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试卷

关键词: 实施办法 审计 建设 工程项目

第一篇:建设工程项目审计试卷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湖北工程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防范经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以下简称“全过程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结算各阶段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控制和评价活动。包括五个阶段的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建设前期审计、招投标过程审计、施工合同审计、施工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基建(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修缮工程项目。学校凡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单项预算造价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基建工程和3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四条 学校审计处是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在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具体按照《湖北工程学院建设项目委托社会审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招标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全过程审计,所产生的咨询费用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列入工程建设成本。

第五条 全过程审计的原则与方法: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独立高效、严谨规范的工作原则,以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为重点,将技术经济审查、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在审计监督过程中,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技术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评价与咨询服务,并出具综合审计报告。

全过程审计的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工程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立项的决策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投资与建设规模是否适度。

2、项目投资慨算是否合理,是否经过评审,建设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3、监督项目建设全期有关技术经济活动的过程及服务性费用的洽谈。

4、审查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

5、审查初步设计方案的有效性、合理性,审核设计概算费用构成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合理性

第七条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审计: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

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包括:

1、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审计。审查资格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的合理、合法性;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等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严密性、合规性;审核招标时间、澄清时间、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审核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核计价依据、价款结算与调整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等是否明确、合理;监督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评标、定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工程量清单审计。审核工程量清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清单项目的编制、特征描述是否全面准确,措施项目内容是否完整,规费和税金计算是否准确合规。

3、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确定是否准确合理,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确定是否合理。

4、审核招标答疑文件及投标报价。审核招标答疑文件内容表述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审核招标文件邀约与投标文件响应是否一致,审核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有不平衡报价;审核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确定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审核总包服务费、措施费的计算是否与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致。

5、审计过程中应根据招标阶段发现的工程投资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处及时与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咨询单位等进行沟通,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审计。对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与施工变更、隐蔽工程签证、施工过程验收、材料(设备)采购、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等进行审计监督。

1、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对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单位的分包合同审计。审计处参与合同的商务谈判活动,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及拟定条款内容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表述是否准确、完整、清晰。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基建管理部门签订正式合同。

2、设计与施工变更的审计。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与施工变更论证会。审核设计与施工变更是否按审批程序报批,变更费用预算是否合理、准确、规范,计量计价方式与合同条款约定是否相符,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审核变更内容与实际发生情况是否相符,工程量增减是否真实、正确;审核工程签证中不适于套用定额的项目或零星工程的计量计价的合理性、准确性;重大设计变更,特别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计划投资金额较大的变

更,必须事先论证,分析变更的原因、必要性、责任主体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按审批程序报批。所有变更签证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人员、承包方负责人共同签证确认的变更事项,其工程量才能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3、大宗物资采购的审计。大宗物资是指总价大于5万元的同类材料或单价大于1万元的设备。审核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清单中的材料、设备的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等是否与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相符,审核材料、设备采购程序的合规性,采购方式的合理性。对于招标采购的甲方直接供应及甲控乙供的材料、设备,按招标采购程序要求,审计全程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审核监督;对于非招标采购的甲控乙供材料、设备,按规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品牌、规格、型号,进行厂家(商家)考察、市场询价、认质定价及物资验收等。

4、隐蔽工程签证的审计。主要隐蔽工程包括:预埋工程、钢筋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基层、安装管线工程、拆除工程等。审计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现场核查隐蔽工程做法、材料、工程量等是否与图纸及施工说明、设计变更、施工规范等相符。通过现场测量、取样、拍照、记录等方式,收集留存证据资料;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隐蔽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通知审计到达现场,若施工方自行封闭处理的工程不予审签;未经审计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签证确认的隐蔽项目及零星工程不得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5、工程进度款的审计。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审核实物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以及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审核进度款的计量计价与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审核进度款申报支付金额计算是否合理、准确,是否扣除工程减项内容,有无超额支付情况,有无变更价款未经签证就直接进行支付;审

核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甲方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审核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和扣回等。

6、工程验收审计。参与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现场核查基础做法、开挖尺寸、土质类别、边坡系数、排水方式、正负零标高、土方回填及运距;核查构配件及商混的制作方式、运输方式及运距,钢材的类型及进场数量,防水、隔热及保温材料的材质及实际做法等技术经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 核查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核查实际工期及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及索赔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

