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规模化经营

关键词: 农村土地 经营 农村 农业

农村规模化经营(精选十篇)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1

一、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就是规模化经营

(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增量效应已逐渐减弱,必然要求我们适度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

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已经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要求发展,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营方式面临几个不适应:一是农村各种形式小农户的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的要求相矛盾;二是农民的土地依恋情结与提倡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相矛盾;三是过去农户按地力水平分包土地原则与当前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由市场来配置土地资源的要求相矛盾。笔者认为,要发展农村经济只有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走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也只有大力倡导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才是解决以上矛盾的根本出路。

(二)农村劳动力的弱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需要规模化经营来提高劳动生产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剩余劳动大量转移,从事非农劳动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重点向城市的二三产业发展。一是这部分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土地的关系逐渐淡化,导致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大量抛荒弃耕现象,农村出现空心村、老人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为老弱病残的农村留守人员;二是那些已脱离农业从事第二、第三等非农产业的农民,多数处在动态的就业状态,土地仍然是他们最后的退路。当前提出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进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使那些无心或无力经营土地的农民自主、自愿、自由地转出土地使用权,土地自由流转,就可以促进土地规模化集中。

(三)发展规模化经营可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

在当前的条件下,要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就要大力提倡贸、工、农一体化的规模经营方式,逐步改善并完善千家万户的单打独斗的分散型小农经营方式,实现农业经营模式的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社会化程度,有利于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采取新的种养方法,有利于产后加工、销售、服务。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好地应用和吸收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各种农业技术装备,才能大力发展大型机械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有效途径是发展农村土地规模

培养和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可以确保农业后继有人,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民中的佼佼者利用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实现农村资源的优化组合,达到土地、人力、资金技术、市场的合理利用,通过现代农业的管理方式经营土地,向人们诠释地怎么种。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增加土地资本投入,并广泛应用一些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机械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规模化种植还可以使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粗放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普及使用大型机械,土地成片规模化,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科学管理

二、土地规模经营需要考虑的几个要素

(一)发展工业

工业化的理念经营农业,让农业嫁接工业化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发展农业企业化管理水平。发展工业化还可以让工业化所带来的丰富的农业装备来保障农业的发展,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装备基础。

(二)实现机械

土地规模化经营需要农业机械化来作为必要的依托,通过大范围地实施农业机械化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率。同时达到:(1)农业机械与农艺的高度结合;(2)职业农民与农业机械使用结合;(3)农业机械化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三)加快信息化

当前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农业也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要推进农业信息化的跨越发展,充分利用当前迅猛发展的计算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实现各类农业信息及其相关知识获取传播、处理与利用,使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科学管理水平有大幅度地提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快速发展。

(四)培养农民的职业

解决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让农民把种地作为一项职业认识,需要我们逐步培养他们的职业化,培育他们拥有先进生产管理技术,掌握较强的市场经营能力,培养善于学习科学知识。尽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新型懂管理、会经营的职业农民,这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积极倡导土地流转

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农户可以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的经营权的流转,就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中,就可以有效地扩大农业生产规模,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农业生产效率普遍低下的问题。把农村千家万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经营,体现规模效益和科技效益,促使农业生产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为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先决条件,同时也对农业的生产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发展高效、优质、安全的农业是农业经营者需要考虑的。

三、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思想观念陈旧,惜地现象普遍

传统的农民观念认为,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不种地就是不务正业。这种观念制约着农村土地流转,正是由于这种既“难舍故土”又“若即若离”的农村情结,使得许多地方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处于一种低水平的状态,土地投入不足或根本没有投入,闲置和撂荒在许多地方逐年加重,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

(二)国家惠农政策影响,部分农民“回流”

国家实施减免农业税、粮食“直补”、种粮补贴等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以及外出打工农民的权益经常受到侵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外出务工农民大量开始“回流”,重新投身于农业生产。大部分农民满足现状,由于文化水平低认为自己只能种地,不种地干不了别的,只求温饱,惜地如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大,再加上近年来出租土地的价格也越来越高,土地规模化流转困难重重,土地规模经营受到极大制约。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地区外产业转移困难

笔者所在地区经济欠发达,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缺少大量承载劳动力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县内转移寥寥无几,对外转移又存在着畏难心理,怕被骗、怕离乡、怕离亲人。种地没有收入,外出打工没有保障,制约着土地的合理流转和规模化整合。

(四)资金问题成为制约规模经营的因素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2

一 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

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土地的产出也构成了农民的主要

收入来源 目前,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所

有者依然为国家和集体,但是农民作为劳动者,可以按照国

家和地方的规定,通过承包地方式取得土地除所有权之外的其他的权利 土地上的其他权利主要为土地的使用权和

经营权 随着城市建设的需求,农民工进城务工普及,农村

逐步出现了土地闲置或者不能充分利用等现象 为了能合理分配和利用土地资源,国家出台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管理办法,该法确立了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分

离,法中明确规定,农民可以通过转让 转包 互换 入股 出

租等多种方式在不改变原土地的使用方式的基础上来实现

土地上收益权,大大缓解了农村的土地过于分散带来的搁

置 撂荒 分散等资源浪费或者不合理分配的现实问题 同

时,这种手段有力地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活跃了农村土

地市场,也更加有利于开创农村的第三产业等新局面,加快

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二 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农业现代化过程存在的问题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近年来受到

广泛关注,也成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热点,土地使用权流

转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存

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因此直接导致了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不规范以及资源的浪费,这些也是现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使用权流转供给方面

在现行土地承包制下土地产出是农民稳定生活的基本保障,一定程度上农民在没有其他的稳定收入的前提下,即

使农户自己不愿或不能进行农业生产也不愿放弃承包土

(二)使用转让需求方面

在需求方面农业的比较利益低下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

使用权流转 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的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造成了农

生产计划性较差,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收益性相对业

较低 同时,有偿流转的市场价格的支付能力也不足以调动

农民转让的积极性

(三)使用权流转的内生机制

土地的承包期限为 年,一旦发生流转,土地的使用

者则会无可避免在时限内大力开垦,在土地上追求最大化

利益,土地的自然属性决定了过度使用给复耕甚至继续耕

种带来了的破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土地承包者的预期利

益,实现土地的循环使用和预期利益期待也会重重受阻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外部环境

土地价格市场混乱 目前农村土地尚未对土地形成

观公正的地级估价系统 对土地资源质量 价格的评估缺乏

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 土地价格的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无法为交易者提供完善的价格信息,不符合价值规律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的发育有待完

善 专门的农地客观评估机构 土地融资服务机构 土地保

险服务机构等目前还不够普及,村集体一手操办了大部分

土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工作

从农村的生产方式看,土地仍未完全成为市场微观主

体的生产要素 还是乡村社区控制农民的主要手段 流转主

要的障碍主要有三种:不准转让 强迫转让 无法转让 农民

虽然作为土地的承包者,具有对土地的处置的权利,但还是

不乏集体组织通过强制统一规划 陈规陋习中的认为本村

土地就该由本村村民来耕种 为集体组织中极少部分人的非法利益而阻止 强迫农民土地的自由流转,阻碍了农民对

自己土地的流转权的行使

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亟待完善 农业生产兼具自然风

险和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特别是我国农业基础

十分薄弱风险的抵抗能力不足特别明显 两种风险交织下

农民很难获得社会平均利润 有时甚至收不回成本 因此土

地有偿流转就会因巨大的经营风险而难以推行即使推行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三 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

规模经营

在 年政府报告中,温家宝同志提到:城乡建设都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实际出发,要根本上来解决这些实际的困难,适度规模化经营是一个

非常重要的手段 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可以将土地的使

用权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并对其进行市场化运作和操控 即

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类似股份的东西进行投资 这也

日本出现的 耕种委托 的做法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首先,经过对土地资质的考核和评估,将土地的使用

