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危机(精选十篇)
新金融危机 篇1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现行货币体系的弊端, 危机后国际货币体系问题凸显:首先, 主要国际货币汇率波动剧烈。次贷危机后, 美国为了刺激经济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 大量发行美元, 使得其对欧元和人民币持续贬值。第二, 国际收支调节机制不健全。很多逆差国很难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苛刻条件调节为顺差。第三, 巨额投机性游资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流动, 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第四, 对储备货币发行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约束力不够, 缺乏对其国内经济政策溢出效应的国际协调机制。鉴于此, 目前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高涨。然而, 如何构建新的储备货币?如何对特别提款权 (SDR) 进行技术性改造, 增加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使用份额?在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待完善的条件下, 若想享有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为我国带来的巨大利益的情况下, 如何渐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如何促进全球信用供给与信用风险的匹配性等问题, 都将影响到未来全球货币体系改革的方向和前景。
二、金融全球化与银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金融全球化以强劲的势头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金融资源、金融机构的跨国经营、金融市场的全球联动、各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等。伴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 全球银行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变, 从而对银行业的经营运作方式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最主要的表现为全球银行业为了扩大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竞争能力而进行的大规模跨国并购。除此之外, 世界各大银行还通过新设 (包括设立分行、独资银行、合资银行、代表处等多种形式) 进入东道国, 以期更为便捷的将其业务扩大到国际范围。截止2009年, 除中国银行业外, 欧美日各大银行海外经营业务占比均大于15%。由此可见,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化, 银行业国际化发展趋势势不可挡, 各国银行都积极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分散风险, 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三、世界金融力量的新变化
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 世界金融力量发生了空前的巨变, 美欧银行遭受到较大冲击, 全球大银行排名重新洗牌。美国投行业虽受打击较大, 但经过积极的并购改制使得其整体实力未发生太大变化, 全球投行业格局仍是欧美主导。
(一) 美欧银行业遭受重创, 榜单上游稳中有变
美欧银行业在此次全球金危机中受到重创, 排行榜的整体格局稳中有变。稳体现在美欧银行业在排行榜中仍位列榜首, 特别是美国银行业的表现抢眼——美洲银行、摩根大通和花旗集团超过英国汇丰控股位列前三甲。这主要得益于其国内原有的6大银行通过注资、并购和转制使得整体实力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变主要体现在新兴国家银行业的突出表现。
(二) 全球银行业重心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 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积极推进银行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其银行业在全球的地位持续上升。特别是在此次金融危机中, 新兴国家银行业相比发达国家受到的冲击较小, 国际地位上升速度更为明显。2010年, 金砖四国上榜银行数量从2000年的43家提高到146家, 资产占比从4.7%提高到12%。
(三) 全球投行业格局变化
从全球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来看, 美国投行业受此次金融危机的打击非常大:2008年3月, 美国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之后, 美国第三大投行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以近440亿美元收购, 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因收购谈判失败而申请破产保护。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宣布转变为银行控股公司。美国投行业虽受金融危机的重创, 然而通过积极的收购注资使得美国投行业整体实力并为受到太大影响。全球资本市场格局并无太大变化, 依然是美欧机构主导, 美国机构股票承销和财务顾问业务实力较强, 而欧洲机构债券承销业务实力较强。
四、世界经济的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是当今时代各国进行国际合作所遵循的一个重要理念和发展思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 一国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过程必然会对其他国家造成影响。这就要求各国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实现本国的发展目标, 还不能损害其他国家的发展。各国力求在实现本国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等目标的同时为其他国家带来发展机遇, 实现互利共赢。这就是包容性发展的实质。就现实而言, 后国际金融危机的世界经济需要建立更为合理的发展格局, 重建平衡, 避免类似美国金融泡沫式的发展导致世界灾难的重演。这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愿望。
鉴于此, 各国始终要以包容性发展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理念。这首先要包容各国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在此基础上促进国际合作;其次, 要积极促进各国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发展的平衡与互动。在进行跨国投资的过程中, 注重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平衡发展, 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均衡发展, 以及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第三, 不仅共享发展机遇, 而且共同应对发展中的挑战。现阶段各国经济的依存度不断增强, 各国应在政策选择上相互帮组, 实现共赢, 使所有成员都能享受全球化及区域一体化带来的好处。最后, 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求同存异, 实现共同安全。全球各国的经济社会安全应建立在互信互利及平等协作的基础上。
新金融危机 篇2
调查时间:2009年8月1日
调查地点:B县
调查对象(印章):
调查目的:了解金融危机对中国普通居民消费和理财观念的影响,以
及在当前全球处于金融危机的经济形势下,该如何合理计划使用资金,处理好消费支出和投资理财方面的问题。
为及时反映普通居民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的生活消费、投资变化情况,近日就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普通居民消费和理财观念的新变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地居民消费形势
2009年B县全年完成生产总值92.8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农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3元,增长1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7亿元,增长16.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4.4,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02.7,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4.4%和2.7%。在金融危机下,当地居民如何消费呢。通过一些调查,中国老百姓并没有出现所谓的“消费恐慌”,而是对手里的钱怎么花得更有价值变得“计较”起来,也就是消费心理的变化使得消费行为更谨慎,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大多数居民缩减开支
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虽然不象国外那么严重,但由于对未来经济形势预期的存在,使得消费者还是心存顾虑。造成开支减少的原因也是因人而异,一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收入减少比较明显,所以造成消费降低,而有一些消费者则是因为心里因素,比如考虑到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或者考虑到物价水平的变化问题等等。
(二)对消费品的投入比例发生变化
2007 年炒股热和炒房热之后,人们对这两种投资方式的热情逐渐下降,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消费者更是捂紧了自己的口袋,现在居民购物一般都会选择实用、便宜及生活必需品,而对于以后的消费主流,则主要集中在衣着,医疗,教育消费等方面,在中国消费者心里,在吃好、穿好,身体好的基础上,教育、住房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的热点,人们普遍认识到知识的重要,同时为改变居住环境,住房消费成为居民近几年来乃至以后消费的主要投入。而旅游、家电、家用汽车消费在居民看来还属于比较奢侈消费。
二、当地居民理财观念
(一)以平常心对待当前物价上涨
当问及“金融危机对您的家庭消费有多大影响,是否有缩减开支计划”时,有62.2%的居民认为金融危机对自家的消费影响不大。其中,有60.6%的家庭认为“没有缩减开支,和以前一样”;有1.6%的居民家庭认为“不但没有缩减开支,反而增加了消费支出”;认为“金融危机对其家庭有影响,有缩减计划、减少娱乐活动”的占29.2%;有8.6%的居民家庭认为“有影响,尽量不开车、不逛街购物,缩减开销计划”。由此可见,居民并没有出现消费恐慌,而是对手里的钱怎么花更有价值进行慎重考虑。多数居民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物价有波动能够适应,相信物价上涨不会持续时间太长,在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下会逐渐平稳,虽然物价上涨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但是坚信不久物价将会平稳,生活水平仍会步步登高。
(二)利率下调对个人影响不大
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主要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增幅减缓,通胀压力有所降低。降低利率对个人影响不大,在当前股市、房市不好的情况下,不会提前支取存款。居民普遍更关心本次调整对股市的影响,因为今年以来股市的下跌对其家庭财产的影响远远大于几次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被调查者普遍希望这次调整能带来股市的大幅上涨,减少其损失。
(三)储蓄的主要用途是防病
在当前股市低迷,房价过高的情况下,居民储蓄的主要目的是为防病。他们认为现在医保限制条款太多,报销的比例太小,所以目前存款就是为了防病。
(四)多数居民消费理性,收入充实
多数居民表示,不管物价如何变化,都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能盲目消费。大多数居民家中有存款。家庭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李女士笑着说,她每月拿出2500元钱足够家用,500元存入银行,这样生活也说得过去,在没有大的支出情况下,每年加上夫妻两人的年终奖将有5000元的存款。
(五)投资风险意识增强
调查显示,六成以上家庭不考虑投资理财。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同比下降了22.0%。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减少,特别是居民经历金融危机后,投入股票、基金的股息和红利收入减少,财富缩水,资产折价。在问及“最近您的家庭是否考虑投资理财”时,六成以上居民家庭不考虑投资,其中,认为以前亏损太多的居民占22.2%;对市场没有信心的占40.0%;还有33.4%的居民认为“先储蓄,看情况再投资”;只有4.4%的居民认为“现在正是投资理财的好时机”,由此看出,居民对投资理财格外谨慎。股市低迷,使很多居民意识到投资股票风险大,还是存入银行保险。即使再有钱也愿意将其存入银行,或是投资企业也比炒股风险小
(六)超前消费意愿不足
当问及“您的家庭还会今天花明天的钱吗”这一问题时,有83.0%的居民认为“不会”。其中,认为“不会,而且以前也没这样做过”的占50.2%;“怕压力太大,还不起”的占32.8%;有13.4%的居民家庭认为“会超前消费,但有所控制”,这部分人主要集中在年轻夫妇家庭;还有3.6%的居民家庭认为,“不会改变花钱计划,以前怎么花,现在仍然怎么花”。
三、分析影响居民消费水平的因素
