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通用6篇)
篇1: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
关于构建监狱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的探讨
监狱的监管安全稳定是监狱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前提条件。因此,建立监管安全预警体制刻不容缓。随着监狱“三化”建设进程的稳步推进,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成为监狱的“中心”工作,而这一“中心”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就是安全稳定的监管改造环境。那么如何才能实现监管场所的长治久安呢?我们认为突出监管安全防范是最为关键和有效的手段。为有效的运用这一手段实现监管安全稳定,就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善的监管安全预警机制,以实现对各类监管安全隐患、突发性事件的提前预知、科学决策和果断处置,从而达到监管场所长治久安的目标。当然要实现监狱的长治久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很多,我们认为构建监狱监管安全预警机制是未雨绸缪之举,应引起高度重视。在此就这一问题与同仁共商榷。
一、构建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一)构建监狱安全预警机制,是应对当前狱内复杂形势的需要。
当前随着全国“严打”整治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涉黑、涉毒罪犯大量投入监狱服刑,暴力型罪犯和流窜作案的罪犯大批量的增加,犯罪手段更为凶残、伎俩更为高明、反改造经验更为丰富、对抗心理更为突出。加之当前社会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服刑罪犯的思想特征、心理状态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狱内精神病患者,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罪犯日益增多,狱内罪犯构成日异复杂,安全隐忧更为突出,罪犯预谋在狱内实施行凶、伤害等案件的行为呈上升趋势,监管安全形势严峻、压力很大,亟待建立监管安全预警机制。
(二)构建监管安全预警机制,是确保罪犯人身安全、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贯彻人道主义原则的需要。
狱内重、特大案件的发生,在监内服刑的罪犯往往成为最直接的侵害对象。如凶杀、伤害等案件直接损害了罪犯的生命安全,而一所监狱如果安全事故频发,必将造成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遭受严重的破坏,使狱内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也就相应的使罪犯受教育权等一系列相应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同时,在当前对监狱安全的防范中,全国大多监狱实行了罪犯互监组等形式的连环包夹防控制度,其中一人重新犯罪另几人都要受到相应处罚,从公平执法角度来说,事实上也是对罪犯合法权益的侵害,造成罪犯与狱方的矛盾加深,甚至激发冲突。因此从确保罪犯人身安全、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构建监狱安全预警机制势在必行。
(三)构建监狱监管安全预警机制,是确保监狱人民警察生命安全和正常工作的需要。
监狱作为国家强力机关,依法对罪犯实施监禁,进行惩罚与改造,因而造就了监狱和监狱民警与作为行刑对象的罪犯之间的必然矛盾和对立,且这种矛盾的对立贯穿于整个改造的始终,也可以说这种矛盾和对立只有随着监狱的消亡而消亡。这些矛盾一旦激化,就会引发各类监管安全事故,而监狱的民警必然成为罪犯的首要侵害对象。多年来,有许多的监狱民警因罪犯的侵害而牺牲或致残,也有不少的民警因狱内案件的发生而遭受政治、经济的重大损失,而构建规范科学运行的监管安全预警机制,则可以更好的保护监狱民警的人身安全和工作发展与进步。
(四)构建监管安全预警机制,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实现刑罚执行目的的需要。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明确指出监狱行刑的目的在于改造罪犯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司法部也明确提出监狱工作的开展要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而改造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对罪犯的系统教育转化,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变化,监狱自我封闭式的教育逐步向社会化的大教育格局转变。教育的形式、手段更为丰富充实,教育成效也日益显著。要实现教育改造的目标,其基础就是要有一个长期安全稳定的监管改造环境,因此构建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确保监管场所的长期稳定是必行之举。
(五)构建监狱监管安全预警机制,是实现监管场所长治久安的需要。
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贯重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建立了“内管、外警、群众联防”的三道防线,形成了预先防范、广泛教育、重点打击的安全保障体系。虽然监狱的监管设施建设整体有很大发展,但仍存在投入不足,个别监狱甚至不具备基本的警戒防范设施。但总体上较好的维护了监狱的安全稳定,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监狱“三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监狱在押犯构成日趋复杂、监管形势更为严峻的情况下,影响监管安全的主要指标逐年下降,目前以达到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但在肯定监狱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当前所呈现出的相对持续稳定的状态,并不是一种健康的可持续的良性稳定,而建立在以短期内的“严防死守”,有的监狱甚至将监管改造罪犯的目标简化到仅仅维护时段性的监管安全稳定上,割裂了监狱的“首位”与“中心”的关系。监管安全防范工作、治标的成份重,而基础性、治本性的成份相对较少,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没有形成一个确保持久稳定的长效运行机制,因而监狱的安全稳定仍是当前监狱工作中最为突出的问题,重、特大案件仍时有波动和起伏。因此,要形成持久稳定的监管安全长效运行机制,就必须首先实现对狱情动态、监管信息情报、狱内发案的规律、成因等等全面撑控,提前设防、科学处置,可见要实现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构建监狱监管安全预警机制是首重之举。
二、影响构建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的不利因素。
(一)是对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的认识不足,对监狱的监管安全缺乏长远考虑,满足于短期内的安全。监狱的安全稳定不仅是从上级领导还是到基层民警都有充足的认识,能明确的了解到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首位,但就目前的监管工作格局来说,大家都只看到眼前利益,在监管安全上表现为就事论事,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仅着眼于短时期内的“严防死守”,重在治标,轻怠治本,未真正地立足于标本兼治。
(二)是监狱警力紧张,编制紧缺,难以建立监管安全的专门预警组织机构,在监管安全的防范和预警工作上,监狱主要是依托狱内侦查部门来承担此项工作,即便如此很多监狱目前仍未成立专门的狱内侦查工作机构,况且狱侦部门往往只担负对狱内案件的侦破工作,并不能全面的了解、掌握和处理狱内的综合信息动态,对监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科学、有效的预警。
(三)是监狱经费保障乏力,难以对预警工作进行资金投入。必要的物防设施、技防设施不能保障到位,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人力进行预警工作,加之警力又严重不足,靠拼警力而进行简单的、低层次的被动式防御,只能实现短期目标而不能达到和形成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是监狱的布局不合理,警戒层次划分不清,不利于预警机制的构建,我国的监狱大多处于边远偏僻地区,交通不便、通讯不畅,远未达到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相互联动的程度,加之各监狱除进行了简单的以犯罪类型进行分押外,没有完全按高、中、低层次划分监狱的警戒程度,从而导致了各个监狱都要面对纷乱复杂的狱情,往往造成预警工作粗糙不准确,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不能真正实现对监管安全的全面有效预警。
(五)是专业人员匮乏,真正从事安全防范性工作的警力较少,尤其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监狱就更为突出,大多数的一线民警也就是按“紧跟死盯”的要求对罪犯进行“牧羊式”的管理,仅满足于当天带出,当天安全带回的低层防范标准,从事安全预测、狱情分析、心理咨询、危机干预、释惑排异的专业人员更是稀缺,因而难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安全预警队伍。
