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共9篇)
篇1: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去年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预防渎职犯罪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渎职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人民群众对渎职犯罪深恶痛绝,在新形势下也为我们检察工作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高的目标,更高的希望。因此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刻不容缓。为更进一步推动预防渎职侵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大预防力度。近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深入基层院开展预防调研,并结合查办部分案件,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和司法领域的渎职犯罪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对渎职案件中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存在的问题原因,特点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渎职犯罪现状分析
达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自2006年以来先后立案侦查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7件72人,其中玩忽职案37件48人,占立案的66%;滥用职权11件12人,约占立案的20%;其它案件仅占14%。而且行政执法领域;司法领域所占比例较大,约占总人数的80%以上。从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占整个案件的87%,仅今年上半年玩忽职守案占立案数的90%。为进一步推动 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查办渎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继续开展查办贪污、贿赂等案件的同时,要加大对渎职案件的查办和预防力度,以充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国家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二、渎职犯罪的特点
1、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从所查办的渎职案件情况看,渎职犯罪除了具备职务犯罪一般的社会危害性以外,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加之执法人员担负的管理职能,还会直接导致国家巨额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有的管理、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上千万元„„甚至造成人民群众重大伤亡的严重后果。如大竹县安全监督管理站原站长、煤管员林××在履行煤矿安全管理职责过程中,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履职,造成铁厂沟二煤厂瓦斯窒息死伤亡3人的重大事故;又如万源市白果乡政府原乡长符××置本辖区内非法开采煤矿于不顾,在管理中滥用职权,导致三合煤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一次性死亡3人的重大安全事故;开江县永兴镇原党委副书记张××不认真履行安监职责,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不组织人员进行排查,玩忽职守,致使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燃烧,先后死亡5人的特大事故;渠县琅琊林业站原站长宋××、职工邓×,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64.71立方米林木被滥伐。给国有林造成巨大损失。
2、行政执法领域成为案件的多发区。执法人员作为具体工作的 承担者,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很容易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的对象,他们“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如渠县规划和建设局城郊建设所原所长任××、工作人员刘××明知渠江镇后溪片区属渠城规划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构筑物等建设活动,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而任、刘在建房户的拉拢腐蚀下,收受贿赂,致使后溪片区41户农民违规乱建房,后经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74万余元;又如达州地区国土局原局长杨××滥用职权,超越权限,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损失计5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县煤管局河市站负责人、住矿煤管员、达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肖××,工作人员程×对达县幺塘乡狮儿沟煤矿发生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不认真履职,轻信业主,对封闭情况不检查验收,导致死亡7人,受伤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的重特大后果。
3、为谋取私利徇私舞弊。国家的执法人员担负着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而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完全忘记了党的宗旨和自己的职责,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徇私舞弊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渠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黄××,就是为了谋取私利收受贿赂,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邓××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手续,指使他人出具证明,伪造材料,夸大事实,导致罪犯邓××暂予监外执行。最终黄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又如大竹县公安局原石河派出所民警冷××,在从事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对禁止客车营运的村道上,长期存在非法营运,严重超载,准驾不符等问题。加之检查制止不力,造成禁止的客车超载翻车死亡2人,伤36人的严重后果,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
4、忘记宗旨和职责,权力滥用或履职不严。渎职犯罪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即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从立案侦查的57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司法领域7件9人,占立案的15%。如渠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唐×就是在与被监管人员的不正常交往中,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工作职责,忘记了执法者与罪犯的界线,与被监管人员成了“哥们”、“朋友”,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私自将在押犯黄×、杨×带出看守所,且放纵黄强进行嫖娼活动,后被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现场抓获;又如四川川东监狱民警李××、周×在履职期间,对进出监狱南大门和汽修车间大门车辆,不认真仔细检查便放行,两罪犯藏匿一农用车内油桶中驶出逃离。由于履职不严,工作马虎,致使两在押罪犯脱逃。公安机关的良好声誉遭到到严重损害,败坏了人民警察的执法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渎职犯罪发生的原因
