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关键词: 突发 燃气 事故 应急

第一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栖霞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做好我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工程建设及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处置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四)分级标准。突发燃气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Ⅰ级(特别重大):①在燃气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燃爆,导致无法正常供应,并需要外界协助处理的安全事故;②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③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④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10000户以上的事故。

Ⅱ级(重大):①在燃气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燃

爆,严重影响生产供应,并需要外界协助处理的安全事故;②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的事故;③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④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0户以上的事故。

Ⅲ级(较大):①在燃气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影响生产供应的安全事故;②造成多人受伤或2人以下死亡的事故;③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④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1000户以上的事故。

Ⅳ级(一般):①在燃气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可能影响正常生产供应的安全事故;②造成2人以下受伤的事故;③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事故;④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100户以上的事故。

(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与燃气供应及使用有关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栖霞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全市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及市政府应急办主任为副总指挥。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预案,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燃气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2

重大工作。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作为处置全市突发燃气事故的办事机构,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制订事故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抢修与恢复在燃气突发事件中损坏的有关供水、排水等市政管线、设施;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修复损坏的市政道路、设施等;配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2、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制订事故现场抢修方案,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灭火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疏导工作。

3、市安监局: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参与事故处置工作;监督一般燃气事故的查处情况。

4、市质监局:参与制订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5、市交运局、公路局:负责做好辖属道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故损坏道路、公路、桥梁的抢修与恢复。

6、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治伤员,保证药品和医疗救护器材的供应

7、市民政局: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发放灾民生活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8、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监测和恢复处置工作。

9、市监察局:在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对失职、渎职、违纪的人员进行查处。

10、所在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做好对有关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配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11、燃气企业:制定各类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患未然;具体制订事故现场抢修方案,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四)专家组及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燃气相关专业以及应急救援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为应急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协助制定应急抢险方案,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应急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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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住建局牵头,建立政府部门、燃气供应单位和用户间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系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信息传递与研究分析;负责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督促各燃气企业对其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安全和救护知识;加强各燃气企业消防设施和必要应急装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时将相应的预警建议上报市指挥部。

(二)信息报告

发生重大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或拨打报警电话(

110、120、119)。在岗人员要迅速对事故破坏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在15分钟内续报相关情况,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事件类别、损失情况和影响范围报市指挥部,市指挥部要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基本响应

确认燃气突发事件已经发生时,属地镇(街道、开发区)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在事件发生初期,由燃气供应单位快速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分级响应

1、一般事件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燃气突发事件时,由发生地镇(街道、开发区)政

府(办事处、管委)及燃气供应单位和燃气主管部门,按照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自行处置并上报处置情况。当事态进一步扩大,燃气供应单位没有能力单独处置和控制时,可请求市指挥部支援。

2、较大事件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燃气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市指挥部,由事发地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以及相关燃气单位开展先期抢险救援。市指挥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重特大事件(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确认发生重特大燃气突发事件(Ⅱ级、Ⅰ级)后,市指挥部要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意见,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上级支援,利用烟台市、省内资源开展救援。

(三)应急处置

1、疏散与安置: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将人员疏散到预先设立的安全集合地点,并在集合地点设置醒目的告示牌,方便辨认。集合地点必须指派专人值守,做好秩序维持和人员清点工作,并与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协助寻找失踪人员及执行疏散指示。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2、警戒与治安:安排专业人员在事故现场检测,确定警戒范围,加强现场保护。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对于出入警戒范围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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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与救护:组织抢救伤员,及时将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救治。

4、现场监测:运用技术手段不断对现场影响区域进行监测,确定事态严重程度,随时调整应急措施、警戒范围。

5、抢险与控制:在确保现场疏散和警戒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通风、稀释、洗消等措施。

6、扩大应急与紧急救援:事故不断扩大,需要增援或其他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的,由市指挥部统一协调、落实,必要时可商请部队、武警支持或请求烟台市和山东省抢险资源给予援助。

(四)响应结束

当燃气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

一般或较大燃气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由市指挥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处置指挥部门意见,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现场抢险结束后,由市指挥部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生活。如果发生重大伤亡及财产、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处理程序

