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公司计划书

关键词: 生态旅游 计划书 公司 旅游

筹建公司计划书(精选11篇)

篇1:筹建公司计划书

旅游公司筹建计划书

一、名称及类型

1.1注册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1.2注册公司名称后缀: 1.2.1xx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福州飞云峡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1.2.2XX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1.2.3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2.4XX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2.5XX生态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公司)

1.3注册公司名称前缀:

杞爱,杞缘(更多见附录)

二、组织结构及人员设置

公司拟下设4个职能部门,即行政部、财务部、景区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行政部:部长1名,人事行政专员1名,驾驶员1名。

财务部:出纳1名,会计1名。

景区管理部:部长1名,水电工程师1名,安全主管1名,保安4名,绿化土建工程师1名,清洁工2名,景区服务人员10名。

市场营销部:部长1名,营销专员2名,收费员1名。

三、宁夏当地生态旅游休闲盈利模式浅析

3.1特色餐饮类

掌政驴肉,阅海周边农家乐为该类代表,该类型往往投资不大,环境较差,店面较小,但因为其饮食独特,往往区域里同类型小店集中,客人很多慕名前往,这属于“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代表。这一类虽然管理粗放,内容简单,偶尔会有垂钓,棋牌一些项目作为附属,不作为主营业务。该类因为投入不大,综合成本较低,因而整体效益也很可观。

3.2独特自然景观及历史人文景观类

沙湖、沙坡头以及镇北堡影视城,该类景区因为独特的自然资源以及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往往都是名声在外,游客如织,景区配套设施完善,衍生项目较广,管理水平较高,各项经济指标也较为理想,该类往往在区域旅游资源中独占某类资源,属于行业龙头地位,基本没有什么竞争对手。

3.3产品产、销、研与文化挖掘结合类

该类中“百瑞源”作为典型代表,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围绕枸杞开发系列产品,以“养生”为主题,赋予枸杞独有的文化,各地设立养生馆,不仅卖的产品,卖的也是理念,2011年建成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中国枸杞馆,某些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3.4综合类

该类中以“森淼”为代表,从无到有,在自己的基地中,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集餐饮,住宿,会务接待,休闲度假等服务设施,同时又做酒庄,弄拓展,搞沙生植物博物馆,不但有特色,而且能满足一般游客的基本需求。

四、市场定位及前景分析

优势:土地资源丰富;环境地貌较为原始,无污染;小范围生态类型多样(有水,有沙漠,有沟壑);枸杞种类较为齐全。

劣势:缺乏自然旅游资源;地方(五里坡)缺乏历史文化沉淀;距离核心

旅游线路及区域较远;枸杞作为旅游主打资源较为单薄;距离银川,及吴忠市区还是偏远,地理位置不显眼,散客前往不容易找到;吴忠餐饮业很发达,种类繁多,常规娱乐业亦不缺乏。

市场定位:1.客源区内游客为主,区外游客为辅

2.接待方式团队形式接待为主,自驾游散客为辅

3.消费水准,中等水平,以游客感觉“物超所值,不虚此行”

为准

4.年龄层次:青少年,成年人为主,8~40岁区间

五里坡基地,地理位置偏僻,没有明显地标,不熟悉的人不容易找到,同时没有什么好的自然风光,也没有什么历史文化遗产,在进行移民开发前,基本少人居住,更无特色饮食,从这些方面讲,不具备之前提到的四种盈利模式的前两种,不具备打造自然或人文景观的基础条件,也不具备独特餐饮的条件。从黑枸杞的特色种植,观光,以及枸杞果,茶的加工流程参观,又略显单薄,实事求是的讲,百瑞源“中国枸杞馆”,已经将这块资源占走了,在那里,游客对于枸杞的好奇心和热情基本都能满足,我们的地理位置条件,已经注定没法在这块去争长短。并且,赋予枸杞予独特的文化及内涵,公司目前还不具备实现的条件,因而,四种盈利模式的第三种,我们也没有办法去实现。唯独在第四种模式中,这里简称为“森淼模式”,有些地方,我们可以借鉴。首先,基地土地资源丰富,一期三千亩面积,这点是其它旅游休闲类公司所不具备的,可以容纳更多占地较广项目,例如森林公园等主题公园类;同时,基地小范围内生态多样,有水,有沙漠,有高低落差20米的河岸,可以作野外生存训练,拓展项目等;因而这里,将未来旅游公司的主题定位在:目前以野外生存,体验,训练,拓展,为主题而围绕展开的一系列项目组合,同时兼顾餐饮与娱乐。未来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最有代入感,野外项目最齐全,同时满足会务接待及餐饮住宿,农业观光等需求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公司。

