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精选6篇)
篇1: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 要]近年来,在以人为本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引领下,我国政府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如果从多方面综合审视,我国政府管理绩效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认识方面的、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也有管理主体方面的,必须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在理念定位、角色定位、目标定位、路径选择和方法选择等方面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创新。
[关键词]政府;行政管理;对策。
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运作方式都有了很大改观,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比,与以人为本的现实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还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进一步探索应对措施。
一、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思想观念上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作用轻多元参与,在管理方式上重管理控制轻协商服务,在管理环节上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在管理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轻法制规范和道德自律。
(一)政府行政管理绩效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存在差距。
第一,宏观经济调控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经济发展只有给人带来幸福才具有意义,政府的管理工作不能脱离这个目标。但是,这个要求并未完全达到。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近几年最令人们关心的房地产问题一直热度不减,房价不断攀升,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利益。虽然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还引发了广泛质疑。第二,微观经济管理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的管理中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现象,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中措施不当,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利益。特别是在我们当前提倡低碳生活的背景下,行政投入和行政绩效之间的较大反差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真谛。第三,对发展主体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发展权的主体是人,尊重人的发展权本质上就是尊重人的自主发展。但是,一些部门把发展权片面理解为“政府的发展权”,进而滥用“政府发展权”,危害人民群众其他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管理绩效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
第一,步调不够协调。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式造成的惯性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发号施令和通过审批等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这种习惯性做法体现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长官意志而不是民主作风。其次,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干部只唯上不唯下,只唯“功”不唯实,群众的利益往往在“政绩”追求中打了折扣。官僚主义的影响也大量存在,在一些地方民主权利成了摆设。第二,内容不够配套。加强民主管理,实行依法行政,是体现政府管理中人本关怀的主要措施,也是现代管理的基本方向。然而,这方面制度管理建设的内容还不配套,权大于法、言大于法以及利益代法的现象时常表现出来。第三,运行机制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服务型政府组织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应改善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管理绩效与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
在文化事业方面,政府的文化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方面的协调都不够有效。在很长的时间里,教育的主题词是“普及”“跨越式发展”“重点建设”“争创世界一流”,以及高校“扩招”“合并”“大学城”等。这些“发展”的光环不仅冲淡了教育改革的本质,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教育不公的状况。日益拉大的学校差距、不断升级的“择校热”、高昂的教育收费加剧了业已存在的阶层差距,享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成为富裕人和有钱人的专利。权学交易、钱学交易、招生****、学术****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益性和公正性,对人的发展造成许多思想障碍和心理挫折。
(四)政府行政管理绩效与改善民生的要求存在差距。
政府行政管理理论不够完善,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体系,理论框架、基本参数和操作规程等都需要进一步创建和完善。实际操作中,重强势群体权利轻弱势群体保障、重经济指标轻社会管理、重管控工作轻服务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管理方式不够灵活,公民参与管理的质量不高,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管理手段比较单一,没有达到综合运用各种渠道、各种途径、各种设施妥善解决社会问题的境界。政府的公信力、引导力和影响力都有待提升,近期日本地震影响下的中国盐恐慌,再次表明改善政府管理任重道远。
二、造成当前政府行政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府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管理的质量。
我国政府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他们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现有的公务员队伍中,一些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使个****利欲望极度膨胀,而且,我们现在的“一把手”负责制也使个别干部找到了独断专权的“理由”或借口。其根本原因是脱离以人为本,行政决策机制不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执法部门和权力部门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缺乏相应的有效制衡机制。有的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习惯于工作怎么好做就怎么做。一些政府公共管理政策封闭运作严重,违背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行政主旨。
(二)政府管理中的监督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目前,我们的政府工作远没有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人大、政协、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并没有真正体现监督的实质,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借口下被一再演绎。如目前我们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措施或做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二是群众对政府工作难以实行有效监督。一些地方行政程序的参与度较弱、公开度较低、公正性差较,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也不健全。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透明度,甚至没有给当事人应有的申诉权和申诉机会。三是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运用民主的能力还不适应监督工作的要求。在一些人眼里,有关的法律制度也还是挂在墙上的风景。四是在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上,如拆迁问题、农民权益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物价问题等,监督不力的现象很严重。
(三)现行政策之间的“打架”现象影响行政管理绩效由于制定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主体较多,这些主体本身又都是独立的利益部门,在政策制定中必然存在着利益纠葛,造成政府公共管理政策制定中协调不够,出现不同条例相互“打架”的现象,政府公共管理政策之间相互抵触、彼此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是部门之间存在政策冲突。一些地方、部门为了自己的小团体利益相互拆台,甚至以损害别的部门利益为代价获取局部利益。二是一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与本级政府的部门或下级业务部门的政策相冲突,使全局利益受到损害,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三是政府公共管理政策之间不配套,造成一些管理机构以所谓“因地制宜”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借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类的活动。四是问责制的问责尺度不一,缺乏专门、完善的问责法,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定不够清楚、权限许可不够明确、问责程序不健全、问责主体和问责范围过于狭窄。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态度轻处罚、重处罚轻预防等现象。
