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

关键词: 炼化 第一课 负责人 培训

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精选6篇)

篇1: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

在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3年8月27日)

各企业厂长、经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区安监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对今天与会的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表示欢迎,对应邀前来为本次培训班授课的市安监局李科长科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这次培训会是根据国家、省、市安监局、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目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举办的一次重要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以前国家安监总局要求高危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近年来由于一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发生起数和伤亡人数均大幅度超过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国家安监总局要求一般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同高危行业企业一样,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也要持证上岗,并且明确做为今后的安全检查中重要内容,没有证就不能担任企业的厂长、经理,就不能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生。这次培训班邀请

市安监局综合科李小鹏科长和为培训班授课,李科长科长长期从事安监法制工作,对安监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有着很深的研究和造诣,两位科长的精彩授课,必将对我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在两位长长授课之前,我借此次机会先讲两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的质量安全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项整治多。有跨越两个年度的“双打”行动,有去年的大排查大整治,今年国务院省市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到今天为止还在进行之中。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目前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二是整治要求高。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安监部门提出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严格要求,就是对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的企业大力扶植,创造条件使其做大做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令其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继续正常生产经营;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必须关停取缔;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集中取缔无合法资质生产单位行动。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区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这是广大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抛开不稳定的表象以外,纵观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着诸多质量安全隐患,突出表现在安全生产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说广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未免有失偏颇;要说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到了一个什么新的高度,又难免有些夸张。实事求是的讲,经过几年的整治,各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理解,对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所了解,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隐患排查方式方法,还存在很大差距,还不能有效掌握和运用,致使企业仍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所有这些为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和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监管部门抓一抓紧一紧,抓的松了迅速下滑,企业存在的老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还有就是企业的隐患排查走形式、应付检查的多,实际做的差得很远,不能达到真正的目的。一旦发生问题不仅对社会不负责、对监管部门不负责,对企业本身也不负责,再就是有些企业想方设法规避打击,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明一套,暗一套,极尽应付之能事,但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真不了,一旦被查处就拼命推卸责任,还是个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的具体表现。有句话说:态度决定成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即便是被动应付,一时蒙混过关,早晚会露出“马脚”,其代价是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最后,我对大家讲一点:

就是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出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的是企业自己,这次培训活动就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步骤。按照这次培训的安排。为检验培训效果,培训班还安排了考试考试试卷和成绩要进行登记并作为发证的重要依据。因此这次培训活动,各企业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三个落实。即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各位厂长、经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监管部门永恒的话题,经济社会发展也需要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为了使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社会生产优质、安全、放心的产品,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让我们在不懈努力和奋斗当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为建设文明、生态、富裕、和谐的下花园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2: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篇3: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

煤炭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及其培训机制和能力考核的建设是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其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高更是煤炭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2006年和2007年国家安监局等7部委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强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和《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7]95号),对煤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明确的准入条件。国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炭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炭企业的干部队伍建设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包括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内的三类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都明确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明确了担任煤炭企业负责人的学历和生产实践经验的“门槛”,建立了考试题库,并要求进行统一考试,这些举措操作性较强,具有强制性。然而,由于我国煤矿数量众多,井型差异和灾害差异非常突出;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安全管理的经验等也都有较大的差异。不论煤矿的规模,不论煤矿的灾害特点,不论参训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文化水平,也不论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对企业负责人的新要求,采用统一模式的准入门槛,统一培训大纲,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核标准,其结果是针对性差、系统性差、时效性差。

中国煤炭协会通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面向煤炭企业领导干部开展了煤炭工商管理干部的培训和煤炭职业经理人的认定;2006年7月,人事部办公厅、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下发了《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开展了采煤工程、煤矿安全、煤矿机电、煤田地质与测绘、煤炭洁净利用及矿区环保五个重点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培训,并从2011年开始推出各级职业“采煤师”、“机电师”、“通风师”、“掘进师”的培训和认定工作。这些措施对于在煤炭行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无疑是十分有益的。但这些培训多属于阶段性和专题性的继续教育,其对象更多的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教育,缺乏人才培训的系统性和政策上的强制性。

