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 德国 职业 教育 教学

德国职业教育的启示(精选6篇)

篇1:德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德国的职业教育及其启示

日期: 2006-12-23 11:57:20 作者: 于淑萍 点击: 134

摘 要:德国的职业教育,曾对战后德国的经济腾飞做出了巨大贡献,并被世人称为楷模。在德国,整个教育是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结构体系,双元制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式,为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专门职业人才。本文通过在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的培训考察,以亲历之所见所闻,浅论对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所感、所想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职业教育 双元制 双师型 就业准入 专门职业人才

今年7月,我有幸参加中国职业教育中、高级管理干部考察团的欧洲之行,赴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考察。我们飞越欧亚大陆,行程达数万公里,尽管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但终究是亲历其境,耳濡目染,受益匪浅,感受良多。

一、教育概况

德累斯顿(Dresden),位于德国(Germany)东北部的易北河流域,现有人口近50万,是欧洲的历史文化名城,被称为易北河畔的“佛罗伦萨”。德累斯顿历史上曾是萨克森王国的首都,二战中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东、西德统一后正式修复重建,正不断发展变化。德累斯顿现在是德国人口最为稠密、工业化程度最高的萨克森州首府。

德国国土面积35万多平方公里,尚不及我国云南省大,人口8200余万,还没有我们四川省多,但德国的工业高度发达,国民生产总值雄冠欧洲之首,仅次于美、日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强国,人均GDP达2万欧元。德国之所以能在战后短短的几十年内,从一个经济濒临崩溃的战败国的废墟上创造出如此令全世界瞩目的经济奇迹,究其根源何在?明确而肯定的一个答案就是教育!尤其是被大部分德国人所推崇的、一度被称为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被誉为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车轮的“双元制”职业技术教育!

德国整个教育是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结构体系,“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典型模式,绝大多数的人群是通过“双元制”职业培训找到工作的。自5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颁布了十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其中,1969年8月,联邦政府通过的《职业教育法》,对各级各类职业训练、制度、组织、考试制度等作了原则性规定,是德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最基本的法令。《职业教育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稳固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德国法律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规范了就业、转岗、再就业、提岗、提职都必须先接受正规的职业培训。大凡是完成了普通义务教育而没有继续读书的十八岁以下青年必须接受义务职业教育,青年们不经过正规职业培训,不准进入职业生涯,企业不得接收未经培训的员工,未经培训的员工不能上岗,已成为德国国民的共识和行为规范。在德国,无论是国家制度、社会舆论、还是家庭与个人,对于职业技术教育都是推崇的,事实上,推崇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已成为德意志的国家精神和日耳曼的民族骄傲。

二、职教特色

从当前国际范围来看,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莫过于德国,德国的职业教育远远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发达的职业教育无疑是德国经济迅速腾飞的重要原因。那么,德国的职业教育为什么能十分精致而有效地成功运作呢?究其庐山真面目,确有以下几大具体特色:

1、德国的职教是以“双元制”模式为其典型特色的

所谓“双元制”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岗位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专业理论技术知识培养相结合,是分别在企业和学校两个地点,由两个施教主体和两个管理机构分别进行又相互融合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这是德国职业教育最基本的形式和最主要的特点。

“双元制”教育的学生,他们既是工厂的徒工,又是职业学校的学生。学生每周在工厂、企业培训三天半至四天,进行实际岗位操作的训练,主要是掌握“怎么做”的问题;学生每周在职业学校学习一天至一天半,着重教授专业课和文化基础课,主要解决在实训技能操作时“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工厂企业设有教室,职业学校也设有演示车间、实训车间。“双元制”教育的学生在掌握了职业技能的基础上,还要学会大量基础知识以及有实用价值的社会能力,提高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并为自己的人生道路作好坚实的铺垫。

2、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招生主要由企业负责

培训企业在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举行从业能力测试,了解申请者的技术理解力以及动手、动脑能力,根据测试的结果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的学生与培训企业签订一份培训合同,正式成为企业的学徒,然后才能寻找对口的职业学校。毕业考试由工商联合会或手工业者协会主持组织考核,通过严格考试的学生,一进入企业就能成为一名称职而敬业的熟练工人或技术人员,为受教育者提供良好的发展前景。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培训企业就业。虽然培训合同规定,培训企业没有义务必须将学徒毕业后留在本企业就业,毕业生也可自由择业,但是最后大多数的毕业生还是留在了培训企业。一般来说,培训企业比较愿意本企业的培训学徒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一方面是因为本企业的培训学徒比较熟悉企业的工作岗位,能很快胜任工作;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经过几年对学徒的培训后,对各学徒的能力素质有较多的了解,可以挑选适合本企业的优秀人才。从总体上看,德国职业教育为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专门的职业人才,其毕业生的就业机会明显好于其它高校的毕业生,失业率也低于其它高校毕业生。

3、职业教育属于政府、社会、企事业和个人的共同行为,但更多地强调政府的行为

政府职能具体体现在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每位职业者或准备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本领和选择工作机会。政府不仅按各校在校学生规模拨放教育经费,还利用税收减免政策鼓励企业接受学生实训实习等。德国职业教育的经费主要由企业、经济界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很大一笔费用落在企业身上。企业作为重要的一方具有较大的决策权。企业不仅有权决定企业职业培训的有关事宜(如制定培训条例等),而且有权参与制定各种职业教育政策、参与起草职业教育法、参与制定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大纲等。德国职业教育成功运作,企业的积极主动参与功不可没。

4、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与富有特色的职教师资队伍是分不开的

严格的教师资格认定,及其教师地位的确立,加上继续教育法规,使得德国的职教师资质量和数量得到充分保证。“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德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通过激烈的竞争,职教师资大都具有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精湛的技能和快捷的效率。德国职业学校教师最低学历为硕士毕业,要学习专业和教育理论知识,到校后有两年的实习期,经过两次国家考试合格后,政府终身雇用,享受公务员待遇。要求教师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培训,以保持技术活力和专业技能的提高。

5、德国职业教育十分强调实践与理论结合,德国职业教育校内实操实训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