(四)发展中的认识误区降解了政府行政管理的实际功效。
在增长方式上,一些政府部门片面关注GDP,把它异化为某些形象工程,脱离了现代社会应有的人文关怀。一些地方领导热衷于建豪华广场,脱离实际追求“形象工程”“亮丽工程”“夜景工程”,希望用城市的变化来展现自己的政绩。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一些干部对服务型政府的认识也存在问题,简单地认为服务型政府就是强化服务职能、取消管理职能,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政府发挥市场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出现了生产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药品安全问题等。还有,人们内部矛盾的化解效果不理想,社会思想道德的引导效果不理想,农村土地征用中的问题解决效果不理想,等等。
三、解决当前政府行政管理问题的思考。
哈耶克认为,良好的制度、利益共享的规则和原则,可以有效引导人们最佳地运用智慧,从而可以有效引导有益于社会目标的实现[1]。这对我们探讨解决当前的政府行政管理问题是一个有益的启示。从理论层面上解决当前政府管理中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管理理论。从实践层面上解决当前政府管理中的问题,要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在操作层面上要强化公共服务理念,践行为民服务、为党尽责、为国尽心的服务意识,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形成多元联动、多方激励、多重监督的良性机制。在制度层面上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立法,形成运行有理、操作有据、执行有度的管理规范。
(一)在理念定位上牢固坚持以人为本。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国家权力的源泉。这就决定了为人民服务是政府最根本的职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对政府的“服务”职能有过充分论述,如马克思的“公仆论”、毛泽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的“管理就是服务”等,都阐发了这方面的思想。******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了这一主题。
基于上述认识,政府行政管理要围绕“以人为本”这个理念来进行。而且,“关注民生,创建良好的公共秩序,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政府管理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2]。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思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努力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并重,坚持执政为民,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城市发展要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美丽、富裕、和谐的环境,农村发展要致力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科教文化发展要以为国家培养思想道德和专业文化知识双优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财税金融分配要兼顾人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社会建设要以提高全民的幸福指数为目的。
(二)在职能定位上实现全方位的角色转换。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发挥民众参与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多元治理更需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3]。这需要转变角色,致力于完善群众的利益维护机制,包括利益表达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首先,从地方政府的行为和权力角色上看,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维护社会治安,形成安定有序的良性发展状态;二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妥善规划和引导经济发展,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局面。其次,变换服务角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在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兼顾效率和公平,对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让每一个公民共享发展成果。再次,执行市场规则,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正常竞争和合法经营,完善市场制度,保证市场的完整与统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法律以及规章,完善市场运行和调节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保护包括私人财产在内的各类资源产权,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自由选择、公平竞争和安定有序的经营与发展环境。
(三)在目标定位上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以社会本位、公民本位的行政理念为指导,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以促进社会进步和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的政府。公共利益是服务型政府行政活动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任何偏离公共利益的行为和做法,必将使服务型政府失去原本的意义。在现实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个别地方和部门受自身利益驱动,以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利益为行动原则,形成各色的地方保护主义;部分政府部门因追逐自身利益导致机构规模不断扩大,行政经费日益上涨;个别公务员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影响着政府的威信,毁坏了政府形象。这些现状必须彻底扭转。公共服务型政府应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围绕公共利益开展活动。从本质上讲,公共利益规定了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方向和职能范围,公共利益是服务型政府最根本的价值诉求。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树立牢固的公共利益观念,把公共利益观念置于核心地位,使政府行为在公共利益观念的支配下服务于公共利益并使之最大化。要从管理控制观念转变为服务观念,从高人一等的“管理者”“父母官”转变为人民的“公仆”和“服务员”,使服务意识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始终。
(四)在路径依赖上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选择”[4]。这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透明原则。在此基础上,体现管理的科学性、统一性、群众性、创新性和灵活性。具体地讲,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发展权。发展权完整意蕴应当是自主发展。为了促进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典型示范来引导,通过国家帮助和辅助来规范,不能搞强迫命令。二是保障财产权。财产权问题在农村土地征用和城市拆迁中表现得很突出。尽管国家为保证农民权益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但仍然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在一些地方,农民的发展权和财产权被肆意践踏,导致农民丧失发展能力,也造成一些地方农民越级上访,甚至出现极端行为。三是保障社会公正。“要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必须确立权利平等原则和建立健全权利制约机制”[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分配关系。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在方法选择上完善政府运行范式。
