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工地安全施工标准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总结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建设总结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项目部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目 录
第一篇 工程特点„„„„„„„„„„„„„„„„„„„„„„„„„„2 第二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2
一、项目部形象„„„„„„„„„„„„„„„„„„„„„„„„„2
二、安全组织管理„„„„„„„„„„„„„„„„„„„„„„„„
2三、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5
四、高空安全作业规程„„„„„„„„„„„„„„„„„„„„„„6
五、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程„„„„„„„„„„„„„„„„„„„„7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8
七、班前安全会教育„„„„„„ „„„„„„„„„„„„„„„8
八、现场防火卫生须知„„„„„„„„„„„„„„„„„„„„„„8 第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措施„„„„„„„„„„„„„„„„„„„8
一、场地围墙、工地大门„„„„„„„„„„„„„„„„„„„„„9
二、施工场地内环境卫生管理„„„„„„„„„„„„„„„„„„„9
三、施工警示标牌管理„„„„„„„„„„„„„„„„„„„„„„10
四、封闭施工管理„„„„„„„„„„„„„„„„„„„„„„„„10
五、施工现场管理„„„„„„„„„„„„„„„„„„„„„„„„12
六、综合治理„„„„„„„„„„„„„„„„„„„„„„„„„„12
七、生活设施管理„„„„„„„„„„„„„„„„„„„„„„„„12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第一篇 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山西运城恒大绿洲二期工程项目策划,位于机场大道以北、棉北街以南、学苑路以西、槐东路以东,本次招标总面积约为:155858.89平方米,其中8#住宅楼:9719.27㎡,9#住宅楼:8971.63㎡,10#、13#住宅楼:54710.98㎡。
本工程作为我公司的一个文明施工窗口,该工程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现场的防护安全、周边的扰民控制、以及组织交通运输和材料设备进出场、满足相关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通过良好的管理、有效的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以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将成为本工程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内容。第二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 项目部管理班子的形象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管理人员必须挂牌,标明姓名、职务、岗位,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建立中铁十一局运城恒大绿洲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马朝辉担任组长,项目执行经理李宏凯、技术负责人胡子侨、安全总监雷志清为副组长,技术员:贾晓辉、关俊杰、鲁旭阳、黄飞、冯少博、吴圆圆、张永革、田文学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奖罚办法。
3、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后各自的责任,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运城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争创“山西省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技术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0-10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100-50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 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安全专项方案)、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特种设备、人员管理(人员证件及设备相关证件);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五)安全检查
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三、 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一) 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标准化建设标识标牌”,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安全预警牌、危险源发布牌等,以标准化建设为目的,不断完善。
(二) 必要时在施工区域内,作围挡(围墙)与周边隔离。悬挂粘贴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钢筋工程施工必须搭设封闭通道或封闭棚才能施工。
(三) 按“门前三包”要求,安排专人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消防设施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四) 施工场地需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排水设施,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便道。
(五) 挖排水池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池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六) 各种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
(七) 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风镐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八) 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
(九) 工人进场,按身份证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防止作案人员混编入民工队伍中间。
(十)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材料堆放:施工材料、构件、料具、模板、脚手架等按要求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十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十三)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十四)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设置厕所并派专人打扫。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建立食堂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生活垃圾的存放设有专用容器并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
(十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发生问题可追溯,确保无失盗事件发生。
(十六)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
四、 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 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二) 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 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四) 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五) 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 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七)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八)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九)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十)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十一) 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十二) 在脚手架及支架上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支架上面,才能走人,防止高空坠落。
(十三) 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十四) 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方案要求。
(十五) 脚手架、支架、高空作业平台、桥面等应随时请扫。
(十六) 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十七) 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八) 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五、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一) 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工人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系。
(二) 一切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凡违反规定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负责,与他人无关。
(三) 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生安全,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四) 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塔机工负责赔偿。
(五) 木模、塔机、砖工等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或材料损失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全部赔偿。
(六) 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违反规定罚款10~100元,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完全负责,与他人无关。
(七) 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八) 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赔偿一切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九)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十) 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和物品损失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工人入场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六、 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 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
(二)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三) 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四) 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五) 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六) 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七) 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七、 班前安全会教育
(一) 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二) 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三) 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 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五) 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 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100元。
