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精选11篇)
篇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由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被列入政府强制行政监察范围。目前,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超过2万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超过22.7万台套,气瓶140余万只,压力管道4500公里;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气瓶充装单位1000余家。随着设备和从业单位数量的不断增加,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运行故障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是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强化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
1义: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效能;二是有利于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在基层,更有利于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有利于缓解目前特种设备数量急剧增长与质监部门专项安全监察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提高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覆盖程度。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安全发展、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制
各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对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促进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在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和执法检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三、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区县质监部门提供的特种设备基本信息,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基本状况。将特种设备作为安全
生产检查的内容(检查内容见附表),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所在区县质监部门报告。
四、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属地监管与质监部门专项监察有效衔接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
各区县质监部门要与辖区乡镇街道建立联络机制,随时掌握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传达、部署、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规、规章规范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对于乡镇街道反映的重大问题和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处。各乡镇街道应当自觉接受区县质监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现场检查能力。在工作开展中遇有问题要及时与区县质监部门联系解决。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
篇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要从特种设备源头把关,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二是要从使用登记备案编码把关,确保特种设备及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处于有效监管和合法使用中。
三是要从定期检验把关,确保在用特种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四是要从人员培训教育把关,有效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正确合法操作管理。
五是要从构建“金字塔”安全管理体系入手,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
六是要从规范管理把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促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实施。
七是要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考核把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八是要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把关,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九是要从特种设备风险评估预控入手,做到隐患超前预估预控。
十是要从构成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入手,有重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十一是要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入手,提高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
篇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近日,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了《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 (以下简称《要点》) , 要求当地政府结合工作部署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实际, 细化工作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
《要点》指出201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 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42以下为目标, 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 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想, 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 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更好地保障安全和为民服务。
《要点》指出要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 抓好宣传引导、沟通协调及依法监管;推进安全监察职能转变和检验改革, 要认真开展职能转变研究, 切实推行政审批改革, 有效推进监管方式改革, 加快推进检验工作改革;积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节能减排, 推动实施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提升工程。继续落实节能监管的各项制度, 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 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 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与转型升级。
篇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完善动态监管系统,基础工作不断强化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针对这一特点,渑池县质监局以夯实基础工作为起点,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逐步补充、完善、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使特种设备监管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性。而且每年都要与有关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责任。设立县级监管、企业管理、责任到人的三级监管模式。并经常性地深入企业、社区等场所进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知识宣贯,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使用人员的规范操作以及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还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及大企业的380名安全协管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对新办、复审的120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注册登记的144台特种设备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补充完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截止2013年6月底,全县已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档案115家,涉及冶金、化工、电力、机械修造、矿山等多个领域和商场、公园、宾馆、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516台,各类气瓶8000余只,持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5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60名。通过强化基础工作,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动态的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专项行动迅速有效,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
