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神话对农村封建思想的形成的思考(精选4篇)
篇1:中国古代神话对农村封建思想的形成的思考
中国古代神话对农村迷信思想影响的思考
摘要:在我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神话故事,它们对我们国家的影响可谓根深蒂固,大有延绵不绝之势。在今天看来,一方面,这些神话故事为当时的人们给予了强大的精神寄托;另一方面,它们也许只是统治阶级腐蚀人民精神以达到其统治的一种工具。关键词:神学;农村;迷信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古老的中国有许许多多的传说,如“年的传说”、“牛郎织女”、“十二生肖的传说”、“嫦娥奔月”、“精卫填海”等等。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逐渐将这些传说固定下来,形成节日。这些节日里有的是对恶魔的反抗,有的是对美好的寄思,有的是对爱情的向往,有的是对勇者的的尊敬,有的是对逝者的缅怀。不论怎么样,神话故事已经融入到我们华夏民族的血液里了。
一、神话故事的形成及发展
神话是古代人们在当时生产力的情况下,无法对当时的一些自然现象作出科学的认知和解释,从而对那些事物产生畏惧或膜拜的心理状况,在后来人们无法考证的情况下,就延习了祖先的看法并以节日或口传的形式流传下来,对人们起到慰藉或告诫的作用。神话的神学色彩对后世思维的形成和文学的发展提示了方向。神话里的人物,在人们的思维里真的变成了神,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神话,人的内心世界里之所以希望神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平等现象越严重,这种神学思想越兴盛。人们在现实中已经找不到解脱和寄托的地方了,所以就抽象出那些聚正义与平等为一身的神来解脱。神话所开创的为人的主题,事实上后来也成为了我国文学发展的主流。神话富于情感、富于形象、富于想象的特征,也极大地影响着后世文学的发展。丰富多彩的神话作品,成为后世文学创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题材源泉。如:屈原的楚词、庄子散文、李白诗歌等;明清小说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等。
在中国神学里面,那些让人崇敬或仇恨的神大都在上古时期,后来形成的神越来越少,这说明人们的认知能力在不断增长,对神的考究也越来越讲究。他们对过去人的来源无法理解,于是就有了“女娲造人”的传说。他们对水灾的害怕,于是有了水神共工的传说,对火灾的无法抗拒,有了火神祝融的传说,可以说神话是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尧、舜、禹时期,生产里低下,神的存在只是为了赐福和保佑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能获得丰收,如“年的传说”相传在太古时期,有一只凶猛的野兽,它居住在深山密林之中,人们管它叫“年”。“年”长得硕大无比,而且生性凶残。只要谁惹恼了它,它一定会张开那张血盆大口,一口把他给吃掉。同时,“年”也很懒,它喜欢睡大觉,一睡就是三百六十五天,当它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总是感觉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这时候,它就下山来到村子里,见到什么就吃什么,就连那些住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孩子都不放过,等肚子填饱以后,它才会满意地一摇一摆地走回家去继续睡大觉,然后在下一个三百六十五天后醒来,继续下山找东西吃。后来在神的帮助下,用红色的对联,红色的点燃蜡烛,还有燃烧的爆竹把“年”吓跑了,以后每年都这样做,人么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生活,不用担心“年”的侵扰,所以在传统节日“春节”里就形成了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再生产力低下的那个时代,人们保护自身的能力比较弱,希望有神来保护的意识也自然比较强烈。但另外也从一定角度说明那时人们生活条件艰苦,工作繁重,希望在劳作了那么久之后能有一点休息和享受的时间,可以说这是人们的福利思想的早期萌芽。渐渐的家天下取代公天下,私有制取代公有制的时候。神的形象就逐渐分化成三种:一种是代表权利阶级利于的神,如玉皇大帝。一种是代表农民阶层利于的入菩萨和八仙等。另一种则是代表了不满统治阶级放抗者的、想重新形成自己统治的的魔界之神。历史在这些阶利益的不断变更下,神的数量和神的权利和能力得到了不断的巩固和完善。可以说中国的神学和中国的政权一样,虽有变更但从来没有间断过,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二、在过去的历史上,神学的影响
在过去几千年的华夏文明中神学的影响和政权的影响是不断地交织在一起的,神与神之间的斗争就像政权与政权之间的斗争一样重来没有间断过,唯一不同的是神可以活人类不能活的岁数,但折算一下也是一样的了。在秦朝阴阳家曾为秦朝的统一取到一定的作用。汉朝汉武帝更是对巫蛊之术信以为真,并且采纳了董仲书的天人感应学说,使神学成为了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汉朝佛教的传入,相当于又引进了一批神。东汉末年,道教的兴起,有形成了道家的一路神。可以说这时的中国神仙已经聚齐。在过去神学的影响很大,人们信奉神灵来解脱身心的痛苦,在南北朝时期,佛教的发展已经威胁到了政权的统治,即佛教抢夺税收、土地、以及兵员。这才招致周武帝灭佛。这正印证了那句“盛极必衰”的道理。神学在过去的历史上取到了维护阶级的统治,让人们把剥削看才是理所应当的,顺从了阶级统治者的意志。也在某种程度上拉近了人们的心理距离,让人们有了公同的心理归宿感,对我国形成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取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我国教育和科学的发展,使我国慢慢的衰落了,并落后西方。
在节日上也有重要的影响,中国的传统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节日的形成过程,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历史文化长期积淀凝聚的过程,下面的这些节日,无一不是从远古发展过来的,从这些流传至今的节日风俗里,还可以清晰地看到古代人民社会生活受神学的影响。最早的风俗活动是和原始崇拜、迷信禁忌有关;神话传奇故事为节日凭添了几分浪漫色彩;还有宗教对节日的冲击与影响;一些历史人物被赋予永恒的纪念渗入节日,所有这些,都融合凝聚节日的内容里,使中国的节日有了深沉的历史感。
一月一日:元旦。“元旦”一词最早出自南朝梁人萧子云《介雅》诗:“四气新元旦,万寿初今朝”。元是开始,第一的意思;旦是会意字,上面的“日”表示太阳,下面的“一”表示地平线。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象征一天的开始。元旦,就是一年的第一天。公历1月1日,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元旦节。我国历代的元旦,日期并不一致。如夏代是正月初一;商代在十二月初一;周代在十一月初一,等等。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会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使用“公元纪年法”,将公历1月1日定为元旦。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即阴历正月十五日。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在古书中,这一天称为“上元”,其夜称“元夜”、“元夕”或“元宵”。元宵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由于元宵有张灯、看灯的习俗,民间又习称为“灯节”。此外还有吃元宵、踩高跷、猜灯谜等风俗。我国古代历法和月相有密切的关系,每月十五,人们迎来了一年之中第一个月满之夜,这一天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是吉日。早在汉代,正月十五已被用作祭祀天帝、祈求福佑的日子。后来古人把正月十五称“上元”,七月十五称“中元”,十月十五称“下元”。最迟在南北朝早期,三元已是要举行大典的日子。三元中,上元最受重视。到后来,中元、下元的庆典逐渐废除,而上元经久不衰。又称“上元节”,即阴历正月十五日。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在古书中,这一天称为“上元”,其夜称“元夜”、“元夕”或“元宵”。元宵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由于元宵有张灯、看灯的习俗,民间又习称为“灯节”。此外还有吃元宵、踩高跷、猜灯谜等风俗。我国古代历法和月相有密切的关系,每月十五,人们迎来了一年之中第一个月满之夜,这一天理所当然地被看作是吉日。早在汉代,正月十五已被用作祭祀天帝、祈求福佑的日子。后来古人把正月十五称“上元”,七月十五称“中元”,十月十五称“下元”。最迟在南北朝早期,三元已是要举行大典的日子。三元中,上元最受重视。到后来,中元、下元的庆典逐渐废除,而上元经久不衰。