三、构建监狱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的设想。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一切活动都要围绕行刑而开展,监狱是通过对罪犯实施监禁、惩罚与教育改造来实现行刑目的。因此,罪犯自投入监狱一开始,就必然存在着与监狱依法行刑的矛盾、对抗和冲突,并且这种矛盾冲突将一直贯穿罪犯改造的全过程。这些矛盾、冲突一经激化,就会引发各类监管安全事故,影响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特别是罪犯的脱逃、强逃、凶杀、暴狱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会直接影响监狱行刑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国家刑罚执行的成效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所以,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监管安全预警机制。
(一)健全监管安全预警机构。监狱各级机关要建立健全预警组织机构,在局一级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预警指挥中心,负责对各监狱安全预警工作的指挥和指导,对重大性和普遍性的敌情问题的处理做出决策,发布指导性意见,并对下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监狱一级的机关也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至少要有2至3名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监狱的安全预警机构负责本监狱的安全预警工作,各监区由专业管教人员兼职组成安全预警机构,从而形成一个组织严密,指挥便利的安全预警组织体系。
(二)完善预警工作制度。不断增强安全防范力量,实现全局性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安全防范网络化。从而以准确的情报监测和预警,帮助决策者对各种影响安全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筛选和决断,不以一些突发性因素或现象的出现而影响到整个监狱系统的安全防范战略原则的方向。
(三)建立预警系统。在构建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应主要从建立两个子系统着手,一个是“防范”预警系统,即结合监狱监管安全的现状,通过提前通报、检查、督查、狱情动向综合分析等手段和方式,增强各个预警机构及监狱各职能部门的情报搜集监测能力,拓展信息通道,准确迅速地掌握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动向,实现各职能部门信息情报的搜集上传、综合分析提出意见、落实整改、反馈效果的系统化信息情报全面掌控和高效处理。从而确定出符合监狱监管安全总体要求的防范标准和预警等级,有效地控制住不安全的苗头和隐患。另一个是“治理”预警系统,主要是突出对狱内罪犯重点的违法违纪行为,民警中的严重违章违规行为,时段性的重点安全隐患等情况的打击处置预警能力,要结合监狱日常的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产劳动,安全排查等工作开展,以突出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等不安全因素,为预警、控制的重点,进而形成正常管理与预警治理,打击惩处与治理整顿双管齐下,收到打击和震慑的双重效益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建立预警信息机制。重点是理顺预警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传达、决策渠道,由最基层的监区级安全预警机构负责,从监管安全第一线搜集各类涉及监管安全的信息情报资料,上报到监狱级的预警机构,由监狱对情报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判断,并做出科学决策,上传至局级指挥中心,下达至监区预警处置机构,最后由局安全预警指挥中心对汇总的情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各监狱存在普遍性问题以“警情通报”等形式向各监狱提出指导意见,对个性问题下达决策意见。
(五)划分预警防范层次。按高、中、低三级警戒程度来对监管安全设防,从而提高预警工作的针对性,明确防范重点,也有利于警力的合理布置,资源的有效使用,提高安全防范的可靠性。
(六)规范技能预警设施。虽然人是预警工作的核心,但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必须实现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才能获得最佳的防范成效,尤其是预警工作做为一项预测防范性的工作更需要大量的现代技术投入,如:红外报警、计算辅助管理、情报信息网络化建设,全日制监控,安全检测设备等等,从而不断提高安全预警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七)加大预警处置力度。要建立专门的预警处置专业队伍,监狱局应当成立专门的预警处置队伍,汇集专业人材。如专业的追逃防暴人员、专业的心理矫治人员、专业侦查人员、解难处突人员,从而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将已发事故的损害控制在最低层次。
安全预警机制是一个操作性强又十分繁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应注意动态平衡,关键在于预警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的自我调整和自我修正。可以预见,监管安全预警系统的全面建立,必将有利于监狱安全防范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从而有力的推进监狱“三化”建设进程,为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创造一个持续安定的监管改造环境。
篇2: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
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
国发〔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门安全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实现质量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质量安全风险,是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我国基本建立起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以下简称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并初具成效,但还存在信息采集渠道有限、评估能力不足、预警制度不健全、处置机制不完善、社会共治有待加强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质量提升为核心,持续推动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严守底线。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强调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质量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对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始终把质量安全风险预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实施风险监测、预警前置和教育引导等措施,构建递进式、立体化预防体系,实现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预防、系统应对。
创新引领,科学决策。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前沿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打造风险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科学研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有效性、权威性。开放共享,共治联动。深入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健全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联防联控水平,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和共享发展。