围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三打两保、危化品压力容器排查、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行动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五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重新修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了有重点、有步骤、有目标、有成效。今年以来,已相继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70余家次;检查在用锅炉35台次、压力容器286台次(含气瓶)、电梯120台次、起重机械189台次、游乐设施1台套次、各类气瓶3000余只。对13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使用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加大检验检测工作力度,积极与市特检、锅检机构协调,对到期的特种设备及时进行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今年上半年,分别与市特检、锅检机构对62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对181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全县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达95%。同时,结合“两会”、“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专项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无事故。在对全县的重点工程进行服务时,还及时把好技术关,在设备采购、安装等前期提前介入进行技术指导,避免企业走弯路,顺利通过验收。
三、整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虽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呈平稳态势,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分别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30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责令停止使用锅炉2台、电梯2台、起重机械3台。封存扣押液化石油气瓶50余只。取缔了1个非法液化气充装站点。在检验检测方面,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个。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5个,判废特种设备2台、气瓶50余只。特种设备仍然存在有较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由于层层分包,特种设备安装前不按规定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2、电梯使用管理差,尤其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电梯使用管理不到位,人为引发电梯运行故障,不能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及时领取检验报告、更换检验合格标志。
3、液化石油气等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气瓶的定期检验率达不到要求。
4、在小作坊、私营业主的生产活动中使用的汽水两用锅炉,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突出。
5、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认识不足,不按规定按期进行校验,或带故障工作现象比较突出,且存在反复。
究其原因:一是法律和責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放松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随着招商引资,外资企业、大型企业的进住,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加,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全县质监部门安全监察员6人,管理人员2名;三是技术支撑乏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层出不穷,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特别是县级监管部门这种矛盾尤为突出;四是安全风险意识有待提高。大型化、高参数和高风险的特种设备大量投用,以前投用的“老龄化”特种设备和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高频率使用的公共安全类设备数量迅速增加,特种设备安全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我们应积极努力的探索和创新安全监察工作思路,特别是面对新的形势及任务,应坚持“立足发现、立足查处、立足整改、立足根治”的工作原则,转变安全监察工作理念,安全监察与服务并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应在原有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对特种设备的依法监控。
(作者单位:渑池县质监局)
篇5: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回顾篇
一、工作现状
特种设备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是具有较大潜在危险性的设备。目前,枣庄市在用特种设备总量9028台件,其中锅炉1034台、压力容器4778台、电梯1001台、起重机械1526台、客运索道1条、大型游乐设施20台、场内机动车辆668台。另有气瓶5.7万余只,工业压力管道77公里。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十一五”时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运行机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安全评价、动态监管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了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各级监察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的特种设备三方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宣传贯彻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社会各界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安全意识得到强化,安全法制环境正在逐渐形成;建立了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达到有效覆盖;对事故多、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土锅炉、简易电梯、气瓶、工业压力管道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专项
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得到整治和消除;完善了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发证工作,从源头把紧安全关;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了多次演练,有效地预防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制度,有效地打击了各种非法生产和非法使用行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十一五”时期,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安全监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重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检率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事故结案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新上和开工的企业明显增多,大量设备将会投入使用,不安全的因素将会大大增加,全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部分使用单位或使用者不主动依法依规报检情况突出,过期未检设备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健全,行政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特种设备数量大,增长速度快,分布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少,监察任务繁重,造成监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管盲点和盲区,对特种设备事故还未完全达到可控可防的目的;三是检验机构装备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和工作的需要。
三、新的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在扩大投资方针的刺激下,我市各类特种设备数量仍将会迅速增加,加上我市正在加快城市转型,易燃、易爆、剧毒的煤化工特种设备将会大量增加。因此,特种设备事故的因素将会增加,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机率将会增大,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大的问题。
当前,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市政府已将特种设备安全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纳入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范围,这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面对形势的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将面临重大考验,必须在人员素质提高、技术装备配置、监察经费保障等基础工作上进一步加强,以适应安全监察形势的需要。全市特检机构肩负的任务将越来越重,承担的责任将越来越大,工作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因此,需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客观地分析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抓紧做好。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突破口,创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思路和创新监管机制,推进企业“两主动”,着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由微观式管理向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宏观管理的转变,全面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安全、促发展总目标,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创新监管思维,深化监管改革,加强监管基础,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预警,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种设备各方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目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上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1、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机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设备定检率、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事故结案率达到100%;重要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率、设备定检率、人员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3、完善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杜绝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三)重点任务篇
