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申请书(精选12篇)
篇1:安全标志申请书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第二条凡生产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均应提出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
第三条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第四条申请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二)有与生产所申请安全标志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技术力量;
(三)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的检验手段;
(五)生产工艺合理、可靠;
(六)有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
(七)具备一个(或几个)主要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产品组装与出厂检验条件;
(八)其它有关条件。
热线:400-034-1118
咨询:刘先策
小提示:shinesircom 先策企业管理咨询为您服务
第五条 第五条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三)产品名称、型号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五)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申请材料及要求
第六条 第六条申请单位应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品标准;
(三)产品设计图(含电气原理图);
(四)产品使用说明书;
(五)产品工艺流程图;
(六)产品照片;
(七)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八)配套件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九)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还应提交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技术材料或鉴定报告。
以上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书、产品标准(直接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除外)、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同时提交电子版。
第七条 第七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申请单位简介,包括生产规模、生产方式(制造或组装)、生产现状等;
(三)申请产品基本情况,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知识产权
声明(属自主研发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主要生产设备、出厂检验设备及仪器仪表;
(四)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指涉及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特别是安全性能)的零(元)部件及材料。更多办理内容请咨询先策企业咨询
热线:400-034-1118
咨询:刘先策
小提示:shinesircom 先策企业管理咨询为您服务
第八条 第八条营业执照:
申请单位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单位为取得非法人营业执照的部门,除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应提交所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九条 第九条产品标准应为能直接指导产品生产、检验要求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技术条件)。
第十条 第十条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的要求。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产品工艺流程图应能反映申请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产品照片应能充分反映产品的结构、外形;由若干独立单元组成的产品,其照片应能反映出该产品的实际组成。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产品设计图应符合GB4457~4460 《机械制图》的要求。
(一)机械类产品应提交产品设计图;
(二)电气产品除提交产品设计图外,还应提交电气原理图;
(三)通讯、安全监测监控、救灾等系统应提交系统框图。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应包
括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零(元)部件属于安全标志管理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第四章 初审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材料初审。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初审内容包括:
(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二)申请产品是否属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
(三)申请产品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矿用产品;
(四)申请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注册资金、生产场所、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
(五)产品零(元)部件属于安全标志管理的, 提交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对初审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对初审不合格的,申请单位应按要求重新填写或补充申请材料。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初审工作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进口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申请,按《进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细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安全标志申请书
1、申请表封面要有企业公章;
2、汇总表要写明批次并加盖质监局公章;
3、检验报告数据如果和总局质量技术要求公告不符,总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还需:
1、产品检验报告,要求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检验机构公章(依据省级地方标准/县政府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质量技术要求出具);
