级联动开发获得收益,以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收益水平。
税费减免政策。锦囊:地方政府可为投资项目提供多项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减轻项目公司税务负担,提高项目投资收益水平。
解析:地方政府留存部分税费即征即返。对项目所涉及的税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如建安部分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地方政府即征即返给项目公司。所得税享受区域优惠政策。如对西部大开发所涉及区域,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先分红权。锦囊:由地方政府与投资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可设置优先分红权等相关约定。
解析:在项目运营期中,投资人可优先通过项目运营收益收回其投入的资本金及收益,在此之前,地方政府不参与项目公司收益分红。
三大维度结合,创新PPP合作
中电建路桥在高速公路项目的运作实施中,结合地方政府的诉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将三个维度中的各种方式相互结合,创新出多样化的PPP合作模式。
对中西部地区的高速公路项目,应积极争取由地方政府提供各项财政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如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较好,可适当提高其参股比例,并以争取保底补贴为主;如地方政府财务状况较差,参股比例较低时,可重点争取固定补贴及优质地块捆绑开发;如项目未来运营收益较差时,可考虑通过股权转让,在运营前期提前收回投资成本及收益。
对东部地区的高速公路项目,项目预期交通量及预期收益较好,但项目造价及征地拆迁成本相对较高,此时可积极争取固定补贴及优质地块捆绑等,并严格要求征地拆迁费用包干使用,努力实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表1: 高速公路PPP合作模式多维度组合适用性分析
地方维项目政府股权工程总承包方财政方式 状况
可适①EPC总承包;当提②如地方政府西部相对地区良好 或四、五线1 城市,项目运营收益略低 较差
争取①EPC总承包;地方②建安费不下政府浮;③征地拆参与迁费争取由地一定方政府包干使股份
用。
高地控股,建安费方政可适当下浮;府参③征地拆迁费股比由地方政府包例
干使用。
①以争取保底补贴为主,固定补贴、优质地块捆绑为辅;②搭配税收优惠、优先分红权等; ③可通过股权转让,提前收回项目投资成本及收益。①以争取固定补贴、优质地块捆绑为主;②搭配税收优惠、优先分红权等;③可通过股权转让,提前收回项目投资成本及收益。
式
经营收益方式
度 类型
①EPC总承包;
可适当提相对良好
中部地区或二、三线2 城市,项目预期收益中等
较差
争取地方政府
参与①EPC总承包;一定②建安费不下股份,浮;③征地拆可由迁费争取由地其按方政府包干使征地用。拆迁费用入股
①以争取优质地块捆绑为主,积极争取其他财政补贴;②搭配税收优惠、优先分红权等。
高地方政府参股比例
②如地方政府参股比例较
高,建安费可①重点争取固定补适当下浮;③贴及优质地块捆绑;征地拆迁费由②搭配税收优惠、优地方政府包干先分红权等。使用,或由其直接承担该费用。
①EPC总承包;
可适当提相对良好
东部发达地区或一3 线城市,项目预期收益较好
较差
争取地方政府参与一定股份,可由其按征地拆迁费用入股
①EPC总承包;①重点争取以优质②建安费不下地块捆绑为主,积极浮;③征地拆争取其他财政补贴;迁费由地方政②争取搭配税收优府包干使用。惠、优先分红权等。
高地方政府参股比例
②如地方政府参股比例较高,建安费可适当下浮;③ 征地拆迁费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或由其直接承担该费用。
①积极争取优质地块捆绑或其他合作项目;②争取搭配税收优惠、优先分红权等。四两拨千斤,模式创新带动发展新机遇
通过以上高速公路PPP合作模式的管理创新研究及运用,电建路桥在企业规模、经济效益、项目管理及风险管控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企业规模及市场开拓实现快速发展。以上关于高速公路PPP合作模式的管理创新,一方面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指导要求及当前市场需要,另一方面也契合未来基础设施项目商业模式的发展方向。中电建路桥借此进一步加快了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业务发展速度。截止目前,中电建路桥以此模式成功实施了成渝、海西、云南等多个区域的6条高速公路,建设总里程达405km,总投资额约390亿元。中电建路桥企业规模也实现了飞速增长。2010-2013年间,公司总资产年均增长率约28.04%,净资产年均增长率约46.28%。
企业及项目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中电建路桥通过以上PPP合作模式的创新运用,极大提高了公司及各项目的整体经济收益水平。目前已实施的高速公路项目中,以保底模式实施的A高速公路项目,在运营初年即可实现近0.3亿元的盈利;以参股模式实施的B高速公路项目,以参股40%股份获得了整个项目的EPC总承包任务。以固定补贴模式实施的C项目,在建设期补贴及建安部分营业税返还等资金到位后可解决项目1/4以上的资本金,运营期补贴到位后也极大缓解项目运营前期资金压力。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为公司不断拓宽建筑业产业链,进一步提高项目的总体盈利能力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通过以上高速公路等优质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中电建路桥近年来经济效益也实现了飞跃式发展。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2年增长104.27%,净利润较2012年增长76.47%。
项目管理与风险防控水平整体提高。高速公路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大,周期跨度长,并涉及项目立项、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资产处置等多个环节,项目合作模式及主要商务条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经营管理最终的成败。通过以上PPP管理模式创新,中电建路桥极大提高了对高速公路投资项目的总体管理水平与风险防控水平,更加捋顺了与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合作关系,为实现项目收益水平不断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现政府与企业和谐共赢。截止目前,中电建路桥已与四川、福建、重庆、云南等多个省市的地方政府开展合作,成功实施了多条高速公路项目。一方面,该模式充分发挥项目自身的公益性与盈利性属性,并未大规模增加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与债务规模;另一方面,该管理模式的创新运用极大加快了合作项目的推进步伐,对区域交通网络系统建设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对基础设施建筑企业而言,该模式的创新运用可为加快基础设施市场开拓,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篇2: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
1、运营管理原则
2、运营管理制度 2.1 基本管理制度 2.2养护管理制度 2.3交通管理制度
3、特许经营期内绩效目标和保障措施
3.1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特许经营期内绩效目标 3.2 运营养护目标要求 3.3 保障措施
4、养护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 4.1 养护质量指标
4.2 养护质量保障措施 4.3 小修保养质量指标 4.4 小修养护方案及措施
4.5 绿化养护内容及方案与措施
5、大、中修方案 5.1 大中修范围 5.2 大中修条件 5.3 时间安排 5.4 大中修计划管理 5.5 组织实施
5.6 大中修工程检查与验收
5.7 大中修交通设施和安全管理
1、运营管理原则
在项目的运营管理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以下原则,实施项目的运营管理。
(1)依法经营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的要求,依法经营;
(2)密切合作,创新机制原则。由于本项目的特点决定了要做好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必须与本项目政府代表开展密切的合作,结合我公司在公路运营管理的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本项目特点和区域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在本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摸索出一套PPP项目运营管理的创新机制;(3)超前谋划,充分准备原则。公路经营管理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做到通盘考虑,综合规划,分步实施。在项目建设的中后期即开始对运营管理进行综合研究规划,确定管理体制、机构定编、人员配备、设备采购、管理方式等内容,编制运营管理手册,选聘管理人员,开展员工培训,通过充分准备实现项目交工验收与开通运营的无缝连接;
(4)组织合理,精简高效原则。针对项目公司所处地域及行业相关特点,坚持“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设置机构,配置人员和设备,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5)科学管理,降低成本原则。针对公路运营管理具有设施设备先进和技术密集型的管理特点,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充分利用行业内已成熟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研究,开发全面、系统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创造高智能环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
(6)培养人才,提高素质原则。公路管理运营系多工种、跨行业的现代化管理,管理人员需具备高素质、高技能;同时公路运营管理的发展需要管理人员的知识不断更新。因此,公路运营管理实施过程中需进行经常性的人才培训,加速人员素质的提高,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
(7)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原则。公路运营管理项目繁多,分工细致,专业性强。为保证互相协调、有条不紊地运作,必须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
(8)保证质量,合理回报原则。鉴于公路企业同时具备经营企业属性和公益事业属性,公路经营者必须在运营过程中注重营造与各相关利益方的和谐环境,并向使用者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和优质文明的服务,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项目公司的科学持续发展。
2、运营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才能保障道路运营管理的任务。
成立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编制日常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和工程维护档案,确保项目设施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日常管理单位与使用单位应配合工作,共同确保项目设施的安全运营。
编制维护维修计划,经协调后统一安排项目设施的维修时间。巡视维护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保障人员安全。
维护机构相关人员对项目本体、附属设施、其他项目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处理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2.1、基本管理制度
建立内控机制和授权责任体系,形成决策和控制框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职责,做到权责明晰、管理有序。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强调团队领导、集体决策,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行政例会等一系列议事规则,建立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决策机制。
通过建立以工作目标和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评估和薪酬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分层次的考核激励机制。推行精细化的经营计划管理体系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审批等基本制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内外信息的畅通;建立各类后勤管理制度,确保营运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各项纪检监察制度,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党工团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以精神文明创建和党工团活动为载体,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活跃员工队伍、凝聚人心,形成共谋发展的活力与战斗力。
2.2、养护管理制度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用以指导养护生产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并对生产者和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约束与自我约束;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建设,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尽量减少重复和低效的工作层次与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决策体系,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并逐步建立起与技术进步相适应的、能够自我良性发展的养护管理系统。
