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关键词: 保管 存放 危险品 物品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共14篇)

篇1: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

1、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三)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规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保持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聊必须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配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驾驶员、押运人员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各类车库不得存放汽油、橡胶水、橡胶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二、动火与审批消防安全管理

1、以下个部位动火,必须按三级动火制度逐级审批,具备动火条件时方可动火。

(一)消防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气焊、电焊作业以及其他明火作业;

(二)所有禁火部位的明火作业;

(三)机械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的明火作业。

2、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提出动火申请,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一级动火是指消防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动火,由公司保安部批准;

(二)二级动火是指可燃物比较多的部位、重要设备、生产要害部位动火,由公司消防大队批准;

(三)三级动火是指有可燃物质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部位动火,由公司负责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批准。

3、一级动火时,要有消防安全人员一级消防车辆现场监护、指导;二级、三级动火作业时,要有消防安全人员现场指导、监护。动火施工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从事动火作业各类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区域划分

根据建筑工程选址位置、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施工部位不同,其动火区域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

1、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厂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建筑工程周围存在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在防火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施工部位。

3、施工现场内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库区。

4、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

5、在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配置或者调和易燃易爆液体和涂刷油漆作业。二级动火区域

1、在禁火区域周围动火作业区。

2、登高焊接或者气割作业区。

3、砖木结构临时食堂炉灶处。三级动火区域

1、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得动火作业。

2、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3、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在一级、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做到动火作业先申请,后作业,不批准,不动火。

动火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一、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设置

现场仓库的设置一般是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运输条件及使用性质等综合考虑,但对于非工艺必须的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考虑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且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得地方。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与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大门应外向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一个仓库内混合贮存不同性质物品。

二、常用易燃材料的储存

1、石灰

生石灰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热,足以引燃燃点较低的材料,如木材、稻草、席子等。因此,储存石灰的房间不易用可燃材料搭设,最好用砖石砌筑。石灰表面不得存放易燃材料,并且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亚硝酸钠

亚硝酸钠作为混凝土的早强剂、防冻剂的主要成分,广泛使用在建筑工程的冬期施工中。亚硝酸钠这种化学材料当与硫、磷及有机物混合时,经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因此在储存使用时,要特别主要严禁与硫、磷、木炭等易燃物混放、混运。要与有机物及还原剂分库存放,库房要干燥通风。要远离高温与明火,要设置灭火剂,灭火剂使用雾状水和砂子。

3、几种防腐剂材料

环氧树脂、酚醛树脂、乙二胺等建筑工程常用的树脂类防腐材料,都是易燃液体材料,他们都具有燃点和闪点低、易发挥的共同特点。它们遇火种、高温、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氨水、盐酸、氟化氢、硝酸、硫酸等反应强烈,有爆炸的危险。

因此,在储存、使用、运输这些防腐剂材料时,都要注意远离火种,严禁吸烟,温度不能过高,防止阳光直射,且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库存放,内部要保持阴凉通风,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坏外流。

4、油漆稀释剂

建筑工程施工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都是发挥性强、闪点低的一级易燃易爆化学物体材料,诸如汽油、松香水等都具有易燃易挥发的特性,必须贮存在阴凉通风、远离货源及备有防火设施的地方。

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货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的上下交叉作业。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油漆工在休息室内不得存放油漆和稀释剂,油漆和稀释剂必须设库存放,容器必须加盖。

5、电石

电石本身不会燃烧,但遇水或受潮会迅速分解处乙炔气体,电石桶用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电石引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用水灭火。

严禁雨天运输电石,途中遇雨或必须在雨中运输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搬运电石时,如发现桶盖密封不严,要在室外开盖放气后,再将盖盖严搬运。要请搬轻放,严禁用滑板或在地上滚动、碰撞或敲打电石桶。电石桶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库房必须是耐火建筑,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库房周围内10m内严禁明火。库内不准设气、水管道,以防室内潮湿。库内照明设备应用防爆灯,采用封闭式开关并应安装在库房外。严禁用铁工具开启电石桶,应用铜制工具开启,开启时人站在侧面。空电石桶未经处理,不许接触明火。小颗粒粉末电石要随时处理,集中倒在制定位置,且要远离明火,倾倒处不准加盖,上面不许有架空线路。电石不要与易燃易爆物质混合存放在一个库内,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入库内,以防摩擦产生火花。

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注意事项

1、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距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易燃仓库堆料场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堆垛与堆垛之间用留3m宽的消防通道。

3、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库内存放,如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内,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5、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6、存储稻草、锯末、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注意堆垛内的温度湿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然起火。

7、在建的建筑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不得将木工加工区设在建筑物内。

8、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存存储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的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a)易燃物品的装卸管理

1、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物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装卸物品。

2、物品运达卸货地点后,应及时卸货,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卸货后,车辆应及时离开。

3、装卸车辆与货堆之间要有安全距离。

4、车辆进入仓库或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防火罩。装卸过程中,发动机必须熄火,并切断电源。

5、在仓库和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起火灾。

6、易燃物品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规程,不准碰摔、撞击、重压及倒置。物品应码放整齐,捆扎牢固,根据物品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水、遮阳和控温等措施。

7、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品。

8、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b)易燃仓库的用电管理

1、仓库和堆料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线杆的1.5倍。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仓库或堆料场所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 与易燃堆垛间至少保持1m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储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点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保置。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施工现场防火的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有关防火安全措施。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凡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3、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每个建筑工地都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要书写上墙。

