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 提高效率 着力 行政 管理

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用6篇)

篇1: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三个着力”的具体要求,浦东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浦东新区在十七年发展中,行政管理体制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901992年底,是全市性开发体制,设立浦东开发办协调;1993年浦东建区,设立党工委、管委会;2000年8月,浦东建政,完善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浦东新区从建政起,就一直坚持以“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政府理念指导政府架构和行政管理活动。借鉴国外“大部制”模式,率先探索政府机构按职能模块化综合设置,数量总体上为上海其他区县的近1/2。

目前,新区区委共有工作部门9个(其中包括合署办公的5个部门),区政府工作部门12个。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上,浦东较早探索了“一门式”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等,力求构建与浦东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批准浦东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浦东特点,着重在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等方面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立健全功能区域管理体制。这是适应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推进的一次城区发展模式创新。浦东开发开放初期主要依托陆家嘴、金桥、张江、外高桥四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整合开发区与周边区域的资源,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全区组建了六个特色鲜明的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在新区总体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区域内的产业布局、土地资源配置、市政设施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有利于最大限度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推进浦东整体城市化的进程。

2、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区组建了城

一、浦东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情况

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一)创新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34经验交流四川改革

篇2: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改革起点,扩大社会参与空间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居于重要地位,既是新一届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起点,又是重中之重,具有画龙点睛之功效,“其要害在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宋世明表示,这既要完成减少1/3的数量指标,更要立足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把束缚发展的政府“真利益”减下来。

第七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不断提高,如取消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取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矿泉水的注册登记,取消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审批,等等。

宋世明认为,提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仍有很大空间。3月17日,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公布后,网民提出3800多条意见建议。根据投票结果,中央编办筛选出网民建议取消和下放的前100项,作为提高含金量的重点攻关项目。

宋世明说:“下一步,应继续运用网上公开平台等有效途径,扩大审批制度改革社会参与空间,不断提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

线

遵循内在逻辑主线,改革不能无限缩小、任意放大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能无限缩小和任意放大。”宋世明认为,国务院部门应更加自觉地遵循改革内在逻辑主线,适当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

首先,要注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提。目前国务院部门36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有200项面向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取消是原则,保留是例外,例外必从严。

其次,应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体制保障。其目的是以政府审批代替部门审批,便民高效;目标是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实现政府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

再次,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多一项审批,少一项审批,往往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关键是实现审批的规范化。

此外,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明确监管标准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惩罚机制的运用并建立惩罚后市场准入的限制制度。

均衡推进关联改革,切实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部署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10项任务。其中,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并列部署。宋世明表示,这五者关联性强,均衡推进才能彰显激发企业与市场活力的总体效果。

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先照后证、宽进严管,有利于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降低创业门槛、保护创业者权益。”宋世明表示,但是只有清理工商登记前置项目,并将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以外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或直接取消,才能真正实现先照后证。

加快减少资质资格认定。第七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集中取消11项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宋世明建议,应彻底摸清资质资格家底,公布资质资格清单,清单之外的一律限期取消;同时,在资质资格清单这个框架内继续减少资质资格认定。

宋世明强调,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征途中,要向“点”要深度,提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向“线”要长度,增加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加值;向“面”要宽度,均衡推进关联改革,切实激发企业与市场活力。(人民日报 记者 盛若蔚)

相关链接:

国务院审改办:一年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事项

1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在发布会上,李章泽说,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一年多来,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李章泽: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国务院审改办,代表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的几位同志,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这项改革,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会议上特别强调,要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寻租”空间,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

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开门第一件大事,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李克强总理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要把原有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并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一年多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年多来,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减少、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力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并取消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面摸清并公布了国务院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印发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

二是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将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

三是宏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转变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后,各部门腾出了更多精力管宏观、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机制,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更加重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注重统筹优化生产力布局,改进和加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

