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培训(通用6篇)
篇1: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培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或者控制危险及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及生产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管理
即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
3.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的内涵
一方面,要把保证安全放在企业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另一方面,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
1.全面安全管理
全面安全管理就是在总结传统的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并通过全体人员确认的全面安全目标,对全生产过程和企业的全部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协调一致的综合管理。全面安全管理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全面安全目标管理
②全员安全管理
③全过程安全管理
④全部工作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规章制度的含义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含义为:企业根绝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法规,结
合自己的情况和特点,以文件形式制定并在企业内部发布实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准则。
1.2 规章制度的分类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五大类:
⑴
各级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可以分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工作“五同时”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
⑶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其他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⑷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⑸
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安全生产台账
有关安全生产的设备、环境、工程人员等状况,从数量、质量、运行变化等方面加以收
集、汇总,并将这些基本情况和变动信息整理和记录,就形成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台账,即“安全台账”。安全管理的台账,重点由如下几个方面:
1)环境方面
厂部要有本厂的安全生产的重点车间和部门情况表;
车间安全重点情况表、班组或作业场所安全重点情况表。
2)设备方面
针对那些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设备,具体便列出设备的规格、型号、进厂日期、分布部
门、使用或保管者、易损零件的更换期限等作为台账。
3)人员方面
人员的名册台账是为了便于培训、考核、复训和管理而建立的。主要是针对特殊工种及
关键工种的操作人员。
a.特殊工种。是指由当地安全监督(公安)部门考核发证的.工、电工、司炉工、点
(气)焊工、起重(行车)工、电梯操作工、化学危险物品保管工艺及汽车驾驶员等工种。
b.关键工种。是指本单位易初事故的工种,如空压机、冲床工、压机工(注塑机)、气体站人员、木工等,这要根据各厂历年事故发生情况及危险程度自行确定。
4)历年各类事故分析表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1
员工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最终要依靠员工。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及其保障程度的最基本因素。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约80%是由于员工的“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因此,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事故的最根本措施,而提高的关键在于教育。主要表现为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制度的基本制度,教育对象是新进厂人员,包括所有新进厂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人员。新入厂的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减少和避免员工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的缺乏而造成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性质及正确使用方法。
2.2
“四新”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内容主要有:
a.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b.“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反防护方法;
c.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d.新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2.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心理缺陷。
为保证特种人员作业的可靠性,必须对候选对象,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及考核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认真、严格的培训(包括资格培训和复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4
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d.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e.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5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教育内容具体为: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d.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e.事故现场斟查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f.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g.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h.典型事故案例等。
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3.1