作价为一定的比例进行投资,那么最后在年底获得收益时

股东实际占有的股份进行分红和收益 其次,该由一定的机构来进行管理和经营 为公平起见,可以设定相应的竞

标,竞争土地的耕种的大面积的经营,并签订一定年限的合同 这样,以最高价竞得土地的经营权的机构在一定的年限

内负责经营和管理集中的土地以及销售农作物,通过销售

利润来实现股东利益均沾 这种进行公开招投标方式

能增进农民的投资的第一笔收益,同时也应避免该机构在耕种中的过度开发 第三,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对于以不同

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分担农

民因为失去土地使用权的风险,也能更好地估计和刺激土

地的使用权的流转 如英国也在保障土地使用者利益的情

况下,对于失地的农民也给予补偿 第四,就业问题的解

决 对于出让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可以规定经营和管理集

中土地使用权的机构从农村闲置劳动力中雇佣部分作为机

劳动人员,按劳计酬,实现一定的人事管理和工资考核系

统,实现农民劳动力经济价值,同时也引进员工培训模式,定期给农民进行科学耕种的讲授 这种方式,既增进了土地的使用权的流转,又同时通过科学和现代化统一管理和

经营模式,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操作和人员浪费,充分实现

了市场的资源配置的作用 同时政府又作为无形的大手,适度调节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要好好经营好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还应从以下几个方

面来实现:

()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措施的执行力 如福建

三明市沙县县政府制定出台了 关于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农业项目贷款贴息管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涉及

信贷支持 农资供应 子女就学 医疗保障 养老保险 户籍

迁移和种烟补助等各个方面,其中,财政还设置 万元专

资金 专门针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农业项目的贷款贴

息 这些帮扶政策为一直以农田为主要劳动生产资料的农

民提供了保障,使土地使用权流转带来的生计的危机减少,为土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基础 上海也践行了有利的农民

保障和保险措施,在这些措施之下,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也

逐步减弱,减轻了社会的老年化危机,农民应该平等地获得

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险措施 这些措施纷纷减轻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有利于他们自愿出让土地的使用

()加强农村中小企业建设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在国

民经济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能

调整农村的产业经济结构,让第二和第三产业也逐步渗透

到农村,通过因地制宜,利用地区优势,加强招商引资,大力

兴办与当地的经济结构和合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能大大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

在深化产业非农化的过程中,会直接带来更多的非农经济

利益,这样农民也会更加愿意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了

()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的逐步广泛的实践,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

农民本身具有工作经验缺乏 受教育程度较低等缺陷,在劳

动力市场中自然不具优势 为缓解农民涌入城市给城市带

来的人口压力,在农村的第二和第三产业中,我们要实现农

民的充分就业,鼓励更多的人就近务工,投入到加工和服务

等行业,非农收入和离家近的优势也会吸引农民放弃或者

出让其土地使用

()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的产出,促进生产和消

费的良性循环

国家出台许多政策的目的在于农业增效 农地增产 农

民增收,采取的措施无疑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土地的使用权的流转的良性引导会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先进的管理

理念和科技力量的指导,土地的生产效率必然会提高,使得

单位产品的能耗下降 同时,更多的劳动力会转移到农村的中小型第三产业的企业中去,特别是农业产品的加工行业

中,使得土地的利用率提高 这种利用,并不是竭尽土地的生产能力,而是在适合耕种的土地上,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这个生产资料为人类创造物质资料,解决目前我国的最基

本的社会矛盾,缓解人们需求给工业带来的压力,这种生产

不仅健康环保,而且不会给社会自然环境造成危害 这也是

一种减少能源的消耗而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的手段 同时,耕种也相对保持了水土平衡,优化了自然环境 而这些农业

企业的产生,同样为经济的 提高注入了自己的力量,在同等的社会产出和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必然会消耗相对

少的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 这样绿色生态行业的兴起,也符合社会对低碳经济的呼吁

参考文献:

王克强 王洪卫 刘红梅 土地经济学 上海:上海财经

大学出版社 :

张军,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农业经

济,()

王克强 上海市农民从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险过渡条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降低土地对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效用的条件分析 农业经济问题 月刊()

华彦玲 施国庆 刘爱文,发达国家土地流转概况 新农

孙瑞玲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研究 在农村土地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3

关键词:规模化经营;家庭农场;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5.08.017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经历了从家庭经营制、合作制、人民公社制到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制的演变过程[1]。发展家庭农场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引领能力的重要载体。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扬州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近年来扬州市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2]。目前,全国许多地区积极探索和发展以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为主体的新型经营主体,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也有一些环节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3]。

1 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类型

1.1 承包经营

自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后,由农村能人或种田大户承包经营流转的土地是当前农村土地经营的普遍现象。一般规模较小,2~3 hm2左右,定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仍然是家庭作坊式经营,抗风险能力差,经营效益不明显。

1.2 家庭农场

相对传统农户的农业经营模式,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具有明显的一系列发展的优势和潜力。一般经营规模7~20 hm2左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农场将成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主流。

1.3 农村合作社

是松散型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土地仍在各家各户手中,由农户自主经营,合作社只是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社会化服务。

1.4 公司经营型

各类涉农经营主体,通过当地政府,承包经营从农民手中流转来的土地,公司自主经营,雇佣当地的劳动力,进行农事操作生产管理,自产自销,经营规模一般在30~70 hm2左右。经营成本高,风险比较大,盈利困难。

2 当前家庭农场经营的现状[4-5]

2.1 土地流转困难,经营规模较小

目前一些地区土地流转仍然不尽顺畅,部分农民宁愿土地搁置荒芜也不愿流转,且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增加了家庭农场主的经营成本。

2.2 配套建设用地难以落实到位

江都区宜陵镇一农场主,是远近闻名的种田能手。2010年办起了粮食种植家庭农场,有20 hm2的规模,两年经营下来收益还不错,就又增租了7 hm2。面积扩大后,收获的粮食仅靠晾晒解决不了问题。打算建个烘干房,可是申请2年,土地一直批不下来。2013年秋收阴雨天不断,因无法晾晒和烘干,稻谷发热变质,损失近4万元。随着国家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可用土地愈来愈少。一方面家庭农场要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配套建设用地受限制,难以扩盘。

2.3 资金运转不灵

融资难,贷款贵是不少家庭农场主遇到的发展瓶颈。首先是融资渠道单一,农业贷款困难,商业贷款利息过高。据部分农场主反映,目前除财政农补初步落实外,信贷、税收、资金扶持等力度不够,有的甚至很不到位

2.4 基础设施不配套,农事操作困难

了解,目前大部分地区农田基础设施差,机耕道路不畅、水利设施受损、农用电线老化是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据调查,现在不少农田沟渠破损,道路不畅,田块偏小、高低不平;水电设备陈旧,灌排设施不配套,大型机械进不了田,耕种、收获“最后一公里”问题比较突出,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

3 健康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

3.1 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准入制度,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准入制度,适度规模应该是家庭农场最重要的特征。实践经验证明,种植业家庭农场以20 hm2为宜。

3.2 政策扶持

扶持家庭农场应从政策和资金上下工夫,出台财政、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的举措,以土地的农业利用和农民需求为主导,突出在土地确权、规范流转、信息发布、地价评估、合同签订、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和服务,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批建一批辅农项目,缓解烘干、晾晒等于一体的综合设施难题。

3.3 财政支持

应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扶持补贴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主给予一定的生态补贴或土地流转费补贴;粮食补贴、秸秆还田补贴等惠农政策应该直接发放给农场主;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吸引民间资本,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道路和排灌条件;创新融资方式,扩大小额信贷、联保贷款、资金互助模式,实行利率优惠、手续从简、额度放宽,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切实做到让利于民。