1、养护管理方针
项目公路养护工作将贯彻“全面养护、科学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畅通”的方针,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与维修,保护公路正常使用功能。
2、养护管理的实施
项目公司将加强对公路的日常维护保养;投资人有资质能力的情况下,依照相关规定选择养护单位。若需公开招标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养护单位,对中标单位实行合同管理,以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
项目公路养护将加强预防性养护、周期性养护,促进公路实现良性循环。通过路况调查,分析公路技术状况的演变,合理安排周期性养护工程计划。
3、养护管理制度及主要管理内容
养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养护安全管理制度、养护计划管理制度、养护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养护质量管理制度、养护经费管理制度等。
1)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①项目公路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立齐全、规范的标志和标线等沿线设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②加强养护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道路及其沿线设施的损坏情况,认真做好维修恢复工作; ③及时清扫路面,保持道路清洁,做好排水设施的检查和维修,防止水毁灾害,排水不得冲毁农田或其它建筑物,不得污染环境;
④养护工程施工和养护作业,将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有关规定设置齐全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和行车安全;
⑤及时排除由自然灾害、异常气候、丢弃或堆积物等所造成的交通障碍及行车不安全因素,维护道路畅通;
⑥雨、冬季应及早做好防洪、防汛、防冻、防滑养护器材的保障工作。雨天坚持昼夜巡路,及时收集提供交通管制信息。
2)养护计划管理制度
①项目公路的养护将严格依据养护计划实施,计划的编制将由项目公司在调查、检测、充分准备后编制;
②养护计划根据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
③养护计划的批准将由项目公司依据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审批后执行;
④养护费用将严格控制在计划内,专款专用,不得随意突破,也不得随意节省;
⑤养护计划在末编制完成,批准后次年实施。
⑥每年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养护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逐项销号,保证养护计划准确执行。
3)养护施工组织管理制度
①养护工作要依照施工组织原理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以达到安全、优质、快速的目的。
②养护工作的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必须齐全,场地布置必须合理,设备投入可靠,作业培训到位,标志标牌齐全;
③养护施工中作业安全必须保证,安全措施必须细致充分,施工组织方案中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 ④养护施工组织中必须包括对养护材料的组织,养护机具的组织和对劳动力的组织;
⑤养护施工组织方案必须经过项目公司评审、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
⑥养护实施中项目公司将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养护部门认真贯彻施工组织,使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4)养护质量管理制度
①养护计划中必须明确养护的质量标准; ②养护实施中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③质量检查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善于用数据、图表反映养护质量状况;
④项目公司要大胆推行先进的养护技术,提高养护质量; ⑤养护质量好坏要与养护人员奖惩措施挂钩;
⑥项目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要开展专项技术研究,针对养护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技术攻关,尽早予以克服解决。
5)养护经费管理制度
项目公路养护费用,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统一纳入项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保证养护资金的足额到位。
2.3、交通管理制度
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在政府授权的范围内,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完成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按照高效、安全的原则建立完善交通监控、拯救排障、消防、抢险、治安防范和养护维修系统,做到运行动态监控,事故、路障快速有序处理。
1、交通管理的一般要求
(1)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形时,在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在项目出入口进行限速、警示提示,或者利用项目沿线可变信息板等设施予以公告;造成交通堵塞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协助疏导交通。本着“先保畅、后处理”的原则,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2)遇有公路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情况采取限速通行。并及时将有关交通管制的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
(3)发现车辆超载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其会同交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4)必要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将道路监控图像传输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但监控图像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图像传输建设及其费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5)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2、案件处理
(1)路政案件处理配合
发生路政案件时,项目公司巡查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及时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并配合协助桐城路政管理机关向当事人或目击者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视情况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对搜集的书证或物证进行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有关管理机关或办案人员。
对涉及违反《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需要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路政案件,项目公司养护管理部应当协助安徽路政管理机关收集证据、提供配合。发生行政诉讼时,项目公司养护管理部负责协助安徽路政管理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活动。
(2)涉及项目公路的其它案件
涉及项目公路的其它案件主要是侵犯项目公路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此类案件时,项目公司养护管理部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保护现场,要求侵权人或其他责任人作出赔偿或给予其它处理,侵权人或其他责任人拒绝赔偿或拒绝接受项目公司提出的处理意见的,项目公司养护管理部应在公司有关部门配合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或其他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特许经营期内绩效目标和保障措施
3.1、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特许经营期内绩效目标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
2、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建设项目综合评定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
3、运营养护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应大于等于90,相应的评价等级达到优。
3.2、运营养护目标要求
1、保证项目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等均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态,从而保证项目具有快速、畅通、安全、舒适、经济的使用功能;
2、接受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的监督管理,接受其组织的公路大检查或养护大检查及质量评定,养护检评质量指数必须达到90 分以上;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工作,并于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桐城市交通运输局报送公路养护质量的评定材料;
4、建立完善的巡视检查和技术检测系统,按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整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路面、桥涵状况及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所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根据评定结果提出养护对策,有依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养护项目,确保项目的养护质量;
5、树立高度的交通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路面养护作业中,应满足正常行车的需要,安全布控应按照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
6、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养护作业的时效性、机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迅速、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类路面损害和障碍,确保运营质量;
7、建立健全路面、桥梁等养护系统,搞好环境的美化与绿化工作,使项目的运营管理有序融入自然生态环境之中。
3.3、保障措施
服务质量是通过使用者根据交通状态,从速度和行驶时间、驾驶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方便和安全等方面体现。在运营管理中,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目标的实现,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1、行车流畅保障措施
⑴加强公路养护。做好日常养护,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状态,并合理安排中小修时间和布局,尽可能将对道路通行的影响降到最小;
⑵加强排障救援管理。及时处理道路事故,避免造成大规模拥堵;
2、环境洁美驾车乘车舒畅的保障措施
⑴美化公路周边环境,抓好道路绿化,提高行车舒适度; ⑵加强路面整洁维护,及时清扫,保证沿线环境美洁;
⑶加强标识标牌保洁,及时增补导引标识牌,减少司驾人员误读,保障驾车乘车舒畅。
4、养护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 4.1、养护质量指标
通过项目公司采取正确有效的技术措施和合理化管理,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保护公路和沿线设施的完好状态,保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90。标志线齐全、清晰、无损坏等。
4.2、养护质量保障措施
养护管理的基本方针是: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养护管理的原则是:高效、低耗、优质、安全。
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三类。小修保养工程由项目公司直接日常组织实施;大中修另行制定专项方案,详见5节内容。为达到公路养护质量目标,项目公司将加强养护安全、养护计划、养护施工组织、养护质量、养护经费等方面的全面管理。在技术方面,主要加强沥青路面的养护、公路桥梁养护、路基桥涵养护等。
项目公司将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和运营病害在施工阶段就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延缓病害的出现和发生,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观测与检测。为确保上述养护质量各项指标的完成,项目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养护质量:
1、养护管理组织机构保障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内将设立专门的公路养护应急部,并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公路养护公司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养护部门依据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养护管理合同,实施本项目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负责保洁、交通量调查、防汛抢险的实施等养护工作并负责公路路产巡视、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和路政管理、清障救援等必须的装备以及其他一切便利条件地路政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完善的公路养护规章制度
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GH20-2007)、《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以及安徽省交通运输局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公路养护作业操作规程》、《公路养护维修检查考核办法》等养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奖惩办法等,明确管理流程,建立科学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采用高新养护技术,通过制度化管理和程序化操作,达到科学高效的管养水平。
3、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强化桥涵安全管理
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1)桥梁养护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桥梁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毕业。②从事桥梁施工、设计、检测等工作十年以上。③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敬业爱岗,能够吃苦耐劳。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①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方案和对策措施,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
②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③参与桥梁养护专项工程、大修、改建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④负责所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⑤负责本养护单位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4、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严肃奖惩制度,确保养护制度与措施的落实 依据制定的《公路养护维修检查考核办法》,定期、不定期对路基、桥涵、沿线设施、机电设备、绿化、保洁等进行检查,使用智能检测设备定期对本项目的路面进行100%的路况检测,发现问题,责令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按合同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5、工程管理
①小修保养实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项目公司将通过招标、商务谈判等方式选择养护承包队伍,以合同方式明确管养双方职责;大中修工程采用监理制度,大中修通过招标选择施工、监理队伍,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组织施工。
②小修保养作业坚持“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行全面机械化作业。在选择社会化承包队伍时,将要求其配备充足、必要的养护机械设备,以确保养护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将承包队伍的养护机械设备到位及具体作业情况作为对其考核的重要内容。大中修施工的施工组织方案、监理规划、交通组织方案等必须经监理、项目公司以及交管、路政审批后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接受监管,服从调度指挥。
③各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小修保养工程的工、料、机核算,收集、统计、分析各项基础资料,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完善维修保养各项定额,提高养护成本控制水平。
④小修保养工作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和质量要求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规范》、《公路养护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有关要求执行。
⑤小修保养实行派工单制度,项目公司将根据养护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养护承包单位下达派工单,维修时进行旁站,维修结束后进行验收、签认、结算。
⑥小修保养施工作业中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强路上养护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穿着安全标志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设置安全标志。
⑦为及时掌握道路状况,排除道路险情,项目公司实行养护巡查与经常性检查制度。
a.日常巡查与经常性检查
主要查看路基、路面、桥涵等构筑物及绿化、交安设施和沿线设施的完好程度。
方式:日常巡查可以车行为主,经常性检查以人工步行为主,采用观察、目测,以及人工计量,定性与定量观测相结合,重要情况要予以摄影或摄像。频率:日常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雨季、冬季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应根据降水量、降水时间、冰冻程度、交通量、当地地质和水文情况增加巡查频率,每天应至少两次。桥涵经常性检查频率应满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
b.夜间巡查
检查夜间照明和标志、标线的技术状况,巡查频率为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c.雨天巡查
检查路面渗水情况和道路排水系统工作情况,巡查频率为有雨必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d.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夜间巡查、雨天巡查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巡查、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表。
e.巡查时,巡查车必须配备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厚度不小于12毫米的钢板和一定数量的锥标,以备应急所需。
⑧防汛与水毁工程修复
a.项目公司将加强汛情的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气象、水文信息,提高做好抢险队伍、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
b.每年入汛前,项目公司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明确防汛重点部位并建立责任制,及时补充抢险救灾物资,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确保物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c.防汛重点部位及工作要求
桥涵,高填深挖、特殊土质及易积水路段,沿河及邻近水库、湖泊路段,沿线防护工程,排水系统等。工作要求:
加强战备钢桥日常保养,确保状态良好,同时应进行定期演练;汛前应检查防汛物资数量及状况,确保物资充足。
加强汛期路况巡查,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疏通排水系统,迅速抢修水毁部位。
发现威胁通行安全的汛情、险情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通行安全。
水毁抢修应坚持先抢通、后修复,先路基桥涵、后路面工程的原则。⑨除雪防滑
a.除雪防滑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互相协作;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分级分部门负责;
最短时间内完成除雪,防止和减轻危害。
b.项目公司将加强雪情的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气象信息,提高做好除雪队伍、物资的设备的准备工作。
c.每年入冬前,项目公司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明确除雪防滑重点部位并建立责任制,及时补充除雪物资,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确保物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d.后期处置
雪情处理完毕后,路段管理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保障公路良好的通行条件;同时应及时补充物资,保养机械设备,随时应对突发险情;
除雪过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融雪剂路段桥涵构造物上的伸缩缝、钢护栏、阻尼器等金属构件。
4.3、小修保养质量指标
1、小修保养工作范围界定
小修保养范围包括公路征地范围内的主线、被交道、支线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内容界定如下:
(1)路基、路面、涵洞、交安设施及沿线设施 ①路基、涵洞
整修边坡、土路肩、碎石路肩、护坡道,清除杂物、杂草,保持路容整洁;清理疏通边沟、急流槽、排水沟、截水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50米/公里以内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开挖与铺砌;清除50立方米/公里以内路基塌方、填补缺口;整修、更换路缘石、硬化的中央分隔带;整修挡土墙、护坡、护面墙;涵洞清淤、杂物清除及维护。
②路面
清除路面杂物;处理路面局部、轻微病害;场院硬化维修。③交安设施及沿线设施
护栏、隔离栅、防落网、标志牌、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标线、防眩设施、声屏障、防撞桶、照明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局部损坏维修。
④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⑤雨季防汛、冬季除雪防滑。(2)桥梁构造物
大桥、中小桥等构造物的各项检查、保养及局部病害的维修;桥梁栏杆等铁件的防腐和维修;伸缩缝的清理、维护保养、止水带更换;桥头锥坡、护坡、搭板以及截水坝的维护保养和局部病害维修。
(3)绿化管护
苗木和草坪的抚育、修剪、清除杂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防火和病、死苗木的补植等。
2、小修保养质量指标(1)路基
①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②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
③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④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⑤对不良地质路基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病)害的进行动态观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
(2)路面
①路面清扫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为辅的原则,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路面清洁率在95%以上。
②及时清除路面杂物、清理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
③路况巡查,发现病害,及时进行维修、处治。(3)大中小桥梁、涵洞 ①桥涵外观整洁。
②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③桥头顺适。
④排水设施、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志、标线等设施齐全良好。
⑤结构无损坏。⑥基础无冲刷、淘空。(4)路线交叉
①路线交叉范围内,应保持设施良好、排水畅通、通视良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②路线交叉范围内构造物、路基、路面和防撞设施、隔离设施等,应加强检查,发现病害及时维修与加固。
(5)交安设施及沿线设施
①交安设施及沿线设施养护要遵循“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保持完整、齐全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各种设施要加强养护,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部件。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合理的,应根据使用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补充和完善。(6)绿化
①公路绿化应按“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绿美结合,注重效益,栽管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选择绿化植物品种,绿化成活率、保存率达到优良标准。
②公路绿化栽植成活率、保存率指标: 成活率95%以上,保存率90%以上。4.4、小修养护方案及措施
1、路基及附属养护与维修方案及措施