由此看出,现行的培训考核机制对煤炭企业负责人能力和水平的差异缺乏针对性;对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对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需求缺乏系统性;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缺乏强制性。因此,必须以创新的观念来思考煤炭企业负责人的继续教育,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合格的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群体,以适应我国煤炭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 建立长效机制的基本构想

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各级煤炭管理和安全监察部门对本地区的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素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根据本地的实际,在进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煤炭企业发展的人才战略,并进行分段实施。比如,以2-3年为一个周期,对每一个周期提出培训的目标,并按照培训目标制定出考核标准。通过几个周期的不断提高,使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最终真正达到应该具备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2.1 统筹规划与分段培训

2.1.1 统筹规划

统筹规划是指政府部门从长远的战略出发,制定出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应该达到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并根据目标确定出培养方案。这个培养方案应该包括总的教学计划和每一个阶段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考核标准和考核大纲。阶段性教学计划既要满足各个阶段的培养目标的要求,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符合总体培养目标的要求。因此,对教学大纲的每一项教学内容需要做总体设计,要不断协调好每一次培训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协调好各次培训教学内容的衔接,保证教学内容的逐渐加深和最终的完善。

统筹规划同时要对培训方案中培训的内容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规划,培训中既要保证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规教育,还需要开展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技术、安全系统工程以及煤炭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系统的培训和教育。

2.1.2 分段培训

分段培训是要分阶段逐步提高综合素质,淘汰不合格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逐步提高取证办矿的门槛。严格按照标准,通过一次性的培训考核来淘汰不合格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从我国目前国民经济建设对煤炭行业的要求来看,是难以实现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标准”的掌握也会有不同的解释。在我国煤矿目前的现实下,要达到这样的标准,不是通过一、两轮培训就能解决的。因此,必须在建立每一个阶段“标准”基础上,来把握培训的“度”和淘汰的“度”,从而实现逐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的目的。

2.1.3 分段培训与“复训”、“再培训”的关系

分段培训要与安全培训中“复训”、“再培训”区别开来。现在“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有关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培训,这对过去针对国有大矿有大学煤炭学缘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实际的,而对目前绝大多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来说,每一个周期的分段学习,除前面所述的“再培训”内容以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在煤矿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提高。如果说第一个周期培训的基本内容以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话,那第二个周期以后就应该逐渐融入和加大与煤炭企业深度发展相关的知识内容和分量。

分段培训,是就“时间”而不是就“人”,无论是否参加前阶段的培训,都要以参加培训时所处的阶段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要求来进行培训和考核,以规范管理,统一各阶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专业素质和管理素质的尺度。

2.2 分级考核和发证

2.2.1 分“级”培训、考核

对培训对象进行分级,这个对象不是指学员,而是针对煤炭企业。煤炭企业的分级应该按照煤矿的灾害种类和性质、生产能力和规模来进行。如同汽车的驾驶执照,不同的车型对驾驶者驾照有不同的要求;不同井型的矿山也应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来管理。管理一个年产上百万吨的大型煤炭企业与管理一个年产3万吨的小煤矿显然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要求是有很大差别的;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与管理其它矿井相比,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通风安全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要求也是有侧重的。因此,分级培训是煤矿生产和安全实际的需要。同时,对于目前我国还存在大量乡镇煤矿的实际情况,分级培训也是实事求是的。

分级考核既可以按矿山规模来分,如以原国有重点煤矿、原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或以煤矿年产量来分类;也可以结合煤矿的灾害程度和种类来分。分别做出各类考核的考核标准,以及考核前的培训辅导教学计划和大纲。煤矿企业负责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以及实践经验选择参加哪一类的培训和考核,而不一定局限于自己目前所服务的企业。