安全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辨识危险源、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安全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状况,如装置、设备、设施、工具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的作业环境条件,职工不安全的作业行为和操作,以便采取反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⑴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具体29项)
新入厂、新调换工种的工人和离岗一个月后再上岗的工人,上岗前全部进行了班组安全教育及考核,教育考核有记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⑵
对企业的全面安全检查内容(具体13项)
3.3
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人员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通称人、机、环境的管理)
1.1 班组安全管理(包括人、机器)
班组是企业的基本单位,是企业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直接承担者。根据调查分析,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生产班组,80%以上的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在班组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各种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消除造成的。因此,班组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一切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手段只有落实到班组,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班组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开好班前会;做到“三无”和“三不”。“三无”是指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三不”是指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如何做好“三无”和“三不”是班组管理的核心,也是世界安全管理的目的。
篇2: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培训
职业培训的种类包括初中高级职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再就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依据职业技能标准,培训的层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和其它适应性培训。培训工作主要由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等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
一、初中高级职业培训
1.技工学校
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基地。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技工学校实行教学实习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目前技工学校已形成初中高级培训并存,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多功能、多元化的职业培训体系,遍及机械、电子、航空、电力、石油、冶金、铁路等近30个部门和系统。1998年,全国共有技工学校4362所,在校生181万人,毕业生68万人。其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66所,高级技工学校63所。
2.就业训练中心
就业训练中心是培训失业人员的重要基地。其培训对象主要是失业青年和失业职工。就业训练中心组织就业前训练和转业训练,多以实用技术和适应性培训为主,学制灵活,少到1-3个月,多到6-12个月。目前全国有就业训练中心2000多所,年组织培训400万人次。
3.社会力量办学
社会力量办学是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主要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全国此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达2万多所,年培训能力达1000多万人。
为使职业培训工作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针对劳动者就业的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并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原劳动部制定了《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的基本要求》,组织进行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和集团试点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扩大培训机构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和挖掘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潜力,将技工学校或就业训练中心建成兼有职业需求调查、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并与职业介绍紧密联系的多功能的综合基地,充分体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功能,并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职业培训集团主要是依托培训、就业、鉴定等职能机构的紧密协作,加强本地区职业培训实体的联合,为劳动者培训、鉴定与就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集
团主要依托于社区,着眼于联合与调动全社会力量办培训,发挥整体优势,成为区域性职业培训工作的主导力量。目前全国已建成职业培训综合基地和集团100多个,在当地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再就业培训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实施再就业工程中,为帮助下岗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原劳动部制定了《“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要求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在政府指导和扶持下,个人自学、企业组织和社会帮助相结合,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
再就业培训的总体目标是:从1998年-2000年得年中,为1000万下岗职工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对1000万下岗职工普遍进行职业指导,对其中600万人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通过努力,使下岗职工树立新的就业观念,转岗转业人员掌握实用技能,自谋职业者增强创业能力。具体任务是1998年培训300万人,1999年350万人,2000年350万人。重点是抓好纺织、铁道、军工等重点行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工作。3年中对纺织行业120万人,铁道运输业40万人,军工行业40万人,煤炭行业50万人,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其它行业根据情况确定具体培训人数。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培训计划,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政策。如北京、陕西推行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伙伴行动计划,上海动员社会力量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工作机制,苏州等地开展创业培训工作。1998年全国有300多万人参加了再就业培训,一些地方培训后就业率超过60%。