1、不严格执行制度,有章不循。个别单位和个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有章不循,不严格执行制度的问题,缺乏对关健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执行情况检查监督不及时,致使一些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渠县地方海事处渠江所原所长袁××、执法人员余××在执法检查中明知知在 渠县从事非法采金业务的湖北省钟祥市人董志明的两艘淘金船无任何证书和手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袁、余对领导要求及时查处的指示不执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船工周茂安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2、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致使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难以及时弥补,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从查办的这些渎职犯罪案件中不难看出,权力集中,内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渎职犯罪安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渠县卷硐乡原乡长白裕勇,他既是乡上的行政主要领导,也是乡安全委员会的主任,系该乡安全生产和整治规范矿业秩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该乡行政大权于一身,专横跋扈,乡纪检部门对他的监督形同虚设,以致形成了无法监督、不敢监督的局面,从而导致4起安全责任事故的连续发生,造成4死2伤的严重后果。白裕勇因犯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又如达县南岳镇印子村副书记邓××,安监员杨×对印子村长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未引起高度重视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邓在主管和具体负责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严重不负责任,监督不到位,致使该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长达一年之久,最终导致爆竹引燃事件,造成5死5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3、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不少执法人员存在错误的观念,认为“工作失误不犯法”、“不入腰包不算腐败”或工作上有失误大不了就是纪律处分。他们只看重权力,而忽视了责任,法制观念淡薄,任何事情都要以自我为中心。常常以执法者、“管人者”自居,身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负其责,特权思想严重,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渠县地税局工作人员王××在征收税款过程中,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接受纳税人的吃请,收受纳税人的贿赂,徇私舞弊少征税款10余万元,使国家税收遭到重大损失。
4、对渎职侵权认识不到位。由于这种犯罪多发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常与执法违纪行为交织在一起,从表面上看具有“为公”的性质,失职犯罪与一般工作失误很难界定,危害性不直观。易为不明真象群众所“同情”甚至为其开脱,使得有些案件得不到及时受理,更谈不上及时处理。
5、渎职罪案件干扰大、处理难。一般渎职案件没有直接被害人,且多数案件没有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缺乏积极的、稳定的、有利于控方的言词证据和物证、书证支持,给侦查收集证据增加了难度,且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有条件和当事人、知情人接触,容易串供,毁灭证据,制造假象,作伪证等,因此干扰了侦查活动。同时,犯罪嫌疑人不少人掌握着一定权力,其社会阅历深,关系网大,保护层厚,人为地给侦查、调查增加难度和阻力,使查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管理体制还不十分完善,在执法活动运行的某些环节,某些方面还存在着漏洞,这就导致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千方百计的向执法者发起进攻,不惜动用一切手段瞄准意志薄弱经不住考验的加以诱惑,投其所好,喜欢什么送什么。大部份执法部门虽然加强了思想教育工作,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但针对性不够,渗透力不强,警示教育不 到位,威慑力不大,效果不理想,致使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没有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特权思想严重,视公权为私权。意志薄弱者面对诱惑经不起拉拢腐蚀,受利益驱动,为获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四、渎职犯罪防范的措施
从以上渎职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要从根本上遏制渎职犯罪,不仅要依法严厉惩处,使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迅速得到遏制,更重要的是加强教育和防范未然,使职务犯罪失去根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
1、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腐化堕落总是从思想蜕变开始。因此,针对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要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着眼于增强执法队伍自身的免疫能力。着重抓好《宪法》、《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结合典型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强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执法工作人员的政治信念、宗旨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起一套防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规章制度,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一方面认真落实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把领导干部的政治荣誉与单位和个人的廉洁情况挂起钩来。另一方面,要本着具体、系统和便于操作考核的原则,针 对执法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廉政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完善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失去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和落实各项责任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督促和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减少个人随意性,增强集体行为和组织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寻求、接受社会监督,在内部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在外部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机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消除渎职犯罪的土壤。
4、严格执法执纪,加大惩治制裁追究力度。切实纠正重点行业和部门内部执法执纪软的问题,把本系统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作为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对执法情况进行彻底清理,发现有不规范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予以查处。真正做到党纪、政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起到教育惩戒作用。达到教育的实际效果。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采取行使权力分权办法,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从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职务犯罪、违法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权力运行缺乏公开、透明是助长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践证明:政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推行政务公开的管理,体现出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因此,必须通过政务公开的形式,使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以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权力的正确行使,控制各种职务犯罪现象滋生与蔓延,树立清正廉明的形象,从而达到减少和避免渎职犯罪的发生。
二00八年八月
篇2: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11法学李延禄1101540158