2、企业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执照复印件);
3、企业产品产地来自保护范围内的证明(质监局出具);
4、企业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有最好);
5、省级地方标准文本/省级地方标准或县政府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质量技术要求;
篇3:农机产品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按照GB10396-2006标准规定, 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图像符号、文字说明等部分内容构成。
安全标志符号由安全警戒符号和三个危险程度标志词 (危险、警告、注意) 之一组成 (如下图)
例:手扶式插秧机安全警示标识图解
安全警示标识1:排气管防烫伤警告标志。
位置:粘贴于发动机排气管消音器附近。警示与发动机相连接部件上的热表面会烫伤人体, 指示在完全冷却前严禁触摸。
内容:警告, 发动机在运转时会产生高温, 在完全冷却前严禁触摸排气管及发动机其它部件。
安全警示标识2:秧针操作注意标志。
位置:粘贴于载苗台的左右两侧。提醒秧针等旋转尖锐部件会伤人, 指示肢体靠近或接触前应关闭发动机。
内容:注意, 在靠近或接触秧针等旋转部件前必须关闭发动机。
安全警示标识3:严禁烟火标志。
位置:粘贴于油箱口附近。警示油箱部位应严禁烟火, 告知如不遵守会有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后果。
内容:危险, 加油时应关闭发动机, 如不遵守会有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安全警示标识4:阅读使用说明书标志。
位置:粘贴于发动机附近。提醒操作人员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及保养。
内容:为了能正确安全操作驾驶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加燃料时应严禁烟火且关闭发动机, 待过热部件冷却后再进行。
——启动发动机前应将主离合手柄调至 (离) 位置并确认机器周围安全后再进行。
———驾驶者离开机器时必须关闭发动机。
———检查维修保养前应将机器停驻在平坦宽广的地方, 关闭发动机后再进行。
———过越田埂应使用低速, 与田埂呈直角状态缓慢前进, 过越过程中不可将主离合器手柄调至“离”的位置。
———室内启动发动机时应注意通风换气, 否则有导致废气中毒的危险。
安全标志的五大主要作用, 一是提醒人们存在危险或潜在危险;二是指示危险;三是描述危险的性质;四是解释危险可能造成潜在伤害的后果;五是指示人们如何避免危险。为了实现上述作用, 安全标志应鲜明、醒目, 应位于清晰易见的位置, 应最大程度的予以保护, 防止其损坏和磨损。
安全标志根据危险情况的相对严重程度, 以三个等级的标志词警示, 即:危险、警告、注意 (如下图) 。
———危险, 表示如果不避免, 将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危险危急情况;
———警告, 表示如果不避免, 将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潜在的危险情况;
篇4:安全标志申请书
对于农村地区来讲,特色农产品是为数不多的资源之一,而地理标志是目前能将这种资源保护和镀金的最好形式。
一些商家表示,使用地理标志,对实际销售量影响不大,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很陌生,关注度也不高。
在消费者这个层面,应定期举办地理标志产品的展示会,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关注度和认可度。
“柿子一摘就赔钱,还不如挂在树上落个好看。”对于农民这样的说法,让曾经参与申请“盘山磨盘柿”为地标农产品的蓟县质监局质量管理科主任陈志高有些哭笑不得。
几年前,盘山磨盘柿成为了蓟县第一批获颁地理标志保护证书的农产品,不承想,艰难申报成功后的喜悦未消就逐渐被有名无利的焦虑所替代。事实上,不仅是磨盘柿,不少地标农产品的金字招牌都没能带来滚滚财源。原因何在?如何破局?
现状
“茶淀玫瑰香葡萄”“小站稻米”“独流老醋”“天津板栗”“七里海河蟹”……这些都是响当当的天津特产,也是天津市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但在普通消费者心中,他们的价值仅限于前者,地理标志这个名词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显得有些陌生。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宝坻工商局原相关负责人孙海峰表示,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一个非常繁琐的过程,需要经过调研规划、资料准备、产品检测、评估申报、专家评审、国家审批等程序。申报的产品要有历史溯源、产品特色,还要有种植基础,光收集材料就要大半年。
尽管地标成为农业掘金法宝的路途艰辛,但丝毫没有阻挡各地申报地标产品的热情。目前,该市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件,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达13种。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首先,一些地区意识到品牌效应给一个地区农产品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涪陵榨菜”、“镇江陈醋”、“赣南脐橙”等土特产搭上地理标志后身价一路飙升,良好的市场反响使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受到了各地的追捧。再往深处讲,对于农村地区来讲,特色农产品是为数不多的资源之一,而地理标志是目前能将这种资源保护和镀金的最好形式。
“地理标志”申请热情高涨,使用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看到小站米、天津津酒、独流老醋这三个地理标志产品只在部分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了地理标志图案,有的地标产品在外包装上却找不到任何标志。而且,虽然前三者使用了地理标志图案,但看上去并不明显。相反,上面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标志则更为醒目。相继,记者又观察了西湖龙井、甘肃花椒、山西陈醋等外省市特产,发现地标图案也不明显。但不管怎么说,以上这些总归是带着“身份证”进入了超市,还有一些产品没有进入超市销售,甚至没有使用专用标志。就拿盘山磨盘柿来说,2014年柿子普遍获得丰收,但因柿子批发价太低,销路不畅,导致很多柿子留在枝头无人采摘。据蓟县下营镇的柿农介绍说,从10月份起,他就开始在网上发布出售4000公斤柿子的信息,但却无人问津,孙各庄镇一位柿农告诉记者,柿子批发价一公斤才1块钱,即使有人到村里收购,果农也不愿意摘,卖柿子的钱还不够费功夫的了。
原因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从目前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的使用情况来看,凡是效果不太理想的都有一个特点:没有实现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各自为政、分散经营让地理标志的合力很难形成。还有相关人士分析认为,一是地理标志申请后,缺乏长远规划,没有企业、行业协会,对品牌进行保护和市场开发。二是有名气、无规模,品牌做大“中气不足”,使其陷入申请热、使用冷的尴尬。