创新监管思维,加强监管基础,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完善监管预警,加快建设特种设备齐抓共
管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达到“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主要任务
将工业压力管道、监检产品归入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完善安全监察机构考核体系,开展网上绩效考核;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建立消防、质监、安监联合接警、处置的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化建设,逐步采用并实现先进的RFID(射频识别、电子标签)技术对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及电梯进行电子动态监管;完善隐患督办指令书制度,落实“四不放过”要求;帮扶新上附加值较高的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通过宣传、培训、检查、执法等各种方式,推动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使安全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制定全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目标,学习先进地市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监管经验,抓好节能监管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步骤
2010年到2012年,加强基层安全监察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充实人员队伍、保障经费落实、规范工作行为、落实工作责任等基础建设,真正把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打好。继续抓好企业“两主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化建设,全市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和电梯进入运用RFID技术实施动态监管的常态管理。制定全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规划,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及推广,加快形成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
备节能监管的工作格局。
2012年到2015年,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加快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安全监察机制的创新,完善四位一体动态监管体系,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的沟通和联动,形成特种设备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迫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统一,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处理好特种设备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特种设备安全与质监事业发展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要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位。针对特种设备安全每一项重点工作,要提出具体的安排落实意见,明确进度要求和考核标准,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理解,增强落实有关政策的可操作性;定期进行总结,找出薄弱环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严肃纪律。
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做出的决定,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事故隐患进行不折不扣的治理。要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局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在每个企业得到切实落实。严格按照督导内容,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落实情况按照计划扎实有序的向前推进。
四、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想落实,人人抓落实”的氛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职工群众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为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级监管制度。
一、前期评估
建立畅通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和评估体系,形成特种设备安全预警机制,及时评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
区市场监管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的日常监测,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同时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传递报告和定期发布。
(一)信息收集和报告
1、信息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以企业或场所为基本信息收集单元,主要内容包括: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信息;
(2)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信息;
(3)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或可能诱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因素;(4)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信息。
2、信息收集
(1)检查检验信息收集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制度,将日常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内容进行收集整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档案。(2)举报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举报制度,受理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和其他单位、个人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举报。
3、信息报告
建立网络信息报告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动态监管信息化网络,并负责汇总定期报市质监局特设科。
(二)风险评估
1、组织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评估专家组,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特种设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评估特种设备风险发生的危害程度,预测特种设备事故动向与趋势,对可能导致重复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提出预警建议。
2、评估标准
下列内容作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评估的主要依据:(1)特种设备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
(2)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定以及特种设备事故信息;(3)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3、评估实施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例会制度,由专家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评估会议,对收集到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完成特种设备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并通报市质监局特设科。必要时应及时召开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会议。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内容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照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划分标准,重新确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管级别(A-D类),提出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处理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应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结论及时反馈至有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三)风险预警