四月五日:清明节。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是人们春游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一系列体育活动的的习俗。
在这些例子中,从不同那个的角度展示了传统节日的来源,人们为何纪念,以及纪念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节日里都变成了一种娱乐休闲和家人团聚的时间,这也是中国人为何有如此强烈的归宿感和恋家的思想,故事后,曾有父母在不远游的思想,但随着交通的改善和交通工具的进步,这种思想已变得不那么重要,这都说明一切节日的兴衰都是与生产力相适应的
三、神学在现在还需要
神学思想在现在这个物欲、情欲、钱欲横行的时代是乎是变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实际则不然,在现实生活中神学不是纯粹的神学,而是被灌输了权利和金钱的交易手,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在神的面前都变得合情合理。而且在农村,这个在中国还不是足够开放和解放的地方,很多巫婆(筮娘)和神棍大行其事,给人算命,诈人钱财,死者到无所畏惧,但却平添了生者的一种负担,在过去对农村的考察,农村的封建思想观念是很重的,比如小孩生病了,首先不是给医生看病,而是认为是(zhuangkuo)着,即被死者附体,找来筮娘来跳神(一种驱赶鬼怪的仪式),这样孩子的病不但不能得到及时的医治,反而让那些筮娘多赚取一笔费用,给农村家庭平添负担。另外,在农村的葬礼上,这些神棍看风水,所收取的那笔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这又有什么用处呢?这就是这个世界上上本来有很多骗子,但披上了通神的外衣后,却可以大张旗鼓的行骗,这岂不是滑稽的很。在法律上和社会行为上根本是不能消除的,那怎么办呢?还让这些骗子继续行事。我个人认为是不可仪的吧!那神学在现在这么不值一提,这么劣迹斑斑,现在还需不需要神学能,答案是肯定的,但如何利用神学则成为了现在人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在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的观点。
一、神学对人是有好处的,但神学不等同于不科学的迷信思想。如古代的神学文化、神学艺术、神话书籍等都能从不同程度上提高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如人们从“嫦娥奔月”中,人们不断的坚信人类是可以上天的,不管用什么方法,经过多少代人的努力,飞天不再是梦想,而成为了现实。“精卫填海”则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实现,现在填海造陆都不在是梦想。所以神学有助于人们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二、神学能净化人的思想。神学能让人的心灵得到升华,并摈弃许多恶的想法,这样有利益人们和平共处,如佛家宣扬的众生平等思想能和谐现在焦躁的人际关系,减少世界的磨擦和杀戮。
三、在文学上和审美情趣上有重要作用。在古时候的屈原《楚辞》《离骚·天问·九歌》亦充满神幻色彩,上天入地、驰骋想象。战国时的《庄子》一书中不少寓言就是根据神话改编的。如《逍遥游》中的鲲、鹏就是《山海经》中北海神兼风神禺强的化身。藐姑射也是《海内北经》中的“姑射国”。汉代的赋体,如曹植的《洛神赋》就采用洛水女神宓妃的形象素材进行的一次成功的创作。东晋诗人陶渊明《读山海经》组诗之九《夸父诞宏志》、之十《精卫衔微木》、盛唐诗人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梁甫吟》等。小说采用神话作素材的也很多,它主要是借助于神话的奇特的想象,利用神话形象或神话情节进行再创作。如唐代李朝威的小说《柳毅传》,创造了一个优美的爱情神话。明清神魔小说对神话的采用和重塑,达到了此类文学的最高点,其代表作为《西游记》,孙悟空、猪八戒以及他们的腾云驾雾、七十二般变化成了中国文学中最有影响的故事之一。从孙悟空身上,我们不难看到“石中生人”的夏启、“铜头铁额”的蚩尤、“与帝争位”的刑天以及淮涡水怪无支祁的影响。此外,如《聊斋志异》、《镜花缘》、《封神演义》、《红楼梦》中也有不少发人深省的神话情节。上述这些文学作品无不以神学为题材,但这些作品留个人们的却是无比没的感受。所以古代神话传说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古代神话与传说是浪漫主义的源头,而我们在现实主义作品中也往往能看到神话传说的影子。可以说古代神话传说是中国文学创作的起源。古代神话传说也不仅仅只影响着后世的文学创作,它更影响着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一些建筑也受到了神话传说的影响。这些综合起来便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人文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讲,神学是有用的,而且作用是积极的,所以在我国神学是可以应用好的。
四、对神学的反思
神学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都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积极方面,它促进了社会教化的进程,减轻人们对现实的不满情绪,有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神学思想能让人对未来的预期超出现实,这样有利于保持内心的憧憬与向往,充满了想象力。不利方面的影响:如果宗教运用不当,就会成为统治阶级控制人们思想的工具,让信教者任劳任怨,心甘情愿的成为别人驱使的奴隶,没有反抗。如果有人借着宗教的名义,做反人类、分裂国家的事,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国家的统一。宗教中有的思想与科学存在冲突,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则会限制科学的进步与发展。在神学中,有的教义则限制了消费,阻碍了再生产的扩大。如回族中不许吃猪肉,不准喝酒等。这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
神学在农村大多数是变成迷信了的,在过去对农村迷信的统计中发现农村几乎每家都有一点,有的甚至很迷信。可以说每一种在过去的形成的节日里这种迷信思想都很重。例如春节,在农村每逢春节时,都有严格要求的。大年三十那天,早上吃得很少,晚上才吃得比较多。那天还得祭祀,用猪头作为祭品。而且点香从屋里向外点,还是从外向里点都有明确规定,点错了,会被大人骂的,而且男尊女卑的思想也很重,女孩子是绝对不能做这些事的。祭祀的时候也是按照长幼顺序排列。从初一到初三的家里的垃圾是不能倒出家门的,有人来你家玩也绝对不能从大门进来,而只能从侧门进。这些思想都深深的烙在农村人民的心里。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对农村的发展也极为不利。其它的节日里也弥漫着这种迷信思想。不在节日里,这些思想也随处可见,如孩子喜欢苦恼,会在一张红纸上写上一些话,并把这张红纸贴在路边的墙上,让路人念,这样孩子就不会哭了,你用逻辑思维想想这可能吗?但农村依然深信不疑。还有孩子掉水里,老人拿着一个小楼梯到水边喊魂,这样落水者就会神智清醒。试想一下,在这个世界里还存在一种无形的生命体,那活着的人还想活得下去吗?那些已故的亡魂,还不要重新统治这个世界。所以这一切都是不合情理的,禁不住推敲的,那我们为什么要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呢?但这我们不信,那些农村的人民未必就不信。在过去我国曾一度时期内消除过这种迷信思潮,但随着思想的渐渐开放,人们对一些事无法理解,或对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不满后,又开始了相信鬼神之说。例如李洪志当年搞的法轮功就是极好的例证。很多人相信他的那一套谎言,竟真的引火自焚,一顿只吃很少的米。我想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再也享受不了这个世界的美好的了。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农村封建思想的顽固性。从根本上说都是农村-的落后所致,生产力的落后,使封建思想有了落脚的根基,教育的落后,使他们更加容易的相信封建迷信思想。当初在全国展开的破四旧运动,虽然有些极端,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中国几千年来唯一的一次人们对封建迷信思想危害生活有高度的清醒认识,人们对新的生活充满了期待,对社会主义的建设充满了愿景,所以在那时人们忘记了一切封建尘埃,也不敢有半丝的封建迷信思想,即使有也是不敢表现出来的。但那只是短暂的。人们的脑海中依旧留存着那个根深蒂固的影象。改革开放后,思想上的兼容并包,让旧的封建迷信又有了一席存活的空间。迷信思想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复兴之路。我们上面已经谈过,神学思想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利用它,促进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但迷信思想一定要把它扼杀在摇篮之中的。那我们应该怎么做,才会减小迷信思想的不利影响,并促进神学对经济发展贡献一定的力量呢?下面我们来谈一下它。