四是行政效能明显改进。持之以恒推进政风建设,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压缩“三公”经费。今年6-7月,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分别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李克强总理一直强调,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根据这一要求,在简政放权工作中,国务院严格遵循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法制统一的原则,不省步骤、不缺环节,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新华网 记者 陶叶)国务院审改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含金量在不断提高

1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李章泽说,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含金量问题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视,克强总理也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聚焦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消“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一些行政审批事项,更多的释放改革的红利。

记者: 我们知道国务院已经分7次下放了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有舆论认为,已经下放和取消的这些事项存在社会关注度低、含金量不高等问题,接下来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它的含金量? 李章泽: 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含金量问题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包括我们的媒体也十分关注,大家议论也比较多。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也是非常重视,克强总理也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要求聚焦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消“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一些行政审批事项,更多的释放改革的红利。

如何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高,我们这一年来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审批事项的含金量不断提高。

一是确保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大家知道去年以来我们花了大概8个多月时间对各部门现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三下三上”反复甄别、反复核实,最后我们形成一个汇总清单,我们将这个清单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最后今年3月17日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上把各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一共1235项在网上向社会公示。这样就从源头上确保了我们现在这些审批事项真实、有效、准确。审批事项的真实和准确也是提高含金量的一个基本要素。

二是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数量和质量一起抓。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这是我们一直秉承的一个原则。一方面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总理提出的削减三分之一的硬任务;另一方面我们更加注重取消下放含金量。以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是不断提高含金量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们从1235项的大清单中,对涉及投资、创业、就业、创新的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700多项含金量比较高的事项,我们将700项事项送各个省级政府、行业协会、工商会和部分民营企业,请他们提出改革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这些送给相关52个部门请他们深入研究进行改革。从最近几批取消下放事项情况看,含金

篇3: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特别是2009年, 尽管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 湖北省依然完成客运量8.87亿人次、旅客周转量562.34亿人公里、货运量5.96亿吨、货物周转量930.1亿吨公里, 实现同比分别增长7.5%、7.6%、12.9%和17.8%的好成绩。

近日, 记者采访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物流发展局局长石先平, 他向记者讲述了改革近一年来湖北省道路运输和物流发展的变化。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物流发展局为“一门两牌”, 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运输经理世界:去年至今, 湖北省道路运输业发生了哪些变化?

石先平:全省运管物流系统紧紧围绕“交通固本超越年”目标任务, 以开展“十项专项行动”和安全监管“六项行动”为抓手, 从转变发展方式, 改进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运管物流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至今年6月底, 全省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均实现客运网络的全覆盖, 共开通农村客运班线5202条, 投入营运客车23144台, 座位保有量35.8万余座, 农村客运营运总里程达14.96万余公里。

2010年1至6月, 全省共完成进度投资3.39亿元;建成等级客运站2个, 新开工6个, 在建17个, 建设农村五级站67个, 候车亭1283个, 招呼站2009个。全面启动道路运输与物流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全省七个国家公路枢纽城市的《国家枢纽规划环评》编制与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省编办对全省17个市州的物流发展机构均予以批复;组织物流资格证培训考试2期共200余人;组织开展了全省物流发展情况大普查, 积极开展了物流规划、调研等工作;拟定了《湖北省交通物流发展指导意见》;开通了湖北交通物流网。

省运管局组建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 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公交职能移交工作, 目前全省有10个市州由交通部门管理。组织开展了公共客运管理调研, 基本上摸清了城市公交发展和管理现状。起草了《关于促进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若干意见》, 研究提出了理顺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的重点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运输市场秩序大整顿、服务质量大巡检行动、驾驶员培训市场大清理和从业人员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了出租车“双创”活动。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成诚信档案系统和远程培训系统, 普通货物运输通用软件得到推广应用, 运管物流门户网站全面改造升级, 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推广。启用了省GPS信息平台, 全省已有12476辆营运车辆入网GPS信息平台, 并进入交通运输部数据中心。

运输安全态势平稳。组织实施了安全监管“六项行动”, 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至6月底, 全省共发生交通事故23起, 死亡37人, 受伤70人, 同比分别下降20%、28%、53%。信访维稳形势保持稳定, 依托地方政府, 平稳解决了少数地方出租车停运事件。

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开展了机关支部与基层支部结对共建活动;命名表彰了第一批18条省级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召开全省廉政工作会议, 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全面推广了“交通廉政阳光六同工作法”, 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

运输经理世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 是否也存在一些问题?