4、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较大的工程要设专职保卫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后,应向周围人员报警以便立即扑救。还要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对报警。如消防队未到前,或已被扑灭,应及时向消防队说明。

6、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要进行火灾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作业组交底落实。

8、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

(二)重点工种的防火要求

1、焊割作业防火安全要求

2、建筑木工防火安全要求

(1)建筑工地的木工作业场所要严禁动用明火,工人吸烟要到休息室。工作场地和个人工具内要严禁存放油料和易燃易爆物品。

(2)要经常对工作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短路、电气打火和线路绝缘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维修。电锯、刨等用电设备的电器应采用密封式或防爆。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

(3)使用炉子熬胶应在单独房间里进行,用后要立即熄灭炉子。

(4)操作间冬季宜采用暖气(水暖)供暖,如用火炉取暖时,必须在四周采取挡火措施。

(5)完工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剩下的木料堆放整齐,锯末、刨花要对方在指定的地点,并不能在现场存放时间过长,防止自燃起火。(6)配电箱下方不能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废料。

(7)工作完毕后应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3、建筑电工防火安全要求

(1)预防短路造成火灾的措施。预防电气短路的措施主要有临时线路都必须使用护套线,导线绝缘必须符合电路电压要求,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墙壁和顶棚之间应有符合规定的间距,线路上要安装合适的熔丝和漏电断路器。

(2)预防过负荷造成火灾的措施。预防过负荷造成火灾的措施主要有根据负荷合理选用导线截面;不得随意在线路上接入过多负载;要定期检查线路负荷增减情况,按实际情况去掉过多的电气设备或另增线路,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先控制后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错开。

(3)预防电火花和电弧产生的措施。产生火花和电弧的原因主要是发生电气短路,开关通断电路、保险丝熔断、带电维修等。预防措施主要有裸导线间或导体与接地间保持有足够的距离;保持导线支持物良好完整,导线连接要牢固,经常检查导线的绝缘电阻,保持绝缘的强度和完整;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4)油漆工防火安全要求。油漆工作业所使用的材料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材料,因此油漆的作业场地或临时存放的库房,都要严禁动用明火,应采用不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油漆和稀释剂包装。室内作业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头,禁止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现场,严禁吸烟,周围的动火作业要远离10m以外。

(5)防腐蚀作业的防火安全要求

1、熬制硫磺时要严格控制温度,当发现冒烟时要立即撤火降温,如果局部燃烧要用石英粉灭火。当储存运输和施工时严禁与木炭、硝石相混,要远离明火。装卸硫磺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引起火花。

2、树脂类防腐蚀材料施工时要避开高温,不要才长时间置于太阳下暴晒,作业场地和储存库都要远离明火,储存库要阴凉通风。

3、凡是配制,储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都要严禁烟火,绝不允许在附近进行电气焊或动火作业。

4、无论配置、储存还是涂刷时都要设专人监护。

篇2: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存放保管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保管要做到:

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4、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剧毒药品保管要做到:

1、剧毒药品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剧毒药品贮存,要设有专柜。

2、剧毒药品保管,应有专人管理。剧毒药柜的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二人均需在场,互相监督签发,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剧毒药品,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药品混放。

5、在贮存剧毒药品的专柜上还应标明“剧毒药”字样,并以数

编号或用拉丁字母标明分类。

6、剧毒药品柜内,应有所存剧毒药品卡片账。

7、剧毒药品柜内,要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

8、剧毒药品的瓶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有条件瓶签是白字黑底及绘有骷髅架的标签),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在危险物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实重,不得估量。

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危险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校保卫处。

有关领导,每学期末检查一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必要时进行抽查称量。

在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应对危险物品进行封存管理并特别注意存放环境的检查,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篇3: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易燃易爆性危险品库房(以下简称库房)是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部位,是集中存储火炸药、火工品以及爆破器材等易燃易爆品的重要场所[1,2]。随着库房规模的发展,管理内容的增加,要求各项管理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库房的管理活动能否按预定计划正常进行,很大程度取决于安全管理的效果。高校库房危险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由于其易燃易爆、腐蚀剧毒、一物多危、相互增危、 有毒有危等诸多不安全因素,情况复杂,若管理或取用不当, 会带来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学校、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3,4,5]。因此,必须加强高校库房安全科学的管理,保证学校教学与科研的顺利进行。

加强库房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律,同时着重分析库房安全管理的特殊规律,应用现代管理科学的先进方法,借鉴其他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系统研究库房安全管理的特点、任务、内容及技术手段等特殊性[6,7],控制和消除安全生产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保护库房中的人、财、物不遭受破坏、损害和损失。

2影响库房安全因素

高校库房的管理过程中,影响安全的因素众多,而且往往是几种因素的交叉与结合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8,9]。只有逐一找出这些因素,并具体加以剖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些因素对库房安全的影响[10,11,12]。影响库房安全的主要因素归纳于下:

1人员因素。库房的各类人员,特别是库房领导和业务管理人员是影响危险品库房安全的主要因素。人员影响库房安全的因素是由他们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身体素质等条件决定的。库房工作人员思想觉悟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对工作认真负责,严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维护工作秩序,发现事故苗头,认真研究及时解决,这就为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可靠的思想基础[13]。库房人员安全知识水平推动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推进。事实证明,大多数事故的发生不在于物资本身所具有的危险性,而在于管理者和使用者不深知其危险性以及不能对其危险的理化性质实施有效的控制,不懂安全知识去实施安全管理,必然是盲目危险的。库房人员应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以适应现状及发展的要求。

