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教材(精选六篇)
我国内地教材 篇1
早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 美国就发起了一个关于消除对少数民族在教育、公共场所、就业、住房、经济等方面存在偏见的运动,运动的成果就是“多元文化教育”概念的产生[1],后来多元文化概念及思想由西方国家传入我国, 再逐步被中国特色化,各文化间表现出它们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因此当多个文化融入到一个国家中成为一个共同体, 文化间就必不可避免产生差异性和冲突,这时就需要文化群体间相互融合,人们相互包容、理解及认同。当今中国乃至世界的发展都以“和平”为主题,多元文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多元文化思想化是必然趋势。多元文化的融入,充分体现文化的平等性、交往性、差异性和内聚性。经过一段磨合期,我国基础教育进行了课程改革,课程文化从单一逐步走向多元。本文研究教材中多元文化的渗透(以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为例),具体分析各文化分类所占比重,根据数据比重权衡利与弊,对教材的分析和编写有积极意义。
二、多元文化的分类
多元文化可以在多个领域中比如年龄、性别、宗教、社会阶级、民族、种族、语言、国籍进行分类,可分为:民族文化、阶层文化、地域文化、性别文化、年龄文化、群体文化等[2]。为了方便以下结合具体例子进行分析,本文主要从地域、社会和年龄这三个方面入手研究, 多元文化就地域方面可就广义狭义地分为外来文化和国家文化,民族文化,农村与城市文化;社会文化主要是指阶级、阶层文化,主要分为精英阶层和普通大众阶层文化[3];年龄文化主要分为成人文化和同辈文化[3],本文主要从这三方面对多元文化进行分类, 以此为角度对教材进行分析。
三、在苏教版中所占比例及具体例子
1.苏教版各种文化的分布
本文选取苏教版小学一至六年级共12本教材进行分析,明显以地域(国内外、民族、城乡)为主题的归为地域文化,反之为非地域文化;各册苏教版教材中明显以人物(伟人、名人、普通群众等各阶层劳动人民)为主题,一般情况均归为阶层文化,反之不属于阶层文化;各年级苏教版教材中明确以儿童生活为主题属于同辈文化即年龄文化,明确描述成人生活,同样归为年龄文化。总结三方面文化在苏教版一到六年级十二册各年级教材中所占比例和篇数,地域文化约占29%(82篇),社会文化约占31%(88篇),年龄文化约占35%(99篇),以此分析理解各文化渗透状况。
(1)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地域文化分析
本文把各册教材中明显描述祖国或是表达爱国情怀,歌颂祖国大好山河的,如六年级下册(第十二册)中的《我们爱你啊,中国》、二年级上册中《2008,北京! 》、三年级下册《长城与运河》等归为国家文化一类;把六年级上册教材中《把我的心脏带回祖国》、五年级上册的《伊索寓言》等有明显外国元素和风格非本国文化的归为外来文化, 把明确描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文化的课文,如六年级上册中的《草原》、二年级下册中《欢乐的泼水节》等文章归为民族文化 ;把清晰描绘城市风光 ,人们生活习惯的文章如三年级上册的《“东方之珠”》、一年级上册的《东方明珠》等课文归为城市文化;把明确描述乡村生活,有乡土气息的课文如二年级上册《乡下孩子》、《水乡歌》等归为农村文化, 通过对各年级教材中地域文化具体分类进行关于地域文化的深入分析发现,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12册284篇课文中,地域文化中的国家文化占了16%(40篇),外来文化9% (26篇 ), 民族文化有6篇 , 所占比例为2% , 城市文化1% (1篇),农村文化2%(7篇)。由此可见,在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民族文化、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渗透较少,特别是中国多元文化渗透日益普及的今天, 民族文化在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元文化的渗透,重点在于民族文化的渗透,教材编写者在编写教材时尤其应注重民族文化的渗透, 为了改变民族歧视,适应中国现有国情发展,培养民族间相互理解包容平等相处的意识。在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渗透上有所欠缺,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的渗透有助于无论来自农村还是城市的受教育者认识彼此的生活,并理解和认知。
(2)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社会文化分析
本文把明确描述各阶层人民生活状态, 歌颂赞扬某阶层人民事迹及品德之类的归为社会文化,其中以领导人、名人等为主人公的课文归为精英文化,如四年级下册中的《爱因斯坦与小女孩》、《宋庆龄的故居》,六年级上册的《郑成功》、《轮椅上的霍金》、《钱学森》、《詹天佑》,一年级下册的《司马光》,二年级上册的《朱德的扁担》、《孔繁森》、《梅兰芳学艺》,等等,这些均归属与社会文化中的精英文化; 把明确以劳动人民阶层作为主人公描述的课文归类为大众文化, 如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中《永远的白衣战士》、《黄河的主人》,六年级上册的《最后的姿势》、《船长》,五年级上册中的《艾滋病小斗士》、《师恩难忘》,五年级下册的《爱如茉莉》,等等。通过归类与统计,苏教版一到十二册教材中明确关于社会文化即阶层文化 (大众和精英文化)共88篇,所占比例约为31%,其中精英文化共54篇,占总篇数284篇的19%,大众文化34篇,约占总篇数的12%。由此可见,在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国家文化和外来文化所占比例较均衡, 编写者既注重伟大人物的品德宣传,又注重平凡群众的人物故事描述,以此传颂某些精神或道理鼓舞和教育读者。但在民族文化、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的渗透上还有所欠缺, 占各册书籍中几乎平均为1到2篇课文,特别是民族文化和城市文化。
(3)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年龄文化分析
本文把明显讲述不同年龄阶段所追求的精神事物, 比如友情、爱情、亲情或是某种品质等的课文归为年龄文化,不同年龄层主要分成人与小孩,由此把以同属与小学受教育者阶段的同龄人为主人公及小学生阶段所特有的生活或是思想为主线的课文归类为同龄文化,以孩子即同辈人的角度,带着情感看待问题,如一年级下册中《他得的红圈圈最多》、《鲜花和星星》,三年级上册中的《让我们荡起双桨》、《学会查“无字字典”》,四年级下册中《走,我们植树去》、《苹果里的五角星》、《古诗两首(池上、小儿垂钓 )》,六年级上册的《一个男孩子必读的书》、五年级上册的《少年王冕》、《去打开大自然绿色的课本》等这些均归属与同龄文化;把以成人阶段所追求的爱情或是反映某种高尚品质的课文,如六年级上册中的《爱之链》、《牛郎织女》,五年级上册的《嫦娥奔月》,六年级下册的《三打白骨精》、《古诗两首(石灰吟、墨梅)》等均属于成人文化。一到六年级十二册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年龄文化(成人文化和同辈文化)经统计共有99篇 ,约占总篇数的35%,其中成人文化有37篇 ,约占13%,同辈文化数量高达61篇,约占总篇数(284篇)的21%。从比例来看,编写者较注重同辈文化的渗透,同辈间精神思想的熏陶和传递,在成人文化渗透上与同辈文化相比较少,帮助孩子了解感知成人生活,使其对成人世界不陌生。总之,笔者认为,苏教版的年龄文化比例适当,符合小学生发展需求。
