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精选12篇)
篇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可研报告和原料、中间和最终产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理化性能指标
三、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险费用复印件
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援预案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七、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
八、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
九、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求
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篇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选址
市环保局、消防支队、安监局派员到现场确定厂址。其中:市环保局出具项目选址批准文件,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二、安监局三同时审查和申办许可证程序
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安监局批复同意设立→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项目施工建设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项目试生产→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验收→向自治区安监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自治区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投产。其中:
(一)市安监局安全审查和市政府设立审查材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县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国土局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建设局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公司出具);
5、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出具);
6、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资料
市政府批准设立后,由有关部门编写可研报告、图纸设计和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同时,向市安监局申请图纸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图纸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建设。
(三)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和项目试生产
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向市安监局提交试生产方案,经同意备案方可试生产。
(四)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验收
项目试生产结束后,向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申请竣工验收。其中市安监局需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现状评价)。
(五)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交材料
1、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
三份及电子版1份(由县、市安监局签署意见);
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安全评价报告;
7、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
8、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通知复印件;
10、生产企业与应急救援机构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议。
注:
1、所有上报材料须签章
篇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标准是实施细则规定产品有关要求的最主要内容,是产品实施细则关于企业设施、设备、人员、产品质量控制方面要求的制定依据,因此标准是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的基础和支撑。
1 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实施细则引用标准的不适应性
2008年发布的《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引用的28项产品标准存在标龄长、技术要求不适应行业发展的情况。3项标准为1987年制定,标龄达21年,14项标准标龄超过15年,标龄最短的是2003年制定的《HG/T 3349-2003各色酚醛磁漆》等10项标准。因此,这些产品标准严重脱离了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产业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的现状和需求。且上述28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在涂料产品没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之前,企业可以选择采用,企业为了适应产业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可以不受有关标准制约,制定适宜的企业标准并组织生产,因此,部分标准实际使用率很低。随着涂料产品实施许可证管理,并且按照涂料产品的28项产品标准制定的实施细则,标准由推荐性转化为强制执行,这些标准的不适应性便突显出来,给涂料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惑。
例如: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HG/T2238-1991(2004)和HG/T 2237-1991(2004)等6项标准分别对F01-1酚醛清漆和A01-1、A01-2氨基烘干清漆等6种涂料产品标准中的光泽项目只规定了高光漆品种的指标。而随着市场的发展,用户对涂料的光泽选择性具有了多元化,而且光泽并非是该产品重要质量性能指标,只是个体视觉和审美选择。如果要求产品满足标准规定的光泽指标,那么大量的非高光漆产品将全部审查不合格,不予许可,不能生产,迫使有关产品撤离市场。如果实施许可证管理后出现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严重不符合涂料产品的实际情况的,也不符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应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规定。
另有执行HG/T 2593-1994的丙烯酸清漆,标龄已经14年,这期间由于丙烯酸树脂产品性能的不断改进,很多企业选用酸价较高的丙烯酸树脂作为原料生产丙烯酸清漆,相关产品酸价项目检测值难以满足标准HG/T 2593-1994的要求,而且该检测项目与涂料产品质量性能关联度甚微。因此,标准对于酸价项目的要求已不能适应丙烯酸清漆产品的实际需要。同时耐油性检验用RH-75号航空汽油市场没有流通,相关检验无法开展;硝基漆防潮剂执行标准为HG/T 3383-2003,标准对“挥发性”项目的要求已不适应产品配方的调整。富锌底漆产品执行标准为HG/T 3668-2000,该标准检验项目中耐候性(天然曝晒),其检验周期长达6个多月,如此长的周期无法满足许可证审查的要求。
2 生产许可推动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标准化工作
为了解决上述部分产品标准适用范围太窄、规定过于缰化的不科学不合理不适应情况,为涂料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申请、产品检验、企业审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审查部涂料分部积极与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委员会沟通报告,并配合标委会对涂料产品标准进行了全面审查,标委会针对标准存在的上述问题于2008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了10项国家标准的制定计划,并建议将原细则引用的行业标准修订完善后上升为国家标准。2009年正式启动并完成了该批标准制定工作,国家标准委于2010年9月26日批准发布了该批标准,2011年8月1日正式实施(表1)。涂料产品标准化进程取得了长足进展,其生产许可证实施也将更加有效。目前,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正在根据标准的调整进行修订。
本次标准的修订主要是针对生产许可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的,因此,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本着满足产品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充分兼顾了生产许可证实施工作的需求,较好地解决了原标准存在的一些影响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具体实施的问题,为涂料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10项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是,性能指标的确定应与产品质量关系密切,性能指标要求应增强其通用性,提高标准在生产许可证管理中基础性作用和适用性。