7、工程索赔审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事项重点跟踪与提前评估,及时提供咨询建议与应对措施,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审核索赔资料,确认索赔费用。对于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积极协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反索赔工作。

第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报送的最终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采取“三审”制:施工单位自审、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审计部门终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等技术经济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初审意见书及时送交审计处,审计处确定直接进行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审计完结后,及时办理资料归还交接手续,并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五份交给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第十条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对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及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的财务决算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及时开展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编写工程项目

竣工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财务部门将完整的竣工决算文件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形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到国资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手续。

第三章 审计的时限与职责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咨询的工作时限要求。审计部门根据审计咨询工作量的大小,按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审计咨询工作,及时出具审计咨询意见或报告。

审计咨询开始时间从接到全部规范、有效的技术经济资料开始计算。结算审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分歧,审计部门应及时组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社会咨询机构和施工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因重大分歧或资料不完善导致的反复协商、验证、申请仲裁等耽搁的日历天数,不计入审计工作时间。因相关部门不按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资料不完善导致审计时限延长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部门(人员)负责。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提前通报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审核咨询的事项,及时报送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为审计咨询工作预留合理时间,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及审计咨询质量。

第十二条 审计咨询工作的职责要求。

1、审计咨询部门的职责。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全过程审计工作;制定相应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切实履行审计的“确认、评价、咨询、服务”职能,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技术经济问题,提出审计咨询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对受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出具的审核报告承担法律 6

和经济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事项和综合审计报告及时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支持和配合审计处及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做好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反馈、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3、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职责。施工单位应依法合规、积极主动地配合、接受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工作,及时、完整提交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并保证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实事求是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结算内容、结算方式、结算依据等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相符合。

为倡导诚实守信,严禁高估虚报行为,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根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综合审减率大小划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咨询费用,在拟订招标文件时一并纳入其中的响应条款,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即: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审计咨询费用由建设方全额承担;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8%时,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承包方全额承担。

结算审计咨询费=(施工单位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报酬率 其中,综合审减率=审减金额/送审金额;审减金额报酬率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咨询合同为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与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规章与现行政策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 修订说明:

1、国家对内部审计职能重新调整为:“确认、评价、咨询、服务”。

2、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的内容及要求更加全面、深化。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正在修订。

4、在实际开展全过程审计工作中,需要更加全面、具体、明确的规定条款与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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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设项目审计流程

审计流程又称审计程序或审计循环。它是指某个审计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

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因其性质和要求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计目的和目标。要保证审计人员的工作能达到这些目的和目标,有必要把完成项目审计任务的整个工作过程科学地划分为几个阶段,并赋予与之相适宜的工作内容。

在确立审计项目后,完整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过程可划分为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与其相适应的工作步骤,将这些步骤联系起来便构成了完成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审计流程。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从确定审计项目开始,到制定出书面的审计方案为止的这一过程。准备阶段被认为是整个审计过程的起点,其工作的周密细致程度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1、收集背景资料。

背景资料主要包括: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图;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竣工决算财务资料;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这项工作常常结合日常工作来完成,由于档案资料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中不少工作也可以留给现场工作去完成。

2、实施非现场审计(含部分内控测试)。

实施非现场审计也称审前调查,其目的是熟悉被审计单位建设项目运作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掌握为确定重点审计领域,编制系统的审计方案所必需的信息。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实地观察等方式证实那些在自己办公室掌握的情况和由被审计单位声称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还可以通过运用流程图、调查表或文字说明等调查技术,来记录调查的结果,以加深了解并证实被审计单位建设项目运作和内部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电子数据整理。

通过电算化核算的建设项目,应将建设项目运作和相关财务信息资料导入审计系统软件,经过筛选整理,形成有用的审计资料,可以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4、组建审计组。

在确定审计组成员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计划对人力资源、时间预算和费用预算的要求;(2)建设项目的性质和业务量的大小:(3)上一次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状况的评价;(4)公司对该审计项目的一些特殊要求;(5)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机构、人事、方针等内部控制环境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6)上一次审计的结果,或对其他建设项目审计的结果,尤其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行动及其效果;(7)某些特殊领域需要外部专家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5、非现场分析及审计抽样。