执行。

2、燃气供应单位要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燃气供应

(二)社会救助

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和涉及镇(街道、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做好群众的引导转移、场所安置等工作,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逐户核实等级,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三)调查评估

1、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事故处置结束4天内,将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和市指挥部。

2、在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同时,市指挥部要协调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在事故结束后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评估报告以及事故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修改应急预案,落实改进工作措施。

六、应急保障

(一)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事件后,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救护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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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运输保障:交通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建立交通管制制度,必要时开设“绿色通道”。

(三)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应急救援行动和犯罪行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四)通讯保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救援队伍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接报告后能快速反应;各通讯运营企业要加强应急通讯设施的维护,保障应急指挥通讯畅通。

(五)队伍和安全保障:住建部门要加强各燃气企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监督指导,开展定期培训、演练;事故现场应采取必要的防爆、通风措施,为抢险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六)物资保障:燃气供应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以及单位内部的应急预案,在管辖范围内配备必需的紧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加强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中物资保障充分。

七、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用气水平、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培训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相关预案的培训计划,定期对燃气突发事件涉及的部门、企业、应急处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预案的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完善。原则上每年由燃气企业内部组织的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由重点燃气企业和成员单位联合组织事故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栖霞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奖惩

对在参加燃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栖霞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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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贾荣德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孙立强

市住建局局长、栖霞牙山省级自然保护

区管理处主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成 员:宋海韵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翠艳

市监察局副局长

牟建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史大青

市安监局副局长

于江起

市交运局副局长

王守斌

市卫生局副局长

尹拥军

市药监局副局长

郝桂刚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主题词:应急 预案 通知 栖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印发

栖霞公路局副局长

马鹏程

市质监局副局长

第二篇:燃气气事故应急预案

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天然气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救援责任,有效地实施救援,提高项目部对天然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和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1、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8002-2006》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天然气事故:天然气泄漏、天然气中毒、天然气着火、天然气爆炸的应急处置。

1.3、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反应快捷 措施果断 1.4天然气事故的分类

一般天然气事故、较大天然气事故、重大天然气事故。 1.4.1、一般天然气事故

造成1-2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的天然气事故。 1.4.2、较大天然气事故

造成3-8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20-90万元的天然气事故。 1.4.3、重大天然气事故

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9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以上的天然气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机构

2.1.1重大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指挥:由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外出时由技术负责人担任)。 技术负责人:由主管技术的负责人担任。 成员: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有关单位。 2.1.2较大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指挥:由技术负责人担任。(技术负责人外出时由项目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1 成员: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有关单位以及有关单位。 2.1.3一般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指挥:由发生事故单位正职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发生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 成员: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护小组、天然气防护站。 2.2应急职责

2.2.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对天然气事故现场抢险、伤员救护、死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过程进行组织、指挥和处理,根据事态发展随时分析事发现场险情,有针对性的制定抢险方案和应急措施,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执行上级命令。

指挥中心设立事故现场总指挥:根据天然气事故严重程度由相应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担任。

现场总指挥职责:对天然气事故现场抢险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挥,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执行总指挥命令,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和需要,有权动用项目部区域一切抢险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

2.2.2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工作组 第一组:现场抢险组 组长:项目经理

成员单位: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施工现场的所有民工。

职责:组织、参与和指导实施天然气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指挥中心的命令对事故发生现场采取人群疏导、交通管制、区域戒严等有效控制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排险,抢救伤员,随时向事故现场总指挥报告有关情况。

第二组:紧急救护组 组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单位: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施工现场的所有民工。

职责: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急救药品、急救设施、器械的调集,现场伤员紧急救护及住院救治,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

第三组: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安全员

成员单位: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施工现场的所有民工。

职责:事故调查或协助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四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劳务员

2 成员单位: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施工现场的所有民工。

职责:负责协调和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搞好死、伤者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落实死者善后处理费用及事故家属人员的情绪稳定,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善后处理情况。

