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精选14篇)
篇1: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在我区的实施,6月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某某带领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某某餐具公司生产消毒情况、四中食堂管理情况、中百超市食品购销台账、某某蔬菜基地农药残留检测情况、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瘦肉精的检测情况和某某食料公司添加剂使用情况。
执法检查组还听取了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检分局、区商务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等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了这些部门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就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加强协作配合,运用多种手段促学习宣传,采取有力措施抓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和推动了该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两年来,全区没有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促进了全区的和谐稳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食品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前段时间曝光的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希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更广泛、更深入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动,真正做到“无缝覆盖、无缝对接、有效监管”,筑起食品安全“防火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执法检查组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食品安全管理涉及面广,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要做好协调工作,形成监管合力。三是要积极研究流动商贩、小餐饮经营者、小作坊的监管方法,统筹考虑,做到疏堵结合,既不搞一刀切,也不能放松监管。四是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发现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某某及区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一同参加检查。
篇2: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省市人大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开展了此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组织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对照通知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制订并印发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五个检查重点、检查方式和范围、有关注意事项等。主任会议责成常委会办公室和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牵头实施,及时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商定工作细节。二是扩大参与,增强效果。为确保实效、扩大影响,区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此次活动要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各方面人大代表参加,实际参加代表总数达40多人,占全区人大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三是点面结合,深入细致。本次检查采取实地查看与听取汇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共检查了全区21个食品生产经营及责任单位,涉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市场(生活)消费、源头治理的各个环节。
为增强效果,检查前,区人大常委会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对参加活动的代表们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和检查标准的知识培训。4月13日,代表们分成三组,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的带领下,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深入检查。代表们分别深入到到企业车间、城乡集贸市场、饭店餐饮、执法检测机构等食品安全工作一线,重点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履职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每到一处,代表们都对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仔细查看,认真询问,详细了解。区政府三名副区长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陪同检查并汇报工作。通过此次检查,大家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有了更加具体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二、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着力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任务,并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推进生态经济强区建设。特别是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政府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和工作投入,各执法职能部门强化无缝对接,加强监管监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一些饭店、食品加工企业、集贸市场等管理不够规范,虽然普遍实行了进货登记制度,但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缺少食品原料检验合格证明。
二是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大学城、幼儿园和部分中小学校内的学生食堂卫生标准还不够高,后厨操作环境有待改善,操作灭鼠除蝇等防害防疫设施缺乏等。
三是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造成了工作脱节和领域监管不到位现象。
四是农产品种养殖业的源头治理还有薄弱环节,违法使用添加剂、增白剂、农药等行为还较普遍。
五是对一些大型知名企业存在执法人员难进入,检测检查难开展现象,个别企业、商户逃避检查,留下执法死角。
六是食品安全工作专业检测人员缺乏,蔬菜等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老化,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
七是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代表们认为,当前众多食品安全恶性事故频发的背后,反映出社会上见利忘义、短期行为、一夜暴富思想的蔓延。食品安全问题除了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大的损害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安全感。
四、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提出,食品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亿万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一头连着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安全感,是新形势下落实执政为民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基础的要求。政府要多查找是否存在重视不足、宣传不够、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处罚不严等原因,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宣传落实到位。
一是要健全长效机制。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理顺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制定执法效能考核标准,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公布于众,切实提高执法效率,杜绝推诿扯皮。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明确职责,将各项执法职能和标准向社会公布,杜绝推诿扯皮。要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广泛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做食品就是做良心”这一理念。要推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同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检测队伍和检测阵地建设,优化检测手段,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构建覆盖食品生产各个环节、从城市到农村、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
四是要加强动态监管。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督促执法部门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切实按照市委连书记说的“宁可花大钱排查,不要花大钱善后;宁可虚惊一场,不要亡羊补牢;宁可早动干戈不出事,不要大动干戈不顶事”。五是要重视源头治理。加大对种养殖环节的监管检测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从源头上堵塞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六是要切实严格执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集中场所要严格卫生检查标准,加强管理,严管重罚。
篇3:天津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加强旅游景区农家乐 (院) 食品安全监管, 不断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2015年7月初至8月底, 在全市涉农区、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旅游景区农家乐 (院)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整治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清洁浅色工作衣帽;操作间与污染源是否有25米以上的隔离距离、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记录;食品加工环节以及餐具是否清洗消毒保洁;刀、案 (墩) 生、熟是否分用分放;各功能区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明显的分区、分用标识, 操作间与用餐间分设, 厨房墙壁从底到顶是否全部用瓷砖或其他不透水材质装饰砌贴;所用水源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否有上下水, 四池 (洗菜、洗肉、洗碗和流动水洗手池) ;是否有冰柜 (冰箱) 、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 (架) 、更衣柜和罩式抽油烟等五项设施;是否有超许可范围, 私自加工凉菜等违法行为。