三、创业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鼓励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切实提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创办小企业的能力,劳动保障部在总结北京、上海、苏州3个城市开展创业培训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创业培训试点指导意见》,要求在30个城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指导意见从选定培训对象,聘请培训教师,组织实施培训等几个方面对如何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培训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授课、专家现场咨询和案例分析相结合,也可通过收视远程培训节目与实地参观考察相结合。指导意见还要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下岗职工开展免费培训。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保证财政预算的再就业补助费、就业训练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创业培训,按规定用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的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概念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4、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5、职业资格证书是如何办理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6、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7、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珠宝检验员、防腐蚀工
农林牧鱼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8、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9、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0、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高??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12、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13、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14、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15、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或考评;(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指导中心;(5)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6)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16、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17、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注意事项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18、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违纪现象的处理
篇3: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培训
1 知识的内涵
知识的具有战略内涵和行为孕育力,而知识的基本概念从希腊三杰(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成为哲学界争辩不休的话题,至今流派众多。这也是导致知识管理领域的知识这一基本概念模糊繁杂的原因之一。本文对知识的基本概念不进行定义式的辩论,而是通过对知识概念的梳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认识,进而丰富知识管理的理论基础,知晓知识管理的方法论。本部分从哲学、哲学—管理学、管理学3个方面对知识内涵予以探讨。
1.1 知识内涵的哲学角度研究
在知识管理研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概念首推柏拉图(Plato, 428-348 BC)的定义:知识是经过验证的信念。 知识是一种信念,而且是经过验证的,经过实践检验后而进行思考的结果。2001年,美国西点军校的知识论教授波伊曼拓宽了知识的内涵,指出知识作为具有理性的创造物,是整体能力的结果,即知觉、反思和正确行动的能力的结果[13]。波伊曼把知识的内涵扩展到了人的主观知觉,有限理性的思考和在此指导下实践行为后形成了一定能力的结果。从整体高度贯穿了知识的整个进程,暗含了信息处理、认知模式和行为能力的知识联结特性。与组织学习的双环学习类似,2007年,斯蒂芬对知识的内涵进一步深入,指出知识是行为修正的结构,镶嵌于个人经验的流程和社会与文化背景的系统[14]。把社会和文化大背景也增加进来,完善了知识的孕育环境。如表1所示。
1.2 管理学—哲学交叉角度的知识内涵的探讨
管理学者一直努力从哲学汲取营养,丰富着知识管理领域的知识内涵,即把知识的哲学内涵引入到管理实践中来,为知识管理实践理论提供必要的支撑。2000年,斯泰西(Ralph D. Stacey, 2000)通过对复杂性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来源于自然科学的复杂理论如果运用到社会科学中,必须进行一定的修正和重新定位,并结合米德(G. H. Mead,1934)的精神(Mind)、自我(Self)和社会(Society)的演化哲学理论,认为知识就是人们之间的意念与沟通之间的产物[15]。意念存在于个体中并涌现和受制于群体中,往往受到个体经历、价值观念、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影响,是个体心智模式的基础。通过群体的沟通和交流,不断相互反映,修正其个体的意念和行为。
斯泰西强调知识是个体之间相互反映而形成的产物,知识场所为个体,而乔治和丹尼尔(Georg Schreygg ,Daniel Geiger,2007)强调知识是社会系统的产物,存在于社会中。由于管理研究中知识的概念比较繁杂、不清晰,乔治和丹尼尔对知识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位,基于科学哲学(哈贝马斯Habermas,1986)和语言哲学(柏格曼 Bergmann, 1958; 维特根斯坦, Wittgenstein,1922)认为知识基本上依存于交流(Communication)和反映(Reflection),构建于社会交流过程中[11]。
1.3 管理学研究中比较代表性的知识内涵研究
在知识管理研究与实践领域中,很多学者进行了各自具有特色的知识内涵研究,本文仅对其中有较大影响力的概念予以探讨。日本学者野仲郁次郎(Ikujiro Nonaka,1991,1995, 2006,2008)对柏拉图的知识概念进行了具体深化,认为知识是人际间个人信念朝“真实”的方向实现验证的动态过程[7]。强调知识是实现验证的动态过程,把知识的内涵由静态属性转迁到了动态过程,知识具有时间演化属性,战略和信念导引功效。