在农村消除迷信思想的不利影响,促进神学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力度。神学不在是蛊惑人心的思想,而是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一、加大教育在农村的投入力度以及对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 教育的根本价值,就是给国家提供具有崇高信仰、道德高尚、诚实守法、技艺精湛、博学多才、多专多能的人才,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劳动力,培养合格公民,为国、为家、为社会创造科学知识和物质财富,推动经济增长,推动民族兴旺,促进人的发展,推动世界和平和人类发展。教育在社会中起着相当重要作用,而教育又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等,这些教育加在一起将对封建迷信思想取到抵制作用,并让人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迷信思想的危害,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封建思的不良影响,在当今信息的传播速度是极其快的,在农村中的这种反迷信行动要充分利用现在的媒介力量,坚定人们对科学的信仰,从而抵制迷信的影响。
二、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
我国农民人数多,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总体发展水平的提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工业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农业发展及其缓慢,使得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不符合社会主义根本目的,所以,必须尽快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而首要的问题就是加大农业投入,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才能促进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发展了,农村富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与城市差距越来越小,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农民在收入差距缩小的同时,就会对生活充满希望,幸福指数提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靠相信迷信是不能改善生活,获得很好的幸福的,而是靠不断的学习和工作,靠科学的种植方法来提高产出,高深层的加工获得更高的收入。可以说这是从经济上断了迷信思想的活路。
三、从法律上加大对封建迷信思想的打击力度
法律形式的规范,会让很多人不敢触碰法律这柄玄命的剑,从而取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完善社会基层组织,丰富农村娱乐节目和措施 农村基层组织的完善,有利益村民更好的组织属于和适应于本村的娱乐活动,在精神生活上的丰富完善,让村民享受到更为高尚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从心里上让村民不再愿意相信迷信。
五、加速神学产业化进程,让我国神学更具附加值
神学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正处于产业转型阶段,在发展文化产业为支柱产业的同时,也要充分挖掘神学文化上的价值,让神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其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
最后,我们在杜绝封建迷信思想的同时,还要学会区分好的和坏的,不能盲目,现在网络上宣扬的很多科学迷信,我们也要提高警惕,不能被披着科学外衣的狼所欺骗。用科学的、审慎的、和辩证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看待科学。这样迷信思想在中国农村会越来越少。
【参考文献】 《中国民间故事》 《中国古代神学》
篇2:中国古代神话对农村封建思想的形成的思考
[内容摘要]
官僚制度是古代历史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中国古代封建官僚政治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思考,运用所学知识,从分析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形态入手,对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背景、形成过程、主要表征、与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关系及其对后代社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揭示了我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史为鉴,可明得失。在提高政府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此课题的研究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史和社会史,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中国 封建官僚制度 背景 过程 影响
官僚制度作为古代历史上国家行政管理的方式之一,它实行集权式的政治统治,官吏直接受权于君主,整个统治机构具有等级隶属、职责明确、分工细密等特点。在这样的古代国家中,官僚的行政管理控制着全社会。各种诏书律令的颁布,行政文书的运转使官僚制度得以发挥其功能。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直到我国封建社会末期趋于终结。在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突出特点的中国皇权政治中,官僚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一定的背景和根源。
一、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产生背景 官僚政治是一种特权政治,在中国,这种政治制度源远流长,古代贵族政治中其实已经孕育演生出官僚政治制度的若干因素。据史书记载:在贵族制度下,大夫或士以上才能称为官,庶民或奴隶出身的家臣是不在官的范围之内的。而官僚一词初见于《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其义为官奴。可见,中国古代的官僚由君主的家臣发展而来。因此说,这种政治制度是由封建贵族政治向帝国皇权政治转化的产物。
1、封建的经济基础是其孕育滋长的“温床”。