同时, 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经营者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 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篇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9日在北京举行,正式启动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吳邦国指出,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是今年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它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来抓,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努力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抢占技术制高点,掌握发展主动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陈至立、桑国卫出席了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路甬祥作了讲话,他指出,科技已成为推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核心要素。当前,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但我国科技工作仍以跟踪模仿为主,战略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尖子人才仍十分缺乏,原创科学成就和自主创造的关键核心技术还比较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任务紧迫、责任重大。
路甬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实施科技进步法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执法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要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重点,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在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科技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培养、吸引、凝聚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情况,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推动关键问题的解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科技进步法1993年颁布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1997年和2003年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2007年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技进步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6个小组,于4月上旬至5月中旬,分赴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广东和四川七个省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北京、天滓、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重庆、陕西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当地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篇5: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关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5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摸清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强化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进和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促进民生改善和“健康海盐”、“平安海盐”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这次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颁布以来,我县贯彻实施上述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意见。重点 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县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监管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等情况,着力推进“监管到位、投诉畅通”工作。
(二)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情况。主要检查落实生产经营要求情况以及加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关于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等情况,着力让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真实信息。
(四)关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以及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等情况,着力规范和引导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五)关于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规范和管理等情况,着力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三、执法检查的步骤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这次执法检查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4月,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在前期调查摸底和征求有 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执法检查实施建议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5月10日,组织收听收看全省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5月 日,参加全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会暨法制讲座。
(三)5月 日,召开全县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会暨食品安全法制讲座。
(四)5月中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卫生局、农经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报告;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抽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和添加剂生产企业、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餐饮业等);听取食品污染物、非法添加剂等监测情况报告。
(五)5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讨论。
(六)5月下旬,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并根据分组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交县政府研究处理,适时抓好审议 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七)6月至8月,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县、镇(街道)人大、政府都要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执法检查有依据、有重点、有成效。
(一)加强教育宣传。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执法检查全过程的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
(二)注重检查实效。县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选题求准、调研求深、审议求透、督办求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解决问题与深入调研结合、执法检查与监督整改结合,务求了解真相,把握问题实质,提出合理建议。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的检查。通过检查,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
篇6: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区政府办公室,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
•越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 日
主题词: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专职委员;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计卫局、区工商 分局、区质量技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编委办。
越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浙人大常办„2012‟9号•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现状,5月至10月,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上下配合联动的方式,对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食品安全“一法两规” 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掌握我区食品安全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内容和重点
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是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以来,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措施。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主要检查 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机制、推动监管职能调整、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全程监管工作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等情况。