五、一期项目建设及开展项目内容

接待室1间,公共淋浴室1间,私人储物柜等。若干自制训练器械。迷彩服,单人帐篷,彩蛋枪若干。

5.1 野外生存训练及拓展

雇用退伍军人作为教练,平时作为保安,结合公司基地场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计一些训练项目,针对人群不同,难易程度予以区分(例如企事业单位拓展,野外驴友爱好者生存训练,青少年夏令营等),进行体力训练,自救训练,以及常识练习,例如换车胎,紧急止血等等

流程如下:市区集合点,雇用运输公司客车将游客集中拉到基地接待室,在接待室换装,之后3公里拉练,至基地腹地,扎营,学习帐篷搭建,野外生活,野外急救知识等,夜宿帐篷;第二天,进行系列拓展活动,例如攀岩,水上拓展,等等,晚间可以组织篝火晚会;第三天,进行系列对抗娱乐活动,例如彩弹枪对抗,水上漂流对抗等等,野外条件越接近于真实,人的代入感就会越强。

5.2 饮食部分

基地厨房做好一日三餐,以大锅饭为主,素菜不外购材料,基地自种土豆辣椒西红柿等,自产自销。荤菜烤全羊。营地中间篝火晚会,烤全羊,大锅饭,席地而坐,体验野外聚餐的不同体验。

5.3交通条件

团体接待,大客车统一接送,散客,自驾游形式到基地。

5.4住宿条件

前期,以单人帐篷为主。

六、二期项目建设要求(2015~2016)

6.1 住宿

要求:建筑风格切合公司主题,外表粗犷,内部细致。二期建设以接待散客及小型团队游客为主,以低投资,个性明显,实用型为主。

6.2 餐饮

要求:在环境较好位置,例如河边,森林里,建设包间,四面透光敞亮,内部可看到外面景色,装修精致,设施齐全,规格要高。二期建设以接待贵宾和团队游客为主

6.3 养殖

要求:养殖牲畜及家禽品质较高,自然放养,自然生长及成熟,保留食材 原始的品质及口感,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餐饮品牌,打造自己的饮食口碑。

6.4环境美化

要求:四季有景,处处有景,林木成荫,瓜果飘香

七、项目资金筹备

1.一期项目,公司自筹资金。

2.二期项目,对外公开招商,公司免费提供3~10年土地使用权,根据项目的不同,形成具体协议。总体方针,互惠互利,共赢局面。举例说明,环境美化项目,公司提供土地,水源,以及日常管理,投资方提供相应种苗及农用物资。

篇2:筹建公司计划书

一、常设机构性质

常设机构可分为分公司及办事处两种性质,两者区别如下: 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分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

从纳税方面看,由于办事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故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流转税由总公司缴纳。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可汇总到总公司缴纳,企业流转税需在当地缴纳。

结合我司情况,建议建立分公司性质的常驻机构,原因如下: 1、建立分公司有助于彰显我司形象,使北京方面更容易开展业务;

2、分公司可以独立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方便应对各种复杂关系客户;

3、分公司组建初期在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方面不会过高,且可通过多种方法控制,如:尽量让客户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申请相关优惠政策等。

二、分公司业务定位

分公司业务定位于“寻求高层资源合作、协助总公司开展业务、

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具体业务实施方向如下: 1、日常业务

1) 聚集高层资源,重点开拓国家级商协会、央企等资源,并建立合作关系

2) 配合总公司实施“走出去”业务,借助北京外国使领馆资源优势,帮助企业境外投资、帮助境外招商机构境内招商。 3) 协助商务部相关部门组织境内外“高访团”,寻求业务发展新模式

4) 积极发展服务在京平台会员,包括不限于分公司资源辐射下的招商机构官员、外国使领馆人员、境内外投资客商及企业家组织等。 2、协助式业务

1) 协助总公司开拓商务部组织及支持的.项目对接工作。 2) 协助总公司在其他地方组织投资促进活动,并提供相关支持。

三、分公司组织架构

结合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分公司筹建初期人员编制暂定为4人,其组织架构见下图(岗位职责见附件):