石先平:当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还必须正视道路运输和物流行业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首先是运输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程度不够高。相当多的运输经营者仍处于小、散、弱和各自为战的状态, 挂靠经营、分散经营、自揽自运的粗放式运营还比较普遍。与此对应的是行业维稳形势比较严峻, 近一个时期以来, 网上投诉、信访、走访明显增多, 特别是群体访、越级访增幅较大, 过激行为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到了行业的和谐稳定。

其次是基础设施布局与综合功能不够完善。部分道路运输站场分布与铁路、航空、港口运输的站场距离较远, 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整体上尚未形成有效衔接;客运站、货运站生产服务功能设施的科技含量低, 综合服务功能整体较差。

另外物流发展水平比较低。近年来, 湖北省物流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但总体来看, 发展水平较低, 物流业的规划、引导、管理基本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全省物流企业多处于传统运营状态, 普遍缺乏现代物流人才, 第三方物流尚未形成规模, 物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物流专业知识的掌握和了解不够深入。

道路运输、物流行业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 既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问题, 又是制约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新问题。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保持湖北省道路运输和物流又好又快地发展, 就必须转变运输物流的发展方式, 就必须改进工作方法。

运输经理世界:今年是湖北省物流发展局成立的第二年, 是破题上路之年。俗话说“有为才有位”, 作为国内唯一的省级物流发展机构, 贵局将如何作为?

石先平:我认为, 依托湖北“九省通衢”的交通区位优势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良好态势, 科学谋划“十二五”湖北省道路运输和物流发展, 必须狠抓“九个着力”, 推进“九个转变”。

着力培育运输市场主体, 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我们将通过制定实施多种政策和措施, 引导运输企业从弱小、分散向强大、集中转变, 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 通过资产重组、并购、上市等方式扩大规模, 发展壮大。另一方面, 鼓励企业调整运力结构, 推进运输工具上档升级, 发展高级客车, 发展甩挂、集装箱运输车辆以及适应农村运输的经济实用型车辆;采用政策措施, 促进各类资源向集约型经营企业聚集。

此外, 鼓励企业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创建品牌企业、品牌班组, 推出一批服务质量优、综合能力强的品牌企业。

还要逐步解决挂靠经营问题。通过信息引导、市场整顿、线路许可、车辆更新和车辆回购、质量信誉考核等手段, 限制并逐步取缔挂靠经营;通过签订经营合同, 加强企业对车辆的管理控制, 规范企业与“车主”的关系, 鼓励“公车公营”, 规范经营, 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着力规划建设运输枢纽, 从单一功能型向综合运输型转变

湖北省将重点建设好七个道路运输主枢纽。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的理念, 集中资金, 在七个国家公路主枢纽城市, 重点建设5-10个“空港式”客运枢纽, 重点建设武汉、宜昌、襄樊等物流园区。

加强与铁、空、水的对接, 引导道路运输企业适应综合运输格局的新变化, 促进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做到火车站、飞机场建到哪里, 长途客车、出租车就开到哪里。

现有的896个客运站和57个货运站, 特别是473个乡镇五级站, 都将被充分利用, 以盘活站场存量。从而促使客运站向货运、小件快运、车辆维修等综合功能拓展, 使货运站向物流服务拓展。

着力构建运输网络, 从分散单一向运输一体化转变

建设“道路运输一体化”, 构建运输网络体系, 是湖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 也是服务“两圈一带”战略的具体行动。湖北将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理念, 努力建设区域和城乡交通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运输网络。一要做好运输网络的规划。二要打破地区封锁。三要构建客运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着力突破物流发展瓶颈, 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

