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工安全事故案例(通用6篇)
篇1:钳工安全事故案例
井下电钳工岗位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0年3月16日,XX矿检修班职工刁XX带领张XX检修电焊机。电焊机修后进行通电试验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XX安排工作组成员张XX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约11时15分,刁XX蹲着身子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在拆完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刁XX参加工作10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在本次作业中刁XX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的电源是否断开,在电源线带电有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触电。刁XX低级违章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组成员张XX在工作中未能有效地进行安全监督、提醒,未及时制止刁XX的违章行为,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3)刁XX在工作中不执行规章制度,疏忽大意,凭经验、凭资历违章作业。
(4)该矿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识不足,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工作班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2)所有工作必须执行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并填写安全分析卡,安全分析卡保存3个月。
(3)完善设备停送电制度,制定设备停送电检查卡。
(4)加强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让职工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
(5)各级管理人员要冷静下来,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真正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篇2:钳工安全事故案例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11月22日,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人民法院对机电队工人孙某某、电管队副队长苏某某、机械化队队长周某某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刘桥一矿掘进一区大班班前会上,机电队长布置孙某某当日下井65采区皮带机卷JD—25内齿轮绞车的80N开关,以待使用。该队副队长告知孙该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检修了80N开关,更换了该开关的零部件,但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的情况下,就让65采区变电所送电,孙按动按钮试车,由于检漏继电器未动作,导致开关短路,加之65采区下部变压所变压器未跳闸,短路电流冲击到变压器低压侧,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引起该处弧光短路,产生强大电流和高温,将低压侧绝缘瓷头炸碎,继而造成炸脱瓷头的低压侧接线柱接触变压器外壳,再次短路,使变压器油温和压力急骤上升、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形成猛烈火势,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擅自撤掉井下变电所主管人员。1991年8月,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撤掉并下看管人员,机电科领导得知后,要求周重新派人看管,到事故发生时也没有派人看管。
2.违章作业。副队长告知孙某某80N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没有按照电工寻找漏电故障的规定(用摇表摇测的方法)进行检查、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只是更换一下开关便让送电是导致弧光的主要原因。
3.苏某某违反停产检修计划,对65采区下部变电所没有检修,留下重大隐患。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党和政府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制定的规章制度比较多。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根据煤矿的作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人人、时时、处处按规章制度办事,防患于未然。
擅自上机操作 伤害自己
一、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号Z35摇臂钻床因全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x 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日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厂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责任者送医院进行治疗,厂安委会组织安环处、劳资处、机修车间,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查看,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责任、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八项“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三、事故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厂安委会和机修车间及时组织职工,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过安全考试,持有特种工《安全作业证》才能上机操作。(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深圳市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11.19”特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11月19日中午,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致丽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84人(其中女82人,男2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烧毁厂房1600平方米和一批原料、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2600000余元。
