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门分工

关键词: 包销商 破产 美国 次贷

安全管理部门分工(共9篇)

篇1:安全管理部门分工

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努力遏制和减少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经理(兼安委会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公司经理(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6万元用于安全管理。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公司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专项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和活动,并制定公司“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7、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二、公司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管理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经理或经理委托抓好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受经理委托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或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及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7、督导公司相关科室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业务副经理(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1、协助经理或受经理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工作中的违章和失职行为。

3、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工作中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中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5、按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安全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向经理、分管经理和公司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公司各科室完成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4、负责起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经理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公司主要领导在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成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工作,并及时向经理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安全科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

8、负责汇总统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并限期完成整改。

11、遇有重大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随经理或分管经理前往处理。

(四)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向分管经理和公司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公司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通信设施、档案所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公司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经理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经理、副经理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五)财务科科长安全管理职责

1、向经理、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公司安全活动经费专帐保障公司安全管理资金的到位。

2、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6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以及公司安全管理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的科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对上一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客运、货运科科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分管经理负责,接受公司安全科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为前提,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

3、精心安排,合理调度,均衡完成任务。

4、严格执行车辆运载规定,严禁货车超载,客车超员行为。

5、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保卫科科长安全管理职责

1、向分管经理和公司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司、职工宿舍的“四防”和消防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遇有重大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随经理或分管经理前往处理。

篇2:安全管理部门分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工

一、徐培仲:安全主任:负责本项目安全全面工作。

二、吉万民: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和安全资料。

三、刘宝红: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工作。

四、罗佩明:安全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五、许长青: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安全工作。

六、朱根宝: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用电工作。

七、朱启贤:安全员: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八、毛小俊:安全员: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九、姜伟:安全员:负责生活区、办公区、仓库安全工作。

篇3:安全管理部门分工

根据工信部最新监测情况, 截至10月底, 针对移动互联网的恶意程序种类已经达到4500种, 同比去年全年的1500种, 不到一年时间已增长了200%。据分析, 这一增长速度未来两年还将持续加快。

就移动互联网安全问题而言, 目前阶段正出现一些重要趋势:已将移动互联网视为攫取经济利益重要目标的黑客地下产业链正迅速形成更细的专业化分工, 攻击力量日趋强大;而作为其主要窃取内容的信息, 也正成为目前移动互联网安全问题中的关键部分。

非法市场为攻击行为做大量投资

赛门铁克的Art Gilliland向本刊记者指出, 由于目前针对移动互联网的攻击日益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 在利益的驱动下, 形成了一个整体的非法市场来组织黑客及其行动。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或者利用移动互联网进行的恶意攻击, 已经可以细化分解为多个环节和步骤, 每一步骤有专门的黑客进行, 而每一环节都设法谋取钱财。

目前国内情况与全球情况一致, 工信部通信保障局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整个互联网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黑客地下产业链, 从病毒制作、传播、发起攻击到最后经济资金走帐有一套产业链。

以一次典型的攻击为例, 从最早的对潜在攻击目标进行调研和前期侦查, 发起攻击侵入目标系统, 在目标系统中定位到自己所寻找的具体目标信息, 控制住这些信息, 到最后偷走或损毁这些信息, 每一步或许都是由不同的黑客进行, 且这些黑客会标价将其成果销售给下一步骤或下一环节的执行者。

值得一提的是, 由于非法市场的存在, 目前有大量专门资金投入到这些攻击行为上, 不仅培训攻击者, 还补充了大量更具威胁的攻击工具包, 使得每一环节的攻击者更加专业高效, 攻击力更强。

信息安全威胁加大

移动互联网业目前的特性却越来越凸显出这些安全问题治理的难度。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杨建军博士认为, 本身移动互联网增加了无线空口接入, 并将大量移动终端引入IP网, 使互联网产生了新的安全威胁, 网络攻击、失窃密等问题更为突出, 如通过破解空口接入协议非法访问网络, 对空口传递信息进行监听和盗取等。此外, 移动上网日志留存信息的缺失, 使得访问移动互联网的行为无法精确溯源, 给黑客提供了可乘之机。

然而, 目前移动互联网终端有限的存储计算能力和无线宽带网有限的空口资源, 使得移动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扩展性大大降低。同时, 我国整体的移动互联网终端技术研发水平和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水平与国际差距较大, 自主可控性不强。

移动互联网的最大安全威胁正越来越集中于信息领域。

从应用发展趋势来看, 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移动搜索等与个人信息密切绑定的应用正在成为移动互联网领域最重要的一批“杀手级”业务, 而这些应用往往为用户提供数据同步上传及位置定位等功能。这不仅给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财物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也对国家的信息安全监管造成极大威胁。而现有传统互联网的监管技术手段难以覆盖移动互联网, 缺乏针对移动互联网的有效管控平台, 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前所未有。