3.4 农业保险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保险范围,延展保险品种,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3.5 项目支撑

通过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万顷良田建设、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与农网改造等各项涉农项目,逐步将农村土地打造成:沟、渠、路、闸、站、桥、涵全面配套,农业机械化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打通耕作和收割“最后一公里”通道

3.6 建立点对点的技术服务指导模式

推行专家与家庭农场主结对挂钩服务机制,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专家保姆式服务。在品种布局、种子选择、育苗方式、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和服务。

3.7 加强农业人才培养

为农场主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分批培训家庭农场从事人员,提升他们的创业理念创业技能和商品意识、市场意识,造就一批新型职业的现代农业从业人员。

3.8 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全面建立家庭农场登记管理档案,建立和发布优先扶持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开展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按照“四有四好”(设立时“有规模、有规划、有合同、有配套”,经营时“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好、持续发展好、遵纪守法好”)的标准,调动家庭农场参与积极性,指导家庭农场开展经营成本核算,建立必要的会计账册,强化对创建单位的跟踪监测,总结典型经验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推广

4 创新合作经营模式,建立公司与家庭农场相结合的新型经营模式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在江都区小纪镇承租了该镇万顷良田建设流转的土地400 hm2,建设稻麦种子研发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已经配套建设种子加工厂房、仓储等设施近3 800 m2,种子和粮食烘干设备24台套,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6]。400 hm2土地由公司自主耕种生产,显然不具备条件。从2011年开始,土地转由9个种田大户承包经营,面积20~90 hm2不等,经过几年的发展,部分承包户已经注册家庭农场。笔者直接参与了几年的经营管理,认为,公司+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应是今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双赢的发展模式。我们的做法如下。

4.1 形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

公司与家庭农场主和(或)种植大户应形成利益共同体,荣辱与共,风险共担,共同发展。2012年,江苏省大部分地区小麦赤霉病大发生,致使繁种田产量只有200 kg左右,减产50%以上,不但不能作为种子收购,就是卖商品粮也卖不出好价钱,农场主们损失惨重。此时,公司并没有不管不问,而是主动下调了田亩租金,缴纳地方政府不足的租金由公司承担。很好地提高了广大农场主的自信心,为公司和农场主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4.2 合理布局,统筹兼顾

家庭农场和承包户一般经营规模都在16~20 hm2左右,有的甚至在70 hm2以上,且多连片种植,机械化程度高,管理水平到位,同时繁育种子又可增加农场主的收益,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到位,家庭农场可作为现代种子企业种子繁育基地。我们的做法是:稻麦两熟,麦季为金土地种业公司繁殖小麦种子,近几年主要繁殖了扬麦4号、扬麦16号、扬麦20号等小麦品种,公司每千克加价0.20元收购;水稻生产由农场主自主生产,公司提供品种布局和建议,生产优质稻米,也获得了好的收益。

4.3 强化技术培训,提高家庭农场主生产管理水平

公司技术依托单位江苏里下河地区农科所承担着江苏省挂县强农富民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等,对农场主和承包户实施技术培训。在种子生产关键季节、水稻育秧、机插秧等关键环节,安排专家到田间现场指导,实行专家一对一指导。

4.4 适度范围的生产资金支持,解决资金不足的矛盾

因为繁育的合格小麦种子公司全数收购,麦季收入全额上缴给公司作为土地租金,农场主水稻生产投入就比较困难。公司从扶持农场主发展的角度考虑,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给予部分资金的支持。一冯姓农场主因经营管理不善,2013年严重亏损,致使当年土地租金13万元付不出,公司研究决定可以缓交一年给予扶持。经过2014年的良性经营,取得了很好的收益,还清了缓交的租金,也使其自身得到了发展。

4.5 利用配套设施做好产后服务

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烘干、仓储等已有的资源,为各农场主和承包户进行小麦种子加工、稻谷烘干储藏,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丰产丰收。

4.6 统一实施农业保险,减少生产性风险

有公司统一在稻麦生产两季与保险公司签订农业保险合同,先行缴纳保险费用。稻麦生产季遇到自然灾害,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灾害损失理赔。几年来,理赔款都及时发放到位,稳定和增强了农场主的信心。公司与农场主的合作已步入良性循环。

实践证明,公司与家庭农场的合作经营模式是今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有效方式,将会得到健康而长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复新,刘保军.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发展,2014,14(2):58-62.

[2] 袁秋华,郑伟,苏家富.扬州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与对策[J].江苏农村经济,2014(3):49-50.

[3] 杨永坤.当前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农业展望,2014(5):48-51.

[4] 陆文荣,段瑶,卢汉龙.家庭农场:基于村庄内部的适度规模经营实践[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3):95-105.

[5] 刘惠芳,王青.我国家庭农场研究综述[J].江苏农业科学,2004,42(5):448-450.

[6] 白和盛,苏建坤,杨建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与培育[J].天津农业科学,2013,19(9):74-77.

我国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探讨 篇4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存在因素,对策

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农村土地规模化的经营已经成为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现阶段,由于农村的劳动力有所短缺,农村土地的经营也受到了相应影响。农民是土地的使用者和主体,因此,农民对土地经营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是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关键之处。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要实现这一转变,就必须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当前,竞争尤为激烈的国际市场迫使我们不得不通过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和数量,从而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此之前,国家农村土地经营问题必须得到解决。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在国际竞争中仍处于不利的地位,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分散、规模化程度低、农产品生产效率低,从而导致了过高的成本。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农村土地可实行规模化经营,在调整土地经营权的同时,土地规模化经营治理在组织方式机制上也必须有相应的调整。

1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的含义

土地的规模化,意味着土地资源的统一治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指在农业的生产中,通过对土地资源、资本、劳动力、技术统一经营管理,从而提高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在于:一是有利于解决土地条块分割经营的状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二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劳动力合理流动,调整产业结构;三是不仅获得机械替代人力的好处,也将获得交易成本节约的好处;四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的人均收入,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创造了有利条件;五是提高农业专业化经营水平,为使用先进技术工具创造了有利条件。

2我国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体制变迁

从古至今我国土地的经营模式不断变换,但土地变迁的性质始终离不开的是公有制私有制。从建国以来土地的经营和组织形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1949-1951年土地实行的是农户分散经营;1952-1953年实行的是在土地个人的基础上进联合,建立成互助组的形式;1953-1955年实行农业合作社;1956年,国家把农民的土地归为国家所有;1958年开始实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改革开放后,土地的所有制仍属于公有制,但在经营方式上有所改变,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土地的经营制度是适合当时农业发展的,这属于小范围的规模化经验。

目前,在我国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中,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农业人口大规模的转移、土地分散、生产效率低等阻碍农业发展的难题,因此难以在国际市场上立足。

3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模式

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要深刻透彻的贯彻十八大传达的精神,充分认识到土地规范的重要性,要加强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登记管理的信息。在土地流转方面,要突出规范性、适度性原则。农民是农村土地的主体,政府人员要向农民准确、认真的传达,并及时了解农民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态度,解决农民遇到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土地是农民收入的一部分来源,对土地的要求和依赖较强。只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对土地依赖的心理,解决农民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实现和完成提地规模化经营治理。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主要模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土地承包固化模式、集体农场模式、竞价承包模式、土地股份合作制等。首先土地承包固化模式,它克服了农村土地使用的不稳定性,长期使用这一模式,增强农民的信心,做到了土地的用和养的结合,有利于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但是,长期使用这种模式会导致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的固化,反而不利于土地的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其次,集体农场模式和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共同之处在于集体实力强,但由于是集体所经营,所以存在分配不公等问题。最后竞价承包模式,它主要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把家庭经营的模式固定下来发展和扩大。通过竞争价格实现集中经营管理,是最适合也最值得推广的一种模式