11月19日13时25分,外资企业致丽工艺制品厂(以下简称致丽厂)厂房一楼东北侧仓库布料堆垛突然起火,火势顺着风向朝厂房东南和西侧迅速蔓延。13时40分镇消防队接到报警,立即出动消防车2辆,消防队员及应急分队民兵21人,5分钟后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扑救。市消防支队先后调集12个中队20部消防车参加灭火。驻葵涌镇的解放军也调动200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奔赴现场灭火救人。由于风大火猛,厂房外面无消防栓,消防车要到1公里以外取水,给扑救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经过奋勇扑救,火势于14时45分得到控制,16时20分被扑灭。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事故现场勘查及现场残留物取样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线短路引燃仓库中的可燃物而蔓延成灾。由于可燃物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而厂房的疏散通道不畅通,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大,平时没有进行消防教育和演练,致使大量职工不能及时从火场撤出而中毒窒息,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的厂房是一栋3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建筑面积2166平方米。一楼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栏栅间隔而成。库内装有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堆放高达2米。通过库房顶部并伸出库房搭在铁栏栅上的电线没有套管绝缘。总电闸上用两根2.5毫米粗的铜丝代替保险丝。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西头有办公室;厕所被改作厨房,放有两瓶液化气。三楼是衣车车间。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东边一个用铁栏栅隔开,与厂房不相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栏栅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通过一条用铁栅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并打卡。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方法而未能见效。在一楼东南角敞开式的货物提升机的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到二楼,波及三楼。一楼的职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楼的厂长黄某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户爬绳子逃命。
二、三楼近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逃生。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死,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线不清,加上燃烧的化纤物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许多职工被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附近,造成重大伤亡。
致丽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所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裱海棉、哲士布等可燃物品。这是火灾的直接原因。
该厂在车间内设置仓库,用可燃物(木板)作隔墙,致使仓库内着火后迅速烧过隔墙燃向仓库外,加之厂方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职工自救能力差,厂长又只顾自行逃命,没有组织灭火,因而未能在起火初期将火扑灭。这是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烟气窒息致死。这是火灾中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
致丽厂于1993年11月19日发生的特大火灾,是厂方一连串违章行为所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 致丽厂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雇用无证电工,电线电器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长期超负荷用电;厂房与仓库混用,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车间人员密度过大,没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义务消防队。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只作了部分整改。在重大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整改合格证。厂领导在发生火灾时没有组织指挥工人灭火和有秩序地撤离,只顾自己逃命。
该厂名义上是来料加工,实际是由港商劳某租用葵涌村厂房办的独资企业,由劳某掌握生产管理大权。黄厂长是协助劳某管理工厂,由司法部门追究劳某、黄厂长的刑事责任。
2.葵涌镇政府的责任。镇政府对致丽厂的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市消防局对该厂进行防火检查,了解火险隐患,镇政府有人陪同,但没有严格要求该厂整改。“8·5”特大爆炸事故后,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部署全市检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镇政府没有认真落实。镇长曾某授意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整治小组行贿说情,要求整治小组给22家没有改好的工厂发整改合格证。由司法部门追究镇长曾某的刑事责任,对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有关人员也将作出处理。3.市消防部门派往葵涌镇的整治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治小组成员吴某、李某、陆某在检查致丽厂的火险隐患中,虽发了整改通知书,但督促整改不力。整治小组一些成员收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和致丽厂的金钱后,放弃原则,在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下,仍发给合格证。由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处理。
抱省事心理违章作业 不幸挤压身亡
2001年1月28日,四川省某磷矿化工厂磷铵车间磷酸工段化工一班操作工王某,在对磷酸工段盘式过滤机辅料情况检查时,致发生盘式过滤机翻盘叉及翻盘滚轮、导轨立柱、导轨挤压、辗压伤害事故,致王某左腰部、后背部挤压伤、双腿大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1. 事故经过
2001年1月28日0时30分,确铵车间化工一班值长陈某、班长秦某、尹某、王某等人值夜班,交接班后,各自到岗位上班。陈某、秦某俩人工作职责之一包括到磷酸工段巡查,尹某系盘式过滤机岗位操作工,王某系磷酸工段中控岗位操作工,其职责包括对过滤机进行巡查。5时30分,厂调度室通知工业用水紧张,磷酸工段因缺水停车。7时40分,陈某、尹某、王某3人在磷酸工段三楼(事发地楼层)疏通盘式过滤机冲盘水管,处理完毕后,7时45分左右系统正式开车,陈某离开三楼去其它岗位巡查,尹某在调冲水量及角度后到絮凝剂加料平台(距二楼楼面高差3m)观察絮凝剂流量大小,尹某当时看到王某在三楼过滤机热水桶位置处。经过一分多钟,尹某突然听见过滤机处发生惨烈的叫声,急忙跑下平台楼到操作室关掉过滤机主机电源,然后跑出操作室看见王某倒挂在过滤机导轨上。尹某急忙呼叫值长陈某和几个工人,一齐紧急施救。当时现场情况是:王某面部向上倒挂在盘过导轨上,双手在轨外倒垂,双脚在导轨(固定设施)和平台(转动设备,已停机)之间的空档(200mm)内下垂,大腿卡在翻盘叉(随平台转动设备)与导轨之间,已明显骨折。施救人员迅速倒转过滤机后将王某取出,并抬到磷酸中控室(二楼),经紧急现场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8时25分死亡。2. 事故原因与性质