2.总 结
由上述对苏教版一到六年级十二册语文教材进行分析可见,该版本的地域文化、年龄文化和社会文化三类文化所占比例较为均衡,但在其下各自的文化分类比例分布明显不均,就地域文化而言其下的国家文化比例与地域文化下其他分支的文化分类(外来文化、民族文化、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比例相比较大,笔者认为外来文化的比例适当,但应增加民族文化、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比例, 阶层文化中精英文化的比例相对大众文化比例高, 应适当增加劳动人民阶层即大众文化的比例,年龄文化中的成人文化渗透虽较少,但笔者认为苏教版在年龄文化上的比例安排适当。
四、利与弊
目前我国内地主要语文教材都有较普遍地渗透一些文化, 这些表明教材的编写和文章选取已经开始重视多元文化的渗透,分析了我国内地国标苏教版这个版本的教材,其中以爱国为主题的地域文化即国家文化和阶层文化中的精英文化所占比例较大,这样能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从小形成爱国、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强化民主意识,尊重他人,能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各方面的好品德;能很好地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发散性思维,思考问题能够从多元角度出发,在促进个体发展的同时还可以不断向实现教育公平靠拢。
但苏教版教材中存在某种文化比例不均衡的现象, 比如地域文化中的民族文化,城市文化,农村文化和社会文化中的大众文化相对所占比例较小。这样不仅容易狭隘并限定了孩子们的思维,思想单一死板,无创新意识,而且使他们缺乏民族文化的熏陶,不利于民族间的团结和沟通交流,民族间不能相互理解, 意识上不平等, 国家发展得不到真正的公平与团结,缺乏城市文化、地区文化,孩子们形成不正确的意识,产生偏见甚至歧视,最终导致城乡间差距越来越大,不利于各民族团结友爱,共同发展。
五、结语
我国内地无人承受遗产制度刍议 篇2
关键词:无人承受遗产,遗产管理人,立法建议
严格地讲, 无人承受之遗产, 应当称之为死亡公民遗留的“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1)
我国现行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 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2) 这一规定, 是我国现阶段处理无人继承遗产案件的法律依据。
一、无人承受遗产与大陆法系继承人旷缺制度的区别
大陆法系的继承人旷缺制度是指被继承人死后, 不能确定是否存在继承人的一种事实状态, 即根据有关法律文件的记载及亲友、基层组织所掌握的情况, 有无继承人不能确定。因此, 他与无人承认继承这一概念是同一的, 但在考虑期间以内, 继承人尚未决定接受继承, 或继承人下落不明, 以及共同继承中只要有一人明确就不属于继承人不明。 (3) 可以这样说, 继承人旷缺制度是无人承受遗产制度的一个前置程序, 只有通过继承人旷缺制度才能最终确认是否为无人承受之遗产。
二、无人承受遗产制度的性质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无人承受的遗产性质没有明确规定, 综观各国关于无人承受遗产立法例, 大约有三种不同的立法主义:
1.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以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为最后顺序之法定继承人, 如《法国民法典》第768条, 《德国民法典》第1936条等。故遗产管理人被视为最终继承人之代理人。
2.在日本, 无人继承遗产被视为法人, 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遗产管理人被视为遗产法人之代表, 如将来继承人出现, 则此法人被视为不曾存在。但遗产管理人在其权限内的行为合法有效 (《日本民法典》951条、055条) 。
3.在英美法系国家, 遗产管理人被视为被继承人之人格代表, 即为管理、清算继承财产为目的设立信托, 由死者继续承受遗产, 而遗产管理人则作为遗产信托的信托所有人, 由其以此种资格管理遗产 (4) 。
三、借鉴他国及地区立法中无人承受遗产制度之规定
按前述, 我国对于无人承受遗产之实体规定已有, 但欠缺程序性规定。这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继承人旷缺制度, 因为继承人旷缺制度是作为无人承受遗产制度的前置程序使用的, 只有通过继承人旷缺制度才能最终确认某一财产是否属于无人承受之遗产, 因此下文阐述的多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继承人旷缺制度的内容。
1.《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明时, 由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向家庭法院申请进行遗产管理, 家庭法院审查属实, 即应命令选任遗产管理人管理遗产, 并从速公告选任遗产管理人之事实;瑞士民法规定:遗产由主管官署管理, 通常主管官署委托公证人或私人做遗产管理人;《德国民法典》规定:在有继承人承认继承遗产之前, 法院于有必要时, 应对遗产做保全处分, 并得为将来可能出现之继承人选任遗产保护人, 在有利害关系人申请时, 则应选任遗产管理人。
2.我国香港地区:继承人旷缺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遗产管理人、搜索继承人的公告程序及剩余遗产之移交;我国澳门地区:继承人旷缺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待继承遗产管理、遗产保佐人、搜索遗产继受人的公示传唤程序及遗产清算; (5) 我国台湾地区:当遗产无继承人继承时, 由亲属会议选任管理人, 并将选任之情况报告法院。如亲属会议未能选出遗产管理人, 则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选任。 (6)
上述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无人承受之遗产的程序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选任管理人。这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中的优先程序;
2.搜寻继承人。这项工作由主管机关来完成, 但对于该程序公告的次数及期限限制, 各地区及各国的规定存在出入, 例如瑞士规定期限为一年, 德国则规定为六个月, 日本民法更把这种公告规定为三次。
3.遗产归属。这里存在两种立法例, 一种是如德国、前苏联, 国家继承财产要承担在继承遗产的限度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交付遗赠的义务;另一种如我国, 国家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 取得无主财产, 国家只取得清算后剩余的积极财产, 不取得债务。
四、我国内地无人承受遗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 在法律上明确无人承受遗产的性质
