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关键词: 物品 爆炸 使用 管理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精选8篇)

篇1: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安全教育

1、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使工区及下属各参建设队领导、职工及现场施工人员懂得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政策、规定,熟悉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等一系列手续的呈办程序。认清合法安全使用与违法使用的区别。

2、坚持“先培训、后使用”的原则,所有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都要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每月对工区及下属各参建队爆炸物品专管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培训,以此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二条 安全检查

1、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燃。

2、工区主管领导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平时工区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并每月书面向工区安质环保部汇报一次,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领导。

3、爆炸物品安全检查,必须严格”班、组日检”、”队周检”、”工区月检”,每月过一次”安全日”活动。

4、安全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重大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第三条 库房管理

㈠、库房规定

1、库房的设置应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按要求设置。库房应设置在无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动危险的安全地带,尽量利用山丘做天然屏障,库房宜为平房。

2、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地板、门和窗户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门和窗户应有一层外包铁皮的

3、炸药库和雷管库要分设,有一定安全距离,严禁炸药库雷管库设在同一库房内。

4、库区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

5、库房内禁止安装照明灯,可自然采光或库房外安装探照灯投射采光。电源开关和保险器应装在配电箱内,并设在库区外面。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只准使用安全手电筒、汽油安全灯,严禁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式手提灯。

6、库区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并每月检查

一次,严禁烟火和明火以及安装电炉取暧。

7、库区内应配备通讯设施。

8、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转让倒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使用雷管、炸药炸鱼、炸兽等。

9、库房必须由内部员工24小时值班和保管,不得使用临时工,保管人员必须思想觉悟高,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熟悉爆炸物品保管使用规定。

10、爆炸物品的入库、出库登记要准确详细。㈡、存放规定

1、装硝铵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导爆管的箱(袋)底部必须有防潮处理。装其它爆炸物品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

2、垛与垛之间的通道不小于1.3米;货架(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堆放硝铵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堆放导火索、导爆管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垛)高度不得超过1.6米。

3、库内不得拆箱(袋)发放爆炸物品,只准整箱(袋)提货。

4、库区必须保持清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㈢、收发规定

1、对新购进的爆炸物品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查。

2、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3、爆炸物品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内发放;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发放间内进行,禁止在库内开箱。

4、建立爆炸物品收发台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帐物不符必须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5、当日用不完的爆炸物品,必须上交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6、要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铵甘油类炸药渗油、冻结和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7、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经综合队主管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在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㈣、门卫制度

1、坚持昼夜值班,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2、坚持查验证件制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区。

3、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登记,注意发现可疑情况。

4、严禁烟火、火源、火种及易燃、有毒、腐蚀性物品带入库区。

5、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

6、不准在库区内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它活动。

第四条 安全操作

1、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2、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4、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5、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6、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警号。

7、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炸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第五条 爆破员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

3、凭现场队长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停搁,不准他人代管。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凭现场队长和安全员在退料单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

4、严格地按照爆炸物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5、一切行动听指挥,没有爆破现场队长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6、装炮工精力集中、细心、认真、负责地检查和装置爆破器材,制做炮头和装药时不准吸烟、用火、碰击、磨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具带入装药地点。

7、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已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

8、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9、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队长汇报,并做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的计划。

工区分管领导要负责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使全工区领导和职工都认识到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防事故,个个保安全。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蒙西华中铁路MHSS-1标项目部一工区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篇2: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

项目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标段爆炸物品管理,强化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控制,层层分解相关责任,加大爆炸物品考核奖罚力度,项目部结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青海省公安厅、兰新铁路甘青公司和集团公司对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的品种、数量发放,并在限定的区域、部位使用;库房保管员要建立清晰、准确的收、发、存台帐,待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全部原始台账及档案资料,交安质环保部存档。

7、各单位领取爆炸物品,必须根据工程部门核定的当班使用量,由爆破员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审批单》,经现场技术员、安全员核对签字,并经架子队队长(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经公安分处或安质环保部审批后,由爆破员、押运员2人共同负责领取当班使用量,并随车直接护送至爆破作业现场

第五条 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1、爆炸物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发放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管员要做到帐物相符、账目清楚,手续齐备。

2、爆炸物品库房建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必须有良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和完善的报警、视频监控系统。

3、储存库内应放臵温度和湿度计,并每天进行记录。

4、储存库内的爆炸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

5、储存库内爆炸物品应在标示标牌上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且标示明显、准确、及时。

6、爆炸物品要分类专库存放,同一库房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爆炸物品堆码应垫高20-30厘米,库房内要通风良好,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或露天存放。

7、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要设臵明显的警示标牌,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2m,垛间应留有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6m,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

8、储存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9、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退库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爆破施工队必须指定可靠的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并做好现场记录;剩余爆炸物品应及时退回库房,认真清点,办理退库手续,不准将其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放臵在库外。

10、爆破作业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在工程需要爆破作业时,一律由正式的爆破施工队组织实施;爆破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专人组织指挥,并按规定设臵警戒岗哨和标志,爆破作业结束、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1、爆破作业实行爆破一次申领一次的制度,严禁超报、超领、超发;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私存私拿爆破物品。

12、在生活区、电力设施、通讯线路及其他施工作业区实施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将爆破方案及安全措施报工区安质环保部、工程部审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6不安全事故的;

4、对于在爆炸物品管理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对爆炸物品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的;

5、炸药库管理规范有序,制度健全,收、发、存台帐准确、清晰,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的。

第八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单位主管领导、安全员处以警告和2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1、未经批准,私自设库或设臵临时存放点,经指正不按期整改的;

2、库房内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超高超量储存爆炸物品等违反存放规定,经指正不按期整改的;

3、出入库手续不全,账物不符的;

4、在库区、值班室吸烟、饮酒、打麻将、使用明火以及携带爆炸物品抽烟的;