摘要:近年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渎职犯罪比较突出,不仅造成了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而且还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其中一半以上的都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
关键词:渎职职权原因防范
渎职罪是一种特殊主体的犯罪,根据新刑法的规定,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的1997年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对渎职罪作了较大的修改,完善了刑法对渎职罪的规定,加大了对渎职罪惩治的力度,这对贯彻依法治国,从严治吏,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渎职犯罪的心理成因
1.高人一等的特权心理。中国历史上流行的官本位意识,至今仍在一部分领导中大有市场。他们以官为重、以官为贵、以官为尊,一旦当了官、有了权,就自以为是、高人一等、目空一切。在他们心里和眼里,少了责任、约束和顾忌,多了权力、“尊严”和地位。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他们文过饰非,好大喜功,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听不进不同意见,更不能忍受任何监督与制约,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和决策的依据,这就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
2.“为公不犯罪”的糊涂心理。至今仍有不少人认为:只要不是为个人牟取私利,不揣进自己的腰包,即使不对,再错也不会错得太远,更不会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在“钱不进个人腰包不犯罪”、“为公不犯罪”等心理驱使下,他们即使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职责要求和有关法规,但却为了小团体利益、地方利益,甚至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发展”而胆大妄为,违法操作,盲目拍板。一旦造成严重损失,就美其名曰以“好心办坏事”、“失误在所难免”、“交学费”等为其开脱责任。
3.轻信自负的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自己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处事能力强,经历过“大风大浪”,从来不会也不可能“翻船”。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他们过于自信,盲目拍板,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尊重科学知识,不遵守程序法规,听不进不同意见,最终造成重大损失。
4.贪图享受的虚荣心理。一些实权人物爱慕虚荣、炫耀权力、贪图享受,公家的钱“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他们挥霍公款再多也毫不心疼,滥用职权违反有关法规慷慨地操大款、比阔气,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5.得过且过的麻木心理。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领导,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作风涣散,该审查的不审查,该把关的不把关,埋下严重问题的隐患;问题出现后,又掉以轻心,麻木不仁,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致使造成严重后果。
6.现行体制下的弊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展开了对城乡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改革为我们的党和社会增加了活力,但在这种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两种体制在发挥有效作用的同时,其缺陷也叠加在一起,使得有的人钻管理的漏洞,抓住时机,混水摸鱼。而在经济生活中,由于政企分开无法解除政治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权力与经济互相转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的存在,如果缺乏必要的监控机制,一些不正之风便成为渎职犯罪的温床,在这中情况下,政府批文、领导的签字等都有可能成为商品。因此,某些公职人员便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与有为了获得批件、批文的人进行权钱交易。在这里,权和钱发生了共振的效应,从客观上为渎职犯罪提供了可能。
二、渎职犯罪的防范措施
1.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而对权力制约的最好方法就是将权力分解。权力的集中能够保证较高的工作效率,虽然在权力分解的情况下,渎职犯罪不容易发生、得逞,但是由于权力较为分散,可能会使工作效率有所下降,同时权力分解之后,被分解的权力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潜在因素,某些权力由多个人或部门享有、行使,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一旦发生渎职犯罪则极有可能牵涉面比较宽,综合危害加大,预防渎职犯罪是要从根本上去消除渎职犯罪,更主要的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现代化建设要求高效率。因此,在分解权力的时候,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做到制度和发展的同步,减少或避免因权力分解而带来的在工作中降低效率的情况。
2.打防结合,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戒和预防作用。打击也是预防渎职犯罪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打击是治标,预防是治本,只有打防并举,才能标本兼治。通过查办和打击渎职犯罪,既起到威慑和警示的效果,又可以从中分析原因、查找问题,为预防提供思路。一是每查办一起渎职犯罪案件,就要剖析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主客观问题,并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二是以案例为反面教材,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职责意识,彻底矫正在看待渎职问题上的不正确心理和认识,在思想上筑起自觉预防渎职犯罪的防线。三是增强打击渎职犯罪的力度。只有严惩犯罪,才能有效地维护法律尊严,有力地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篇3: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一、渎职侵权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活动秩序, 致使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受到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国家机关信誉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渎职侵权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 渎职侵权犯罪社会危害性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曾讲到“在某种程度上, 渎职侵权犯罪比贪污贿赂犯罪危害还大”, “我们曾对1998年、1999年、2000年三年查处的案件比较分析发现:贪污贿赂犯罪, 个案案值平均是25.8万元人民币, 而渎职犯罪个案案值平均是285万元。”
其次, 犯罪人员多为一线业务骨干或重要工作岗位人员。有数据显示, 基层科级及科级以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发案数的96%, 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环节渎职侵权犯罪问题严重。
最后, 渎职侵权犯罪往往与贪污犯罪相互交织、相互助长、互为因果, 犯罪动机呈现多样化, 使解决腐败问题更加困难、更加复杂, 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
二、基层海关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基层海关在理念上不够统一、法律制度上不够科学、内部监督上不够有力、内部资源分配上不够均衡、关员能力上参差不齐、考核上不够平衡、惩处上不够严厉等等原因, 基层海关存在较大的渎职侵权风险。但基层海关在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部分关员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程度不够
目前部分关员不知道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意义, 对“渎职”、“侵权”的含义, 还没有明确认识, 对查处的罪名及立案标准知道的更是少之又少, 因此对某些渎职行为采取漠不关心, 甚至认可的态度。
(二) 部分领导干部对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存在疑虑
从检察院以往公布的案例中不难发现, 在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推进过程中, 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渎职犯罪的查处也存在不同看法, 常常从从小部门利益出发, 担心“家丑”外扬、“一票否决”等, 对案件查处采取隐瞒真相, 极力开脱或消极怠慢;有的认为渎职犯罪是干工作干出来的问题, 所以往往内部消化, 作“内部处理”了事。