第一本《知识管理》专著的出版者,具有会计背景和企业实践的著名知识资本计量专家斯威比( Sveiby, 1997) 认为知识具有行为指导内涵,进而形成能力,指出知识可以理解为采取行动的能力[16],进而对企业的知识予以评估和测度。可以说把能力和知识联结在一起,但是知识载体,个体价值观念等心智模式被忽略了。1998年,达文波特等(Thomas H. Davenport, Laurence Prusak. 1998)定义知识是一种有组织的经验、价值观、相关信息及洞察力的动态组合,它所构成的框架可以不断的评价和吸收新的经验和信息[17]。这一概念指出知识的动态组合特性,知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对知识工作和知识工作者的研究更加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2 知识的来源
在哲学研究中,对知识的来源/知识怎么产生的辩论一直促进了知识内涵的丰富,提高了对知识这一概念的认识。首先是英国的经验主义学派,比较著名的代表人物有: 约翰·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 ,1685—1753)。他们认为知识是由经验驱动的,存在于我们记忆和大脑景象中,没有被我们感知的东西(知识),那么它们是不存在的[18]。后来维尔·杜伦(Will Durant)进一步发展认为任何事物的知识仅仅是对它的感知。那么知识就存在于人类的神经系统(Kenneth Boulding,1910—1993),并作为有机系统需要人们生活复杂性来维持[19]。
与该学派相对应的就是法国的笛卡尔学派。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认为我们的知识是由人们的推论演绎的过程而产生的,哲学家罗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1872—1970),进一步指出知识仅仅存在于我们的意念中,不是来源于我们的感知。后来著名的哲学大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对这两个学派进行了集成和综合,辩证的认为知识的来源有两部分构成,一个是先验知识,另外一个是后验知识。米勒(Mller-Merbach, 2007)根据康德(1724—1804)基于先验和后验的知识创造2个路径,指出知识可能涉及5种后验知识:人造结构(man-made structures)、科学发现( scientific discoveries)、纯粹实证事实(purely empirical facts)、社会公开(social disclosures)和行为假设(behavioral assumptions)[20]。这仅仅是对知识存在的形式进行分类,强调知识的实践反馈修正特质。如表2所示。
3 知识的构成/分类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ca. 384-322 BC)提出任何事物(包括知识)具有4个构成元素: 具体内容的材质,材质的存在结构和形式,具体操作的产品进程,产品的目的和用户群。这一概念的提出深深影响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当然也包括知识。维格(Karl M. Wiig,1993)提出知识包括事实、信念、观点、判断、期望、方法论(Methodology)与操作知识(Know-How)[21]。 受到信息科学与技术影响的阿拉维和琳达尔(Maryam Alavi, Dorothy E. Leidner, 2001)提出知识包含几个方面:精神、物体目标、流程、获取信息的条件和能力[22]。达文波特等(Thomas H. Davenport, Laurence Prusak. 1998)定义知识是一种有组织的经验、价值观、相关信息及洞察力的动态组合。这些研究是从知识的内容角度对知识的构成予以探讨,见表3。
除此之外,还存在属性角度的分类:米歇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1962)的个人知识理论提出知识具有隐性和显性两个属性,人类真正具有个体行为的差异来源于其隐性知识能力[23],该理论构成了野仲郁次郎的知识创造螺旋的理论基础,给知识管理的研究带来了一次革命性的变革。这也是知识管理从1990—1995年的信息为主研究转入到2000年左右的隐性知识研究高潮的哲学基础动因之一。
而后许多学者在此范式下进行了深入研究。1996年,斯本德(J C Spender,1996)对知识管理的哲学基础进行了概述性研究,在野仲郁次郎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基础上增加了个体和群体知识分析维度[9]赵春伟(Chun Wei Choo,2001)把知识分为3种类型:隐性知识、显性(规则)知识和文化知识[24]。突出了文化这一社会特有产物在知识中的映射。
1995年,布莱克勒(Frank Blackler,1995)指出知识的概念是复杂的并与组织理论密切相关,结合知识在组织中的镜像提出知识种类:具体化(Embodied)、内嵌化(Embedded),头脑化( Embrained)、文化化(Encultured)和编码化(encoded)[25]。该分类基本涵盖了知识在组织中存在的不同形态,从不同角度对知识进行了多维视角的探析。而具有哲学背景的波伊曼(Louis P. Pojman,2001)根据对知识内涵的确证,把知识分为:熟悉的知识、有能力的知识和描述/命题的知识3种主要类型[13]。如表4所示。
4 知识分类的新视角
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是德国最重要的哲学家,对人类的行为区分为3种:技术性行为、社会性行为和伦理性行为。米勒(Heiner Müller-Merbach, 2006)进一步进行了延伸,提出了技术性知识、社会性知识和伦理性知识的知识分类框架[27]。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对知识进行了探索性的分类,没有进一步详细阐述其内容和三者关系。顾基发和朱志昌(1994)通过对系统方法论发展进行回顾,借鉴东方系统思想,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理—事理—人理的三理理论(WSR)。物理就是研究可管理知识的技术物质方面属性;事理是指构建知晓过程的认知机制;人理涉及对知识持有者的社会—政治关联的治理。朱(Zhu Z.C.)认为这是一个整体性方法,集成整合了技术、人的认知和制度[28]。该理论可作为组织进行知识管理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社会学家哈贝马斯(Jrgen Habermas,1968/1971)在对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知识理论进行了反思与批判,从哲学人类学(philosophical anthology)的角度指出对应于人类的技术旨趣(technical interest)、实践旨趣(practical interest)和解放旨趣(emancipator interest),人类社会形成“经验—分析的、历史—诠释的和批判的3种不同的知识[29]。那么相对于社会单元的组织而言,组织的知识也具有技术子知识、社会子知识和伦理子知识。
从知识功能属性来分为:社会性知识、技术性知识与伦理知识。社会性知识就是人与人之间交互响应,更新其心智模式,形成群体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技术性知识就是主要以客体为对象形成的技术系统(物体、技术、自然科学)。 伦理知识就是关于主体的价值观、伦理观等,在组织中是组织文化、企业价值观念,行为规则。知识为客体与主体的系统联结,是主体和个体之间相互的映射与涌现结果。知识首先是知识主体—人从实践中体悟到的,并且以行动的方式运用到实际人类活动中不断进行思考的产物。知识不是孤立存在的,存在于个人生存经历和社会发展相互反应过程中,不断对人的行为进行修正,同时也进行自我的更新。知识是整体能力的结果。知识不但包括解决问题的直接技术和方法(技术性知识),还要包括关于人的组织和管理(社会性知识)和关系人类行为道德准则的伦理体系(伦理性知识)。
篇4:国债发行与管理基本概念介绍