4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所采用的土地国模化经营是从西方的经济规模学中推导出来的概念,而实际上联系并不紧密。有许多研究证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与农产品生产率并没有联系,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只是有可能会提高生产率,也有可能会降低,所以如果仅仅只是未来提高产出,完全没有必要推行规模化经营,相对于生产率而言,它并不是最适合发展的选择。

有实验研究证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对生产率的作用并不明显,但是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确有很大的帮助,通过把农村的土地集中一起,实行规模化经营,充分的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采用机械收获农作物,提高生产效率和农民的收入,调动农民生产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

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必须具备有一定的条件,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自然资源条件的差别各异,所以政府采取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最合适的模式来集中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民是农业的主力军,在农业发展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在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管理的同时不仅要看客观条件,同时要考虑到农民的主观意愿,尊重农民的选择。

我国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是一个势不可挡的趋势,同时也不能激进,在农村土地推行规模化经营的同时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土地集中起来规模化管理,也会造成部分地区农民成为无业流民。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地促使农业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推动城市化、城镇化建设。

5完善和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在当今经济愈益发达的社会,我们国家必须有足够的财力物力才能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国家抗衡。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差异大,在平原和山丘均可使用大型的机械工具。并且我国有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的可能性,首先,在一些发达的城市可以为失业的农民创造更多工作的机会。其次,现在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中,农民的收入不止从土地上获取。第三,国家政策的支持,越来越多的农民对于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管理采取的认可态度。

要发展好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要确定主体地位,经营范围。政府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完善土地资源登记系统。建立健全法律机制,让农民值得信赖。要处理好管理、资本、土地、技术劳动者等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断地推进农业规模化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增强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使我国走上科学的、先进的农业生产道路

6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劳动力的短缺,农村土地经营分散暴露出许多弊端,对社会生产有很大的影响,我国未来农村的土地主要模式将会采取土地规模化经营——集中土地,统一操作管理,实现现代科技的种植。在实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遇到很多问题,比如:采取何种模式去经营,集中经营管理对生产率的影响,农民将会面临失业,这些问题必须要有合理的对策来解决,所以我国发展农村土地规模化管理任重而道远:一方面,国家要建立健全法律机制,推出合理利民的政策;另一方面,政府要配合人民进行因地制宜的适度的改造。中央文件要鼓励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政府的全面系统的理论构建和制度创新,都是对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林南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完善[D].长春:吉林大学,2014.

[2]李艳荣.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5

2008-8-1来源:蔡甸区桐湖办事处 点击率: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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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用土地资源形式固定免交农业税费,落实优惠补助等鼓励政策,保持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长期稳定不变,有效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田种粮积极性,确保了粮食生产和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政策性增收确实让广大农民喜出望外。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按人配置资源、分散承包经营与大市场、大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中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这对矛盾症结依然存在,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产出效益教育、住房、消费等领域转向投资,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寻求有效办法解决农村土地合理流转规模经营,让实实在在地种田种粮农民实现增收,推动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已成为突出的焦点、难点问题,急待解决。本文就武汉市蔡甸区农村及桐湖农场的现实情况为例,特作如下调查思考

一、突出问题

1、以改托管与以包代管,充分反映出放权让利农民延包经营后的集中开发难度。自“十五”末期,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当地农村人平实际耕地面积标准按在册农业人口分配责任田后,不收取任何税费,保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并在此前基础上又进行了二轮延包加以确定。这一改革政策的落实,让依靠土地生存发展的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同时,国家还辅以一系列补贴优惠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存发展条件,让广大农民种田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此项改革中所称“责任田”,又称“税改田“,它的突出特点是把土地的经营权长期发包给农民自主经营,以改革的形式托付给农民自主管理资源,以土地经营权证的形式发包给农民长期使用经营,让广大农民参与全社会对耕地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有其极为积极的一面。但是,仅蔡甸区现有在册的农业人口32.6万人就分配了近33万亩耕地,占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9.7万亩的83.1%,这种分散式的长期承包经营,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发展的集中开发、基础建设征用地80%以上的工作面。

2、自由流转与私自转包,充分表现出让农民对土地有自主流动空间上的管理难度。农村大量土地分包给农民后,取消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费用,政府组织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补贴进行转移支付,比较彻底的减轻了农民负担。政府组织和农民不用年年为收交税费犯愁,政府组织督促落实的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变成了农民当家作主的责、权、利关系。因此,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利益享受、支配,有了明确的长期自由活动空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乡二元结构差距的逐步改善缩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大量地农村劳动力涌向城镇打工发展,很大一部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思想和行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至农民对长期取得经营权证的土地,视作既得利益的“养命田”,采取了离土不离乡,离乡不离权的作法,以家族田、乡亲田、关系田等多种形式外出务工经商后进行自由流转,私自转包,甚至有二三手转包的土地,自主流动频繁,大量游离于《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之外,让农村基层组织无法管理控制。据初步统计,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城镇生活的追求向往,目前蔡甸区每年按政府目标向外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多达千余人,加上自由转移,举家外迁的农业人口有近三成流向城镇,这其中有85%以上的农业人口基本上放弃了农业生产劳动,全区有近8.3万亩土地进行了自由流转,私自转包获利。

3、既得利益与责任义务,充分显示出农民在认识观点上的误区

从蔡甸区洪北、桐湖、永安、奓山、侏儒等地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性质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都具有普遍的倾向性。农民认为对自己所取得的长期经营权证的土地利益,以当地的市场价位流转转包,是国家让其享受权利,对耕地的保护责任和地区公益建设义务漠不关心,对农业生产全局性、地区性的条件提供改善和服务是政府的事,与已无关。究其原因,这些认识观点很明显。一是责任田,只要我不抛荒资源,或不改变对土地的用途,我就尽到了责任。二是对责任田取得了长期的经营权,我就有权进行自由支配,谁也管不着。三是我对责任田应享受的既得利益,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包括一些补贴政策的享受,至于加快发展,如何进一步增收,培肥地力或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模式发展生产,我目前不依赖土地产出吃饭,暂不作考虑。至于转包者参不参与,哪是他们的事,他们愿意参与投资增效增收,我不阻拦,但是今后的转包价格我是要重新考虑的。承接转包者也只好犹豫,瞻前顾后。

4、青年打工与老年务农,充分体现出农业生产能力与资源配置上的不合理性。当前,农村中普遍存在着“年青力壮出外挣钱,老弱妇孺在家种田”的现象。据调查,在蔡甸区农村农业从业人员7.28万人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为32032人,占44%;50—36岁的为24024人,占33%;35岁以下至劳动年龄内的为16744人,占2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中富余劳动力和青壮年劳动大量向城镇转移,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截止目前,在蔡甸区东部农村发达地区,每100名农业劳动力中就有50名青壮年劳动转向二三产业;中部发展地区,每100名农业劳动力中就有40名青壮年劳动转向二三产业;西部落后地区,每100名农业劳动力中就有45名青壮年劳动转向二三产业。其结果是在现有农业劳动力队伍中,老年、中年、青年劳动力比重为6∶3∶1。通过以上情况分析,有60%的老年农业劳动力承担并耕种着55%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强度,有30%的中年劳动力承担并耕种着40%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强度,有10%的青年劳动力承担并耕种着5%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强度,青壮年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依靠父母打理农业生产活路。这一人力、资源配置形势,不但极其疲软困感,而且严重缺乏后劲活力。