(三)工作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建立全国数据集成的风险信息平台、权威的风险评估中心、畅通的风险信息交流共享渠道、高效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门安全,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为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供给。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健康发展,科学指导风险防控决策,精准、及时、有效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1.实施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国家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从口岸到市场的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影响人体健康、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风险因素开展抽查检测,系统和持续地监测健康危害、物理危害、化学危害、生物危害、环境危害等质量安全风险,依法发布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执行。(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风险信息采集渠道。运用移动互联技术,完善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渠道。实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动报告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持续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建立质量安全伤害信息和食源性疾病信息收集调查制度。加强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电子商务、边境贸易等重点领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假冒伪劣商品信息搜集工作。加强国际交流,开展双边、多边质量安全信息通报、调查合作。(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风险监测基础保障。依托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加快建设全国数据集成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平台。面向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统筹全国重点口岸区位优势,突出重点产业和新兴业态,规划布局一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质检总局负责)
4.构建风险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采集和共享进出口商品相关数据。加强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推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平台与口岸风险布控中心对接,构建全国一体化的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伤害信息通报协作,加快实现与商品相关的伤害报告、食源性疾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信息的共享。准确掌握商品设计和制造中的不安全因素,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质检总局牵头,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学优化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5.推动风险评估机构发展。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立国家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规划建设一批国家级质量安全风险验证评价实验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科研平台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风险消减有效性评价和技术咨询,推动社会评估机构健康有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执行。(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先进信息技术应用,规范质量安全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程序,研究科学实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加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推动其参与制定风险监测计划等管理决策,开展独立咨询和专项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挥风险验证评价实验室作用,提升风险评估基础性研究能力,探索风险验证与缺陷评价,强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相关技术支持。(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充分发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前置作用,形成多形式、多维度的成果。为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发现与规避潜在危害因素、制定风险处置措施提供支持;为制修订法律法规和制定管理政策提供参考。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我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水平。(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8.实施风险预警分级。健全风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和动态调整规则,按照质量安全风险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风险预警分为I(特别严重)、Ⅱ(严重)、Ⅲ(较重)、Ⅳ(一般)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分类实施风险预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目标对象、预警范围等,对需实施口岸布控等快速反应措施的,发布风险警示通报;对需提醒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风险消减措施的,发布风险警示通告;对需实施强制性措施控制风险和危害,并及时警示消费者的,发布风险警示公告。(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发布规则,明确时限、权限、流程、渠道及发布程序,规范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范围、警示事项等发布内容,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制定重大风险预警快速发布预案,I级风险预警由国务院授权进出口商品质量主管部门发布,Ⅱ级、Ⅲ级、Ⅳ级风险预警由进出口商品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探索实施精准推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丰富发布手段,畅通查询渠道,提高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度。(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快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
11.健全快速反应措施。综合运用降低信用等级、追溯调查、缺陷召回、加严监管、限制或禁止进出口、查封扣押、退运、暂停销售、销毁等手段,实施与风险预警等级相适应的全国一体化快速反应措施,及时开展效果评价,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直至解除相关措施。落实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强化执法协作,实现从口岸到市场的全过程有效风险防控。探索实施不合格进口商品口岸调离质量担保措施。(质检总局牵头,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缺陷进口商品召回。完善缺陷商品召回管理法律法规,逐步扩大召回商品覆盖范围,实施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开展缺陷商品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调查、评估和处置,强化召回后续监管和效果评价。落实企业召回主体责任,鼓励制造商、进口商开展主动召回,对隐瞒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的,严肃追究责任。(质检总局牵头,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质量信用激励惩戒。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风险消减义务履行情况纳入质量信用管理,推动将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持续推进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惩治。引导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鼓励同业监督、奖励业内举报。建立质量安全违法“黑名单”,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强制退出制度,依法从严惩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质量安全示范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专业执法稽查队伍。(质检总局负责)