湖北省的物流业发展准备选择10-20个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进行示范, 引导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整合功能和拓展服务, 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融合与转型。湖北还将加强与省内外物流信息化建设的合作, 建设互联互通的湖北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为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提供免费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 降低物流成本。

着力拓展运输服务领域, 从重客货运输向综合服务转变

湖北省是汽车生产和销售大省, 也是机动车保有量增幅较大的省份。作为机动车销售的后续产业, 机动车维修业的发展空间巨大。目前, 部分企业和客运站以客运网络和站点资源为依托, 开展小件快运,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下一步, 湖北将通过建立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联盟等形式, 发挥武汉、襄樊、宜昌等大中城市货物集散中心的优势, 与外省的快运网络连接, 逐步形成内畅外联、通达全省的小件快运网络。

旅游客运也将被大力发展。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为契机, 合理整合圈内旅游客运资源, 开辟旅游客运班线, 发展旅游包车, 建设旅客集散中心和换乘中心, 将“一江两山” (三峡、武当山、神农架) 旅游景区连接起来, 形成一体化的鄂西旅游客运市场。

着力抓住节能减排关键, 从耗能排放大户向绿色低碳转变

“王静工作法”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我们会在系统和行业大力宣传“王静工作法”, 掀起节能减排、低碳运输的新高潮。具体做法上将实施燃料消耗准入制度。凡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新客、货运输车辆, 必须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否则, 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此外, 也将优化运输组织。大力实施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的枢纽建设和运输组织, 鼓励和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油汽两用汽车等环保车型。

着力构建安全和谐运输, 从应急治标向源头治本转变

目前, 道路运输行业非正常、非理性上访呈上升态势, 既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主动出击, 源头预防, 才能为运输物流的大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湖北将大力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和综合评审制度, 把好市场源头关。要通过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将维稳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 避免由于许可前经营矛盾化解不力而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达到事前预防的效果。还要将信访维稳工作与运输管理业务挂钩, 与专项经费拨付挂钩, 与单位文明创建挂钩。通过落实信访维稳“三挂钩”制度, 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后处理, 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源头整治力度, 做到“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手段预防、专用设备把关”。

着力完善市场监管方式, 从上路稽查向规范诚信建设转变

在运管物流工作中, 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 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方面大力推行“一站式”行政服务模式。将所有对外办理的业务集中到“窗口”, 统一办理, 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电子监控”管理方式。要大力推行这种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监管方法。

此外, 大力推行行政处罚“三分离”运行机制。要建立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的运行机制, 改变过去处罚权集中在一个部门的执法模式。最后, 应大力推行诚信考核制度。

着力行业科技创新, 从粗放管理向高效便捷转变

篇4: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主要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着力坚持简政放权,强力推进职能转变

委党组始终重视简政放权工作,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走在兵团机关前列。一是针对行政审批事项过多、程序不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等公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着手实行与转变职能关联度最高的行政审批权力的改革。2009年以来,先后三次清理行政审批权力,行政审批事项由最初的32项减到目前的10项,减少68%。加大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在落实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的基础上,2009年,除跨师、跨行业和重大项目外,其它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师,建立兵师两级中央政府性投资项目分级负责制。2011年,主动带头赋予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省级经济管理权。201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全部下放。二是按照“规范运作、理顺关系、完善职能、提升服务、塑造形象”的要求,加快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提高审批效率。2009年,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2011年,制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流程图,压缩审批时限50%,并在媒体公开6条承诺。2013年,7大类审批事项进入兵团行政审批中心。