官僚政治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政治形态。其产生的原因首先应当从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中去找寻。对封建制有全面决定作用的因素,乃是主要由农业劳动力与土地这种自然力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它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广大、分散的私有小生产者无法团结起来代表自己的利益,客观上必须要有封建官僚阶层进行分派贡税、徭役的武断统治。这一切的变化都促使非集中的贵族政治形态向集中的专制官僚政治形态的转变,促使“分田制禄”的领主经济向“履田而税”,“佃田而租”的地主经济转变。随着这种转变,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秦朝便诞生了。秦虽只有短短十五年寿命,但它却开了中国封建专制官僚政治的先河。李斯“废分封,行郡县”的建议彻底地将领主经济和贵族政治的余孽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专制官僚政治统治的时代。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是其滋生的“助产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是在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大发展的冲击下,地主阶级的政治与血缘宗法势力进行长期的斗争中完成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有生气、光彩夺目的年代。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变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以家族土地所有制代替宗族土地所有制,它的政治表现就是以君主集权制代替贵族制,从群雄争霸的战国时代到海内一统的秦汉,分封制的废除可以说是加强中央集权所走过的最重要的一步,但是,秦朝虽然废分封而行郡县,但是相权却难以制约,难怪会出现赵高指鹿为马的一幕;而西汉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中央集权一度削弱,而后的削藩和推恩等措施,又使集权加强;到了东汉,宦官和将军专权、地主豪强横行,中央集权又是岌岌可危,再到后来魏晋南北朝,战争和政权变更频繁,中央集权严重削弱。隋唐建立起来的三省六部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唐末的藩镇割据却又大大削弱了了集权。宋通过剥夺统兵大将的兵权、任用文官做之州等措施再次加强了集权。元代统一以后,建立起了行省制度,经历了从早期的家长制贵族制到家国一体的官僚政治的发展历程。明朝废丞相,设三司和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一方面,官僚制度继续沿着宋元以来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也给新的制度以深刻影响。至此,通过若干朝代的不断继承和改造,中央集权体制不断成熟,达到了时代顶峰,封建官僚制度也随着它的灭亡走到了末日。
在皇权不断加强及其合法性和神圣性得到承认的同时,它也成为官僚政治的权威来源和观念支柱。法制法规是官僚体制理性行政的命脉。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体制中,皇权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而各种对皇权的制约是相对的,包括宰相的权力也是由皇帝赋予的。但是,皇帝与宰相在政治体制中的具体地位和作用,并非固定不变。随着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的变化,以及政治制度的调整和国家机器的完善,不同时期的君、相权力的实际行使情况各不相同。官僚机器对皇权的制约越来越大,原本属于皇帝侍从的人员成为了宰相之下制约皇权的官职。特别是后来的三省在制度上对皇权加以制约,以避免君主过于独裁造成的失误,是统治经验不断丰富、政治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是官僚政治发展成熟的必然要求。
3、人才择优选拔原则是其存活的“营养源”。
古代中国的政治是专制政治,但是,统治者还是需要一定的社会阶层做自己的统治工具。中央集权制度确立后,地主阶级不断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镇压农民的反抗。这就需要有一个载体来满足他们的政治需求,这个载体就是官僚集团。前面说过,最初的官僚集团主要是“臣仆用事”,可是,随着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中央为控制地方,统治者越来越重视对地方官员的任用和监督,也越来越重用无血缘关系的士人和近臣,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官僚政治体系。这是古代官僚制国家统治与古代非官僚制国家统治在政治上存在的重大差别。而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为了自己的生存,积极地对政治加以干预。而统治者也需要有一批维护自己统治的知识分子,二者之间的相互需要一方面产生了统治者控制知识阶层的企图,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知识阶层靠拢统治者的愿望。不过,双方缺乏一个有力的制度作为维系的保障。多元化选官制度的推行,把知识阶层最大限度地吸收到官僚集团之中,从而使在歧路上徘徊的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与专制阶层最大限度地合流,并源源不断地被充到官僚机构中来,从而形成了庞大的官僚集团。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世卿制的衰败,官僚制逐步兴起,出现了许多新的选官方法,许多没有继承权的“士”通过荐举、学校、游说自荐、招贤、军功等途径取得了任官资格,有的还受到重用,以至在战国时游说纵横之士遍布天下,其中被擢为大臣、声名卓著的有荀况、商鞅、张仪、苏秦、李斯等人。这些士都是以自己的才能和取得的业绩博取到重用的,并在此基础上奠定了官僚制度。此外,以功授官也是这一时期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之一。因为“功”比较容易看到,以此为标准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功在军事上最好表现,各国多以军功提拔人才为将领。后演变为军功入仕制度。当时,在官僚制度中还有世官的遗存,且这种荫子制度也是比较普遍的。隋朝时,开创了科举制的先河,这种以追求公平竞争为特点的考试录用方式,以“依资序迁”为准绳的官僚选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可以吸收各阶层的优秀人才,使官僚队伍得到不断流动和更新,防止官僚的世族化、贵族化,同时,也使官僚政治建立在子一个更深更广的土壤之上。
4、独一无二的政治文化背景是伴其成长的“摇篮”。
春秋战国时期,各种阶层,各种政治势力在各种领域用各种形式进行着反复的较量,这种局面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学说纷纷问世,形成了“文吏”和“学士”这样两个主要的社会群体。文吏群体的发达与国家机器官僚制化,呈现为同一过程;学士群体的发达也不仅与战国“百家争鸣”的辉煌文化,而且与其时与此后的政治变迁息息相关。就整个中国古代史而言,王朝以学士为官僚的主要来源,以儒学为正统意识形态,也构成了其独一无二的政治特点,构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官僚政治形态。因此,忽略了政治的文化方面,就无法透彻理解传统古代官僚政治的发展与变迁。
任何一个新政权建立以后,它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它自认为各种合理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在这一点上,周的统治者继承了殷商的做法,利用神权为自己的统治服务,提出了“敬德保民”这一思想,愚昧了被统治者,强化了自己的统治。这种天道观念对后世专制官僚政治的形成与强化有很大的影响。但官僚政治者并不会自己去将这些东西拿过来作为自己统治的法律思想,毕竟它们是贵族政治这种自身所取代的政治形态下的产物,自己去拿过来似乎在面子上过不去。于是,儒家便充当了这个中介者的身份。但是,“替天行道”的工作是纷繁复杂的,皇帝一个人又怎么做的了呢?而这时贵族已经被众多的官僚所取代,众多的官僚显然是皇帝得力的助手。但是,这里有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天道观念只是解决了皇帝统治的合法性,而并没有证明众多的官僚们也具有管理人民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专制官僚政治的统治秩序还并没有取得像天子或帝王那样先天的存在依据。儒家学说的集大成者——董仲舒的出现使之得到了圆满解决。他说:皇帝选拔一些官员帮助他管理国家,就如同“天之分岁之变”一般正常,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仔细研究,不难发现,这一通所谓的正统理论最大的作用就在于将皇权和专制官僚政治的统治合理化和天意化,让被统治者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是理所当然的,只有安于现状,才能有安定幸福的生活。后来,其思想被儒家所继承并完善。事实已经证明:那些旨在维护专制官僚政治制度的儒学正是中国封建官僚制度得以长期存活的“摇篮”。
二、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过程
1、萌芽阶段