(七) 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八、 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一) 工地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倾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
(二) 施工污水必须按照要求排放指定地点。
(三) 出场运渣车辆必须在拌合站制定地点冲洗后上公路,不准带泥行驶。
(四) 库房及工人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五) 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第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一、施工便道、围挡、工地大门
因施工需要,我项目部在布置规划施工场地时考虑围挡标准化和线条方面的美观造型,因此我们对钢筋加工场围挡进行美观造型及悬挂横幅粘贴标牌等,以达到围挡景观化的要求。首先按标准化修建施工便道,换填软土基部位,拆除沿线违规张贴的广告、标语,便道转弯、过涵洞、临边口设置反光警示柱,做到目测分明,夜间醒目 ,确保工地交通安全。在入口出设置标准化工地大门,给人以稳重、清爽、美观的美好的视觉享受,在检查领导及附近村民民心中树立中铁十六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良好的形象。
施工场地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洁卫生的清扫,实行“三包”责任制,保持施工现场与周边结合部位的整洁环境,标准化领导小组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工地大门与施工场地的分界处设视频监控,设专人负责对进出口人员及车辆进行日夜管理,闲杂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施工场地,确保进出人员及车辆安全。
在工地大门前方左内侧修清水池,水池配备一台高压冲水泵,用以冲洗进出工地的车辆和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上的泥土,禁止工地内的土和垃圾带出工地污染街道,随时保持工地走出通道的干净整洁。
二、施工场地内环境卫生管理
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规划特点,为了有效的将主要通道、办公区、施工区隔开,确保施工过往人员的安全。
将项目部驻地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主要通道和办公区外采用常绿树木、鲜花绿化,经常浇水维护、清洗灰尘,保持洁净的卫生状态。
设3名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对主要通道和办公区的清洁卫生打扫和绿化花草的日常维护。
三、施工标牌管理
在施工现场设立各类标准化标识标牌,将危险源发布、单元预警、特种作业人员公示做成活动框贴,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其它标牌按超标准要求制作。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各类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美观的不锈钢围挡、警示标识等等。
四、封闭施工管理
本工程施工采用封闭施工管理,人员外出必须说明原因并写请假条,人员不得无故在外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过夜
五、施工场地管理
施工场地内全部采用C
15、不低于100mm厚混凝土进行硬化,建筑物的四周设2名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建筑材料钢筋、模板、钢管分类的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混凝土所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隔离墙设警示标识,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六、综合治理
对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本现场配备治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巡查制度,坚决杜绝材料或机具被盗现象的发生;保卫人员,每白日值班,并做好来人登记记录,夜间巡查要认真负责,并及时报告、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其值班情况;设立奖罚制度,对被盗材料或机具,按被盗材料价格的2倍处罚值班人员,监守自盗者,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对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未发生偷盗现象,没有给工地造成材料流失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生活设施
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宿舍内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泡制苦丁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施工现场厕所,地面全部贴地砖和墙砖,用自动冲水箱,随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无臭味。
八、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标及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 合,加强预测和预控,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见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项 目 经 理 副组长:项 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体系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活动经费安全奖罚条例岗位安全责任制系统安全教育各种安全警示三工教育防 触 电防 火 灾防高处坠落防机电事故防交通事故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各业务科室各级安全监察员班组安全员奖罚兑现提高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预测预控能力消除事故隐患 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
3、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业主制定的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严格实行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⑫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教育、培训列为项目施工的第一课程。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⑬所有上场人员,在正式投入施工作业前,接受本职工作安全基本知识技能教育。如:操作规程、排除险情和应急措施、行车安全等知识的教育。
⑭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作业规定,如:机械施工安全、行车运输、吊装起重安全,高空作业安全、雨季施工管理措施等作业安全规定,作为施工准则在施工生产中执行。
⑮进行安全警示,在各工地,竖立安全措施和责任负责人姓名标牌;夜间施工在工点一定距离外设置夜间照明和防护装置,警告信号或看守、慢行标志。
⑯严禁使用电炉、乱接电源,库房、生活区配套消防器材。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⑰向当地气象台站了解天气趋势,并每天认真收听气象预报,遇有大风、暴雨及时通知各施工队做好预防工作, 保持排水沟、河道畅通。停止高空、起重等作业。
⑱电工班作业时有工作负责人,设专职安全员和专职监护人,不准预约送电,接电作业施工前先停电、验电,无电时挂好接地线,作业人员戴干线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
⑲对危险品按规定存放,严格看守和领发手续。做到不被盗、不丢失。
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项目副经理与总工程师会同安全质量部编制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交由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救援预案应包括救援组织、救援人员职责、救援资源的准备、与当地救援机构的联系、救援方案。
⑴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①、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②、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③、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④、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⑤、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如有应及时清理运走。
⑥、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⑦、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⑧、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⑨、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⑩、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方面的安全措施
①、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批示,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②、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③、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预压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④、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⑤、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⑥、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办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⑦、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规模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⑧、尽量制止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⑨、割切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⑩、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12)全措施
①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②不准在高空开玩笑,严禁酒后作业。
③不准穿拖鞋、硬底鞋、易滑及带钉鞋和打赤脚上班。 ④上班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能操作。
⑤作业前应按照规定穿戴好和配备好相应的带动保护用品及工具、仪表、器材等。值班电工应加强巡视、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⑥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⑦现场施工用高压、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⑧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⑨安装施工用电时做好三相五线、接零接地及漏电保护器,严禁一箱多用和一闸多用,架空线路铺设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铺设安装顺序进行,全面规划设立过车高度,行人安全及杆安全标识,电箱安装一般安装在距地面1.3—1.5米高为宜,做好防雨、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防尘盖工作。
⑩施工用电安装完成后,做好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事故应急预案 ⑪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同步进行。
②落实组织机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预案中应当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强调统一指挥,明确施工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分工、配合、协调。
③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结合本施工单位或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④程序简单,具有可操作性。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
⑫应急预案的内容
