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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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6篇)

篇1: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小编整理了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计划》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特制定镇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规范、严管、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镇高危行业和八大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执法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及建材商贸等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见附件一)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执法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2、执法检查的要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单位每月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八大工贸行业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

五、执法具体安排及执法重点

1、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对化工有限公司(因为其自年12月以来生产许可证到期停产至今)、市福临门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一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二月份:企业复工审查,重点检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等;三、四月份:重点排查“五超一改”、“三违”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汛期防洪防漏防潮情况;五、六、七、八、九月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月份:高静电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一、十二月份:重点排查超量、超负荷生产等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群富钛粉厂和丰福钛粉厂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对加油站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一、二季度重点开展钛粉生产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为:超范围生产情况、违章操作情况、职业卫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三季度重点开展加油站的执法检查;四季度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并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险落实情况。

3、非煤矿山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河石业有限公司、市金钟桥采石场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分台阶开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4、八大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淬火液厂、市永鑫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厂、市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白沙宝宏胶合板厂市黄金潭造纸厂执法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5、其它行业

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所辖领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要求每个成员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六、工作原则

1、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镇的安全状况。

2、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对在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二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17〕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17〕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17〕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2、防雷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组织定期维护;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17〕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出示执法工作证件,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和检查场所,认真按检查表格逐项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和事故安全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三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綦新桂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黄广亮担任,成员由商务事业促进股、经信供销管理股、粮食行业管理股、科技发展股、综合执法大队、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王金明担任,负责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日常事务的处理。

三、检查主体

对全区范围内的三个加油站、四个超市、316家宾馆客栈、8家规上企业、600家餐饮监管、35家粮油供应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一)共性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等级等制度及相应台账记录。

3.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履行职责记录情况。

4.企业依法履行职业卫生职责情况。有关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害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业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检查企业学习落实《规定》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

对加油站的检查:

1.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新建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3.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对宾馆、客栈、餐饮的检查:

1.宾馆客栈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齐全、执行是否到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经营活动(包括餐厅洗碗间的消毒记录,洗衣房的工作记录,门房的出入登记,锅炉等)。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强化宾馆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岗位安全意识及安全责任意识。

3.对餐厅的食品卫生安全和餐具的消毒卫生安全及厨房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宾馆楼层的服务操作安全,洗衣房的设备操作安全;锅炉房当值人员的操作安全和门卫的日常安保工作等,部门负责人做好每日的自检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安全专员要随时做好记录。

4.对宾馆、餐厅和后勤的消防器材使用期限及摆放位置要做细致的排查。

5.对餐厅、宾馆主楼、宾馆门房及后院办公区域的房屋设施设备及门窗安全认真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严格执行经由南岳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分管负责人批准的实施执法计划,增强执法计划指导监管执法的刚性;坚持权责法定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安全生产监管制法人在执法行政检查计划时,发现本部门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和其他法律措施,并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书。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按“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要及时送交当事人,并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复查;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

(三)铁腕查办重要典型案件,发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治国重器,安全监管人员要自觉地学法、信法、崇法和正确执法,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处理措施严格执法到位。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要典型案件,哟啊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四)严格执法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区委三十规定和省局党组加强作风建设23条规定。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派驻行政执法监督组的监督,开展阳光执法。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四

新的一年20年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开展新的一年的工作,今天我们特在此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极即为20年工作计划。

一、把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企业的中心工作上

1、通过职代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聚集加快发展的共识和动力,使企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成为现实。

2、把凝聚职工智慧、开展劳动竞赛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的经验,不断进行完善。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化活动。

5、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通过日常教育和班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2)今年将要在小修员中推广的使用PDA的信息手掌机、实现GIS的管网建模、完善抄表员的抄表手掌机,工会要积极为这些工作的推行和完善,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积极搭建平台,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素质。

二、把企业民主管理和企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要总结开展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对企务公开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掌握和指导车间级工会开展民主管理、车间企务公开工作。

三、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

1、要规范维护内容,把“维护”落在实处。

2、进一步发挥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使集体合同成为职工利益的“保护神”。

3、切实关心职工生活。

4、认真组织好“一日捐”活动。

5、加强改革过程中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改制顺利进行。

四、把工会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放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上,在企业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1、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抓好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企业方针、目标和任务的教育。要充分利用每周一次的班组学习和舆论阵地经常性地开展此项工作。

2、开展“三个一”活动。结合建创做工作年底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可爱的沪北人”活动,弘扬职工中的闪光点;结合沪北所成立五周年,组织“我与沪北”征文活动,引导职工将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密切相连。