第五组:事故整改督查组 组长:质量员

成员:项目部所有人以及施工现场的所有民工。

职责:负责事故整改措施、方案的审查,监督检查和验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整改情况。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对天然气危险源设施及天然气区域安装固定式天然气报警仪、摄像头,要求天然气区域作业人员佩戴便携式天然气报警仪,将固定式天然气报警仪信号全部引至控制室,实现全面技术防控;各天然气相关单位定时对天然气设施、区域的天然气浓度进行检测,发现天然气浓度超标,及时向单位领导、气体调度和天然气防护站汇报,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设施及人员的安全。

3.2预警行动

各天然气相关岗位编制天然气事故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员工学习,定期开展天然气事故演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观摩,对结果进行总结评比,方案修订。

天然气演练开始后,事故假设发生单位依照天然气事故的分类等级,逐级上报,相关单位及部门安全负责人及时通知事故现场周边单位(岗位)做好事故扩大蔓延的防范措施。

3.2.1预防:

为了有效防止天然气事故发生,避免出现人员伤亡、生产及重大设备事故,各天然气生产、使用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a.严格执行天然气安全标准、规程、制度。 b.进行天然气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c.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d.对天然气相关作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 4.2.2预备

在天然气应急发生前进行人力、物力、装备、资源等准备工作。为保证天然气事故应急工作有效实施,各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建应急组织机构,落实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3 b.配备天然气事故应急装备(包括通讯装备、医疗救护装备、消防装备、起重装备、防护装备、救援专用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置等),做好检查与维护工作,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c.加强天然气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 3.3信息报告

3.3.1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涉险人数、现场状况等。

4.3.2天然气事故汇报程序:发生天然气事故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天然气防护站、施工区域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或工段)负责人;由调度室向施工区域领导报告,同时报告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立即报告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并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并采取应急措施;

项目经理或主管技术的技术负责人迅速组成指挥中心,并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将天然气事故情况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天然气相关岗位发现天然气设施泄漏、区域天然气浓度超标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单位领导、气体调度、天然气防护站。报警方式采用岗位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对讲机等。各天然气相关岗位必须熟知报警电话,相关天然气主管联系方式,随时保持信息畅通。报警内容需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中毒人员伤亡情况等。

4.应急处置 4.1应急分级

4.1.1发生一般天然气事故,由事故所在作业区、工段根据事故现场实际,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1.2发生较大天然气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应急机构结合事故危害及影响,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并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4.1.3发生重大天然气事故,项目部应急机构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先期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需要请求政府应急机构支援。

4.1.4响应升级和降级

a.当天然气事故随时间推移有蔓延扩大趋势,控制难度增加时,现场事故应急机构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机构审定,并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b.当天然气事故危害逐渐消减,影响面不断缩小时,现场事故应急机构应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审定,降低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4 4.2响应程序 4.2.1先期处置

a.施工区发生天然气事故后,都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项目部等有关人员和领导。

b.一旦发生天然气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施工区域的应急预案组织自救,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c.天然气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处理事故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2全面响应

a.各专业组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天然气事故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b.事故现场应划定危险区域并做好警戒,禁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天然气危险区域的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

4.3应急结束

4.3.1一般及较大天然气事故,经现场总指挥确认次生、衍生事故彻底消除后,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结束应急救援。

4.3.2重大天然气事故,需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通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结束应急救援工作。

5.信息发布

事故调查处理组做好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及媒体接待等工作。对于较为复杂的天然气事故,可分阶段发布,先简要发布基本事实,对天然气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天然气突发事件处理结果,需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6.后期处置

6.1天然气事故善后处理组在做好伤亡人员亲属接待、安抚的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医疗救治费用支付、工伤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2事故应急完毕,经现场总指挥确认同意后,方可清理现场、恢复生产。同时,天然气事故发生单位认真分析天然气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报整改督查组审核后,立即落实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参与。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工作组领导、成员及相关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保证通讯畅通。

5 7.2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各级单位和施工区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反应快捷、常备不懈。

7.3应急装备保障

7.3.1各级单位及其所属施工区,结合本区域可能发生的天然气事故,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7.3.2项目部各职能管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充和更新各类应急物资、装备,为天然气事故应急提供保障。

7.4经费保障

财务部要准备好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满足抢险救援需要。 7.4其他保障 7.4.1治安保障