3 新发布涂料产品10项国家标准的主要特点
3.1 产品部分技术指标规定更为合理,更能适应市场的不同要求
涂料产品在2008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时,存在诸如标准适用范围太窄、规定过于僵化的不科学不合理不适应情况。生产许可证工作启动时,为了不影响发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产品实施细则对部分标准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如:取消“光泽”、“酸价”项目检验等。
此次标准修订,对有关标准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彻底解决,使修订后的标准更适合行业发展状况和生产许可工作需要,标准的适用范围更广。具体内容详见表2。
3.2 增加通用性,拓展适用范围
原部分化工行业标准一般都针对一种特定的产品制定一项标准,技术指标的针对性强,因此,每项标准适用范围极其有限,通用性也很差。本次对原化工行业标准修订,基本思想是按产品所含主要成膜物质种类制定通用标准,拓展了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使得更多的涂料产品具有可以依照的国家标准,为涂料产品实施许可证奠定更为广泛的标准基础。新旧标准产品适用范围的具体情况见表3。
3.3 适用范围描述更加通俗科学,产品界定更加便于掌握
由于原部分化工行业标准只针对一种特定的产品,所以标准适用范围的描述专业性很强,一般非专业人员很难理解并予以明确界定,给有关产品实施许可证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如受理人员和监管人员难以掌握具体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品种,无法做到准确受理有效监管。为此,此次标准修订,审查分部积极参与标准的修订工作,在标准适用范围的描述方面力求通俗易懂科学规范。具体情况见表4。
4 合理划定标准适用范围,为涂料产品生产许可和3C认证奠定科学管理基础
为了避免涂料产品实施3C认证和生产许可重复管理,本次标准修订将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制品表面用产品标准与其他用途产品标准进行了合理划分。目前涂料产品实施3C认证与生产许可管理可能交叉的产品主要有醇酸涂料和硝基涂料两大类。为了避免重复发证,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直未将醇酸涂料和硝基涂料列入。此次标准制定在标准适用范围中进行了明确界定,GB/T 25271-2010硝基涂料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包括工厂化涂装)用木器制品表面的保护与装饰(见表2)。由于醇酸涂料在室内装饰装修用木器制品上的应用越来越少,故申报制定该批国家标准时,也针对醇酸树脂涂料,制定了新标准GB/T 25251-2010醇酸树脂涂料,该标准整合修订了4项化工行业标准,他们是HG/T 2009-1991《C06-1铁红醇酸底漆》、HG/T 2453-1993《醇酸清漆》、HG/T 2455-1993《各色醇酸调合漆》、HG/T 2576-1994《各色醇酸磁漆》,为醇酸涂料列入发证范围提供了技术支撑。
注:HG/T 3668-2009富锌底漆2009年发布,修订时根据许可证管理发现的问题取消了“耐候性”项目。
目前,针对室内装饰装修用醇酸树脂涂料和硝基树脂涂料已发布了专用标准GB/T 23995-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醇酸木器涂料》和GB/T23998-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硝基木器涂料》,3C认证产品可执行这两项。非3C认证的醇酸树脂涂料和硝基树脂涂料已经具备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件,可考虑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标准分别为GB/T 25251-2010醇酸树脂涂料和GB/T25271-2010硝基涂料两项标准。
除了上述已经颁布实施的10项标准外,针对HG/T 3668-2000富锌底漆对产品耐候性(天然曝晒)型式检验要求的不适宜问题,2009年修订后的标准取消了“耐候性”型式检验项目。近两年,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在陆续对其他许可证产品标准进行了修订(表5),并根据许可证管理需要对部分要求做了必要的调整。
篇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关键词: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中图分类号:D922.1;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2-0000-00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概述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从事工业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的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制定的实施。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许可证目录产品必须要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于列入许可证许可目录而没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可生产与销售无证产品,否则将没收产品并罚款警告。
2企业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满足条件
根据我国《工业产品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想要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需要有经过国家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2)企业要有与产品生产相关的专业的技术人员、产品生产条件以及检验手段;(3)企业要有生产产品的技术文件与工艺文件;(4)企业需要有完善的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与检验监督制度;(5)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行业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财产安全;(6)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存在国家禁止生产与淘汰的浪费资源与污染环境的情况,要符合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产品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等。
3企业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
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经过以下程序:
3.1申请准备
企业可以网上下载或者是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索要申请书,企业按照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填写,并准备齐全产品生产申请的其他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2提交申请
企业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提交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提出申请。
3.3受理申请
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收到的企业申请书及其他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企业的申请材料满足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给予批准受理,并在收到企业申请的五日内向企业发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决定书》。对于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可以告知企业补全申请资料或者在收到企业申请的五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补充材料满足产品实施细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生产许可证不予受理决定书》。
3.4产品抽样与检验
对于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审查部门应在现场进行及时审查,并按照产品《实施细则》要求进行产品抽样与封样。企业将审查部门所封样的产品在封样之日起七日内送到相关的检验机构。相关的检验机构应确保产品的检验符合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品检验工作。
3.5审定与发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企业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期间如何销售产品
