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关键词: 教育领域 改革 力量 教育

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精选6篇)

篇1: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当前,农村基层工作热点、重点不断涌现,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工作成为各地经济建设的主题。城乡面貌得到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社会内部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凸显,焦点、难点问题成为各地经济建设过程中新的拦路虎、绊脚石,让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愈加感受到巨大的压力。我们郏县冢头镇人大主席团主动出击,按照法律规定,在镇党委的带领下,积极探索乡级人大监督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建言献策,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政府工作扎实开展。近年来,我们重点围绕涉及民生的新农村建设和历史文化名镇创建开展工作。

一、主动参政议政,提高工作积极性。

冢头镇位于郏县东北13公里,北临禹州,南邻许洛古道,东接襄城,郑尧高速、郑南公路穿境而过。冢头自古有汉代名将纪信、清父子解元仝廷举、仝轨等名人,汉文帝刘恒之母薄姬葬于此,明清建筑秦都司宅第、解学士古宅、甘肃道台刘思和故居、什邡院等古迹保存完好。作为历史上的中原腹地,明清时期是方圆几百公里的商贸中心,古来被称为“小上海”,丰厚的文化底蕴造就了该地淳厚朴实的民风和勤劳诚实的作风。2007年,冢头镇被河南省建设厅命名为“中州名镇”。冢头镇人大适时抓住这一优势,利用人代会这个平台,2008和2009年两年的人大会上,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适时提出“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和“着力打造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建议。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并要求镇政府结合代表建议,认真征求意见,合理规划布局,尽力改变镇域面貌,努力提升冢头镇品味,让老百姓确实得实惠。镇政府迅速行动,抽调专人分工负责。深入农户征求意见,确立“立足现实,操作可行,围绕经济,全面发展”的工作目标。镇政府先后聘请省规划设计院专家实地勘察测量,确立前王庄、柿园、陈寨、小李庄为第一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多次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制定出高规格、高标准、完善齐备的各中心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目前,前王庄、柿园、陈寨、小李庄四个中心村已建成投入使用,老百姓喜迁新居,其他四个中心村也已起步建设。冢头镇新农村的快速建设,改善了群众的生活,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2010年前王庄被评为“全省十佳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村”,陈寨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文明村”。

二、运用视察检查手段,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面临拆迁、资金困难等焦点问题,导致个别群众想不开,出现阻工现象。还有个别群众到县里、市里甚至省里去上访,新村建设面临搁浅的危险。镇人大主席团把这一情况汇总后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商讨了利用人大贴近民生,了解民心的优势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

方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10名德高望重的县乡人大代表组成视察团,听取了镇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汇报,提出了“抓住重点,示范带动,拆旧房建新房,切实解决贫困家庭资金不足”的指导意见,并视察了前王庄、陈寨、柿园三个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召开群众代表,困难家庭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形成了详细的视察报告,向镇政府进行了反馈。镇政府组织人员深入三个村进行排查了解,确定了重点工作对象,通过找亲戚托朋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协调三个村20多户在信用社低息小额贷款60多万元,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迅速打开了新农村顺利建设的工作局面。

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备受群众关注,大多数群众理解创建的现实意义。但涉及个别群众需要搬迁改造,已过格要求百般阻挠,镇政府陷入了不进则退的窘境。规划初期,我们也是邀请省文物方面的专家进行了反复的考察论证,找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设计,付出不是金钱所能言尽。如果因个别群众刁难,使这一民心向背工作流产,张毅镇长说,经他一任,无颜面对冢头老百姓。张镇长多次邀请我们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视察。2010年4月我们组织了9个人的视察组到古迹集中的北街和东街召集搬迁户进行座谈,面对面的交流,促膝式的谈心,解开了搬迁户的疑虑和担心,使大多数古迹得到了改造和保护。2010年10月,冢头镇被国家文