经事故调查小组多次现场考证、比较、分析,一致认为致伤原因如下:(1)死者王某自身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上班时间劳保穿戴不规范,钮扣未扣上,致使在观察过程中被翻盘滚轮辗住难以脱身,进入危险区域;二是王某在观察铺料情况时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操作平台上观察,而是图省事到导轨和导轨主柱侧危险区域,致使伤害事故发生。
(2)王某处理危险情况经验不足,精神紧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当危险出现后,据平台运行速度和事后分析看,王某有充分的时间和办法脱险。但王某安全技能较差,自我防范能力不强。
(3)车间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实效性不强,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王某虽然参加了三级安全教育,且现场有规章、有标语,但出现危险情况后,针对性、适用性不够,说明车间安全教育力度、深度和实效性不高,有待加强。(4)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通过王某劳保用品穿戴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可以看出,虽然现场挂有操作规程,但当班人员对王某的行为未及时纠正,说明职工在“别人的安全我有责”和安全执规、执法上还有死角,应当引以为戒。
3.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注重针对性,加强实效性,特别是第二、三级安全教育要讲个性,讲个体,讲个案,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安全知识和技能人人理解,人人掌握。
(2)加大安全工作的执规、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的安全我有责”,相互监督,相互关心。
(3)对事发地点盘式过滤机周围增设一圈防护栏,并悬挂安全警示牌。(4)加强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做到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警钟长鸣。(5)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扎实地落实安全工作严、实、细、快的工作作风。勤查隐患,狠抓整改,防患于未然。
“长江明珠”号旅游船特大火灾事故案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0年9月11日20时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东风船厂铜钱坝长江边人民九号工作囤船外档,已基本建成的“长江明珠”豪华旅游船发生特大火灾,主甲板以上设备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82.7万余元。
1990年9月11日14时,建造“长江明珠”号轮的班组长召开碰头会,机电车间钳工组长提出需要一名电焊工,配合舵机房、锅炉房的钳工,焊接拉杆和废气锅炉手动安全泄压阀滑轮固定支架。电焊组长安排焊工韩某某参加配合。当晚19时左右,韩某某按钳工陈某某确定的焊点,到一楼开始焊接三个锅炉上方顶部支架。在焊第一个支架时,钳工张某某手托支架,由于电流过大,将二楼甲板烧穿(直径约O.6厘米),韩调整电流后,继续施焊。在焊接第三个支架时,陈某某接替张某某。在9号囤船上的专职消防员邓某见“长江明珠”轮二楼甲板上有一道被电焊烧红的约10公分长的红杠,离红杠不远处餐厅内堆放有聚氨脂硬质泡沫和木条,即翻上该轮到一楼锅炉房内告诉了韩、陈二人。但韩、陈继续施焊,在焊第四个支架时,因电流过大,又将二楼甲板烧穿,尔后韩携电焊机到9号囤船上换焊机接头。此时邓某又告诉韩,请他们注意防火,韩未理睬。与此同时,陈某某到二楼见到了可燃物,也未引起重视,没有将可燃物排除。约30分钟后,韩某某回到锅炉房,与陈某某继续施焊。在焊接第五个支架的过程中,突然听见有人喊“好大的烟子,燃起来了”,韩、陈才停止施焊,但火灾已经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重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鉴定:“长江明珠”号轮船火灾起火点系电焊二楼餐厅后部左侧距中轴线2.6米、距餐厅后壁4.9米的聚氨脂硬质发泡塑料物下方,即锅炉房第5号支架焊点的对应面。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电焊工在焊接锅炉房顶部安全泄压阀手动滑轮固定支架时,电焊高温灼热顶部铁板,导致该焊点反面(二楼餐厅地面甲板)堆放的聚氨酯硬质发泡塑料被引燃后发生燃烧。火焰通过二楼餐厅木质吊板及周围可燃物质迅速向三楼以上建筑燃烧,烧毁主甲板以上全部设施。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长江明珠”号轮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人为的重大责任事故。电焊工韩某某、钳工陈某某应负直接责任。
韩某某系持证上岗的电焊工,熟悉厂规“六不焊割”中“焊接部位反面情况不清不焊割”的操作常识。操作前未检查现场环境,不按规程操作,施焊过程中,消防队员明确告知焊点反面甲板被烧红,并堆放可燃物后仍不去检查,继续违章作业,在焊接第五个支架时引燃反面聚氨酯硬质发泡塑料,导致这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陈某某,亲自确定焊点后,应按该厂操作习惯规范,即电焊工配合钳工作业时,钳工应负责看火,而陈某某在对焊点背面未做检查的情况下,盲目指挥电焊工韩某某动火作业,当消防队员来制止和告诉背面有可燃物,且其也发现焊点背面有聚氨酯发泡塑料和木条后,不向韩某某讲明情况,更未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邓某身为专职消防员,在发现火情隐患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未采取坚决的制止措施。对这场火灾事故亦负重要的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由于韩某某、陈某某、邓某三被告忽视安全并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江北区人民法院以同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3年;陈某某与其他案件另案处理。
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3·4”重大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1995年3月4日下午2:20分,溧水县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分厂磺酸车间发生1号离心机在运行过程中解体,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晶桥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溧水县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县领导先后赶到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人员抢救、善后处理及安全工作做了布置和安排。