比较三种立法例, 笔者以为:第三种立法例显然过于专业, 第一种立法例较为符合我国国情, 即无人承受遗产以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为最后顺序之法定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应视为最终继承人之代理人。
(二) 选任遗产管理人
外国通过法院、主管官署选任遗产管理人的做法, 在我国是可以借鉴的。对此, 张玉敏教授在其著作中明确规定为: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不明的, 被继承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 应于继承开始后尽快报告法院。法院在接到报告后, 应当按本法第24条的规定指定遗产管理人。
(三) 明确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 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保管遗产。
这是遗产管理人的主要义务之一, 其要求遗产管理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管理遗产, 不改变物或权利性质。根据民法理论, 这种保管行为一般不包括处分行为, 但并不排除为防止遗产的减损或灭失及必要时的处分行为, 例如变卖易腐品。 (7) 如果遗产管理人违反此项注意义务, 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编制财产清单。
编制遗产清册, 是防止遗产散失的重要措施, 也是据以清偿遗产债务、执行遗赠及将遗产移交可能出现的继承人及国家的重要依据;也是遗产管理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 因为只有在仔细、认真、清点遗产, 记明遗产名称、数量、价值、特征的基础上, 才谈得上妥善保管财产。编制遗产清册的期限,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为遗产管理人就职后三个月。
3. 公示和催告。
这是指遗产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法院进行公示和催告, 督促相关权利人及时申报和主张权利。对于公告期限, 张玉敏教授的建议为六个月,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规定为三个月。相关权利人可以理解为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除不明确的继承人外, 还包括受遗赠人、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4. 遗产报告。
这是指对于选任遗产管理人的法院、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受遗赠人提出的与遗产相关的问题, 遗产管理人应当随时如实回答。
5. 清偿债务。
遗产管理人应当对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
6. 财产清算及剩余财产移交。
在法定公告期间内如果没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遗产又有剩余的情况下, 遗产管理人应当进行清算, 并将剩余财产移交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国外及我国相关立法多数主张上缴国库, 我国法律应明确交接的具体机关。
7. 分配遗产。
在公告期间届满后, 遗产管理人在扣除继承费用后按法定顺序分配遗产:
至于遗产管理人的权利,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赋予遗产管理人取得报酬的权利, 如其放弃报酬, 其注意义务并不因此而降低。
注释
1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354.
2陈苇.婚姻家庭继承法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 2005:355.
3张玉敏.继承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178.
4司艳丽, 仲相.继承人旷缺制度研究[J].烟台大学学报, 2004年, 第4期.
5陈苇, 高伟.我国内地无人承受遗产制度之重构—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立法比较为视角, 学术交流[J].2008.1:58-59.
6史尚宽.继承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370.
我国内地教材 篇3
一、我国“公民新闻”研究历程回顾
为了呈现我国公民新闻研究的历史轨迹, 笔者在中国知网 (CNKI) 以“篇名”为检索项, 以“公民新闻”、“市民新闻”、“参与式新闻”、“草根新闻”、“公民媒体”作为选, 共检索到258篇, 其中期刊论文197篇, 硕士论文47篇, 报纸5篇, 会议论文9篇。从时间分布来看, 2008年之前关于公民新闻研究的文章较少, 2008年开始研究公民新闻的文章逐渐增多, 且逐步趋于稳定, 其中最高峰值年为2010年, 关于公民新闻的研究文章62篇。根据我国公民新闻研究数量的变化, 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 笔者将我国公民新闻的研究历史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民新闻概念的引入 (2004年~2005年) 。我国学者通过在美国的实地观察与研究, 对美国的“公共新闻”事业兴起的背景、发展现状、特征、新闻实践等方面做了介绍, 并介绍了“参与式新闻”、“个人媒体”、“草根报道”、“博客新闻”、“公民共享新闻”等。这些概念的引入, 引起了国内的关注。
第二阶段:公民新闻研究在国内的兴起与发展 (2006年~2007年) 。这一时期被认为是我国公民新闻研究的过渡期。学者范东升在《国际新闻界》发表文章《公民新闻的兴起与启示》被认为是我国公民新闻研究的重要转折点, 文中明确提出了“公民新闻”的概念, 并对公民新闻事业做了梳理和勾勒。这一时期的研究学者在深入介绍国外公民新闻实践和经验的同时, 开始对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模式进行探讨。
第三阶段:公民新闻研究逐步深入且出现本土化趋势 (2008年~2009年) 。这一时期, 我国公民新闻的研究迈开新的一步, 无论是在研究广度还是研究深度上较之前有了质和量的提高, 研究思路开阔, 视角出现多元化, 在关注国外研究的同时, 以国内出现的“公民事件”为依托进行本土化的研究与探索。此外, 学者们利用新闻传播学理论, 如议程设置理论、社会责任论、自由主义理论等对公民新闻现象进行解读。
第四阶段:微博客的发展促使对网络公民新闻的研究的勃兴 (2010年至今) 。这一时期, 在原有的议题不断拓宽、加深的情况下, 新媒体及微博的发展促使了对网络公民新闻研究的勃兴。在微博语境下对公民新闻的研究文献大量涌现。此外, 针对在新媒体背景下公民新闻与传统媒体的发展方向学者们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公民新闻研究的视角及主要内容
回顾我国国内关于公民新闻的研究, 研究的视角及内容主要有:
(1) 公民新闻概念的界定。关于公民新闻的概念学界争论纷纭,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学者邵培仁在早期提出市民新闻的概念:“市民新闻是指市民 (非专业新闻传播者) 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2]有学者引用《维基百科》有关条目的解释“‘公民新闻’也称为‘参与式新闻’, 它是公民‘在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行为”。以上定义里的所谓“公民”, 是特指以往没有充分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1]学者韩鸿指出:公民共享新闻 (citizen participatory journalism) 也简称为公民新闻 (citizen journalism) , 就是指来自公民的非专业新闻报道。他们或者是现场的目击证人, 通过现代科技, 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感直接传送给大众媒体;或者自己创办小众媒介 (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台等) , 实现在一定范围内的新闻生产与传播。[3]目前, 学界对公民新闻的定义尚无统一的标准。学者们提出的概念, 虽然称呼不同, 描述有所差异, 但其本质含义大体相同, 都强调的是普通个人运用新媒体技术参与传播的表现形式。
(2) 公民新闻与公共新闻关系的辨析。关于“公民新闻”与“公共新闻”的关系, 有学者认为“公民新闻”等同于“公共新闻”, 也有学者认为两者存在差异。学者蔡雯在其文章中指出“‘公共新闻’在美国又被称为‘公民新闻’”。[4]武汉大学余建清从时代背景、实践主题和推动力量以及实践方式上分析了两者的区别, 并指出两者存在融合的趋势。[5]西北大学张羽认为公民新闻与公共新闻相比有两个方面明显的变化, “一是公民们在事件报道和传播中的地位。二是报道的领域”。[6]复旦大学徐星在其硕士论文从理念重心、理论基础和主体三个方面对两者进行了对比, 认为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7]
(3) 国外公民新闻的发展状况的研究。国内学者对国外公民新闻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美国和韩国, 因为美、韩两国公民新闻起步早, 发展也较为成熟。学者们试图通过研究国外公民新闻的发展状况, 为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学者李青藜在其文章中从美国公民新闻的发端、含义、特点、发展状况、新闻实践以及存在的争议方面对美国的公民新闻事业作了介绍。[8]学者蔡雯、郭翠玲介绍了美国公共新闻运动的兴起、发展以及向公民新闻演变的过程。[9]学者吴乐珺在其文章中探讨了美国在公民新闻遭遇发展困境时, “众包”模式的引入推进了公民新闻的再发展, 促使“公民新闻”向“专业的业余新闻”转变。[10]张羽、赵俊峰以中、美、韩三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现状作为分析对象, 从发展成熟度、发展模式和报道内容方面的分析了三国的差异。[11]江江以OHMYNEWS网站为个案, 分析了韩国网络公民新闻媒体现状, 并从韩国的政治、国民性格和相关技术发展的角度纵向浅析网络公民新闻媒体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12]郑一卉通过由OHMYNEWS网站衰落的现象来探究公民新闻的发展方向, 并认为民众缺乏讨论公共事务的兴趣是其发展的最大阻碍。[13]
(4) 我国公民新闻发展及存在问题分析。学者张羽、赵俊峰对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 并将其归纳为“公民新闻的启蒙、不断壮大的通讯员队伍、自由撰稿人出现、流行的新闻线人、公民记者初露端倪、网络新闻评论兴起、博客迅速成长”七个方面, 并指出我国公民新闻虽然有了一定发展, 但仍处于初级试验阶段。[14]随着微博客的发展, 微博以全新的发布机制、零门槛进入、浅语化表达方式等特点为公民新闻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分析学者对我国公民新闻存在问题的研究, 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公民新闻把关失控, 真实性受到质疑;内容浅表化、私语化;客观性有待提升, 媒介审判和网络暴力问题时有发生。学者从提高个人媒介素养、健全法律法规、传统媒体积极引导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5) 运用新闻传播学理论解读公民新闻。将公民新闻放置于传播学或新闻学的理论之中进行分析也是我国学者研究的一个方向。学者王艳玲、杨静在其文章中结合传播学“把关人理论”就如何对公民新闻进行把关、引导公民新闻的发展方向, 以及如何维护“公民新闻”的道德和文明作了思考。[15]学者李骏镶结合传统的“议程设置”理论分析公民新闻并提出四个问题, 认为相对于传统的“议程设置”, 公民新闻的传播模式是反方向的。[16]
(6) 对“公民事件”及对公民新闻实践的研究。近几年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民事件”的发生、公民参与意识的逐渐增强, 我国学者开始通过这些“公民事件”来分析我国的公民新闻现象。学者杜俊飞结合“华南虎事件”事件呈现公民新闻在该事件中所起的作用, 并指出公民新闻是当代有效社会传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17]学者张羽, 侯逸君以金庸“被去世”事件为例, 对假新闻传播背后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并对公民新闻传播中微博假新闻的防范机制进行探索。[18]对于我国公民新闻的实践, 学者韩鸿、张娜以《成都商报》“QQ记者”的公民报道专栏“城事e闻”为例, 对其运作模式进行介绍探讨在新的新闻生产范式下, 中国公民新闻发展的可行路径。[19]李汝松以云南都市频道《都市条形码》栏目为样本对其发展历程和作用进行了介绍, 认为该栏目是从媒体定位出发将民生新闻上升为公民新闻的有益探索。[20]
(7) 对公民新闻所造成影响的研究。1) 公民新闻对传统媒体的影响。公民新闻的兴起与发展, 打破了传统的新闻生产与传播流程, 对传统媒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者蔡雯、郭翠玲分析了公民新闻对传统媒体的所造成的挑战, 并从三个方面探讨了传统媒体的应对策略。[21]学者陈昌凤指出“公民新闻”是专业媒体的在线资源, 专业媒体应正确地驾驭和使用好“公民新闻”, 建立良好的规范与管理机制。[22]2) 公民新闻发展对传媒生态的影响。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 以普通公民为新闻生产者和传播者的公民新闻的发展对传媒生态产生了极大影响。学者赵俊峰、张羽在探讨了公民新闻的发展对传媒内、外生态的再建构以及公民新闻对传媒生态的负效应。[23]学者田园从对新闻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具有决定意义的四个方面入手, 分析了公民新闻对新闻生态的影响。[24]3) 公民新闻发展对公共领域构建的影响。公民新闻的出现为公共领域的构建提供了新的平台, 带动了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关心,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郑州大学胡靓在其硕士论文中分析和梳理我国公民新闻与公共领域的发展历程, 提出公民新闻对我国公共领域建构产生的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并就其问题提供了相应的对策。[25]李晓兵指出公民新闻在现实的新闻实践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共领域的构建, 但其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要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 公民新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6]