物局和住建部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三、实施检查评议,让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冢头镇属半丘陵地区,历来群众收入主要依赖烟叶种植。每逢烟叶收购季节,烟农与烟站这一对矛盾体总要发生这样那样的不愉快,这也成为镇人大会和代表社情民意收集活动中提议较多的问题。为了确保烟农的利益不受损失,近年来,每逢烟叶收购前夕,我们都要对烟站进行一次检查评议,组织种烟大村的人大代表参加听取烟站年初规划与合同收购计划等方面的汇报,召开烟叶种植大户和烟站工作人员座谈会,通过工作评议,人大主席团在烟农和烟站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相互交流,相互理解,政策透明化,让烟农吃了定心丸。在收购过程中,烟站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烟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去年王寨村王自军等五户群众烟叶种植超出了合同面积,生怕不被收购,就通过村里的代表向主席团反映,我们在检查评议过程中要求烟站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烟站主动到县公司和市公司请求增加收购合同,烟农比较满意,连续两年烟农与烟站之间没有因为压级压秤等问题发生过冲突。

近年来,我们还通过社情民意等渠道,适时督促镇政府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一村一品”在全镇得以良好发展,形成了前王庄的理想大根萝卜种植、圪塔王的矿上配件加工、北北三郎庙的绿芦笋种植、达理王的大棚蔬菜种植等专业

村。前王庄的理想大根萝卜已形成种植和深加工一条龙,产品畅销日本韩国。各项富民工程的实施,农民的增收,带动了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对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我有三点体会:

一是结合人大监督工作,离不开党委的关心和支持。党委作为人大的坚强后盾,让我们人大工作者能够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人大代表人民积极主动反映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应尽的义务,党委高度关注,把人民的意志通过人大途径给以实现是目的,两者的最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人大脱离党的领导就如一盘散沙,形成不了核心,就会失去方向。

二是监督不能图形式,要力求实效。视察、检查、评议,督促政府办理议案建议是监督的主要形式。每项工作的开展都带有指导性、目的性、任务性。如果不能带着老百姓的满心渴望去开展工作,只是做做样子,写个报道,没有实现我们的初衷,没有一点效果,老百姓不会答应,党委不会答应,我们就会失去他们的信任,得不到他们的支持,最终什么也办不成。

三是监督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视察评议的主体,也是监督的主体。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最了解民意,也最能与老百姓打成一片,大多数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相当

高,“一言九鼎”虽然有些夸张,但他们的地位不容忽视,代表大多数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相当一部分还是企业代表,示范带领作用也特别重要。

几点建议:

一是恳请市人大多组织基层人大主席团参加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尤其是监督方面的培训,丰富我们基层人大的知识,提升工作水平。

二是扩大优秀人大代表的宣传面。当前各县区都在辖区内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希望市人大在全市利用各种媒体及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全社会的认知度。

三是提供全市各乡镇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篇2: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基本情况

宁河区共有常住人口39.7万, 流动人口3.4万, 辖14个乡镇, 282个自然村。全区目前共有区级司法行政机构1个, 乡镇司法所14个, 法律援助中心1个, 公证处1个。局机关共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6名, 乡镇政法专项编制35名, 全额事业编制4人,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人, 其他非编制人员15名。截止到目前, 我区共有重点特殊人群管理对象社区服刑人员469人, 其中男440人, 女29人;缓刑458人, 假释4人, 暂监外7人。2015年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118人次, 2016年截止到目前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8人次。2015年建议撤销缓刑6人, 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1人。2015年完成各类社会调查评估46件, 2016年截止目前完成各类社会调查评估7件。近3年来, 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青少年、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18件, 其中民事案件205件, 刑事案件113件。

主要工作措施

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努力健全四项保障, 不断完善三级网络, 牢牢把好三道关口, 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 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2015年1月6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召开后, 我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 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研讨工作措施, 提出落实方案, 在此基础上向区委, 区政府主要领导原原本本的做了详细汇报, 区委主管领导,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区委常委副区长主持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区委领导讲了工作意见, 下发了相关文件, 在全区范围内做了总的动员和安排, 使大家知道了干什么, 怎么干。为做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认真做好四项保障。

