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18版

关键词: 治理 企业 隐患 排查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18版(精选10篇)

篇1: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18版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各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区的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

三、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2016

四、术语和定义

4.1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五落实:指对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

五、职责 5.1工厂负责人:

5.1.1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5.1.2负责保证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

5.1.3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与隐患整改情况。5.1.4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重大隐患整改专项方案并及时如实报告。5.2质量与安全管理部

5.2.1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并监督实施。5.2.2负责组织公司的综合安全检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周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并发布。

5.2.3负责开展公司的日常巡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并发布。5.2.4负责监督隐患整改和验证工作。5.2.5负责管辖区域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5.3生产保障部

5.3.1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5.3.2负责特种设备、变配电设备设施及所负责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5.3.3负责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5.3.4负责落实设备设施隐患整改工作。5.4各厂/场、车间、班组

5.4.1负责按公司要求组织开展周安全检查与班组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5.4.2负责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六、工作程序和要求 6.1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分为:重要节假日综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周安全检查;车间、班组组织的班组安全检查;安全员日常安全巡查。6.1.1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

是指公司和各部门分管安全领导或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在节前组

织开展的相关安全检查。由质量与安全管理部编制检查方案,检查重点内容是:重点消防部位、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值班安排、用电安全等,并做好检查记录。6.1.2专项安全检查

是指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委托有关专业检查单位对包括特种设备、变配电设备设施建筑物、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防雷电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6.1.3周安全检查

是指各厂的部门负责人或经理人每周组织开展,其他部门参与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设施等方面,并做好检查记录。6.1.4班组安全检查

是指各岗位人员(包括值班岗位)进行的班前、中、后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对作业场所、生产过程实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6.1.5日常巡查

是指质量与安全管理部专(兼)职安全员,对公司的设备设施、员工作业安全、现场管理及伤害事件的状况等进行每日巡回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6.2隐患整改 6.2.1隐患发现途径

通过内外部安全检查、内部审核、合规性评价、举报、事件或事

故调查等渠道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6.2.2隐患分级

6.2.2.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2.2.2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6.2.3事故隐患整改原则

6.2.3.1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车间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6.2.3.2一般事故隐患,各部门应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6.2.3.3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应按要求按时完成,若不能及时完成,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同时应向质量与安全管理部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计划报质量与安全管理部认可,责任部门按计划落实整改,质量与安全管理部负责跟进。

6.2.4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组织各部门按照“五落实”要求,向责任部门下达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负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证,无故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将纳入安全绩效考核。6.2.5各区质量与安全管理部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整改完成情况按月度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要求在次月5号前将本月数据信息上报质

量与安全管理部。

6.2.6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是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实施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进行技术指导。6.2.7事故隐患治理形成的各项记录应予以保存备查。

6.2.8建立各级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台账。台帐内容真实,字迹清楚,相关人员签名齐全。

七、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

7.1质量与安全管理部每季度对各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7.2对于上级单位发现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的隐患,按照考核标准有1项限期无故未整改扣除工厂负责人绩效考核分2分。

7.3对于班组检查中班前、中、后及周安全检查未定期有效开展的,按照考核标准每有1次未开展扣除工厂负责人绩效考核分2分。7.4对于“6.1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未按要求纳入隐患整改清单和未按“五定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关闭的,按照考核标准每有1处不符合要求扣除工厂负责人绩效考核分2分。7.5绩效考核评分完成后由工厂负责人签字确认生效。

八、相关记录

事故隐患清单

篇2: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18版

为加强矿井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夯实安全基础,使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不断提高矿井本质安全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进福(矿长)

副组长:王海明(安全矿长)师红权(总工程师)

宣润喜(生产矿长)李祯祥(机电矿长)白文龙(通风区长)

成 员: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区、调度室、地测部、安监部、综采队、掘进队、运输队、皮带队、钻探队

日常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各检查组的资料收集、归档,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二、检查内容

日常检查是由分管领导及其职能部门人员轮流对现场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日常检查的项目包括:安全常态、动态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防治水专项检查、机电专项检查、运输专项检查、安全生产达标检查、顶板专项检查、“六大系统”专项检查等。

三、日常安全检查职责

1、安监部:负责安全常态、动态检查,各检查组检查排班、日检表、隐患整改通知单以及收集、归档、隐患整改督查、考核、公示,材料汇报等工作。

2、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风区、地测部、调度室:负责组织各专项检查组成员,明确检查重点,收集检查内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通报隐患内容,明确隐患整改跟踪督查人、反馈隐患整改进度、建立检查内容台账,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报安监部存档。