应重视专用标准制定

目前从监管部门到企业, 不仅在研发移动互联网安全技术手段, 也在同时制定相应标准。标准制定对于移动互联网安全领域发展非常关键, 不过, 由目前的情况来看, 各方蜂拥而上的行为, 使得标准制定也出现不少矛盾和混乱之处。

前述工信部通信保障局人士向记者表示, 目前由不同主体发起制定之中的许多标准, 存在一些重复或冲突之处;同时, 移动互联网安全领域目前基础标准较多而专用标准较少, 应该更加重视管理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

在杨建军看来, “一个良好的安全管理过程, 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结果”。移动互联网相关的监管和制度需要有具体的标准作支撑, 如对运营商的管理、对服务提供商的管理、对信息内容的管理等都需要有相应的标准作支撑。

同时, 杨建军认为各方应该充分了解目前已有的移动互联网相关标准和安全需求, 构建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并针对移动互联网各层的安全需求, 重点研制移动互联网中终端软件安全技术指标、移动终端安全接入规范、访问控制规范等有关关键技术的标准规范。

篇4:安全管理部门分工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部门 分工

中图分类号:S3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0-0040-02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即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害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其重要,它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和经济的发展。从毒大米、毒面粉、瘦肉精、注水猪肉、毛豆油、蔬菜农药残留、“三鹿奶粉”奶粉、双汇“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毒豆芽”事件、到最近的“假羊肉”事件,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同时, 也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拉响了警报。政府虽然做了许多努力, 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未彻底消除。我国陷入了深层次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老百姓感叹“还有什么敢吃?”,“如发生农产品中毒事件,追究责任?”本文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探讨,旨在为制定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提供理论参考。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产品安全质量事件层次不穷地出现,一旦人们追究责任时,各部门都认为不归自己,而且在管执法过程中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争议尤为激烈。主要表现出两大争议。一种意见还是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段监管原则。

另一种意见是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原则一般不适用其他环节,而是按市场主体或者按农产品品种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职责。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不是由工商部门一家监管而是由多个部门依照法定职能共同实施监管。

意见的不统一,部门间对监管职责认识上的混乱,造成了执法行动的不协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惩罚、处理,已严重影响监管职责效果,削弱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本文赞成第二种意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来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认为应当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职责。

2 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监管职责的原因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不适用分段监管原则。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可以看出,农产品与食品分属两个范畴,但互有交叉。这两个范畴存在交叉部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虽然规定了质量监督、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实施分段监管的原则,但同时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不适用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原则,而是由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负责监管,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仅明确农业部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而且其监管相当一部分流通环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农产品品种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由赋予工商部门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全部监管权,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违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也必将导致相关部门执法缺位,工商部门越权执法。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权,分工合作,密切联系,加强配合,严格监督,执法为民

3 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监管部门及具体职责

(1)农业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监管职责。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这两类市场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对流通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进行职责。农业部门有对流通环节农产品的监督抽查、监测、检测、检查的监督职责。农业部门对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标志、包装进行监管。农业部门有对流通环节农产品使用的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的监督职责。工商部门负责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一切违法销售农产品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2)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督工作,对生猪经营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在收购、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的生猪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依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种子的质量。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不法行为,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4)依据《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草业监督管理工作。工商、产品质量监督、卫生、价格等部门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烟草业发展的工作。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烟草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除此之外,《渔业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明确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4 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对策

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是为了避免职责上存在交差、管理上会出现空白、责任出现推脱等问题的发生。如何加强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实现个部门无缝衔接,是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各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

(1)明确职能,加强协调。首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律培训等手段,明确各部门执法的职责,依法监督,真正做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其次各单位必须以大局为重,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各部门协调、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

(2)及时转移,加强衔接。一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责,应当马上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例如,农业部门发现企业或销售商在批发市场销售禁止销售的农产品,及时将检查结果转移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对违法行为处理和惩罚。

(3)改善体系,追究职责。各负责部门要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不仅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也要改善执法体系,特别是要健全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做好监督职责。做不作为的单位,要实行问责制,从系统上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篇5: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长:曲新忠(校长,主持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组织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组织安排检查学校各项安全设施,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防范措施,督查考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副组长:毛瑞强(分管学校管理,安全工作副校长)

对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负责学校政教、后勤、校舍、食堂食品卫生、电教实验常识艺体等安全教育与督导工作。

副组长:王霞 高峰(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对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负责对所分管教学的安全,对教师进行上课教学活动安全的教育、检查与督导。

组员:李永忠、王海钢、方崇湖(级部主任)

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方面教师与学生安全,各种教学活动、教学秩序的安全。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负责教师的课堂、实验室、功能室、体育场、教学教研活动等安全教育管理。

组员:郝彩琴、臧青(教导主任)

