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篇1: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桑植县卫生局印发《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县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桑安委„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狠抓法规、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1、医疗卫生及公共卫生安全;
2、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化妆品、公共场所、放射卫生安全;
3、各单位防火、防盗及压力型容器的使用安全;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整治工作;
4、精麻药品的管理使用;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各医疗单位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是否健全。
2、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工培训,持证是否达标。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建立,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5、各单位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要求配备,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安全标示是否清楚。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工
为了更进一步地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好隐患排查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这次隐患治理工作作如下分工:
1、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产及所辖各卫生所、诊所的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安全排查及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排查。
2、疾控中心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及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安全的排查。
3、卫生监督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安全的排查。
4、卫生局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及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督查。
五、隐患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6月):
各单位制定2010年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
第二阶段(6-9月):
1、各单位对所辖的卫生院、诊所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隐患处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2、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所属卫生机构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已经查明并登记建档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督促、指导该科室或卫生院、诊所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短期内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定人、定责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和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增加安全设施,强化安全基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一旦发现要及时通报隐患单位,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对整改不彻底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10-12月)
1、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对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制定监控措施。
2、结合这次整改成果,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等。
3、11月中旬,县卫生局组织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和总结上报,届时各单位要总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以书面及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卫生局办公室。
六、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何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摆在我们目前的一件头等大事,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重要措施,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有效地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彻底、领导要落实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制订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抓好各自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这次隐患排查工作得 到强有利的组织保障。
3、严格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不断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落实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关 停等断然措施。
4、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在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巡检、抽检、互检和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 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监督整改。要建立并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台账,实行向各单位公示、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措施。
篇2: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为我镇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10年排查活动的基础上,及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落实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2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救治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实施医疗急救。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 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消防设施完好率情况,5、内部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结合本院的实际,确定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本院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落实责任相结合。要认真落实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统计报告。将隐患排查情况及时统计上报。
3、总结提高,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工作阶段
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的实际,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结合实际,制订排查治理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1年全年)
依照本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底)
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平安医院”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本院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毒麻限制药品、放射源的安全排查,经常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隐患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积极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墙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
篇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
关键词: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1 引言
事故源于隐患, 这一理念已经广泛形成共识。隐患排查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途径, 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 因此总结经验, 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2 我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概况
2.1 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5月12日印发《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出台了4个指导意见进行具体部署。2007年5月19日, 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全国各地区、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积极响应, 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7年12月28日, 国家安监总局颁布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作出了具体规定, 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2008年1月8日,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 2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 为此, 全国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 进一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2 成效
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地方政府督促检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对相关省区市进行督查以及各单位组织“回头看”等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进一步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整改,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已初步建立。
2.3 存在的问题
目前, 尽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我国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仍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个别地方政府和企业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意识, 部分企业隐患自查流于形式, 走过场, 应付检查;一些地方整改资金、责任不落实, 隐患治理迟缓乏力, 重大隐患整改率低, 导致一些严重隐患长期存在。
(2) 政府监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法规标准体系、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设滞后, 导致监督力度、指导工作无法到位。
(3) 非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足。在安监部门的日常监管过程中, 一些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一直不作为监管的重点, 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明显落后于高危行业。
(4) 对安全生产的科学规律、方法等研究不足, 尚未形成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标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手段、技术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
(5) 政府监管部门存在机构设置不能覆盖到乡、镇, 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平衡等问题。
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方法和途径
近年来, 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力度逐年加大, 但如何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建章立制, 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逐步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的根本措施。
(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监察制度。
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监察,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调研工作有机结合, 严格监督监察程序, 每季度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重大隐患建立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分级管理、监控等制度,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监察, 必要时, 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政府还应建立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 有效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
(2) 企业建立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监控、验收、资金专项使用等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同时做好信息统计、按月上报工作,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隐患治理、重大隐患监控;建立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 鼓励、发动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 应当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2 政府主导, 落实责任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主体, 只有政府重视, 落实“两个责任”, 即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 才能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深入、持久进行。