四、操作流程

专项检查组→隐患表→早调(作业)会通报(提出整改

意见、明确隐患整改跟踪督查人(主管科室)→领导签字→检查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建立台账)→整改队组接收(未整改的调度会说明情况,制定措施,再次整改)→安监部(归档、督查整改落实情况、考核公示、汇报)

五、相关要求

1、每次检查前,所有检查人员都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认真做好记录。

2、检查结束后,检查负责人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按日检表要求,签署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调度会上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交由责任队组、科室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后将领导签字后的日检表交由安监部。

3、各专项检查组要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五落实”(即定预案、定措施、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间)和隐患闭环管理流程安排、落实、处理。各检查组汇报的隐患由安监部组

织进行复查验收。

4、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盯守。一是重点盯守矿每天明确的重点监管采掘作业头面。二是各检查组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必须明确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一般隐患在现场督促整改。重大隐患、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点对象等要实行“专盯”,直到整改好为止。三是各检查组要适时根据自己的情况,明确“专盯”的内容、对象和要求。按照业务范围和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负责“专盯”的部门和人员。四是安监部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和“专盯”公示栏,隐患发现后归谁整改、谁验收、谁销号必须有明确规定。隐患的整改情况每天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各主管领导要加强责任范围内的隐患进行督促、指导整改,并及时了解并掌握落实情况。

5、执行安全隐患通报、挂牌、分析制度。一是各检查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安监部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要每天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二是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挂

牌管理,牌板上要明确整改责任人、隐患监督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三是各主管科室对出现的隐患要进行分析,对隐患的类别、次数、大小、产生、督查、整改、验收等各个环节要进行深刻分析。找出原因,制定对策,预防隐患重复出现。

6、检查人员应保证所查隐患及问题的真实性,检查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互相监督的原则。每个检查组必须对本区域或专业范围内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不得留死角、空缺。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7、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及时汇报,要及时制止违规违章行为。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达到举一反三,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8、各检查人员中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心,真正树立“安全第一”主“预测、预报、预防、预案、预控”的思想。对

在检查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不按流程者,将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

六、考核

1、各科室负责人为专项检查第一责任人,如没有按矿检查要求定期组织检查的、弄虚作假的扣除当月安全到岗保证金。

2、每少完成一次专项检查的,对主管负责人扣除当月安全到岗保证金的20%。

3、对不按流程进行操作的,对主管负责人扣除当月安全到岗保证金的20%。

4、凡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点对象等没有实行“专盯”的,扣除责任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到岗保证金。没有建立隐患台帐的,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在安全工资考核中扣除10%。

5、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点没有实行挂牌管理的,扣除安监部长安全到岗保证金的20%。

6、隐患未按期整改,又未在调度会说明情况、又未向主管领导汇报的、扣责任队组负责人安全到岗保证金的50%。

七、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管理,由安监部长具体考核,并交安全副矿长、矿长审批后计算安全工资。

篇3:输电线路外部隐患排查与治理

1 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1 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和省公司关于输电线路外部隐患排查工作求,坚持“排查是基础,治理是手段,完善管理是治本”,实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治理、全过程监控,杜绝电网因输电线路外部隐患而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重特大设备和火灾事故、人员群伤群亡事故和重要用户停电事故,确保公司所属辖区内的供电线路安全。

1.2 专业管理的范围及目标

本管理主要适用于广水供电公司所有66k V、110k V、220k V输电线路 运行通道外部隐患的安全管理。通过全面加强和完善输电线路外部隐患的排查治理的预防体系建设,加强组织保证、过程管理,全面彻底消除输电线路运行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确保输电线路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牢牢预防因外部隐患导致线路跳闸事故发生,实现外破“零”跳闸。。

1.3 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参照国电公司创一流同业对标指标体系,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评价和考核输电线路外部隐患排查与治理水平采用如下的指标体系。

2 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2.1 主要流程说明

输电线路外部隐患巡视(流程6)

输电线路巡视作为线路外部隐患排查的基础,及时掌握线路隐患分布情况,为外部隐患治理提供依据,在输电线路外部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巡视过程中,巡视人员需到杆、到位,沿线路逐基、逐档进行并实行立体式巡视,不得出现漏点(段),做到彻底排查,不放过任何隐患点,如发现严重或危急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尽快予以处理。

