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秩序教案

关键词: 秩序 条例 能力 学生

维护社会秩序教案(精选6篇)

篇1:维护社会秩序教案

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

社会管理秩序的含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有关规定。过程与方法:

通过阅读教材,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运用“以案说法”,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和条例有关规定的讲解,培养学生的比较、分析能力、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分清什么对、什么错,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培养学生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教育学生克服小毛病,防止失足、违法。培养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疾恶如仇,与之斗争。教学建议重点分析:

有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是本框的教学重点。学法总要知些法,这是依法办事的前提。只有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才能在公共生活中按条例去办。因此,对于条例中的规定,应作为重点来处理。难点分析:

分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本框的教学难点。本框教材着重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但也与刑法有关。罪与非罪,受行政处罚还是刑罚处罚,有严格的界限。这个问题对于学生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教师要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白道理,学会判断,找到行为的准绳。教法建议:

(1)注意“读”和“议”的作用。教材的内容比较浅显,有的还专门作出解释或提供例证,因此可读性较强。建议教师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阅读教材的能力。

(2)在教学中,还可以运用“以案说法”的教学方法,通过案例理解法理,掌握法律条文。

(3)注意使用教材上的小栏目。小栏目的设计或多或少有其特定的启发作用,运用好小栏目,引导学生思考议论,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设计示例教学过程: 复习导入:上节课我们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内容,这节课我们来了解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内容。

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板书)

一、社会管理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板书)

1、社会管理秩序的含义(板书)

2、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两个方面(板书)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第29页到第30页的内容,并准备回答以下问题。

(可将学生分为六个组,在阅读完指定内容后,由老师任意抽选回答问题。本组回答不出,其他组可以抢答。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在愉快而又激烈的竞争中,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1、什么是社会管理秩序?法律为什么要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2、结合书上第30页的案例和下面的案例,分析如果管理者不受法律约束,将导致什么结果?

2000年5月22日近中午时分,尖峰镇山道村农民李关念和麦亚省两人包了辆车,运输自家产的腰果去东方市板桥镇卖。车开出1公里左右,突然后面追来一辆吉普车,将他们拦住,领头的是县司法局副局长洪清贵,他掏出手枪,喝令他们把车开到尖峰镇腰果场。过磅后,腰果场的保安把腰果搬进仓库。洪清贵令县司法局干部王胜文用一张白纸开了收据,收据上写着“现没收到李关念和麦亚省的腰果35包,毛重为2547斤”,落款为“乐东县委工作组”,收据没写明没收理由。接着洪清贵又以货车非法营运为由,扣下车辆证件,并要罚款1000元。经过讨价还价,李关念交了200元,货车才得以放行。

事后,尖峰镇委书记陈海东、镇长刘征强分别以书面形式,向县司法局说明李关念和麦亚省的腰果属自产自销产品,要求县司法局和洪清贵归还农民腰果。李、麦两人也到县司法局和县贸易局去说明情况,洪清贵不仅不归还,还说“你们的腰果有一部分是其他农民盗窃来的”,并擅自把没收的2547斤腰果卖掉,钱留在自己手里。洪清贵的所作所为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检察院审查起诉处等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指出,司法局没有行政处罚权,洪清贵作为县司法局的副局长,带人上路拦车,没收农民腰果,处罚货运车辆,完全是违法行为。群众纷纷责问:“这与土匪有什么区别?”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乐东县委最近派县纪检部门进行调查,证实了洪清贵带人拦车没收农民自产腰果一事,乐东县也不存在“县委工作组”这样的机构。

日前,乐东县委作出决定:免去洪清贵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调离县司法部门,并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学生回答: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是我国法律的重要作用之一。因为只有在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下,人们才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保持政令畅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包括对文物的管理,对公用设施的管理,对毒品的管理等等。我国法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就要同时规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使双方都按法律的规定行事。如果管理者不受约束,利用手中的权利为所欲为,不仅会给社会造成损失,也会破坏管理者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导致公众对他们的不信任甚至产生抵触心理。这样,不只社会管理秩序被破坏了,法律的尊严与威慑力也打了折扣。因此,这就要求管理者依法行政,被管理者依法做事,依法律己,依法服从管理。如果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那么他的行为就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或看动画回答问题:

1、比较教材上的两个案例,胡某和赵某受到的处罚一样吗?为什么?你能根据这两个案例,再举出类似的对比案例吗?(目的: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犯罪行为严重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触犯了《刑法》依《刑法》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依《条例》处罚

2、为什么要禁毒?青少年应该怎么做?(毒品的危害极大。它于个人是前途殆尽,家破人亡;于国家是摧残民族肌体,败坏社会风气,瓦解民族精神。在我国近代史上曾两次爆发鸦片战争。前车之鉴,必须记取。青少年更不能由好奇堕入深渊。要做到:一要远离毒品,二要对制毒、贩毒等行为依法揭露。)

3、某人游故宫,在柱子上刻字留念,应如何处理?