有人这样描述,德国最先进的设备可能不在企业的生产线上,而在职业教育技能训练中心。职业教育技能训练中心有优良和配套的实验设备,职业学校有自建的实验室,也有国家或企业建立的职业实习基地。这些基地向社会开放,设备优良,许多职业技术学校都可以利用。我们在德累斯顿一所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几个机电工程师培训实验室看到,教学模式实施一边学习一边实践,贯彻“规范操作、严格训练”的方针,每个学生除了接受严格的文化理论教育外,还都必须接受严格的实际操作训练和实习训练。这种训练严格到连锉刀上下、左右角度都有十分详细的规定。由于训练很严格,学生那种懒散的、粗心大意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教学也是主要的教学模式,毕业设计必须“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选题来自企业或学校本身。题目可小一些,有些毕业设计,不仅要求学生出图纸,而且要出样机,或参加安装、调试,体现设计、工艺的一致性。

6、注重学生关键能力的养成与道德观的熏陶

德国职教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如前所述的对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这部分能力是学生今后完成技术工作所需的能力;第二部分是关键能力的要求(相当于我国的素质教育),关键能力是指超越职业领域,对职业活动的顺利进行起至关重要作用的能力。

三、感悟与启示

我国建国以来,职业教育的蓬勃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强劲的可持续发展势头,到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我国职业教育掀起了大规模发展的热潮。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已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深化内涵建设的关键时刻。此次欧洲考察归来,集所见所闻所感所想,认为事关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建设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存发展的思考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大力度,推进我国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和产学研结合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许多难题和深层次矛盾,如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单

一、专业设置不灵活、教学内容脱离实际、职教经费不足、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毕业生动手能力差、就业适应时间长等。造成这些难题与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德国实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其最大的特点是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积极参与。没有企业的参与,职业教育就不能获得快速发展。尤其是我国以长三角为代表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门类齐全的中小企业众多,这次我们考察的德国德累斯顿建立的跨企业培训中心就很值得参考。所以,尽快探索建立健全适合于中国国情的“产学合作”的可操作机制,不仅仅是职业教育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而且更是事关高职院校的生存发展之路。

2、学校应该主动敞开大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尽快增强高职院校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主动走向社会,主动走向企业,主动服务社会,主动服务企业。以服务为宗旨,密切与社会、企业的联系,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企业的需求,主动寻求工程项目,尝试通过工程项目的运作实现与企业或用人单位协同完成教学及实训过程,使学生既学到理论知识,又掌握实践技术。

3、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既懂理论技术知识,又掌握丰富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

建立双师型队伍是高职师资队伍的发展目标。针对我国当前高职教师的现状,师资队伍的建设可具体从四个方面着手:

(1)对已有的师资进行严格、规范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确定其上岗资格,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2)聘请兼职教师,主要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专家、资深技术员等,以解决现有师资实际经验不足的问题;

(3)积极引进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人才;

(4)落实、坚持、完善、考核职教老师每年一个月下现场的制度化运作机制。

4、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由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的转变

深化专业建设改革,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化调整专业设置,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建设与品牌专业建设,办好高职的核心就是打造特色专业。最重要的是特色,最关键的是特色,最难办的是特色。首先要有质量意识,进而要有精品意识,最终要成就特色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高职院校的市场适应能力、服务能力、生存能力、竞争能力。

5、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和教学体系的改革,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项目课程和综合化课程的建设

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实训教学环节的改革,注重实践,严格训练,要突出实践性、针对性、实用性。推进“双证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高职院校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岗位职业技能,培养企业需要的“一专多能”的技能人才,打造“零距离上岗”的人材培养模式

6、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进全面素质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

要深入探索高职院校学生关键能力、全面素质培养的举措与途径,要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的人文环境。环境就是教育,就是潜移默化地熏陶。创新人才不可能从封闭的校园中培养出来,人才培养离不开社会大环境,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充分锻炼的人,才能获得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确立理性的人生价值观。

7、政府立法,明确政令

我国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指导方针以来,1996年我国正式颁布《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明确了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进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于2005年作出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总之,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法律的保证大大促进了我国高职的健康发展。但由于缺乏相应配套的具体政策法规和具体运作机制,我国高职教育并没有得到深层次的长足发展。我国在高职教育的法规方面还需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创建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良好社会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姜大源 德国教育体系的基本情况 神州学人网。

[2]Prof.Dr.Hortsch德国的“双元”系统 讲座。

篇2:德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湖南 长沙

410200)

一、德国职业教育的概况

我有幸参加了由教育部和德国继续教育与发展协会合作举办的“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在学习过程中,我对德国的“双元制”教育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德国的职业与技术教育被誉为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而“双元制”模式被誉为该秘密武器的“发射机关”所在。先来谈谈德国职业教育的概况,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讲。

(一)德国教育体系。

1.初级教育:学前教育。

2.初等教育:第一阶级教育。

3.中等教育:第二阶段教育。其中第二阶段I级教育基本上是普通中等教育,相当于我国初中;II级则包括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相当于我国高中。第二阶段教育也属于义务教育。

(1)第二阶段I级教育。在德国有四类中学:主体中学、实科中学、文法中学和总体中学。获得文法中学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就取得了进入德国大学学习的资格,因而完全中学毕业证书又被称为“大学成熟证书”。

(2)第二阶段II级教育中具有同等学历者,如职业或专科完全中学的毕业生,也具有上大学的资格。

4.高等教育:第三阶段教育。

(1)大学。这里指的大学,在德国常称为学术型大学或科学型大学(综合大学),大学入学条件为“大学成熟证书”。

(2)应用技术大学。技术应用型大学,学习内容偏重实践,学制较短。

(二)“双元制”职业教育。

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意指青少年既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又在职业学校接受职业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它不同于学校制形式,可以称为部分学校制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他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他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他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