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②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主要为明确如何抢救,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③建立应急救援报警机制,包括应急救援的上报报警机制、内部报警机制、外部报警机制,形成自下而上、由内到外的有序网络应急救援报警机制。
④建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的安全通道体系。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救援状态时的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水平、场外连接的通道,并准备好多通道体系设计方案,以解决事故现场发生变化带来的问题,确保应急救援安全通道有效地投入使用。
⑤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疏散的要求。
⑥建立交通管制机制,由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两部分构成。事故发生后,对场区周边必须警戒隔离,并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
⑦医疗救护以五河县及运城市中心医院为主,同时施工驻地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有急救箱。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⑬应急预案的要求
①在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特殊气候影响等。
②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内容。 ③准备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质。 ④定期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⑤演练事故、紧急情况发生后,对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和充分性进行评价,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进一步修订完善。
⑥为了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一旦出现事故,项目经理部除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外,主动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5、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5.1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①、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②、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③、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④、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⑤、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如有应及时清理运走。
⑥、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⑦、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⑧、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⑨、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⑩、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5.2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方面的安全措施
①、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批示,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
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②、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③、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预压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④、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⑤、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⑥、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办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⑦、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规模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⑧、尽量制止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⑨、割切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⑩、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应急响应程序图
出现应急信号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部项目部调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中铁十一局集团运城恒大绿洲二期项目部
第二篇: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地(推荐)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
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其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最高奖。
第三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库由全省建设系统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专家组成。
第四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我省有关规定等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数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评选。每年评审工程个数原则上控制在160个。申报指标分配按工程所在地属地原则分配,专业工程按相关专业部门分配,依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当地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二)当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适当考虑地区及专业平衡。
第六条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钱江杯”优质工程应先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三)150间以上的饭店、宾馆;
(四)设区市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可控制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群体建筑,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商住楼,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8000平方米以上配套的别墅区;
(六)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七)建安工程量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八)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九)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十)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遂道;
(十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十二)达到国家计委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电力等其他建设工程;
(十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第八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四)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在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家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6000平方米);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3、当参加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三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九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已列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创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计划,且被设区市或相关专业部门确定为“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并已获得挂牌的工地;
(三)在上10月1日以后本9月30日以前竣工;
(四)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专业部门的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五)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四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一)。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的,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申报专业工程的,经相关省级专业部门(省市政协会,下同)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二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根据申报指标,择优推荐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推荐申报名单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十三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工程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七)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各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九)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部门关于安全标化工地的证明(文件形式,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十)浙江省建筑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主管部门负责提供,附件二)。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程序:
(一)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组成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查意见汇报;
2、查看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五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在网上公示后正式确定获奖工程名单。
获奖工程名单由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发文公布并颁奖。
第十六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份。
第五章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的评审资格。
第十八条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第十九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第二十条对获得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给予以下奖励:
(一)授予主承建单位《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授予参建单位荣誉证书。获奖工地及其主(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名单一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二)在《施工安全与设备管理信息》专刊上予以登载。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省安全标化工作的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升创建工地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取消其挂牌和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计划的工地,在工程基础完工后,对符合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创建要求的,由企业申请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程匾牌领取单》(附件三),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或安全监监督机构检查同意后,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建筑业管理局统一制作。“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挂牌工程个数实行总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省、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挂牌工地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对挂牌工地要加强过程监管,进行随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市场行为;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状况;
(四)文明施工状况;
(五)其他情况。
对挂牌工程,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至少随机抽查三次。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检查要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该表作为该工地申报、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时,该表作为申报资料之一,由县、市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对已获得挂牌的参选工程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填写《浙江省建筑安全标化参选工地检查记录表》作为该工地评审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的,可实施摘牌处理。 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及时整改的;
(三)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操作性,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专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审签的;
(四)发生第十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
(五)累计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临时性摘牌三次以上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省建筑安全标化工地每年的具体申报和评审要求,另行发文布置。 第二十七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专业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 “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 “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3、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定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协会提交创建“示范工地” 的目标,并在项目开工两周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创建“示范工地”工作方案(计划)报协会一份;县、区(开发区)的工程还应报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一份。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供社会监督(见附件1)。
第八条 “示范工地”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督和综合验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九条 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及过程监督,秉承“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工程项目参加综合验评,并对申报示范工地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第十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工地主体结构层数1/2前,填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见附件2);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提出申报意见,经评估合格且符合条件的报送至协会;协会应在结构封顶前组织综合验评,并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合肥建设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待工程竣工后颁发证书。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示范工地”: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进行辨识、评价、登记建档和公示的;
3、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无方案(含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或不按方案落实措施的;
4、塔吊、人货电梯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安拆不按要求告知、检测、验收、登记的,塔吊防外电、防碰撞措施不力的;
5、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型钢、悬挑高度超过规定的,悬挑层未用木板全封闭的或采用钢管悬挑脚手架的;
6、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人货电梯、龙门架安全防护门不符合规定的;
7、临时用电不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的、或外电防护不严的;
8、现场封闭不严的,三区分离不清的,或生活区内“五小设施”不全的;
9、现场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4〕43号)文件要求设置临时设施的或工地食堂没有领取卫生许可证的;
10、项目专职安全员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食堂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11、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2、施工现场排污、噪音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示范工地”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得分为85分及以上,综合验评为合格。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工地”荣誉: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在各级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在各级文明创建检查中被扣分的;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责令停工后仍不整改的;
4、违反“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
5、其他有关规定情况。
第十四条
“示范工地”评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于专家现场复查时的交通、通讯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收取标准为:2万㎡以内1000元;2万㎡—10万㎡2000元;10万㎡以上3000元。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示范工地”优良业绩,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按照《合肥市招标投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示范工地”创建的奖励措施,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每年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全市通报表彰,其创建情况作为“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奖业绩可记入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等参建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并授予申报单位及项目经理荣誉证书。
第五章
评审纪律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及评审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不正之风。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评审时要做到科学公正。对评审讨论过程中,评审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对外公布。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篇:《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从而规范和推动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市政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
第二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和实际效果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示范工地。
第三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备案制和参选制两种。在浙江省内所有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开展标化工地创建活动,并向当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单位和市政行业协会报送备案表(见附件一)进行备案;要求参加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应在备案的基础上填报省市政标化工地参选表(见附件二)和编制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专项方案。
第四条
全省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活动,自觉执行政府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法规和行业制定的自律规定,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民生,为创建平安浙江、小康和谐社会承担社会责任 。
第五条
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建建„2005‟41号文),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建立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成员(须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省市政行业协会在每次评审会议之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库人员由省市政行业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的专家组成,由各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和市政行业协会推荐,专家库人员应不少于评审委员会人数的三倍。
第七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建筑业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例环保、治安、卫生、交通等)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八条
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市政标化工地与工程质量创优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和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市政工程的参评工程应首先获得“省市政标化工地”称号。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九条
评选范围:在浙江省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