(8) 微博环境下公民新闻现象的研究。微博的出现, 使更多的公民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新闻活动中来。公民新闻在微博的环境下表现出新的特点, 国内学者对微博环境下公民新闻的研究也不断涌现。中南大学吕晓娟认为微博促进了公民新闻的勃兴、促进了传统生产方式的变革, 但也存在着局限性。[27]辽宁大学申玲从微博中公民新闻传播的条件、公民新闻在微博中传播的特征以及微博对公民新闻发展的影响等方面对微博环境下的公民新闻作了分析。[28]
三、我国公民新闻研究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1) 公民新闻研究总体情况来看。1) 研究话题的同质化、重复化。从我国公民新闻研究的话题来看, 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公民新闻兴起原因、概念、形式、影响、实践等的总结和描述。无论从公民新闻的定义、发展阶段、存在问题以及建议策略等问题的说法上存在重复现象, 内容缺乏新的见解, 尤其是关于我国公民新闻发展存在问题的探讨上更是出现大量的雷同。2) 研究话题窄化、浅显, 缺乏深度。许多文章都对公民新闻的发展进行概括性的总结, 从中提出一些浅显的问题, 然后再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简单的解决方案。研究只停留在浅的层面, 缺乏对更深层次的问题的研究与探讨。3) 研究问题跟风现象严重。跟风问题表现在对同一话题一拥而上进行研究, 对当年或同一时期的热点话题过分关注。例如, 近几年, 随着微博的兴起, 结合微博研究公民新闻的文章不断涌现, 但研究较为零散, 大多数是新瓶装旧酒, 并没有提出多少特别有价值的内容。
(2) 从公民新闻研究的具体内容来看。1) 对概念的界定不够清晰。关于公民新闻的概念, 始终存在着争议, 并未形成统一的标准, 学者们各自提出自己的见解, 导致对公民新闻概念的界定出现混乱的局面。此外, 对于公民新闻与公共新闻的概念, 在研究的初期亦存在混乱的现象, 概念的界定不清影响了后续的研究。2) 对一些问题的阐释和研究不够深入。对我国公民新闻存在问题分类研究上, 部分学者将问题归结自律和他律的欠缺, 表现为公民素养不高、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环境还不成熟等, 但对这些问题只是点到为止, 没有进行更深一步系统的研究, 也没有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方案, 问题及对策较为笼统。3) 对国外经验介绍不够、跨学科研究较少。公民新闻在国外获得了较充分的发展, 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此外, 对于公民新闻的研究, 我国学者大多将其置于新闻传播的理论框架之下进行研究, 跨学科研究较少, 使我国对公民新闻的研究过于单薄, 不够系统化。
四、公民新闻研究的新话题探讨
(1) 公民新闻的跨学科研究。目前, 我国公民新闻的研究多置于新闻传播的框架之下, 研究视域还不够开阔、不够系统化。因而, 将公民新闻置于其他的学科, 从其他领域进行研究将是很好的尝试。例如, 可以将其延伸到政治学、符号学、社会学等领域, 利用其他学科的优势促进公民新闻研究的不断深入。
(2) 新媒介下的公民新闻。近年来, 智能手机和i Pad等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 各类APP客户端大量涌现, 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也逐渐成为人们信息传播的工具, 为公民新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并呈现出新的传播特点与传播效果。在新媒介环境下研究公民新闻可以对其运行环境、传播效果等方面有更好的了解。
五、结语
一切事物的存在、变化与发展都有其各自的因果关系与客观规律。公民新闻作为舶来品, 在我国的发展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公民新闻能够在我国存在并且表现出迅速发展的势头必有着社会、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 对公民新闻的研究不仅要重视, 还要不断地深入和全面, 以此来对公民新闻的实践与发展提供更多的指导, 促使公民新闻与传统媒体一道营造出和谐而健康的媒介生态环境。
摘要:本文通过对2004年至今发表在新闻传播学术期刊、学报及各个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的学位论文中关于公民新闻研究的文章进行整理、分析, 回顾了近十年来我国公民新闻研究的发展历程, 总结了我国公民新闻的研究视角及内容, 指出了研究的缺陷与不足并就研究新话题提出了探讨。
我国内地教材 篇4
权证最早起源于美国, 繁荣于欧洲, 而近年来以香港和台湾为代表的亚洲权证市场发展非常迅速。2004年香港以673亿美元的总成交额一举超过权证交易大国—德国, 正式成为全球最大的衍生权证市场。而我国内地权证产品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对价方式, 阔别9年后于2005年8月又回到了证券市场。短短一年多以后, 内地权证市场总成交额达2439亿美元以上, 高于全球成交金额最高的权证市场——香港, 成为全球最活跃的权证市场。
一、权证的概念、分类和作用
权证是一种带有期权性质的产品。从国际市场的历史看, 这种期权类产品已经占到衍生产品市场的半壁江山。近年来, 随着国际热钱规模扩大和各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加剧, 在全球范围内又掀起了金融期权的热潮。根据全球交易所联合会的统计, 2004年全球股票期权交易量大幅增长28%, 成为全球金融衍生品种增长最快的品种。作为股票期权的延伸交易形式, 衍生权证的全球市场规模也增长很快。
权证作为一种杠杆投资工具, 品种繁多, 其基础金融工具可以是股票、指数、可转换证券、外币、一揽子组合工具、利率和大宗商品, 但以股票权证和指数权证为主。内地和香港的权证市场主要是以股票权证和指数权证为主。其中股票权证, 又称认股权证, 是由特定发行人发行的, 约定出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 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 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价差的有价证券。
股票权证又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股本权证又称公司权证, 发行人是标的证券公司本身, 通常由认股权证与债权和新股捆绑发行。备兑权证, 也叫第三方权证, 发行人是标的证券公司以外的第三方, 一般为大的投资银行和金融机构。行使股本权证通常会增加公司股本, 而行使备兑权证则不会增加公司股本。根据行权方式的不同, 股票权证又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 也称看涨权证和看跌权证。根据行权时间的不同, 可分为欧式权证、美式权证、百慕大权证。美式权证持有人在权证到期日前的任何交易时间均可行使其权利, 而欧式权证持有人只可在权证到期日当日行使其权利。百慕大权证则综合了美式权证和欧式权证的特点, 行权时间是权证到期日之前的若干个交易日。市场上最基本的权证是欧式权证。