5、分散经营与集中开发,充分显现出统一模式规模经营上的尖锐矛盾。

在以上调查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在政策性的平均主义按人头配置责任田上,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的现实主义外出务工经商,导致劳动能力老化弱化,以及基层组织及管理体制失控下的土地自由流转弊端,都充分显现出分散经营与集中开发的潜藏矛盾。根据在蔡甸区农村各地的初步调查了解,以及家庭经济收入来源的比例分析和农民现实企盼,得到了较为充分的证明。在农户家庭年经济收入比重中,有40%的收入依靠农业和家庭副业获得,有60%的收入依靠劳务打工和农业以外获得。当前,在农村老年留守人员中经常谈到的是,只要自己在家里平平和和搞口饭吃就行了,企盼子女平平安安挣钱回来解决家庭主要开支。有大部分人认为,农业风险较大,只能把农业作为副业,主业是在外打工挣钱。只有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无过硬技术特长,只有依靠农业致富。在谈到如何集中开发,土地合理流转和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时,大部分人不赞成或漠不关心,少数人认为切实可行。这反映出分散与集中的矛盾比较尖锐。

二、整改探索

1、基础条件的改善,推动了资源升值和利益认识的观念转变。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从2003年起,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主,切实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武汉市推出了“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蔡甸区经过近五年的建设,农村基础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仅桐湖农场来说,全场6个农业单位已全部列入并进行了建设改造,形成了沟、路、渠、泵站等新一轮的建设高潮。通过家园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绝大多数中低产田得到改造,生产条件基本上适应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需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升值空间明显,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转型的农业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广大农民感觉在实惠中。因此,切实转变了对农业效益失去信心的农民群众认识,广大农户惜田爱地,纷纷争包土地资源,从事高效农业种养经营。在加快土地流转的同时,农村基础组织顺势引导管理耕地转让也出现了紧俏活跃的良好势头。

2、体制改革的调整,优化统一经营与自由流转的方式同化。

随着农业基础条件的改善和土地资源的紧俏,统一性的政策调整,可以有效规避土地资源自由流转的劣势。它的核心作用就在于统一的功能发挥,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组织发展。近几年来,桐湖农场抓住国有土地经营体制改革的机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办法,在统一经营管理的框架内,使土地资源向种田能手、经营大户和优势项目开发的方向有效聚集流转。一是实行责任田和经营田的“两田分离”方式,将农户按人头按当地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标准每人

1.2亩成块划出责任田,集中连片预留经营田,限制流转范围,便于集中开发管理。二是实行“多数人种少数田,少数人种多数田”的办法,让大多数农业家属种少量的责任田,按农业劳动力每劳配置10亩以上的经营田,合同一年一签定,随时进行调整调剂,实现能者多劳、需者适量,让土地的经营权有效流转到有劳动能力和种田能手的手中。三是实行统一开发和建立基地推广模式吸引土地向高效项目模式流转和扩展,先后发展各类科技示范户450户,建立了高效蔬菜、高效经济作物、优质粮食、特色鲜鱼养殖等四个生产基地,农业特色种养殖面积达1.5万亩,占全处总耕地面积的85%以上。

3、科技项目的推广,促进了基地效应和板块经济的机制发展。

在“两田制”、“劳力制”、“基地制”的统一调整优化土地配置流转基础上,要想解决农业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关键在于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和增收效益的最大化实现。近几年来,全区各地农业特色基地建设项目层出不穷,但在实现最终目的效果上确有很大差异。无论怎样的调整发展项目,最终目的是实现增收效益。增收效益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依靠两条腿走路。一是科技竞争力;二是市场气候的培育。桐湖农场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效的探索。一方面,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路子,依靠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联合大型农业公司在当地兴建配套基地,用基地吸引和网络农户参与生产经营,实行订单制集约化经营抱团发展。另一方面,走特色农业的发展路子,依据市场经济规律,由农场统一开发基地培养和组织科技示范大户,用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了板块经济基地,利用生产、服务、技术、销售等协会组织,推广应用高新优品种闯市场,实现联营制规模化经营对接市场发展。

4、现代农业的理念启示了集约方式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

有了农业产业化和特色基地的发展,是实现农民直接增收、搞活市场流通、保障供给的单向经营。如何保证资源效益的有效共享,督促农户稳妥培植发展后劲,实现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双层经营获利,这是兴办农业企业,有效盘活资源增收,实现互利双赢的关键。桐湖农场在此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一是用现代农业的理念,实行集约化经营,积极引进农业专业公司,用整块的经营田和大中型湖泊资源转让给公司经营发展高效农业模式,借助农业企业产加销成龙配套的资金技术市场投资改造农业,由集体经营专业公司,并在承包费的收取上,改原来每年每亩收取承包费150元提高到300元,再由专业公司投资建设后组织农户承包或自主生产,即专业公司经营农户,实行包生产资料、包技术指导、包产品回收的办法,由农户落实生产和务工,确保农户在原收入水平上实现大幅度增收。目前已发展了侨通林业、桐湖水乡等11000亩的开发生产项目。二是用现代都市农业的理念,实行规模经营,积极兴办农业特色基地,用成片的责任田和流转田发展示范户、科技大户,让土地向种田能手和科技能人集中,实行规模经营吸引土地流转获利。

5、示范引导的作用,培养了农业企业和科技大户的吸引优势。

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除了灾害风险较大外,基础投入大,投资收回年限长,选准项目模式和新产品新技术获利至关重要。因此,每一个推广应用项目模式的选择,必经要进行试验示

范,慎重权衡实验。为了稳妥实施和确保既得利益实现,只有通过示范引导。近几年来,桐湖农场成立了资源开发流转专班,完善了一整套基层农业管理办法,运用瞄准市场,内外结合方式,树典型、推模式、建基地,让优势项目快速调整发展,层层建立责任制度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地效果。一是实行“

十、百、千”工程,以香炉山大队优质西甜瓜接茬苦瓜的大棚种植模式,引进正大集团优质产品模式,组织10户示范户种植150亩,亩产值达到8000元,成熟后用身边典型带动吸引周边农户100户迅速加入发展到2000亩,用协会组织市场销售。二是实行“百、千、万”工程,在什鱼湖特种水产养殖基地100户专业水产养殖示范户中,引进高龙、通威和康祥公司的优质水产养殖技术和饲料机械精养模式,发展了1500亩的精养优质成鱼、反季节名特优质鱼和鱼鳖、鱼虾、网箱立体养鳝等高效模式,每亩收入过万元,每户年收入10万元以上,带动全处万亩水面优质精养增收,形成了水产养殖特色基地。三是实行租赁、入股、出让等方式,兴办农业企业。对大面积资源进行整体开发,形成经营劳务市场活力,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务工比农业收入高、比承包来钱快的需求。其中,以租赁的形式发展“桐湖水乡”经营性生态休闲旅游渔业中心4500亩,以资源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发展侨通林业公司种植连生意杨6500亩,以出让的形式发展康祥鱼产品加工厂占地50亩,解决农工就业460人,年人均分包劳务收入达万元以上。

三、对策建议

1、坚持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择重统的功能发挥作用。

根据各地土地流转和集约化规模经营的实践,为了有效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我们必须按照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坚持实行统分结合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不动摇,择重统的功能有效发挥作用,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科学合理,有利有效的方法统筹兼顾,规范有序的完善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形成长效机制加以解决。一是要按照武汉市政府已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机构,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二是要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既结合又分离的原则,突出有权的导向管理优势,加强督促和引导发展,宣传政策,教育引导农民调整开发。

2、坚持有效开发的集中连片方式,择重有效益的稳步推进。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重点是要状大实力,创造实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重点也在于板块式的集中连片开发和集约化规模经营效益的实现。发展是硬道理,农民群众是讲实惠的群体。因此,无论是切实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还是认真做好集约化规模经营的工作,都必经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引用竞争机制,重点做好效益文章。有了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形成一定的气候,推进工作就不难实现了。在农业的调整开发上,我们还必须十分注意地做好各种风险的规避工作,切忌重复建设,切忌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切忌高投入、低产出的劣势项目推广应用,切忌千篇一律追求一致,切忌做劳民伤财的事情。要立足资源实际和生产条件,变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和开发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地一品、一村一品的发展板块经济基地,始终瞄准效益目标,创立品牌特色效益。总之,要做“有效益”的文章,扎实推进,做大做强农业竞争优势项目。