(二)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强力打造阳光政务

以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创造条件让职工、让社会更多了解、监督我委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规划、重大投资、重大改革等重大事项,扩大主动信息公开量,信息发布量一直位居兵团机关部门前列。一是坚持在兵团党委重大部署上不失声不失策,创新新闻宣传方式,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机制,每年召开疆内外媒体宣传工作座谈会,提出委处领导接受媒体采访人数50%以上。共开展新闻发布会24场。二是依法清理并在媒体公开行政审批依据、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明确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使全委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每年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批和核准、备案项目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下达及时上网公布。从2009年起,将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主动抄送监察、审计、财务等监督部门,接受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对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如,在选人用人上,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量才使用的原则,2012年率先对全委处级干部按照党组制定、兵团党委组织部批复的干部轮岗方案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全部轮岗。并提出“358”(在同一岗位任务满3年的可以交流,任职满5年的应当交流,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和项目管理处(室)与非项目管理处(室)合理交流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评议、民主选举的程序选拔干部,防止跑官、要官、拉官现象,使能力高,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走向重要岗位。2009年以来,坚持将委内业务经费、车辆专用费、公共接待费等公示到领导和处室,经费开支从过去每年近千万元下降到不足400万元。坚持抓绩效管理,把信息工作、党建任务、考勤工作和日常检查情况与目标绩效工作一并纳入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按照“工作靠制度,办事靠民主,项目靠程序”的工作机制,在研究出台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制定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始终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内部决策和外部咨询相结合,实行规划研究课题招标、专家咨询和规划编制、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一上一下一商一会一批一报”年度计划编制程序,委内工作方案、投资计划安排实行处室会稿制度。二是坚持并完善“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要工作安排、大额资金调度向全委通报,重大事项一律由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后执行,课题和规划研究实行分管领导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制管理,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违反集体决策的做法,不以传阅、会签等代替集体决策,一律由党组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党组会研究干部问题,会前必重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严守程序和规定,坚决防止临时动议,个人决策。三是加大工作的协调力度,积极主动争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支持理解,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完善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在重大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上加强双方的衔接协调。2014年,与自治区发改委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建立双方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兵地融合发展突破。

(四)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以“强化责任、提升技能、服务大局”为目标,不断推进作风转变。一是坚持便民、高效、务实的要求,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2009年,针对委内出现的苗头性不良倾向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十六个提倡、十六个反对”。2010年,要求全委树立“急、抓、抢、快”和“真、准、精、深、实”工作作风,使国家支持兵团发展壮大政策措施得到快速落实。2011年,率先提出以“责任、奉献、创新、效率”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了“下基层、知民情、送服务、解难题”活动,致力于为基层办实事、解困难。2012年,抓住国家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差别化产业政策,主动作为,大力推进一批石油化工、煤炭化工以及能源、建材等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兵团新型工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从2013年起,将每年3月定为兵团发改委赴基层调研月,建立年度调研课题管理制度,调研成果服务于工作大局和辅助决策的作用得到发挥。坚持把“勤学习、善总结、出思路”作为衡量领导和处(室)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2009年起,坚持委领导带头每月上党课,建立年度学习计划制度,每年开展向全委签字赠书活动,建立学习台帐、考勤登记、检查考评和设备管理、人员出国境考察学习台帐制度。以“进步伴我成长恳谈会”、“青年弘毅论坛”为主题的青年论坛,为年轻人健康成长、展示才能提供平台。三是自觉克服老大思想,主动加强与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为基层、为企业服好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强力打造廉洁型机关

2009年,为防止领导干部过多干预经济工作,提出两条禁令:本委工作人员不得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企业、项目单位介绍施工招标、监理、设计、设备供货商;本委工作人员参加委内组织的或委托中介组织的项目评审,一律不拿评审费。对市场主体能够自行决定的事项,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市场主体不能自行决定的事项,做好协调,避免行政主体干涉市场正常行使权利。同时我们加大了革自己的命、去部门权和手中利的力度,积极自觉地改革以往兵师项目可研、评审单独委托指定下属机构承担的作法,按市场规则和法则,由项目单位、市场主体自行选择设计单位,切断行政机关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利益转送关系,进一步规范了履职权力和范围,找准工作边界,这些做法得到了兵团领导和社会的高度认可。2012年,开展了委内行政权力和业务工作事项梳理,明确权力和事项124项,排查廉政风险点282个,提出防控措施302条,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初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总的来看,通过几年来的改革创新,兵团发改委在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作风等方面明显转变,大局、服务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化,微观向宏观、审批向监管、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的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向便捷化、信息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工作目标进一步迈进,便民、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