2.2 关键节点说明

输电线路隐患的评估与建档 :线路运行维护在进行输电线路巡检时要依据输电线路风险评估体系和输电线路本体评估体系进行输电线路隐患评估,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建立输电线路隐患档案。

2.3 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绩效考核与控制

绩效评估考核的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 :由输电中心主管生产主任、副主任、安保科、生技科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外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开展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对各班组工作业绩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

3 评估与改进

3.1 专业管理的评估方法和内容

1定期召开分析会 , 对输电线路隐患排查与治理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与难题进行分析总结。生产单位和班组在开展输电线路外部隐患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及时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的正确性和适应性进行反馈,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讨论确定。

2公司通过每季的输电线路外部隐患排查与治理过程考核,分析隐患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征求基础单位意见,研究改进对策,并下发执行。

3公司每年通过年度绩效自评估,比对完成指标与计划指标的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查找组织机构、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纠正措施,必要时调整下阶段工作目标。

4 典型案例

构成了广水地区输电线路防护线路长度大、线路运行通道环境复杂、大型施工场所内输电线路隐患重重的特点,使得输电线路外部防护任务艰巨,为切实保障输电线路安全,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

1) 提高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对反外破工作的重视程度。2) 进一步落实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3) 根据《电力法》第六条的规定,市、县政府应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列入政府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区域的电力线路保护工作。4) 加大宣传力度。与新闻媒体长期合作,利用典型事件和时机,广泛持久地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公告》,刷写宣传标语,竖立警示公告牌等,有针对性地在沿线村庄、工矿企业、居民区进行经常性的深入宣传,使得电力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知法、懂法。5) 对大型开发区建设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行为采取人员蹲守、远程监控、管理人员现场巡视监控等控制措施。安排项目110 - 220k V拉线杆塔塔基路边防撞、限高整治。6) 预防与严打相结合。对电力设施的违法乱纪行为,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带动一片的依法护线有利局面。凡触及刑律的人为外破行为,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篇4: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随着供电企业将计算机网络系统纳入到业务运行领域,使得其运行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因为信息安全隐患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供电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信息安全隐患的概况

1.1 信息安全隐患的含义

所谓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网络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为恶意破坏,更改,泄露信息造成的系统运行失常现象。在此基础上去理解信息安全隐患,就是指信息安全系统中,会对于系统运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

1.2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隐蔽性,信息安全隐患不同于管理领域隐患,可以显性的看到问题所在,一般情况下都难以明确的找到信息安全问题;其二,危害性,信息安全隐患一旦不断蔓延,会对于信息安全系统构成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力企业信息资料丢失,由此使得供电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等级性,信息安全隐患由于其危害程度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安全的,临界的,危险的和灾难的几个等级。

2.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会对于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归来讲可以将其划分为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安全隐患存在的过程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而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和物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2.1 从人的角度来讲

参与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系统操作过程的职位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开发人员,网管和用户等。如果在此环节中,容易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其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不夯实,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将切实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下去;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难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不善,尤其是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此也会出现信息安全隐患;其四,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常常出现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病毒软件卸载,系统补丁不全,文件权限管理不善等,由此使得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2.2 从物的角度来看

其一,从通信线路可靠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到物理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通信线路安全等内容,如果此方面出现运行状态不佳的情况,势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二,软硬件由于质量,使用期限的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故障,从而难以满足信息安全系统的运行需求,由此也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其三,网络设备不安全隐患,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其四,软件本身的安全漏洞隐患和病毒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策略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开展,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之前,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从排查目的角度来看,注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得以提升。从排查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归纳为设备质量,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安全行为性三个方面。在明确上述排查目的和范围之后,可以为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3.2 科学选择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针对于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应该采用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以保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现阶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表法,简单来讲就是将长剑的信息安全隐患罗列出台,并且依次对其进行评审,以达到隐患排查的目的;其二,信息安全督查法,即将信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朝向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化的方向发展,有层次的去处理各项督查工作,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相互结合的督查体系,以保证信息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3.3 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人才的培养,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严格把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从根本上控制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二,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实现其综合排查技能的提升,以保证切实的将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其三,给予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合理的待遇和薪酬,并且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供电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现阶段在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黄芬.浅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其防止[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1).

[2]周姝.基层供电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中国电力教育.2011(03).

[3]张晓莉.供电企业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J].中国住宅设施.2011(06).