(二)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情况。主要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况以及加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
(三)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等情况。
(四)关于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主要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以及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等情况。
(五)关于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三级同时展开。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座谈会;视察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并听取食品污染物、非法添加剂等监测情况的报告;实地抽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专项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5月中旬,组织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接着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区人大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越城区实际,就全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5月下旬,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制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发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
(二)自查自纠阶段
5月下旬至6月底,区卫生、农业、商务、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区级有关部门于6月30日之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并抄送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于7月10前送区人大常委会。
(三)执法检查阶段
7月初,执法检查组成员听取区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和财经工委组成2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各组抽查相关部门所管企、事业单 位不少于2家。
(四)专项审议阶段
8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各检查小组分别作审议发言。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汇总并撰写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后,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五)整改落实阶段 1、10月份,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2、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四、组织领导
区人大常委会将组成2个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组,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各组可结合本组专业特点在检查内容上有所侧重。
五、工作要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都要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省人大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区的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注意上下配合,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确保这次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二)加强教育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执法监管意识;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专题性深度报道,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整改措施,推进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意以宣传正面典型为主,同时客观反映存在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7: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近日,在市食安办的领导下,水集街道办事处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对办事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次联合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四个方面:一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制作间的布局、基本条件及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原材料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粮油、食盐、肉类、蔬菜等大宗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学校内的超市、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清查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餐饮企业、饮食摊点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持证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进货把关情况,重点清查使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低劣质粮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潲水油”、“地沟油”流入餐桌。四是对流动食品摊贩进行登记造册并全面清查,引导其进入市场规范经营,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要求。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了学校8所、学校食堂7家(次)、校园内外餐饮店19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8户(次),清理流动食品摊贩27个(次)。下发监管意见书3份,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将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环境,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
篇8:鹿寨县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春节之后, 广西鹿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 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月下旬, 鹿寨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卫生院、卫生监督站等相关部门, 对辖区内小学及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学校食堂加工环境、食品留样、食品采购验收记录、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消毒设施、卫生设施等, 同时还仔细检查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针对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要求及时改进, 并要求学校、幼儿园领导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 从源头上杜绝各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篇9: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调查评估“六五”普法规划工作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中期调查评估。针对存在的“六五”普法工作进展不平衡、普法成效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调研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普法保障机制;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增强普法的实效性。(米向钰 薛 鹏)
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 甘肃省武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会议结合调研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二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着力壮大县域工业经济;三是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强企业人才建设,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五是强化服务职能,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是高度重视工业用地及其老园区的整合利用。(侯祥林 康 永)
临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林果产业发展情况 甘肃省临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通过多种方式对全县林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在临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庭院经济和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要加大科技培训力度;要及时维修绿化造林点的护林房,提高护林员劳动报酬,增强其工作积极性,为造林点的后期管护工作提供人员保障等建议。(杨 杰 谢延涛)