一是“制度保障”:为了加强特殊人群工作的管理, 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包括六条禁令、“十项”规定等12项内容的宁河区司法局管理系规定, 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进行了规范, 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岗前培训, 制定培训制度, 邀请专家定期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提高素质。制定了《宁河区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规范了应急处理方案及流程。制定下发了《宁河区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监督, 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基本解决了有章理事的问题。

二是“场地保障”:目前正在筹建200平方米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心, 力争在2016年6月中旬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解决了有摊支事的问题

三是“财力保障”:在积极争取市司法局资金支持的同时, 区委、区政府将社区矫正专项经费纳入了区财政预算。基本解决了有钱办事的问题

四是“人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 已连续3年为乡镇司法所补充司法助理员14名, 招录辅助人员15名, 其中公益岗3名, 采取人事代理方式招录12名。基本解决了有人管事的问题。

(三) 建好三级网络

成立了由公、检、法、司, 主要社区参加的宁河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 制定相关协调机制, 解决工作当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成立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村 (居) 委会社区矫正工作站, 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塔形工作网络, 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 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链条。基本解决了互相推脱、都管都不管、小事托大、大事托炸的难题, 使工作政出一门, 运行顺畅。

(四) 把好三道关口

第一, 把好入门关。一是入口前置关, 组建了“宁河看守所法律援助站”, 为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关口前移。近3年来, 共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30件。二是把好衔接关, 做到接收仪式不走过场。三是上好第一课, 做好“五必谈”工作 (即谈思想找根源, 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 使其认罪伏法;谈教训讲危害, 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 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 使其热爱生活) 。四是送一本以案例为主的法律读物。五是做好第一次走访。

第二, 把好日常关。重点突出“七个一”活动。即进门讲一堂基本法制知识课, 重大活动送一份帮教告诫函, 外出前签一份守法保证书, 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教育, 每季度组织一次公益劳动, 每月布置一题法律知识作业, 每周一次电话人性化提醒帮教。同时, 延伸特殊人群管理半径, 每年深入未成年犯管教所, 进行延伸帮教。

第三, 把好解困关。通过与辖区企业签订帮教协议等方式, 建立了天钢过渡安置帮教基地, 积极动员社会热心人士, 为他们提供就业援助。通过联合人保局开设就业培训班, 提高特殊人群自身素质, 为特殊人群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 努力为他们的生活安置及权益保护创造条件。

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 执法意识欠缺, 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虽然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制定和开展了各种业务培训, 但由于历史原因, 仍有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 文化层次不高工作人员, 很难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工具

二是社区服刑人员流动频繁, 日常监管难度加大。我区农村服刑人员去外地打工非常普遍, 有的工作时间在外区居住, 节假日回家居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与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错位。外来打工人员因犯罪在我区接收社区矫正的数量不断增加, 这类社区矫正人员因生计经常变更居住地, 使得监管缺乏连续性, 存在脱漏管的隐患。

三是各组织的协调联动性有待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在社区服刑, 社区承担着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职责, 但是社区现在没有专业队伍, 在开展调查评估、信息核实、教育矫正等一系列工作中, 往往都是由司法所来完成。

意见和建议

(一) 成立专业化矫正队伍, 强化管理, 提高职能

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抓好社区矫正管理支队, 将社区矫正工作从司法所日常工作中逐渐剥离出来, 使其专业化水平更高, 监管力度得到加强。同时, 加大在职培训、岗位练兵、业务考核等工作力度, 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建议设立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人员准入制度, 打造一支稳定的、专业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

(二) 加强经费和场所建设, 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在筹建好社区矫正中心基础上, 建议在管好用好上下功夫, 建议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使社区矫正法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得以实现, 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三) 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宣传力度, 提高社区矫正的认知度, 营造良好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社会环境

建议结合“七五”普法, 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公益广告、走进直播间、司法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能够认识、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提高群众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认识, 自觉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矫正工作。