中国古代政治具有早熟性。三代政治社会中已经初步具备官僚制度的早期发展模式,尽管它们与后代官僚制度差异明显,但商周政治体制的若干制度因素,其实已经开了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先声。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专制官僚政治开始形成的时期,当然这个形成的过程在各个诸侯国的进程是不一致的。特别是战国时期,各个封建国家为了巩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统治,扫除旧贵族残余势力的羁绊,进行激烈的兼并战争,都加强了国家机器,初步形成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建立了以国王为首的封建官僚政府。正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使早期官僚制度渐渐脱离了贵族政治的纠缠。在贵族政治下,行政机构混溶于血缘家族,政治活动与非政治活动交杂在一起,官吏职能交叉,分工不明。官僚制所要求的是“职分而民不慢,次定而序不乱”,“群臣守职,百官有长”,反对“兼官”和“越职”。因此,在官僚制度下,行政、监察、财政、军事、考绩管理等部门日益专门化。
用家臣管理国事,是官僚制度的开始。这种制度始于春秋初年,从齐、晋、秦等国首先建立并发展起来,到战国时期便成为各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官僚制度是贵族制度的对立物,它和贵族世袭制度的不同点主要在于:官僚是由君主随时任命并可随时撤换,甚至处死;官僚领取傣禄而无封地;君主授予官僚的权力,用印、符、节等作为信物,授予这类信物就有权,一旦收回就失去了权力。
从春秋开始,建立在宗法分封制基础上的周王朝开始崩溃,各诸侯国成为一个个独立的政权。到战国初年,大国之间的兼并战争在更加剧烈地进行,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建立了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封建官制,这种新型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而言,都有是秦朝官僚制度的继承发展和完善。由于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权。因此,秦汉时代建立的丞相,魏晋时代就被尚书取代;魏晋后期更是出现了中书省,取代了尚书;东晋时代出项了门下省,取代了中书省;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同样是内朝挑战外朝的例子。
2、形成阶段
秦汉是官僚政治制度全面展开的时期,这一时期官僚政治的各个要素都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
秦帝国的建立是专制官僚政治最终形成的标志。秦始皇在掌握了统一国家的最高权力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君主专制制度神圣化、绝对化。定名号、建立庞大的官僚机构、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等都是具体的表现。到了汉代,官僚机构大体沿袭秦制,不过更加充实,并有新的体制上的变化。汉从初期的崇“黄老之学”到后来武帝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能不说是专制官僚政治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
3、发展阶段
东汉至魏晋,官僚政治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特殊的新阶段。豪强大族利用由经济实力而形成的文化优势,利用官僚政治发展的不完备、不成熟,利用官僚政治制度中的某些环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内迁,入主中原,民族融合,战争频繁;南方政权更迭频繁,门阀势力当道。这个时期中央集权是衰落的,但是在衰落之中却酝酿着进一步的集权。这种集权始终依托于当时最有势力的集团或者阶层,总是要依靠他们来进行统治,让他们担任宰相和高官;皇帝总是要和当时最有势力、最有影响的贵族集团或豪强大族联姻,以加强皇权和他们的联系。
4、成熟阶段
隋唐及宋元时期是官僚制度的成熟及强化时期。在隋唐以后,官僚政治体制重大变化之一是中央决策、立法群体的扩大化和制度化。皇帝虽然是决策和行政的最高负责人,但其决策都是建立在集体讨论、决议的基础之上的。变化之二是在行政权力扩大的同时,国家对行政的监察也逐步加强。变化之三是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唐宋虽然属于过渡,但为后代官僚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规划了基本的构架和运行模式。而其核心内容则为政府机构按职能分工而不断加以调整,这种不断地调整成为唐宋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例如唐朝时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此时的“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科举制度还深刻改变了古代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结构。科举制度确立后,知识阶层作为统治者的成员之一,丧失了自主权,更丧失了与专制君主平等对话的资格。就以中国历史上的君臣关系变化为例,宋代以前,三公坐而论道,大臣在皇帝面前可以坐着议政;到了宋代,三公群卿只能在皇帝面前站着议政;明清时期,大臣不但不许坐着,站着也不行,只得跪着奏事。这样,从中央集权到君主集权,封建官僚政治日益成熟。宋朝官僚政治制度从体制上看,最重要的变革是军政和行政的分离,财政使司的设立以及宰相被定位为行政首脑,而包括枢密使、副使在内的宰执则构成中央决策群体。
5、终结时期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终结时期。一方面,官僚制度继续沿着宋元以来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满族以少数民族成为统治者,也给新的制度以深刻影响,注入了新的活力。唐宋以后官僚政治体制重大变化之一就是行政权的扩大和分化。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疆土辽阔的大国,大一统又是历代统治者的首要政治理想和目标,那么就需要一个庞大有效的行政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财税到军事,层层叠叠的机构设臵,大大小小的官员,各种利益交织其中,各种力量盘根错节,形成一个巨大的生态系统。任何一个系统,都有其内在的生命周期和惰性。当一个政治系统中既得利益集团逐渐沉淀其中,形成巨大的寄生于系统上的食利集团时,这个系统就会变得效率低下,逐渐偏离原来的目标和功能。当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已经不能完成自我纠偏时,大的动荡就不可避免了——反抗、暴动等各种形式的革命就会爆发,外部力量会摧毁这个系统,并重新组建一个新的系统来行使必须的管理功能。中国古代许多朝代的政治新政、变法与改革,都可以看作是一种系统内部自发的自上而下的修复行为,是为了避免系统被颠覆所做的努力。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产生、形成及演变主要受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这三个条件的制约,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是其变化的决定因素,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斗争则是其变化的直接因素。
三、中国古代封建官僚制度的主要表征
中国古代国家政治制度结构性缺陷在于:家天下的皇帝制度下,中央集权和官僚制度,是一元集权的结构。皇帝在这个结构的最上端,神圣不可侵犯。对于其下行政官员的官僚机构也是在皇帝的领导下,因而无法形成建立在权力分立基础上的多元权力结构。
1、以皇权为核心,由专职官吏组成。
在整个封建社会,官僚制度终究是建立在一个至高无上的王权基础上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维护皇权的权威和统治阶级的利益。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机构、职官的设臵,官吏管理制度的制定,都要围绕巩固皇权这个核心。皇帝之下的官僚和各种机关,都不过是为皇权服务的工具。在初期,官僚制度是建立在“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人身依附和雇佣关系的基础上的。君主运用礼法、刑德、赏罚、爵禄和诛杀来控制群臣,群臣在名分上虽然还是按等级划分,还是拥有不同特权的大小贵族,但他们已经不再是以贵族身份来行使权力,而是以君主臣仆的资格来进行治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管理集团,演变成为国家行政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官僚集团内部,按等级严格划分官职。