“一些产品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一家一户的种植户们又没有能力自己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因此这些产品的年产值与保护前比较没有多大变化,仅是名称获得保护,实质效益不大。”一位农村经纪人感慨道。
事实上,即使产量相对较大,有企业、合作社统一生产销售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也有不少备受冷落。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反映的是一个行业和地域的情况,并不针对特定的企业,说白了,地理标志具有公共性特点,同一区域内,一个企业可能会坐享另一个企业的宣传成果。特别是一些建立了完善产销体系的、市场声誉较好的经营者更担心共用地理标志导致鱼龙混杂,因此,企业更愿意花精力宣传自己的牌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消费者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不高,一些商家表示,使用地理标志,对实际销售量影响不大,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很陌生,关注度也不高。相比之下,驰名商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称号更被买账。因此,一些产品即使使用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专用标志,也不如前几项醒目。
其次,一些假冒产品榜名牌,搭便车,也降低了其应有的“含金量”。 眼下,正是吃萝卜的季节,菜市场、马路边,只要是卖青萝卜就打着“沙窝萝卜”的名号,这让不少市民难辨真假。一位市民开玩笑说:“都说是小沙窝村产的,味道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同样的,七里海河蟹、茶淀葡萄也都陷入过这样的窘境。
对策
为把这些“金疙瘩”品牌打响,相关部门也做着一些尝试。蓟县政府专门组建了蓟县农品品牌提升项目工作小组,重塑蓟县农产品的种植管理、质量控制、仓储物流、营销推广体系,对地标产品进行整体的包装、设计和策划,并选择蓟州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龙头企业来组织生产并对接京津市场。磨盘柿、桑葚、板栗等都会进行深加工推向市场。为防止假冒,宁河县有关部门为“七里海河蟹”专门设计了特别包装,在包装之外贴有“七里海河蟹”商标,包装内每只河蟹均在蟹螯上戴有“七里海河蟹”专用防伪标签……
“金字招牌”到底该如何换来真金白银?
天津财经大学市场营销系副教授支庆达认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共同推广营销是关键。地理标志注册成功仅仅是个开始,要让它发挥出自身价值,首先需要打好产业根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主动介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和小企业组织起来,采用标准化技术种植,保持产品的地域特色和特有品质,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此外,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宣传对象不仅是消费者、还有企业和农户。在消费者这个层面,应定期举办地理标志产品的展示会,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关注度和认可度,使其切实成为优质特色农产品的代名词,更有效地提升优质农产品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面向种植户,对地标的含义,其所承担的责任、义务等,要做一些普及工作,让农户知道,地理标志的价值到底有多大。
同时,更要注意“打假”、 加强监管和保护。可以确立由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方共同监管的体制,制定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加大宣传,提高地理标志权人的保护意识等。
另外,也有专家认为,目前,工商、质监和农业都是地理标志的管理部门,这无论是对政府部门还是对企业,甚至是对消费者,都易造成混乱,也不利于产品的监管和保护。
篇5:地理标志申请
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规定,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根据相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具备一定条件的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地理标志的申请主体。
第一,《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可以通过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方式予以保护。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地理标志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只要满足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条件,即可申请证明商标。
第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规定,政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可以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人,申请人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篇6:标志、标线交工验收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河南光彩新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单位负责监理的济东高速公路新长段标志、标线合同段所有工程项目于2007年9月全部完成,施工单位于2007年9月24日提交标志、标线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经审查标志、标线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同意进行交工验收。
本次申请验收的工程范围为标志、标线,全长49.12km,里程桩号为K0+000~K49+150,其中包括K0+000~K49+150范围内标志、标线、线形诱导标、里程碑等工程。
我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在对每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汇总得出标志、标线工程质量评定得分为97.7分,且所有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均合格,故本合同段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附件:1.标志、标线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2.标志、标线监理总结报告
济东高速新长段总监代表处
篇7:如何申请购买CCC标志
答:购买CCC标志,需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人:
1、持认证证书复印件。
2、填写购买标志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向CCC标志发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可购买。
02.可不可以代理购买CCC标志?
