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文明管理(精选6篇)
篇1:建设工地文明管理
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地文明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建设局、城管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建设工地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以及今后的长效管理,为我市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的要求,针对我市建设工地创建工作现状,现对“两节”、“两会”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市建设工地文明创建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无锡城市整体形象为出发点,以提升城市管理创优水平为目标,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的宗旨,坚持“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产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着眼于长效管理,告别不文明施工,杜绝不文明现象,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整体水平,为全市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建设文明工地管理的范围为市区在建的市政工地、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针对我市建设工地施工的现状,集中主要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施工中常见性、多发性的不文明施工行为为重点,对工地管理混乱、施工扰民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工地进行重点集中综合整治,力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达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形象品位明显提升的目标。通过整治力争30%以上建设工地达到文明创建要求,70%达到合格工地要求,消灭不合格工地,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同时在集中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抓好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为全面完成“爱我无锡,美化家园”城市管理三年行动纲要的目标任务开好局、打好基础、营造氛围。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市政工地,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1、抓好现场组织管理。施工单位有创建文明工地管理责任人和专职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有明显标牌;有明确责任的施工合同和文明工地管理考核措施;施工手续齐全。
2、抓好安全措施落实。项目负责人、文明工地管理责任人及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到现场督促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有明显警示标志,有戴安全标志的专人站岗;进入施工区应佩戴安全帽,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不违章施工,无人身伤亡事故。
3、抓好施工措施到位。按工程进度分段须在建城区和人流密集地区设置围护设施,高度不低于1.5米,要求整洁、美观、安全可靠;在施工工区应确保市民正常生活,不发生断水、断气、断电现象,不出现排水道堵塞和雨污水外溢现象;有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因建设项目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过往通道平整通畅;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式作业法,控制粉尘飞扬。
4、抓好车辆运输管理。工地废料、垃圾清运及时;运输废料、垃圾、渣土、土方途中不得抛洒滴漏;施工场地入口、主要通道要硬化处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施工作业时间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禁止使用噪音超标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不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抓好现场交通组织。不封锁交通或半封锁交通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和人行道,封锁交通施工的路段,要有特种车辆和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的通道和人行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
(牌),夜间设置警示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
(二)大力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全面达到创建标准
1、抓好组织制度健全。工地现场要有文明施工的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有创建工作的目标规划,建立文明施工工作台帐,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制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规定。
2、抓好施工现场规范。工地四周有连续、整齐、规范、美观的围护设施,围墙外立面须按市容管理要求进行美化亮化处理;“五牌一图”齐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的堆放位置与施工总平面图相符,并做到整齐有序,不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土方集中规范堆放,并有护栏设施,余土及时外运。工地食堂和民工宿舍要符合文明工地标准。
3、抓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并做到整洁、美观、安全、可靠;防止抛洒滴漏,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出入口道路硬化处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坚持冲洗。
4、抓好施工中不扰民。禁止使用噪音超标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并杜绝夜间违规施工。生产废水的排放必须经过沉淀,严禁泥浆、污水乱排放。市区工地逐步推行预拌混凝土和建筑砂浆,以减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三)努力提高拆迁工地创建水平,全面规范达到标准
1、抓好管理制度健全。各施工单位有创建文明工地管理责任人和专职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有明显标牌,有明确责任的施工合同和文明工地管理考核措施,施工手续齐全;各类台帐资料齐全规范。
2、抓好现场安全措施。拆房工地四周要有1.8米以上的围栏,应采用彩钢板、瓦楞板等轻质材料,如采用砖围墙时,应按规定砌筑,并用砂浆刷白,现场醒目处设有施工标志图,标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情况。工地现场要有拆迁许可证、建管、安监等部门批发的施工手续复印件。
3、抓好现场宣传告示。工地周围要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和告示牌。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警戒措施。
4、抓好现场规范管理。工地现场须有环境卫生的组织网络和负责人,有管理制度,回收的建筑材料要分类归堆,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做日清。施工中应采用湿式作业法,控制粉尘飞扬。
四、职责分工全市建设工地文明创建工作面广量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由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共同组织实施。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内的现场管理,文明达标和执法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建设工地外(含工地围墙外的宣传广告管理)的市容管理,道路管理,车辆运输的执法检查。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增强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切实把文明施工放到重要位置来抓,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思想教育方式,加强文明施工教育,进一步增强文明施工的意识,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工程进度,一手抓文明施工,切实履行起文明施工的管理职责,认真抓好文明施工工作。克服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种种模糊认识,真正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制订文明施工计划,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文明施工为人民,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实到文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中。
(二)建立网络,明确责任,强化创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文明施工责任体系,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加强日常的文明施工监督。实行总包负责制和各