具体负责教导处、教研活动的安全,考试档案安全,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

组员:矫朝本(政教主任)

具体负责安全档案。负责学生课间楼道的安全检查及督导工作。对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主抓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及值班教师,负责政教处、安保、校车、学生路队安全教育管理。组员:孙广功(总务处副主任)

具体负责学校的食堂、卫生防疫,信息报送,学校卫生清扫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组员:孙丕江(工会主席

具体负责学校工会、教师师德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组员:刘超(总务主任)

具体负责后勤、校舍财产、基建维修(水、电、煤、火等)、各专用教室安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安全,货物采购安全,仓库保管安全。

组员:王咏梅(团支部书记)

具体负责学生团队活动安全。

二、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1.班主任:作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课间活动、所任学科课、班队会、升旗、大扫除及组织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等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疾病的防控、晨检、考勤及疾病上报与追踪等),以及学生的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触电等安全教育。

2.科任教师:

负责科任课期间的学生安全。

3.值班教师:

负责学生课间、午休、周边防溺水、下午放学乘车的安全。

4.体育教师:

负责学校各项体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体育课、课间操及大型活动(运动会等)安全。

5.各专用教室、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本室各种设施(如桌椅、门窗、教学仪器、教具、电灯、电路、实验设备、图书、室内各种使用物品)的安全检查、维护、防盗。

三、学校安保人员:作为学校校园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来客询查登记、进入学校外来车辆的指挥、车辆摆放、学生上放学期间离校、下午放学交通疏导及巡查,学生在校期间的的各种偶然纠纷等安全工作)。

四、食堂工作人员责任人:孙广功 郝守训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切实抓好食堂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检查每天采购食物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打扫。严把食品进货渠道,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保持餐具的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更新食谱,保证师生吃饱吃好吃得卫生。

篇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

李子埂煤矿文件

旭煤司发[2011]08号文件

威信县李子埂煤矿

关于调整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的决定

矿属各部门:

根据李子埂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特调整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舒代丛(法定代表人)常务副组长:彭从冲(矿长)副组长:李永辉(技术负责人)、岳定华(生产副矿长)、冯建国(安全副矿长)、黄添明(机电副矿长)、冯春阳(办公室主任)。

成 员:全矿所有的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防突队长及班组长。

二、领导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和常务副组长:负责落实日常工作期间,所需的人、财、物,统一安排部署和指挥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组下设瓦斯治理领导小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小组长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各副组长兼任。

副组长:李永辉(兼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小组长)、岳定华(兼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二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协助组长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各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瓦斯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及督促落实。

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通风技术科各成员组成,负责各项瓦斯治理方案的实施、督促及监管。

副组长:彭从冲、冯建国、岳定华等人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安排煤矿复工期间的现场跟班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整改顺序,进行现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完成情况。

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小组长:岳定华,负责矿井采掘工程顶板压力、地应力观测,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及顶板管理的职能监管。组员由地质测量科成员及各跟班矿长、安全员、安全检查员构成,负责现场顶板安全管理措施的监管落实,并现场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以及平时地质资料、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副组长:冯春阳负责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复工整改期间安全工作的资料管理,随时通报工作进度和动态。

其余成员,负责复工整改期间的安全工作,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同时负责人员组织和日常工作的安排,随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威信县李子埂煤矿

篇7: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董永涛:负责城管局安全生产全面工作,负责政工科、局直公安分局安全生产工作。

局长张新柱:负责城管局安全生产全面工作,负责财务科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副书记陈合:负责社区管理办公室、局直民政局(计生、残联)、商贸城、工人活动中心、畜牧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李卫强:负责办公室(信访办)、城建科、房产科(房产交易中心)、局直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市政科、城管监察中队(农贸市场、早市、夜市)、劳动保障服务站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于光华:负责局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供热物业办、环卫科(车队、环卫队)、林业科(绿化队、苗木大棚)安全生产工作。

刘立颖:负责局直公安分局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杭金荣:负责局直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单微:负责局直民政局(计生、残联)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何世峰:负责市政科和监察中队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袁博:负责房产科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李晓岩:负责绿化队、花卉大棚、局直公园广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陈永生:负责环卫科(环卫队)、车队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白芳勇:负责各科室、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安全办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方红:负责财务科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汪军:负责政工科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孙玉红:负责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徐岩:负责各社区居民委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李响:负责协调、督促局直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夏彦青:负责协调、督促局直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赵月丽: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徐伟:负责局直环卫队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耿文孝:负责局直绿化队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任金航:负责局直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杨战军:负责兴隆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张春燕:负责第一社区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张弘:负责第二社区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杨梅:负责第三社区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王芳:负责第四社区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苏志勇:负责第五社区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栾淑艳:负责第六社区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篇8:分工、金融中介和风险管理