企业在申请获得国家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后,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做出受理决定,并告知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的产品。企业在获得试生产后,必须将所生产的产品提交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根据产品《实施细则》对于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其包装或者说明书中标明“试制品”后,企业才可以进行产品销售。
5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费用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费用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向有关部门进行缴纳。所需费用如下:(1)企业需要缴纳申报材料审查费2200元,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则需另加400元的审查费,以此类推;(2)企业将产品封样送到指定的产品检验部门,需要缴纳产品检验费,费用额度依产品而定,上缴至相关的产品检验机构;(3)对于一次没有通过审查的企业,则需要缴纳重新申报的审查费用;(4)对于企业更名更项所需要缴纳公告费400元。
6结语
通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保证企业产品生产质量的重要措施,所以对于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来说,是对企业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把关,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的生产质量,促进企业产品生产质量长期稳定的发展,是企业产品生产管理走向成熟化与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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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鹿志民.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问题探析[J].东北大学,2009,13(12):8-10.
篇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可证“三同时”提交材料
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三份;
3、企业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批复;
待设立安全审查完成后方可申请设计专篇安全审查。设计专篇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三份;
待设计专篇审查完成后方可申请试生产备案审查。试生产方案:
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品种及设计能力;
3、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4、采用的安全措施;
5、事故应急预案;
6、试生产起止日期;
待试生产备案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审查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安全实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篇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企业
办理条件
(首次申请)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申
(延期换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
(变更)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隶属关系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首次申请)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12、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变更)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4、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换证)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延期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采取“网上申请、网下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流程简述如下:1.企业网上申办;2.实体窗口网上预受理;3.企业办事人凭身份证和申请材料到实体窗口递件;4.受理或不予受理;5.审查机关作出审批决定;6.企业办事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到实体窗口领取结果。
业务权责运行流程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工作日):首次申请:45天 变更:45天 延期换证:45天 承诺期限(工作日):首次申请:23天 变更:23天 延期换证:23天
办理窗口
安监局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窗口地址: 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即原东南轴承厂旧厂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877846
交通指引: 可选择5、17、35、38等公交线路在芙蓉新区芙蓉园站下车,向右直走200米进大门左侧为新的办事大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无
办理依据
篇7: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阶段
第一步 取得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
第二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三步 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委托有能力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设计单位、安评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出具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第四步 可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步 建设单位在取得投资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项目建议书核准或备案)后,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及时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预评价。
第六步 建设项目设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
(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五)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六)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
(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步 经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指派有关人员或委托有能力的中介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提交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取得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审查意见书。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
第八步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五)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六)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七)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八)结论和建议。
第九步 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需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
(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四)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六)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
(七)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三、施工、试生产阶段
