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关键词: 高校 就业 创新 大学生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精选5篇)

篇1: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

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实现我国2020年前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决定建立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加强科教协同,深入推动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两部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高为突破,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

经协商,科学技术部、教育部拟共同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积极支持并培育一批多学科交叉合作的优秀团队。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支持力度,把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作为高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目标。支持高校发挥多学科和人才汇聚的优势,大力开展跨学科、面向未来的科学研究,围绕重要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深入开展研

究。国家主要科技、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优化科教资源配置,着力培养一批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和多学科合作的科研团队,引导科学家把自由探索与国家战略需求相结合,力争在国际科学前沿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高校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进科技评价机制和激励措施,营造潜心研究、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和良好条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提供高质量的科技成果。

2.加强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校在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深入实施,建立高校、企业与地方协同创新机制,使高校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让更多的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惠及民生。充分发挥高校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作用,引导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或参与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究,支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并引导高校积极参与广东、江苏等区域的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和地方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基地,促进地方新兴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支持高校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引导高校探索公益性大学农技推广模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3.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完善高校技术转移政策体系,推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知识产权、奖酬金、股权等激励政策,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强化高校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大学建立相应的技术转移机构,将技术转移成效纳入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及科研人员业绩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健全高校科研成果的管理机制,加强高校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对技术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通过政策突破和引导,推动高校参与技术转移集聚区试点建设,加快形成高校技术转移新格局。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提升高校科技资源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重点建设高校率先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料等面向普通高校、企业和社会开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并积极作为企业技术研发的公共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撑。建立和完善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把开放共享纳入高校科技创新考核和绩效评估范围,采取稳定支持或根据服务水平给予后补助等有效措施,促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实验技术人才和开放共享服务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高校科技平台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平台和科研基础设施的潜力,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

高使用效率。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落实高校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加强科研经费监管。

5.促进科教深度结合,增强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发挥“千人计划”专家的作用,支持高校在科学前沿和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建设科学家工作室,培养和造就世界一流水平科学家、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高校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的双向兼职和流动,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双导师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研究贯穿于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过程,通过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工作机制,研究生招生计划要向国家级科研基地倾斜,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本科生参与科研和创业实践活动,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以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支撑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

6.扩大开放交流,提升高校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创新科技合作方式。支持高校积极参加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科学工程和国际学术组织,力争发挥骨干和主导作用。围绕全球变化、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等全球性问题和科学前沿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我国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选择部分高校建设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鼓励高校建立境外研发中心,与世界先进

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大科学装置的国际合作和开放共享。在若干学科领域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学术期刊,提高我国学术期刊及科研成果的国际影响力。

为落实本协议,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决定成立“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领导小组,负责协商两部合作的有关工作方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两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及日常工作等。

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将加强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有效集成资源,共同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发展,为实现我国2020年前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2012年7月26日

篇2: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项目协议书

安徽·宿州

2012年7月9日

公司与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项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皖战略,加快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决定就项目的科学研究及产业化工作进行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的指导原则是: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

同创新,共谋发展。双方将依托甲方的资金、厂房、设备等

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人才、信息、实验室等优势,根据双方

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共同构筑企业和

高等学校协同行动的创新体系。

二、双方全力支持将签约项目培育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签约项目获得的成果优先在甲方推广、转化。

三、合作项目另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事项以正式合同

为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9日

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我院与企业的科研、技术合作,经双方协商,就项目进行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结合企业的需求,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研发课题和其它要求,组织相关

专家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及与项目有关的细则,由本合作协议的附件或技术合同作为具体项目合作的依据。

2、向各级政府和社会申报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奖等均以双方单位共同

名义的形式进行,排序由双方协商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上报,双方共同组

织实施。

3、申报若获成功,甲方主持申报的项目,合作项目若获得资金资助,甲方

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总经费的%作为乙方的研究经费;乙方主持申报的项

目,对于依附于本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甲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加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的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至年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篇3: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我国目前的校企合作存在着严重的高校院校单边行为状态, 企业参与度不高, 实际上是高校在寻求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而不是校企双方平等合作。在中国, 企业不是教育的主体, 不承担人才培训的费用和责任, 在这种“一元化”的教育环境下, 只靠学校的满腔热情, 不能从根本上唤起企业的参与意识, 高校的校企合作只能停留在“实习+实训”的粗浅层次, 院校、学生及企业都难以从中获得太大益处。目前我国高校教育校企合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法律制度问题。