充分发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进执法监管、行业管理、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健全跨国境的打假执法协作和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对假冒伪劣行为高发领域和区域,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完善专项整治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公职律师的作用,增强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同惩治危害健康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口岸风险应急处置。重点关注进出口大宗资源性商品、危险货物、固体废物等商品的安全风险,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准备和演练,开展应急响应和联动协作,提高口岸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运用。
17.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向企业通报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评估报告的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缺陷消除、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提升质量水平。督促进出口商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商品质量验收、检验检测、安全认证、缺陷召回和售后服务等责任的制度。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落实风险信息或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报告和风险消减义务,依法承担质量安全侵权赔偿责任。(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密切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变化,评估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的影响,做好预警、咨询、评议等应对工作。摸底排查国内外同类产业质量技术水平差距,发挥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安全数据积累,推动制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磋商和贸易争端解决。发挥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应对合力。积极参与或主导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双边与区域合作交流。(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动态调整法定检验目录。明确必须实施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程序,建立目录内商品调出机制,并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实施动态调整。以高风险商品和高风险项目为内容制定法定检验目录,优化目录结构,原则上不对一般出口工业制成品实施出口法定检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做好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强化抽查信息公示和结果公开。(质检总局牵头,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大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风险评估前置原则,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商品质量状况评价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结果,对一般风险商品,优化监管流程;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假冒伪劣风险的商品,实施有效的监管介入,综合运用抽查、检验、验证、采信与合格保证等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监管制度。(质检总局牵头,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国家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完善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全面复制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做好制度安排,制定并发布全国统一的采信要求。科学运用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采信的商品类别和检验项目。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实施被采信机构信息公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追责和违规信息披露,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公平公正、富有活力的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合格评定结果国际互认。(质检总局牵头,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探索开展质量安全追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统一生产、流通、消费、检验检测等环节的数据标准。综合运用物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对食品、消费品、医疗器械等重点进出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逐步推动健全从生产、检验、物流、销售、使用到维修保养等全生命周期追溯链条,开展公共溯源服务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精心实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审计署、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法制建设。做好法律制度安排,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履行风险信息报告以及风险消减等义务,保障监管部门履行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等职责。奖励业内举报,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工作开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质量提升宣传教育,开展全国“质量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宣传部门、网信部门、新闻媒体等要大力普及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加强舆论热点引导,提升公众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
篇3:食品安全监管预警系统
台湾海峡是大陆与台湾往来船舶的必经之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路运输认真贯彻“对内搞活、对外放开”的方针,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水路运输市场由封闭式转型为开放式,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水路运输力量。随着两岸关系日趋缓和以及海峡西岸建设的快速推进,两岸海上贸易日益频密,海峽海域上航运业与渔业得到快速发展,每天航行船舶达5 000多艘·次,这对海事部门的通航安全保障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今,我国已是世界造船第一大国、船舶航运大国。但是,在台湾海峡水运依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海上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已经对台湾海峡航运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仅在福建辖区水域就共发生运输船舶一般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109起(其中80%是渔船),沉船37艘,死亡或失踪89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0 938万元[1]。1994~2003年间福建沿海船舶事故统计饼图见图1。事故调查分析表明,自发、无序的船舶交通已成为台湾海峡船舶交通的主要危险因素。另外,雾季时期,各类船舶船长、驾驶人员对海上航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已经根据海上能见度、气象、海况、船舶密度以及水域环境等情况谨慎驾驶执行度也是台湾海峡船舶交通事故的主要致因。
为了降低船舶交通事故发生, 确保人命和财产的安全,大陆和台湾作出了持续而积极的努力。2009年两地海事部门进行了一次区域联合巡航活动,2010年海峡两岸联合进行了搜救演练,2011年两地海事部门又联手开展了台湾海峡联合巡航活动,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船舶运行安全预警措施,为两岸船舶的航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文章侧重从船舶系统事故/安全研究、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研究、以及交通安全预警研究等3个方面,综合分析了国内外在该领域研究进展,指出尚待解决的问题和今后的研究方向。