影响居民消费的因素有很多,综合起来也无外乎两大类,一类是与消费有关的经济因素,一类是与消费有关的文化因素。
(一)影响居民消费的经济因素分析。
居民经济收入的变化是影响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这种收入的变化包括了绝对收入的变化,相对收入的变化,实际收入的变化,名义收入的变化,预期收入的变化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消费者手中持有的货币资金如果相对自己在不同时间有所增加,相对同一时间的不同消费主体有所增加,在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以此通过影响总需求的方式影响总供给。那么,在商品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比如物价水平下降,在相对收入不变的时候则又可以刺激消费。结合此次金融危机,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出现了小幅下降,另外人们由于存在着对未来收入预期的不稳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居民的消费。
(二)影响居民消费的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包括了诸如文化环境,社会教育发展水平以及家庭状况等多种,但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结合此次金融危机,人们的心理因素对消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美国居民消费现状以及如火如荼的金融危机的演绎,难免使得消费者改变自己原有的消费计划,而由于存在着对未来工作,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等保持一种维持基本生活的基础性消费。
四、如何处理投资理财方面的问题
此外,多数的经济学家和财务分析师们均做出了经济危机触底判断,而且经济复苏的迹象也开始显现。因此,未来的前景肯定是光明的。为了有效度过危机,合理进行居民家庭投资理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减少负债
多数居民在过去十几年里用信用卡和其他负债进行了过多的透支。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减少这种高成本负债,并把其排在为退休储蓄或投资股市之前。居民应该把省下来的钱用于减少信用卡债务。
(二)储蓄
金融危机下,少输就是最大的胜利,今年理财,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本”。家庭理财应该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情况,坚持安全稳健和长期投资的原则,构建适合自己的理财组合。不管何时投资,都必须坚持安全稳健的投资原则,将保本作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更何况是经济形势不明朗的金融危机时期。
(三)基金定投
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下,要普通百姓自己去判断一个多变的市场,是很难的。因为变化的因素太多,因此,建议居民在做基金定投的时候可以把握几个原
则:一是尽量有一个较长的、中长期的理财计划;其次,锁定一个目标,如用于养老或是子女教育金计划。经济的运行是有周期的,因此在进行投资时,最好坚持长期投资。目前,不少人由于股票和基金的亏损对长期投资产生质疑,但从实践来看,长期投资虽然不能保证不亏损,但亏损的概率随着时间的延长在逐渐降低却是事实。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更应该坚持长期投资。
(四)要保护已有的收益
在当前这个有挑战的时期,拥有一个保护已有收益的战略是谨慎的做法。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学会节流。工资是有限的,不必要花的钱要节约,只要节约,一年还是可以省下一笔可观的收入,这是理财的第一步。
2、做好开源。有了余钱,就要合理运用,使之保值增值,使其产生较大的收益。
3、善于计划。理财的目的,不在于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而是在于使将来的生活有保障或生活的更好(所以说理财不只是有钱人的事,工薪阶层同样需要理财),善于计划自己的未来需求对于理财很重要。
4、合理安排资金结构,在现实消费和未来的收益之间寻求平衡点,这部分工作可以委托专业人士给自己设计,以作参考。
5、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考虑收益率。高收益的理财方案不一定是好方案,适合自己的方案才是好方案,因为收益率越高,其风险就越大。适合自己的方案是既能达到预期目的,风险最小的方案,而不是盲目选择收益率最高的方案。
五、保证居民消费水平优质优量的对策建议
(一)居民家庭优质消费对策
居民家庭消费构成:衣食住行(包括教育和娱乐等)。处于经济危机下,居民家庭收入平均水平有所下降(既有因为失业率上升等造成家庭成员就业率低直接影响家庭总收入,也有因为工资薪金降低造成的),而我国近年来的物价指数上涨,造成了居民可支配的实际收入明显下降。如何能够保证家庭优质的生活消费,就要从几个方面入手:(1)消费讲究实用性。无论是穿着还是吃食,(二)国家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政策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08 年我国 GDP 缩减指数变动率为 7.2%,比上年回落 0.2 个百分点。由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利好效应,使得如果财政金融政策使用不当则有可能出现潜在通胀压力,所以我认为从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的消费因素这个角度分析,应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
首先,从收入角度分析。
主要是考虑收入的分配问题。当前经济尚未全面复苏,农民工和大学生两大群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收入增长受到影响。一些跨国公司出现裁员、减薪情况,也制约着居民收入的增长。此外,股市财富效应不明显,也使居民收入增长大打折扣。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从总体上优化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分配,通过减税让利、放松市场管制等措施,进一步激发经济体的活力。那么,在具体实施方面,由于此次危机对中高收入消费者基本影响不大,人们还是可以维持自身消费的基本层面,所以,在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方面,首先考虑针对农村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和城镇低收入户的消费鼓励措施,如增加补贴提高收入、扩大消费信贷等,对消费产生直接拉动作用;在此基础之上改善社会保障状况以及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其次,从支出角度分析。
新一轮金融危机来临? 篇3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还没从年初“股债双杀”的阴影中缓过神来,欧洲银行业就再一次陷入危机。
近日,受到减记坏账影响,意大利大众银行一季度业绩不及预期的结果导致公司股价日内重挫14%,拖累意大利银行板块走低,大众银行周内跌幅更是高达25%。
除此之外,德国、瑞士的银行业也未能幸免。巨额亏损、难以处理的大量衍生产品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德意志银行破产,德国商业银行周内暴跌也超过9%。与此同时,瑞银一季度的净利润同比暴跌64%以上,周内股价也暴跌达7.5%。
有分析直言,这是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来,欧洲面临的新一轮金融危机。发达国家相继出现问题意味着整个欧洲的银行业都已经沦陷了,更不用说欧洲其他相对落后国家的银行业。
一时间,欧洲央行长期推行的“QE”遭遇众夫所指,被认为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元凶”。
回顾去年底至今年初的“欧洲银行业危机”,以德意志银行为代表的欧洲银行业出现罕见的“股债双杀”,导火索是应对金融危机应运而生的应急可转债(CoCo债券),能源业贷款潜在的巨额亏损,以及随后一连串惨淡亏损的业绩也来火上浇油。
其直接结果是STOXX600银行业指数在2月跌至接近2012欧债危机期间的最低位,主要银行也暴跌超过20%—30%,瑞信、德银等股价更是刷出了历史新低。
彼时欧洲央行行长马里奥·德拉吉表示或不再考虑进一步降息,不过在其它宽松措施加码之下,欧元区资产收益率进一步走低,意味着银行们的利差空间也在继续缩窄。之后全球股市总体企稳回升,美联储加息推迟消息传来,银行业危机在股市上的话题发酵暂告一段落。
但随之而来的3月,欧洲央行再度推出新一轮宽松刺激措施,包括调降欧元区三大关键利率;扩大资产购买计划规模至每月800亿欧元,将非银行企业在欧元区发行的投资级欧元债券纳入购债范围;启动“第二代”定向长期再融资操作。
4月底,欧洲央行例行货币政策会议,决定维持欧元区三大关键利率不变,继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德拉吉表示,为确保通胀水平及时回到低于但接近2%的政策目标,欧洲央行需要维持适当的宽松货币政策。
市场人士分析,进一步扩大宽松,利差长期缩窄对银行业造成的负面担忧让投资者没法保持信心。银行业如果崩盘,欧洲经济无疑将遭遇重创,但欧洲央行面对低迷的通胀又无法不保持积极的宽松姿态,欧央行实际上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状态。
如今,STOXX EUROPE 600银行股指数下挫已逾30%,持续的宽松货币政策、低迷的经济形势以及难以预测的政治环境,未来欧洲银行业市值持续缩水似乎已在所难免。
新金融危机 篇4
(一) 监管理念发生变化, 监管力度加强
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受到重创, 让全球的金融监管者意识到过度放松监管的严重弊端, 因此国际金融机构和各国的监管者都开始致力于运用政府的力量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2009年4月, G 20伦敦金融峰会决定在G 7成立的金融稳定论坛 (FSF) 的基础上, 成立金融稳定理事会 (FSB) , 负责制定和实施促进金融稳定的监管政策以及其他政策。2010年11月, 全球银行业监管新协议《巴塞尔协议Ⅲ》在G 20首尔金融峰会上获得通过, 该协议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2010年7月, 美国颁布实施号称美国“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英国则在2009年2月、2009年7月和2010年4月先后颁布了《2009年银行法案》、《改革金融市场》以及《2010年金融服务法》白皮书。通过国际金融机构和美英等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 我们可以看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监管理念由偏向放松转变为偏向管制, 加强了政府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干预力度。
(二) 关注系统性风险,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金融危机发生前, 各国审慎监管的方式多为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 即关注单个金融机构运行的稳定与安全。金融危机爆发后, 各国监管机构意识到现代金融体系是一个规模庞大、各部分紧密相连的整体, 传统的以单个金融机构为监管对象的微观审慎监管难以满足监管的全面性要求, 因此更加关注金融机构整体行为、妥善维护金融市场整体稳定的宏观审慎监管模式在危机后得到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各国监管机构的积极倡导。G 20伦敦金融峰会后发布了《加强监管和提高透明度》的报告, 报告中把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排在25项建议里首要的4条建议, 由此可见宏观审慎监管模式逐渐被国际社会所重视。为了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欧盟成员国在2010年9月达成一致, 决定成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 (ESR B) 。作为欧盟各国监管机构的协调者, 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统一的标准, 对跨国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 对宏观审慎风险作出判断, 并提出风险警告和决策建议。
(三) 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金融监管中的地位提高
目前全球金融监管仍处于多头监管的局面, 没有哪个国际金融组织能够独自承担起全球金融监管的重任, 其中, G 20、FSF、IM F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组织都提出了一些监管改革的措施, 共同点之一都是提高了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金融监管中的地位。2009年4月的G 20伦敦金融峰会决定在由发达国家设立和主导的金融稳定论坛 (FSF) 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稳定理事会 (FSB) , 成员国扩大到中国、印度、巴西等主要新兴市场国家。2009年9月25日, 全球19个主要经济体和欧盟的领导人在匹兹堡金融峰会发表联合声明, 宣布二十国集团 (G 20) 将取代八国集团 (G 8) 成为国际经济协调合作的首要全球性论坛, 而G 20里面就包括了中国、印度、巴西等主要新兴市场国家。这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金融组织的改革都表明, 新兴市场国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国际金融监管的治理中, 提高其在国际监管事务中的话语权。
二、国际金融监管新变化存在的问题
(一) 新变化存在多方博弈, 重欧美发达国家而轻新兴市场国家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是复杂而艰巨的, 它会打破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 涉及到国际政治、经济利益的深刻变革, 因此存在着多方博弈。从现有的改革进程来看, 国际金融监管新变化主要还是考虑了欧美等综合实力强劲的发达国家的利益。