认股权证具有价格发现功能。由于认股权证或期权市场等衍生性金融商品有较低的交易成本以及高度财务杠杆的特性, 使得拥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有可能会先在认购权证市场进行交易。同时因为认购权证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额外的信息将被释放出来, 并且很快被吸收到标的股票中去, 使得标的股票的效率性增加, 股票市场也更加有效。
二、我国内地权证市场的发展状况
我国内地在1992~1996年期间, 沪市和深市曾经发展过权证。20世纪90年代初期, 由于宏观经济调控经济过热, 连带股票市场出现持续近三年的下跌。因此, 一方面很多上市公司试图通过权证产品, 曲线保障老股东的利益, 更重要的是可以实现再融资的目的;另一方面当时的交易所也试图通过推出权证产品来活跃市场。于是权证产品就应运而生了。
20世纪90年代内地权证市场的权证品种较少, 总共才有14只权证。交易不规范, 参与者对权证也不了解盲目跟风炒作, 权证产品已经失去了其本身的含义和价值, 沦为高度投机的工具。此时期的权证市场状况可以概括为:诞生于特殊历史背景, 交易极度投机, 市场存在操纵行为, 也存在对产品不熟悉而盲目炒作引起的市场偏差。这些成为后来关闭权证市场的根本原因。
2005年8月, 权证作为股权改制的一个对价方式再次回到了我国的证券市场。这次我国内地发展认股权证首先是为了解决当前一级市场存在的扩容困难和券商包销股票存在的巨大风险以及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分置等现实问题, 其次是建立起比较规范化的认股权证交易市场, 为内地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权证运行三年来, 规模和品种以及交易量都有所增加。
2005年8月22日宝钢权证首先借助股权分置改革的契机, 成为9年之后的第一只权证重新登陆内地证券市场。紧接着诸如长江电力、万科、新钢钒、白云机场等多家大盘蓝筹公司的不同类型的权证产品都随后上市。历经三年的发展, 先后有50只权证登场, 其间有股改权证也有可分离债分拆出的认股权证, 其中32只权证已到期退市。这次权证规模比20世纪90年代初扩大, 品种也比90年代初大大增加了。同时, 这次交易所也加强了对权证创设和交易的监管。管理层在2005年末推出了创设机制, 目的是评议权证过度投机, 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建立一个较为理想的权证市场。同时“连续创设机制”与国际市场接轨, 对完善内地权证市场有深远意义。对于权证交易过分投机, 管理层还设置了盘中临时停盘机制, 进行风险预警。
三、香港地区权证市场的发展状况
早在1973年, 香港就发行了首只股本权证, 是同发行公司的债券一起发行的。一直到1988年2月首只衍生认股权证才在香港挂牌交易,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如今香港衍生权证市场已成为全球最繁荣的权证市场。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认股权证均是由认股权证标的物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所发行, 并分为备兑认股权证和非抵押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在香港常被直译为窝轮。
在香港市场, 香港联交所已拥有各式认股权证22种, 权证数量超过2000只, 标的股票涵盖银行、地产、电信、石油天然气等多数行业的主要上市公司, 存续期从六个月到一年半不等。在香港, 公司认股权证仅有几十只, 交易不活跃。但是备兑认股权证有近千只, 每天交易额占大盘总成交额的15%~20%, 交投活跃。通常, 股票市值越大, 其认股权证也越受欢迎。例如认股权证相关资产是恒生指数、汇丰、和黄、国企指数和中国移动都很受欢迎, 它们的认股权证占认股权证市场整体的60%~70%。在香港买卖认股权证交易非常简便, 每个投资银行发行的每一种备兑认股权证都被冠以一个四位代码, 买卖只需要输入相关代码和价格、份数, 交易方法与股票完全一致。由于竞争激烈, 通常一只正股会有不同投资银行发行不同行使价、不同期限的多只认股权证, 投资者可以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和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以汇丰为例, 就有多达100只不同的认股权证可供选择。香港政府免征认股权证的交易印花税。
四、两地权证市场比较与借鉴
香港权证市场之所以能成为全球第一大权证市场, 主要归因于完善的制度, 其制度是为发行人设定较高的发行门槛。在香港, 想成为衍生权证的发行人之前, 首先须获得香港联交所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给予的投资评级中的前三等。而且联交所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仅少数几家, 只有穆迪和标准普尔符合联交所的标准。除了评级之外, 还要遵守联交所规定的最低净值, 其金额为20亿港元, 一旦发行人净值低于20亿港元, 就必须通知联交所。因为有如此高的门槛, 使得香港的权证市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及稳定性, 因而吸引不少境内外投资者放心地把资金投入香港权证市场, 香港权证市场也因此而迅速发展。
相比之下, 目前内地权证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 仍存在和20世纪90年代相似的问题, 那就是还没有做空机制, 也没有引入做市商制度, 权证市场投机气氛严重, 权证产品仍偏离它实际应有的价值, 和正股差价巨大。内地权证数量相对于沪深两市近两千只股票来说, 数量太少, 投资人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 同时也便于热钱集中炒作个别权证。
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 权证主要有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套利和投机等功能。但这些功能在中国的权证市场未能有效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汪昌云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的权证市场由于缺乏卖空机制, 难以满足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及套利这些最基本需求。”中国内地权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是要建立起权证与正股之间的价格发现机制。在香港和美国等较成熟市场, 正是市场套利行为和转瞬即逝的套利机会, 使金融产品价格保持在相对理性的位置。创设制度虽然是一种变相的做空机制, 但这种机制不够公平, 不成熟, 需要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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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教材 篇5