针对多个建设项目,或同一建设项目的不同环节,根据搜集整理的资料和审前调查得到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和运行情况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并确定审计抽样的性质和规模。

6、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就可以确定具体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审计领域,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项目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7、下达审计通知书。

内部审计部门在年初就应该将审计计划中确定的审计项目传达给被审计单位(临时安排的项目除外)。在进驻被审计单位之前,有关审计通知的事项主要是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组的人员组成、初步确定的项目审计目标和范围、时间安排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帮助;同时,还应该与被审计单位讨论如何帮助他们理解和了解本次审计的工作方式和目的。通知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下达正式的审计通知书,也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非正式方式,只要能达到预先告知的目的即可。

8、审前培训

建设项目涉及投资方案、投资规模、生产规模、布局选址、技术、设备、环保等方面的知识,审计技术含量高,有的项目如土方、基建工程造价还必须专家的参与,必要时要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做好审计培训工作,对丰富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实施阶段

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阶段又可称之为现场审计阶段,是指审计项目经过充分的准备之后,针对高风险领域或显示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领域进行审计的阶段,也是将审计方案付诸实施,化作实际行动的阶段。

1、进点会谈。

审计组长介绍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对审计对象的工作配合要求;审计对象有关部门介绍该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来源及使用、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对以往内、外部审计和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2、内部控制审计评价。

对建设项目材料采购、工程款审批、工程款支付所使用的凭证、支付方式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测试,确定建设项目概算、程序等规章制度是否被贯彻执行,内部控制系统是否适当和有效、并发挥了预期的效果,识别控制缺陷和潜在或实际的风险领域;评估控制风险,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和范围;检查现场调查的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和汇总所掌握的信息,并将其形成书面记录。

3、实质性测试。

建设项目审计实施阶段的测试是对与被审计活动相关的凭证、文件、记录、业务等进行实质性的检查和评价活动。实质性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设计(勘察)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后续追踪与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详见《企业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的审计重点及方法》)。

4、审计发现的整理。

在审计的实施阶段,审计项目负责人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审计小组的内部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审计人员应该将其负责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作阶段性的总结汇报。汇报应该有书面记录,着重说明阶段性的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按照审计项目的分工,审计人员要收集、整理、解释那些与审计目标相关的各种信息,形成书面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并归集到建设项目主审,由主审汇总形成要点式审计报告。

5、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在最后审阅、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应该召开审计小组的内部会议,对记录的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进行充分的讨论,评估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并决定是否予以报告。

在草拟审计报告之前,项目负责人应最后审阅、复核所有的审计工作底稿,这是检查和评价审计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更重要的是,项目负责人可以进一步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潜在的危害、评估结论的正确性和建议的可行性,为起草审计报告获取详尽素材,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提供合理的保证。

6、交换审计意见。

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都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控制缺陷或不规范活动而言的,其矛盾往往直接指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这可能给审计人员带来不少麻烦。为防止或缓和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适时地将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讨论,征求他们的意见和看法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但可以进一步确认揭示的问题和提出审计结论、建议的正确性,同时也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一种尊重,有助于培养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与被审计单位讨论审计结果有两种方式,一是面对面的口头交换意见;二是发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书面反馈意见。

(三)报告阶段

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表现为审计报告。报告阶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管审计方案多么充分严密、现场审计怎样的深入细致,也不管审计的结论和建议是何等的正确和可行,如果报告阶段的工作不能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控制,防止潜在的风险损失,提高投资效益,那么,审计工作就不能达到全部的审计目的,而可能成为一项没有价值的活动。

1、形成审计报告送审稿。

审计报告是根据审计工作底稿所包含的信息撰写的。在审计组内部讨论和审计实施阶段与被审计单位讨论的基础上,便可以着手审计报告的起草工作。通常,正式的最终书面审计报告应该包括背景介绍;审计范围;意见或评价;发现的问题、建议和结论;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以及反馈意见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审计报告着重回答审计什么?审计了哪些活动?审计结果是什么?对发现的问题应该如何改进?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存在哪些分歧等问题。如图表-3所示:

审计概念

审计报告内容

应该怎样

项目概预算、合同约定事项、建设参数、计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审计标准

实际怎样

被审计活动的实际执行结果,或对适用标准的遵循状况。

如何改进

针对发现的问题或缺陷,提出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审计发现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控制缺陷,或其他不规范行为;或已被证实的建设项目所取得的值得赞许的成绩,如成本节约、工期提前、质量超标等。

审计结论

根据审计发现,从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中推论出的判断,或对审计发现的性质进行的结论性表述。

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和审计结论,对完善控制、纠正和防止不规范行为所提出的改进措施或主张;值得其他建设项目借鉴和学习的好作法等。

审计结果

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它包括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等方面的内容。审计报告集中反映了审计的结果。

图表-3

2、形成审计报告审定稿。

内部审计人员在送出最终的审计报告之前,应该将审计结论和建议与适当一级的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建设项目负责人讨论审计报告草稿,征求他们的意见,并根据讨论的结果恰当地修改初稿是完全必要的。这意味着最终的审计报告不仅应该包括审计实施阶段双方讨论的结果,而且可以包括报告阶段被审计建设项目负责人所发表的意见。

3、下发审计结果报告。

完成最终的审计报告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及时将其分发给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以引起企业管理当局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注意,以便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达到报告的目的。

4、审计项目考评。

同一对多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可对该项目进行考评,借以发现项目审计工作的不足,并提出提升审计技术与方法的意见;评选出的优秀审计项目,可作为经验总结,用于指导下次建设项目和其他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

5、整理审计资料。

归纳整理审计档案。

6、审计追踪。

内部审计人员应该进行后续查询,以确定对已报告的审计发现是否采取了恰当的纠正措施:确定纠正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正在取得预期的效果,或者是确定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否对已报告的发现已经承担了不采取纠正的风险。

后续跟踪的时间和方式由内审部经理决定,其时间、费用和人力的预算应该纳入审计计划的预算之中。

第三篇:公路项目工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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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17389907 公路项目工程审计

这几年投资处多次对省里一些投资较大高速公路项目及干线公路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积累了不少审计方法和有益的经验。很高兴今天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和交流。在这里,我仅对以往审计在高速公路项目主线部分发现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和处里积累的一些有益的经验作简单的介绍,希望大家批评指正,共同提高,也希望对各地市下一步开展交通工程项目的审计能有一些帮助。

对交通项目工程审计,内容很多,在以往的项目中对工程审计的分工和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1、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和决算进行审计,检查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2、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进行审计,检查勘察、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的有效性,以及其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对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承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工程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对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概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等。

由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审计组开展工程审计是以工程价款的结算与工程造价的决算审计为主线,重点放在完成投资的真

1 实与合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对工程的管理和造价的控制;项目招投标和发承包情况,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方面。

审计内容和重点比较多,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注重相关资料的搜集,并充分的占有这些资料。主要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技术规范、施工合同、计量支付清单等等。通过这些资料来熟悉建设内容、掌握规范规定、吃透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约、融会贯通各项关系等事项,只有全面了解和掌握资料,通过认真核对才能对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准确判断。其次注重与建设项目各参建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审计事务所、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以往项目中,审计组在开始阶段便一起与以上单位相关人员的座谈,通过座谈往往能够较快的熟悉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作业流程,了解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难题,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重点的把握,节省了不少时间,也能够较快地进入角色。三是注重审计人员之间交流和探讨。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大,标段多,我们在对公路主线工程的结算审计中,通常是按标段分工,主线各标段之间的问题有共性也有特性,通过审计人员对发现问题的探讨,站在不同角度审视问题,可以较准确的对发现问题进行定性,并对共性问题在全标段进行展开,有利于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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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17389907 公路项目工程目前都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清单计价的方法中,工程量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有招标人完成,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与管理程能力竞争报价。采取这种方式,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业主则承担工程量的变更和工程量的准确性等风险。

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性强,项目少,都是以最终形成的工程项目的净值而列的清单工程量,如高速公路上的通道涵洞包含的施工内容很多,(挖填土、基础、底板、洞身、粉刷、洞侧填土等二十多个子项)但工程量清单上只按涵洞通道的规格形式以完成的延长米计量。