施工单位各司其职相结合的现场管理制度。各工地的总包单位要负总责,全面抓好工地的专项整治,协调好各施工单位分包范围内的交叉、结合区域的相关工作,消除施工的死角、盲区,环环相扣,把专项整治落到实处。项目经理作为文明施工的具体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岗位职责,把文明施工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人,文明施工情况与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考核挂起钩。在“两节”、“两会”期间,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工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工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查处。
(三)建立机制,严格督查,确保文明工地创建落到实处健全文明施工监督保障机制,通过管理机制来确保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一是建立文明施工承诺保证机制。所有施工工地都应当以告示形式,向社会作出遵守文明施工规定的承诺,公布并告知开工、投诉、监督电话,同时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质量监督单位必须上墙,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始至终保持文明施工的良好状态。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分阶段制订便民措施,并及时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对市民的干扰和影响;二是建立日常执法管理监督机制。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管理力度。对建设工地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污水污泥外溢、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反市容环境管理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格处罚。三是建立主管部门施工管理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机构要从企业信用管理和企业市场准入等各个环节入手,抓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建立统一的文明施工台帐,记录日常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和文明施工检查情况,文明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作为不良纪录完整地记载下来,并把文明施工的记录、文明工地的评比作为企业升级、年检的相关内容。在市市政重点工程结算时,被评为文明工地的施工单位,按规定全额支付该工程创建文明工地的费用;被评为合格工地的,支付该工程创建文明工地的50%费用;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不支付创建文明工地的费用。四是建立社会各界监督制约机制。施工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社会各界、市民的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抓好整改。面向社会各个阶层聘请文明施工社会监督员,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检查活动,定期进行明查、暗查和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在文明工地评选中要征求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并将其作为文明工地评选的一项内容和依据。在检查中发现文明施工管理不力、各类隐患严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查处。五是建立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机制。营造全社会重视文明施工的舆论氛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文明施工的正面典型,总结文明施工的经验,积极搞好正面引导。同时对野蛮施工和施工扰民现象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抓好整改。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篇2:建设工地文明管理
建设文明工地管理办法纲要
一、总则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规范对文明工地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文明工地水平,强化企业形象,并把“外塑形象”与“内强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的业绩,加大公司对文明工地管理力度,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依据陕西省建设厅关于文明工地管理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文明工地管理办法。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文明工地基本要求的工地,在工程经批准开工后,在±0.00前,由项目部按照以下程序向工程所在市、地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创建办)提出申请。
2、市、地创建办对申报创建文明工地的工程进行基本条件审核,经市、地创建办登记备案签章后,一式三份报省创建办登记备案后返还二份,做为文明工地验收的必查文件之一。
3、登记备案的文件如下:
(1)填写陕西省文明工地登记备案表,并经市、地创建办登记备案盖章;
(2)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3)创建文明工地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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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和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面积为:(1)、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8000m²以上;
(2)、宝鸡、咸阳、汉中市城市规划区内6000 m²以上;(3)、其他城市规划区内5000 m²以上;
(4)、同一个项目经理部在同一个工地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面积可以叠加计算。
2、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按照陕西省建设新技术重点推广应用目录,15层以上的工程为6项,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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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火源处,管理制度、禁令标志、隔离措施齐全完善。
(4)、机械设备有操作规程牌,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人牌,位置合理、制作规范。
(5)、临街、楼面设置有文明礼貌标语。(6)、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挂牌上岗。
(7)、钢管、栏杆、踢脚板等防护设施色标清楚,符合要求。
4、作业条件环境保护
(1)、地面固定作业按规定搭设工作棚,并工作棚的安全、高度、采光、通风等符合要求。
(2)、机械设备有防雨棚。
(3)、控制施工现场污水、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有措施,并不得造成污染、公害。
(4)、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定点堆放,堆放地点应合理、有标志。(5)、出入口应有洗车台和环境监护栏。
5、防火、防爆、防毒
(1)、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分仓库存放,仓库建筑、位置应符合要求。
(2)、防火、防爆、防毒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消防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应数量足、并不得失效,位置合理、标志醒目。现场明火作业应办理许可证、有标志、有责任人。
(3)、受压容器处于安全状态。氧气瓶、乙炔瓶应有安全帽、防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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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放置正确、稳固,并有足够安全距离及防护措施。
(4)、生活用火安全、无安全隐患。(5)、工地有吸烟室,位置合理、布点应足。
(6)、防毒有措施。对有毒材料应建立保管、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并对有毒作业采取通风及个人保护措施。
6、施工组织设计与管理
(1)、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应经上级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审批签字、能指导施工,并应认真执行。
(2)、管理人员有相应的法定职业资格。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上岗证齐全、有效。
第二部分 施工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
(1)、安全保证体系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各部门人员并认真执行。(3)、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并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严格考核。
(4)、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工程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应强。