2物资因素。物资对库房安全管理的影响程度,是由他们的理化性质决定的。库存物资的理化性质,决定了与其性质相适应的储存条件,装卸搬运方式及检查维修的手段。具有危险性的物资,必须按期本身所具有的理化性质进行管理, 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长年从事军工类科研与教学的高校, 试验材料多为易燃易爆物质,库房中会存储一定量的危化品、 易燃易爆品、火工品以及爆破器材等危险品,种类繁杂,各有其不同的危险性质,容易发生大规模火灾或爆炸事故,给库房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3自然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包括雷击、地震、洪水、 台风、温湿度、虫害等诸因素,倘若对上述因素不采取防护措施,则可能导致库房设施、物资和人员发生事故。例如库房被雷击,避雷设施损坏防或防雷接地不良,则极易形成火源,引起火炸药燃烧爆炸;地震造成未固定高压气瓶的倾倒, 损坏减压阀,有毒气体或爆炸性气体发生泄漏,引起中毒或爆炸事故;库房周边护堤被洪水冲坏或物资虫蛀鼠咬以及霉烂、变质等[14]。

4管理因素。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而造成管理不善也是危及库房安全的重要因素。制度不健全,主要是指安全责任制尚未建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不够, 导致事故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使库房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安全整改措施不落实,使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就容易引起管理秩序的紊乱。

3库房安全管理措施

以南京理工大学为例,库房的安全管理,需要学校职能部门、学院齐心协力共同经营,协调一致地从各个不同侧面去监督、检查安全工作,以下是对库房安全的几项建议措施。

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库房任何事故的发生,总有一定的征兆会先期表露出来, 不过事故苗头,有的较为隐蔽,不易被人察觉,有的较为明显,易于被人发现,往往一个大事故的酿成,是由若干个小事故的互相渗透,相互交叉而形成的,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渐变过程。所以库房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主动捕捉事故的先期征兆,采取积极防范措施,防微杜渐,及时进行治理,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2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要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管理人员应由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合格、持有危险品管理合格证者担任,易燃易爆品的领用要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双人管理、双人发放、 双人领用、双把锁、两本账。运输、发放危险品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药品散落,对于散落的危险品要及时清理,清除安全隐患。

3.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管理

对于学校库房、暂存间或者临时库房的易燃易爆品,应当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要单独储存:禁止共同储存的物质混存,例如苦味酸、TNT、硝化棉等爆炸品禁止与起爆药、雷管等共同存储;禁止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混存,例如氯酸钾、硝酸盐等易制爆化学品与镁、铝、锌等粉混合存储;注意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的物质混存,例如溴与磷、锌粉、镁粉,高锰酸钾与硫酸、 硫磺,铝粉与氯仿等。学校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管理是预防库房爆炸事故的有效措施。

3.4加强库房火源、热源的控制

库房内严禁吸烟、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需要进行检修动火时,必须事先向学校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办理动火备案手续,撤离库内和附近的物品,并视不同情况经专门安全处理后,方准动火。动火是应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动火结束后,应检查现场,熄灭一切火种;进入库房的人员不得穿钉鞋以及易产生静电的衣服,装卸危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禁止使用能打击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针对电气、静电、雷击等产生火花危险的电气设备应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 定期检测维修。

3.5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高校要认真进行库房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通过检查和整改,再检查再整改,不断推进库房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可采取单位自查与领导督查相结合, 定期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以及季度性检查与节假日前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多角度多层面的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检查监督安全责任制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高校库房能够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摘要:高等学校的易燃易爆性危险品库房(以下简称库房)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部位。文中将影响库房安全的因素归纳为人为因素、物资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以及管理因素,针对库房的特点提出库房安全系统化管理对策措施,建议通过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火源,注重日常安全检查,真正提高库房的安全管理效果,为高校教学与科研的顺利进行提供重要保障。

篇4:遇易燃易爆危险品爆炸如何自救

爆炸发生时,首先要趴下 相信大家都看过电影里的爆炸场面,里面主人公们都是飞身一跃,向外扑地,颜面朝下,双手抱头,其实这就是正确的第一反应。爆炸发生瞬间,我们没有功夫基础,但能做到的就是“趴下”,这样保持身体低伏姿态,不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爆炸所带来的伤害,还可以防止吸入过多有毒烟雾。

观察周围环境,确定事故来源 不论你在户外还是室内,确定自身暂时安全后,都应立即查看周围环境,确定事故发生来源,弄清爆炸方向及风向(可根据烟雾判断)。如果是在室外,确定暂无二次爆炸发生后,背向爆炸中心,迅速向上风口方向转移,避免吸入过多有毒烟雾。若是在室内,如本次事故中部分周边居民区的居民,应远离窗户、玻璃门前或其他有潜在危害的区域和家中物体最薄弱的部位;其次,做好人身肢体防护,保护可能致命的关键部位。

是否逃出建筑物,视情况而定 首先,在未弄清事态时,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以本次事件为例,当确定爆炸发生距离自身有一定距离时,可选择安全方式撤离建筑物,不要贪念财物,出来后向远离爆炸现场的方向逃离。如果爆炸就发生在自己所在建筑物,也要在躲开污染区的同时尽快离开。切勿打电话、使用电梯,如果无法离开建筑,或者无法穿过爆炸区域,那么寻找尽可能远离爆炸区的地方,然后就地采取防护措施。

