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关键词: 告知 学生 学校 责任

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共12篇)

篇1: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呵护孩子的安全,哺育他们健康成长,是父母、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责任。为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现将父母、学校保护学生安全应尽的责任告知您,请您和学校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强化他们的安全法制意识,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学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并来取相应措施。

4、上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不得收藏并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打火机等器具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 “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营业性娱乐场(网吧、电子游戏室、酒吧、歌舞厅等),不打架。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

9、不准私自在池塘、水塘、水库游泳,到有安全防止措施的正规场所游泳要有家长带领,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不要在大树和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防雷电击伤。

13、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4、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或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 “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严格遵守。

2、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的教育。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把握好到校离家时间,及时检查学生回家情况,坚决不允许孩子独自到游泳场所游泳,随意外出或途中逗留。

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应当告知学校。

10、家长应将自己的联系电话或离学校最近的委托联系人的电话及联系方式书面告诉学校。

13、家长应主动给学生定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等保险。

三、学校、教师的责任:

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4、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14、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18、由于教师个人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责令教师个人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

下列情况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7、,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下列情况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l、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

7、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10、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下列情况造成学生自己(或他人)受到伤害事故,应当依法由学生(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其他人承担责任的情况:

1、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相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学校的责任致使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

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调解依据是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篇2: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家长朋友:

首先感谢你一直以来对雁江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配合。

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学校安全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了切实把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现根据《侵权责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发生转移,学校与所有学生之间是知识教育管理关系。在此,将学校、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告知如下:

一、学校责任

1、学校应认真履行校园内对学生安全的教育权、管理权,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

2、学校必须完善相关安全制度,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校内安全监管。

3、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协助家长抓好学生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

二、学生的责任

1、学生应加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规

2、学生应自觉地接受学校及老师的教育和管理。

3、学生应自觉地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4、学生应加强自身的养成训练,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友善地与同学相处,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减

5、学生如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学生自负或其监护人负责。(1)到电子游戏室、录像室、歌舞厅、网吧等不适宜学生去的娱乐场所造成的伤害。(2)私自下河游泳或到河边玩耍造成的伤害。(3)在校外摊点购买食品而造成的食物中毒。(4)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造成的伤害。

(5)从事不安全的活动或在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所造成的伤害。(6)斗殴、携带危险器械或管制刀具所造成的伤害。(7)自发组织的体育、游乐活动所造成的伤害。

(8)国家法定假日、学校放假期间或放学后所发生的伤害。(9)学生自杀、自残的,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等情况的。(10)突发癫痫、心脑血管等疾病的。

(11)住校生在校期间私自出校、翻围墙、打架斗殴、参与危险活动等造成伤害的;(12)无论通校生还是住校生上学往返途中因步行、乘车等各种原因造成伤害的。

三、家长的责任

1、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人的职责,认真履行对其子女的监护权、教育权、管理权。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安全常识训练,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章制度。

少乃至消除不安全的潜在因素。

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发现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并及时与学校联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家长应对学生在校外、家庭、特别是节假日、学校因特殊情况临时放假和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进行监控和管理。对就读幼儿园和小学一、二、三年级以及10岁以下的学生家长必须接送。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履行手续后方可离校,家长要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到家返校情况;密切关注子女行踪,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时间;

4、家长应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暴力等日常生活的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孩子拒绝乘坐无牌、无证、无驾照保险的“三无”车船和超员、超速车船。坚决拒绝乘坐“野的”、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等无客运资质、发生交通事故缺乏安全保障的车辆。教育孩子注意乘车船的安全。不在车船内打闹、将身体探出车船外;遵守交通规则;在乘船时自觉穿救生衣,主动拒绝乘坐超载及存在安全问题的客船。家长应与车船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坚决教育制止。

5、加强家校联系,积极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及校外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的特异体质等健康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共同对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早恋等不良行为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和心理疏导。

6、加强子女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教育孩子购买食品时要做到“一看、二闻、三触摸”,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过期或“三无”食品。教育孩子不偷摘、偷吃果园内的瓜果,避免农药中毒;教育孩子不在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店和流动摊点购买食品。

年级

学校(盖章):

学生(签名): 班 主 任(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7、家长应教育子女尽量在校内不使用手机,杜绝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利用手机上黄色网站、聊天、玩

8、家长应积极为其子女投保,以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免责范围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教育,无不当行为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情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学

5、学生或家长私自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而发生的伤害;

6、学生自杀、自残的,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的造成的伤害;

7、学生在上放学途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伤害;

8、因学生或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

9、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0、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本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在各个学段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同学校签订。游戏等。

生突发疾病,学校已经采取救护措施的;

任;

篇3:安全责任告知书

安全责任告家长书

为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责任书如下:

1、学生家长要及时了解学生到校及返校情况,特别声明因我校两大周过一次星期,为保障离家远的学生下午能及时坐上回家车辆,所以后周五(高三后周六)下午提前一小时上课,提前一个小时放学,请家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不准到深水处洗澡,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及假期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以书面形式及时