3、坚持规模经营的基地吸引模式,择重引的效果示范带动

农业的集约化规模经营,说到底就是专业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发展模式。这个现代农业科学合理的发展道路,要靠高度的组织形式和协作体系来实现。仅观单个农业承包户或家庭农场,单家独户闯市场,只能是沧海一栗,生产经营的最终效果,只能是不成气候,自给或半自给经济占主要成份,商品率及变现效益不高。因此,在坚持实行农业的集中连片开发形式下,兴建农产品特色基地,可以吸引分散经营农户基地聚集扎堆,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效果,在品种、技术、管理、销售等重要环节上形成比、学、赶、超的竞相发展趋势,让实实在在的种田农民和专业生产能人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推动农业的发展增收。同时,农村基层组织引导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服务生产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6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09.025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自实行以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导致农村大量剩余劳动转向二三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逐渐减少,分散的经营生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发展需求,这种情况下需要土地向少数人集中,进行集约化生产,因此土地流转应运而生。

1当前土地流转过程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虽然在总体上的形势是平稳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了加快工作落实进度,急功近利,违背了尊重农民意愿的工作初衷,无视农民意愿与权利,强行命令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使得流转纠纷不断发生;二是政府为了增加当地经济收入,随意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导致耕地的“非农化”、“非粮化”;三是由于我国土地流转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许多流转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许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工作的积极性差,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四是许多地方政府对土地流转工作盲目求快,速度超越了劳动力转移速度和农民接受程度,导致土地流转后各种不安定因素凸显。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造成了阻碍。

2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2.1从保障农民权益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国家安定团结的基础,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就是国家对农民土地权利和利益的调整,因此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障农民的权益。一是土地流转最基本的原则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行推动流转;二是土地流转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农民最大利益,任何损害农民权益的土地流转行为都应坚决制止;三是在流转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民利益诉求,对于以土地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特殊群体,土地流转后不能通过其他渠道增加收入的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四是土地流转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其中价格的确定、形式的选择应该由农民自己根据市场变化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干预。

2.2从稳定粮食安全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土地流转只是将土地的经营权利进行变更,其用途仍是进行农业生产,而不是倾向“非农化”、“非粮化”。因此,土地流转过程中对土地用途必须实行严格管制:一是必须设置土地流转底线。经营权已经流转的土地不能随意改变用途,一旦出现问题必须严加制止;二是要建立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或个人转向农业领域发展,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三是要建立约束制度,防止土地经营主体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杜绝拖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事件的发生。

2.3从促进农业发展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土地向少数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组织集中后,劳动力可以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去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这样既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又能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促进新技术及新品种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

促进农业发展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农村土地向少数农业生产大户或者经济合作组织集中;二是土地流转应因地制宜,与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相适应;三是政府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服务,及时向农民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帮助农民及时找到流转出路。

2.4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由于当前土地流转市场和各种保障机制都不是很完善,很容易出现土地纠纷,在农村最难化解的是因土地引发的矛盾。土地纠纷解决不好就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土地流转必须站在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上统筹考虑,对大规模土地流转还要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要把握好土地流转的“度”。土地流转必须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民的接受程度相适应;二是土地流转必须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让农民自己是否选择流转、采取什么流转方式或流转给谁,更不能强行摊派;三是政府和农经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监督检查工作,健全纠纷调处机制,不断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及时查处纠正土地流转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在土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林静国.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努力推进农业产业革命[J].宁波通讯,2005,(10).

[2]王海军.浅谈如何推进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J].科技创业家,2012,(16).

农村劳动状况与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篇7

1 农村劳动力的状况

了解我县农村劳动力变化的具体情况, 我们首先按1983年全县行政村的设置情况, 在每个行政村中选择一个自然村调查当时5户的情况, 全县共调查500户。然后调查这500户经过30年出生死亡、嫁出娶进、分家立户、转移迁徙变化后现在的家庭人员情况。为了更清楚地反映农村家庭人员从业的变化情况, 我们将上世纪80年代户口和住所在农村, 如今已迁往城镇的人员也纳入调查范围。调查中, 将未满16岁或超过60岁但全年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统计为从业人员。

1.1 家庭人员从业情况

改革之初的80年代,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我县农村几乎全部的劳动力都投入到农业生产中, 就连年龄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也从事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是他们惟一的经济来源, 他们的最大期望就是农业有个好收成。从表1可以看出, 务农的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96.1%, 占总人口数的64.1%。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这一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我国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 农村劳动大量转移到二、三产业, 务农人数仅占总从业人数的56.1%, 占总人口数的34.7%, 有43.9%的从业人员转移到二、三产业。而且务农人员中有17%的青壮年人员在农闲时进入到本地的企业打工, 形成兼业务农人员。农业生产不再是农村家庭的惟一经营内容

1.2 从事农业的劳动年龄结构

从表2可以看出, 务农人员的年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部分青壮年从农村转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 在农村务农的人员中老年人占了很大的比例。其中39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力仅为24.4%, 比1983年下降42.2个百分点;40~49岁的中年劳动力为36.6%, 比1983年增加21.8个百分点;50岁以上的老年劳动力为39.0%, 比1983年增加20.4百分点。在调查中, 我们还询问了在家的老农, 那些出去打工的人员, 是否会重新返乡种田, 大部分人表示, 国家正在加快推进在城镇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和公共服务制度, 回来的可能性很小。即使有部分返乡种田, 他们对农业生产也很生疏。这表明农村务农劳动力已严重老化, 青壮年劳动力断层。随着中老年劳动力的进一步老化, 这不禁使人产生“谁来种田”的疑虑。

1.3 农村家庭从业人员收入构成

以前, 农业生产收入是农村家庭收入的惟一来源, 现在这一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是目前农村家庭收入来源的特征。每户家庭经营的土地面积较小, 平均仅有0.79hm2, 土地经营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例显著减小, 仅为28.6%, 务工收入的比例为48.2%, 很多农民已经不象以前那样看重农业, 出现了粗放经营、“农业副业化”现象。

2 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上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 农村劳动大量向城市转移, 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严重老化, 青壮年劳动力断层, 农业收入比例下降, 出现“农业副业化”现象, 这将严重制约我县农业的发展。推进土地流转, 使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 实行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方法。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 微小规模的农业家庭经营还面临着其他压力。一是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地方市场”功能消失, 农产品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千家万户的小农家庭经营很难与大市场对接。微小的经营规模, 布局分散, 形不成规模效益。在具体的产品交易过程中, 小规模经营造成农户商品供给量低下, 无法去参与加工和流通的增值过程, 也没有能力同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领域的商业巨头讨价还价, 往往是被动的接受者, 没有“话语权”。因此, 小农户经营被挤压在商品价值链的最低端, 时常被迫接受强势机构的决定安排, 造成利润微薄,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下, 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副业化”现象。

二是先进技术成果转化难。农业科技现代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美国农业领域的科技运用不仅十分广泛, 而且非常发达。农场主都十分注重科技含量的升级。为了掌握科学技术, 一些农场的所有管理技术人员都经常到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接受培训, 有的还请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技术人员来作指导。然而在我国, 由于农户的经营规模小, 耕种的田块比较分散, 我们每推广一项农业新技术, 都要做千家万户的工作, 特别是对于有集中连片种植要求的新技术, 推广难度更大。并且从上述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 现在大部分有文化的青壮年农民都外出打工或弃农经商了, 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多为中老年人, 他们文化水平低, 对新技术的接受和实际应用能力差, 缺乏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我国农业科技虽已取得重要进步, 但成果转化推广用水平仍然不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 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