答:可以。但除具备购买CCC标志的条件外,必须有认证证书持有人授权代理的委托书,方可代理购买。同时代理购买机构应获得国家认监委的注册资格方可从事代理购买CCC标志的业务。
03.在什么地方可以得到《购买标志申请书》
答:在认监委网站下载。认监委网号PULSONY
CERI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称为3C标志。不是强制性认证产品,不可以申请购买CCC标志。
10.认证标志到何处申请购买或申请自行印刷/模压在认证产品本体或铭牌上?
篇8: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
为了构建安全的煤炭产业新秩序,有效保护矿工生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矿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其中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就是国家和政府针对矿山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管理制度,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授权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专门机构,承担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职责,安全标志实行动态实时管理和剔除制度,扶优汰劣。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认证为企业进入煤矿、矿山销售的产品获得了通行证(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认证可适用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也为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奠定了重要基础。本人从2000年起负责本企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工作至今,见证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工作规范发展的历程,学习了解国家、行业有关矿用产品安全认证的政策,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因此,通过本文介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主要程序和过程(针对首次申办),为有意或即将介入煤矿矿山进行矿用产品销售的企业提供信息和操作引导。
1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有关法律法规介绍
1999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国经贸安全[1999]863号《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种类的通知》,对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井下部分)种类进行了规定。
2001年煤安监政法字[2001]108号《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采购和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00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煤安监技装字[2002]141号《关于加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凡2001年12月31日以后煤矿企业采购的属于煤安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安标志,对未取得煤安标志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还有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规划字[2004]61号《关于授予国家安全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19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的通知》。
2 明确申办安全标志的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有关政策和2010年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标字[2010]15号:关于发布《矿用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9个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的通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细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细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细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细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诉、投诉处理细则、进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细则)。企业应对照文件规定,明确生产的产品是否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畴。对于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畴的矿用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安全标志后才能在煤矿井下使用,矿山企业只能采购、使用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
(2)申办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申请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b)具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技术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检验人员)。
c)具有生产申办产品的能力和条件(包括:生产设备、产品检验试验设备、生产场所应具备能够生产所申办产品的某一(或几)个关键零部件的能力,并具备成品总装条件,产品出厂检验试验条件)。
d)企业具备申办产品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e)企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
f)具有提供国家认定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的产品。
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工作主要程序
(1)准备工作
a)申请资料准备。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申请产品登记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产品申办说明(产品描述报告)、申办产品的技术文件、承诺书、安标授权书、申办费用协议书等。