(三) 基层海关纪检人员不足, 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海关纪检人员配备不足, 依笔者所在关区为例, 纪检部门承担纪检、督审等多项工作, 但目前配备人员仅为2-3人, 更有部分海关只配备兼职人员, 仅仅能够满足工作基本需求, 无法深入推进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其次, 纪检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 津补贴改革增大渎职侵权犯罪风险
长期处于执法一线的关员, 常年接触外贸企业和报关公司负责人、眼见别人日进斗金, 而自己却仅仅靠工资维持普通生活, 特别是津补贴改革即将到来, 易产生不平衡心理, 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在行使行政执法管理职能时, 为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任意行使掌中权, 要么滥用职权, 要么玩忽职守, 履职随意性加大。
三、基层海关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对策
(一) 加强宣传, 规范制度
针对各个岗位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 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和反渎职侵权预防工作的宣传力度, 使每位关员都能够真正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和大监管体系建设要求, 进一步考证分析工作环节, 健全完善各个岗位的规章制度, 明确人力配置与业务量的比例, 堵塞引发渎职犯罪的漏洞。
(二) 突出教育, 加强监督
努力创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海关文化氛围, 培养全体海关干部的海关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 加强廉政教育, 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培养以廉政为荣, 以腐败为耻的文化, 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同时, 充分考虑海关实际情况, 整合监督资源, 加强对执法关员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建立对执法行为各个环节的跟踪监督制度, 严格落实一 (下转第109页) (上接第117页) 岗双责制和问责制度。
(三) 政务公开, 提高待遇
首先, 通过将海关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及廉政规定, 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以及电子屏、公告栏公布, 明确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从而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增强海关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次, 在有限财力下, 应尽可能地提高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关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 增加海关关员渎职侵权犯罪及工作腐败的预期成本和未来风险, 让较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成为海关各级干部“不愿”、“不敢”腐败的重要因素, 使渎职侵权犯罪及工作腐败成为“高风险, 低收益”的活动。
(四) 加强与地方检察部门的沟通联系
篇4:浅析网络犯罪的特点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网络犯罪,社会工程学,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25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9-0044-01
前言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简言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目前在计算机黑客攻击中,最重要不是成功侵入主机,而是犯罪分子利用社会工程学清除电脑痕迹,不要让管理者发现被侵入及数据被伪造,成功窃取计算机中所需要的数据进行非法活动。另一类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给用户及社会信息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一、网络犯罪特点分析
1.网络犯罪手段的隐蔽性
在Internet广泛且虚拟空间中,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找准目标时犯罪分子将自己的身份隐藏或造假,运用专业知识,只需要向计算机输入错误指令,篡改软件程序,不留任何痕迹的在短时间内实施窃取或扰乱。犯罪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且作案范围一般不受时间及地点限制,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到某省、某市甚至某国作案。据调查已经发现的利用计算机或计算机犯罪的仅占实施的计算机犯罪或计算机犯罪总数的5%-10%,而且往往很多犯罪行为的发现是出于偶然,例如同伙的告发或计算机出了故障,用于手工作业的处理业务是偶尔发现的。
2.运用社会工程学
社会工程学是一种与普通的欺骗、诈骗不同层次的手法。系统以及程序所带来的安全往往是可以避免的,而在人性以及心理的方面来说,社会工程学往往是一种利用人性脆弱点,贪婪等等的心理进行攻击,是防不胜防的。网络的发展给企业发展中的电子商务带来了新的生机,犯罪人员运用社会工程学在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所谓“低价”“免费活动”等商品信息,或以假乱真的网址,一旦网民点击进入,通常都会好奇或者贪婪等心理对其做出回应,导致泄露个人的账号等敏感信息,犯罪分子依此进行诈骗或欺骗甚至侵入窃取电脑里重要数据的活动等。社会工程学的手段并不包含高技术,但因为目标直接针对感性的网民,所以这种诈骗手段依旧存在且广阔分散。
3.犯罪人员的高智能性
计算机的发展带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而生,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犯罪人员不仅有超高的计算机技术知识且洞悉计算机漏洞和缺陷,运用其网络技术对网络系统及数据等进行破坏,窃取所需要的信息。犯罪手段更加专业化,有些犯罪人员为达到某个目标制造高智能性的病毒,将病毒或木马植入网民电脑中,形成大规模的病毒性传染。
4.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世界各国对网络的利用和依赖越来越多,网络犯罪的危害性比一般传统性犯罪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危害更为严重。传统型犯罪限时限地针对某特定的犯罪或者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多数犯罪活动,网络犯罪及攻击则可能造成全世界的网络受到破坏,成千上万台计算机瘫痪,犯罪人自身都无法预计或控制其破坏,越来越多网络犯罪活动集中于获取高额利润和探寻各种秘密。2011年12月,CSDN、多玩、世纪佳缘、走秀等多家网站的用户数据库被曝光,导致大量网民受到隐私泄露的威胁。在2012年的Verizon数据泄露调查报告分析中,48%的泄露事件涉及到支付卡信息。
二、网络犯罪的防范措施
1.运用社会工程学原理,防御他人攻击
社会工程学是利用人的弱点,从合法用户中手中套取秘密,因此“人”在整个安全体系中非常重要,需要把“人”这个重要因素放到安全管理策略中去,加强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例如攻击者可以通过利用你QQ资料:手机、邮件、个性签名,QQ-Zone、论坛等信息,很快判断你的事业,心理弱点,从而展开针对性的攻击。警惕且抵制网页中的“诱惑”信息,定期培训个人计算机技术,定期更换计算机密码、扫描计算机木马、经常给系统打补丁、对杀毒软件及时升级等工作,培养网络中的心理戒备意识。
使用计算机的“人”在安全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传统观念往往把使用计算机的人与计算机安全策略分离开来,社会工程学正是针对“人”来实施攻击。因此需要提高“人”的安全意识。
在预防利用社会工程学实施的犯罪行为方面,主要是加强保护自我及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范意识,警惕且抵制网页中的“诱惑”信息,培养网络中的心理戒备意识,辨认社会工程学的攻击。
2.采取依法治网,提高网民法制素质
截止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突破5亿,如果仅从技术层面来防范网络犯罪,是不够的,所以,要更有效地防范网络犯罪,还得靠法律,实行依法治网。目前网络上的操作系统以Windows及UNIX为主,这些操作系统或者一些软件多少存在一些漏洞,犯罪人员利用这些漏洞设计了一些攻击程序,并上传到网络上到处传播,危害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在加强自己的网络安全技术的同时还应加强网络管理控制,对恶意在网络里传播病毒信息者依法处理,加强部门问联动机制,推进网络安全建设。随着网络的发展,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应完善起来。大力宣传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网民依法依规上网。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培养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提高網民的法制素质。