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Ⅰ级)、较重(Ⅱ级)、严重(Ⅲ级)和特别严重(Ⅳ级)四级。
一般(Ⅰ级):A类单位的一般违法行为; 较重(Ⅱ级):B类单位的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Ⅲ级):C类单位的一般违法行为;
特别严重(Ⅳ级):D类单位的违法行为,重大或情节严重违法行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单位的生产使用行为。
2、预警发布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进行研判,分别发出预警。一般预警、较重预警应经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批准,以区市场监管局名义及时向相关企业、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出警报,并报告区政府和市质监局特设科,由市质监局特设科发布;特别严重预警以市质监局名义发布,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的同时应分别向同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般预警、较重预警、严重预警每季度发布一次,特别严重预警应当及时发布。
预警内容包括存在风险特种设备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单位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
特种设备风险预警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
二、中期监管
(一)分类标准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分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设备的危险程度、设备事故隐患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以及事故情况,对照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确定,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A类单位标准:否决项和重要项均合格,一般项合格率、基本合格率达80%,且近两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
B类单位标准:否决项均合格,重要项和一般项合格率、基本合格率达80%,且近两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
C类单位标准:否决项均合格,重要项和一般项合格率、基本合格率不低于60%,且近两年内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
D类单位标准:否决项不合格,重要项或一般项合格率、基本合格率低于60%,或近两年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一年内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管类别确定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区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评定。
(二)分类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分类等级,采用相应的监管方式和监察频率。
1、A类单位监管
(1)对A类单位的安全监察频次,除重点监控设备外原则不安排全面检查
(2)发挥A类单位的自觉性,依靠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管;
(3)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专业培训、安排自查等方式,对A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督促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
(4)实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A类单位每年报送一次特种设备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B类单位监管
(1)对B类单位的安全监察频次,除重点监控设备外原则上全面检查每2年不少于一次;
(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院条例》的规定实行正常监管,督促B类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3)采取指导、帮扶措施,解决B类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安全责任,逐步向A类单位提升;
(4)实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B类单位每年报送一次特种设备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对安全管理水平明显下降的B类单位予以降级。
3、C类单位监管
(1)对C类单位的安全监察频次,原则上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院条例》的规定实行正常监管,执行隐患整改挂牌督查督办制度,督促C类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实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C类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特种设备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对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符合B类单位标准的,予以升级;对安全管理水平明显下降的予以降级。
4、D类单位监管
(1)对D类单位的安全监察频次,除曰常检查外原则上全面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实行重点监管,明确专人负责督促D类单位加强管理,执行隐患整改挂牌督查督办制度,按照上限实施行政处罚;
(3)实行安全责任告知制度,通过安全责任告知、安全知识培训、约请谈话等方式,督促D类单位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纠正违法行为;(4)实行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D类单位列入“黑名单”,适时向社会进行通报;
(5)实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D类单位每季度报送一次特种设备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对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符合C类单位评定标准的,予以升级;情节严重的建议撤销相应许可。
(三)重点监控设备监管
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对重点监控设备加强监管:
1、明确重点监控设备名单,建立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动态监管信息化网络;
2、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状况分析会议;
3、及时向区政府、市质监部门以及有关使用单位报告或通报重点监控设备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专项整治
对有发生群发事故趋势和动向的建议,报市质监局特设科发出预警通报,部署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或专项安全检查。
三、后期处臵
(一)预案演练
区市监局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适时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应当制订包括使用单位、设备、地点、参加人员等内容的方案。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应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应急准备
区市监局接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析及评估的通报后,应密切关注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三)预案启动
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同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决定启动预案。
(四)应急救援
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各自《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具体领导、指挥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五)后期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市监局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级监管工作的建议,并将事故相关情况纳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加强事故单位安全监管。
四、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实行。
篇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机构改革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入乡镇所一级的业务职责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不适应
一是机构整合后的工作模式,大都以工商局和工商所为基本构架开展工作。因历史原因,工商所工作人员老化严重(我局公务员平均年龄49岁),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培训学习效果不佳。
二是特设监管业务知识专业性较高,各大类设备的业务知识比较繁杂且相对独立,法律法规相比以前工商业务也完全不同,基层工作人员需要再重新积累工作经验,造成基层监管工作进度缓慢。
(二)基层监管人员不足
一是没有专门业务管理人员。机构整合后,地方政府对人员编制抓得比较紧,往往一个公务人员就要兼顾负责原来几个科室的业务工作,甚至全部的质监业务工作,监管力量被摊薄,特设监管力度不足。
二是考取特设监察员证的问题。机构合并以前,工商执法证由工商总局执法证直接转换,基本不用考取,所以基层所对考取特设监察证一事积极性不高,加上基层所公务员年龄老化,取证人员年龄较高,大多为50岁以上,以上造成基层所持证人员不足,还未完全达到每个所2本证的基本要求。
(三)基层人心不稳定
当前,监管追责越来越严,尤其是特设监管事关安全生产大事,基层工作人员存在做多错多的心态,工作积极性不高。二、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建议合并特设安全监察员证和行政执法证,降低基层监管资质门槛。
(二)项目化和表格化检查记录,便于基层人员操作。