(三)主要机构的职责与义务。

这些机构主要负责法律、管理、经费及考核方面要求。

1.联邦教育和科学研究部。它在职业教育问题上起着综合与协调作用,体现在:主管联邦职业教育法的修改工作,并对其拥有解释权;监督该法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职业教育的重大和具有原则性的政策;主管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颁发职业继续教育条例和实训教师有关教育学资格条例;资助职业教育中“受歧视者”和“尖子生”;资助职业教育的模块试验和研究计划。

2.联邦经济部及其他业务部。它主要负责对有关培训职业的承认和废除,除农业、司法、卫生职业分由联邦粮食、农村部、司法和卫生部等部门负责外,其他大部分手工业和工商业飞培训职业均由经济部负责。无论是承认还是废除某个培训职业,事先必须征求联邦教科部的同意,否则也不能生效。由经济部和其他业务部通过法律的形式发布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条例,目的是统一这个行业的培训内容、规格、要求、做法,实训教师的资格,组织培训的原则,注意事项和培训结束后有关考试的一系列规定。

3.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它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德国的教育事业在共性和可比性上有一个必要的起码标准。它是各州文教部长们自愿自我协调的一个工具。

4.联邦各州的职责。基本法规定各州对学校的主管权,各州通过其主管部也对其承担相应的任务。各州还要全面行使负责职业教育中一些特定的经费资助,对行会主管职业教育的过程行使法律监督权。

5.行业协会。德国的行业协会是以地区划分的,具有强制性,这些行业的任务是代表本协会成员的利益,维护和保持工商界久有的信誉传统行业协会除必须完成促进本行业经济发展的任务外,还承担一些国家委托的任务,职业教育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德国的行业协会主要有手工业行会、工商业行会、医生行会等。行会对职业教育的职责主要有:对承担培训企业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缩短和延长培训时间;负责审查企业与学徒之间签订的培训合同;负责考核;职业教育委员会;制定规章制度;监督和咨询;仲裁委员会等。

(四)教学内容和考试办法。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按照企业和学校的不同特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德国经济部公布了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93个职业大类的371个职业。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考试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各培训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与证书发放由各行业会负责。考试分为中期考试和毕业考试两种,从考试形式上包括口头考试、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通过考试的学徒工才能毕业才能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几个突出特点

由德国职业教育的概况我们可以看到德国职业教育的完善性和成功性,也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推向全球的必然性,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突出特点。

(一)同生产紧密结合。

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

(二)企业的广泛参与。

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三、我国职业教育现状

尽管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受到了空前的重视,然而社会各界仍然普遍存在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不够仍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绩不好去读职业学校”。

现在有些初中的教师告诫学生,你要再不努力学习就让你去读职业学校;有的学生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上了职业学校,但是家长羞于在同事面前提起,怕面子不好看。前者是文化观念的表现,后者是社会心理的反应。这是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的具体表现。其实,在我国有关人力资源政策中曾出台过相关建议:高级技术工人的待遇相当于高级工程师、副教授的平均待遇。但是,这一政策建议一直没有落实过。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陈宇认为,这是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提高工人的待遇,让初中级技术工人在社会分配中的份额不断提高,让他们从事体面的、有尊严的工作。

(二)“职教管理体制须动大手术”。

目前有一个长期没能解决的突出问题,就是我国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育口内部对中职、高职的管理没有理顺,中职与高职分属于两个司管理。虽然职业教育占了整个教育的半边天,但是在投入数量上仍然是一头多一头少,在行政架构的设置上仍然是一头大一头小。二是教育口与劳动口对职业教育的管理没有理顺,教育部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管一摊,互相独立,各成体系,导致各省、各地方的教育和劳动部门对于职业教育的管理存在矛盾。三是教育口与行业对职业教育的管理没有理顺,由于前几年教育体制改革,几乎所有的行业都退出了职业院校的管理,但是没有同时建立起一种让行业实际参与职业教育管理的体制,因而强行割裂了职业教育与各行各业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

四、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尽管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受到了空前的重视,然而社会各界仍然普遍存在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不够仍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放思想,营造一种重能力、重技能的社会氛围。

在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如火如荼,有的学生不愿意读综合性大学,而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在我国,职业教育却被深深地打上了“次等教育”的烙印,很多学生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读职业学校,这与我国职业教育不发达有关,但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也不能忽视。我国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孔孟之道盛行,“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这使得我国当今社会崇尚知识远远超出崇尚能力和技能,严重地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现在。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起步发展,必须营造一种重能力、重技能的社会氛围。

(二)抓住时机吸引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在德国,企业承担了“双元制”职业教育70%的费用,这样做不仅使企业获得了高技能的工作人员,而且为社会提供了大量技能型人才。企业对社会发展应该负有责任和义务。在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据报道,我国目前各种类型的高级技术工人都出现了短缺的情况,这对职业教育而言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不仅可以解决高职毕业生就业难问题,而且是高职院校积极寻求校企合作的好时机。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参与到高等职业教育中来。为自己培养高级技术工人。

(三)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高职院校的教师。

教师除了要具有所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外,还应具备某一专业岗位的职业资格,专职教师还要定期下企业培训或顶岗,以更新专业知识、熟练专业技能。这些都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四)打破教育部门与劳动部门、人事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跨部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行业、企业、学校、学生、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等各方代表构成的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本地的职业教育,解决资源分割、教育与市场和社会脱离的弊端。

篇3:德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1 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

在德国, 将近80%的年轻人接受过职业教育, 促进了德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技术水平提高, 成为德国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源泉, 职业教育也被看成是德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1.1 升学与就业渠道相互畅通教育体制

在德国的教育体系中, 职业教育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 从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开始, 德国人就开始为个人的职业方向选择作准备, 为就业打基础, 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都具有职业教育的职能, 从学生自身实际出发, 为今后每个人的发展奠定了方向。同时, 每个人都有升学机会, 进入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的学生, 仍然可以考入文理中学和综合中学的高中部, 为今后进入综合大学学习作准备。在中等教育这个阶段, 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是互通的, 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教育的渠道也是畅通的。另外, 经过职业教育后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 具有丰富的社会与工作经验, 理论更容易联系实践, 培养出来的人才职业能力更强。