3.以德治网,宣传网络道德行为
网络的虚拟化带给某些网民生活虚拟,人格虚拟,道德淡泊。网络犯罪低龄化,青少年缺少正确的引导,在好奇心驱使下,做出损害公众的行为。网络监管部门可利用现代信息化建设,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无私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灌输给广大网民,从而提高网民的道德素质,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使网民能健康有意义的上网。
三、结束语
篇5: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一)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生的渎职犯罪,犯罪行为人大多数是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视公权为私权,权力观念错位,特权思想严重,讲亲情不讲原则。
(二)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执法腐败滋生蔓延。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领导干部拥有较大的权力,领导干部往往很少受到真正有效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和监督有较大难度,难以到位。
(三)制度执行不严,管理混乱。实际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部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在实践中,这些规章制度并未真正得到执行,落到实处,有的形同虚设,这是渎职犯罪重要成因之一。
(四)一线执法人员权力过大,形成监督漏洞。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业务管理体制中,业务管理权限实际上集中在基层执法人员手中。这些基层执法人员地位不高,待遇较差,工作辛苦,素质参差不齐,但他们手中权力却很大。他们是否依法行事,完全取决于自身的素质和良知。由于执法权力集中在一线人员个人身上,形成一些监管漏洞甚至是黑洞,不法分子只要买通了他们,就可以实施不法行为。
(五)意志薄弱,经受不住拉拢腐蚀。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种管理制度还不十分完善,权力在某些环节,某些方面还起不到决定性作用,这就导致社会上企图牟取暴利的不法之徒,千方百计向行政执法人员发动进攻,瞄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员的薄弱环节,动用一切手段达到非法目的。意志不坚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会被他们腐蚀、利用、沦为罪人。
(六)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法律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立法存在缺失和空白。进行执法监督的首要条件必须有相应的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现有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未对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专门的规定,缺乏应有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行政执法监督较之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等司法监督显得更薄弱。由于现行法律对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等界定不清或没有界定,因此造成了监督上的许多盲点和空白,以至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在某些方面只能“望详兴叹”。即使有法可依的监督,由于缺乏具体实施监督的程序性和实体性的规定,致使监督刚性不足、措施乏力。若被监督者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不予履行、不予纠正,检察机关的监督便显得苍白无力,只能陷入无可奈何的尴尬境地。
四、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全面扎实开展好预防工作((二)加强思想教育,夯实预防基础
思想教育是预防工作的基础。我们要从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出发,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境界。第一、要加强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重大意义,使得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广泛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第二、要经常性的通过典型案例在干部职工中间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干部职工算好自己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珍惜美好生活,远离腐败,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完善管理制度,为预防提供保障 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保障。通过科学、合理的预防制度去约束人,使得预防有一个规范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调研,根据行业特点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可操作性强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并在工作生活中良好地贯彻执行。同时做到及时发现新问题,不断总结完善,做到与时俱进。比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任用提拔制度、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等等。
(四)加强监督制约,做好根本预防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职务犯罪。所以,我们要对国土部门的权力结构进行分析,根据权力的大小确定责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做到权责利相统一,构建起科学、民主、有效的监督体系。这样的管理体系才能做到严谨、科学。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制度能得到良好的执行,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五)更新预防职务犯罪理念,密切联系群众原则
篇6: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1、被动性犯罪。女性在现实社会中属于弱势团体,女性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情面犯罪”,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女性犯罪案件中,80%属于被动性犯罪,是由于受到伤害、欺骗、盲从而犯罪。女性贪污犯罪的案件中,90%的女性都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而是会计或出纳,出于对领导的 盲从,或者是来自于领导的压力,而被动的成为领导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
2、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一种强烈情绪情感的表现形态,当女性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 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控制性等 特点的行为。从犯罪主体上看,这类女性具有性情暴躁、文化水平低、控制能力不强等特征。不善于用理 智去控制自己的情感,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女性故意伤害案件中,100%是属于此类犯罪。如杨某由于和其公公因几百元债务发生纠纷,在争吵时,持刀将其公公的头部砍 成轻伤。事后,杨某也很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3、无知犯罪。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和淡薄,用无知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如卢某、殴某,明知乔某 杀害其丈夫的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钱物、食品等而构成包庇罪,在当地引起的很大的轰动,许多群众,尤其是女性认为,卢某、殴某作为乔某的朋友,如果不帮助乔某,会被别人骂成不讲仁义,根本就不能算 作犯罪。再如李某为了帮助夫弟赵某逃脱强奸的罪名,而串通 6 人作出赵某不在作案现场的伪证,李某被 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在法庭中李某还很委屈:我怎么能算犯罪呢?
