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工作会议通知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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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XX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培训普法宣讲员两万人次,对县直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团骨干、群众代表共1.2万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所有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校工作迈入了正常化轨道。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盛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要做好“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工作。全县“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总数10万册,按全县农户总户数60%分配到乡镇。为减轻农民负担,经县委研究决定,发行经费由县财政和司法局承担20万元,其余18万元由县直有关部门捐资解决,这项工作由吴海涛书记、张友启县长牵头,希望各单位站在全局高度,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三、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在即,盛市的验收,不仅是对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评估,也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一次检验。近阶段,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全员上阵,并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抓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级、各部门对在自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定过硬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坚决消灭“死角”,确保普法工作不走过常全县的考核验收要在六月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的自检自查要在五月底前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领导要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希望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盛市考核验收。
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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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01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在即,省、市的验收,不仅是对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评估,也是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一次检验。近阶段,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全员上阵,并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抓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级、各部门对在自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定过硬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坚决消灭“死角”,确保普法工作不走过场。全县的考核验收要在六月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的自检自查要在五月底前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领导要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希望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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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法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通稿 (1)
臧忠生在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 积极开创工商法制建设新局面 全力助推吉林经济又好又快
发展
本报讯10月28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出席会议并发作要讲话。他强调,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更加注重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指导,积极开创工商法制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吉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臧忠生指出,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吉林经济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吉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决策。疑难问题和大要案都经过局领导集体讨论程序民主决定,重大执法事项做出前听取法制机构意见。不断清理完善执法依据,执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省局积极清理行政权力,下放行政审批权,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以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严把执法主体关,全面实施自由裁量规则,认真开展案件评查,积极开展听证、复议、应诉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大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科学总结监管模式,创新
提出“四段式”执法模式,实现了科学监管机制的创新,省局综合监管平台的建立从硬件上保障了科学监管机制的运行。各级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内外普法并进,学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臧忠生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为总目标,牢牢把握国家工商总局“四个只有”,大力加强“四化建设”,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准则,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力营造吉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商法制环境。
臧忠生强调,为实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必须做到“五个狠抓”。
一是狠抓法制基础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有序开展。各级局对现有地方性法规和各项制度要进行清理、细化和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制度,不留执法盲区,把工作做到精细化。要严格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各级局对具体行政行为要严格规范,尤其是要防范不作为、滥作为,以及消极怠慢行为的发生。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要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局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具备机关法人资格的任何直属局和内设机构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后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发布前要经同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发布,如果出现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内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未按审核意见签发的,要追究制发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狠抓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各级局要将依法行政检查和考评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将此项工作做为一项长效机制狠抓落实,要将依法行政大检查切实开展好,考评结果要纳入到年终绩效考评中。凡是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末位的单位,不具有参加年度任何评先奖励的资格。要加大对违法行政的问责力度,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部门和执法人员予以鼓励表彰。各级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上级机关要切实履行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对有不良影响的案件有权直接提起重新审查,各业务机构要配合法制机构认真履行监督作用。法制机构还要充分发挥同级执法监督作用,认真核审把关,敢于坚持原则,主持公平正义。各级局要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执行立销案管理制度。各级局要加强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监管。防止随意立案、销案。严格执行跨地区办案报告制度,跨县(市、区)办案要经市州局批准,跨市州办案要经省局批准,出省办案必须经省局批准。
三是狠抓监管方式的创新,确保紧跟时代发展主调。各级局要在操作层面深入挖掘,把“四段式”执法模式贯穿于
工商执法的全过程,指导工商执法的各项工作。要牢牢把握这四个环节所针对的具体情形,全面体现“四段式”执法模式的人性化、科学化的执法效果。不断完善“四段式”执法模式操作规程。各级局要切实把行政指导与服务工商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和细化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和方式。建立行政指导程序规定、统一文书格式、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行政指导的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等制度。省局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行政指导工作继续开展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指导开展不力的地区加大督查力度,将全省行政指导工作整体推进。各级局要继续全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避免为说理生搬硬套,将说理复杂化,减少并逐渐地杜绝机械式、公式化撰写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基础上,探索在告知、送达等环节上的说理,实现执法文书全面说理化。鼓励各级局探索监管方式的创新。监管手段、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各地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机制和方法。
四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工商执法顺利开展。各级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抓实。牢固树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作为各级工商干部的必修课,将依法行政水平作为