天然气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人员立即做好现场治安、警戒等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员,并加强对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障。

7.4.2交通运输保障

a.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由生产技术部协调落实。

b.安全员负责联系消防车辆,并对天然气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确保各类救援车辆顺利快速抵达天然气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地赢得应急救援时间。

c.医疗卫生保障

天然气事故发生后,事故紧急救护组迅速联系定点医院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抢救。与此同时,根据需要联系权威医疗机构或人员参与事故救援。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8.1.1施工单位负责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

8.1.2项目部加强日常安全训练,并对天然气事故预案进行培训学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8.1.3项目部组织实施各级人员天然气应急预案培训。

8.1.4项目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级人员对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8.2演练

8.2.1项目部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各级人员积极参与演练,由项目部组成评价小组,对演练

6 预案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完善。

8.2.2各单位每年要结合季节特点,分别对施工区域的天然气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每次演练都要认真总结、讲评,查找不足,完善预案,并做好演练记录。

8.2.3各施工区每半年组织相关岗位(工种)开展一次天然气事故应急处置演习,查漏补缺,完善方案,提高全员应对天然气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9.奖惩

对在天然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或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 b.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事故应急响应时失职、渎职、临阵脱逃;

c.阻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 d.在事故发生时借机进行破坏活动; e.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f.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资。 10.引用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1.2 应急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11.3 维护和更新

7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论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缺陷时,由安全环保部修订完善。

11.4 制定与解释

天然气防护站负责预案的制定和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应急预案应每年组织演练。

第三篇: 燃气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员工生命安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有效、有序、迅速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依据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24号)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1.3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为主,外援为辅,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锅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快速响应,果断处置。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 救援坚持“救人优先,控制优先,救援人员生命优先”的原则。 (5)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2. 锅炉危险特性及危害分析 2.1 锅炉属压力容器,运行中可能会因为各种不利因素导致锅炉核心构件锅筒爆炸。 2.2 锅炉爆炸后的破坏方式: a.冲击波; b.飞散物打击; c.高温蒸汽; d.过热火; e.飞火。 2.3 可能造成的危害: a.击伤人员; b.烫伤人员; c.锅炉建筑物或邻近建筑物倒塌; d.压伤。 3. 主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现象及处理方法 3.1 锅炉超压事故

一、锅炉超压的现象

① 气压急剧上升,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指针超过许可工作“红线”,安全阀动作后,压力仍在升高。 ② 发出超压报警信号,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 蒸汽温度升高而蒸汽流量减少。

二、 锅炉超压的处理

① 迅速减少煤气量减弱燃烧,手动开启安全阀或放汽阀。

② 加大给水,同时在下集箱加强排污(此时应注意保持锅炉正常水位),以降低锅水温度,从而降低锅炉汽包压力。

③ 如安全阀失灵或全部压力表损坏,应紧急停炉,待安全阀、压力表都修好后再升压运行。 ④ 锅炉发生超压而危及安全运行时,应采取降压措施,但严禁降压速度过快。 3.2锅炉缺水事故

一、锅炉缺水的现象

① 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

② 水位报警器发生低水位报警信号。 ③ 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

④ 过热器汽温急剧上升,高于正常出口汽温。

⑤ 锅炉排烟温度升高。

⑥ 缺水严重时,可嗅到焦味。

⑦ 缺水严重时,从炉门可见到烧红的水冷壁管。

二、锅炉缺水的处理

① 开启放水门首先水位计的混合冲洗。 ② 关闭汽侧门,缓慢关闭放水门,严密注意观察水位,水位计有水位上升,则证明轻微缺水,可以减弱燃烧,降低负荷,缓慢上水,恢 复正常水位后,可启动燃烧设备逐渐升温、升压投入运行。

③ 若仍不见水位,可重复一遍 “叫缺水”,经证明确实为缺水,且不知缺水时间有多长,必须紧急停炉,严禁盲目向锅炉给水。决不允许有侥幸心理。 3.3 锅炉满水事故

一、锅炉满水的现象

① 水位高于最高许可线,或看不见水位,水位表玻璃管(板)内颜色发暗。

② 双色水位计呈全部水相指示颜色。 ③ 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信号。

④ 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

⑤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⑥ 分汽缸大量存水,疏水器剧烈动作。

⑦ 严重时蒸汽大量带水,含盐量增加,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声,法兰连接处向外冒汽滴水。