第一,经济职能要由单纯的经济增长型向社会和谐型转变。毫无疑问,政府适度的经济干预和市场机制的良性运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又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定位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直接性前提,又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前提。这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绩效的重要环节。第二,由封闭式的集中决策向开放式的民主决策转变。在革命时期,出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各种决策需要高度保密,而且保持下级绝对服从上级,这是完全必要的。计划经济时期,我们采取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也要求通过政府的权威来推进各项计划的执行。但是在当前,这种决策模式必须向开放式和民主参与的决策模式转变,即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首先是市场化改革造成了利益的分化,使得同一项公共政策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影响,如果公共政策不让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话,是难以有效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的。二是只有开放式和民主决策才能够保证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毫无疑问,方案的选择过程就是不同利益的表达、竞争以及权衡过程。开放式和民主决策,有助于实现作为管理者的政府(行政机关)、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大众和作为政府与大众之中介的专家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的体制结构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助于体现公共管理的合法性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只有实现了开放式和民主决策才能够有效杜绝****现象。事实上,我国各个领域的****现象几乎都与暗箱操作直接相关,这样最有利于逃避监督。要有效地遏止****,必须实行阳光政策,实行民众参与式和互动式决策。第三,由“集权行政”向“分权行政”转变。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城市人口、资源流动性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政府要根据利益划分、信息多元、回应管理的需求,依据事项的分类和政策管理与执行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政府体系,改变“条块交叉”的行政管理格局。第四,由利益政治化向利益社会化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站在市场各种经济利益之上进行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平衡,而不是将自己也作为利益的一方放在其中,甚至去与民争利。这也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立足当代政府公共实践与和谐社会建设,从社会系统、控制、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角度,结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从案例入手,寻求化解社会管理问题,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管理格局”[6]。
(六)在管理取向上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模式。
探索“互信———安全”型模式,形成一个融洽的环境;探索“合作———包容”型模式,调动资源,解决矛盾,提升服务效率;探索“民本———服务”型模式,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满足群众利益诉求上,以服务质量来检验政府行政管理的效果;探索“民主———法制”型模式,发扬民主,依法执政,在法律范围内完善服务职能;探索“制度———规范”型模式,建章立制,规范服务,形成高效服务的灵活机制。积极推动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由“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转变,由“指令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效率型”向“效能型”政府转变,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由“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变,“着力打造有限型、高效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阳光型政府,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7]。就当前而言,政府行政管理创新的重点应放在加强和完善行政管理格局,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的引领。
参考文献
[1]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M]。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997。71。
[2]王星闽。政府管理创新着力点在哪[N]。光明日报,2010-12-13。
[3]金书仪。社会管理创新需让“公众参与”成为习惯[N]。解放日报,2011-04-12。
[4]省部班课题组。发挥制度优势保障公民权益促进民生改善[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2):17。
[5]虞崇胜。民生、民富的关键是权利和尊严[N]。学习时报,2011-02-28。
[6]杨军剑。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探析[J]。学习论坛,2011,(4):65。
[7]李太淼。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J]。学习论坛,2011,(1):11-12。
篇2: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市政学缓考论文设计
姓名:贝纪宏学 号: 1002020015专业班级:10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系(部、院公共管理学院指导教师:毛春合2013年04月22日设计(论文)题目:我国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我国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摘要】我国自建国以来,政府组织领导全国民众开始恢复、发展社会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同时政府在管理方面也出现了管理机构越来越庞大,管理人员越来越多,腐败滋生的情况,给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阻碍。对于政府出现的这些问题应当加以修正和变革,才能形成高效无私的政府管理体制,从而使我国社会和谐、快速的发展,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
【关键词】政府管理 问题对策思路
自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艰苦卓越的斗争,建立了新中国,成立了新的政府,经过建国后六十余年的管理实践,政府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还要看到,随着政府管理水平和社会各项活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管理出现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当今我国政府管理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政府组织体系
目前政府管理活动的承载者—行政组织主要依然是自上而下的层级节制体系,上级任命下级,上级管理下级的层级节制体系。这种政府组织结构与工业社会前期的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当时发挥了重要的管理功能。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组织的膨胀、政府管理范围的扩大、社会对政府管理要求的提高,传统的政府组织体系显得日益僵化,各种弊端日益明显。最重要的表现是严格的照章办事形成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以及政府管理人员对社会诉求反应迟
钝,公共服务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其次在于庞大的官僚组织之间的组织协调非常困难,合作难以有效的实现,整体功能得不到发挥。最后在于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限制了下级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总是存在着诸多矛盾,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全面发展。办事效率差,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权责脱节,办事推诿塞责,利益相互掣肘,僵化腐烂是其必然结果。
二、政府管理活动
1.人事管理活动
与传统的官僚体系相适应的政务官员、事务官员和监督官员分治等人事制度在当今社会也正在失去其效用。这种人事制度在开始实施之初就显现出了弊端,冗员不裁不汰,机构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浮于事。随着政府规模的不断膨胀、政府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在现行的管理组织体系下,形成了为了争权夺利,上行下效,阳奉阴违,任人唯亲的现象,必然形成了各个派系和利益集团。行贿、受贿、索贿,腐败丛生,且愈演愈烈。
2.公共财政管理
由于缺乏良好的机制、冗员不裁;机构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浮于事;随着政府规模的不断膨胀、政府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政府的财政收入总是有限的,当代政府除自身运转所需要的庞大开支外,还需要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预算赤字无法遏制,财政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当代国家都大多朝着福利化国家的方向发展,造成了政府每年必须负担庞大的转移性财政支出,拖垮了政府的预算和经济,而经济衰退、失业率的上升则形成了政治经济的不稳定。财政压力的另一个来源在于政
府管理活动的成本居高不下、铺张浪费现象严重。造成公众收入极不平衡,国民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富的越富,穷的越穷,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由于政府管理组织和管理活动不力,定位不准、职能错位,形成了不该管的事却抓住不放;审批环节繁多,重复管理,多层管理现象严重。往往形成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行其事,表面看人人在管,实质上是无人管;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各种管理乱作为或不作为;缺少政府诚信,市场秩序较乱。
3.政府法制与监督管理
政府法制管理走向了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金钱化。一些公职人员,权力部门,执法执纪“吃、拿、卡、要、诈、罚”时有发生。
权力膨胀未能遏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商业贿赂已成为许多部门或人事管理的潜规则,政风、行风腐化,毒化了社会风气,更有甚者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公物私化,与不法分子同污合流,祸国殃民。权力垄断,缺失监督权力。权力失控,导致掌权者追求享乐。