近年来, 我国形成了完整的沿海经济带, 形成了沿海岸线、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前沿。这也是近几年发展最快的布局。按照布局从南至北来说, 最南边的海南国际海洋大省、国际旅游岛规划, 出台于2009年, 规划期至2020年;接着是南海的北部湾规划, 包括广西的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 海南的海口、三亚, 广东的湛江和玉林, 形成北部湾战略, 连接东亚、东南亚, 也就是整个东盟贸易区。
再接下来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发展规划, 从2008年到2020年, 规划的区域是“小珠”、“大珠”、“环珠”和“泛珠”。“小珠”是小珠三角的范围, 包括广东省的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广州、佛山和肇庆, 这九个城市构成了小珠三角经济圈。在小珠三角的基础上, 纳入香港、澳门, 也就成为了规划中所指的大珠三角经济圈。“环珠”包括粤东、粤北、粤西, 也包括周边的省份, 特别是周边省份的毗邻地区。而“泛珠”实际上是“9+2”, 珠江流域的九个省市加上香港和澳门。
海峡西岸经济区, 也是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到2020年的规划,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寻求与台湾地区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 推进两岸的和平统一。在整个沿海经济带的形成过程中, 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连接珠三角和长三角。
“长三角”经济区也是一个长周期的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 原来“长三角”的概念是“15+1”, 即整个沿海的15个城市加上安徽黄山, 现在“长三角”的概念是“三省一市”, 即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 也就是说“长三角”高层每年的联系会, “长三角”的物流规划以及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都是在四个省市高层领导的推动下, 加快一体化建设的。
接下来往北是江苏沿海经济带, 主要包括南通、盐城、连云港, 战略意义在于连接长三角和下面的沿海经济带, 其中连云港又是欧亚大陆桥的起点。
再往北是“黄三角”经济带, 我国首次提出的经济区概念就是黄河三角洲经济区, 这一改革发展的规划是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出台的, 规划期也是到2020年, 主要是山东省的部分沿海和内陆城市。
然后是环渤海经济圈, 原来的环渤海经济圈主要是建立天津滨海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和国家重点支持的河北重化工基地, 目前正在制定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和山东这五个省份、自治区的规划, 这一规划的出台, 也将意味着环渤海经济圈整体规划的真正确定。
最后是图们江区域合作规划, 主要范围是图们江区域的核心地区, 即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部分区域和延边州。
至此, 我国整个沿海从最南端的海南岛, 到最北端的图们江, 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沿海经济带, 它是我国这一轮区域经济战略布局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过去, 我国沿海没有完整的战略规划, 沿海也不是全海岸线的经济布局, 除了东南沿海可以连成线以外, 其他地方都是点状布局。如今, 整个沿海形成了线状布局, 这意味着沿海地区仍然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持和引擎, 代表着目前我国生产力的最高水平, 而且这一轮新布局之后, 很多产业结构也正在据此加快调整。比如广东省, 由于珠三角在这一轮区域经济战略布局中, 无论是产业结构调整, 还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都要充当排头兵, 所以它提出了“双转移战略”、腾笼换鸟、发展现代服务业, 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产业转移 (包括省内粤东向粤西的转移, 也包括向周边的转移) 等。“长三角”也是如此, 产业转移是它的重要内容。
沿边境线经济战略布局
过去, 我国是沿海地区率先发展, 形成制造业基地, 经济发展总量在全国所占比重很高。比如广东省, 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七分之一, GDP增加值占全国的八分之一, 外贸进出口占全国的四分之一, 在改革开放初期比重更高, 整个沿海的比重占70%以上。现在应该关注新的沿边战略的形成。过去的沿边是改革开放的末端, 是经济发展的末端, 从“十二五”开始到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沿边战略布局的序幕已经拉开, 而且已经形成局部的布局, 整个布局也将形成。
新疆有很长的边境线, 与周边八个国家相连。国务院从2006年开始制定《支持新疆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2010年5月中央召开的新疆工作会议又制定了支持新疆发展的政策, 其中有一条重要的战略部署就是:新疆的向西开放, 在新疆设立两个经济特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除了深圳和珠海, 中央第一次设立的经济特区, 这两个特区就在向西开放的前沿, 分别是新疆最南端的喀什和最西部的霍尔果斯。
新疆的对外开放意味着, 沿边的战略布局已经形成, 过去的边疆、边缘、边防、末端将成为新一轮开放的前沿, 这是我国整个对外开放区域布局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新疆周边几个国家的资源丰富, 特别是矿产资源等, 而他们对我国工业品、消费品的需求又非常旺盛, 因此新疆完全可以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大通道。
以广西为例, 国务院在2008年出台的《支持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主要对缅甸、越南等东盟国家,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论坛长期设在南宁。2010年已经建成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 也就是说我国和东盟之间的商品实现零关税, 互相开放市场, 我国和东盟自由贸易的通道主要在南宁。再比如国务院2011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内蒙古主要与外蒙古联系;2010年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在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战略部署的同时, 还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由此可见, 我国的沿边境线经济战略布局已经基本形成。