(5)、特种作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证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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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编制事故预控措施,并针对性强、落实有效。(7)、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手续。
2、脚手架与平台
(1)、脚手架搭设形式符合施工要求。15米以上建筑不得使用单排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不得使用钢管。15层以上建筑应使用整体提升架或悬挑架。
(2)、材质符合规范。(3)、搭设质量达到规程要求。
(4)、设计、计算、检查、验收符合规范及要求。架体基础、结构拉结、立杆、大横杆间距、接头、扫地杆、小横杆、剪刀撑设置、脚手板铺设均应达标。
(5)、转料平台符合安全要求。转料平台不得与架体连接,应有限载标识不得超载。
(6)、脚手架与平台搭设方案应按规定审批签字,搭设完并应经工长、安全员、架子工等共同验收并签字,未进行检查验收不得使用。采用大模板等方法施工所用的支架、挂架等应有防外倾、防坠落措施。
3、施工用电
(1)、采用TN-S系统配电。外电线路距离建筑物(架)应达到安全距离,并有防护措施。配电系统规范无隐患。
(2)、配电室建筑符合要求。总配电箱安装位置应达到安全距离要求,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地点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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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线路架设、埋设达到标准。线路埋设应有图纸,电线材质符合要求。
(4)、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焊机二次过载降压应有保护,电箱有防雨、橡皮线有过路等防护。
(5)、开关箱、电器原件质量符合标准,安装程序、位置正确。(6)、漏电保护器参数按规定配置。漏电开关配置应正确、不得失效。(7)、用电管理责任落实。用电管理责任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平面配电图、检测记录、工作巡查记录等应齐全、真实。(8)、照明符合安全要求。建筑物内通道照明、在潮湿、金属容器内作业场所应采用安全电压。(9)、防雷系统符合规程。
4、“三宝与四口”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密目网符合质量标准、证件齐全。(2)、防护用品使用符合要求。安全帽、安全带佩戴、使用符合规定,施工层必须支设安全网并满铺板,安全网支撑、密目网挂设应符合要求。
(3)、临边防护符合要求。施工层应设置防护拦、踢脚板,并首层建筑高度处的外架应采取刚性隔离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阳台、屋面、楼层等处临边防护应达标,作业层的脚手架设上下梯。
5、模板支撑施工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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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板支撑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并经审批,搭设符合要求,拆除有拆除令。支撑不得用杂木,支撑高度超过4米的必须计算、审批。
(2)、施工层、架子、平台等处堆放不超荷栽。
6、塔吊提升设备
(1)、塔吊、提升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行业标准,非淘汰型号。严禁使用淘汰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人员须有上岗证并齐全、有效。轨道、地基应符合安全要求,排水应畅通。
(2)、设备技术性能达到要求,并准用证、图纸、出厂合格证齐全。(3)、自制提升设备有图纸、计算书和验收合格。(4)、设备安装完毕后有验收有管理。(5)、设备安全防护齐全、有效。
7、中小型机械设备
(1)、设备技术性能型号符合要求,无淘汰机械设备。(2)、设备进场验收合格,设置地点合理。(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4)、维修、保养、运转正常。
第三部分 工程质量创优
1、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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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企业进行ISO9000族标准认证情况,项目部按ISO9002标准管理模式运行情况。
(2)、检查创优目标、计划、措施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预控措施。
2、计量管理
(1)、8层以上或10000m²以上的工程应使用微机计量、8层及以下或10000m2及以下的工程应使用电子磅秤计量,计量设备不得失准。
(2)、检测计量器具的校验。计量器具应校验并有计量标定标志。(3)、计量设备安放位置合理、并有专人操作且有真实记录。
3、结构工程质量(地基与基础、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地基与基础
(1)、地基与基础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应合格,钢筋规格、数量满足设计要求,无超标准裂缝,砼、砌筑砂浆实测强度应合格并建立标准养护室,不得使用挤压楼板。
(2)、灌注桩、预制桩、筏板基础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桩基、地基应经检测,基础周围应采取排水措施。
(3)、灰土垫层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模板工程
(1)、模板设计及计算书。框剪结构应有模板设计和计算。(2)、模板及其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预制楼板现浇砼圈梁应采用硬架支模,阳台拦板不得单面支模抹压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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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程
(1)、钢筋、焊条、焊剂、套管等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钢筋的制作、绑扎质量应符合要求,钢筋定位采用定位卡具、梯子筋等。
(3)、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尺寸、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无锈蚀、污染。
(4)、浇筑砼时采取保护措施。
4、结构工程质量(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
(1)、砼结构构件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2)、梁、柱、板、墙等节点处,墙、上下接茬及施工缝的留置等符合要求,无质量缺陷。
(3)、砼楼面及楼梯踏步、洞口的预留符合要求,标高、位置、尺寸准确。
(4)、砼搅拌、浇筑及养护、砼试件留置与养护(同条件及标准养护)应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5)、砼季节性施工措施落实并严格执行。
(6)、预制构件制作及安装、多孔板的堵洞、板缝宽度及灌浆、板端预留连接筋及锚固应符合要求,无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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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钢结构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符合要求,焊缝外观质量好。砌体工程
(1)、砌体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2)、砌体工程的组砌方法、皮数杆及其设置符合要求。(3)、砌筑顺序、脚手眼设置、变形缝等符合规定。
(4)、砌体砂浆灰缝厚度、饱满度符合要求,无通缝和透亮或瞎眼。(5)、预留拉结筋规格、数量、长度、间距等符合要求。
(6)、预制砼过梁、门窗固定件、木砖等设置的位置、方向、数量、防腐等符合要求。
(7)、砼圈梁、构造柱、填充墙、轻质隔墙板制作及安装符合要求,填充墙砌体其下部应砌筑三皮普通烧结砖、上部填砖应割45度角,并用三角砼块填塞,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面结构层四周支撑处应设置向上翻的边梁、宽300mm以上洞口应设置砼过梁。
(8)、砂浆试块留置和标准养护符合标准要求。
5、实测实量
(1)、抽查时进行不少于50个点(地下室必须抽查,楼梯间包括在楼层抽查之列)的实测实量,得分率应达到90%及其以上。
6、水电管预留预埋
(1)、配电箱(盒)、电线预埋管质量及其安装、电线预埋管埋入深度、弯管的椭圆率、碳素钢管的防腐处理等符合要求,预埋管不得露出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表面,不得采用淘汰材料及设备。电器配管接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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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套管、丝口连接应做跨接接地。
(2)、电线预埋管的接头连接、跨接接地、配管接口、深入配电箱(盒)内的长度、管口毛齿的清理、箱(盒)预埋位置、成排钢管之间的连接及焊接等应符合要求。
(3)、水暖管道质量及其穿越砼梁、板、墙处预埋孔洞、预埋套管的设置及水暖管道的安装、地下室的调节水池的预埋套管及防渗漏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管道穿越变形缝应设置柔性连接接头。
7、工程技术资料
(1)、资料收集应同步、齐全、分类整编且真实可靠。
(2)、钢材、焊条、焊剂、钢筋套筒、水泥、砖、防水材料、购(配)件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应齐全有效。
(3)、材料准用证、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校验合格、试验员和资料员上岗证等齐全有效。