1.2 各负其责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德国的职业教育分工十分明确, 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很明细。政府的责任重点是加强职业教育的宏观调控和法律政策的落实, 制定人才培养的标准, 保障学校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德国职业教育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双元制”, 即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两个场所进行教学, 并以企业为主。企业与学校之间既是一种利益互惠的合作关系, 同时按照分工的不同开展相应内容的职业教育, 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主要提供就业与培训岗位, 因此招生是企业而不是学校, 并负责对受教育者的技能培训, 承担受教育者的学费。学校负责对受教育者的专业理论培训, 教学内容主要围绕企业的需要确定, 学生在企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到学校中寻找理论依据。行业协会则起到了纽带的作用, 组织企业参与职业培训, 协调企业、学校与受教育者三方的关系, 监督职业教育合同的落实, 负责组织对接受职业教育人员的考试

1.3 以岗位职业技能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

德国职业教育的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占大部分比例。专业课程大约占60%, 普通教育课程占40%。专业设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教学以实践和实训为主。大部分企业每年提供6%左右的工作岗位供学生入学选择, 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企业学习培训。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 企业会根据学生学习的进度, 安排学生在不同的岗位进行实践性操作。学生在企业跟着师傅参与一线岗位的工作, 接触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除技能外, 还加强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的培养, 由企业内专人负责组织与考核, 实践教学由企业内部具有很高技能、且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成为指导学生实训的师傅担任。学生在实训中学, 在企业里学, 而且把职业活动贯穿到教学的整个过程。此外, 每个州还建立了由政府或行业协会建立的技能培训中心, 对学校学生的技能进行专门的再提高培训, 并承担转岗人员、进修人员、师傅级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

1.4 教学与考核相分离的学业水平评价机制

德国的职业教育不仅受到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 而且受到行业协会的全过程监督。德国经济部公布了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346个, 每个职业教育有具体的标准与要求, 这些也是制定德国职业教育考试内容和考试结果评判的重要依据。与国内职业教育不同, 德国的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不是由学校负责, 而是由经济界的工商联合会、手工业协会以及类似的行业组织组成的委员会主持进行, 委员会由三部分人组成:企业雇主、相关方面的专家及职业学校教师。考试分为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 在学习中间的考试只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检验, 并对下阶段学习提出要求, 不记入最终的成绩;结业考试, 是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统一时间内进行, 监考人员由企业的实训师傅、职业学校教师和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组成。考试合格后, 经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发给结业证书。如考试通不过, 须第二年再参加一次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1.5 先进的实训设施和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

在德国, 职业学校和培训场所, 培训所用的实训设施都十分完备、先进, 教室中都配有实习教学所需的教学设备, 建成“理论技能一体化”的教学环境。德国职业教育实训设施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政府投资建设, 德国的职业学校全部是公立性质, 校舍、教学设备、实验场地等均由国家出资, 从而保证了实训教学的需要。二是企业向学校或培训中心提供经费和设备赞助。三是行业协会建设的区域性、跨企业的培训中心, 融会了当前最先进的设施、设备。四是企业自身的设备。德国企业界有一半以上的企业直接进行或参与职业培训, 学生在工位上直接使用企业的设备, 既能使学生受到很好的实践训练, 又解决了职业学校实训设施不足的问题。

2 学习培训引发的思考

纵观德国的职业教育, 一个显著的特征, 就是学校围着企业转、学生围着岗位转、教学围着技能转, 职业教育服务的中心点就是培养企业所需要的熟练工人。反观我们的职业教育,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府、企业与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尚不明确

德国建立了较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尤其是明确了政府、企业、职业学校、行业协会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各自扮演的角色。我们在职业教育的职能界定和责任分工上, 过于侧重职业学校的教育, 而职业学校教育跟企业无关, 法规对企业应该承担相关职业学校教育的责任没有作出更详细的规定。对进入就业领域的人接受职业教育虽有规定但缺乏强制性的约束, 现实中企业招用什么样的人完全由企业说了算, 接不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的人都能就业, 缺乏监督与约束。这些在导向上就没有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 表明我们在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政策层面上还与德国有较大差距。

2.2 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缺乏完善的体制环境

我国的职业教育存在一些难以逾越的体制性问题。德国是一个高福利国家, 技术工人的薪酬与国家公务员相差不大, 高级技师反而高出很多, 因此人们对职业的认识没有高低之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相互沟通, 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在升学、就业、发展的职业生涯中, 不存在薄此厚彼的现象。而我国由于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 培养的学生多是从事简单的、重复性的工作, 劳动强度大、整体工资水平较低、社会福利不到位, 形成了职校生低人一等的认识。另外, 由于我国现行教育体制, 绝大数中职学生的继续升学道路被堵住, 上了中职很难再有机会接受全日制正规大学教育。职业学校成为学业上无前途学生的无奈选择。因此, 重视职业教育只有从体制上进行改革。

2.3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与企业需要脱节

一是技能培训场所与企业脱节:目前职业学校日常教学多在学校内部进行, 缺少到企业生产第一线的实践。而两年校内学习、一年企业集中实习, 又不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及时地同实践相结合。二是实训设备与一线生产技术脱节:我们的职业学校普遍存在实训、实验设备不足、陈旧、落后等问题, 无法跟先进的技术与企业管理接轨, 很多学校实训设施数量少、质量差问题严重制约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水平。三是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脱节:我们现行的职业教育教材仍然建立在学科教育体系上, 内容偏重系统理论传授, 重知识、轻技能, 忽视了岗位的要求, 对职业人才培养的目标缺乏准确定位, 培养出来的人才有理论、无技能, 适应不了岗位的需要, 需要再培训, 造成了职业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四是技能培训的时间与教学目标脱节, 由于实训设施不足, 大部分职业学校实践教学不足总课时的1/3, 学生真正用于学习技能的时间比例不高。

