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安全告知书(精选12篇)
篇1:接送学生安全告知书
金牛二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发放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告知书。
1、接送学生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经公安交管部门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且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
2、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责任心强、技术熟练、驾驶经验丰富,身心健康,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连续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伤亡事故
3、严禁超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4、严禁用载货车、翻斗车、拼装车、报废车及其他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5、摩托车严禁载2人或2人以上;电动或三轮车,学生必须坐到车斗内,严禁超载。
6、回家、返校时间,保安到学校大门外执勤,指挥接送学生车辆。
金牛镇第二初级中学 2015年9月10日
承 诺 书
家长承诺:把子女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子女在本校就读期间,决不让孩子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翻斗车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决不让孩子乘坐超载车辆;决不让孩子单独驾驶机动车上下学,保证做到家长亲自接送。有事无法接送的,请可信可靠之人接送。
学生承诺:拒绝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翻斗车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步行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随时注意路上交通情况,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备注:如果家长无法做到按时接送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承担)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2015年9月10日
篇2:接送学生安全告知书
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
我校学生有部分来自山区,近段时间天气多雨雪路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尤为重要。16日9时40分许,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在接到幼儿后,行驶至该镇西街道班门口时,与一辆陕西籍大翻斗运煤车相撞。事故共造成20人遇难,18人重伤,26人轻伤。遇难者中,包括司机和女教师两名成人,其他死伤者均为幼儿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切实抓好学生接送车的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有关交通安全要求告知您,请您配合:
一、认真遵守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
二、不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记录不相符的人驾驶。
三、不酒后驾车,不驾病车,不超载(按行驶证核定人数)、不超速,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车,不人货混装和违章装载。
四、接送学生要准时准点,全部接走,不得遗漏。对待学生要热情友善,要维持好学生秩序。学生上下车要及时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保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五、收车后认真检查车辆,做好例保。
六、随车携带有效灭火器,不夹带危险品。
七、认真参加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审验,未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不驾驶车辆。
八、按规定进行车辆检验(年检、半年检、季检、临时检验),不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九、凡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三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员以及未满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安全驾驶历史的一律不得驾驶接送学生。驾驶员签字:
太乙镇第三中心小学
篇3:接送学生安全告知书
关于禁止乘坐拼凑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接送学生车辆事故频发,原因大都出自学生乘坐农用车、电动三轮车、摩的、超员车等。这些交通事故留给家长的,是巨大而永远的痛。这些交通事故一次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拒乘非法车辆,保障生命安全”的警钟!为预防我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我们特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坚持不懈地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种交通事故,以案说法,勤讲发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使自己的孩子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我校也将继续围绕安全乘车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请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安全教育工作。
2、坚决拒乘非法营运和违法行驶的拼凑三轮车或各种违规“学生接送车”。广大家长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车辆以及货运车、摩托车、电动或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更不要乘坐报废车辆、超员车辆。
3、广大家长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请记住:在乘车问题上,一丝的侥幸心理会造成永难弥补的损失,一毫的侥幸心理更可能带来一生的懊悔。
4、增强社会责任感。发现违法运送学生车辆,请及时向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举报。
5、按时接送孩子。上午开门时间为7:30,放学时间为11:40;下午开门时间为14:20,放学时间为17:30.送孩子上学时不要在学校开门之前把孩子放到校门外,以免发生意外;接孩子时按时到校门外等待,不要让其乘坐他人的拼凑车辆或其他违规接送车!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唯一,也是全社会的财富。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也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安与和谐,让我们一起行动,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抵制和拒乘各种非法的“学生接送车”!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安全交通,享受现代教育;每一位家长都能享受到平安教育带来的美满幸福!