二、锅炉满水的处理

① 冲洗水位表,检查是否有假水位,确定是轻微满水还是严重满水。 ② 如果是轻微满水,应减弱燃烧,将给水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打开再循环管阀门或旁通烟道。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放出少量锅水,同时开启蒸汽管道和过热器上的疏水阀门,加速疏水,待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后,再恢复正常运 行。

③ 如果是严重满水,应做紧急停炉处理。 3.4 锅炉汽水共腾事故

一、锅炉汽水共腾的现象 ① 水位表内水位上下急剧波动,水位线模糊不清。

② 锅水碱度、含盐量严重超标。

③ 蒸汽大量带水,蒸汽品质下降,过热器出口汽温下降。 ④ 蒸汽管道内发生水锤,法兰连接处发生漏气漏水。

二、锅炉汽水共腾的处理 ① 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并保持稳定。

② 加大排污量供给合格水,监视水位。

③ 采用锅内加药处理的锅炉,应停止加药。

④ 过热器、蒸汽管道、分汽缸及用汽设备进行疏水。 ⑤ 维持锅炉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⑥ 通知水处理人员采取措施保证供给合格的软化水。增加锅水取样、化验次数,直至锅水合格后才可转入正常运行。

⑦ 在锅炉水质未改善前,严禁增大锅炉负荷。事故消除后,应及时冲洗水位表。 3.5 锅炉爆管事故

一、锅炉爆管的现象

① 爆管时可听到汽水喷射的响声,严重时有明显的爆破声。

② 炉膛由负压燃烧变为正压燃烧,并且有炉烟和蒸汽从炉墙的门 孔及漏风处大量喷出。

③ 给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④ 虽然加大给水,但水位常常难于维持,且汽压降低。

⑤ 排烟温度降低,烟气颜色变白。 ⑥ 炉膛温度降低,甚至灭火。 ⑦ 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⑧ 锅炉底部有水流出,灰渣增多。

二、锅炉爆管的处理

① 炉管爆裂泄露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至扩大时,可以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再停炉。 ② 炉管破裂不能保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③ 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且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的程度。

④ 如两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事故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3.6 过热器管爆破事故

一、过热器管爆破的现象 ① 过热器附近有蒸汽喷出的响声或爆破声。 ② 蒸汽流量不正常地下降,且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

③ 炉膛负压减少或变为正压,严重时从炉门、看火孔向外喷汽和 冒烟。

④ 热器后的烟气温度不正常地降低或过热器前后烟气温差增大。

⑤ 损坏严重时,锅炉蒸汽压力下降。

⑥ 排烟温度显著下降,烟囱排出烟气颜色变成灰白色或白色。 ⑦ 引风机负荷加大,电流增高。

二、过热器管爆破的处理 ① 过热器管轻微破裂,可适当降低负荷,在短时间内维持运行,此时应严密监视泄露情况,与此同时,迅速启动备用锅炉。若监视过程中故障情况恶化,则应尽快停炉。 ② 过热器管爆裂严重时,必须紧急停炉。 3.7 空气预热器管损坏事故

一、空气预热器损坏的现象

① 烟气中混入大量空气,锅炉负荷明显降低。

② 引风机负荷增大,排烟温度下降。

③ 送风量严重不足,燃烧情况突变,甚至不能维持燃烧。

二、空气预热器管损坏的处理 ① 如管子损坏不严重,又不致使事故扩大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

② 如管子严重损坏,炉膛温度过低,难以继续运行,应紧急停炉 3.8 锅炉水锤事故

一、锅炉水锤的现象

① 在锅炉和管道处发出有一定节律的撞击声,有时响声巨大,同 时伴随给水管道或管道处发出有一定节律的撞击声,有时响声巨大,同时伴随给水管道或蒸汽管道的强烈震动。

② 压力表指针来回摆动,与震动的响声频率一致。 ③ 水锤严重时,可能导致各连接部件,如法兰、焊口开裂、阀门破损等。

二、锅炉水锤的处理 A 锅筒内水锤的处理:

① 如止回阀失灵,应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和压力,关闭给水截止阀,停止给水,迅速修理给水止回阀。同时应观察水位,防止发生缺水事故。

② 保持锅炉中水位运行,均匀平衡地向锅筒内进水。如水锤仍持续不断,应停炉检修。 B 蒸汽管道水锤的处理:

① 减少供汽,必要时关闭主汽阀。

② 开启过热器集箱和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进行疏水。 ③ 锅筒水位过高,应适当排污,保持正常水位。 ④ 加强水处理工作,保证给水和锅水质量,避免发生汽水共腾。

⑤ 水锤消除后,检查管道和管架、法兰等处的情况,如无情况再暖管一次进行供汽。 3.9 锅炉受热面变形事故

一、受热面变形的现象

① 水冷壁管变形可直接从看火门、火炉门处看到,当同时伴随缺 水时,则可见到变红弯曲的水冷壁管。

② 如炉管变形严重,同时发生爆管时,则可听到喷汽声。其他部位变形较轻时,只能停炉后经检查才能发现。

二、受热面变形的处理

① 受热面变形不严重时,可以待备用炉启动后检修,或带“病”运行。

② 如变形严重,明显过烧变形,则应立即停炉,以免事故扩大。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锅炉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A 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锅炉事故处理救援工作。

总指挥: 111111 副总指挥:3333333 成 员: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B 指挥部职责: (1) 审定锅炉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 负责公司锅炉安全事故指挥,组织调动抢险救援; (3) 随时研究救灾情况与出现的新问题,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5) 发生事故时,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 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C 指挥部人员责任与分工:

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问题决策,达救援抢险命令。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实施,指挥协调抢险队的抢险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组织搞好善后处理。 成 员: (1) 了解事故的危害范围及人员伤害情况,协助抢险队对危险范围的人员疏散和保护; (2) 在主管副总指挥的领导下,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信息传递,情况通报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 (3) 协调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了解各抢险队的抢险情况存在的问题; (4) 接待好上级安全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了解事故的人员伤亡情况,搞好调查处理; (5) 协助副总指挥对事故现场危险部位和其它有可能波及到的生产工艺处理做出决策; (6) 协助副总指挥对发生事故、设备的抢险抢修; (7) 组织对事故现场的电气、水源、蒸汽等应急处理。

各部门:

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做好一切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待工作,车辆安排等,协同工会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协助指挥部搞好相关的处理工作。 1)事故现场处置组 运行组织,成员配备防护器材、面具等专业设施,通讯联络设备。 组长:由供应部付强担任。

主要任务:主要负责锅炉不正常状态的处理,避免事故的扩大。 2)抢险抢修组

由车间成员组成。

组长:车间主任李元祥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有关设备、电气等抢险、堵漏、抢修任务。 3)后勤服务组

由财务部部负责。

组长:由财务部负责人陈琛担任。

主要任务:负责抢险救灾有关人员和上级有关领导的接待及受伤人员的生活安排等。 4)消防组

由劳动安全部部组成。

组长:由工会主席刘锋担任。

主要任务:一旦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负责组织全员力量救援。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5.1.1 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监控措施。 2)建立危险源台账、档案。 3)公司每年一次防雷防静电检测。 4)锅炉按规定期进行全面检测。 5)安全附件和仪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主要包括各锅炉,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该配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 6)公司和各部门对危险源定期安全检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7)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作好点检记录。 8)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9)做好交接班记录。 5.1.2 预防措施 1) 按照设备报废标准,及时报废更新有关设备; 2) 在设计时就应依据规范的设计标准,采取可靠的措施。 3) 采用合理的工艺技术,正确选择材料材质、结构、连接方式、密封装置和相应的保护措施; 4) 企业要把好采购、招标的物资进厂关,确保设备、管线的质量; 5) 新管线、新设备投用前要严格按照规程做好耐压试验、气压试验和探伤,严防有隐患的设施投入生产。 6) 正确使用与维护,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振动、超位移、超负荷生产,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润滑、盘车、巡检等工作,做到运转设备振动不超标,密封点无漏气、漏液。 7) 设置齐全可靠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爆破片、放空管等 安全设施,防止突然超压对设备造成损害和设备爆炸的危险。 8) 对安全防护设施要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5.2 预警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锅炉安全事故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5.2.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 值班室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劳动安全部,劳动安全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总经理,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 劳动安全部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事故报告内容。 5.2.2信息上报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锅炉安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必要时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请求外援。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情况;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 后期处置 6.1 本着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查找原因,汲取教训,对发生事故的设备彻底检修,举一反三,彻底清查,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联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6.2 对事故发生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修改事故应急预案。 7. 保障措施 7.1 通讯保障