首先是在国际金融监管的治理结构改革方面, 仍然是由欧美发达国家主导和掌控。如IM F的改革方案中, 即便已经提高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和份额, 但实质意义并不大, 投票权和份额仍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 美国在IM F仍有“一票否决权”。其次是在国际金融监管新规则的制定方面, 许多国际金融监管的新标准都是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经济金融特征以及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来制定的, 并没有考虑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资金技术人才匮乏等各方面的制约条件, 因此这些以发达国家经济状况为依据的国际金融监管新标准难免不适合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例如新巴塞尔协议中大幅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比例, 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银行现阶段难以达到这样的高要求。
(二) 新变化仍存在一些缺陷, 应当寻求几个方面的平衡
一是寻求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平衡。此次金融危机暴露出以单个金融机构为监管对象的传统微观审慎监管的不足, 因而国际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大力强调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要用宏观审慎监管来取代微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作为审慎监管体系的两大支柱, 应当各自发挥其作用, 宏观审慎监管致力于监测、评估和防范整个宏观经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以维护经济金融的稳健运行;而微观审慎监管则致力于监测和控制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 以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二是寻求各国国内监管与国际监管合作的平衡。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监管机构面临着如何协调采用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监管政策与遵循国际金融监管新标准的两难问题, 发达国家之间的监管侧重点也并不一致。既要考虑各国实际经济情况, 又要形成较为公平、统一的规则, 这对刚刚达成共识的国际金融监管新标准是很大的考验, 未来也许要在实践过程中做多方面的调整和完善。
三是寻求对银行机构监管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的平衡。本次国际金融监管的新变化主要还是加强了对银行机构的监管力度, 如《巴塞尔协议Ⅲ》中对银行实行更加严格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和流动性要求等内容, 多为针对银行机构所制定的,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像影子银行系统, 这一系统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 将银行的贷款通过证券化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之外, 逃避了监管, 并创造了大量高杠杆率的金融衍生工具, 被认为是引发金融危机主要原因之一, 而它的监管问题还没在此次国际金融监管新变化中得到很好的解决, 需要引起全球监管者的重视。
三、我国应对和适应国际金融监管新变化的对策
(一) 加强参与各种层次的金融监管合作
如今我国经济总量已经成为紧随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 积极加强参与国内各部门、区域间、全球性等各种层次的金融监管合作, 有利于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中占领主动权, 更有利于我国在合作与交流中学习先进监管经验。
首先, 我国“三行一会”等监管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合作, 既要信息共享, 共商对策, 又要明确分工, 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现象的出现。其次, 我国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区域间和多变的金融监管合作, 在亚洲范围内, 虽然已经建立了“10+1”、“10+3”等合作机制, 但是由于各国金融开放程度以及各自利益不一致等原因, 亚洲区内的金融监管合作发展进程缓慢, 仍需要在政策协调、信息交换、危机管理、争端解决等方面加快发展, 而我国应发挥亚洲经济大国的作用, 积极做好组织撮合等工作。再次, 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占据主动权。在本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 国际金融监管治理结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规定等方面都出现了许多新变化, 很多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此时, 我国应当把握机遇, 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G 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和论坛开展的各项改革活动, 明确提出我国的观点和立场, 争取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占据主动权。
(二)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构成,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过于概况和笼统, 缺乏实际操作性, 缺乏针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统一监管的法律法规, 因此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应当进一步完善。
一是针对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如完善金融市场发展急需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存款准备金制度、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规定、“三行一会”地位和具体职责权限的法律规定等。二是针对整个金融体系监管的立法完善。首先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之外, 制定单行的《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和《证券业监督管理法》, 使我国金融市场上银行、保险、证券三大领域都有各自具体而富有实际操作性的监管法律。在此基础之上, 制定涵盖整个金融体系、明确“三行一会”和各金融机构权利义务的《金融监管和服务法》, 从而解决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金融监管过于分散, 不利于对整个金融体系实行统一监管的问题。
(三) 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宏微观审慎双管齐下
我国现价段的金融监管属于“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 表明我国的金融监管仍处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层面。这种监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监管机构更关注于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 各监管机构间协调配合程度低, 缺乏一个涵盖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难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从而容易出现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的双重矛盾。
为了解决我国分业监管模式的缺陷, 一方面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关注系统性风险。密切关注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各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前沿理论和实践成果, 结合我国具体实际, 选用适合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 制定科学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在“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下, 将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统筹整个经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监管者, 建立起在中央银行领导下的由“一行三会”、财政部、外管局等监管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金融监管委员会”, 让其担当起对整个经济金融体系进行系统性监管的职责, 防范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 要注重宏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配合, 发挥各自作用。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之间交叉重叠的地方很多, 并没有一个明显的分界, 因此宏微观审慎监管者需要协调配合。具体而言, 微观审慎监管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对其所管辖领域的各个金融机构进行全面仔细的监管, 而宏观审慎监管则需要“一行三会”、财政部、外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中央银行的领导下, 共同协调配合, 制定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统一政策。
(四) 协调行政性监管与市场性监管, 促进金融创新发展
金融危机暴露出欧美等发达国家过度崇尚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所存在的严重弊端。相比之下, 我国由于一直以来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较为严格, 对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业务卡得紧,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大。然而, 行政色彩浓厚的金融监管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缺乏活力, 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 难以满足国内外投资者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融资需求, 阻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针对这种情况, 要改变我国金融监管中行政性干预过度的现状, 明确各监管部门具体的监管权限和职责, 避免管得过死、管得过严的现象发生。同时, 发挥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自律性监管, 发挥金融机构、企业、债权人、股东、媒体等社会力量的舆论监督作用, 切实保障相关群体的利益。行政性监管与市场性监管要协调配合, 能通过市场主体自发监督解决金融市场缺陷的, 则无须政府行政力量过度干预, 市场性监管解决不了的, 金融监管部门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防范有法不依、随意行使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此外,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 是抢占未来全球金融市场制高点的制胜武器。因此, 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不能由于担心市场风险而限制金融创新,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 我国的金融创新力度还远远不够, 应当大力鼓励金融创新。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 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 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 研发出适合我国的各类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 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及时跟踪测评每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收益, 落实责任制, 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扬, 胡滨.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全球金融监管改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2]杨文生, 周立妍.基于危机视角的全球金融监管问题研究[J].金融会计, 2010 (08) .