靖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的专项工作评议 甘肃省靖远县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和《靖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对该县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的工作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这次工作评议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县人大通过的議案和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情况;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的情况。(赵映玄)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八条措施”服务代表履职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八条措施”,解决代表履职平台少、意识淡、能力差、活力弱等问题,促进和服务代表有力有效地履行职责。一是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二是开办《肃南人大》月刊、开通县人大网站,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大工作动态向代表通报。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人固定联系6~8名县乡人大代表,定期邀请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四是出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规范议案建议提出、交办、督办、答复环节。五是重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学习交流、走访选民、专题调查、代表述职等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六是推行代表述职。七是各代表小组建立“三表两册一台账”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制度。八是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吴红旗)
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甘肃省庄浪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先后深入乡镇和城区,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抢抓机遇,做好重点项目争取和储备;充分论证,提升项目实施科学化水平;优化环境,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强化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效等建议。(吴君铭)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张家川县回族自治县,就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提出: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区域自治意识、扶持理念、法治观念及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配套法规建设力度,切实做好自治条例的修改工作;要将资金投入进一步向民族地区的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倾斜,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认真执行减免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的法律规定;要帮助张家川县实施一批特色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对少数民族公民给予照顾的规定。(王红霞)
篇10: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检查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根据乌县食安办【2012】01号《关于开展201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于近日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斯迪克·赛买提副县长、李虹副县长为组长,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联合检查组。参加联合检查组的具体单位为: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农牧局、县食药监局、县经发委、县旅游局、县卫生监督所。
二、检查内容
(一)食品流通环节:全县食品批发零售店、超市、副食店等。以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米、面、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豆制品、奶制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购进渠道、存放储存条件、食品质量以及索证索票制度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查处食品流通环节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农产品环节:畜禽饲养、畜禽交易、经营畜禽产品以及蔬菜批发场所等。全面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度,加
大农产品市场检测力度,对无检测证明的蔬菜和未检验检疫合格的畜产品严禁进入市场。
(三)餐饮服务环节:辖区内中小餐饮单位、旅游景点餐饮、现做现卖食品单位。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情况、是否超范围、加工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情况;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情况等。
(四)食品加工环节:对酒类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食用油、糕点、豆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对小作坊进行检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黑窝点。
三、检查时间及范围
县农牧局、县经贸委、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及县食药局等单位各单位抽调2名执法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主管领导)、车辆1辆于当天11:00前到县政府统一乘车出发。
一、集中检查时间:1月17日
二、检查路线:
第一组:板房沟片区:南山庄园、天山区培训基地、乌鲁木齐华联天元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板房沟市场等。
第二组:永丰片区:乌鲁木齐县方泽食品厂、乌鲁木齐县兰博尔饮料厂、永丰市场及街道餐饮店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准备;
(二)请县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新闻报道。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1月18日将工作信息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蚂蚁网—卫生局-热西提)
篇11: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玉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矿产资源法专项执法检查 甘肃省玉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国土、环保、安监、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该市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多家矿山企业,了解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及非法开采治理情况,并召开了汇报座谈会。检查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人员、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越界勘查、以采代探、边探边采和圈而不探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矿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李 敏)
正宁县人大常委会调查评估六五普法规划工作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中期调查评估。针对存在的六五普法工作进展不平衡、普法成效有待提高、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调研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普法保障机制;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增强普法的实效性。(米向钰 薛 鹏)
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 甘肃省武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县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会议结合调研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二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着力壮大县域工业经济;三是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强企业人才建设,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五是强化服务职能,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是高度重视工业用地及其老园区的整合利用。(侯祥林 康 永)
临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林果产业发展情况 甘肃省临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通过多种方式对全县林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在临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庭院经济和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要加大科技培训力度;要及时维修绿化造林点的护林房,提高护林员劳动报酬,增强其工作积极性,为造林点的后期管护工作提供人员保障等建议。(杨 杰 谢延涛)
靖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的专项工作评议 甘肃省靖远县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和《靖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对该县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的工作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这次工作评议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三是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县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情况;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的情况。(赵映玄)
篇12:市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
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及《
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省、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和《