全球金融危机残酷的现实促使我们不得不对金融中介的存在性、金融中介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等命题进行反思。金融中介在经营中获取利润的办法通常是提供服务和承担风险, 承担风险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常态, 而本文主要探讨金融中介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问题。

许多学者认为, 金融中介的主要功能就是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 促进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配置, 其基本功能是为客户提供流动性, 以便客户进行风险对冲、风险分散和风险分担。金融中介作为专业机构, 通过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帮助客户管理风险, 在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方面都是“专家”。但是, 我们考察17世纪以来的历次金融危机, 发现金融机构并未在危机中有效规避风险。如果把金融中介当成一个市场主体来考察, 它在参与竞争过程中确实也面临着市场的不确定性, 经营风险也是它运作的核心业务, 它面临风险也似乎合情合理。不过, 这一解释可动摇除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中介存在的理论基础, 对银行业务创新没有足够的说服力。然而, 金融中介即使经历金融危机也未消失, 相反它的增长和金融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止。

根据上述思考, 我们有必要重新对金融中介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本文从分工的角度分析金融中介为什么会存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金融中介作为风险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为什么避免不了金融风险?厘清这些问题, 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的金融中介来说, 更具有现实意义。

分工与金融中介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出现了商品交换。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 出现了社会分工和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 而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发展到一定程度则出现了金融交易。金融交易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任何金融交易的基础都是借贷关系, 涉及的主体有两个———贷款者和借款者。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推进, 借贷关系出现了三个主体, 在贷款者与借款者之间出现了金融中介。可见, 金融中介是社会分工的产物。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 劳动生产力的增长, 以及运用劳动表现出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 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 而分工的原因是一种人类倾向演化的结果, 这种倾向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

在亚当·斯密之后, 包括卡尔·马克思在内的一些学者对分工的经济学意义和分工的类型进行了论述, 但基本框架都未超越亚当·斯密。从方法上对分工进行突破性研究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奠基人马歇尔, 他以“外部规模经济”概念来解释分工的经济效果。在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中, 对分工的研究没有进展并一直作为外生变量来处理, 直到杨小凯发起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引人注目。他们试图复活古典经济学关于专业化、分工的经济学传统, 并提出使用超边际分析方法, 重新解释古典经济学中的分工, 用动态全部均衡模型来解释分工的内生演进。

如果说分工是经济学研究的传统, 一点儿都不过分, 但是专业化和分工对货币的影响却一直是现代金融学研究容易忽视的问题。事实上, 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在论述专业化和分工时, 也有对货币的论述, 亚当·斯密认为, 使用货币的推动力是专业化和分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对货币的产生和职能有详尽的论述。

新兴古典经济学认为, 分工的演进可以内生货币。事实上, 分工的演进与货币的发展具有天然的互动关系。同时, 货币与信用既是扩展分工和交易秩序的主要基础, 也是判定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金融中介最初的功能是货币借贷, 其产生正是分工与货币交互推动的必然。

商品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金融中介自身的分工, 它从传统单一的银行中介发展到包括银行在内的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中介组成的庞大体系。金融中介的发展依存于经济发展水平, 同时它还具有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虽然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金融中介客观上降低了交易费用, 可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 但从分工的角度探讨它的起源, 更能找到历史逻辑的起点。

金融中介与风险管理

从历史的角度进一步考察, 可发现金融中介从一开始就扮演了风险管理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早期的金融中介主要从事货币存贷服务, 实际上是为存款者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而现代金融服务业中的金融中介通过设计各种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 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金融中介的存在依存于风险管理服务。有人认为, 传统的理论建立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 但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 金融中介的角色发生了显著变化, 大量金融衍生品的产生使金融中介的“中介”功能得到强化, 传统理论已无法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性, 它可利用自身的优势转移风险。有学者认为金融中介具有降低风险、分散成本的优势, 可将风险打包和分拆, 并进一步提出了“参与成本”的概念, 认为现实金融市场是一个“有限参与”的市场, 金融中介面对市场的套利等行为, 必须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但是, 金融中介在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过程中, 同时也面临着风险。在金融中介出现后, 金融中介 (如银行) 是贷款者, 而最终贷款者是银行的存款人, 所以银行面临借款者违约的信用风险, 同时由于银行可能面临支付存款人的资本金不足而出现“挤兑”现象, 存款人最终也面临着信用风险。随着金融中介的发展, 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组织出现了。虽然为了保障金融中介的经营安全, 会有资本充足率等规定 (如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 , 但是仍不能完全避免金融风险。

银行不能对存款者履行合同的信用风险, 根本上缘自借款者的违约, 所以对银行来说, 主要资产项目 (如信贷资产) 本质上是风险资产。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 金融创新持续不断, 金融分工继续深化, 风险管理工具不断增加。