防范烟雾可能带来的伤害 易燃、易爆危险品爆炸具有特殊性,吸入过多有毒烟雾极易造成吸入性肺炎。因此切记,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大喊大叫,以免不必要的污染气体吸入,同时捂住口鼻,家居应常备防毒气面具,如果污染不严重,密织棉料用来过滤也很不错,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湿。眼睛防护也很重要,尽可能戴上各种防毒眼镜、防护镜或游泳用的护目镜等。同时穿上长袖长裤,减少裸露部位。

发生化学灼伤可先行处理 如果接触到化学物质,应迅速脱去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创伤部位,冲洗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清洗时要遍及所有受害部位,防止物质存留。对眼、鼻、口腔等部位的清洗尤其要迅速、仔细。对眼睛的冲洗一般用生理盐水或用清洁的自来水,冲洗时水流尽量不要正对着角膜方向,不要揉眼睛。皮肤部位的灼伤,用清水冲洗后,可用中和剂洗涤,时间不要过长,然后用清水冲洗。完成冲洗后,应根据受伤情况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适当处理。摘自《中国医学论坛报》

篇5: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初级中学

篇6: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对教育教学、师生生活和学习影响较大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相关教师、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1、根据我校实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主要目标有:燃气、液化石油气瓶、危险化学试剂等。

2、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食堂、门卫室、实验室。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校长室、总务处报告,接报后总务处负责有关人员的调配,并进行简要的现场处置部署(保护现场、人员疏散、通知120急救中心等),校长室视情况决定逐级汇报。

2、事故发生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⑵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⑶ 可判断的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⑷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⑸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⑹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由学校主要领导决定处理事项。

2、全校教职工必须按照《应急预案人员分组》的职责尽快投入工作。

六、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没有相应防护设备的人员除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能进入污染区,避免发生意外。

2、现场医疗急救应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

3、组织污染区的师生撤离事故现场时,要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要向上风向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篇7: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点集锦 选择题

1、易燃气体是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爆炸下限≤13%,或燃烧范围不小于()个百分点的气体。

A、10 B、12 C、15 D、18 答案解析:

易燃气体是指温度在20℃,标准大气压101.3kPa时,或燃烧范围不小于12个百分点(爆炸浓度极限的上、下限之差)的气体。故正确答案选B

2、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不包括()。

A、扩散性 B、可缩性 C、流动性 D、带电性 答案解析:

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包括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和毒害性等,而流动性是易燃液体的通行。故本题答案选C

3、对于Ⅰ级易燃气体,其爆炸下限小于()%。A、10 B、12 C、13 D、15 故本题选A

4、易燃气体中当含有()元素具有腐蚀性,在高压下能渗透到碳素中去,削弱设备的耐压强度,严重时可导致设备系统裂隙、漏气,引起火灾等事故。A、硫 B、氢 C、氮 D、磷 答案解析:

易燃气体中当含有氢元素具有腐蚀性,在高压下渗透到碳素中去,削弱设备的耐强度,严重时可导致设备系统裂隙、漏气、引起火灾等事故。故本题选B

5、生产和存储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液体,其闪点()。’ A、<28℃ B、≤28℃ C、>28℃ D、≥28℃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闪点在消防上的作用。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故本题选A

6、易燃气体有氢气、乙炔气、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等,其按火灾危险性分为()级。A、两 B、三 C、四 D、五 本题解析:

易燃气体分两级。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Ⅱ级:10%≤爆炸极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故本题选A

7、固体根据燃点的高低为可燃固体和易燃固体,其中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的临界燃点为()℃。

A、100 B、150 C、200 D、300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根据燃点的高低,固体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成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成为易燃固体。故本题选D

8、通常将闪点小于()℃的液体归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A、18 B、23 C、28 D、60 本题解析:

将闪点小于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大于等于28℃且小于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大于等于60℃的归为丙类火险物质。故本题答案C

9、危险品是指由班长、()、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存储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上忙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A、易损 B、易燃 C、易分解 D、以反应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危险品的定义。危险品指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存储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上忙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故本题选B

10、燃点低于()℃的固体成为易燃固体。A、100 B、300 C、500 D、1000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易燃固体的分类。根据燃点的高低,燃烧物质可分为易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成为可燃固体,如农夫产品及其制品(也成易燃货物)。燃点低于300℃为易燃固体,如大部分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属可燃固体。故本题选B

11、易燃固体按其燃点的高低、燃烧的速度、放出气体的毒害性的大小可分()级 A、二 B、三 C、四 D、五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易燃固体的分级。为了不同的需求,易燃固体按其燃点的高低、燃烧速度的快慢、放出气体毒害性的大小通常分成二级。胡本题选A

12、燃点在300℃以下的天然纤维属于()类易燃固体。A、甲 B、乙 C、丙 D、丁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是易燃固体的分类。燃点低于300℃的为易燃固体,如大部分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但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如棉、麻纸张、谷草等)属于丙类易燃固体。故本题选C

13、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本身体积增大,这一特性是液体的()A、易燃性 B、蒸汽的爆炸性C、受热膨胀性 D、流动性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易燃液体也有受热膨胀性,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本身体积膨胀的同时蒸汽压力增加。故正确答案选C

14、根据易燃液体储运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易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指()

A、闪点<28 ℃的液体 B、28 ℃ ≤闪点<60 ℃ 的液体 C、闪点≥60℃的液体 D、闪点≥40℃的液体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十易燃液体的分类。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 ℃的液体 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28 ℃ ≤闪点<60 ℃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体。故本题选A

15、通常将爆炸下限小于()%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

A、3 B、4 C、8 D、10 本题解析:

通常将爆炸的下限小于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故本题答案为D

16、以下关于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描述错误的是()