省安全生产条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充分体明了省、市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关心,对安全发展的极大关注。此次视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给予了巨大鼓舞,必将有力地促进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依法治安工作的开展和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等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重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长期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关注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以责任制为抓手,以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认真实施“1+3”安全监控体系为载体,强化基础、综合治理,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坚持依法治安,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源头管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好转态势,连续6年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今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又实现了“开门红”,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起,死亡 3人,同比分别下降.08%和43.48 %。二是安全生产指标序时进度控制良好。列入考核的三个行业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下降35%,工商贸和农业机械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一季度,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同比下降100%。三是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今年元旦、春节、清明以及全国 “两会”期间,我市强化安全生产防控措施,高频率开展暗查暗访,大力度执法整治,积极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整改辖区内生产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了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的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坚守红线,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步步为营近年来,面对艰难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管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具体工作中,全市安全生产战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依法治安为主线,强化法治引领,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用好法律武器开展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
书记、市政府
市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一节两会”、“五一”和国庆等重点时段,亲自带队对重
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市政府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座谈会、点评会、电视电话会、专项会办会等,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析存在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整治等问题。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建设项目,逐年提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二是全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人民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讲话精神,去年初,我们制定出台了《
市政府及部门和单位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2014年10月,在市委 书记、市政府 市长的亲自关心下,《中共 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印发。《贯彻意见》在全面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基础上,明确建立“会议、检查、培训、激励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以制度保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及“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每年初,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将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履
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突出重点工作的推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安全、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监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基层能力建设和安全监察执法等重点工作,出台《 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安委会每年都分类制定县(市、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考核细则,考核奖惩兑现,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二)、突出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近年来,不断构建媒体宣传平台,多角度、深层次做好《安全生产法》和《 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尤其是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将《 日报》和《 广播电视报》的安监专版,分别打造成为“安监政策宣传之窗”和“安监文化展示之窗”,传播安全法律知识、弘扬安全生产文化。并结合安全月和安全生产“六进”活动,开展卓有成效的安全宣传系列活动。设置30余个安全知识咨询点,制作宣传展板20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约200余种、10万余份;开展各类安全文艺演出30余场,安全生产演练100余次;15余万职工群众接受了安全生产教育。此外,我们还积极邀请省安全生产专家就《新安法》进行专项辅导;就《新安法》的贯彻,印发“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封信10000余份;同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通过电台、广播、网络平台等宣传载体,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履盖率,努力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每年制定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结合淮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有关规定,对行政职权不断进行梳理,逐项编制了行政处罚类权力自由裁量适用基准。通过清理职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实时监控的机制,把安全生产执法中的事后监督变为即时监督,对缩小执法者自由裁量空间,预防执法的随意性,避免外来干扰等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全市共排查治理事故隐患41868个,其中,开展执法检查企业3051户(次),发现隐患10000余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16条,发责令改正指令书449份,关闭和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36家,行政处罚案件100余起,处罚金额500余万元。三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吸取昆山“8.2”特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突出粉尘防爆、危化品生产、交通运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市县联动、联合执法、暗访抽查等形式,严查严打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仅“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先后组织执法检查组达800 余个,出动检查人员11000人次;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3 次,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
施暗查暗访5 次,通报隐患企业200余家,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规范。四是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查清每一起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依法追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2011年市安监局牵头对
事故调查处理,追究了
相关3名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2012年
事故进行调查处理,2人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一名副镇长和一名安监站长被判处玩忽责守罪,3名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事故调查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放大事故警示作用,对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及时通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举一反三,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努力做到“一地有事故,全市受教育”。