火灾报警电话 119 治安报警电话 110 急救中心电话 120 7.2 应急队伍保障 7.2.1内部保障 1)公司内部能够处理的事故,自行解决。 2)各部门负责人兼任本部门安全负责人,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个人防护用品按时发放。 3)作业现场准备充足的应急救援所需要的药品和器械,建立事故专柜,及时补给。 4)加强事故情况下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够 自救和互救。 5)定期进行各种预定事故状态下的演练工作。 6)后勤供应保障充足。 8. 培训与演练 8.1 演练: 1)每年进行一次锅炉事故演练,主要内容为锅炉事故情况下处理演练和现场模拟灭火演练。 2)每年进行一次锅炉发生事故后演练,主要增强职工的应急救援能力,在事故状态下掌握处理事故、自救逃生、救助他人的技能。 3)不定期对各专项事故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四篇: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马尔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危险性分析

根据我局工作性质,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触电事故、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四)分级及分级标准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部)。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挥:局长

副总指挥:副局长(分管安全工作)

员: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各股长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具体管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应急值班电话:0837-2822953。

主要职责: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指令,汇总有关信息,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的命令;

(2)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的应急方案;

(3)现场处理突发应急事故,调配应急警戒人员、物质和资金等;

(4)做好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突发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通讯信息组、抢险行动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五个工作组。

(一)通讯信息组

1.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现场情况的收集、信息报送;

(2)负责现场情况的调查和材料的上报工作;

(3)负责掌控各种突发事故信息传播,减少负面影响

(二)抢险行动组

1.职

责:

(1)负责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

(3)负责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1.由财务股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现场应急抢险物资、生活物资、交通车辆的组织保障;

(2)负责对现场人员、重要设施、设备、物资、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等采取保护措施;

(3)负责应急处置现场有关会议、会务及接待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1.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医疗用品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地方医院以及相关救护车辆和救护人员;

(3)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工作。

(五)事故调查组

1.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其它部门、单位配合。

2.职

责:

(1)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

(2)负责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3)负责提出应对措施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预案实施命令签发和内容

(一)应急预案实施命令的签发

所有应急处置突发事故预案实施的命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二)实施命令的签发内容

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级别现场指挥部名称、负责人、现场指挥部设置地点、联系方式、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名单等。

各级预案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Ⅳ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一般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突发事故现场处理。

(1)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做好启动处置预案升级的准备。

2.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通讯信息组向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情况,并随后及时上报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一般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终止Ⅳ级响应。

(二)较大(Ⅲ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较大突发事故后,启动Ⅲ级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进入现场,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有关责任组做好准备,随时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书面向上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4)做好启动处置预案升级的准备。

2.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情况,并随后及时上报详细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较大(Ⅲ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由通讯信息组当日上报市委、市政府。

(三)重大(Ⅱ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国电大渡河公司及地方政府报告情况,启动Ⅱ级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进入现场,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通讯信息组、抢险行动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4)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

(5)做好启动处置预案升级的准备。

2.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详细的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较大(Ⅱ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据地方政府的处置意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终止Ⅱ级响应,并由通讯信息组于当日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

(四)特大(I级)突发事故响应

1.发生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启动I级应急预案:

(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进入现场,调查突发事故的原因;

(2)通讯信息组、抢险行动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4)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

(5)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处置。

2.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应急预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及时上报详细的书面材料

3.响应的终止

特大(I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根据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由通讯信息组于当日上报市委、市政府。

