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安全(精选十篇)
生态环境安全 篇1
(一) 国际上关于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相关规定
国际上关于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的国际公约。国际原子能机构 (以下简称IAEA) 是国际原子能 (核能) 领域的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组织, 同时兼管地区原子安全及测量检查, 并由世界各国政府在原子能领域进行科学技术合作的机构。IAEA通过并且我国签署的关于核能安全检查的国际公约包括《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援助公约》等。
IAEA的国际公约制定了有关核安全的国际标准, 对各国核能安全的立法有很大的帮助。而且IAEA对各国的核能发展事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国际合作的机会, 对核事故或辐射提供援助, 如日本在福岛核事故中就向IAEA发出了援助申请, 也得到了IAEA的援助。这些公约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缔约国在核事故发生时的及时通报义务, 有关国家和IAEA有知情权;第二、缔约国在核事故发生时有提供迅速援助和合作的义务;第三、缔约国有义务保证核能利用的安全, 开展提高核安全的技术合作, 保护个人、社会、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伤害;第四、缔约国有义务保证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安全。IAEA通过的这些公约多是鼓励性质的, 也就是说缺乏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它们需要通过缔约国的国内立法来得以实现。
(二) 我国核能安全立法
我国的核能安全立法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起步,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立法进程缓慢, 下表是我国关于核能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我国对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
核能安全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 核能安全立法应当体现强烈的社会法本位的价值取向, 所以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也应当以社会性为其主要特征, 保障核能利用过程中的生态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核能生态安全立法的社会本位立法价值取向又包涵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 安全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防治污染法》 (以下简称《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体现着“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严格管理, 安全第一”的原则, 这鲜明的表达着我国对核能生态安全的态度, 安全是第一位的, 只有在安全保障下利用才能实现。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第二十一条的“三同时”制度就是保证核能生态安全的重要制度的体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得核设施营运单位要取得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环境报告书中就能很好的起到对生态安全检查监督作用。“三同时”指的是与核设施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 是核能生态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体现之一, 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核能安全不仅是技术上的安全也包括管理上的安全。技术上要与时俱进, 管理上要严格遵守。法律的制定要综合融合核能技术本身, 也就是法律本身要包含科技成分, 要走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综合路线。
(二) 科学性
核能生态安全的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要讲究科学性。检查监督要形成统一而系统的体系。核能立法本身就是科技和法律的结合, 核能生态安全的检查监督制度要以核能科学技术为支撑, 指定具体的技术量化标准。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原则要贯彻到底, 在核能源的利用上做到未雨绸缪, 遇到危机情形时有应急措施。中央与地方要相互监督, 形成统一的体系,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 各负其责, 互通信息, 密切配合, 对核设施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做到科学性。
(三) 经济性
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也要考虑到社会经济效益。核能的利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在能源上的不足, 对我国的生活生产都有很大的影响。核设备的检查监督制度的建立则是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核能源的放射性污染的治理同样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核污染的治理与防治需要一定的技术与经济。核能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就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 对核设施进行严格管理与检查以减少核污染。核能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规定核能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又采取了许可登记制度对核能设施进行的统一监督管理, 中央与各地方相互配合又各司其职。
三、我国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立法的主要缺陷
由于日本福岛核泄露事件的影响, 国务院暂停了核电新项目的审批, 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放弃了发展核电事业。据报道, 核电新建项目审批将在今年上半年重启, 这预示了我国的核电能源将再次起步, 在利用核电造福人民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核能利用存在的问题, 集中精力预防和解决好这些问题, 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核电能源的安全发展, 否则将得不偿失。结合表1和我国核能生态安全立法价值取向可以看出我国核能生态安全立法的主要缺陷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 缺乏专门的基本法规范
我国至今没有《核能法》或《原子能法》作为核能安全的基本法, 虽然我国的核能源立法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 但是立法进程缓慢, 唯一出台的一部法律就是2003年6月颁布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其次全部都是行政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 这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 而且相当散乱, 不成体系, 缺乏整体性, 加上立法陈旧, 最早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规定, 而核能技术是不断创新的, 这些对于核能安全的规制都相当不利。
(二) 缺乏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 监督不力
例如, 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 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这就可能出现权责不统一, 权力交叉, 互相推诿的情况。
(三) 核能生态安全的检查监督制度不完善
日本核电站泄漏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在利用核能的过程中生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核原料的巨大破坏性和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使得一旦发生核能生态安全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影响的范围广泛、持续时间长。所以, 在发展利用核能的同时应当注重防患于未然, 建立以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为辅的检查监督制度。虽然我国现行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对核能安全利用的检查监督制度作出了一些规定, 但是其中有不少需要完善改进之处。我们应当在总结我国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借鉴他国有益的立法经验, 完善我国的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四、完善我国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 制定《原子能法》
1989年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于保障核能生态安全提供了一些法律依据, 中国将进一步加强核安全领域的专项立法工作, 包括制定《原子能法》目前我国核能安全立法缺乏一部基本法, 多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法律效力低而且散乱无章、不成体系。要完善核能生态安全检查监督, 就要以一部基本法为依托, 作为核能安全基本法的一部分进行更加完善的规定, 形成一个整体的体系, 与其他制度相结合, 使核能生态安全贯穿于核电站的选址、建造、运行、退役、核废料的处理等各个环节, 这样才能保障核能利用中的生态安全。
(二) 建立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
国家核安全管理司 (辐射安全管理司) (简称核安全司) 负责核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它隶属于国家环保部, 内设有多个不同职能分工的机构, 但是没有细化出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 虽然在核电厂的选址、建造、运行现场派驻监督组 (员) , 履行监督任务, 但是这种监督也没有形成制度化。应当针对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建立专门的检查监督机构, 负责包括核能生态安全在内的检查监督工作, 可以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制度。定期检查监督可以派驻的监督组 (员) 进行, 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三) 建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听证制度
基因污染与生态环境安全 篇2
基因污染与生态环境安全
论述了基因污染可能对生态环境安全造成的影响.转基因作物有可能污染天然物种的.基因库;有可能破坏传统农作物品种的遗传多样性,加速作物种植品种的单一化及基因资源的流失;使抗除草剂作物的基因向野生或半野生植物漂移的可能性加大,有可能创造出“超级杂草”;带有病毒型转基因作物的基因重组,有可能创造出新的植物病毒,导致新的病害;BT转基因抗虫作物分泌的毒素,在食物链中传递,很难加以控制,对非目标生物造成危害,并最终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文章还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基因污染的严重性.