5、不按要求设臵看守人员或看守人员擅自离岗的;

6、私拿、私用、私藏、私借爆炸物品的;

7、私自将爆破器材承包给个人或外包工程队;

8、违反规定滥发、滥用爆破器材的;

9、将起爆器遗留在现场的;

10、对领用的爆炸物品不能妥善保管、看守,脱离视线,失去控制的;

11、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处罚的行为。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单位主管领导、安全员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或3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

1、爆炸物品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机关多次指正,限期不整改的;

2、对爆炸物品在管理上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3、对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4、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第十条 爆炸物品的购买、结算按照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10《八不准》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区或库房内;

2、不准超量储存;

3、不准违章作业;

4、不准拉关系搞协作;

5、不准虚报冒领;

6、不准与其他物品混放;

7、不准炸鱼炸兽;

8、不准随身携带爆炸物品进入市区、公共娱乐场所和进站上车。

《九检查》

1、单位是否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管理小组和安全员,各级开展工作情况。

2、是否办有爆炸物品许可证。

3、对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并报公安机关考核发证备案,现实表现,是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

4、岗位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5、爆炸物品管理是否列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6、爆炸物品管理是否做到《三对账》、《四勤》、《五有》、《六定》、《七禁》、《八不准》、《九检查》。

7、对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做到“队、班、组日检,工区周检”的安全检查制度化、经常化。

8、自检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立即整改,对有关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

9、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二、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炸药和雷管。

三、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掺使用。

四、把好安全质量关:

(一)雷管规格与导爆管型号不一致,禁止使用。

(二)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形,不得使用;导通实验时,电阻值相差过大,不能串并联使用。

(三)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四)导爆管轻轻插入,严禁转动。电雷管只许由卷药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

314爆破施工。

5、一切行动听指挥,没有现场爆破负责人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6、装炮工要精力集中、细心、认真、负责的检查和装臵爆破器材,制作炮头和装药时不准吸烟、用火、碰击、摩擦,不准将火柴、打火器具带入装药地点。

7、起爆时,要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做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

8、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9、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核对,做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技术部门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的计划,按时上报。

保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保质、保量作业,物账相符,安全无误。

2、严格出入库手续,有账可查,出入库时,认真清点发货单的品种、数量是否相符,所有的登记、签名、盖章,不准涂改。

3、领退料要登记清楚,有关人员签名、盖章,不准缺漏。

4、严格遵守登记、记账、检查制度,做到每领、退一次要登记,每天结账一次,每日对仓库安全检查一次。

5、发放爆炸物品时,严格执行专一领导批条,专人领取,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保管员一律拒绝发放。

6、必须熟悉爆炸物品的名称、性能,安全存放、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不准和其他物资混存。

领取清退制度

1、凡是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领取清退账目。

2、发放有手续,领取有登记,清退有记载,使用有签字。

3、领取、发放、使用(销毁)、清退要账目清楚,数字准确,账物相符。

4、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签字手续,严密管理,堵塞漏洞。

主题词:项目 爆炸物品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项目领导 存档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篇3:爆炸物品仓储企业应急管理要点

源头抓起做好前期应急准备

关口前移

俗话说, “防范胜于救灾”, 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全过程中, 落实“三同时”要求, 确保安全应急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多年来,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下属爆炸品仓储库区坚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采取多种事故防范措施,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在库区总体布局、工艺平面布置上设置防护屏障及安全疏散通道, 并严格控制内外部安全距离;在库房建筑结构方面设置安全门窗、轻质屋顶、不发火及防静电地面等安全设施;在库区安全设施方面, 设置防爆灯、避雷针、消防水池、静电释放装置等。总之, 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高度重视应急设施建设工作, 既实现了从源头抓起, 降低事故发生几率的功能, 又起到了在事故发生后控制事故规模、减少事故损失, 为实施有效救援提供基础设施保障的作用。

重在预防

企业应将应急管理贯穿于整个安全管理工作之中,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做到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的有机结合。例如, 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应急领导小组, 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对企业危险源 (尤其是重大危险源) 进行辨识、监控、评估和备案;贯彻执行“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制度, 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坚持“三少三隔离 (存量少、工序少、人员少;开箱产品与未开箱产品隔离、危险工序与非危险工序隔离、危险操作与非危险操作隔离) ”的原则;将应急意识纳入安全文化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增强员工应急意识、规范员工生产操作行为。

精心编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利用资源重在策划

想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 对于爆炸物品仓储企业来说, 必须要抽调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 成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组织机构, 提供资源保障, 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 制订有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 同时, 还应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辨识风险分级响应

辨识风险、分级响应是应急救援预案的核心。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下属爆炸品仓储企业为例, 在编制预案前, 先组织安全专家, 采取 “火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源评估方法”, 对公司存在的危险源进行了系统分析, 根据事故发生可能性、生产作业频繁程度、事故可能造成的伤亡程度等因素, 确定了不同级别的危险源, 其中非常危险级2 个, 严重危险级4 个, 中度危险级8 个, 比较危险级2 个, 轻度危险级1 个。

在确定危险源等级后, 公司又组织专业人员绘制了危险源分布和危害范围图, 为明确潜在的事故、紧急情况及应急救援的分级响应奠定了基础。之后公司又根据分级响应的要求, 按照事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危害范围划分了4 个响应等级, 即:班组响应 (一级响应) 、部门响应 (二级响应) 、公司响应 (三级响应) 、外部响应 (四级响应) 。最后, 再应用“脆弱性分析法”判定公司应急救援系统的薄弱环节, 对公司的应急救援响应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针对公司下属爆炸品仓储库区地处郊区、外部消防救援响应能力不足, 且员工数量少、年龄偏大, 库存产品性质特殊、危险性大的评估结果, 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反映, 最终经过协调, 由当地武警消防部门, 负责该库区消防应急工作, 极大提高了该库区消防应急响应能力。