分公司总经理

行政助理

业务助理

业务助理

四、分公司与总公司日常管理衔接

分公司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日常管理需遵照总公司相关《日常管理》中对分公司的管理规定,并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分公司与总分公司日常管理衔接方法如下: 1、行政人事管理

1)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分公司职员管理等,并拟定适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的人事管理制度,报总公司审批备案。

2) 总公司向分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等。 3) 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高管人员薪酬等,需报总公司核准后实施,并报备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薪酬由总公司直接发放。

4) 分公司人员的调整和变动,应当报备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2、财务管理

1)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

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管理等,拟定适应分公司实际情况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采购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并报总公司备案。

2) 分公司负责建账,报税等方面交由总公司负责。

3) 分公司设立一般账户,只限于存取分公司日常运营开支,其他较大金额交易或者合同款项,直接用总公司账户操作。 4) 分公司需向总公司提交月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 分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借款。如确有需要,必须按规范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3、业务管理

1) 分公司应贯彻执行总公司《业务管理规范》中对分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拟定周、月、年业务计划,并报总分公司备案。 2) 分公司需定期以邮件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周、月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3) 分公司按总公司《销售提成制度》中规定享受业务提成。 4) 原则上分公司不能作为“业务合同”的主体,特殊情况需报备并经总公司审核。 五、分公司筹建工作

1、办公地址

分公司办公地址原则上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出选址方案,提交总公司审核确定。

2、注册登记

为使分公司尽快成立,注册登记工作可由分公司选定专业代理公司办理,总公司提供相关注册资料支持。

3、相关设备配备

为使分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分公司除配备日常办公所需一切设备设施外,特配专车一辆(租赁)。

4、人员招聘

分公司人员招聘需按《分公司筹备方案》中组织架构要求执行,原则上由分公司总经理选择并确定招聘人选,并报总公司人事部备案。

5、开业仪式

分公司开业仪式具体执行方案由分公司负责,并报总公司领导审批。

6、实施时间表

篇3:北京银行获准筹建消费金融公司

2010年1月6日, 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北京银行筹建北银消费金融公司, 北京成为首批获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三个城市之一。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筹建初期注册资本金拟为3亿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2009年7月, 为加大金融对扩内需、促消费的支持力度, 中国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同时选择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 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此次中国银监会批准消费率先试点。

篇4:侵占筹建中公司资金的行为定性

郭某作为A公司(非国有)的工作人员,受该公司指派负责筹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B公司,并担任B公司经理。在B公司未登记注册之前,郭某利用负责筹建业务并支配筹建资金的职务便利虚报会计账目,将一笔35万元筹建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购买汽车一部登记在其个人名下。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2000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按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筹建中的公司应当视为公司,对侵占筹建中的公司资金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行为人郭某作为筹建中的B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筹建资金,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郭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理由在于郭某作为该A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负责筹建业务并支配筹建资金的职务便利,实际侵占了出资公司的资金,而非筹建公司的资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仅仅针对“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不能类推适用于“侵占”行为。

三、评析意见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犯罪嫌疑人郭某是筹建中的B公司的经理,能否据此认定为《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需要判断尚未登记注册仅处于筹建阶段的B公司能否成为该条款规定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

(一)“筹建中的公司”不属于《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企业”

对《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理解,实际上涉及到刑法用语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用语的协调问题。由于对刑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的认识不同,对同一法律用语在刑法语境和在其他部门法语境中可能得出不同的解释结论。关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有刑法独立性说和刑法从属性说的对立。笔者赞同刑法独立性说。张明楷教授认为,作为刑法规制对象的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其他部门法律的规制范围。刑法也不是对违反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所谓一次规范的行为直接给予刑事处罚,而是根据自身特有的依据和标准独立进行法律制裁。[1]但不管学者持有上述何种立场,都认可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具有补充性。刑法是最后的手段,只有在其他法律不能充分保护法益的情况下,才可以动用刑罚,从而保障其他部门法的实施。[2]

具体到本案,对《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之理解,也应注意与公司法、企业法的协调。根据《公司法》第6条、第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由登记机关发放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即为公司的成立日期。另外,《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由此可见,公司享有民事主体资格,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财产,这是公司成立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作为公司成立的日期,相当于自然人出生日。同样,企业也必须依法登记设立并拥有独立财产。因此,本案中B公司尚未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不能成为《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中的“公司”、“企业”,否则将是对刑法进行任性的扩大解释。