二、几点启示

(一)把握底线思维,才能赢得主动

兵团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经济总量越来越大,市场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群众的利益多元化和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同时,兵团的经济与全国的融入也越来越强,我们面对的矛盾和风险几率大为增加,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更加艰巨复杂。固守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就可能陷入被动甚至发生危机,不主动改革创新,就会贻误发展的机遇。近几年,我们着眼于迎接挑战、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树立底线意识,主动思考工作中的主要矛盾是什么,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有哪些,发生破坏性质变的界限在哪里,早谋划、早改革,早防范,自我革新、自我超越,在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率先作为,积极发力,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发展改革委乃至发展改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提高治理能力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针对权力过大、审批过杂、干预过多和简政放权不到位、监管不到位问题,围绕降本增效,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向市场主体放权,向社会组织放权,努力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从根本上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虚减实增、层层截留问题。强化经济运行调控管理职能,加强季度经济运行预测和系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召开企业、行业、民营资本座谈会,强化对新兴市场力量的研究关注;注重金融对兵团的影响,通过召开金融服务协调会、座谈会、合作签签等方式,推动金融资源与经济发展的衔接结合;开展投资月度、季度、年度运行分析,建立兵团服务业经济运行会商会议等制度,对经济的分析和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发挥市场价值取向,才能正确履行职能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市场的角色区分。这几年,在谋划发展上当好参谋助手,超前思考、及时研究、主动作为,推进经济调控目标制度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通过制定优先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重点项目投向等手段,增强了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在项目推进上发挥先锋作用,加大项目超前谋划力度,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机制,推进项目储备库建设,每年确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名单、主题活动年方案,建立重大项目问询制度,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在为基层、为企业服务上加强保障,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作为一切工作的突破口,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取消审批。在维护职工利益上保驾护航,主动与自治区价格部门沟通,开展兵团辖区水、电价格测算等基础服务工作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建立价格服务平台,全心全意服务于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四)坚持目标导向,才能使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以目标管理为抓手,强化目标管理理念,在工作开展中明确目标,在工作落实中盯紧目标,在工作完成中实现目标。多年来,结合兵团党委年度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主动对中央和兵团党委重大政策、重大任务进行分工细化、明确目标。坚持把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把个人绩效目标与处室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建立月度工作职能绩效管理制度,开展职能绩效管理工作整体评价,把评价结果与年度处(室)、个人推优评优和奖励挂钩,有力推进了整体目标的全面落实。

三、下一步改革重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兵团发改委作为兵团经济管理综合部门,要在根本、基础、长远上下功夫,围绕谋划大战略、策划大规划、推进大工程、营造大环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路径,促进兵团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一)围绕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把简政放权工作落实好

适应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能力,把国家下放的审批事项真正接住管好,加强对我委下放事项的监管,既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又要防范出现审批腐败。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决策制度,积极探索推行政府投资竞争性分配。落实“非禁即入”,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兵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和前置要件审批权限同步下放。建立和完善纵横协管的联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的服务和监管,强化规范对项目建设的约束力。对损害公平竞争、损害环境以及严重脱离实际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二)围绕高效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重点推进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努力把审批变为服务。最大限度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为企业和基层提供阳光、可预期的服务。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进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三)围绕重大任务的落实,构建执行力强的落实机制

要围绕落实中央和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着力提升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任务的谋划、塑造和设置能力,在提出创新性建议、开展原创性工作方面有更大的突破,如在向南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工作任务目标落实的办法和措施,抓好设计平台、抓手、路径和载体,采取经济、法律、技术等管理手段,逐步构建执行力强的落实机制。

