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共6篇)
篇1:通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
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
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2 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动力部分的特种设备有:六台桥
式起重机、六台空压机、七台储气罐、四台装载机及其设备的安全附件。
3部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在矿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各工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配合矿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 演练等。
组
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各部门副经理
组
员:各车间主任、项目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安全员 部门预警机制4、1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4、2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
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4、3
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
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4、4
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
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
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8
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 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4、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1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4、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4、13
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
人。4、14
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5 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5、1 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5、1、1 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5、2 铲车事故应急措施 5、2、1 铲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如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铲斗隔离。5、2、2 如需到铲斗下处理故障,则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检修。5、3 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5、3、1 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
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5、3、2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5、5 配电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5、5、1 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过载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闸时,为最大限
度降低损失,配电当班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5、5、1、1 检查出是高压断路器和低压总屏,其中一项跳闸时,应马上合闸,保障厂区供电。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5、5、1、2 检查出是分路断路器跳闸时,应在分路断路器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同时当班班长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5、5、2 变配电设备出现异常时,应马上对异常设备进行检查、分析。5、5、2、1 如设备过负荷,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安排调整负荷或改变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方式,以适宜生产需要。5、5、2、2 如变配电设备出现故障缺陷,值班人员应立即对故障的变配电设备进行检修。当故障较大或因供电要求一时处理不了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故障恶化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5、5、3 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爆炸,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5、5、4 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导致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扑火工作,火灾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5、5、5 外线停电时,配电设备应急措施。
5、6 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5、6、1 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5、6、2 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6 应急响应 6、1 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6、2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6、3 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进入企业
应急响应程序。6、4 部门上报工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6、5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6、6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6、7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应急保障
7、l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工厂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7、2 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8 后期处理工作 8、1 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8、2 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
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8、3 发生安全问题后,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企业的要求限期将情况报工厂应急指挥中心。9 责任追究
对发生特大事故(事件)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2:通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新版-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xx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警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
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维持治安秩序。五、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学校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小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联络,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二)应急处置措施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移伤员,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根据事故性质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需要地方有关部门给以支援的,要迅速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提高事故的抢险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扩散的,要尽快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联系表(略)
篇3:浅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尽快消除事故, 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 对于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甚至导致社会灾难的生产系统必须制定相应事故应急预案。企业中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如果没有明确的救援体系, 其造成的后果将不可想象, 现就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易导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1) 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 超过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 缺少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 使用应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 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 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1.2 事故预防与预警
1.2.1 预防措施
(1) 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2)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 严禁带故障运行, 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 严格按照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
(3) 定期分析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4) 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设备定检率达到100%、隐患整治率达到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2.2 预警行动
(1) 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 通知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 及时报告所在地应急办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 各单位根据制定的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做好事故救援准备。
(3)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 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
(4) 检查抢险救援的物资保障和准备工作。
2 预案主要内容
2.1 组织措施
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名称、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职责分工, 应急救援机构及其相互关系。应急救援指挥部一般设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1名及成员若干名, 对于企业来说, 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应急工作组及抢险救援组。
(1) 专家技术组组长由企业总工程师担任, 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企业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 根据分工, 成立事故调查、保卫警戒、新闻报道、物资保障和善后处理五个应急工作组, 负责事故调查、治安保卫、宣传工作、物资保障和生活安置。
(3)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企业主管特种设备副经理担任,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队, 负责协调指挥各专业抢险队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2.2 处置程序
2.2.1 信息报送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信息应遵守逐级上报原则, 同时报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局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具体情况有变化时进行续报。
2.2.2 应急指挥
若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应根据事故及险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 提出具体意见, 立即采取响应应急措施, 向所在地应急办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汇报, 必要时, 请求政府支持。
2.3 应急救援
(1) 事发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沿紧急疏散通道脱离现场, 不能脱离现场的, 寻找安全位置避险。
(2) 根据事故发生特种设备的类型、事发区域, 确定警戒区, 引导现场其他人员或乘客撤离警戒区。
(3) 在现场抢救伤员的过程中, 正确施救, 避免受伤人员加重伤害程度。
(4)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 应当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或消防器材、绝缘工具和安全装备, 事发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2.4 扩大应急
事故险情扩大, 企业没有能力、无法采取措施组织救援和无力控制事态时, 扩大应急, 并及时所在地应急办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汇报, 请求支援, 必要时, 联系社会应急救援机构 (如119、120等) 。在政府机构应急救援小组进入之前, 积极组织自救。
3 事故处理措施
3.1 先期处置
(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及时报告政府的同时, 应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并组织现有力量立即开展自救, 尽快组织抢救伤员, 做好自身防护。
(2) 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采取措施, 避免发生次生伤害和事故扩大。
(3) 保护事故现场, 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3.2 现场处置
(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 各单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2) 封锁事故现场, 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 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 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性以及发生事故的类型, 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 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 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 采取特定安全技术措施, 及时控制事故扩大, 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 尽可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 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 设立现场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及时、科学、有序地抢救受害人员或安全转移, 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 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 特种设备事故导致火灾时, 按照企业相关火灾预案执行。