A、一般来说简单的成分组成的气体较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 B、价键不饱和的易燃气体比相对应价键饱和的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大 C、气体中所含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少,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 D、腐蚀性危险性最大的是氢,金属容器发声氢脆 本题解析:

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越多。故本题答案选C

17、易燃液体分为()类。

A、2 B、3 C、4 D、1 本题解析:

易燃液体分为三类。故本题选B

18、通常将燃点高于()℃的固体称为可燃固体。

A、200 B、100 C、300 D、400 本题解析:

通常将燃点高于300℃的固体称为可燃固体。故本题答案为ABCDE

19、爆炸下限为10%的气体归为()类火险物质。A、甲 B、乙 C、丙 D、丁 本题解析:

爆炸下限为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故正确答案选B 20、【多选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其不包括()。A、易于自然的物质 B、腐蚀品 C、氧化性物质 D、有机过氧化物 E、有毒品 本题解析:

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包括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然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邮寄过氧化物。虽然部分易燃易爆危险品具有腐蚀性和毒害性,但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不包括危险品种的腐蚀品和有毒品。故正确答案选BE

21、【多选题】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表现在()

A、毒害性 B、流动性 C、爆炸性 D、易燃性 E、积热自然性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的表现。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为: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选项E属于易于自然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故正确答案ABCD

22、【多选题】氧化物质的火险危险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受热被撞分解性 B、可燃性 C、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然性 D、与酸作用分解性 E、强氧化物质与弱氧化物质作用不分解 本题解析

氧化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包括受热被撞分解性、可燃性、与可燃液体作用自然性、与酸作用分解性、与水作用分解性、腐蚀毒害性。故正确答案ABCD

23、【多选题】以下不属于爆炸品的特性是()。

A、爆炸性 B、敏感性 C、氧化性 D、水溶性 E、无色无味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爆炸品的危险性。爆炸品的主要危害是爆炸性、敏感性、殉爆。故正确答案选CDE

24、【多选题】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包括()

A、爆炸性 B、受热膨胀性 C、流动性 D、扩散性 E、带电性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易燃液体的火灾性包括易燃性、爆炸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选项D为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故正确答案选ABCE

25、【多选题】固体根据燃烧点的高低分为可燃固体和易燃固体,其中易燃固体按其燃点高低、燃烧的速度快慢、放出气体的毒害性大小分为()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E、特级 本题解析

根据固体根据燃烧点的高低分为可燃固体和易燃固体,其中易燃固体按其燃点高低、燃烧的速度快慢、放出气体的毒害性大小分为一级和二级。故正确答案AB

26、【多选题】易于自然物质的火灾特性主要表现()。

A、遇空气自燃 B、遇湿易燃 C、燃点低 D、易点燃 E、积热自然性 本题解析

易于自然物质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①遇空气自燃;②遇湿易燃火灾危险性;’③积热自然性。故正确答案ABE

27、【多选题】影响主要敏感度的因素有()

A、化学组成 B、结构 C、温度 D、杂质 E、结晶、密度 本题解析

篇8: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笔者在近年来的消防行政执法实践中发现,全国各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监督状况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地区由于对有关法律法规存在错误的理解和认识,有一种弱化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的消防监督力度的倾向,甚至个别地区几乎完全放弃了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管。这不仅有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能满足严峻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现实对消防监督工作提出的需求。从2003年2月造成33人死亡的哈尔滨天潭酒店火灾到2008年9月导致44人死亡的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其原因都是发生火灾的现场使用或存在易燃易爆物质(前者是将溶剂汽油加入未熄灭的取暖煤油炉引发火灾,后者是在室内燃放焰火点燃了作为吸音装修材料的聚氨酯合成材料)。类似的火灾事故不胜枚举。由于物质的因素(即物质自身的危险特性)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政监督职责。

1 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监管的必要性

1.1 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危险特性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点监督管理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是指现行国家标准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危险特性的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中的部分易燃易爆危险品。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具有点火能量低,火灾蔓延迅速,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需要特别防护等特点。对于气体而言,只要气体具有可燃性,就是易燃易爆的。绝大多数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都在10%以下(如氢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只有氨气、一氧化碳和溴甲烷等少数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高于10%,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可燃气体都具有甲类火灾危险性,只有少数可燃气体是乙类火灾危险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中易燃液体的闭杯闪点基本上都低于60℃(如汽油、乙醇、丙酮等),因此具有不低于乙类火灾的火灾危险性。现行国家标准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的“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不仅包括了绝大多数具有不低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物质,还包括以聚氨酯泡沫为典型代表的有机易燃固体材料以及部分丙类可燃固体(如干草、废橡胶、潮湿的棉花等)。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的氧化性和分解性决定了其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特性;毒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所具有的毒害性或腐蚀性又进一步加大了可燃、爆炸性物质的危险性。因此,易燃易爆危险品自身的危险特性要求消防机构必须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管,切实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工作。

1.2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主要包括工厂、仓库、储罐区、专业商店、专用车站和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储配站、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加油加气站等)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且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丙类可燃固体)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应当按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既具有人员密集的特点,又往往会由于使用或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例如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或以油、气作为原料从事生产、加工等作业)而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可以说,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监督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工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3 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与灭火救援

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防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目前,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中规定的范围: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等。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在众多应急救援工作中位列第一,因为其不仅发生火灾、爆炸和毒害事故的可能性大,容易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而且事故处置情况复杂,需要有非常专业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专业知识和处置技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监管是成功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2 监管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与单位的法律依据