国家虽然对校企合作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及原则, 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则, 对校企合作双方的责、权、利没有明确规定, 从而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约束力和驱动力, 很多校企合作难以深层次推广, 在课程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难以得到行业企业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2. 运行体系问题。

校企合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有效的校企合作, 不仅有赖于教育部门和高校院校的积极参与, 更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响应。我国目前的校企合作存在着职能不清、执行不力等问题。缺乏一个相关各方组成的职责明确, 各负各责, 能够保证校企合作有效实施的职业教育运作体系。

3. 缺乏调动企业积极参与的有力措施。

影响企业参与高校教育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企业难以承担学生实习的安全风险;高校培养的学生水平达不到企业的用人标准;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的得不到认可, 相应的支出费用得不到合理补偿。因此, 如果我们想在协同创新下构建和深化民办高校校企合作教育, 就应该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 让学校、学生和企业三方都能在校企合作教育模式中收益。

二、民办高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对策建议

1. 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组织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组织机构, 如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 可下设校企合作督导室、校企合作工作室, 由学校和企业的专人来负责组织协调校企合作工作细节。督导室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 制约各方行动, 建立规范化的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激励机制, 调动校企合作积极性, 促进校企合作双方共同发展;监督和管理校企合作, 定期对合作范围进行检查;收集各方信息反馈, 不断改进和优化校企合作。工作室则负责每年组织安排校企合作研究人才培养方案, 是学校教育和企业需求接轨, 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协调人力资源安排, 配合教务处安排企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来兼职授课, 并定期开展学生职业培训、教师能力培训等;管理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实训, 按学生专业划分安排企业各岗位实习。

2. 完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除遵循国家各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行业行规外, 学校和企业还应建立一套自己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规范合作管理, 是校企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如对合作双方、管理部门、各岗位制定职责和权力范围, 明晰各方责任, 权责分明, 避免在开展工作中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 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训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实习管理规范等, 规范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管理和推进。完善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有利于校企合作的有序开展和实施, 有利于校企合作的管理和监督, 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健康长远发展。

3. 建立校企合作激励机制。

出台一些鼓励和奖励政策, 促进各方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开展校企合作, 加快产学研一体化建设, 学校要适应社会人才需求, 据此来做出教学要求, 大力发展实践教学, 加大实践教学的投入, 不应把教学局限于教师课堂之内, 要建立实训中心、实习基地的等实践教学机制。而学校的自身条件和资源有限, 必然要和企业合作来完善自己的实践教学环节。而企业在与学校的合作上要充分把握自身需要, 寻求合作中的获益点。校企合作要共同开发潜力, 达到校企双方互赢的理想目的, 同时也能让这种合作更加持久。校企在合作过程中, 要制定奖励政策, 对于积极参加校企合作的管理者、员工或教师给予优惠政策或物质奖励, 以此来提高大家参与的热情, 保持校企合作的新鲜度。

4. 深化校企合作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校企合作形式多样, 国内外也有不少成功的校企合作经验, 企业参与到学校教学的各个环节, 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到实施教学, 从教室培训到学生培养, 企业在学教学过程的参与度, 是校企合作收获效果的重要前提, 企业的参与能够改变学校反应社会需求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现状, 为社会培养出能够完美契合的优秀人才。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形式直接影响着相互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和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同担, 校企合作才能得以稳固发展。

规章制度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地实施也尤为重要。要将校企合作落到实处, 各岗位各司其职, 并且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使校企合作有序、有力、有效的进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是符合现代企业需求的, 因此学校应努力推进和跟进实践教学的进行和效果, 以使学生能够在校企合作中得到锻炼, 符合企业需求。