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11、学生在家期间家长要对学生的安全不断进行教育,并有防范措施。

12、假期,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负责。

13、家长要教育学生不吸烟,不喝酒,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打架斗殴。

14、过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能叫人让车,不叫车让人,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15、凡是在校外食宿的同学,晚上一律不准随便外出,校外住宿的学生不能进滑冰场、游戏厅、录像厅和网吧。

16、不准私拉电线,接灯必须请电工,注意安全用电。违反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负责。

17、晚上不随意外出,更不能引入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

18、切记病从口入,不吃零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吃小摊食物

19、若出了问题,要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决不可私了。

20、如果出了问题属于学校设施原因,学校负责。属于教育不到,学校和有关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

属于学生违规违纪,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负责。

21、以上规定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生班主任

家长级主任

篇4: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1.应依法办理文化、消防、环保、卫生、工商、治安等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存在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并向公安部门备案。

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3.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堵塞。

4.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5.营业期间严禁燃放烟花、动用明火。

6.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篇5:短学期安全责任告知书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克服麻痹思想,抛弃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注意学习安全防范技能,具备在火灾、水灾、地震、雷电、中暑、晕倒、休克等情况发生时能采取正确逃生自救能力。

3、外出参加专业实践(实训)或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活动要求,服从指导教师的各项安排。校内实验(实训)应严格按照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将有毒有害物品带出实验室。

4、严禁到江、河、海、水库、池塘等水域洗澡、游泳、捕鱼或嬉戏。

5、要讲究饮食卫生,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食用生冷食品时要注意买正规厂家的产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看食物的保质日期及是否变质、有异味等,防止食物中毒。

6、严禁酗酒、赌博、打架、起哄闹事、乱扔物品;严禁翻爬门窗、阳台、地势陡峭的山坡、围墙及附着物。

7、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按时就寝,不晚归,严禁夜不归宿,严禁擅自在外租房住。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拉电线、电灯、插座等,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蜡烛等易燃物品,不抽烟,不乱扔杂物。

8、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矛盾要冷静处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9、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车船,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时刻留心身边的安全隐患。

10、离校外出需到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凡离校外出,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舍友、同学,并向家长汇报。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老师、家长、同学、舍友保持联系。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办理大型活动审批程序。

11、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注意网络安全,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与陌生网友见面。网上购物需谨慎。

12、不和陌生人攀谈,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家庭情况和联系方式,将辅导员、宿舍同学的名字、电话告知家长,方便家长与学校、学院联系。

13、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告知家长,并获得家长的同意,参加活动时要注意自我防范,防止被骗入和陷入传销组织、非法宗教组织、邪教组织。

14、参加集会、讲座、演出等活动时,要有序进出会场。

15、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活动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16、在校内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拨打保卫处电话2271110。校外遇到突发事件请拨打110,并及时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

以上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

学生签名:联系电话:

篇6: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

编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使用的主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一旦发生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依据事故调查确定的原因,承担相关直接责任。

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1、应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聘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按《条例》规定申报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4、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熟知管理制度,掌握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并按章作业;

5、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查;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7、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适时组织演练;建立重点设备监控制度,对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和其他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加强管理;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时及时采取救援措施防止发生灾害,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8、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

9、依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收费标准缴纳定期检验等费用。

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安全管理的其它要求和相关信息,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址:http//.cn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http//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址:http//

质量技术监督局

接收单位接受意见:

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接受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接受单位负责人:;年月日

篇7: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

一、企业是本经营生产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种侥幸心理和麻痺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的规定。

(三)不断改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要按相关规定按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生产区域、生活区域、仓储区域之间应当保持安全距离;要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援设施设备;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其依法履责;按规定建立、实行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七)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演练。

(九)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每月组织3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及时、准确报告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五、凡本企业为业主的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项目,本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六、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防火、防电、防盗、防中毒、防治安刑事案件。按要求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检修,畅通疏散出口和消防通道。

七、遵守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八、处理好同周边群众和利益相关群众的各种关系,不侵害群众利益,发生纠纷及时报告村(社区)、乡镇(街道)协调处理,确保不发生矛盾纠纷或诱发群体性事件。

篇8: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应重点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二、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三、营业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锁闭、阻塞。

四、场所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严禁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五、营业时间严禁燃放烟花、动用明火。

六、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或未经阻燃处理的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进行装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装设容易误导和影响琉散的玻璃、镜子等。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九、营业期间消费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十、加强防火检查,营业期限间至少每2个小时巡查一次,午夜后值班人员巡查不得小于两次。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篇9: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和《安徽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质函(2010)358号),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企业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特种设备;

2、坚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质量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以文件形式落实到生产各个环节和每名员工;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加强设备使用管理

1、选择具有制造许可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2、安装特种设备需要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3、按规定需要安装监检的设备在必须经过监检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最迟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到市质监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5、按时申请定期检验,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6、定期对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7、重大维修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履行告知、检验手续;