由于组织机构和权力垄断,导致腐败问题严重,政府公信力下降。腐败问题是当代政府管理活动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虽然当代国家都建立了权力约束机制,但是腐败仍然难以遏制,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仍然是影响各个政府管理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腐败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实现,侵蚀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政府的权威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政府权威的丧失会进一步影响到政府的管理活动水平,政府管理水平的落后会进一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腐败问题实质上加剧了这
种恶性循环,并加剧了政府的合法性危机。
三、对策与思考
大力推动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公务接待,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
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并切实执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首先要改革完善公共政策制定机制。政府决策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但必须从公共精神和公共利益出发,寻求最佳公共政策,谋取最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对于以上种种问题应当向李克强总理在其答记者问时所述:“精简机构、政府只管政府该管的事、还事务与社会”。裁撤和合并政府组织机构,大量减少政府工作人员,减少政府管理工作的诸多环节,提高政府管理的工作效率,让政府的管理活动在广大民众的监督之下,以适应日益迅速的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创造性,从而提高社会各阶层的工作效率,逐步走向让人民和社会满意的政府组织管理体系。
参考资料:
1、《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
2、《公务员法》
篇3: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关键词:非税收入,政府职能,管理,问题,对策
1. 前言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中最为主要的部分, 同时是政府直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所有形式之中最主要的一个, 也是利于其进一步实施总体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 为合理调动基层部门的发展的积极性, 极力缓解政府财政收支矛盾, 我国推出许多的相关政策, 以刺激并鼓励各部门与单位积极进行对财政收入与合理支出方面的组织安排。
2.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产生的问题
2.1 非税收入的规模过大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引导下, 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维持, 对于非税收入的部分可以作为互相补充来看待。在一些拥有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中, 中央政府非税收入占据本级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 从地方上缴的非税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四分之一左右。根据有关数据可知, 我国中央非税收入基本上相当于本级财政收入的十成以上, 地方非税收入接近于本级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我国部分省份非税收入的规模渐渐超过本级税收收入, 以上种种均表明我国非税收入的规模日益扩大。而我们不难发现, 税收与非税收入两者的比例关系明显趋于失衡状态。政府收费基金规模的扩大化将有碍于各方纳税, 长此以往也会产生“费挤税现象”, 这类现象十分有碍于发挥税收功用, 也妨碍了政府吸纳有效财政收入的主要功能。
2.2 收费基金项目繁多且管理较为分散
由于近年来各省市级政府部门对一些行政事业方面性质的收费与政府基金进行全面且有效清理, 对非税管理方面的工作基本取得一些成效。然而, 虽然政府大力实施此项工作, 但是项目过滥过于冗杂的状况却依旧是一大隐患, 陈旧的管理制度也没有得到本质改变。截至目前, 由中央级政府部门直接批准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就超过二百余项, 单独的全国政府性基金就占三十余项。经由省级部门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更是无以计数, 而且原则上每个政府部门和单位都设有以不同因素为目的的筹措基金的项目。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国家资源和财力的分散化, 从一定角度来说大大削弱了政府制定的宏观调控措施。
2.3 违规收费与设立各项资金项目问题严重
如今,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越发冗杂。有某些政府单位与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权职巧设名目, 对非税收入的使用有失规范。非法挪用、强制挤占、胡乱支配非税收入问题较为严重, 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收费基金管理的规范统一, 更在某种程度上加重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负担, 极易导致严重且不可挽回的后果。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产生的弊端亟待被相关人员研究和分析, 以尽快解决眼前棘手问题。
3. 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建议
3.1 彻查不合法的收费基金名目
凡是没有经过我国国务院和财政部其中一方批准, 而是只经由各级地方政府与其他权职部门的资金名目, 对其要予以充分调查, 在正式确认其的确属于越权所设后, 要立刻对其进行取缔。对用于国家大型交通部门基础设施所需的建设性基金, 应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商议, 确认融资体制并拓展投资渠道后, 在条件成熟时将这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取消。
3.2 加强对于各项收费资金的统一管理力度
近年来, 随着我国政府部门内部机构改革和部门所承载职能的细致划分, 要将属于不同部门分别设立一些资金名目进行检查。一方面, 一旦发现一些资金征收对象和资金用途不当, 要对类似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合并或者取消工作。另一方面, 为了尽最大努力降低其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率。政府部门要积极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法规与政策。取消一些不科学的管理原则, 致力于做好各项工作, 要抓紧进行政府财力的统筹安排。如今, 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越发冗杂。在此情况下, 必须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产生的弊端进行研究和分析, 以尽快解决眼前棘手问题。
3.3 加强对于收费项目所获基金的管理
首先要明确其征收管制的内容主体, 其次要大力改变收费重叠交叉的不良现象, 要重点强化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核心功能与主要地位。从事经营管理和相类似服务活动的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应该是首要被监察的对象。因为这类机构所承担且与之相关的收费条目比较复杂, 容易出现资金上的隐形账目和虚假名目。从国家立法的角度提升并且强化政府监管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制度的完善和改进。政府监察部门应调查由相关机构以及事业单位所负责管辖的资金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3.4 加强对政府财政事业的规范化
从本质上而言, 财政职能是由国家职能和政府事权范畴共同作用的。政府部门以国家职能为核心, 构建各项切实可行的行政法规是大势所趋, 明确各种合理收费基金的审批及减免管理办法。相关部门要密切监督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盲目增设, 严格控制政府性基金减免的审批程序。只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文件中表明减免办法的条目, 可以按规定进行执行, 对于那些没有明示减免办法的条目, 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随便对项目的收费实行减免。
参考文献
[1]张振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及对策[J].河北学刊, 2012.32
篇4: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面对危机时。一套完备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将是降低危机损害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在面临一系列危机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应该看到当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体系还很不健全,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建立完善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势在必行。文章指出了问题所在。并从对策方面给予一些建议。
关键词:政府;危机管理;问题;对策
政府危机管理主要是指在政府主导下。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由社会各介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的,在决策、沟通、协调、控制等机制的相互配合下。对公共危机进行预警、救治、修复的全面整合的系统过程。目的是通过提高政府对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和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恢复社会稳定。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近年来,我国的危机事件不断。极大地考验着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面对各种各样的危机,对于政府而言,构建全过程的危机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政府和社会的危机管理能力,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最大挑战。