作 者:张振钿 黄国锋 钟流举 ZHANG Zhen-tian HUANG Guo-feng ZHONG Liu-zhu 作者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广州,510045刊 名:生态环境 ISTIC PKU英文刊名:ECOLOGY AND ENVIRONMENT年,卷(期):14(6)分类号:X171.5关键词:基因污染 生物多样性 生态平衡 生态环境安全
生态环境病与饮食安全 篇3
所谓生态环境病,就是由于人类活动,使地球上的化学元素,尤其是有毒物质暴露、转移、富集到人体,而导致的各类疾病,其中以镉、汞、铅等物质造成的重金属污染最为典型。上世纪中叶发生在日本的汞污染导致的“水俣病”和镉污染导致的“痛痛病”,以及泰国西南部砷污染造成的“黑脚病”,都是著名的生态环境病事件。
生态环境病的特点
生态环境病一般有三个特点,也就是生态环境的三个效应:延缓效应、积存效应和爆炸效应。重金属污染致病不是立竿见影的。由于重金属致病需要一定的量,所以在发病前有一个较长时间的积累期。在重金属积存到一个临界点之前,人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症状。然而,重金属在人体内的积存超过临界点后,就会突然暴发疾病,个人或人群会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表现出生态环境病的各种症状。这时的患者是无法治愈的,重症患者只能面临死亡,轻者也只能以药物减轻发病时的痛苦。
在重金属污染物中,镉、汞、铅、砷是最具毒性的物质,它们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病,而且即使没有达到临界点,也会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的其他病变,从而引发其他疾病。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高危病种的发病因素中,由于环境污染(含重金属污染)所致的比例极高。
预防为主
虽然现代环境污染无处不在,但大多数生态环境病的发生都是由于食物及水污染所致,因此,最有效的预防方法就是不吃或尽量少吃含重金属污染物的食物和水。因此,我们只要注意以下三点,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生态环境病:
1.食物多样,分散风险
由于现代农业使用大量的农药和杀虫剂,在增加了产量的同时,也使得一些作物富集了大量农药和杀虫剂中的重金属成分。而我们很难完全分辨具体是哪种食物所遭受的污染最为严重,因此长期偏好某一种食品,可能会遭受较大的危害。避免饮食中污染物的侵害,就要食物多样,将风险分散,这样才能减少受害的几率。
2.吃有吃规
应尽量减少或避免食用那些可能富集了更多污染物的食品。在选择食品时,要遵循多吃粗粮,少吃加工食品,多吃陆生作物,少吃水生作物,多吃深海水产品,少吃近海产品,少吃甲壳类和贝类食物,多素少荤,多吃茄果类和食用菌等几大原则。
3.锻炼身体,加强营养
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4
1 农村生态环境的现状
1.1 耕地面积持续减少, 耕地质量不断衰退
从某种方面来讲, 农村耕地面积的多少以及耕地质量的高低, 能够直接体现出当地的生态环境如何, 越是完善良好的生态环境, 其耕地面积就越多, 耕地质量也就越高。而我国, 近几年来, 耕地面积缩小的十分明显, 而且, 每一年都在呈现叠加的形式, 耕地的质量跟之前相比也是大大降低, 在从侧面体现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在一点点恶化的同时, 也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益和生活。
1.2 水污染严重, 水源受到大面积污染
我国有句俗话, 叫做山高皇帝远, 这句话, 用在现在, 同样将我国的农村的管理情况描述的淋漓尽致。由于我国农村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所以, 对于一些工业污水的处理进行的十分不理想, 在农村, 工业污水肆意排放, 严重污染了农村的水资源。外加上农民的环保意识不是很强, 生活污水以及农业污水同样无处理直接排放, 更是让污染重上加重。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现有约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 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达9000多万人, 这个数量, 何其惊人。
1.3 农民环保意识薄弱, 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薄弱, 不管是在平常的生活中, 还是在耕作的时候, 极少考虑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 平日里, 生活垃圾, 生活污水随意丢弃随意排放, 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耕作的时候, 肆意使用农药, 这里面, 有绝大多数的农药都含有对空气环境和对自然环境有害的物质;还有, 在耕作的时候, 不注意对于土地的管理, 导致一部分土地退化甚至是沙漠化, 破换了生态环境平衡。
1.4 工业向农村转移, 植被被大面积破坏
如今, 越来越多的工厂企业开始向农村转移, 而这些企业在管理上, 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在排污处理上, 更是存在着重重弊端, 无形之中加重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外加上农村林权管理不明, 导致农村树木被乱砍乱伐, 植被被大面积破坏, 失去了再生再造能力, 致使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 生物多样性环境也遭受了破坏, 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2 解决对策
2.1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制度
到目前为止, 我国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还没有形成一个成型的体系, 对农村生态建设缺少严格的要求和有利的约束, 所以才导致一系列事情的发生。所以, 为了以后避免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事情再发生, 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同时, 加强农村对于破坏环境处罚的执法力度, 通过法律武器来约束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不良分子, 尤其是一些重污染的工厂企业, 更是应该严加管理, 以此来减少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
2.2 加强环保宣传, 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由于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有限, 人们本身的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 所以, 农民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十分单薄, 没有意识到保护环境所存在的重要战略意义, 进而造成了一些来自农民本身的污染。所以,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 应该在农村加强环保宣传, 提高农民自身的环保意识, 让农民从根本上意识到环境对于他们自身的好处和长远意义, 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这样, 就可以减少来自农民本身的污染, 除此之外, 有了环保意识外加地域保护情节, 农民也会自发的对外来的企业和生产商进行监督, 减少污染和破坏。
2.3 合理利用资源
合理利用资源, 对于农村的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土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 在水资源的利用上, 一定要避免破坏水源以及污染水源, 如果污染水源, 污染人必须停止对于水源的利用并立马加以处理。森林资源的利用, 必须保证其可持续发展, 不能乱砍乱伐或者是过度砍伐, 造成植被的破坏, 否则的话, 跟水资源的管理一样, 谁破坏谁负责, 在停止利用的基础上, 还要重新植树造林, 恢复植被覆盖面积。在土资源的利用上, 一定要限制土地的开垦力度, 不能过度开垦, 从而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而破坏平衡。
2.4 发展无公害生态企业
在产业发展方向上, 大力发展消耗少、效益高、科技含量高的生态型工业和无污染的特色工业。引进无公害的发展项目, 并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 严把项目审批关, 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同时, 还要鼓励企业对于技术的开创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 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从工业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工业污染, 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3 结语
农村生态环境的好坏, 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收益和生活质量, 同时也关系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关系到我国的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对我们的现代化建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 我们必须重视起来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管理, 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脚步的加快, 如今, 越来越多的农村也踏入了改革发展的行列, 可凡事有利必有弊, 在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 农村的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的威胁,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导致了一系列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出现。本文, 就简单的针对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现状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生存生态环境,环境安全,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武青艳, 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探析[J].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1) .
生态环境安全 篇5
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张志庆
【摘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县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情况虽然不是十分严重,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环保措施,构建和谐农业生态,这也应该成为旌德现代化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键词】农业 产地环境 污染危害 防治对策
要真正体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清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旌德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优化自然资源的配置,形成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只有保护好农业自然生态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效益农业和现代农业并举,为人类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1.农业环境保护污染现状
1.1农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环境污染严重
1.1.1种植业污染情况
1、化肥。施用量大,使用方法不当。据调查,我县年均使用化肥量平均 50kg/亩,远远高 于全国平均 26 kg/亩,85%以上采取撒施,造成土地板结,肥料利用率低,肥料养分易流失,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水体富营养化。
2、农药。我县每年使用各种农药实物 97吨左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杀虫剂占70%。但施药器械和方法落后,大部分药液洒落于土壤表面,造成土壤中农药残留;农药瓶、袋乱丢乱弃现象严重。所以70%~80%的农药都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污染环境和地下水。
3、秸秆。每年各种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或直接抛弃约占总量的60%。这些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4、传统灌溉方式。这种方式加重了对流域水体的污染。多数采取漫灌或串灌,导致污染面积扩大,水体污染加重。
5、农用地膜污染严重。据统计,该县2011年全县农膜使用总量达91吨,农膜被残留,地膜长期被氧化、分解出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着空气、水和土壤。