4、砸坏提款机应如何处理?(动画)

5、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应如何处理?如果你碰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动画)

6、破坏花草树木应如何处理?(动画)

(对于社会的公用设施,要人人爱护。因为它是人们共有的家园。从爱护一草一木做起,不能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不忌。)

通过阅读分析,加深学生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下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违法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小结: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新概念,分清了一个重要界限:罪与非罪。希望同学们今后能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去维护社会的管理秩序。

探究活动心灵的选择(在某种情况下,你是如何选择的?为什么?)

教师可以设置几种场景,由学生回答自己的处理方式。如:

1、自习课上,老师暂时不在,有几名学生不守纪律,大声说笑,还互掷东西。

篇2:维护社会秩序教案

第三课时 [导入新课] 1.请同学们观察下列图画,并说出下列图画表述的情形以及他们的行为各造成什么危害.2.请同学们阅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部分章节.第二十五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处罚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六)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提问:刚才画面描绘的情形,各自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总结:根据我们观察,分析图画,可以看出上述行为都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板书)从刚才我们分析的画面可以看出,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除了用纪律,道德进行约束外,更需要法律的维护.1.社会管理秩序需要用法律来维护(板书)在这里,同学们应当掌握“社会管理秩序”的含义.(1)社会管理秩序的含义.(板书)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目的是使人们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保证政令畅通,秩序井然.在这里需要强调,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管理者和被管理者.(2)维护管理秩序包括两个方面.(板书)我国法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就要同时规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的楷体字材料,并思考以下几个问题.投影: 本案例中,谁是管理者,谁是被管理者?(交警是管理者,司机是被管理者)两者谁的行为是违法的?(交警不该乱罚款)此案例中违法者受到了何种处罚,你能否找到法律依据?(见小资料)如果管理者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将导致什么后果?(导致被管理者的利益遭到损害;破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的秩序,危害人民的利益)课下从资料中找找,如果公安机关执法错误会受到什么处罚? 教师总结: 通过同学们的阅读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论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应该依法做事,依法律己,以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过渡句:对于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依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刚才我们在观察图片时,已经接触到了几种情况.现在我们来总结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板书)投影: 对故意损坏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除此以外,还有另一种情形.“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里同学们应该清楚“赃物”是指通过贪污受贿或盗窃等非法手段所得的财物.比如:在自由市场碰到卖“黑自行车”的,如果你购买,则属于违法行为,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在这里,请同学们思考两个问题: ①赃物并非你偷的,你也花了钱来买东西,属于“正常的买卖关系”,为什么属于违法行为(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行为,直接帮助了犯罪分子逃脱罪责或得到非法利益,干扰了司法机关查处赃物的活动,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要受到法律的制裁)②如果你碰到了卖赃物的,你打算怎么办(作为正直的守法公民,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要立场坚定,坚决反对这种行为,但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解决,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与司法机关取得联系.既保护自己,又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课后小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和对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认识到,任何违法行为都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如果不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将由违反纪律发展到违法犯罪.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做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篇3:维护社会秩序教案

一、汉代“里”的设置:

“汉代实行乡里之制,里是地方管理机构中最小的末端单位。”[2]97《续汉书·百官志》载:“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但一里之中的户数不一定为一百家,《三辅黄图》:“长安城中闾里”条载:“长安闾里一百六十。”说明汉代长安中存在160 个里,在这160 里中,据王子今先生整理并确定的有31 个[3]273;《汉书·张世安传》载:“其为故掖庭令张贺置守冢三十家。上自处置其里。居冢西斗鸡翁舍南。”这是一里30 家;《汉书·平帝纪》:“起五里于长安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是一里40 家;《风俗通义·佚文》曰:“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是一里50 家;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驻军图》中,最大的龙里户数为108 户,其次是垣里和智里,分别为81 户和68 户,最小的资里为12 户,如果对其18 个里的户数平均计算,得出每个里的户数约为44 户,这与史书的记载基本是吻合的。

周长山先生认为:“里这一基层行政组织的构成,往往受地理环境、人口密度、政治形势甚至经济形式等多种条件的限制。加之疾病死亡、出生多少、户口迁徙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经常性地保持一里百家(或数十家) 的定制,显然是不太可能的。”[4]33