规范编制强化管理

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 企业应根据产品危险特性和生产工艺的不断变化, 通过应急演练对预案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验证, 及时组织预案的修订、更新工作。同时, 企业应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编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技术保障措施, 如,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设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 专款专用于消防车、救护车、疏散与物资供应车辆、灭火器材、防护装备、通信联络器材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维护

强化“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演练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检验平台, 通过组织开展实战应急演练, 可以验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可以锻炼应急队伍、丰富实战经验, 可以检验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和运行情况, 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并有利于发现预案中的潜在问题, 是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必须定期开展、高度重视。

专项培训注重实效

爆炸物品具有高度危险特性, 一旦发生事故, 爆炸点附近通常会瞬时释放大量能量, 事故演变过程快、危害控制及疏散逃生难度大, 且爆炸事故一般还伴随着发生殉爆、殉燃等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因此, 对于爆炸物品仓储企业来说, 必须要求全体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并对各类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培训, 使其熟练掌握知险、抢险、避险知识, 做到“四懂 (懂得爆炸事故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安全处置、逃生方法) ”及“四会 (会报警、会灭火、会处置、会避险) ”。以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下属爆炸品仓储企业为例, 多年来坚持举办应急救援培训班, 尤其对事故易发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严格考核, 有效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救援能力, 同时, 为了便于员工平时学习, 公司还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手册》, 并保证人手一册。

分类实施定期演练

确保演练符合实战要求, 企业在演练前应设定情节, 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方案是应急演练的行动指南, 应以应急领导小组为核心, 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从实际出发, 科学、合理地确定演练重点和演练项目, 周密、细致地设计应急演练方案, 包括准备相关背景信息、场景模拟资料、现场指挥与协调、演练全过程管控、演练效果评估、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保证演练方案具备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安全性及可操作性。最终发布演练方案应经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批准, 方可予以实施。

为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笔者建议, 应至少每半年开展1 次桌面演练, 以提高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调动能力;至少每年开展1 ~ 2 次现场处置方案或专项预案演练, 以提高现场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至少每年开展1 次综合演练, 以检验企业区域范围的内、外部协同响应能力。

实战演练总结评估

应急演练要尽量真实模拟事故的突发性, 在应急演练的执行过程中, 除根据方案要求插入突发事件和背景信息外, 企业应尽量减少外部干预, 尽量给予演练人员自主性, 使其能够自主地根据现场情况、演练方案做出及时、真实的应急反应动作, 以便检验效果。当然, 在力争“真实”的同时, 企业必须要安排应急救护人员和车辆,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确保演练现场的安全。

篇4: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5-0177-02

爆炸物品包括能够引起爆炸的混合物或化合物,以及相关的材料和装置等,在爆炸时将迅速地释放出能量,从而给周围的介质带来巨大破坏。爆炸物品的破坏性、方便性以及操作的简单性,使其被广泛地运用到国民经济建设和军事建设中,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中,由于管理等问题,频繁地发生了各种爆炸事故,这就会引起公众的心理恐慌,威胁社会安定和和谐,所以必须重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许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中,领导都过于忽视安全管理的问题,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企业领导也只是简单地签字了事,并没有将文件上的相关制度进行严格地落实和执行。在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一些领导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而做表面功夫,对生产过程中已被发现的安全隐患也不重视,并不进行及时整改,只一味地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由于安全管理部门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中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定,所以一些领导片面地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因此没有主动地进行安全监督和安全检查。

1.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员工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中的许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具,也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操作,而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意识非常缺乏。有时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只能由专业人员处理的问题,一些员工直接就进行了违规处理。危险物品也存在过量存放的现象。由于企业员工缺乏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对于身边潜在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发现,更无法进行有效的处理。

1.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员缺乏责任心

一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员没有认真地了解和掌握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也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普遍的素质都不高。某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员缺乏该有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所以即使进行了安全检查,也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隐患。

1.4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不够规范

目前实施的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没有综合考虑培训的层次、岗位的类别和实际情况,而且培训也没有将企业的领导包括在内,导致许多领导不具备安全管理的知识,从而无法对企业进行科学的安全管理。此外,企业中培训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培训的时间和方式也有待改进,培训的内容也没有与时俱进,甚至培训的组织者都没有对安全培训有全面的认识。由此看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相当不规范。

1.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对安全事故缺乏处理和追责

目前我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中缺乏对违规作业的严厉的惩罚制度,所以就算有人违规,也无法让违规者真正地意识到错误,更无法起到警示作用,被惩罚后接着违规操作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根本无法保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会相当严重。

2  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政府要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科学宏观的指导

政府要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发挥出科学宏观的导向作用,打破地区封锁、条块分割和部门垄断,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能够在良性的竞争环境中得到协调发展。政府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中的硬件标准,对于企业中的生产工厂、运输车辆、储存仓库等都要有国家标准。

此外,要求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深入到库房、车间,强调生产、经营、储存以及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企业领导必须对安全管理有足够的认识和重视,要和安全部门一起制定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下发的文件精神。对企业职工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培训中要注意活动的内容必须与时俱进,要有创新,并能够结合企业实际的情况或职工的工作环境,使安全培训更有针对性。

通过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端正他们的安全态度,让他们在生产工作的过程中按照规定主动地穿戴劳保用具,严格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且互相监督,在生产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把危险物品主动地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果存放量过大,主动报告企业领导或者负责人员,将企业的生产安全当成每个人的工作。

2.3  严惩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中的违规行为

企业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给企业员工宣传安全法规,让企业中人人都懂产品性能,人人都熟悉安全法规,人人都掌握操作规则。与此同时,要加大奖惩力度,制定详细的奖惩措施,对严格遵守安全法规的员工进行大力表扬和嘉奖,对于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2.4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保障生产