5. 加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师资建设。

师资队伍是学校教学的基础条件和主要条件, 是教学的主导力量, 也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而校企合作发展实践教学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加全面的要求, 要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同时也要求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 完成高等教育的人才素质培养任务, 因此, 建立优质的师资队伍已成为今后民办高校发展实践教学, 谋求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

三、构建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意义

校企合作既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实践的一个方向, 也是高校寻求自我发展空间的必然要求。民办高校教育只有紧紧依靠校企合作, 发展实践教学, 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 才能加快学校教育的发展, 推进学校和企业长足的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校企合作, 积极安排学生到企业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能够形成以学校为主体, 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有利于促使学校开放教学, 瞄准市场设置专业, 及时调整教学内容, 突出实践教学。校企合作有利于高校教育制度的改革, 不再仅仅局限于学分制度, 而应使学校更注重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敬业精神和严谨的作风及综合职业素质。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 我国的校企合作教育仍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着差距, 而实践又是最好的老师, 因此我们要在实践中学习, 在学习中进步,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

四、结语

校企合作不仅是一种教育行为, 也是一种经济行为, 其本质在于把学校教育和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 实现良性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民办高校要想在协同创新下获得长足的发展, 必须坚持构建和深化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

参考文献

篇4: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关键词】协同创新 产学研能力  定位 目标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12C-0016-02

“2011计划”重在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重在推动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创新力量之间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建立协同创新模式。这对提升高校产学研能力有着指导性意义,主要表现在明确高校产学研的定位、明确产学研的目标、挖掘哲学社会科学产学研的潜力。

一、以协同创新明确高校产学研的定位

“2011计划”明确了创新模式的发展主体、发展学科、发展目标。协同创新的四种类型: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其合作发展主体分别是高校与高校或研究所、高校与高校或政府部门或行业产业、高校与大型骨干企业、地方政府主导下的高校与当地支柱产业,其目标分别是发展世界一流的自然科学、提升国家软实力与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支撑我国行业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创新发展。

可以发现协同创新除了注重推动高校内部,还推动高校外部创新力量之间创新要素的融合发展。如2011年10月19日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十一所行业特色型高校在北京组建成全国规模最大、合作最全方位的北京高科大学联盟,希望集合不同类型行业特色型高校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示范性集成应用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协同创新。

而协同创新对于高校产学研的指导首先是明确其定位。高校产学研实际上是侧重于协同创新的后三种类型,合作发展主体是高校与高校或政府部门或行业产业、高校与大型骨干企业、地方政府主导下的高校与当地支柱产业。这一定位对建构高校产学研战略体系至关重要。其中与当下高校产学研最具创新性的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方式。

当下高校产学研的主体模式是在高校建立产学研办公室、技术推广部门为主,重点在于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扶持发展具有应用意义的学科或技术。这是效仿欧美流行的斯坦福大学1970年首次设立的“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但是由于中国高校体制与欧美高校的区别,效果并不理想。参与编写教育部《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2010)》的编写的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黄贤涛老师,在2011年8月提供了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高校共提交79332件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授权量为43153件,但是专利平均寿命只有3年多,专利转化率也普遍低于5%。这就说明过分依靠高校寻求市场导向,指导高校产学研发展方向是不够的。协同创新大力提倡与鼓励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推动省内外高校与当地支柱产业中重点企业或产业化基地的深度融合,就显得尤为迫切。

协同创新尤其提出:“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点,通过推动省内外高校与当地支柱产业中重点企业或产业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

协同创新规定了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要建立地方投入和支持的长效机制,明确地方政府的长期责任,保证其长期持续发展,避免其受到地方政府内部因素影响。不仅如此,协同创新还从国家层面给予引导、支持与奖励:“在此基础上,经评审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可给予相关政策倾斜和引导性、奖励性的资金支持。”

二、以协同创新明确产学研的目标

2006年2月国家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提出:“高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问题、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生力军。”

而“20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快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可以说“2011计划”是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思路的继承与发展,都是突出产学研模式下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三个主要目标。以协同创新建构高校产学研战略体系要同时兼顾三者,不能过分侧重任何一个目标而忽略其余两个目标。