第十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三)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四)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第十一步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二)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四)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应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岗位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应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和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备案。
第十二步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
第十三步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与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五)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意见确认书;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报告;
(八)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五、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4份、电子版1份);
(二)工商预登记或工商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
(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五)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材料或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七)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安全评价报告书(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对其所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安评机构核实确认);
(十)企业经营(储存)场所平面图;
(十一)成品油经营单位应出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复印件);
篇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 思想意识薄弱, 权责不清, 利益驱使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思想意识还相当薄弱, 受到传统思想和个人主义的影响, 很多企业主和进行生产的工人往往忽视安全的重要性, 抱着过度的侥幸心理, 在日常的工作中, 不能够时时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同时, 受到市场经济和国外企业的影响, 有的中小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改造的, 不愿意去投入。另外, 也有企业注意到了安全生产对企业的重要性, 但缺乏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很多是在学习其它企业的做法后, 进行生搬硬套, 结果却不适合企业自身的需要。安全生产也存在管理混乱, 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2) 缺乏有效的安全规范和指导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 企业进行生产时, 一方面要求建立符合生产安全设备和企业规章, 另一方面要对从事生产的企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 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生产上岗, 但是实际上在我国的企业生产中, 很多企业的生产条件还相当原始, 企业缺少相应的安全保障和应急通道, 还缺乏进行安全生产的硬性规章和生产规范。而对于企业的从业人员, 虽然部分企业的员工经过了生产前的培训, 但有的仍流于形式主义, 没有真正的从员工的自身开始, 对其进行岗位知识的符合程度、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等进行测试, 以及没有能够对安全生产和危险品的充分认识。
(3) 企业缺乏系统性的安全生产管理从上文中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 企业出现安全事故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企业缺少系统性的管理制度, 特别是一些危险产品的企业制定的规章还是粗放式的;二是部门组织设置不清晰, 企业进行运输、管理的员工也只是普通的员工, 没有经过特殊的安全培训;三是缺少对危险品的日常监管。
(4) 企业在制定具体的内部操作和管理规范时, 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 使得制定的规章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 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始终贯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度首先要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只有所有员工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才能在每个岗位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另外, 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还需要针对具体的岗位, 来制定相应的安全职责规范,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
(2)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①建立企业各个环节的标准生产规范, 并编写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和执行手册、事故应急处理手册等, 使得企业全体员工除了在培训时可以学习到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 也可以根据手册的指导时时进行学习。②开展系统化的培训。建立以周、月为单位的定期培训制度, 让企业的全体员工了解非安全生产带来的后果, 以及掌握安全生产的技巧。这种培训可以邀请专业化的安全生产专家等来进行授课, 也可以安排企业的内部人员讲课。在进行员工培训时, 必须要进行全员培训, 一方面要对员工本身进行专业化的岗位技能操作进行培训, 另一方面也要对员工进行非本身岗位的安全进行培训, 以便让员了解和掌握整套的安全生产规范, 尽量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的许可证制度, 企业从事生产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实地认可, 即在企业开始生产前, 由负责安全生产的行政部门到企业对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配套设备和设施、应急通道等情况进行检查, 合格后再允许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建立不定期的检查制度, 特别是进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 由安全生产的行政部门随时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清理安全隐患;三是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生产指令牌, 明确员工要按照规范要求地去操作, 明确责任人。
4 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首先, 完善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 做到生产、管理、监督同时进行, 适应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其次, 明确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和规范制度, 明确责任人, 严格要求全体员工按制度来进行工作操作;三是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评估体系, 在进行生产前, 检查相关的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定期评估企业的培训制度和内部、生产的流程和操作等能否进一步的优化;最后, 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和改进的记录, 以便企业进行核查。
摘要: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许, 天津的一声巨响, 震惊世界。这场发生在天津滨海新区的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 截至9月1日发布的数据是:已发现遇难者人数159人, 失联人数14人。悲剧的发生牵动着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 也引起了我们的诸多反思。天津滨海新区的爆炸事件, 其最终的事故原因调查报告, 恐非短时间内可以出炉。事故暴露出的很多问题依然沉重待解。此次爆炸事故之所以受到如此程度的关注, 不仅仅是伤亡人数很大, 而是反映出了危险品仓储、运输、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 由于产品具有特殊性, 稍有不慎带来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爆炸的伤亡、周边环境的影响、附近人群的安全等。因此本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分析总结, 希望可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参考文献