古代官僚制度不仅是一种行政管理体制,它还反映着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官僚制度下的各级官僚本身虽然不是一个阶级,但他们附属于国家机器,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国家机器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本身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官僚制的设官分职,运行方向等无不体现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在官僚等级制度下,官吏除了不能世袭之外,还可能随时受到升迁或罢免。例如:在隋唐时期的官僚机构中,官品最高的是所谓的“三师”与“三公”。三师即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即太尉、司徒、司空。三师与三公都是名位高而无实权的虚职,不臵僚属。宰相是从贵族制度时期君主的家臣发展而为君主专制时期的最高执政官的,在官僚机构中地位最为重要。
3、封建官僚按官阶高低享有特权,特权成为官僚制度的核心。古代官僚制中的官僚权力的拥有,是社会等级的标志。政权力的等级隶属往往体现着人身关系的依附。经济地位、文化地位、封号爵位的世袭性占有,也有力地促进着官僚对政治权力世袭化的渴望。官僚的世袭化、贵族化倾向广泛存在于古代官僚制国家中。但是,封建时代的古代官僚制国家中皇权是唯一的正统权威,官僚政治权力直接来源于皇权,官职一般是非世袭的,权力也往往只是及身而止。
四、中国封建官僚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综观中国古代历史长河,封建官僚制度经历了不断的发展与变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古代官僚制政治体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在整个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及强盛时期,它都发挥了应有的功能。对维护地主阶级封建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都曾起过巨大的作用,主要起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对后世影响深远。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发展,其消极作用也越来越大,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造成了生产力的停滞,这是中国长期滞留于封建社会的政治原因。同时,由于官僚政治具有明显的特权性和严密的等级性,造成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现象,多次导致爆发农民战争。再者,长期实行官僚制度,“官本位”意识使一些人产生了权力的异位,正是在这种落后的封建意识支配下,一些人为谋官、保官、升官,挖空心思,不择手段,弄虚作假,甚至不顾人格,丧尽廉耻。这些消极影响至今还在我们的社会当中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以史为鉴,可明得失。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①《左传》 ②《韩非子》
③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④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⑤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12版。
⑥朱瑞熙、张其凡:《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⑦孔令纪、曲万法等:《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出版发行,2003年3月第三版。
篇3:中国古代神话对农村封建思想的形成的思考
一、商鞅变法的背景及内容
1. 商鞅变法的背景。
商鞅变法是在东周末年诸侯争霸的背景下进行,这次改革的目的就是争霸。在这一时期,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整体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西周时期形成的宗法血亲为基础的通过周礼来进行规范的统治制度已经很难规范和拘束这个分崩离析、礼崩乐坏的时代,各方诸侯都在努力寻求改革,希望通过一种新的、可以替代周礼的统治工具来对统治制度进行改革,商鞅变法亦是如此。就这一问题全国上下在改革之初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旧贵族政治势力代表甘龙、杜挚,竭力维护奴隶制的“礼治”,先后声称:“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从进步的社会历史观出发,当场针锋相对地予以批驳,他以“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和“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诸多史实为例,论证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的管理思想,阐明时代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等方面措施必须有所变化,宜应“不法其故”,“不循其礼”,力言实施变法革新,当机立断,非此无以实现强国利民[1]23。这种背景下的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是“一断于法”,即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改变了西周时期“国家大事,在祀与戎”[2]的格局,实现通过“法”来对国家进行规范的目的。
2. 商鞅变法的主体思想。
商鞅变法在整体上是为了适应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变革要求,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作为基本观点,从农业、富国强兵、法制推进等方面进行改革。商鞅变法的思想由四个主要部分构成,第一个部分是中农抑商的思想。战国时期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在诸侯割据、战乱纷争加剧的同时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然而,在当时的统治者眼中来看,国家的繁荣与强大不能依靠商业贸易,而是要依靠农业生产,他们认为商业贸易是一种小部分人通过交换谋取利益的手段,本身并不能创造社会产品,一旦以这些活动作为发展的基础就会削弱国家的整体实力,所以他们都主张以农业生产为主,不主张商业贸易,商鞅变法亦是如此。第二个部分是向统治特权开刀,废除分封制和世袭世禄的制度,实行郡县制和人才选拔制,从而发掘了大量的人才,盘活了秦国的行政管理,使整个国家充满了活力。第三个部分的思想是强兵政策。在战乱时代,强兵既是称霸的基础,也是生存的基础,因此商鞅变法中非常重视对战功的奖励。第四个部分,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商鞅变法时的“依法治国”与现代的“依法治国”有很大的不同。现代的依法治国是指法律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最高的权威,通过法律来对权力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而达到国家的治理,其相对应的是人治,即人作为最高的权威。而商鞅变法中的“依法治国”是为了突出“法”的地位,即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而非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治理国家,这里的“法”并没有最高权威的意义而是具有工具意义,突出与以“礼”治国的区别。商鞅变法的理想是“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保,赏不可倍也。有奸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治国者贵下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故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曰:夜治者强。君断则乱,故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3],就是希望通过法来达到国家治理的目的。
二、商鞅变法的实现途径