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该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从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等方面都能够保障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通过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淘汰企业中落后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通过加大科技的投入,来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安全。

2.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要对生产过程进行定期深入

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彻底整改

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中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及时地排查和风险的评估,使安全隐患能够被及时消除。企业领导和安全部门的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危险源的调查,建立起危险源列表,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于企业的重点项目和生产过程中的重点部位,企业领导要尤为重视,加大对这些环节的监控力度,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地整改和消除。

尤其是当发现的安全隐患已经威胁到了职工的生命安全时,不能只顾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停工整顿,在整顿过程中要派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在安全隐患被彻底地整改之后才能复工。

3  结  语

综上所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企业领导一定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整个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意识,依靠科技进步来保障生产的安全,对生产过程进行定期检查,从而及时地排查安全隐患,使生产的环境更加安全,让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能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小华,张伟.河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对策研究[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1).

[2] 张旭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法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1).

篇5: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定稿)

关于印发《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 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规范爆炸物品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及引发爆炸事故等情况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司长治久安发展,制定《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一日

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涉爆作业五大员(看守员、保管员、押运员、监炮员、爆破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上岗证。看守员、保管员必须由内部职工担任且不得少于两人。

第六条 公司工程部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工程部每季、项目部每月、驻点民警每周至少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项目部要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公司工程部。对存有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权责令使用单位停用爆炸物品,立即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及负责人,可以依据《中铁十六局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予处罚。检查单位应将隐患情况,书面报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工程部对管内爆炸物品库要认真制作档案(临时存放点列表分项统计),每库一档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查。

第二章 爆炸物品选址建库

第七条 爆炸物品选址建库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内容包括:库存容量、使用数量、设计图纸及库房警卫、保管等人员登记表、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相关

接电进入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4.库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及避雷装臵,并在使用前要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公安、气象等)检测合格。

5.地方对库区有其它规定或要求的,要一并执行。第九条 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的设臵,应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繁华闹市区及重要建筑物,用量少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主管领导批准,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可设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必须配臵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防爆(盗)保险柜、铁皮(箱)柜,选择安全可靠的房屋单独存放,并安排专人保管、看守、建帐、登记,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的数量要严格控制,雷管、炸药分箱存放。

第三章 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

第十条 爆炸物品的购买,由使用单位物资部门负责。必须先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买证》,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已取得准运资格的人员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

第十一条 爆炸物品的运输、押运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

1.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

200—300毫米,堆码整齐;雷管库必须铺设胶质皮垫。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要设臵明显的标牌,不准靠墙堆码,垛间应留有通道,硝铵炸药垛高一般不得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雷管要按规定登记编号存放。严禁超过设计容量存放。

3.库内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的范围内。

第十三条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证》后,方准使用。

1.使用爆炸物品要认真、规范填写《爆炸物品进、出库审批表》,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当班使用量,领用雷管时,必须按编号登记备查,严禁多领少用。

2.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及剩余回收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每个施工作业组要指定可靠的监督员负责监督,对当日未用完的火工材料必须当日退库,并填写监督卡交库房存档备查,严禁私自存放。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倒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将爆炸物品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爆破作业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分包工程需要爆破作业的,8原始台帐档案资料,逐项核准无误后,移交派出所或公安分处存档。

第六章 奖 惩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公安机关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本办法,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

2.全年无被盗、丢失案件和涉爆事故,制度坚持好,预防工作突出的;

3.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经检查无隐患、漏洞,受到集团公司公安机关或当地公安机关表彰的;

4.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抓获犯罪分子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涉爆案件事迹突出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有关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爆炸物品或者向不具备爆炸物品销售条件的企业购买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

2.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

3.爆炸物品库房或临时存放点未经当地公安机关验

0⑻ 未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防火锹、防火砂、防火水桶、防火水等)的;

⑼ 未架设铁丝网或者设臵库区围墙的; ⑽ 未设臵警示标志的;

⑾ 库房内未按有关规定堆放爆炸物品或者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存的;

⑿ 在库区留宿无关人员过夜的;

⒀ 看守人员在库区内从事与看守工作无关活动或在警戒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乱引电的;

⒁ 看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离岗造成无人看守值班的。

8.违反有关规定,将领用的爆炸物品混装运输或者在装载爆炸物品的车厢内载人的,处5万元罚款;

9.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不及时退回库房保存的,处5万元罚款;

10.超过库存容量储存爆炸物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在非专用库房储存爆炸物品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0万元罚款;

11.违反规定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邮寄、携带爆炸物品或者代他人保存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罚款;

12.违反管理规定,致使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篇6:爆炸物品管理实施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搞好我项目部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爆炸物品绝对安全使用,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目标:

1、不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爆炸事件和事故;

2、遵照爆炸物品储存、运输、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程序,按“火工产品申请单”、“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等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办事;

3、各劳务协作队负责人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涉爆人员的管理教育,提供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保障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4、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爆破员、安全员、领工员、药库保管员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确保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6、工程部、物机部、安质部门履行对爆炸物品的监管职责,督促检查爆炸物品各项管理规定落实到位。依法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各级作业人员职责: 爆破员职责:

1、负责核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确定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4、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5、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6、严格遵守爆破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7、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安全员职责:

1、负责本作业队爆破器材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极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作业队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三、保证措施:

1、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体系;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涉爆人员持证上岗达100%;一经查出未办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造成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案件及事故的,除有关部门处罚外,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3、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质部门对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做到勤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处理,确保爆炸物品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4、经常对涉爆人员进行搞好爆炸物品管理的教育,增强涉爆人员对爆炸物品管理的意识,人人自觉遵守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