注意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盖上单位公章,公章复印件无效。
b)技术和管理文件。
申办的产品所涉及到图纸、工艺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记录等。
c)提供检测用产品。
准备好提供产品抽样检验所需的样品(产品性能应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d)安标联系人。
企业最好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的安标认证工作,利于熟悉和掌握安标认证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动态,确保工作连续开展。
(2)申请
a)注册。
登入安标国家中心网站:www.aqbz.com进行会员注册,获取会员登录的账号和密码。
b)申报。
进入会员登入区,选择网上申报平台,点击产品首次申请,根据申办流程操作。
上传申报产品的图样(总图、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的图纸等)、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技术文件,电子版本格式要求为PDF,注意递交的电子文本的正确性。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发出“未受理通知书”。
(3)技术审查
由安标国家中心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企业递交的技术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受审查的技术文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细则》等文件要求。
技术审查通过的文件,将在安标国家中心和有关技术机构备案,企业必须依据审查合格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4)安标产品检验
由安标国家中心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国家安全生产矿用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实施产品检验,企业在送检产品前,应对受检产品按标准要求自行检测,自检报告将随同送样检验产品同时递交检测中心(送检产品上需加施安全标志)。企业可根据产品检验范围及需要选择检测中心。
(5)现场评审
由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企业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评价。评审组到来之前,企业内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可以进行一次模拟自查,按准则逐条检查,一定要重视准则中否决项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安标现场评审的符合性。
(6)发证
完成技术审查、产品检测、现场评审程序并且符合规定程序要求后,安标国家中心将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后将发放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证书有一定的时效性。
(7)证后管理
a)严格按经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备案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b)应在取得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后的3个月内向安标国家中心进行安全标志标识备案,在产品或包装上加施、使用安全标志标识,按标准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规定执行。
c)做好安标年审工作。
d)当安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或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更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能时,应及时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变更申请,履行相关程序。
e)持续稳定确保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能,证书到期前3~6个月,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安标产品证书延续申请。
4 结语
篇9:专家解读服装安全标志
你在购买服装时,是否知道需要认清安全标志“GBl8401—2003”呢?国冢对服装的色牢度、甲醛含量、偶氮染料、气味、pH等5项健康安全指标都作出了详细规定。新生产的符合该规范的服装,要带有“GBl8401--2003”的标志。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了解这一点。
那么,没有安全标志的衣服会对人体健康有害吗?工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服装厂家在加工服装的过程中,需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这些化学品的含量达到一定值时,有可能对人的皮肤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如男式免烫衬衣由于使用添加剂,容易造成甲醛超标;牛仔服多出现pH不合格;可能致癌的芳香胺偶氮染料,多出现在鲜艳的女式服装和童装上。因此,无安全标志的服装在穿着或使用过程中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一是纺织品上的游离甲醛会引起头痛、软弱无力、体温变化、感觉障碍、排汗不规则、脉搏加快、皮炎、皮肤过敏等症状;二是偶氮染料在印染合成过程中所剩余的某些芳香胺中间体,对人体有致癌作用;三是纺织品中可能残留汞、镍、铬、铅等重金属,而重金属含量过高,不仅会降低人的免疫力,还会伤害人的中枢神经。
如何才能购买到安全的服装呢?专家给消费者支了三招。首先要注意观察安全标志。规范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大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纺织品吊牌上应直接注明产品安全类别,如“婴幼儿产品”或标明“安全等级:GBl8401—2003B类”的产品,属于合格产品。产品吊牌上只写“A类”“B类”,属标志不规范,而无安全标志的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第二要“闻”,合格的产品不应该有异味。第三要测,就是自己做些简单的小测试来判断服装、纺织品是否合格,比如用一小块白布或白纸用手指压在服装表面来回摩擦几次,看是否有明显的沾色。
篇10:安全标志申请书
CHINA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中国环境标
初次认证和复评认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and Renewal Form
申请单位(中文)
(ENGLISH)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填写说明
1. 请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录入,字迹清楚整齐。如无此项目内容时可以用斜线表示,若
因故无法填写,请注明原因。
2.3.
4.5.