一、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危机意识淡薄
在政府转型过程中我们一直未能树立起足够的非传统的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意识。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整个政府危机管理系统是建立在一种常态假设状态上。包括政府部门的管理者在内,都习惯于按常态规划和开展工作。常备不懈才能防患于未然,这是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关键所在。但就目前形势看。我国在预警机制上还相对比较匮乏。偶发性是危机事件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相同的事件反复发生并持续存在,人类就会在管理与学习的过程中建立起完备的应对机制,危机也就因失去固有的危害而不再成为危机。任何危机都有阶段性,在一定程度上都要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基本过程。对危机本身实施管理与控制固然重要,但预防与早期识别才是避免和减少危害最为有效的手段。
(二)政府缺乏完善的危机管理的协调与合作
危机管理是一个跨区域、跨时段的综合性系统管理工程,通常不是一个政府部门就能有效完成的,在很多情况下,危机的处理需要社会各个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就目前来看,我国政府对危机的管理是在国务院设置相关的临时机构,但这些临时机构都只是在危机发生之时才临时设立,并且大部分临时机构都不单设办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相关的常设部门承担。由于缺乏专门的危机管理组织机构,政府对于有效地识别、确认、应对危机就显得被动、仓促且行动缓慢,并且在整合社会资源、综合协调各政府职能部门方面也力不从心。在地方政府层面上,没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立相关的常设性的危机管理机构,并且以法律或者法规的形式明确其职责、权限、运作程序。结果导致相互之间的整体联动机制不健全,未形成相互协调、分工合作的格局。
(三)政府危机管理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缺乏全局性的危机管理法律支撑是目前我国危机管理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尽管在某些领域我国已有一些危机管理的单方面的法律,如《防洪法》、《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还有2006年1月8日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政府职能中部分关于处理危机的法律、规章、应急预案,但毕竟这些只是针对特定领域重大危机的立法,从整体上看。我国还缺乏一部对危机共同规律进行总结,对危机管理具有普遍指导性的危机基本法。危机基本法的缺失,使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的有效发挥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执法方面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依法行政尚待加强。另外,在政府处理危机过程中,防止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执法监督方面,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尚是空白。
二、完善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体系的有效途径
(一)政府和公众要树立危机意识
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应对危机的知识和能力是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回顾这次“三鹿毒奶事件”,便是因为政府缺乏明确的风险管理意识,事件出现以后未能准确、深入地探索信息发展、实行动态监测,最终使偶然的个体事件演化为必然的全面危机。在今天社会危机频发时期,政府要真正怀有危机意识,加大危机管理的投入。最终能未雨绸缪,把灾害减小到最低程度。首先,应进行危机的警示宣传,使公民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其次,对普通民众开展危机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公民自救互救能力,形成比较强的社会整体危机应对能力;最后,组织开展危机应对演习,提高整体防控危机的能力。
(二)增进危机管理各部门的综合协调与合作
进行危机应对并不是一个国家某一个部门的事情,也不是哪一个相关政府官员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全面协调与合作。一方面,中央政府应设立具有决策、指挥、协调功能的综合性危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危机管理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进行危机信息管理,进行危机风险的评估,对公众进行危机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在危机来临时,收集信息、制定决策、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应因地制宜建立常设性的危机管理机构,最好设在各地方政府的办公厅局中,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赋予这个机构法定的职权、职责、职能。配备相应的人员、经费与编制。
(三)建立和完善国家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针对性的危机管理法律,但全局性的法律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应制定统一、完整的紧急状态法。作为我国危机管理的纲领性法律文件和制度框架,对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权限、应对措施、法律责任以及公众的权利义务做出详细的规定,以预防公共管理者在危机处理中的行为失当,降低危机回应行为的不确定性,协调危机处理过程中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其次,应当在紧急状态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门法律、法规,使每个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再次,要强化执法,建立危机管理执法监督体系。危机管理执法评价工作应由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新闻机构等共同参与,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和向社会公布,对于评价低的,应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力量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是社会力量的主体。积极发挥其作用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危机。政府在危机事件管理中起着中央指挥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应全力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服从政府的命令和安排。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国内的心理救助组织都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加强危机管理领域的国际合作,以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来减轻危机给国内造成的损失。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援助,借助于日本和韩国在地震救援方面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经验,大大降低了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
(五)严格落实危机事件的政府问责机制
篇5: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雷明俊(湖北省崇阳县审计局)
当前,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政府投资审计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制度和机制尤其重要。因此,审计机关紧紧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通过采取构建预防、控制、监管投资审计廉政风险体系,有效防范政府投资审计风险,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为政府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发挥重要作用,为县城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近5年来,笔者共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78个,审减工程造价6000余万元,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以及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发挥了极大作用。
笔者结合多年的审计实践,现就县级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投资效益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意见,因笔者水平有限,所提出的问题不具体,不全面,所提出的对策意见很肤浅。
一、政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涉及的内容。
1.保障性安居、城市基础实施建设工程。主要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道路、城市排污、排水工程、城市绿化、其他零星建设等城市基础实施建设工程。
2.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通村公路、自来水厂改造、工农业安全生产建设工程。