年级 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潘庄镇中心小学
篇4:学生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只有社会、家庭、学校三方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教育效果。安全教育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我们要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家校合作,责任明确,达到预防事故,保护学生的目的。请家长协同学校,做好对贵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并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这里我们向您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
一、认真阅读《皇甫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手册》,熟悉皇甫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的内容,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确保不出事故。
1.教育孩子上下学时排队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不追扒车辆,不乘骑摩托车。
2.教育住校学生和上下学乘车的学生,不乘无牌无照的车辆,更不乘车况不好或报废的车辆,也不坐有牌有照但超载、酒驾车辆。如有合租乘车上下学的,家长要选择车况好的车辆并必须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3.教育孩子在上下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在路上与同学追跑,玩耍、逗留。小学学生上下学虽是路队制,但孩子在上下学路上的安全家长负责,过马路时一定要教育孩子走斑马线、看清来往的车辆,不和车辆抢道,无论有多紧急的事情,宁停3分、不抢1秒,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家离学校较远或要经过危险地段的学生,家长要护送孩子到安全路段。
4.知道学校规定的上下学时间,及时督促子女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教育孩子上下学不在马路边、不安全场所逗留玩耍,更不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按时回家或在外过夜。
三、教育孩子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
1.教育孩子在校内不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同学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携带学校严禁带入校园的物品。住宿生在宿舍不得使用任何电器,不随便拆卸电线开关等。
2.教育住校学生在学校大灶用餐,不买、不吃垃圾食品和过期的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控制孩子的零花钱,不攀比、不浪费、不摆阔气,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
3.教育孩子在校期间做到不翻墙、翻窗、攀爬护栏、追逐嬉闹、攀高爬树,不在教室、楼道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台阶要靠右慢行,不拥挤抢道和逆向行走等。
4.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出勤纪律,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擅自离开校园,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征得老师的同意后方可离校。
四、教会孩子基本的安全常识、技能,教育孩子树立防范意识。
1.教给孩子防敲诈、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摔伤、防水等的防范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擅自到河边戏水玩耍,更不准到河流、湖泊、水库等游泳。
2.教育孩子不进网吧、酒吧、游戏厅、台球室等影响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3.引导孩子健康饮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防止疾病的发生。
4.教给孩子遇到暴风雨、地震、洪水、火灾、溺水等灾害时的逃生技巧,让孩子在危险来临时学会镇静,并理智、果断地采取避险措施。
5.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孩子的流行病疫苗接种工作,预防流行病发作。
五、关心孩子身心健康,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
1.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变化,及时调理和增加营养,增强体质。同时经常指导子女进行自我心理调节,排解不良情绪,让他们保持积极向上,乐观豁达的心态。
2.关心子女的学习,多鼓励、少批评,多找原因、少给压力,多帮助、少责备,尽量帮助子女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增强学习的自信心。
3.着力营造一个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亲和、温馨幽雅的家庭环境,为子女的身心健康和茁壮成长创造条件。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孩子做好榜样。
1.接送孩子请于校门口止步,无特殊情况家长不得进入校园,更不可在教室门口干扰老师的教学工作,影响孩子的学习。如遇恶劣天气或环境,家长应该及时和学校联系,听从学校的安排,确保学校有序放学。
2.除放学时间外,家长不得擅自带孩子离校。遇有特殊情况,需与班主任联系允许后方可离校。上学前,家长应指导帮助学生带齐有关物品。
3.送孩子上学时各种车辆不能停靠在校门口,以防堵塞交通。
各位家长,我们共有一个关心与爱护的对象——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学校的所有教师与您均有一个相同的心愿,那就是让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成人成才!为了这一共同的目标,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最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
谢谢合作!
皇甫学校
篇5:学生家长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安全重于泰山”,学生安全是学校担心、家长操心、社会关心的大事。为了保障您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在学校我们认真履行责任,不厌其烦地、反复深入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和严格管理。同时,非常希望您履行监护责任,在家庭强化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共同提高您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此我们罗列了一些注意事项告知您:
一、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责任,学校并不是您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您才是孩子的监护人。同时我们提醒您按《义务教育法》要求,送适龄子女入学,确保其全面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学校会履行对您孩子在校期间的教育和管理责任。我们会有计划地采取课堂教育、班会、讲座、演练等形式,对包括您孩子在内的全体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同时严格管理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因受条件限制,这些安全教育和管理活动,不一定能让您亲自参加或见证,请予以理解并通过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来关心、了解和支持学校的工作。
三、请负起您孩子不在校期间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如无不当,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您孩子入校之前和离校之后已不在学校管理范围之内,因此请您:
1.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督促孩子按时到校上课,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应办好请假手2-
四、请关注您孩子的身体健康。
1.如您孩子存在先天性疾病或特异体质、特殊疾病,请书面告知学校,特别要详细告知对于饮食、用药、活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以便学校给予针对性照顾,并在发现异常时及时妥善应对。
2.请随时关注您孩子身体方面的不适和异常,并妥善应对,如需请假治疗,应及时办理请假和治疗手续。需学校重点关注和照顾的事项请书面提醒,以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
五、请关注您孩子的心理健康。有些孩子尤其是独生子女,当无法适当排解家庭、社会、学习等各方面的压力时,其精神、行为等可能会出现异常甚至产生极端后果,因此我们提醒您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1.孩子不仅需要您生活上的照顾和物质上的付出,还需要您心灵上的呵护。
2.人的一生不可能都一帆风顺,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失误、失败和挫折。因此当孩子遇到这种情况,请您耐心、细致地教育孩子如何面对,而不要简单、粗暴地对待孩子,以免加重其压力和心理逆反,甚至造成精神异常和极端行为。
3.孩子年龄增长后可能会有早恋等现象,家长要耐心疏导,不宜采取简单打压方式处理,还要尊重孩子隐私,以积极有效的方式化解孩子心理问题。
4.家庭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精神的寄托。无论父母之间有什么矛盾和冲突,切勿当着孩子的面暴露和发泄,更不能因此疏于孩子教育、管理和呵护,甚至迁怒于孩子,以免对孩子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不良影响。
5.教育孩子珍爱生命,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失败和不快,都不能采取自杀、自残、离家出走等极端手段虐待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
6.如果孩子有心理或行为异常,一定要及时发现并进行心理-3-
疏导和治疗,并及时书面告知学校,以便家校联手共同做好疏导工作。