有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参照此规定,筹建中的公司也应视为公司。笔者以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针对的是具体案件,而不是类型化的扩大解释。该批复实际上起到了法律拟制的效果,即对挪用尚未登记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理,但不能作为类推解释其他问题的依据。我们要绝对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否则就是对罪刑法定基本原则的违背。

(二)“筹建中的公司”亦不能视为《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是一个概括性的刑法术语,学界和实践部门对其内涵和外延的理解有很大争议。有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这里的村民小组显然不属于公司、企业,但可以归类于“其他单位”。根据该“批复”,其他单位的认定只需要具备独立财产这一实质要件即可,无需经依法设立登记等形式要件。并且从打击单位内部犯罪的立法目的和现实需要出发,也不应该对“其他单位”的外延理解过窄。笔者认为,该“批复”同样是对具体问题的解释,不能作为解释《刑法》第271条第1款“其他单位”的立论基础。目的解释虽然是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但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的探寻本身也是一件极其冒险的事情。为了适应“打击犯罪”的目的需要,可能会产生将一切具有聚合性特点的组织都放入“其他单位”这个口袋的风险。另外,法律如何适应规制社会行为的需要,也是立法者的任务,而不是司法者的担当,司法者只能遵循罪刑法定原则适用法律。

从历史解释的角度出发,我们发现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客观方面没有质的不同。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职务侵占罪,而是涉及职务侵占的行为都规定在了贪污罪当中。中间经历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直到1997年刑法彻底将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分离。另外,《刑法》第271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从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结合《刑法》第93条的规定来看,该第271条第2款是一项注意规定,其内容完全可以包含在《刑法》第382条、第383条之中。

由此可见,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一致性,二者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国有主体身份。因此,从立法历史渊源和刑法体系的协调来说,《刑法》第271条第1款中“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与《刑法》第93条、第382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第271条第2款“国有公司、企业或国有单位”相对应,即系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单位”当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才能享有民事主体资格。同样,《刑法》第271条第1款中的非国有“其他单位”也必须依法成立,即要具备成立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因此,本案中尚未登记注册的B公司也不属于《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单位”。犯罪嫌疑人郭某以筹建中的B公司经理的身份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三)对侵占筹建公司资金行为的定性

笔者赞同这样一种思路,即筹建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人员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关键要看筹建公司的出资人。如果筹建公司的出资人是单位,行为人受单位指派或者临时聘用负责筹建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筹建资金的,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如果出资人是自然人,行为人受该自然人委托负责筹建公司,侵占筹建资金的,应认定为侵占罪等其他相应的犯罪。[3]

本案之中,犯罪嫌疑人郭某作为非国有A公司的工作人员,受该公司委派,利用负责筹建B公司并支配筹建资金的职务便利,将35万元资金非法占为己有。行为人郭某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出资公司A公司赋予的职权,侵占了A公司的巨额资金。因此,郭某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立论根据在此。如果郭某受其他自然人的委托,则只能依其他相应罪名而非职务侵占罪论处。

注释:

[1]参见张明楷:《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兼论刑法的补充性与法律体系的概念》,载《法学研究》1994年第6期。

[2]参见肖中华:《经济犯罪的规范解释》,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篇5: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筹建计划

为配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满足各部门的人才需求;特组建人力资源部,重点引导公司在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等方面的具体事宜。其具体配置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部门人员配置(3名)

招聘专员一名

人事助理一名

人力资源经理一名

二、人力资源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选拔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促进公司持续长久发展。

三、具体工作职能

1、制度建设与管理

A、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B、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C、核定公司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人员编制计划;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指导、协

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机构管理

A、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支机构选点调研、人才储备、筹备设

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制订

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C、公司及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

解聘管理;

D、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部工作。

3、人事管理

A、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B、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C、公司干部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D、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E、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统计及分析;

F、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订并监控公司系统薪酬成本的预算

B、核定、发放总公司员工工资,核定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财务人员的工资;

C、制订公司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5、培训发展管理

A、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B、监督、指导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

C、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D、制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E、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和培训课程。

6、其他工作

A、制订公司员工手册;

B、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C、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

D、联系相关机构组织,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相信通过人力资源部的组建,将会不断满足公司各部门的人才需求,促进公司组织结构的优化,与公司长远战略相适应。

篇6:公司筹建请示「常用」

我公司及八位自然人拟于×××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具体如下:

一、拟筹建公司的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住所:×××路×××号×××商铺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五、发起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略

主出资人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整,占拟设立公司总股份的24%;其他出资人为8位自然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800万元整,占拟设立公司总股份的76%,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完全符合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办公电话:×××

3、手机:×××

4、传真:×××

5、E-mail:×××

6、通讯地址:×××路×××号×××商铺

7、邮政编码:×××

目前各出资人总出资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已经准备就绪,恳请各上级管理部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指导,准予我们筹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组

(主发起人企业公章代)

篇7:公司筹建请示「常用」

我公司及八位自然人拟于×××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具体如下:

一、拟筹建公司的名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住所:×××路×××号×××商铺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五、发起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略

主出资人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整,占拟设立公司总股份的24%;其他出资人为8位自然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800万元整,占拟设立公司总股份的76%,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完全符合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办公电话:×××

3、手机:×××

4、传真:×××

5、E-mail:×××

6、通讯地址:×××路×××号×××商铺

7、邮政编码:×××

目前各出资人总出资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已经准备就绪,恳请各上级管理部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指导,准予我们筹建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组

(主发起人企业公章代)

篇8:浅谈公司筹建期风险控制要点

固定资产投资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现在:

第一, 设备引进前期的市场调研, 设备的性能、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第二, 设备采购价格的谈判;第三, 设备验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第四, 设备款项的支付是否合理等。

工程建设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表现在:

第一, 价格风险:在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都会产生风险。例如, 由于时间紧, 对细节的设计较粗, 造成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 从而造成投资增加;由于工期较紧, 造成施工图设计不够详细就进行招标, 从而不能按现有图纸包干, 造成今后由于图纸变更产生造价提高的风险;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暂定价等因素引起的造价变更的风险;第二, 质量风险: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队伍是否按要求施工, 易产生质量风险;第三, 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 由于各工种交叉作业, 易产生安全风险;第四, 工期风险:在施工过程中, 由于外界及施工单位自身原因, 容易造成脱期, 从而产生拖延工期;第五, 款项支付的风险:工程按阶段付款手续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规定;第六, 总投超支风险。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 可能导致公司总投资额超过可研的预算范围之内。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风险, 笔者以所在公司为例, 认为首先需要对各项风险给予充分评估, 在分析各种可能性后, 在控制企业风险层面, 最主要的工作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借助相关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 增强公司的风险意识, 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强化公司风险控制效果。

一、建立健全基建期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以宝钢国际系统管理部下发的基建期管理文件蓝本,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了基建期的各项管理文件。这些文件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文件、人力资源管理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文件, 并将相关文件和制度上报系统管理部, 由系统管理部审核、执行董事批准后下发执行。随着公司发展, 公司应在各项基础建设和以后的经营活动中, 继续加强各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以确保公司快速、安全的完成基础建设工作。

二、制订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内部控制制度

在公司的基建期, 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在风险控制层面特别重要。因此, 根据国家财会[2001]41号《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试行) , 结合公司在建设中可能出现的上述风险, 财务部会同项目筹备组的相关人员, 组织编写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两个模块的内控制度。

固定资产模块用以规范公司在办理固定资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处置等业务时, 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日常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维修保养费是否超预算;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作价是否合理等;在建工程模块用以规范重要业务授权过程中, 审批手续是否健全;项目决策责任制是否健全, 是否有奖惩措施;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款项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等;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等, 以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宝钢国际管理文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宝钢国际各部门对于新公司的建设各负其责。公司组织项目筹备组人员认真学习该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管理流程, 以保证各阶段的工程建设符合管理流程的规定。同时对于工程建设各阶段遇到的问题, 及时反馈到国际各职能部门, 以得到各部门政策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四、针对风险, 提出控制措施

公司在宝钢国际各部门的政策指导下, 吸取兄弟公司的经验,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不同风险, 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一) 采取不同措施控制各阶段价格风险

1. 在设计阶段:

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参照其他剪切中心的设计, 减少变更的风险;采取合同措施, 对设计反复变更的情况采取惩罚措施, 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 在招投标阶段:

在招标工作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将变更原则在招标文件的合同中规定完毕, 做好中标后合同的签订工作。

3. 在施工阶段:

制定先进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材料价格,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规范设计变更程序。

(二) 强化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和工期风险防范

主要是在施工中加强监理的监管力度, 减少质量风险;加强施工单位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监理对安全的监管力度, 减少安全风险;在施工初期由施工单位上报工期, 由监理按上报工期监管工期, 可以提前预知脱期因素, 提前制定方案, 减少工期风险。