二、“里吏”及其治安职能

汉代在里中设置相应的官吏,如里正、里监门、什长、伍长等。这些人员在处理日常的事务外,均有维护治安秩序的职能,是里社会治安的主要维护者。

1.里正。里是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单元,其行政事务的主要承担者为里正,睡虎地秦律《法律杂抄·傅律》载:“匿敖童,及占(癃)不审,典、老赎耐。”整理小组注释:“典、老即里典(正)、伍老,相当后世的保甲长。”[5]87说明秦代将里正称之为“里典”,或简称“典”。《汉书·韩延寿传》载:“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颜师古注曰:“正,若今之乡正、里正也。”说明西汉时期将秦代的“里典”改称为“里正”,到东汉时期《续汉书·百官志五》曰:“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说明东汉时期又将里正称为“里魁”了,为行文方便,本文则统一称之为“里正”。“里正”的治安职责主要是掌里内教化,维持里中的治安秩序等,《汉书·韩延寿传》载:“置里正、伍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闾里阡陌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后汉书·尹赏传》载:“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说明“里正”对里中的居民除起到“相率以孝弟”教化责任的同时,还有维护社会秩序“不得舍奸人”的治安职能,而在《尹赏传》中“杂举”行为众多人员之中,有里正一职身影出现,就是其维护治安行为最有力的证据。

2.里监门。为了维护“里”中社会治安秩序,还派有“监门人”对出入里门者检查核实身份,这种监门人就是“里监门”[1]61。“里监门”主要治安职能是负责里中的治安、警卫工作,对于出入里门的人给以监督检查,《管子·立政》云:“筦藏于里尉,置间有司以时开闭,阎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阎有司见之,复无时。”文中的“间有司”,相当于里监门之职[4]36。“里监门”通过对里门的严格控制,来实现维护里中治安的目的,在官府进行搜捕罪犯之时,“里监门”往往通过对里门的把守来配合抓捕行动,如汉宣帝时,张敞任京兆尹,惩治长安偷盗,令偷长时:“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闾阅出者,污赭辄收缚之,一日捕得数百人。”[6]3221史料中虽未具体说出有哪些人参与了此次“阅出”活动,但我们可以推测出应当有“里监门”的参与,因为这是一次规模较大的通过“里闾阅出”的抓捕行动,里监门作为里门的主要管理者,不可能不知道这次行动,也不可能不参与其中,因为“里监门”主要职责就是查验出入里门者,所以这种大规模的里门搜捕行动,没有“里监门”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在这次抓捕中,里监门虽然处于协助地位,但是这种协助作用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3.什长、伍长。汉代里中百姓按什伍制度进行编制,并设有什长、伍长。“什主十家,伍主五家。”[7]3625秦代称什长为“什典”,伍长称“伍老”,睡虎地秦律《法律杂抄》载:“匿敖童,及占(癃)不审,典、老赎耐。”整理小组将“老”解释为“伍老,相当于后世的保甲长。”[5]87汉代则称为什长和伍长。什长、伍长的治安职能,据《汉书·韩延寿传》载:“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闾里阡佰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其始若烦,后吏无追捕之苦,民无箠楚之忧,皆便安之。”《后汉书·尹赏传》载尹赏为长安令时“乃部户曹椽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这两段史料说明什长、伍长对什伍之中的百姓除有劝导感化及表率作用外,同时还有监视什伍中居民的职能,一旦发生治安事件就需要马上汇报,达到“吏辄闻知”,使得治安信息畅通,从而达到“奸人莫敢入界”的效果。尹赏在维护长安社会秩序打击“轻薄少年恶子”时,就有“伍人”的配合,虽未直接指出什伍之长,但“伍人”之中应当有什长、伍长的参与,这与《汉书·循吏列传》:“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的记载相吻合。

三、“里”中维护治安的制度与措施

1.里围墙及里门管理制度。“里”有围墙和里门,构成一个独立的居住单位。里墙平时禁止翻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杂律》明确规定:“越邑里、官市院垣,若故坏决道出入,及盗启门户,皆赎黥。其垣坏高不盈五尺者,除。”量刑的标准是翻越五尺以上高的里墙要“赎耐”,如果翻越破损的墙垣,高不过五尺的话,就免除处罚。同时也证明了汉代里围墙的高度的标准是在五尺以上的。

里墙虽平时禁止翻越出入,但在缉捕罪犯特殊情况下,相关缉捕人员则是可以翻越里墙的:“捕罪人及以县官事征召人,所征召、捕越邑里、官市院墙,追捕、征者得随迹出入。”[8]157这充分体现了汉代对基层社会“里”的治安的重视,显示了汉代相关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人性化。

正像学者指出的那样:“及至秦汉帝国统一、社会趋于安定之后,里墙的维护社会治安的功用则日益凸显,逐渐占据主要地位。”[4]33张继海先生对此也持有相同的观点[9]30。

因里周围有墙,所以必须有门以通出入,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先生指出汉代的“里”南北各有一门,称闾,里中有墙将全里隔为两部分,但中间有一门相通,此门称为阎[10]53。在居延汉简中有许多某里某门的记载[11]:

居延西道里不更许宗,年卅五,长七尺二寸,自有舍,入里一门。37·23

觮得安定里随方子惠所,舍在上中门第二里三门东入。287·13

包,自有舍,入里五门东入,舍居延。340·33

说明汉代较大的里可能被划分为几个居住区,称为“第一里”“第二里”,同时在“门”字前面有数字加以区别,张春树先生对此认为:“可能在当时一个里中除了大门之外,内中各户之门又以号数相排,有点像现在的门牌制度。”[10]53可备一说。