(三)实施大数据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篇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目前我国对特种设别的安全管理,主要采取的是生产使用一体化其监管力度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结果,符合我国对特种设备的基本使用规范。全国范围内进行质量的监管,并通过检测总局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安全检测。具体的实施标准,以地方政府对特殊用具的使用监管来进行,根据县级、市级等标准来进行处理,在管理的职能上,对技术的监管,应当进行严格把关,并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质量检测能够符合现阶段的现场工作应用。
在制度的制定中,应重视基层的使用标准,并依据我国现阶段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标准进行改进。伴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学者认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理论,应建立于使用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法律法规体系的监管上。由于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评定需要对其业绩进行测评分析,其研究方法也有待考究。在参考了相关的文献后,我们对其安全实施的绩效标准以及使用规则进行了简单的分析(见表1)。
2 安全绩效和监管能力的相关性研究
根据施工的成因进行分析,其主要危害在于对人本身所造成的危害。对于财产方面的损失成因分析,其选用设备台数也作为基准指标,在逻辑上,应根据表征所表示出的安全绩效进行规避,同时严格控制其监管过程中的业绩指标。
针对监管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系数进行分析后,其相关的变量调整,也在于对整体变量的平衡型分析。根据统计学的原理来看,不同的序列之间均存在相关性,其相关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a和b均为安全保障系统的检测序列号。在检测中,针对不同的变量关系,经分析后得出,其变量之间,无相关性(见表2)。
在进行机检的过程中,其检测变量应符合正态分布与此同时检测值中的参数也应满足统计学意义(P < 0.05)。对于相关性数量调变中保证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顺应变量的参数,进行相关性分析,按照相关规定对应用指标进行分析,其结构参数应保持在检测的基准之中,按照相关规定的检测标准来进行安全检查管理。
对检查结果的相关性研究中,针对其相关分析进行定向相关性研究,按照监管部门的指标进行基准指标控制。其数据中相关指数r的计算结果为 -0.600,结果表明其各指标的数据代入变量计算中各指标无显著差异。对于检测能力的相关性分析所得计算结果,符合调研研究标准。根据不同级别的调研结果也存在不同的基准,安全监管的着力点就在于对设备的应用基准进行能力上的总结,结构上的控制,应当以人力监管作为主要的控制基准。其应用应简单明了,并根据监管人员对所需知识的掌握进行人力物力的投入,提高监管人员的实践能力。
3 结 语
在现实工作中,应注意使用过程中对实际操作人员的影响,并根据相关企业单位的检测范围进行控制,根据检测规则进行监管,组织的力度应符合检测资源基础。在执行检验的过程中,根据上级部门的指标进行专业性管理。在事故发生后,也应按照设备和人员伤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检测过程中,需要应用现代化的设备系统进行管理,并根据需求制定指标性的生产规划。
摘要:由于特殊设备的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我国的国民经济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放任市场的应用,则很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灾难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企业和个人的安全行为,均会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政府对相关部门的责令查处中,应根据职业使用标准来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检查过程中对特殊设备的使用符合安全使用规则。根据我国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在多数的民族企业运行中,根据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划分,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特种设备事故,致因理论,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1]武雪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4(3).
[2]冯杰,罗云,曾珠,等.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与安全监管能力相关性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22(2).
[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观察研究”课题组.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8(37).
[4]郝素利,石文杰,李超锋,等.基于ISM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构建[J].工业安全与环保,2014,40(4).
篇9: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关键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X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62-0217-01
使用环节是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环节,也是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环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影响到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效率。因此,有必要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来提高使用管理水平,实现杜绝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1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1.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需要
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安全责任的主体。除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可抗拒外,任何生产安全事故都有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因此,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最重要的基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11个方面的义务,为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使用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在许多中小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很不完善。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国家有关规定难以全面贯彻落实。设备无证使用、超期使用、超参数使用、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排查和消除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造成了隐患。急需通过一个标准,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转化为统一、详细、便于操作的行为规范,以获得最佳管理秩序和社会效益。
1.2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效率的需要
在日常监察中,经常遇到许多使用单位不能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特种设备有关信息的情况,造成现场安全监察效率降低。由于某些使用单位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落实,隐患处理机制不健全,致使一些监察或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由于设备档案和现场标识管理混乱,致使监察和检验人员为查清设备的历史状况而多花费很多时间。另外,由于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对使用单位的监管要求不同,以致使用单位有时无所适从。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效率,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规范使用单位管理行为的同时,也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必要的规范。
2使用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内容
安全不是监督出来的,更不是检查出来的,最终是靠企业对人、物、环境等因素的有效管理而实现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的建立应当以落实企业法定义务为主线,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制定明确的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职责,使从企业法人、管理机构及人员到有关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2.2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且满足特种设备有关法规要求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式颁布实施。由于使用单位设备的数量、特性和安全管理的需要不同,其安全管理所需的管理要素也不尽相同,但是至少应当包括管理职责、文件控制、设备选购、安装管理、使用登记、人员培训、自行检查、定期检(校)验、隐患处理、改造维修、应急处理、档案管理、接受安全监察、管理评定等基本要素,且每个要素的控制内容应涵盖有关法律和法规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工作和控制程序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每项管理制度都应明确其管理的事项和管理的程序,明确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保存什么工作见证等内容。另外,使用单位还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3工作见证资料标准化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和操作特点,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满足本单位安全管理需要的设备、作业人员、安全附件等管理台账,规范各项自行检查记录,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明确规定各类工作见证的保存期限。