分“段”培训和分“级”考核不是相互独立的。根据统筹规划,在每一个阶段内,按该阶段的培训目标,分别制定出了各级的考核标准。低“段”高“级”的考核标准同高“段”低“级”的考核标准相一致。

2.2.2 分级发证

考核的的类型不同,所取得的证书当然也应该有别,其任职的企业范围、类型也应该一一对应。尤其是灾害较重的煤炭企业和大型煤炭企业,需要取得高级别资质的“证书”方可就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政府各部门理顺关系,建立相应的发证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比如,规定获得高级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的可以兼容低级别证书的任职管理范围,取得高级别资格证的可以加大参加下一段培训的间隔期,以鼓励更多的人参加高级别的培训和考核。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需要获得“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并有煤炭工业协会大力推行的“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制度。采用“分段培训、分级考核发证”以后,可以做到“三证合一”,避免重复培训,减轻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负担。

3 对构建长效机制的初步实践

按照统筹规划、分段培训、分级考核的基本构想,我们早在2001年就开始就本地区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素质提高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进行规划,建立了以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培训和矿长资格培训为基础,融入煤炭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内容的“分段培训”和“分级考核”机制。“纵向”,是指从长远来看,建立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的长效机制,改变过去初训—复训的培训模式,按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培训和考核,逐段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技术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横向”,是指在同一阶段,根据矿井的灾害情况、矿井的生产能力以及培训对象的文化程度,分级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

3.1 统筹规划、分段培训、考核的实施

根据实际,我们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制定出长远的培训计划及其目标。按照分段培训的思路,从2000年末开始,以3-4年为一个周期,把培训分为了三段。为保证各阶段教学目标的实现,推出了各阶段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改革了各阶段的考核方法。

在第一阶段,针对安全生产形势特别严峻的现实,在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中偏重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的内容,加强安全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际应用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的培训。在考核中,加大对煤矿生产实际和安全管理基础的考核,以确保该阶段安全培训目标的实现。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安全技术与管理基础培训的基础上,增加了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培训,同时针对煤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展了工商管理知识的培训。在考核中,尝试对重点煤炭企业负责人开展面试的方式,着手开展人机对话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在建立科学、合理和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体系的改革方面开始探索和研究。

第三阶段的培训内容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培训目标定位于煤炭企业负责人综合素质中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教学内容中,更注重对煤矿应急救援指挥,煤矿发展战略,煤矿资源整合与改、扩建,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的培训。在考核中,除安全培训所开展的计算机考试外,在综合素质考核中更侧重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

为配合“分段培训”,满足各阶段培训中技术含量的逐渐提升对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文化和技术素质的要求,特别是从第三阶段开始对学历的要求,开展了煤矿主体专业的普通本科,成人本、专科的学历教育,“煤矿机电技术”、“煤矿开采技术”一年制的专业培训以及采掘、机电、通风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的培训等。从长远来看,为煤炭企业负责人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开展了基础工作。

3.2 分级发证的实施

根据统筹规划,我们按照矿山的灾害种类和性质以及矿山规模,对矿山进行了分级,不同级别的矿山企业负责人必须通过相应等级的考核,取得相应等级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从第二阶段培训开始,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制定了“A”、“B”、“C”三级考核标准,开发了相应的试题库,分别进行考核。同时,设置了考核不同级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的“门槛”,对文化程度、学缘以及煤矿实际工作经历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使考核发证更具针对性。

在第二阶段的培训中,考核后获得“A”、“B”、“C”级的学员大约相等。进入第三阶段后,“C”级明显减少,“A”级明显增多。这反映了目前煤炭企业负责人的实际整体素质情况,也是我们建立统筹规划、分段培训、分级考核机制的实际效果。可以设想,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素质达到一定高度,形成一支较为稳定的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群体以后,当我国煤炭资源整合取得实质性结果以后,“C”、“B”级自然也将不会存在。