在变法中,商鞅从树立法律权威、规范国家制度和制定刑罚体系三个维度塑造封建法律。在改革之初,不仅许多大臣坚持以礼治国作为基本方略,百姓也对法律不信任、不了解。为了推进变法,商鞅从塑造法律权威做起,他命人在城门口贴了一个告示,告示上写着如果谁将门口的杆子扛进城就给谁一笔不菲的奖金,很多人看到告示都不敢相信,最后有个年轻人试了,果然获得了告示承诺的奖金。商鞅的这一举动彰显了政府的公信力,打下了变法的信任基础。这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对其后的中国法律发展更加具有重要意义,它使法制观念开始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商鞅还采取了两项重要举措,一是通过法律规定了政府职权和职责,对老百姓提出了要求,通过法律确定了土地所有制,确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使法律的规范意义得到凸显,法律作为一种成文的、可预测、可知晓的行为规范取得了人们的信任,法律权威逐渐树立。这相当于在政府和百姓之间以法律为形式建立了一种社会契约,从而使国家管理更加高效;二是制定了严刑峻法,这里的严刑峻法不仅约束百姓,还约束统治阶级,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中央集权的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格局形成,创造了一个国家一部约束性法律的政治基础。商鞅的这些做法使秦国迈入了“依法治国”的轨道,并且最终吞并了六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封建王朝。
三、商鞅变法对中国封建法制形成影响
首先,商鞅变法为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商鞅变法是将法家思想注入国家统治当中,经过具体的制度改革后法律成为了国家政治统治的权力桥梁,最高统治者通过法律将社会上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都串联起来,任何人触犯了这条绳子都能够在最高统治者的意志下解决,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的形成,使得统治者对法律的依赖性更强,使社会群体不得不遵从法律,这样法律作为政治统治工具才真正具有了权威性,才真正从民间学派思想变成治国方略,所以说商鞅变法为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封建法律得以发展的政治实体。
其次,商鞅变法使法律权威在社会上得以确立。秦国的强大使各国纷纷效仿,一时间“变法”成为各国试图强大的途径,社会和诸侯都对法充满信任。同时,商鞅变法中的法律责任不仅针对被统治阶级,还包括了王侯将相,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处罚,法律成为一种既能限制人们行为,也能保护人们利益的工具,从奴隶社会中赤裸裸的“刑罚”变成一种具有“维权”功能的“正义”价值符号,使整个社会都自愿遵守法律,真正树立了法律权威。在这一点上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也予以肯定,他认为:“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民后知有罪之必诛,而告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是以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4]123
第三,商鞅变法促进了法律事业的发展。在商鞅变法的过程中,除了制定法律制度树立法律权威以外,还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开办法律教育,为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提供了思想资源和人才资源。
最后,商鞅变法使中国的法律文化开始形成。商鞅明确地反对儒家之“礼”,认为“前世不同教”、“治世不一道”[5]30,即认为不同时期的社会有着不同的习俗和道德风尚,因此治理国家的方式也因为这些而有所不同,当时社会已经发生了变迁必须采取新的更加强硬的治理方式,主张“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6],同时认为“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削”[7],法治是最好的统治方式。商鞅的这些思想通过实践使秦国最终统一天下,而法治思想也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壮大,深入人心。
摘要:商鞅变法是在社会经济和文化发生巨大变化的战国时期进行的, 他总结了历史经验, 结合社会实际提出了“依法治国”的观念, 在改革中逐渐树立了法律权威, 培育了法律人才, 创造了法律文化氛围, 促进了中国封建法制的形成。
关键词:商鞅变法,依法治国,封建法制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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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丘明.左传·成公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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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于力.商鞅的“变法理论”研究[D].吉林大学, 2007.
[6]商鞅, 商君书·说民.
篇4:中国古代神话对农村封建思想的形成的思考
关键词:中国古代神话;萨维尼;先秦诸子争鸣;霍布斯;洛克;自然法学派
我的第一专业是中国语言文学系之下的古典文献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是《〈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辨析》。现在执教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的课程主要为《大学语文》,而且偏重于中国古代部分。目前我所读的是法律硕士,鉴于我的中文和法律专业背景,这篇文章写的就是《大学语文》中的法学思想。
我教授的《大学语文》分为十个主题:①艺术是什么?文学是什么?艺术和文学是什么关系?②由中国希腊神话对比看中西文化的差异;③先秦文学中的政治学说与伦理思想:诸子争鸣;④由汉代史传散文看中国的史官文化;⑤什么是美?如何美的生活?——《世说新语》中魏晋人的审美生活;⑥中国古代诗人的执着与超脱;⑦中国古代的女性主义文学;⑧《红楼梦》以及曹雪芹对中华文化之反思;⑨由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看雅俗转化;⑩苏州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与创新。本文将主要讨论“中国古代神话”和“先秦诸子争鸣”中的法学思想。
一、中国古代神话中的法学思想
神话是文学,有虚构成分,不用当作研究古代法制史或者法制思想的可信材料。但艺术来源于生活,神话反应了早期中华民族的认识和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是没有问题的。西方神话神人同形同性,多有篇章描写神的享乐生活,人对神一方面是依赖的,一方面又是不尊重和敢于调侃的。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与人相貌殊异,神多是吃苦负重没有享乐的,人对神是完全敬畏的。这些差异揭示出中国是伦理型集体本位占上风的文化传统,由封闭式集体农耕生产方式决定;西方是世俗型个体本位占上风的文化传统,由开放型海洋生产方式决定。而我觉得这种集体本位伦理型的文化传统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有深远影响,虽然明朝以来的西学东渐之风,1919年的新文化运动,今年来的全球化趋势使得国人的自我意识、个人主义越来越浓烈。但是,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①中国普通民众的顺从和对自己国家的奉献;②中国几千年的人治、德治传统直至今日仍然很有市场;③中国人的个人崇拜之风直至今日仍然盛行。人们总是有一种服从权威的倾向,当然也希望危急之时权威人物能够带领普通人战胜灾难。在历史以及现实中的中国,这种对权威的崇拜才不单单表现在政治生活领域,在其他领域也有明显表现,比如教育领域,学生在老师面前最好唯唯诺诺,最好不要挑战权威,而其实,每一个领域的进步都是建立在对前者的否定上。