同时,清单单价是一个综合单价,不但包括人、材、机、管理费用,还包括利润、税金并考虑承包商自身的风险因素。

并且针对每个建设项目都有一套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规范,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材料质量、施工及施工质量、工作准备、交工前维护、计量支付做出要求和规定。

由于采用了清单计价,我们对工程价款结算与投资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强调是工程量的准确,不弄虚作假,合法性强调的是工程量计算符合规范计算原则,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结算符合规范合同要求。

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和计量上是简单了,但对项目的造价管理要求却提高了,若是在那个环节上考虑不周,施工规范规定的不详尽,就可能出现肢解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复计量,多计量的

3 问题。所以我们处在审计高速公路项目时,特别注重对施工规范规定的计量支付原则的阅读、分析和把握,把结算工程量和变更价作为审核重点,搞好四个结合:

1、把设计工程量、合同工程量和实际结算工程比对,注意那些变化较大量的项目和问题比较明显的项目。比如在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比对,发现在部分土方工程变更较小的标段内,最终结算的填方工程量与图纸设计量一致,以图纸设计量作为结算工程量就给审计带来疑问。图纸设计量只是一个估算的工程量,而实际施工中引以实际发生的,并经多方计量认可的工程量为准。况且在实际施工中发生还会有局部的变更,与设计量完全一致的概率很小,以设计量作为结算量是否因为实际填方比图纸设计的要少?审计人员通过与设计方、监理方沟通交流,由此发现设计图纸的填方工程量并未扣减涵洞、通道等构筑物所占体积。这是由于在高速公路项目中,道路设计一般采用公路专业的设计软件,软件通过将勘测的实际高程与设计高程等数据的输入,自动通算全线填方量,再将扣除大、中、小桥起始位置,但忽略了涵洞、通道。同时监理惯有的思维也认为填方中不应扣除构筑物所占体积。该项目是建设较早的一条高速公路,在以往干线公路建设中,很少有长距离的高填路基。干线公路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填方路段先做好路基,再修筑小型构筑物,但在高速公路中,一般的填方路段都是高填路基,构筑物体积也较大,施工时应先修筑构筑物再填路基或填方时预留出构筑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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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17389907 分,因此与传统施工做法有区别,业主或监理也忽视了该问题。

2、把审核书面记录与现场勘查起来,注意那些虚计多列的项目。比如高速项目中的绿化工程,前段时间高速公路建设提倡挖大坑,重大树,在服务区和管理工区多用一些成材的高大乔木,每棵都造价不菲,花了很大成本在绿化工程上。而且以往的几个项目绿化工程超概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绿化工程的审计主要依靠现场勘查,对绿化带和绿化区内苗木的品种,间距,面积,株径等进行现场抽查,结合工程合同,招标文件检查其完成情况。现场抽查时还要注意要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共同商定抽查方法,抽查结果现场签字,以免时候与施工单位产生争执。

3、把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结合起来,注意建设单位实际支付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供货厂家的结算价款,奖金,索赔,预留的质保金,工程尾款等事项。

4、把重点审计与全面审计结合起来。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多,内容多,既有路基路面桥梁工程,也有房建、绿化,防护,排水以及与之相配套机电、交通设施等工程。就路基工程少则分

七、八个施工标段,多则分二十多个标段,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铺开审计难度很大。在审计时间、审计力量有限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重点抽查,查深查透,然后分析总结,针对那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扩大到其余标段,这样既加快了审计速度,又显现了审计成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5 对于各个项目开展审计而言,方法很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这里根据以往的审计情况例举几个典型和较普遍的事例。

工程量清单形式的结算审计,一是注意量的核查,因为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工程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其计量按实际完成的净值为准。比较普遍的是道路标线问题,在以往的几个项目中道路上的标线均以轮廓面积计量,违反了以实际完成的净值为准这一原则,轮廓面积要大于净面积三分之一还多。

二是注意合同工程量清单以外增加的项目。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常有肢解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问题,如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中结构物台背填土,在施工规范的路基土石方一章笼统规定结构物台背回填要计量支付,承包商也以此来申报结构物台背填土工程量,按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我们进一步研究分析施工规范的其它章节,认为结构物台背回填不应笼统地都应予计量。但在排水及涵洞一章第605节盖板涵箱涵中,又明确规定涵通台背回填土不应计量。这样的问题应以结构物在各自章节中的规定为准,涵洞通道台背填土所发生的费用已明确规定包含在涵洞通道的清单单价中,承包商要求台背填土另行计量事实上就是肢解了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