干部晋级提拔的重要杠杆,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制度。强化普法宣传的效果,加大对外普法宣传的力度,讲求普法实效。教会相对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本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宣传。扩大相对人的监督途径,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为法制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各级局要健全法治工商建设的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对本单位的法制建设负总责,把法制建设作为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部门的法制建设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各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人人有责的意识。各级局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三个过硬”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在进人用人的问题上,要坚决把好关。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要有更强的学习钻研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法制机构开展工作的基本经费列入预算。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启业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洪海,监察专员、纪检组长常天晨出席会议。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彦主持会议。
吉林市、松原市、白山市工商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市州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各地的分会场参加会议。(王淑英、林延杰)
第四篇:省地税局法制工作会议落实工作汇报
2004年7月15日全省地税系统第五次法制工作会议在××召开,会上我们学习了各市依法治税的好经验,观看了我县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光碟,会议以后,我们×分局以法制工作会议内容为指导,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为依据,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坚持“一个确保、两个提高”工作格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肃税收法纪,进
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化征管改革,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目标管理,狠抓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素质,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做贡献。下半年工作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信息化建设和征管改革为动力,以道德建设和转变作风为保障,全面提高税务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坚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今年×分局地税费收入任务为375万元,其中税收任务312万元、保费63万元。截止6月底税收入库239万元,占年度任务的76.6%,社保费入库40万元,占年度任务的63%。但我们感到收入任务仍然很重。一是煤矿企业停产,税源大幅下降;二是经济萎缩,市场疲软,税源枯竭。我们将以这次法制工作会议为契机,认清形式,勇挑重担,扎实工作,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在收入任务落实上,要坚持抓紧、抓实的工作思路,层层落实收入包保责任制,既要考虑收入任务较高的现实,更要接近实际税源,并力求做到稳定均衡入库。在税源管理上,扩大监控范围,由重点税源管理向整体税源管理过渡,强化动态分析。在挖掘潜力上,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加强对对企业所得税的清缴结算,加大清理欠税力度,改进和加强欠税管理。
(二)强化依法治税,大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集中体现,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核心,也是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的主体。工作中要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努力做到执行政策及时准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对内,以重点解决税收执法的随意性问题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机制。一是强化对地税干部的税收法治意识教育,增强税收执法的公平观和规范观。地税干部作为税收执法主体,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自身执法意识和水平的要求,认清肩上的责任,自觉学法、懂法、规范执法。二是明确税收执法工作规程,全面规范税收执法程序。目前ISO9001:2000征管规程已经试行,按照作业文件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按照详细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并注意各个岗位工作规程的有机衔接,保证各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各执法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环环制约,促进整个税收执法活动的规范运行;三是切实坚持依法行政,及时、准确、全面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征收,依法减免。四是建立健全严密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内部监督的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作用和外部监督的舆论、评议作用,增强对税收执法各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效果。对外,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要加大依法治税力度,也要注重对纳税人的服务。一是加大稽查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稽查部门的职能作用。二是有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三是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增加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三)加快信息化进程,全面规范征收管理
深化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持的税收征管改革,是新形势下推动税收事业长足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我们要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总体思路,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定片管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进程。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实施征管信息化管理。一是搞好网络建设,以县局数据库为核心,实现全局网络一体化。二是应用新的税收征管软件。新的征管软件目前×分局一岗于七月份正式启用,二岗、三岗将在县局配置好网络以后,迅速启用。三是抓好纳税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不漏一户正式户,逐步将非正式户采集完毕。
(四)适应形势需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税务干部作为税收工作的主体,其素质高低、作风好坏、形象如何,事关税收事业的荣辱与成败。因此,要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基点,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针对目前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1、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分局上下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深
第五篇:大法主任在全省法制工作会议上得讲话
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大法 (2012年1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政府法制工作,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提高振兴发展水平、为“十二五”规划开篇布局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年。特别是在国务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全省各级政府、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强化对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规范行政行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注重总体规划和设计,推动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我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以及保障措施,省政府制定了《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并将依法行政纳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粮食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开了全省预决算报告;省国税局建立了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考评体系;长春市、白山市、辽源市出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规划。去年3月,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儒林省长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工作部署。省安监局、吉林、通化、松原也召开了工作会议。为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去年省政府成立了“吉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审计厅、省公务员局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深入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涌现了榆树市、九台市、长春市双阳区、桦甸市、永吉县、吉林市丰满区、梨树县、四平市铁西区、安图县、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梅河口市、柳河县、扶余县、松原市宁江区、长白县、白山市浑江区、东丰县、辽源市龙山区、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等一批依法行政的典型,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年来,省法制办共办结地方性法规7部,分别是《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吉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吉林省公路条例》、《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办结省政府规章9部,分别是《吉林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吉林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吉林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吉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若干规定》、《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长春市办结了3部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吉林市办结了3部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延边州办结了4部单行条例。