(四)围绕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

篇5: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前不久,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强调指出,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作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整合力量,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良好法治环境。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开展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拓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寺院,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要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各部门的力量,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就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二、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要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类型的专项纠纷,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类型的纠纷,要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重点做好三种矛盾的调解:一是对已经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自己掌握的纠纷,也包括党委政府交办或者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移送或委托的纠纷;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特别是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陈年积怨和新的纠纷苗头;三是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同时,在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卫生、药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做到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分批次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全员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调委会主任、调解小组长和调解骨干的培训。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服务大局、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三、发挥律师依法维权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有效化解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处的公信力和成功率,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建立完善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运行机制。近年来,我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担任乡镇、街道、社区、村社法律顾问,为律师充分掌握社情民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重要平台。在此基础上,要制定完善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律师要紧扣矛盾纠纷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释疑解惑、疏导群众情绪,力求定纷止争;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实际情况,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要紧扣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建立完善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信息上报机制。强化矛盾纠纷舆情信息汇报工作力度,律师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司法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积极采取前期预防措施。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功能作用,宣传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典型案例及先进事迹,提升社会各界对这一工作的关注程度,不断推动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发挥公证司法证明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篇6: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0]56号 【发布日期】2000-08-03 【生效日期】2000-08-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决定

(2000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

津政发〔2000〕56号二000年八月三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对我们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天津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处在非常关键的时期。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对于我市实现历史性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现政府工作全面上水平,必须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建设。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现天津市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分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通过改革,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现就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一、加快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

(一)通过改革政府审批制度,促使政府部门尽快转变职能。要把工作重心转向依法加强宏观调控,制定市场规则,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社会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把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市场自行调节,社会自我管理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

(二)对市政府公布精简的审批事项和核准事项,有关部门要逐项尽快落实。可由市场调节的事项,通过招投标或拍卖形式来确定;可由中介组织完成的事项,交给中介组织管理;只需备案的事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审批事项和核准事项。根据我市情况确需增设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形式确认。各区县政府也要对权限内的审批事项认真进行清理。

(三)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和核准事项,各部门要明确审批条件、内容和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联合办公和“一条龙”、“一站式”审批制度,涉及几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审;涉及部门内部多个环节审批的,由部门统一协调,对外只盖一个章。

(四)审批的内容和程序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审批监督制度,实行审监分离。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和社会听证制度;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推行专家咨询、审查制度。

二、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投资管理职能

(五)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划清投资范围,落实投资责任。政府直接投资主要安排公益性项目和部分基础性项目,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推动企业成为市场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企业承担项目立项、筹资、建设、经营、偿债等责任,真正做到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风险。

(六)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对现有政府投资公司进行调整,增强投融资能力,扩大资本规模,实现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强化责任约束,加强稽察、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都要经有资格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减少投资风险。

(七)进一步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对投资管理的职能由直接方式为主逐步转变为间接方式为主,主要通过制定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运用价格杠杆,发布投资信息等,引导和调控投资行为。加强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管理,对各部门掌握的预算内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要相对集中,统筹平衡,保证重点建设需要。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专项基金审计制定,每年对各部门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八)培育和建立投资市场服务体系。发展投资服务中介机构,对工程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一律实行招标投标,努力提高投资领域的市场化水平。各种投资中介服务机构要规范经营行为。

三、三、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积极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服从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促使优良资产向重点行业、优势企业和名牌拳头产品集中,改变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行业分割”、“部门所有”状况,真正实现推倒“围墙”搞调整,打破界限抓重组。

(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机制。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推行国有资产效绩评价。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控股公司、企业集团公司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途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出资人承担经营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十一)积极探索向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负责审查企业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损益报告,对企业经营效益、国有资产运营状况及企业领导者的经营业绩进行监督、评价和记录,提出对企业领域者的任免、奖惩建议。