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作为风险管理工具, 尤其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创造者, 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工具。如信用衍生品 (信用互换、信用资产证券化等) 的出现, 为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了工具, 但原来的三个主体变成了五个。投资银行把银行的信贷风险资产包装后再卖给其他投资者, 银行既可以转移风险,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对冲和保险消除风险, 金融市场的效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提高。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 由于各国放松了金融管制, 致使金融自由化增强、金融风险剧增、风险管理需求增多, 以风险管理为目标的创新型金融工具大量出现, 学术界开始关注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一些学者指出, 金融创新虽然能解决金融机构的一些现实问题, 但是也必须对金融创新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有的学者进一步指出, 金融中介在传统金融业务方面的衰退、大量表外金融活动增加, 使得它的功能从一个提供服务的角色变成了市场参与者, 它一方面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另一方面自身也面临着如何“对冲”风险、进行风险交易和转移的现实难题。

的确, 金融中介无论是服务提供者还是市场参与者, 都面临着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金融中介为了管理自身风险, 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从理论上看, 一些经济学家在风险度量和资产定价方面的研究成果, 在华尔街掀起了“三次革命”, 为全球金融中介机构风险管理提供了一套标准化工具;从实践上看, 有些金融机构开发了风险管理模型,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 (COSO) 和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也制定了金融中介风险管理框架, 金融中介的创新和风险管理得到了技术上的支持, 它的风险管理角色定位不断得到强化。

目前, 金融中介现有的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 仍存在两大难题未解决, 直接导致了它在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同时, 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

1.现有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缺陷

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风险管理等学科的发展看, 关于资产定价的理论研究从巴彻利耶开始, 历经100多年, 形成了较为严密的资产定价理论体系。但是这一理论体系基本遵循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框架, 经济人理性、完全市场和完全信息的严格假设, 使这一理论体系仅仅解决了金融资产理论价格的定量方法问题, 为金融中介提供了基准价格的参考, 但这一理论体系无法解决市场的动态性和市场运行的非完全性问题, 使得现有金融资产定价理论无法真正指导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在内的金融资产市场价格的运行。

人类对风险的探索虽然从13世纪就开始了, 但是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突破性研究, 在上世纪50年代才有学者提出用证券收益率方差来度量证券组合的风险, 此后在这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学术界进一步推动风险度量方面的研究, 取得了包括在险价值 (Va R) 模型在内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借助了数学和统计学的成果, 模型日趋精密, 但大多是基于历史数据进行度量和估计, 金融中介面对未来趋势, 只能将现有模型作为理论参考。

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过程中, 必然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 严格按照现有的理论和工具设计风险管理方案, 因理论存在缺陷必然出现偏差;另一方面, 如果不按照现有理论和方法设计风险管理策略, 又无法找到新的理论。同时, 现有理论是金融中介的通用“语言”, 它经过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行业的强化, 已对现有金融中介形成了“异化”, 所以现有理论体系仍是金融中介进行决策的理论依据, 在经营过程中必然面临风险。

2.现有风险管理工具无法消除非理性

金融中介依据上述理论, 设计了各种风险管理工具, 但这一理论的理性假设却忽略了人的非理性。自亚当·斯密以来的理性人假设, 不仅为经济学家的数理分析省去了许多麻烦, 而且也促成了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的形成。但是, 当新古典经济为主流的经济学遇到生物学和心理学的时候, 经济学的“科学底气”略显不足。

国外有的学者认为, 人的非理性就是人的“动物精神”。一般认为, “动物精神”源于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的论述, 它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现象, 容易受环境因素和人体生理因素的影响, 具有不稳定的特征。在凯恩斯论述的基础上, 许多学者对“动物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 并将其分解为五种主要的心理或行为, 即信心、公平、欺诈、货币幻觉和听信故事。尽管如此, 我们对非理性理解和把握仍不准确, 尤其是对非理性进行定量分析时仍存在技术上的限制, 现有的科学研究成果对人类行为的研究仍不彻底。

可见, 金融工具的严密和严格的假定都不能有效消除风险, 而现实中的金融中介作为商业组织, 有追求利润的目标, 风险管理带来的成本对金融中介来说是一个障碍。所以, 追求风险管理理论与工具的完美比不上当期利润的诱惑。金融中介客观上作为供给风险管理工具的主体, 虽然促进了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 但是它追求利润的目标和现有理论的缺陷, 却衍生了新的风险, 它在管理风险的同时, 自身必然面临着风险管理问题。

对金融中介风险管理的启示

金融中介从传统的货币存贷款服务者, 发展到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下的风险管理服务者, 经历了金融市场漫长的演化历程。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在理论和实务界的共同推动下, 形成了风险管理的固有理念, 它相信总能找到风险对冲工具来管理相关的金融风险。然而, 由于金融风险理论固有的缺陷、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 导致现有金融风险理论失效。金融中介作为风险管理专业机构, 在借助衍生金融工具对冲风险的同时, 本身并不能完全规避风险。