[3]张蕾蕾, 朱建武.后危机时期欧美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J].宏观经济管理, 2011 (03) .
金融危机造成职场心理危机 篇5
金融危机造成职场心理危机
。昨日,小喻被朋友带到武汉市心理医院找专家接受心理咨询。专家介绍说,受金融危机影响,目前职场受挫的人较多,对一些人造成了心理危机,如不善于心理调适,很容易导致身心疾病。
小喻所在的公司是个高科技公司。月初,公司第四个季度财报公布了,数字不好看早已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公司因此提出要进一步裁员,当时小喻的心情就变得十分沉重和恐慌。第二天,小喻果然接到被裁的通知,他在公司就呆呆地坐了很久才郁闷地离开。随后,他将自己关在家里,起床后就呆坐,面无表情,不想说话,也不想吃饭、走动,
朋友约他几次,他连电话都不愿意接了。于是,朋友强行将他拖出门,带到心理医院。
对此,武汉市心理医院医务办兼门诊部李小龙主任介绍说,如今的经济环境下,职场受挫应该是一件平常的事情,像小喻这样在职场受挫后,如果不善于自我调适,导致心理失衡,还会严重影响生理和心理健康。
应对这种心理“危机”,李主任提供了几种心理对策:一、主动倾诉,从朋友那里获得抚慰;二、优势比较,找出自己的优势点,强化优势感,从而增强挫折承受能力。三、寻找目标,重新寻找一个方向,并确立一个新的目标,从心理上走出挫折,争取新的成功历程。
后金融危机,昭示“新全球化” 篇6
中国与世界三大经济体分别举行了双边高层经济对话。
这相当罕见,如何解读?
G20后,中国很忙
美国财长盖特纳6月初访华,一回去,就与国务卿希拉里发表联合声明,宣布“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第一次会议将在7月最后一周于华盛顿特区举行。
另一边,刚在北京与盖特纳会晤过的中国副总理王歧山,几天后就飞往东京,与日本外相中曾根弘文共同主持第二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
在此之前的5月初,王歧山访欧,代表中国与欧盟举行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与英国举行“中英经济高层对话”。
而所有这一系列对话,又都是在4月初伦敦“G20”峰会之后展开的。摆在一起,就可以很清楚看出:在G20之后三个月内,中国与世界三大经济体(欧、美、日)也同时是中国排名前三的贸易伙伴,分别举行了双边高层经济对话。另外,在中国与美国的双边方面,干脆把“战略对话”同“经济对话”捆绑在了一起。
这样密集纷陈的对话现象,相当罕见,也很有趣。如何解读?
史无前例的全球化
我认为:首先,应该将其放在一个全球化的“空间”概念下来观察;其次,应该将其放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的“时间”点上来审视。它是一系列在新世纪初、后金融危机的特定“时空”形势下,国际社会对“新全球化”的反思行动。
这里,所谓的“新全球化”是相对于过去30年的当代全球化而言的。
过去30年的全球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广泛、最快速、冲击与影响也最大的一次全球化。其形成与产生背景主要有三:
1.源于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转型并融入了市场经济体制,也影响、引领了全球另一半原本属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纷纷进行改革,并先后融入了市场经济体制。于是,市场经济“一统全球”。
2.WTO推波助澜。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俱乐部”,WTO在不断吸引新成员加入之后,自然也使得全球的贸易、投资障碍不断降低,市场不断开放,管制不断放松,为全球化作了最好的铺垫。
3.网络科技带来了网络时代,通过互联网将全球“网”成了一体。
所以,近30年来的全球化是史无前例的,通过更多的贸易、投资,与全球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自然为全球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巨大利益与增长。
然而,与此同时,一个缺乏适当规范的全球化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麻烦,如:
1.全球跨国、跨区之间的金融、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因缺乏必要的监管,而问题频生。
2.缺乏一个与“主权与国家主权”脱钩的“超主权国际货币”,一直“将就”着使用美元作为贸易结算货币与国际储备货币,现在终于惹出了大麻烦。
3.还产生了不少全球共同烦恼的问题,像:全球暖化、全球环境污染,以及反恐等。
“全球新秩序”聚焦中国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全球秩序”的问题。要解决它,就必须重建国际秩序,包括:全球金融、全球贸易、全球投资、全球环境、全球安全等等秩序。而所有这一切,无可避免地都会牵连到全球政治关系与权力架构的检讨与重组。换言之,要进行一个全球新秩序的重构。
这当然是一项冗长、艰巨、高难度的工程,但别无选择,因为全球化程度已深,已到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地步。在这样的共识下,如何摸索、探究出一条有利于重构的思路,自然需要一系列多边、双边的对话与谈判。所以,一个后金融危机下的“新全球化”反思行动,正在陆续展开。其中,最吸引大家目光焦点的,无疑是中国的角色与动向。管理
(本文作者系香港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
金融危机下的反腐新视角 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可见,在制定刑法时,也必须遵循宪法所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刑法在规定犯罪及配置法定刑时,却严重偏离了这一原则,出现了“官贵民轻”、“因人而异”的立法不公现象。现择其要者对比如下:
同是窃取公共财产的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处罚明显轻于对平民百姓的处罚。按照常理,国家工作人员与平民百姓身份的不同,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对前者的要求应当更高。这一要求在刑事立法上的体现则应是:在盗窃财物价值相同的情况下,对前者的处罚应重于后者。但我国刑法对此却进行了截然相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第26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盗窃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以5百元至2千元为起点)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以5千元至2万元为起点)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难看出,不论从起刑点上还是从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起档点上,对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要求,明显低于对平民百姓构成盗窃罪的要求。这是刑法中最典型的“官贵民轻”现象。
同是侵吞国有财产的行为,对单位领导集体的处罚明显轻于对个别人的处罚。根据《刑法》第396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单位领导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私分国有资产的,不论数额多大,其法定刑最高为7年。这与贪污罪的法定刑相比,可以说有“天壤之别”,因为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众所周知,从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及主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并无二致。二者的不同之处,仅仅是犯罪主体的人数有多寡之分:前者是单位的数个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后者则只是单位的个别人。可见,这里所体现的立法者的观点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私分国有资产行为是“法不责众”的。
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新格局 篇8
一、发达国家采取贸易保护方式维护贸易主导地位
危机给世界贸易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发达国家所受影响更为严重。2009年全球货物贸易量的降幅将超过10%, 回落到2005的水平, 这也是1982年以来的首次下滑, 二战以来的最大降幅。其中, 发达国家出口量将下降14%;发展中国家出口量将下降7%。但无论从现有的贸易量, 还是从贸易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来看, 发达国家仍然在国际贸易舞台上占据着主导地位。为了继续保持这种地位, 尽快走出危机, 许多发达国家相继采取了抑制进口、促进出口的措施和贸易政策。
1. 美国经济刺激方案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凸显贸易保护主张。
2009年2月14日, 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了奥巴马政府7872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这一计划中的“购买美国货”条款从提出之日起就一直饱受全球关注和争议。欧盟曾因此向美国发出警告, 称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条款可能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虽然在2月17日奥巴马签署的刺激计划中最终弱化了该条款, 但此过程充分暴露出民主党内贸易保护主义主张抬头的趋势。此外, 美国表示正在考虑对意大利饮用水和法国奶酪征收报复性关税, 以报复欧盟对美国鸡肉和牛肉实施的进口限令。美国对意大利饮用水征收关税将影响到意大利每年1.5亿美元的出口额。同时, 美国已经开始对中国床垫弹簧和炉用石墨电极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 英国金融领域的保护主义倾向。
2008年10月, 英国政府向银行注资530亿美元, 但要求被援助银行承诺向英国本土企业放贷。迫于政府纾困方案的约束和国内政治压力, 英国银行必须更多地从国家层面考虑问题, 将信贷业务撤回到国内市场, 更为集中地为国内其他行业服务。目前, 这种在金融危机中新产生的“金融保护主义”正在逐步被东欧、南欧甚至一贯崇尚自由主义的北欧某些国家所效仿。
3. 法国援助汽车行业, 附加贸易保护主义条件。
2009年2月9日, 法国政府决定向法国雷诺和标致雪铁龙两大汽车制造集团提供60亿欧元优惠贷款, 以应对汽车业当前面临的危机。其中, 雷诺和标致雪铁龙集团将分别在未来5年内各自获得30亿欧元的优惠贷款, 贷款利率估计在6%-7%之间, 而目前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利率在11%-12%之间。作为获得优惠贷款的附带条件, 雷诺和标致雪铁龙集团都承诺将购买法国产汽车零配件, 同时停止向国外转移生产线。
4. 欧盟也实施了一些贸易保护措施。
尽管欧盟一直在警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但在2007年停止发放有争议的农业补贴后, 欧盟决定恢复对奶农的出口退税。欧盟还指控中国产螺丝和螺母以低于成本价在欧洲倾销, 并征收反倾销关税, 从而有效地将这些产品拒于欧盟市场之外。2009年3月12日, 欧盟决定对美国生产的生物柴油征收进口关税, 以报复美国为其生产商提供每吨300美元的出口补贴, 美国出口商将缴纳最高达29%的反倾销税和29%至41%的反补贴税。
二、低碳经济以碳量为指标, 通过技术标准改变贸易格局