(三) 注重资金支付风险控制

筹建期资金使用项目多、数额大, 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保障财产安全, 尤其是加强资金审批支付的控制尤为重要。从完善企业内控的角度看, 公司建立严谨的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支付审批权限。发生经济业务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 对资金支付的控制应以合同为起点, 首先合同应是经过授权审批签订的, 基建部门根据合同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和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经批准后按月向财务部门报送用款计划, 申请支付时由基建部门根据查验的合同执行进度、监理证明单来填写付款申请单及合同支付登记表, 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后交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对合同、用款计划、监理证明单、付款申请单和历次支付记录复核无误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并及时按辅助核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合同管理项目分别登记“在建工程”和“往来单位”的账目, 确保款项支付有依据, 账务管理与合同管理一致。在考虑固定资产投资专款专用的情况下, 可以在银行单独开立专用账户, 将基本建设支出和日常开支区分开, 便于监督管理。基建、审计、公司财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 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 共同把好工程造价控制关。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方交换的意见必需通过宝钢国际监察稽核部指派的审计部门批准, 公司财务部方可支付款项, 避免监理单位与施工方私下接触, 损害公司利益。

(四) 加强固定资产风险控制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风险, 主要通过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加以规范, 遇到问题及时与资产管理部和工厂运营部沟通。在建工程核算管理中引入“辅助核算”, 将在建的各项资产分别作为一个个项目进行管理, 为建造这项资产发生的直接支出归类计入这个项目, 不仅能直观了解所发生的费用, 同时有利于与基建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保持一致, 待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将不能直接划分的待摊支出按合适的标准分配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中, 计算确定完工固定资产的价值, 并从在建工程科目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

五、加强制度执行效果, 强化监督检查

制度建设只是为控制风险制订一个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保证制度的规范执行, 从而降低企业风险。对于各项控制措施, 各部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建设过程中认真执行并加以改进和完善。公司财务部与宝钢国际监察稽核部指派的审计部门密切配合, 关注建设过程中每一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采取措施加以避免, 以确保公司的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过程中, 对于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必须重点检查。对于制度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 要求其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对于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 以确保公司的内控制度真正起到控制企业风险的作用。

摘要:公司筹建期由于各方面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因此更需要加强风险控制。本文分析了公司筹建期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并就如何控制风险提出了建议, 主要包括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 严格执行项目规定等。

关键词:公司,筹建期,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张连江.企业筹建期间有关业务核算的思考[J].财会月刊, 2005 (16) .

[2]吴静娴.关于企业财务内部控制问题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09) .

篇9:筹建公司计划书

点评:梁某有权向刘某和李某索要被拖欠的工资,但无权获取经济补偿金。

一方面,刘某和李某必须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只要发起中的公司“夭折”,发起人便必须对发起过程中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正因为梁某被拖欠的工资,形成于刘某和李某发起公司期间,且性质上属于债务之一,决定了他们必须承担连带清偿工资责任。

篇10:公司工会筹建方案(柴琳)

确保公司工会委员会筹建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工会筹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引导、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工会自身和职工队伍建设,实现、维护和发展好职工利益,凝聚职工力量,推动和促进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会的作用

在宜宾力信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对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于“围绕中心抓工建、抓好工建促发展”更为重要。

1、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

沟通是员工参与管理重要途径。公司要取得长远的发展,必须由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员工也是也是的利益相关者,公司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员工也应该参与公司的管理。而员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途径就是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向管理层提出建议。由于员工自身素质的制约,员工的意见并非都是合理的,需要一个组织对员工的提议进行收集和整理,这个组织就是工会。

2、劳资关系的协调

工会作用的核心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工会对本公司执行国家、地方以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劳动管理、职工奖惩、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公司在一定的时间内纠正,对处理不当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必要时工会可以向有关部门反

映。同时工会应当支持公司的合法生产经营,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这样可以做到以人为本,共赢互利,使广大职工都能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3、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建设在公司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工会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推动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同时可以在工会的活动和工作过程中为公司的发展发现人才,推荐人才。

4、关爱员工

为了体现公司的员工的关心,工会将代表公司搞好职工家庭的婚丧病困的慰问和探望工作。具体包括职工的婚礼,退休职工的探望,职工患较大疾病的探视和慰问,以及职工家庭的丧困慰问和补助等。通过这些工作,给员工一个家的感觉,有助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感情,并将其转换为工作的动力。