上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解释过去20年所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在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日趋发达的情况下, 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杠杆比例的放大, 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金融风险理论缺陷和非理性行为带来的不确定性, 金融中介并不能利用现有衍生工具来规避自身的风险, 相反如果放大财务杠杆还有可能增加风险。

通过以上分析, 可对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 提供有益的启示

1.金融中介不能盲目相信现有的风险管理理论

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 现有的科学研究还不能揭示投资者行为和资产定价真实的内在规律, 金融中介参与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还不能消除, 所以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过程中, 应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方案, 尽可能消除数据等信息产生的偏差, 不能把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对冲风险的原则当成教条。

2.金融中介风险管理应重视行为监管

人类非理性行为的客观存在是公认的事实。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在现有风险管理理论框架下, 必须重视参与者的行为监管即道德风险的管理, 基本路径是:内部审计, 市场调查→行为分析→企业道德风险度量模型 (行为偏差度量) →模型检验→针对损失和收益的对策设计。

3.金融中介应谨慎使用衍生金融工具

篇9:安全管理部门分工

摘要:全球价值链体系下的国际分工模式,由以往的产业间分工转变为了产品内分工,跨国公司作为全球价值链的治理者,在全球范围内组织位于价值链链条上不同环节的各企业进行生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招商引资的力度逐年加强,自2004年以来,中国一直是世界上直接投资流入量最多的国家。全球价值链背景下的价值链分工体系,将中国锁定在了价值链分工中最低谷的组装、制造环节,严重阻碍了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跨国公司在中国开放的28个主要行业中占有绝对优势股权控制率的行业达到21个,对中国的产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中国政府在积极招商引资的情况下,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跨国公司对我国产业安全形成的威胁,尽快完善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切实保护我国的产业安全。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跨国公司;FDI;产业安全

一、 引言

20世纪80年代,国际商业研究者提出了价值链理论,其中迈克尔·波特(Porter,1985)的价值链理论影响最为深远,他在其著作《竞争优势》中把企业整体经营过程分解为不同的、具体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大类(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这些单独的活动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又是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企業价值创造的经营链条,即企业内部价值链。单个企业不是独立的,它与其他经济单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存在于一个整体的价值体系中,形成企业外部的价值链条。格里芬(Gereffi)最早提出了全球价值链(GVC)一词,他认为,全球价值链涉及到了原材料采购和运输、成品和半成品的生产和销售、最终消费等整个过程。格里芬等人研究了生产驱动型全球价值链的形成及国际垂直分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对全球价值链的定义最有权威性:全球价值链是指连接全部价值增值过程(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售后、回收等)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包括原材料的采购,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最终消费和回首处理等一系列过程。全球价值链导致了生产过程的碎片化(Fragmentation),中间品的贸易量超过最终产品和服务的贸易量。据OECD组织官方统计,2013年OECD国家间的中间品贸易量占到总产品贸易量的56%,服务贸易的73%。而主要的新兴市场国家,如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中间品的贸易量达到了总进口的70%以上。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下,具有比较优势或者禀赋优势的国家,从初级原材料的采购到最终的产品的生产,整个生产过程都在该国家完成,最终的贸易形式,也是以最终产品的形式进入进口国。当前,由于生产过程的碎片化,以及中间品贸易量的激增,国际贸易的方式也从过去传统的产品驱动模式转变成了任务驱动模式。因此全球价值链理论下的国际分工模式也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劳动力分工转变成为了价值链分工或者要素分工。

二、 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

传统的贸易模式下,贸易产品均为最终产品或者服务,因此在传统贸易模式下,经济行为主体是一国国内的企业,政策行为主体是贸易发生的国家(这里指的是出口国或者是进口国单方面的实施促进或者压制贸易的政策行为),政策手段也主要是关税、配额、补贴等。全球价值链背景下的国际贸易,由于生产过程碎片化,以及以任务为导向的价值链分工,产生大量中间品贸易,使得经济行为主体不可能再是生产链条上的某一家企业,因此在全球价值链下分工模式下,经济行为主体将转变为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mpanies)。跨国公司是一个经济行为主体,他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下,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投资建厂、参股东道国国内企业和外包等形式,利用东道国的资源禀赋(劳动力或自然资源)来降低成本,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

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中担当主导者的角色,凭借其在资金、技术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将世界各国都纳入其掌控的全球生产网络中来,增加了世界总产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球价值链。表面上看,东道国通过参与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把自身潜在的比较优势充分的激发了出来,并带来了经济繁荣(包括资本积累、吸收就业、引进技术、扩大出口、经济增长等)。跨国公司带来的这些好处,对东道国而言快速且明显,很容易被接受,尤其是对那些具有丰富自然资源但十分落后的国家。