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岛路线图”, 世界各国都在为解决气候问题而努力, 低碳经济的概念应运而生, 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有的国家甚至提出要发展“零碳经济”。“低碳经济” (Low—carbon Econom y) 最先由英国政府提出, 是指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 实施一场能源革命, 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 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许多国家走出危机的主要途径之一。截至2009年2月, 全世界投入的3万亿美元刺激经济复苏的资金中, 超过1/3是投在与发展“低碳经济”相关的领域中。在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 美国众议院于2009年6月通过了《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 其中“征收特别关税”条款规定, 从2020年起对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 征收关税。这将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走势和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1. 由于多出了一个碳要素, 各国在参与国际分工、进行贸易过程中所拥有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相对来说, 发达国家在新能源技术上占有领先地位, 因而希望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占据未来国际市场竞争制高点。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就不那么幸运了, 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粗加工比重大, 耗能多, 污染大, 要在短时间内一下子大幅度削减碳排放量, 无异于令其退出国际分工。
2. 各国对碳关税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许多国家特别是近些年来已然丧失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发达国家, 以限制碳排放为名征收碳关税则有可能成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好借口。2009年3月17日, 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称, 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 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 而美国众议院在2009年6月26日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就包含了有关碳关税的条款。前不久, 法国也提出, 从2010年开始, 对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国家的进口产品, 将征收碳关税。
3. 碳排放权将调整和重组国际产业链条。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的日益扩大, 碳排放权有可能像劳动力、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等其他要素一样跨国流动, 甚至还会更加自由地流动。在原有国际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上, 有可能出现碳排放权的稀缺性差异, 一些缺少碳排放权的环节有可能成为产业链上的“死结”, 导致国际产业链条的变化和重新组合。
国际贸易发展将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向。一方面, 国际贸易依然发挥着世界经济增长发动机的作用, 但应当是低碳的世界经济增长发动机;另一方面, 国际贸易结构将发生变化, 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将趋于下降, 而低耗能、低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则趋于上升。尽管引入碳要素有可能改变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 但这在短时间内不足以扭转发达国家以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为主, 发展中国家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国际贸易格局。
三、发展中国家水平联合, 共渡经济危机
全球经济危机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度进入低迷时期。为了摆脱困境, 寻求经济发展新途径, 发展中国家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合作。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并称为“金砖四国”的俄罗斯、巴西、印度加强联合, 并且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组织东盟加强合作。
1.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 占世界领土总面积26%、人口总数42%的“金砖四国”, 其经济增长率在2006-2008年已经达到了均值10.7%的水平, 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影响力与日俱增。金融危机爆发之后, “金砖四国”难以独善其身, 为渡过危机难关, 他们积极合作, 力争在依然充满变数的“后危机时代”创造出经贸合作的新机遇。2009年6月16日, 被称为“金砖四国”的中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四国领导人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举行首次正式会晤。此次峰会的主要议题之一便是加强新兴国家间的经贸合作。俄罗斯意欲开拓新的能源市场, 使中俄这两个互补性极强的国家找到了新的契合点。5月18日, 漠河石油运输管线正式开工, 标志“能源进出口”将成为中俄贸易的新增长点。中巴贸易也在危机中积极寻找着新的“亮点”。在传统的农业、能源领域之外, 中巴贸易结构正在向着“多元化”方面良性发展。以科技合作为代表, 中国的航空航天产品, 巴西的支线飞机等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正在双边贸易总量中增加比重。具有高附加值的印度服务业和IT业, 也已成为四国中经济结构互补性强、比较优势明显的典型代表。
应对金融危机下电费风险的新策略 篇9
1.1 环境风险
(1) 全社会尚未形成自觉交费的意识。客户先用电后交钱已形成习惯, 交费意识淡薄;交费环境恶劣, 恶意拖欠电费, 甚至时有谩骂、殴打电费回收人员的情况发生。
(2) 预收电费出现法律空白。因预收电费无明确的政策依据, 与客户商谈预付电费问题时, 双方在预付电费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 客户愿意预付电费的金额远小于实际使用的电费, 防范电费风险能力小。
(3) 城市建设造成居民欠费增多。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居民欠电费的比例不断上升, 居民在搬迁过程中引起的欠费无法收回, 特别是老城改造范围扩大, 造成了部分拆迁电费不能及时回收;合表用电户在分户时由于电费纠纷形成了欠费。
(4) 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导致欠费。供电企业对经营困难、导致欠费的企业采取停电措施后, 往往被政府以稳定形势为由进行干预, 形成了既成事实的欠费。还有的少数客户通过变更用电主体故意拖欠电费。
(5) 停电催费与优质服务产生矛盾。对客户采取停电催费无形中给优质服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在确保电费足额回收和搞好优质服务工作之间如何寻找一个平衡点, 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经营风险
(1) 缴费方式存在滞后问题。当前在交费方式和网点布局上方式单一, 网点分布不尽合理, 一些偏远地区仍存在交费“盲区”。
(2) 电费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 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逐步关停, 供电企业对这部分企业的电费防范仅停留在事后补救, 对前期的风险无法做到可控能控。
(3) 重要客户电费存在较大“风险点”。部分用电大户均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 电费风险也随之加大。
(4) IC卡表的推广力度不够。部分存在电费风险的老客户不具备安装IC卡表的条件, 并不愿意出资改造;已安装的IC卡表故障率较高, 部分客户的IC卡表的跳闸回路已解除。
(5) 内部管理有待完善。对一些客户的用电性质、用电状况不能做到了如指掌, 少数抄收人员责任心不强, 工作不到位, 存在错抄、漏抄、催费不及时或催费力度不大的现象。
1.3 运行风险
(1) 传统营业厅收费运作矛盾较为突出。有的收费网点范围偏大, 部分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 定点交费不方便;电费结算周期性强, 逾期产生滞纳金, 营业厅收费高峰期人满为患, 等候时间长, 客户容易产生急躁情绪。
(2) 银行代收操作步履艰难。收取的电费资金在银行帐上停留时间较短, 对银行不再具备以前的吸引力, 因而热情降低;当前实时联网收费的前提, 是银行和供电方网络系统以及双方通道、防火墙等设备完全正常, 任何环节的故障, 都会造成业务中断;银行的网点和人员减少, 遇到缴纳电费高峰, 态度生硬, 拒收现象严重。
(3) 预收电费形式尚有争议。根据现有的电力法律法规, 客户先交钱后用电没有法律支撑, 而客户预交电费在供电企业帐户上产生利息, 客户有权要求供电企业返还利息, 因此, 供电公司在预收电费时必须在《供用电合同》内容中对相关事项要明确到位。
2 应对电费风险的策略
2.1 事前防范电费风险
(1) 完善管理考核制度。以电费回收进度目标和年度目标为控制重点, 形成对电费回收的过程化管理和控制;以月度电费回收工作简报和考核制、重大事项跟踪督办制来有效控制电费风险;强化电费回收“一把手”工程制, 健全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 实行责任到部门, 到具体员工;加大考核和奖罚力度, 引导员工主动思考收费, 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组织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 建功立业促发展”电费回收劳动竞赛活动, 营造比贡献、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2) 健全电费预警机制。进一步做好用户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大客户以及用电量较大的低压动力客户的用电量变化、生产经营动态以及交费能力和信用数据库, 按季评定客户信用等级, 差别化地采取或拟定相应的电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电费回收预警工作, 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 对可能发生电费风险的客户, 及时做好电费协议的重签工作, 及时采取预收、抵押、多次抄表结算等方式, 遏制欠费, 防范和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3) 开展个性化服务。开通“公共事业交费系统”网络平台, 让电力客户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利用负荷管理系统终端预购电功能, 防范电费风险;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负荷管理系统预购电功能应用管理办法和协议范本”要求, 做好对新增高压客户送电时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工作;建立适当的预缴电费奖励机制, 加大宣传预交电费赠送礼品以及按时交纳电费积分奖励活动;事先制定交纳电费积分规则和奖励规则, 调动广大客户交费的积极性;主动上门为客户服务, 了解和反馈客户需求及意见, 及时掌握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当客户出现欠费时, 帮助出谋划策, 当好客户的用电参谋。