(4)、主要原材料进场应按批号、批量复试合格。
(5)、地基验槽、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签字盖章应齐全、及时并符合要求。
(6)、严格按见证取样、送样制度执行,并见证人的委托手续齐全。(7)、检验、试验报告真实合法,无弄虚作假。(8)、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齐全、规范。
8、质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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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进行了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2)、砼施工采用大模板工艺、梁、柱节点采用定型模板、钢筋绑扎采用定位卡及保护层采用标准垫块。
第四部分 办公生活设施整洁
1、办公环境
(1)、办公场所同在建筑物有明显划分隔离,并符合安全要求。(2)、办公生活设施采光、通风符合要求。(3)、办公环境整洁卫生。(4)、办公设施完好不简陋。
2、食堂
(1)、食堂管理制度健全,无中毒事件发生。
(2)、食堂建筑符合要求,操作间整洁、锅台处砌瓷片、贮存间、餐厅卫生达标。
(3)、食堂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4)、生熟食品分案作业,夏季有冰柜保鲜措施。(5)、炊事机具安全达标。(6)、有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7)、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并应上墙公示。
3、宿舍
(1)、宿舍建筑符合临时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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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宿舍同在建筑工程有明显划分隔离。
(3)、宿舍内通风、采光、照明、卫生、安全符合规定。
(4)、宿舍有管理制度(治安、防火、卫生等制度),住宿人员名单、宿舍负责人张贴在醒目处。电线架设符合要求,管理到位。
(5)、住宿做到单人单铺,面积不小于人/1.6m²。不得在建工程间作住宿。
(6)、宿舍内设施配套、个人有物品存放柜。
4、厕所
(1)、厕所选址合理,建筑符合标准,不得有安全隐患。(2)、卫生达标,做到定期冲洗、清运。(3)、八层以上建筑每隔四层设简易厕所。(4)、厕所内有照明,蹲坑设隔离,设置为水冲。(5)、有卫生制度并公示、严格执行,有人负责清扫管理。
5、卫生与急救(1)、浴室建筑安全。
(2)、浴室设施齐全,使用功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3)、达到国家建筑卫生规程要求。
(4)、有卫生、急救预案。有医务室、保健急救箱,急救人员应经训练,现场设置饮水亭。
6、生活环境
(1)、生活环境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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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区道路硬化、设有排水沟。
(3)、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地点合理、清运及时。生活区设晾、晒架。
第五部分 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1、文明教育
(1)、开展了做文明职工活动,有文明职工公约。(2)、对职工进行文明教育活动。
(3)、规范文明行动,现场无随地大小便、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
2、综合治理
(1)、对进场人员建立劳务登记卡、人数清、情况明。(2)、同有关单位签订了治安、防火、环保的协议并认真遵守。(3)、无重大治安、扰民事件。
3、宣传娱乐
(1)、在工地、生活区营造健康有益的宣传氛围,有黑板报、宣传栏。
(2)、有娱乐活动室,经常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娱乐室内有电视、报纸、书籍资料等功能齐全。
4、班组建设
(1)、班组间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应有计划、有活动并定期开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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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评比表彰。
五、文明工地建设现场标准 详见文明工地建设现场标识标准。
六、管理规定及奖罚办法
1、管理规定
a.公司建立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管理办法,实施对项目经理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管理。
b.坚持谁实施谁负责,并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c.项目经理部是创建文明工地实施的自控主体、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应通过施工过程的自控,正确配置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和采取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目标。
d.公司项目管理部、安监处、工会是对项目经理部创建文明工地监控主体,依据相关合同、公司整体形象及利益,对项目部文明行为和效果实施监督管理。
e.公司项目管理部、安监处、工会和项目经理部在创建文明工地全过程,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文明施工过程的发展和最终目标的实现。
f.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主体结构必须优质,且安全达到优良标准,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达标“一票否决制”。
2、处罚办法
a.公司项目管理部、安监处、工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定期、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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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文明工地实施、检查内容中黑体字部分,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应及时整改完毕。否则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b.对文明工地实施、检查内容中其他部分内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应限期整改完毕。否则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3、奖励办法
a.经验收,凡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工地的,按1元/m²奖励。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工地的,按2元/m²奖励。
b.以上奖励一律就高不就低,不搞重复奖励。
c.奖励的具体分配:项目提取92%(其中土建85%,安装15%),公司提取8%。
d、全额司属工程项目除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达到的标准以外,公司要求建设文明工地的执行上述奖励标准。
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篇3:建设工地文明管理
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提高创建意识
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说:态度决定一切。我认为:意识决定态度。所以提高创建意识极为重要。明确标准工地创建活动的意义活动分为思想动员阶段、实施阶段、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2.明确创建目标
有了目标, 才有为之奋斗的动力。公司提出了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目标:“将建筑施工工地创建成为展示企业科学发展水平和员工精神面貌的窗口”,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标准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增添企业文化底蕴, 将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3.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包含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部管理等方面, 是开展标准工地创建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要求在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 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 自觉接受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针对通信、信号、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点, 把握好以下主要工作环节:
(1) 规范外部形象建设。颁发了《中国通号V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 包括标志、办公、环境、宣传、公共形象等部分。建立统一标识, 形成共同对外形象。明确规定:使用统一的标识、色调、标牌、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外部交流, 树立良好的企业视觉形象。通过规范员工行为, 推动员工自觉践行企业文化, 使企业文化入脑入心, 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