(三)、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水平。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建设。各县(区)都已成立了安监局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乡镇(街道)安监站基本建立,专兼职安监员基本到位。积极开展基层安监能力建设,全市有2个县安监局、20个乡镇(街道)、1个开发区通过了省基层安监能力达标验收。市安委办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基层乡镇干部安全生产培训,并将其列入干部培训积分,2013年组织全市乡镇(街道)139名乡(镇)长进行培训,2014年又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200余名安监站站长参加了培训教育,对增强基层干部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基层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提质扩面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2014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余期,培训“三项岗位”人员14776人,其中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8694人、特种作业人员6082人。三是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突出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市安委会去年出台了《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奖惩办法》,办法规定,对按期按要求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督办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工作不积极,整改不力的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和整改督办单位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整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造成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市安委会每年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活动,明确重大隐患的整改责任和督办部门责任,要求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去年,对16个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市级挂牌督办,目前已有8处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经三方责任人验收签字并经市安委办审核销号,目前正征集今年需要市级挂牌的重大隐患,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持续治理。
(四)、着力监管创新,进一步构筑安全生产保障网。一是通过物联网技术进一步深化“1+3”安全工作体系。我市大力推广“1+3”安全工作体系以来,企业主体责任和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群控的氛围有效形成,事故隐患实时排查、持续改进、系统定期评价的核心功能得到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安监局与市国资委联手,利用物联网信息技术,探索创建了“1+3”电子监控平台,目前已在国资系统企业试运行。二是努力打造《
市集约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预警平台》。在政府支持下,市安监局与
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并积极联手合作,前期对1000户高危企业的危险源点监控等信息数据进行调研,开展技术方案论证、设备选购等工作,到2014年8月底,市级平台项目已经建成,目前正启动县(区)平台建设及与企业联网接入工作。平台建成后,将实现对高危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点数据监测、视频监控、语音提醒、GIS定位和应急救援于一体,实现企业自我管理、行业部门专门管理和安监综合管理的有机统一,推进科技兴安。三是社区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不断深化。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深入基层社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度实施四年来,全市已有2000余名安全生产指导员进驻社区(村居)开展工作,累计指导社区(村居)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工作场所25100个(次),排查出安全问题55000余项,治理了一大
批事故隐患。社区安全生产指导员制度的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财力薄弱、人手不足、业务不精的困难,有效增强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四是化工安全人才定向培养新模式有效运行。针对我市危化品高危工艺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严重缺乏现状,安监局经过认真调研拟定方案,在政府支持下,建立了政府补贴,学企联办、学生受益、企业得利“四方联动”定向培养模式,为企业培养高素质化工安全专业人才,目前已招收三批学员,第一批学员已走向工作岗位,逐步化解企业安全人才匮乏的矛盾。《中国安全生产报》先后两次对我市专用人才培养新模式予以报道。除此之外,还建立了安全专家服务平台。针对我市中小高危企业安全专家人才不足的矛盾,采取政府搭台、安监局组织、市场运作、企业用人付酬的方式,目前已有72名专家与100余户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 通过全市上下及安监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安全发展的形势仍十分严峻。是江苏境内重要交通枢纽,条高速在境内穿越交汇,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 公里,每天
余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同时,水运网络通江达海,是 内河航运枢纽,区域内河道纵横交错,共拥干线航道
公里,码头泊位337个,港口吞吐能力7200万吨。盐
化产业被列入的支柱产业,有较大数量的化工企业在化工区、园区等区域集聚。全市城镇较为集中,道路水网密集,各类油气地下管网和城市燃气管线分布复杂。以上行业领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的安全风险。尤其是
等历史遗留的隐患较多,在短期内难以消除,除此之外,高层建筑、地下场所数量快速增加,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求等,都对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考验,要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条例》修改建议
尽管全市安监系统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积极开拓进取,努力监管创新,付出了艰辛劳动,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各项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待,仍存在一定距离;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仍然较多,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一些源头性、基础性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不少企业过度追求利润、忽视安全投入,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方式粗放,安全欠账较多,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家庭作坊、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二是安全与发展的矛盾削弱了行政执法。一部分地方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仍然存在,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造成
“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现象在某些地区普遍存在,如市安委办近期组织对全市10个省级开发区安全管理基础情况调研中发现,10个开发区企业总数2297户,没有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达1491户,这主要是各地重招商、重服务,而疏于监管遗留下的隐患。三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无有效抓手。安全生产法中明确,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如何实施综合监管,没有具体的规定,仅靠安委办临时机构开展综合协调,力度远远不够,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造成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不想管的、难度大的安全监管工作推到安监部门,致使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难以履行到位。四是安监队伍建设与依法治安仍不适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也相对短缺的矛盾日益显现。尤其是具有化工、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同志屈指可数,面对面广量大的企业,必须持续深入企业监管执法,且要经常接触有粉尘、毒物、高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的环境,在缺乏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检测装备的情况下,只能靠“眼看、鼻闻、耳听、手摸”等原始方法来检测,这样既伤害监管人员身体健康,也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准确结论,使执法的效果大大降低。五是开发区的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没有执法权限,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
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安全监管职责仍不够明确。
针对上述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理念。建议在《条例》修订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条例修订中要尽可能增加企业主体责任条款,并逐条细化到位,以便于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监管,对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不法企业、个人依法惩处。
二是进一步明确综合安全监管职责与履责标准。新条例应明确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工作范围、履职标准、法律手段;并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将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法定化。
三是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督检查权限。建议在《条例》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对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推动乡镇(街道)及各类开发区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机构,配足安全监管人员,依法配备监管装备。同时,能在一定范围内,赋予开发区、乡镇(街道)明确的监督检查权,并能以条款列举的形式进行明确。除此之外,现实施的《
省安全生
产条例》很多条款还比较原则化,建议在本次修订中对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进一步细化,像新安法提出的“分类分级”,怎样分要具体化,尤其是对法律责任及处罚条款要进行细化完善,使其便于操作。强化各级安监执法队伍的法律地位,推进依法治安进程。
最后,再次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和财经委员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力支持。