(一)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衢州、丽水、舟山地区为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二)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三)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600万元以上的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城市照明、市政民防、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特殊工程。
(四)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市政公用工程。
第十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二)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进浙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
(三)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按以下原则确定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
1、承建建安工作量最多的一家,其建安工作量应达到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2、当有两家以上企业符合条件1,且两家企业承建建安工作量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但主承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
3、当参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每家企业承建的建安工作量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组织申报,可选择施工工作量依次为大的参建单位,最多为4家。
二、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有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计划,且在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备案和已挂牌;
(三)工程在上10月1日以后,本9月30日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
(四)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六)施工人员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建立民工学校,学校制度健全,活动正常;
(八)工地标化工作已获得工程所在地市级工程施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确认;
三、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
(一)发生有责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本工地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五)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六)在省级和市相关部门检查中受到连续二次以上书面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
(七)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三章 备案与检查
第十一条
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在接到主承建单位的备案表、申报表和专项方案(可以通过网上备案、申报)后,应及时受理、组织检查,对检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发放“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牌。工地项目管理部应将参选工程牌在工地醒目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民工学校活动的图像资料通过电子邮箱传送给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将其在《浙江市政工程》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汇总表(附件三),由各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或授权单位)在当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分二次填报给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第十二条
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实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采用项目部和企业自查;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不定期检查(一般在基础、主体结构、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三个阶段分别进行)。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际情况着重于施工主体结构阶段的检查。必要时,也组织对基础、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阶段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将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派员会同相关专业委员会专家和当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人员共同进行,并邀请当地市政行业协会派员参加。检查依据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省建设厅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在听取各市开展创建活动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到工程工地核查安全台帐和基础资料。检查情况应填入《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附件四),其作为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重要依据,同时体现施工全过程跟踪评价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问题比较严重时,可实施警示或摘牌处理。摘牌分为临时性摘牌和永久性摘牌。临时性摘牌可待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经复查符合要求后重新挂牌;受永久性摘牌处理的,则取消该工程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参选资格。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地,应给予永久性摘牌处理:
(一)明显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文明施工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强制性标准不及时整改的;
(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已经批准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不听从劝告的;
(四)发生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况之一的;
(五)临时性摘牌两次(含)以上的。
第十四条
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各地开展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情况,每年调研一次,及时总结、宣传、表彰创建活动中的先进事迹,促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
第四章 申报材料与评选程序
第十五条
对经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推荐的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实行全数评选。推荐申报工地的文件和供专家评选的11项资料于当年10月31日前送达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需提供的11项资料分别为:
(一)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见附件五,一式二份);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专项方案;
(五)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校核件);
(六)工地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七)一篇介绍工地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的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八)获设区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证明件;
(九)省市政标化工地三阶段检查记录表„由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提供‟;
(十)项目部民工学校活动总结;
(十一)反映标化工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含民工学校活动)的录像资料(录像放映时间在10分钟内,注重标化的内容,采用DVD制式光盘制作)和《浙江省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办法》中所指的九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资料(包括悬挂参选牌的实照)各一份(15~18张)。
第十六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的产生应坚持以下评选程序:
(一)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3─5名,设组长1名,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推荐申报省市政标化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二)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成立评审委员会。
(三)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评审专家组审查意见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
3、评委评议;
4、无记名投票确定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
5、申报建设工程“钱江杯”奖的市政公用工程所必须的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在省市政标化工地名单中按条件择优选报。
(四)评审结果报会长会议研究审核,并征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五)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对评出的省市政标化工地在《浙江市政》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正式确定名单,发文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为当年11月份。 第十八条 省市政标化工地备案数量不受限制,评选省市政标化工地数量由当年常务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并公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新的规定,本《实施细则》与新规定有差异时,则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已经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并已提请六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2009年7月11日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根据省建筑业管理局召开的2008全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会议的精神和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关于2009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结合我省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细则》中的个别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中第九条,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作调整如下:
(一)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衢州、丽水、舟山地区为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二)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收集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三)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600万元以上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城市照明、市政民防、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特殊工程。