篇5: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上海杨名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管理职责

4.1安全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车队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职能部门、车队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11-1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

5.2.1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2.2公司各部门和车队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2.3公司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5.2.4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队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2.5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条 11-1 件或工艺改变,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安全管理部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5.2.6安全部和各车队应该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5.3隐患排查的范围与方式

5.3.1排查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3.2排查方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

5.4隐患治理

5.4.1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5.4.2专业检查、公司检查及上级检查的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严格落实防范和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整改,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11-1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4.4安全部和各车队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1)车队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部门领导。

2)各职能部门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本车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厂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车队主要负责人签字。

3)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5.4.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实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计划,建立安装卫星定位装臵等车辆监控装臵。

5.5 奖惩

5.5.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应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11-1 5.5.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5.5.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罚。6.附录

6.1 BZH11-ZD01-001隐患排查方案 6.2 BZH11-ZD01-002 安全自查自纠记录 6.3 BZH10-ZD01-003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报告 6.4 BZH11-ZD01-004隐患治理方案 6.5 BZH11-ZD01-005 隐患治理台账 6.6 BZH11-ZD01-006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简表 6.7 BZH11-ZD01-007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 6.8 BZH11-ZD01-008重大隐患整改档案 6.9 BZH11-ZD01-009 重大隐患等级划分

篇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对隐患排查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矿长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业务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

二、调度室负责落实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

三、各类管理人员每日下井后必须到调度室填写“下井人员登记单”,对隐患必须限定整改期限;安监人员还必须到安监科填写专门的检查记录。

四、调度室人员必须将下井登记单的内容快速通知有关工程队,并及时反馈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隐患整改由工程队队长负责,工程队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积极排除隐患,如未按要求及时整改,严格按“三违”制度处罚。

六、对重大的隐患必须及时向矿领导汇报,由矿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工程队协调解决。

七、隐患整改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的原则,一般隐患不过班,较大隐患不过夜,重大隐患按实际情况尽量缩短整改时间,在整改的期间内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确保整改安全。

篇7: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 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适用于我公司内各部门及班组。3 总则

3.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3.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3.2.1 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2.2 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3.2.3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4 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部门领导负责审查安全检查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4.2 安全保卫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4.3 设备维修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4.4 保卫部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4.5 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4.6 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5 经常性安全检查 5.1 检查范围

5.1.1 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5.1.2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5.2管理要求

5.2.1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5.2.2 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4.1.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5.2.3 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4.1.1的检查记录进行检查。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5.2.4 安全保卫部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5.2.5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全部每月一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6 专业检查

6.1 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安技部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公司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6.2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对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安全保卫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6.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6.4 考评自查的时间为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的时间为2、5、8、10月的最后一周内进行;

6.5 专项检查应由安全保卫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6.6 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各部门检查资料应上报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部门领导,按规定实施考核。7 定期检查 7.1 检查时间

7.1.1 各单位应于每年“元旦”、“五一”、“十一”前一周结束自查。

7.1.2 安全保卫部在上述部门自查结束后对各部门进行复查或抽查。7.2 检查内容 7.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7.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7.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7.2.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7.3 检查方法及要求

7.3.1 各部门要充分发动员工,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7.3.2 各部门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7.3.3 各部门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全保卫部。

7.3.4 各部门应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7.3.5 安全保卫部应对各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8 隐患整改 8.1 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8.2 各部门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8.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8.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保卫部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9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9.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9.1.1 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9.1.2 国内外事故信息; 9.1.3 本单位的经验。

9.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9.2.1 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9.2.2 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一机一物一管理一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9.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9.3.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保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9.3.2 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9.3.3 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9.3.4 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9.3.5 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9.3.6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到检查项目中。10 考核

10.1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按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篇8: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18版

近年来, 企业安全管理形式依然严峻, 在对事故调查分析发现, 事故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措施[1]。本文以镇江市大港新区 (镇江新区) 企业为例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调查, 分析目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现状, 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1对象和方法

(1) 对象

依据镇江新区安监局于2012年3月至5月期间, 在该行政管辖区域内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调研工作。调研涉及港、台资, 外资, 私营, 国有和中外合资5种类型总共60家企业。

(2) 方法

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7月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为基础设计《镇江新区隐患排查治理现状调查表》。选取了隐患排查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一级指标, 以一级指标为基础设置17项主要调研指标,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 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 企业员工培训教育情况, 隐患排查的频次及方法, 重大事故隐患监管防治措施, 隐患治理设备的物资台账, 隐患治理的跟踪记录。