省财政厅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完善和创新立法机制,积累了经验;省质监局出台的《政务服务现场(6S)管理规范(吉林省地方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效能 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省法制办制定了《吉林省行政强制清理工作方案》,召开了省直机关深入贯彻《行政强制法》工作会议和宣传贯彻《行政强制法》座谈会,对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目前,已完成吉林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拟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省政府规章8部。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我们对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和执法人员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取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体制不健全、责任不清晰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全年省和市(州)政府法制办发放执法证件近80000个,并纳入到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管理。还在全省范围内重新聘任行政执法专职和特邀督查员1000余名。从全省的情况看,省住建厅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职责;省药监局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手段,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省监察厅以清理行政权力为重点,加强了规范行政权力的体制机制建设;省审计厅加强和改进审计复核工作模式,规避了审计风险;省文化厅以促进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省统计局开展了查处非法开展统计调查、非法提供或泄露统计资料、非法公布或使用统计资料的专项行动;省安监局规范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提高了检查的针对性;省司法厅开展了十余次的专项督查,促进了司法系统的文明执法;省教育厅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四平市深入开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全市45个部门完成了清权工作;白城市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有效遏制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的发生;长白山管委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推动保护区的各项建设。通过各地、各部门扎实有效的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年来,省法制办共向国务院法制办和省人大报备省政府规章11部,审核长吉两市政府规章28部,市(州)政府及中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48件;承办各级政府和部门报送审核的文件81件,受理公众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0余件。在2010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今年集中废止和修改了省政府规章7部,长吉两市废止政府规章9部。完成了对我省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全省共废止有关拆迁的规范性文件75件,修改14件。省地税局对2011年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清理;延边州清理和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为突破口,以提高行政复议质量为核心,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救济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去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近1800件,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接待来访咨询11147人(次),答复电话咨询1674人(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条件的申请事项立案率达到了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经复议后的应诉案件胜诉率达到100%。长春、吉林两市政府法制办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集体,白山、松原、延边各有一名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先进个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在全国行政复议理论研讨会上,省办发表了“论行政复议法律事实”的主旨演讲,受到了与会学者的好评。开展了行政复议论文征集活动,监察厅、公安厅、四平市、吉林市、松原市等单位向省办推荐论文60余篇,其中10篇被国务院法制办采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省办及吉林、白山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评析工作,省办的典型案例评析被国务院法制办编入了《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编》。各市(州)普遍加强了仲裁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力度,去年共办理仲裁案件5000余件,涉案标的额近9亿元。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组织人员到春季房交会、国际动漫艺术节、汽博会、农博会现场宣传仲裁知识,全年受理仲裁案件3000余件,涉案标的额4.5亿元。吉林市仲裁办在市电台制作了专题节目,并走访了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全年受理仲裁案件822件,涉案标的额1.3亿元。
(五)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去年6月,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以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手机平台和《手机报》发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你参与、我参与、我们共同参与”信息300万条,在《吉林日报》上开展了“法治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知识竞赛,举办了市县政府行政理论研讨会,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去年12月,开展了“《行政强制法》宣传月”活动,制作了大幅宣传标语,召开了座谈会,举办了知识讲座,省办领导在《吉林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安排了采访及答记者问等工作。省交通厅、省国土厅、省畜牧局、省人防办、省计生委、省经合局、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地震局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全年各级法制机构上报法制信息1591条,其中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纳283条,被省政府网站采纳82条。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稳步开展,一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投入500多万,监督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结合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近20000人(次),省办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培训执法人员近2000人(次)。为了配合《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去年8月省办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举办了《行政强制法》培训班,12月又组织了省办机关人员和中(省)直机关法规处长、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共培训2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研究,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我们不断拓展法律服务范围,积极为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工作。设立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室,开通了“88906110”法律咨询免费服务热线,规定了每周一次的处长接待日与回访日。去年为各界代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0余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百件。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使群体性上访事件息访撤访5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大力提升《吉林政府法制》办刊质量,着力提高《吉林政府法制》的知名度和公信力。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法制理论研究水平,整合吉林省行政法制理论研究资源,行政法制研究所加强了与省委党校及多家高校的联系沟通,聘请了来自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和省社会科学院等相关领域的17位专家,作为我省行政法制兼职研究员。行政法制研究所还承接了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的重点课题《行政收费制度实证研究》,目前,课题已经顺利完成,通过了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验收,并得到了充分肯定。省监察厅还承担了中纪委的《预防腐败制度研究》和《腐败的定义》两项研究课题,并完成了《防治腐败法》的草案文本起草工作。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法制战线的同志们淡薄名利、甘于奉献、勤奋敬业、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向全省法制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纲要》的标准,我省政府法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特别是县级政府法制机构普遍比较薄弱,与日趋繁重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有的领导对依法行政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有的法制机构对法制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工作中存在“围绕中心找不到抓手,服务大局找不到载体,联系群众找不到平台”的问题;有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还不强,难以适应法制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政府法制工作具有深远的重要的意义。前不久,我省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孙政才书记、王儒林省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今年我省经济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对各项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今年,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突出“发展”和“民生”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考虑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实需要,我们将在201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通过一系列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使全省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整体提高,从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是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是按照《纲要》的要求,在充分考虑与《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现阶段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及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各级法制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以我省的规划和实施意见为抓手,积极做好宣传和指标细化、任务分解等工作,确定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各县级政府要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市(州)政府法制办要帮助审核,进行指导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划和计划要由县级政府法制办报市(州)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