(4) 利用新技术防范电费风险。借助ERP项目建设, 进一步优化电费管理流程, 完善营财一体化上线运行水平。依靠营配一体化系统支持, 优化现有的电费信息共享, 增强电费相关信息的透明度, 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使电费回收时时处于可控状态。完善远程集抄系统, 保证抄表准确性。进一步完善该系统的运用, 加强抄表数据的比对, 杜绝漏抄、估抄等现象, 从源头上保证电量不流失, 电费不少收。
(5) 提前防范新增专变客户的电费风险。对新增客户坚决采取预收电费、安装卡表用电, 根据客户的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按一个半月时间确定预交电费的数额;详细告知客户第一个月的用电量、电费金额、交费地址、交费方式、交费截止日期、逾期交费的违约责任以及电费帐号和开户行等信息;及时收集新增客户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 建立客户档案。
(6) 加大宣传和沟通力度。多渠道开辟新闻媒体宣传途径, 建立客户依法用电、依法交费的观念。结合安全用电宣传活动在各中小学进行演讲比赛、用电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教互动活动, 使“电是商品”的意识深入人心。定期与市、县、镇等地方政府进行联系与沟通, 主动向政府汇报电费情况, 争取政府在催费上的理解和支持, 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2.2 事中防范电费控制
(1) 及时做好改制企业的电费回收。及时与企业改制清算组联系沟通, 了解企业改制的进展情况和改制后的动向, 为防范电费风险做准备。及时向企业改制清算组通报该企业的用电情况、电费交纳情况及欠费相关信息, 争取企业改制清算组的支持。及时掌握企业改制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租赁经营的企业采取安装IC卡表、预收电费等风险防范措施。企业改制期间一旦发生欠费现象, 要坚决按规定采取停电催收措施, 等用户交清欠费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恢复供电。
(2) 多种措施确保大客户的电费回收。每月及时上门送达电费通知单和电费发票票样, 并与客户经办人员认真核对电量、电费数额, 防止因电量、电费存在疑问而影响客户及时交纳;为缩短客户电费的在途时间, 防止因银行方面的原因影响电费的及时到帐, 协助客户办理电费转帐事宜;随时掌握用电大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电费交纳情况, 及时要求安装使用IC卡表或预交电费;积极做好用电大户电费分旬划拨协议的签订工作。
(3) 做好居民电费回收工作。当月电费发生后, 先用电话或短信通知, 对数额较大且平时交纳电费不够积极主动的客户采取上门通知;对于无法联系的欠费客户, 上门张贴电费交纳通知单, 并留有电费交纳通知单存根;对2个月及以上的欠费客户, 采用报纸公告方式告知, 自通知日起七天后, 还未交纳电费的, 严格按照规定的催收程序, 实施停电催收。
(4) 完善95598客服热线催缴功能。要求抄表员利用抄表收费机会收集客户的电话或手机号码, 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由95598客服坐席员每月将上缴电费不及时的客户挑选出来, 对客户欠费及时进行友情提醒。
2.3 事后做好电费补救
(1) 采取措施应对不按时交费客户。针对这些客户, 除反复采取短信、电话、上门等常规的催费手段外, 坚决按规定实施停电催收。恢复供电前, 坚决采取预收电费或安装IC卡表等风险防范措施。
(2) 做好电费追缴的合理合法。针对倒闭破产企业、拆迁困难户等特殊客户所形成的陈欠电费采取特别手段, 尽可能地追回欠费, 如跟踪企业破产倒闭程序、提前介入拆迁过程、完善担保抵押配套措施甚至争取政府垫付电费等。事后补救作为电费回收管理机制的一种补充手段, 供电企业在正确把握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同时, 切实做到电费追缴的合理合法。
(3) 寻求法律手段防范电费风险。比如采用《担保法》中规定的除抵押之外的保证、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 以及《物权法》承认的浮动担保;政府扶持企业可以采用政府财政收入担保。
金融危机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思考 篇10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始作俑者主要是发达国家, 他们由于生产能力过剩, 往往通过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排斥他国商品的进口;为了缓解国际竞争加剧、危机加深、产业及就业转移等带来的压力;强权政治的需求;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它们的依赖性较强等都是他们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原因。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 貌似合理。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大众的普遍心理, 以保护生命、健康、环境和资源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由, 实现其贸易保护名义上的合理化。 (2) 形式合法。许多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的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 借口以国际公约或多边规则为依托, 具有“合法”的外衣。 (3) 范围广泛。贸易保护的范围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涉及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 还逐步延伸到服务贸易、投资、竞争、知识产权、汇率政策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 全球经济社会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措施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竞争政策、甚至社会政策。 (4) 表现形式更加软化, 更具隐蔽性。发达国家往往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来实现贸易保护, 或是人为形成极其复杂的、不透明的操作程序, 或是利用各国产品标准上的差异性, 使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名正言顺地起到保护作用。 (5) 实施歧视。新贸易保护主义着重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核心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产业, 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原有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丧失, 经济发展增长速度放缓, 社会矛盾突出。 (6) 挑战世贸规则。美国根据其“301”条款, 对来自国外的“不公平”贸易活动采取单边贸易制裁。近年来, 美多次启动或威胁启动该条款处理贸易纠纷, 公开向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挑战, 严重损害了世贸组织的权威性, 也因此增加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相关案例的数量和争端解决的复杂性。
金融危机下, 贸易保护主义再度兴起且愈演愈烈
历史经验表明, 全球经济危机常常与贸易保护主义如影随形。
一般来说, 在经济衰退的情况下, 各国政府往往倾向于通过刺激内需、降低外贸依存度来保护本国经济的独立性, 而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也确实让人见识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来看, 20世纪大箫条时期, 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大大加深了金融危机, 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金融危机让整个世界处于一阵恐慌之中。目前, 金融危机席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日趋加深, 贸易保护主义再度抬头。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压力持续上升, 出现了提高关税、增加非关税措施、更多的实施救济保障措施的势头, 而这些都会成为经济和贸易复苏的障碍。为此, 2008年11月15日, 包括美国、日本、欧盟等20国集团在华盛顿金融峰会上, 各国领导人齐声呼吁抵制贸易保护主义, 在未来12个月, 将竭尽所能以遏制贸易或投资领域内障碍的形成, 坚决抵制各种出口限制诱惑, 或其他与WTO精神不相容的贸易刺激手段。领袖们的共同声明墨迹未干, 许多国家就把承诺放在脑后。令人遗憾的是, 世界银行发布的监测数据中指出: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 二十国集团中已有17个国家采取了旨在限制他国贸易流动的政策手段金融危机以来, 在各国提出的78项贸易措施中, 有66项涉及贸易保护, 而其中的47项已最终生效。世贸组织从2009年开始加强了对各国“救市”措施的监督和审议, 2月9号发表了《经济金融危机及贸易发展相关问题的报告》, 审议了2008年9月以来各成员为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新的贸易措施。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 截止2009年3月初, 全球反倾销案件总数同比也增加了将近50%。
在金融危机肆虐的寒风里, 一个幽灵, 贸易保护主义的幽灵, 在全球上空游荡。2009年2月17日, 奥巴马签署了7870亿美元的经济救助方案, 其中, 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浓厚的“购买美国货”条款虽然以委婉的方式表达, 但并未删除。“购买美国货”条款规定法案拨款和其他资金项下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工程, 包括工程建造、更改、维护或修复, 必须使用美国生产的钢铁和制成品。尽管法案规定, 该条款的实施以不违背美国所承担的国际协定义务为前提, 但考虑到美国在WTO政府采购协议 (GPA) 中所承担的义务“诸边”性质, 事实上已将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非GPA成员的产品基本排除在了美国经济刺激方案基建项目和国土安全部采购项目之外, 明显背离了2008年11月G20华盛顿峰会各国首脑达成的“不设置新壁垒”的共识, 其所产生的贸易保护主义政治蕴意及其所滋生的不良示范效应已经远远超过了“购买美国货”条款本身所带来的实际保护价值。
这已经引发了国际社会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警惕和担忧。美国政府的这种做法, 之所以让国际社会倍感焦虑, 源于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代, 美国政府出台不适当的关税保护法案——《斯姆特一霍利关税法》, 大幅提高超过2万种外国商品的进口关税, 结果引起了其他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报复。最终害人害己, 延宕了经济复苏的时间, 造成了人类经济史上最大的一次经济萧条。《斯姆特一霍利关税法》这一法案即使在美国国内也被普遍认为是大萧条加剧的催化剂。而奥巴马计划中的优先购买美国货的条款, 无疑是上世纪30年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版本、此种做法一旦各国纷纷效仿, 最终后患无穷。