2.1《消防法》中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规定

《消防法》共有七十四条,其中有九条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其场所与设施,分别是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上述具体条款要求如表1所示。与1998年实施的《消防法》相比,新修订的《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规定,新增的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则强化了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可以看出,新修订的《消防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设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企业保险、专职消防队的建立以及违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鉴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监督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工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和单位的监督检查自然成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重点之一。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公安部门职责的规定

2002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同样赋予了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消防监督职责。

2.3 消防机构的监管职责

2002年5月,公安部在颁布第64号令废止第18号令的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2]31号),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职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该通知明确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所应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与新修订《消防法》同时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对于“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3 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

表1给出了部分常用的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由表1可以看出,不仅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技术规范的数量较多,而且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等通用技术规范中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规定也占了比较大的篇幅。事实上,“建规”中有六章十四节的规定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直接相关,并且在这些规定中大部分都是强制性条款。“建规”中有关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是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划分的;有关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消防安全规定独立成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章节也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表1中所列规范标准的发布年代不同,一些规定和用语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使用中要特别注意按照较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并且要注意不同法规及规范间的过渡与衔接。例如,“危险化学品”的概念正式出现于2002年正式颁布的国务院第344号令,取代了之前习惯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的概念。再如,2005年所发布的国家标准GB6944-2005和GB12268-2005对危险品的分类名称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这直接导致了2005年之前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中有关分类名称的用语与最新规范不一致。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更新易产生歧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4 结束语

物质自身的火灾危险性是决定火灾事故是否发生和火灾发生时造成后果严重性大小的关键和根本,必须充分认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危险性及其存在的普遍性,正确判断各种场所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以及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这是进行火灾预防与控制以及成功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前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要切实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与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场所与单位的监管工作,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控火灾、爆炸及泄漏事故。

参考文献

[1]杜兰萍.筑牢三道防线有效防控火灾[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28(6):387-389.

[2]傅智敏.工业企业防火[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3]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S].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

篇9: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7、在易燃易爆品的包装内附有与本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篇10: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庄镇寨子小学

2012年2月13日

小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危险品是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五种:

①易燃品 ②易爆品 ③有毒性物品 ④强氧化性物品 ⑤强腐蚀性物品

2、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用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3、危险品库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危险品的取用及送还要有明细账、分类帐及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5、对于危险品,要做到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得乱仍乱放,以免发生事故。

6、支取、使用、送还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品库内严禁明火。

篇11: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二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标准的使用量。

第三条 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第四条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五条 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第六条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篇12:建筑项目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储存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仓库 (尤其是城市火工品临时储存仓库) 选址要符合规定。储存物品的数量和类型要按照仓库的设计容量和性质进行分库储存, 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还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运输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单位要具备一定资质, 爆破物品要由专人、专车运输, 运输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防止物品混装、车厢内载人。物品装卸时, 要按照操作标准进行, 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线。

使用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的领用要实行审批制度, 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及时如实领用, 发放爆炸物的品种、数量、编号、领取人、发放人、退库记录等信息要记录在案。在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数量, 若领用数量未超过当班用量, 当天要把剩余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严禁临时违规存放。隧道等爆破施工现场要防止出现打孔作业与炸药装填、导线连接等交叉作业。项目部要派专人全程监控爆炸物品的使用。

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环节应提前编制专门爆破设计, 由技术人员在爆破人员作业前向其详细交底和说明, 爆破人员要严格按爆破设计进行作业。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 爆破作业结束后及时检查, 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人员管理

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资质, 并持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件上岗。企业必须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增强其安全作业意识。

应急管理

要建立针对性应急预案, 相关人员要接受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熟练掌握应急知识和技能, 发生险情时按程序处置, 先撤离人员, 切忌盲目抢险施救。

监督检查

企业各级领导与项目经理部应坚持将易燃易爆物品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 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篇13: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办法

内控制度汇编

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检查、考核办法。

二、火工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种类

1、火工材料指用于工程施工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器材等;

2、易燃易爆物品指用于工程施工施工的汽油、柴油、机油、润滑油、绝缘油、氧气、乙炔、清漆、稀释剂、丙酮、环氧、固化剂、油漆、硫酸、盐酸、化学试剂等。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

1、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应遵守有关管理条例,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做好防静电、燃烧、爆炸、隔热、隔潮等措施,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客货混装,要求专车运输。

2、派车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要认真做好防范措施,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运输雷管炸药时应遵守有关技术要求,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手续,并派专人押运。

四、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

1、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易燃易爆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管理。管理及使用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及火灾的预防方法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甘肃常安新能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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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瓶的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2、运输气瓶时应安放在特制半圆型的承窝木架内;如有没有承窝木架时,可以在每一气瓶套以厚度不少于二十五毫米的橡皮圈两个,以免互相抛头撞击;

3、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押运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

5、严禁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6、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7、运送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8、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后才允许运输。

9、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上白色,并用红颜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10、在接收氧气瓶、乙炔瓶时,应检查印在钢瓶上的钢瓶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否则应拒收。

11、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时,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空瓶应写明“空瓶”。

12、工作地点最多只允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13、油漆场所的油漆及溶剂贮存时,以不超过一日用量为宜。容器应及时加盖。

甘肃常安新能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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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23、在生产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时,领料单必须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发放使用,汽油每次不得超过5kg(除大量使用的经公司主管领导或总批准外),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24、发电机风洞内不允许使用汽油直接清洗设备,如工作确实需要,要经过使用部门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要经公司主管领导或总工批准,并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25、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及时回收、保管,残废品应集中回收销毁。