《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在我国行政法制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务院下发了通知,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省政府下发了通知,王儒林省长作了重要批示,马俊清副省长也要求认真抓好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度有计划,落实有标准,效果有检查。要在认真清理行政强制依据、实施主体和人员的基础上,健全行政强制的配套制度,完善行政强制程序。有权实施行政强制的机关要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公布和认真执行。各级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采取检查、调研等措施,及时掌握情况,纠正问题,确保《行政强制法》得到全面、准确、严格的贯彻实施。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协调机制。吉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已于2011年成立。组长为王儒林,办公室设在法制办。2012年,省办要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筹划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里的模式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并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全局当中,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机制。2011年,省办根据《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协调省政府将依法行政考评纳入了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评。依法行政考评在省直部门绩效考评中占5%的分值,在市(州)政府绩效考评中占2%的分值。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的开展,必将促进各级领导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市县政府法制办要协调本级政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评机制,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对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内容设置、赋分标准等进行认真的研究设计,对考评的组织实施方法进行研究和改进,形成依法行政考评的良性运行机制。省办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三是加强“示范县”建设。马俊清副省长曾指出:“示范县建设不能搞短期行为,至少要搞两年才能见成效”。近年来,各地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创建“示范县”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要在现有“示范县”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标准建设,使“示范县”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注重发挥“示范县”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以“示范县”的标准带动其他县的法治政府建设。省办将在各市(州)政府法制办中评选“示范县”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在各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尤其是在各“示范县”的法制机构中评选优秀法制工作者。省办拟选择一个依法行政总体工作突出的“示范县”,在省市两级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形成一套比较系统和直观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条件成熟时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标准现场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孙政才书记在吉林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实施重大社会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涉及社会稳定举措时要充分考虑社会风险,预防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对政才书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认真贯彻。在这个前提下,一是抓好立法工作。要解放思想,创新立法方式,完善立法程序,加快立法步伐。继续建立和完善我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突出立法重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抓好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长吉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对部门报送的立法项目要区分轻重缓急,进行充分调研和综合评估,确定是现实急需的才能列入立法计划。做好立法协调工作,发挥法制办在立法中的主导、引导和指导作用,切实摒弃部门利益。积极探索政府立法主体多元化以及向公众征求意见、反馈意见等工作的规范化运作模式,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等创新性工作。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省办已着手制定《吉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登记、编号、发布以及社会公众提请审查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开展创建规范性文件管理示范点活动,选择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县(市、区)和部门,通过指导帮建,进一步提高其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做法。省办将对示范点进行统一认定,发放奖牌。三是抓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的要求,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抵触,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五)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提出,“加快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政府规章,在建制镇、开发区试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13年底前,县级政府要全部建立城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机构”。当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还存在着机构不稳,职权不清,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与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省办将在全省搞一次调研,把情况搞准、问题搞清,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下发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强执法程序建设。要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程序建设,依法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各级执法部门都要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对裁量标准及时作出调整。三是规范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委托行为进行规范和清理,对违法委托的,要坚决解除委托关系;对依法委托的,要明确委托机关、委托事项、委托时限以及权利义务等内容。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纪律,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发放证件。严格禁止合同工、临时工执法。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证件的改革工作。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行政行为合法
一是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监督信息沟通,扩展监督案源,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大对执法违法案件的追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监督机关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省办将重点对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委托执法行为和行政强制中是否有委托两个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解决违法委托的问题。下半年还要在全省范围内搞一次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活动。二是加强个案监督和对重要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办对投诉举报个案的监督范围,省办只对影响重大的个案进行监督,市县政府法制办要各负其责做好个案监督工作。要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三是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工作。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同时多个层次的领导班子要换届,稳定是重中之重,在安排年度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点。一是抓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制度建设,做好《吉林省行政应诉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依法办理应诉案件。二是抓好行政复议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积极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发展。今年拟在长春、白山两市开展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行政复议权集中的行政复议体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市县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省办将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组织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对各级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行政复议是一种层级监督制度,对行政争议案件协调不成的,依法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积极配合国家做好《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工作,并以修法为契机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更加重视、更加支持。