3.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工程。涉及高中、初中、小学校舍改造,文化站改造、计生站改造工程;县直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村级卫生所改造工程。
4.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重点是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农村沼气和养殖建设、动物防疫项目建设、林业生态林建设工程。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
1.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新增配套资金。
2.县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新增配套资金。
3.金融机构贷款。
4.单位自有资金和其他借入资金。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主要部门机关。
1.县政府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包括县融资平台)主要负责资金和工程施工管理。
2.县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
3.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资金和工程施工管理。
4.县纪委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政处主要负责工程招投标、质量和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工程造价和资金的安全使用、效益等方面监督管理。
(四)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主要人员和方式。
1.由县政府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参与管理的主要人员为二名以上副县级领导,部门机关负责人,涉及建设用地的乡镇负责人。级别最高的县领导担任政委,次之分别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2.重大中央资金工程项目,由一名副县级领导主抓,县政府发文由主管局成立法人项目部具体抓。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3.其他上级资金工程项目,由一名副县级领导联糸抓,工程项目单位自己成立临时机构,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4.由项目建设单位自己负责的一般工程项目,项目单位确定一至二名班子人员负责,再从各内设机构抽调人员组成工程项目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聘请的监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单价和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的工程预(概)算不实,导致工程成本虚增。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高估冒算等加大工程成本。本地有的材料市场价格比较便宜,却在合同中约定以定额来核算材料价格,使材料成本大幅度增加。
2.有的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不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预算员违规行为没有作出相应的处罚,导致高估冒算之风屡屡出现。
3.有的工程合同内容概念模糊,价款松动口径大。合同条款不完整、不严谨,缺乏对违规行为处罚的内容;有对违规行为处罚内容的,却没有处理处罚到位,使合同履责不到位。
4.有的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度不完善。现场监理管理人员监管不力,出现工程签证不实,事后补合同、补协议、补签证,或补虚假签证的现象不时发生,对监理人员违法乱纪的没有作出相应处理处罚。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不招标或者改变招投标方式。《中华人同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资金”。很多招标单位以抢进度、降低费用为由,往往把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其目的除了简化一些招标程序外,主要是为了自主选择投标人,以便从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中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支解项目招标或者规避招投标而滋生“增加工程”。为了逃避检查监督,有的招标单位采取少报多建的方式,只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部分进行招标,其他部分不通过招标而直接指定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发包价格。为了回避公开招标,有的单位将一个规模不大、技术并不复杂的工程支解为若干个体分别招标,再以工程投资额度小为由,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简化了招投标程序。因而出现了合同外造价与合同内造价差不多,这就滋生了“增加工程”的怪事。
3.在“拦标价”上作文章,营私舞弊。过去的招投标活动,在招标文件中设有标底,评标时将标底作为参考依据之一,其前提是必须做到标底准确和严格保密。但标底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中一直是个薄弱坏节。所以现在改为“拦标价”,一般情况下,这一作法相对公平。但是,有的招标人利用“拦标价”的设置,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故意虚增“拦标价”,人为抬高中标价;有的招标人不按图纸打预算,导致“拦标价”不准,影响了工程造价。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乙方中标后,又强制乙方在标底上让利8%~30%,结果发生结算纠纷,导致工程造价审计监督难度加大。
4.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难度大。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仍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由于招投标管理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水利、交通、国土资源、信息产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职能部门,分属不同行业的招投标机构缺乏有效的统一监管。特别是
有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招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因而发生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着“围标”、“窜标”的违法乱纪行为。但因取证难度大,监督管理很难以到位。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监管不力。有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指挥长没有文件规定,只是党政“一把手”口头指定由某县级领导挂帅。有的指挥部人员乱调,但“走读”的多,更换频繁,各行其事,办事不力。
2.动辄行政命令。有的领导将审计局看成“万能钥匙”,要审计局做预算,制标书,确定单价。不愿意出钱请中介机构办理这些事,还美其名曰“省了钱”。工程竣工后,又要审计局在三、五日内审定工程造价,说是要把账结好,完全不讲审计时间和工作难度。
3.经费开支混乱。领取补助的人员乱,有的人在多个指挥部领取补助;补助标准乱,各个指挥部补助标准不一,没有一个统一文件规定标准,有关职能部门难以监督管理。
4.人为调整工程进度。有的工程按设计规定工期一、二年,但有的领导不讲科学,不按程序办事,硬性规定该项工程在半年、一年内竣工。其后果是:为了赶进度,导致有的工程出现凹陷、裂缝和漏水等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认为是甲方不按科学规定办事所致,让它成了一笔糊涂官司;为了赶进度,有的工程完工后资金缺口很大,只好“统筹兼顾”几个项目按比例支付工程款,欠款以后再说,结果讨账人要求支付利息,造成政府支出增加。
(四)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投资超概算、概算编报不严谨。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设计,规划设计随意性大,投资额度决策不合理,不按实际财力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式竣工后,资金缺口拉大,导致甲乙双方因欠款问题对簿公堂的纠纷时有发生。
2.投资决策浪费是最大的浪费。投资决策程序不合法、不合规,或者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没有进行可行性论证,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搞虚假论证;重大项目决策缺乏透明化、民主化、社会化,建设项目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达不到要求。
3.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查不严。设计单位的资质、级别不够,设计方案不够规范,设计质量难以保证,有重复建设现象。
4.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效益差。工程项目管理差,甚至盲目追求高标准,大量兴建“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投资效益差。特别是强化设计、监理责任和招投标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够。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各工程项目的宏观管理。
1.强化工程合同管理。订立的施工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和结算价格。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严格遵守。
2.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要成立总指挥部,对各指挥部实行总管理。各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应由组织部发文确定,不能口头指定。要制定管理费用的使用办法,做到从严控制,结余有奖。
3.强化工程建设专账、台档有序管理。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工程项目部法人要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资金管理专账,实行专人管理,同时对所有资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台档,做到有人常抓,做到有序管理。