(四)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由管“人”向“管心”转变

建议在社区矫正机构设立专业心理矫正队伍, 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 对特殊人群进行心理矫正, 引导特殊人群从主观上、根本上认识自己, 改变自我。

篇3: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推进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强化宣传倡导、强化综合改革、强化优质服务、强化综合治理、强化利益导向、强化素质培训等“六个强化”措施,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突破。

强化宣传倡导,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该县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項决策部署,认真把握好“三个坚持”(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不变,坚持“一票否决”问责制度不改),突出在两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是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能力,不断完善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职能充分发挥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各方的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使统筹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二是在理清思路上下功夫。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可以看出,人口计生工作由重管理向服务管理并重且更加注重服务转变已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必然发展趋势。全县上下围绕着深化转型发展,联系实际,以开展“工作转型推进年”活动为载体,适时调整和理清工作思路,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始终保持着正确的发展方向。

强化综合改革,在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该县以百色市2010年被确定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契机,以深化综合改革为抓手,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诚信计生管理。继续按照《靖西县诚信计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施以分级分类管理为核心的诚信计生规范化管理,不断丰富诚信计生内涵,积极推动诚信计生与利益导向、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示范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府承诺兑现,落实群众知情选择,不断扩大诚信计生影响,以良好的成绩迎接国家和自治区的评估验收。

二是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层级动态管理,继续推进人口计生“村为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村“两委”、计生专干、人口管理员、计生协会会员等力量作用,深入推进工作重心下移,逐步实现“村为主”;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各级计生协会作用,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协会“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作用,结合诚信计生工作和生育文明建设工作,广泛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村和“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三是深化人口计生“农事村办”服务机制。不断地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把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全面融入“农事村办”,使管理和服务更加主动深入、更加贴近群众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设。以国家把2013年确定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规范,加强部门信息与人口信息的对比、共享和分析应用,提高人口信息质量。

五是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注重抓典型示范带动,在全县继续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全县计划创建5个典型示范乡镇,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全县全面开展。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深化全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建设。

强化优质服务,在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上实现新突破

该县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效率,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融入服务民生大局。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2013年在巩固“区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争取实现创建“国优”目标,向“模范县”迈进。

二是不断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服务关怀进万家”活动,依托村级“幸福家园”服务平台、县乡服务阵地、宣传阵地,组织广大计生工作者和技术服务人员走村进户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全区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示范单位”活动和创建“四优一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活动,不断提高全县计生服务站所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全面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全县要在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重点在加强检验服务能力、提高风险评估和追踪随访质量上下功夫,结合“优生促进”工程,全面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幸福家园”服务平台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幸福家园”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突出规范化管理,加强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服务功能,在探索发挥作用上取得突破;突出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六是稳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在开展特色服务上下功夫,突出不同主题培植出一批典型示范点,为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探索新模式

七是积极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均等化,抓好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

强化综合治理,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国家和自治区都列入约束性指标的工作内容,要确保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同比下降2个点的任务,该县切实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化生育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成果,完善部门责任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三是强力打击“两非”行为,继续集中统一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以高压态势打击“两非”行为,力争在“两非”典型案件查处上取得新突破。

四是加强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管理,下大力气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管理网络,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办法

强化利益导向,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出台《靖西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加快建立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人口计生优先优惠政策与各部门普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建设“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关爱”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联动机制,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将计生贫困家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在扶贫、救助等方面予以优先优惠;扎扎实实实施好各类“生育关怀”项目,使其全面惠及实行计生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纯女户家庭。

强化素质培训,在队伍职业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加强“阳光计生”示范创建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技术人员配备,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大队伍素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支适应新时期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靖西县人口计生局)

篇4: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一、各司其责、“投管办”分离, 是民办学校健康生存的第一要务

实现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是建立尊重规律、科学决策的管理机制。投资者、管理者和办学者 (校长) 三者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真正实现“投管办”分离, 才能为学校奠定科学管理、健康发展的基础。