①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帮填、加固、浆砌等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
②高填方路基采取斜向注浆加固的措施,防止路基继续沉降; ③水损段路基及时恢复路基原状,加强排水;
④采用新技术进行路基变形自动观测,为科学养护及时提供数据; ⑤平时做好备土准备,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恢复路基。
2、桥涵养护与维修方案及措施
为保证项目公路安全、畅通运营,必须加强现有桥涵等构造物的检查和保养、维修等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年限。
(1)技术状况检查的类型 ①定期检查; ②经常性检查; ③特殊检查。
(2)检查项目及维修方案与处理措施
①桥头跳车:对沉陷高度超过2.5cm以上路段,要当年维修; ②伸缩缝:每月检修1次;
③泄水孔每月清通1次,保证正常使用; ④栏杆:保证清洁,每年统一油饰1次; ⑤涵洞清淤:每年清淤两次; ⑥积水通道:雨后及时清通;
⑦构造物石砌护坡:雨季到来前统一检修1次,填写检修记录,保证砌体完好;
⑧墩台与基础主要检查: a.有无滑动、倾斜、下沉现象; b.台背填土有无沉降裂缝或挤压隆起;
c.混凝土强墩及帽梁有无风化、腐蚀、开裂、剥落、露筋等; d.墩台顶面是否清洁,伸缩缝是否漏水; e.基础有无冲刷或掏空现象;
f.墩台表面保持清洁,每年6月检修1次。⑨桥面:产生杭槽、波浪、严重裂缝要及时维修。
3、项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方案及措施(1)沥青路面的损坏类型
沥青路面的破坏主要分结构性和功能性破坏,其破损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缝类:龟裂、不规则裂、纵裂、横裂; ②松散类:坑槽、松散、麻面、脱皮; ③变形类:沉陷、车辙、波浪、拥包; ④其他类:泛油、修补损坏。(2)沥青路面养护维修的特点 ①维修时间集中,施工季节性强; ②位置零散、分散; ③效率低; ④影响因素多; ⑤装备要求配套; ⑥技术要求高。
(3)沥青路面养护维修的措施
按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普通公路沥青路面的养护工作可分为日常巡视与检查、小修保养、中修、大中修、改建和专项养护工程等。4.4.4 标志标线维护方案与措施
公路交通标志是用于传递特定信息、管理交通、保证公路交通安全、协助车辆顺利通行的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的种类和设置地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对标志标线的维护内容和方案为:
①日常巡回检查:检查沿线标志牌、支柱是否受到损坏,地面标线是否完整。如有损坏,立即修复;
②定期检查:主要检查沿线标志标线反光效果是否良好,对反光效果不好的标志立即修复或更换反光膜;
5、沿线设施养护与维修方案与措施
①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与维修达到护栏和隔离栅无异常,无损坏、无变形。
②沿线房屋的维修应保持外观美观大方,环境舒适。③整段更换沿线防护设施;周期更新标志、标牌、标线。
6、防灾体系
为保证公路的正常营运,减少和避免自然灾害及人为损害对公路造成的损害,项目公司将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防灾管理制度;进行材料设备预储备;制定应急抢修技术方案及必要的预防措施。具体防灾预案:
①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洪水、流冰侵袭造成公路设施的损坏和路面积雪影响行车安全或阻碍交通,以及各类突发事件损坏公路设施和影响公路使用功能的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和及时处治,确保畅通。
②根据当地的水文气候条件、季节特点、公路状况,加强防灾(防洪、防冰、防雪)能力,定期检查和观察分析掌握路段、桥隧的抗灾害能力,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③毒气、毒液、放射物泄漏防治。遇毒气、毒液、放射物泄漏时,应及时报警,及时通知项目公司监控值班室,封闭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对泄漏进行处理,防止危害人身及污染环境;
④重要工程和水毁、雪阻多发路段,应事先储备必要的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旦发生毁阻,按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及时组织抢修。
⑤火灾防治。建立防范制度,项目公司及各收费站备足消防设备;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技能培训;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扩散;出现火灾,应使用紧急电话及时通知监控值班室,联系消防部门协助灭火;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长期联系;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保护路上财产;善后工作及时妥当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⑥防洪预案。加强平时的养护工作,及时发现水毁隐患,针对具体的问题制定具体防护技术方案和措施,预防性工程应在雨季前完成。
⑦结合运营管理公路实际,制定公路抢险救灾应急专项预案,对可能发生灾害路段应加强检查、检测,建立健全各类检查、检测档案。
7、综合保障措施
①制订日常和专项维护检测计划,保证养护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安排足够的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选择专业、合格的公路养护队伍进行道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②加强道路保洁、道路小修、道路巡查、安全设施、道路绿化等项目的日常考核,特别加强道路巡查以及桥涵隧结构物的经常性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日常养护考核机制。
③公司将建立完整的桥梁结构物档案,建立健全路面、桥梁管养体系;并配备充足的人员及必要的抢险救援设备、物资,保证救援和处理及时有效。④严格控制路面质量,公司将每季度进行一次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工作,并于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材料。
⑤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巡视检查和技术检测系统,并建立完整的养护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掌握公路技术状况,对检测数据分析处理,根据评定结果设计养护方案,有依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养护项目,确保较高的养护质量和水平。在桥梁检测方面,公司将每月进行经常性检查,每三年聘请有资质的外部单位进行定期检测,对在检测中存在问题的桥梁将及时进行特殊检测,从而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
⑥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公司除了建立健全路面、桥梁等养护管理系统,还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公司在每年养护费用中拨出专款用于道路养护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道路养护作业的有效性、机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达到迅速、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类损害障碍,确保营运质量。
4.5、绿化养护内容及方案与措施
1、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及措施
①绿地保洁: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飘落物、枯枝树叶等各种杂物,并将清除物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保证绿地范围内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及时清理。
②浇水:根据桐城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浇水前,按照不同苗木,不同种类,根据绿地苗木种类、种植形式等实际情况做好苗木围堰工作。浇水时浇足、浇透,不跑水、不漏水、不丢株落株。用水车浇灌时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喷灌浇水时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③排涝:绿地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雨后及时巡视,排涝后恢复原貌。④修剪:修剪中根据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要求,充分考虑植物的生物学生长特性、生长势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对植株整体或局部进行短截或疏除。
⑤施肥: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施肥量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情况而定。施肥时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撒施均匀,不出现肥料裸露。
⑥病虫害防治:建立健全病虫害防治体系,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方针,科学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提高抗病虫害的能力。防治时灵活采用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方法预防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保证植物病虫害在可控范围内。
⑦防寒:为确保新植苗木、树势弱的苗木、抗寒能力差的苗木安全越冬,在入冬前采取搭风障、建保温棚、冬灌等措施。
⑧杂草控制:在野草生长季节根据绿地美观需要,采用人工、机械、化学等杂草控制方法清除杂草。
⑨补植:在春季、雨季或秋季,根据原设计或计划要求,补植与原要求品种一致,规格、形状与现状相协调的植株,补植后保证绿地整齐美观。
⑩树干涂白:为减少树干日灼和冻害,延迟萌芽和开花期并防治树干病虫害,用以石灰为主的溶液对胸径较大的乔木树干进行涂白并使涂白高度保持一致,不遗漏;涂白效果持久、美观。
⑪护林防火:入冬前通过清理枯枝落叶及可燃物或修剪、打防火带等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在重点防火期内加强防火巡视。
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为保证绿地内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2、绿地应急管理措施
绿地应急管理是指G206桐城至小关段所属绿地区域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事件的管理。主要指养护单位针对应急事件的预防、事件应对和后期处置,通过建立应急管理机制,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应急事件对绿地的损害。
(1)绿地应急管理分类
①自然灾害,包括雪灾、洪涝灾害、风害、其他类灾害。②突发事件,包括火灾、化学(油污)污染、融雪剂污染。(2)应急事件事前预防 1)编制应急预案
①成立应急抢险组织机构。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设备落实、物资落实,明确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②成立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根据G206桐城至小关段公路的实际情况,设置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按要求对抢险队人员做针对性的培训和安全教育。针对重点问题或重点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③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加强值班,保证应急抢险各类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保证应急事件的及时反映和处置。
④针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分类情况,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分项方案。
2)加强应急抢险实战演练
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分类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应急抢险演练方案,并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演练,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配合和信息沟通,演练结束后全面总计,适时调整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抢险施展能力。
3)加强巡视
为及时发现因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对绿地的影响,准确掌握时间信息,应全面做好绿化养护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养护巡视包括以下内容: ①日常巡视:
养护工区在管养路段对绿地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②巡视检查:
每周、每月对各养绿地进行巡视检查。根据特殊天气情况,适当增加巡视频率,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③特殊事件和恶劣天气检查:
遇恶劣天气对绿地苗木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或某时间内突发事件频发,则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检查。
4)事前预防具体措施 ①雪灾:
及时对树木进行整形修剪并对枯死数进行清理,防止树冠上积雪过多压裂、压断大枝或树木倒伏影响交通。
②洪涝灾害:
加强对桥区、排水沟、U型槽的巡查,及时排除隐患,以防汛情到来时造成绿地积水。
③风害:
大树移栽时按照规定要求起苗,土球不能小于规定尺寸;新补植的乔木要设立支架,减小风害对苗木成活率的影响;合理修剪、适当疏枝,避免造成树木头重脚轻的状态,减少因风倒伏的情况。
④高温:
连续高温的天气下会,采用植物表面喷水、根部浇水、搭建阴网等措施避免引起植株日灼及干旱使植物萎蔫甚至整株枯死。
⑤冻害:
冬季通过对植株浇灌封冻水、树干涂白、培土、搭风障等措施防止树木应冻害死亡。⑥火灾:
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枯枝、落叶、杂草、及各类易燃物,消灭火源并打防火带、加强巡视工作,减少火灾的发生。
5、大、中修方案 5.1、大中修范围
大修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使其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包括小规模的扩建和增加公路服务设施的工程项目,以提公路通行能力的服务水平。
中修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老化、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修理、加固、更新、完善的作业,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是针对不同养护对象提出的具有保护作用的维护措施;对于当年因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而损坏的公路的抢修和修复工程,本公司计划列为公路水毁抢修中修(专项)工程办理。
1、路基
修理挡墙、护坡、泄水槽,铺砌边沟和路缘石。
2、路面
(1)处理路面严重病害;(2)沥青路面整段罩面;(3)处理桥头跳车。
3、桥梁工程
(1)修理更换大中桥支座及个别构件;
(2)大中型钢桥的全面油漆、除锈和各部件的检修;(3)永久性桥墩台及桥面的修理和小型桥面的加宽;(4)桥梁河床铺底及调治构造物的修复;(5)排水设施整段修理或更新;(6)金属构件全面除锈、油漆。
4、沿线设施
(1)修理护拦、隔离栅和各种标志;(2)重划路面标志;
(3)钢质沿线设施定期油漆。5.2、大中修条件
1、路基
(1)拆除重建或增建较大的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2)重大水毁路基的恢复;(3)整改软土路基处理。
2、路面
(1)周期性或预防性的整段路面改善工程;(2)黑色路面整段加铺面层;
(3)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路面损坏的修理。
3、沿线设施 整段更换沿线设施。
通过大修使本项目工程得到巩固、提高和完善。5.3、时间安排
为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项目公司将在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特许经营期最后一年进行一次恢复性大修。
5.4、大中修计划管理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安排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 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制定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考虑整体路网规划和投资效益,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以延长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年限,提高公路的综合通行能力。5.5、组织实施
中修、大修工程应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①大中修工程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②大中修工程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需要公开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国家、交通部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按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备案制;
④项目公司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廉政、造价、环保和合同管理,实行“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有关规定等明确各参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工期、安全和廉政目标的实现。
由于公路的病害程度与地质条件、施工质量、车辆荷载、交通量、车种构成、养护及时性、维修保养质量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本投标文件结合中国水电十三局多年的公路养护管理经验,将常见的公路大中修的主要内容和方案陈述如下:
1、路基(1)常见病害 ①路基不均匀沉降。②边坡坍塌。
③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变形过大。
④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淤积水毁等。(2)维修方案 ①中修方案 a.采用压浆、换填等方案对局部路基进行处理,制止路基继续沉陷。b.清除坍塌路基,对局部路基进行恢复。c.全面修理、加固变形过大的挡墙、护坡等。d.整段开挖增设边沟、及其它排水设施。②大修方案
a.整段进行路基填料或软土地基处理。
b.拆除重建或增设较大的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c整段加固路肩边坡、增设泄水槽、铺砌路缘石。
2、路面(1)常见病害
①沥青路面破损、老化、开裂、车辙、拥包、摩擦系数降低。②桥头跳车。(2)维修方案 ①中修方案
根据路面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深度,一般采用:
a.沥青路面整段连续挖除重建、罩面或封面(微表处)。b.对桥头跳车处进行压浆、挖除重建、沥青路面加铺。c.功能性指标恢复处治。②大修方案
根据路面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深度,一般采用:
a.周期性或预防性的整段路面改善工程。b.沥青路面整段翻修或补强、加铺面层。c.对桥头跳车处进行挖除重建。
3、桥梁(1)常见病害
①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等老化、开裂、剪切变形超限。②桥梁墩台及桥面系变形、开裂、沉陷,拱桥衬砌开裂。③桥下河床铺底及调治构造物冲刷、水毁。④金属构件锈蚀、变形,油漆脱落。⑤排水设施破损、淤塞。(2)维修方案 ①中修方案
根据桥梁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一般采用:
a.修理更换伸缩缝、橡胶支座及个别构件。b.对病害墩台、桥面系、衬砌进行修复。c.改建、修复桥梁河床铺底及调治构造物。d.对金属构件进行全面除绣、油漆、检修。e.对排水设施进行修理或更新。f.修复完毕后对桥梁的承重能力检测。
3、沿线设施及安全设施(1)常见病害
①护栏、隔离栅和各种标志老化、破损、功能不足。②路面标线老化、破损、缺失。③钢制设施锈蚀、变形。(2)维修方案 ①中修方案
对安全设施进行修复、更换、油漆。②大修方案
根据新的需求重新进行规划,对所有沿线设施进行修复、改建、扩建、升级、改造、更换,增设与路基、路面、桥梁大修相配套的新安全设施。
5.6、大中修工程检查与验收
为确保大中修工程质量,公司将严格进行工程检查与验收。
1、作业检查。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每个施工环节、每道工序、工程位置及各部尺寸、所用材料、操作程序、安全质量等通过班组自检后进行检查,填写原始记录,并经工地监理工程师查验核实、签证;
2、项目公司不定期检查。由公司养护管理部牵头,邀请政府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组织及设备的适应程度和合理与否;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材料计量和现场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技术操作是否符合规程;各项原始记录中完成的指标与实际是否符合,与设计要求相符程度,以及岗位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等;
3、中间检查。包括隐蔽工程和已完局部工程及暂停未完工程检查;
4、竣工验收检查。当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并已按规定编制完成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公司核实确已具备验收条件,公司将组织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对全部施工资料、竣工图表、工程决算、财务决算、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工程总结等进行审查并检验评定工程各部位的质量,对比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使用指标,提出存在的有关问题;
6、大中修竣工验收评定办法将参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7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5.7、大中修交通设施和安全管理
1、大中修交通设施安全管理
大中修作业要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
(1)公路养护大中修作业区交通控制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包括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
(2)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合理设置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养护维修作业区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4)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5)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不小于2000m。如果条件允许应当尽可能的加大间距;
(6)同一方向相同断面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不小于2000m。如果条件允许应当尽可能的加大间距;
2、公路养护大中修作业区安全管理措施
(1)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安全标志服。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2)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机械设备均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在安全区域内正常施工,施工车辆需悬挂明显的施工标志,进出工作区要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
(3)交通控制区两端施工单位24小时维持交通。交通控制区内所有安全设施由专人24小时看护,对锥形交通标志的维护,不得因任何原因致使出现缺损、歪斜等情况;
(4)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和交通控制方案及奖惩措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工程顺利开展;
(5)在施工路段安排专门的路政巡查车,保证路政人员现场值勤,具体负责现场交通控制、疏导车辆、处置突发情况及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
(6)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对施工路段出现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时疏导和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压车和堵车现象。
3、大中修交通疏导及作业区保畅管理措施
大中修作业要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做好交通疏导方案和实施,保证施工和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1)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现行道路交通标线、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项目公司将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有序;养护从业单位应当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3)养护施工作业开始前,项目公司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技术及安全交底会议,明确养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
(4)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岗位,明确相应责任,并研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须的设施和设备,按有关程序办理施工的各项手续。
(5)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管理人员,规范布置施工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
(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施工作业人员、车辆、设备和物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施工路段安全通行秩序。
施工单位车辆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经过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提高施工作业效率,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减少施工作业时间。