六、检查与考核

篇14: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贮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公司生产和使用的某产品等易燃易爆品。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三条 危险品生产、贮存、运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均衡生产,不得出现“三超”。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第四条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严格执行“三同时”。

第五条 应从设计、工艺、设备、操作、制度、劳动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应贯彻执行“三少、三隔离”原则。

第六条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改造工艺、设备和装置努力实现自动化。改善作业条件,增强防护能力,提高生产本质安全程度。

第七条 直接从事危险品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通过考核,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

第三章 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开工

(一)新建厂或新、改、扩建生产线,应由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专门的检查验收小组检查、确认合格后,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上级检查验收方可投产;或新、改、扩建的工房,大修后或停产一个月以上重新开工的生产线,应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人力、设备、仪表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经理签发开工生产许可证。

(二)检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建筑设施符合建设安装的有关规定和《安全规范》要求;

2、电气设施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防雷及防静电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要求;

4、各种设备装置符合安全要求,有完善的检测报告和试运行记录;

5、通过、除尘、安全防护、消防、应急等完整有效;

6、工艺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7、操作人员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8、生产区域及工房内达到整洁生产要求(5S要求)第九条 生产

(一)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作业的人员,须认真学习掌握生产工艺、产品性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和安全设施,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不正常现象;中应做到严谨、细致、沉稳、准确、轻拿轻放。

(二)进入危险品生产工库房的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携带烟火、无线通讯工具和生产无关的物品。

(三)设备、仪表、工具和计量器具应严格实行预检预修及定期校验。

(四)危险品生产工艺、原材料、环境条件、消防用水压、水量等应符合要求;停电时,备用电源应在15秒内启动自动切换投入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有毒品不得直接下水关系密切;对下水关系密切、地沟、沉淀池和检查井的沉淀物应定期检查清理,并进行安全处理。

(六)有酸、碱作业的工房、库房应有防酸、碱飞溅灼伤事故的措施,应分别备有充足的2%—5%的清洁碳酸钠溶液和2%醋酸溶液。

(七)生产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严禁设备漏油和搅拌装置碰撞、磨擦;严禁敲打输送危险物品的设备、管线。

(八)在暴雨、雷电等恶劣条件直接威胁下,应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

(九)转产时应对由于不同产品或原料接触而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十)生产中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当班班长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下达人员撤离的命令,同时报告单位领导。

(十一)连续生产作业的,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停产

(一)长期停产时,工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应按规定分送库房储存,设备、设施、管线、地沟等清理干净,废弃物要妥善存放并按规定处理。

(二)临时停产,必须按照工艺规程要求处理,并将作业环境及设备清理干净,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第十一条 设备设施

(一)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的设备应保持工况良好,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需要备用设备的。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

(二)接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备管道应光滑,不应有凹凸不平或毛刺,不应有能存积易燃易爆物的死角。管道连接应采用法兰盘或焊接,不应使用螺纹连接。

(三)生产备用电源、事故照明、事故排风、安全放料、消防雨淋、信号报警等装置应保持良好有效状态。

(四)工房内的设备应按规定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对机械旋转部位,如齿轮、链轮、皮带轮应设置密封保护罩;对噪声、振动超标的设备,应采取降噪减振措施。

(五)易发生液体飞溅或引起人员灼伤、烫伤的设备或工作部位,应设有防护罩或采取其它防溅措施。

(六)在有易燃易爆溶剂挥发的工房中,应设溶剂回收、排放装置,并应有可靠的防爆、泄爆、阻火措施。

(七)易燃易爆场所设备管线的静电接地,法兰、阀门静电跨接线应保持牢固完好,无松动,每年必须定期检测。输送各种危险物质的室外金属架空管道,应按所输送危险物质的防雷等级采取防雷措施。

(八)凡因设备润滑油接触危险物料可能引发事故的,应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库房中使用的与危险品直接接触的工具或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在磨擦、撞击下不产生火花、静电,并与危险品不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

(十)各种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改装。

(十一)作业场所应设有可靠避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设施应有导静电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做好记录,确保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第十二条 作业环境及文明生产

(一)危险品工厂应建立严格的文明生产制度。

(二)易燃易爆工、库房周围30m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并定期限清理树枝和杂草。

(三)工、库房内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定位存放,工具摆放整齐。

(四)危险品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妥善管理,定期清除。

(五)地沟、地坑、沉淀池等应有盖板或护栏。

(六)危险品工、库房内不准存放食物和进食。饮用水设施应采取密闭措施,且应与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场所隔离。

(七)从事有毒有害和直接接触毒物的生产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澡更衣。防护用品不准带出工房。

第四章 检修安全

第十三条 大修前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制定检修方案,由单位组织进行方案的评审,方案中应包括预先危险性分析和采取的安全措施;检修作业前,生产单位要对检修的设备管道进行工艺安全处理,检修现场物料清理干净,管线断开,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定专门安全负责人负责检修过程中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库房的设备检修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必要时应进行化学处理或在采取周密防护措施后方可检修

第十五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库房内局部设备检修时,宜拆送到固定修理位置,否则应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移出现场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 检修机械传动部位前,应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第十七条 检修带压容器、管道、阀门等作业时,应先排料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十八条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管线、容器上检修或拆卸阀门。

第十九条 检修完毕应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清,所检修的设备、管线应清理干净。

第二十条 检修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验收。

第二十一条 检修带有夹层的管线、设备,在不能确定其是否清理干净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对其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前必须进行销毁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三条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其它区域的危险设备设施、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第二十四条 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第二十五条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岗位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品或紧急停车的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二十七条 检修作业中的危险作业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废旧危险品及管线、设备处理