1 船舶系统事故/安全的研究
台湾海狭管效应作用加快了大气环流,造成大风频繁、流高流急,是国内著名的大风区。气象部门统计,6级以上风年均100 d以上,常是沉船的杀手[1]。所以风灾是台湾海峡航运业的大患。加之私营船厂、沙滩船厂大量上马,无证造船现象普遍,无证捕捞严重等,进一步加重了水上事故危险。由此,需要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与预警。其中,水上碰撞交通事故首当其冲,是发生最频繁、数量最多、损失最大的事故模式[2]。而对于碰撞的事故分析与避防研究的文章、报告也最多。黄建平通过对渔船的特性和商船航海人员的技术和心理素质以及客观因素来浅析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和探讨商船航海人员应采取的对策,破解困扰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多发的难题,从而引起有关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以求减少事故,予渔民和商船航海人员以福祉为目的[3]。王威在分析渔船种类和特点的基础上,就如何针对不同种类的渔船采取正确的避碰措施进行分析。并且从商船保持正规瞭望、正确设计航线、掌握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加强安全航行监督和管理4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和看法[4]。白银给出了商船合理避让渔船的可执行措施[5]。曲绍斌和郁振伟总结近20 a来发生的渔船与潜艇海上碰撞事故、险情,着重分析其发生的规律及其原因,指出不了解潜艇航行特点是发生碰撞事故、险情的主要原因[6]。雷善敏根据渔船海损事故统计分析得到渔船碰撞事故在海损事故中约占35.2%,而人为因素是主要原因。因此指出提高船员素质,包括提高船员责任感和提高技术水平2个方面,是减少海难事故的有效方法[7]。崔照明对近年来湛江附近海区发生的较典型的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引起这些事故的深层原因及预防措施进行了探讨,指出根本的原因在于船员的素质差,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及船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只要在这几方面做好工作,使渔业水域有一个安全的航行和作业环境,就可以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8]。陈彬和赵新江分析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阐述了如何用辨证的观点,对商船在中国沿海主动避让渔船的过程中,如何正确执行其有关条款的可能性进行了简要的分析[9]。张在元就我国沿海航行积极主动避让渔船,安全驶过渔群区,谈一点经验和看法,指出主动避让渔船是一种良好船艺的体现,是对《规则》宗旨的合理理解和灵活运用,是规则所鼓励的[10]。高圣龙等以模糊理论(fuzzy theory)与地理资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s,CIS)结合建立一套作业中船舶自动警示模组,借由不同渔船船长经验及模糊语意集合,利用模糊控制,最后经模糊解算得知警示大小值,并透过地理资讯系统模拟出,依据不同渔具脱逃时间及不同商船相对方位、相对速度,计算警示值,从而可提高渔民在海上作业时的安全性,以期降低商船与渔船碰撞事件之发生[11]。陈昌明和陈海滨针对当前小型渔船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了某商船与渔船会遇造成紧迫局面的成因,提出减少渔船碰撞事故的避让对策,降低船舶事故发生率,从而提高对小型渔船的安全管理水平[12]。邓礼标从30起商船与渔船碰撞案例中统计分析了渔船方面存在的过失。并从提高渔船船员素质,渔船驾驶员掌握和运用《规则》、加强对渔民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提高渔船航行及作业的安全[13]。丁经国论述了渔船、商船各自特点及海上商船不能及时发现渔船、渔具的几种可能性,提出了商船安全避让渔船的思路[14]。臧建忠基于渔船与公边船艇各自特点分析了公边船艇与渔船海上避让基本思路,提出了安全避让的操作建议[15]。辛金强和陆冬青本文分析了我国沿海渔区船舶的航行条件,提出了船舶规避渔网及渔船的方法[16]。袁益林结合AIS的结构、功能和技术特点,介绍了以AIS为基础,与自动雷达信息采集系统相结合构成的船舶自动避碰专家系统[17]。黄锦鹏通过对渔船事故原因以及规则中有关渔船条款进行了分析,指出规则应该修订有关渔船条款,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18]。任玉清和姚杰为了准确地描述单拖网渔船的避碰行为,改善和提高广大渔船驾驶员的避碰技术,保证海上渔船的生产作业安全,对单拖网渔船之间的避碰实况进行了统计研究,并对其避碰行为提出了参考性建议[19]。另外,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船舶水上重大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发现,由于海上大风浪造成的海事仅次于碰撞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十分惨重;从月份分布看,冬半年发生的海事明显高于夏半年.这主要与冬半年发生的大风形势应有直接关系[20]。丁天明认为风灾主要与大风形势的发生季节、强度、移动等有密切关系,必须引起海上作业的渔船警惕,对冬半年发生的大风形势注意多接收传真天气图,多听岸台天气预报,及早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减少风灾海事的发生[21]。
目前国内关于船舶系统事故/安全的研究涉及到人机工效学、管理学、人工智能、安全科学等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的学者正在应用系统科学的研究范式来研究船舶系统的事故发生和演化机理问题。许家武在收集有关安全评价、FSA及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评价方面的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咨询和向专家发调查表等方法及不断地修改完善,构建了海运公司安全管理评价的指标体系,确定了指标的权重,并建立了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两家海运公司进行问卷调查,取得有关样本和数据,对评价模型进行验证[22]。张娜等对我国渔业生产安全进行动态评价,综合考虑渔船安全和渔民安全2个方面,提出了渔业安全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运用模糊集理论建立了渔业安全综合评价模型[23]。结果表明,该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是合理的、实用的,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用来对渔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丁天明等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理论,阐述了浙江省渔船海上交通事故现状及特点,分析研究了事故存在的隐患因子,并提出控制事故隐患的对策措施[21]。李文双指出船舶轮机不论是处于航行与否,都可看成一个系统,系统是由人-机-环境-管理4个要素组成。并将轮机系统的事故进行了分类,指出人为因素是轮机系统事故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作者应用模糊综合评价对船舶轮机系统进行了可靠性评估[24]。文华以安全哲学原理、安全管理学原理、安全经济学原理、安全系统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为指导,着重分析了海运安全评价数据及数据收集中存在的问题,对海运安全中的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进而对海运安全进行了模糊综合评价[25]。黄志在《对船舶安全状况的评价及研究》一文中,认为船舶安全航行的条件取决于船体及其机电设备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船员的适任性、完善的海上服务系统,良好的助航设施及相应的管理法规。所以海上交通工程学研究船舶交通的具体方法:是把船舶、驾驶人员、海上交通环境三者统一在一个交通系统中,探索各自的内在规律性及其相互作用,以达到海上交通安全通畅[26]。王超指出船舶失控是造成交通灾害的重要因素,船舶的机械性能缺陷会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船舶的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并应用人-机-环境系统工程理论细致分析了船舶事故的致因机理[27]。
2 船舶安全管理研究
近年来由于渔船安全通信设施落后,而原有各地使用的短波和超短波通信技术,无法满足实时监控和实施救助指挥的需要,加上管理体制及技术平台的条块分割,给海上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构建统一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十分必要。