(7)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套装),安全员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作业区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区。(8)养护施工作业车辆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a.项目公司的专业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日常性养护施工作业车辆车身应当统一喷涂桔黄色或粘贴反光膜作为安全示警标识。
b.其他临时性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粘贴反光膜或粉刷油漆,悬挂施工作业标志、配备施工作业标志灯。
c.在养护施工期间,施工车辆须按相关规定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警示灯,在封闭作业区内作业的车辆除外。
d.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e.施工车辆只能在作业区内指定地点停放。
f.施工车辆进出施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他过往车辆。g.施工车辆应将《道路施工准入证》放置于前挡风玻璃明显处,以便接受检查。h.施工车辆不得超限、超载,运送易洒落材料时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
k.维修作业控制区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物品按有关施工规范摆放整齐、有序。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弃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吊杆、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得伸出工作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设置夜间灯光防护设施、反光锥标;
现场保证不少于两人进行值守,并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安全;遇有雨、雾等特殊天气,应增加安全巡查力量;
篇3:高速公路移交项目合作管理探讨
一、高速公路项目移交方式
(一) 整体移交, 全面管理。
该方式适用于地市项目前期建设资金投入不大, 人员配备不多的情况。地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 但由于资金问题, 迟迟未能开工建设, 地市只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审批环节投入较少的资金, 参与的人员也不多。由于项目已经审批, 为了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迫于资金压力, 地市被迫将项目整体移交给资金较为雄厚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该移交方式由于是整体移交, 移交后项目由市管项目变为省管项目, 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独立进行建设及运营管理, 地市完全退出。因此, 项目的建设及日后的运营管理相对比较简便。
(二) 部分移交, 合作管理。
该方式适用于地市项目已开工建设, 并投入了较大的资金, 人员配备也较为齐全, 且项目建设已完成一定规模的情况。地市项目已开工建设, 组建了建管处, 配备了相应的建设管理人员, 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 且项目建设已初具规模, 只是缺少部分资本金的投入, 影响了银行放贷, 致使建设资金链断裂, 无法单独继续完成建设任务。为了保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希望引进部分建设资本金, 共同建设、运营管理高速公路项目。
该移交项目由于是部分移交, 移交后项目由市管项目变为省市合管项目, 即由地市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按比例出资, 共同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因此, 项目的建设及建成通车后运营管理需要省高管局与地市合作进行, 管理相对比较复杂。
二、移交项目合作建设及运营管理
(一) 合作建设管理。
1.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除国家规定的资本金外, 其余为银行贷款。资本金及贷款均由省市双方按比例根据工程资金需求同时投入。任何一方不得将投入的资金抽回。
2.人员配备。
因移交前项目建设已经进入一定阶段, 地市方也已经配备了相应的人员, 因此, 为了不过多干扰项目建设的实施, 省高管局在接手项目后, 只需配备常务副处长和财务、工程等方面的中层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配备在项目通车运营后进行。
(二) 合作运营管理。
省市合建项目建成通车后, 分别由地市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派人组建管理处, 共同运营管理合作项目。管理处的单位性质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管理处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
1.管委会。
管委会成员由省市投资双方分别委派, 管委会决定管理处一切重大问题。管委会的主要职权如下:一是负责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审定管理处的运营管理方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三是审议年度预算编制报告;四是审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 审定年度收益分配报告;五是审定管理处重大物资采购计划;六是审定重要人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薪酬方案;七是审定财务会计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八是审定本项目的收费办法及其收费标准调整的建议;九是其他应由管委会决定的重大事宜。管委会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提议, 主任可召开管委会临时会议。召开管委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管委会成员。不符合本规定召开的管委会会议, 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管委会可通过决议任命部分管委会成员组成专门委员会以监督并决定管委会委托的事项。
2.运营管理机构。
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机构是管理处。管理处的管理机构按照相关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设置。管理处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管理处设处长1名、常务副处长1名, 副处长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若干名, 分别由投资双方委派。管理处其他人员, 由管理处报请管委会同意后公开招聘。
3.投资管理。
项目的投资总额为项目竣工决算经财政部门审计后的金额, 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分别由投资双方按投资比例投入, 管理处不承担贷款。项目资产由管理处登记到账并进行实物管理。合作期满, 管理处将项目投资总额形成的高速公路路产 (含附属设施) 在技术状态良好的状况下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部门;项目投资总额形成的其它资产及项目运营期间新增的固定资产经清算后按省市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收入管理和预算支出管理。管理处预算收入上缴国库,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支出编制须经管委会审定, 经财政部门批复后执行。管理处预算支出包括管养支出和还贷支出。管养支出分为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日常养护经费支出、专项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还贷支出指项目年度预算收入扣除管养支出及相应税费后的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支出, 该支出按投资比例分配给省市投资双方, 用于偿还各投资方的银行贷款本息。
三、移交项目合作管理意见
为了加强合作项目的运营管理,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并结合经营性高速公路合作项目的管理理念, 对移交项目合作管理提出以下意见及建议:
(一) 双签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合作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 维护资金安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各方权益, 合作项目实行由合作双方派驻高级管理人员, 对本项目财务收支业务等行使最终审批权, 进行共同审核把关、签字确认的制度, 简称双签制度。
1.双方派驻人员及双签制度责任人。省高管局派驻到本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常务副处长。地市方派驻到本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处长。实行双签制度的责任人为处长和常务副处长。
2.双签制度管理的内容。一是资金管理。合作项目中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中全部资金的收支业务均实行双签制度, 包括建设资金和运营管理资金。二是合同管理。合作项目涉及的财务收支的业务计划、合同协议及财务报告等经济业务实行双签制度。
(二) 双控制度。 为保障合作项目资金透明使用, 须省市投资双方联合控制资金的流动, 即在合作项目开立的建设、运营管理银行帐户, 须投资双方同时控制, 简称双控制度。合作项目在金融机构预留银行印鉴为:地市方委派的管理处处长个人章和省高管局委派的常务副处长个人章, 以及管理处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科长具体负责保管。处长、常务副处长个人章原则上由本人负责保管, 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委托其他人进行保管。但被委托人不能为同一人, 且被委托人要对委托人全权负责。
(三) 会议决策制度。 合作项目的一切重大问题, 须经会议决策后执行。管理处处长、常务副处长无权单独进行决策。参加会议决策的人员为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 包括处长, 常务副处长、副处长、总工程师及总会计师。
(四) 中层管理人员交叉配备制度。 为便于投资双方共同管理合作项目, 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 由省市投资双方分别委派, 并交叉配备, 即委派中层正职的一方, 其副职由另一方委派。省市投资双方委派的中层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交叉轮岗。
(五)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制度。 为了监督管理处每年预算的执行情况, 由管委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于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提出意见及建议。
(六) 信息上报制度。 为了及时让投资双方了解管理处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管理处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双方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及运营管理报告。
(七) 调研制度。 投资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委派相关人员, 到管理处进行现场调研, 听取汇报, 及时发现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请管委会讨论解决。
四、结语
篇4:PPP项目移交阶段的风险应对
摘要: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合同结构相对复杂、涉及的主体较多等原因,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可能产生风险,加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缺乏公平的风险应对方式,导致在实际中仅有少量PPP项目能正常运行。移交阶段是PPP项目不可或缺的阶段,识别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对PPP项目的成功与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通过对在PPP项目移交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归纳,分析了风险应对方式,最后提出了PPP项目移交阶段的风险应对具体方式,以期为PPP项目移交阶段风险分析及应对实际操作提供可参考依据。
关键词:PPP项目移交风险应对
一、引言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融资和管理模式[ZW(]刘新平,王守清试论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原则和框架[J].建筑经济,2006(280):59—63[ZW)]。根据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定,PPP项目流程都会经由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到最后项目移交阶段,每個阶段缺一不可。
PPP项目移交阶段作为PPP项目的重要阶段,在目前我国推广PPP模式下,由于社会资本方缺乏实际经验,因此有必要详尽地评估PPP项目移交阶段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方式,以确保合理、公平的进行风险分担。
二、移交阶段风险
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财金[2014]156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两部文件具体规定了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原则。