3、抓好三大载体,努力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每周一次地班组学习,教育和和培育一支有一定素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宣传橱窗,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发挥黑板报地作用。

五、把提升工会工作的综合能力作为工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

1、两级工会干部要自觉成为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和全总十四大精神的表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和保持与广大职工的密切联系。

3、要加强“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4、大力抓好两级工会的组织建设。

5、要发挥工会信息工作的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会工作、加强传播交流的三大作用。

6、工会经费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将资金安排在职工文化教育活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办实事、送温暖、慰问特困职工、稳定职工队伍方面。

7、继续开展工会职工技协工作,围绕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等。

8、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今年在工会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提倡读一本《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的书;开一次学习与实践的交流会;举办一次班组长以上的工会干部培训班。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抓好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综合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执法、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实现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协调发展。特拟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安监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杜绝责任事故,以安全生产“零事故”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水利工程建设。以除险加固、在建工程、海河堤防、界河工程和水电工程建设为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触电和机械伤亡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生产施工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资质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等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施工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土保持及灌区管理建设的安全施工。

(二)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海河堤防和大、中、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溃坝、垮坝等事故。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工程管理、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措施和日常巡查。

(三)农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以农村水电站和在建项目建设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农村水电工程安全运行。主要任务包括: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专项应急预案;无规划、无审查、无管理、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与整治;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水电运行设备的检测评估及维护保养情况;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

(四)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整治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安全度汛。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分工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坝防护以及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设计查勘等环节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范。

(六)水库旅游。主要包括:水库旅游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水库旅游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游人疏导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库旅游设施、游船、索道和安全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七)后勤综合服务保障。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交通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后勤保障人员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等情况。

(八)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达标建设,力争在2018年完成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学习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九大为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要从社会主要矛盾这个深层次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全面把握。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坚持不懈、长期奋斗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抓好非汛期、汛期、“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时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一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检查和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不消除,台帐不消号。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五)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篇2: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一、2020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1.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的领导。我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建立权责清单,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

2.健全法治责任和年度述法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二是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定期召开局党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今年着重开展《民法典》、《宪法》、《审计法》等法律学习。

3.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为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和依法审计情况的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廉政回访等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二)全面提升法治服务能力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我局加大对领导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的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当好“经济卫士”。今年以来我局共计对3个单位共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

(三)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党组决策制度。我局完善了《中共柯城区审计局党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中共柯城区审计局党组会议事制度》等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且如实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并归档管理,保证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制定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提高决策质量。我局聘请了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等,并严格执行。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建立了审计执法全过程全纪录,健全了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审计执法人员必须持执法证开展审计工作,外出执法至少2人以上参加,从审计准备—实施—报告阶段,执法的全过程均有记录,对审计案卷的质量实行审计组复核、科室复核、法规科审理严格把关,切实保证审计质量。

二是加强审计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我局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专项清理工作,严把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关、证件年检关。

3.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我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我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均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制度,现基本执行了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

(四)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大力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2020年,我局开展了法治大讲堂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完善“两责任两备案”制度。全面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动审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3.加强审计法治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活动,我局通过钉钉群、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是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利用“周二无会日”进社区契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是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及审计大讲堂活动,通过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强化法制意识,加强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法制思维,确保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八不准“纪律,促进审计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远离违法违纪红线。

衢州市柯城区审计局

篇3: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1养殖环节监管工作有声有色

禄劝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重点是禄劝县范围内规模化养殖场全面专项整治,坚决做到养殖环节不漏场,经营环节不漏户、怀疑对象重点查、反复查。一方面认真加强辖区范围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动检执法人员,加大对禄劝县辖区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散养户养殖生产环节所使用的养殖投入品(“瘦肉精”、苏丹红)的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在动物肌体内的残留,力争做到从养殖生产环节到餐桌消费全程无缝监管。

2015年,禄劝县累计出动动监执法人员268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51辆(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次、在禄劝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行动4次、在禄劝县范围内的村庄道路和人员集中场所发放粘贴《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450份、检查整治期间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59个(次)、签订《养殖场(小区)活畜养殖安全承诺书》59份、签订《动物出栏保证书》59份、签订《养殖企业安全使用兽药饲料承诺书》59份、检查屠宰场(点)9个(次)监督检查超市、集贸市场13个(次),检查餐饮企业216个(次)。进行猪、牛、羊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抽检生猪、牛、羊尿样3426份、规范填写“生猪、肉牛、肉羊尿样抽样单”751份。现场随机采集动物尿样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联快速检测卡现场检测。经快速检测,没有发现呈阳性反应的可疑动物尿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没有发现在养殖环节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目前,在禄劝县辖区范围内59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部监管到位,监管率达100%,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了动物养殖环节安全。