江苏省劳动局、总工会,南京市劳动局、经委、总工会,县劳动局、计经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及市、县检察机关也都先后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要求晶桥乡政府、南京晶华化工有限公司认真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稳定职工情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恢复生产前要把安全工作做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省劳动局的委托,经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专家组。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计算、验定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分析,先后召开了五次事故分析会,基本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和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及整改提出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化工分厂磺酸车间于92年10月竣工投产,产品为对甲苯磺酸。工艺上布设离心工段,共四台离心机,离心机的作用为磺酸脱酸(硫酸)用。
1号离心机是从原溧水县城郊麻纺厂(现已关闭)购回,该离心机属SS型三足离心机,是用于麻纺产品脱胶用,在本厂使用时间较短,购回时经认定为九成新,当时,配套电机为普通电机,转速为960r/n,后经厂方改造为初速为零最高速为960r/n的调速电机。该离心机于94年8月更换了一只转鼓(现使用的转鼓由原观出铜矿转让)。现已使用两年并历次修理,该离心机其他部件都不同程度的进行过修理或更换部件。
95年3月3日上午8时,1号离心机调速电机控制器内保险丝烧断,经电工曹小荣(经培训取证)、检查发现主要是调速电机上测速器受潮,渗水引起短路所致。后经拆出由电工曹小荣在电炉烘干一天。3月4日上午于先宏(车间副主任)指派电工史绍方(经培训取证)去安装测试,史用万用表12×1K测量绝缘程度,指针不动,认为可装,并装好后空试电机时发现调速电机不转,控制器失灵,随即便换上一只新控制器,经快慢反复调试正常后交给班长徐连伙试机,转速额定50一100转/分,于上午10时左右开始投料生产,由操作工陈百根、徐金根一组投料四次,出成品约400kg左右,未发生异常现象,在第五次投料完毕后,即下午2:20分左右,离心机突然解体,外套和机座、机脚向西南方向飞出,离心机内衬向东北方向飞出,将当班正在操作的陈百根、徐金根二人均砸伤,并把距离离心机向4米的吸收工徐孝全同时砸伤,事故发生后,车间人员立即向厂部汇报,全厂全力救护伤者并及时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徐孝全于当日下午4:00分抢救无效死亡,徐金根经县人民医院紧急包扎后在送往南京的途中死亡。陈百根于3月5日上午6:00分在南京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文化程度 从事本工种年限 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伤亡情况 陈百根 女 43 离心操作工 文盲 8个月 接受一定的安全教育 死亡
徐金根 男 21 离心操作工 职高 9个月 死亡
徐孝全 男 23 吸收工 职高 2年半 死亡
这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415万元。
二、事故原因:
根据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专家组的“技术鉴定报告”,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是由于设备老化,腐蚀严重且设备的完好性尤其是安全性(安全系数几乎没有)不能承受离心机工作时突然增大的离心力,因而最终解体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⒈事故的直接原因:
㈠1号离心机完好程度差,无法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
①转鼓与鼓底连结的不锈钢铆钉仅剩总数的1/6,其他代用的螺栓材质差、数量少(仅剩9只),直径小(为M10螺栓)在腐蚀条件下工作,强度也下降,所有紧固能力最多只能达到原设备设计要求的1/3左右;
②转鼓上应有三道腰箍,而实际上没有,这使得转鼓的抗离心力强度严重下降。转鼓贺周接头的焊接缝遇一定的离心力时发生崩绽,断开;
③支承转鼓的三只摆杆(三足)内的缓冲弹簧因腐蚀严惩不能起调节重心加强稳定的作用,使得离心力在局部增大。
㈡因调速电机及电气线路等原因,离心机经常处于较高的转速并有突然增速的条件;
①控制电机的调速器所示的转速与实际不符,电机实际转速高于调速器所指示转速20%左右,并带动离心机增速20%以上。离心机的增速使得离心机的离心力得到增加;
②插座短路或断路打火使调速电机转速突然增速,使得离心机的离心力突然增大。
由予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在下午上班后的离心机运行过程中,线路发生短路或断路打火,控制器失控,电机增速带动离心机的转速增大,离心力成倍增加。(速度是影响离心力最突出的因素),转鼓由于紧固螺栓断裂以及没有腰箍开始绽缝(焊缝处),转鼓外缘从圆形向凸轮和漏斗状变化,由于高速旋转的转鼓和物料既产生很大的离心力,同时也产生一个向上方的分力,以致于造成转鼓与鼓底的分离,并击坏了离心机外罩及罩上方的限量周圆罩,因而和向一侧飞去并击断了一侧的支承脚飞离了工作平台,飞出的部分虽是向一侧呈曲线状飞离,同时本身还进行着自转,因而增大了作用力和破坏力,导致三人被当场砸伤。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软弱无力,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及必要的管理手段,公司对新增设备及配件没有严格的入厂检验制度与技术审批制制度,对离心机的技术性能和危险性认识不足,也没有充分考虑到磺酸车间离心伪机的维修、改造能力。公司对离心机等设备的选型、维修、改造、保养、使用等环节没有科学的规定,公司、分厂、车间在设备管理体系方面职责不明。(2)岗位操作规程不健全,操作工没有严格的岗位操作规程可循。(3)安全教育不力,职工的安全知识较差,职工来自农村,文化低、素质差,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和技术教育。公司虽分企业职工技术素质较低,但未经较大努力开展培训等工作。
三、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1、磺酸车间副主任于先宏分管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对离心机的安全性能及设备状况未作充分了解,同意见乎没有安全系数的设备进行生产,对安全工作存在严重侥幸心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处分。
2、磺酸车间主任刘传新负责车间的全面工作,国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管理不严,车间岗位操作规程不分健全,安全工作不到位。对离心机更换转让的旧转鼓及螺栓等重要配件未严格把关。建议给予行改记大过处分。
3、公司副经理兼化工分厂厂长陈敬才负责化工分厂的全面工作,是化工分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属的磺酸车间安全工作管理不严,对决策更换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离心机转鼓等重要配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公司分管设备工作的副书记朱法成分管全公司的设备工作,对公司设备管理混乱,对有危险性的重要设备离心机未作检查督促并未提出任何意见,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南京华晶化工有限公司经理许秋生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执行不落实等问题且公司设备管理混乱,对该事故应负领导责任,建议公司经理许秋生作出书面检查,在公司大会上检讨,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6、晶桥乡工业公司(晶桥乡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内)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书记武林,对华晶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晶桥乡乡长冯传生,是晶桥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华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死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整改建议:
为了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仅事故的发生,调查组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新建项目,新增设备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工作特别对技术较复杂,危险性大的设备,更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方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尤其是车间、工段领导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3、化工企业对员工素质要求较高,公司应全面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素质,尤其是安全素质,要将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重点设备,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4、鉴于离心机局属于连续性生产设备,又在强腐蚀的条件下工作对这类设备要实行定期强制检修更新的制度,做到该降级限制使用的降级限制使用,该淘汰报废的坚决淘汰报废,并制定离心机从选型、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企业应根据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南京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对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加以修订、完善和补充。要重点制定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场所、岗位的安全规定并使之落到实处。
6、为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溧水县委、县政府应以两办名义行文,全县通报。
一起重锤蝶阀操作机构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
白鹤水电站系引水式发电厂,电站装机容量2×12.5 MW。机组进水口蝴蝶阀为重锤式蝶阀,蝶阀采用双平板、双偏心、双重锤、卧室、单接力器结构。阀门全开阻力系数为0.09。阀体采用双层壳体形式,以保证阀体的刚性。
蝶阀启闭方式:液压操作开启;由重锤或由重锤和动水力矩联合作用关闭。1 事故发生经过
2002-02-07 T 09:10,运行人员接到地调开1台机的命令,运行人员09:11开2号机,09:12并网,负荷带至10 MW左右时,听到一声巨响,发生蝶阀事故,蝶阀接力器与蝶阀操作力臂的联接销弯曲脱落,蝶阀在重锤和动水力矩联合作用下快速关闭,产生直接水锤,导致蝶阀与压力钢管法兰联结螺栓松动,密封翻出,喷水。喷水迅速淹过水轮机层,直至发电机下机架水位才得以控制,造成水淹厂房。
设备损坏情况
事故后,检查发现机组蝶阀关闭,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弯曲脱开,加厚附板焊接处开焊、撕开,销的止退板螺栓拔出,销弯曲、变形,重锤臂严重扩展变形,落在接力器的上盖上,接力器操作杆处于全开位置下92 mm处,机组2只剪断销剪断,导水机构断面有编织袋异物进入。
经检查蝶阀受损严重,引水遂洞未受到损害,2 台水轮机及辅助设备被淹,发电机及辅助设备等其它设备完好。3 事故原因分析 3.1 蝶阀误关原因分析(1)事故发生前,该电站曾经发生多次蝶阀锁锭误脱扣,每次动作都是在机组带负荷至10 MW左右又遇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的情况下发生。
从蝶阀锁锭装置电气回路着手,经过大量的检查试验工作,均未发现异常。分析导水机构剪断销剪断,应与脱扣无直接关联,但由此造成的水力不平衡导致机组及引水钢管的振动增大;同时检查蝶阀机械锁扣铁芯时,有时动作后发卡不能回落到位(从外部难以发现),加上设计的蝶阀重锤臂机械锁扣与锁锭装置接触面小,遇到机组的振动,机械锁扣功能锁锭装置便容易发生误脱扣,这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条件。
(2)本次事故在重锤机械锁扣误脱扣的前提下,又由于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导致蝶阀不经接力器的缓冲发生非正常动水快速关闭,大的冲击力造成蝶阀法兰失效。这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的原因是问题的关键。3.2 联接销被顶脱开原因
(1)在以往的蝶阀关闭过程中,蝶阀操作力臂在关闭的开始阶段,经常发生与关闭方向相反的运动,往复几次后才顺利关闭。根据上述现象,认为主要原因是接力器油缸内存在一定量的空气,空气的可压缩性造成在关闭过程中的往复运动,产生对联接销往复冲击;同时机组所带负荷又较大,水流流速大,动水力较大。此时联接销受到一个大的冲击力。
(2)从联接销的固定方式情况看,联接销为一端固定,一端自由,自由端仅靠薄的止退板止退。由于止退板强度不够,联接销被顶出,导致事故的发生。在1号机的蝶阀试验结果表明联接销强度不足,联接销以及操作力臂的机构、刚度等不能满足电站安全生产的要求。
(3)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蝶阀多次动水关闭,可能存在着联接销的疲劳问题。
综上分析,由于蝶阀的机械锁扣发卡不到位,又因机组的振动,导致蝶阀锁锭装置脱扣是本次事故的前提条件;蝶阀接力器操作杆与重锤臂联接销被顶脱开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蝶阀的联接销以及操作力臂的结构、刚度等不足、接力器油腔内存在空气造成了联接销被顶脱开。4 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1)由于蝶阀控制回路的安装位置低,环境潮湿,线圈、导线均为通用产品,无特殊防潮防水措施,因此对锁锭装置的电磁回路进行以下改进:
① 在脱扣电磁线圈的两端串入接触器的辅助接点,防止因直流接地和潮湿等因素引发误脱扣;
② 在脱扣电磁线圈并入一路动作监视继电器,以区分误脱扣的原因;
③ 行程接点采用了防水型。
(2)在接力器油缸盖上加装放气阀,以消除油缸中的空气。
(3)对蝶阀重锤臂和联接销的结构及固定方式进行完善和改进:加大联接销的直径;在联接销自由端改为加锁锭螺母止退;重锤臂加横向筋板,增加其横向稳定性;同时对蝶阀重锤臂和联接销的刚度和强度进行复核,满足电站安全运行的要求。
(4)将重锤重心外移350 mm,增加楔形股头与重锤臂钩头之间的接触力和稳定性;消除铁芯发卡,提高锁扣装置的可靠性。
(5)运行中加强对蝶阀操作机构的联结销、锁扣装置的检查。
一年多运行证明,改进后蝶阀运行正常,达到预期效果,大大地提高了蝶阀的安全可靠性。
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 事故情况
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 事故经过
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抵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大约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2.5m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刹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的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抵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抵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抵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王某违章操作,贺某违章指挥,抵某违犯劳动纪律。