(2) 发生电梯困人后应第一时间申报故障, 并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安抚被困人员, 并告知被困人员不得擅自扒门, 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以防救援困难增大。
(3) 起重设备在作业中易发生触电、倾覆、履带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应在事故现场危险区、缓冲区设立警戒线, 封锁交通道口, 禁止无关车辆通行, 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4)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 为防止事故扩大, 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 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4 事故后期处置
1) 事故危害得到控制、受伤人员得到救治、死亡人员移离现场、现场清消无次生事故隐患时为现场已恢复。
2) 应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补偿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 必须经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 应当予以报废。
3)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 在进行救援的同时, 现场指挥部立即开展事故调查,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 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提出处理意见, 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摘要:经统计, 201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28起, 死亡292人, 受伤354人, 近几年特种设备事故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但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是工业发达国家的4至6倍, 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中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简单地探讨, 目的是为了确保应急预案制定的实用性, 更好地运用于实际, 从而起到保障人生财产的安全。
篇4:通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但笔者在实际办理一些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时,由于所在地的小型化肥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机构精减,相应人员缩减,安全重视不够,所以他们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是为了应付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为了规范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致于手足无措,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笔者归纳整理出一份针对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商榷。
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篇5: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v一w编制目的
为妥善应对可能或突然发生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集团公司关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预案。
v二w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v国务院第302号令w、《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及《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v三w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1、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v四w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v一w救援组织体系
成立小庄矿业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v二w领导小组及职责
小庄矿业公司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小庄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机电部、安全部、工程部、调度室、综合部、财务部领导组成。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作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
v三w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部,负责传达小组指令,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机电部部长担任,具体职责是:
1、组织建立与有关部门和各项目部之间的联络协调机制;
2、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3、跟踪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矿业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
4、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矿业公司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5、按照矿业公司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职责
1、机电部职责: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展安全监察;形成档案和数据库,提供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发生事故后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及发展情况,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就事故现场和受影响地区的安全状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安全部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助有关单位实施事故救援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3、综合部职责:协助应急车辆的调度,联系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向矿业公司报告事故伤病人员救治工作情况;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
4、工程部职责: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房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方法;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污染的应急监测,提供环境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报告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向集团公司提出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方案;配合参与污染物质处置工作。
5、财务部职责;负责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应急物资、设备的资金情况。
6、其余各部门及参建单位职责:分别负责协调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范围
重点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1、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3、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4、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二)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v1w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设施;
(2)机电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3)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v4w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100%;
(5)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100%;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7)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2、安全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3、预警信息采集
(1)、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5、预警措施
特种设备设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v1w建立小庄矿特种设备安全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估、分级管理。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3)制定针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可能发生可能发生的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实施程序;
(4)建立能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的物资、器材、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
(5)明确定点联系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化学救援的单位还需与化救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责任;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救援知识、技能的专门培训、学习;
(7)建立应急救援定期演练制度,按期进行演练并对每次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估、总结、改进。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矿业公司调度室及相关主管部门,事故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30分钟;
2、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二)分级响应程序
1、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由主要领导组织开展自救工作。
2、当出现本预案一、(三)范围内事故时,各使用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向矿业公司调度室汇报,由矿业公司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征求彬长集团同意后,立即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请求派出现场指导协调组到现场参与救援。
v三w矿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导协调的主要内容
1、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协助指挥部开展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待命,协助彬长集团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4、协助现场指挥部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灾工作。
v四w现场紧急处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步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作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监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抢险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在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俩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职工疏散的建议,由矿业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七)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调动、征用有关单位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八)现场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由现场指挥部负责,承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警戒保卫:由安全部负责,负责现场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协助事故现场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疏散;
抢险救灾:由机电部负责,配团公司制定抢险救灾的技术方案和实施。并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和事故提出处置建议;
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生活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由综合部负责,配合联系医院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和保障,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理赔等善后和社会稳定工作。
v九w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领导小组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v十w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事故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彬长集团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险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五、后期处理
v一w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经机电部审核,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放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集团公司工程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当作好安抚、抚恤、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职工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v二w事故调查报告
各部门及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调查报告。
v三w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保障措施
v一w应急救援的物资装备保障
有关职能部门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
v二w技术保障
机电部应当认真贯彻国家质监局针对各种特种设备制定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一旦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技术力量支持,确保应急求援的顺利开展。
v三w宣传培训和学习
1、安全部应当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教育。
2、综合部应当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v四w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请求集团公司解决。
v五w监督检查
安全部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附特种设备目录。
附:特种设备目录
1、锅炉
2、压力容器,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压力管道及原件。
3、电梯
4、起重机
5、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连锁保护装置、液位计。
篇6: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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