1.1.2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
在畜禽养殖业 中一是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 无害化处理不足20%.二是畜禽粪便流失量大。家庭或散养户未经处理的粪便露天收集堆放,经日晒雨淋,流失率约为20%。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也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造成环境和水体污染。
1.1.3水产养殖业污染情况
全县水产养殖15000多亩,没有循环用水的方式;水产养殖使用的药物、饲料、肥料等直接排向农田和河流。由于不合理的捕捞方法造成我县野生水产品产量及物种逐年减少。
1.2农村生活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农村环境所承受的污染压力也空前加大。农村生活、城镇生活所产生的污染对农村环境形成了新的挑战。
1.2.1城镇生活污染迅猛发展
农民工进城增多,农村劳动力紧缺,城镇粪便垃圾已经难于及时清运。许多粪便垃圾未经认真处理就直接排了出去,以至于我县城中的徽水河、白沙河就明显地被污染,有时达到了劣类水质,人畜不能饮用,而且没有污水处理厂,水体普遍富营养化,导致水生植物旺盛生长,鱼虾类锐减,日益增长的生活污染可能导致人、畜、禽疾病的扩散流行。日前,桶装水市场的逐步繁荣,实际是人民生活的不幸,也是地方经济的悲哀。
1.2.2家电污染正迅速蔓延
过时的、淘汰的家电正在农村普及,但电视机、电脑设备、旧手机、各类电池、各种小家电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成份复杂的多种化合物,用后无人回收,只好任其散落到耕地和水源中。而这些家电的污染性极强,仅一个五号或钮扣小电池腐烂扩散就可污染一平方米土地,或污染数十立方米水源。
1.2.3生活中的白色污染明显增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袋装食品更多地进入了千家万户,而这些食品袋往往只是被随意丢弃,四散飘零在山林、农田、水体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
1.3工业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不断增多
我县是一个落后的山区农业县,在工业化的大潮中,为了发展经济,增强财政实力,改变被边缘化的局面,县积极主动出击,承接长江三角产业转移,引进工业企业落户。在招商引资的工作下,各乡镇纷纷建立工业园区,筑巢引凤,此举确实对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在引进过程中,“病急乱投医”的现象严重,一些高污染的企业被不合时宜地引进来,这些工厂工作环境恶劣且缺少防护措施,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更导致了农村环境污染加重。
2.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原因
现在的农村已经不是远离环境污染的世外桃源,就我县来说,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
2.1环保意识不强,是导致农业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
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的环境意识不强。温饱即足,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不高,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即使认识到环境的危害性,也不知自己拥有何种权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深处,普遍认为只有工业才会产生环境污染,因之对农业环境染污问题的认识产生偏差。
2.1.1对农药的使用在认识上的误区明显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确实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农民大量使用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大量高毒农药的使用,导致的后果是,虫害天敌锐减,过剩农药流入自然环境,农产品中残留农药超标,严重影响人类安全。
2.1.2对化肥的过分依赖
在农业生产中,化肥的使用确实对农作物增产产生过重大作用,但大多数农民对平衡施肥知之甚少, 不能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只是一味单纯地加大剂量盲目施肥, 结果造成化肥利用率不高。过分的使用化肥,让人们丢掉了过去使用农家肥的传统,其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土地严重酸化、板结,土地自身肥力不断下降。
2.1.3对环境污染危害性认识的不足
环境污染的危害,在没有危及自身利益或自身安全前,很多人都没有将此当回事,普遍
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明哲保身处世哲学,对污染事件听之任之,不加关注。由于认识的不足,关注得不够,农村环境污染现象时有发生。
2.2体制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农业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当前造成农业环境污染问题不断发生,很大程度上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引起的。
2.2.1农业环境产权的失灵
在现实条件下,资源与环境问题大多不是市场缺陷造成的,而是产权界定不清的结果。由于缺乏排他性的产权安排,所有相关的人都有监督的责任,但监督的成本往往独自承担,监督的效果却由大家共享,导致“搭便车”行为。
目前,我国的农业环境产权失灵十分普遍,一是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农业环境的范围不易确定,其产权边界也难以确定或确定成本较高;二是目前农业环境产权还没有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独立出来,仍然依附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因此造成农业环境产权的所有者过多而难以确定单个农业生产者的权利;三是产权的明确性和排他性要求对侵权行为能够进行惩罚和赔偿,然而农业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与赔偿往往是非等价的。
2.2.2环境保护经费保障体制的不足
农业环境保护是一种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公共物品或劳务,这种物品或劳务一旦被生产出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被排除在享受它带来的利益之外。而纯粹的个人主义机制使得农业生产经营者不会主动为它付费,这就造成了农业环境保护这种公共物品的生产严重不足,有时甚至会出现供给为零的局面。因此,在农业环境保护经费保障机制上,政府理所应当地成为主体。而这种保障,既与政府的环保意识有关,更与政府的财政实力有关。由于经济实力的不足,导致财政实力的不足,是一种典型的“吃饭”财政。这样的一种现实条件,严重制约了财政对环保工作的经费投入。有限的污染防治经费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的环境污染却向农村扩散, 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资金。
2.2.3政策法规和机构标准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
现行有限的农村环境污染控制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的需求和参与。有关农村生态环境的立法缺位,对于农村养殖业污染、塑料薄膜污染、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虽然许多乡镇也建立了环保机构,设立分管领导,但是多属空架子,监管机构和人员不足,没有明确的职权和相应监测设备,基本没有履行环保职责。
此外,农业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还很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3.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的对策
3.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3.1.1加快农业环境保护法规的建设步伐。
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业环境保护做了某些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规定不系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在实行工作中难以有效实施。因此,尽快制定较为完整、具体、针对性强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建立起切实可行的保护制度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才能逐渐消除污染,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
3.1.2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管理执法。
首先要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其次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第三做好法制宣传
和执法检查,不断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形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监督管理机制。
3.1.3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环境标准,包括农业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标准,主要有《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等。对于现有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保护农业环境需要的标准,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同时,还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标准,如《农田大气质量标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等。此外,还应根据各地农业环境特点制定地方环境标准。
3.2农业污染及防治
3.2.1加强农业病虫害监测,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现代农业生产中,农用化学物质的投入对保证农业增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过量或不合理使用也会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影响着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减少农药污染的措施:①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信息,指导农民防治和合理使用农药;②提倡综合防治,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新技术;③科学合理用药,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④认真贯彻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按规定使用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3.2.2科学使用化肥,增施有机农家肥
通过土壤普查和土壤养分监测,推广使用配方施肥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的流失和挥发。同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采取堆腐还田、牲畜过腹还田、沼气发酵还田、食用菌生产等措施。在科学施肥的基础上注重水土保护,发展节水农业,不断改善土壤环境。
3.2.3积极推广和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技术
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为主攻方向,不断培育优势产品产业,通过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过程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全面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建设成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县。
3.2.4 示范推广生态农业新技术,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在农村大力沼气生态建设,把“一池三改”技术落实到位,沼气建设与庭院经济开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彻底改善人居环境。
3.2.5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等相关法规,强化对农业投入类产品市场的监管,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危害。