2 屠宰环节监管措施有力

屠宰检疫和上市交易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是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基础条件和重要环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开展屠宰检疫和上市交易动物产品检疫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生猪检疫操作规程,把好申报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旋毛虫检测、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屠宰检疫工作,做到凡上市交易的动物产品都必须经过检疫并取得合法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2015年,禄劝县共完成动物产品检疫258870 (头、只、羽),其中猪87617头;牛8570头;羊7542只;禽类155141羽;检出病害猪97头、牛10头;羊13只;禽283羽;检出病害动物产品3731kg,上市交易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产品检疫持证率达100%,其中所有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均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真正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兽药饲料监管稳步推进、斩立头功

为进一步加大对养殖投入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查处力度,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各类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努力实现禄劝县兽药饲料经营安全、消费安全、为促进禄劝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禄劝动物卫生监督所2014年突破了多年来兽药饲料0案件常规,成功查获查办一起饲料违规经营案件。这不仅对禄劝县兽药饲料经营环境起到震慑作用,而且净化了禄劝县兽药饲料经营环境,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禄劝县养殖投入品在经营和养殖使用环节已逐步走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4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生猪屠宰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肉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禄劝县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禄劝县农业局结合本县实际,向各乡镇(街道)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并制定《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在整个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禄劝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6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农贸市场肉品卫生知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告知书》、《如何识别注水肉及病死畜禽肉》、《兽药饲料法规常用手册》等宣传材料5200余份,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并查办一起《经营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没收销毁鲜猪肉45kg并罚款330元。这不仅对禄劝县生猪屠宰检疫经营环境起到震慑作用,而且净化了禄劝县生猪屠宰检疫经营环境,通过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禄劝县生猪屠宰检疫环节已逐步走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上来,监管工作也真正取得实效。

篇4: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Q:今年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政策有哪些调整?

A:和去年相比,今年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取消了“630”政策。即取消“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二是延续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部里已经明确的其他政策。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等政策。三是新明确了两条政策。即: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四是在工作程序上取消了初报数据环节,完成验收后一次性向部报送数据;今年的数据填报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中设定的行政单元保持一致,不再予以调整。此外,督查、交叉检查、验收工作,也主要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Q:根据新的政策环境,我省今年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如何应对?

A:为顺利完成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任务,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启动后,我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纪检监察、财政、人社、公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考虑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量大、线长、面广、环节多,我省本级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准确把握政策,统一技术标准。5月24日,召开了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技术研讨会,对数据填报、卷宗资料、外业核查等业务进行规范,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以便实际操作中予以参照。三是强化指导培训,夯实业务基础。为夯实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提高工作效率,总队于5月底组织各市州及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卫片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详细解读了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对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往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并组织学员进行实务操作考试。四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准确。五是开展挂牌督办,查处重大案件。省里将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图斑,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六是强化警示约谈,督促查处整改。省厅将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对违法违规严重地区报请省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地区,将暂停办理用地、用矿审批,并扣减相应的用地指标。

Q:我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篇5:2020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又有了新的工作,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工作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1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范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源头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对市级监管重点企业和确定执法检查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三大体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预防体系,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持人防与技防并重,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事故预防水平;二是完善考核奖惩体系,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在已形成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内运行,不断查漏补缺,实现自我纠错;三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四个重点,增强安全执法实效性。

一是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重点施工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职业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二是突出经济开发区和上年度事故高发县区和行业;三是突出重要时节和重点时段,加强敏感时期和季节交替时的监管;四是突出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每起事故,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三)强化六项工作,推进安全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甘发〔2021〕15号),通过强化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坚持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完善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三是强化安全标准化创建成果,实现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全覆盖,推动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体系内运行;四是强化“打非治违”,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六个一批”,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五是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坚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开展有限空间、涉氨企业安全整治,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员工的防护能力;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执法监管对象和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状况,2021年共确定执法检查企业200家以上(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见附件2,随机抽查企业按“四不两直”要求进行)。

五、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19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对本计划所列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由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科室配合,所有执法检查活动均严格按照《市安监局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制度》和“八步工作法”执行。实施作业现场检查时,可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所有检查人员的确认以检查记录表上签字为准。实行安全生产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