其实, 在全球经济危机之下,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已经不是美国独有现象。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流行, 为全世界开了一个坏头。可以想见, 其他国家可能会在抨击美国的同时, 又以此为由而效法美国, 最终在相互指责和报复中把世界经济拖人困境。这是一种典型的“囚徒困境”:由于拒绝合作, 人人自危, 人人自保, 最终人人受损。
更令人担忧的是, 这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正从少数发达国家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蔓延, 并演变成一场混战:美国联合墨西哥向世贸组织控告中国进行不公平贸易;墨西哥扬言要禁止从美国进口某些肉制品, 以报复美国要求进口的肉类贴国别标签;印度商工部决定从2009年1月开始对中国, 日本, 韩国, 泰国, 欧盟, 南非和美国进口的不锈钢冷轧薄板进行反倾销倜查;2月份, 俄斯开始对来自欧盟、瑞士和土库曼斯坦的卡车开征持别养路费;美国正考虑对意大利饮用水和法国奶酪征收报复性关税, 以报复欧盟对美国鸡肉和牛肉实施的进口限令;欧盟则正考虑对美国产生物柴油征收进口关税, 以报复美国为其生产商提供每吨300美元的出口补贴;西班牙旅游和工业部长建议西班牙人不要去法国而到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去渡冬假, 为本国创造就业岗位。在金融危机的严冬考验中, 五花八门的贸易保护政策正在你方唱罢我登场, 而自由贸易在这场混战中被抛在了脑后。
2009年3月26日, WTO发布的第二份《关于金融和经济危机及与贸易有关的发展情况》指出, 在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期间, 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85项贸易保护措施, 较1月末首次调查时的19项增加了4倍以上。WTO的报告说, 这些措施虽然其中一些符合贸易自由化的原则, 但绝大多数为限制贸易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提高进口关税、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数量、对进口产品实行非自动许可、限定进口商品入关口岸、提高标准化和技术规定、扩大出口补贴范围、采取救济保障措施 (如反倾销) 、在经济刺激计划中规定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 或督促消费者购买本国制造的商品等。
2009年7月2日, WTO发布了第三份全球贸易监督报告, 表明在过去三个月中各国出台的贸易限制和扭曲政策越来越多, 全球保护主义压力有所增大。报告列举的89个国家和地区在2009年3月1日至6月19日期间共采取了245项新贸易措施, 扣除由甲型H1N1流感引发的贸易保护举措, 全球新出台的贸易限制措施是贸易自由化措施的两倍多。其中G8+5成员 (注:G8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意大利和俄罗斯;5国指中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 采取的措施达90项, 占新贸易措施总数的37%。从贸易措施的类别看, 贸易便利和促进措施15项, 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所采取;贸易救济措施19项;经济刺激计划和行业扶持措施33项, 多数为发达国家实施。其中, 贸易保护最严重的产品类别是奶制品、钢铁、汽车、化学制品、塑料和纺织品等。WTO的报告特别指出, 大规模救援银行、保险商和汽车业以及许多政府敦促购买本国货的行动, 带来了仲裁风险, 这些举措将造成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中国频遭贸易保护主义侵扰
2008年中国遭遇到的反倾销调查达73起、反补贴调查达10起, 分别占全球同类案件总数的35%和71%, 是全球遭遇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成员。2009年以来, 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有增无减。2009年1月14日, 印度商工部决定对中国输印亚硝酸钠进行反补贴调查。1月16日, 印度财政部决定对中国输印纯碱发起特殊保障措施调查。1月23日, 印度宣布禁止从中国进口玩具, 为期6个月。1月31日, 欧盟对华出口紧固件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5年内征收平均高达80%的反倾销税。2月7日, 欧委会公告对中国输欧盘条反倾销案做出初裁, 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除华菱集团税率8.6%以外, 其他企业统一税率为24.6%。2月16日, 加边境服务署就铝挤压材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做出终裁决定, 存在倾销及补贴。2月19日, 美国商务部宣布即日起对中国输美床用内置弹簧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税率为164.75%~234.51%不等。2月19日, 印度再次宣布将在一至两周内对中国铝征收保护性关税, 并将对其它进口的中国商品进行调查。这是继印度上月对中国玩具发布6个月进口禁令后的又一对华贸易举措。
2009年3月10日, 美国参议院通过了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 其中的“727条款”是:“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 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从中国进口禽肉产品的规则。”特别是2009年6月中旬, 美国在10天里针对中国钢铁产品采取了3起反倾销调查, 欧盟也对中国的鞋和鸡肉等等提出了反倾销诉讼。我国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显示, 2009年1至8月共有17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79起贸易救济调查, 涉案金额突破百亿美元, 同比分别增长16.2%和121.2%。79个案子里面, 90%是来自20国集团成员。
2009年8月份以来, 美国轮胎特保案更是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2009年9月9日, 美国商务部刚刚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石油用钢管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税率为10.90%至30.69%。9月11日, 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的轮胎特保案做出最终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即在4%的原有关税基础上, 在今后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这一特保措施于2009年9月26日正式生效。在当前世界经济面临困难的时期, 美国政府在轮胎特保案上的举措, 无疑等同于向世界发出了纵容贸易保护主义的错误信号, 带了个坏头, 此举势必加剧中美贸易摩擦, 冲击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
2009年9月17日, 美国最大的钢铁公司美国钢铁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一份申请, 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一些钢管产品征收最高60%的反倾销和最高30%的反补贴关税。这些钢管产品主要是用于化工、石油化工、炼油厂及相关业务的进口钢管。美国的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做法立即使其他国家跟风效仿, 巴西在2009年9月10日公布了两项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阿根廷也立即在9月11日跟风表示, 将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二十国集团 (G20) 领导人第三次金融峰会2009年9月24日、25日在美国匹兹堡召开。在为期两天的会议里, 因美国不顾中方反对对中国输美轮胎设贸易限制措施, 使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议题成为会场上不能忽略的焦点。2009年10月6日, 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 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 税率分别高达39.2%和30%。正式反倾销税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 此外还涉及铝箔产品。正式反倾销税是在为期6个月的临时关税到期后实施的。2009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
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到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 从禽肉产品到玩具、钢铁制品、橡胶 (资讯, 行情) 制品、汽车零部件……毫无疑问, 这些反倾销案的频繁出现, 将给中国出口形势造成负面影响。
金融危机下的中国已成为贸易保护的最大受害者。我国多年来一直是全世界遭受反倾销等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之一, 在此情况下更需要提高警惕。中国仍是全球反倾销调查最大的受害者。原因非常简单, 第一, 在发展中国家中, 中国出口占世界总量的比例最高, 极易对贸易伙伴国形成非常大的冲击和影响;第二, 中国的产业结构低下, 出口的大部分产品是低端劳动密集型产品, 竞争非常激烈, 容易引发贸易摩擦。又加上我国很多出口企业是中小企业, 缺乏运用国际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水平和意识。尤其是我国出口依存度较高的纺织、钢铁等行业更应该提高警惕, 防止贸易保护主义使行业受到更大冲击。
中国应该如何应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回归
我国早在洪荒时代, 大禹就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堵不如疏。面对国际贸易的危害, 最重要的是做好应对策略, 使我国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处于不败之地, 通过调查研究后总结出几下几点应对策略:
1.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和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 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 必须联合世界各国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一是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 但也必须兼顾其他贸易国家的利益。2009年2月下旬, 中国赴欧采购团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责任, 体现了中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决心。二是坚持采取适度贸易保护政策, 积极倡导国际经济合作, 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 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三是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和修改, 推进符合各国利益与多边贸易体制的WTO多哈回合谈判, 通过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2.建立预誉机制, 实现对外贸易保护前置化。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 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特保和技术壁垒必然会增加, 因此, 首先, 要认真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反倾销调查体系和绿色壁垒体系, 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保护的经验和教训, 建立国外贸易保护的数据库, 及时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帮助、指导国内企业突破国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其次, 检验检疫机构应积极利用信息优势, 增强对出口商品价格的分析能力, 及时发现低价竞销的苗头, 提供给有关决策部门参考。最后, 应定期对一些敏感产品列出清单, 与海关、经贸部门配合, 公布有关商品的最低限价, 并建立合理的出口商品评估制度。
3.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的作用应对贸易摩擦。针对我国面临的日益增多的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 应发挥企业、行业与政府协调应诉的积极性。采取“谁应诉, 谁受益”原则, 鼓励涉案企业积极应诉, 挽回市场;组织行业协会, 代表全行业进行反倾销应诉;商务部则专门代表国家, 帮助企业与外国政府谈判。同时, 不仅要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国外反倾销, 而且要推动企业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及时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这就需要研究WTO规则, 借鉴国外经验, 完善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制度, 实行有理有节的保护, 避免国内某些产业受到严重损害。
另外, 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尝试建立出口协调机制。今后我们会有越来越多的产品和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 这也意味着今后的贸易冲突和贸易摩擦会越来越严重。比如, 如果我国某个行业的产品要出口到欧美市场, 即使这个行业的生产集中度非常低, 企业非常分散, 我们也可以通过出口协调机制, 在出口价格、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保证, 并且建立有序的出口规模增长速度, 从而减少贸易摩擦。
4.推进自主创新, 鼓励企业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 竞争己经开始从产品竞争转入到品牌、营销、管理等综合实力的竞争。必须看到, 许多贸易壁垒都是针对我国出口商品档次不高、技术水平低提出的。政府应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战略, 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对科技和教育的扶持, 努力促进基础研究、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 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技术创新, 强化企业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增强国内企业的内在竞争力。同时, 我国出口企业应跳出恶性价格竞争的怪圈, 追求产品的差异化和自主创新品牌的建立, 加快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品牌的商品出口, 大力提高商品附加值, 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根本上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我国出口检验检疫机构也应采取有效措施, 运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高超的检测水平, 通过严格把关和优良服务, 促进出口产品的结构改善和质量提高。
5.积极扩大内需且转出口为内销。在早期的国际贸易中, 我国还没有成为贸易大国时。“出口创汇”是适应那一时期的发展状况的, 但在我国发展强大之后, 这个一时的战略却带给我们很多的误解, 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非常的充足, 已经度过了出口创汇阶段。我国出口增长过快和巨额的贸易顺差对一些国家的国内市场和产业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已经成为中外国际贸易问题的重要原因, 同时可能会导致我国贸易条件恶化的情况。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 过度的依赖国际市场而使我国国内市场需求形成支持不足, 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不能保障。所以, 我国在宏观调控时应更多的放在扩大内需上。重新配置投资、出口和内需这三大经济成长动力之间的比重, 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尤其农村市场也是减轻这种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威胁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形势下, 扩大内需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提高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 一方面有助于改变我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的格局, 改进经济增长方式, 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出口需求下降的背景下, 扩大消费为主的内需, 可以缓解经济增长受到外需下降的冲击。另一方面, 增加消费, 降低过高的储蓄水平, 将有助于缩窄贸易缺口, 削减贸易顺差, 从而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在全球经济增速减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 越来越多的中国出口企业开始采取“出口转内销”的策略, 期望能借国内市场渡过难关。而企业能否迅速调整生产方向, 由出口转向内销将是企业应对贸易保护的重要出路。当然, 从前100%的外销企业, 从事内销存在很多困难, 一是品牌, 二是渠道。同时对国内市场的运营模式很不熟悉, 收账款是很大的问题。“出口转内销”对企业来说, 是一次挑战, 也是一次机遇。外贸企业转向内需市场, 还需多方政策和措施配合。
6.进一步清理地方补贴政策。反补贴调查应诉以政府为主体, 不仅针对政府的出口补贴, 还针对政府的生产补贴。今后, 国外除对我国政府的各种产业政策进行反补贴调查外, 会更多地关注地方省、市政府的产业政策。目前, 外国质疑较多的地方补贴项目, 是出口补贴、出口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资金、技术创新资金等。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 有关部门须尽快摸清家底, 并设立专门的补贴评估机制, 对本地、本级政府的补贴政策进行专业评估和规范, 按照WTO协议和我国人世承诺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各地政府部门在制订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时, 必须运用好WTO规则允许的绿色与黄色补贴, 取消红色补贴。地方政府要对涉嫌禁止性补贴的个别政策条文, 尽快加以修改或废止。将对部分企业、部分行业和部分地区的支持, 转向支持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 转向WTO规则支持的方式。
7.加强国际合作, 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正如英国首相布朗所表示的, 现在不是从全球化转向保护主义的时候。诉诸保护主义手段并不能解决目前的金融危机。各国应团结一致, 加强合作。中国应积极依托国际贸易组织和各种国际机制, 通过协调一致的国际行动, 在充分体现多元主体发展差别和利益诉求的基础之上, 加强对各国救市计划的监督和审议, 防止贸易保护主义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毒瘤。
无论任何事物的发展, 都离不开大的环境氛围。我国在国际贸易中, 要做到真正的世界贸易强国, 就必须要达到甚至超过国际市场的制定标准。与国际接轨, 加速我国国际贸易物品的质量, 达到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标准必不可少。同时, 多国设计、多国生产、多国销售的新营销观念也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当地市场的需求, 为进一步占有市场打下基础。
8.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进入新千年以来,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 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 以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自2003年以来, 我国自贸区建设从无到有, 迄今, 我国与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2个自由贸易区, 涵盖2008年我国外贸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
建立自由贸易区有利于规避区域化的贸易壁垒, 遏制贸易保护主义, 稳定国际贸易环境。一是由于中国的产品大多都相对集中地出口到欧盟、美国、日本、香港、东盟、韩国、台湾、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 而且在这十大贸易伙伴中, 内部的分配也不尽合理。因此, 要积极调整中国贸易方向, 重视区域经济合作, 避免贸易进出口过分集中于某几个国家的现象。二是强化与已建自由贸易区的合作, 积极推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 (CAFTA) 、亚太经合组织 (APEC) 等区域经济组织的一体化进程。三是加快与海湾合作委员会 (简称海合会, 包括沙特、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和巴林6国) 、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冰岛、秘鲁等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
参考文献
[1]周安平:《饮鸩止渴的贸易保护》[J], 《中国报道》2009年第3期。
[2]葛丹:《金融危机下中国如何应对贸易保护主义》[J], 《商业时代》2009年第21期。
[3]梁爽:《金融危机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 《当代经济管理》2009年第7期。
[4]李健:《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及对策》[J], 《江汉论坛》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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