4 小结

针对目前我国煤矿以及煤矿矿长基本素质的现状,根据我们的分析研究和几年的实践,提出了建立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的基本构想,并付诸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对于如何打造一批合格的煤炭企业负责人群体,把我国目前针对煤炭企业负责人所开展的“煤炭企业负责人资格证书”、“煤炭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煤矿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653工程”培训等结合起来,系统的开展教育、培训,还需要政府、企业和高等院校进行认真研究、谋划,以期建立更为完善、系统、科学的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养、培训体系和机制。

摘要:针对我国煤矿普遍存在的规模差异较大、生产条件复杂、煤炭企业负责人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都相对较差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现在实施的培训和发证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指出现行的培训考核机制对煤炭企业负责人能力和水平的差异缺乏针对性,对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对管理人才的知识结构需求缺乏系统性,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缺乏强制性;提出了现行开展的对煤炭企业负责人的培训考核机制应该结合煤矿矿长安全培训、矿长资格培训和煤炭职业经理人培训所提出的综合素质要求,结合地区和企业的煤炭行业的实际和发展需要,实行统筹规划、分段培训、分级考核和发证,以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并按照这一设想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成果。

关键词:煤矿,负责人,考核,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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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浅析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急救援预案

1、背景

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伴随着高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但经济发展是不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我国事故多发、死亡率高,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安全生产的前沿。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者,是推动安全生产的关键力量,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从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到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是第一责任人要对企业全面负责,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就把主要负责人置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地位上,负有第一位的、主要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2.1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现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体现在四个方面:1、政治责任。国家性质决定了党中央国务院要以政治的高度,全局高度,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因为生命安全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2、经济责任。经济发展会增加国家财富,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保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经济增长,进而推动国家和谐可持续发展。3、社会责任。社会稳定源于家庭稳定,家庭稳定的前提是人身安全,要想保增长、促发展,这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4、法律责任。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企事业单位都要遵循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他们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所以国家和相关企业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条例来规范和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行使安全生产职责,进而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2.2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定

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规定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1、确立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建立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3、创设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4、建设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运用行政上赋予的职权,对生产和建设全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监督。5、确保机构和人员到位——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到位。6、亲自批阅文件——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对于上级政府部门、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的文件,“一把手”必须亲自批阅。7、保证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到位,必须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成本预算,逐级投入,落实到位。8、及时报告、处理事故。9、检查到位——检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相应问题。

3、陕西省电力设计院(简称陕西院)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陕西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详细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章制度,形成了本院特色的安全生产体系,做到事事有规可查、有章可循,人人有规可守、有据可依。

3.1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

为了有效地识别、评价陕西院生产活动、设施、产品及服务中对人员健康安全有影响的危险源,评价其风险程度,对重大风险因素实施有效控制,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本院制定了《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程序》:明确规定了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时机、识别方法、控制措施以及更新和管理。

3.2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为了对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故(包括事件:即导致或可能导致事件的情况)做出及时的处理和调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陕西院制定了《事件、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对本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安全生产事故的划分、报告、调查、处理及备档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制订了《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质量事故报告提纲》、《质量事故报告的编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

3.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为提高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正确、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陕西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能建的要求,针对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由总体(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伤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影响程度,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和成立专项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并对其职责做了规定,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考核规定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3.4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加强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和取证,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调动全员做好安全工作主动性,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过程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重点做好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安全风险防控,高度重视分包队伍安全管理,针对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防患于未然。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变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3.5安全生产考核规定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实现安全目标,陕西院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规定》。本规定明确了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建立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以提高全院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制定安全生产考核依据和奖惩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考核。

4、结论

企业负责人要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谨记“一把手”责任的严重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层层传递,环环相扣,员工也都应在领导的带领下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接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的每一项规定,履行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守安全生产防线,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事业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篇5: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