内部地区经济战略布局
沿海布局已经完成, 沿边布局建立雏形, 余下的就是内地的若干支撑, 这若干支撑的意义非常重大, 沿海和沿边是整个区域的边框, 内陆的发展才应该是骨架。我国新一轮内地经济发展布局中有几点非常值得关注:
首先是重庆——内陆开放型城市, 国务院对其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包括扩建120平方公里的新城、建立内陆保税港区、国家级出口加工贸易区等。2011年5月5日, 国务院正式批复《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包括以成都、重庆两市为中心在内的33个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城市, 面积约16.8万平方公里, 是西部唯一具备突破省市界限, 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的地区。
此外, 还应关注的是陕西关中-甘肃天水经济区, 以及湖南、湖北的两型社会实验区。湖南是长株潭 (长沙、株洲、湘潭) 两型社会实验区, 湖北是武汉“1+8”城市圈, 即以武汉为中心, 加上周边“一小时经济圈”的八个城市。还有安徽的皖江经济带, 即沿长江而下, 过南京之后, 从滁州开始, 马鞍山、芜湖、安庆和池州, 主要定位是承接产业转移, 下一步重点也是打造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因此, 中部崛起实际上已经在“长三角”开始梯度转移, 从上海浦东开始发展上海, 然后带动“长三角”的发展, 进而带动长江流域的发展, 整个长江流域布局已经完成。从下游“长三角”到中游皖江经济带, 再到重庆开放城市, 完成从长江的上游到下游整个流域的布局。黄河流域的布局由“黄三角”开始, 中游的规划正在进行。珠江流域的布局由“珠三角”开始, 进而深入内部地区。
我国内地教材 篇6
1.1 航空器的定义
任何在大气层内执行各种飞行任务的仪器都可以看作是航空器, 同时航空器还应具备一定的可控性, 人类可以通过人工操作或系统操作决定航空器的运行轨迹和活动范围。
1.2 航空器的分类
航空器在大气中运行, 必须依靠一种向上的力来抵抗重力, 不同航空器抵抗重力的结构、原理不同, 所以通常情况下, 人们会依照不同结构原理对航空器进行分类, 具体如下: (1) 比空气轻, 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内部有一个体形较大的气囊, 气囊中的气体密度小于空气, 利用大气层的浮力作用, 航空器可以不借用机械外力, 完成上升运动, 这类航空器大多为无动力航空器, 所以其实际应用性能有限, 一般不用于生产、运输、救援等需要大量机械力的工作中; (2) 比空气重, 航空器要想保持漂浮状态, 必须在内部设立动力装置, 如发动机、螺旋桨、安定面等保证航空器的飞行状态, 控制其飞行方向和路线, 这类航空器的载重性能很好, 可以从事很多大功率工作, 航天飞机、滑翔机、直升机、扑翼机等都属于载重航空器。
2 通用航空器在我国内地救援工作中的运用
2.1 应用在救援工作中的航空器性能特点分析
通过上述对航空器定义和分类进行分析可知, 航空器之所以能够应用在救援工作中, 就是因为其具备良好的应用性能, 应用在救援工作中的航空器应具备以下几点性能: (1) 滞空性能, 因为有的事故发生区域其地理环境非常复杂, 救援物资在地面运输非常困难, 所以在地形相对复杂的地方, 通常会依靠航空器运输救援物资, 物资从地面运输到地上, 需要一定的时间, 所以航空器应具备一定的滞空性, 在一段时间内平稳、安全地停留在空中某一位置; (2) 储物性能, 从事救援工作的航空器通常会应用到很多救援资源, 如食物、医疗器械、运输工具、救援工程设备等, 这些救援资源的占地面积和重量很大, 所以航空器要想容纳这些救援资源, 必须制作强大的载重装置和设立较大的储物空间; (3) 医疗性能, 一般航空器都会预备医疗器械, 以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因为医务人员的医疗用品缺少、医疗器械损害, 导致救援工作出现停滞状态。
2.2 通用航空器在我国内地救援工作中的应用实例
2005年12月4日, 我国东海水域, 一艘编号为浙岱渔02452号轮船因受环境条件影响, 船舱进水, 即将沉没, 船内14名船员在船上等待救援。在危机情况下, 交通部立即开展了组织救援活动, 让值班搜救直升机B-2563在做好救援准备之后, 立即前往事发地点。上午8点35分从上海起飞, 9点就到达了事发地点。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 船已经大部分沉入海底, 船上14名船员正在全力呼救。救援人员通过飞机吊绳空降到船上, 先后将14名船员从海里救出。应用飞机上一些医疗用品对受伤船员进行了紧急治疗。整个救援工作从开始到结束仅用了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 并且14名船员全部获救。
上述案例表明, 航空器在危难时刻, 其救援性能非常高, 具有高及时性、高急救性和高应急性。事故发生时, 相关预警监测部门会将事故信息第一时间发送给航空救援队, 经过熟练的救援前准备, 航空器可以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 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3 通用航空器在救援工作中的应用前景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 无论是小型定翼机还是大型载重机, 在救援工作中都能够发挥出不可替代的救援作用。随着先进航空技术的不断研发和创新, 通用航空器在救援工作中的应用性能越来越好, 其地位也越来越高。作为救援行动展开的主要运输载体, 通用航空器的滞空性能、储物性能、医疗性能、通讯性能对救援工作具有重要影响意义。今后我国还会逐步加大相关航空器救援的活动培训, 提升航空器救援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 将特殊化转变为专业化的救援模式。
4 结论
综上所述, 航空器在我国内地救援工作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依靠其优秀的救援应用性能对我国救援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随着通用航空器的技术发展和革新, 相信未来航空器在救援工作中的应用前景会越来越广阔。
摘要:航空航天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研发的一次重要革命, 航空技术研发成果不仅标志人类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工业发展阶段, 还证明了人类智慧的能量。航空器是航空航天技术中的核心部分, 航空器不仅扩大了人类在空中的活动范围, 还增加了人类在空中滞留、工作的应用性能。近几年来, 航空器在我国内地救援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所以航空器又被赋予了生命的意义。本文将对航空器在救援工作中的应用, 探讨其在救援中体现的作用。
关键词:通用航空器,内地救援,航空救援工作,研究与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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