8、特种设备达到报废年限的,应当按照程序强制报废,不得再使用;

9、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10、电梯维护保养必须为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

三、确保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取得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四、建立健全设备档案

1、每个企业必须建立特种设备总体台帐;

2、建立每台设备技术档案,一台一档,内容包括: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五、制定应急专项预案

1、针对不同种类特种设备,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六、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1、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主管负责人每月对特种设备检查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前例行检查一次,并形成文字记录;

2、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七、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人员报告;

2、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政府、质监局、安监局报告。

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安全监察专用章)

篇10: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暑期即将到来,为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切实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1、妥善保管私人物品。暑假期间学校会对宿舍进行维修升级,贵重物品要全部带离学校。离校前务必关好门窗和水电,存放物品柜子要上锁,所有电器要断电,私自接装的洗衣机自行拆走。

2、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按学校规定时间内离校和返校,往返学校途中要与家长和老师保持联系,不得乘坐无运营资质车辆,时刻注意财产安全,到达往返地后要及时向家长和辅导员老师报平安。

3、外出旅行安全第一。暑期外出旅行和游玩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运营资质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遵守旅游园区各项规定,遇恶劣天气时要减少外出。

4、谨防网络信息诈骗。不要轻信他人,尤其是不要轻信短信、微信、QQ、网站等中奖和理财信息,坚决不能把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家人联系方式等)透漏给别人。

5、遇事不慌智慧处理。遇到意外事件时要冷静不慌张、量力而行、智慧处理,记住事件线索,第一时间紧急报案处理,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不受到侵害。

6、营养膳食注意卫生。不暴饮暴食,不过量饮酒,不吃垃圾食品。

7、重视各类疾病预防。如发现身体不适要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医就诊,保持正常作息,适量运动,保持卫生,特别注意传染性疾病的防护。

8、严律自我不触红线。不赌博、不酗酒、不赌球、不打架;不浏览黄色网站;不传播反动言论;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做与大学生身份不符合的行为。

9、远离深水偏远地区。炎热时节不要到深水池塘游泳、垂钓,不要到危险偏远禁足地区避暑野炊。

10、抵制邪教毒品侵扰。不搞迷信,不参加各种形式的邪教组织;不吸毒,自觉抵制毒品。

11、加强自我心理调节。保持心情舒畅,做好自我心理调整,遇到烦恼和纠结问题要及时与父母沟通,向老师多请教,向朋友多诉说。如果有打不开的心理症结可以向专门心理治疗机构进行咨询调解。

12、善于学习提升自我。多读书,读好书,做好科研项目研究,积极规划新学年发展目标。

13、积极实践谨防传销。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家长同意、向辅导员老师报备,谨防传销等非法组织诱骗。

9月5日18:00前返校,原则上不予请假,返校后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报到,及时缴纳学费,及时学生证注册,及时领取课本,及时做好寝室卫生清洁,及时做好上课准备。

学院已将《2018年暑期安全责任告知书》讲解于我。我已认真阅悉相关内容。我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班级:

签名:

_______________学院(盖章)

篇11: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辖区各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为切实落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各类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

二、积极参加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层层落实。

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建立并完善安全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制定实用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六、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

七、保证单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整好用。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八、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经营时间内安全出口不封闭、不上锁。

九、每当生产经营活动中止时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除诱发火灾和生产事故的各种因素。

十、经常性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掌握事故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自救和组织、引导他人疏散的方法。

篇12:学生安全告知书

各位同学:

大家好!

大学阶段,是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安全、顺利的完成学业,是大家在校学习期间的首要任务。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希望广大同学能够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1、各学院将适时组织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请大家本着“与己负责,与他为安”的原则认真参加活动,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御能力。

2、要提高防范意识,拒绝各种产品推销,以防上当受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出门关好门窗,以防被盗;妥善保管个人和家庭信息,避免泄露给可疑人员;要提高安全、法制意识,不加入各种非法组织,不参加任何违法集会、活动。

3、如有回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参加应聘和签约等离开学校情况,必须提前通知学院负责老师,并履行请假手续。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与老师、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未经许可不得组织或参加各种集会、旅游、野营等活动;不允许私自到校外游泳;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夜间出行应结伴同行。

4、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禁止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禁止使用蜡烛照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和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禁止在宿舍、走廊、电梯内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严禁高空抛物;注意食品安全,不在外面摊点吃不卫生的食品;严禁蹬踏电梯,不在电梯内打闹;

5、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住公寓同学步行往返期间,禁止打闹、大声喧哗,避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二、近期学校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安全管理和监控,请广大学生进出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等教学、生活场所主动出示学生证,配合相关人员检查。

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校门卫电话:84762792(黄海校区昼夜);84763191(渤海校区昼夜);

保卫处治安科电话:84762685,84763837(渤海校区);

学生处电话:84763608、84762678;84763835(渤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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