第二十八条 检修后的废旧设备、管线、沾有危险品的废弃物等,专人负责清理、专人销毁,并建立台帐。

第二十九条曾装过危险品的管道、设备的清理由所在单位进行;经过处理的废旧危险物品、管线、设备等应详细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分别存放、专人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外销曾装过危险品的管道、设备前必须经过处理,并经公司相关单位(安全部门、所产生单位、清理人员)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 易燃易爆工、库房定员与定量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安全定员、定量原则

(一)安全定员:根据工艺规程要求的安全定员包括操作人员、维修维护等人员,检查等人员属于参观定员,安全定员由公司根据工艺规程要求确定,每个危险点参观定员不得多于5人。

(二)安全定量

1、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线及成品库房按照可研和工艺规程要求确定。

2、贮槽的安全量,立式贮槽安全定量不超过总量的85%,卧式贮槽安全定量不超过总量的90%。

3、其它定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三)安全定员、定量要求

1、各易燃易爆工库房的安全定员定量在发生变化需要更改,必须由单位上

报技术部门报请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变更。

2、对从事易燃易爆产品的试验、研究的,负责试验、研究的单位要制定临时的安全定员定量并报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技术与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新增加易燃易爆工、库房定员、定量情况,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七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运输和装卸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储存

(一)库房、库区基本要求

1、库区设铁丝网或围墙,距离库房不得少于25m。

2、库房周围半径30m以内,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自库墙根算起,山坡为顺坡向上)。

3、库房,必须干净整洁,不得漏水、积水、不得有鼠蛇洞及有害虫类。库区内不准任意安设电气线路。

4、库房应定时通风,作好防热防潮等工作。库内湿度一般应保持在45﹪-8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温、湿度及存放情况进行检查、记录。

5、库房、库区设置的安全、防火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满足要求,每个水池水量不得少于总容量的80%。

(二)储存要求

1、危险品库房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2、除库属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区,必须入库时需持保卫部门签发的库区专用通行证,方可进入库区,外来人员进入库区时还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和指定库房管理人员陪同。

3、炸药库房必须按规定安全定量存放,不得超过安全量规定,堆放应符合规范要求利于人员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垛稳定,堆垛高度、堆垛与墙距离、主通道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规定要求。

4、库内存放炸药的药箱(袋)底部必须有垫木,其高度不低于10cm。成品箱堆高不得超过五箱,袋堆最高不超过2米。

5、炸药在入库3日内,必须提出产品验收合格证和缴库单,并应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出库时应有出库单,在雷雨或雷电直接威胁下不得出入库。

6、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和防阳光直射、防止小动物进入等措施,温湿度符合所存危险品技术要求。

7、性质不同的炸药不得同存一个库,对安定性差和感度大的火炸药要单独专库存放。

8、一般门窗等小修可拆除后在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大修时必须将库内产品倒空后进行。

9、库内不准进行产品开封打包;开包取样,应将产品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10、对贮存时间较长的产品应按规定定期抽查其安定性能。第三十三条 运输。

(一)公司内汽车运输

1、从事危险品运输的司机必须是公司认可并经过专门培训,具有危险品运输安全资质。

2、车辆必须根据危险品货物性质,有相应的防雨、防晒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车辆必须有危险品运输标志,排汽消音装置应设在车的前下侧,并加装防火罩。车箱内金属凸起裸露部分、铁质底板应用木板或橡胶板等衬垫。

3、产品入库车属专车专用,不得任意移作它用。

4、危险品货物装载、运输不得超过车辆载重量80%,货物超过车厢板时高度不得超过包装箱(物)高的三分之一,装载整齐,留有押运人的安全位置,押运人员不得站、坐、卧在货物上。

5、装运危险品车辆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车辆内不得混放不同物品。

6、公司内危险品运输必须在规定的路线上行驶,不得绕道或离开行驶路线。

7、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两车间距不得少于50m,行驶中不准超车、追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急刹车。中途不许随便停车,故障停车检修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通过铁道口时,应提前减速,确认无火车通过时再过道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外售危险品的运输

1、承运外售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装载危险品。

2、销售部门对承运外售危险品的司机和押运人员进行安全保卫、保密教育,并登记。

3、外来承运外售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由公司相关人员带领下或物流部门专门司机方可进入库区,停放地点必须指定地点,装卸量不得超过汽车载重量的80%,安全由带领人员负责。

(三)火车运输

1、必须是棚车,有通风窗,有可靠保险等安全设施,存品区应干燥、整洁、无杂物,存区底部应用干燥牛皮纸垫好。

2、车辆内不得超载、堆放整齐,相邻货袋(箱)不得相差两袋,堆码稳定,并在车门处采取措施,防止倒塌,保证火车押运人员休息地点周围两米内不会掉物。

3、押运人员接手货物后,不得在运输中脱车,不得带烟、火,单车运输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押运人员负责接货数量与交货数量的准确,并经常检查货运途中的安全。尤其应注意监视停车周围的安全状况。

5、货车要有危险货物的运输标志。第三十四条 装卸

(一)使用的工具必须是不产生火花的。

(二)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摩擦、碰撞,严格按危险物品搬运规程操作,按规定存放。

(三)手推车运输危险品时,载重量不宜超过300KG,运输道路坡度不宜大于2%,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的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四)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翻斗车、拖拉车、三轮车、畜力车、及摩托车、自行车等运输工具。

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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