通常情况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险、建造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和金融风险六类。其中在PPP项目移交阶段涉及到的风险主要为:政治风险中的法律变更风险、政局稳定风险、行业规定变化风险、政府诚信风险、腐败风险;经营风险中的移交后设备状况风险、设备维护状况风险;法律风险中的文件合同冲突风险、违约风险;金融风险中的通货膨胀风险、利率变化风险、外汇风险;其他风险中的不可抗力风险、残值风险、移交资产不达标风险、环保风险、转让风险[ZW(]柯永建 中国PPP项目风险公平分担[D].北京:清华大学,2010[ZW)]。
(一)法律变更风险
当法律发生变更,对PPP项目移交有风险。中央层面的法律变更和地方市政府层面的法律变更会都会一定程度的出现《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移交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的情况,所以说法律变更会对PPP项目移交阶段造成影响。
(二)政局稳定风险
政局稳定指的是政治局势稳定,是PPP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PPP项目移交的基础。因此,政局稳定风险也一定程度影响PPP项目移交阶段。
(三)行业规定变化风险
建筑、交通、能源、农业等领域都有其相应的行业规定,是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的。如果行业规定发生变化,可能造成《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从而对PPP项目移交阶段产生一定影响。
(四)政府诚信风险
政府成诚信风险是指政府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给项目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危害。在项目移交阶段,可能由于政府诚信而不验收应移交的资产、设备及文件等内容,对移交阶段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腐败风险
项目移交阶段的腐败风险,主要是指政府官员或代表采用不合法的影响力要求或索取移交资产以外的不合法的财物,而直接导致项目公司在关系维持方面的成本增加,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在将来的违约风险。
(六)移交后设备状况风险
根据财金[2014]156号《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规定,移交阶段许移交与项目相关的设备,所以移交设备状况也会一定程度上给移交阶段带来风险。
(七)设备维护状况风险
在移交阶段移交项目设备前,应该进行设备维护维修,保证设备在移交阶段完好、运行良好,设备的频繁维护和维修都会带来成本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PPP项目移交。
(八)文件合同冲突风险
文件合同冲突具体指合同文件出现错误、模糊不清、设计缺乏弹性、文件之间不一致等情况。文件合同冲突风险具体包括风险分担不合理、责任与义务范围不清等风险,这些在项目移交阶段都会导致因合同冲突造成合同方就移交资产、移交标准、移交条件等内容互相扯皮、推诿现象。
(九)违约风险
由于政府、社会资本以及第三方的违约,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PPP项目合同》约定。政府违约主要由于合作方地位部对等,也有因为政府诚信问题造成的违约;社会资本和第三方违约主要是由于政府监管能力不高导致的。违约风险的产生可能会导致合同终止移交,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PPP项目移交。
(十)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是指因物价总水平的上升所带来的货币购买力下降、投资成本上升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会使得原材料价格和员工工资上涨,这就会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上涨。通货膨胀风险一般都会通过在协议中设置调价条款来进行防范,但如果调价比例跟不上成本上涨的比例,项目的利益仍会受损。而调价比例的合理设置则需要精确预估未来的通货膨胀,而这是比较困难的。所以通货膨胀风险也是PPP项目移交阶段一大影响因素。
(十一)利率变化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动直接或间接地带来项目投资成本的增加和项目收益受到损失的风险。因为PPP项目一般投资金额巨大,投资周期长,所以利率风险的影响非常大,应该给予重视。
(十二)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具体包括项目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和外汇不能兑换所带来的风险。通常发生在外币计价的项目中,虽然现在PPP项目多是国内项目,但不排除发展到国外的可能性。汇率风险突出表现在汇率管制措施较为严格的国家。外汇风险会给PPP项目移交階段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三)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由政治不可抗力风险和自然不可抗力风险组成。政治不可抗力风险是非因签约政府方原因导致的,且不在其控制下的征收征用、法律变更、未获审批等政府行为的不可抗力事件。自然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指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有时也包括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疫情等社会异常事件。政治不可抗力风险和自然部可抗力风险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PPP项目移交。
(十四)残值风险
残值风险是指在项目在移交时其价值远低于预期,这可能是因为项目本身质量未达到预期标准,或者是项目设施在运营期间没有被合理地使巧,还可能是因为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项目内在价值的降低。
(十五)移交资产不达标风险
PPP项目在合作期满/合作期提前时应交付移交的资产不满足移交权利和技术两方面的条件和标准(权利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设施、土地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尚未设置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技术方面的条件和标准: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即移交资产不达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PPP项目资产移交。
(十六)环保风险
在移交阶段的环保风险指的是由于政府或社会团体对项目的环保要求提高导致项目移交内容不符合新的环保要求,从而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移交。
(十七)转让风险
项目移交阶段除了有设备、资产、资料文件等的移交,还有项目相关合同和技术的转让。项目相关合同的转让是项目公司在项目移交时将所涉合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技术转让是项目公司应在移交时将项目运营和维护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全部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相关合同和技术的转让都可能因为之前双方约定合同的限制对项目移交阶段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移交阶段风险应对
PPP项目风险应对方式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利用、风险转移、风险控制四种方式。
(一)政治风险的应对
针对政治风险中的法律变更风险、政局稳定风险、行业规定变化风险可以采取风险控制,减少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具体做法是发生此类风险后,政府应对社会资本进行补偿,给予其税收减免、延长特许经营期、合理提髙收费标准、提供更优惠的贷款等。
针对政府诚信风险和政府腐败风险,宜采用风险规避方法来消除对PPP项目移交可能存在的威胁,具体做法是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列出社会资本方可根据往的政府表现来选择是否和该政府合作,也可由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提供特定的项目担保,尽可能减少政府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二)经营风险的应对
针对经营风险中的移交后设备状况风险,宜采取风险控制,具体做法是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项目移交设备的条件和标准。
针对设备维护状况风险宜采取风险控制,具体做法是在签订设备维护协议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约定项目设施的维护条款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法律风险的应对
针对法律风险中的文件合同冲突风险,宜采取风险规避,具体做法是在签订《PPP项目合同》中范围清晰、设计具有弹性、合理分担风险、明确责任与义务范围等。
针对违约风险,宜采用风险控制,不管是政府、社会资本方还是第三方的违约行为,控制违约风险产生的具体做法都是一样的,即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及免除责任或限制责任的事项,明确违约行为的承担方式,还应约定违约行为的处理程序,以及处理程序的时限。
(四)金融风险的应对
针对金融风险中的通货膨胀风险、利率变化风险和外汇风险,宜采用风险利用,具体做法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类型可以为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该合同适合履约期跨越数年,有利于维持双方长期关系,而且这种合同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利率变化、外汇变化、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降),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这类合同适合PPP项目。
(五)其他风险的应对
针对其他风险中的不可抗力风险,应采用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具体做法是在不可抗力事件未发生,不可抗力风险的可投保部分可以转移给保险公司,来进行预防;若不可抗力事件已发生,则根据造成的损失,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程度,在《PPP项目合同》中分别约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在《PPP项目合同》中签订一定的备用金。
针对残值风险,宜采用风险控制,具体做法是在《PPP
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或加强项目设施在运营期间合理充分利用,严格遵守移交程序中的性能测试环节,实施评估项目残值风险。
针对项目移交资产不达标风险,宜采用风险控制,具体做法是严格遵守移交流程中的性能测试,从设备的性能指标、项目设施的可维护性、项目资产的可运营性与可融资性等角度进行测试,使移交资产达到移交标准。
针对环保风险,宜采用风险规避,具体做法是社会资本方在和政府签订《PPP项目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移交设备、资产时需要达到的环境质量指数(如噪声系数、粉尘浓度、水质污染综合指数、污染物释放指数等)。
针对转让风险,宜采用风险规避,具体做法是资本方在和政府签订《PPP项目合同》时明确规定应转让的项目相关合同和技术,并就其进行说明,确保政府在项目移交之后不会因为继续使用这些项目相关合同和技术而被任何第三方进行侵权索赔。
四、结论
PPP项目移交阶段的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是影响PPP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政府和社会资本方都应本着双赢的态度就PPP项目移交阶段涉及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策略进行谈判。谈判时,不仅应遵从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的原则,还应遵从承担的风险程度与回报相匹配原则和承担的风险要有上限的原则。PPP项目移交阶段的风险识别和应对应贯穿整个移交阶段,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应采取有效的风险应对方式,从而保障PPP项目移交阶段的顺利进行,乃至保障PPP项目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1]刘新平,王守清试论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原则和框架[J].建筑经济,2006(280)
[2] 柯永建 中国PPP项目风险公平分担[D].北京:清华大学,2010[ZK)]
〔本文系中国建设科技集团科技创新基金项目“PPP项目管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Z201609)阶段性成果〕
篇5:详解PPP项目中的资产移交问题
PPP项目的方案设计需要全面考虑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全流程,平衡好政府、社会资本方以及融资方的多元化诉求。文/刘烨
所谓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但是在ppp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于 PPP 项目在PPP 合同到期后,项目移交时所涉及的资产移交问题,特别是针对项目公司账面上所留存的现金(银行存款)是否也要“无偿移交”的具体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指引,业界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安永财务交易咨询服务合伙人刘烨从不同角度给出了不一样的解读思路。
从财务报表看ppp资产移交
PPP项目中政府的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差,目的是使项目公司在运营期所实现的总收入(包括使用者付费收入在内)能够实现三个目标,即覆盖运营成本、偿还项目公司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使股东获取股权投资的回报并收回股权投资。