(2)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的外部标志是企业形象, 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是企业形象的体现。公司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活动, 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使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 进而推动企业管理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的实施
1. 落实岗位职责
(1) 在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组织结构框架内, 明确项目经理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创建管理岗位职责。
(2) 进行目标分解, 将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中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项目部管理、外部形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内容和责任细化, 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头, 形成闭环系统, 出现问题采取追究制, 用各自的工作质量保证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顺利实施。
(3) 加大项目经理自检与公司检查考核的力度, 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优秀标准工地”、“达标标准工地”、“不合格工地”三个档次考核结果按规定报送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考评组, 考核结果与奖惩直接挂钩。
2. 严格执行标准
(1) 按照《标准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要求, 结合工程项目情况, 制定项目经理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 有重大影响的窗口工程或施工期8个月以上的工程, 必须开展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施工期小于8个月的, 视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标准文明工地创建。
(3) 建筑施工工地项目经理部按规定持证上岗。项目经理部必须持有建造师证、安全员、质量员证书。
(4) 严格按施工规范及工艺标准组织施工生产, 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为用户提供放心的建筑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5) 培育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育员工注重社会公德、礼貌待人、善待他人。
(6) 推进建筑施工工地信息化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平台, 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水平, 增添企业文化底蕴。
3. 营造和谐环境
公司倡导在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中, 把握好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者的关系, 在建设内部环境的同时, 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的监督、检查、指导, 及时沟通创建管理信息渠道, 争取在管理过程中得到理解、支持和帮助, 形成双赢共建的局面。
(1) 营造内部环境。一是选好建好建筑施工工地, 为员工提供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二是合理布置。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应简洁、明快、大方、布局合理, 美化、绿化赋予时代气息。按照《中国通号V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标准, 大门口挂项目经理部牌子, 院内立国旗、公司旗, 醒目位置上悬挂建设单位规定的图表;过道张贴统一标识且反映企业业绩和企业情感的宣传画;办公、生活区应用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室内配置必要的公文袋、文件夹、名片、信纸、信封、手提袋等办公用品;为员工提供统一制式的服装、安全帽、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2) 营造外部环境。一是在营造标准文明工地, 管理创建外部环境中, 教育员工树立服务理念, 以诚取信, 将心比心, 换位思考, 使服务意识扎根于员工心中, 使友谊建立在优质的服务基础之上, 建立在温暖的情意之中;二是工程建设施工每到一地, 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 “干一项工程, 交一方朋友”, 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构建和谐的外部环境。
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取得的实效
1.职责得到了落实
在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中, 通过严格执行《标准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对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的各项内容进行系统调控, 使主体主责单位、归口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一步落实, 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基本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2.质量得到了提高
通过开展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 工程质量得到了提高。有名次的争第一, 无名次的创一流。以品牌信誉创建精品工程, 保障轨道交通耳聪、目明、畅通, 期到必成、成时必精, 成了员工的自觉行动。近十几年来, 公司保持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的水平。
3. 安全得到了保障
通过开展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 使公司安全保证体系、预想和防范措施更加完善, 建立起“过程全面控制、问题全责追究、检查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控制网络。安全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 实现了工程全过程监控, 保证了工程管理跨度大而安全管理不衰减, 施工任务重而执行标准不走样, 偏远地区、细小问题等“管理末稍”全面受控, 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23年的好成绩。
4. 施工队伍得到了锤炼
公司通过运用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这个载体, 经过施工现场的摔打和磨炼, 培养了一批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等学历在国家举办的职工通信、信号技能大赛上相继夺魁的能工巧匠, 相继开发了一系列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 并通过这些标准、工法的开发和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 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素质, 锤炼了施工队伍, 促进了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水平的提高。
5. 底蕴得到了提升
公司通过运用标准文明工地创建管理这个载体, 对外树立了企业形象, 并在创建管理过程中形成了“干一项工程, 交一方朋友, 树一座丰碑, 炼一支队伍”具有行业特点的企业文化, 提升了企业文化底蕴, 推动了企业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市场份额得到扩大, 公司在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信、移动、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市场基础和稳定的客户资源。
6. 企业品牌声誉大振
公司已经步入了一个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中国通号品牌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7. 提升了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了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使管理更加务实。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在注重标准、追求创新、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氛围中, 员工的工作价值被进一步认可, 员工主动改进、追求卓越的积极性得到激发, 保障了公司又快又好发展。
建设企业文化的体会
高层重视、全员参与、与经营管理相结合, 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三要素, 缺一不可。
高层重视:没有公司高层的高度重视和亲力亲为, 就没有企业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只有在高层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 才能有达成实效的保证。
全员参与:发动员工, 依靠员工。如果没有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 就很难有广大员工的认同和践行。
与经营管理相结合:企业文化重在落实, 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文字上, 而应该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 成为驱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只有这样, 企业文化才不会是是空的、虚的。文化本身就是管理, 文化管理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作者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程分公司)