著名的德籍历史法学家萨维尼曾说过: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我曾经断章取义地想: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是不是就代表着我们中国的治理模式最好一直就是这种领袖崇拜型的集体本位的模式呢?但是当我阅读了王哲的《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之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这本书的410页写道:“为反对法国革命的理论,萨维尼的政治学说竭力攻击和否认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观,认为国家和法律一样也是民族精神的产物,或者说国家是民族的传统和经验的结晶,而这个民族精神实际上是上帝赋予一个民族的共同性格。归根结底,他还是把国家看成是神的创造者,而公民对国家及政府是无能为力的,只有服从的义务,服从国家就是服从了神的意志。萨维尼认为人民离不开国家,他们只有组成国家并在国家中生活,否则是不能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这一点上历史法学派同黑格尔一样是国家至上主义者,都是为当时普鲁士政权统治进行辩护的”。这一段告诉我们萨维尼的理论是为专制统治服务的。他以国家为分析起点的,这与以个人为理论分析起点的自然法学派是对立的。针对萨维尼的理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导言中曾尖锐的批判历史法学派是“以昨天的卑鄙行为来为今天的卑鄙行为进行辩护,把农奴反抗鞭子——只要是陈旧的、祖传的、历史性的鞭子的每个呼声宣布为叛乱”。萨维尼的理论宣扬狭隘的民族主义法律理论和民族优越论,这也为后来的法西斯主义提供了理论根据。当我读到了以上这些文字,我感到清晰了很多。即使,相较于古代希腊人,古代中国人更倾向于伦理型的集体本位的文化传统,这也无法说明现当代中国不能进入一个更加讲求个体权利的时代。历史总是要进步的。那么,优良的治理模式或者说是国家模式是什么呢?我的目光投注到了先秦诸子单元和西方的自然法学派。
二、先秦诸子争鸣中的法学思想
我个人最感兴趣的就是先秦诸子争鸣。最早,我在顾准先生的言论中知道了多元思想对于社会、政治的重要性。可是,顾准先生正是因为在我们这个无论是思想还是体制上都不多元的国家提倡多元而罹祸。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这六百年时间被西方学者卡尔亚斯贝思称为人类思想史的“轴心时代”,“人类一直靠轴心时代所产生的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新的飞跃必将回顾这一时期并被重新點燃”。这段时间大致相当于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对于当时的流派林立、思想争鸣的情况,《汉书·艺文志》有九流十家的记载。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最富自由意识,最具有创造精神,学术最繁荣的一段时期。相对自由的魏晋时期以及被现代学者称为启蒙时代的明末清初,也没有达到先秦诸子争鸣那样的活跃程度。无论何时,只要背离了百家争鸣精神,就会导致思想的贫乏和僵化,而思想贫乏僵化是整个社会愚昧和落后的开端。
我惊奇地发现,诸子中的儒家、墨家,尤其是家道家思想,有着明显的以个人主义为分析起点的自然法学派的思想痕迹。中国的这些学者生活在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前,霍布斯和洛克则生活在公元16至18世纪,相距近两千年。但同时,也非常明显的,后代西方学者的理论更体系和精致。霍布斯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是系统运用个人主义方法论对政治、法学原理进行解构的第一人。他的逻辑推演过程是从“人的本性→自然权利→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国家、法律”。我尝试用这种逻辑顺序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比诸子思想与霍布斯、洛克的自然法思想。
(一)对于自然的概念的理解
(1)“什么是自然”。老庄哲学中的自然并非我们今天所说的与人类社会相对的自然界,而是指“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人使它成为”即“非人为的”。在西方哲学中“自然”的涵义有以下三种:①非人为的;②非政治的;③合乎人性的。应当说,老庄哲学中的“自然”与西方哲学中“自然”概念的相合是在前两点上即:非人为和非政治的。而儒家则在合乎人性上与西方自然法学派相合。
(2)“自然与人为的关系”。《老子》中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实际道出了老子认为“自然”是最高和最好的观点。在此点上他与西方自然法学派又是相合的。登特列夫在《自然法》中写道:“理想的社会模式与实际的法律体制之间,存在着一种差别或明显对比,前者是自然法所表现出来的,后者是我们在人间世中所面对的”,因而,如何达成人为的体制与自然模式之间统一,正是现实中人们应有的社会理想。以上的论述透露给我们的信息就是“自然存在的事物往往高于人为”。
(3)“自然与真”。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第147页写道:据学者考证,古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本来就含有“区分”意蕴,它意在确定何者属于自然的,何者不是;或者说何者是本质性的,何者是非本质性的。“本质性的东西可以被看作是事物真实的、真正的、正常的存在表现,相反的,非本质性的即为非真实的、不正常的表现,是一种错误、虚假。因此,自然概念也带有一种标准的意义。”此处,自然与真实、正常等概念产生莫大关联。而以老庄哲学为基础吸收了东晋以来佛学成分的魏晋玄学中的“真”的概念,正是性分之内的,本质的意思。
(4)“自然与无神论”。一般认为老子的天道自然观将中国的哲学从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它让人们认识到世间万物本来就是如此,没有老天爷主宰这一切。而霍布斯也是无神论者,霍布斯进而以无神论为基础,从人的自然状态和自然权利出发构建了国家理论,肯定了君权人授,而非君权神授。
(二)对于人的自然权利、自然状态的分析
1.对于人的本性、自然欲望的分析
虽然儒家主张整体主义立场的国家观,但儒家对作为个体的人的本性和欲望却是关注的。孔子说:“仁者,人也”,就是呼吁统治者把人当人来看待。人不应当是工具。孟子说:“食色,人之欲也”。儒家将个人放在社会这个参考系中来考察,认为一个人的价值体现在此人为别人为国家做了什么。而道家將人放在天地宇宙之中考察。认为人有独立于他人、独立于国家的存在价值。
2.对于人的自然存在状态的分析
墨子提出的平等的爱一切的人,以及他对社会等级的反对,主张人要平等,与霍布斯对人的自然状态的描述不谋而合。霍布斯从人性论出发,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中曾存在过一段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享有自然权利,这主要是平等权。
(三)对于国家建立之后,政府权力的限制问题
1.国家建立后人们是否还保有自然权利,如生命、财产、自由
孟子仁政思想中就有“有恒产者有恒心”,号召封建政府给农民一定数量的耕田和固定的宅基地,有了自己的产业,农民就会稳定下来。虽然整个封建时代都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我觉得,孟子的这项主张可以看作较早的对于封建国家统治下的私有财产保护的呼吁。在这一点上,孟子与洛克的观点是相同的。霍布斯认为:从自然状态进入文明社会意味着人们完全放弃了他们在自然状态中享有的权利。洛克则不然,他认为人们达成协议进入文明社会只是交出了他们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的解释和执行自然法的权利,但是人们保留了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保护和尊重这种权利是政府的责任。
2.有限政府论
在洛克看来,政府强有力,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洛克论述的政府是有限政府,这种限制的条件是政府的权威必须以保存人的生存、自由和财产的权利为目标。进而,洛克认为,政府不是目的,而是工具。它是保障个人独立的工具。老子针对治国所发的“无为而治”的思想也是有限政府理论。其中的“无为”不是说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强为,不妄为,不胡作非为,更不能为所欲为,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不能与民争利。我想建国后出现的大跃进、文革不就是强为、妄为么?而强征、血征、官员贪腐,不正是胡作非为、为所欲为么?
3.如果国家没有能够保护人民的利益,人们是否可以更换政府
洛克认为当人们确信他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自然权利没有得到最高权威的尊重时,他们有权废止契约,更换国家的领导,代之新的权威。孟子持相同观点。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认为如果一个君主是昏庸的,那么,人们就可以杀掉或者流放这个君主。这是非常可贵的我国奴隶和封建社会之交时代的民主思想。至汉代,董仲舒,用新的理论,确立了相对有限的君权思想:畏天命、畏祖制、畏圣人、畏大人、畏民。
写到最后,我感到心灵是平静的。如果现代中国能如洛克所描述的那样,那么,普通民众的幸福还是可以指望的。
参考文献:
[1]王哲.《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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