3.3控制并消除工业污染,严格执行环保法,努力调整工业结构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一是对已有的规模小而污染重的企业应当痛下决心关闭。同时加强监督,对不使用治污设备,偷排污染物的企业要重罚,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二是在招商引资中,要有选择地引进低污染企业或有治污防污能力的企业。三是要根据环境承受能力编制好经济发展计划,严防单个企业排放合格而整体污染的现象发生。在调整产业结构中,重点发展轻工业、深加工业、高科技企业。
3.4加速农村沼气池和生物肥料厂的建设,切实解决生活污染
城镇粪便是主要的污染源。因此,在沼气池的推广利用中,既要考虑到这是农村新能源开发的一个主要目标,更要想到这是治理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手段。条件许可的乡镇,可建
立大型沼气池,统一处理粪便,然后给农民补贴让其运去当肥料。这也是工业支援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化体现,这一措施比建污水处理厂投入小,运行经济、灵活、有效,更能满足小城镇环保的需要。同时也可节省大量化肥,减轻化肥供应的紧张感,减少国家的能源压力,也减少城镇生活废弃物对农业环境的威胁。
3.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规模畜禽养殖场有机污染。
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措施,对规模畜禽养殖场加强管理。一是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对新建大型畜禽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三同时”制度,使其尽可能远离饮用水源、河流。二是采用先进工艺,增设污染处理设施,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粪便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要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厌氧发酵和商品有机肥生产等成熟的技术,建立大中型能源环境示范工程。
3.6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首先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忌掠夺式地使用耕地;其次在利用生物资源时应做到利用与繁殖相结合,旌德生物资源很多,可利用的野生动植物不计其数,在充分利用生物资源时,应尽可能地采取驯化,设立保护区等措施,以确保植物、动物的多样性和原始基因的多样化。第三要加大山溪、河流、山塘、库坝等水域的综合治理,确保本县山青水秀。第四在城镇、工业的发展中要把生态保护、农田保护作为规划范畴。要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利用好旌德生态好的优势,发展生态养殖,生态旅游业,达到生态利用与保护的统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作者简介:
张志庆男安徽旌德人1957年10月出生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在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 邮编:242600 Email:jdzzq001@163.com
Protect agricultural zoology environment to build the beautiful environ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security system
Jingde County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 Center Zhang Zhiqing
[ Abstract ]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the issue involves rur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My county agricultur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is not serious, but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not to be ignored.Therefore, improving the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 strengthens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agricultural zoology, this should also b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Jingde should not be neglected in an important work.[ Key words ]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measures
参考文献
[1]邵文杰等.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迫在眉睫.光明日报,2000-06-13
[2]张彦涛;张旭东 黑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年 第06期
[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
生态环境安全 篇6
1.概述山西煤炭资源的开采现状
山西矿产资源丰富,素有“煤铁之乡”的称号。其中,尤以煤炭资源为最,因而又有我国“煤海”之称。在全山西省15,6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中,含煤面积占到39.6%,达到6.18平方公里。据1995年全国第三次煤田预测公布的资料,山西省煤炭总储量为8710.2亿吨,占全国总储量8.57%,其中在2000末内,全省煤炭资源总储量为3899.1亿吨,探明储量达2661.7亿吨,占到全国已探明储量的44%,其中炼焦煤占53%,动力煤占26.8%,无烟煤占18.7%。全省118个县(市、区)中,90个县(市、区)蕴藏煤炭。而大同、宁武、沁水、霍西、河东、西山六大煤田集中了全省99%的煤炭资源。
山西煤炭工业区由大、中、小型矿山并举组成的工业体系。由大同、平朔、轩岗、西山、阳泉、潞安、晋城、汾西、霍州矿物局、太原煤气化公司组成的10大煤炭生产基地,正起着龙头或骨干矿山的作用,统称国有重点煤矿;由省、地、县(或相当县营)营组成的矿山,统称为地方国有煤矿;由镇集体和个体组成的矿山,统成为了镇煤矿。
山西作为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煤炭资源非常丰富,那么煤炭工业就成为山西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城市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能源需求量与日俱增,而煤炭作为主要的化石能源之一,其开采量也随之增加。但是资源的开采与消耗必然会带来相应的生态环境问题,而我们要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生态安全问题,所以研究资源开采对生态环境安全影响已成为当今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之一。
2.煤炭資源开采引起的生态环境安全问题:
煤炭是世界工业资源发展的重要能源-,山西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煤炭一直是经济增长的支柱.但超负荷的开采让这些造成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成为我省发展面临的最大矛盾。尤其是近几年来,对于煤矿的整改,使得山西GDP全国倒数,这个问题也越来越亟待解决。
资源与环境经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它们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但是由于我省长期的这种单一的资源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不仅使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超过了负荷,并且引发了十分严重的资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山西经济的发展,使山西的许多城市都成为世界上污染十分严重的城市。
2.1不可再生资源消耗严重,利用率低,可持续发展困难
在受技术投入等客观因素制约的条件下,大部分的煤矿依然在采用旧的“地雷战”、“地道战”的开采方式,机械化水平低下,资源的回采率仅为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回采率百分之七十五计算基本一半都不到。据山西省计委统计,全省每年平均浪费煤炭5.6亿吨左右,损失各类矿产资源8亿吨。
煤炭的综合开发程度比较低,使用不当以及浪费导致大量宝贵的焦煤等优质煤被作为动力煤使用。另外,在全省煤炭1532.3亿吨剩余所有储量中,按平均25%资源回采率和30%保安压煤计算,实际剩余可采量仅有268.1亿吨,其中:优质侏罗纪煤仅占1.6%,石炭二叠纪煤则占到98%,这就导致了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困难。
2.2煤炭开采诱发地面塌陷
目前,山西由于采掘煤炭造成的地下采空区面积已达一千三百多万平方千米,采空区内塌陷面积已达四十二平方千米,若包括裂缝、裂隙及其他变形现象,总面积一万平方千米。裂缝最长的也有四十五千米,裂缝最宽者将近一米米(见表一)。然而这仅仅是煤矿开采区的一部分影响,如果综合考虑乡镇、村办小煤窑的乱采乱挖的影响,将至少再增加国有煤塌陷面积会增加将近百分之三十。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煤炭资源的严重开发,地表面塌陷面积等变形现象,依然是煤矿开采对自然环境破坏的严重问题。
山西煤炭资源开采引发的地表变形等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a)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破坏;(b)对地下蓄水构造的破坏;(c)对井下死灰复燃的诱导,使地表引流系数减少;(e)使水利工程遭到破坏;(f)加重水土流失及土地破坏。山西统配煤矿每年因地面塌陷(仅以6个矿物局计)付出的赔偿约300万元,因塌陷影响到居民迁移、饮用水源连同物质损失等费用高达数亿元。可见,因煤炭开采形成塌陷,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为惊人的。
2.3水资源的破坏
水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生命源泉,淡水是一切生物生存的命脉,是人类生活必需的资源,“无粮则荒,无水则亡”。“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水。“而这一”长”还是造成这一“短”的一个特殊重要的原因,且煤和水这一“长”一“短”的矛盾已越来越尖锐。(表二)
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更为严重的影响是对生态环境的扰动,主要是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地下自然水的补给以及流动状态;破坏力地下水原有的自然平衡;导致了以矿井为中心的大幅降落漏斗;影响了降水、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转化关系,污染了地下水环境:对煤炭的生产环节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
2.4对山西森林资源的破坏
我省森林面积小,覆盖率低,目前全省森林面积仅298.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仅13.17%,在全国排第2l位,人均0.096公顷,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2。由于原煤的开采,我省为数不多的林草地被破坏,森林的覆盖面积大幅度下降。有关部门经过对我省的煤田分布与森林分布进行叠加对比分析,可知凡是煤炭开采历史长的地区很少有森林分布。就目前来看,大同、霍西的矿区植被较少,主要原因就是由于长期煤矿开采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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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生态环境问题的日趋突出
目前我省的经济水平全国靠后,雾霾较为严重,甚至我省的八个较大城市中,有6个的大气环境质量就低于国家二级标准,省会太原在全球十大污染工业城市中名列前几。大规模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大量地依赖以“煤”为主的矿石能源消耗,始终威胁着我们省广大人民的生存发展。太原市大气环境中的总悬浮颗粒物竟然为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标准的8倍之多。
山西素有一向有“中国古建筑之乡”的荣誉,现在保存的各种古建筑有大约1.8万处,其中结构类的建筑有9000多处,大气污染造成酸雨等对文物古迹的破坏也十分强烈。此外空气中一些有腐蚀性的酸性气体对建筑设施、文物古迹的侵蚀,大大加速了其难以保存的难度,提高了维修预算。
3.改善生态环境安全采取的措施
3.1煤炭开发技术的改进
为避免和改善采煤引起的危害,我们应改进采煤技术化学方法“采气”,堪称煤炭开采技术和煤炭资源利用的一场革命。煤炭地下气化,就是将处于地下的煤炭进行有控的燃烧,通过对煤的热作用和化学作用而产生可燃气体的过程。地下气化是世界煤炭开发得用的方法之一。也见我国科学攻关的前沿项目。目前全世界只有数几个国家掌握此技术。它应用的是“有井式、长通道、大断层、两阶段”气化技术工艺和u型双炉并联运转方式,它变常规物理采煤为化学采煤,将地面气化炉搬到了井下,实现了地下无人生产设备,将建井、采煤、气化三大工艺合而为一。
3.2开采时要做到塌陷区预防治理、综合开发利用并举
3.2.1地面塌陷的预防治理