由于里墙禁止翻越,所以里门的管理对里中的治安就显得格外重要,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载:

田典更挟里门钥,以时开;三0 五伏闭门,止行及作田者;其献酒及乘置乘传,以节使,救水火,追盗贼,皆得行,不从律,罚金二两。三0 六

可知汉代的里门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每天里门定时开启与关闭,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当遇到追捕盗贼、救水火等紧急特殊情况时,里门则随时可以通行,否则里监门要受到“罚金二两”的处罚。

对里门的有效管理,既可监视里中居民,又可防止里外的不法之徒流窜入里中作案,所以里门在维护治安中具有着独特作用。

2.什伍制度。什伍制度早在战国时期就存在了,商鞅变法时继续推行,并与连坐制度相结合。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索隐曰:“收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恐变令不行,故设重禁。”[12]2230

《二年律令·户律》载:“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以辨□为信,居处相察,出入相司。有为盗贼及亡者,辄谒吏、典。”其中“比地为伍”,就是史籍中俗称的“编户民”,“以辨□为信”之“辨□”,当为身份凭证,类似今天身份证[13]19。“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说明汉初是以二十等爵作为基础,实行什伍编制的,以五大夫爵为标准,将五大夫以下的编户齐民都纳入到什伍编制之中[14]85。

西汉中期后为了加强什伍制度,将关内候以下的居民也列入什伍制度之中,并延续至东汉,《续汉书·百官志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高敏先生认为:“《续汉书》所载虽为东汉之事,但东汉之制直接承西汉而来,可证西汉之制也是如此。表明西汉不仅在什、伍、里的户口编制系统和所管户的多少等方面,均同秦一致;在什、伍居民相互纠察、监督方面也同秦制相同;所不同者,仅西汉废除了什伍连坐之律而已。”[15]77

但什、伍相互纠发的功能,也处在不断变化中,臧知非先生认为,为了达到“居处相察,出入相司”的目的,在进行什伍编制时,将人民按照爵位相等,贫富相当的标准进行编制,尊卑不同是不能为同伍的,在居住空间上也要分区居住,后来随着爵位的变化及贫富的分化,什伍相互监督告发的职能逐步地处于弱化中[16]13。

3.以里为基础的缉捕。在出现治安事件,犯罪份子潜逃的情况下,政府通常会及时发布缉捕文书,这种缉捕文书多是以里为基础,如居延汉简载:

遝戍卒觻得安成里王福,字子文。敬以遝书捕得福,盗械。58·17,193·19

诏所名捕:平陵长雚里男子杜光,字长孙。故南阳杜衍,多□,黑色,肥,大头,少发,年可卌七、八,□□□□五寸,□□□杨伯。初亡时,驾騩牡马乘蓝轝车,黄车茵,张白车蓬,骑騩牡马。因坐役使流亡□户百廿三,擅置田监史,不法不道,丞相御史□执金吾,家属所,二千石奉捕。183·13

史料中的两份缉捕文书均以里为基本单位, 均指出了罪犯户籍所在的县里、名字、年龄、体貌特征,说明了里在维护汉代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上是不可或缺的。

综上所述,汉代里周围有围墙,有里门,里门由“里监门”守卫,行封闭式管理,并配合什伍制度等相关制度与措施,有效地降低了里中犯罪率,所以“里是最重要的基层行政组织,在维护王朝统治秩序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4]30。

摘要:本文以社会治安为研究视角,对汉代基层社会“里”的治安进行了论述与分析,文章从“里”的设置;相关里吏的治安职能;里中维护治安的制度与措施等方面展开分析,以求对汉代“里”的社会治安的秩序维护与防控做初步的探索,由于水平有限,错误在所难免,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篇4:维护社会秩序教案

关键词 信息网络 法制建设 网络社会 安全秩序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0前言

网络秩序混乱的危害主要包括网络侵权行为日益严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愈加猖獗和网络心理战破坏社会稳定等。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秩序需要国家和企业依法建网和依法管网,更要求人们依法用网。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信息网络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维护网络社会秩序意义,对加快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的途径展开了深入研究。

1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主权的地域性与信息网络超时空性矛盾的逐年增加,使得网络主权的概念愈加模糊。基于此点,某些国家便开始组建“网军”,以网络政治化的方式“巧妙”地向世界宣布了其网络主权,并大肆在网上渲染“国家主权过时论”。对此,我国必须提高警惕,做好应对措施。依法对网络行使主权管辖权,并维护国内网络空间的自主权迫切需要保障网络社会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因此,依法建设信息网络并保证网络社会秩序的安全和稳定是解决网络纠纷的必要手段和必然要求。