然而,跨国公司不是慈善团体,对东道国而言是一把双刃剑。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通过FDI等形式对东道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断渗透,便可以通过技术垄断、产业链封锁、转移价格、避税等方式造成一个不利于东道国的局面,使得东道国即便在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中进行生产,也只能获得要素价格、利润微薄,绝大部分的超额利润被跨国公司拿走。例如。新西兰的乳制品产业,新西兰在乳制品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其100公斤牛奶的生产成本为30美元左右,国际平均成本为45美元,明显低于国际平均成本。20世纪90年代的跨国公司并购浪潮中,新西兰政府拒绝了雀巢公司的并购协议,投资组建了代表新西兰广大奶农利益的合作组织——恒天然。恒天然在新西兰以要素价格购买牛奶并以国际价格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出售,所获得的全部收益返回国内,提高国民的福利水平。与之相对应,智利100公斤牛奶的生产成本在30美元以下,但智利政府在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允许雀巢和恒天然公司进入本国乳制品产业,两家公司以要素价格在智利购买牛奶,以国际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出售牛奶,获得巨额超额利润,但这些利润并没有返回智利国内,而是被跨国公司拿走,智利只获得了要素价格。

三、 中国产业安全现状

资本具有逐利性,跨国公司不断对外进行FDI是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根据UNCTAD统计,2011年,全球范围内的投资收益率均值为7%,值得注意的是,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的投资收益率分别为8%和13%,都显著高于发达国家的5%,这正是为什么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构筑全球价值链,不断把越来越多国家纳入全球价值链中来的原因。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在吸收、利用外资方面成绩显著。1994年以后,中国一直是世界第二大FDI流入国,仅次于美国,同时连续20年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这都反映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对中国投资环境颇为满意。具体来看,中国FDI流入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唯独在2012年,受累于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影响,FDI流入量同比减少3.7%(1 117.2亿美元),但2013年FDI流入量上升至1 240亿美元,成为全球FDI流入量最大的国家。在FDI流入量不断增大的同时,中国利用FDI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从产业角度来看,FDI的目标产业从初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成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从区位选择来看,FDI投资区域不再局限于东部沿海地区并不断向中西部内陆地区延伸;从价值链分工角度来看,外资经营活动从简单的加工组装升级为设计、研发、营销。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模式从最初的参股中外合资企业不断向外商独资企业转变,2013年,FDI投资于中外合资企业的比重为17.47%,而投资于外资企业的比重达到了81.62%。而在投资的产业结构上,虽然历年都有所变动,但是主要的比重都在第二产业及第三产业上,第一产业的比重一直低于2%,2013年投资在第三产业的比重为43.33%,第二产业的比重为54.97%,其中制造业的比重为40.36%,房地产业为19.93%。而截至2013年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在第二产业的累计比重为67.18%。2013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为223 286.90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6.11%,而中国的涉外税收额达到21 768.81亿元人民币,占中国总税收的21.64%。2013年,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总额为18 939.97亿元人民币,占当年中国国内净出口总额的48.9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对我国的FDI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以制造业为主。跨国公司不仅给带来了资金,更提供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不可否认,外资为中国经济腾飞注入了活力。另一方面,外资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构成的威胁也不容忽视。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的总产值、税收总值、进出口总额、就业人数,均达到相当的数量级,外国直接投资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占有如此大的比重,对我国的产业安全必然会会产生威胁。

产业安全是指在对外开放的前提下,本国资本始终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对本国产业主体的掌控权,不断加强民族产业的生存和竞争能力。因此,产业安全可以表述为,本国资本对本国产业的控制力。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跨国公司作为贸易发生的载体,通过价值链分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价值增值活动的配置、整合。目前,中国主要的28个行业中,外资占有绝对优势的行业有21个,并且每个对外开放行业的前5名,都被外资掌控。根据2011年~2012年的《中国产业外资控制报告》,中国产业安全问题不容乐观。2011年,中国各产业中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总数为242 284家,投资总额为13 112亿美元,注册资本为7 285亿美元(外资:5 580亿美元),外资股权平均控制率高达76.6%。从产业角度来看,FDI主要流入我国的第二产业,除少数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产业外(电力、军工等),外资对各行业的股权控制率都在80%以上。具体来看,外资在钢铁行业、汽车行业、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机械制造业、食品行业、纺织行业等行业中,均有较高的控股权和市场控制力。以汽车行业为例,对外开放的初衷是“以市场换技术”,然而这个目标的只实现了一半,即失去了市场但并未获得技术。中国大型汽车公司(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州本田、广州丰田、北京现代、长安福特等)的外资控股比重都在50%左右,这些公司掌控着中国汽车市场销售总额的60%~70%。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外资不断向第三产业流入,金融行业、咨询业等行业的外资控股比重都在不断上升,解决中国各产业面临的安全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中国对外开放的主要行业,有相当数量外资股权控制率都达到了整个行业的绝对优势控制水平。根据以价值链分工为基础的微笑曲线,处于价值链上游的研发、设计环节,可以获取较多的产业附加值,而处于下游的品牌、服务环节,同样可以获得较多的附加值。这就是通常价值链理论中所述的两种价值链竞争策略,生产主导型和消费主导型。而纵观整个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下的价值链分工地位,恰恰是处于利润最低的微笑曲线的低谷——组装、制造环节,中国处于被“俘获”的地位,从事简单的加工组装环节,赚取微薄的加工费,而大量的超额利润都被跨国公司拿走,我们只获得了要素价格。根据中国科学院国家健康组2013年发布的《国家健康报告》,中国每年被外国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等方式转移出中国的财富总量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左右。外资的蜂拥而入不是为了义务帮助中国人民进行经济建设,而是为了在中国市场上赚取更多的利润,这就要求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外资。不能是简单地引入外资而任其恣意妄为,要积极对其进行引导和约束,使外资既能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又能有利于民族产业的发展壮大,真正做到为我所用。