2.4 师资力量不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除了要经过大学学习、两年见习期以及通过两次国家考试以外, 大多数都是有企业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技术员, 这就保证了德国职教师资不仅专业理论深厚, 而且还有很强的实践经验。同时, 企业还提供了具有高级技能资格的师傅担任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虽然我们也在大力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但由于人事制度、管理考核等方面缺少强有力的保障, 尽管有规定要求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在企业的实习期, 但政策执行不严。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缺口较大。允许职业学校从教职工定编数额中拿出10%-20%的指标从社会和企业聘高技能人才任教, 但执行情况却不理想。

2.5 职业教育培养质量缺乏科学的评价机制

在德国, 从业者必须取得技能证书以后才能从事相关职业, 虽然我国中职学校也在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 但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原因多方面, 一是法律对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没有强制性规定, 有证无证都能就业, 致使许多学校只重毕业证, 不重技能证;二是职业学校实训设施条件不能满足需要, 技能教学水平较低, 而技能证以技能考试为主, 造成学生考试不过关或根本不参加考试;三是我国职业标准尚不健全。我国现建立标准的职业只占职业类别总数的50%左右, 且相当部分职业资格证书没有推开;四是我国职业资格认定机构分散, 很多证书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除技能证书的认定外, 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认定, 尤其是实践技能的认定, 也存在不合理的方面, 严格来讲, 就应该是谁用人谁考核, 企业最有发言权。但事实中, 职业学校学业水平都是由学校自行认定的, 企业或行业很少参与, 这很难保证职业教育质量的权威性。

3 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中国与德国的政治体制、文化背景、经济条件存在差异, 职业教育体系也不尽相同, 完全照搬和移植德国的模式不太现实, 但职业教育的目标是相同的。从这个角度讲, 德国职业教育的一些先进之处, 为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启示

启示一加大实训设施建设, 确保技能水平向岗位的有效过渡和再提高

建议各级政府从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中, 按照中、高职业教育不同的需求, 专门设定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 集中资金选择一批重点学校的骨干专业, 加大设备投入, 建设和充实实训室、实训车间、实验室, 逐步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性、综合性、示范性的实训基地。同时, 鼓励企业以成本价格为学校提供设备, 或将实训性生产车间建在学校, 或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职业学校捐赠实训设施并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启示二坚持内部培养与对外聘任兼顾, 多渠道建设高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我们可以采取“两进一出一考一调”多渠道方式, 逐步改善和优化现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和素质结构。“一进”, 即职业学校教师进企业。另“一进”, 就是聘请社会、企业的专家、工程师、技师进学校, 担任专兼职教师。“一出”, 就是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培训。“一考”, 就是组织和鼓励教师参加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考试。“一调”, 就是调整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按照职业学校现有在校人数重新核定编制。拓宽职业学校教师的进人渠道, 一些技能型要求较高的专业, 应允许学校根据专业需要从非师类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的高学历人员、企业在职的高技能人才中招考, 经过教师岗位培训后, 担任学校的专业课和实习课教师。分流多余的文化课教师。

启示三发挥政府协调统筹作用, 明确企业、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部门参与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 关键要依靠政府的统筹与协调。政府应该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 从机制上明确行业协会、企业和学校各自在职业教育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 落实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鼓励性和扶持性政策。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 将人才培养、促进就业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范畴, 搭建起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沟通的桥梁。企业要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在行业协会的协调与监督下, 创造条件, 满足职业学校对学生进行实训教学的需要, 完善与学校合作的各项制度, 共同做好学生培养的各项工作。

启示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主的培训新体系

学校必须要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 在专业设置上, 要根据企业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及时进行调整, 统一专业名称和设置标准;在教学内容上, 要适当调整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的比例, 减少不合理的、无用的知识, 提倡学习内容的实用性;在教学方式上, 要实施项目教学法, 结合企业岗位和操作程序的要求, 安排教学计划;在教学管理上, 校企要相互配合, 解决好教学与生产之间矛盾, 原则上教学要服务于生产, 并兼顾学生的交流能力、合作能力等职业能力的提高, 以适应今后不断变化的工作岗位需要。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要签订协议, 保障各方面的权益, 尤其是企业在实习中的指导、管理以及人员安排, 学生的报酬、安全保障等。

摘要: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过长期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典型的代表性。笔者有幸利用参加全国第六批中职学校校长培训团的机会, 赴德国实地考察职业教育, 并结合自己从事中职学校管理的实际进行消化思考。希望通过本文与广大同行交流, 共同寻求我国种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途径。

篇4: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启示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特征

1.完善的职业教育立法保证职业教育的实施。德国职业教育立法起步比较早、比较系统,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统一透明操作性强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早在中世纪最早的职业教育法令就规定了入学条件和学校义务、师资培训、秀爷年限、每个工种的学科设置和具体培训方法等。1871年将职业教育定为义务教育。在宪法中规定了18岁以前完成普通义务教育而没有进普通高级中学的青年必须接受义务职业教育。为了使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经济走向市场,依法发展,联邦德国颁布了十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职业教育法职业促进法手工业学徒结业考试条例等。

2.校企密切合作,同生产紧密结合,企业广泛参与。校企联合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学校负责理论教学,企业负责实习培训,学生边学习边上岗实习,两者同步进行,毕业时学生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接受的企业目前使用的技术和设备,培训主要是以生产性劳动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培训师。一些没有能力的中小型企业也可以通过跨国企业的培训或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的方式参与职业教育

3.互通式的各类教育形式。德国各类教育形式之间随时分流是一个显著的特点。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学生都可以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也可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4.培训与考核分离的考核方法,文凭含金量高。考核由行业协会、企业、学校三方选出的工会代表或企业代表、培训企业培训师培训学校教师组成考试委员会,全国统一结业考试,这种考核方法体现了公平的原则,是岗位证书更具有权威性,含金量更高。

二、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1.德国职业立法经验推动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德国在1981年就颁布了第一个职业教育立法,但是我国是在改革开放后才认识到职业教育立法的重要,从1878年到1996年我国共用了9年的努力在《教育法》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职业教育法》。相比德国的职业教育立法,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明显落后于德国。德国构建了来你帮职业教育保障法、企业基本法、职业培训了条例以及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于基本法相配套的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成为西方职业教育法律的成功典范。相比之下,我国职业教育立法只有一个职业教育法作为总的法律,对于各职业教育的各方面规定要求都不及德国来的完善。