4.强化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工期科学施工,按程序办事,不得为了所谓的“面子”和“政绩”硬性规定该项工程在半年、一年内竣工;不要为了赶进度,导致工程出现凹陷、裂缝和漏水等质量方面的问题;不要为了赶进度,导致工程完工后资金缺口拉大,不得不“统筹兼顾”几个项目按比例支付工程款,而造成政府利息支出增加。
(二)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
1.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招投标和发包阶段,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外界发布工程招标、承包信息,中标和承揽单位应当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对没有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应责成当事人书面说明。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要熟悉招投标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进行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健全招投标审批、备案、检查、处罚机制。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底”编制、合同签定等重点环节。
3.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严把“四关”。把好工程量的核准关,审计人员要在工程决算审计中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把好定额套用审定关,在实施审查签证中应按照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在审查定额套用时,要审查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无误地使用定额核实工程造价;把好材料价差调整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定额消耗标准,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承包、发包双方对接;把好工程造价中取费的审核关,在计取各项费用时所确定的基数要符合地方文件规定,取费系数要与工程类别或施工企业资质一致,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不规范和违法行为。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凡是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相互串通骗取中标,限制和排斥其他人投标的,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出现暗箱操作,议标单价畸高的,应移送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三)突出抓好建设项目的四项审计。
1.突出抓好事前决策科学性和前期招投标等事项的审计。侧重审查其执行过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概算、调整等审批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分析决策的正确性,审查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落实的合法合规性,从源头上控制建设成本。
2.突出抓好事中财政财务收支和工程成本、造价真实性审计。侧重审查建设资金来源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设备、材料采购成本及管理情况,工程造价等建设成本真实性情况,税费缴纳情况,货币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进度及其效率情况,执行环保政策法规情况等。
3.突出抓好事后及时性和效益性审计。侧重准确核实工程投资审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决算,分析测评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对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变更和签证,审计机关要提前介入,必要时可参与隐蔽工程签证验收,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或者对重要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实行影相记录,保证工程建设的真实再现。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4.突出抓好法人代表经济责任的责任性审计。侧重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和决算、投资绩效等进行审计。审查其是否存在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正确分析原因,评价责任,测评效益。同时,将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审计结果报告党委、政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突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
1.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效益性分析和评价。投资项目已全部建成交付使用之后,既要对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投资效益进行审计,作好分析评价。又要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提供反馈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同时,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使项目提高投资效益。
2.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对工程预算、工程标底、合同洽商、工程变更及签证、设备、材料、索赔审核、工程竣工结算等送审资料要跟踪审计。监督在施工阶段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支付,确保资金合理流动,降低财务费用,预防超付而引起财务风险。
3.减少损失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对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等在实施过程中控制,使竣工结算虚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篇6: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关键词] 外汇储备;汇率风险;顺差
一、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外汇储备是国际储备最重要的形式,又称国际储备货币,是指全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如美元、英镑、欧元、日元等。外汇储备的作用是用来平衡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汇率,并且是一国对外借款的保证。一个国家的储备来源包括经常项目顺差和资本项目顺差,粗略地可分为净出口、国际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外债四块。
(一)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
我国在1978年之前,外汇储备的年平均只有5亿美元左右。数量很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我国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的合作和交流,加入国际分工,参与国际竞争。我国外汇储备量逐年增长。特别是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我国连年国际收支出现双顺差(如图1),外汇储备额快速增长。
2006年2月底,我国外汇储备总额超过日本,跃居世界首位。截至2007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已达到12020亿美元,比2006年末增加1357亿美元。至2007年6月,我国外汇储备更达13000多亿美元
(二)我国外汇储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的不断增长,和我国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但在巨额的外汇储备背后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1.我国外汇储备已经远超出适度规模
我国持有外汇储备具有三种动机:(1)满足进口用汇的交易性动机;(2)确保短期外债和到期长期外债偿还、FDI利润汇出的流动性动机;(3)为保证汇率稳定和/或防止资本外逃的干预性动机。基于这三大动机,中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年进口总额×25%+年末外债余×30%+FDI×10%)×(1+10%)(后一个10%代表干预性需求)。由此计算的结果表明,中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在经历了1993年前的严重不足、1994~2001年的基本适度后,从2002年起出现巨额过剩。2002~2005年的过剩规模分别为1379.4亿美元、2149.4亿美元、3672.0亿美元、5379.5亿美元。
确定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基本原则有四条:(1)满足一段时期的进口用汇需求。根据经验值,一个国家保持相当于3-4个月的进口总额,或相当于GDP20%的外汇储备较为适宜。
(2)保证外债还款的外汇需求,一国的外汇储备应至少满足到期的短期外债需求。(3)满足短期资本流动带来的外汇需求。(4)保证货币政策(包括汇率、利率等)相对稳定,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和发展。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判断,我国如此规模的外汇储备已经远超过了适度或最佳规模。以2004年我国外汇储备情况为例:2004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实际余额(6099亿美元)能满足13个月的进口需求,占我国当年GDP的比例高达38%,是短期外债的5.85倍,均远大于上述经验值。我国外汇储备大幅增长,其机会成本和储备风险也相应增大。
2.我国外汇储备币种结构单一,面临极大的汇率风险。