三是注意与设计文件,规范文件,招投标文件的细节并与设计方,监理方充分交流。我们在另外一个项目同样发现路基填方

6 公路桥梁百宝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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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17389907 工程量实际计量数量与与设计工程数量一致,该标段虽没有大的设计变更,我们还是同样有疑问,实际和设计就那么一致么?通过进一步核查设计工程量,结果发现路基填土方设计是按自然方计算的,与规范要求的按压实方计量相差16%,承包上沾了光,所以才以图纸设计量为准。

在审计某条干线公路项目时,在审计人员互相交流中发现一个主线标段合同单价普遍比其他标段高,最终在工程量大致近似的情况下结算价款高出其他标段许多。进一步查看招投标及评标资料,在该标段的所有投标单位中,该单位投标报价也明显高出其他单位的报价,根据评标方法,大致感觉这样的报价中标可能性不大。通过再次计算复合标底和评分,找出了原因。原来是评标时计算打分出了问题,造成应中标的未中标不应中标的却中了标,应为无效中标,鉴于工程已完,审计最终核减475万元,并追究了问题的责任人,对项目的管理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工程审计还要注意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的问题,要做到准确无误。例如某市一份高速项目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在多计工程造价问题中反映项目发生合同索赔800多万元,但在审计决定中仅对其中的近100万予以扣回,本意是想提出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不规范,造成损失,且有100万索赔属多计量,不应由业主承担。可由于问题的定性和定量有误,反而造成审计报告中问题数字大,处理的数字小,前后不一的印象。索赔是施工单位的权利,该项目索赔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业主管理不规范,在不具备施工

7 条件下要求施工单位进场,致使施工单位窝工而发生索赔。在已支付的800万元的索赔款中,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100万元应放在多计工程造价问题中反映。其余因建设单位管理不善造成700余万元的损失问题应单独或与其他共性问题一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说明。

在编制审计底稿时要注意事实清楚,依据合理,证据充分,数字准确。审计底稿避免做成预算表,列公式汇结果而缺少必要的文字描述。因为在审计组审计报告由主审完成,缺少必要的文字描述对完成报告会造成不小的困难,而且由于不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也不易表达的准确清楚,审计底稿应较详细地描述问题的事实,问题的定性,审计的依据,计算的方法,并完整收集相关的资料,充分证实。

以上只是对投资处在近几年交通项目审计中一些审计经验和案例方法简单的罗列,水平有限,还往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四篇:项目竣工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区别

1、两者依据不同

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两者标的不同

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

3、两者从业人员不同

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

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

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

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5、两者的目的不同

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

工程造价审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效益目的的行为,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在依据、标的、目的、法律效力、从业人员等方面是有本质区别。

第五篇: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原则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原则、重点及评价依据

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遵循的原则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将建设项目全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审计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对各阶段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并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它与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虽有交叉,但不能相互替代。因此,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必须明确原则,科学定位,使建设项目管理、监理、审计形成合力,发挥建设项目投资的最大效益。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审计目标与建设目标协调一致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既要实现与其他审计项目同样的目标——“真实、合法、效益”,又要促使建设项目实现“质量、速度、效益”目标,跟踪审计与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跟踪审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在保持相对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前提下,努力寻求项目管理与跟踪审计的和谐进行,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要有良好的制度街接,真正做到审计到位不越位。

(二)以投资控制为主线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以投资控制为主线,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如资金运用情况、成本节约情况、效益目标完成情况,要针对那些对工程造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环节开展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变更与签证等,做到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及时控制。

(三)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有效手段,跟踪审计要充分利用价值工程理论,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特别是在履行评价职能时,要力求做到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努力实现功能与造价的最佳结合。

(四)重要性与可能性相结合 从理论上讲,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而实际上跟踪审计不可能对其全过程的每一环节都进行监督和评价,如项目决策及可行性研究虽然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但它一般都是由单位的最高领导层决定,对其进行监督与评价是不太现实的,既不能事先评价,也不能事后“品头论足”。