篇9: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关键词:安全评价 现场检查 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6-121-02
1引言
随着危险化学品行业各类事故的频频发生,改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状况,改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面对的严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中明确指出“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此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25 号文、8号令等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安全评价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在改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危险识别与控制,主要包括风险分析工作、签订安全评价服务合同、资料收集、现场安全检查、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过程管理等几部分内容,其中现场安全检查是危险识别与控制的关键,现场安全检查首先关系着安全隐患是否被准确全面地辨识,其次还关系着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总之,现场安全检查在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现场安全检查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和储存装置的设计、装置工艺条件、实际操作、维修等进行详细检查以识别所存在的事故隐患。
现场安全检查适用于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一般包括初步检查、正式检查和落实复查等,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以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依据,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整体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以检查记录、数据等为依据,编制安全检查表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消除和减弱的对策措施或或整改建议。
现场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如上图所示:
3现场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
现场安全检查是危险识别与控制的关键,虽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越来越被重视,安全评价的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是目前在安全评价中的现场安全检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
(1)规范引用不合适或引用废止规范
安全生产的法律、条例、制度及标准、规范是企业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因为它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是进行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是现场安全检查的重要依据。但是一些企业在进行安全检查时,没有注意根据不同行业的项目情况,选用相应的法规、标准,致使选错标准、规范,这样就达不到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规范的条文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文,一些评价机构不严格按照强制条文检查,或是没有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强制性的采用推荐性条文规范,没有考虑企业的经济技术条件。一些机构的规范标准更新不及时,引用废止规范,致使现场检查不准备。
(2)忽视主导风向的影响
在进行现场时,一些现场检查人员忽略风向在危险、危害性方面影响的程度,如企业的选址方面忽略使用或产生有毒物质、散发有害物质的企业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企业自身的平面布局方面忽略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以上这些情况应该在整改意见中提出进行位置的调整。
(3)忽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控制措施的检查
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现场检查人员会关注电气是否防爆、是否有通风设施以及消防设施,但是可能会忽视工艺过程的控制措施,如事故紧急切断阀、紧急冷却系统、温度压力报警联锁、有毒气体回收及处理系统、自动泄压装置、双电源供电等。
(4)只注重系统整体配套安全设施的符合性,忽视其有效性。
现场安全检查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检查系统整体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但是在实际的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时,评价人员往往只注重检查系统是否设置安全设施,忽视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从而做出错误的安全评价结论。如在一个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评价人员只注重是否设置通风设施,但是却忽略其通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5)忽视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接口
现场安全检查一般在评价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查,没有兼顾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接口,如:对一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改造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时,动力系统不属于改造的范围,但是动力系统的变化会导致所评价系统的变化,现场安全检查忽视动力系统的现实状况,从而影响安全评价的结论。
(6)检查重点不明确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储罐区以及特种设备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不充分,反映不出检查过程中的主次关系。
(7)现场检查过程中缺乏检测手段
检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备的运行状况,特别是特种设备等的运营状况,只依赖其他法定单位提供的测量、检测、检验资料,现场检查本身缺乏检测手段,只是单纯的靠人的肉眼去观察,这会导致不真实的检测数据从而影响评价结论。
(8)检查过程中存在故意回避的现象
有的评价机构忙于接评价项目,不重视评价报告的质量,有不熟悉的专业问题刻意回避,有的甚至为满足报告中不出现否决项而对问题项采取故意回避、避重就轻的做法。
(9)现场检查前准备不充分,缺乏与企业的沟通
现场检查前应与企业沟通,初步熟悉现场、收集企业有关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资料,以确定安全检查重点、编制安全检查表、确定检查依据等。由于危险化学品行业涉及的化学品品种众多,更应该加强现场检查前的沟通。但是一些评价机构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前对企业了解甚少,缺乏与企业的沟通,致使安全检查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失去了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
(10)整改复查落实不认真,甚至存在未去现场复查的现象
一些评价机构对现场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复查时,存在不认真予以落实,有些整改不到位也按已整改对待,甚至有些机构未去现场却得出了整改合格的结论,这是对企业不负责任的做法。
(11)现场检查人员专业配备不齐
有些机构在现场安全检查时只派一个人参加现场检查,且检查人员现场经验缺乏,缺乏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造成现场检查不到位,评价深度不够,不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服务。
4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是安全评价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是安全评价的基础工作,现场安全检查关系到安全评价是否能真正改进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状况,因此为了做好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1)重视现场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认真对待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等,明确现场检查的依据。
(2)编制现场勘察单