在我国的外汇储备中币种结构单一,以美元居多,这种以美元为主的外汇储备币种格局主要受到了国际储备体系、我国的贸易结构、资本流动等因素的影响。(1)国际储备体系的影响。目前,国际储备体系中外汇储备是最主要的储备资产,而在外汇储备的结构中美元在所有的储备货币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在一半以上,在近些年来又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从1998年以来一直保持在60%以上。(2)对外贸易结构的影响。贸易结构大体上确定了在对外贸易中所使用的币种及其比例。我国尚未实行意愿结售汇,国际收支顺差是外汇储备可靠而直接的来源。其中,经常项目的收支状况对于整个国际收支状况的影响尤为显著。我国的贸易支付主要是哪一种或者几种货币也就决定了外汇储备的币种构成。在进出口贸易中某种货币的供给和需求会发生对冲,这样,实际对外汇储备构成产生直接影响的是贸易逆差来源地和贸易顺差来源地所使用的货币。(3)直接投资的影响。资本与金融帐户的顺差也是我国外汇储备重要的来源渠道。由于我国对外投资仍然属于起步阶段,目前在金融帐户中影响较大的依然是外商直接投资。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已有相当规模,目前,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达5600多亿美元。这些投资中有很多是采用投资来源国自身的货币,而且将来通过分红取得投资收益时也要兑换为相应的外币汇出。因此,直接投资的来源国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也会影响到我国外汇储备币种结构。2005年1-11月对华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依次为: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韩国、美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开曼群岛、德国、萨摩亚,前十位国家/地区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84.37%。在这些直接投资的计价货币的选择中美元依然占有一定优势。
这种以美元为主要货币的格局,非常容易受到汇率风险的影响。当美元贬值和美国国内出现通货膨胀时,我国外汇储备都会随之贬值,造成外汇储备损失。2001年以来,美联储数次降息,美元对欧元贬值12%.如按我国外汇储备60%为美元储备计算,从2002年11月到2004年8月,我国外汇储备已形成530亿美元的损失。
3.我国外汇储备还存在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
按照IMF外汇储备管理指南,外汇储备达到充足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目标之后,应着重考虑收益性。目前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外国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银行存款等市场规模大、信用级别高的金融资产。据美国财政部统计,我国官方的外汇储备中大约有2/3是美元资产,其中约有4500亿美元美国政府部门发行的各种证券和其他长期金融资产,另外还可能持有500亿美元存款和其他短期头寸。由此可见,我国外汇储备具有较好的充足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但是,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性明显不足。我国外汇储备由于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债券,这些债券只有4%-5%的名义收益率。如果考虑到美国通货膨胀率和美元贬值,这些债券的实际收益率更低。据测算,扣除通货膨胀率和对冲成本(央行票据成本)后,实际收益只有0.7%-1.7%,而同期国内资本平均回报率约在10%以上。因此,提高外汇储备收益已成为当前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重要任务。
二、我国外汇储备管理调整的途径
(一)减少供给,降低外汇储备增速是当务之急。要从根本上解决外汇储备增速过快的问题,外汇储备持续积累,当然要扩大其使用渠道,不过,应当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和总体的安排。需要指出是,扩大外汇需求是一个方面,是解决“流”的问题,而不能解决“源”的问题,减少供给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只有标本兼治、源流相济,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为做到减少供给,我国应完善涉外经济政策,促进协调和均衡发展,抑制外汇储备过快增长势头。在我国与东南亚地区外汇储备增长的诸多因素中,经济增长带动、居民储蓄偏好、内需相对不足等因素政府短期内难以有效调控。但如果手段得当,积累外汇储备的政策倾向、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可以得到有效调控。就我国而言,可供选择的政策手段包括:至少暂时不再将外汇储备增长作为相关部门的一项政绩;扩大对资源性、污染性商品出口征收出口税,提高出口税率;积极增加进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能源、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的进口采取鼓励政策;积极利用WTO规则,进一步合理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对外资实
行国民待遇,加快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等。总之,解决外汇储备持续积累及其造成的内外经济失衡问题,需要从供给和需求、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实体经济和货币经济、可贸易品部门和非贸易品部门、外部真实汇率和内部真实汇率等方面入手,全面调整经贸政策。
(二)合理选择外汇储备投资方向,提高外汇储备的利用效率。积极研究和慎重选择外汇储备投资方向,确保投资收益。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快速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可能的投资方向包括:1.以部分外汇储备换取海外战略资源,通过扩大资源进口、增加战略储备、“走出去”合作开发等形式,换取石油、天然气、木材等战略资源。2.动用部分外汇储备建立国际原材料价格稳定基金,用于对冲世界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用于投资于一些基础性、资源性的国际资产,对国际上主要原材料如石油、铁矿石、铜矿石生产商进行参股或控股,以获得稳定和持续的原材料进口渠道。3.将部分外汇储备投资于有潜力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目前,我国动用了600亿美元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注资,支持这些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参照这一模式,扩大对其他金融机构、重要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注资,巩固国家在这些重要领域的控制地位,并获得相应回报。4.将部分外汇储备用于改善国民福利,如用于支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扶困救贫、修路建桥等,或用于社会突发事件,例如自然灾害和瘟疫等的应急处理,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国家储备外汇带来的好处。5.将部分外汇储备用于增加官方发展援助,增强我国国际影响,促进共同发展。
(三)参照国际先进经验,积极组建国家对外投资机构,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效率。在挪威,外汇由挪威央行建的基金投资机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来进行投资。它的投资特点是组合式的,也就是说,资产分配极其分散,除了债券外,在全球的42个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进行的投资,涉及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这样可以把风险降低,达到保值的效果,平均收益率为9%左右。在新加坡,政府专门成立了投资公司进行长期的固定收益性投资,主要投资方向是购买欧美国家的国债。
今后中国的外汇储备管理,应该效法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就是不同职责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目前在经济较发达的国家,都出现了由财政部、央行或专门的机构互相协作,共同构成国家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如新加坡、韩国等。在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也有望形成外汇管理局、汇金公司和国家投资公司“三足鼎立”局面。外汇局主要负责维护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而外汇储备投资部分将交由国家投资公司和汇金公司负责。国家投资公司将负责海外直接投资,其投资对象将主要是:固定收益类、房地产以及海外上市公司股权等权益类投资产品;旨在解决中国外汇储备的结构性问题,为继续增长的外汇储备打基础。汇金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对本国战略性产业进行控股管理,行使大股东的权力。未来,汇金公司的定位为管理部分外汇储备,专责海内外金融、实体企业两大领域的战略投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投资公司的建立,对中国将十分有利。如果国家投资公司发行人民币债券,将为中国提供新的调控工具。这是因为,从央行角度看,国家投资公司的人民币债券和央行现在发行的央行票据一样,可以起到回收基础货币的作用,这无疑可以在不增加央行资金压力的前提下回收目前过剩的流动性。同时,国家投资公司在财务上与央行是分离的。从央行手中购买外汇后,央行的外汇储备会相应缩减,而这些外汇资金将以资本流出的方式,抵消中国的“双顺差”,这将减弱人民币的升值预期。相应地,中国的流动性也会减小。
(四)加强币种结构管理,降低汇率风险。由于美元实行的是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美元币值因为其国内存在巨大的“双赤字”等不稳定因素近一段时期以来表现疲软,这无疑增大了我国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外汇储备资产属于风险资产,针对各种储备资产的不同收益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多样化的组合搭配,得到一个风险程度低、收益率高的投资组合对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很必要的。自2003年起,我国政府就开始了外汇储备政策的调整与创新。从外汇储备稳定的储备政策,向稳健与充分利用并重的储备政策调整。有关专家结合我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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