3.1.1 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犯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抵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
3.1.2 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的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的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抵某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1.3 抵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抵某违犯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的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3.2 管理原因
3.2.1 车间主任谢某是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但谢某一是对制度、规程不完善失察;二是对职工教育抓得不力,班组不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在车间会议上强调安全措施不具体。
3.2.2 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对本车间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2.3 分厂厂长李某,一是平时对安全教育仅是督促车间抓,分厂不进行安全教育;二是让分厂书记兼管安全,人员少且素质差;三是平时监督检查不力,对三车间内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不力。
3.2。4 总厂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李某平时对生产强调得多,对安全强调得少,对分厂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抓得不力,对安全教育要求不严。
3.2.5 综管处分管安全的王某,身为总厂专管安全的处长,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管理上,而是放在全厂经济考核上,对三车间长期存在的隐患,监督检查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
3.2.6 厂长李某身为全厂一把手,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平时对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不严。3.3 设备存在缺陷
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3.4 现场环境不良
一是安全通道不畅。比如切割转台、闪蒸器、其他设备均在通道区域内;二是在用钢板、废料等摆放不定置,不规范,影响了操作人员的视线和行车的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4.1 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
4.2 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对干部就职前的教育、在职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
4.3 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
4.4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
4.5 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反事故、反习惯性违章,查隐患、找漏洞,大整改活动。认真吸取血的教训,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
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一、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
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
篇3:钳工安全事故案例
目前, 很多企业都在安全培训中, 引入了“事故案例分析”的环节, 希望能够以此提高员工的学习兴趣, 让员工更直观地学习安全知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但在实践过程中, 部分企业安全培训中的“案例分析”, 仅仅是简单的念一念“案例”, 对于事故的分析也是千篇一律, 缺乏针对性, 难以引起员工的共鸣。那么, 企业在各类安全培训中, 应如何用好“事故案例分析”, 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期就让我们来谈一谈如何在安全培训中用好“事故案例分析”。
近期话题征稿
安全管理能否实现“既无哭声也无骂声”
“宁听骂声, 不听哭声”是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时秉承的原则, 也是一种对员工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既然是为了员工“好”, 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那么, 能否在保障安全, 做到“不听哭声”的同时, 得到各级员工的赞同和理解, 做到“也无骂声”?如果可以, 应如何去做?如果不可以, 为什么?希望大家积极探讨。
(截稿日期:2016 年2 月25 日)
如何预防“管理性违章”
目前, 企业在开展各项“反违章”工作时, 通常将重点放在生产一线, 主要针对一线员工的违章操作等“行为性违章”。这并无不妥, 但一些企业却因此忽略了“违章指挥”“生产组织及规章制度不合理”“安全投入不足”等“管理性违章”, 导致“反违章”工作治标不治本, 无法从根本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那么, 企业应如何在杜绝“行为性违章”的同时, 预防“管理性违章”呢?希望大家积极讨论。
(截稿日期:2016 年3 月25 日)
如何看待领导下基层安全检查
目前, 随着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一些企业的领导会前往基层开展安全检查。对此, 有些人认为, 术业有专攻, 领导前往基层开展安全检查, 不仅难以查到实质的安全隐患, 还会对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因此, 应把精力放在组织、协调、部署、决策等方面。还有些人认为, 领导前往基层开展安全检查, 展现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 这种态度比查到安全隐患, 更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那么, 对于企业来说, 应如何看待领导下基层安全检查, 是会影响正常工作, 还是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希望大家积极讨论。
(截稿日期:2016 年4 月25 日)
征稿要求:1 500 字以内为宜, 请选择其中一个话题阐述观点。并在来稿中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联地址、邮编、电话、E-mail以及身份证号码, 以便您的文章刊发后, 给您寄样刊及稿费。来稿请发至ankang1@263.net ( 请在邮件上注明“论坛”投稿字样) 。如有问题也可在易安网论坛www.esafety.cn/bbs与主持人交流。
篇4:机修钳工安全事故防范策略