篇4:建设工地文明管理
关键词:交通;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
一、引言
工地实验室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所必需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及试验规程设立的,可通过科学、严谨的试验检测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依据。由于试验室是建立在工地现场的,因此具有临时性和流动性特点。工地试验室的功能是利用试验所测数据对施工材料及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判断,为后期工序的执行提供参考,试验环节不仅对工程质量有紧密联系,还将影响工程进度和造价,对于工程的顺利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相关探讨很有必要。
二、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一)工地试验室驻地的标准化建设。工地试验室建设应符合一定的标准,标准化的试验室建设是确保试验结果真实可靠的前提。首先,试验室建设应符合国家试验室建设规定,满足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其次,要确保试验室的安全,远离加油站、地质不稳区等高危场所;最后,试验室功能配置要合理,相关联的试验室可临近布置,而需要养护、留样观察的试验室应设置于四周,避免干扰;试验室电路布置要符合规定,供电方式可按照GB50055-20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规定,实行三箱五线制,设置应急电源,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地试验室的制度建设。1、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地试验室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时,一般参照母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由仪器设备质量保证、试验检测环境保证、技术力量素质保证、验收数据成果保证以及质量事故处理五个组成部分,各部分具体措施如下:①仪器设备质量应设置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同时兼任设备维护工作;定期检查设备性能,签署合格验证;使用前要检查设备性能,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②测验检测环境包括两方面,一是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二是对特殊环境的监控,按时记录,定期组织养护管理。③技术力量素质保证可通过计划定期培训和定期举办讲座的措施实现,定期组织技术考核,对于通过考核的继续留任,不合格的则应采取再学习补考或重新分配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理。④验收收据成果保证应通过如下流程:接收委托任务→编制检测计划→按规范实施检测→做好测试记录→编制检测报告→检测人员校核→打印正式报告→主任审核签发→登记归档。⑤质量事故处理需按照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设备类事故,应停止测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及时维修设备,并将维修记录存档;对于数据事故,应先分析事故原因,若由于人为原因导致,则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研究补救措施,并编制分析报告。2、试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管理体系是试验室正常运行的保障,也是试验室制度体系中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试验检测涉及的设备和仪器较多,操作规程具有专业和复杂的特征,安装、使用操作、维护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若不严格控制,可能会对仪器设备造成一定的损害。首先,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应对试验室的安全付全面的责任,对试验室内仪器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登记备案;其次,任何人进入试验室都需要通过管理员的许可,进入试验室人员不得随意动用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凡违规操作,并引发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最后,工地试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向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汇报事故情况。3、工地试验室档案管理。第一,设备档案管理。试验检测设备是实现质量检测的主要工具,要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应建立规范的仪器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体系。对液压万能试验机、混凝土搅拌器等设备要做到“一机一档”,档案内容应包括采购、调试、运行、维护、报废等各个阶段的跟踪记录。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随着仪器使用时间的延长会不断增加,做好各个环节的信息记录,可为后面环节的管理使用决策提供参考。第二,工地试验室人员档案管理。工地试验室的管理本质是对人的管理,尤其是对试验员的管理,因此做好工地试验室人员的档案管理,可有效提升试验室的管理效率。首先,做好人员配置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合理配置试验作业人员,并将其基本信息注册在案,做到一人一档。试验检测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如《实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证书》以及其他资质证书。其次,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若特殊情况时需要更换人员,则变更后的人员数量和资质水平应高于或保持原有水平,不得降低标准,避免人为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可靠性造成不良影响。最后,定期对试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试验技能经验交流;学习先进的检测技术和分析方法,提升检测结果的参考价值。第三,工地试验室日常运行档案管理。工地实验室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技术台帐,如试验样品、不合格样品等物品的台帐以及对外委托台帐等。
随着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工地试验室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要使试验室的质量保证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应加强工地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构建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效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兰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04:117-120.
[2]徐卫华.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J].内蒙古公路与运输,2013,03:26-27.
篇5: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治淮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结合治淮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是指在淮河流域内建设的水利工程(含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其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得到群众公认,经过淮委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命名和表彰的先进单位。
第三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实行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公开评选的办法。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并表彰一次。
第四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评审程序,实行现场考察和测评赋分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治水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思路,围绕构建人水和谐环境,提高防洪保安能力。加强工地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资金和参建人员的安全。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努力塑造和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为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利支持。
第六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的评审工作由淮委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建管处、人教处、财经处、监审处、文明办组成,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分管建设管理的副主任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委建管处承担并负责日常工作。第二章 文明工地的申报条件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治淮建设项目(含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均可申报治淮文明建设工地。