从财务角度看,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在运营期内可以通过每年获得分红的方式获取股权出资所对应的投资回报,但股权出资本身仍以运营期末现金余额的形式留在项目公司,导致该情况出现的原因是分红能力的限制(即分红金额为可用于股东分红的现金余额与当期期末可用于股东分红的留存收益两者之间的较小值)。
为体现分红能力限制对于股东现金流分布及股东回报的影响,公司金融理论中有股权自由现金流和股东分红现金流两个概念,均对股东从公司中所能获得的现金流进行衡量。在一般的公司运营实践中,公司的控股股东往往会尝试一些特殊处理方式,以最大可能地实现股权现金流的回收,以规避分红能力限制的影响、提升投资回报,但相关操作也面临潜在风险和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包括潜在税务风险、审批风险等。
而在PPP项目公司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到PPP合同、融资协议、项目公司章程、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的行政法规等方面的约束,项目公司的股东往往很难采取类似的特殊处理方式。因此,报告倾向于认为股东分红现金流更适合作为衡量PPP项目中股东所获回报的基础。
因此,从项目合理的财务逻辑和政府付费的原则来看,在项目公司运营期末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时,需将运营期末的现金余额分配给社会资本,作为其投资的收回,以实现股权投资人完整地收回投资并获得相应的回报。
移交资产的经济实质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的资产可分为项目运营所需资产和企业经营所得形成的资产。项目运营所需资产指的是为满足项目公司运营基本条件所需的资产,而企业经营所得形成的资产指的是通过经营上述资产获得经济收益积累的资产,是企业的经营所得。从经济实质上讲,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需移交的资产仅为项目运营所需资产,而企业经营所得形成的资产,无需移交政府,而应作为企业的经营所得分配给股东。关于项目移交,财政部《PPP 合同指南》中有如下说明:“项目移交通常是指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或者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移交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移交的基本原则是项目公司必须确保项目符合政府回收项目的基本要求,要求范围通常包括:
(一)项目设施;
(二)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相关的其他权利;
(三)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备、零部件、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
(四)项目实施相关人员;
(五)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六)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
(七)移交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上述《PPP 合同指南》中的说明与国际上 PPP 项目的通常做法完全一致,项目公司在运营期末需移交的资产主要是满足项目运营所需的各种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技术、文件等),但并不包括项目公司的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等现金等价物)余额。原因正是运营所需资产是由项目公司的股权及债权投资人在项目前期的投入(包括资本金和贷款)而形成的,而在后续运营期间,由政府或第三方使用者以补贴或付费的形式,使相关投资人收回投入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如在运营期结束时,这些运营所需资产仍有经济使用价值,这些资产就应当自然地无偿移交政府(因政府或第三方使用者已在运营期向投资人给付了足额对价)。然而项目公司的账面现金是其在协议期内的经营所得,是由于种种限制而未及时分配给投资人所积累形成的资产。
从经济实质上来说,账面现金资产就应归属于投资人,而不是移交资产的一部分。此外,即使对于应移交的资产来说,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的规定,“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移交形式、补偿方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移交形式包括期满终止移交和提前终止移交;补偿方式包括无偿移交和有偿移交”。该规定与国际 PPP 的惯例也是高度一致的,项目运营期末的资产移交方式未必均为无偿移交,也可能是有偿移交。具体采取无偿移交还是有偿移交的方式,仍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方案、特点,从经济实质的角度出发来做出判断。我们注意到在某些 PPP 案例中,由于某些资产经济使用价值极高,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远超 PPP 合同的期限。若在合同期内将该资产折旧完毕,会导致项目公司出现较大亏损,而政府如需根据付费或补贴机制对该亏损进行补偿,则将支付较高的费用和补贴。为降低项目期间(特别是项目前期)政府的财政压力,项目实施方选择将资产按照实际经济使用寿命折旧,但在最后资产移交时按照资产的账面净值(或评估值,考虑这类资产的性质和经济使用寿命,通常评估值与账面净值差异不大)进行有偿移交。我们认为这不失为解决项目初期财政压力过大的好办法,但应特别强调的是,是否进行有偿移交的必要前提是要仔细分析付费机制的设计。必要时应对社会资本可能获得的回报率进行测算,根据测算验证的结果做决定,不能简单地因为在协议期内资产未能折旧摊销完毕,就采用有偿移交的方式。
就上述案例而言,若政府采用可用性付费模式,具体公式采用的是目前很多实例中运用的、基于中标收益率的年金公式,其经济实质已为项目符合可用性标准时,政府的付费额已经保证项目投资人可按照中标收益率收回投资并获取回报。因此,从经济实质上讲,项目公司的投资人所能获得的回报与项目资产是否在协议期限内折旧摊销完毕无关,即使项目资产还有账面净值,进行移交时也无需就未折旧完毕的资产给予项目公司投资人任何补偿。而在监管资产回报模式下,资产折旧额是作为确认收入水平的重要参数,此时如果项目资产未完全折旧,这意味着项目公司所获得的收入未足额满足投资的回收,因此,应根据项目资产的账面净值进行有偿移交。同时,在实际操作案例中当然还有税收、新增投资等一系列细节问题需在方案中予以细化完善并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PPP 项目在运营期末时需移交的资产应当是运营所需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相关资料、文件、许可等)。若项目公司对于运营所需资产没有所有权时(在很多特许经营项目中,运营所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等)均归政府或政府平台所有),应移交运营所需资产的使用权及占有权,而项目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余额作为经营所得资产,是社会资本股权收回及回报的归集,应当在合同期末分配给项目公司股东。
以股权转让形式移交时的法规衔接问题
以上讨论主要从财务和经济实质的角度分析了项目公司在运营期末无偿移交或有偿移交时的具体问题,并且明确了现金余额的处理建议。在实际的 PPP 方案中,移交方式的设计既可采取项目公司清算并移交资产的方式,也可采取股权移交的方式。
在清算移交的方式中,重点可能涉及资产转让相关税收的问题。而采用股权移交的方式,由于往往是将股权转让给政府的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因而还需考虑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的衔接。限于篇幅,我们仅就与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法规的衔接问题进一步说明,在设定移交方案时,不应机械地采用“无偿移交”的方式。根据《国有资产法》规定的“资产评估”程序性规定,凡是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行为,必须经过资产评估的程序来确定该转让股权的交易价格。由于在 PPP 合同结束时,项目公司作为特殊目的公司就不再具备经营基础和业务前景。对于这类公司的股权估值,按照通行的评估原则,评估师会采用成本法(即在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股权价值)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在本文开头所举的案例中,由于经营期间未出现减资情况(除事先达成共识,并在 PPP合同及融资协议中做出特殊约定,通常项目公司很难在经营期间进行减资操作),在所有者权益中仍然包含股东项目期初所投入的资本,同时实操层面,按照《公司法》第 166 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项目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当中还会包括大量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项目运营所需资产通常已在项目运营期内折旧或摊销完毕,同时也已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完成了相应融资债 务的偿还,且不存在其他挂账往来的情况下,账面所有者权益所对应的资产,往往就是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等价物。此类资产的评估值,通常就是账面值。
因此项目公司在经营期末的股权价值的评估值基本等同于账面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账面值。若在设计 PPP 方案时简单套用“无偿移交”方式,要求社会投资人按“零价格”向政府方转让股权,涉嫌与《国有资产法》规定的定价程序要求相违背,且与前文所述的移交资产的经济实质不符。政府方接收企业时应当以评估值(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账面余额)为依据,有偿从社会资本方处购买项目公司股权。这也与在以清算方式移交时,把账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配给社会资本的经济逻辑一致,也能够符合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PPP 项目的方案设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面考虑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全流程,平衡好政府、社会资本方以及融资方的多元化诉求。不管是作为PPP 项目的顾问机构还是实施机构,对包括移交资产内容和方式在内的细节安排,要充分考虑包括业务模式特点、收入模式、项目结构、合理回报水平、风险分配方案在内的诸多项目自身特点,并细致考虑财务、税务、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影响,务求体现合理的商业逻辑和经济实质,使得 PPP 项目既能顺利落地实施,又能够顺利稳健地度过数十年的运营期并最终平稳移交,实现其应有的社会与经济价值。
篇6: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
一、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社会资本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和/或信用等级证明、资信报告等
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得融资能力,2015年年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2015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具有2016年评定的AA+及以上的银行信用等级证书;
6.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8.近五年(2012年以来),具有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中标,单个合同里程数达到1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投融资建设业绩(含已完成和在建项目,投融资建设业绩是指BT、PPP(含以前实施的BOT)和融资建设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中选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股东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5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联合体牵头人2015年年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以2015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和/或信用等级证明、资信报告等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联合体牵头人具有2016年评定的AA+及以上的银行信用等级证书;
6.联合体承担建设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承担建设任务的成员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8.近五年(2012年以来),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中标,单个合同里程数达10公里及以上且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投融资建设业绩(含已完成和在建项目,投融资建设业绩是指BT、PPP(含以前(2012年以后)实施的BOT)和融资建设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供中选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股东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9.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9.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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