按照国债余额管理规定,在每年向全国人大作预算报告时,报告当年年度预算赤字和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全国人大予以审批,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赤字即为当年年度新增国债限额;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预算赤字或发行特别国债,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追加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当年末国债余额不得突破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国债借新还旧部分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自行运作,财政部每半年向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国债发行和兑付等情况;每年一季度在中央预算批准前,由财政部在该季度到期国债还本数额内合理安排国债发行数额。
储蓄国债发行机制
储蓄国债是指面向广大居民个人发行的,不可流通转让但是可以提前兑付的,期限通常为3年、5年的国债品种。按照债权记录方式划分,储蓄国债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其中凭证式国债以纸质凭证为特征,储蓄国债(电子式)以电子记账为特征。储蓄国债通过代销方式面向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发行,发行利率由财政部参照居民储蓄存款基准利率确定。
记账式国债发行机制
记账式国债是指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的、可以上市和流通转让的、期限结构丰富并以电子记账手段记录债权的国债品种。记账式国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发行,招标方式包括单一利率招标、多种利率招标和混合式利率招标三种。目前记账式贴现国债发行采用多种利率招标,关键期限国债发行采用混合式利率招标,超长期国债采用单一利率招标。
关键期限国债发行计划
关键期限国债是指对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形成和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记账式国债。自2003年开始发行以来,关键期限国债品种不断丰富完善,由最初7年期一个品种,发展到目前1年、3年、5年、7年、10年期五个品种。
关键期限国债年度发行计划于每年初对外发布,总体坚持滚动均衡发行原则,内容包括关键期限国债品种、发行期次、招标日期、付息方式等。2009年以来,每期关键期限国债招标均安排在周三进行。目前,每年关键期限国债发行额占记账式国债发行额的比重约为60%。
储蓄国债发行计划
为进一步增加国债管理政策透明度,方便个人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2013年首次提前公布储蓄国债全年发行计划,包括发行品种、发行期间和付息方式等。
季度国债发行计划
季度国债发行计划是指以年度关键期限国债发行计划为依据制定并提前对外发布的,包括该季度所有国债发行品种、期限、招标日期(或发行期间)及付息方式等内容的发行计划。每期国债发行额通常提前一个星期在国债发行文件中公布。
国债续发行
国债续发行是指对已上市流通且尚未到期记账式国债进行追加发行的发债机制。续发的国债并入已上市国债的流通和兑付,续发价格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票面利率、剩余期限及付息方式与已上市国债保持一致。国债续发行有利于提高单期国债的流通规模及交易定价准确度,改善国债市场流动性。
国债预发行
国债预发行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标的进行的债券买卖行为。国债招标日前四个法定工作日至招标日前一法定工作日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国债预发行交易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国债预发行原则上应实际交割标的国债。国债预发行必须于上市日前完成结算。
储蓄国债承销团
储蓄国债承销团由商业银行组成,每三年组建一次。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共有38家(见表1)。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组成,分为甲类成员和乙类成员,每三年组建一次。截至2012年底,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有54家,其中甲类成员15家,乙类成员39家(见表2)。
储蓄国债兑付
储蓄国债(凭证式)即凭证式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记账式国债兑付
记账式贴现国债按低于面值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还本。记账式附息国债中,1年至10年期(不含10年期)国债按年付息,10年期国债从2004年开始每半年付息一次,10年以上期限国债每半年付息一次,所有附息国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国债二级市场
国债二级市场即国债流通市场,包括交易所国债市场和银行间国债市场两部分。交易所国债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市场,目前除非上市商业银行以外的所有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机制包括撮合交易、询价交易和报价交易。银行间国债市场由国债批发市场和国债柜台零售市场组成,其中银行间国债批发市场是国债交易和托管的主要场所,市场参与者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交易机制包括询价交易和报价交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国债总托管和银行间市场的登记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托管结算,两个市场之间可以转托管。
篇5: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一、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如汉语中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说法。安全系统工程的观点认为,安全是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风险伤害的状态。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事物都包含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当危险低于某种程度时,就可认为是安全的,如图1�C1所示。
图1�C1 安全与危险的相对性
二、安全生产
《辞海》将“安全生产”解释为: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形成良好劳动环境和工作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中国大百科全书》将“安全生产”解释为:旨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作业)阶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保障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行为的总称。
三、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四、本质安全
狭义的本质安全是指机器、设备本身所具有的安全性能,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失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不会造成事故。具体包括失误――安全功能和故障――安全功能两方面的内容,如图1�C2所示。
图1�C2 本质安全的功能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广义的本质安全(企业本质安全)是指企业以本质安全为目标,科学控制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主要包括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境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安全理论的不断发展,本质安全的概念也得到了扩展,逐步被广泛接受。实际上,由于人们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很难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为追求的目标。
