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检查制度

关键词: 规章制度 整改 项目 制度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项目检查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公司项目检查制度

公司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安全检查是一个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以及制止违章行为的过程。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可分为:

(1)查物的状态是否安全

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有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生产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有否执行审批程序。

(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管理工作。

3.安全检查的形式

(1)生产岗位日常检查

生产岗位工人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进行自检,确定安全才能操作,以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为主,主要有:

a.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还有安全防护是否有效。

b.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可*。

c.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d.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操作要求是否明确。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解决后才作业,如自己无法处理或无把握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才作业。

(2)安全人员日常巡查

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a.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生产工人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违章违纪行为。

c.协助生产岗位工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3)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

全厂性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车间的检查每个季度一次。全厂的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是以企业和车间、部门负责人为主,安全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参加组成检查组,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主要是检查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以查管理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领导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工作,行动上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查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隐患整改等)开展情况,查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预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对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主要危险源,安全生产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要重点检查。检

查应按事前制定好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规定整改内容、期限和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组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同时根据检查所了解到的情况评估公司、车间的安全状况,继而研究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车间对班组的检查亦遵循以上程序。

(4)季节性安全检查

不同的季节会有不同的气候,也给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季节性检查是检查防止不利气候因素导致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如雷雨季节检查防雷设施,潮湿季节检查漏电保护等等。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

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篇: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新建铁路长春(开安)至西巴彦花线铁路工程CX-VII标段

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6年5月

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预案、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等。 第二条、安全检查的方式

检查方式有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巡回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班组自我检查。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安全检查由主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带队,技术、安质、设备等有关部门参加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部生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巡回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脚手架、施工用电、铁路营业线施工、隧道施工、桥梁起运架、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问题和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组成。

4、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气候的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如雨季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冬季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检查等。

5、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是针对节假日前后防止员工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6、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6.1自检:由班组长组织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6.2 互检:由领工员组织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6.3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由工地负责人组织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第三条、事故隐患处理

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号制度,制定的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长西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6年5月

第三篇: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进行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一、安全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根据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月度、周定期组织检查,形成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不定期检查:根据当时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某种倾向性问题进行抽查或巡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针对生产、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及员工心理状态不稳,安全生产意识易被淡化的问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检查。

5、危险作业检查:对爆破、起吊、高空、带电等危险作业进行专门的危险作业安全检查。

6、专业性检查:对变压器、各类施工机械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组织和管理

1、季度安全检查均由项目主管领导组织、由安质、施技、保障、

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进行安全大检查工作。

2、月度安全检查由本项目部领导组织,由安质、施技、保障、工会等有关职能人员和班组长组成,负责定期对本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

3、周安全检查由安质部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

4、岗位安全检查由岗位操作者在班前、班中、和班后对施工设施和自身防护进行检查。

5、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留守项目部人员自行组织,对工地、生活区进行安全大检查。

6、危险作业安全检查由安质部组织,对爆破、起吊、高空、带电等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7、专业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物质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等。

四、安全检查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做好安全检查的技术资料、检查用品等的准备工作。

2、按时参加安全检查例会,服从检查组负责人的安排。

3、按照检查组的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和要求,认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

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记录,对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

5、对检查结果按照检查组负责人的要求,及时进行归纳、整理。

6、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工作。

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实行登记制度,并积极组织整改,本项目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并及时逐级上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检查中发现本项目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与相关单位联系,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协调解决。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可靠地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整改。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应由隐患所在单位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报安全主管部门,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联合进行评估,立项进行整改,解决不了的又无可靠地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可责令停产。

5、对要求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要组织复查,确认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六、安全检查资料管理

1、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原始记录,事故隐患和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报告书、复查记录、安全检查总结等资料要归档管理。

2、具体的管理按安全档案管理规定实施。

朔黄铁路黄骅港站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

2010年3月24日

第四篇:项目内部检查奖惩制度

编制本制度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内部管理,规范项目员工的管理行为,优质、高效地实现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有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照执行。

1、依据

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的项目工程管理工作。

(一)、安全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谁主管,

谁负责,谁就是直接责任人”的原则。

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主要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

1.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

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2.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

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3.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对拒绝实施者予以1000元处罚;

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

4.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在项目内部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

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各岗位通报。

5.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

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

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

6.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施工部及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处罚。

7.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作业班组200

--500元处罚。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硬防护及挡板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

8.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每次处罚安全负责人200元罚款。

9.要求定期检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的,每次发现处以200元罚款。

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安全负责人对拒不整改的作业班组,有权强制停工整改,每次予以作业班组100—500元罚款。

10.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项目部。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协管员由各作业班组长或副组长组成,并配置明显安全标志标示。

11.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项目部通报。

12.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项目部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项目部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二)、质量制度:

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项目部,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处罚质量负责人一次100元。

2.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

3.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

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

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处罚。

4.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制度和“混凝土浇筑令”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人员检查后作好记录,合格后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各班组,各岗位。

5.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6.要求重视成品保护。

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要求工程部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

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三)、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周落实一次。

1.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工完场清”的监督工作。工完场不清每次处作业班组50—100元,并令其整改。

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项目部。

1)

施工值班制度:夜间施工值班由责任工长排出值班表,轮流值班。夜间施工时相应的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

2)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项目部统一安排人员值班,以保证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和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并将值班安排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

2.

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

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项目部。

(四)、奖励制度:

1.

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安全、技术部申报书面资料,经项目部商议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2.

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

3.

每月评比出质量、进度、安全、资料优秀称号,经建设、监理批准后予以每人300元奖励。

上述制度执行各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加强管理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

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说明情况。

第五篇: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

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

三、术语、定义

施工现场: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带班检查:指由项目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四、项目部负责人现场带班职责

项目部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研究处理。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部门报告。

项目部成立时必须建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负责人填写,由资料员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请假,并通知相关部门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相关教育。

六、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等情况。

七、本制度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编制,项目领导班子审核。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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