机修钳工安全事故防范策略机械安全是制造业赖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了满足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机修钳工需要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职业素质,以便在突发机械事故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机修钳工还必须对日常生产中容易出现的机械运行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确保日常设备工作的稳定运行。并在工作过程中遵守企业的维修制度规范和钳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为机械制造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确保产品的质量做好保障。
一、常见的机械事故问题
随着我国机械制造业朝着发展迅速、高精度、大型及自动化机床日益增多的发展趋势,突发机械事故的发生给钳工的维修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使钳工在遇到机械事故的时候能够准确判断事故原因,采取补救措施,现将事故问题作了透彻的分析。下面,以数控机床的故障及维修为例,数控机床故障的种类很多,一般可以按起因、性质、发生部位部件和软(硬)件故障等来分类。
1.按数控机床发生机械事故的部件分类。按数控机床发生机械事故的部件分类,主要分为主机事故和电气事故。主机事故主要指主机部分的机械、润滑、冷却、排屑、液压、气动与防护等装置。电气故障,主要分为弱电故障与强电故障。比如,CNC装置、PLC控制器、CRT显示器以及伺服单元和输入/输装置等电路等。
2.控机床机械故障发生的原因分类。首先,是数控机床自身故障。通常这种事故的发生原因不是有外部换进引起,而是由于机床自身的原因所引发的。其次,是数控机床外部故障,这是由外部环境及人为因素造成的。这类外部因素所产生的事故按照破对机器的坏程度可分为破坏性故障和非破坏性故障:按故障发生的部位分,可分为数控装置故障,进给伺服系统、主轴系统故障,刀架、刀库和工作台故障等。
二、机修钳工安全事故防范策略
1.要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钳工分为普通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和装配钳工,机修钳工作为钳工的一种,所以在工作时要遵守一般钳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工具是要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所要用的工具禁止有裂纹、毛刺等。操作设备时要遵守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前检查防护设备、动力开关等是否符合要求。起吊和搬运重物时要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要与行车工等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Ⅰ类工具要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工作;Ⅱ类工具要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每隔3个月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备案。钳工工作人员只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加工前清理毛坯等的准备工作,单件零件的修配性加工;零件装配时的钻孔、铰孔、攻螺纹和套螺纹等;加工刮削或研磨机器等精密零件。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以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当两个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2.机修钳工工作前应注意的安全操作。机修钳工的工作对象一般是大型通电设备,人是导体,因此在进行维护机械前,要确保电源、气源已经切断,必要时,应在电源和气源的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对开关箱上锁或派人监护。
要事先确定整理好工作场地,把所有的障碍物清除,清除铁屑时不能用手拉和嘴吹,应该使用所规定的的工具。
3.使用操作工具时应注意的安全操作。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并戴好防护镜,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能超过最大行程的2/3;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进行固定,不能用手拿着工件进行钻孔;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该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没有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过猛的力气或用手锤敲打扳手。
4.机修钳工工作人员在具体作业时应注意的安全操作。在拆除和安装齿轮箱的箱盖等侧面机件时,要注意操作螺丝的顺序:拆除时要先操作下部的螺丝,安装时应先操作上部的螺丝;当机件的垂心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时,拆除时要先操作远离垂心的螺丝,安装时应先操作较近于垂心的螺丝,目的是避免弹簧崩出伤到工作人员。
当用人力转动机件时要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事前要配备好人员,并协调好人员间的相互合作。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等一些列的动作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
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枕木,以确保安全;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支;校准工具时必须装有固定提手环和吊环,不准一个人搬动较大或较重的校准工具;两个人以上操作同一个工件时,一定要注意刮刀的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运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步伐一致,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篇5:安全事故案例体会
看了《安全事故案例剖析》视频教育片后,我深深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从中学到了一些预防和排除生产事故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片中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方式的“火炉原则”、“木桶原理”、“利器原理”、“铁碗原则”、“海因里希法则”;认识事故的六个特性;安全员具备的六个本领。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
由于备煤车间运输皮带运转部位裸露,筛机、给煤机等机械维修复杂,需要进入设备内作业,以及煤场车辆来往穿梭,都时刻危胁着我们的人身安全,因而更有必要加强每个员工的安全教育,通过学习安全视频教育片,强化了我们的安全意识,为车间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那么如何使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更深一步落实到行动中去呢?这就要从我们日常的工作行为上规范自己。在10P岗位操作不当、不正确戴安全帽都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因而必须保证每一项防范措施准确到位,长短均衡,才能达到木桶盛水的最高安全境界。