五、风险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风险是指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的组合,即
(1�C1)
式中,R――风险;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对于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可分为人、机、环境、管理等四类风险。风险度一般用来表示危险的程度。
六、危险和危险度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
式中,――危险度;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七、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一般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二者的区别如图1�C3所示。
图1�C3 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
八、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一)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装了液化石油气的储罐是危险源;原油储罐的呼吸阀已经损坏,当储罐储存了原油后,有可能因呼吸阀损坏而发生事故,因此损坏的原油储罐呼吸阀是危险源;一个携带了SARS病毒的人,可能造成与其有过接触的人患上SARS,因此携带SARS的人是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C2009),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当单元中有多种物质时,如果各类物质的量满足下式,就是重大危险源:
(式1�C2)
式中,――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方面。
九、事故隐患、事故
(一)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的大小,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如图1�C4所示。
图1�C4 事故隐患的分类
(二)事故
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或一系列非计划的(即意外的)、可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以及环境危害的事件。
一般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
实际工作中,对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总是与一定的危险源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危险的隐患也就谈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危险源、事故隐患、事故间的关系如图1�C5所示。
图1�C5 危险源、事故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
十、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也称职业卫生,在《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C2008)中,职业卫生是指以职工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领域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它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一种方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可以追溯到一系列的系统思想,最主要的是爱德华•戴明(Edward Deming)的PDCA(即策划、实施、评价、改进)概念。
十一、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安全文化是指在人类生存、繁衍和发展历程中,在其从事生产、生活乃至生存实践的一切领域内,为保障人类身心安全并使其能安全、舒适、高效地从事一切活动,预防、避免、控制和消除意外事故和灾害,为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谐、协调的环境和匹配运行的安全体系,为使人类变得更加安全、康乐、长寿,使世界变得友爱、和平、繁荣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狭义的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安全文化。关于狭义的安全文化,比较全面的是英国安全健康委员会下的定义: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
安全文化是预防事故的一种“软”力量,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创造一种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境,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形成无形到有形的影响,从而对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控制作用,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
十二、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就是在一定的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总目标,从上到下地确定安全工作目标,并为达到这一目标制定一系列对策、措施,开展一系列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激励和控制活动。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的科学管理方法。它能有效地调动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能充分发挥一切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积极作用;能充分体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现代管理思想。它的实行可以全面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清晰安全管理的责任界面,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基础。其他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是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在于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通过明确责任使各级、各类人员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事故减少损失、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建立和谐社会均具有重要作用。