(3) 统计学分析

在准确获取调研资料的基础上, 建立调查资料数据库, 并利用SPSS21.0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2]。

2镇江新区隐患排查治理现状分析

2.1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主要以镇江市大港新区共60家企业为调查对象, 其中各企业的分类及所占比例见图1。

其中港、台资企业12家, 占20%;外资企业9家, 占15%;私营企业27家, 占45%;国有企业9家, 占15%;中外合资企业3家, 占5%。

2.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①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③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3]。因此,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是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隐患排查治理是涉及到企业所有部门、所有生产流程、所有人员的一项系统工程, 企业应建立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符合企业自身需要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才能做到深入和持久的开展自查工作。在所调查的60家企业中, 有91.7%的企业都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其中只有不到60%企业的制度是符合自身实际情况, 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内容残缺不齐, 没有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对制度规定的隐患排查频次要求没有落实到位, 只是为应付政府部门检查。这类问题中私营企业表现最为突出。同时, 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在制度编制、国家法律条文规定符合和制度执行都强于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内企业对国家颁布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视程度不及港、台和国外发达国家企业。

2.3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不足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初期需要让企业领导层人员、骨干人员了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的和意义, 让企业明白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同时, 因为隐患排查的主体是企业的所有人员[4];因此, 企业内部应该组织全体员工, 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要求, 学习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内容, 以保证所有人员有意识、有能力地开展隐患排查, 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和自觉意识。

本次调研数据显示, 55%的企业有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 在没有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100%。另外, 由于由镇江新区安监部主导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教育还没有落实到哪个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以何种形式培训才认可;因此, 部分中小私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缺少应有的重视。此外, 外资及其他大型企业所进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都局限于企业内部, 中小企业管理层缺少对隐患排查治理在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且大部分中小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知识教育都局限于形式;因此, 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迫在眉睫。

2.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效率低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颁布的《指南》规定, 对隐患做出如下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在表现形式上分为三类:①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处于危险状态, ②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 ③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的缺陷。企业在开展隐患排查时, 可以通过企业自查的形式进行隐患排查即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其次, 是专家检查, 企业邀请行业专家同企业人员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最后, 是企业互查, 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之间可以通过邀请其他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1],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本次参与调研的企业中, 86.7%企业采用企业组织内部人员自查的方式, 11.7%企业是邀请行业专家参与企业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 1.6%企业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检查来达到排查隐患的目的 (见图2) 。

这三种排查方法中, 采用企业自查方法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效率要明显低于专家检查和企业互查。企业自查是由企业组织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 由于主观原因可能会对存在的一般事故隐患不了了之;其次, 由于企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以及工作岗位上人员变动频率高导致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了解的工作人员缺乏;第三,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知识方面了解程度没有行业领域的专家全面。因此, 企业可以邀请专家或同行业内人士参与企业自查, 增加企业自查隐患的排查效率。

隐患治理是指消除或控制已排查出的隐患的活动或过程[5], 是为了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控制住, 防止引发事故后果, 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6]。对于一般事故隐患, 由于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应当由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调查中, 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制度规定计划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能及时进行治理而导致事故。例如, 2012年11月8日镇江新区某化工厂由于对反应原料输送管道没有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静电聚集导致发反应釜发生爆炸, 在事故发生之前企业安环部人员就已知晓该隐患, 但没能及时对隐患进行排除治理, 最终事故导致该厂房完全报废。

3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一方面, 大多数企业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目的尚未明确, 隐患治理的措施方法不够规范,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待企业内部隐患排查缺乏主体责任[8]。另一方面, 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偏多, 分布分散, 不易于管理。但作为政府机关等监管部门未能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监督工作, 也难逃其咎。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在隐患排查的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员工培训教育和隐患治理方面较比私营企业要规范化、程序化[9]。由于港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的安全方面的财力和物力投入相对较大, 且政府部门对于大型企业的关注度也较强;因此, 这些企业由于隐患管理疏忽而导致的事故很少发生。私营企业因其自身财力有限, 导致人员配置受到限制, 表现在企业内部管理紊乱, 员工基本身兼数职, 再者由于中小型的私营企业数量庞大, 政府监管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因此, 建立由政府主导, 企业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解决目前镇江新区政府无法有效监管该行政区域内企业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