民办学校的投资者多为优秀成功的企业家, 他们以高度的市场洞察力和投资教育激情, 对学校注入资本, 为学校运作给予了强大的经济保障。需要注意的是, 投资者应调适好心态, 对民办学校投资回报预期有合理的定位, 既不能急功近利地谋求短期经济利益, 又不能简单忽略经营成本问题。只有处理好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两方面的发展需求, 才能保证民办学校步入稳健的发展轨道。

民办学校实体的经营, 是一个复杂的运作体系, 是需要具有成熟教育经验的校长带领管理团队、全校教师合作完成的专业领域。企业家擅长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 对学校管理并不熟悉。因此, 办学者 (校长) 作为专业人士, 应得到足够的信任和尊重。当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时, 才能更大地激发办学者的主观能动性, 让他们在成就学校中成就自己的教育梦想, 努力创建优秀的学校文化品牌。

作为民办学校的管理者,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树立大教育观, 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性, 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要从管理公办教育的思维定势和固有模式超脱出来, 并学会应用市场机制配置教育资源, 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服务民办学校。”管理者应遵守国家法规,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给予办学投资者应有的保护, 以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用他们成功的案例吸引鼓励其他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增强办学活力, 提高办学效益。

比如: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原意, 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 对民办教育应真正实现法律所赋予的三个平等地位:即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学生和公办学校学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 由于政府部门认识上的不到位、不统一以及不同部门政策的不协调使得处于体制之外的民办教育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三个“不同等”现象仍然客观存在。尤其是民办学校教师应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一直是民办教育领域关注的焦点。各级地方政府应依据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 并协调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从根本上破除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机制瓶颈。

同时, 民办教育作为“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其办学自主权理应得到尊重。教育主管部门应尽量减少对民办学校的行政干扰, 给予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以课程选择和课程改革的权利, 鼓励民办学校向特色方向发展, 在教改空间充分发挥优势;给予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在教师“评优选模”上的同等待遇, 让民办学校在人力资源配置上享有制度保障。当优质民办学校成长壮大后, 还可反哺公办教育, 通过领办公办学校等措施, 运用新体制下的成功实践经验带动公办学校“自主办学”的新突破, 从而促进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行业自律、和而不同, 是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竞争法则

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关键在两点:一是和而不同做优内涵, 二是行业自律建立秩序。作为民办学校自身, 要以“先进理念、优质管理、优秀师资”统领学校发展, 以教育教学改革为载体发展学校独有的品牌特色和优质服务, 进而形成“秀木成林、各美其美”的民办学校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行业的发展必然会存在竞争, 任何行业的发展, 更需要互助互惠, 形成共同体, 以打造良好的整体形象。因此, 行业自律、和而不同应成为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竞争法则, 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应成为民办教育行业的主流价值观。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每个行业只有认真地做好了行业自律的工作, 本行业才能得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 所有从业者都才能拥有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 民办教育已经迈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无论是中小学、幼儿园, 还是高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 都涌现出了一大批优质的教育品牌。他们在各自的教育领域走内涵发展、特色创新之路, 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良好口碑, 赢得了教育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 开创了民办教育事业和而不同、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根据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不含教育机构) 14.90万所, 在校生达3520.78万人。其中, 幼儿园在园儿童1990.25万人, 占全国幼儿园在校生总数的51.10%;小学阶段在校生628.60万人, 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总人数的6.71%;初中阶段在校生462.35万人, 占全国初中阶段在校生总人数的10.41%;普通高中在校生231.64万人, 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9.50%;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07.94万人, 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0.81%。其中各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民办学生、民办学校在所在城市的所占比例更大。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 不仅满足了老百姓对优质教育服务的差异化需求, 还帮助政府分担了责任, 解决了地方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的实际困难。

但令人遗憾的是, 在民办教育各阶段发展历程中, 均相应出现了无序竞争、恶性竞争事例。有民办学校在初创阶段, 急需大量师资, 鼓动其他学校合同期未满教师跳槽辞职, 让原有学校措手不及;有的学校为保障自身的升学率, 违反教育发展规律, 不按常规学制管理招生, 以不良手段抢夺生源, 干扰了其他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行业的公平竞争问题、教师职业的社会形象问题、学校招生的诚信问题、素质教育的实施问题都被画上了问号。“人无信不立”, 这对整个民办教育的负面效应是不可低估的。