5、使用爆炸物品,应根据当班所需求数量,由爆破员、安全员提出申请,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或当班领工员审核,持“火工产品申请单”、“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经物资设备、技术、安质部及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门审批,办理领取爆炸物品手续。领取爆炸物品由专人负责,持爆破员或安全员证件,凭签认的“火工产品申请单”和“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到

炸药库领取。运输途中要注意安全,防止丢失和发生事故,药、管分开,禁止使用装载机、自卸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是使用过程的依据,施工现场负责人、爆破员、领工员、药库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责,严格执行“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制度,确保使用安全;

6、爆破作业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爆破作业后,由当班领工员监督押运员、作业班组爆破员清点剩余爆破器材,领工员确认后,爆破作业安全员方可在“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上签字。剩余的爆炸物品由作业班组负责人员、爆破员、押运员负责退库。不得在施工现场、工棚等处办理清退和临时存放。如经发现,对现场领工员、押运员及作业班组处以重罚。对于清退回库的爆炸物品,药库管理人员应进行点验,做好登记回收,并单独存放,准确反映“火工产品使用追踪卡”全过程;

7、领工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禁在任何时间、地点以及任何情况下,不负责任的签认及签认空白的《火工产品申请单》、《火工产品使用追踪》,一经发现,处以重罚;

8、各作业队应根据爆破作业工作需要,配备至少一名爆破员,严禁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对爆破员定期考察,对不合格的爆破员,取消其爆破作业资格,并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当爆破作业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爆破作业证收回;

9、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

10、药库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进入库区车辆、人员,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携带火种带入库区,在库区内应将手机置于关机状态。

11、各作业队爆破作业,必须建立涉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从领取、运输、使用、清退各个环节把好关,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在领取、运输、使用、清退等过程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的,一切责任由作业队自行负责。

12、各作业队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监理以及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因爆炸物品使用不当引起的一切事故均由作业队自行承担。

四、罚则

1、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库房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库房存放超量、超高等违反存货规定的;(2)库区内吸烟,使用明火、手机的;(3)不按要求看守,擅离职守的;(4)滥发、滥用、私拿、赠送爆炸物品的。

2、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对作业队处以2000元至50000元罚款,对作业队安全员、爆破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对项目部现场主管技术员、领工员处以200元~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运送爆炸物品未固定专人的;(2)运送过程中炸药与雷管未分开放的;(3)领到爆破器材后,在途中逗留的;(4)违反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5)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6)拒绝监督检查,无理取闹的;(7)私拿、赠送爆炸物品的;

(8)无专用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手续齐全的运输车辆的(处罚作业队);

(9)爆炸物品运至施工现场后,随意放置或无专人看守的。

3、造成爆炸物品发生被盗、丢失、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对责任作业队处以20000元至200000元罚款,对作业队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篇7: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计划申请购买制度

一、公司爆炸物品的计划由使用单位做出每月使用计划,由供应科向当地派出所提出

面购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购买品种、数量、用途说明,库容量及库存相关品种。

二、对于所购品种供应科应根据实际要求进行采购,并对所购物品的用途及使用时间做出严格的审批,严禁出现积压现象。

三、由采购人员持单位IC卡及相关纸质证明,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购买证明,再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持治安大队开具的电子购买证到民爆公司进行购买,并将治安大队审批数量复印件交回派出所备案。

四、供应科应及时的回缴单位IC卡,到派出所进行电子数据上报,并做好数据上报确认工作。

爆破物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一、库地仓库建筑结构及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设有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库区要设立危险防火标志。

二、爆炸物品必须专库存放,存放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相抵触物品分库存放,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三、库内要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6米,距墙20厘米,堆垛之间通风要保持50厘米,湿度温度在20℃以下,开启物品在库外进行。

四、过期变质要及时清理出库,并报公安,民爆及时销毁。

五、库内要通风良好,防止变质。

六、仓库要有专职库管、警卫,保持24小时值班。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及在库区吸烟、运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炸药物品带入

仓库,不准在警卫室、库管房搞其它活动。

八、库区警报、消防、通信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

九、严禁将爆炸物品外借、外销,对特殊情况,需公安局、民爆批准,手续合法的,经公司领导批示由安环保卫人员派出操作和押运实施后,剩余及时交回,发现被盗丢失及 时对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库房管理制度

搞好爆破器材仓贮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警卫值班制度、爆破器材领用制度,雷管全电阻检测与雷管编号制度工、爆破器材丢失惩罚制度、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现仅将有关方面的内容列出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出入库制度

(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

爆破器材发运送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存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件,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

确认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应在验收报告中的“检查结果”栏里写明“可以入库”字发现有问题,应在“检查结果”栏目详细写清,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不合格的爆破器材,要拒绝入库贮存。检查工作完毕,应与押运人或提运人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上签字。

(2)提运爆破器材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交验货提单、运输证、押运证。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进入库区的车辆的尾气管必须戴防火罩,并更换本单位司机;若无待用司机,应由公安机关部门认可的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司机运输。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仓库管理人员和警卫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到无关地方随意走动。发货后,必须认真核对提货单,应与实物完全相符,然后开好出门证。;

(3)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4)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二、搬运装卸制度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千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拉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中踩踏跨跃。

(2)搬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他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清楚后,继续装卸。在搬运,装卸 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包装,遇有包装损坏,不准在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3)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一般情况下,爆破器材不宜在夜间装卸和搬运。

(4)对不满箱的爆破器材,在装运之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的空隙填满,避免在运输时受震动和碰撞。

二、警卫值班制度

(1)警卫人员要忠于职守,非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区,必须行到保卫部门批准。严防无关人员进库区内采花,割草,砍柴,打猎等。

进入库区的来库区检查工作,参观,学习人员及其化各类人员不准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支及易燃易爆品。