2010年5月24日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七章四十四条。

一、出台背景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统计,由于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总量的比例约80%。因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对保障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生产法》第27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自2005年开始,在深入调研、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并适时修正了《规定》。

二、对特种作业范围作了重大调整

《规定》本着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原则,对有关特种作业类别、工种进行了重大补充和调整,主要明确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类别、工种,规范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调整后的特种作业范围共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这些特种作业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独立性。必须有独立的岗位,由专人操作的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是危险性。必须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或物造成伤害,甚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三是特殊性。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不能很多,总体上讲,每个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该行业或领域全体从业人员的30%。

《规定》保留了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4种作业。重新调整和划分了矿山作业,将矿山特种作业划分为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2种作业类别,分别列了10个和8个工种;将危险物品作业规范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增列了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等16个工种。增加了石油天然气安全、冶金(有色)生产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等3个作业类别,分别增列了1个、1个和5个工种。

另外,《规定》删除了5种作业,即: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删除了起重机械(含电梯)、锅炉(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和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4种作业。同时,由于《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对矿山救护队员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矿山救护队员不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三、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规定

(一)为了避免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上的职能交叉,《规定》第二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由于基层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持有不同意见,为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职责,《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 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的特别规定

目前,特种作业人员中存在着大量的农民工,提高学历要求,会影响一大批人的就业,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此,《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要求仍规定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但是,考虑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规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学历要求做出了特别规定,即: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但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另外,为进一步增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健康要求的可操作性,《规定》对影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有关疾病作出了禁忌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五、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的新规定 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免于培训的规定。为使职业教育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培训,根据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规定》第九条规定:“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二)考核发证程序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规定》将考核划分考试和审核。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有条件的机构进行,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进行。同时,对考核发证的程序、时限等作出了严格规定。

(三)跨地区考核的规定。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考试,《规定》对申请考试的地点作出重大调整,允许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提出申请,方便了特种作业人员跨地区从业。

六、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的要求

为方便和加强复审工作,《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对复审时间作了调整,延长为3年进行1次。

(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三)明确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四)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不合格,或者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或者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与行政处罚,或者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等情形的,不予复审通过。

(五)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通过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罚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

培训心得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已经过去二天了,但省建设厅的领导和老师们所说的话仍记忆犹新,从越来越频繁的培训教育中来看充分说明了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性,也说明了安全生产迫在眉睫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从这为期三天的学习中,我更加体会到了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想一想真的是安全无小事,有时一些小的细节就能决定成败,这样说一点不夸张,安全这东西摸不着,也看不见,但安全对于一个建筑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安全也可以说是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安全工作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如果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的生命就会直接受到威胁,尤其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职工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对父母回家的期盼„„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务院把每年的6月定为“安全生产月”就是说明了这一点。

要想搞好安全生产,作为生产一线的一员,就应有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就得有实现目标的计划及措施。“安全措施订得详,能把事故来预防”。在生产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中制订的安全措施:勤巡视、细查看,遇问题、不简办,不明之处、追根求源,问以明白,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为天,安全就是企业的天,安全是企业的生命及灵魂所在。交通、建筑、运输、石油、煤炭、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作为建筑企业万千员工的一名,我们深知安全是建筑行业的重中之重。“建筑行业,安全先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在我心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一条条、一 幅幅,不仅是高悬于生产现场,更要深深地烙印在人们的心中。安全是生命之本,安全是幸福之源。与安全同行,小至你、我、他,大到企业、社会乃至世界,安全就是生命与快乐的保障。生命因健康而美丽,生命因安全而保障。

通过这次培训教师们的讲解,我个人认为一线上的职工都比较容易出现以下几种心理:

1、麻痹心理;口头上讲遵章守纪,但无人监督时就违反规章,作业 中马虎、凑和、不在乎,缺乏良好的工作激情和责任感自我安全意识差,思想松懈,麻痹大意或仅凭借“老经验”办事,这是一种最容易引发事故的不安全心态。