三是抓好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仲裁工作的指导,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依法组织好各地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努力提高仲裁工作质量,紧紧抓住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裁决自动履行率三个指标,推进仲裁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服务、研究工作,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是抓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省办将举办专题培训班,强化执法人员对新法的学习理解。适时召开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员工作研讨会,研究和交流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在继续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方式的同时,尝试通过手机阅读和微博、论坛等网络传播方式,扩大法制宣传阵地。制定出台《吉林省政府法制信息化和网络建设规划》,推动我省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有序发展。二是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立足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着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三是加强法制研究工作。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承接课题研究与委托课题研究相结合,重点课题研究与日常课题研究相结合,“借外脑”与“练内功”相结合,发挥特约行政法制研究员的作用,调动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整合全省法制理论研究力量,推出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九)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以十项措施为载体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政府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前几年,我们通过抓“示范县”建设,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今年我们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这个主题,就是想在“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使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再有一个新的提高,使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加接近《纲要》规定的标准。为此,要在市县开展“十个一”活动:①一个规划。就是根据省政府的规划,制定或完善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对依法行政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②一个意见。就是制定或完善市县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主要工作作出安排。③一次会议。市县政府至少召开一次法制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政府工作要求,对本级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④一个机构。建立或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⑤一次培训。市县政府法制办在年度工作中至少安排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把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作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⑥一次评查。市县政府法制办要至少组织一次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评查,保证《行政强制法》的正确实施。⑦一批典型。对在依法行政总体工作或某个方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市县政府法制办要注意总结,树立典型,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积极性。⑧一次清理。落实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的要求,继续抓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依据、人员的清理,按照国务院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抓好审批项目的清理。⑨一次推进。没有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法制办要积极推动开展此项工作。⑩一次考评。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通过以上十项活动的开展,使市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水平得到整体提升。省直有关部门也要参照“十个一”活动,抓好本部门相关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本系统开展“十个一”活动。
三、强化责任意识,当好参谋助手,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主动作为
(一)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艰巨;我省正处于破除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的关键节点,应对社会风险的压力不断增大,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矛盾、新挑战。一是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从国家这个层面来看,去年3月28日,胡锦涛同志就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2010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去年7月29日,在省委第12次常委会议上,政才书记强调要努力营造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去年3月1日,在全省依法行政视频会议上,儒林省长科学分析了我省法制政府建设的总体形势,对下一步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这些既为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又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需要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难度不断加大。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时期,城乡结构显著变化,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妥善协调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压力不断加大。这些都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敏锐性,及时把有益的社会实践和紧迫的社会需求转化为制度,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当前,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和拆迁自焚、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等社会管理问题易发多发。人民群众对加强法治、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期待越来越强烈。这都要求我们政府法制工作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工作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定位。《纲要》明确规定:政府法制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承担着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重要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工作范围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法制机构的作用,就是搭建一个推进依法行政的平台,对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统一规范,最终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法制机构主动谋与被动谋、谋得好与谋得差,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法制机构必须站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以法制的视角推动和保障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二要不断拓展政府法制工作的新领域。政府法制工作已经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工作领域在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在不断丰富。我们不能停留和满足于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矛盾协调、培训发证等传统工作的层面上。要大胆创新,敏锐地把握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趋势,在更深层次、在更广领域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拓展政府法制工作的新领域。对党委、政府领导关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要主动介入,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执法中的一些重大矛盾纠纷,要敢于协调,善于协调,树立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法制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三要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任务重、人手少、经费缺、手段不硬,这是当前法制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各级法制机构要结合各地、各部门的法制工作实际,坚持每年集中力量抓有影响的事情,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重点难点问题,赢得领导对法制机构的重视和信任,赢得其他部门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信赖。上级法制机构要通过业务对接的方式,加强对下级法制机构的工作指导。要把加强县级政府的法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省、市两级法制办都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帮助县级政府法制办的工作。如果县级政府的法制办确有需要,可以随时要求上级政府法制办提供帮助,省、市两级政府法制办应该及时派人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需要争取县级政府领导支持的工作,省、市两级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应当积极出面协调。各级法制机构要善于整合和发挥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同志们,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满怀发展激情,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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