(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物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同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警卫人员在岗时,就定时或不定时地巡回检查,就注意各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并检查库区有无异常情况。

(4)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仓库主任,警卫班长还应不定时的查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爆破器材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管员必须了解器材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懂的安全防火知识

二、进入库区不准携带易燃物品。

三、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库房。

四、库内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库外备有消防水,沙池和消防桶。

五、库内外必须用低压安全电源用不起燃电缆和防爆照明灯。

六、库房门窗要牢固,向外开,不准设门栏门口通道要平整,不设台阶通风口要牢固并做好防鼠工作。

七、对库房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上报告,遇火灾及时采取措施,并打119。

八、对保管警卫人员防火意识麻痹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仓库领取拉运制度

一、领料员必须持当日料单领取,料单字迹清楚、规范。

二、料单必须有领料员签字,区长或主管爆炸物品领导签字或盖章,并盖有火工专用章,方可领取。

三、领料时必须专职领料员二人以上,一名押运员。

四、雷管装入专用盒内,由领料员携带,不准装入汽车混运。

五、导火线随炸药车同行。

六、导爆管要装入专用布袋内,不准和炸药同车混运。

七、拉运爆破器材的汽车要安全、可靠,装载量不得超过其载重量。爆破器材要牢。

八、司机要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并有责任心,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九、拉炸药车除领运人员外,任何人不准乘坐

十、拉火工专用汽车,严禁中途停留。不允许携带、拉运其它物品。

十一、拉运到井口后,炸药要及时下井,不准在地表长时间停留。

十二、在拉运途中,押运员一定要随车同行,不得到其它地方活动。

十三、领料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爆破器材运输制度

一、在矿区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要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二、爆破器材到达矿区的,供应科派人前往炸药库协助保管员认真检查爆破物品的包装,数理和质量,保管员要查验运送爆破器材的各种证件。

三、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电机车,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四、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矿区运输爆破器材,在出车前应由车队队长检查车辆的状况,并在出车单上注明“合格,准许运输”,保管员接到 “出车单”后可给予领料装车,严禁在一辆车内混装炸药及雷管。

(2)、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的司机驾驶。

(3)、运输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30KM/T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减半。

地表动用火工制度

一、非生产性使用火工器材 按以下规定执行:

1、领料单必须由主管矿领导、派出所长签 字、审批,方可到大库领取。

2、爆破现场,由安环科确认,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爆破。

3、爆破后。由安环科填写使用清单报派出所备案。

二、地表生产性质使用火工器材 按以下规定执行:

1、爆破器材的领用按井下管理制度执行。

2、爆破现场必须经安环科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执行。

中深孔采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装药器(BQF——100至)必须配齐调压阀上的压力表,以便有效控制输药的工作压力,使其控制在0﹒25—0﹒4MPa,防止压力过高使装药速度过快,静电影响加大。

二、工作面必须定期检测其湿度,如果达不到85﹪的湿度,采取喷水处理。

三、装药器在工作面上要求安置平稳,并在装药器支腿附近倒上适量水,并加少量的食盐(NazO),以便装药器有效接地。

四、工作面要增设杂散电流测试仪,测量其工作面杂散电流,保证不超过50毫安,应确保安全。

五、在装药过程中,严禁将电雷管带入工作面。装药完备后,应检查工作面及各相邻的作业面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再组织实施爆破。

六、根据采矿需要,认真编制爆破设计,并由主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爆破设计要求,按照顺序进行装药,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一)炸药等火工器具必须有专人领取,并应分开放置。

(二)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火雷管必须有专用盒并由专人带入现。

(三)严格设立警戒线,在确认各部警戒工作到位后,方可点火。

(四)认真安置警戒范围内的电器、设备。

七、放炮后,应立即打开风机,抽出炮烟,防止炮烟中毒。放炮后,认真检查爆破现场,出现残炮时要及时由专人负责处理,未处理妥善的不准何人进入爆破现场

原矿仓领取使用制度

一、原矿仓遇到大块时,首先由主管区领导现场查验,需动用爆破器材,必须二人领取,由 当班主任、区长签字批准。

二、领取时必须从井下160中段领取,不准到其它库领取。

三、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雷管专用盒、导爆管专用袋一并交回库内。

四、乘罐时不准一同乘罐,分两次运送,更不准上下罐同运。

五、爆破时要设警戒线,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爆破物品管理统计制度

一、每日领取的爆破物品,当日进行账目登记。

二、井下库管员,要做到每日入库、出库消耗登记,做到账目、火具相符。

三、井下库要当日报当班出入库数量,要数量准确无误。

四、采区要做好当日当班的统计工作,要做细、做深。

五、要认真坚持做好两账,两单的统计登记工作,必须要做到账目、火具相符。

六、统计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库对账目检查核对。

七、统计人员将当日统计结果,报主管爆炸物品的区领导,区领导必须消除当日库储存量做到心中有数。

八、领料单当日收回并保存,月底统一上交火工督查进行存档管理。

爆破警戒与信号、起爆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一、爆破工作开始前,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

二、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严禁私自乱串岗。

三、爆破前必须同时发了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高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起爆器起爆必须由爆破员拿上起爆器在爆破点,等监督员将引爆塑料导爆管拉到安全起爆位置后,由爆破中在爆破点发出声光信号后,再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一、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二、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三、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四、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写爆破记录。

爆破器材的质量安全检查及销毁制度

一、对器材应抽样检查,超量过期,必须严格检查。

二、检验时应在安全地方进入并设警戒线。

三、检验时由安环科监督爆破员实施。

四、检查不合格和要及时销毁,不准在夜间、雾天、雨天、三级以上风天销毁。

五、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写出书面报告,被销毁物品名称、数量、销毁地点方法时间,要在保卫科派出所安环科县治安大队、民爆公司等几个单位在场时进行。