2.4管理效果评定
为检验管理效果,应当定期对管理标准化系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评定。发生严重以上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后,必须重新进行评定。企业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管理,提高管理绩效水平。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三年至少组织力量对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外部评定。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应提出明确的改进意见,以促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效果,评定等级将作为确定安全管理检查频次或采取进一步监控措施的依据。
3积极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实施
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3.1由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
制定符合实际的标准,是保证顺利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前提。为此,应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涵盖使用单位全部法定义务且操作性强的使用安全管理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的主体是企业。为确保标准的制定水平和顺利实施,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吸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广泛参与,为标准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3.2加强指导与服务,推动使用管理标准化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建设工程,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可以首先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形成区域性的管理样板,然后进行推广,引导和带动周围企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有关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应当强化服务意识,利用现场安全检查或检验的时机,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文件,健全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利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时机,使管理人员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和方法,提高管理能力,帮助企业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的自我约束机制。
3.3依法监督管理,促进使用管理标准落实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管主体是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监察机构应以法规和標准为依据,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与有关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许可相结合,加强检查和引导。要通过定期进行评定,督促使用单位改进管理,堵塞漏洞。通过行政执法,依法纠正安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蒋乃平.如何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动权[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9.
篇10: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2020 年 3 月 11 日 全力 抓好疫情防控 所涉场所 和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为深刻汲取福建泉州隔离酒店坍塌事故教训,防止疫情防控所涉场所和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按照省委彭清华同志批示精神,州局李春兰局长指示要求,我局立
即对现有疫情隔离点、治疗点进行特种设备拉网式隐患排查。
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突出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单位。督促指导使用单位重视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对在用电梯、压力容器(消毒灭菌器)等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 是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严格落实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调整人员配备,加强岗位培训,保证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持证上岗、依规操作; 三是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加强对气体配送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培训,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对于经营场所和器具在疫情期间必须采取消毒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四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法,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出安全预警,动员与督促复产复工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主体、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部件等安全状况的自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据统计:出动执法人员 5 人次、现场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 场次、检查特种设备数量 14 个;发现安全隐患 3 处,下达监
察指令书 2 份,责令立即整改 1 处。
抄送:
州市监局特设科
丹巴县市场监管局
篇1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开 化目 标责任书县 市 场 监
二0一四年 管 局
开化县市场监管局2014年
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县政府有关加强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责任,现将2014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国家东部公园建设,认真总结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特种设备致人伤亡的责任事故,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隐患整治率均达100%。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重点产品违法违规问题。
二、工作责任要求
1、监管范围。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2、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本分局(分所)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责任人,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3、工作要求
①摸清辖区特种设备底数,完善特种设备档案台帐和建立动态数据库。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
②对辖区内学校、医院、酒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危化品生产、储存等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管,明确重点监控单位、重点监控设备。
③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编制本分局(分所)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并组
织开展预案演练。
④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以及“逢节必查”的原则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检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依法检验及人员持证情况,作出检查记录,并做好隐患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
⑤当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在采取措施的同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报告,同时做好现场救援和保护工作,并协助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⑥开展重大产品日常巡查工作。一是要摸清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底数;二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许可证号、认证标志的行为;三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四是要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即向局相关科室报告。
三、考核验收及责任追究
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有关科室,对分局(分所)的特种设备及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未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重点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分局
签字人: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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