十四、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投入: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而投入的资金,安全活动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人员、技术、设施等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援救及预防、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花费等,均视为安全投入。
十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强企业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的统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十六、“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违章指挥
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十七、“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是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时应遵循的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十八、安全生产五要素
安全生产五要素包括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
十九、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安全执法检查、企业定期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验收性安全大检查、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职工代表安全检查、工地巡回安全检查、工地“达标”安全检查
检查记录包括班组安全检查记录、专职安全员检查记录、项目安全值班记录二十、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管理活动。
篇6:路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牢固树立“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不学则退”的观念,以一颗平常心对待虚心学习、踏实努力工作,服从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讲究礼仪风纪,严于律己;必有收获。路政管理机构的特征
§
指路政管理机构从纵向分作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上下层级之间是隶属关系,下级对上级负责,各层管辖范围随层级往下相对缩小。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
路政管理机构是指为了完成国家赋予的路政管理职责,按法定程序组建的,具有一定层次和结构的有机整体,是一种广义和动态的行政组织。
§
它具有以下2个特征:
§
1、路政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家实施公路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是按照法定程序组建的。§
2、路政管理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活动,能独立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效果。路政管理机构的组织原则
§
1、精简原则
§
2、管理幅度适当原则
§
3、完整统一原则
§
4、指挥灵便原则
§
5、职责权利统一原则
§
6、协调一致原则
云南省的路政管理机构
§
一块是垂直管理的,即省路政管理总队,其下属的16个州市路政管理支队和3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各支队下设县(市、区)路政管理大队、路政管理中队。
§
一块是属地管理的,即各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路政管理处、科,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路政管理科、股,这些路政管理机构主要由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管理县、乡公路,省路政总队主要是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路政管理机构的职责
根据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年第2号令),路政管理机构主要具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的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3)制定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管理队伍的建设、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干管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的干部;
(5)负责所属各路政管理机构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8)负责所属各路政管理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路政装备、服装、法律文书、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办理路政总队管辖的路政许可事宜;
(11)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的治理超限运输管理工作;
(12)参与公路建设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划及重点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13)负责组织、指导在建公路和公路养护的保通工作以及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督查工作;
(14)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科学研究、开发应用工作;
(15)负责报送道路通阻信息;
(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7)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路政管理支队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厅制定的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辖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3)参与接管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4)负责办理路政支队管辖的路政许可事宜;
(5)负责所辖公路的治理超限运输管理工作;
(6)负责所辖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督查工作;
(7)负责查处所辖公路上发生的重大路政案件;
(8)负责支队的党建、工会、共青团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体路政员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
和管理工作,负责各所属大、中队领导的任免;
(9)负责支队的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的实施;
(10)负责所辖公路路政统计报表、路政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11)负责在建公路和公路养护的保通工作;
(12)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本支队的路政管理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