六、采用爆炸法和焚烧法现场必须无杂草和碎石,销毁人员要做到安全第一。

七、销毁场地进行销毁后检查发现未处理物品进行再次处理。

八、销毁数量一次不超过20公斤,有相关单位监督。

九、销毁后有供应科写出报告报公安局。

爆破器材清退制度

一、在发放时要当爆破员当面清退,并有双方和单位领导登记签字。

二、爆破员必须持有《爆破员作业证》领取器材,无证拒付。

三、禁止发放无号的雷管和导爆管。

四、发放时要轻拿轻放乱放,严禁磨擦撞击。

五、严禁在库内打闹,领取器材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完成作业后将剩余物品交回仓库,并有安全员在票上签字,否则拒收。领用物品必须有公章,单位负责人爆破员签字,手续不全拒付。

罐笼下井制度

一、集中下罐,无关人员一律不准乘罐(作业人员从井下库领取许乘罐)。

二、炸药下井要专罐,不跟人。

三、导爆管在井口装入专用布袋,雷管装入专用盒内,要专人乘罐运送。

四、雷管,导爆管,炸药不能同时乘用罐笼,更不能分上、下层同运。

五、经罐笼运输炸药时,其升降速度不超过2m/,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六、用罐笼运输炸药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七、上下罐信号工负有监督责任,不按规定上下罐,信号工有权拒运,违规运送追究信号工责任。

手持机发放制度

一、井下库手持机只限入库,领用及数据上报接收使用。

二、库管员要信真保管好手持机,并保持手持机清洁。

三、库管员只对当班所持IC卡的爆破员本人发放所需爆破物品,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库管员对每日入库爆破物品经核对无误后,由监督员,领料员共同对所入库物品进行手持机入库操作,如发现实物与电子数据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将手持机与传票一同送交派出所进行处理,严禁库管员擅自对数据不相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避免发生差异入库。

五、库管员要认真做好手持机交接班工作,对手持机及电子数据做到交清接明。

起爆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班组使用完起爆器出井时必须将起爆器放入指定存放点(打卡房),不准带入澡堂或其它地方。

二、起爆器严禁转借转让。

三、班长为本班起爆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起爆器管理。

四、如不从事爆破作业应急时将起爆器交回采区。

五、因负责人不负责,出现丢失或损坏,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并懂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特点和储存方法,不准在岗饮酒,睡觉和接待客人,严禁被盗和破坏。

二、对出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登记检查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对新进的爆炸物品不合格,不准入库过期变质的不准出库。

三、经常检查堆垛,是否牢稳,库内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期变质,防水用品是否齐全,爆炸物品是否缺少丢失,帐物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派出所上报。

四、发放时必须有单位公章,领导及爆破员签字,不符全手续,票据有涂改现象拒付,发放时应按出厂日期顺序发放,不准把变质的东西发给使用单位。

五、库房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准转给他人,开启仓库领取爆破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入库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不准将爆炸物品外销,外借。

七、由于失职造成丢失被盗追究刑事责任,出现差错造成帐物不符,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监督爆破员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三、协助本单位领导检查监督爆破方案的合理性和落实情况。

四、对爆物品从领取、使用、清退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确保不流失任何爆炸物品。

五、掌握爆破员领取各种爆炸物品数量、品种以及使用地点,到爆破现场检查各种爆炸物品 使用量,当班爆破班组爆破结束后,督促爆破员将剩余爆炸物品及时退库,同时组织爆破员、爆破班(组)长共同填写爆破记录。

六、爆破时要按规定设置好爆破现场警戒人员,确保爆破现场的安全,爆破结束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规定做好盲炮或哑炮的排除处理工作。

七、发现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有权中止爆破。

八、对私拿、转借、盗窃爆炸物品人员要当场扣留,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九、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提出爆炸物品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十、因安全监督员失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炸药库远程监控系统工作制度

一、炸药库警卫人员要熟练掌握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程序。

二、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的外部设备及运转情况。

三、在库房发放完每日所需爆炸物品后,应及时对库房预警系统进行布控。

四、交接班时应对监控系统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对每班运转情况做好登记。

从事爆破工作及相关人员条件,主要职责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经过系统的爆破理论学习和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4)经过国家专业考核组安全培训与考核,并领取相应的合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和组织施工,检查爆破工程质量;(2)研究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制定盲炮的技术处理措施并指导盲炮的排除;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爆破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强;

(2)身体健康,无残疾。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癔病或有上述病史的人员均不可担任爆破员;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并考核合格。2.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熟知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及方法,自觉接受安全监督员和公安机关的检查和考核;

(2)妥善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转借、转送他人,及时退库当班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防止丢失和被盗

(3)严格按照爆破方案和指令进行爆破作业。

(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对违反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爆破作业后,检查爆破效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除盲炮和其他不安定因素。

三、安全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2)具有初中 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从事爆破员工作1年以上,具有爆破作业工作经验。(4)接受过公安机关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主要职责

(1)坚持原则,根据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使安全监督职责;(2)对本单位爆破物品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

(3)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使用安全;(4)督促仓库保管员按规范管好爆破物品,严格制度,保证帐物相符。(5)负责组织爆破安全警戒工作。(6)发现本单位爆炸物品短少,丢失,被盗以及发生爆破事故,案件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所属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与处理。

四、保管员 押运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好;(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身体健康;

(3)经过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2.保管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值班时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使库房受到破坏;

(2)对无手续的、手续不全的和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入库或发放,做到帐卡物相符;(3)保持库区和库房内整洁,注意防火,及时消除库区不安全隐患中;(4)交接班时,验货对帐同,发现短少,被窃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押运员的职责

(1)押运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高,做到押运线路清、途经村庄、居民区,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有措施。