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安全评价工作之前,应设计一套合适的工作表格,如工作流程单、单元划分表和安全检查表等,按照一定的方法来划分企业的作业活动,保证安全隐患识别工作的全面性。
(3)安全检查表内容要完整
现场安全检查前应认真编写现场安全检查表,且编制检查表要有不同专业人员参加,安全检查表要依据充分,内容完整。其中,现场安全检查应关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内部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控制参数、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以及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借口。
(4)现场安全检查不仅要关注系统整体配套安全设施的符合性,也要关注其有效性
(5)提高自身素质
评价人员应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积累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积累现场检查的经验。
(6)明确检查重点
针对各个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明确检查重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尤其重点检查关键设备和安全连锁装置;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运输、操作时的危险、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分析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有害因素。一些危险和易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化工工艺,更应该关注其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和事故处理措施,针对这些情况,国家相关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中明确指出“化工企业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也指出“对未开工建设的化工项目,设计方案都要充分考虑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处置措施,处理不合格不得排放。”
(7)认真复查、落实整改
危险化学品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就是辨识危险,以及提出整改措施。辨识出危险而不能整改就失去了意义,也不能使企业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所以这是进行现场复查的意义就十分重大,且应该认真复查,落实整改。
(8)借助外界专业技术力量,完成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涉及很多专业,而评价机构也不可能各个专业都配备齐全,所以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如果自身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应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从而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
5结束语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水平最终体现着安全评价的质量,由于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现场安全检查经常会牵扯到生产工艺复杂,化学品品种繁多、专业性强,现场状况良莠不齐等问题,但只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整体出发,以系统安全的观点进行现场检查,就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从而达到安全评价现场检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编.安全评价[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S].
[3]《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S].
篇1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单位编制
设计单位编制
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编制
施工、监理均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竣工 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编
制竣工图
建设单位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编制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监局组织
申办许可证
注: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篇1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0号局长令、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管危化字[2004]81号)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该表可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填报《申请表》,可在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上(http:///用“A4”幅面纸张。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各部门、各要害工种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本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管员正式文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核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2004年9月9日之前贵州省经贸委审发具有时效《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篇1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情景描述
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原料、产品是通过其所办的一家机电产品经营公司购买和销售的,这家经营公司从—家合法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司买进原料。
该企业有一原材料危险化学品库房,因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量已经超过临界量,构成重大危险源,比较危险。为此,该企业选调了一个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很强的员工管理该库。该员工确实没有辜负企业的期望,一个人负责原材料出入库房,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该库房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已经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为提高经济效益,该企业扩建一条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线,原料、产品均是危险化学品。前期工作准备好后,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了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4)安全评价报告;(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很快就颁发了批准书,项目顺利实施。
半年后生产线建成,按程序经过相关部门“三同时”验收后投产。为满足用户需要,产品采用简易包装袋,附印上质量指标。用户需要少量的产品时,该企业用小货车送货上门。产品供不应求,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有关内容。(2)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储存的内容。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需要上报的相关部门。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储存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包装要求: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
第四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
第四十五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十六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第四十七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需要上报有关部门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4.注意事项
(1)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交申请的证明文件齐全才能通过审查。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不能是简易包装,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等属于不合格。