王文毅采用灰色理论分析方法将港口的不同区域与总体海事事故之间的关联度进行比较,找出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重点事故、水域和时间等要素,认为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交通组织功能的落实、VTS雷达盲区的逐步消除、重点监管对象的确立、通航条件的改善、事故处理预案的建立和小型客船管理力度的加强等[28]。郭建兴重点介绍了利用无线电通信网络把渔船GPS定位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实现对渔船动态管理和服务的解决方案,并且探讨了相关的政策、法律、渔民权益保障和技术标准问题[29]。为了充分发挥渔港监督的职责,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由河北农业大学教师吴宾凤和河北渔港监督局张振江开发的《河北省渔业船舶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采用Visual Basic程序设计语言,结合Microsoft ADO数据访问技术和Microsoft Access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对解决渔业船舶登记数字化管理问题[30]。邓德亮设计一个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对渔船进行实时监控与调度,对报警渔船进行实时定位,实现周边渔船及指挥中心及时实施救援行动,甚至还可以组成包括报警渔船、救援船队、监控中心在内的及时救援通信网[31]。常攀峰设计并实现了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无人职守基站远程监控系统[32]。王捷和周剑敏在研究渔港功能、渔港安伞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现状的基础上,对船舶动态监控、船岸通信、综合信息管理3个子系统的设计原理和实现途径,对数据接受和处理船舶动态数据库,目标船化标绘系统,基于AIS(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数据的智能船舶动态视频监控4个核心技术问题逐一进行了论述[33]。该系统的设计和研发达到了国家中心渔港的建设要求,并满足渔港安全管理的需要。包雄关等针对我国海上渔船通信现状,结合现有的商船GMDSS通信系统与陆地移动通信网络,提出建立基于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信息支持的新型渔船海上安全通信系统,以更好地保障渔船海上作业时的安全[34]。周坤以LPC2292ARM微控制器为核心,外扩了CDMA模块、定位模块和CAN总线收发器等外围电路,结合渔船上原有的90C渔业电台,组成了具有CDMA和短波通信的双信道渔船监控终端。这种双信道通信方式发挥了CDMA网络通信速度快、可同时多点通信的优点,弥补了原有短波电台系统的通信延时大、系统容量小的缺点[35]。董航飞和刘琳设计了以LPC2210为核心控制器的船舶监控末端,弥补了传统监控系统的不足,从而实现对渔船的实时定住、检测、监控以及与监控中心通信等[36]。赵树平等针对渔船安全救助存在的遇险渔船定位难等问题,提出一种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案[37]。该系统以电子海图综合信息处理显示系统为平台,通过InmarsatiC、AIS、GPS及GPRS等通信手段自动采集渔船的动静态信息,能够在电子海图上观察渔船和搜救船舶的分布情况,实时地向搜救船队发出搜救调度指令,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遇险渔船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005年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作出了“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应当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38]。浙江省率先全面建成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基于自动识别避碰(AIS)、卫星定位监控及通信等技术的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已显示出多方面的良好效果:①渔船避碰效果显著;②信息传递与海上通讯联络更加方便;③指挥海上抢险救助高效便捷;④有助于加强对出海渔船的规范化管理;五是在追踪肇事逃逸船只上有重要辅助作用。
3 交通安全预警系统的研究
预警理论源至经济学领域,随着理论的成熟被学者引入到其他的研究领域中,如用于技术开发风险预警、航空工业与煤炭工业经济预警、金融风险预警等,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而在交通领域事故预警方面,常见的还是预警方法的研究。Akihiro等为改善严重交通事故状况,减少车辆碰撞,研发了危险路况电子预警系统[39]。Mayhew研究基于交通安全预警系统来预警车辆道路状况,包括车辆位置传感系统的研制与车辆通信系统的研制[40]。Klaus等建立一个司机对安全预警系统的依靠程度和系统对安全的作用的模型,通过预警系统对司机行为和表现进行测定并判断其准确性[41]。这些在公路方面的研究基础为水上交通预警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因为从系统的角度来看,车与船是相似系统,所以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车车通信预警技术来实现船舶通信预警。其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部分将是如何在船舶运行速度相对汽车慢、运行区域相对道路广,以及相应支持信息无线传输的卫星系统等方面作出关键技术突破。由此,Kobayashi为提高海上海峡交通的安全,提出了一种海峡测量效果的政策计划,操作的模型涉及交通、海峡和船舶的特征,并且用它们对双方碰撞和航道偏离风险的实际海峡进行量化[42]。此外,交通控制、调速、和中线指标被视为通过海峡的安全政策,并且他们的作用被作为模型进行使用。结果表明,调速方案能够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国内则在改进遗传、BP杂交算法及基于模糊神经网络的预警技术方法方面研究比较深入。佘廉教授在《中国交通灾害》一书对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民用航空交通事故等提出了预警分析和预控对策;同时他在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交通灾害预警系统研究”中提出了民航交通灾害预警管理系统模型和组织方式,首次比较全面地把预警管理的思想运用在解决航空公司灾害问题上[43]。罗帆教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民航灾害的预警机理与方法研究”从人-机-环境-管理组成的大系统角度揭示了人为因素是引发航空灾害或者事故征候的主要因素,结合对我国航空公司目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深入研究了在我国航空公司针对民航灾害实行预警管理的管理方法与系统[44]。吴宗之等在研究本质安全内涵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本质安全化的综合风险管理思想和基于本质安全化的PDCA管理模式,并指出复杂系统危机预警的根本在于本质化安全管理的思想[45]。刘清等应用系统动力学、模糊综合评判等方法建立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警系统[46]。高风彦等建立了铁路事故预警系统[47]。李阳[48]、范振平[49]等采用事故树分析、系统工程理论等研究铁路安全预警系统。刘建等利用专家系统研究长江船舶避碰预警系统[50]。但是,虽然预警研究得到广泛研究与应用,但台湾海峡渔船安全预警方法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对事故成因的系统分析、预警的组织机制及预警方法的研究尚待深入。
4 结论与建议
世界各国在船舶交通安全管理与预警理论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水上交通综合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的应用实现了交通过程的有效控制,防止了安全事故和减少死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但是从文献资料来看,目前对渔船安全管理与预警研究还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也是今后主要的研究发展方向)。
1) 对渔船事故致因机理研究不足。
仅仅从表面分析渔船事故致因,得到了很多结论,但是对解决问题起不到好的效果。所做的工作集中在致因的研究上,忽略了人因事故的发生。虽然生理学、心理学也投入到人因事故的研究,但过分讲求对人细枝末节的研究,不能从系统整体功能角度解释以及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另外,在事故管理过程追求定量化和最优化不符合客观事实。在系统构成要素保证一定程度可靠性的前提下,通过系统的自组织功能,可以很好的实现系统的长效安全,而严格的定量化、最优化非但不能实现系统的本质安全,反而会打破系统自有的互动秩序,造成船舶事故的发生。这些将是未来需要重点解决的研究内容。
2) 缺乏对安全管理的系统研究。
由于复杂社会技术系统事故的频发使得复杂社会技术系统预警研究在学术界被重视,研究成果层出不穷。然而,纵观国内外的研究情况,尤其是国内的研究成果,对复杂技术系统实施预警管理的研究并不多见,很多文献报道对预警及预警管理不加区分,而在学术界,预警与预警管理具有严格的定义,预警只是预警管理的一部分,是预警管理的基础工作,预警管理的系统特征及预警管理效果循环提升功能并没有被重视,预警管理中预控对策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预测事故预警管理停留在针对船舶事故系统构成要素评价预警层面上,出现了只评价无应对措施的现象,使预警管理有名无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将直接促使预警系统的实用化进程。
篇4:建筑施工安全预警和监管探讨
[关键词]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警 ;监管