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应该用“利器原理”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原理,检验工艺技术、工具运输设备控制与统筹的运用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安全程度,应努力学习本岗位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达到规范操作;不要因操作失误而使设备损坏、人员受伤;涉及到具体岗位,就要勤巡检、多观察、多动脑,把堵煤、皮带划破等事故减到最小,从而达到安全稳定供好煤。更要把“1:29:300”这个对我将来和过去工作起到预警作用的“海因里希法则”铭记于心。它提出假定有一次的违章,就可能发生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就会存在1000次的安全隐患,这个法则不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而且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提出了预警,把安全意识提升到“走路倘息蝼蚁命,谨防扑蛾纱罩灯”的慎重态度,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这次视频安全教育片学习,深深地触动着我的神经,为对安全“无所谓”的我照亮了前进的征程,为车间的明天铸造了辉煌,为奥运的胜利召开打出了铭牌。如果说一个苹果可以砸出“万有引力”,那么这次安全培训学习也必将使备煤成为我厂的一朵亮丽奇葩。
对化工安全知识感悟
我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安全给我的第一课,便是孩提时天天见到母亲伫立街头焦急地等待不能按时下班归来父亲的情景,父亲的每一次平安归来都包含了全家人的深深牵挂,而母亲那翘首以盼的身影成了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回忆。
长大后我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迈入义马气化厂这个特殊的煤化工企业,成为一名光荣的起重工人。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使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的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
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的安全事故,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聚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如果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至今还记忆犹新,某火电公司在一化工厂施工时,一位日本专家曾这样说施工人员:“你们中国人的确有不怕死的可贵精神,在施工现场有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在日本,厂长、经理开会时安全帽都系得紧紧的。”这是对违章现象的莫大讽刺。它一针见血地言明了一些人安全意识的淡薄与无知,对自己的轻视就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犯罪。有人说: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仔细想想不无道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展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两票三制”的严格执行……这都是为了搞好安全生。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全厂全面开展“双基”建设活动中,我们要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真正做到安全“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为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安全伴我行 责任在我心 每当看到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那一刻,我会情不自禁的、摸摸自己的心脏是否还跳动着,我深深的感触到、人的一生真的很短暂,一定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有句话说得好:爱惜自己才有能力去爱自己所爱的人 ……
你是否明白?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安全”对于我们建设者的意义、在于生产经营发展的稳步推进,在于千家万户的平安与欢乐,更在于国家财产的安危。不讲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个烟头、就有可能使易燃易爆的火工品瞬间爆炸;不讲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个电线破损、就有可能酿成触电事故;不讲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个螺丝松动、就有可能酿成机械事故;不讲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个疏忽、就有可能使操作中的生命处于危险…其损失是可以弥补的,可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却是一场天塌地陷的灾难。难道你真的就愿意愧对那日夜期盼你平安归来的老父老母?难道你真的就忍心撇下那爱你、疼你的妻儿吗?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仅仅的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啊!安全事故,深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安全整顿”没有深深地触及到每个人的灵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部分员工还存在不良的安全思想,认为出现安全事故是运气不好,生死是命中注定的,安全意识相当淡薄,其实很多时候只要注意点,就可以完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有道是“安全生产,以人为本”。记得在很多次会议上,公司各级领导都动员大家落实安全知识的学习,开展“反三违、保安全”活动。我作为一名仪表工,我们在工作中。
首先,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工作。因为仪表的工作相对是比较危险的,在整个生产流程中,仪表维护是举足轻重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技能和经验,做到训练有素,精心维护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其次,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再次,我们要加强安全学习,通过学习,增强安全知识,同时吸取其它单位的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地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安全就是我们的影子,如影随形。安全工作永远没有起点和终点,我们都要时刻谨记生命重于一切。
篇6:建筑安全事故案例
某单层产业厂房项目,檐高20m,建筑面积5800m2。施工单位在拆除顶层钢模板时,将拆下的18根钢管(每根长4m)和扣件运到井字架的吊盘上,5名工人随吊盘一起从屋顶高处着落。此时恰好操纵该机械的职员往厕所未回,一名刚刚招来两天的合同工开动了卷扬机。在卷扬机下降工程中,钢丝绳忽然折断,人随吊盘着落坠地,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恶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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