执法支队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制定具体的月计划。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针对执法检查行业特点,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制定《安全检查表》,并准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及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每次检查必须制定详细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复查应形成《整改复查意见书》,并由复查人员签字确认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执法支队和各科室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执法检查月度分析制度,通过每月执法检查工作分析,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廉洁规定,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提高执法效能,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树立安监人员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要把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生产经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盟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旗安监局成立领导小组,以局长敖日格勒任组长,副局长苗世明任副组长,新哈布尔、毛桂兰、郝毕斯哈拉图、于洁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四、执法检查的重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2123号文件和自治区、盟安监局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五、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苏木镇安监员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正蓝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救援与职业卫生监管室等3个机构,行政编制3名,实有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财会人员1名。另设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安全生产监察,事业编制3人,现有1人。

七、纳入监管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纳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共32家,其中萤石矿7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户,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6户)、尾矿库2座,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采石场19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家,在建的13户),砖瓦厂1家,证件齐全。

(二)纳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共21家,其中生产企业4家(2家乙炔氧气厂、1家硅铁冶炼企业,都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18户(中石油油库1座,中石油加油站13座,中石化加油站1座,个体加油站3座)。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21户。

(四)冶金企业4户,建材行业6户。

八、检查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3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行为,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行政执法监察上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增强执法检查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高危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门难进、手难下,重检查、轻处罚”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运

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执法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强大声势,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开拓执法检查范围,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责任心,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直接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的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采取集中执法、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等方式,运用法律武器和执法手段,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处罚,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能力。

,县安监局将把精干得力人员和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执法当中去,保证执法监察经费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和自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2-

方面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相关文件,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分批次参加行业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使执法人员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履行好各自职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二)深化高危行业

执法,拓展监察领域。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巩固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水利、电力、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积极拓展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范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察责任。

,执法工作的力度和强度要有明显增强,执法能力要有明显提高,执法次数、工作量、查办的案件、执法人数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月”、春节和国庆等重点时段要进行集中执法,对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要达到全覆盖。

(四)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严格执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执法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执法工作日和执法任务安排

(一)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根据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全年执法工作日不少于100天/人。

(二)县安监局在册干总数为19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局《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县安监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为19×60%=11人,全年执法总时间为1100天,参照2013年县安监局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事故查处、培训学习、执法监察和上级检查及部门联合检查等所用的工作时间,计划执法监察时间安排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100天;

事故查处150天;培训学习100天;上级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150天;执法监察600天。

(三)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确定60家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近一两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进行针对性检查。

在达到全履盖的基础上,对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其中重点企业每季度要至少检查一次,一年不少于四次。

五、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三)对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九)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4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21〕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21年xx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低于10%、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视情况可以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执法检查频次

全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21〕23号文件和湘政发〔2021〕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省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1〕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由省、市州安全监管局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5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生活上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实现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记录”,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各类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力争本辖区无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1.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法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实施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安全生产履职督查,组织开展各类联合检查或对监管单位进行定期、随机抽查。

三、编制依据及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祥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文件。

红旗路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进行编制,着重强化执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将执法计划与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

四、执法检查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区域性、规模性原则,延续性原则,以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重点单位13家、一般单位74家、其他检查单位不少于100家,督查社区5家。全年预计检查单位不少于300家。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重点检查以下17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道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它有关生产安全检查的事项。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及时以函告或挂号信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执法检查安排

1.总体原则

(1)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2)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

(3)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建筑物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街道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2.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重点单位33家、一般单位234家、其他检查单位180家。

(2)检查重点:见本计划第五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3.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燃气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及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

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

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篇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管为纽带,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地运用法治手段实现对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区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实际的计划。通过林业部门的监管,明晰执法检查企业、内容和频次。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排查治理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林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等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企业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责任部门

(一)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由林业局上报安监部门后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商下具体实施。

(二)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检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由林业局安全办负责监督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林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林业安全监管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对象

涉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林业局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全区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和指导。

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是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区域在虞家河乡境内共6家:黄氏木业、胥氏木业、老熊木业、超祥木业、老胥木业、方李木业。

六、时间安排

全年安全检查活动坚持日常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相结合,重点检查执法分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活动检查两部分。

(一)重点时段

1、“年末岁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2月份至3月份;

2、每年的“十一”至次年“清明”前后森林禁火期间的防火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

(二)重点活动

1、“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区林业局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计划。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与安委会等部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相衔接,对全区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加大“打非治违”打击力度,确保全区涉林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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