篇1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检查组将分赴河南、甘肃等6省 (市) 进行检查。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开展, 旨在推动相关法律实施, 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也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近年来, 我国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事件案件频发, 给未成年人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此外,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亟待提高。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围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相关法律实施情况和依法惩处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情况开展。将对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主体,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情况;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中,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情况等进行检查。
篇14: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自查汇报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
根据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人办“2012”30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 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全街道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了由办事处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主任任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街道自查工作。同时,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自查工作,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把食品安全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纳入党委、办事处工作议事日程,制订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街道与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医院、卫生监督分所、工商所、中小学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职能部门负责对下级签约。街道办事处与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注重宣教,营造执法环境
食品安全执法力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街道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加强执法队伍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2、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等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质量月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电视报道、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食品安全宣教工作。
3、在农贸市场专设宣传窗口,改建了两块食品安全专用公示栏,用于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蔬菜检测结果、食品信息等内容的公布。
4、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厂、进企业活动。去年工商所在XX中学通过广播、集会授课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了食品消费知识讲座,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农技水利中心充分利用科技入户、科技下乡、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安全检测员,生产企业(基地)内检员培训,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6次,培养农产品生产基地内检员6人;卫生部门组织人员赴大桥新村给村民进行食品安全讲课,使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认识,群防群控意识不断增加,公众对食品安全知晓率或满意率逐步提高。
(三)认真履职,确保食品安全
1、夯实基础,抓好乳制品单项审核,稳步推进流通许可证换 2
发工作。我们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催促等方式,自去年起加快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进度。街道在册食品经营户的换证率已达到80%,换发流通许可证的204户食品户中有170户加注了乳制品经营的范围,其中2户通过审核加注了婴幼儿乳粉经营范围。
2、依法监测,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着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组织开展了以‚强检测保平安‛为核心的食品检测工作,依法对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纯净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此外,我们还积极组织农贸市场食品快速定性检测,邀请市局检测车到场检测。
3、开展多领域专项整治,严把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根据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2011年以来,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绿剑’之中执法行动‛、‚种子执法年‛、‚食用菌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等专项行动,集中对全街道范围内的农资、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执法检查、质量抽检、检验检疫、农技指导等手段,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治理,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隐患,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生产安全。同时,积极在街道辖区内的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示范推广,对照五有标准,规范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生产记录、质量检测和产品标识使用。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了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4、加大监测检验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2011年以来我们以街道监测站每月例行监测为基础,以市监督抽查为重点,以省、市专项抽检为补充,加大农产品监测检验力度,提高农 3
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面。去年以来,街道监测站共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754个批次,涉及叶菜、食用菌、瓜果等十几个种类的果蔬产品,检测合格率100%。完成蘑菇荧光增白剂检测282个批次,合格率100%。接受省、市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64个批次,也均符合安全标准。
(四)严格执法,净化市场环境
1、强化监管,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行为。去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97户次,先后组织开展了染色海藻冒充紫菜、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济源双汇肉制品、有毒贻贝、糕点米面制品、燕窝市场、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等多个行动,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2、实行检打联动制度。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街道农水中心积极加强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农业执法大队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生产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实施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
3、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及上级精神要求,今年街道已开展了两次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查工作。一是X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行动,二是对‚假冒、不符合标准螺旋藻保健食品‛的检查。为更好的开展创卫工作,结合本街道特点,在1月底 4
和2月初共对创卫区域内的无证经营小餐饮和公共场所26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整改,25家单位取得了临时证,其中有一家不符合发证要求,无法发证。另外,对创卫区域内的小餐饮单位增加了检查和监督次数,加大了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用人性化的监督管理办法,得到了经营户和相关领导的支持。
4、继续加强养殖户抽检工作,在原有每个月抽检30%专业户的基础上,增加到每月50%,同时对一些散养户和平时抽检较少的养殖户进行突击抽检,要做到有猪必检,并做好档案记录。2011年至今,共抽检规模猪场1238批次。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点的检查、监管力度。对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点每月不少于2次的监管检查,同时加强抽检力度,随机抽检饲料是否含违禁药物。对来路不明的生猪拒绝开具产地、出县境检疫证,并调查其来源,做到源头清,来路明。
二、存在不足
1、宣传教育形式力度有待进一步细化;
2、生产环节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3、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鼓励守法生产经营。
二是进一步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及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制假窝点坚决取缔。
三是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上述市场加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检查,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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