(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还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储存地点及管理人员的情况上报当地公安部门。
案例12 某机械产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制定
1.情景描述
某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机械产品生产、制造和自营产品的配套保障,企业设有3个生产性车间、1个动力车间、1个三产服务公司。
机械加工车间:配置有3台数控机床和数十台普通机床,产品除有个别工件需要使用镁合金材料在数控机床上加工生产外,其他各类金属工件均可采用适宜的数控机床或普通机床加工生产;配有2台运输材料和工件产品的场内机动车辆,配有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3人。
表面处理车间:设置1个喷漆工房、1个木制品工房,承担产品的表面喷漆、包装箱的制作等事项;车间有与生产配套的空气压缩机1台、烘干箱、木工锯床和刨床等,并设有调漆间和可供3日喷漆用量的车间暂存漆料间。
装调车间:为企业形成最终的产品,工作的程序为产品总装、调试、装箱。该企业生产的成型机械产品最大质量约1.3t,车间配有1台地面操作的3T行吊车、1台3T轮式叉车,配有行吊车操作员、叉车驾驶操作员各2人。
动力车间:设有供水站、高低压配电室、锅炉(煤、气、油、电)等动力供应站室,负责全厂生产经营和生活用的水、暖、电的动力保障工作。
三产服务公司:主要负责员工食堂的管理、闲置厂房和临街门面房的租赁及经营。
企业有员工320余人,其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3人。企业针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实际特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2)企业最高层安全生产制度与管理(包括:①安全生产职责、②考核与奖惩、③安全检查、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⑤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管理、⑥劳动保护用品、⑦教育培训等制度与职责)。
(3)生产经营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①厂内机动车和叉车使用、②喷漆和木制品工房、③调漆间和暂存漆料间、④总装、调试、装箱、⑤动力保障、⑥高低压配电室值班、⑦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⑧员工食堂、⑨厂房租赁和承包经营、⑩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4)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包括:①镁合金材料加工、②数控机床、③普通/车钳铣刨磨冲等机床、④喷漆工、⑤木工机械、⑥空气压缩机、⑦烘干箱、⑧行吊车、⑨装配调试、⑩产品包装工、@高压电工、⑩低压电工、⑩锅炉工、⑩水暖工、⑩水质化验工、⑩炊事机械、⑩厨师等操作规程);
(5)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要求(①场内机动车辆驾驶,②吊车操作,③压力容器操作,电工,司炉工等)。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要求。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及安全措施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3)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的种类及安全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依据其主要工作特点,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
1.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能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 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 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必须由电力牵引或驱动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井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 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 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4)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 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4.注意事项
(1)有多种机械设备的加工作业,应关注易燃工件加工的生产安全事项。(2)案例中存在高处作业、室外作业。(3)产品吊装和场内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
(4)应关注易燃物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锅炉压力容器的作业安全问题。
案例13 某铁矿创建安全标准化
1.情景描述
某铁矿为采选联合企业,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竖井开拓、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回采,开采规模为年产原矿330万吨,服务年限为30a,最终产品为铁精粉。矿山附属有日处理10000t原矿的选矿厂和终期库容4500万立方米、坝高196 m的尾矿库。该矿2008年8月着手安全标准化系统创建工作。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该矿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 2007.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2--2006)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2006)的规定,先后完成了骨干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安全标准化系统策划和制度(记录)文件起草等工作。2009年12月18日,该矿以红头文件正式发布了上述制度文件,并规定自即日起执行。2010年6月10日至12日,该矿实施了安全标准化系统白评,并形成自评报告,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自评为二级。2010年7月,该矿聘请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认可的某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安全标准化系统实施外部评价。评价机构现场评价发现:①尾矿库坝面有纵向裂缝,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②部分采场顶板有发生大面积冒落的可能;③实测部分巷道和采场风量、风速、风质不能满足安全规程规定等。最终,评价机构在评价报告中给出该矿安全标准化等级为三级。2010年8月,该矿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认定申请。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概念。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 2007.1--2006)。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原则、过程和核心内容。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原则和要求。(5)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评价(审核)方法。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 2007.1--2006)。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核心内容及其要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2--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 2007.4--2006)。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要求。包括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时间、评定指标的选取与计算、具有多类(露天、地下和尾矿库的组合)或多系统(独立生产系统)的等级评定原则、尾矿库的特殊要求、外部评价
争议处置原则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9]70号)。
4.注意事项
(1)案例中尾矿库属病库,应先行整改。
(2)案例中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风险,评价时需关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应急管理等多个相关要素的运行情况。
(3)案例中只做了骨干培训,而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强调全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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