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不仅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而且作为公司的一个组成部门,有责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简而言之,工会组织的目的就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三、工会的基本任务

1.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公司工作和活动开展,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2.接受、处理公司维权诉求,协调有关部门工作,开展维护公司职工权益工作;

3.关心和解决职工困难,听取和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积极开展帮扶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经济利益和民

主权利;

4.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核评比、竞赛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5.广泛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活跃业余文化生活,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三、工作机构

1.成立工会组建筹划小组(拟3人),负责工会筹建期间的具体工作,在公司党组织具体指导下,统管公司工会组织建立的有关工作。

2.确定成员

(1)工会委员会,委员5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为公司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执行工会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2)设工会主席1人,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女工主任委员1人;(3)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2人,分别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注: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中有基层员工。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是工会委员会成员,但不能是工会主席和财务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是普通会员。)

3.工会组建流程

(1)以筹建小组的名义向上一级工会呈报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并报告工会筹备组成员情况。

(2)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采取各种方式宣传和普及工会知识;

(3)筹备组根据公司会员数确定职工代表数(按会员的比例规定:会员在50人以下,建议不少于10人)后,根

据情况,对各部门下达代表指标;

(4)各部门召开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会员代表(根据筹备组下达的指标)。会员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本人是公司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和处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实话、办实事、做好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筹备组按照拟设委员人数,将被推荐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材料发到选举人或选举单位,征求广大会员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反复讨论,(程序一般为:1.各工会小组讨论推荐工会“三委”委员(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将确定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公司工会筹备组。2.工会筹备组对各小组推荐上报的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名单进行综合平衡,征求同级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意见。3.工会筹备组将征求意见后的候选人名单下发各工会小组讨论,达成共识后正式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提出名单,征得公司领导及党组织同意,在确定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后,向上级工会递交《关于申请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上级工会批复同意后,再向上级工会上报《关于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级工会批复后,将候选人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准备进行选举。

(5)组织召开第一届代表大会(邀请上级工会领导、园区领导参加),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会议议程:⑴、筹备组作筹备工作报告;⑵、介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情况;⑶、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等额产生。

(6)做好上报审批手续。将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委员,包括主席和经审委员会委员、主任上报上级工会。报告写明筹

建情况;应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人数;实际出席人数;选举产生委员、主席、主任的得票数;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年龄、文化程度及拟享受的职务待遇等情况。

(7)刻印公章。待上级工会对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持批复复印件及刻制公章的申请书,按隶属关系到县公安局办理刻章手续。

四、工会经费交纳及建议实施会费的收交方案

1、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此部分公司已上缴,按照地区工会规定上缴部分在建立工会后会返还经费,比例按照地区工会要求进行返还)。

2、建议实施会费的收交方案(此项会费不上交上级工会)

目前结合公司职工工资管理制度,建议工会会员应交纳的会费采取岗位定额管理办法,财务在工资中代扣,每季度清算一次划到工会账户。会员每月应交纳的定额如下:

1、会员职工: 5 元/月

2、特殊人员可免交会费(如:家庭贫困人员凭社区、村委会证明)

五、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如无专职工会财务人员,工会经费账目可由财务部负责做账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和活动经费的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经

审会的审查。

六、工会经费使用建议实施方案

1、根据公司实际,组织开展开展生活生产竞赛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包括:(1)赛成本,降消耗;(2)赛产量,夺第一;(3)赛质量,创优质;(4)赛安全,零事故;(5)赛纪律,争先锋;(6)赛精神,比贡献等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大力提升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具体实施办法待工会成立后由公司与工会小组协商)。

2、对于为企业做出贡献、工作表现突出、贫困员工等可举办送温暖系列活动,对员工家庭生活进行适当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待工会成立后由公司与基层工会协商)。

3、重大节日(“三八节”“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可开展员工集体活动或发放补贴奖励等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待工会成立后由公司与基层工会协商)。

4、其他活动事项可由公司与工会协商后进行,对于工会费用使用方面做到合理、公开、透明。

妥否,望批示,以便工作推进。

篇11:保险公司筹建批复

你筹备组《关于申请设立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咸阳宇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实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禧嘉福璞缇客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纳托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营业场所上海市。拟任董事长陈剖建,拟任总经理孙伟光。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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