2.改变民众观念,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在德国完成基础义务教育之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学习,完成学业后进入企业工作。但是在我国观念上的差距明显。职业教育只是很多没有进入本科的学生的选择,因此职业教育学生的层次都较低,自控能力较差。所以,转变国民的观念十分重要这还需要国家的宣传,企业的支持和学校的关注。

3.注重师资培养和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德国师资十分精良,对职教学校的老师要有学历和资历的要求,必须经过两年以上的工厂时间才具备职教学校教师资格,待遇较好。德国职业学校教师一般能一专多能,身兼数职。而我国职教学校老师一般理论教师和实践教师分开教学,双师型教师比例较少。职教师资来源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类普通高校。就形成职教教师受过师范教育着不具备专业技能,纸上谈兵的现象。培养双师型教师刻不容缓。

4.加强校企合作,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成为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能人才。不得不提到学校与企业的双面合作,互惠共赢。德国正是做到了双元——学校、企业,职业教育才能发展的愈来愈成功。在德国,德国企业有一个共识职业教育是对未来的投资,所以一半以上的企业直接进行或参与职业培训。并且法律上也明文规定了企业参与职教。现在许多学校认识到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性。无论是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就业、实践的过程中都需要企业的踊跃参与,资源共享。企业要有自觉参与与支持职教的理念,为此企业应该多做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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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伟平,匡英.比较职业教育[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篇5:德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摘要:回顾德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德国职业教育具有以产业为导向、以企业为主导、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完善的体系等一系列突出的特点,这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产业发展

很多学者将二战后德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归功为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因此总结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与特点,对我国改革职业教育,促进产业发展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一、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演变

德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手工业生产史的国家,这使德国形成了重视职业教育培训的传统。早在中世纪时期,市场的狭小促使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建立了行会,限制竞争,但行会同时也具有监督产品质量、维护整个行业声誉的重要作用。为了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业者,一个年轻人必须去做学徒,经受长时间的训练和严格的考核。由于手工业者在历史上地位比较高,因而德国形成了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很多人希望孩子接受培训,获得一份独立的工作。

18世纪,伴随工商业的兴起,德国的教育取得了很大发展,强迫入学制的实行,使初等教育在德国得到了普及。[1]92在初等教育基础上,德国一些地区还开办了星期日学校或夜校,进行初等教育的继续教育,传授的主要内容是宗教,但是成效甚微。不过,随着18世纪中期,以化工、钢铁等重化工业的迅速崛起,这些继续教育学校逐渐转变为了技术学校,教授学生未来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吸引了大量年青人前来就读。[1]17618世纪德国教育的另一个特点是实科中学的兴起。这种中学的目的是使成年人能够继续学习数学、机械学、自然知识和手工工艺,[1]90这个时期的实科中学实际上部分承担了职业教育的职能。

19世纪中期,随着德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也继续提高,业余性质的技术学校很难满足产业对工人的素质要求。这种背景下,德国职业教育学家凯施恩斯特建议建立按照专业划分、以职业为导向的义务职业进修学校,并在19率先在慕尼黑建立了“职业进修学校”。[2]凯施恩斯特建立的学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德国其它地区纷纷效仿。凯施恩斯特的思想得到了国家认可,1938年,德国义务教育法中正式规定职业技术教育为义务教育。由国家出资施行职业教育,奠定了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基础。

二战之后,德国产业的迅速升级,也促进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升级。初等学校毕业后的学生不再直接进入技术学校,而是首先进入中等学校完成中等教育,然后再选择进入高等学校或者职业技术学校。但在中等教育中,就已经开始通过进入不同类型的中学为不同的后续教育做准备,准备进入高等学校的主要进入文理中学学习,而准备进入职业技术学校的则进入实科中学学习。正是在这个时期,德国独特的、备受称赞的“双元制”职业教育逐渐成型,并在1969年以《职业教育法》的形式规定了在职业教育中企业和学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0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职业教育理念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主要是产业结构的不断高级化使产业工人必须掌握更多的知识,传统职业教育难以满足要求。这促使了新的教育体系的形成。这种体系主要是通过将职业教育并入高等教育体系实现的。由于双元制教育的存在,德国在二战后高等教育发展缓慢,大学生入学率低于其它发达国家,使德国的高等教育受到了诸多批评。在此背景下,德国改革了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增加大学的数量以及增加大学招生数量。随着改革的进行,德国大学生数量迅速增加,使德国的高等教育迅速由精英型转变成为了大众型。高等教育的迅速扩张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如师资力量不足、学生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更主要的问题是带来了对洪堡理念的挑战。1976年制定的德国高等教育大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目的首先是“为各种职业做准备,传授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3]但是德国并没有丢弃洪堡传统。实际上在80年代,德国的大学已经明显分为了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20世纪60年代以前建立的大学,仍然以研究为主,并不直接提供就业所需的各种技能。另一种类型是在高等教育改革后新建立以及由各类职业、专业技术学校升级的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这些院校主要面向职业,提供各种实用性课程,学生仍然通过传统的“双元制”体系前往工厂或生产一线实习。[4]

二、德国职业教育的特点

梳理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演变可以看到,德国职业教育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产业为导向

德国的职业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中世纪时期的.学徒制奠定了今天德国职业教育的雏形。随着产业的不断高级化,职业教育也不断取得发展,从早期的业余进修学校直到今天各种层次的职业教育,都是适应产业不断发展的结果。因此德国的职业教育始终反映了产业界的需求变化。这种产业的导向性也充分体现在职业教育的各个环节。如在职业资格标准的确定以及课程开发上,德国建立了由最富有代表性的企业参加的全国性的“职业资格早期检测监测系统”,由他们收集数据并提供标准制定建议。德国经济部还每年颁布一次“国家承认的职业培训”的名称和数量,并且会随着产业的变化对从业者的资格不断提出新的要求。[5]这使德国的职业培训能够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调整,学生能够跟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二)以企业为主导