施工安全是建筑企业的生命,近年来建筑工程开发的规模和体量越来越大,施工事故频发,大量血的教训,给了我们警示和提醒。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反思,牢记教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作为企业不变的信条,时刻谨记。目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必修课,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成为施工企业立足市场、参与竞争、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保障。本文将重点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安全预警和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做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 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建筑产品形式多样,不同的设计面临的难度也不同,对每个建筑而言,具有唯一性,施工过程又是一次性,加上施工作业环境恶劣,施工工艺复杂、工序繁多,手工操作多,队伍流动性大,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整个施工过程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非常多。这些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其危险性因素多,管理难度大。统计显示建筑业安全事故率远高于全国各行业平均水平。每年建筑业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 25%左右,所以建立可行的现代化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每个建筑企业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1. 建筑安全事故主要原因
从目前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来看,引发的主要原因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从大环境来看,近年来我国经济活跃,建筑规模、数量越来越大,施工活跃是造成事故多发、易发的客观因素。从企业管理体制建设来看,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现场施工组织不合理,重大及危险工程未做专项设计和专家论证,安全成本投入不够,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多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则是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采用较落后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安全技术保障和防护配套措施不足。
2.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1)要有明确的工程施工安全主体负责机制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等各个单位。首先要针对这些主体单位明确安全责任。其次就施工单位内部而言,单位内部的安全职责分工最为重要,也是直接影响施工安全的责任划分机制。
(2)要有明确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组织,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成员要具备专业的管理和工程技术能力,能承担各自的安全职能和责任,责任心要强,能关注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尤其是一些容易忽略的细节。
(3)要有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目前,企业一般都制定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各类制度建设必不可少,但多重于书面张贴,对制度和机制的保障执行却不够重视。所以如何制定适合企业的具有可执行力的制度才更为关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立足保障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到位。安全检查要做到细致检查责任挂钩制。施工安全考核制度也是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制度,要让考核与员工绩效挂钩,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在此基础上,施工安全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还包括施工安全预警机制和监管
机制的建立,下面我们单独进行分析。
二、 施工安全预警机制建设
施工安全预警机制的建设要着眼于施工安全可能引发的主要因素。预警机制建设要着眼于根本,从源头抓起。从建筑安全事故原因总结来看,主要包括四个因素:一是建筑工程本身的设计不合理、施工不当等结构和设计因素;二是地震、海啸等自然因素;三是由管理落后导致的人为因素;四是包括材料质量、设备不达标等因素。所以施工安全预警机制要从这四个因素着手抓起,分别建立对应的设计不当预警、灾害预警、管理预警和材料设备预警四方面的保障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施工企业要基于施工期间可能遇到的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重要会议(如国家和省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等)、特殊季节(冬季、雨季、高温季)、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大雪、冰雹、泥石流、地震)等建立对应的施工安排和施工管理专项策略,以应对这些特殊时间和特殊因素导致的施工安全因素。
(2)施工企业成立专门的安全预警和防范领导小组,加强预警领导工作。小组人员要保持 24 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预警提示要及时公布。
(3)做好预警提示的基础工作,如及时搜集、整理有关天气、气象、地质、水文、工程建设等方面情报,为施工提供预警保障。
(4)构建详细的安全检查保障机制,加强对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日常检查,确保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同时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增加检查的数量、频率。
(5)加强预警发布机制保障。包括预警发布流程高效、科学;预警内容发布规范、及时;预警风险应急策略及时跟进。
(6)建立各专业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组织演练。
三、 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标准及行业要求的情况重点监督,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监理单位要依法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施工安全生产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到位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内容的,要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1)要严密监控施工作业的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针对临建设施、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以及塔吊、起重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基坑基槽土石方开挖、施工用电等内容,开展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符合现场安全、防火等的要求。
(2)要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查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重点设备设施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安装验收及日常维护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3)要认真检查规章制度建设、人员到位、持证上岗、安全教育、伤亡事故报告处理、班前活动等基础管理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四、 结语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施工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性工程,施工企业要注重安全管理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要注重从细节抓起,从人员保障和安全责任到位抓起。做到制度建全、制度执行力可靠。作为安全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安全预警和监管机制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防范机制,是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的关键支撑,所以更要重视对企业安全预警和监管机制的建设和执行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成安.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9).