(一)中央投资或中央参与投资、主体工程完成30%以上。
(二)工程建设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参建人员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第三章 文明工地的评比内容
第八条 精神文明建设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人水和谐环境。
(二)创建工作组织严密,氛围浓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健全,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或办法具体并认真实行。
(三)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
(四)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并执行劳动岗位和劳动技能培训计划,教育和培训效果明显。
(五)有必要的文体生活设施,职工文体生活活跃,职工精神面貌良好,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六)参建单位及人员能认真落实“三个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七)参建单位关系融洽、工作协调、无推诿扯皮影响工程建设的现象发生。第九条 工程建设管理
(一)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
1、工程实施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2、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严格合同管理。
3、工程实施过程中,能严格按合同管理,有效控制投资、工期、质量;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2、拥有满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检测的检测设备和人员。
3、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各种档案资料真实可靠、填写规范、完整。
4、工程质量优良,单元工程优良品率达到80%以上(在建工程优良品率达到50%以上)。
5、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处理施工建设过程中质量事故。
(三)施工安全措施
1、建立了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标准,并制定了安全保证制度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施工作业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一般伤亡事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四)内部管理制度和建设资金使用
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参建人员按照职责熟悉相关管理制度。
2、建设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3、工人工资按时发放,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第十条 施工区秩序环境
(一)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出入运输工具干净。
(二)施工现场道路平整、排水畅通。
(三)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四)施工区与生活区应挂设文明施工标牌或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设警示灯)。
(五)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公共场所整洁有序、保持卫生。
(六)工区内社会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欧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七)无噪音扰民现象。
(八)能正确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关系,无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第四章 文明工地的申报、评审和命名
第十一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一)委直属项目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直接向淮委申报。
(二)各省(市)负责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有关省(市)水利厅(局)申报,各省(市)水利厅(局)在初评的基础上向淮委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数量届时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文明工地申报材料:
(一)《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叁份。
(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叁份,内容包含工程基本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区环境秩序等。
(三)视频光盘一张,反映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和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情况,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客观,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其它能反映工程项目创建文明建设工地情况的资料,如工程建设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第十三条 评审一般分考核小组现场核查(或委托省、市水利厅(局)考核)和评审委员会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四条 为保证文明工地评选的准确性、权威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报的文明工地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赋分低于80分的,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五条 文明工地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施工区环境等3大类,按《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考核赋分表》(附件一)赋分。考核小组核查的程序:
(一)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的汇报。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现场管理情况。
(三)查阅工程建设有关资料。
(四)查阅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档案。
(五)依据考核评分表进行赋分。
(六)与申报单位反馈情况。
(七)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核查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初审的建议意见。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在听取考核小组核查情况的报告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委会进行评议,最后,评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
第十七条 采用一定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预选的文明建设工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内容: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的工程名称、项目法人、主要参建单位、创建文明工地的简要事迹。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复核后仍符合条件,予以认定并进行表彰。
第十八条 获得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的单位(工程),由淮委进行通报表彰命名,并颁发“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证书和奖牌。
第五章 文明建设工地的管理
第十九条 文明建设工地实行分级管理,由文明建设工地项目法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管理,遇有情况变更,及时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曾获得的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称号:
(一)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放松管理,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三)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四)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五)与当地群众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六章 文明建设工地的奖惩
第二十一条 获得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的单位作为推荐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重要条件;有关参建单位可参加治淮工程建设作为招投标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