三是不利于机械作业。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但由于土地细分、经营规模小, 大型农业机械作业困难。以水稻收割为例, 由于各户种植的品种不同, 成熟期不一致, 大型收割机难以进到已成熟的地块, 不仅降低了劳动生产率, 而且加大了农业的物质成本。日本是以家庭小规模经营形式实行农业现代化的典型代表, 但目前也受到经营规模过小的困扰, 不能充分发挥现代化机械生产的作用, 生产效率降低。通过农地的流动使土地集中和扩大规模, 是目前日本农业新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 只有通过推进土地的流转, 实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才能化解上述压力,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3 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

3.1 国家政策的保障

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到十八大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 一直明确要求农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 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同时在规范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制定了相关法律、政策。我县已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 推行农业规模化已具备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2 农村人口变化

美国的农业是以大型家庭农场为主要经营模式, 每个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大, 平均每个农场拥有土地176.04hm2, 生产效率高, 应用先进技术极为迅速, 现代化程度高。然而我国农村近十亿人口这个庞大的群体, 造成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想走美国农业的模式, 几乎是天大的难题。可是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 这一难题正在不经意中逐渐化解, 我国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特别是依赖土地维持生计的人口快速减少, 为农村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创造了前提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看, 这无疑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农业的巨大贡献。

3.3 大规模土地整理和整合

近几年, 我县实施的“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改造农田3333.33hm2, 并将继续全面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使零星分布的土地实现了集中连片, 机械作业道路、灌排渠系、输电线路基本配套, 已经具备大型机械作业的环境, 为规模经营创造了基础条件。

3.4 农业机械的应用

仅在5年前, 收割机在我县还是件很稀奇的东西。然近几年, 随着农机补贴政策的出台, 收割机已成为很普通的农业机械, 我县各种农业机械拥有量不断增加, 而且一到水稻成熟季节, 江苏等外省的联合收割机便蜂拥而来, 往来穿梭于乡村田间, 为规模化经营创造了物质条件。

4 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形式

农业经营形式是随着农业生产力及农业经济水平发展而不断变革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具有内在优势和较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并不是要否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形式, 而是要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使土地向家庭专业生产大户集中, 扩大其经营规模, 化解小农户经营难题, 提高生产效率, 促进农业的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专业生产大户是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形式。专业大户经营将是推进中国农业第二个飞跃的理想路径

实行规模经营的形式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 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 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他们通过相互联合, 扩大经营规模。农业企业是通过工商资本投资农业、转租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经营而形成, 将主要在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土地规模化经营和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挥主体作用, 并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竞争力方面起重要作用。但应严格禁止企业将转租来的土地用于发展旅游、建设别墅或发展园艺等, 防止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参考文献

[1]鹿原林.商丘市农地流转机制研究[D].郑州:河南农业大学, 2010.

[2]张红宇.建设现代农业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08 (01) .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8

1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绥滨县地处黑龙江省东北边陲, 三江平原腹地, 土质较肥沃, 但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 属于典型的农业县。我县现有9个乡 (镇) , 109个行政村。农业户数30, 498户, 农业人口93, 106人, 总耕地1, 302, 371亩。2015年全县土地流转总户数为16, 424户, 占农村总户数的53.8%, 流转面积为714, 325亩, 占总面积的54.8%。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620, 017亩。

1.1 流转形式多样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进行流转。其中多以转包形式为主, 以转包形式流转的土地面积为589, 039亩, 占流转面积的82.5%。以互换形式流转面积为112, 730亩, 占流转面积的15.5%。以出租形式流转的面积较少, 为12, 556亩, 占总流转面积的2%。

1.2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

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自发流转和委托组织或他人流转等方式。自发流转主要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 将土地直接转包或转让给他人。委托流转主要是农民通过专业协会或委托给村民委员会的以入股或出租的形式进行流转。

2 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产生的成效

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正确引导, 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我县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 引导土地流转实行集中连片, 规模开发, 集中经营。发挥规模经营效应。使原来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 单一管理模式, 逐步实现了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通过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 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使农村的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给从事其他行业创造了机会, 同时也解决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通过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 有利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应用。土地的使用权流转及土地的规模生产, 可以使土地连片经营, 为农业科学技术机械化的应用提供更大的空间

3 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土地规模经营仍然存在的几点问题

3.1 政策宣传到位

部分农民对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的关系认识不清, 怕土地流转后丧失土地经营权, 没有了生活保障。有条件进行流转的农户不敢大胆地参与流转, 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我县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

3.2 土地的管理机制、服务功能不全

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自发行为, 缺乏约束力规范性, 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必要的管理、引导和服务, 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速度

3.3 乡村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还存在着畏难情绪

尽管能够认识到土地合理有序流转能给农民带来很多好处, 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但此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操作难度大, 担心引发新的人地矛盾。

4 加快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实现规模经营的建设性意见

4.1 正确引导, 牢牢把握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政策原则

一是要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 在稳定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 实行土地集体所以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逐步分离, 搞活土地使用权, 逐步形成土地流转市场。二是要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尊重农户意愿,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 充分体现有偿使用。三是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原则。土地流转相对集中, 使流转的土地达到连片, 规模开发, 集约经营, 发挥规模经营作。

4.2 健全机制, 努力营造土地规模经营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 建议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建设步伐, 使之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中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二是要健全激励机制。指导各乡 (镇) 加大土地流转后的招商引资力度, 兴办劳动密集型农业企业, 把转出土地并有“恋土”情节的农民安排到这些企业工作, 使农民不出家门就能就业。

4.3 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水平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9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 始于1978年安徽小岗村冒险尝试。在饥饿的逼迫下, 18户村民签下“生死文书”, 拉开了大包干的序幕。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由生产任务承担者对其生产成果负责并按产量或产值计算劳动报酬的一种生产责任制。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承包形式上有两种: (1) 包产到户。以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 以户为单位承包, 包工、包产、包费用。按合同规定在限定的生产费用范围内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 实现承包合同指标受奖, 达不到承包指标受罚。 (2) 包干到户。又称大包干。承包合同中不规定生产费用限额和产量指标, 由承包者自行安排生产活动, 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公共提留以外, 完全归承包者所有。即“交够国家的, 留够集体的, 剩下都是自己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 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遇到的问题

(1) 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自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 我国农村土地基本上按现有人口平均分配, 把整块土地分割成许多小块分户经营, 田埂、沟堰占了不少耕地。由于耕地面积狭小, 农民还在沿用传统手工劳动工具, 机械化大生产既不合算, 也不可能, 生产效益低下。这既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也不利于分工的发展, 更不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超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使中国农村经济带有浓厚的小农经济色彩, 使我国农业生产长期滞留在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阶段, 导致农产品成本过高, 缺乏市场竞争力, 经济效率低下。随着中国加入WTO, 外国农产品凭借其价格优势大举进入中国市场, 中国农业将由于自身的低效率而受到强烈冲击, 农业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2) 阻碍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家庭承包责任制对土地使用权的划分, 使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产生了恋土情节, 农民不仅把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解决生活资料的来源, 而且当作应付从事不稳定的非农产业带来的风险的一种手段。加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保障、生活福利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障等功能, 许多农民即使已经从事了非农产业也不愿放弃土地占有权, 宁愿粗放经营或抛荒。目前, 我国大多数农户经营的土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下, 而世界上中等收入以上的国家平均每个生产单位的面积是76.5公顷。我国人均农用地资源高度缺乏, 而一些种田能手也为取得规模效益希望得到更多的土地。换句话说, 承包制使许多农民不能真正离开土地, 安心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 又使得安心从事农业生产农户不能通过扩大生产面积取得规模效益。因此, 承包制既阻碍了广大农民真正从土地上解脱出来, 又阻碍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我国现代农业生产改革