(1)在煤矿开采前要做好地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勘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水淹和塌陷的事故;(2)加强地下水长期动态观测等工作,清楚了解地下水补给边界、地面水和地下水之间的复杂联系。对于岩层的移位变动状况,来实现对与开采矿坑涌水量,矿区塌陷等问题的定量预警,保证煤矿开采的正常生产;(3)积极推进机械化开采,减少对煤层顶底板的震动;(4)地下水的大量排抽改变了地下水的水动力条件,增强了地下水溶蚀和搬运的能力;从而加大了地面塌陷的风险,但是能够通过打钻注浆,在过水断面上建立地下截水帷幕来减少地面塌陷和矿坑涌水;(5)用注浆办法来加固煤层的顶底板,减缓地表沉降,如对断层、岩溶洞等进行水泥灌浆,可减轻地面塌陷。
3.2.2化害为利综合开发,进行塌陷区土地复恳。
(1)可进行复土造田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通过土地复垦有利于矿区生态环境的改善、种植经济作物、又利于矿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对塌陷区采用逐层整石后,顶部覆土,作为矿区和其他建筑用地,可降低矿区各类工程建设的耗资。(3)当矿石性质属中性或微酸,微编碱时,矿石直接充填塌陷区后,经长期自然风化,可在风化层直接种植适宜的植物,这样可减少覆土的经济投入和解决矿区及黄土资源缺少的矛盾。(4)建设坑口电站,采用矿石发电,电站产生的大量粉煤充填于塌陷区时不仅可减少专用灰厂的建设投资,而且充填后的塌陷区同样可进行生态环境改选和基本建设,对土地进行有效复垦。
3.3尽可能将采煤作道避开城镇和居民区及地质结构较脆弱地带
在采矿生产的建设中经常遇到大的各种类型的水体、建筑物、铁路及矿井井巷。一般情况下这些水体、建筑物、铁路及矿井井巷需及留设煤柱予以保护,但这样同样会造成这些脆弱地带环境安全。而城镇、居民区一旦被破坏,那么其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采煤时,尽量避开城镇和居民区及地质结构较脆弱的地带。
3.4利用经济政策加大资源补偿税,生态环境环保税
对资源及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并由中央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政府,对地区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也成为国内外普遍采取的措施。在国外,许多发达国家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和环境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从资源价值化和环境化的角度制定了各种法规,开征了各类税收,以试图解决资源耗竭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其中包括征收消费税、支付使用资金、生态税(费)、意外收益稅、收入税等。
安全生态下的网络安全 篇7
关键词:安全生态,网络安全
自互联网问世以来,网络安全就成为人类牵肠挂肚的事情。从表面看,网络安全只是针对网络所讲的安全,但本质上,网络安全涉及的内容广博、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牵扯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大生态问题。因此,有必要将网络安全放在安全生态的背景下做深度的反思。
1 安全生态的界定及特征
安全是与风险、危险关联的对应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它要求人类与人类,人类与各种环境和谐相处,科学配合,有成绩的进步。谈论安全、追求安全的目的是防范、消弭危险,使人类在特定时间、针对特定事物,其假设目标的实现有一个良好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和机制体制。发展、运行过程及结果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但在现实生活中绝对意义的安全是不可能的,客观地讲,只能是少有危险,或各类风险、危险能够控制和及时化解。
生态是生物的生活状态。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是生物与生物之间及生物与环境之间实现一种默契,达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生态是一个演变、发展有规律的系统,其目标在于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不断净化。当然这个系统所包含的内涵层次呈多元化态势,既有生物自身的内容,有生物与生物间的内容,有环境自身的内容,有环境与环境间的内容,也有生物与环境间的内容,各种内容的交织、叠加,使得生态系统的内涵层次多元而异彩纷呈。同时,生态系统中资源承载量和环境容纳量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是恒定的,但其分布是不平衡的,存在着差异,差异导致竞争,优势和劣势不断交替。当然任何一个生物个体都有其资源生态位,成功、幸福、目标满足的生物个体一定是善于拓展自己资源,提高生态位适应环境的个体,是一个能量输入和输出平衡的个体,从而导致生态系统也是如此。另外生态系统也是联系共生的,是风险与安全在博弈中达到平衡的系统。
安全生态是指在自然环境下,生物与生物,环境与环境,生物与环境之间没有风险,不出事故,默契、适应、协调、统一的状态。其基本特征是:
1)指向明确。安全生态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客观生态形式,他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安全。不仅要求生物与生物间的安全,环境与环境间的安全,而且也要求生物与环境间的安全。在相对静止,和谐相处时要安全,即便在正负能量冲突中,风险也要可控。安全是安全生态的最终落脚点与目标指向。明晰的目标追求使安全生态可视价值跃然纸上。
2)主体泛在。在灵动的社会生活中,安全是人类难以割舍的不懈追求。安全生态与不同的社会生活主体结合,都会有目标明晰但内容要求不尽相同的生态目标。社会生活主体的多样性,决定了安全生态主体的泛在。这种泛在,构成了林林总总的安全生态要求,并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与多元,安全生态主体不断衍生已是大势所趋。
3)静中有动。生态是一种和谐统一的状态。这种和谐统一,随着生态能量的输入与输出在不断运动变化。当生态框架内的诸多因素相对守恒稳定时,生态系统是安全的,当生态框架内诸多因素发生矛盾碰撞,生态各因素间条件约束发生变化后,生态系统就会有风险的出现,安全就面临拷问,需要生态系统的诸因素不断调整,实现新的平衡,达到新的安全。这种运动冲突一类是实质变革的革命式运动,一类是改良式的修复运动。安全生态诸因素的变化、修复、调整、变革决定了生态系统能量守恒的静止只是相对的,革命式和改良式的运动却是绝对的,安全生态是在变革与修复中存在,具有了静中会动、静中有动的特征。
4)平衡完善。正是由于安全生态运动的绝对性,决定了安全生态的和谐平衡不会也不可能是永恒的。需要在各种能量的输入、输出的交织、博弈中,在生态的革命式变革和改良式修复中,不断完善,实现新的平衡。从目标讲,是安全的实现。从能量讲,是正负能量冲突后的守恒。从形式讲,是生物与生物、环境与环境、生物与环境的和谐。从本质讲,则是风险因素的剔除,对危险细胞的修复或替代,是对生态系统存在的非安全因素的矫正、完善和变革。
2 加强安全生态建设是保证网络安全的必须
网络作为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且以令人瞠目的速度进入寻常百姓家的现实,使得网络已成为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有力支撑。当然,对网络安全的认知也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就十分关注安全,并在安全的基础上完成了新民主主义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了网络安全的概念,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了治国理政的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又一次证明了党对网络安全追求的坚毅与矢志不移。同时从网络运行的实际看,在国际视野内,由网络安全问题引发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的起伏已不再是虚幻,“棱镜门----斯诺登”事件就是鲜活的例证。从国内看,网络风险遍存,形式多样、变幻莫测。2015年“3.15”晚会所展现的网络风险,让人惊悚后怕。谋求洁净、和谐、稳定、环保的网络安全已是箭在弦上,不可期艾的大事。由于网络安全在本质上涉及与网络关联的方方面面,已不再是单一的就网络而言的安全,而是一个生态系统的安全,思考网络安全必须从安全生态的角度出发。
从环境的角度讲,安全生态是保证网络安全的必须。网络安全的主体是网络,结果是安全。但是网络存在不是孤立的。也就是说,有着客观的存在环境。网络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平衡适应、有序递进构成了客观存在的安全生态。这些环境,从宏观角度看,可以理解为网络存在的社会环境,包含了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教育环境等由诸多内容组成的环境系统,构成了网络安全的环境营养圈。从微观角度看,可以理解为网络存在的运行环境,包含着硬件环境、软件环境、人文环境、科技环境等内容组成的环境系统,构成了网络安全的环境实施圈。在这样错综复杂的环境中,要实现网络安全,就要考虑环境的安全,也就要思考安全生态。因此,对安全生态的思考已然成为保证网络安全的必须。
从内容的角度讲,安全生态建设是保证网络安全的必须。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网络,其建设、发展、运行范围及其评价具有了明显的社会性,关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生的各个方面。从这些内容讲,网络安全自然也不再是网络自己的问题,而是与诸多内容紧密相连的生态系统安全的问题,要实现网络安全,单单考量网络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思考以诸多内容关联的生态系统。只有生态系统的安全,才会有网络安全的存在。
从功能的角度讲,安全生态建设是保证网络安全的必须。生态功能的发挥是平衡目标的实现,平衡将成为安全的前提。网络安全成功的存在,既受益于环境,也受制于环境。既作用于内容,也反作用于内容。恰恰是网络、环境两者组成的生态在能量的交换、更替、对立、发展中,不断整合,不断进步,吐故纳新,不断修复,调适,实现新的平衡的过程。安全生态鲜明价值功能的,实现了网络安全的目标。因此,从功能的角度讲,只有安全生态的存在,网络安全才能存在。
3 网络安全生态建设的路径思考
保证网络安全,消弭网络风险业已成为当下社会常态化思考的问题。但仅有思考是不够的,以网络安全为基准,做好安全生态建设路径的设计,实现网络安全,是当下我们着重考虑的问题。
1)提高认识。客观的讲,目前,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是,从安全生态的角度来思考网络安全做的还很不够。可以说,还是刚刚起步。一是对安全生态认识不足。二是对安全生态与网络安全的关系认识不足。三是对安全生态建设认识不足。四是对上述认识的主体不仅十分局限,而且认识也参差不齐。要从安全生态的角度,保证网络安全,必须从认识层面有本质的提升。一方面,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态建设,保证网络安全这一命题的认识。认识的主体要做到全社会的覆盖,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入心、入脑,做到家喻户晓。为通过安全生态建设,保证网络安全夯实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提高对命题内涵和关系的认识。在正确认识网络的基础上,从学理和实践的层面,深刻理解安全生态的内涵、安全生态与网络安全的关系,扣住概念、握住逻辑、盯住实践,形成网络安全大框架下的安全生态建设的大逻辑,拿出安全生态建设的大设计,最终实现网络的大安全。
2)推进建设。安全生态的实现,关键是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推进建设,夯实实践基础。从安全生态的构成看,既有网络本身的安全,也有环境的安全,更有网络与环境结合的安全。因此,推进安全生态建设,必须从这三个角度通盘考虑。从网络的角度讲,既要保证硬件系统安全,也要保证软件系统安全,通过防火墙技术、虚拟局域网技术、加密技术等手段构架网络安全体系,化解网络自身存在的显性与隐性风险。从环境的角度讲,要实现网络安全,就要营造洁净、和谐、卫生的环境组成,不仅使网络的运行空间有一个良好地生态,更重要的是使网络运行融入这一环境而高效运转。一方面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制约束还网络运行一片洁净的蓝天。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网络的运行、制度的设计等等都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来管控。队伍建设是生态环境良好的重要保证。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教育使队伍在思想上认知网络安全环境,在实践上也成为网络环境的思考者、维护者、践行者,受益者。以亲力亲为的行为构架安全生态体系。从网络与环境结合的角度讲,要加大网络安全与环境安全的整合力度,把网络与环境浇铸成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这才是充分发挥网络作用,保证网络安全的根本途径。
生态环境安全 篇8
1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形势
随着我国海洋污染的加剧和海洋生态破坏加重,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更为严峻。突出表现:在海洋赤潮、溢油等环境灾害严重, 海产品安全形势严峻, 外来物种入侵和生态破坏的风险升高, 养殖生物病害频繁发生,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下降, 气候变化对沿海地区生态安全的威胁凸显等。严峻的海洋生态环境对公众健康、生产生活及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构成了巨大威胁。
1.1 赤潮等灾害频发, 海产品安全形势严峻