2我国信息网络法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法治理念落后

信息法治理念落后是我国信息网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关键性问题。就现阶段而言,由于信息法治理念落后,我国并未形成适用于网络社会的新型法理法则,且信息网络的法律仍然处于沿用物理世界法理逻辑的水平上,这使得网络秩序的安全和稳定无法得到有力的保障,滋生了诸多网络问题。此外,将存在国界的现实法律套用在跨国界的虚拟网络中,必然会引发国际性的网络纠纷,在不利于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安全产生了较大威胁。

(2)信息网络的立法质量较低

当前,我国信息网络的立法特点主要为应急性、尾随性和局部性,由于立法缺乏总体规划,且部门规章冗杂、法律位阶低,加之各部门间的立法缺乏关联和相互支持,使得信息网络的立法无法解决网络秩序混乱等诸多网络社会问题。此外,由于立法的整体质量欠佳、内容滞后且大部分规定过于原则化,使得信息网络立法缺乏可操作性,在增加了网络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为国家和人们的用网安全带来了较大安全隐患。

(3)信息网络监管存在漏洞

现阶段,我国信息网络的监管主要是以防范管制作为主要方法的。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现象严重,使得政府内部人员在行使网络职权时矛盾频发,大幅降低了信息网络的监管效率。另一方面,信息网络的监管大都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群众参与率较低,加之对网络秩序和网络案件的监管又大都以事前审批、重审轻批为主,这就导致了对相关网络案件的监管和审批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不仅不利于网络社会公平的实现,而且也为部分不法分子提供了网络犯罪的可能,加大了网络安全威胁。

3加快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的若干建议

(1)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法制理念的创新

首先,党和国家需要对网络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并将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的工作提升到关系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根据当前国内网络社会的现状,在结合现有网络法律的基础上,对网络法律进行重新规划,提高网络法律的精炼程度。其次,还需提高法律质量,通过分析现阶段频繁发生的信息网络问题,在对其进行仔细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政策,进而从整体上提高信息网络法律的可操作性并加快我国的信息网络建设。

(2)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法制体系

一是严厉打击并整治网络犯罪活动。面对信息网络犯罪分子藏匿于网络虚拟世界的实际,加大网络法律的执法力度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网络侦控能力,对网络犯罪分子予以最为严厉的打击。二是完善网络安全的责任制度。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和增值服务商的网络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并要求其对所接入网站的安全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加强网站接入的身份认证,从网络安全威胁信息的传播源头上建立起信息网络的“防火墙”。另一方面,还需明确网络运营商、广告商以及网络用户的相关责任,确保其网络的相关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3)完善网络安全法治机制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控力度,通过对当前网络社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结合网络用户的心里特征,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网络使用个体或群体展开监督和管理。此外,政府内部各个监管部门之间还需明确其自身职责,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通过加强管理的协调性与统一性为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提供必要的环境保证。

4结论

本文通过对网络社会秩序维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国信息网络建设出现问题的基础上,从加强法治理念创新、建立健全的信息网络法制体系以及完善网络安全法制机制等方面对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方法展开了深入探讨。可见,未来加强对信息网络建设方法的研究力度,对于维护网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并促进我国信息网络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夏梦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立法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3.

[2] 刘普.政治安全:网络时代的挑战与对策[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

[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 校长 程琳.依法保障信息网络安全[N].光明日报,2012-10-25014.

篇5: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第二节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音乐-字幕]

[00社会公德图标]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二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首先我们来探讨公共生活的道德规范,也就是社会公德。说到社会公德,联想起来的似乎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我们就说几件真实小事,不知道同学们作何思考?

漫天大雪的独行小路上,走过来抱着书籍去上课的老教授,另一边走过来匆匆去听课的学生,二者相遇抬头踟蹰的瞬间,同时止住了脚步,是老师跨步到旁边的雪地里,给学生让开了路,学生快速的走过去,没有留下一点声息。[1雪路图]

一位老教师走进课堂,开讲之前,看着布满字迹的黑板,放下书,转身拿起板擦,一下一下把整块黑板擦拭的洁净如新,学生静静的等待着时间的流逝。

[2擦黑板]

一位台商来海南投资,母子二人开发椰林系列产品,几年下来,千顷椰林伴着十里海滩,蔚然成为游人的观光胜地,事业大获成功,成为创业名人。电视台采访他临结束的时候,请他用一句话说说对事业的感想,他沉吟良久,讲了一个老人怎样感动了他的一件事:在早晨跑步的时候,连续几天看到一位老人在海滩椰子树下捡拾地上的垃圾,一次他停下脚步,询问老人是哪个部门的职工,老人回答说我不是职工,是慕名前来旅游的游客。问他:为什么天天来拾地上的垃圾?老人说:多么漂亮的海滩呀,谁看到垃圾也该捡起来。一个毫不相识的老人,这样无私维护景观,热爱自然,那高尚的公德境界深深感动他无法忘怀,激励了事业的发展。