(1) 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认识, 与责任制、政绩考核挂钩,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派驻工作组或督查员, 严格执法, 严防死守。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 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密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 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落实及进展情况。
(2)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要在安生全产工作责任制落实上狠下功夫, 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责任、经费、时间“四落实”。
3.3 注重科学、讲求实效
(1) 联合行动。
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 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才能真正奏效。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制定明确的工作规则, 建立协调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协会、安全中介机构联合行动, 对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重点地区、行业,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和技术水平将取得明显实效。
(2) 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要素, 引进体系的思想, 遵循PDCA动态循环模式,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使隐患不断得到排查治理。
(3) 注重安全经济学研究。
合理分配资金使用范围、比例,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效力。
(4) 开展科技开发。
集中研究解决容易导致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隐患等重点课题。研究资源配置, 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 淘汰高风险、低效益、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的企业。
3.4 规范管理, 保障资金
(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以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攻克重大隐患。《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使用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所需费用资金。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资金管理, 保障资金投入。
(2)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资金保障政策。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制度”, 确保专款专用, 有的放矢地进行重点隐患治理。
(3) 对需要社会各部门共同治理的重大隐患, 列为政府工程项目, 财政部门保证资金投入。如潍坊市的经验是将涉及社会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列为政府工程项目, 这样资金、技术、施工等问题就容易解决。
3.5 加强培训, 提高意识
政府和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法规、标准要求, 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另外还可采取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合理化建议、危险源有奖辨识等创新形式, 调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6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隐患排查治理
(1) 健全法制, 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处罚。
(2) 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 要建立隐患自查制度, 规定排查的重点和治理要求, 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
(3)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公众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加强公众监督作用。
(4) 制定激励和优惠政策。如对隐患治理绩效显著的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5) 借助媒体, 强化监督。
(6) 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明查暗访结合, 有效督促指导企业长期、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隐患。
4 结束语
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 新的隐患会不断产生, 只有通过政府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业不断努力,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才能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Safe Production Act of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rder ofthe Chairman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No.70])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heck and Control of HiddenRisk Related to Production Accidents (Order of SAWS[No.16])
篇4: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篇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保障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每年的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各部门单位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年安全科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车队驾驶人员及车辆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驾驶人员未取得资格证的不得上岗;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出车、中、前例行检查。按规定保养和进行二级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管理部门和车辆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篇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2017-201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织提供思想组织保障”的原则,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局安全生产目标。
三、总体部署
为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分为三个层面进行:
(一)局总部
局总部将根据总体安排,每半组织一次全局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同时对2012全局重点监控项目,将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二)各单位
各单位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综合大检查,对所属项目部进行
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每季度末28日前报局备案;同时要根据各公司所属重点监控项目情况,结合施工进展,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活动。
(三)各项目部
各项目部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将排查治理结果每月底报所属公司。
四、排查治理重点
在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局及所属各单位2012年的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项目为重点,并涵盖全部项目展开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一)桥梁、路基及房建工程:深基坑和不良地质基坑的开挖、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检测及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高填深挖路基工程,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挂篮施工、梁板吊装及固定、临线跨线施工等。
(二)隧道工程:洞口的开挖、支护,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软弱围岩、断层破碎带及其它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仰拱和二衬的浇筑进度、强度及与掌子面的安全步距,洞内临时用电、通风及消防,火工品的运输、保管及使用。
(三)机械设备:吊车、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施工电梯、滑模和爬模系统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拆卸;小型机具的维修保养及运载记录等。
五、具体保证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和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项目部负责人轮流带班作业,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直接指挥权。作业现场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健全机制体系,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安全技术措施,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以及作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及时得到整改。要根据项目特点,紧紧抓住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防台防汛、防山洪泥石流、防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季节,以及重点监控项目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
(五)强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或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
(六)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各单位要按局安全生产“235”考核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及时有效遏制施工现场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入开展以“生命工程”为载体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深化和推进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围绕“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健全管理制度,为我县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组长:徐方曙
副组长:王洋
成员:秦飞尹秀侠张夫波 张建堂
2、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分类分处”双线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群体性事件由教导处负责,危害化学药品、电化教学设施由教务处负责,治安安全、饮食卫生、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由总务处和医务室负责。各部门要加
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3、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1)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学生观看《中学生安全教育》专题片,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使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重点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是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设施,实验室、食堂、厕所及楼梯等地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工作,重点看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摊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5)加强学校危房和院墙的安全管理。主要看东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围墙是否有倾斜现象。
(6)加强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水的安全管理。对卫生设施和餐饮设施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设施进行处理,食品、饮用水严把质量关。食堂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搞好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7)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实验室和学生食堂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8)制订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结合预案组织学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包括集中演练和日常演练)。
4、坚持排查治理方式的科学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督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重点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与物防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分处管理、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利用广播、黑板报、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敏
感时期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师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摸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治措施;有则必改,改则必严;保证人员、经费、行动到位;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记录,主动上报