随着我国近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的加剧, 赤潮发生频率不断增加, 规模不断扩大, 新的赤潮生物种不断出现, 给海洋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海洋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害。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赤潮10次左右, 到90年代上升到每年20次左右[13]。21世纪以来, 赤潮灾害日益频繁, 2000—2010年, 我国近海共发生赤潮灾害861起, 平均每年78.27起, 2000—2003年间, 我国的赤潮灾害发生数逐年上升, 2003年达到119次, 为历史新高;2004—2010年赤潮发生次数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 但仍远远高于2000年的28次[14]。随着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 2010年绿潮也相继发生, 损失严重。由于赤潮、绿潮灾害的频繁发生, 我国近岸海域麻痹性贝毒和腹泻性贝毒广泛分布, 且随着海洋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 污染物及贝类毒素在海产品中累积, 致使海产品使用安全形势严峻, 2006年由于药品滥用所导致的“多宝鱼”事件, 更是给海洋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
1.2 突发环境事故风险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国战略石油储备在陆续建设、海上石油运输日益频繁、海洋石油开采规模不断扩大, 风险源分布更广, 源强更大, 大规模的石油溢油潜在风险也在增加, 突发性溢油污染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在大幅度增加。近年来, 我国船舶溢油事故和海上石油开采的泄露与井喷事故迅速上升, 每年排入大海的石油约12万t[15]。据统计, 1976—2000年间我国沿海海域仅船舶油污事故发生2 353起, 国家海洋局每年发布的海洋灾害统计公报显示[16], 2000—2004年, 近海溢油事故平均为6起, 2005年我国发生近海溢油事件16起, 同比增长220%, 近年来溢油事故逐年增加, 大连湾“7.16”溢油事故和蓬莱“19-3”溢油事故的发生更是给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敲响了警钟。
面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 我国核电能源的开发利用正处于上升势头, 1986年震惊世界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再次表明核电站并非绝对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将对海洋生态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是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潜在威胁。
1.3 海洋灾害频发
2010年我国各类海洋灾害 (风暴潮、海浪、海冰等)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76亿元, 高于1989年的平均值, 与2001—2005年相比, 2006—201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18%。我国海岸带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我国海岸侵蚀灾害严重的区域包括辽宁省营口市盖州-鲅鱼圈岸段、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岸段、秦皇岛岸段、山东省龙口至烟台岸段、江苏省连云港至射阳河口岸段、上海市崇明东滩岸段、广东省雷州市赤坎村岸段、海南省海口市新海乡新海村和长流镇镇海村岸段。2010年, 海水入侵严重地分布于辽宁盘锦和锦州、河北秦皇岛、唐山和黄骅、山东滨州和潍坊滨海平原地区, 海水入侵距离一般距岸20~30km, 与2009年相比, 渤海沿岸和东海大部分监测区基本稳定, 南海沿岸地区, 海水入侵程度和范围有所增加。
1.4 外来种入侵及海洋生物病害严重
随着我国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和海水养殖品种的传播和引入, 外来海洋物种数量越来越多, 使得我国海洋环境面临的入侵压力越来越大, 防治形势越来越严峻。我国已经引进的滩涂和海洋外来物种89种, 另外还有93种生长在海岸的外来植物, 其中, 互花米草、沙饰贝、美洲红鱼等已经对海洋生态产生影响, 污损生物和外来赤潮生物也已成为海洋生态安全的隐患。近年来, 我国沿海赤潮越来越严重, 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外来生存能力较强的赤潮生物所致。我国近年引入许多外来海洋生物进行养殖, 已经导致海洋生物遗传污染问题, 且外来物种携带的病原生物已经造成我国海水养殖业的巨大损失。据统计, 2002年, 仅对虾白斑病、托拉病等外来入侵病害造成的直接损失就多达40亿元[17], 目前我国水产养殖动物的病害种类达200余种, 常年养殖病害发病率达50%以上, 损失率20%左右, 估计每年因水产养殖病害问题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百亿元之巨, 并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1.5 海洋生物多样性锐减
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丰富, 海洋生物共记录到22 561种, 约占世界海洋生物物种总数的10%[16], 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 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国海洋生物群落结构趋向简单, 生物多样性和均一性指数处于较低水平。近20多年来, 渤海潮间带生物、底栖贝类、鱼类种类多样性明显降低。海洋鱼类资源衰落, 产量下降, 渔获物组成低龄化、小型化和低值化。莱州湾渔场的带鱼、小黄鱼等大型底层鱼类被黄鲫、鳀鱼、斑、枪乌贼、青鳞小沙丁鱼等小型中上层鱼类所替代, 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 原有近岸海域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逐渐丧失。位于海岸带的红树林、珊瑚礁和海草床等湿地生态系统本身蕴藏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生境破坏直接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濒危生物的数量也急剧下降。
1.6 气候变化导致海平面上升
20世纪50年代以来, 我国黄海、东海和南海海表温度 (SST) 年平均值均呈上升趋势, 升幅分别为0.012 7℃、0.009 7℃和0.010 6℃, 其中黄海升温最为显著。2010年中国海平面公报监测与分析结果显示, 近30年来, 中国沿海海平面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 平均上升速率为2.6 mm/a, 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01—2010年, 中国沿海的海平面总体处于历史高位, 比1991—2000年的平均海平面高25 mm, 比1981—1990年的平均海平面高55 mm。2010年, 中国沿海海平面比常年高67mm, 与2009年相比基本持平, 渤海和黄海沿海海平面分别上升11mm和10mm, 东海沿海略有上升, 南海沿海下降24mm。预计未来30年, 中国沿海海平面还将继续上升, 比2010年升高80~130mm, 由此引发的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风暴潮等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将更加突出。
2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
2.1 陆源污染压力巨大
近岸海域污染是我国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爆发及海产品食用安全受到威胁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陆源污染压力居高不下, 导致我国海域污染范围广, 近岸海域富营养化严重, 局部海域受到石油类和COD的污染, 一些新型污染物也相继被检出, 海域污染愈加严重。
《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监测结果显示, 2010年, 我国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水质标准的面积为4.8万km2, 2000—2009年, 我国近岸海域二、三、四类及劣四类海域面积平均分别为7.6万km2、3.5万km2、1.9万km2和2.9万km2, 近岸海域海水污染物主要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2000年以来, 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一类的水域面积比例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石油类污染主要以三类水质为主, 也呈现出加重趋势。
2010年全年, 由河流入海的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重金属 (铜、铅、锌、镉、汞) 和砷等主要污染物总量为1 756万t, 比上年增加389万t, 长江所携带的CODCr、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入海量分别增加59%、290%和26%。
陆源入海排污口超标率居高不下, 主要超标污染物多年来基本不变, 包括总磷、悬浮物、CODCr和氨氮, 超标率分别高达70%、78%、75%和90%。近几年来, 排海污水中, 多环芳烃、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类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铊、铍、锑等剧毒类重金属被检出, 难降解有机物 (PCBs、PAHs等) 污染和热污染等新型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更加持久, 危害更为深远。
2.2 海岸带生态破坏严重
随着沿海开发强度的加大, 全国围填海规模激增, 自然岸线、滨海湿地、海湾等重要自然生境丧失严重, 生物多样性及海岸带生态破坏严重, 海洋灾害频发。海域使用管理公报显示, 自2002—2010年, 围填海造地总面积达238 004.1hm2, 人工岸线的比例已达到58%, 沿海自然滩涂湿地以每年26 937hm2丧失。1991-2008年全国20个重点海湾的水域面积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缩减, 缩减的比例为0.3%~20.7%, 其中锦州湾、胶州湾、复州湾、雷州湾最为严重, 面积分别缩减了20.7%、15.8%、12.5%和9.3%。2009年我国脆弱岸线总长度达14 344km, 约占岸线总长度的80%。
2.3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能力薄弱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能力主要包括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应急能力、综合管控能力等, 目前, 自“十五”以来, 国家加强了沿海污染源的治理工作, 加大了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力度, 对遏制海洋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制订了《碧海行动计划》和《渤海环境保护规划》等区域治理规划, 目前污染治理工程尚未实施,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的工程措施十分薄弱。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机制体制也不健全,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安全防范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 严重制约了全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全面部署和及时有效地开展。
2.3.1 监视监测能力不足, 应急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能力明显不足, 应对海洋灾害的预警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已不能满足应对海洋灾害的需求, 协调机制不顺, 抵抗海洋灾害的能力较弱, 应完善国家海洋环境灾害响应机制, 明确涉及部门职责, 分级建立监管机构。国家海洋局关于《突发性海洋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设定了包括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步骤、环节, 但流程的实施缺乏高层次协调和监督。
2.3.2 科技支撑体系薄弱
对海洋的科学认识集成转化为海洋管理能力的支撑薄弱, 海洋科学成果转化为海洋监测、海洋环境评价、海洋生态环境预测、污染海域实用技术及海洋生态建设关键技术的支撑能力弱。因而, 需要建立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 提高科技成果集成为管理依据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海洋保护的实用技术的支撑能力。
3 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对策措施
3.1 完善海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3.1.1 建立海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具有多因性、复杂性和不可确定性,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灾前预测、预警和灾前应急准备, 采用科学、系统、规范的方法, 对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 对灾害进行最有效的救助和灾中处理。进行灾害疏缓、准备、应急和恢复, 使安全风险管理业务化、制度化。