[3椰林违法开矿] 1续

(四)保护环境

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是对全人类生存发展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子孙后代应尽的责任。中国地大物博,但是已经知道资源有限,一些地方追求眼前利益和短期发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造成空气,水土和噪音为首的污染公害,限制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步伐,国家要投放巨大的财力物力来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保障广大人民的健康生活。我们来看看我国的环境资源的统计数据表 [图表]。难道沙尘暴不是自然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报复么?难道人们可以去抱怨自然而不快去做保护环境的事情么?同理,难道一个大学生能够奔赴可可西里,关注西部环境保护,而不能把自己的宿舍和桌椅公物打扫干净、擦拭一新么? [可可-宿舍图] 作为有较高文化素养的大学生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身体力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带头宣传和践行环境道德要求。

[05-07图]

环境保护部分数据:(13亿多人口)

淡水资源2.83万亿m3,人均淡水资源2200 m3,世界人均量 1/4。

废气年排放(2000年)年递增5.1%;

废水排放(2000年)373亿吨,86%的城市河段受到污染;

生物植物物种15~20%处于濒危状态;

自然灾害损失(1949~1995年)年递增3.1%。

(五)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是人的基本道德和法律素质,公共生活得以顺利进行必须有规矩、有规范可循。遵纪守法是人们的共同要求,体现人们的共同利益。人人依照法纪规定行事,才会在秩序状态下保障自己顺利从事活动的同时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公共生活就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应用纪律与法律来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才能避免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受到影响甚至破坏。目前,社会社会生活领域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违法乱纪现象也直接影响到学校这片净土,校园中违反校纪甚至违法案件时有所闻。大学生应当全面了解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各项法律法规,熟知校纪校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遵守有关的纪律和法律。对于法律规范,我们还会在第三节进行探讨。

社会公德五点内容相辅相成,互为基础,共同构成社会公德体系,成为现代文明公民最基本的素质。希望同学们通过实践磨练,陶冶情操,在公共生活中起表率,在个人独处,无人在伴的时候仍然言行如一,那一定是你于细微处下了修养功夫,达到了“慎独”那种人生境界。

三、社会公德的实践与养成[字幕]

(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

我们已经懂得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遵守社会公德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社会公德的弘扬、践行、事迹催人向上,另一方面社会公德的缺失、陋习、龌鹾令人忧虑。

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人民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公德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公共生活领域日益扩大,人与人,人与集体的交往更趋广泛,交往方式层出不穷,形成一些新的社会公德规范。自新中国建立以后,社会公德建设实践活动开始创建至今蓬勃开展,培养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建设者。20世纪50年代开展了“五爱”道德教育;[01毛泽东题词]60年代掀起学雷锋活动;[02-03毛泽东题词,雷锋像] 80年代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精神文明创建活动;90年代兴起“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希望工程” [04-05图]、“志愿者”、[06图] “手拉手”、“春蕾计划”、[07图] “扶残助

残”、“送温暖”、“百城万店无假货”、“保护母亲河” [08图] 活动使人们亲身体验,增强了践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人们在公共场合的交往言谈举止更注重礼仪,热爱自然,关爱生命,保护环境的公德意识不断提高。

当代大学生成为传播和践行社会公德的主力军,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志愿者 [09图] 开展的捐献骨髓 [10-11图]、无偿献血、三下乡 [12图]、环境保护 [13图] 等公益活动已经成为增强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有效形式。北京大学由十七位扫雪的学生发起成立的爱心社,以奉献呼唤爱心为宗旨,倡导“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一点一滴的奉献爱心。”十三年来发展壮大到千人,在校内外产生巨大影响力,为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无私奉献,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14-17图] 北京大学 《爱心社》倡导

[字幕]

“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一点一滴的奉献爱心。”

但是,社会公德现状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忧虑的现象。社会上一些人缺乏社会公德,以随地吐痰为首的乱扔垃圾、违犯交规、占道经营、胡乱涂鸦、践踏公物、污染环境等陋习随处可见。一些人对社会丑恶现象听之任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些人说一套做一套,常常为图一时方便或一己私利而违背社会公德。大学校园部分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同样反映出公德失范、素养勘忧的现状。课桌文化、逃课作弊、不讲卫生、长明灯长流水、挥霍浪费、剽窃成果、过度亲恋遭到非议。一些学生我行我素,桀骜不逊,自视高雅,言行不一,公德失范,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大学生的评价,损伤着大学生的群体形象。

(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

高等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和辐射源,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青年群体,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公德的修养和实践水平有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同学们在公共生活中率先垂范,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参与社会公德实践活动,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都是大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拓展能力,实践锻炼的渠道和方式,必将提升自身、带动他人、影响社会、加快成长。践行社会公德规范要注重公共生活行为的细微末节,点点滴滴,集腋成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比如尊敬师长、扶老携幼、乘车让座、随手关灯等行为都会提高自己社会公德的境界。当然,讲社会公德也要有为人处世的原则,不能追逐功利,讲究义气,比如,同样是助人为乐,替人代考当“枪手”