人才培养是高校最重要的目标与最根本的办学宗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其地位。如果高校违背了这一办学宗旨,就是遗忘了高校的基本功能。高校建立四种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的过程中,需要科研后备力量的参与。协同创新不只是教师或科研人员的研究,还有许多学生参与其中,有时候甚至是其中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协同创新也是培养人才的新思路、新途径。通过让学生参与协同创新,能让学生接触到学科前沿,具有跨学科视野,思考学科社会应用。如暨南大学自2012年开始试行多学科“协同创新”博士培养计划,有以跨学科项目研究为载体,采用多学科导师“自愿联合”和有组织“招贤”相结合的“一生多师”模式;也有以不同学科博士生联合,共同选择跨学科的问题作为研究方向,组建多学科导师小组共同指导,集体攻关。这正是协同创新跨学科培养人才的有益尝试。

科技创新是高校知识产学研战略体系的核心,其技术、创新是高校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的关键。科技创新是高校的主要任务之一,只有不断地实行科技创新,才能培养合格与创新人才,以创新科技解决现实经济中各种问题,使我国科技水平迅猛发展。而协同创新确定了科技创新包括了自然科学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哲学社会科学传承与世界传播、工程技术学科的行业产业核心共性技术的研发与转移、高校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创新,是更全面深刻地指明了高校产学研科技创新的目标。endprint

社会服务是高校科技创新、培养人才的现实意义,也能反过来以市场所需的服务为其提供导向、经济与资源回馈,促使它们良好发展。产学研模式下的高校知识产权战略体系,既是培养日后服务社会的创新型人才,也是将科技创新转移为成果、促进社会生产力。协同创新扩大了社会服务的思路,除了支撑我国行业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创新发展之外,还包括提升国家软实力与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以协同创新明确这一指导思想,建构高校产学研战略体系,使这三个主要目标能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以协同创新挖掘哲学社会科学的产学研潜力

国内高校大多将产学研定位于理工学科与地方、企业的合作,综观产学研能力强、与地方及企业合作紧密的,大多是理工学科实力雄厚的高校,主要是理工学科展开产学研。只有北京大学等为数不多的重点大学能以经济、证券、法律这些实用性的哲学社会科学来展开产学研合作。其实这是远远不够的,也忽略了哲学社会科学的产学研能力。

协同创新提出哲学社会科学的产学研方向:“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行业产业以及国际学术机构的强强联合,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主力阵营。”

“软实力”这一概念是美国著名的国际关系学家、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所提出来的。他指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也包括以文化和意识形态吸引力等体现出来的“软实力”。一个国家的“软实力”的强弱,决定着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国家软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胡锦涛主席在中共第十七大报告的第七部分就提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协同创新与过往的产学研指导性计划的最大区别之一,是开始注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研究水平是其硬实力的重要表现,但是文化软实力也非常重要。国家软实力的建构,包括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当代文化的创新、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传播等,其领域涉及哲学、历史、文学、艺术、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国际关系等哲学社会学科。于是以往被忽略或轻视的哲学社会学科,在协同创新的产学研发展中凸显出其地位。

哲学社会科学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上,既包括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也包括传统文化的当代发展传播。目前遍布世界的“孔子学院”,在世界各地教授汉语的同时,也是实现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宣扬中华传统文化。此外,当代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也不能忽视。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蓬勃发展,当代文化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约瑟夫·奈分析中国的软实力时,特地指出电影《英雄》走向国际市场,向世界施加了中国价值观的软实力影响。加拿大学者马修·弗雷泽,在研究美国的软实力时,发现美国电影、流行乐、电视和快餐是其重要构成力量。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研究”就指出“流行文化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力量。”

由此可见,哲学社会科学的产学研具有很大的潜力,这需要高校深刻理解协同创新的指导精神,除了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国际学术机构合作之外,学习理工学科的“走出去”,与行业产业、政府部门展开产学研合作。

【参考文献】

[1]“高等院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EB/OL].(2012-05-08)[2014-02-15].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2-05/08/c_123094483.htm