4、高知犯罪上升。具有较高知识的女性犯罪大多是贪污受贿、诈骗等经济犯罪。如范某是某石油公司 的经理,采取收入不入账、欺骗等手段贪污 40 多万元,在接到判决书时还不愿承认自已是在贪污。高知 女性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远离犯罪。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
1、自身原
因(1)心理障碍,偏狭自私走极端。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心理存在障碍,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 陷。因而在遇到冲突时,易采取极端的方式。女性有两个特殊生理期,一是青春期,一是更年期,在这两 个时期的女性易烦躁、易忧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如贺某在外地打地,因怀疑其丈夫在家同别人相好,而产生猜忌心理,再加上从外地打工回来,因为其婆婆不叫其吃饭,而导致精神失常,怀疑前来看望她的 大姨彭某要加害于她,就将彭追到庄外一麦地内,用掐脖和用瓦片击打头部的手段,将彭某打死。(2)贪图安逸享受,好逸恶劳。这类女性一般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而是 采取非法的手段去换取。如王某被同酒店的服务员取笑没有手机,她便将老板价值 5000 元的手机盗走而 被判刑。(3)文化层次低,法律知识淡薄。法律知识淡薄,分析事非能力不强。女性此帖为广告帖!!!点 击后出现病毒后果自负!犯罪案件中 20%的女性,是由于文化水平低,不相信科学技术,而相信此帖为广 告帖!!!点击后出现病毒后果自负!能治病解难。
2、家庭和环境原因(1)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发生暴力的家庭,农村略高于城市,个人职 业多为农民、工人和个体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究其根源:一是有些女性没有经济来源,在家庭中没有 地位,经常遭受丈夫的打骂。
二、丈夫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以为丈夫是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可以随便打骂。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最初的容忍都是源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怕丈夫报复、怕 亲友、领导知道。可当这种侵害积累到一定程度,忍无可忍时,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行“反抗”。据 有关部门调查 23.6%的女性曾向娘家及亲朋好友或有关机构求助过,但被求助者有 15.6%采取不管或者 劝其不要伸张的态度。这种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终因施暴者有待无恐而变本加历,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 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如赵某因生活琐事长期受到丈夫的暴力殴打和虐待,日积月累,终于 无法再忍受,而在给丈夫做的饭里放进了老鼠药。(2)婚姻和感情危机。婚姻和感情危机很容易使女性挺而走险,或者是产生消极思想。在婚姻和感情 方面,女性往往因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例如:乔某因其丈夫王某与他人 姘居,因叫王某回家,而遭到王某拒绝和打骂,乔某用刀将王某扎伤,造成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还有一 种情况由于感情不和,一些女性长期生活在封
封闭状态,无处宣泄感情而形成自闭忏悔,无处宣泄感情而形 成自闭性格,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桐柏县检察院 2003 年起诉的此帖为广告帖!!!点击后出现病 毒后果自负!案件中,80%的女性是由于家庭存在着存机,由于受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影响,承受着 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无处寻求帮助,从而从练此帖为广告帖!!!点击后出现病毒后果自负!中寻找寄托,进一步陷入此帖为广告帖!!!点击后出现病毒后果自负!的泥潭里。
3、社会原因(1)不良社会现象。由于婚外情、包二奶、非法同居等现象的日益蔓延,使无数家庭陷入危机,特别 是女性深受其害。这也导致女性心理失衡。当女性对感情过于看重时,自身情感因爱人和恋人的行为受挫 后,大多首先感到伤害,继而是委曲求全地想要挽回,当得不到相应的回应后,性格偏激者会将爱转化为 愤怒和复仇心理,孤注一掷地选择极端的方式。(2)传统和封建思想影响。传统封建思想认为,女孩以后是别人家的人,没有必要受上学受教育。所 以导致女性文化水平都低于男性,尤其是农村女性。传统上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对家庭矛盾调解 不力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篇7: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摘要:犯罪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各种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目前,犯罪也开始向低龄化发展,不少青少年和大学生出于各种原因也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将是国家人力资源的一大损失,也影响了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针对当前大学生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是十分迫切与必要的。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例如云南的马加爵,可以说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这一现象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例如云南的马加爵,可谓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这一现象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众多学生也正是受社会上这种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进行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二)大学生心理不成熟是造成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较差,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正
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大学生中独生子女是绝大多数,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挫折没有准备,一旦遇到比较大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其次,随着高校扩招步伐的逐渐加快,大学生失业现象也日益频繁,许多大学生的自我预期值开始下降。他们不再拥有昔日大学生身为少量“社会精英”的自豪,而是对前途充满渺茫,这就使他们极易产生消极颓废心理,导致心理迷乱,情绪失控,失足犯罪。最后,对社会不满,报复性。大学生尚年轻,但却渴望自立、自尊,获得别人的平等相待,不愿受管束,希望无拘无束的生活。这种心理特点,随着年龄的成熟而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品行时,谁如果管教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三)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
随着网络等传媒技术的发展,许多不良信息开始通过网络流传,有些危害大学生身心的东西屡禁不止,使大学生的认知产生偏差。有些大学生由于意志比较薄弱,很容易接受外界的影[响,而对于不良现象和行为,也往往缺乏辨别能力而跃跃欲试。一些武侠、言情小说、影视片人物,特别是带有传奇色彩的“黑社会”人物对他们起着极大的影响,诱导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另外法制教育的不健全、以及电子游艺厅、黑网吧的侵袭,都是促使大学生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
(四)学校教育体制不健全
从学校方面的因素来看,学校教育体制存在缺陷。学校教育观的偏颇、教师素质问题以及校园暴力都会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随着高校招生的逐年增加,而校方对学生的管理却未加强,过于注重知识“输入”而轻于思想品德的“塑造”,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赌博醉酒等也无人过问。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
(五)家庭教育存在缺陷
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大学生犯罪家庭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法和教养方式造成的不良影响。当前,大学生中以独生子女居多,有一些家长则从小对孩子宠爱有加,对他们的要求无条件一一满足,尤其在他们进入大学后,更是对其放纵。这些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优越感强,抗挫性差,受不得丝毫委屈,2