(四)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上述条款变更的主要内容:一是把桥梁工程划归至第一类工程;二是考虑到衢州、丽水、舟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偏小的原因,其申报项目的规模从原来1000万元降至800万元;三是将原无具体划分标准的一些市政公用项目申报规模从1000万元降至600万元,同时增加了城市照明项目。
二、第三章《备案与检查》中的第十一条,原文局部内容与第一章第三条重复,现修改为: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在接到主承建单位的备案表、申报表和专项方案后,应及时受理、组织检查,对检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发放“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牌。参选牌应在工地项目管理部的醒目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工地项目管理部应将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民工学校活动的图像资料通过网络传送给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由秘书处将其在《浙江市政工程》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汇总表,由各市市政协会在当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分二次填报给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第三章《备案与检查》第十二条中的“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项目组织二次检查(一次明查、一次暗查)。明查由省协会秘书处会同施工、质监监理专业委员会组成若干组进行。”现修改为:“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际情况着重于施工主体结构阶段的检查。必要时,也组织对基础、安装或附属设施施工阶段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将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派员会同相关专业委员会专家和当地市政建设安全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并邀请当地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派员参与。”上述内容的修改避免了工程建设进度不平衡的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对申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能真正起到服务、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上述说明,请各位会员代表审议。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9年1月7日
附原条款内容:
第九条 评选范围:在浙江省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
(一)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管道铺设、垃圾处理、河道整治、公交场站、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工程。
(二)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净配水厂、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
(三)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市政民防、市政标志性构筑物等特殊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十一条 省内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都要开展创建省市政标化工地。备案制按下列程序备案:施工企业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备案表,经设区市市政协会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送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备案。申报参选创建省级市政标化示范工地的应报送《申报表》,并向省市政行业协会领取“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牌,在工地大门口醒目处悬挂,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创建省标化工地汇总表由各市市政协会在当年6月30日和9月30日分两次填报(见附表三),“浙江省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匾牌,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统一制作。
第十二条 创建标化工地实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省市政行业协会对参选省市政标化工地的工程项目组织二次检查(一次明查、一次暗查)。明查由省协会秘书处会同施工、质监监理专业委员会组成若干组进行。〃〃〃〃〃〃。暗查工作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篇: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附件:
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行为的规范化、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的秩序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我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特制定《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省辖市单体建筑面积需达10000平方米或市政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建筑工程,其他县(市)需分别达到8000平方米或4000万元以上(使用先进技术、施工安全有特点的可适当放宽)。所谓“建筑工地”,是指一处正在发展建筑项目,进行土木工程的地点,其周边范围常设置大门门头,用围挡或围墙进行封闭,限制人员及物料、机械和车辆的进出,有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值守,所有人员进入要登记、戴安全帽。
(二)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工程,建筑面积达到50000平方米的小区或组团。
二、申报条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的项目示范工地创建方案;
2、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自查自评合格;
3、总承包单位和工程分包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二)申报创建工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创建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办理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报监;
2、申报创建工程均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程,并建立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
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在工程施工的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实行了考勤打卡制度及打卡考勤记录;
4、依法办理了工伤保险;
5、申报创建工程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通报批评,无不良行为记录。该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申报企业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6、申报创建工程须通过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验评合格,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待出台)检查达到86分以上(含86分);
7、创建工程的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材料齐全,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施工企业申报材料
1、施工企业向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文件(主要包括:企业简要概况和安全生产自我评价情况,申报创建工程简要概况及自查自评情况等);
2、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正式文件(文件中应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措施);
3、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
4、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施工单位申报光盘材料(主要解说相关创建情况和创建过程)。
(二)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
1、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主要包括:工程简要概况,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姓名,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创建工程的简要安全生产情况等);
2、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创建工程考核的材料(包括对企业进行评价的结果和现场检查评分表);
3、申报创建工程施工企业的申报资料。
四、申报程序
施工企业在创建工程完成工程总量的二分之一时即可申报(“示范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主体工程封顶后不再申报。
(一)企业自查自评合格后上报创建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考核;
(二)创建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以文件形式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在5个工作日内,从“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专家库”(另行公布)中随机抽调专家(每组不少于3人),组成评审考核组,对申报创建工程进行现场评审考核,并及时将评审考核结果报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质安处会有关处室按10%的比例组织抽查;
(四)经审核和抽查合格的报分管厅长审批,并在我厅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我厅授予“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并下发文件进行公布(我厅门户网站同时公布);
(五)评审考核和抽查不收费。
五、相关奖惩措施
(一)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建设工程,由我厅颁发标牌;
(二)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给予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实施奖励。
(三)“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作为申报省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和“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条件之一;
(四)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五)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在竣工前,如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或其他与其荣誉不相符的情形,取消已经公布的荣誉称号,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附则
(一)广德和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中的市级管理权限执行。
(二)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职场成功方法02-20
职场上什么人最成功02-20
职场三高招成功挑战高薪02-20
职场成功人士励志个性签名20202-20
女人成功的职场利器02-20
施工工地安全宣传标语02-20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制度02-20
施工工地安全日记02-20
职场中的情绪管理方法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