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企业居于主导地位而职业学校则处于从属地位,这是德国职业教育长期演变的结果。从学生的身份上看,学生从中学毕业到进入职业学校前,首先要与一家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职业培训合同,然后由工厂与学校签约。这样,学生的身份首先是该企业的学徒,其次才是职业学校的学生。从培养经费上看,以典型的德国“双元制”教育为例,在10900欧元的生均教育经费中,企业负担8700欧元,而职业学校仅负担2200欧元。[6]从课程设计与考核来看,学生主要是在工厂中进行企业培训,由企业负责为学生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职业学校主要是进行理论知识学习,而且理论知识的学习课程,也全部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制定。 (三)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职业学校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具有高水平操作能力同时兼具一定理论知识的高水平技术工人,这就决定了职业教育十分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实际上,德国的职业教育起源于中世纪的学徒制,是在学徒制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理论培训。以目前典型的“双元制”职业学校为例,学生一般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企业的岗位或实训车间进行技能训练,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为了保证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德国职业教育教师要求严格,企业的培训指导员必须是在专业领域中经验丰富的高级技工,职业学校教师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教师资格要求进入大学学习,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后,才能够任职。[7]

(四)完善的教育体系

德国的职业教育,不单单是职业技术学校与产业界的结合,同时也是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由于德国具有重视技术工人的优良传统,故此职业教育并不像英法及我国一样,是很多无法进入大学的学生们的无奈选择。学生在初等教育结束后就开始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分流进入学术性更强的文理中学还是进入职业导向性更强的实科中学与主体中学。同时,为了保证学生不因过早分流而失去选择的机会,德国允许在各种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进行转换。完善的教育体系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前景选择接受不同种类的教育,保证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了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教育是典型的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生产,其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如果投资教育的个体从中获得的收益不能超过成本,那么就很难使教育投资发生。对职业教育来说,其主要目的是为产业培养合格的技术工人,这就决定了企业在职业培训中天然的重要地位。然而一个企业如果不能够从职业教育中获取收益,那么企业便不会对职业教育感兴趣。德国通过职业教育以企业为主解决了这个问题。德国职业学校的学生首先与企业签订合同,毕业后也大多留在该企业,这就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外部性。近年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受到了许多抨击,一些人主张国家和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应当发挥更大作用,但是反对者认为这样将会造成企业拒绝接纳职业学校学生来企业实习,并且在雇佣职业学校学生上也会变得消极。[8]我国职业教育缺乏实践环节也正是由于企业很难从职业教育中获得收益,导致即使在企业实习的过程中学生也往往难以获得有价值的实际操作机会。虽然我国已经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必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但这些法律往往得不到真正的贯彻执行。由于我国国情与德国不同,不具备德国悠久的职业教育传统,发展类似德国以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并不现实。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即引进推广这种模式,但并未取得多大成效就说明了这个问题。但我国可以调整现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增强职业教育的能力。

(一)产教结合的模式应多样化

德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职业教育是随着产业的不断升级而不断发展的。当产业处在较低层次时,业余进修学校即可以完成职业教育的任务。但是随着产业的升级,职业教育也越来越出现高等教育化的趋势。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这就决定了各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模式不应当完全相同。对广大内陆地区来说,中等职业教育甚至短期培训就能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而在东南沿海及京津地区,由于产业结构的不断高级化,高等教育层次的职业教育已经成为目前继续发展的方向。因此,就全国范围来说,应该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发展本地的职业教育,不宜采取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及发展方向。

(二)增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参与度

德国的职业学校一般建立校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为协调企业与学校的重要枢纽。如德国符腾堡工商管理职业学院与12家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公司建立了联系,这些公司在校决策机构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4]这保证了职业学校的课程构建等方面可以充分反映企业界的意见,培养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我国的职业教育仍然是以学校为主的办学模式,在这种封闭的办学模式中,企业没有话语权,其课程设计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因此单纯要求企业投入很难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如果想要改变这种局面,那么需要教育部门更多地倾听产业部门的意见,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职业学校的决策中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使职业教育更能符合产业发展要求。

(三)加强职业学校师资力量的培养

当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先进的职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训体系,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总体来说,职业学校教师准入体系仍然沿用了学术研究型大学模式,大部分进入职业学校的教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缺乏实践经验,这导致了职业学校的教学设计与一般本科院校并无实质上的区别,培养的学生缺乏实践经验。我国应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经验,对职业院校教师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设置专门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专业或者从社会上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技师进入职业学校,从而改变职业学校教师的技能结构,以此带动职业院校学生实践技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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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周丽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困境与出路[J].比

篇6:德国教师教育的特点及启示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创立师范教育的国家之一,教师教育制度十分完善。2000年,德国教师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德国教师教育展望》报告认为:在培训期限、场地和行政管理的精干性等方面与外国相比,德国具有最高档次的教师教育制度。目前,我国师范教育正处于向教师教育全面转轨的关键时期。因此,探讨和解读德国教师教育的特点,具有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德国教师教育的三个阶段

德国教师培养的全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修业阶段、实习阶段和职后培训阶段。三个阶段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1、修业阶段

修业阶段,即大学的理论学习阶段,重在学习作为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

(1)课程设置。德国师范生在修业阶段主要进行理论学习,必须学习两门执教学科和相关的学科教学论,同时必须学习包括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其中教育科学要占总课时的25%。

卡塞尔大学规定,拟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学生要学习两门学科,且两者须为相近学科。该校师范生所学的教育类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欧洲教育史、课程开发论、教学论、执教学科的教学方法、心理学等,还包括一些相关的社会科学学科,如社会学、哲学等。

(2)教育见习。教育见习一般安排在第三个学期,为期5-8周。教育见习主要是听老师讲课,看老师如何组织教学,如何批改作业,如何管理学生等,了解学校教育运行的全过程,不上讲台讲课(德国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实习教师资格后才能上课)。

师范生达到相应条件后,可申请参加第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主要由毕业论文、120分钟的书面考试、80分钟的口试(试讲)、短期见习等四方面构成。第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转入第二阶段学习,同时取得国家见习公务员资格。