(2)要熟悉运输爆破器材性能、种类、数量、运输出发点及终点,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3)押运员出发前,要在爆破器材领料单上签字,到终点后要把出入库单交到终点仓库,做到当面点清,使用单位要做好验收。监督装载的民用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稳,并用盖覆网罩和苫布盖严,在运输途中,不准任何人搭乘汽车及拉运其它物品。(4)在押运途中,严禁离开拉运爆炸物品车辆,并监督拉运车辆在中途停留。看管好民用爆破器材,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5)押运员在运输途中与司机、领料员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货物运到目的地后,要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

五、警卫人员

1、基本条件(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好;(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身体健康;(3)经过安全保卫部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2、警卫员的职责

(1)警卫人员做到责任心强、警惕性高、热爱本岗工作,做到24小时不离岗确保仓库安全。(2)值班时做到三勤,两利用,勤巡逻、勤嘹望、勤检查、认真做好“四防”工作,即:人防,技防、物防,犬防。

(3)值班时不准饮酒睡觉、不离岗、不准接待外来人员,检查出入库人员,检查运输车辆验证。

(4)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库区,未经批准,不准外来人员参观,对上级机关检查要做好登记。(5)严禁在库区守猎、吸烟,经常检查库区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6)对库址的坐落点,存放种类,警力配制等要保密,不准对外泄露。(7)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8)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立健全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爆破器材流散社会,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领用爆破器材的登记制度,如爆破员和保管员共同建立“爆破器材领用单”制度。爆破员要根据计划和实际需要使用的品种和数量,凭主管人批准的领用单到库房领取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后,要将实际消耗的品种和数量认真清点,并经监督员核实,剩余的爆破器材要当班退回库房,由库管员收存。领取、消耗、退库的爆破器材都要在“爆破器材领用单”上签字或盖章。

(2)为了有效地防止雷管流失,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实行雷管编码制度。即事先由专人把每支雷管都编上号,按照号码发给爆破员,并将号码登记清楚,以备查验。

(3)每个爆破员夺得都应该有专用的爆破箱。爆破箱应是即本质的或能导静电的玻璃钢的,须加锁。箱内分两格,分装炸药和爆破工具。雷管放在单独的小箱子里。爆破箱内不许装有其他易燃易爆等物品。民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操作系统只做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接收及开具相关证明用,不得用作它用;

二、为保证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安全,本机只随操作员使用,不得随意让他人使用;

三、认真做好数据接收上报工作,做好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备份工作;

四、爱护电脑设备及相关设施,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本系统;

六、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整齐。

民爆信息管理系统IC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本IC卡系实名注册登记,只限本人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用作其它用途;

二、职工应保护好IC卡,不能用硬物金属划刻金属芯片;

三、职工领用爆破物品时应携带此卡,严格按照使用要求领用有关爆破物品;

四、职工应保护好IC卡,损坏IC卡、丢失IC卡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并上报派出所,一经查实将罚款500元,用作补办及注销IC卡手续。

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规定

一、对运输、保管、存放、销毁、领取、押运等安全检查各个环节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给予处罚。

二、仓库出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垛放不整齐,不按规定存放,对库管员罚300元。

三、因未使用完退库的炸药雷管混存,入库罚爆破员500元。

四、在库区至库不足3m吸烟罚警卫100元,库管员50元,吸烟罚200元。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库区停放车辆,对运输检查车辆经批准,擅自停放车辆,罚警卫200元。

六、押运员在运输途中离岗罚500元。

七、在爆破现场丢失,发生事故的罚爆破员1000元,安全员300元。

八、仓库保管中有不符合手续的物品罚库管员300元。

九、库区内外技术区、生活区、卫生区,不符合规定罚警卫保管员各100元。

十、爆炸物品相互转借,罚领药员500元,使用单位1000元。

十一、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罚当事人200元,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篇8: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1 民用炸药现状

我国民用爆炸物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分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其他民用爆炸物品和原材料等。其中, 工业炸药的发展是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2011年至2013年我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要产品产量情况见表1。

2013年, 工业炸药产量为437万t, 同比增长4.2%, 从地区分布看, 炸药产量同比增长较大的地区有:内蒙、山西、贵州、重庆和江苏, 同比增幅均超过10%;另外, 辽宁、云南、山东、黑龙江、甘肃和吉林炸药产量降幅超过5%;从产品结构看, 乳化炸药和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继续呈稳步增长态势, 粉状炸药产量总体保持小幅下降趋势[2]。

2 国内市场需求

作为工业体系的基础性行业, 民用爆炸物品的需求与矿业开采、能源建设、建筑、交通建设、农林水利建设、地震勘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防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从2012年工业炸药销售流向分布来看, 我国工业炸药仍以各类矿山开采为主。其中用于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开采的炸药量约占78.1%, 且用于煤炭开采的工业炸药用量比例最大, 占工业炸药总用量的29.4%[3]。

3 中亚市场需求

中国产业洞察网研究员认为, 近几年, 随着中亚地区矿产资源的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 民爆市场的需求较为旺盛。未来5年, 中亚国家民爆市场的发展依然迅猛, 预计每年民爆产品的需求以20%~30%的速度增长, 炸药需求总量将达到40万t/a。

新疆与中亚五国接壤, 是中国西部的桥头堡, 对中亚出口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随着中亚国家不断加大矿山开发, 民爆产品需求将持续增长, 为新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发展契机。

4 结论

综上, 预计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 受益于自治区大规模的煤炭、矿山和铁路公路建设, 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 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 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任务。未来几年, 东部沿海、东北以及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对民爆产品的需求将呈下降趋势, 中部的需求维持在现有水平, 西部的需求则会有明显增加, 需求量年均增长将达10%以上[3]。

参考文献

[1]李小华, 张伟.河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对策研究[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4 (1) :47-48.

[2]张旭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方法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9 (1) :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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