(五)成本效益原则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也必然发生一定的成本,受审计资源与成本的限制,审计不可能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审计,惟有将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在最需要审计的环节,才能发挥审计的最大效益。因此,跟踪审计必须科学选择重点,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

(六)监督、评价、服务、咨询相结合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与评价,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也是最能发挥审计咨询与服务职能的审计项目。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要全面履行监督与评价、服务与咨询职能,通过参与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合理评价工程造价,同时,积极发挥审计人员政策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知识全面的优势,适时为项目管理提供咨询和服务。高水平的咨询与服务还可以提高跟踪审计的地位,使审计环境更佳。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

(一)设计方案审计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有资料显示,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25%,决策与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设计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设计方案审计的重点是设计方案的深度及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准确性,会误导工程中标价格,还会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大量的设计变更与签证,不能允许发生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对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的评价可采用指标对比分析法进行,即选择同类建筑的单方造价、单方钢筋用量、单方砼用量等指标与被审计工程项目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发现“粗梁胖柱”现象及其他浪费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者反馈。

(二)招投标审计 招投标工作是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规范的招投标,可以优选施工队伍,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工程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招投标审计的重点是招标文件及标底。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涉及工程造价的主要条款如招标范围、分包工程及配合费、选购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暂定价、工程变更的结算办法是否表述清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有无漏项;标底计算是否正确。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招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开,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和假招标的行为等也是招投标审计的内容,但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其进行了监督,则跟踪审计可不再列入审计重点。

(三)合同审计 合同审计重点应放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合同执行情况审计可在施工阶段及结算阶段结合其他审计工作一并进行。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意思表达是否准确、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形式是否明确、相关条款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要特别关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如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及比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新增减工程量项目的结算办法,工程质保金的约定、违约的索赔等。

(四)设计变更与经济签证审计 设计变更与经济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更会有大量的设计变更与经济签证。设计变更与经济签证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变更与签证理由是否合理、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关注由施工方首先提出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对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跟踪审计人员要及时进行测算,及时提出审计建议。

(五)隐蔽工程审计 隐蔽工程覆盖后难以复核,是最容易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的部位,对隐蔽工程质量与造价的控制是跟踪审计的重中之重,审计人员要及时跟踪隐蔽工程的每一个工序,做好记录,必要时还应进行拍摄记录,为工程竣工结算积累资料。

(六)工程进度款审计 工程进度款是在工程中间结算的基础上支付的,为掌握工程结算第一手资料,审计人员要跟踪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认真审查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材料规格、型号、品牌是否与合同约定相同等,并及时做好跟踪审计记录。审计中要严格区分工程量清单内外项目,清单内项目按投标报价结算,清单外项目按合同约定结算,中间结算时可采用分摊法、分解法、估价法计算,原则上与分步分项工程费一致。工程进度款审计是效益最高的审计项目之一,它可以有效地调节工程进度,节约资金成本,扼制工程款超付。

(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口,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比定额计价模式竣工结算相对简单,但是,由于建设工程造价组成的复杂性,必须建立科学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严把竣工结算审计关。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评价依据

(一)法律与法规跟踪审计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较多,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

(二)规定跟踪审计依据的规定是指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包括工程管理方面的规定、工程计价方面的规定等,具体有各省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南、工程计价表,各省、市关于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质量监督费等规定及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的规定,以及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

(三)相关标准及规范 跟踪审计依据的标准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具体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等;规范包括工程施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

(四)合同及补充协议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经签订,在合同期内便是跟踪审计的重要依据,它是约束合同条款的法律文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必须严格按合同办事,并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

(五)建设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及委托有关单位形成的资料为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及过程中都会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应贯穿于各个环节的审计之中。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是跟踪审计的内容,也是评价项目管理活动及项目管理人员行为的依据。另外,建设单位委托有关单位编制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也是评价工程造价的依据。

(六)经济指标及市场价格有关部门发布的及审计人员经过调查形成的经济指标与市场价格也可作为跟踪审计的依据,如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建筑经济指标以及审计部门经过市场调查建立的材料价格库等。这些资料虽不具有法律依据的地位,但它也是跟踪审计评价不可缺少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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