2、实习阶段

教育实习阶段,重在培养作为教师应具备的执教能力。第一次考试合格取得实习教师资格者,方能进入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学习,这类机构统称为研修班。

1990年以前,教育实习时间各州不尽相同。最短16个月,最长2.5年,一般为1.5年。从1990年开始,联邦政府根据州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决定规定各州教师实习阶段期限统一为2年。第一年为引导和试教阶段。从实习开始4周以后,才在老师的指导下试教。通常上午见习或试教,下午在研修班学习讨论。到第二学期甚至第二年,才开始独立承担一个班的教学。第二年的后半年,则专心准备第二次国家考试。每年的2-5月是德国各州进行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时期。考试内容包括:①面对评委和考试委员会,上两节公开课;②在4小时内,当场撰写一篇有关教育理论的文章;③参加包括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以及政治法则的3次口头考试。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只有80%的实习教师能够通过第二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合格者,就成为正式教师,同时成为国家正式公务员,享受良好的待遇。德国教师的报酬比雇员的平均工资高1.5-2倍。

3、职后培训阶段

职后培训的目的是使教师拥有适应社会急剧变化的能力,负担起教育改革和革新的任务。当前,德国教师的继续教育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自主学习。在职教师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教师了解教育科学与专业科学的新发展、新成果;扩充教师有关教育工作的心理、社会、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使教师重新认识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承担的任务和角色。在德国,政府和各种教育团体经常举办这种在职教育。教师在周末、下午或晚上均可自主参加培训。

(2)派出培训。经校方许可,教师到师资培训机构学习培训,获取另一种或更高级的资格。它主要包括另一种学科任教资格,另一种学校类型的任教资格,在实习教师研修班的任教资格,校长、督学任用资格等。

二、德国教师教育的主要特点

1、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

德国教师教育十分注重教师的全程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环节。

第一,教师职业是一项教育人的工作,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师范生必须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知识传输能力,三者缺一不可。为此,德国大部分州要求申请入学者必须参加职业性向测试,或者在入学前到中小学见习一段时间,测试申请者具不具备当老师的潜质,有没有可塑性,这是“全程育师”的首要环节。

第二,德国教师教育的“修业阶段”和“实习阶段”是“全程育师”的中间环节,目的是把热爱教育事业的学生培育成合格的教师,包括从理论到实践、从智力到品性、从知识到能力的全方位培育塑造。在此期间,师范生必须经过两次严格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反复锻造、磨炼,才能成为正式教师。

第三,职后培训是“全程育师”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教师专业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在职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停地从时代中吸取营养,学习最新知识。

2、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

注重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是德国教师教育的显著特点。第一,教育见习,培养师范生的感性认识。教育见习的主要任务是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听课、评课,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接触课堂现场的能力。带教老师从中小学选拔,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中小学的教师,又是大学的讲师。第二,教育实习时间长、内容具体,着力培养师范生的执教能力。德国各州统一规定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为2年。花2年时间培养教师的执教能力,为全世界教师教育树立了一面旗帜,可见德国政府培养教师执教能力的坚定决心。

3、坚持四年一次的教师评价制度

德国政府规定,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四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完全中学、实科中学教师的评价者主要是学校校长,四年一次为每个教师作出翔实的考核报告。国民小学、主体中学教师的评价以督学为主、校长参与配合。对教师的评价客观、公正,必须与教师本人见面并签字存档备查。督学的任务是到校听课,为每个教师建立一份“教师工作报告表”。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分管的班级及学生情况,所承担的工作量等;二是教师的教学效果与工作态度等。教师的评定结果分为7个等级,1级最好。工作时间不长的教师一般为4-5级,能评上1级的教师较少,必须是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突出者。

三、对我国教师教育的启示

鉴于德国教师培养的特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①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时机(观念、财力、物力)成熟的时候,把各级各类教师的管理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真正使教师成为人人羡慕的理想职业。②引入“全程育师”的教育理念,更加注重教师的职后培训工作。国家应尽快制定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的法律、法规,明确教师职后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要积极为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并把职后培训与其聘任、提薪和晋级等方面挂钩;另一方面,教师应主动申请培训,正确处理好教学与培训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把教师的在职培训纳入法制化轨道。③凡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考前应该进行面试和职业性向测试,把那些真正热爱教师职业、愿意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热血的优秀学生选入师范院校或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学习。

我国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与德国相比相差甚远。首先,对教育见习整体重视不够。有的仅仅将教育见习纳入了教学计划,但没有作出具体的检查落实;有的学校内部没有统一要求,有的专业见习,有的专业不见习,存在着可有可无的思想。其次,教育实习的水份很大。虽然对教育实习都作了相应安排,但时间一般只有6-8周(仅仅相当于德国教育见习的时间)。有的学校派了带队老师专门蹲点实习中学;有的学校实行教育实习巡视制,选派相关人员选择有代表性的实习中学巡视一圈。可见,目前我国师范院校对教育实习的检查指导不力,教育实习的水分很大。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实习中学迫于考试或升学排名的压力,不愿意让实习生多上课。另一方面,实习学生迫于就业压力,实习期间往往是找工作的黄金时间,部分学生不安心教育实习。

一方面我国应尽快制定《教师教育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对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作出明确的时间、内容规定及其目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师范院校与实习中学进行全方位合作,在实习中学中遴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既是中学教师,又是高校讲师,高等院校支付相应的报酬给实习中学和带教老师。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实习中学的积极性,才能激发带教老师的主观能动性。第三,师范院校应划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项经费,以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

我国对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方法较多,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体系,操作起来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等,评价的主要尺度是所教(管)班级考试排名或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升学率。为此,我国应建立健全教育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并委托教育评估机构每个学,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评比。将每位教师的评价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与其晋职、晋级挂钩。引入激励机制,树立典型,树立正确的导向,奖励表彰先进,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的督学体系健全,但其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例行视察,没有像德国督学那样真正地深入课堂,走访家长,对教师作出客观翔实的综合评价。两相对比,差距显而易见。我国注重教育过程的宏观遥控,德国注重教育过程的细微环节。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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