3.1.2 完善海洋环境灾害应急管理机制
目前, 我国现有的海洋环境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不能满足大规模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的应急需要, 面对大规模的海上溢油事件, 协调机制不顺。由国家海洋局颁布的《突发性海洋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 设定了包括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步骤、环节, 但流程的实施缺乏高层次协调和监督, 故应完善国家海洋环境灾害响应机制, 明确涉及部门职责, 分级建立监管机构。
3.1.3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法律体系建设进程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体系包括海洋环境灾害、污染控制、生态建设等诸多领域, 涉及部门多, 需要政府、公众的共同参与, 更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现有规章制度不能满足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的需求, 在现有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实践的基础上, 考虑制定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法律, 规范部门职责和相互关系等。
3.1.4 完善海洋环境灾害应急管理体制
建议国家成立由国家海洋局牵头, 环保、交通、渔业等涉海部门组成的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机构, 明确涉及部门职责, 统一协调沿海省、市、自治区各涉海部门有效应对海洋环境灾害, 统一调动海、陆、空多种应急监视监测力量, 科学处置灾害应急物资、设备与人力资源, 科学、高效指挥海洋环境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2 加强海洋污染控制
提高污水处理水平, 强化污水有机物和营养盐的处理。建立和完善污水排海标准, 统一规定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的浓度标准, 严格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 强制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监督污水排放活动, 实行污染物申报登记、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等, 针对性地加强对陆源入海排污口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监管。在有条件的地区, 应当将排污口深海设置, 实行离岸排放。加强入海河流的管理, 防治污染, 使入海口处的水质处于良好的状态。应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废水, 以保证海水产品质量, 保护人体健康。
3.3 构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3.3.1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保护重要物种栖息地, 产卵场、育幼场、越冬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 加强对河口水域、红树林沼泽等重要滨海湿地的保护, 对一些遭受破坏的重要滨海湿地, 开展滨海湿地的退养还滩、植被恢复、改善水文、增殖贝类、污染治理、外来入侵植物控制等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使生态系统重要功能得到初步恢复,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3.3.2 构建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
建立海岸生态隔离带或生态保护区, 沿海各地要以保护海洋环境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为目标, 因地制宜地建立海岸生态隔离带或生态保护区, 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 强化海岸生态建设。通过设立砂质海岸退缩线, 严格控制海岸退缩线向海一侧建筑施工、采砂等开发活动, 严格控制围填海, 防止海岸侵蚀, 保护海岸景观和生态功能。加强受损河口、海湾、珊瑚礁等区域的生态修复与生态建设工作, 构建有海藻场、海草床、芦苇、碱蓬、红树林、海岸防护林带、海岛构成的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生态安全与生态健康维护屏障, 有效抵御自然灾害、突发环境事故和气候变化等影响。
3.4 加强海洋生态安全防范的能力建设
3.4.1 提高海洋环境灾害的预警能力
提高港口、海湾船舶疏导能力, 加强重点海岛邻近海域的暗礁情况调查, 加强事故多发区的标志与警示工作, 减少船舶触礁溢油事故发生风险, 加强海洋油气开发设备定期检测和维修, 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及应对溢油等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降低海洋油气开采溢油事故风险。提高陆岸、海上及空中的立体化监测能力, 加强海上溢油、赤潮、绿潮等突发性环境灾害的监测, 提高海平面灾害监测的精度, 加强海水入侵及海岸侵蚀灾害的动态监测, 提高海洋环境灾害信息共享能力水平, 科学确定海洋环境灾害的多发区及灾害的敏感区。
3.4.2 提高海洋环境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海洋溢油灾害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和调运能力, 提高海洋溢油现场处置能力和现代化作业水平, 研发生物消油技术和绿潮等有害生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研究赤潮毒素的快速检验技术及突发环境灾害的规避技术, 有效提升突发环境事故的现场处置效率和效果, 减轻突发性环境灾害对海洋生态、海洋产业及公共安全造成的损害。
3.4.3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对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消除及生态恢复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建设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应依据风险评估需求,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将风险评估贯穿到整个管理过程中, 包括对灾害发生几率及强度预测评估、紧急应对风险以及灾后恢复对策的评估, 使之成为领导层面科学决策的支撑平台。
建设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海洋环境应急信息系统, 构建全国海洋环境基本背景信息,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 海洋环境灾害信息, 海洋环境灾害风险源分布信息, 海洋环境灾害敏感区域分布信息, 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机构基本信息等相关数据库,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共享网络体系及共享服务平台, 为海洋环境安全事故监测、预防及处置提供依据。
3.4.4 海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
建立国家、海区及沿海省 (市、自治区) 三级海洋突发性污染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物资、设备储备基地, 依据环境灾害的特点、风险源级别、敏感区分布等科学规划基地物资与设备储备种类、规模以及空间布局, 保障溢油、赤潮等环境灾害的现场处置需求。
3.5 提升科技支撑作用
加强海洋环境的基础调查和评价, 积极开展海洋污染总量控制、入海污染物处理技术、海洋生态恢复、海洋生态灾害防治、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物病害等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加强对从事海洋环境科学研究和教学的单位扶植, 全面提高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广泛借鉴国际上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范的新理论和新技术, 不断拓宽视野、创新理念、把握趋势。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陆源污染物排海压力的加大, 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破坏的加剧, 我国近岸生态系统濒临全面退化的高风险期,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十分薄弱, 机制、体制尚不健全, 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形势严峻, 对公众健康、生产生活及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保障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战略势在必行。在全面分析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现状及其面临的主要威胁的基础上, 提出保障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措施与对策, 以期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摘要: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形势严峻, 对公众健康、生产生活及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合理的防范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严峻形势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文章在全面分析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现状及其面临的主要威胁的基础上, 提出保障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措施与对策, 以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生产安全研究 篇9
关键词:农业生态环境,管理保护,耕地质量
漳县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南部, 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与陇西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 属温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境内土质疏松肥沃, 海拔1640米~3941米, 年平均气温4.1℃~7.6℃, 降雨量450毫米~600毫米, 无霜期95天~165天, 日照时数2300小时左右, 由于漳县工业基础薄弱, 又远离污染源, 土壤、大气和水质等产地环境良好, 符合无公害生产要求。近年来, 漳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政策、法规, 积极带领全县人民, 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特色经济强县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下面, 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争取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出几点建议, 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要继续坚持和实施“生态立县”战略, 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抢抓西部大开发和连片扶贫开发之机遇, 在搞好退耕还林还草的同时, 加快植树造林和封山禁牧步伐, 提高森林覆盖率, 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是要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任务, 列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并制定严格的奖罚办法, 以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为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迅速在全社会形成建设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光荣的良好风尚。
二、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
一是要加强水源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在农业灌溉水流域, 严禁建设化工、造纸和作坊等排污严重的厂矿企业;对于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做到污水不处理不排放, 为农业生产创造安全良好的水资源环境。