6. 填报数据请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请用汉字。申请的产品种类请按附录A中的技术要求名称填写。若申请产品属于不同的环境标志技术要求,请分别填写申请书。企业人数请如实填写,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申请的过程。商标一项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申请书请寄至以下地址: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产品部
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邮编:100029
初次认证电话:010-59205937010-59205833复评认证电话:010-59205876
传真:010-59205939010-59205837传真:010-59205878
联系人:董秋燕石颖联系人:曹卫民
网址:http://
企业声明
本组织自愿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托贵组织依据相应标准进行审查。以下内容均由本组织填写,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并经过本组织的核实。本组织将承担所有因失实而引发的各种后果。
本组织保证:已了解所有有关环境标志认证的相关要求和依据,接受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对本组织的相关检查、抽样、检测和获得认证证书后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交纳费用。在广告和产品介绍中主动宣传中国环境标志,不发表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当证书被暂停、撤消或注销后,立即停止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证书、文件,确保正确使用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标识或报告中的任何一部分;当认证的产品出现不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现对以下产品提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若填写不下,可单独附页):
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公章):
篇11: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查验有效期内的车船使用税原件(省政府规定)
(二)除大型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行驶证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查验有效期内的车船使用税原件(省政府规定)
4、不是车主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司车辆需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加盖公司公章,被委托人需公司开具委托授权书
机动车在登记地申请委托年审通知书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委托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有效期内强制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5、查验有效期内的车船使用税原件(省政府规定)
6、机动车汽车安全检测报告原件
7、机动车查验记录原件
8、不是车主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公司车辆需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加盖公司公章,被委托人需公司开具委托授权书
(三)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
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
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四)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代理人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篇12:安全标志申请书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张锋
地理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指某种产品来源于某地区,该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1883年签订的《巴黎公约》把原产地名称作为一种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纳入工业产权范畴。1958年签订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第二条对原产地名称作出了规定。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的“地理标志”定义沿用了《里斯本协定》“原产地名称”定义,且协议开篇即要求各成员“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目前,国际上对地理标志或者原产地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三种作法。一是专门立法,以法国为代表,目前只有19个国家;二是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比如瑞典;三是运用商标法将原产地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保护,比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欧盟等都采用商标立法的方式保护,中国已经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范畴。但是,事实上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格局却并不统一,中国地理标志行政管理的现状是分属三个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地理标志如下。为了与国际接轨,1999年8月和12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制定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2000年4月1日,国家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协议》等国际条约制定了《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