保障措施

(一)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应急办公室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突发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告系统、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等。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各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并建立相应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各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针对性的演练,确保实战能力。

(四)资金保障

各施工单位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应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预案管理

(一)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

(3)自救与互救能力;

(4)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

(5)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6)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

(7)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8)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等。

(二)演练

1.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应根据本预案,定期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3.各施工单位应针对本标段实际,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提高实战能力。应急办公室应对演练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与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练中不断总结,提高预案的可行性。

(一)本预案适用于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发生的突发事故的处置。

(二)本预案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意外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 应急预案危险源辨识

电动葫芦断裂:因操作违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如电葫芦链条断裂、由于机械故障造成的制动不可靠、主框架严重变形造成升降过程中出项的强震现象等。

坍塌或高空坠落事故:如升降架意外倒塌或高空坠物和其他因素导致的人体伤害或坠落。

触电事故:因操作不当或违规用电导致的人体触电。

火灾事故:因违章用电和违章使用明火或其他意外因素引起的火灾。

因人为滋事引发的安全事故:或因社会因素或因劳动纠纷或酗酒闹事以及聚众斗殴、罢工、械斗及刑事案件等。

2 突发事故的处理原则

所有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

一、防控为主”的基本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时,第一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反应,及时报告直接管理负责人,以确保最短的时间控制事故尽一步恶化。

现场管理人员应果断采取措施,客观的处理问题,同时向分公司直接反应现场情况。

所有一线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预案措施进行处理,过程中必须由应急小组负责人直接指挥,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臵。

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警,报告,控制和具体实施合理充分的利用现场的各种资源,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通讯手段进行合理分工,综合调配,保证所有细节合理可行。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 意外(突发)事故分项应急处理措施

3.1 电动葫芦断裂事故处理

1、当电葫芦链条因扭链、咬链或卡链强行动作发生断裂时、亿安升降架会出现整体停机现象,断链的机位会出现下沉现象,由于防坠器的存在,架体下沉的最大距离为230mm,出现这种情况,必须首先保证架体所有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带,有施工班长直接指挥,分两组共三名熟练人员,对架体进行整体加固,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具体操作办法是:

2、一组人员从事故机位处相邻机位开始对架体进行静态加固,所有机位全部安装下拉杆,保证架体全部悬挂在每一个附墙支座上。

3、另一组人员快速使用钢管、扣件对事故机位处架体从下至上进行高密

度卸荷,卸荷钢管分别在事故机位左右两侧架体的立杆上,连续安装三层。 加固到位,确保连接可靠后,施工组人员有一组人员负责将事故机位处的电动葫芦拆除。

4、拆除过程中另一组人员同时检查事故机位处的其他构件有无损伤,如有损伤因立即更换。

5、拆除更换结束后,立即将备用电葫芦安装在事故机位处,同时保证连接可靠,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进行试运行。

6、确保安装可靠,连接准确后,对架体进行局部水平校正,校正结束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3.2 坍塌或高空坠落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架体倒塌或高空坠落事故时,首先呼喊周围人群,迅速撤离危险区。同时立即报告总包方和分公司领导,请求救援。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至就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总包方或分公司应急处理小组意见处理善后工作。

3.3 触电事故处理

当触电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应疾声呼叫附近人员组织抢救,首先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材料,如干木方、橡胶棒等将触电人员托离带电体。尽快将伤者送至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告知总包方领导和分公司应急处理小组,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按照总包方领导或分公司应急处理小组意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包括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和重新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3.4 火灾事故处理

火灾发生时,首先尽快组织一线所有人员快速有序的撤离事故现场至安全区域,利用现场包括灭火器在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报告总包方领导和分公司应急处理小组。

当专业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说明火灾情况,全力协助消防队员进行灭火作业。火灾熄灭后,听从领导指挥,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取证,同时按领导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

火灾事故调查处臵报告出来后,按照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同时按要求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3.5 人为滋事引发的安全事故

当发生因社会因素或劳动纠纷所造成聚众斗殴、械斗及刑事案件时。应立即制止,组织双方方领导进行协调,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发生刑事案件时应立即报警,并将当事人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借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3.6 意外(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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