二是要认真贯彻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 切实保持耕地面积的稳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厉查处乱占滥用耕地的案件;严禁以城镇建设为名非法乱占滥用耕地;对于必需的建设项目,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真正做到占补平衡。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在增施充分腐熟的有机肥的基础上, 做到合理施肥、科学施肥, 提高肥料利用率, 不断培肥地力;同时, 要严格执行无公害生产农药使用规定, 严禁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要杜绝重金属污染土壤, 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质量。
四是要把地膜残留量减少到最低程度。旱作农业的发展, 促进了地膜的大量使用, 然而, 在增产增收的同时, 土壤中残膜存留量较大, 严重污染了土壤环境。要解决这一难题, 除了要杜绝使用0.008毫米以下的超薄膜以外, 还要鼓励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站点, 以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力度。
三、进一步实施好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是继续实施好中央农村连片集中整治工程。通过硬化村庄道路、安装垃圾箱和集中处理垃圾等措施, 极力改造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基于环境法上的生态安全观透析 篇10
关键词:环境法,生态环境安全,制度改革
法律的价值种类有很多, 法律的价值体系主要包括自由、平等、秩序等。秩序指在一定意义上保持人和人、自然之间的稳定, 安全意味着主体的存在状态是安全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 “安全是秩序的重点, 秩序包含的价值实质是安全。”不同部门的安全观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反衬出法制社会的进步。生成法制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社会的成功转型。该过程强调私法的要求比社会法和公法更为严格。所以, 由各国的转型情况来看, 法制建设的道路基本差不多。具体可分三个阶段, 分别是私法的完成、社会法的形成和公法的发展。
一、民商法是交易安全的保证
( 一) 确保交易安全
交易安全指针对有法律交易性质的并有显著效果行为的主体, 是民法的两大基础, 债权法和物权法都在交易安全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物权的根本性质包括物权的公示性, 债权法也对交易安全起决定作用, 促进了交易的进程, 保证交易的安全。
( 二) 交易安全的缺点
传统交易安全仅仅强调对秩序的公布化, 未对社会安全提出完整的看法, 只是通过对法律的调控, 对某些危害社会整体安全的因素没有相应的制约方法。在资源配置中, 因为公共事物的属性, 所以其与普通事物的交易不同。通过对环境的保护, 政府限制一些事物的流动、控制合同的内容, 这对传统合同法有一定的影响。因此, 虽然民商法的目的是交易安全, 并做出了详细的安排, 但因其自身的缺点, 没有从整体利益方面对问题进行考虑, 所以不能保证法律秩序的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 例如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等, 社会安全成为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 并且成为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社会法是社会安全的根本
( 一) 确保社会安全
社会安全是通过立法对社会的安全保证, 社会法的含义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社会安全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安全;二是指人类整体的安全。通常, 社会人员有可能遭遇生活危险, 这些危险比较广泛, 容易对人们生活造成威胁, 例如生老病死、地质灾害等, 这些都是几乎不可能预料的风险, 对每个人都可能造成威胁。[1]只有解决这些危险, 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健康发展。但是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社会改革等历史原因, 导致我国还存在着大量的社会安全问题, 例如城乡差距、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民商法解决是不可能的, 还需要与社会法的结合, 通过对社会的调节来解决问题。
( 二) 社会安全的缺陷
虽然安全理论对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社会法还是缺少对一些环境问题的考虑。社会法以利益为重, 一切以人为中心, 把自然界当做客体, 即使一些法律规定要保护资源, 人们也是只看到当前的利益, 最终致使生态环境的破坏, 加剧生态危机的到来。所以, 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也要看重环境问题, 做到可持续发展。因此, 社会安全也要考虑环境问题, 并迎接环境带来的挑战。
三、生态安全的由来
生态安全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自然生态的安全, 其包括地震、海啸等; 第二种是生态系统的安全, 有海洋、森林、湿地和微观系统四个部分; 第三种是国家生态的安全, 有八大组成部分。实际上生态安全是对社会安全的继承和发展, 让人类从其他角度来思考社会和交易安全, 使人们能够在三种安全的交融下迎接社会的挑战。生态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基础, 只是对社会安全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2]在社会发展的今天, 生态安全渐渐成为决定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生态安全强调与人的生活有密切相关, 也强调系统的安全, 更强调用法律来保护生态安全, 将生态安全运用到法制建设之中。因此, 生态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应受到法律保护。这涵盖了生态安全的两层含义。第一, 生态安全是其自身和人类环境的可持续的一种状态; 第二, 生态安全是受法律保护, 具有法律意义。生态安全的由来表明人民对生态安全赋予法律保护的期盼, 生态安全的发展表明人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急需提高。目前, 我国环境问题还是非常糟糕, 环境恶化日益突出。如今, 脆弱的地球环境已经经不起人们的折腾了, 所以, 人们要提高自己保护环境的意识, 政府也出台了不少相关保护政策。
四、法律意义上的生态安全
当前,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法律自身也要通过一定的改革来满足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的需要。
( 一) 人与自然
对于生态安全, 人与自然是其起点, 生态安全突出人与自然的联系, 强调自然安全、社会安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总的来说,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保护生态安全的根本, 生态安全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受法律保护的对象。生态安全表明的是人类生活环境的必备状态。从生态系统可以看出, 社会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生态安全。[3]它是人类活动、生活的首要问题, 因此是全球人类的最终安全。生态安全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需要我们同自然和谐相处。在生态安全中所谓的人并不是现实中单个的人而是一个整体的概念, 其代表的是一种主体。因此可以这样认为: 它们是以生态安全为基础、以利益为次要的理性的人。
( 二) 社会技术
社会技术是生态安全的一种媒介, 它是一种利用传统法的技术来对社会进行的改革。传统法具有一定的弊端, 我们需要在一些法律之间找到一种所谓的平衡, 从而达到合适的目的利益。对于环境法, 如果从片面上很难找到那种理想的状态。为了找到环境法的合适、理想的状态, 就需要通过查阅与环境相关的一些材料, 无论是对自然还是社会领域, 都要进行研究。
因此, 我们运用有关的技术来形成环境法律的一些制度, 可以形成确定的安全观念, 有效的保证生态价值, 使之有别具一格的特征。最终我们在与改善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使之能完美的适合我们国家的社会、环境和经济。[4]同时, 我们要吸取一些新兴的技术, 推成出新, 不断创造适合我国的社会技术, 构成完善的生态安全秩序, 对生态安全的深化具有支撑作用。
( 三) 环境权利
生态安全得以实践, 环境权利必不可少, 通过一些新型的权利义务机制来实现。人类生活环境的必备状态是生态安全的重要要义, 而环境权利是人有享受舒适生态环境的待遇。因此, 环境权利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既能有效的避免生态安全的虚无, 又能为建设生态安全的制度奠定了基础。
五、环境法的反思
生态安全不仅要对传统部门进行改革, 还要考虑其法律核心。老实来说, 实现生态安全要有合理地掌握法律含义, 建构环境法的观念与制度。
( 一) 生态安全的反思
人类对生态安全的认识中, 经历了一系列的辩证过程, 在环境法的审查中, 更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查不足之处, 建立新的生态安全观念, 即将人带入生态系统中, 提出生态安全是人与自然两者之间的安全, 它们是一个整体, 这进一步展示了传统部门法安全观念的重要性, 面对生态安全问题存在的挑战, 我们可以从哲学方面探索, 并以此扩展传统法哲学领域, 促进法哲学的改革。[5]我国在高风险的背景下, 更需要在哲学方面来反思环境法安全观念。所以, 生态安全不仅仅是概念出新, 它更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安全致使我们对价值和立法的思考, 如何通过创新来保障生态的安全, 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 二) 生态化变革
随着社会的发展, 环境法的目的是用某些特定的法律手段来降低风险增加社会安全。可以看出, 环境法已经不再是交易和社会安全, 而是人们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利益。因此, 环境法面临着变革。从法的概念上来讲, 环境法需以可持续发展为新理念, 在哲学的背景下进行一代向二代更替。新的环境法不仅要保护当前的利益, 还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
( 三) 制度的回应
从经济学来看, 制度即可指具体的一些制度安排, 也指社会中各种制度的综合。我们这所谓的制度的回应指许多环境法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的回应, 当然也指具体环境法制度的反响。
1. 一体化制度体系
一体化制度体系包括规则、法律、政策, 我们需要保持可持续发展。要求从源头防护, 把保护环境意识穿插于各个环节, 提高发展能力。建立与俄罗斯相似的法律体系, 以生态安全为前提,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此外, 由于系统的复杂和不稳定性, 法律渐渐改变了生态系统。由此, 法律人从原先理想的, 喜欢的规则管理到新的认知, 适应的机制, 法律通过新的调整办法解决了管理问题。因此, 可以重新考虑规则在生态安全上的功效保证, 实现对生态安全的系统化保障。
2. 一体化的框架体系
联动框架体系有立法、司法和执法, 在生态法律方面, 我国在很多领域并没有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因此, 因促进环保立法, 在环境保护中建立一些基本理念, 落实主体功能区的布置、生态功能区的布置, 在源头上保证生态安全。从生态执法方面我们可以看出, 应该扩大处罚力度, 加强政府对生态安全保护的责任, 督视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从环境司法上可以看出, 尽管我国一些法律建立了公益诉讼的制度, 但却在各个方面存在限制。因此, 在我国法律的修订中, 对一些环境破坏问题, 公民和一些非政府人员有权利对环境问题提出诉讼。由安全观念的历史变迁的过程中, 在不同的部门法下, 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我们可以看出, 这种思想观念的转变的意义, 并不是简单的转换概念或者对理论的假设, 而在于对思考角度的转变和对现实中问题的关注。
六、结语
生态安全正在慢慢调节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法的重要价值。由环境法可知, 生态安全已超过了交易与社会安全, 成为法律安全秩序法基础。毫无疑问, 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 包含有生态安全和环境安全建设, 两者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环境法中有生态安全, 提高了人们对生态安全的理解, 加速改变了安全观念的转变, 而生态安全的发展又反过来作用于环境法, 促进了环境法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马波.论环境法上的生态安全观[J].法学评论, 2013, 03:83-89.
[2]马波.生态安全法治保障论[J].河北法学, 2013, 05:72-79.
[3]谢玲.我国生态安全立法的路径选择[J].广东海洋大学学报, 2014, 02:68-73.
[4]马波.论安全观念的法哲学认知——兼谈茂名滨海新区生态安全观的确立[J].政法学刊, 2013, 0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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