六、冷静、理智对待意外事件。尽管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与防范措施都到位,也无法完全预见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出现意外,学校会依法依规,遵循客观公正、合理适当原则,按程序妥善处理。由于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的原因较多,学校依法不承担非学校教育和管理责任所造成的后果。因此请冷静、理智与学校沟通,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如对学校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特别提醒:(在此处加上改卷时间和寒假放假、结束时间)。安全首先来自于对安全的认知和自觉,具有危险的事项无法一一列举,只要您密切关注、加强教育,您的孩子才会更加安全。
请将本《告知书》详细阅读后将回执交回学校存档。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学校(幼儿园)公章
2014年月日
家长签署:
本人已收到并详细阅读了该告知书,对其中内容予以确认。学生姓名:学生班级:级班家长(监护人)签名:
篇6:留校学生安全告知书
经过一个学期的紧张学习生活,同学们迎来暑假假期,绝大部分同学在假期离开学校回家探望父母和亲朋好友并休息调整。但部分学生因为各种原因在假期自行留在学校。为了使假期留在学校的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特对假期在校的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作以下规定和告知。
一、学生假期留校应向所在系及辅导员报告,在学院相关部门备案;且告知家长并征得同意.留校期间应坚持每2天给辅导员,每一周给父母报一次平安。
二、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的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
2、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等设备外,不得私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规违章电器;
3、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4、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5、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以免产生意外;
6、注意保持宿舍环境,生病之后及时去医院,以免耽误病情;
7、合理利用网络,不沉迷于游戏;不传播和下载带有反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或淫秽内容的信息,注意网络安全、网络道德。
8、晚上21:00分后不得出校门,22:30分前必须返回学校,出入校门是,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三、学生应充分注意自身人身、财物安全,按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方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擅自离校或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
3、学生在假期中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4、已经毕业的学生留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本安全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分别所在系和学生本人保存。
学生签名:
年月日
篇7: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呵护孩子的安全,哺育他们健康成长,是父母、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责任。为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现将父母、学校保护学生安全应尽的责任告知您,请您和学校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强化他们的安全法制意识,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学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并来取相应措施。
4、上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不得收藏并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 “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营业性娱乐场(网吧、电子游戏室、酒吧、歌舞厅等),不打架。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
9、不准私自在池塘、水塘、水库游泳,到有安全防止措施的正规场所游泳要有家长带领,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不要在大树和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防雷电击伤。
13、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4、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或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 “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严格遵守。
2、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的教育。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把握好到校离家时间,及时检查学生回家情况,坚决不允许孩子独自到游泳场所游泳,随意外出或途中逗留。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应当告知学校。
10、家长应将自己的联系电话或离学校最近的委托联系人的电话及联系方式书面告诉学校。
13、家长应主动给学生定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等保险。
三、学校、教师的责任:
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4、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14、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18、由于教师个人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责令教师个人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
下列情况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7、,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下列情况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l、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
7、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10、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下列情况造成学生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事故,应当依法由学生(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其他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1、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相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学校的责任致使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
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篇8:接送学生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深刻汲取“11.21”事故、“11.24”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发放此书。
一、孩子上下学原则上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亲自接送。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学。
二、学校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使用、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证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无资质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我县存在一些在建、停建、废弃建筑工地,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到这些场所玩耍,避免发生危险。
五、天寒地冻,河流、水塘、水库及积水坑开始结冰,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到这些场所滑冰玩耍,避免冰面破裂,造成溺水事故。
XX学校 2016年11月 30 日(骑缝章)
...............................................................................回 执
以上关于<
学生姓名: 年 级: 班 级: 家长签字: 家长电话:
XX学校