篇5: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简介
1.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简介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是根据欧共体条例第178/2002号建立的,该条例为欧盟的食品法规制定了一般性原则和要求,建立欧洲食品安全机构并规定了食品安全事物的管理程序。
建立该系统的目的是为欧盟各成员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提供有效的途径,交换有关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当某一成员国发现存在对人类健康有严重危害的警情时,应立即在该预警系统下通知委员会,委员会则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各成员国。
2.通报类型分析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包括两类通报。
(1)预警通报
当一成员在市场上发现有危害的食品和饲料,需立即采取措施,这时要发出预警通报。预警通报是由发现问题的成员国进行通报,并要指明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如撤离市场/召回等。这类通报的目的是给其它成员国提供所有相关信息,以确定在其市场上是否也有相关产品,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信息通报
信息通报是指某一食品或饲料被确认存在危害,但因为这类食品或饲料并没有进入欧盟成员国市场,而无需立即采取行动。这类通报大多是涉及经检测被拒绝在欧盟口岸之外的食品和饲料,因此,它们并没有真正进入欧盟市场。
篇6:网络安全预警系统设计与实践论文
关键词:网络行为;网络安全;预警系统;数据挖掘;工作流技术
1核心技术概述
1.1网络及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涉及到的层面较多,本节主要分析系统自身安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作为现阶段最具有发展前景的访问模式,已经充分的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和以往的权限直接下放到用户自身的手里相对比,在RBAC程序当中,权限和用户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每一个“角色”则是一个用户或者一批用户的操控整合。注册用户在通过管理员同意之后赋予特定的访问权限以及操作权限后,能够大幅度的降低授权管理的工作任务量。在某个特定的组织结构当中,角色是为了满足特定的任务组建而成。角色可以按照实际需要以及系统自身的整合系统而被授予特定的权限,而对于这些权限功能也随着工作任务的完成被整体进行回收。在一个程序当中授权给注册用户的访问权限,一般情况下通过注册用户在某个特定程序当中的角色来承担。1.2工作流技术工作流的前提条件是计算机工作,软件的全部功能的实现,以及部分功能的自主化,甚至半自主化管理都是以此前提实现的。整个流程有电脑软件控制运行的现象称为工作流。整个管理系统存在一个的核心部分,这一部分是工作流引擎。在完成相应的定义之后,根据其运行的需要,注释被提出,数据模拟等也被一并提出。工作流的概念与计算机关系密切,它的界定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同时工作流的运行,管理,以及信息传递等都需要得到计算机技术的支持。工作流的调配和功能完成是通过工作流引擎完成的。工作流引擎是工作流的主要内容,它不仅可以建立执行过程、执行管理系统,而且还能监管功能等。过程模型和基本业务流程两者关系甚密。一个流程亦或是其子流程,是由诸多活动组合出的,而完整业务流程,则是一个亦或是多个子流程的集合,且在活动阶段内也各有不同的执行联系。
2网络安全预警结构设计
系统设计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大量收集并归类分析用户网络行为,进一步通过数据挖掘和特征分析算法分析出其内在的规律并以此规律作为网络安全预警的主要依据,通过对大量用户的网络行为聚类和预测,及时发现并切断不安全网络行为,从根源上切断网络不安全因素。网络安全预警结构包括用户网络行为采集模块、服务器安全中心模块、系统管理员模块等,针对使用行为展开建模,通过研究得到能够表示、测量使用行为的特征值,从定量的角度对使用行为进行描述。这种模型不但能够将网络使用行为的实际情况呈现出来,而且能够进行自我学习,对行为变化顺序进行总结,并掌握其规律,将规律应用到使用行为中去。
3系统设计与实现
3.1ADO.NET结构设计数据访问层的位置处于这一系统的最底层,且其只拥有一个基础的单元数据库,也就是Database,然而数据访问层的作用却十分重要,原因在于数据库内容纳有该系统全部的数据信息,故而数据访问层的安全和整体系统的安全都是密切联系、息息相关的。论文主要借助ADO.NET针对网络行为管理以及数据库进行交接。对于ADO.NET是借助数据源通过一定的转换完成和数据库的对接。微软将其明名为ADO.NET。由于此数据库在NET编码的背景下完成的数据现结。同时其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和不同种类的数据进行相互匹配和衔接,很大程度上简化了研发者的工作量。3.2系统网络架构设计在此次研发的系统当中,还需要在服务器创建对应的储存列阵以及服务器汇集的网络程序,在此次研究过程当中重点用区域网路来存储数据,在存储数据的时候,分不同的区域来存储,最后通过集群技术来调取,保证各区域数据能够相互作用。主要运用了数据库、web等几种类型。同时借助多机冗余方式来保障系统自身的安全可靠运行。在交换机外部明确防火墙和相关入侵系统的检测体制,更好的抵御危险。在系统与数据库相互访问时,为了更好地让数据在其中流动,可以根据时间段、关键字等更便捷地获取数据,保证定位以及相关的请求能够准确地发送和传递。另外,通过多重的相互确认可以更快地访问。为了确保系统安全,系统通过部署信息强隔离装置、防火墙及入侵检测设备等相关障碍,可有效阻止外界的入侵,即时发现和消除网络安全威胁,系统限制同一用户在同一时间内的登录次数,若连续多次登录失败,系统自动断开连接,并在一定时间内用户无法继续登录。实现设备特权用户的权限分离,系统不支持时应部署日志服务器保证管理员的操作能够被审计,并且网络特权用户管理员无权对审计记录进行操作。3.3系统实现本文主要利用的是WindowsServer2008操作系统平台,采用的硬件设备CPU为英特尔酷睿i5,主频3.0GHz。系统运行内存为16GB,存储空间8TB,网络带宽20M独享。系统数据存储软件是MSSQLServer2015。
4结论
针对网络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网络行为分析的网络安全预警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大量用户的网络行为聚类和预测,及时发现并切断不安全网络行为,从根源上切断网络不安全因素。系统采用数据挖掘算法挖掘恶意网络行为内在规律,系统采用ASP.NET框架以及SQLServer2012数据库,选用工作流技术为主要技术。系统设计完成后经过实际测试表明,系统运行稳定,在网络安全预警实时性和精确度方面满足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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