[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EB/OL].(2006-02-09)[2014-02-15]. http://www.gov.cn/jrzg/2006-02/09/content_183787.htm

篇5: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协同创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合作协议书

【关键词】房产管理,协同创新,科学配置,有偿使用,资源共享

一、浙江大学“2011计划”实施情况

加快推进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学校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教结合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途径。浙江大学以2011计划的实施为契机,围绕内涵发展和质量优先的发展理念,发挥学校多学科综合优势,加快2011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和培育,探索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模式,促进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及国际同行的深度合作与互动。

2013年和2014年教育部发文认定了前两批共38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牵头成立的“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中心”和“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感染性疾病診治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浙江大学牵头,协同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核心单位共建的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拥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浙江大学牵头,以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等中央大型骨干企业为核心,共同组建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汇集了协同中心各成员单位的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二、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对房产管理提出更高的支撑保障要求

为了支撑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创新体系,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协同创新中心要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

浙江大学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载体,以创新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浙江大学成立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学校2011计划的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以及批准组建培育校级协同中心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学校2011计划办公室负责相关规划设计、组织策划、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在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为协同中心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和制度保障。

浙江大学培育协同创新中心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有实效”的标准和要求,依托现有国家重点学科以及国家级或教育部重点科研基地,坚持发扬求是创新的优良传统,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积极协同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为了对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和高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支持保障,浙江大学的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基础设施、研发平台、仪器设备、日常运转等方面为中心高效运行提供良好支撑。在协同创新中心公用房产配置与管理方面,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遵循“分类管理、定额核算、动态调整、有偿使用”的原则,以在目前各学科用房需求越来越紧张的大环境下,发挥现有资源在协同中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协同中心组成单位已有公用房资源的有效整合和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改善和提高房产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培养高质量人才、创新高水平知识成果和实施高效益社会服务等方面营造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学校根据空间布局和协同中心发展的需要,优先统筹配置科研用房,使之成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汇聚区和学校优先发展的改革实验区。

三、提升高校房产管理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共享

浙江大学对公用房资源的使用管理非常重视,着力加强房产资源要素的配置管理改革,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浙江大学出台了一系列房产管理改革措施,使公用房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为协同创新中心等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支撑保障,提升高校房产管理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共享。

1.制定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各类用房实施细则

为加强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优化资源配置,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制度保障,学校出台了《浙江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浙江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支撑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大学经营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浙江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支撑服务用房管理遵循“功能明确、管理规范”的原则,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经营服务用房管理遵循“全成本核算和税、费、利分流”原则,执行“收支两条线”。

2.动态管理强化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

浙江大学积极推行公有房标准化配置的动态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地核算各学院和部门的用房面积,加强了公用房的合理调配和量化管理制度。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核定定额面积和用房使用费数额,对闲置不用或利用率偏低的房屋则予以收回。对科研任务或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单位,及时增加或减少科研用房。对某些为专门任务或课题配置的用房,任务或课题完成后要及时收回。学校通过对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更好地解决对公用房无限需求和有限供给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公用房的使用效率。

3.实施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

浙江大学建立了公用房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学校房地产的动态化和数字化管理。将建筑物整体、楼层和每间房屋的信息关联起来,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了对建筑物和房间信息的多手段查询检索汇总,各项辅助功能齐全,大大提升了学校房地产的管理水平。公用房资源管理系统建立了数据公开、公平、共享基础,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了公用房资源的使用信息公开,为学校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为公用房资源的二级管理提供强有力信息支撑,也为教职工监督和核对公用房使用情况提供信息平台。该管理系统也为学校教室、报告厅、会议室、学生活动室、基础实验室等公共资源共享共用、以及科研院和社科院管理独立研究机构提供了系统基础和支撑平台。

四、结论

为了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培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提升高校房产管理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共享,浙江大学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了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公用房动态管理强化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建立全成本核算机制实行定额配置和收费调节,实施了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地改善和提高了房产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作者简介:

俞前(1976-),女,浙江杭州人,硕士。研究方向:高教管理。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房地产管理处, 邮编: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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