,就不是助人为乐,要分别该助不该助,什么叫助,什么叫乐,什么是真诚相助和美的行为。[3枪手] 再比如,一些学生在课堂上读懂知晓了许多道理和规律,考试分数也不低,可是这并不代表自己要那样去做。所以,坐而论道,不若行动起来有收获。只有从小事做起,真正作到知行统一,那么你一定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公德践行者。

[可可图-宿舍]

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构筑起一种全新的信息平台,人们运用网络作为交流工具,形成一种工作、学习和的新型生活方式。网络生活也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内容,包括信息采集、网上聊天、网络游戏、BBS论坛、网上交友等。

[01图]

网络具有方便快捷、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然而,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极大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又可能因使用不当或缺乏规范而损害社会公德、妨碍社会的发展。当前网络活动中存在着不少突出的问题,如:网络不良信息泛滥,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随意侵犯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欺诈与失信现象时有发生;黑客和病毒散播攻击网络等等。这些网络违法乃至犯罪问题已对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产生极大危害,直接影响到一些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个别大学生甚至因此误入歧途。由此可见,网络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高科技作条件,而且离不开道德规范作为其发展支撑力量。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而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大学生应当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坚持文明上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在网络生活中加强社会公德自律。我们来聊聊天好吗?

[字幕] 香水百合:你好!:-)

普通微笑 神聊大侠::-{},MM好!

香水百合::-)“,GG有礼物给我吗?

神聊大侠: @〉〉---〉---请收下这朵漂亮的玫瑰花吧。香水百合::-o 好漂亮。:-D,XX(谢谢)。神聊大侠::-D 非常高兴的张嘴大笑。

香水百合女:...~.~...女生高兴地笑时,甩着辫子的样子。

网络的人际交往空间虽非现实,但是具有现实生活的模拟感觉状态,可以虚拟感觉,人们可以模拟现实也可以虚构现实,以匿名的方式重新进入网络生活。有了网络和没有网络,生活的感觉差别会很多,你可以发现惊喜神奇,也会手足失措,一时找不到应对这些变化的心理准备,单纯被五光十色的信息吸引,也会沉迷其中。我们从很多网迷和失足者的教训中,可

以了解他们在网络生活和实际生活之间曾经的迷茫,以及道德伦理观念的巨大冲突。所以,探讨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加强自律就更加重要。我们想从如下四个方面来分析道德规范在网络生活中的需要:

[字幕]

一要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学会利用丰富的信息共享平台,便利地浏览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数据、获取知识。对虚假、低级、庸俗甚至反动、淫秽的内容,要提高鉴别善恶美丑的能力,做到不涉足不良网站,不浏览不良的内容。

二要健康进行网络交往。网络是新的人际交往媒介载体和工具。收发邮件、互动聊天、视频会议、网上留言、网络交往要做到是非分明,不侮辱、诽谤他人,更不能参与网络色情游戏、赌博等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交往活动,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受骗上当。中国大学生论坛网开通网络救助,传播爱心手拉手信息就是健康有益的网络行为。

[33天仙qq群图]

三要自觉避免沉迷网络。长时间沉迷网络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损害。一些同学上网成瘾,沉迷网络不能自拔,进而导致荒废学业、甚至放弃学业的现象。值得警惕的是,沉迷网络聊天游戏已成为青少年刑事犯罪率升高的重要原因。大学生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学会理性对待网络。

[35图]

四要养成网络自律精神。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隐蔽特点,不易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道德规范所具有的外在约束效用明显降低,使个人的道德自律成了维护网络道德规范的基本保障。因此,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没有外在监督的网络空间里,更要自觉做到自律”不逾矩"。

[36图]

同学们,我们一起学习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这些社会公德规范通过自己的实践最终将内化为个人品质。一个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加上自己的勤奋学习,就会成长为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这是乐曲《出水莲》,送给同学们欣赏共勉。

[结束:出水莲-乐曲]

[1秒后联图]

[出水莲-荣辱观-长城图]

[图片] 1

同学们,我们一起学习了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道德内化为品质,法律外化为行为,相信你们在校园和将来美好的生活里可以做学法的表率、守法的典范、护法的先锋,贵诚信、知荣辱,成为有高尚品德、法律素质和真才实学的大学生。

篇6:第三册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教育教学目标

(一)认知目标

识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规定;

理解:列举实例,表明社会管理活动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运用:汇集自己的所见所闻,识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现象,并认识其危害;养成自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习惯;

(二)能力目标

在了解有关社会管理秩序的法律规定的同时,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即区分哪些行为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应受到怎样的制裁;

(三)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本节课学习,让同学们知道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要性,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具体表现,能自觉地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并同各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作斗争;

教学重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维护管理秩序的规定;

教学难点

社会管理活动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教学方法

讲授法、阅读法、讨论法等

教学辅助助手段

Powerpoint教学幻灯片

教学过程

(一)复习旧课,

个人的生活离不开社会,社会公共生活又离不开共同的准则。通过上两节课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了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都离不开法律。我们也知道我国有关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那么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管理活动能不能离开法律呢?请同学们看漫画(放出第一张幻灯片《“打”电话》)

(二)导入新课

为什么会出现漫画上的现象呢?