(十二)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国有产权的转让要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办理鉴证,通过产权市场,合理定价,公平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加强政府对国有土地资源的集中管理,规范运营,为城市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四、四、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三)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严格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城市规划审批权集中于市政府和授权部门,不得越权审批和擅自变更规划。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规划的,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对于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十四)按照理顺体制、转换机制、完善设施、健全法制的要求,下大力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天津市区街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党发〔2000〕1号),进一步明确市、区、街道管理职能,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形成市统一领导、以区为主、以街道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胆探索政事分开、建管分设、养管分离的路子。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搞好城市管理一支队伍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十五)坚定不移地搞好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排除一切阻力,克服种种困难,清理违法占道,实施“退路建厅(场)”,严禁乱摆乱卖,整顿交通秩序,加强出租车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搞好环境卫生,治理白色污染,净化美化城市。有效控制外来人口。下大力量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坚持长效管理,彻底解决环境脏、乱问题,展示现代化大都市的新形象。

(十六)强化区街管理城市职责。各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负总责,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街道办事处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居委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集中精力做好管理城市、组织人民生活等项工作。加强社区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环境。

五、五、巩固“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离休人员离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性支出的比例,做到及时足额拨付。采取切实措施,开辟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拓宽资金来源,保证不再发生新的拖欠。抓紧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低保”人员按标准领取生活费。

(十八)实现养老保险费全额缴拨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依法逐步将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对不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

(十九)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转变。对已经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人员,加快分流步伐;企业新的减员可享受失业保险,直接通过市场实现再就业;继续按照“三三制”原则筹措资金,保证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健全就业信息网络,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广大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六、六、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一)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好群众工作。要以深厚的感情和强烈的责任感,经常深入群众,体察民情民意。要建立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注意分析社会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始终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生活的难点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想方设法去办,创造条件办好。对暂时办不到的,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二十二)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各级领导要坚持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协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做到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放在基层。加强对群众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逐级上访制度。妥善处理好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对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的,要采取果断处置措施。

(二十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易燃、易爆、易发事故的行业严格管理,消除各种隐患。同时,要做好防范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

(二十四)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的各类犯罪活动。依法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社会治安状况继续保持全国最好地区之一。

七、七、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的工作制度,把各种行政职权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认真制定和落实政府立法规划,把改革发展中的新经验、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及时用法的形式加以规范;认真做好各项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二十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解决交叉执法问题。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任何行政执法机关都不得向下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二十七)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 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及舆论的监督。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并把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结合起来,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八、八、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八)继续推进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科、所、站、队等,都要实行政务公开。认真抓好乡镇的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厂(企)务公开、村务公开,使“三个公开”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公开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和结果,公开工作纪律、违法违纪处理规定和监督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公开要与整顿行业作风、治理衙门作风、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相结合,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政务公开,改进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对权力和权力的行使实施有效监督,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九、九、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三十)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进行培训,对优秀中青年干部还可根据需要选派到高等院校和国外进修。同时,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快知识更新,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

(三十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始终着眼于中低收入的大多数群众。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区县局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有四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注意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尽心竭力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

(三十二)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搞特殊化或谋取私利,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加大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狠刹各种奢侈浪费之风;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努力保持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好形象,决不做群众看不惯、不满意的事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十三)严肃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各部门、各单位对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允许拖着不办,更不允许顶着不办。坚决克服官僚主义,铲除衙门作风,不摆架子,不耍态度,谦虚待人,热情服务。继续严格执行限期办理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对有关请示不予答复的,对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的,一律视为失职,由此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事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遇有疑难问题要直接出面协调,不许推诿扯皮。要切实精简会议,压缩会议时间和人员,提高会议效率。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十、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三十四)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的情况;市委、市政府文件或会议决定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落实情况。

(三十五)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督查工作要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明确督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督查工作责任,保证督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加强督查工作的信息反馈,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注意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重大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市委提出的“乘势而上,开拓创新,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以两个文明建设的优异成绩跨入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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