这些问题的产生, 既有投资者与办学者急功近利的因素, 也有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力、不作为的因素。解决它们需要“投管办”三方共同着力, 加强教师身份管理和学生学籍管理, 避免恶性竞争和无序流动, 共同营造民办学校良性运作的健康环境。天津、昆明、辽宁、成都等地民办教育协会成立后, 分别颁布实施了“民办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积极培养行业契约意识, 倡导行业自律行为, 努力引导民办学校自觉守法、诚信办学。但要更好实现民办教育逐步走向优势互补、相互合作的有序竞争和良性竞争的局面, 还有不断优化空间

三、合理布局、强化监管, 是民办学校生长环境的政策保障

民办学校面向市场生存, 需苦练内功, 优化内涵发展, 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赢得品牌的美誉度。但政府职能部门对民办教育合理规划布局, 规范过程管理更是民办学校生存、发展所必需的政策保障。正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 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

在民营经济发源地的温州, 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于2011年出台了“1+9”政策性文件, 对民办教育进行了全面制度重建,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力跟进, 给民办学校创设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 在民办教育的阶段发展中, 尚存在较多需要政府合理规划, 统筹兼顾的问题:比如在周围已有优质公、民办学校的情况下, 盲目上马高端民办学校项目, 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学校之间无序竞争的现象;也有在城郊结合区域因人口流动存在大量的教育需求, 但因政府配套不足, 导致被动出现大量低端农民工学校的现象。

建议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在地域空间范围、城市发展格局以及公、民办学校所占比例等角度去思考, 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学生生源进行合理的统筹, 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质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审批原则基础上, 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入口关。

其次,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但现实中有很多民办学校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学校所收的学生费用被投资方收取, 学校日常运作经费需向投资方重新申请方才拨付学校, 这样的运作违反了“学校法人”管理规则, 降低了管理效率, 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作, 并为学校的未来发展埋下了隐患。由此, 政府应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监管和督查, 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 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 建议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家没有单独出台适合民办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前, 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 建议由教育、民政、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制定适合于民办学校的暂行会计制度, 明晰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构成, 以便于准确反映民办学校的运行情况;明晰产权归属, 明确规定好提留教育发展基金的比例 (用于学校再发展) 、办学风险基金比例、福利奖励基金比例以及用于合理回报的比例。这个比例的制定要有利于政府监管和社会、中介组织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教育放在五大民生领域之首, 明确提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学有所教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让教育要公平惠及人民。在未来的征程上, 民办学校将在新的起点上, 在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 群策群力, 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张榕明.凝聚共识推进改革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J].民办教育新观察, 2012 (12) .

篇5:围绕新农村建设强化农机推广工作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 为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

在农机推广中, 主动适应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新要求, 营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开拓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帮助农民实现小康。坚持面向发展新兴主导产业, 面向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强化农机推广工作。基本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把过去以量的多少衡量农机化水平高低, 转变为质的优化提升衡量农机科技水平;二是由过去的农业生产什么就推广什么, 转变为现在农业生产需要什么就推广什么;三是转变推广单一技术为现在的推广综合组装配套技术;四是转变过去重点推广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为现在的全面推广农、林、牧、副、渔机械化技术。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农机化科技推广的重中之重, 把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机化科技推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二、围绕支柱产业, 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 农机推广在抓好农机化常规技术推广的同时, 围绕特色经济、棚室生产、生态农业等发展规划, 应采取政府补贴, 争取项目支持, 积极开展了全方位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服务。

一是围绕区域优势产业, 着力推广全程机械化技术。大豆是本区域的主导产品, 主要推广了大豆“垄三”的栽培法和“大垄密”栽培法, 采用优良品种, 深松整地, 精密播种和深施化肥, 机械药剂灭草等环节全程机械化。