篇9: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6月9日下午2点左右,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高庄村附近的汇河中,发生一起惨剧,7名下河游泳的当地少年不幸溺水身亡。当天,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三起事故就致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之前,山东聊城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水事件,5名学生溺水身亡。这些溺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的同伴发生溺水后其他同伴不懂施救方法,盲目伸手救助而被拖入水中溺亡。事件的发生,给每名溺水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训十分惨痛,应引起我们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我们与你们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你们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是不要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是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水塘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你们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能擅自盲目救助,要做到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实验中学温馨提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每个家庭的精神支柱
无论您多么忙,孩子在校外的生命安全都必须放在首位
…请………沿………此………线………裁………下………让………您………孩………子………带………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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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接送学生安全告知书
同学(签字):
家长(签字):
为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安排实习前将各项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实习单位以各位同学自行选择单位实习为主,学院各系安排为辅。
2、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实习岗位安排,全面完成实习工作内容,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本人若因故提出终止实习,需向系和实习单位提出申请,经双方同意后,实习方可终止。
3、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按有关行业规定执行。病、事假按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凡未经请假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参加实习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4、自尊、自爱、自强。与实习单位员工、其他实习生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穿着打扮符合实习单位对员工仪表仪容的要求并符合学生身份。
6、保持与学院及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联系。实习开始后,自觉将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宿安排、交通安排等情况报告自己的辅导员和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结束时,认真进行自我总结,提交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接受学院及实习单位的考核与评定。
7、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事故、疾病,加强身体素质。
8、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如遇不明确事项,及时请示学院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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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顶岗实习离校安全事项告知书
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企业顶岗的一名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院对顶岗实习的安排和管理,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具体遵守以下要求: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在乘车、与人交往以及实习和生活的每一环节中,都绷紧安全这根弦。谨防人身受到伤害,谨防落入传销陷阱,谨防上当受骗,谨防财物被盗。由于自己不慎,不注意安全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二、学生实习单位的联系采用学院集中联系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应首先向学院提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申请,并征得家长的同意,然后提交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开始后,要将自己的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宿安排、交通安排等情况报告自己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家长。
三、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企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做违反校规厂规的事,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各种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该积极努力工作,努力争取顶岗实习合格被单位正式录用,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毕,请及时寄回学校。邮寄方式:邮政EMS或者顺丰,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六、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经常与实习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般应每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向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
七、原则上学生不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八、学生应按照顶岗实习各项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按照学院要求安排好回校时间,认真写好顶岗实习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的填写,按时交给指导教师进行汇总和成绩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是对学生实习考核的重要依据,顶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九、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保持个人通讯的畅通,每天按时登陆班级QQ群,及时了解学院的工作通知及其他工作安排,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滞后影响毕业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实习生应自尊、自重、自爱、自强,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做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远离黄、赌、毒,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浏览色情网页,不参加传销,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2、遇到违法事件,要量力而行,能制止的制止,不能制止的记住犯罪分子特征,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重要线索,一定要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不受到侵害。
3、防止发生溺水事件,做到“四不游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一旦发现同伴溺水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4、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内容,将严格遵守履行。
十一、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系部学工办保存,一份学生本人保存。
告知日期:
学生签名:
学号:
长期有效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篇12:致学生及家长的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学生及家长: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为防止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及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学生安全的要求再次强调如下,各负其责,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总则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总则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生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3、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总则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减轻家庭负担,根据法律法规学校多次宣讲、动员学生缴纳意外伤害险,但是你的子女未缴纳保险金,现特告知家长和学生,望认真阅读后学生及家长签字,由学生带回学校存档。
-------------尊敬的家长,我们下发的告知书,请您仔细阅读或听你的子女读,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以上内容我已阅读知晓并同意。我不同意我的孩子缴纳保险金,特此证明。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蔡集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