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社会生活中的管理活动重要吗?

社会管理活动要不要有一定的秩序呢?

(先让学生说,然后教师再总结)设疑:

什么叫社会管理秩序呢?

你在社会生活中遇到过这种现象吗?

面对这种现象我们该怎样对待的呢?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方面又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通过反问,引起学生的注意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导入新课)

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三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三)讲授新课

(板书课题: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一、讲授社会管理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

(板书:社会管理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

1、从“管理”词语入手,让学生列举生活中的管理活动的现象;

(教师注意引导和设疑,然后抓住学生在班级管理中的实例来剖析)

2、班级管理活动的现象中,让学生明白:(用第二张幻灯片显示)

(1)、管理活动中要有一定的规范;

(2)、管理活动中都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个方面;

(3)、通过管理能够保持良好的秩序,从而使学习、生活能够正常地进行;

3、社会生活中的管理活动及秩序

(教师注意从学生身边的生活进行合理的过渡,引出社会生活中的管理活动及秩序)

对公用设施的管理:路灯、自来水管道、煤气管道、公用电话等

对文物的管理:博物馆的展品、李府、包公墓、明教寺等

对毒品的管理:吸毒、注射毒品等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秩序等

4、社会生活中的管理活动及秩序中,让学生明白:(用第三张幻灯片显示)

社会管理活动中的管理者是国家机关;

社会管理秩序是专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

(板书:什么叫社会管理秩序)

5、被管理者的依法接受管理和管理者要依法管理,说明社会管理活动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1)被管理者的`依法接受管理,依法做事,依法律己,就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可结合学生实际简说)

(2)(可通过“管理者是否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的反问)让学生阅读教材P28页的第一自然段,即楷体字部分并设疑(用第四张幻灯片显示)

刘某为什么被清理出公安队伍?

刘某被清理出公安队伍表明什么?

生活中,你或你的朋友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

(注意进行思想教育,从而明确我国的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3)结合江总书记在十六大报告和朱总理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依法行政,设疑“管理者如果不受法律的约束将会导致什么结果?”(让学生讨论)

总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人们才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保证政令畅通、秩序井然。

(板书:法律规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

二讲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处罚

(承接我国依法治国的任务任重道远,明确社会管理活动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设疑:“如何处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呢?”板书: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处罚)

1、 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要依据刑法来处罚

(“FLG”组织以“强身健体”和“真、善、忍”为幌子,蒙骗广大群众,发展非法组织,进行非法活动,他们围攻党政机关,并发展到煽动“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这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一定要用刑罚来处罚。

(板书:依据刑法来处罚的行为)

2、 尚未触犯刑法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罚

(板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罚的行为)

(1)讲述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案例――被“便宜”咬了手

设疑:什么叫赃物?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有什么危害?

(可让学生先讨论,最后教师再明确)(用幻灯片显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明知是赃物而购卖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通过说一说“你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进行思想教育:

(2)通过“某某到此一游”的社会现象说文物、名胜古迹、公共场雕塑不能污损和破坏

说一说文物、名胜古迹、公共场雕塑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用幻灯片显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00元罚款或者警告

(3)将幻灯片切换回第一张幻灯片《“打”电话》漫画

让学生明白的重要性:(公用设施是公共财物,它的存在方便人们生产和生活,甚至是人们生活所离不开的)

进一步明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故意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或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50元罚款或警告

(4)设疑:杏花公园“不要攀折花木、不要践踏草坪”等提示标语设置得有必要吗?

让学生讨论,教师再明确:起到了提醒游客的作用,保护了公园里的花草树木。同时让学生明确花草树木是人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是国家为了美化、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种植的。

引导同学们阅读教材中的案例,明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总之,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以上规定中,我们可知它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了。你还能在社会生活中做出以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吗?

(四)巩固新知

( 结合板书内容进行归纳总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明白了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道理,知道了管理活动中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也明白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犯罪行为要依据刑法处罚,尚未触犯刑法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罚。认识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五)巩固练习(用第七张幻灯片显示)

一、是非判断

1、我国社会管理法律只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

2、小偷偷来的东面,价格低,很划算

二、案例分析

某厂工人刘兵,以5元钱一盒的价格向同厂工人孙浩推销皖烟。孙浩问刘兵:“怎么这么便宜?这烟是从哪儿来的?”刘兵说:“是偷来的”。孙浩还是花了100元买了20盒

问:1、孙浩的行为正确吗?是一种什么行为?

2、孙浩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六)板书设计

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一)社会管理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

1、什么叫社会管理秩序

2、法律规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处罚

1、依据《刑法》来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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