第二十二条 获得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的单位(工程),可参照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奖励的规定,对所在单位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第二十三条 治淮文明建设工地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若发现违规违纪者,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淮委基建[1998]15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
一、治淮文明建设工地考核赋分表
篇6:建设工地文明管理
2006年5月29日
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印发《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36号),全文如下。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主体工程建设。
第三条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坚持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全过程、全方位提倡文明施工,营造和谐建设环境,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全体建设者的积极性,做到现场整洁有序,实现管理规范高效,保证施工质量安全,促进工程顺利建设。
第四条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建设管理司承担文明工地评审等具体组织管理工作。
有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负责文明工地的初评,或参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织的评审考核等工作。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其他各参建单位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第五条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贯穿工程开工至竣工全过程。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委托或代建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下同)应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在进场后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计划,在主体工程开工后,正式启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第六条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按以下标准考核:
综合管理: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计划周密,组织到位,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参建各方信守合同,全体参建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倡导正确的荣辱观和道德观,学习气氛浓厚,职工文体活动丰富;信息管理规范;参建单位之间关系融洽,能正确协调处理与周边群众的关系,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内在、外观质量优良;质量缺陷处理及时;质量档案资料真实,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完善;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实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
施工区环境:现场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停放有序、整齐;施工道路布置合理,路面平整、通畅;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警示提示齐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整洁、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或减少施工引起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措施得当。
考核的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
第七条 南水北调文明工地原则上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所管辖的项目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东线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1500万元,中线工程合同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为单位进行申报。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每评审一次,申报时间原则上在每年第四季度。
已被评为上一文明工地的跨工程,可继续申报下文明工地。
第八条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申报程序如下:
1.东线工程和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由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项目法人提出书面评鉴意见,经相关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初评后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定;
2.中线水源工程:由中线水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后报送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定;
3.中线干线工程:直管和代建项目,由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项目法人提出书面评鉴意见后报送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项目,由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项目法人提出书面评鉴意见(事前应征求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意见),经相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定。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相关文字、声像等事迹材料。
第九条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半年以上;
2.已完成工程量达到主体工程合同额的30%以上或完成主体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3.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4.稽察、审计及各类检查中无重大问题。
第十条 对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项目(或施工标段),不得列入当年文明工地评选范围: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发生重大违纪事件和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4.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5.发生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十一条 在项目法人提出书面评鉴意见和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初评的基础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建设管理司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件1的评分标准现场考核打分,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 对施工、监理、建设管理、设计等单位按100分制分别打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再进行加权汇总。建设管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在总分中的权重分别为20%、60%、15%、5%。如有多个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各单位应按评分标准分别打分,再按各自所占工作量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分。
文明工地各参建单位得分不得低于80分,加权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
第十三条 通过评审的候选文明工地,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中国南水北调网公示10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建设管理司组织进行复审。
第十四条 评为“文明工地”的项目(或施工标段),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授予有关项目(或施工标段)“文明工地”称号,授予相关单位“文明建设管理单位”、“文明施工单位”、“文明监理单位”、“文明设计服务单位”奖牌,同时授予有关项目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和设计单位代表“文明工地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在参与今后南水北调工程投标时,其业绩评分可适当加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