一旦心理失衡,就只会用暴力解决问题,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防范措施
大学生方当青年,初步步入社会,思想和认识还不是很成熟,自制力不强,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在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往往难以冷静,易冲动,从而采取过激措施,在无意间触犯了法律。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目前国家提倡素质教育,即要求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由于教育模式的缺陷,现在仍以应试教育为主,只重视成绩,而忽视思想品德的培养,特别是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沉重,对青少年形成健全独立的人格是极端不利的。大学时期,对于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社会上的缺乏诚信,拜金主义,贪污腐败的现象也会对大学生三观的塑造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学校在教授知识时,一定要注重对其思想品德的培养,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教会他们为人之道,使他们真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
(二)完善法制教育,间接引导学生行为
许多大学生犯罪是因为他们对犯罪事实认识不清,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所以学校加大普法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有助于学生克制自己的行为,从而降低犯罪率。其次,社会上也应当开展普法讲座,加强公民的知法、守法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三)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黄赌毒等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对黄色信息的传播者应给予严厉制裁。开展积极进步的社会活动,倡导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给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文明、洁净的社会环境。
(五)家长要有针对性的指导
对学生的教育,不仅是学校单方的责任,作为学生第一任老师的家长也是责无旁贷的。许多家长都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学习,学校就是教育孩子的场所,学生的好与坏都是学校的责任,与家长无关。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学校有成千上万的学生,每个老师也要管几百号学生,老师的精力是有限的,3
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学生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家长的努力,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加以引导,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总结
篇8: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2013年7月,胡某(女)电话报警称自己被骗走50万元钱。同年9月,公安机关通过网侦、技侦等手段一举挖出以刘某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经侦查发现,此团伙主要通过冒充公安人员向被害人打电话的手段骗取钱财。具体实施诈骗的有五人,除一人负责取钱外,其他四人分成二线和三线两个小组,其中三人负责二线,冒充公安人员打电话,称被害人的身份证被某个洗黑钱的犯罪组织盗用办理了银行卡,涉案金额巨大,需要冻结被害人所有账户配合侦查,如被害人需要可将银行卡的存款转入银监会的安全账户。团伙中另外一人负责三线,冒充银监会人员引导被害人转账。负责二线的三人每人一部电话,分别向被害人打电话,如果骗取成功按诈骗金额的5%提成。此团伙采用这种电信诈骗的方法骗取数名被害人共百余万元存款,给公众造成了严重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一、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诈骗形式新颖、易得手
诈骗人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冒充公安、电信、银行、邮政等部门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涉嫌洗钱、电话欠费、信用卡欠费、家属被绑架、中奖等事实,利用事先取得的被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信息,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提前设置好的所谓的“安全账户”内。由于犯罪形式新颖,被害人对此类诈骗方式鲜有耳闻,防范心理不强,犯罪极易得手。
(二)诈骗手段先进、侦破难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平台,通过voip网关的改号功能,拨打出去的电话在被害人手机上显示的确实是其所冒充的国家机关办公电话,被害人更容易相信犯罪分子的身份。另外,电信诈骗大多数属于远程的、非接触式的犯罪行为,没有犯罪现场、也没有痕迹物证,而且电信诈骗案件的犯罪空间复杂,犯罪行为的实施地、案件发生地、结果地大多不相同,并且其所操作的服务器和IP地址大多在境外,跨区作案,隐蔽性强,侦破难。
(三)诈骗团伙隐蔽、组织性强
电信诈骗组织者承租居民住宅房作为行骗地点,隐蔽性较强大,不易被外界发现。同时,诈骗团伙成员有五到十人甚至更多,他们分工明确细致。所有的诈骗行为都由组织者掌控全局,事先拟定好诈骗台词,对诈骗人员进行培训,诈骗得手后,按照诈骗金额给成员提成工资,内部组织结构紧密、关系稳定。
(四)诈骗后果严重、涉众广
电信诈骗团伙是针对全国范围实施诈骗,犯罪波及面非常广,诈骗对象宽泛且非特定,诈骗数额大,被告人退赔能力差,社会危害性非常大。
二、电信诈骗犯罪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银行和通信行业的监管,打破作案平台
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利用银行和通信部门的漏洞,假借他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开设账户,到通信部门购买电话号码不需要身份认证,而且能够通过网关等非法软件任意改变主叫号码,使银行和通信部门在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不良作用。要想从根源上治理此类犯罪,需要这些部门的大力配合,采取相关的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监管,严把银行账户开设关口,推进落实通信号码实名登记制度,保护个人信息不泄露,同时要与公安机关加强配合,建立日常会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电信诈骗的发生。
(二)开展打击电信诈骗专项活动,遏制犯罪势头
针对电信诈骗日益猖獗的情况,公安机关要加强社会治安整治的力度,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严厉的打击氛围,震慑犯罪。在专项行动中综合利用各种侦查手段,主动发现和打击犯罪的黑窝点,加强治理犯罪突出的原籍地,派工作组进村入户,注意发现高危人员。同时,通过专项行动的方式,提出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有关部门加强重视,推进社会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从根本上遏制电信诈骗发展蔓延的势头。
(三)拓宽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要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案例直击、风险提示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进行相关司法宣传,让民众了解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短信和电话,不轻易泄露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及密码,遇事要同家人、朋友商量,一旦掉进诈骗陷阱,立即报警,以求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四)加大惩处力度,威慑犯罪分子
电信诈骗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犯罪,手段简单,投入小、收益大,而且法律对诈骗犯罪的处理偏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此类犯罪的发生。笔者认为,要严厉惩处诈骗分子,司法部门就应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该严则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及社会危害性从重处理电信诈骗犯罪,加大犯罪成本,威慑犯罪分子,从而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发生。