二是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 着力推广土壤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多年的试验、推广, 充分借鉴早作区的成功经验, 确定本地区的技术模式操作规范。主要推广机械少、免耕技术, 秸秆根茬还田与表面处理技术, 机械深松整地技术和机械播种深施肥技术, 病虫杂草药剂控制等措施。该系列措施可操作性强, 便于大面积推广, 对土壤的长期利用和有效保护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三、创新机制, 完善推广手段, 为新农村建设增加活力

适应市场经济, 不断创新农机化推广机制, 是新时期农机推广工作的有效手段。鼓励技术人员到生产第一线, 把项目建设作为农机推广工作的生命线, 重点发挥推广人员的技术优势, 在试验、示范环节上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为载体, 使农机推广工作有新活力。

篇6:围绕民生 强化监督 实现重心工作新突破

一、对合作社建档工作的基本认识

合作社, 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 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 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从1844年世界上第一个农民合作社建立以来, 美英等发达国家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 已实现了高度的合作化发展模式, 90%以上的农产品都由合作社生产加工;丹麦平均每个农民就参加4个合作社, 合作社产品进入市场率接近100%。可以说,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已成为全球农业发展的一种潮流, 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和必然选择。近年来, 全市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虽然对发展合作社有了一定的认识, 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 但在个别地方还存在思想不统一、认识不深刻、行动不积极等问题, 严重影响了合作社发展的整体进程。对于市档案局和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来说, 如何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 充分发挥档案部门的职能作用, 形成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此, 市档案局及时组织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合作社工作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 积极查摆档案服务合作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问题和症结, 认真总结经验, 汲取教训, 把档案工作为合作社服务的认识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 使档案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把工作重心摆放到加快发展合作社上来, 进一步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找准档案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建立健全合作社档案工作。只有我们做到心中有全局, 行动顾全局, 把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与大局联系起来, 认清自己定位, 坚持全面、系统地想问题、理思路、做决策, 才能使我们更好地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 从而确保中心工作来谋划档案工作, 以全局意识推动各项工作。

二、开展合作社建档工作给我们的启示

1年来, 我们各级档案部门始终围绕合作社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 在合作社档案工作建设上进行了有益尝试, 得到了许多启示

启示一:必须加强领导, 为合作社档案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建立健全了合作社档案管理网络。为更好地服务于合作社工作, 我们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合作社建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各县区成立了以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县档案局、农委、水务局、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合作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并把合作社建档工作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体系, 实行一票否决。明确职责, 县档案局负责全县合作社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县区农经总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合作社档案资源信息整合, 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档案管理网络, 为全面做好合作社档案建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大投入, 完善档案基础设施。必要的投入是做好劳动力转移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力物质保障。我们针对全市档案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的现状, 采取多种措施, 努力改善了合作社档案室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启示二:必须广泛宣传, 营造宽松的舆论氛围。针对许多干部群众存在着“建立合作社档案是标新立异”、开展合作社档案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等方面的错误认识, 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 从而上下形成了统一共识, 使合作社建档工作迅速开展起来。

启示三:必须典型引导, 整体推进建档工作。典型是方向、是榜样、是动力, 是工作的水平和标准, 更是作风的化身。在工作中, 市档案局选择县域实力中等、代表性很强的县、乡进行试点。如我们及时总结了讷河市、依安县、泰来县在合作社档案建立和利用方面的典型经验, 通过试点积累了经验, 进一步明确了合作社建档工作的标准和质量, 统一了模式和要求, 并以228个全省星级示范社规范建档先行试点, 培育典型, 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推动全局。

启示四:必须强化培训, 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制约合作社建档工作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就是人才短缺和专业知识匮乏。为此, 县 (市) 区档案管理部门以及合作社管理办公室利用农闲时间采取集中培训、分别培训与巡回指导相结合办法, 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档案业务知识培训, 努力提高全市合作社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现已初步建立起了适应我市合作社工作需要的档案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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