2、侥幸心理;怕麻烦,图省事,作业时不穿戴防护用品,嫌戴安全帽、打保险绳麻烦,干活不方便,把本应履行的程序减少了,颠倒正常程序,总是认为习惯性违章不一定造成事故,甚至错误的 认为造成事故也不一定死人。有时还会给违章者带来省时、省力的短期效益。缺乏敬业爱岗精神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

3、自以为是心理:技术不精,业务不熟或经验不足,主观臆断,盲目 自信,有章不循,相信经验,忽视规程,自以为是,冒险作业。总认为“以前这么干都没有出事故,现在这么干也不会出事。

4、逆反心理;凭情绪干活,由于生活、工作中不如意或对一些现 象心存反感,而不遵守安全规章,逞强好胜,失去工作热情,付之于消极对立情绪,时有违章和冒险动作出现。

要想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最大的想法就是重抓人员思想问 题,因为只有从人员思想上去认识安全,知道安全的危害性,给单位、自己、他人、亲人、朋友等造成的伤害,正确树立以人为本抓安全的想法,要把“安全当作无站的车,无点的钟,永无间歇,永无止境”; 要教育职工,时刻提醒自己成在安全,败在事故”只有安全才是出路”。把安全思想深深的烙在脑海里,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处处把安全列入工作,促使心里有安全,想安全。在生产中要把职工提出好的建议,及时的落实到位,这样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为此要特别注重以下几点: 1.坚持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注重活动效果

1.1坚持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人民财产安全为宗旨,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反映劳动者的呼声结合起来。

1.2使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3抓住典型事例,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1.4要不断改善宣传教育方法,运用科学手段,提高宣传教育质量.2.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1丰富内容,严格考核

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很广泛,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

2.2剖析典型案例,抓好现身说法

典型事故案例波及面广,对方方面面的企业领导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极大的震撼。为了从典型事故的分析中找出教训,改进工作,要十分重视事故回顾。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万一事故发生,立即召开事故回顾会,让当事人讲事故发生的经过,本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失误,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应吸取的教训。2.3树立先进典型,推动面上教育

鼓励各项目部结合各自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形象化教育活动。仪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安全漫画、安全谜语等比赛,职工们自己编、自己画、自己讲,加深了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和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谁避免了重大事故就给予重奖。确保不发生大、小事故。设立防火墙,警示全体职工时刻不忘安全,警钟常鸣。推广好的项目部安全教育的经验,开展了安全小品、安全演讲等比赛和消防技术会等活动,以教育全体职工。

3搞好安全生产技能教育,提高职工安技素质

职工必须有进行安全作业的实践能力,知识教育只解决了“应知”的问题,而技能教育,着重解决“应会”问题,以达到通常所说的“应知应会”的要求。主要是结合生产实际搞好岗位技术练兵。物色最出色的操作人员当教师,现场教学,以达到熟练操作为止。通过安全技能教育,激发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安技素质。4.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预防事故的应变能力和工作效率,采用“三级教育”的方法,对新工人、新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实习生,外来施工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

5.开展特种作业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重视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教育,每年都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班,复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有的定期送外培训。还定期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教育,增强了特种作业人员责任心,提高了他们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安全教育制度的自觉性。

6.进行季节安全教育作和节日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超前思想教育工作季节安全教育主要是结合不同季节中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多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所以,越是节日临近了,我们把安全教育工作就抓得越紧。

要坚持不懈地抓各种环节的安全教育,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途径,使全公司上、下形成了一个“人人树立了安全意识、人人掌握了安全知识、人人取得了安全考试的好成绩、人人学会了使用消防器材、人人学会了现场急救、人人都有了自我保护的能力”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气候的安全管理氛围。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已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以从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 遵守,带有本企业特点的价值观念、经营作风、管理准则、企业精神、职业观念和安全目标等的总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已成为当前煤炭企业的主要任务。本文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谈点粗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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