篇9: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范措施
罪如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较为突出,犯罪整体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笔者试以光山法院近几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对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其预防加以分析与探究,以期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知识层次较低
通过对本院近三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计表明,未成年犯罪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左右,多数人有学业失败的经历。50%以上的表示在学校从未受到过老师的表扬,部分人破罐子破摔,中途辍学,在社会上受到不良影响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2、犯罪团伙性、成人化强
首先,团伙犯罪案件增多。未成年人在学校结成“小团体”,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形成共同犯罪。2008年本院审理的汤某(17岁)盗窃一案,就是辍学前的两位好同学邀其一起“搞钱”,而到高中校园盗窃,引发共同犯罪。其次,在未成年人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似乎有清醒认识,行为方式上表现为成人化、有组织、有目的、有预谋,甚至有分工。以上述汤某等三人盗窃一案为例,三人行动前,准备了相应工具,对盗窃校园环境进行了“踩点”,得手后对赃物的处理等均进行了明确分工。
3、以物质享受为目的 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均不成熟,容易形成和别人攀比的心理,别人吃、拿、玩比自己好时,心理有时就失去了平衡,时间长了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引导,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通过抢劫、盗窃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本院2002年审理的贺某、文某、徐某等抢劫杀死“同心网吧”老板上官一案就是因几个青少年为享乐而无钱,与网吧老板发生矛盾,进而产生抢劫念头,闯下大祸,酿成悲剧。
4、具有极强的随意性
未成年人由于未形成稳定的人生观、价值观,往往在喝醉酒后或闲逛时,由于某事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本院2007年审理的甘某故意伤害案,就是甘某等几个青少年在饭馆就餐,有了醉意后,偶为小事与他人发生争吵,即一时冲动,用水果刀将他人捅伤,受到法律的惩处。
5、受网络等不良社会因素诱发较多
经统计,本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中,80%以上的青少年与“上网”有关。他们或是因为“上网”缺钱而抢劫、盗窃、抢夺,或是因受“网络”色情、暴力影响而强奸、伤害。2008年4月本院审理的张某、李某团伙抢劫案,在公安机关侦查及法庭审理时,四名被告人(其中二人为未成年人)均谈到为寻求刺激而模仿网络、电视上暴力镜头效仿实施犯罪行为。本院2008年审理的史某(15岁)强奸案,也是因受电视、网络色情情节影响而强奸一上学的小学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定型。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时期,主观上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意志薄弱、抵御能力差,极易受各种不良风气和思潮影响,并具有极强的模仿性和冲动性,如果引导教育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2008年7月,本院审理的卢某、刘某、蒋某、王某等五人团伙抢劫案,五人就是因同事、同学、老乡等关系纠集在一起,“结拜”为兄弟,为追求享乐,开始是盗窃自行车,后干脆抢劫,虽是未成年人,但亦因犯罪性质严重分别被判处了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2、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及外来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蚀。不少青少年缺少应有的判断是非的能力,容易将腐朽的坏的东西当成“流行”的东西去追求。如本院2008年审理的刘某贩卖毒品案,其开始仅仅与一些年龄相仿的二十岁左右的朋友一起在“ktv”厅模仿吸食毒品,后因缺乏毒资,并认为毒品赚钱容易,即贩卖 “k粉”,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
3、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法治道德教育滞后。各学校为追求高升学率,创造“名校”效应,往往将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虽然开设了少量的法治品德教育课,但流入形式,不少青少年学生学习成绩上不去,教师对其不管不问,缺乏必要的关怀和尊重,这些学生经常逃学打游戏、玩台球、逛舞厅,为寻求刺激或筹钱消费,即盗窃、抢劫,或参与贩卖假币,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本院2008年审理的陈某(不到15岁)抢劫犯罪案,该被告人家庭条件较好,但父母在外地工作,由其爷爷负责日常生活,上初中时因为学习跟不上,即经常与其他同学纠集一起逃学玩游戏,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与指责,后破罐子破摔,最终与高年级同学在一天夜里持械蒙面抢劫住校学生财物,被依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4、缺乏必要的家庭管教。随着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打工,留守青少年缺乏父母经常的约束、管教,特别是近年来“离婚”率不断增长,单亲家庭的孩子缺乏必要的、全面的关爱,甚至不少家长也认为没有知识,只要勤奋,一样可以
赚钱养家。对孩子的约束放纵,加速了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自觉不自觉地走上犯罪道路。如本院2008年审理的代某抢劫案,代某年仅17岁,父母忙于赚钱,很少过问孩子的成长,代某与郑某、张某等一起到学校盗窃不成即持刀向学生索要财物,在遭到拒绝反抗时,持刀将学生刺伤,后该三名被告人以抢劫罪分别被判处了三年、二年、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5、社会各方的某些原因也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重要因素。如对违法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给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产生侥幸;社会提供的就业不足,给青少年在精神上造成打击及伤害,极易诱发报复社会的不良心态,进而走上犯罪;某些学校入学时门槛过高,无学可上的青少年极易走上犯罪道路。2008年5月本院审理的程某故意伤害一案,2004年、2005年时该被告人因盗窃和寻衅滋事均因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该被告人未吸取教训,同时也因家庭缺乏必要管教,又故意伤害他人,终被本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三、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1、政府应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巨大社会危害性,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措施,积极营造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学校要加强法治道德教育。将素质教育摆上日常教学活动的重要日程,通过教育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新人,对差生多给予引导,要看到其长处,培养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学习的兴趣和习惯,做一个有益社会的人。
3、家庭要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每个家庭、家长平时要多观察孩子的一言一行,注意经常与孩子沟通和交流,尤其是父母因工作等原因而与孩子分开生活的家庭,应考虑一套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方案,避免孩子失于管理,在亲友的配合下,在孩子周围形成一个切实有效的监督圈。
4、扩大就业。广开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解决青少年的就业门路。
5、加强娱乐、文化场所的管理。尽量减少青少年与社会不良因素接触的机会,为青少年积极营造健康活动的场所,避免有不良习气的青少年交叉感染。
6、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通过实例教育广大在校青少年学生、辍学青少年,帮助其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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