2005年6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在总结吸收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2005年7月15日起施行。因此,本文仅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受理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事项代理相关实务问题作出一些简要说明。
一、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要求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
2、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二)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三)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
(3).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4).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5).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6).其他相关材料。
(四)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3、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对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5、国家质检总局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公报、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受理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可在 公告后的2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
6、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
7、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但被驳回的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该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8、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应根据产品的类别、范围、知名度、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别制订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国家标准;省级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验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复检。
9、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10、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 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各地质检机构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代理相关问题说明
以前,更多情况下的地理标志申请代理事项由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完成。知识产权律师代理地理标志申请事项法律服务,主要内容为参与拟申请地理标志产品的基础信息调查、论证和申请方向选择筹划,申报规定资料的撰写等相关事项。通常涉及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事项。这里仅以知识产权律师代理申请人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四川仁寿芝麻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例,说明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代理的相关重点问题,以便知识产权代理律师具体把握运用。
1、基础调查和申请筹划
当申请人提出申请仁寿芝麻糕进行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代理律师首先考虑进行拟申请仁寿芝麻糕的基础信息调查、论证和历史渊源整理,自然、人文因素的详细考察。重点了解其注册商标申请、产品荣誉称号和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历史传承情况。
如果仁寿芝麻糕已经申请证明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中华老字号申请,即重点筹划其申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如果仁寿芝麻糕没有申请证明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中华老字号申请,即建议其考虑进行相关申请事项,以加大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核心资料撰写要领
(一)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域的地理特征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域的地理特征主要描述拟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土壤特点和生态环境。如仁寿芝麻糕产品的生产地域地理特征:(1)地理环境
仁寿县境位于四川盆地中南部,东经104°-104°30′,北纬29°40′-30°16′,东与简阳、资阳、资中连界,南与威远、荣县、井研县接壤,西与青神、眉山、彭山相连,总面积2606.36平方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仁寿县境地貌以丘陵为主,境内地势西北高东部低,最高海拔988米,最低海拔350米,平均海拔468米。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19.96%。野生动物100余种,野生植物130余种,中草药种类达558余种。空气质量和水质量均达国家Ⅱ级标准,地表水沿龙泉山脉东西分流。仁寿县地表水沿龙泉山脉东西分流,椰江、越溪河与龙水河、通江河、清水河汇入岷、沱二江。流域面积2222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9.89亿立方米。1972年在龙泉山西麓建成的省内第一座大型引蓄灌溉工程黑龙滩水库,可蓄水3.6亿立方米,解决仁寿县城区及大部分区乡镇生产生活用水,控灌仁寿、井研、简阳三县田土7.07万公顷。(2)气候特点