跨国公司掌依靠自身所掌握的领先的技术优势,以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为目标函数,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而中国恰恰是被这样的价值链分工锁定在了组装、制造环节,成为了世界工厂。这样的一种情形,不仅给我国民族产业的生存带来严峻的挑战,同时更阻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技术的升级。全球价值链体系下,通常伴随着较强的区域型产业集群效应,目前,中国的长三角、珠三角(例如广东的东莞地区,就被称作是世界工厂)地区集聚了大量的此类低端制造业,通过为跨国公司进行代工生产赚取极少的利润,例如一部苹果手机,组装生产环节完全在中国进行,但是中国仅仅得到整部手机利潤的1.2%,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零部件供应商可以得到30%左右的利润,而美国苹果公司,则独享60%以上的利润。另外,跨国公司虽然宣称自己是多国公司、宇宙公司,但是从根本上说,跨国公司代表的仍然是其母公司所在国家的利益。同时,母公司所在国通常会出台相关性的法令、政策支持跨国公司的商业运营、利益攫取。以德国为例,国内出台了具体的法令政策保证德国大众公司的行业绝对领先地位,从而独享政策带来的绝对利好,所以可以说跨国公司同其母国在经济、政治利益上是密不可分的共同体。而跨国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也绝对不会允许处在价值链链条上某一个环节的经济体随意地向着其他环节升级,打破他们既有的利益格局。因此,跨国公司会尽用经济、政治、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手段,将价值链环节上的地区、国家锁定在符合跨国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环节上。由此可以看出,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的价值链分工体系,打破了传统的贸易分工模式,对一国的对外和对内经济政策都会产生严重的冲击。

四、 结论及政策建议

目前的中国,虽然号称世界工厂,拥有世界第二位的经济总量,但是无论是对外开放的主要行业,还是工业总产值,跨国公司在华的直接投资都占有相当比例,甚至很多行业的前几位都跨国公司所垄断(如啤酒行业,汽车零部件销售业,汽车整车销售等),这对中国的产业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中国政府必须改变以往态度,出台新的政策法规,以应对价值链分工体系下,跨国公司对中国产业安全的挑战和冲击。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跟中国积极参与到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中不无关系,然而,中国经济实现了繁荣,但是国家并不富裕,这也跟全球价值链有着紧密联系。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转型,改革开放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尤其是中国经济的产业安全问题亟待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理性地对全球价值链进行研究分析,制定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地基本政策,对此有如下建议:

(1)以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为基础,制定我国的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我国大部分行业被外资所掌控,这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构成很大威胁,除去与国防、安全相关的产业外,基础产业的保护也应该得到加强,不能由外资掌控。即便这些产业与外国同行业相比处于落后地步,也不能对外资开放,应该适当保护。

(2)鼓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向价值链两端发展。中国凭借廉价劳动力和丰富自然资源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处于加工和组装环节,仅获得微薄的要素价格,被跨国公司“俘获”在价值链的低端。要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才能掌握核心技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不断向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攀升。

(3)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要认真研究发达国家在其发展初期是如何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和本国市场,正如 19世纪美国的一句格言“不做英国让做的,只做英国做过的”,即看发达国家是怎样走向富裕的,而不是听其怎么说。

(4)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现已成为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十八大明确提出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布局由中国所掌控的全球化生产网络。中国企业走出去不单单是市场行为,需要国家权利的扶持,尤其是在海外进行并购,更亟须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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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冲(1988-),男,汉族,山东省淄博市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2013级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全球价值链和转轨经济;屈熠(1984-),男,汉族,山西省太原市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2013级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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