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变能力。规范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桃沟中心校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篇8: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立三项隐患查处奖惩制度
针对以往出现的“现场隐患无人查、隐患查出后不及时治理、治理后隐患重复出现”的问题,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奖罚力度, 出台“制造隐患有代价、举报隐患有奖励, 治理隐患有报酬”管理制度。
(1) 隐患漏查“问责”制度。对于上级监管部门或本矿业务科室在下井检查或下现场检查过程中, 查出区队存在隐患而区队自身没有查出或查出以后没有按规定落实整改, 按隐患性质实行“问责”追究, 责任者包括区队岗位工、班组长、带班队长、队长和分管机关科室责任区域负责人、分管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区队分管领导,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在井下作业现场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措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财产损失的人员由矿给予专项安全奖励。
(3) 隐患治理“限时”制度。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 根据整改难易程度明确具体的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同时明确整改需要配合的支持条件, 凡是不能按时完成或治理不彻底, 或重复出现的, 一律给予经济处罚。
二、建立五个层次隐患整治体系
将隐患排查治理拓展到每一个岗位员工,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延伸, 建立完善岗位级隐患排查、班组级隐患排查、区队级隐患排查、专业级隐患排查、矿井级隐患排查五个层次的隐患整治体系。
(1) 岗位级隐患排查。岗位工负责现场一线具体工作, 其工作过程中就能发现许多安全隐患, 因此要抓住岗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作用, 通过各类岗位作业人员的全程参与,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复查、考核等环节要素管理, 全面实施岗位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明显隐患和潜在隐患, 从根本上解决岗位工只是隐患治理者而不是排查者的问题, 发挥他们隐患排查的积极主动性,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2) 班组级隐患排查。由班组长具体负责, 每班对本队责任区域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全面排查, 第一时间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班组隐患排查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的作用, 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班组长在落实自身岗位和区域隐患排查的基础上, 对班组成员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重要数据收集, 与带班队长沟通后, 现场落实整改或防范措施, 进行重点盯防。
(3) 区队级隐患排查。队长为本区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由区队队长负责组织跟班队长和技术员每周对本队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认真填写《区队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同时对上周排查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重复性隐患进行重点分析并制定分类管控措施, 最后将隐患排查汇总表、分类管控措施、整改负责人等分别报专业科室和安全办监督、备案。队长要对每日带班队长录入《区队隐患排查记录台账》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 落实整改措施, 限期整改, 对需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 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科室和安全办。
(4) 专业科室级隐患排查。专业科室实行旬排查、旬验收、月考核的方式, 覆盖所有分管业务, 认真填写《专业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对排查出的隐患由专业科室制定整改方案, 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各专业科室要对井下分管业务进行科室内责任划分, 不留死角死面, 落实监管和排查责任。对区队自查、上报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 相关专业科室要按责任划分落实监管责任人, 监督按期整改;按期未整改的, 对队长进行加倍处罚。对区队自查、上报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协调、安排。
(5) 矿领导级隐患排查。此类隐患排查应由安全副矿长组织, 召集各分管矿领导及各业务科室, 对全矿井范围分不同专业对矿内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分类进行排查, 执行旬排查、月汇总制度。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后由主要领导召开会议, 对存在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责任, 并制定安全措施, 隐患问题以督办表的形式落实到具体分管部门, 明确具体督办人员和督办矿领导, 同时要对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作为专业科室的月度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
三、抓好一个闭环管理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体系后, 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后, 要消除安全隐患带来的危害工作, 就要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目前应用普遍和较为成熟的机制就是闭环管理机制, 规范各级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治理、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
根据建立起来的5个隐患整治体系, 实现分级闭环。各级排查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 明确完成时间、责任人和验收人。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负责闭环管理, 凡因班组成员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而被罚款的, 负连带管理责任。班组隐患排查由跟班队干负责闭环管理, 凡因当班隐患排查整治而被罚款的, 负连带管理责任。以此类推, 区队隐患排查由队长负责闭环管理, 专业科室隐患排查由分管副总负责闭环管理, 矿领导隐患排查由矿长负责闭环管理。对没有做好闭环管理, 隐患整改不力和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处罚, 追究相关联责任, 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摘要:《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等管理制度, 强调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本文分析了安全隐患排查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提出了煤矿企业如何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体系, 并对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定了制度。
篇9: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宝泉岭分局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局安委发〔2008〕1号)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为统领,按照“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医院各单位、各场所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医院各科室、各单位重要场所,属地管理单位。
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
2、各种车辆、特别职工通勤车等。
3、院区内的饭店、旅店、美发店等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医院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三、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种类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火等各项措施。
2、加强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恶劣气候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指导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寒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医院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学生
副组长:张砚群王晓东
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安全办、保卫科、工会、财务部、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砚群(兼);成员由安全办全体成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定期了解掌握和督促检查各科室、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及时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明确和落实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保卫科牵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电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坚持谁的隐患谁治理,谁主管,谁督办。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单位,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办要加强对医院各科室、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制订隐患整改和监控措施。要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五)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加强隐患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制度和隐患数据库。
(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全院干部职工参予,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七)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以及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及时按规定报告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收到预期效果。
篇1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计划
为全面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巩固和提高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现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深化重点隐患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监控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来抓,公司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将分步骤、分重点的组织检查隐患,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到底,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
二、组织领导
公司专门成立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车间、配电室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 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着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有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管和安全执法监察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基础;四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边整治边发生安全事故。
四、经费和物资保障
公司决定为隐患排查工作设立专门帐号,拨付 10万元用于安全设施投入和隐患治理,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11月底):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抓紧对查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于11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严格安全管理,严禁“三违”、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复产安全验收.第二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针对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清单,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0日):根据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清单,做好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阶段(12月20日至月底):根据风险管控级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六、强化应急管理
强化应急管理,各单位都要编制应急预案,重点岗位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遇到突发事件时保证能够带领所属人员安全撤离与安全防护,同时广泛教育本单位员工加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七、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部门要结合 各自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扎实全面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抓出实效。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各 自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篇11:桑植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推进“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情况,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检测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1至4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1日至8月20日)。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至少组织2次全面检查,各学校每月开展1次自检自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属各学校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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