仁寿县地属四川盆地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四季分明,干湿明显、春季回暖早,多冷湿寒潮;夏无酷暑,闷热天气;秋季绵阴雨,冬季无严寒。暴雨强度大,秋雨多,无霜期长,日照少,时有干旱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7.1℃,最冷的1月份平均气温6.8℃,7月份平均气温26.3℃。极端最低气温-3.0℃,极端最高气温38.6℃。各月的平均相对湿度都在76~86%之间,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3%。多年平均降水量1009.4毫米,四季降水分布不均匀,冬季平均降水量占全年的3%,春季占全年的17%,夏季占58%,秋季占22%。仁寿县为亚热带季风气候,热量资源充沛,全年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无霜期为313天,常年初霜出现在12月下旬中期,常年终霜期出现在2月中旬的初期。平均每年日照1196.6小时,占可照时数的26.3%,全年辐射总量接近85千卡/每平方厘米。以上气候特点,与水稻等农作物生长发育所需的温、光、水同步,为发展优质大米的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区域气候条件,为仁寿芝麻糕原料如小麦、糯米、芝麻、核桃等物品的种植和生长奠定了良好的区域气候条件。(3)土壤特点
全县土壤分为5个土类、9个亚类、31个土属、78个土种。水稻土,遍布全县,为主要土壤。面积4.2万公顷,占全县耕地的41.3%。按母土特性划分为潮土性、紫色性和黄壤性水稻土3个亚类、13个土属,按土壤质地、剖面构型及生产性能划分为36个土种,25个变种。潮土,分布于河流沿岸,为冲积土。其沉积土母质源于紫色砂页岩风化物,面积225.4公顷,占全县耕地的0.3%。有1个亚类、1个土属、1个土种。紫色土,遍布全县大部分丘陵区,为旱地主要土类。土壤以物理风化成土占优势。面积5.6万公顷,占全县耕地的54.4%,占旱地的96.2%。分为石灰性、中性和酸性紫色土3个亚类、11个土属、25个土种,19个变种。黄壤土,主要分布于龙泉山脉以西白垩系老冲积浅丘台地,南部边缘深丘三迭系须家河组地带,境东北部白垩系城墙岩群砾岩地域。面积0.57万公顷,其中耕地0.37万公顷,占全县耕地的3.6%。地带性土壤特征明显。分为5个土属、13个土种,19个变种。石灰岩土,分布于禄加、汪洋区石灰岩母岩的中、深丘地区。面积438公顷,占全县耕地的0.4%。分为3个土种。经土壤分析检测,大部分土壤PH值在6.5-6.8之间,属微酸性土种,有机质含量24.3g/kg。富含磷、钾、铁、锰等矿物质以及适宜的中微量元素,且土壤熟化较好,养分较高,保肥力强,耕作较容易,排灌方便,有利于粮食作物产量和品质的提高。(4)生态环境
仁寿县境地貌以丘陵为主,境内地势西北高东部低,越溪河发源于仁寿县,流经荣县、宜宾县,是岷江一大支流,全长300余公里。仁寿县地表水沿龙泉山脉东西分流,椰江、越溪河与龙水河、通江河、清水河汇入岷、沱二江。流域面积2222平方公里,总长282公里。年平均径流量9.89亿立方米。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独特,全县境内几乎没有自然流入的外来水源,无大江大河通过,绝大部分的水都流入了岷江、沱二江,水土都没有太多的多次污染,并且无工矿企业污染。仁寿地势空旷,植被覆盖率高,空气清新且湿度大,森林覆盖率34%。近年来,仁寿县全面实施了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土保持、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业企业烟尘与废水治理等生态项目工程建设。经监测,空气环境质量达到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符合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灌溉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符合GB5084《农用灌溉水质量标准》。由于水土无污染,区域内无工业废气、废水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为粮食作物提供了优良的生长种植环境,确保了原料品质纯正,无污染。
(二)、地理标志产品的人文特征
地理标志产品的人文特征主要描述拟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历史渊源等具有人文因素的产品特征。如仁寿芝麻糕产品的人文特征:(1)历史渊源
据仁寿县志记载,清朝中期,一名游方僧人来到仁寿陵州古镇的“跨崖寺”,讲经诵佛,并用当地盛产之物制作各类特色风味、工艺精细的佛家点心供于佛像前,“芝麻糕”便是其中之一,游方僧人将其传之于人,芝麻糕便被流传了下来。
清末民初,灾难战乱,张学云老先生得益于游方僧人的真传,艺成后创建“自林商号”。创业伊始,张学云老先生省吃俭用,精打细算,稳步发展,他对工人亲如一家,对待客户“童叟无欺”尤以品种繁多,技艺精湛远近闻名,在芝麻糕行业树起了“自林商号”的金字招牌。在张学云老先生的苦心经营下,仁寿芝麻糕一度成为皇家贡品。此后,多家芝麻糕作坊应运而生。到了解放前夕,“自林商号”成为了仁寿县境内著名的芝麻糕生产厂家。说起仁寿芝麻糕,仁寿人没有不伸大拇指的。前来光顾的食客从早到晚,络绎不绝。许多家庭为了让外地客人品尝一下可资骄傲的仁寿芝麻糕,总忘不了专程去买几盒尝一尝。仁寿芝麻糕由此声明远扬,以“自林商号”为首的芝麻糕生产厂家更是发展壮大,盛名远播。
解放后“自林商号”第二代传人张少成先生继承了芝麻糕的生产加工工艺,他在仁寿芝麻糕制作与新品种研发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很短的时间内“自林商号”芝麻糕便蓬勃发展起来,成为了当地知名企业。〔自林商号(即仁寿芝麻糕生产地)介绍详见《仁寿县志》第192页〕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仁寿芝麻糕(包括张记、张
五、张三)在第三代传人张裕良、张勇强的带领下迈开了新的步伐,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相继推出低糖、低脂芝麻糕健康食品。目前,芝麻糕产品销售渠道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并已成为随时可买,携带方便的旅游、馈赠名优食品。外地游客到仁寿购买地方特产食品馈赠友邻亲朋,首选仁寿芝麻糕。因此,仁寿芝麻糕声名远扬。(2)荣誉称号 仁寿芝麻糕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加工经验,不断传承着中华食品文化,获得了众多殊荣。(3)发展现状
仁寿芝麻糕现已成为仁寿县食品工业的支柱产业。2012年,仁寿芝麻糕企业产值达8000多万元,利税总额约1600万元。为进一步促进仁寿芝麻糕产业发展,仁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振兴仁寿芝麻糕产业提上了县委、县政府议事日程,明确指出要“做大、做强、做优仁寿芝麻糕产业”。
3、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律师代理的核心即撰写《关于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报告》,因此,充分、全面地撰写该报告必须重点把握下列内容:
拟申请保护产品信息综述;
拟申请保护产品的必要性和法律根据论述;
产品名称、类别、地域范围;
产品生产地域地理特征;
产品生产的人文因素特征; 产品品质特征、特色陈述;
产品质量特征与生产地域的关联性陈述; 产品生产的技术规范介绍; 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和市场前景。
相关文章:
企业安全警示标志包括02-21
内容安全02-21
安全教育内容记录02-21
安全讲话内容02-21
安全会议内容02-21
幼儿园中班安全教案:制作安全标志02-21
幼儿园安全教案:《认识各种安全标志》02-21
教学教案安全标志02-21
安全用电大班教案02-21
小学安全宣传标语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