所谓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就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需要, 为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网上信息交流平台。该平台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 实现属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隐患监督检查、统计分析、绩效考核管理等功能模块, 以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职责的落实。一方面, 政府部门可以实现对管辖区域内企业隐患排查次数和方法以及隐患治理跟踪数据的掌握。另一方面, 通过该信息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可以了解各个属地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 能解决因中小企业众多而监管部门无法实施有效监管的问题。企业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隐患自查标准进行日常隐患排查, 再将形成隐患自查记录根据企业自查自报流程 (见图3) 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企业上报隐患自查信息后, 监管部门对其所监管企业上报的隐患进行核查, 并将核查记录、核查结果录入系统。通过该信息系统, 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能够依据隐患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确定执法检查项目, 督促企业完成隐患的整改, 从而提高企业隐患治理效率。

4结论

(1) 通过对镇江新区企业的调查发现, 占调查主体的私营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具体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员工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效率等方面。

(2) 企业可以通过增加隐患自检的频次、邀请专家或同行业内人士参与企业自查, 将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数量尽可能降到最低, 并开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班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解决镇江新区政府部门对企业隐患管理松散问题的关键方法,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可以有效掌握该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状况, 同时也可以通过该系统对企业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有效跟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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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2018版

1、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预防控制风险的关键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排查治理,首先就是要全面、细致、认真地找出、发现隐患,从公司、矿井到区队直至班组,从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层层发动、着手,做到“三全”。“三全”即“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要覆盖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和所有人员,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点。

班组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班长组织的对本班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所在的工作面的不安全状态进行隐患排查,还包括工人自身安全行为及所处周围环境的自查。班前,班长在开班前会时,要对工人的思想状态进行隐患排查,精力不集中、没有休息好、安全意识不够,坚决不予入井作业,要确保当班每位职工都有较好的安全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进入工作面作业之前。要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当工作面的隐患排除后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班中,要关注所在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出了隐患要及时处理;班后,要检查是否留下了安全隐患,若有,要及时处理完毕方可下班,来不及处理的要在现场向下一个班交接清楚。

区、队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区、队长组织的对本区、队范围内的工人不安全行为、工作面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矿井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矿长或井口主任组织的,更大范围的,对本矿范围内的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最大范围的,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2、隐患排查治理的落脚点和关键点是治理。

如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只停留在隐患排查阶段,不进行治理,那么所做的一切都等于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即隐患的治理。

一般隐患的治理。一般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很小,容易处理的隐患,一般在现场就能及时处理解决。当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是安监员发现一般隐患时。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处理解决,将隐患直接消灭在萌芽状态。

较大隐患的治理。较大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较大,不是很容易解决的隐患。发现该类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所在班组或区队,指定责任人和责任跟班安全员,在责任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

重大隐患的治理。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家局1 33号)进行认定,对该类隐患进行评估、组织管理和整改,按照“五定”制度处理,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治理。

为了避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应规定每一项安全隐患的治理要做到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安全培训措施四到位,并且在治理过程要由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从而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过程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过程。

3、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环环相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传递,层层落实。

首先,公司成立以安全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副组长为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人,成员为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长对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副组长负责各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各成员均有各自的职责,如生产部、技术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以及安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具体要求等。

其次,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矿矿长是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各副矿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各专业副矿长对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安全副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小组对公司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再次,区队成立以区队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区队长是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的副区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小组对矿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第四,各班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和职工对本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并对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

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规范化

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邵武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了一系列的有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程序,规范了安全隐患的认定标准以及各项技术措施的编写内容,基层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隐患的分类和认定: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矿井《隐患分类和认定手册》,把隐患分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6大类,各类隐患又再分成顶板、局部通风、爆破、粉尘防治、设备等若干项细的隐患,以便在隐患排查过程中予以认定;另外还把煤矿“三违”作为行为隐患纳入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范围,研究分析“三违”分布规律,将“三违”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并采不同措施进行治理,从而逐步消除煤矿“三违”现象。

隐患未落实整改的处罚,公司制定了《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对各管理层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安全管理部门均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其中包括“三违”处罚),进行处理。

隐患排查及信息管理。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站,安监站要确保每班有一名安监员对各工作面进行巡查;煤矿组织安监部门每周对本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安监室;各专业副矿长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监室;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公司汇总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调动了基层区队以及各级管理人员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煤矿“三违”明显减少,矿井作业环境大为改善,各类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实现了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向超前防范的转变。

篇10:运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运输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五、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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