我国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改革是十分必要的, 其中规模化经营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5点:

1、规模生产效益

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大型机械化程度, 有利于新型大型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农业统一规划进行专业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这样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 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我国正处在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的过程中, 已经到了实行规模经营, 发挥规模效益的时代。

2、集体问题集体效益

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迫切需要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 小规模经营的农户面对强大农产品收购加工市场主体, 自身权益难以维护, 只能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维护权益, 造成农产品市场诚信度、履约度过低, 订单农业多年来难以有效发展。种植业大户或企业采取土地规模租赁、自主生产经营方式, 有效解决了农户履约问题, 实现了农户与土地承租者双赢的局面。

3、经济效益好, 市场竞争力较强

家庭农场收入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年收入水平, 其中一些家庭农场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提高了农业商业化, 拥有自主品牌与商标权, 并与农业企业、超市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家庭农场经济人也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 有国内外良好的营销渠道, 产销连接紧密, 产品竞争力强。

4、有利于科学种田,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革新农业生产手段不仅包括采用机器使用化肥、兴修水利等技术条件, 但是某些高新科技只有在大规模的耕地上才能推广, 这是因为, 一些要求大面积推广的农业科学技术, 只有在耕地相对集中时才可以进行统一规划, 合理布局进行专业生产, 而且有利于机耕机播和农田喷灌, 既可节约用水, 又能减少许多田埂和渠道, 增加耕地。所以说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科学化, 提高农业生产率, 受到优质高产的效果。

三、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必要性

其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中国近代的地主集中土地分配经营有相通之处, 其本质上是土地集中于某一个集体, 然后分散开来进行单家单户的小规模经营。其最大的不同之处, 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能够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调动人民积极性的原因在于, 近代的地主属于剥削阶级, 其分配的目的是为了剥削农民, 收取高额的地租, 使农民仅能勉强维持生活。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吃饭问题, 多劳多得, 给农民最大的优惠, 而不是剥削农民。因此在当时生产力较为落后的中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个体农民的积极性, 促进了粮食生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大型农业科学技术和大型机械化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小规模个体经营正在限制农业的发展, 他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和科技化, 而且使得很大部分的土地资源不能充分利用, 因此改变经营模式实现大规模经营是势在必行的。另一方面, 国家政策近年来对于土地流转的放松, 以及鼓励与支持甚至奖励家庭农场的生产, 也表明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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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沈国际.土地规模经营的基层观察[J].农业经济管理, 2013 (03) .

农村规模化经营 篇10

关键词:土地规模化经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一、土地规模化经营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关系

1.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前提条件

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 尤其是劳动力条件。农村劳动大量转移和部分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的要求, 是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前提条件。近年来, 农村劳动大量从农村向城市、从农业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 为推进土地流转和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2. 土地规模化经营能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土地规模化经营提供前提, 土地规模化经营又能促进劳动力向外转移, 二者相互影响和制约。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土地、人才、技术资金生产要素需要合理组合和优势重组, 农村土地趋向于向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区域集中, 农业生产将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这样, 几个人就可以完成原来几十个农民的劳动, 也打破过去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传统生产方式, 部分农民将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转而从事其他行业。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障碍

1. 城乡分治管理为劳动力转移设置了体制障碍

在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下, 农民工很难获得与城市人口同等的待遇, 他们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各方面所遭遇的身份歧视还现实存在着。对城市生活的渴望与农民身份难以转变的尴尬境地使他们对城市望而却步。

2. 传统思想束缚为劳动力转移设置了思想障碍

传统思想的束缚, “以地为生”、“以地养老”等思想观念导致农民不愿轻易离开土地, 从而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3.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为劳动力转移设置了心理障碍

目前, 土地担负着农民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的重任。因此, 一些农民宁可将土地无偿交给亲戚朋友代种甚至抛荒, 也不愿将土地流转, 而承包方基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考虑, 在土地经营上也怯于投入, 这严重阻碍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

4. 经济权利保障缺失为劳动力转移设置了动力障碍

“享受现行就业制度所带来的平等就业权、工资和劳动保护权利”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突出的经济权利需求。而这些经济权利在当前无法得到满足, 为劳动力转移设置了动力上的障碍。首先, 现行就业制度是对城镇居民就业建立的制度, 农村劳动力很难享有现行就业制度规定的权利;其次, 工资拖欠问题没有完善的政策和法律制度约束, 前清后欠的现象相当普遍;再次, 农民工工作中不能及时获得劳动设施防护用品, 安全成了很多农民就业后最担心的问题。

5. 其他多种因素为劳动力转移设置了现实障碍

随着城市企业制度的改革与调整, 城市失业率不断提高, 缩小了农民进城就业的空间;传统的城镇就业政策并未彻底改变, 农民进城就业难度加大;农村乡镇企业现阶段也处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型阶段, 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也明显减弱;自身文化素质低使农村劳动力没有能力面对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的新要求, 不敢离开原有土地, 谋求新的出路。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可行性

1. 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为农村劳动力流转提供前提

农村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一是耕地面积减少和劳动力资源过快增长的逆向运动, 使得有限的土地承载的劳动力数量急剧减少, 劳动力产生了绝对剩余;二是农业生产季节性因素导致了劳动力在农闲时的相对剩余;三是农村教育水平相对落后, 升学率低, 劳动力后备资源过早投入社会, 在客观加快劳动力队伍的增长速度。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耕地面积、农业机械化程度、科学技术水平等条件而变化。

2. 党和国家政策导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政策支持

“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并制定“公平对待, 合理引导, 完善管理, 搞好服务”指导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方针。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和“统筹城乡劳动就业,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的决定。这为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现代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可能。

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

1. 深化城乡分治改革。

对原有的户籍制度进行尝试性改革, 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户籍限制, 降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利益差别, 实施身份证和住所登记制, 逐步改善农民进城当“二等公民”的处境,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有利条件。

2. 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制定有效措施开展和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 建立多层次、广范围的社会保障制度, 逐步扩大参保覆盖的范围。对在城镇定居的农村人口, 可开展农民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置换城镇社区住房试点, 促进农村规模化经营发展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

3. 保障经济权利实现。

首先, 逐步取消限制性就业政策, 建立开放的、统一的全国性劳动力市场, 建立人人权利平等, 就业机会均等, 自由、开放的新就业体制。其次, 建立欠薪酬保障制度、到企业定期抽查等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确保劳动力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逐步解决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工同酬问题。再次, 完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雇佣农村劳动力企业落实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相关制度的监管。

4. 提高农民内在素质, 为劳动力转移提供条件。

应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不断更新他们的就业观念, 提高技术文化水平, 切实提高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技能

5. 努力开拓更为广泛的就业渠道。

第一, 努力吸引加工企业进驻农村, 如机械安装、纺织等, 鼓励、刺激加工企业进驻农村。第二, 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 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向城市转移。第三, 实现劳动力向农业企业转移。把农民纳入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 如从事种植、养殖, 产前产后服务业, 农产品深加工和包装运输等, 这样农民就能逐步摆脱对土地的依赖。

6. 相关部门做好支持工作。

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集转移培训、信息发布招聘对接一体的中介体系与服务网络, 为劳动力的供求提供交易信息, 加大外出务工人员责、权、利维权力度, 加大信息引导力度, 使土地规模化经营步入持续发展的快车道。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培养, 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教育, 提高法律意识, 构建多层次的法律援助体系, 当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参考文献

[1]黄海棠.农民工返乡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哲学版, 2010, (22) .

[2]李莉.论土地规模经营的内生条件[J].经济与管理, 2006, (12) .

[3]柴高潮.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时机已经成熟[N].中国经济时报, 2004-12-02.

[4]杨渝红, 欧名豪.土地经营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民收入关系研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检验[J].资源科学, 2009,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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